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经营收入难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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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个体工商户经营收入难以
关于个体工商户经营与管理的问题

关于个体工商户经营与管理的问题

摘要:个体工商户在当今农村占有极大比例,并且由于受地区经济局限性的影响,管理过程充满困难,因此合理管理好个体户,不仅对农村经济发展起着促进作用,而且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起着直接推动作用。在个体户经营管理过程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现行法律难以调控。本文根据当前的问题,具体提出了分层登记,分类管理等行之有效的措施,特别是对工商管理部门、服务部门的工作作了较为明确的布署建议,以解决当前个体户存在的诸多问题,仅供参考。

关键词:个体工商户;分层登记;分类管理;新农村;心得

⑴ 在大学的第二个暑假,我去镇工商所进行了一次实习,时间是06年8月5日到8月20日,历时15天。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此次实习,主要岗位是管理员。实习期间,我除了对室内工作初步熟悉及统计外,还到室外作了管理调查,现将调查资料整理如下: 一、个体工商户经营的问题 (一)定义:个体工商户指应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到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所进行登记注册,对违反登记注册管理制度的个体工商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予以处罚,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营业,吊销营业执照等。 (二)运行过程 1.到相关部门登记注册; 2.接受该部门的审查考核; 3.如考核合格,由相关部门颁发营业执照,在规定范围内正常合法营业,并接受部门监督检查(营业期内),并适时交纳管理费。 (三)经常出现的几类问题 1.买卖假冒伪劣商品,尤其在农村出售假农药,极易导致作物减产,严重影响农业经济发展。实习过程中工商所曾查处假冒伪劣农药109箱,分别查处摊点20多处,分至13个乡村集市。 2.短斤缺两。此种情况在集贸市场尤为突出,严重影响消费者利益,也有损市场及个体户形象,对买卖双方均不利。实习期间,我也随工作人员对周边几个集市摊点的秤进行校对,发现其中有67%不合格。 3.转借,出卖,出租涂改营业执照。 4.未经批准一照多摊,出售禁卖物品等。 (四)经营现状调查分析 1.经营现状调查 以该镇1.7万人口的乡为例:该乡2005年底有固定店面业户55户,其中当年新开7户,注销9户。在跨年度经营的48户中,有季节性经营8户。归纳起来,当前农村个体工商户经营现状基本呈“一主四多”特点: (1)小规模经营为主。当前,农村个体户经营方式没有大的变化,仍以传统的店铺小规

模经营为主,一些名为“超市”“专卖”的店铺大都名不符实,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大规模经营。

(2)非正常经营业户增多。有固定营业店面但经营不稳定的业户在逐渐增多,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经营亏损而关闭注销,虽以经营不善为主,但也不乏赊账太多,造成资金周转不灵的现象;二是季节性经营,部分个体户针对消费者需求的季节性变化,采用淡季退市的方式经营,他们中有的不办证或虽办证但未缴纳相关税费。

(3)临时性经营业户增多。每逢节假日摆摊设点的临时业户骤然增多,管理费难以收取。

【个体工商户经营收入难以】

(4)亦商亦农业户增多。不少个体户经商务农两不误,或者同时经营其他生意。对于很多业户来说,店铺经营收入已淡出家庭收入来源,或者不再是唯一的收入来源。

(5)女性独立经营业户增多。已有越来越多的女性投入到个体经营,在总经营业户中有七至八户是女性经营户。

2.经营现状分析

当前农村个体户经营现状表明,其面临的现实是:竞争激烈,利润率低,赢利艰难。调查发现现在经营一般性商品纯利润率只有6%——8%,以饮食业为主的服务业纯利润率不到20%。年营利额万元以上的不到20%,其余的60%的业户年营业利润额在5000元上下浮动。

据15天的调查实习及室内资料分析,笔者对其原因作出了如下分析:

(1)营业门槛的降低促进了业户在数量上有所增长,加剧了竞争的激烈程度。小城镇建设使农村集镇规模得到了较快扩展,各乡镇普遍建了新的集贸市场,店面供应充足且租金低廉,大多在100——200元之间。同时乡镇交通更为便利,批发商送货上门等有利条件的出现,使得营业门槛大为降低,为个体工商户创造了很好的经营环境,相比之下,最近五六年,个体户在数量上略有增加。

(2)“相对高消费”群体的流失和农民低层次消费观念的根深蒂固,降低了经营利润率。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多,富裕人口向县城集中等因素,加剧了消费市场季节性起伏,更降低了整体农村消费档次。外出务工人员主要以青壮年为主,他们和集镇富裕人口一道构成乡镇“相对高消费”的群体。虽然近年来农民收入有一定增长,农民也不断向镇集市区集中,但他们中大部分人“求有不求好”的层次消费观念仍然没有大的改变。、

(3)劳动力的收入状况影响业户对利润的追求。个体工商户经营利润的另一个重要决定因素是成年劳动力年收入。我省2005年农民人均年收入为2953元,以劳动力占总人口的一半计算,农村成年劳动力的年均收入约为6000元左右,而女性劳动力收入还在这个数字以下,这导致女性经营业主对利润的追求不高,有的甚至只求满足自己的基本生活需求。因此,对于不少家庭来说,店铺经营已成为“副业”。

(五)收费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收费现状

(1)按营业额附征的办法核定征收。对固定经营场所的业户,双定月税负额在20——100元不等。

⑵按次定额征收。对季节性、临时性经营业户,一般按次额征收。【个体工商户经营收入难以】

2.存在的问题

(1)出现收“过头税”现象;

【个体工商户经营收入难以】

(2)征收难度大,漏征漏管现象较严重。

二、个体工商户管理的问题及应对策略

(一)现状

1.无照经营现象较为广泛;

2.重专项治理,轻日常监督造成监管工作的盲区。

(二)实行分类管理的意义

据具体情况,所里部分同志提出引进其他省份分类监管的方案,采取一系列措施并初步投入运行,已取得了初步成效。

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因而提出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分层登记和分类监管的思路就值得我们积极研究探索。

1.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2.有利于促进就业和再就业;

3.有利于促进社区管理;

4.有利于促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集中精力拓宽监管渠道,强化执法力度。

(三)具体措施

1.分层登记

⑴对依法经营的农村流动性小商小贩,从事农资零售的个体劳动者,集贸市场中的个体劳动者等,实行免予登记的管理制度;

⑵对没有资本运营从事简单修理、服务、零售的个体劳动者,实行备案登记的管理制度。

2.分类管理

我们必须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日常监管上来,放宽登记条件,强化监管力度,努力实现监

管关口前移。实行分类监管,是对工商管理方式的一次重大变革,是基层工商所对个体工商户的个体日常监管由随意性、无序性向规范性、法治化、科学化迈进。

(1)实行分类监管要更新监管理念。

监管中始终树立服务思想,做到“人性化”管理,将服务贯穿于监管工作的始终。对规模较大,发展潜力较大的工商户提供贴心服务,解决经营中的实际困难,扶持他们发展壮大,促进市场经济大发展,从而达到监管的目标。

