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领导2016廉洁公开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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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廉洁自律承诺书
民政局领导2016廉洁公开承诺书 第一篇

2016廉洁自律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廉洁自律意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树立扶贫部门良好形象,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本人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不违反规定送收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二、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

三、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等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不以赌博或变相赌博以及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形式收钱敛财;

四、不利用公款搞无实质性内容的相互走访、相互宴请、用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活动和用公款大吃大喝、出国(境)旅游,不擅自接受邀请参加各种庆典、节会、论坛等活动;

五、不私设“小金库”,不违反财务制度、规范津补贴等有关规定;

六、不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利用公款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

七、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物资采购、基建工程等生产经营活动;

八、不利用职权上的影响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并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九、自觉遵守《“十条禁令”》和《三严三实》,认真执行一系列规章制度,杜绝吃、拿、卡、要现象,努力形成务实、高效、文明、勤政良好作风;

十、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好收入申报、礼品登记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报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以上承诺本人将严格履行,自愿接受各级党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承诺人工作单位:

承诺人(签字):

2015年5月23日

2016党政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
民政局领导2016廉洁公开承诺书 第二篇

2016党政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

党政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规范自己的从业行为,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切实履行岗位职责,本人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作部署,确保各项规定和措施的实施,促进本单位、本部门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教育管理本单位、本部门的干部职工,防止违规违纪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三、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坚持民族决策、科学决策,充分发扬民族作风,自觉接受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四、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政从政若干准则》的各项规定,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利益观和权益管,自觉抵制歪风邪气的腐-败现象。

五、弘扬求真务实作风,发扬艰苦奋斗优良传统,不讲排场、比阔气,不图享受、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六、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折不扣地执行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不吃拿卡要、不以权谋私,不贪赃枉法。不做有损单位形象的事情。

以上承诺本人将严格履行,自愿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如有违反,愿接受处理。 区纪委监察局监督电话:6402350

贵阳市乌当中学监督电话:6844608

承诺人:高力超

2016年5月14日

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范文【民政局领导2016廉洁公开承诺书】

我们作为领导干部,愿以自己的党性原则和人格作保证,自觉遵守如下承诺,如有违反,愿接受党纪、政纪处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欢迎广大群众监督。

【民政局领导2016廉洁公开承诺书】

1、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2、带头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规定,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3、不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及政府采购等市场活动;

4、廉洁奉公,不收受与自身行使职权有关系的部门(单位)及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支付凭证;

5、严格教育管理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默许或授意他们打着自己的旗号以权谋私;

6、公道正派,秉公办事,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与民争利;

7、不参与经商办企业,不到任何厂矿、酒店、公司和其他私营企业入股分红,不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到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下属部门、企事业单位、私营企业报销应由个人和亲属支付的各种票据或抵冲发票等。

8、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不参与违反规定的各种娱乐休闲活动;

9、不违反规定操办家庭成员的婚丧喜庆事宜。

党员干部廉政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切实做到廉洁奉

公,我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民政局领导2016廉洁公开承诺书】

一、始终牢记“两个务必”,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党性修养,自觉遵守《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换届工作纪律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

二、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做到以廉为本,虚心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三、不违反政治纪律,与上级党组织及县委保持一致,自觉维护班子团结;

四、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坚持依纪依法办案;

五、不用公-款相互宴请或者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礼品馈赠;

六、不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劵和支付凭证;

七、不违反规定插手工程招投标,土地招、拍、挂,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经济活动;

八、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和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

九、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及变相赌博活动;

十、不个人决定应由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本人认真履行以上承诺,自觉接受监督,如有违反,愿接受责任追究。

承诺人:范文

2016年2月16日

【民政局领导2016廉洁公开承诺书】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

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引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带头遵守和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本人郑重向社会做出廉政建设公开承诺: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反腐倡廉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言行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三)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抓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五)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

(六)建好班子,带好队伍,扎实推进机关效能建设。

(七)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定,管理使用好资金。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行为的有关规定,机关和个人不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不滥发钱物。

(八)实行政务公开,阳光操作,杜绝不正之风。【民政局领导2016廉洁公开承诺书】

(九)严格规范公务活动、社交活动和个人活动。廉洁办事,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不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参与封建迷信、色情、赌博等活动;不利用职权为自己、配偶、子女及亲属谋取私利;不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

(十)严格执行科级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承诺人(签名):

2016年5月18日

党员干部勤政廉政建设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自身党风廉政建设,主动接受各级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自觉勤政廉政,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现向党组织和社会公开承诺: 1.讲学习,警钟长鸣,把好思想关。认真学好中央两个《条例》和反腐倡廉各项规定,不断提

