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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公司章程范本篇一
《梦翔电脑有限公司章程》
郑州市梦翔电脑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 公司在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 称:郑州市梦翔电脑有限公司。
住 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102号10楼 1002室。
第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制造与售卖电脑及硬件、软件
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第五条 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分公司和办事机构。
第六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20年,自公司核准登记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 股 东
第七条 公司股东共 个:
甲 方:
姓名:王建
住 所:郑州市金水区南阳路66号3楼 301室
身份证号码:412459197301120156
乙 方:
姓名:刘华
住 所:郑州市金水区南阳路66号5楼 501室
身份证号码:415418196601520156
丙 方:
姓名:李宏祥
住 所:郑州市金水区沙口路84号7楼 701室
身份证号码:412459197401120156
丁 方:
姓名:吴汝程
住 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123号5楼 502室
身份证号码:412529197501120175
戊 方:
姓名:戴睿浩
住 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102号5楼 502室
身份证号码:413426197605230456
第八条 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 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
(二) 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会;
(三) 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
(四)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
(五)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有优先认缴权;
(六)公司清盘解散后,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七)公司侵害其合法利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予以赔偿。
第九条 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 按规定缴纳所认出资;
(二) 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 公司经核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 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十条 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登记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缴纳的出资;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由公司盖章。 第十一条 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
(二)股东的住所;
(三)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比例;
(四)出资证明书编号。
第三章 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姓名:王建 出资额:100万元 出资比例:20% 姓名:刘华 出资额:100万元 出资比例:20% 姓名:李宏祥 出资额:100万元 出资比例:20% 姓名:吴汝程 出资额:100万元 出资比例:20% 姓名:戴睿浩 出资额: 100万元 出资比例:20%
第十三条 股东以(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
第十四条 各股东应当于公司注册登记前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不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股东可以以非货币出资,但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六条 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出资。
第四章 股东会
第十七条 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八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变更公司形式
电脑公司章程范本篇二
《(章程范本)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 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五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八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
(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九条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 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
│ 股东姓名或名称 │ 认缴出资额 │ 出资方式 │ 出资比例 │
│ │ (万元) │ │ (%) │
├────────────┼─────────┼───────┼──────────┤
│ │ │ │ │
├────────────┼─────────┼───────┼──────────┤
│ │ │ │ │
└────────────┴─────────┴───────┴──────────┘
(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并在缴纳出资后,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十二条 公司注册资本由全体股东依各自所认缴的出资比例分次缴纳。首次出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以前足额缴纳。(注:股东出资采取一次到位的,不需要填写下表)。
股东缴纳出资情况如下:
(一)首次出资情况:
┌──────────┬──────┬─────┬──────┬──────────┐
│ 股东姓名或名称 │ 出资额 │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 出资时间 │
│ │ (万元) │ │ ) │ │
├──────────┼──────┼─────┼──────┼──────────┤
│ │ │ │ │ │
├──────────┼──────┼─────┼──────┼──────────┤
│ │ │ │ │ │
└──────────┴──────┴─────┴──────┴──────────┘
(二)第二次出资情况:
┌──────────┬──────┬─────┬──────┬──────────┐
│ 股东姓名或名称 │ 出资额 │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 出资时间 │
│ │ (万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第十三条 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 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 股东
电脑公司章程范本篇三
《公司章程范本》
山东黑马集团德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山东黑马集团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 公司名称:山东黑马集团德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条 住所:德州市德城区湖滨南路7号白天鹅大厦709室。
第五条 公司由山东黑马集团有限公司出资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 公司经营范围:在网上销售电子数码产品及配件、电脑软硬件及配件、电脑外围设备及耗材、日用百货、小家电、洗化用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工艺品、玩具、花卉、保健品、家居用品、蔬菜、水果、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包装材料、办公用品、纸制品、家具、建筑装饰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印刷机械、卫生洁具、陶瓷制品、皮革制品、橡塑制品、汽摩配件、汽车装具、压缩机及配件、制冷设备、轴承、金属制品、电线电缆、电动工具、机电设备、
仪器仪表、健身器材、摄影器材、通讯器材、音响设备、五金交电、珠宝首饰、Ⅰ类医疗器械等的销售。网页设计、发布国内广告业务、房产经纪、汽车销售方面的信息咨询、第三方物流服务、计算机信息技术开发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工商机关核定为准)。
公司依据登记机关核定的范围从事经营活动。如经营范围变动,自变更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