(2)实行分类监管要与市场巡查制相结合。

个体工商户实行分类监管与近年来推行的市场经济巡查制,分别从监管内容和监管方式的角度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基层工商所的“管什么”和“怎么管”这两个重大课题。其有利于监管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统一了执法口径,减少了执法的随意性,有利于防止人为因素过多、处罚畸高畸低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和综合素质,有利于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工商行政监管机制。

(3)实行分类监管要与丰富监管手段,完善“三个机制”相结合。

实行分类监管,应当逐步建立健全相应的配套制度,才能提高监管效能,达到维护良好市场秩序的目的。一是完善预警机制;二是完善奖励机制;三是完善公开机制。在具体的监管过程中,不少违法个体工商户不怕处罚而怕曝光,因为这些个体工商户能够承受一次行政处罚的损失,却承担不起曝光后市场给予他们的惩罚。因此,通过这一途径,将其向社会公告、曝光,可以增强市场秩序管理的震慑力。同时,公示制度也可以发挥事前预防的作用。对某一行业或某一地区出现比较集中问题的,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披露公示,及时揭示潜在风险,增强消费者的防范意识和经营者的诚信意识。

(四)工商部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议

建议发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作用,开辟工商行政管理“新战场”。

1.增加农民收入。大力培育市场主体,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要实行“品牌兴镇”战略,提高市场占有率,要推广“订单农业”提高农民合同意识。

2.提高农民的素质。提高农民维权水平,增强合同意识,树立品牌意识无疑是新农村建设的题中之义。

3.服务经济发展,工商部门要立足本职、转变角色,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

4.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篇二:个体工商户经营收入难以
对个体工商户登记中经营场所认定的分析思考

对个体工商户登记中经营场所认定的分析思考

改革开放30余年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积极鼓励、引导、扶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繁荣了城乡经济,增加了财政收入,扩大了社会就业,改善了人民生活,促进了经济发展。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不断深入,城市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推进,电了商务活动越来越广泛,从事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人员不断增多,涉及个体工商户登记中经营场所的问题越来越突出。笔者就个体工商户登记中经营场所的问题作如下分析思考。

一、个体工商户登记中经营场所存在的问题

在实际登记中,很多经营者无法提供经营场所证明的房产证复印件,难以确认经营场所,这些问题大多数出现在新建房、农村居民自建房和一些特殊行业。因此造成了经营者对工商部门不满,给登记工作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

(一)新购房,经营者难提供经营场所证明。由于新建房,房屋所有人还未办理房产证,只有房屋买卖合同或者是房屋预售许可证。预告登记属于临时登记性质,是相对于现实的物权登记而言的一种预备登记,房屋还不具备不动产物权登记的实体属性,所以不宜作为工商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

证明材料,申请人必须同时提交房屋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和房屋销售许可证,方可作为经营场所的权属证明。

(二)农村居民自建房,经营者难提供经营场所证明。一是是农村居民自建房,没有房产证,场地证明需居委会或村委会盖章方可。现在农村房屋涉及到拆迁占地赔款等问题,经营者较难取得居委会、村委会提供的证明材料。二是农村居民自建房的地址不具体,没有确定的街道名称和门牌号。一般以某村几组为名,所以存在大量经营场所重复现象。

(三)特殊行业,经营者难提供经营场所证明。在运输行业中,有的经营者直接把运输工具停在小区、院子、操场,没有租赁合同和房产证,也无法提供场地证明。但经营者又需要营业执照办理税务登记,所以不得不另找场地办理营业执照,导致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地址与实际不符。

(四)自住房,经营者难提供经营场所证明。现在很多经营者用自己的住房作为经营场所,在小区内进行经营活动,产生一定噪音、垃圾等污染物,损害小区内其他居民的合法权益。所以就出现了有的新建小区,禁止在小区内进行经营活动。还有的行业不需要在街道的营业房从事经营活动,比如美容、旅馆、网店等等。特别是公改房小区,有的根本就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所以经营者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而经营者为办理营业执照,又会提供其他地方的场所证明,于是出现了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地址和实际不符。

二、对个体工商户登记场所认定的建议

市场交易方式的现代化,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和金融服务业的不断发展,使市场活动方式日益现代化,电子商务成为市场活动现代化的典型形式,现有的法律法规在适用过程中遇到一些问题和障碍。

(一)修改或废止相关规定,落实相关政策,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一是对现用的2011年1月8日国务院令第588号修定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1987年8月5日国务院国发[1997]71号发布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和1998年12月3日国家工商局令第86号修定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4年6月14日国家工商总局令第12号公布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等涉及个体工商户登记、验换照的内容进行修改或废除。二是按照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1]4号)等文件政策,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减少行业限制。三是实行对个体工商户开放式一站登记发照,可试为“商事登记”,登记事项为经者姓名、经营地址、名称,不设定前置审批事项;营业执照有效期限定为4年或6年,在有效期间不验换照到期自行作废。对社区内从事家政服务、日用品销售、维修等微利性经营者,试行社区备案,免予工商登记,注重加强后【个体工商户经营收入难以】

期监管。

(二)放宽个体私营经营登记场所限制。个体私营经营者在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时,经营场所证明,只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商用)或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即可。

(三)明确部门责任,建立齐抓共管联动监管机制。由县级政府负责,落实相关行政许可部门责任,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建立相关行政许可部门齐抓共管联动监管机制,加强对个私经营的监督管理。