高党性修养。要经常反省自己,做到以先进模范为榜样,以反面事例为警示,坚持好的,修正错的,保持良好的心态,从思想上筑起牢固的反腐拒变防线。

2.模范遵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上级、同事和群众的监督。

3.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从教承诺,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做到勤政廉政,为师生服务。

4.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遵守民-主集中制制度,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都经过集体讨论决定。

5.作风正派,廉洁奉公。不以职谋私,不私自以补课、辅导、复习等各种理由收受学生和家长财物,不利用学生家长的关系为自己谋取私利。

6.不乱收费,不利用职务之便为家属或亲友向学生和家长推销商品和课外书刊、教辅资料等。不违规参与书店、保险机构向学生推销商品等活动。

7.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为师生办实事不推不拖,力所能及地予以解决。

8.加强对分管部门和党员、教师的党风党纪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防止违法违纪和不廉洁现象的发生。

9.密切联系群众,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保持党员干部艰苦朴素的良好作风,廉政勤政。

10.自觉按规定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敬请全校教职工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承诺人:

2016民政党员公开承诺书
民政局领导2016廉洁公开承诺书 第三篇

民政党员公开承诺书

一是局党组及各支部分别召开会议,研究签署公开承诺工作,对于承诺的内容、标准及步骤都作了具体要求,公开承诺紧扣工作重点,承诺内容有目标、有措施,有效果,坚决杜绝讲空话、说套话现象。

二是开展大讨论。党员结合岗位和本人实际,写下了个人“创先争优”的具体目标,从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定党的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党员的义务,带头弘扬孺子牛精神,树立良好的民政人形象;终身恪尽职守,爱岗敬业,任劳任怨,为群众办实事做出承诺。党组织通过召开支部大会和党员群众代表对承诺事项进行讨论,力求承诺事项明确、具体、实在。

三是审核确定。局党组对承诺事项审核把关,指导帮助党员确定承诺事项,重点看承诺事项是否体现岗位、职责特点,是否符合群众意愿,是否切实可行。对不符合要求的指导督促,加以完善。

四是严格公示。广大党员积极踊跃的在承诺书上郑重地签下自己的名字,承诺事项确定后,党组通过会议、公开栏等形式向党员、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接受民政对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通过承诺书的签订,使广大党员更加明确党员的义务,深刻认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体党员纷纷表示,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要以身作则,充分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在严肃学习纪律,端正学习态度,确保学习效果,慎重对待公开承诺,争取做到使“公开承诺”能践诺于民,以饱满的热情为民政对象服务。

在推行党员公开承诺制度后,民政局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将全程进行监督,年终评议时将由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组成评判小组,对每名党员进行创先争优评议,并将结果纳入党员年度考核内容。

民政科在职党员公开承诺

公开承诺事项及完成时限

1、努力学习政治理论,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转变工作作风,脚踏实地、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

2、廉洁自律,不谋私利,在民政工作中多为老百姓着想,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好事。

3、认真落实区、街财务管理规定,严格审批制度,规范记账保障,坚持民-主理财,坚持财务公开;

承诺人签字:

2016年8月日

民政党员公开承诺书

我是市民政局副巡视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我承诺:

1、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党的知识和党建理论,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坚持用科学理论和知识武装头脑,努力保持思想上先进性;认真学习社会组织管理等政策,提高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

2、带头争创佳绩。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重点,爱岗敬业、开拓进取、埋头苦干、乐于奉献,力争在工作中作出优良成绩。

3、带头服务群众。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好事、做实事。带头做好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4、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于职守,廉洁自律,洁身自好,干干净净干事,踏踏实实做人。

5、带头弘扬正气,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严于律己,情趣健康,公道正派。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用实际行动为两个文明建设作贡献。

市民政局党委积极开展党员公开承诺活动(10/18)

党员公开承诺是抓好创先争优活动的关键一环,公开承诺的好坏关系到活动能否取得群众满意的效果,能否推动当前各项工作和中心任务,对于改善机关作风、推动创先争优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市民政局党委高度重视,近日,根据市委开展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公开承诺领导点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系统积极开展党员签订公开承诺书活动。

一是动员部署。党委及所属支部分别召开会议,对于承诺的内容、标准及步骤都作了具体要求,公开承诺紧扣工作重点,承诺内容有目标、有措施,有效果,坚决杜绝讲空话、说套话现象。

二是开展讨论。党员结合岗位和本人实际,从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党员的义务,完成工作任务,树立良好形象等方面进行讨论分析。通过讨论,使每个党员找准突出问题,明确承诺的思路。

三是审核确定。各支部认真指导帮助党员确定承诺事项,重点看承诺事项是否体现岗位、职责特点,是否符合群众意愿,是否切实可行。对不符合要求的指导督促,加以完善。对广大党员承诺事项审核把关后,及时召开党员和群众代表会议,对每个党员的承诺书进行审定。