资期限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股东山东黑马集团有限公司以货币认缴出资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出资期限:股东于2064年12月31日前缴足。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 委派或任命执行董事;
(三) 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四) 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五) 有权查阅股东决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九条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一) 遵守公司章程;
(二) 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 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四) 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六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条 公司不设股东会。 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任命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任命和更换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作出上述决定时,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一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十二条 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 公司设经理1名,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四条 公司设监事1人,由公司股东聘任产生。监事对股东负责,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经理行使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执行董事、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经理予以纠正。
(四)向股东提出提案;
(五)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五条 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七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六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九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条 本章程一式四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股东签字:
年 月 日
电脑公司章程范本篇四
《智汇电脑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智汇电脑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本章程。由王心怡、胡丽丽、张琪、张弛等四方共同出资,设立 智汇电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 公司在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 称:智汇电脑有限公司。
住 所:创业大厦2座8楼806
第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制造与售卖电脑及硬件、软件
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
围内从事活动。
第五条 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分公司和办事机构。
第六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20年,自公司核准登记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 股 东
第七条 公司股东共 4 个:
甲 方: 王心怡
住 所:
身份证号码:
乙 方: 胡丽丽
住 所:
身份证号码:
丙 方: 张琪
住 所:
身份证号码:
丁 方: 张弛
住 所:
身份证号码:
第八条 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 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
(二) 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会;
(三) 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
(四)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
(五)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有优先认缴权;
(六)公司清盘解散后,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七)公司侵害其合法利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予以赔偿。
第九条 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 按规定缴纳所认出资;
(二) 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 公司经核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 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十条 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登记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缴纳的出资;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由公司盖章。 第十一条 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
(二)股东的住所;
(三)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比例;
(四)出资证明书编号。
第三章 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0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姓名:王心怡 出资额:15万元 出资比例:25% 姓名:胡丽丽 出资额:15万元 出资比例:25%
姓名:张琪 出资额:15万元 出资比例:25% 姓名:张弛 出资额:15万元 出资比例:25% 第十三条 股东以(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
第十四条 各股东应当于公司注册登记前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不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股东可以以非货币出资,但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六条 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出资。
第四章 股东会
第十七条 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八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变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第二十条 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年会为定期会议,在每年的十二月召开。公司发生重大问题,经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二条 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书面方式或其它方式通知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代理人参加。
一般情况下,经全体股东人数半数(含半数)以上,并且代表二分之一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股东会决议有效。
电脑公司章程范本篇五
《电子公司章程模板》
有限公司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 。
第二条 公司住所: 。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及方式: 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电脑、办公设备、办公用品、仪器仪表、电动工具、橡塑制品、五金交电的销售,办公设备的安装、维修,电子产品、手机的研发、生产、销售。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万元人民币。
第五条 公司实收资本为 万元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股东出资及其增减变更事项。在股权全额转让、公司解散时由公司收缴股权证明书。
第七条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公司减少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
第八条 公司置备股东名册。
第九条 股东的名称如下: 。