篇三:个体工商户经营收入难以
2015浅论个体工商户建账难的原因及对策

为了进一步提高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质量,规范个体工商户账簿设置和使用管理,促进个体经济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我国个体经济发展变化的实际情况,通过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总局对1997年发布的《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全面修订,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个体户按实记账,税务机关按实征收,这无论对纳税人或税务机关来说都是有益的,纳税人能够正确核算经营情况,盈利亏损心中有数,每月交多少税也很清楚,税务机关按帐征收,应收尽收,以此规范征纳双方的行为。但个体工商户由于自身素质、财力、意识等多方面原因,虽然他们对自己的经营收入和利润水平心知肚明,有本明细账,可以按照规定建账核算,但为了不将生产经营情况如实反应给税务机关,不愿建账,造成个体工商户建账建制长期以来一直难以推广。一、个体工商户建账的成因1、个体工商户自身不愿建帐由于税务机关核定定额与个体业户实际生产经营状况相差甚远,不建账可以带来“利润空间”,个体业户实行建账按实计征,怕加重税收负担,聘请会计人员又会增加经营费用和成本,还要定期接受税务部门的稽查,还不如采取定期定额征收方式,“一定了事”永无后患。2、税务机关对个体户建账缺乏正确的认识因为采取定期定额征收,省事又方便,督促个体户建账既费时费力,而建假账难以杜绝,建账难以成为税款征收的依据,建帐后税款更加难以控管,依账征收到的税款还不如采取定期定额征收方式,造成不少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对个体户建账只停留在口头上,没有对不建账户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导致建账建制难以全面推广。3、个体工商户建账能力有限不少个体户愿意建账,但由于自身能力和水平所限,大多数纳税人对财务税收知识了解甚少,就其本身能力而言无法准确建账,而且大多数个体户规模相对较小,无力承担专职财务人员工资费用,想聘请财会人员代账,但出于工资较低,怕负责任等原因,大多数财会人员不愿代账,于是有些纳税人委托中介机构代理建账,但中介机构不能依法实施会计监督,建账准确性不高,造成“为建账而建账”的现象。4、税收优惠政策出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个体工商户建账建制的推行起征点提高和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出台后,大部分个体工商户被认定为不达起征点户,这些不达起征点的个体商业户不再需要申报缴纳税款,对这部分业户的建账也就无从谈起,且会影响到其他个体业户的建账积极性。5、现在征管模式造成发票索取难(1)税务机关对个体业户普遍采用定期定额征税的方式,每月按核定的不开票销售额缴纳定额税,对需开票部分还需再缴纳税款,不少个体工商户为了达到少缴税就尽量少开票。(2)大多个体工商户经营规模较小,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加上市场竞争激烈商品销售的毛利相对较低,按小规模纳税人征税率全额征税,个体工商户实难以承受。现有定期定额加发票的征管模式,直接造成发票难以索取,从而影响了的成本核算和建帐建制推行。二、解决个体工商业户建账难的工作举措1、开展税法宣传,提升建账氛围(1)大力宣传建账的作用、目的和意义,充分认识业户实行建账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是依法治税的需要,也是个体经济自身发展的需要,努力在个体业户中形成依法建账的氛围。(2)加强个体业户办税人员财会知识辅导,提高个体户的建账能力,促进业户合法经营,平等竞争。2、分类推行建账,促进有序建账税务机关应明确凡是领取营业执照有固定场所的个体户,都必须按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凭合法有效的凭证如实记载经济业务,正确核算盈亏。修订后《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对达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和本办法规定的设置账簿条件,对照选择设置复式账或简易账。所以对经营规模大的个体户建立复式账,其他业户建立简易账,经营规模小,确无建账能力的业户,根据《征管法》的相关规定,须经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方可暂不建账,但必须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按规定使用税控收款机。3、规范税款征收,以防税款流失对建账个体业户征收方式上可取用查账征收方式征收税款,提高税款征收科学性,由于建假账或账证不全等情形个体户的大量存在,基层征管力量难以满足逐户核定的需要,对于建账初期,也可以采用查账征收与定期定额征收相结合的方式征收税款,充分考虑个体户建账初期税收征管可能面临的客观情况,以防止税收流失。4、加强发票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发票是记账和核算的合法凭证,发票是经济交往中基本的商事凭证,是记录经营活动

篇四:个体工商户经营收入难以
2015国税局个体建账试点工作总结

国税局个体建账试点工作总结

为全面客观地总结祁门县国税局的个体建账试点工作,探索“盯住大户”的有效方法,日前,**市国税局组织开展了对祁门局个体建账试点工作的专题调研。调研组通过调阅户籍资料、提取和分析数据、上门调查和召开税务人员座谈会等方式,广泛收集第一手资料,认真分析对比数据,直接听取纳税人和税务人员的意见,对试点工作进行了全面评估和理性思考,提出了完善试点的改进意见,为在全市推广个体建账工作奠定了基础。

一、试点的背景

个体工商户依法设置账簿、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是税收征管法规定的一项法定义务。1997年国务院《关于批转国家税务总局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账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下发后,我市个体建账工作曾一度展开,但由于方方面面的原因,工作难见成效,最终不了了之。2002年集贸市场税收专项整治期间,国家税务总局又下发了《关于大力开展个体工商户建账和强化查账征收工作的通知》,个体建账工作再次被提上议事日程。为避免重蹈覆辙,祁门县国税局积极谋划,认真落实,对个体建账工作的难点进行了深入的剖析:

一是税收政策欠公平,建真实账难。当前,商业领域经过充分竞争后,平均利润率(近似于增值率)一再降低,小规模纳税人4%的征收率大大高于本地一般纳税人的平均税负率,税负不公平的矛盾已十分尖锐。个体建账户大多是规模较大的商业经营户,在“双定”征收方式下,核定销售额一般不足实际销售额1/3,税负不公的矛盾尚能得以掩盖。一旦如实查账征收,建账户的税负会猛增,在竞争中将难以生存,因而抵触情绪很大。

二是经营管理层次低,建规范账难。个体工商户点多面广,现金交易多,经营方式灵活,且缺少合法有效的收付款凭证;参与经营者又以家庭成员为主,内部控制制度缺失;加上个体经营者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大多不会记账,即使聘请他人代账,多花钱不算,代账者也是接多少单据记多少账,会计信息真实程度很低。

三是征收管理手段少,遏制假账难。正因为个体经营信息难以监控,税务机关一直未能找到有效的控管手段。实行查账征收后,假账一度盛行,税务机关面对申报税款“滑坡”而束手无策,又不得不走“双定”征收的回头路。在省局个体税收管理的16字原则,即“管理户籍、盯住大户、电脑定税、申报纳税”的指导下,该局认识到,推行个体建账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引导和帮助个体工商户建立健全会计核算是税务机关应尽的职责,应以积极的态度、求真的勇气和创新的思维努力攻克这个难关。为此,该局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国税局有关文件的精神,制定了《祁门县国税局个体工商户建账实施办法(试行)》,从2015年5月1日起,再次启动个体建账工作。

二、具体措施

(一)统一建账标准,明确建账要求。规定2人(含2人)以上合伙经营且注册资金达到10万元以上,或请帮工5人(含5人)以上的,或从事应税劳务月营业额在15000元以上,或者月销售收入在30000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应设置复式账;请帮工在2人以上5人以下或从事应税劳务月营业额在5000元至15000元,或者月销售收入在10000元至30000元的个体工商户应设置简易账;所有药品经营户均应按规定建立复式账或简易账。建立复式账的个体工商户应按《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试行)》的规定设置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日记账等,进行财务核算,如实记载财务收 支情况;成本、费用列支及其他财务核算规定按照《个体工商户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执行。建立简易账的个体工商户应建立经营收入账,经营费用账、商品(材料)购进账、库存商品盘点表、利润表,以收支方式记录、反映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简易会计核算。考虑到个体经营者建账的实际困难,为方便业户建账,推行初期所有建账业户暂时只建立营业收入账,商品(材料)购进账,并编制库存商品盘点表。

(二)把握政策精髓,创新工作思路。根据国税发〔1997〕101号文件《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税务机关对建账户实行查账征收方式征收税款,建账初期,也可实行查账征收与定期定额征收相结合的征收方式征收税款。”该局根据此项规定,考虑到目前个体税户利润率低、征收率较高的现状,对如实建账户比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计税原理核定税款,采取查账与核定相结合的办法。即:以账面上反映的销售收入减去销售货物购进原价后的差额,乘以适用税率核定税款;应税劳务直接以销售收入乘以税务机关核定的毛利率,再乘以适用税率核定税款。纳税户实际申报时,以上述核定税款按适用征收率倒推销售收入额作为应税收入,进行申报征收。毛利率的核定和调整由该局按年组织调查测定。

