崇阳话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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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阳话骂人篇一
《湖北崇阳话中的“点子”和“点把”》

崇阳话骂人篇二
《义门陈崇阳联庄新派文白话翻译》

义门陈崇阳联庄新派文(从二十四世至八十七世)

政先仁惠,科尚贤良。

要牢记如做官和管理一定要首先有仁爱之心,如选拔人才一定选有品德的人。

义门陈崇阳联庄第二十七代/千五公之下恕公世系 陈萍 试译 2015年3月5日

按:感恩祖先大恩大德,用派文的方式,让我们后代把祖先的智慧和谆谆教导一代代地传下去,可谓是用心良苦,恩重如山。我们的祖先江州义门陈氏以孝义治家使义门陈家成为中国古代社会中人口最多、文化最盛、合居最长、团结最紧的和谐大家族,成为古代社会的家族典范而名动朝野,愿我们这些后代们永不忘记先祖的教诲,使义门陈的家风继续传下去,永保家族昌盛荣光。

崇阳话骂人篇三
《三十五期》

兴业小学百灵鸟广播站

甲:冬日的傍晚,站在城市的街头,沐浴着慢慢散尽的夕阳,任落日的余辉就像妈妈地手一样在你的脸庞轻轻的抚摩着,这个时候你是温暖的吗?

乙:夕阳西下了, 暮色降临了万家灯火了,碌碌续续,争先恐后亮起来的每一束灯光都会让你有一种回家的感觉,这个时候你是温暖的吗?

甲:新鲜的生动的自然的亲切的听到了这一挡轻轻松松没有压力,每天都 和阳光一起跳舞的节目 这个时候你是温暖的吗?

乙:大家好,我是 所有的颜色调和在一起就是黑色,所有的味道搀杂在一起就是苦味, 人生百味,调成这一杯茶的苦,这苦清清的,淡淡的。 似有些无味,细细品来,却有一种别样的清新。这里是兴业小学百灵鸟广播站,我们在2013里与大家见面了!

甲:大家好,我是 。送走了2012,百灵鸟伴随着您又迎来了2013。2012,感谢有你,温暖有你;2013,希望有你,永远有你。

乙:今天是2013年1月4日星期五,欢迎大家的收听。今天的主要节目有,历史大揭秘,美文欣赏,成语小故事。

甲:1965年1月4日 第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闭幕,周恩来首次提出四个现代化。政协第四届第一次会议也同时在北京闭幕。周恩来在全国人大的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了在中国实现四个现代化的问题,即要“在不太长的历史时期内,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主义强国”。大会选举刘少奇为国家主席,宋庆龄、董必武为副主席,朱德为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政协选举毛泽东为名誉主席,周恩来为主席,彭真等22人为副主席。

乙:1969年1月4日 消除种族歧视公约生效。公约全称为《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的国际公约》。1965年12月21日联合国大会通过,后提交各国签署,于1969年1月4日生效。全文共25条。公约规定,基于种族、肤色、血统或人种来源,对人们加以任何区别、排斥、限制,其目的或效果是取消或损害他们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或公共生活任何其他方面享受或行使人权或基本自由者,即为种

族歧视。 缔约国应采取措施消除一切形式的种族歧视。促进种族间的谅解。为了监督缔约国履行其所承担的义务,成立一个由18名专家组成的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1981年11月26日通过决定,加入消除种族歧视公约。但对公约第23条持保留态度。该条规定,缔约国之间遇有争端,“应于争端任何一方请求时提请国际法院裁决”。中国宣布不接受此条的约束。

甲:中国是文明古国,有“礼仪之邦”的美称。礼貌待人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周恩来总理一向被人们称为礼貌待人的楷模。有一次,周恩来总理请一位理发师给他刮脸,一不小心,刮了一个小口子,师傅忙说:“对不起。”总理笑着宽慰他。事后,总理还一再向那位师傅道谢,尽力消除了他的顾虑。

