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执法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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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执法工作会经验交流材料
燃气执法经验做法 第一篇

全市经济工作会经验交流材料

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深化发展

不断开创和谱写阿克苏市城市管理工作新篇章

阿克苏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2年2月16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的安排,现我代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向大家简单介绍我局基本职能,并就2012年拟定的工作目标作出承诺,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基本职能

2011年2月,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上级部门的业务指导

下,成立了以地委委员、市委书记高国飞为组长的阿克苏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筹建工作领导小组,2011年3月初,筹建办会同市法制办前往先期开展相对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杭州、乌鲁木齐、昌吉和博乐等地考察学习,在考察学习过程中通过各地的无私帮助,筹建办对在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了总结,并结合阿克苏市的实际情况起草了《阿克苏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实施方案》和《阿克苏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试行办法》)。2011年3月下旬,筹建办正式向阿克苏市人民政府提交了《关于在阿克苏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请示》(城筹字„2011‟05号) (以下简称《请示》),4月上旬我办将《实施方案》和《试行办法》送往市法制办、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和市工商局等有关部门,对在阿克苏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进行了意见征求,各单位也回复了书面意见。阿克苏市人民政府按照各单位反馈的意见,原则上通过了《实施方案》和《试行办法》。4月下旬阿克苏市人民政府将《请示》

上报至阿克苏地区行署,经阿克苏地区行署法制办审核后,由阿克苏地区行署将《请示》上报至自治区人民政府。2011年6月2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在阿克苏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新政函„2011‟148号),正式同意在阿克苏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为我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2011年9月26日在我市二O一一年第十三次市委常委会上,正式同意成阿克苏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已下发《阿克苏市市委二O一一年第十三次常委会会议纪要》(阿市党纪字„2011‟11号)的形式确定了成立时间表,明确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执法权限和职能职责。2011年10月17日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了《关于成立阿克苏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通知》(阿市机编字„2011‟31号),至此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筹建工作已基本完成。

按照自治区批复要求,我局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

理、市政城市道路管理管理、燃气管理、供排水管理、供热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和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能;行使城市规划管理、《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行使环境保护方面的社会噪声污染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及城市饮食服务业排污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无照商贩(店外)、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侵占道路(仅限人行道路)行为方面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和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能,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在此期间筹建办对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执法人员与执法依据

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统计,并根据发现的问题制定了培训计划、制作了培训教材,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打好理论基础。

2012年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目标

2012年既是我市“十二五”规划和第二轮“西部大开发”的攻坚之年,又是考验我们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新领导班子的第一年。面对机遇和挑战,我局自加压力,拟定了2012年工作目标如下:

一、创新城管体制机制,严格队伍管理考评制度,打造优秀执法队伍

实行执法重心下移,做到责权统一。各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执法工作由我局派出直属机构驻点。7个执法中队全部派驻基层一线,与7个街道办事处

【燃气执法经验做法】

联动开展执法工作,将监管的责任和处理的权利下放到基层,实行责权统一,解决街道行使执法权问题,加强源头管理,实现执法重心下移,关口前置提高执法效率,加强相互联动,形成整治合力。

完善各项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实行“制度管人、管事”。2012年,我们将加快建立完善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不断修订和完善如“六条禁令”、“罚缴分离制度”、“督查督办制度”、“工作考勤制度”、“量化考核制度”、“城管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奖惩制度”、“投诉举报制度”等40多项内部规章制度,用制度约束执法人员行为,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用制度确保实现执法目标,实现从“以人管人”到“制度管人、管事”的转变。

二、加强专项整治力度,切实解决群众性难题。

整治城区交通秩序、狠抓主次街道环境卫生整治、整治户外广告标牌、加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整治建筑垃圾管理、整治乱摆乱卖行为、治理煤油烟污染、治理粉尘污染和脏车入城、治理噪声污,加强对城市道路的管理和加强规划行政执法力度。

三、注重科技含量,着力推动城市管理的现代化

搭建“数字化城管平台”。对现有部件进行分析,加强信息资源的统计、归类,把握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薄弱环节以及新情况、新问题,举一反三,找出政府管理工作的“缺位”和“盲区”。以解决率为核心,完善预案,优化力量,应付在案件处置过程中出现的突发情况,建立一支案件处置的专业队伍。通过数字化城管的精细化和规范化管理,密切政府和群众的联系。探索“网上执法”,从发现案件、立案审查到结案归档、统计分析全部实行“电子化”管理,避免随意处罚、滥用自由裁量权现象的发生,让行政执法更显阳光。

四、广泛宣传,全民参与,营造城管执法的良好氛围

积极利用各种媒体媒介,将我局开展的各项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市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2012年2月17日,市执法局将正式挂牌,执法人员统一着装、统一标志、统一装备、持新的行政执法证件,按照“执法队伍精神面貌要有明显变化,城市管理水平要有明显提高”的要求,全面启动新的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运行机制。在此,我代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向各位领导、同志们作出承诺,坚决完成上述既定的工作目标,并接受监督。

谢谢大家!