(三)依托信息技术,合理设置流程。该局经过几个月试行后,发现核定的过程较繁琐且缺乏监控。在市局信息中心的支持下,开发应用了“个体税源管理系统”。该系统通过对原始申报数据的录入、审核、复审几个环节,测算出应纳税款,打印应纳税款核定通知书。同时将建账户“电脑定税”的税额录入“个体税源管理系统”,以“电脑定税”的税额作为最低控制标准,纳税户每月通过“个体税源管理系统”申报测定的税额如低于“电脑定税”的税额,系统自动按照电脑定税额核定应纳税款,并进入纳税评估环节。信息技术手段为查账与定额相结合的征收方式提供了一个操作平台。

(四)完善后续管理,提高建账质量。该局对使用收款机的超市、药店和建材商店,要求统一使用收款机专用发票,规定每天结束营业时必须从收款机内打印出销货清单,作为收入记账的原始凭证;每月申报销售收入都要与开具发票金额比对,开票金额超过申报收入一定比例的,列入超预警值范围进行纳税评估;对未按本办法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的纳税户,除按规定予以处罚外,并根据当地同行业、同等规模的纳税水平按月从高核定其应纳税额;对纳税人伪造、变造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一经查实,除对其实际经营额按照适用征收率进行查补外,并按照偷税处理。

三、工作绩效的评估

(一)建账工作力度较大。从2015年5月1日以来,该局通过宣传发动,学习辅导等方式,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将所有达到建账条件的个体经营者都纳入了建账管理。建账户数从开始时的16户发展到目前的77户,所有建账户均能按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申报表和库存商品盘点表,是我市个体建账工作推行力度最大的县局。

(二)税收收入增长较快。2015年个体固定业户实现税款104.45万元,其中建账户实现税款50.8万元,占个体税款总量的48.6%。从第一批建账的16户统计数据看,建账前平均月纳税合计为10120元,建账后平均月纳税合计为20154.83元,增长了98.67%(详见附表);从原实行“双定”征收的33户纳税情况看,2015年全年入库税款36.6万元,按原定额计算应纳税款为22.34万元,增长了63.8%;从分行业看,五户超市建账前平均月纳税合计为5600元,建账后平均月纳税合计为10030.93元,增长了79.1%,5户加工修理户建账前平均月纳税合计为2040元,建账后平均月纳税合计为4302.14元,增长了111%;3户五金建材户建账前平均月纳税合计为1200元,建账后平均月纳税合计为2921.24元,增长了143.49%。

(三)纳税人反映普遍较好。由于对达到建账标准的个体经营者一律采用了查账与定额相结合的征收方式,对规模较小的个 体经营者普遍采用了“电脑定税”,既较好地抓住了大户,又适时地规范了中小户,因此该局个体税收管理已逐步走上公平、公正、合理的轨道,纳税人反映普遍良好。我们走访了部分建账的纳税人,都认为这种征收方式是实事求是的,对按实际申报核定能够承受的纳税额,感到公平合理。经营医药的王志华说,现在市场竞争激烈,生意越来越难做,药品进价高了,而售价反而低了,建账后税负比以前重了,但通过建账,自己对经营状况始终心里有底,对规范管理有好处。同时,他们也担心万一改变了这种征收方式,而销售收入的情况又让税务机关掌握,心中总有一种不安。

四、完善和推广试点的思路

推行个体建账工作是进一步规范个体税收征管的需要,更是促进个体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符合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方向。但是,这项工作推行困难,矛盾众多,突出地表现为:征收率较高与经营毛利率较低的承受能力的矛盾;商业一般纳税人税负较低与个体户税负较高的公平竞争的矛盾;免税者众与纳税者寡的心态不平的矛盾;个体经营者素质较低与建账要求较高反差大的矛盾。在这样一个矛盾交织的形势下推行个体建账,必须从实际出发,积极稳妥、突出重点、区别对待、分步推进。祁门局在推进个体建账工作方面进行的有益尝试和成功经验,值得全市其他地区借鉴,应认真总结,加以完善,全市推广。总体思路为:

(一)突出建账重点。重点是盯住个体大户,坚持个体大户建账要求不放松。当前建账的重点应为个体商业超市,汽车维修,文具,摩托车销售等使用收款机或发票使用大户。可适当提高复式账或简易账的标准,初期以建简易账为主,账簿中又以收入账为主,条件成熟时逐步向复式账过渡。

(二)实施分类管理。对按要求建立复式账的,税务机关应当摒弃歧视政策,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条件的,可报经省国税局审批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未按规定建账或建假账的业户,依法予以处罚,同时以行业最高税负水平核定税款;对建立简易账的,实行查账与定额相结合的征收方式,核定方法要依法、合理,比照一般纳税人计税原理核定的做法可借鉴,但面不宜过宽,应限定在进销凭证比较齐全、营业额较大而毛利较低的行业(如超市、家电、摩托车、建材、副食品批发等),核定的税款不得低于电脑定税核定的税额;对经核准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的其他纳税人,实行定期定额征收。同时,要建立查账征收户与“双定”户的税负比较制度,定期对建账户建账前后的税负水平及个体同行业、同规模的建账户与“双定”户税负水平进行对比分析,对税负明显偏低的,要作为调整税负或稽查的重点。

(三)实行普遍开票。建立和完善发票有奖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消费者索要发票,进一步加大推行普遍开具发票的力度。同时,为了减少推行阻力,鼓励纳税人普遍开具发票,真实反映销售收入。推行初期,税务机关对“双定”户纳税人开具发票销售额超过定额20%的部分,在定额核定期内原则上不调整定额,待重新核定时主管税务机关可结合几种测算方法按超过部分的一定比例调高定额。结合推行普遍用票制度,对个体超市及批零大户可先行推行税控收款机。

(四)提高监控水平。明确界定征管查的职责,加强工作衔接,避免推诿扯皮;建立对个体建账户的纳税评估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纳税人特别是被列入监控范围的个体大户建账情况进行评估,对有明显偷税嫌疑的,移交稽查局查处;加强工作的指导和协调,保证个体建账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

篇五:个体工商户经营收入难以
2016劳动工资统计调研报告

一、劳动工资统计制度的历史沿革

劳动工资统计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1952年国家统计局成立,随即进行了一次城乡劳动力就业情况调查,之后劳动工资统计历经一系列变革,统计对象的范围不断扩大。

(一)50年代到80年代劳动工资统计范围为城镇集体以上单位,主要统计全民和城镇集体职工人数和工资;1990年-2016年国家统计局把统计范围扩展为城镇非私营单位,其统计对象为全民、集体、其他所有制经济单位(内资:股份合作、联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资:港澳台商投资;外商投资),不包括乡镇企业、私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二)2016年-2016年,劳动工资统计范围除城镇非私营单位外,增加了“三上”私营企业(即规模以上工业,资质以上建筑业、房地产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中的私营企业)。2016年开始增加其他私营单位:19人及以下的单位采用典型调查,20人及以上的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三)2016年以后,劳动工资统计制度分为两种: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非私营单位调查范围不变,私营单位调查范围采用以下方式调查:企业一套表单位(即“四上”企业,统计范围是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国家重点服务业和省级服务业)全面调查。其它非一套表私营单位按就业人员分类,100人以上全面调查,20-99人抽样调查,19人以下典型调查。但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分别实施,数据没有合并使用,且抽样的数据县级没有代表性,不能推算总体,不能对外公布使用。目前劳动工资统计实行网上直报,劳资报表告别纸介质上报方式(除了视同法人的银行等产业活动单位仍延续纸质报表)。