乙:我们小学生就应该讲文明,懂礼貌,语言和行为都要彬彬有礼,文雅而不粗野,要学会使用文明用语。对长辈,对老师表示尊敬时,要称呼“您”,请求别人做什么或给予帮助时,要说“请”,别人帮助了自己时,要说“谢谢”,当别人感谢你或有事向你道谢时,要说“别客气”或“没关系”,当你无意中防碍了别人或给别人添麻烦时,要主动说:“对不起”。早晨上学或路上遇到老师、同学、朋友或其他熟人时,要主动打招呼,说“您早”“你好”,分手时互相说“再见”。说话时要和蔼、谦让、文雅、得体,决不可以说脏话、粗话。

甲:可是,有些同学是怎样做的呢?在家里,稍不如意,对长辈就任意发脾气,在学校,不但对老师不理不睬,甚至给老师起绰号。同学之间打架,骂人,说脏话的现象,到处可见。明明是自己不对,却死不承认,当别人不对时,不能原谅别人的过失,当别人对自己表示歉意时,更是得理不让人。

乙:学校办公室是老师工作、学习和课余休息的地方,学生不应该随便进入。如果有事一定要进入办公室,应该先敲门,喊报告,经同意后再进入办公室时,要轻手轻脚,避免发出响声,影响他人。可是,我发现有小部分同学不是这样做的,他们不仅旁若无人的随随便便进出办公室,大声喧哗,影响了老师办公,这样真是太不文明了。

甲:由此可见,如果人不讲礼貌,那么,很容易使人对你产生讨厌的感觉,没有礼貌会造成很多恶果,轻者别人会认为你没教养,不愿和你深交。重者则对你产生不满或渐渐地由不满变为怨恨,甚至发生冲突或发生意外。长此下去,别人还会远离你,使你很难得到别人的帮助。但如果你是一个讲礼貌的人,碰到叔叔阿姨老师同学问个好,这短暂而又随意的语句,却能换来微笑和热情,让你受益非浅,别人会认为你是个有修养的人,愿意和你交往和帮助你,信任你,对你的成长有很大的帮助,再加上你的才智,在事业上便不难有成功的一日。

乙:礼貌要怎样培养呢?我们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文化水平,增强自己的素质修养,见到叔叔阿姨问声好,不小心撞到别人要道歉,和长辈说话要说您„„总之,我们要注意养成文明待人的好习惯。 因为不礼貌发生了许多坏事,而因为礼貌没发生许多坏事,所以我们对礼貌需要十分重视。 别忘了,我们中华民族一向被称为“礼仪之邦”,意思是说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有礼节、讲道理的高尚民族。别忘了,你是一名少先队员,你是一名中华民族的一员。

甲:我要奉劝那些不讲文明,不懂礼貌的同学,改掉自己的坏毛病。希望通过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使同学们的日常行为真正规范起来。同学们,让我们共同努力,争当新世纪的文明少年吧!

甲:今天的成语小故事我们来说一说滴水穿石。这个故事说的是宋朝时,有个叫张乖崖的人,在崇阳县担任县令。当时,崇阳县社会风气很差,盗窃成风,甚至连县衙的钱库也经常发生钱、物失窃的事件。张乖崖决心好好刹一刹这股歪风。有一天,他终于找到了一个机会。这天,他在衙门周围巡行,看到一个管理县行钱库的小吏慌慌张张地从钱库中走出来,张乖崖急忙把库吏喊住:“你这么慌慌张张干什么?"“没什么。”那库吏回答说。张乖崖联想到钱库经常失窃,判断库吏可能监守自盗。便让随从对库吏进行搜查。结果,在库吏的头巾里搜到一枚铜钱。张乖崖把库吏押回大堂审讯,问他一共从钱库偷了多少钱,库吏不承认另外偷过钱,张乖崖便下令拷打。库吏不服,怒冲冲地道:“偷了一枚铜钱有什么了不起,你竟这样拷打我?你也只能打我罢了,难道你还能杀我?”

