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案件查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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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卫生局案件查处方案
卫生局商业贿赂实施方案

县卫生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实施方案

为扎实有效地开展治理卫生系统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维护医药购销正常秩序,促进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健康发展,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现结合我县卫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商业治理贿赂办公室卫生局关于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要求,坚持条块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稳步推进的原则,完善制度,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体系,预防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行为发生,坚决打击经营活动中的违规违纪案件,逐步规范医疗市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受损害。

二、工作目标

根据县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今年开展医药购销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通过自查自纠、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和建立健全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来达到以下目标:

(一)提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法律意识。通过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使工作人员普遍受到教育,纠正

错误观念和行为,自觉依法办事。

(二) 严肃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通过依法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使商业贿赂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三) 逐步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通过强化内部管理,完善相关制度,深化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行为发生。

(四) 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法律意识。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意识,自觉抵制商业贿赂,为广大老百姓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

三、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医疗机构领导和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财物的行为。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开单提成的行为

(三)严肃查处医疗机构领导和有关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在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

(四)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利用权力在医药购销、工程招标、物资采购等活动中,收受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财物的行为。【卫生局案件查处方案】

(五)严肃查处医疗机构接受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私设小金库,用于少数人私分的行为。

【卫生局案件查处方案】

(六)医疗机构的临床科室私自收取病人的医药费用,并不按规定及时上报财务,私设小金库,用于本科室人员私分的行为。

各单位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销企业和经销人员向卫生局、医疗机构及工作人员行贿的线索,要及时报告县卫生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积极协助纪检监察机关和工商等部门认真查处。县卫生局建立行贿企业“黑名单”制度,凡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两年内取销其参加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招标投标的资格。医疗机构不得采购其产品。

四、工作措施

(一) 成立县卫生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 长: xxx

副组长: xxx

成 员: xxx

领导小组成员分工如下:

领导小组组长xxx同志对全县卫生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负总责;负责规章制度的制定。重大问题的调查处理,组织协调工作;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汇报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情况。

领导小组副组长xxx同志协助领导小组组长抓好治理商业贿赂全盘工作;负责各项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抓好各医疗机构的自查自纠工作;xxx同志负责卫生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全盘工作;办公室主任xxx负责文件、材料、信息的上传下达;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抓好调查处理工作;及时组织人员对各医疗机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档案的管理情况。

领导小组成员xxx协助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抓好专项治理工作,同时负责自己分管和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

(二)各县直医疗机构、各乡镇卫生院要按照县卫生局要求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抽调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并在5月25日前将成立领导机构情况、成员分工情况、具体方案报县卫生局治理商业贿赂

【卫生局案件查处方案】

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切实抓好宣传动员。各县直医疗机构,各乡镇卫生院务必在5月26日前召开本单位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动员大会及时传达相关文件,及时安排部署此项工作,明确专项治理工作的任务和目标,做到宣传到位,领导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五、工作任务和方法步骤

根据县委、政府有关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今年我县卫生系统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坚决、扎实、稳妥”的总体要求,坚持标本兼治,重在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同时继续抓好宣传教育、自查自纠、查办案件工作,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巩固发展专项治理工作成果。

(一)继续加强学习和宣传教育活动。要坚持把学习宣传贯穿于专项治理工作的始终,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危害性,广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开展示范和警示教育,使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进一步提高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增强法律意识和纪律观念,自觉抵制商业贿赂行为。要切实加强医疗卫生工作者思想道德和理想信念的教育。

篇二:卫生局案件查处方案
xx卫生院九不准实施方案

【卫生局案件查处方案】

XXX卫生院行风建设“九不准”

实施工作方案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市卫生局《全市卫生系统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县卫生局《太和县卫生系统贯彻执行“九不准” 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太卫纪(2014)1号要求,制定本方案。【卫生局案件查处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执行《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不准开单提成;不准违规收费;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不准收受回扣;不准收受患者红包。以此为契机,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健康权益,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健康服务。

二、具体任务

(一)加强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管。开

展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专项检查,重点是贯彻执行《安徽省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实施细则》和《阜阳市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实施细则》(卫办„2013‟247号)文件,以及各医疗机构和医务工作者的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等情况。

(二)加强处方监管和统方管理。严格落实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开展处方点评和不合理处方院内公示制度,促进合理用药、阳光用药。积极防范以商业贿赂为目的的非法统方。