二、劳动工资统计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个体工商户经营收入难以】

1.统计范围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随着投资主体日益多元化,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已成为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2016年非国有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达86.1%。而现行劳动工资统计主要偏重反映城镇非私营和“四上”私营企业的劳动情况,规模较小的私营、个体工商户和乡镇企业并不包括在内,这样统计出来的数据不反映或不能切实地反映已逐渐成为吸纳就业主体的私营、个体等经济性质的劳动用工情况和工资水平,统计范围带有明显的局限性。正是由于这种落后于目前经济结构的统计规则,导致了本应给予高度重视的大多数较低工资收入的企业职工没有纳入统计范围,目前已统计的恰恰都是有较高工资收入的人员,在一定程度上拉高了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导致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不能被普通百姓接受。以为例:城镇非私营企业绝大多数属于垄断行业,工资水平居高不下,影响全县城镇非私营单位工资水平明显偏高。2016年全县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3848元,分别高出全国、全省和全市12374元、7277元和4065元,而2016年人均GDp仅为39705元,分别低于全国、全省和全市2204元、28757元和6678元,工资水平与经济发展明显不匹配,不能真实反映整体的就业情况和劳动力价格水平。

2.统计指标设置不尽合理

(1)统计指标设置复杂且缺乏实用性。一是统计指标设置复杂。复杂的指标设置只会影响数据的准确性。基层统计人员变动频繁,对指标解释理解不深,指标涵义仅凭自己的理解去填写。比如“单位负责人”这个指标,大部分人一看就觉得是法人代表,但是其实指标解释是包括单位中层的;再比如就业人员下面的按人员类型分的三个指标,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其他就业人员,且不说各自的指标解释,单说其中的区别就让人头痛,挂职锻炼的人员属于原单位在岗职工,要按照谁发工资谁统计的原则,而劳务派遣的人员又要统到实际用工单位,不能按照谁发工资谁统计的原则,劳务派遣工的界定又是一系列的说明,县级专业人员也要仔细研读指标解释才能确定界限,基层单位的统计人员可想而知大部分是根据自己的理解填个数据而已。还有在岗职工的工资分类指标,晦涩难懂,使基层统计人员极易产生歧义,如“绩效工资”机关单位误以为只是事业人员工资单上的绩效工资,而实际的指标解释却是奖金性质的工资,机关人员也有此项目。二是统计指标缺乏实用性。一直以来,反映劳动工资水平的指标主要有就业人员期末人数、就业人员平均人数、就业人员工资总额、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其实用性和灵活性很大程度上已落后于社会需求,反映各级政府决策、企业需要及社会焦点问题的指标显得尤为不足。如当前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大学生就业问题、农民工就业情况、行业用工需求、下岗再就业等社会保障热点,在这些指标群上,劳动工资方面仍是空白。

(2)反映就业人员工资水平的指标单一化。在现行的劳动工资统计中,仅有本单位全部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一项指标。平均工资是一个整体的概念,它的数据及涨幅代表的都是整体的水平。简单的平均所带来的问题,是掩盖了平均下的不平均。一方面,掩盖了不同行业、不同单位之间的不平均。从2016年劳动工资年报来看,最高行业平均工资为最低行业平均工资的6.3倍。另一方面,掩盖了单位内部的不平均。现在企业老总和普通员工的工资差距越拉越大,相差几十倍、上百倍的也不在少数。而仅仅提供一个单位的平均工资,无法解释更多的不平均。从工资分布来看全社会各群体工资水平呈“偏态”分布,工资高的人数占少数,工资低的占大多数,现有的资料又无法反映这些情况。因为指标的单一,解释不清深层次的原因,老百姓是从自身的角度去理解这些数据,因而在向社会公布平均工资这项数据时,造成公众对数据的质疑,也带来统计服务质量不高的现象。

3.统计任务繁重,但数据利用率不高

(1)统计范围广,工作任务繁重。当前劳动工资统计涉及的单位多、任务重、压力大,不仅包含了工业、建筑业、房地产、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服务业等行业里面的“四上”企业,而且包含了所有“四下”非私营单位,加起来有四百多个单位,工作量十分繁重。而目前采用的网上直报开网时间较短,基层统计人员频繁更换或身兼数职,报表期间能主动直报的单位只占少数,大多数单位往往需要县级统计人员通过电话、QQ、办公助手发短信等形式三番五次提醒和催报,个别单位还须多次催报,催报难度较大。同时在规定的时间内,县级专业人员不仅有大量的催报工作,更有无尽的比对工作,需分行业、分单位逐个比对填写说明,工作量大幅度增加。