乙:张乖崖看到库吏竟敢这样顶撞自己,不由得十分愤怒,他拿起朱笔,宣判说:

“一日一钱,千日千钱,绳锯木断,水滴石穿。”意思是说,一天偷盗一枚铜钱,一千天就偷了一千枚铜钱。用绳子不停地锯木头,木头就会被锯断;水滴不停地滴,能把石头滴穿。判决完毕,张乖崖吩咐衙役把库吏押到刑场,斩首示众。从此以后,崇阳县的偷盗风被刹住,社会风气也大大地好转。后来,“滴水穿石”这一成语用来比喻坚持不懈,集细微的力量也能成就很大的功劳。

甲:水滴的力量是微不足道的,可是它目标专一,持之以恒,所以能把石块滴穿。如果我们也能像水滴那样,还有什么事情做不成呢?

甲:时光匆匆流逝,转眼又要说再见了。感谢在新年第一期百灵鸟广播里有你们的陪伴,让我们下期再见。

乙:再见!

崇阳话骂人篇四
《崇阳四小学生行为规范实施方案》

崇阳四小学生行为规范实施方案

一、检查小组:

成员:庞高辉 杨立志 黄金国

吴守斌 少先队大队部成员

二、工作要求

1、上下楼道靠右行,有带队教师,队形整齐有序,禁止学生冲撞。违反要求一次扣该班5元。

2、就餐时,带队教师亲自整队进出餐厅,有序排队就餐,餐厅内禁止学生大声说话或离开座位,违反要求一次扣该班5元。

3、预备铃响后,学生必须按时进入教室,禁止学生在教室外逗留,违反要求一次扣该班5元。

4、提倡全体师生校园内用普通话交流,要求学生语言文明,不说脏话,禁止骂人,发现一人次扣该班5元。

5、教育学生爱清洁、讲卫生,不乱扔乱丢,不乱涂乱画,发现一人次扣该班10元。

6、爱护学校公物,保护花草树木,禁止学生进入花池,发现一人次扣该班5元。节约用水用电教室内未按时关用电设备,发现一次扣该班10元。

7、对学生进行礼仪教育,见人主动打招呼、问好、待人有礼貌。

8、遵守集会秩序和会场纪律,不得在会场内大声喧哗,乱扔乱丢,违反要求的班级一次扣10元。

二0一二年秋

崇阳四小班级日常工作评估细则

一、升旗(星期一课间操,检查人:庞高辉、杨立志、吴守斌)。

1、班主任未亲自到场一次扣5元。

2、队形不整齐的一次扣2元。

3、教师不参与升旗的扣5元。

二、做操。

1、班主任未亲自到场的一次扣5元。

2、队形不整齐的一次扣2元。

3、有学生不做的一人次扣1元。

4、不下去做操的一人次扣1元(生病学生和保洁员除外)。

5、全班未下去做操又不向行政值日人员说明原因的一次扣5元。

三、卫生(星期一下午第三节课清洁大扫除,检查人:庞高辉、杨立志、吴守斌)。

1、清洁大扫除班主任亲自到场,一次未到场扣5元。

2、教室未打扫的一次扣5元,打扫不干净的一次扣2元。

3、清洁区未打扫的一次扣5元,打扫不干净的一次扣3元,有纸屑的一次扣2元。

4、劳动工具乱扔乱丢,摆放不整齐,垃圾桶未按时倒的一次扣2分。

四、纪律。

1、未经允许私自外出的一人次扣5元。

2、打架斗殴、欺侮他人的一人次扣2元。

3、打牌赌博、抽烟喝酒的一人次扣2元。

4、偷盗、欺骗、强行索要他人钱物的一人次扣2元。

5、带危险物品(刀具、钢管、鞭炮、化学药品、火机等)进入校园的发现一人次扣该班2元。

6、在校园内玩危险游戏、攀高爬墙的一人次扣2元。

7、不爱护学校公共设施,破坏花草树木的一人次扣2

元。

8、在校园内乱扔乱丢、乱涂乱画的一人次扣2元。

9、上下楼道不靠右行、乱冲乱撞的一人次扣2元。

10、在教学楼通道上(楼道、走廊)做不雅观的游戏或活动一人次扣2元。

五、班会(周二上午第四节课,检查人:庞高辉、杨立志、吴守斌)。