燃气安全经验交流材料
燃气执法经验做法 第二篇

【燃气执法经验做法】

全市燃气安全工作

会议经验交流材料

确保安全生命线

众志成城谱新篇 —xxxx煤气总公司【燃气执法经验做法】

(二○○二年八月)

xx煤气总公司筹建于1983年,1987年9月27日建成投产,已安全运行23周年。二十三年来在区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在省市建委和主管局的亲切关怀指导下,我们始终坚持“开拓进取,优质安全”的企业精神,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的安全供气意识,两个文明一起抓。视安全如生命,向安全要效益,从安全管理入手,初步形成了分工负责、协调联动的安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开展了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型的安全宣传教育,实现了安全供气23年无重大责任事故的目标,收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肯定和社会认可。多次被省、市、区授予各种先进荣誉称号。公司在一九九七年被国家建设部评为“全国城市燃气安全管理先进集体”和省燃气行业先进单位。我们的做法和体会是: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煤气安全重如天,领导责任大如山”。因此重视和抓好安全生产,保证企业健康发展是我们历届领导班子的共识,也是被无数实践证明了的真理,为了理顺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探索企业安全管理的新路子,我们从公司成立的第一天起,就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放在一切工作之首,把安全供气视为我们的生命线。安全是

我们的头等大事,“安全为天”是我们永恒的主题。公司总经理xx同志多次强调指出:“安全是我们的第一政治,安全是企业的第一效益,安全是领导的第一责任,安全是职工的第一任务”,“凡是安全投入,要一分不欠、一分不拖、凡是安全需要的人员,要高标准足额配备到位”,以此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心和安全感,牢记“供气事故无小事,危险时刻在身边”的警句。对于领导干部来讲,思想上的麻痹大意和工作上的掉以轻心就是最大的隐患。首先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从我做起,身先士卒,率先垂范。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带头学习安全法规,力求在安全供气知识和实际工作中先学一步、学深一点,始终不渝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抓生产不忘抓安全,多年来公司领导成员从未安心地休息过一个星期天和节假日,无论是严寒酷暑还是深更半夜,每逢遇有险情,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骨干分子都能立即主动到公司汇集,进行抢险;凡遇重大抢修,公司领导都要亲自指挥;发现漏点领导都能亲临现场;夜晚查岗领导都要亲自参加。就这样公司领导以自身的实际行动为干部职工做出了榜样,实现了全过程领导,全方位管理,全天候关注和全身心投入。我们供气行业的工作用局外人的话说,是“没迟没早、没饥没饱、没完没了”。在强化内部管理的同时,组织各级管理干部深入兄弟单位参观学习,在学习他人成功经验、先进管理办法的同时,不断提高管理干部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和管理水平。正因如此,我公司才能发展到今天,才得以实现安全供气23周年。

其二是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的安全职

【燃气执法经验做法】

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始终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它领导配合抓、党政工团一起抓的安全管理体制。公司领导成员做到了“一人一把号、吹出来都是安全一个调,党政一条心合拧安全一股绳”的良好管理局面。公司成立了由经理、工会、有关职能科室、生产车间共同参加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司法人代表任安委会主任,形成了安委会抓安全,安全部门管安全、车间班组保安全的三级安全网络管理体制和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安全运行机制,同时我们强化安全管理队伍建设,从上至下层层配备了专兼职安全员和消防人员。

2010年根据新形势下的新要求和我们多年摸索的经验及各部门的实际情况,重新修订了公司“三标一制”,即管理标准、技术标准、工作标准和管理制度。按照“三标一制”及时修订了陈旧的、不规范的制度并装框上墙。根据运行情况和发展需要,逐年进行完善补充,使安全工作真正做到“有章可依,有章必依”。明确了各级领导者职责,从总经理、副总经理、到科长、班组长都是不同层次安全第一责任人。在工作部署上,每年,新年的钟声刚过,就敲响了安全警钟,领导班子根据全年工作要点,针对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分析研究,确立全年安全立足点、明确方向,并通过中层干部安全管理工作部署会、职工安全动员会、专业人员研讨会、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等形式做到警钟长鸣。以此稳抓开局,启动全局,为扎实有效做好全年安全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严格制度、落实到位

要实现安全供气,领导重视和各种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

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落实在生产过程中,因此我们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不断用规章制度规范职工的思想行为、强化职工的安全供气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安全生产意识。公司把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责任,公司总经理与主管安全副总经理、主管安全副总经理与各有关部门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以表格形式将内容充实。相关部门又将责任充分量化,层层落实,将责任分解,从车间到班组、个人相互监督相互促进。使公司安全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公司安委会针对责任书内容定期进行检查或抽查,逐项落实、年终统一进行考评,以记分方式和安全管理考核评比实施细则、安全管理责任奖罚制度等进行兑现,并实行重大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责任制的落实不仅调动了广大职工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更重要的是明确了责任,提高了职工自我监督和防范意识,改变了那种管理不严、有章不循的情况。