第五章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十条 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六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股东担任的执行董事和非股东、执行董事担任的法定代表人、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担任的法定代表人、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批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4)审批公司的弥补亏损方案;
(5)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6)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7)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8)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条 股东是公司最高的行使权利人。
第十三条 股东行使第九条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四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
(一)执行董事姓名: 。
(二)产生办法:由股东本人担任或聘任他人担任。
(三)职权:
(1)在股东领导下开展工作;
(2)执行股东的决定;
(3)制订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散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四)每届任职期限: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或重聘。 第十五条 公司设经理,经理对股东、执行董事负责。
(一)产生办法:由股东、执行董事兼任或聘任;
(二)职权:
(1)主持公司的产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决定;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拟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股东、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股东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六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
(一)产生办法:由股东担任或任命他人担任,但执行董事、经理和财务主管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二)监事姓名: 。
(三)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股东决定的执行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执行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向股东提出提案;
(5)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6)监事列席公司各种会议。
(四)每届任职期限: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或另聘。
第七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七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务(执行董事、经理或执行董事
兼经理)---此处红字删除及姓名:执行董事 。
第十八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股东担任或任命产生。
第十九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行使以下职权:
(一)对外进行公司的意思表达;
(二)决定和处理公司经营中需经股东决定以外的业务;
(三)受股东或执行董事批准签署有关文件。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应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的财务报告送交股东。
第二十一条 股东提取公司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的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再提取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二十二条 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否则将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三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公司的经营期限、解散原因与清算办法
第二十四条 经营期限:长期。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2)股东决定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被人民法院依法规定予以解散。
第二十六条 清算办法:公司解散时,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成员由股东决定人员组成。
第二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加民事诉讼活动。
第二十八条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2)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3)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4)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有关机关确认,并报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登记机关核定的办准,已经登记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本章程其他未尽事宜按《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条 本章程一式三份,股东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登记机关一份。
股东签字(盖章)
制定日期: 年 月 日
电脑公司章程范本篇六
《公司章程》
注册公司所需材料
一、股东、法人代表、监事、执行董事的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注册内资公司,股东的身份证明主要是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公司投资);法人代表、监事、执行董事等的身份证明为身份证。
注册外资公司,股东的身份证明主要是护照(外国个人投资)或开业证明(外国公司投资);法人代表、监事、执行董事等的身份证明为护照。
公司的法定代表还需提供彩色照片。
二、注册地址证明
主要是注册地址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产证性质必须是商用或工业用途)、租赁协议和租赁发票。若注册上海外资公司,还需办理房产证查询单。
三、验资证明
验资证明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四、财务人员身份证明
包括财务人员的身份证、上岗证与照片。
五、工商注册登记材料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全体股东签字的公司章程;
3、股东会决议;
4、股东等签字的《企业告知承诺书》;
5、股东及法人代表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注册公司流程
一、公司名称查名
1、需要起多个名字以备查询。
2、公司名称查询前,需确定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姓名及出资比例、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查名材料:股东身份证明原件、股东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4、有限公司名称核准时间:上海需五个工作日,外省市需一个工作日。
5、有限公司名称有效期:自取得《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名称的有效期为半年;若半年内没有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则可以办理公司名称延期,可以再延长半年。
二、公司开户验资
1、开设有限公司临时验资帐户:公司名称被核准后,可以公司临时验资帐户。股东按出资比例将注册资本以现金或转帐的形式打入临时验资帐户。
2、会计师事务所验资:会计师事务所依据银行提供的股东资金进入情况及公司注册相关信息,出具验资报告。
三、办理工商登记(营业执照)
1、办理工商登记所需材料:股东身份证明、公司章程、验资报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股东会决议、公司住所证明等。
2、办理工商登记所需时间:5个工作日。
3、办理工商登记所需费用:公告费320元人民币,营业执照工本费110元人民币,工商登记费以注册资本的万分之八收取。
四、刻章
工商局颁发营业执照后,可刻公司公章、法人章及财务章。
五、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登记
1、所需材料: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公章。
2、所需时间:1-5个工作日,各地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的时间不一。
3、所需费用:148元人民币。
六、办理税务登记