1、无班会内容的一次扣5元。

2、未按时开班会的一次扣5元。

3、未足时开好班会的一次扣2元。

六、黑板报(检查人:庞高辉、杨立志、吴守斌)。

1、按学校安排办好黑板报,未办的班级一次扣10元,并且在规定时间内补办到位。

2、黑板报无主题、无创新、内容简单、质量较差的一次扣3元。

七、就餐。

1、整队进出餐厅,一次未整队的扣币5元(扣带队教师)。

2、学生擅自打饭菜的1人次扣2元。

3、把剩饭剩菜扔到地下的一次扣5元 。

4、不收捡餐具的一次扣2元。

5、餐桌布抹干净的一次扣2元。

八、就寝。

1、不整队上下楼的一次扣5元(扣带队教师)

2、不填写寝室日志的一次扣2元(扣带队教师) 说明:1、日常工作由当日值勤行政人员随机抽查。

2、行政值日人员必须当日公布检查情况,公布时注 明班级、违纪学生及扣分原因,政教处每周一小结,每月一总结,及时通报班级常规检查情况。

3、行政值日人员每日随机抽查,扣分总计必须在10

分以上。

4、就餐、就寝由后勤值日领导按安排每日督查,每日扣分在8分以上。

二0一二年秋

崇阳话骂人篇五
《欢迎各位家长1》

崇阳话骂人篇六
《学生行为规范八条》

学生行为规范八条规定

1、上下楼梯有序,礼让右行,不拥挤冲撞,不在楼梯间及通道玩耍游戏。

2、爱护校园环境,不乱扔乱丢,不乱涂乱画。

3、爱护公共设施设备,不损坏公共财物,不践踏花坛,不破坏花草树木。

4、大小便入池,不在厕所乱扔垃圾,厕所里的劳动工具摆放合理。

5、有序站队就餐,进入餐厅靠右站队,等候打饭时离打饭台子一米,就餐时不大声喧哗,爱惜粮食,不乱泼乱倒,就餐后及时收拾好餐具。

6、语言文明,不骂人,不说脏话,不攀高,不爬树爬墙,不玩危险游戏。

7、文明就寝,有序进行洗漱,不拥挤冲撞,注意防滑,不在床上乱跑乱跳,不在寝室大声喧哗。

8、节约用水用电,适时关掉用水用电设备。

注:1、凡有上述违纪者1人次扣2分。

2、行政值日人员和大队部值日学生每日不定期抽查,作好记载,及时公布。

崇阳县第四小学

2014-10-8

崇阳话骂人篇七
《崇阳县留守儿童管理制度》

崇阳县留守儿童管理制度

一、留守儿童基本情况登记制度

1.学校每学期要对在校的留守儿童进行认真的调查和登记,建立每个留守儿童的专门档案和联系卡。

2.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学生的基本情况、家长姓名、家庭详细住址、家庭联系电话,家长务工单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职业、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

3.通过建立联系卡,加强学校与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联系,对留守儿童开展有针对性的管理和教育。

二、留守儿童家长(监护人)培训与管理制度

1.建立家长或临时监护人培训机制,加大对外出务工家长或临时监护人的教育引导,提高家长或临时监护人管理和教育留守儿童的能力。

2.充分利用寒暑假、春节等留守儿童家长回家之机,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家长会等,传播科学文明的家教知识,加强对留守儿童家长和监护人的法制宣传。