(2)网上直报操作平台有待完善。劳动工资统计报表收集的方式由纸质报表改为联网直报,给基层统计减轻了一定工作量。但由于统计单位数量越来越多,报表报送时间较短,系统稳定性不强,企业配合程度低等原因,导致报表收集的难度越来越大。一是网上操作平台报送时间紧。联网直报有较强的时间限制,尤其是季度报表,通常国家从开网到关网时间相当短,一般为5-7天,县级劳资专业人员要在5-7天时间内催报、审核几百家劳资报表。因报表报送时间短,大量的单位集中上报,有的单位不同的统计人员还会同时上报不同的报表,造成网络拥堵,在报表高峰期经常出现打不开网页或者不能正常上报的现象,给企业带来诸多的不便。有的单位制度很规范,发工资时间较迟,报表上报前要层层把关,在规定的上报时间往往是仓促上报,因此要在短时间内催报齐所有单位会越来越难。二是网上直报操作程序过于烦琐。直报系统对浏览器的要求较高,比如需要使用较低版本的IE浏览器,无拦截软件等才能成功下载证书或稳定上报。许多基层统计人员计算机操作能力有限,对网上直报操作程序往往束手无策,需要县级劳资专业人员电话指导或电脑远程操作证书安装、浏览器设置等程序,其同类问题反复操作耗费大量时间精力,搞得专业人员疲惫不堪。甚至有个别单位因反复操作不成功而放弃直报,改为传纸质报表再行代报等等,这些都给数据收集增加了难度。三是系统审核公式不够严谨。在系统开网之前,审核公式应该已经通过检验完整无误的,但实际情况是系统开网之后又时不时的添加审核公式,大大增加后期审核工作量。由于后期添加的审核公式,致使有许多单位已上报,审核后又出现许多错误,县级劳资专业人员只能用短信或电话通知企业再行修改错误,有的企业往往上报后便撒手不管,出现错误不按要求修改或填写说明,如对其反复催促易引起企业统计人员的反感。另外对于基层单位统计人员而言,需要更加简单明了的错误信息提示,有助于他们理解审核中的逻辑关系,及时修正错误或予以说明。如“单位负责人”是由原来的“管理人员”演变来的,对“单位负责人”正确的理解应该为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但是在报表下方以及单位基本情况表中均有“单位负责人”的指标,统计人员容易将这几个指标混淆成同一个,误认为都是指的单位第一负责人,因此许多统计人员将报表中的“单位负责人”填为“1”,导致了大量的审核差错。又如“1-本季”这个宾栏指标,因为设置的数字和符号不太明显,统计人员容易将本栏对应的工资额误解为本季数据,经常把累计工资错填为本季度工资。而对于“非全日制”指标,统计人员也容易误解为学历上的“非全日制”等等。另外,有的指标存在多个口径,比如劳资表中的就业人员工资总额与财务表中的应付职工薪酬也困扰了许多基层统计人员,仅从字面上来理解两个指标都指的是工资报酬,而实际上工资总额与应付职工薪酬不是同一个概念,最大的区别在于工资总额不含单位支付的“五险一金”,而应付职工薪酬应该包含这一部分。四是数据质量难以保证。对于县级专业人员来说,报送单位数量多,短时间内能按时催报已经勉为其难,来不及对每个单位进行详细审核。在报表期间每天要打几十个甚至上百个电话进行催报,并时不时通过网络或电话给直报单位解决系统随时出现的问题,有时候还要对国家、省及市统计部门查询反馈的明显差错进行核实,在短时间内无法做到报送一家审核一家,只能进行批量审核或者查询审核,对有明显差错的单位进行核实;而对于基层统计人员来说,报送时间短,统计人员报表较为仓促,无法对数据进行严格自审,有的为了按时上报,甚至只是报一个预计数据,与实际数有一定差距。五是劳资字典库更新不及时。直报平台的劳资字典库一年一次从名录库中导入,而基层单位上报季报时又不能自行修改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时间跨度太长容易导致字典库信息不准确,基层统计人员反响较大。

(3)数据利用率不高。一是年度劳动工资统计指标分组太细,数据利用率不高。2016年年报不含补充资料的统计指标就有55个,真正有用的没有几个,制度中有的指标地方政府不需要,地方政府需要的指标在制度中又没有。各级党政领导迫切需要掌握城镇劳动力分布、转移、就业和失业方面的统计数据,以便更好地制定劳动就业政策和指导城镇劳动力转移,但现行的劳动统计方法制度没有涉及这方面的内容,统计部门无法从现有的统计报表中获得相关数据。长期以来县级统计部门忙于应付上级统计部门布置的报表任务,对地方经济的发展和富有地方特色的指标没有进行过多的统计、关注和分析。就业人员和劳动报酬等统计指标也远远不如GDp、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农民人均纯收入等统计指标那么受领导和公众的关注和重视,致使劳资统计人员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做出来的数据不被重视,是“出力不讨好,白用功”。二是报表代表性不高,资料开发利用价值低。现行的劳动工资统计专业数据公布规则是:“企业一套表”统计的“四上”企业的数据不对外公布,只公布城镇非私营单位的数据。站在县级劳动工资专业人员角度看,实行联网直报以后,由于“企业一套表”单位数量的增加,工作量成倍增长,但这一块千辛万苦统计出来的数据却没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只是为了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由于城镇非私营单位统计对象不全面等原因造成了报表的代表性不高,分析的意义不大,也削弱了劳资统计人员对其数据开发利用的积极性。

4.基层统计人员业务素质与统计工作要求不相适应

大部分基层单位没有专职统计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的劳动工资统计人员一般由该单位的人事或财务人员兼职,企业则是由财务人员兼职,且人员变动较为频繁,往往致使报表不能准时上报。同时,由于兼职人员要兼顾多项工作,造成劳动工资统计只能算是附带性的工作,尤其是企业,统计人员不但要做好本单位工作,而且要承担财政、税务、工商、统计等多部门的报表,工作任务十分繁重,造成多数的统计人员虽然在统计岗位上工作多年,仍是对统计业务一知半解,不能熟练掌握劳动工资统计所必需的知识,对指标解释的含义、统计口径、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的理解都不到位,上报的报表往往容易出错,极不规范,数据质量很难得到保障。

三、做好劳动工资统计的几点思考

1.适应需求,进一步完善劳资统计方法制度。一是改进统计调查方法。创新工资统计制度,将劳动工资统计由全面调查改为抽样调查。劳动工资报表许多问题均是因为报表单位过多引起,实行抽样调查能减少报表单位数量,使综合统计部门能将工作精力更多地由催报转移到审核和改错上。抽样调查以最新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为样本框,按国民经济行业抽取样本与实际情况进行核实,然后将样本纳入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字典库中。方法可采用按行业进行抽样,每个行业分别设立汇总权数指标,对单位数少的小行业采用全数调查,通过样本资料推算评估总体劳动就业、收入等状况。同时可以结合普查、人口抽样调查等进行劳动力调查,既能节省人力、财力,又能提高数据质量和工作效率。二是调整统计调查范围。形成涵盖全社会所有劳动者的统计,弥补现行劳动工资统计制度范围上的不足。将一般个体工商户作为特殊经济组织纳入劳动工资统计范围,以便全面、真实地反映全社会劳动就业的分布与构成,以及劳动报酬的收入与分配情况,较好地满足政府和社会公众对劳动工资统计数据的需求和利用。三是减少统计调查频率。针对现行的劳资统计工作量大,代表性差的弊端,建议将现行的季报取消改为每年一次年报。其因一是季报数据变动较小。劳动工资年报数据能全面反应本地区的就业人员及工资状况。一方面,劳动报酬不仅体现在每月工资上,从许多单位的实际情况来看,与年终奖有很大的关联,因此年收入能够更准确的反应一个地区就业人员的报酬情况。另一方面,从以往季报数据来看,季度之间的从业人数变化不大,大部分单位除春节前后和大学生毕业季等特殊时期用工情况可能有较大波动外,在一年内的其他时间较为稳定,可以在年报中加入新增、减少人员等用工调查指标,以满足就业政策制定及指导的需求。其因二是季报数据利用率不高。自2016年开始季报数据除了五大行业用于“GDp”核算,国家规定季报数据不再对外公布,基本属于统而未用的状况。取消季报能给基层统计人员减负,提高工作效率。对于涉及“GDp”核算的非营利性行业,可从相关主管部门如教育、卫生或财政核算中心等部门取得相关数据。四是完善统计指标体系。依照定义确切、内涵清晰、属性明确的原则,突破城乡地域、所有制形式和职工身份的限制,完善和制定全面反映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劳动工资统计指标体系,使其更具有科学性、预见性、时效性和相对稳定性,并注意统计指标体系与其他部门口径的衔接。要减少过时的、不必要的或数据难以准确统计的劳动指标,如人员分类中的劳务派遣人员以及人员按岗位分的有些细项分类等。根据需要设置反映社会热点、焦点问题的特殊指标,如“个人住房公积金”、“未纳入养老保险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大学生就业”等能反映人才、劳动力转移、文化水平等指标,更好地反映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为党政机关、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的统计服务。同时应以简单明了的指标为好,统一各报表的指标口径,让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报表和指标具有共享性,使之发挥其最大功效,减轻基层单位的负担。例如将“单位负责人”改为“管理人员”等,符合大多数人的思维想法,这样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人为带来的数据偏差。指标解释尽可能做到直观、易懂,便于填写,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须强化工资水平指标。首先是淡化全社会平均的概念,强化分职业平均工资的概念。从工资的效应来看,以及最低工资标准的设定,不存在极端小的数据,但存在异常大的数据,异常大数据的稍微变动即可将平均工资的水平极速上移。而异常大的工资水平往往存在于管理层级,相比较而言,非管理层级的同职业工资差距不会很大。因而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提供分职业的平均工资更贴近老百姓的心理定位,也可提高统计服务的水平和质量。其次是计算并公布就业人员工资水平中位数。平均工资容易受极数值的影响,而工资中位数相对而言不易受极大值和极小值偏差程度的影响,可作为反映就业人员工资状况补充指标。