在具体落实中,首先做到了 “十个坚持”。一是坚持对供气设备每班至少三次的巡检制度,发现问题随时处理;二是坚持供气设备定人定岗定责制度,保证机器不缺油、不缺水、不带病运行;三是坚持每周对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制度;对查出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求采取临时性防范措施,限期整改。四是坚持举办每年一次的应急抢险消防运动会,全员参与,提高了职工的灭火技能,增强了防火意识;五是坚持公司安委会每月一次的安全检查,并摸索出一套“发挥安全网络作用,固定安检时间和部位,确定检查程序和顺序,建立工作记录台帐”的

科学安检方法;六是坚持每年春秋两次沿所有管线打孔测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七是坚持全年365天全天候的分片包干管网巡视,责任到人,分工明确;八是坚持重大节日前的安全大检查,每逢“春节”、“元旦”等重大节日,公司都要组织安委会对要害部位进行安全、防火、用电、设备大检查,确保节日安全供气;九是坚持领导班子、保卫科、用户维修所、车队、话务室分层次的24小时昼夜值班制度;十是坚持每天夜间对城区所有调压站的巡逻检查。制度健全了,责任明确了,落实到位了,消除了死角和盲区,安全生产自然就有了保障。

其次是加大隐患整改力度,由于一些单位和个人法规意识淡薄,对煤气性质认识不够和利益的驱动,在煤气管线上方野蛮施工、违章占压煤气管线和设施的现象时有发生,对安全供气带来重大隐患,这一问题引起公司领导高度重视,我们首先加大宣传力度,讲明占压煤气管线的危害。煤气是易燃、易爆、有毒的气体,输送煤气的设施要有一定的安全距离要求。国家和《张家口市燃气工程建设及安全管理暂行办法》都有明确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及个人在煤气管道上方建造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在安全距离范围内严禁任何对煤气设施构成威胁的行为”等有关法规。其二以不该忘却的教训为题目,列举了大量因违章占压煤气管线造成燃气事故和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例子,打印成宣传材料,发放给违章占压煤气管线的单位和个人,以惨重的损失和深刻教训引起他们的高度重视。在我们大力宣传下,一部分人主动拆除了违章建筑,取得了初步成效,同时我们充实管网巡检人员,加大巡检力度,争取做到及