四是严格公示。广大党员的承诺事项确定后,各支部通过党务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向党员、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接受民政对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在推行党员公开承诺制度后,市民政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将全程进行监督,争取做到使每一个党员的“公开承诺”能践诺于民,以饱满的热情为民政对象服务。各支部在年终评议时将对每名党员进行创先争优评议,并将结果纳入党员年度考核内容。

民政局公开承诺书 一、严格执行城乡低保政策

,从2016年1月份起,全市城市低保标准为平均每人每月13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平均每人每月45元,城市低保金发放标准为月发放,农村低保金发放标准为季度发放,发放方式全部为银行卡化发放。办理程序为城乡困难群众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村(居)委会进行审查后,报各乡镇(办)审核,民政局审批,市民政局审批办理时限为即报、即核查、即审批,城乡低保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二、扎实做好救灾工作

,做到查灾及时,报灾准确,救灾工作时限为灾害发生的第一时间查灾、核灾、报灾、救灾,并及时下拨救灾款物,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住所、不受冻。

三、认真落实优抚政策

,及时拨转各类优抚资金。对乡镇(办)上报的伤残评定材料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上报、审查、审批工作。伤残评定审批程序为伤残对象书面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民政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上报所需的相关办理材料,乡镇民政办公室初申和审查后,报市民政局审批,市民政局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审批工作。m

四、压缩审批时限

,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地名命名、更名审批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理程序为登记对象执相关办理书面材料到市民政局进行申报,市民政局经过法定审验程序后,给予注册办理登记,办理过程中实行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

五、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工作

,实行随到随办立等可取问责制,办理程序为凡符合条件和相关要求的登记对象,执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结(离)婚照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登记,收费标准为每对9元。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坚决做到婚姻登记不乱收费、不搭车收费。

六、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

,进一步加强民政部门的规范化管理,对来办理相关事务的群众进行政策解答、领办、帮办,实行首问责任制,全面提高服务水平。

2016民政干部公开承诺书
民政局领导2016廉洁公开承诺书 第四篇

民政干部公开承诺书

根据镇党委要求,按照村“两委”工作分工,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现向镇委和群众做出如下承诺:

(一)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上级文件会议精神,不断提高自身理论政治素质,始终与上级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坚持个人服从集体,维护村“两委”班子的团结统一,坚决执行班子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对自身严格要求,认真执行村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清正、廉洁、奉公,树立自身良好形象。

(三)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坚持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不做损害国家、集体、群众利益的事,远离黄、赌、毒现象,坚决同“法-轮-功”邪教组织和社会不良风气作斗争,积极倡导健康、文明、和-谐、向上的社会风气。

(四)做好群众思想教育工作。积极搞好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科学发展观及上级文件精神的学习宣传,做好新时期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及时掌握党员群众的思想动态,牢牢把握广大党员群众的所想、所思、所需、所盼,凝聚团结党员群众的力量,干事创业,加快发展。

(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切实负担起工作责任,对分工的工作要不等不靠、积极主动、想方设法、按时按质完成。对分管的经济、政治工作争取年内实现既定目标,在全镇达到前列位次。

(六)严格执行各项会议学习制度。按时参加村党组织的例会、学习等各项制度,带头参加“五个好”党员创评和文明信用户创评等活动。

(七)坚持经常深入群众。高度关心群众疾苦,了解群众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争取年内为群众办实事好事不少于10件。

(八)积极开展联系困难党员群众活动。年内联系多户党员、大部分户群众,通过协调资金、传送技术、收集信息等多种形式,帮助所联系户发展大棚养殖、露天西瓜项目,实现年内增收大幅度增加。

(九)带头发展经济。充分发挥我村种植传统,带头发展种植、养殖产业,逐步做大做强,走规模化、集约化、市场化发展的路子,培育成为群众增收的主导产业,大幅度增加群众收入。

武汉市民政局履职尽责公开承诺书

为着力解决履职不力、作风不实、质效不优、行为不廉等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营造依法履职、作风务实、优质高效、风清气正的民政事业发展环境,促进全市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向社会各界作出如下郑重承诺,请全市人民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1、严格依法行政,加强高效勤政认真执行各项民政法律、法规、政策。依法下放、精简民政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程序便民高效,行政执法程序合法正当;全面落实民政工作有关基层民-主自治、优抚安置、社会组织管理、殡葬改革、婚姻登记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办理民政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确认登记,依法管理民间组织、婚姻、收养、殡葬等行政事务,杜绝违规收费和搭车收费;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和失职、渎职行为,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和-谐执法、秉公执法。