(三)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和单病种管理,努力降低病人医疗费用。

(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实行“零差率”销售,使广大群众真正享受改革带来的实惠。

(五)加强医疗机构经济运行情况的监管。督促医疗机构落实各项内控制度,开展医药费用监测,完善医疗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等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六)开展医德医风考评,注重考评结果的运用。

(七)严厉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医疗广告和非法采供血等违法行为。

(八)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重

点查办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医疗卫生单位领导干部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失职渎职和医务工作者收受回扣等案件以及接受商家支付费用的各类高消费活动的问题。坚决查处索要或暗示送“红包”、乱收费、滥检查、大处方、推诿病人、以谋取私利为目的转送或介绍患者到其他医疗机构就医、指定患者到院外购药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1月至2014年上旬)。双庙镇卫生院贯彻执行“九不准” 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相关科室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各科室负责贯彻执行“九不准” 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日常工作。结合我院切实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开展专项行动。

(二)自查梳理阶段。(2014年1月上旬至2014年中旬)。我院认真自查是否有超范围开展医疗服务项目的情况,是否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是否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开展临床路径和单病种管理工作情况,药品耗材器械的招标采购情况,处方和统方监管情况等,对违反“九不准”行为、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的自查自纠情况,内部医德医风考评及结果运用情况。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情况,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及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

风的查处情况。

(三)检查整改阶段。(2014年1月中旬至1月下旬)。我院组织开展对所辖村卫生室的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到位。对发现的问题与不足,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整改落实。对违反“九不准”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做到立行立改;对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坚决予以查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巩固总结阶段。(2014年2月上旬至2月下旬)。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问效。把专项治理、规范服务、加强监管和完善规章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健康服务,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健康权益。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我院要把贯彻执行“九不准” 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治“四风”的重要抓手,扎实开展此项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定专人,专办此项工作。 (二)广泛宣传,加强教育。我院要组织广大医疗卫生人员认真学习讨论贯彻“九不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

为规范》的重要意义和明确要求,在明显位置张贴、悬挂“九不准”的具体要求。通过开展集中培训、出版宣传专栏、举行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迅速传达到所有村卫生室和医务人员,要在全院掀起学习贯彻“九不准”的热潮,学习教育覆盖面要达到100%,努力使遵守和执行“九不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成为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的自觉行为。

(三)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要依据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要加强对此次专项行动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落实责任,严查违规。主要负责人是贯彻执行“九不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医疗卫生人员贯彻执行“九不准”的情况列入医疗卫生人员年度考核、医德考评和医师定期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严重问题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及直接领导的责任。对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篇三:卫生局案件查处方案
2016年基层医疗机构整顿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监管,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自2016年3月起,在全国开展为期1年的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根据《市2016年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贯彻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认真履行卫生行政部门的法定监管职责,全面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监管体系和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基层医疗机构科学健康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工作范围及主要内容

对全县基层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一级民营医院、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严格准入管理,规范执业行为,严抓消毒隔离,消除医疗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全面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水平和质量安全。

(一)全面清理整顿,依法加强监管

1.对基层医疗机构注册、审批、校验管理开展全面复核清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准入管理;同时,将基层医疗机构相关信息与“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系统”中的医疗机构信息进行比对,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注册联网信息数据,做到底数清楚、信息准确、动态管理。

2.根据基层医疗机构功能定位,结合人员、设备和技术水平,严格核定诊疗科目,明确执业范围。科室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注销相应诊疗科目;机构达不到基本标准的,依法暂停执业,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达标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超范围开展技术项目(手术)、出租承包科室、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等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业行为

1.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管,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加强基础管理规章制度建设。落实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健全医疗质量安全责任制。

2.建立和完善我县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指导与管理,落实各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严格按照诊疗常规和操作规范开展诊疗活动。

3.医务人员(含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护士、医技人员等)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定开展执业活动。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机构中执业的医师,需注册多个执业范围的,应及时按规定办理。

4.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病历管理规定,健全完善门诊记录制度,确保门诊病人和诊疗情况的可追溯性。

5.遵照药品说明书使用药品,严格把握药品适应症、禁忌症等。及时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重点规范抗生素、激素等药品的使用。严禁使用过期药品。

(三)严抓消毒隔离,杜绝感染事故

1.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手术室、口腔科、产房、消毒供应室及注射室等重点部门的管理。严格执行注射操作规程,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