3.以家长学校为平台,以分类教学的形式,抓好临时监护人专项培训,每学期不少于两次。对年岁大、离校远的临时监护人,学校以办村(居)家长分校和家访形式送教上门。

4.要求家长与学校或临时监护人签一份托管协议,留一个外出电话、学一点家教知识。

三、留守儿童监护人联系制度

1.学校开通亲情热线,帮助留守儿童每月进行一次与外出务工父母通信、通电话或视频交流活动。

2.留守儿童家长每两周与孩子通一次电话,每月与孩子互通一封信,每月与孩子的班主任和委托监护人联系一次,每学期与孩子的科任教师联系一次,主要节假日回家团聚一次,倾听孩子的心声,关注孩子的成长,弥补孩子感情上的缺失。

3.学校(班级)每学期召开一次留守儿童临时监护人会议,通报留守儿童在校学习、生活、品行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情况,提出留守儿童管理教育的针对性建议。

4.班主任每学期组织一次对每位留守儿童的家访活动,了解并指导监护人进行正确的家庭教育。

四、留守儿童之家活动制度

1.学校每学期制定好留守儿童之家活动计划与安排,并抓好落实。

2.将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少先队、共青团和班委会的作用,开展工作。

3.积极开展“找一名代理家长,结成帮扶对子;举办一次主题教育活动;组织一次留守儿童亲情关爱活动;参加一个课外兴趣小组,培养留守儿童特长;读一本好书”的“五个一”活动。

4.通过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等活动开展,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法制、安全、心理健康等教育,提高留守儿童自学、自理、自护、自强、自律的能力。

五、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制度

1.根据摸底调查掌握的情况制定具体的帮扶计划和措施。通过师生之间、学生之间“一对一、结对子”等多种形式,与留守儿童结成学习、生活帮扶对子,使留守儿童得到学习、生活、心理健康、情感交流和思想上的关怀和帮助。

2.帮扶教师每学期至少到留守儿童家中走访1次,了解掌握留守儿童家庭的基本情况和他们面临的实际困难。

3.帮扶教师每学期至少与留守儿童谈心1次,了解他们的心理状况,有针对性地从心理上给予他们慰藉,让他们充分感受到人情的温暖和社会的关爱。

4.帮扶教师每学期至少与班主任联系1次,了解他们在学校里的学习和生活情况。

5.帮扶教师每学期至少与临时监护人沟通1次,了解掌握他们在家学习和生活情况。

6. 帮扶教师每学期给留守儿童写信1次,在志愿者与留守儿童之间架起一座友谊之桥,通过书信的方式,了解掌握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情况,记录他们的成长历程。

7. 帮扶教师要关注留守学生心理健康,妥善做好心理疏通,以诚相待,倾情相助。引导结对学生树立“自信、乐观”的心态。

六、留守儿童档案管理制度

1.留守儿童之家档案资料实行专人管理。

2.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工作纸质档案、图片档案、光碟音响及电子档案。

3.每一项全校性的工作(活动)结束后要求档案管理员及时收集原始资料整理归档,学期结束前及时集中各帮扶志愿者和各班级(班主任)的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原始资料整理归档。离校前所有入档资料按要求分类整理装订,完成建档任务,并及时上交学校负责人审核后由学校统一保管备查。

4.案卷要求整洁、清晰,不得丢失。

5.留守儿童之家志愿者要及时做好平时的帮扶关爱记录和学期结束的“留守儿童成长评价记录”,学期结束前及时将《帮扶留守儿童活动记录表》、《留守儿童成长记录表》等资料上交留守儿童之家档案管理员归档。

6.班主任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学生结对帮扶活动”的开展记载情况,并进行有效指导;根据学校计划组织开展专题关爱活动,学期结束前及时将有关记录表、活动资料上交留守儿童之家档案管理员归档。

七、留守儿童安全生活公约

1.听从学校老师教导,不携带易燃、易爆,易伤害等易造成事故的器械、玩具到学校,防止和杜绝不安全事故发生。

2.按时上学,不迟到、不早退、不逃学。上课期间,不随意出校门,有病有事自觉履行请假手续。

3.勤奋简朴,自立自强。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生活节俭,不乱花钱,不购买和食用不合格的小食品。不挑食厌食,体谅父母的艰辛。听从家长、老师和监护人的正确教导,不自行其事。