2、服务改善民生,强化优质服务。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保障和改善民生重大决策部署,优化服务群众流程,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完善相关机制和措施,保证民政资金按规定发放、使用和管理,民政项目按照规划组织实施和有效监督;坚决纠正和查处民政惠民政策不落实、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到位、不规范的问题;努力构建“职责明确、工作规范、反应敏捷、运转协调、执行有力”的工作运行机制。加大民政政策法规宣传和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3、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十一条禁令和市民政局党组三十条“不准”;按照 “三抓一争一促”要求,制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具体措施,在民政服务窗口广泛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明确民政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事项,并向全社会公开,严肃查处对服务群众生冷硬顶推,庸懒散软,不守规章制度,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人和事。

4、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监督##。

认真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个人事项报告制度;重点整治本系统党员干部在执法、监管和公共服务中违规收费和收受红包、购物卡等突出问题;围绕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和具有民政特色的加强履职尽责责任考核体系,并有效实施。##

5、畅通投诉渠道,解决群众诉求。广泛听取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努力改进工作。及时解答群众政策咨询,认真解决群众举报投诉问题,对举报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认真整改落实,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黄冈市民政局履职尽责公开承诺书

为着力解决履职不力、作风不实、质效不优、行为不廉等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营造依法履职、作风务实、优质高效、风清气正的民政事业发展环境,我们郑重承诺:

1、依法履行民政职能,着力服务改善民生。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宗旨,以强化保障为核心,逐步提高城乡低保、五保供养等社会救助水平,着力改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基本生活;以落实政策为重点,切实保障和维护优抚群体的合法权益;以完善民政公共服务设施为抓手,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逐步提升民生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2、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依法办理民政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确认登记,依法管理民间组织、婚姻、收养、殡葬等社会行政事务,不违规收费和搭车收费,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和失职、渎职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3、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以创建“服务型民政、务实型民政、创新型民政、高效型民政、法治型民政、勤廉型民政”为抓手,以简洁、勤政、务实、高效为标准,规范行为,改进作风。健全和认真落实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对服务群众生冷硬顶推,庸懒散软,不守规章制度,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人和事,努力构建“职责明确、工作规范、反应敏捷、运转协调、执行有力”的工作运行机制。

4、扩大行政权力透明度,着力推行政务公开。积极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及时公开城乡低保、优待抚恤、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等工作的政策、法律依据、执法服务程序、收费项目标准和办理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执行中央、省、市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全面落实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强化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确保服务对象权力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待遇公平;切实加强民政资金的监管,做到不以权谋私、损公肥私,不“吃、拿、卡、要”,发现问题,严肃查处。

6、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诚恳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听取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努力改进工作。对举报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认真整改落实,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枝江市民政局2016年履职尽责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履职尽责,接受社会监督,着力解决履职不力、作风不正、服务不优、行为不廉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更好地推动全市民政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为实现“三大目标”作出贡献。枝江市民政局(移民局)郑重承诺:

一、做好十件实事。一是集中收治100名困难家庭中的重度精神病患者,并免费提供一年的门诊用药。二是对全市所有录取高等院校的低保家庭子女,每人给予2000元的资助,帮助他们顺利入学。三是在全市确定10个贫困村,对其中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中肇事肇祸的重度精神病、痴呆傻、肢体重度残疾、生活不能自理和居住危房的对象,城乡低保、分散供养农村五保和困难优抚对象中缺少基本生活用品的特殊困难对象和当地政府确定的其他符合“救急难”条件的特殊困难群众实施救助。四是筹集30万元资金,选送100名患病的重点优抚对象免费到宜昌市优抚医院疗养治病,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两周。五是多方筹集资金,帮扶20户住房困难的农村重点优抚对象新建或改善住房条件,每户帮扶资金原则上不少于5000元。六是在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之际,为抗战老兵解决生活、医疗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七是对失学、辍学、精神疾病、社区矫正、吸毒人员子女、服刑人员子女和无人监护的困境未成年人实施救助。八是募集款物,资助特别困难群众就医。九是筹资30万元,开办“慈善阳光班”3个,资助150名困难学子完成学业。十是在全市兴办慈善超市2-3家,募集款物15万元,惠及困难群众5000人次。

二、严格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保障和改善民生重大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各项民政法律、法规、政策,落实民政部门行政权力清单。依法管理社会组织、婚姻、收养、殡葬等社会事务,严肃查处婚姻登记、殡葬服务(含公墓经营服务)违规收费、搭车收费等执法不公不严的问题。加强民政执法,定期不定期开展低保核查、老年权益保障、殡葬改革、信访举报投诉等民政执法检查。全面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公开民政政策规定、救助标准、办事程序,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

三、打造阳光低保。全面建立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全面推行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对城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成员近-亲属享受低保政策全面实行备案制,所有低保对象在村(居)固定公示栏进行及时常年公示,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坚决查处“关系保”、“人情保”、“骗保”和“群体保”,及时纠正“错保”、“漏保”,强化责任追究。