1、所需材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公章、公司住所证明、会计人员身份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等。
2、所需时间:办理税务登记需10-15个工作日;外省市办理税务登记2-3个工作日。
3、所需费用:20元人民币。
我园区欢迎各种类型的企业入驻,政策优惠。
刘主任 021-50116718
| 评论
2011-11-14 16:20 huhongxin2
| 一级
房产证,身份证,会计证。我是宁波的胡先生,可以代办,1339393245可以联系我
| 评论
2012-2-27 08:51 TEL15110183934
| 一级
注册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找葛先生 h后是联系方式
1
| 评论(1)
2012-3-7 10:12 e15110183934
| 一级
找葛先生 专业代理注册 全市最低价 大额垫资 注册公司的步骤:
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租房:
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
3.编写“公司章程”:
4.刻私章:
5.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证函”:
6.去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
注意:公司法规定,注册公司时,投资人(股东)必须缴纳足额的资本,可以以货币形式(也就是人民币)出资,也可以以实物(如汽车)、房产、知识产权等出资。到银行办的只是货币出资这一部分,如果你有实物、房产等作为出资的,需要到会计师事务所鉴定其价值后再以其实际价值出资,比较麻烦,因此建议你
直接拿钱来出资,公司法不管你用什么手段拿的钱,自己的也好、借的也好,只要如数缴足出资款即可。
7.办理验资报告: 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
8.注册公司:
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填好后,连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验资报告一起交给工商局。你提交的资料全7个工作日后可领取执照。
9.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社,去刻公章、财务章。
10.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11.办理税务登记: 办理税务登记证时,必须有一个会计,因为税务局要求提交的资料其中有一项是会计资格证和身份证。
12.去银行开基本户:
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去银行开立基本帐号。
13.银行基本户开通差不多3-5天的时间,开通后就去所属的地税分局报到。这样注册的程序就算完成了。
总经理聘用合同
聘请方:咸阳浙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应聘方: xxx(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经股东会决议,聘请乙方担任甲方的总经理。为加强管理,提高绩效,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 聘用内容: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公司总经理。
二. 聘用期限: 自2012年 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
三. 担保方式:风险抵押金。乙方须向甲方缴纳xxx万元做为履约保证金,或由甲方股东xxx对乙方进行担保,若乙方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股东xxx承担连带责任。
四. 权利义务
(一)甲方由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监督乙方的工作
6、行使公司的具体事务的管理;
(二)乙方:
1、乙方担任甲方总经理职务,仅为名义上的任职,不参与公司具体管理工作。
2、乙方在聘用期间 遵守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不得私自与甲方以外任何第三方签署协议。
3、乙方不得改变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名称和经营范围,如确实需要改动,应经股东会同意;
4、对甲方的财产无处分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转移、抵押、质押、出租、赠与等;
5、聘用经营期间,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贷款。
6、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7、乙方在甲方需要以乙方名义执行某项事务时,乙方必须配合。
8、乙方不得聘任或者解聘甲方任何人员;
五. 工资福利:聘用期间每年基本报酬为人民币____万元(含社会保险、福利等)或甲方不支付乙方工资报酬。
六. 合同解除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 违约责任:乙方不全面履行本合同致使合同被甲方解除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万元。乙方违反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八. 合同生效及文本: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一式2份,甲方、乙方各1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日 年 月 日
电脑公司章程范本篇七
《2015科技有限公司章程样本》
密山市睿轩腾科技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XXX个人独资,设立XXX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 公司名称:XXX科技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XXX街。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软件开发、销售、售后、数据业务整理、金保软件售后、网络技术、通讯工程、网络布线、电脑安装维修、电脑配件、耗材、数码产品、机电设备安装、建筑工程设计、室内外整体装修设计、电脑图文设计、广告设计、艺术品、木工品设计、园艺设计、办公用品销售。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XX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 股东的姓名、出资额、出资时间和方式
第七条 XXX股东出资XX万元,出资方式:以货币出资,出资额
为XX万元,占
注册资本的100%。
第六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 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决定任或免执行董事、监事及其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和监事的报告;
(四)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六)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七)对转让出资作出决定;
(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九)修改公司章程。
第九条 公司设执行董事一名,由股东任命。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第十条 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的决定;
(三)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执行董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命连任。 第十二条 公司设监事 1名,由股东任命。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续任。
第十三条 监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监督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及提出罢免建议;
(三)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四)向股东报告工作。
第七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四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由股东委派产生,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委派连任。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六条 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第九章 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 股东可以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决定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十九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永久存续。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一式肆份,公司留存叁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股东签字:
2015年8月13 日
XX市XXX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经理的聘任证明
经公司股东决定XXX为XX市XXX科技有限公司的经理,任期三年。
股东签字:
201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