2.规范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等重点环节管理,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建立健全一次性医疗用品、消毒剂、消毒器械等进货验收登记制度和使用管理制度,索取、审核相关许可证明等文件。

3.落实基层医疗机构感染和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等现象。

4.规范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存放、标识,做好医疗废物处置交接时间、种类、重量等登记工作。医疗废物交送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进行集中处置。

三、职责分工:

(一)县卫生局职责:负责全县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制定方案,布署全县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的实施,对基层医疗机构注册、审批、校验管理进行全面复核清理,将各单位上报的基层医疗机构相关信息与“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系统”中的医疗机构信息进行比对,负责全县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的宣传、督查,资料的收集、汇总、总结上报工作。

(二)县卫生监督所职责:对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民营医院、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对各单位的集中整顿工作进行指导和抽查,对无医疗机构许可证或无医师执业证的黑诊所、黑窝点依法取缔,并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三)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责:对本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集中整顿的实施工作,依法整治和规范基层医疗机构。

四、整顿实施

全县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分为工作部署、组织实施、迎接督导检查和总结评估四个阶段。各阶段时间安排和工作重点如下:

(一)工作部署阶段(2016年5月上旬)

成立全县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制定集中整顿工作的实施方案,宣传、部署集中整顿具体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成立相应的组织,制定集中整顿方案,并组织自查和整改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5月中旬-2016年7月)

1.贯彻落实。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对照整顿主要内容和相关标准要求,结合日常工作,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县卫生监督所对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民营医院、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辖区内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做到县不漏乡(中心),乡(中心)不漏村(站),村(站)不漏人,建立一户一档,上报相关的信息和数据,做到全覆盖、全检查。

2016年6月底前将集中整治情况上报县卫生局,县卫生局将对上报的基层医疗机构相关信息与“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系统”中的医疗机构信息进行比对,对不达标的医疗机构下达整改通知、实施记分管理并公示通报;一个月后,对整改单位进行验收,整改仍不达标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报市卫生局备案。

2.督导检查。7月中旬前,我局在全面复核清理的基础上,对集中整顿的重点工作内容进行督查,开展明查暗访,巩固工作成果。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6年8月-2016年12月)

各单位于8月上旬完成集中整顿工作的总结评估。并于8月10日前将开展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的总结(重点是医疗机构日常监督管理的特点与亮点、集中整顿工作的组织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结果和建议等)及集中整顿工作情况统计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上报我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1.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将集中整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形成合力,确保集中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2.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动员、培训,结合实际,认真查找薄弱环节,集中力量,突出重点,认真开展清查和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做到步调一致,按时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对于不能依法履行监管责任,导致严重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二)科学设置规划,强化队伍建设

1.县卫生局将根据我县社会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水平,结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科学设置基层医疗机构,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源举办医疗机构,促进公立医疗机构与民办医疗机构协调发展,完善医疗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2.各单位要加强医疗服务监管队伍建设,充实力量,配齐专业技术和执法工作人员。加强监管人员培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学习医疗机构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熟悉并掌握医疗机构监管内容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提高依法监管能力和水平。

(三)探索长效机制,强化常态监管

1.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做到常态化、系统化和制度化监管,实现关口前移、重心下沉。要强化与工商、宣传、公安、药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2.县卫生行政部门将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认真贯彻实施《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和《省医疗机构校验现场审查管理办法(试行)》,严抓日常监管;建立基层医疗机构日常巡查制度,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巡查每年不得少于2次;要做到日常监管与现场校验相结合,宣传培训与教育处罚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指导帮扶相结合,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

3.各乡镇卫生院要充分发挥核心管理职能,健全乡村一体化管理网络,县医院和县疾控中心要发挥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管理作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做好城市基层医疗机构管理服务;公立医院要充分发挥在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作用,进一步规范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

4.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将通过热线电话、满意度调查及第三方评价等方式,及时受理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对群众举报投诉线索要认真查处。

(四)加强教育培训,营造舆论氛围

1.各单位要加强医务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和医德医风教育。根据实际情况,针对不同对象,制定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方案,落实培训考核和医师定期考核制度,逐步完善医务人员执业档案。【卫生局案件查处方案】

2.各单位要围绕集中整顿工作主题,营造良好的集中整顿舆论氛围。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介,做好宣传工作。及时报道各单位的做法、经验和典型,树立和推广行业标杆。