2.优化直报网络系统程序,提高填报效率。一是加强直报网络系统的稳定性。提高程序运行的速度,减少网络不通畅带来的不便,保证即便是在报表高峰期单位也能无阻碍的正常报表。同时降低系统的操作性难度,加强其与浏览器的兼容性,使报表单位能简单顺利地下载证书。二是强化直报网络系统的功能性。一方面指标设计更加简单明了,在系统中附加指标解释,报表单位点击填报格时,自动跳出指标的详细解释,而不需要按F1键。另一方面完善系统的审核公式,根据联网直报软件中公式审核出现的问题,在开网之前对审核公式进行反复试验,尽快完善,确保审核公式的完整和准确度,让报表单位在第一时间内高质量报送数据。三是下放单位字典库更新权限,将网络系统设置为分专业超级汇总。目前字典库更新权限一套表单位在国家,非一套表单位在省里,建议非一套表单位字典库更新下放至县级,便于及时更新单位增减和变更基本信息,同时将视同法人单位的银行等产业活动单位也一并放在直报平台上,彻底消除纸介质上报方式,并在网络平台上设置超级汇总程序,减少县级专业人员导入程序等一系列的工作量。

3.加强统计基础建设,提升基层统计人员业务水平。一是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完善统计执法与监督。进一步加强统计法制工作,从基层抓起,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保证劳动工资统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拒报、瞒报等行为及时启动法律程序,加大处罚力度,遏制劳动工资统计违法行为,使劳资统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基层单位要建立统一规范的劳动工资统计台账,健全原始记录和凭证等统计基础工作,从源头做起,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二是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劳资统计范围广泛,指标概念内容多,涉及到人事劳动管理的专业知识及国家相关职工福利政策,需要不断加强统计指标、口径范围、计算方法和数据来源等业务知识培训,强化统计人员计算机与网络知识培训,提高统计人员个人使用现代化统计手段的业务工作能力。使基层统计人员更加全面、系统地了解劳动工资,提高工作能力,从源头上提高劳动工资统计报表质量。

篇六:个体工商户经营收入难以
2015工商局年度工作总结

2015年,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的重要一年。我局在市工商局和开发区党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为目标、以队伍教育整顿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中心,全局上下团结一心,稳中求进,进中求好,好中求快,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巩固、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工作绩效,为开发区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就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着力优化发展环境

1、我们根据上级统一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证照年检。全区应检各类企业210户,实检176户,注销企业2户,年检率83%;应审验个体工商户1109户,实验860户,验照率77%。通过年检,对3户未按规定办理年检的企业进行了处罚,办理企业变更登记6户,要求10户前置审批许可到期的企业补办了许可证,查处虚假出资案件1起,虚报注册资本案1起,提供虚假验资报告案件1起。做好企业登记注册工作,今年共办理企业登记注册293户,注册资金76507万元。

2、发展个私经济,提供优质服务。积极引导、扶助个私经济健康发展,我们继续推行“三项制度”,即首问负责制、政务公开制、承诺服务制。在登记注册服务窗口,为下岗人员开通绿色通道,建立办照联系点制度,对前来办照人员只要手续办齐,即刻可以离开,次日由工商干部亲自送照上门。wenmi.net针对下岗人员、大学生和退伍军人我们一律按政策优惠,对8户享受优惠政策的个体户已减免工商规费18288元。一年来,共青个私经济发展成绩喜人,截至11月底,全区共登记私营企业167户(新增32户),比去年同期增长23%,注册资金41257万元,个体工商户1505户(新增396户),比去年同期增长35%,个私经济从业人员7396人。

3、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今年,我们采取“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马上就办”的服务措施,为招商引资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一方面优化服务环境,在登记注册服务窗口,从接待咨询、登记注册、受理投诉方面全部实现一厅式办公、一站式服务,继续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局长接待日”等制度,公开办事程序,把办照办事步骤印成“明白纸”,让投资者一看就懂,力争做到“一次讲清、一趟办成”。另一方面优化执法环境,对外来投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经营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本着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推行市场预警制,发现轻微违章行为及时给予警示,突出引导和教育,全年共发出警示通知书31份,纠正违法违章行为26起,使外来投资者在宽松的执法环境中不断发展、不断规范。同时,服务不忘监管,确保监管到位。

二、市场监管突出巡查与办案,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成绩显著,全年查处违法违章案件41起,其中万元以上大要案3起,罚没款15万余元,人均办案2起,人均罚没款7500元。

1、严把“三关”,食品市场秩序得到有力整治。紧紧围绕食品安全这条主线,严把商品入市、交易、监管三道关口,主动与卫生、农业、质监、环保等部门沟通协调,寻求合作,避免了单兵作战,解决了工作难点,在食品市场的商品准入工作中形成了合力把关、齐抓共管的有利局面。今年以来,我局在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对全区食品市场开展了五次专项整治行动。北京等地“苏丹红”事件发生后,我局及时开展了专项检查,虽然我区未发现含有“苏丹红” 的食品,我局仍加强对相关食品跟踪检查,防止有质量问题的食品流入共青市场。同时,我局加强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检测的检测力度,同时要求较大型商场、市场物业部门配备监测箱,我局市场巡查人员每天一抽检的要求,健全完善了检测制度,使监测工作制度化、操作规范化、检测科学化。一年来,我局在城乡农贸市场共抽检各类蔬菜、食品120个批次,总体合格率达95%以上。退市处理8个批次,涉及商品数量162公斤。查处注水牛肉131公斤,查缴硫磺熏制白木耳10公斤,取缔4处松香拨鸭毛经营点,查处一起制售假冒伪造厂名的板鸭案、一起销售过期变质水果案、一起销售假冒“小糊涂仙”酒案。较好地保证了上市食品及农产品质量,为城乡居民营造了良好的消费环境。