四、强化民政惠民。调整公布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标准,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使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得到有效解决。在全市每个镇(街道)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机制,使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严格按政策落实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严格按政策安置退役士兵,及时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着力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把安全责任放在首位,落实城乡福利机构、民办养老机构服务工作规范。坚持问题导向,制定专项方案,扎实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殡葬管理服务、社会救助“人情保”、“关系保”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社会救助资金滞留、挤占、挪用、资金发放程序不规范、优亲厚友等问题。加快推进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成8个城乡养老服务中心、1个农村幸福院、2所农村福利院、4个城乡社区服务站、100户移民危房改造、25个移民后扶项目、市社会福利院后续建设和火化车间维修改造等任务。

五、转变政风行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宜昌市委二十四条意见、枝江市委七条意见、八条规定及宜昌市民政局党组“十个严禁”要求,治庸提能、治懒正气、治散聚力、治浮定神、治拖增效,切实转变民政系统政风行风,狠刹“四风”突出问题。扎实开展“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集中教育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争当为民务实清廉典范活动,争做“五好”、“四有”、“两为”民政干部。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开展“三万”、“走访慰问送温暖”和“结对帮扶”、“情暖特殊困难群众行”等活动,着力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围绕“三抓一争一促”要求,进一步健全和认真落实服务承诺、限时办结、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责任追究等效能建设制度,严肃查处对服务群众生冷硬顶推,庸懒散软,不守规章制度,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人和事,并实施追责问责,对民政窗口单位工作职责、办事流程、服务标准“三公开”,努力构建方便、快捷、高效、为民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压实。严格遵守《廉政准则》,自觉践行市纪委“十个严禁、十个必须”。从严教育监督管理干部,开展纪律制度执行情况的经常性明查暗访。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加强民政项目、资金的监管,做到不以权谋私、损公肥私,坚决杜绝“吃、拿、卡、要”,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七、切实整改问题。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健全信访机制,实施“阳光信访”工程,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处理和解决群众举报投诉问题,切实做到真公开、真承诺、真兑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政风督查员和民政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真心实意纳谏,努力改进工作。对收集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认真整改落实,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保证承诺书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发挥表率作用,并就以下事项作出公开保证承诺:

一、坚决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始终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二、讲政治、顾大局,任何时候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的权威;

三、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勇于担当,敢于负责,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四、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守党和国家秘密;

五、不组织、支持、参加任何非法活动和非组织活动;

六、坚决遵守组织程序,重大事项请示报告;

七、不传谣、不造谣,坚决维护党和国家领导人形象; 八、不任人唯亲、优亲厚友,谋求非法利益,加强对配偶、子女、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 九、不拉帮结派、搞小圈子、闹无原则纠纷、恶意中伤他人。

十、面对突发事件以及关键时刻,始终坚守工作岗位,主动担负急难险重任务,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承诺人:

时 间:

2016廉政勤政公开承诺书
民政局领导2016廉洁公开承诺书 第五篇

廉政勤政公开承诺书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进一步落实村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树立廉洁、公正、务实、高效的村干部形象,推进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村村干部在勤政廉政方面作如下承诺:

一、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长期坚持党员干部学习制度,认真学习党章及十七大等相关政策、文件精神,提高党员、干部的自身素质,并积极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后备干部,确保支部党员年年有发展。

二、加强支部制度建设,制定党组织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及党支部工作职责,坚持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制定党组织和村民议事会议事规则,重大事项一律经过村党组织和村民议事会集体研究,并实行党务、村务公开,每季度公开一次。

三、坚决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争办廉政实事,兑现廉政承诺,努力建设廉洁奉公、公道正派、风清气正的廉洁型村两委班子。

四、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认真执行上级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依法治村,依法办事。

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和透明的原则,保证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自己的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不以损害集体和村民利益谋取个人私利。

六、在本村各项业务活动中,保证不向业务单位吃、拿、卡、要,不参与业务单位出资的考察、旅游和高档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接受业务单位赠送的礼金、礼卷、礼卡及支付凭证或贵重物品。

七、严格执行村财务管理制度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禁止公-款吃喝玩乐;不在办理低保、救济、土地征用和拆迁中谋取私利和优亲厚友;严格防止集体资产的流失,不违反规定擅自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一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不侵占集体财产或者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不拒绝或延期执行村务、财务公开制度;不利用权力刁难群众,吃拿卡要,保障村民的合法权利和正当的利益。

八、坚持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决不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九、优化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实实在在为村民解难题、办实事、做好事。

十、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个人的廉洁自律工作,严格执行村干部各项保廉制度,认真接受群众监督,做到以身作则,严以律己,廉洁奉公。不参与“赌、黄、毒、非”等活动。