篇四:卫生局案件查处方案
2016卫生局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关于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区实际,现制定区卫生局“三好一满意”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创先争优活动的各项要求,以“三好一满意”活动为平台,将“三好一满意”活动与创先争优活动、和行风评议等活动紧密结合,组织引导区属卫生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行为,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着力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争创人民满意卫生,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组织领导

区卫生局成立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区属医疗机构成立本单位“三好一满意”活动领导小组。

三、活动范围

区属医疗卫生机构。

四、重点内容

(一)服务好

1、改进服务态度,改善群众看病就医感受。要继续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把用心、温馨、优质服务贯穿于医疗卫生服务的全过程。要创建“居民满意窗口”,改善窗口服务,努力做到服务态度良好,积极倡导服务文明用语,坚决杜绝服务忌语,杜绝生、冷、硬、顶、推现象。医务工作者要切实增强人文关怀意识,大力倡导人性化服务,处处体现人文关怀,努力提供温情的服务,提高服务技巧和效用。

2、优化服务流程,方便群众看病就医。要重点抓好收费、药房、门诊等窗口,从制订方便群众就医的业务流程、符合居民需求的工作制度入手,优化服务流程,改善服务设施,美化服务环境,方便居民就医,缩短病人等候时间。

3、实行公开透明服务,保障群众看病就医知情权。加强社区卫生信息化建设,通过多种途径和渠道为群众提供科室布局、科室特色、全科团队服务时间、诊疗流程等医疗服务信息,方便居民就医选择。通过电子滚动屏定期公开医药费用信息,努力提高收费公开透明度,使居民看病就医明白消费。

4、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充分尊重和维护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对患者和家属关心的诊断、治疗、用药等问题要耐心地解释说明,多一些感情沟通,多一些人文关爱,尊重患者的想法,打消患者的顾虑,努力让患者获得身心的健康,真正做到尊重病人、关爱病人,为患者提供温馨、细心、爱心、耐心的服务。加强居民建档随访工作,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保证随访率大于90%。畅通投诉渠道,认真落实医疗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和处理投诉,定期收集意见,及时改进。

5、重点加强急诊抢救等有关学科的人才队伍建设。

(二)质量好

1、认真抓好医疗质量安全各项制度落实,增强医疗质量安全责任意识。以医疗质量为核心,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和基础医疗质量管理,继续强化全科团队能力建设和医务人员“三基三严”培训,注重质量检查和考核,严格执行各项诊疗、护理技术规范和常规,狠抓医疗服务过程中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切实在实际的工作中加以落实。

2、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推进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检查。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制度和处方点评、处方公示制度,坚持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加强对抗菌药物等药品使用的管理和监督,严格规范医生处方行为,促进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3、大力推行科室特色,促进医疗质量科学管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中心选择1-2个病种试行,积极稳妥把科室特色管理工作抓实、抓细、抓好,促进社区卫生服务的质量管理,进一步向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发展。

4、加强医疗技术和设备临床应用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安全和患者权益。医务人员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把主要精力放在学习专业业务上,对技术精益求精,要“人人讲学习、个个比技能”,争当工作的排头兵。

(三)医德好

1、继续加大医德医风教育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深入开展职业道德和纪律法制教育,警示教育,培养和树立身边医德高尚、敬业奉献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专家坐诊、学科带头人等模范带头作用。

2、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医德制度规范。要继续认真抓好医德考评制度的落实,明确医、药、护、技各类从业人员行为规范,进一步细化工作考核标准,通过现场推进、监督检查等形式,促进对医务人员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3、坚决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案件,严肃行业纪律。要进一步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要在继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研究制定切实管用的制度办法和监管措施,深化长效机制建设。并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药品、耗材统计管理。

(四)群众满意

1、积极组织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以评促纠、注重整改,推进卫生纠风工作,及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群众满意”是医疗卫生行业最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我们的最终目标,只有做到“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才能让群众满意。

2、落实便民利民惠民措施。继续执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制度。同时还要针对群众在看病就医中反映的一些突出问题,落实便民利民惠民措施,让群众能感受到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带来的实效,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价廉、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赢得群众理解和信任。

3、认真做好居民满意度调查,赢得居民满意。在活动中,要广泛组织开展居民满意度调查,能够真实全面反映居民意见和建议。调查对象要全面,不仅要包括门诊就诊的居民,而且还要包括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人员;形式要多样化,通过电话回访、现场调查、定期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关注居民感受,听取居民意见,重视调查结果,积极落实整改,切实促进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高,赢得居民满意。