4.自尊自爱,不打架骂人说脏话,不进网吧和游戏厅,不做有损于集体和他人利益的事情。

5.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不做危险性游戏。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不断增强体质。

6.主动与老师沟通,定期与父母书信、电话联系,保持积极、乐观、向上的精神状态。

八、留守儿童学习制度

1.认真制定学习计划,不断总结学习经验、科学利用学习时间,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2.课前认真预习,并准备好学习用品。

3.上课专心听讲,,积极思考,大胆发言,不懂就问,回答问题声音响亮。

4.课后认真复习,按时独立完成作业,书写工整。

5.努力学好各门功课,不偏科,不厌学,争当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6.既坚持课堂上老师指导下的自学,又坚持自己计划中的自学,学会自己管理自己,不断提高自学能力。

7.积极参加各类课内外兴趣活动和社会实践综合活动,课余时间多读健康有益的书刊。

8.积极参加留守儿童之家组织的各类专题教育活动和文体娱乐活动,保持身心健康发展。

九、留守儿童之家志愿者工作制度

1.按照留守儿童之家工作安排和要求,遵守职业道德,关爱留守儿童,认真履行职责。

2.服从学校分配的留守儿童工作任务,加强对班级内留守儿童的关爱和管理,对留守儿童一视同仁,注重留守儿童后进生的转化。

3.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和引导,有计划组织开展学校关于留守儿童工作的各项任务,尽职尽责,帮助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4.注重对留守儿童个案的了解和掌握,及时发现、总结、交流和推广留守儿童成长中具有普遍性和规律性的案例、做法及经验,促进学校留守儿童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十、留守儿童“爱心妈妈”(代理家长)职责任务

主要职责:

了解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身心健康及家庭基本情况,引导纠正其思想行为方面出现的偏差,,给予留守儿童亲情般的关爱,帮助其健康成长。

主要任务:

1.开展“双互”、“双访”活动(“双互”,即“双方互相认识、互相了解”;“双访”,即“访班主任、访临时监护人”)。每学期要与班主任取得联系,了解留守孩子的学习及在校表现情况;与临时监护人联系沟通,了解留守孩子的生活和身心健康状况。

2.坚持经常联络。每月与留守孩子进行一次见面或沟通交流;每月帮助孩子与家长进行一次电话或书信联系,;每学期与留守孩子参加一次社会实践活动;每学期参加一次学校家长会;每学期进行一次家访。

3.明确帮扶内容。掌握留守儿童的家庭情况、心理状态、学习情况、日常行为表现,主要帮助孩子解决在思想、学习、身心成长中遇到的困惑与困难,使他们真正感受到亲情般的关爱。

崇阳县教育局

二00九年九月

崇阳话骂人篇八
《新建 浓浓乡土情幻灯片》

崇阳话骂人篇九
《学生宿舍管理规程及管理办法》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一、 班主任要在宿室楼跟班住校,清查本班住宿学生,维持就寝纪律。

二、 学生会要向各栋(层)楼派遣栋(层)长,协助楼管员、班主任、政教处管好本栋(层)的卫生、安全、纪律。

三、 各班要选出寝室长,各寝室要有卫生值日表,值日生要轮流整理内务、打扫卫生。各寝室门上要张贴学生住宿铺位表,各床上要张贴住宿生名单。

四、 同室学生要团结友爱、互相关心、和谐相处,无骂人打架抽烟打牌等现象。

五、 住宿生要按时作息、服从管理。上课、放假锁好寝室,就寝反闩门,例行检查及时开门,无刁打起哄、吵闹、打手机、听音乐等违规现象;无乱宿、留宿、超宿、串室、借故外宿现象。

六、 讲究公共卫生,杜绝“七乱”现象,物品归类放在指定位置,摆放整齐。确保“一干、二净、三条线”。

七、 注重个人卫生,勤洗、勤换、勤晒,做到室内无异味。

八、 管理人员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无乱接电线,烧水烧电现象,无抽烟喝酒现象,无抹牌赌博现象,无向楼外乱泼乱丢现象,无私藏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现象,无熄灯后点蜡烛现象,无攀爬高物现象,无偷盗现象。