以上承诺严格执行,坚决落实,请新开镇党委、政府、全体党员和村民监督。

2016年

村干部廉政公开承诺书

为切实加强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和勤政廉政工作,本人作如下公开廉政承诺:

一、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

二、严明纪律,不违反条例规章;

三、加强学习,拒腐防变,不收贿赂,不贪污;

四、崇尚道德修养;努力为人民谋利益;

五、不宴请、不滩派,不做损害集体、群众利益的事;

六、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当好一任“村官”、谋一方福 祉。

承诺人:叶应东

2016年4月20日

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公开承诺书

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公开承诺书 我将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廉政建设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郑重承诺:

一、廉洁从政,积极参加党风廉政学习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强化服务意识,禁止亲属进行文化经营业务,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履行职责,带好队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和完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办事程序,用制度来管人、管事。

三、自觉遵纪守法。遵守机关效能建设的有关纪律规定和要求;不参与赌博、色情、封建迷信和邪教等违法违规活动,不奢侈浪费。

四、严于律已,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决不利用职权为己谋取私利。努力做到干干净净做事,堂堂正正做人,管好自己和家人。保持共-产-党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以上承诺内容,请党组织和同志们监督。

承诺人:冯 勇

二0一一年三月七日

市人大领导干部公开廉政承诺书

按照市委今年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求,个人围绕廉洁自律和改进作风两方面内容,承诺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要以学习、学习、再学习为动力,读书、明志、修身。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做到不争功,不诿过,不自以为是,对人真诚相待,工作和-谐协作,始终保持积极进取的良好心态。

二、率先垂范,恪尽职守

要以先进模范为榜样,时时处处衡量自己、激励自己,做到以身作则,树立人大机关“为民、敬业、务实”的人民公仆形象。在其位、谋其政、司其职、尽其责,做到忠于职守,勤勤恳恳、切实有效地做好办公室工作。

三、廉洁奉公,干净干事

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做到洁身自好,不违规收送礼金和贵重礼品;做到知足常乐,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厉行勤俭节约。不该要的不想,不该走的不去,不该取的不拿。

四、严于律已,淡泊名利。

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及广大群众的监督,以党纪国法来约束自己。淡泊名利,“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不跑官要官,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承诺人:姚仁杰

廉政勤政承诺书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搞好本人及所在单位的廉洁自律工作,认真执行“八个禁止”、“52个不准”和上级廉洁从政有关规定,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更好地接受全镇党员、干部、群众和各级党组织的监督,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一、遵守政治纪律方面。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自觉做到顾全大局、令行禁止。【民政局领导2016廉洁公开承诺书】二、廉洁从政方面。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等有关廉政规定,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不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铺张浪费、挥霍公-款、讲排场、比阔气;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不弄虚作假,脱离实际,损害党群干群关系。 三、依法行政方面。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办事,不断提高行政决策的公开度和透明度。严格遵守制度规定,决不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自觉接受监督。 四、严肃生活作风方面。自觉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讲操守,重品行,保持高度的精神追求,努力做到“诚实、公道、正派、可靠”。##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对全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敢抓敢管,以身示范,抓班子,带队伍,扎实做好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带头与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及不正之风作斗争。0

2016民政局工作人员承诺书
民政局领导2016廉洁公开承诺书 第六篇

民政局工作人员承诺书

为着力解决履职不力、作风不实、质效不优、行为不廉等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营造依法履职、作风务实、优质高效、风清气正的民政事业发展环境,我们郑重承诺:

1、依法履行民政职能,着力服务改善民生。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宗旨,以强化保障为核心,逐步提高城乡低保、五保供养等社会救助水平,着力改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基本生活;以落实政策为重点,切实保障和维护优抚群体的合法权益;以完善民政公共服务设施为抓手,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逐步提升民生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2、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依法办理民政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确认登记,依法管理民间组织、婚姻、收养、殡葬等社会行政事务,不违规收费和搭车收费,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和失职、渎职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3、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以创建“服务型民政、务实型民政、创新型民政、高效型民政、法治型民政、勤廉型民政”为抓手,以简洁、勤政、务实、高效为标准,规范行为,改进作风。健全和认真落实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对服务群众生冷硬顶推,庸懒散软,不守规章制度,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人和事,努力构建“职责明确、工作规范、反应敏捷、运转协调、执行有力”的工作运行机制。

4、扩大行政权力透明度,着力推行政务公开。积极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及时公开城乡低保、优待抚恤、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等工作的政策、法律依据、执法服务程序、收费项目标准和办理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执行中央、省、市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全面落实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强化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确保服务对象权力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待遇公平;切实加强民政资金的监管,做到不以权谋私、损公肥私,不“吃、拿、卡、要”,发现问题,严肃查处。

6、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诚恳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听取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努力改进工作。对举报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认真整改落实,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713-8553111、8353275