五、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6月-7月初):宣传动员阶段。

开展宣传启动工作,让全体干部职工了解活动的重要意义和目的,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参与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各级重视、全员参与的浓厚宣传氛围。

第二阶段(7月初-12月):组织实施阶段。

以实施教育为先导,以开展活动为载体,根据不同科室和专业特点,扎实推进。根据确定的工作目标和要求,按照“边查边评边纠”的原则,采用查看资料、召开座谈会、明查暗访、个别专访、问卷调查、专题剖析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找出本单位存在的不正之风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和解决办法。

第三阶段(12月-2016年1月):总结阶段。

总结全年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向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学习,对工作开展不力的部门、科室予以通报批评。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科室和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健全领导责任制,要广泛动员,积极参与,形成合力。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中,纳入各科室部门目标绩效考核中,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分工,狠抓落实。

(二)统筹安排,强化监督。要加强对活动的督导检查,保证活动扎实有效不走过场,工作中要搞好结合,要与行风建设结合起来,与各部门工作结合起来,合理规划,统筹安排。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医疗机构要通过广泛的宣传和思想发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重大意义。加大对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敬业奉献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带头作用。

(四)贴近实际,务求实效。对评议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纠而复发”,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处理,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通过深化评议工作,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卫生工作人员服务、管理水平,务求取得新的成效。

篇五:卫生局案件查处方案
2016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县继续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县卫生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一次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整顿和规范我县医疗市场秩序,建立健全打击非法行医的长效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文件精神,加大对非法行医的打击力度,严肃查处医疗机构的违法行为,规范我县医疗市场秩序,确保医疗安全,维护人民健康权益。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领导,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县卫生局成立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王伟(小)县卫生监督稽查大队监督员

三、工作目标

(一)按照文件要求时限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依法取缔无证行医,严惩非法行医犯罪行为。

(二)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三)依法追究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建立健全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督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

四、工作内容

(一)严厉打击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非法行医活动。

(二)严厉打击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

(三)依法取缔药店“坐堂行医”或以“义诊”、“医疗保健咨询”等名义非法开展的医疗活动,或者违法进行的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的宣传促销活动。

(四)严肃查处在生活美容场所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

(五)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和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

(六)严肃查处公立医疗机构以各种合作形式出租承包科室的违法行为。

(七)严肃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及非法堕胎。

五、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摸底排查阶段

县卫生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组织,制定具体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全面动员部署。一方面加强学习和培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同时利用媒体广泛宣传,畅通举报途径,并主动出击,通过举报线索调查、监测广告、卫生监督协管员报告、实地检查等多种形式,进行摸底排查,搜集相关证据,为下一步行动打下基础。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

根据摸底情况,从城市社区开始,逐步向城乡结合部和乡村拓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集中力量打掉一批非法行医时间长,行为恶劣,群众反响大的无证机构和人员,必要时可以联合新闻、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行动。

第三阶段检查评估阶段。卫生局将以暗访为主要手段,深入基层对此次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开展检查评估,对监督力度不够,工作落实不力,问题突出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卫生监督机构要统一思想,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按照省卫生厅、市卫生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精心组织,周密策划,迅速行动,务求实效地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要把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列入当前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确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标本兼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按照整顿与建设并举,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与加强医疗机构审批和规范日常监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从源头上把关,合理规划设置医疗机构、规范审批行为,加快卫生综合执法的步伐,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四)加强衔接,形成严打态势。

要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在专项行动中,发现违法行为涉及犯罪的,应及时向公安机构通报,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并移交案件的全部资料,同时,将案件移送书及有关材料目录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

(五)加强信息沟通,及时上报工作动态。

按照文件要求,及时汇总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在每个月27日前上报本月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并于2016年9月9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告报卫生局疾控。

篇六:卫生局案件查处方案
2016拒绝非法行医承诺书

拒绝非法行医承诺书

为了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废物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作为医疗机构的安全责任人,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保证诊所取得合法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承租、承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超出核准科目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不在登记地点外开展诊疗活动。

2、从事诊疗活动的人员必须有相关的资格证件,保证不使用非卫技人员执业。

3、医疗废物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置,保证不在非收集地点堆放医疗废物;保证不与生活垃圾混放;做到及时焚烧销毁。

如发现从事非法行医,一切后果自负!