九、 爱护财产,节约水电。无下水管道堵塞、水池外溢现象,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十、 管理人员要关心学生,按时上、下班。收捡好学生生活用品,按作息时间开锁铁门,配合政教处管理好留校学生的住宿,对突发事件、安全隐患要早排除,早报告。

本规定具体操作按《校园安全制度》、《班主任管理办法(试行)》、《学生管理办法》、《楼层管理员岗位职责及评估》、《财产管理制度》有关条款执行。

湖北省崇阳职业技术学校政教处

2012秋

崇阳职校学生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学校办学思想,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努力实现培养志存高远、作风优良、行为规范、身体健康、专业合格的职业人才的教育目标,根据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贯彻执行本办法,必须坚持教育和管理相结合,知与行相统一的原则,贴近学生实际、贴近生活实际、贴近社会实际。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三条 爱校尊师 诚实守信

1、 维护学校荣誉,不做损坏学校荣誉的事,不说有损学校荣誉的话,做维护学校荣誉的宣传员。

2、 爱护学校财物,不摘花摇树,不踩踏草坪,不损坏或偷盗公共设施、仪器图书和体育器材,节约水电。

3、 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正确处理好同学之间的关系,不打骂人,不说脏话,不叫侮辱性绰号,文明用语,坚持讲普通话。

4、 正常交友,不引进社会青年在学校就餐、就寝、起哄、逗留、打架、要挟、擂肥,不把同学介绍给社会青年认识。

5、 尊重教职员工,见面要主动问候,回答师长问话要起立,接送物品要恭敬,上、下课时要起立向老师致敬、问好,下课时请老师先行。

第四条 遵规守纪 勤奋学习

6、 出操集会速度要“快”,动作要“齐”,操场要“静”,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列队有序进退会场,行走靠右。

7、 按时返校,准点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放假返校时及时告知家长。

8、 专心听讲,认真做笔记;虚心请教,精益求精。考试不舞弊,实训操作不违章,上课不交头接耳、不接打手机、不打瞌睡、不做与课堂无关的事。

9、按时就寝,不进出吵闹,不串门,不混宿,不借故外宿。

10、文明就餐,有序排队,尊重工友,不拥挤喧哗;卫生节俭,不乱泼剩饭,不乱放餐具。不得将熟食带入教学区。

11、午休、活动课不缺勤、不喧哗,自觉参加健康有益的活动。

12、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佩戴学生证;走读生必须与学校签订《走读生协议书》。

第五条 热爱劳动 卫生节俭

13、生活节俭,学会理财,不摆阔气,不乱花钱。

14、衣着整洁、朴素、大方,提倡留短发,穿校服。不染发,不纹身,不化妆,不穿拖鞋、背心进课堂。

15、认真值日,保持教室、寝室、清洁区干净整洁,做到地上无积水杂物,门窗无灰尘,墙壁无污渍,下水管无阻塞。

16、学会料理个人生活,做好内务整理,做到寝室“一干二净三条线”。讲究个人卫生,在校衣服洗干净,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

17、讲究公共卫生,杜绝“七乱”现象:不乱丢纸屑、果皮、包装袋,不乱泼污水剩饭,不乱倒垃圾,不乱拉大小便,不乱涂门窗墙壁,不乱放生活学习用品及劳动工具,不乱吐痰沫。

18、如实主动向班主任报告登记病史,不隐瞒病史,不回避体检和防疫接种,积极参加爱国卫生活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

第六条 安全自律 积极上进

19、管好自己的钱物,及时上交各种费用,贵重物品交班主任或楼层 管理员保管。

20、不搭乘无证、破旧、超载车辆(船),不准骑摩托车上学。

21、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不围观,不起哄,不攀爬高危物体,不坐栏杆窗台,不在走廊追逐、刁打。