黄冈市民政局

2016年6月24日

武汉市民政局履职尽责公开承诺书

为着力解决履职不力、作风不实、质效不优、行为不廉等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营造依法履职、作风务实、优质高效、风清气正的民政事业发展环境,促进全市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向社会各界作出如下郑重承诺,请全市人民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1、严格依法行政,加强高效勤政认真执行各项民政法律、法规、政策。依法下放、精简民政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程序便民高效,行政执法程序合法正当;全面落实民政工作有关基层民-主自治、优抚安置、社会组织管理、殡葬改革、婚姻登记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办理民政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确认登记,依法管理民间组织、婚姻、收养、殡葬等行政事务,杜绝违规收费和搭车收费;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和失职、渎职行为,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和-谐执法、秉公执法。

2、服务改善民生,强化优质服务。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保障和改善民生重大决策部署,优化服务群众流程,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完善相关机制和措施,保证民政资金按规定发放、使用和管理,民政项目按照规划组织实施和有效监督;坚决纠正和查处民政惠民政策不落实、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到位、不规范的问题;努力构建“职责明确、工作规范、反应敏捷、运转协调、执行有力”的工作运行机制。加大民政政策法规宣传和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3、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十一条禁令和市民政局党组三十条“不准”;按照 “三抓一争一促”要求,制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具体措施,在民政服务窗口广泛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明确民政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事项,并向全社会公开,严肃查处对服务群众生冷硬顶推,庸懒散软,不守规章制度,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人和事。

4、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监督##。

认真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个人事项报告制度;重点整治本系统党员干部在执法、监管和公共服务中违规收费和收受红包、购物卡等突出问题;围绕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和具有民政特色的加强履职尽责责任考核体系,并有效实施。##

5、畅通投诉渠道,解决群众诉求。广泛听取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努力改进工作。及时解答群众政策咨询,认真解决群众举报投诉问题,对举报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认真整改落实,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27--85736167

版权所有:武汉市民政局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高雄路105号 鄂icp备050178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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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江市民政局2016年履职尽责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履职尽责,接受社会监督,着力解决履职不力、作风不正、服务不优、行为不廉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更好地推动全市民政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为实现“三大目标”作出贡献。枝江市民政局(移民局)郑重承诺:

一、做好十件实事。一是集中收治100名困难家庭中的重度精神病患者,并免费提供一年的门诊用药。二是对全市所有录取高等院校的低保家庭子女,每人给予2000元的资助,帮助他们顺利入学。三是在全市确定10个贫困村,对其中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中肇事肇祸的重度精神病、痴呆傻、肢体重度残疾、生活不能自理和居住危房的对象,城乡低保、分散供养农村五保和困难优抚对象中缺少基本生活用品的特殊困难对象和当地政府确定的其他符合“救急难”条件的特殊困难群众实施救助。四是筹集30万元资金,选送100名患病的重点优抚对象免费到宜昌市优抚医院疗养治病,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两周。五是多方筹集资金,帮扶20户住房困难的农村重点优抚对象新建或改善住房条件,每户帮扶资金原则上不少于5000元。六是在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之际,为抗战老兵解决生活、医疗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七是对失学、辍学、精神疾病、社区矫正、吸毒人员子女、服刑人员子女和无人监护的困境未成年人实施救助。八是募集款物,资助特别困难群众就医。九是筹资30万元,开办“慈善阳光班”3个,资助150名困难学子完成学业。十是在全市兴办慈善超市2-3家,募集款物15万元,惠及困难群众5000人次。

二、严格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保障和改善民生重大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各项民政法律、法规、政策,落实民政部门行政权力清单。依法管理社会组织、婚姻、收养、殡葬等社会事务,严肃查处婚姻登记、殡葬服务(含公墓经营服务)违规收费、搭车收费等执法不公不严的问题。加强民政执法,定期不定期开展低保核查、老年权益保障、殡葬改革、信访举报投诉等民政执法检查。全面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公开民政政策规定、救助标准、办事程序,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

三、打造阳光低保。全面建立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全面推行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对城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成员近-亲属享受低保政策全面实行备案制,所有低保对象在村(居)固定公示栏进行及时常年公示,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坚决查处“关系保”、“人情保”、“骗保”和“群体保”,及时纠正“错保”、“漏保”,强化责任追究。

四、强化民政惠民。调整公布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标准,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使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得到有效解决。在全市每个镇(街道)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机制,使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严格按政策落实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严格按政策安置退役士兵,及时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着力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把安全责任放在首位,落实城乡福利机构、民办养老机构服务工作规范。坚持问题导向,制定专项方案,扎实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殡葬管理服务、社会救助“人情保”、“关系保”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社会救助资金滞留、挤占、挪用、资金发放程序不规范、优亲厚友等问题。加快推进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成8个城乡养老服务中心、1个农村幸福院、2所农村福利院、4个城乡社区服务站、100户移民危房改造、25个移民后扶项目、市社会福利院后续建设和火化车间维修改造等任务。