另外,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做好红盾12315维权进村工作,我局一方面争取开发区党委领导的重视,由开发区组织召开了全区食品安全监管暨红盾12315维权进村工作大会,同时给31个行政村62名维权联络员下发了聘书。另一方面深入每个食品经营户中,与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要求经营者严格履行食品质量承诺,不欺诈消费者。在维权点建设中,我们注重抓好两个样板点,工作人员经常深入指导工作,宣传法律法规,细心帮助信息员讲解有关维权知识。维权点的建立,加强了我们与农村消费者的信息沟通,较好地维护了农民的权益。

2、农资市场秩序得到有效维护。“三农”问题是各级政府非常重视的问题。我局积极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先后抽检农资商品类、个批次,查封不合格化肥吨,查处农资违法案件3起,罚没款1万元。此外,我局以实际行动开展“为农护农”,组织全局党员捐献一天工资购买化肥送到贫困农民手中,帮助困难农民度过春耕播种难关。开展跟踪挂点护农行动,我局一方面组织人员对全区16户农资经营点进行跟踪检查,严防假冒伪劣农资进入市场。另一方面在辖区三个乡镇农资经营户指定专人挂点督查,督查员与经营者签订不销售假劣农资责任状,有效地维护了农民的利益。

3、无照经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客观上为无照经营活动提供了土壤和条件。如果任其发展,对市场经济秩序将产生较大危害。为此,我局实行标本兼治,一方面在日常巡查中常抓不懈,督促引导,实行人性化管理,使无照变有照,使违法经营变合法经营。另一方面,我局出重拳、下猛药,于6月份开展了“无照经营专项整治月”活动,该取缔的取缔,该罚款的罚款,该办照的办照,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1—12月,我局共查处无照经营户43户,其中督促办照38户,取缔5户,罚款2.3万元。从而给黑网吧、土法炼制、地下屠宰等祸害无穷的非法无照经营者以沉重打击。

4、加强商标广告的监管,打击违法行为。积极为企业提供服务,帮助企业新申请注册商标3件,一件为“乔伊芙”,一件为“宏明祥”,一件为“依卡哆”,帮助企业申报著名商标3件。目前,全区共有注册商标118件,其中弛名商标1件,著名商标件。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我局加大查处商标侵权力度,从主动深入市场发掘案源到与企业联合打假两种主渠道着手,查处了3起商标侵权案件,罚没款0.97万元。开展“打虚假、树诚信”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违法广告行为,没收、销毁、拆除非法设置、张贴户外广告239条,登记户外广告26件,发展广告经营单位1户,查处违法广告案件3件,罚没款0.5万元。较好地净化了共青广告市场环境。

三、加大收费制度改革力度,规费收入再创历史新高,全年规费收入14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0%,人均收费达7万元。

我局从2002年就开始实行规费主动上门缴费制,取得了较好效果,我局辖区个体工商户有1505户,其中城区就有1200多户,除一个招商金贸广场内200多个体户免交一年管理费外,今年城区应有主动缴费963户,现主动上门缴费950户,主动上门缴费率98%,规费到位率97%。实施主动缴费前,分局人员基本上在外收费,实施主动缴费制后,分局只安排2人在收费大厅办理个体注册登记和收费工作,占分局总人数的20%,占全局人数的10%。截止11月中旬,我局已完成全年计划140万元。主动缴费制的实施对我局来说,是非常成功的,特别是我局人手少,全局在岗人员只有20人, 除局领导和机关人员外,分局同志只有10人,主动缴费制的成功实施,克服了我局人手少,工作难以展开的局面,也基本遏制了收人情费现象。

四、抓好基础建设,树立工商新形象

今年,我局采取“抓学习、促提高、换观念、有创新”等方式强化基础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1、以先进性教育为切入点,加强行政能力建设。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我局及时成立了先进性教育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重点开展了学习教育、分析评议、整改提高三个阶段的工作。建立了局领导联系点制度、党员个人参加活动登记备案制度和党员结对帮扶制度,并认真对待查找梳理出来的29个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先进性教育取得实效,圆满完成了各个阶段的任务。在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总体满意率、较满意率达100%。由于成绩突出,被开发区行风评议评为全区第六名。

2、强化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健全政治理论和学习制度。今年,我局加强了对干部职工政治理论教育力度,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和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引导大家树立大局的观念,树立管理就是更好地服务的意识,拓宽思维,把执法监管工作同支持改革开放、支持共青经济建设联系起来。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局领导非常重视干部思想观念的教育,在每月一次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中,首先要学习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规,学习工商系统中拥现出来的先进模范人物事迹,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觉悟。积极主动地做好干部职工思想工作,正确对待信访工作,做到有问题及时查清楚,及时解决,将隐患排除在萌芽阶段,一年来,全局无一人上访和串访,人心稳定。另外,局领导做到主动地关心职工生活,只要职工或者家属中遇到难解问题,局领导都会及时主动关心问候,帮助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今年有几位职工及家属住院,局领导都及时去看望,表达组织的关心。

3、抓好队伍建设。按照队伍教育整顿要求,集中人员、集中精力、集中时间进行了认真学习和讨论,做到在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效果上“三落实”。结合省、市纪检会议的要求,我局开展了先进典型的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邀请开发区纪委、组织部同志来局讲课,增强了干部职工廉政勤政意识。另外,我局还结合开发区整治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在全局开展了“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从我做起”的大讨论活动,进一步树立了干部职工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

4、继续推行首办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提高了办事效率。深入贯彻《行政处罚法》,我局对基层查处行政执法案件进行了清理,清查了所有案卷档案及经济户口档案,对手续材料不规范的重新规范,做到了案件处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罚恰当。目前看来,执法状况较好,一年年执法办案41起,其中万元以上大案就有3起,没有一起引起行政诉讼,所有案卷都做到了归档齐全。

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成绩是主要的,但也有不足之处,如:各方面工作发展尚不平衡,科学监管领域还有待于进一步拓宽,自身建设尚需进一步加强与提高等。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应该切实加以克服和解决。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与时俱进,全力干事,全面推进工商事业健康发展。

2015年 工作思路

1、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强工商行政能力建设为主线,不断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成果,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干部队伍的学习教育,着力提高我局干部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进一步推进我局的机关效能建设;振奋精神,全力干事,依法行政,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2、树立以人为本、秩序为重、预防为主、效能为先的科学监管观,依法行政、执法为民。以食品消费安全和农村维权为重点,深入开展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扎实开展商品准入工程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消费维权网络建设;加大市场检测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力度,严厉查处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不正当竞争等严重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努力打造“平安九江”。

3、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创新观念,进一步优化窗口服务,全面启动登记注册“一审一核”制度,简化办事程序,降低创业门槛;努力营造更为宽松的市场准入环境,让企业积累更多的无形资产,赋予企业更多的社会资源,全力助动地方经济快速健康发展。认真落实优惠政策,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为政府分忧。

4、积极引导企业实施品牌战略,扶持企业做大做强。推荐更多的企业争创著名商标、弛名商标和国家、省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运用工商职能,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5、进一步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逐步提高全局的信息化水平。

6、继续做好招商引资工作,采取措施,动员全局干部积极参与,为地方的招商引资项目做好工商登记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服务工作,营造良好的创业投资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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