22、节假日自愿留守学校的学生,须洁身自好,服从学校统一管理,假前以班为单位登记,假期各部统一管理。

23、严格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十不准”:不准不假外出外宿;不准抽烟赌博、酗酒吸毒;不准拉帮结派、打架斗殴;不准偷盗抢劫擂肥;不准烧火烧电;不准违章操作;不准看黄色书刊和进营业性网吧;不准私自下河游泳;不准翻爬围墙和翻墙出(入)室;不准携带管制刀具和各类凶器进入校园。

24、积极参加健康的文娱活动、体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及专业实习实训活动,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不参加任何名目的非法组织,不参与任何非法活动。

25、积极参加团队活动,向团、党组织靠拢,按时缴纳团费和党费。

26、见义勇为,对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制止、报告,不包庇,不袒护。

第三章 管理办法

第七条对违反本办法的学生,视其情节轻重分为一般违纪行为和严重违纪行为,进行分别处罚;并根据具体情况向学校缴纳一定的保证金、赔偿金、罚金。保证金视情节轻重缴纳500-1000元不等,保证金在最后一学期可抵学费或返回;赔偿金按学校财物管理制度照价赔偿或加倍赔偿;对故意破坏学校公共财物的行为,除缴纳赔偿金外,处以100-500元的罚款。

对有一般违纪行为的学生进行个别教育或全校通报批评。

对有严重违纪行为的学生视其所犯错误的性质、大小及其对错误的认识态度,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的处分。凡因违纪处分流失或被勒令退学者,所缴学费和保证金概不退回。

第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27、上课、集会一贯坐姿不正、上课长期睏瞌睡、考试考核舞弊,但认错态度较好者;

28、经常不交作业者;

29、迟到、早退累计14次或旷课累计达7节者;

30、知情不报,包庇违纪、违法行为,说假话、做假证、拒不接受调查、取证且性质恶劣者;

31、违反学生行为规范“十不准”情节较轻者;

32、违犯一般违纪行为且屡教不改者。

第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记大过之处分。

33、已受过警告处分又重犯者;

34、违反学生行为规范“十不准”情节较重者;

35、迟到、早退21次或旷课累计13节者;

36、打架斗殴(含群架、持械)未伤害他人者;

37、顶撞老师、阻挠学生会值日、行政值日、扰乱课堂教学秩序造成影响者。

第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留校察看之处分。

38、严重违反学生行为规范“十不准”造成一定影响者;

39、恶意损坏学校财产,造成严重后果者,并照价赔偿;

40、持械斗殴,打群架,伤及他人者,并负担治疗费用;

41、一学期迟到、早退累计达30次或旷课累计20节者;

42、怂恿家长扰乱教学秩序;威胁、要挟老师情节较为严重者。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勒令退学之处分。

43、不假外出二天或二天以上或深夜外出累计达三次者;

44、严重违反学生行为规范“十不准”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极坏者;

45、早恋影响极坏,行为越轨者;

46、迟到、早退累计达60次或旷课累计达36节者;

47、拒不缴纳各种费用数额较大者;

48、已受过留校察看处分,在察看期内毫无悔改者;

第十二条 凡触犯刑律者,一律上报公安机关备案,一律开除学籍。

第四章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校所有在籍学生,学生违纪处理的管理部门是学校政教处。学生在实习期间和艺术高考班学生在艺术培训期间接受学校和实习单位、培训学校双重管理。根据实习单位和培训单位反馈的情况,经调查核实,双方同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四条 凡受记过以上处分的学生要记入学生档案并由班主任通知其家长,处分或撤消处分都要张贴布告。

第十五条 对学生的“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由政教处讨论通过,记过以上处分由校行政会议讨论通过。

第十六条 学生受记过以下处分半年以上,受记过及以上处分一年以上可以考虑撤消其处分,撤消时由本人书面申请,班主任同意,然后经政教处集体讨论通过。

第十七条 无论他校还是本校被勒令退学的学生不得承认其在校学籍,不得返校重读。 第十八条 本办法解释权、修改权属校委会。

二00九年九月修订(第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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