五、转变政风行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宜昌市委二十四条意见、枝江市委七条意见、八条规定及宜昌市民政局党组“十个严禁”要求,治庸提能、治懒正气、治散聚力、治浮定神、治拖增效,切实转变民政系统政风行风,狠刹“四风”突出问题。扎实开展“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集中教育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争当为民务实清廉典范活动,争做“五好”、“四有”、“两为”民政干部。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开展“三万”、“走访慰问送温暖”和“结对帮扶”、“情暖特殊困难群众行”等活动,着力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围绕“三抓一争一促”要求,进一步健全和认真落实服务承诺、限时办结、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责任追究等效能建设制度,严肃查处对服务群众生冷硬顶推,庸懒散软,不守规章制度,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人和事,并实施追责问责,对民政窗口单位工作职责、办事流程、服务标准“三公开”,努力构建方便、快捷、高效、为民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压实。严格遵守《廉政准则》,自觉践行市纪委“十个严禁、十个必须”。从严教育监督管理干部,开展纪律制度执行情况的经常性明查暗访。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加强民政项目、资金的监管,做到不以权谋私、损公肥私,坚决杜绝“吃、拿、卡、要”,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七、切实整改问题。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健全信访机制,实施“阳光信访”工程,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处理和解决群众举报投诉问题,切实做到真公开、真承诺、真兑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政风督查员和民政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真心实意纳谏,努力改进工作。对收集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认真整改落实,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717-4212847

0717-4212768(传真)

十堰市民政局履职尽责公开承诺书-十堰日报数字报

为着力解决全市民政系统履职不力、作风不正、行为不廉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问题,着力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为加快推进创新务实现代民政建设提供有力保障,我们郑重承诺:

一、打造阳光低保。建立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推行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对城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成员近-亲属享受低保政策全面实行备案制,所有低保对象在村(居)固定公示栏进行常年公示,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坚决查处 “关系保”、“人情保”和“骗保”,及时纠正“错保”、“漏保”。

二、完善救灾机制。坚持“未灾先防、闻灾先动、受灾先救”的工作方针,认真落实 《十堰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确保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查灾核灾,指导救灾,安置受灾群众,保障基本生活。严肃查处涉及救灾资金发放中的优亲厚友等不正之风。

三、加强流浪救助。建立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人员救助快速反应机制,救助管理机构发现或接到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线索,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实施救助。对流浪未成年人实行保护性救助,基本实现市区无流浪未成年人的目标。

四、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按照物价局核定的价格收费,公示收费项目和价格,杜绝行政执法中的不合理、不合法收费行为。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统一只收9元工本费,婚姻服务坚持自愿原则,严禁搭车收费,及时查处乱收费。全市公办殡仪馆对符合条件的 “四类”困难群众免除基本殡葬费用,延伸服务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足量供应100元以下骨灰盒。

五、办好惠民实事。办好市政府承诺的2016年十件实事涉及民政部门落实的事项,加快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按部省标准建成8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5个社区服务站、30个城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新改建16所农村福利院。

六、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实施意见,加强作风建设,提升民政队伍综合素质和整体形象。对民政窗口单位工作职责、办事流程、服务标准“三公开”,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满意服务。畅通监督投诉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迅速整改。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投诉举报电话:0719——81171568117119

2016年6月18日

民政局履职尽责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民政系统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提高依法履职、优质服务、高效尽责、廉洁从政能力,促进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向社会做出如下郑重承诺:

一、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面规范执法行为。按照法定职责和简政放权要求,依法办理民政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确认登记,依法管理社会组织、婚姻、收养、殡葬等社会事务,不违规收费和搭车收费,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和失职、渎职行为;全面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公开民政政策规定、收费标准、办事程序,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

二、认真履行民政职能,着力服务改善民生。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宗旨,深入开展低保规范化管理、民政专项资金管理、福利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殡葬行业服务管理、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和福利彩票销售管理等六个专项治理活动,着力提升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民生保障和为民服务能力。

三、提升机关效能水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以简洁、勤政、务实、高效为标准,规范行为,改进作风,健全和落实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对群众生冷硬顶推,庸懒散软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人和事,努力构建“职责明确、工作规范、反应敏捷、运转灵活、执行有力”的工作运行机制。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执行中央、省、市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全面落实局党总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强化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确保服务对象权力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待遇公平;切实加强民政资金和政策落实的监管,做到不以权谋私、损公肥私,不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发现问题,严肃查处。

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诚恳接受社会监督。广泛深入地征求社会各界、政风督查员和民政对象的意见建议,真心实意纳谏,努力改进工作。对收集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认真整改落实,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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