承诺单位(公章):

保证人(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杜绝非法行医承诺书

为了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国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做为药店的责任人,应做到以下几点:

1、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在药品零售场所内从事各类诊疗活动。

2、坚决杜绝“坐堂行医”或以“义诊”、“医疗保健咨询”、“健康讲座”等名义非法开展诊疗活动。 如发现非法开展诊疗活动,一切后果自负!

承诺单位(公章):

保证人(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打击非法行医目标管理责任书

各卫生监督科室:

为了使各卫生监督科室更好地完成卫生监督所下达的打击非法行医各项工作目标、明确任务、坚定信心,把我县今年的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抓实、抓细、抓好。加强组织性、纪律性,规范单位内部管理,圆满完成年度卫生工作监督任务,提高和加强责任意识,特制定2016年度打击非法行医目标责任管理书。要求各相关卫生监督科室必须做到:

一、各科室辖区内无非法行医行为、药店无坐堂行医,医疗机构监督检查率100%,违法案件查处率100%,结案率95%。监督频次不低于2次/户。消毒效果检测每年不低于2次,对采供血、母婴保健机构监督覆盖率100%,监督频次不少于4次。并于8月份之前建立健全《商水县医疗机构监督管理档案》。对违法案件查处结案率要达到100%;医疗广告(含非法广告)监督率达到100%。

二、各卫生监督科室必须及时、完整、按规定做好卫生行政处罚文书、卫生行政许可文书的档案资料整理、移交工作。行政处罚案件、行政许可文书要做到一案一卷,文书制作符合规范要求。当月发生的行政处罚案卷卷宗必须于立案之日起15日内上交综合业务科审核并建议所领导给予行政

处罚,并交由档案室存档。

三、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并制定科室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分配方案、责任卫生监督员名单应报办公室存档。建立健全案卷评查制和错案追究制。

上述目标任务如果不能完成,或因工作不力造成辖区内发生非法行医责任事故者,责任人自动辞去科长职务,情节严重者将建议上级机关给予纪律处分。

责任科长签字: 所长签字:

2016年 月 日 2016年 月 日

非法无证行医承诺书41

县卫生监督所:

我叫 ,男(女),现年 岁,民族 家庭住址 镇 村 组(社),于 年毕业 学校 ,现有医学专业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

我于 年在 村(街道) 房内从事诊疗活动,接诊病人给人诊治疾病至今,主要开展的有 业务,有药品 、 和 三类共 种,医疗器械 等 种, 我场所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我个人 《执业医师资格证》、 《执业护士资格证书》;略阳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医管科在我处检查曾 次给我发过停业告知书及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宣传单,我因 原因 至今未停业,还在接诊诊治患者。

今天略阳县卫生监督所在 镇卫生院举办的分片区打击非法无证行医警示教育会,在会上讲了国家及各级政府当前对打击非法无证行医的政策、学习打击非法无证

行医的法律法规知识、对现实生活中的一些案例做了详细分析。通过参加这次会议,我决定当面做出以下承诺:

1、 ;

2、 ;

3、 ;

4、 ;

承诺人:

年 月 日

我县开展打击非法行医行动严厉查处非法行医

近日,从县卫生局获悉,我县在开展的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中,组织人员深入车站、社区、村居、工地、集贸市场进行“依法执业,文明行医”等专题宣教,取得明显效果。

一是强化领导,明确职责。制定了《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严厉打击“黑诊所”“假医游医”“医托”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出租承包科室、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范围执业等突出问题。同时,严格落实卫生监督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卫生计生、公安、法院、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管理等部门职责,加强部门联动,形成了部门配合、相互协作的工作格局。

二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五进”宣传活动,组织人员深入车站、社区、村居、工地、集贸市场进行“依法执业,文明行医”“拒绝黑诊所”“健康人生,远离游医”等专题宣教,提升群众对非法行医的防范意识和辨识能力。今年以来,已出动宣传人员350余人次,悬挂横幅50条,印发宣传资料2万余份,在县电视台宣传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2次。

三是突出重点,稳步推进。与各医疗卫生单位签订依法执业承诺书,对一级以上医疗机构,抽调专家组实行综合监督检查,落实不良计分记录制度,将检查记分与证件校验挂钩,提升监管效力;对企事业卫生室、个体诊所、村卫生室等一级以下医疗机构,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强化小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主体意识,促其自觉落实管理制度,主动规范经营行为。今年以来,已检查医疗卫生机构、零售药店、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城市生活美容机构等552户次,查处取缔无证行医5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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