2015燃气稽查大队交流汇报材料
燃气执法经验做法 第三篇

严格执法办案 维护企业利益 稽查大队2001年7月重新组建以来,以抓队伍建设为重点,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为基础,以有力地打击窃气行为维护企业利益为目的,狠抓了队伍建设,强化了稽查管理,在稽查工作中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我们的主要做法如下: 一、加强职工教育, 提高队伍素质 随着稽查队伍的重新组建,稽查人员由过去二十几人增至现在的七十七人,增加人员绝大多数是转业兵和各管理处调入的人员,执法专业素质参差不齐。为适应新形势下对燃气稽查队伍的知识化、专业化的客观要求,我单位坚持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培训教育活动。一是,聘请有行政执法办案经验的专业人士,开办行政执法专业知识培训班。首先,我们对全体稽查队员进行了行政执法专业知识、预审与笔录技巧的培训,此次培训我们聘请了哈尔滨市建设局、哈尔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道里区法院行政厅的领导为我们讲课,对全体队员开展标准办案、严格执法、廉洁办案的教育培训。随后我们结合案例着重对《黑龙江省燃气管道管理条例》、《哈尔滨市管道燃气管理办法》等法规法条加强学习,增强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使稽查人员在办案中能够严格按法规执法办案。接着我一改以往的“说教式”的培训方法,采取先辅导后考核的方式,对全体稽查队员进行了一次行政执法卷宗考核,通过考核使全体职工达到了对行政执法卷宗程序的全面掌握。此次参加考试的人员全部通过考核,其中优秀者15人,占考核比例的20%以上。通过上述培训,使我单位全体队员的执法意识、执法水平、业务能力等方面都有了显著的提高。二是,为建设一支军事化管理稽查队伍,我们到老虎团进行了军事化训练,通过几天的军事化训练不仅增强了职工队伍爱岗敬业和工作纪律建设,而且使我们逐步成了一支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稽查队伍。三是,在稽查工作中强化服务意识,开展了文明执法、微笑服务和“三不”、“三转变”的工作,“三不”即:不说人情话,不办人情案,不办野蛮案。“三转变”即:1、转变思想观念,就是转变过去那种“只有稽查不存在服务”的错误观念,要求稽查队员在为65万户加封工作之机,开展向用户宣传安全用气常识,帮助用户排忧解难活动;2、转变工作作风,就是转变过去那种“查案办案去基层,各单位困难我不管”的工作作风,主动经常的深入各单位调查了解用户窃气的案情,主动帮助各单位解决刁蛮用户造成的工程、收费等各种困难。用真诚的服务增强联合打击窃气和违章用气的力度;3、转变办案态度,就是从过去那种猛、横、硬的工作态度转变为重证据、讲策略、依法律的规范办案。增强了稽查员们的服务意识、规范了执法行为、端正了稽查作风,树立了稽查人的新形象,使服务于基层、“重证据、讲政策、依法律”好的工作作风,在稽查大队已处处体现。近年来,我们共为基层单位解决疑难问题二十几次(占压、清零、殴打等事件),为用户排忧解难十余次,其中为用户排除漏气事故四起,扶贫一户,接到表扬信五封,锦旗四面。由于我们“稽查不忘服务”的作风深入人心,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 二、抓好制度建设,强化稽查管理 制度建设是一项具有全局性、根本性和长期性的系统工程,要管理好队伍,不断增强和提高职工队伍素质,除了加强职工队伍自身的建设以外,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各项涉及执法办案、职工队伍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用好的制度管人、管事是必不可少的。在工作中,我单位不断强化了管理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了《管道燃气执法监察大队“十条禁令”》、《管道燃气执法监察大队执法办案管理规定》、《稽查大队工作制约制度》、《稽查大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等四十四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推进了用制度管人治事,用激励制约机制调动职工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工作积极性,规范了稽查执法行为,明确了职责分工,做到“责任到人、量化管理、职责清晰、目标具体、赏罚有据”,使稽查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的轨道。 如在具体的行政执法办案中,建立了执法办案的“三项制度”,确保了办案过程的严密性。“三项制度”,即一小时汇报制度、处罚决定审批制度和案卷审批制度。一小时汇报制度,就是要求各中队(科室)在发现违章情况后,一小时之内必须将违章用户的情况,连同立案审批表一同报到大队。处罚决定审批制度,就是要求各中队(科室)在即将对违章用户作出处罚之前,必须将拟要作出的处罚决定报到大队进行审查。案卷审批制度,建立三级审批机制,即:第一级要求各中队(科室)在案件处理完毕后,由具体办案人员整理完卷宗后现有科队长进行第一级审批;然后将该卷宗报送大队督察一科负责对案卷的第二级审批;第三级审批由大队长亲自审批通过。“三项制度”的贯彻执行,使稽查大队的执法办案质量有了显著的提高,杜绝了人情案和用户行政复议、听证案件的发生。 [1] [2][3]下一页

2016建设行业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燃气执法经验做法 第四篇

【燃气执法经验做法】

为切实做好夏季建设行业火灾防控工作,全面落实建设行业消防安全责任,根据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建筑工地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夏季建设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特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治理”的原则,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切入点,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为核心,集中开展夏季建设行业火灾隐患专项整治。提高企业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建设,增强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建设行业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有效预防和减少一般亡人火灾。

二、检查重点

按照当地政府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部署,针对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等重点领域,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重点检查临时用房彩钢板芯材防火性能。

(一)建筑施工

1、工程建设各方主体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及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2、施工现场作业区、生活区、仓库、活动板房等材料和彩钢板芯材是否满足A级不燃材料要求。

3、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设置情况。

4、建筑施工材料现场堆放以及安全网、外脚手架、脚手板安全防火性能情况。

5、施工现场临时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的维护、检修情况。

6、电焊等明火作业防火措施落实情况及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7、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及应急消防演练落实情况。

(二)城镇燃气

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2、燃气管道、管网、贮灌站、供应点等设施设备安全检查落实情况。

3、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及应急消防演练落实情况。

4、消防安全档案建立及保管情况。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6月25日)

各建设、施工行业和城镇燃气领域结合实际,制定具体专项检查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组织检查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开展排查摸底。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强大社会舆论声势。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10日前)

各生产经营企业要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并建立工作台账。县主管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组织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等领域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登记建档、分级管理,属于一般隐患,应当立即整改;属于重大隐患,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等。

县公安消防大队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将组成联合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点企业和单位实施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三)总结通报阶段(9月15日前)

县消防大队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对各建设施工行业和城镇燃气领域开展夏季建设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考评,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建设施工行业和燃气领域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建设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重要意义,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建立消防安全长效机制,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既要通过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稳定火灾形势,又要带动消防安全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提升全社会火灾防控水平。

(二)落实责任,部门联动。建设施工行业和燃气领域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建设行业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建立健全信息互通和工作协调机制,加强联合检查,联合执法。

(三)强化宣传,营造声势。各建设施工行业和燃气企业组织新闻媒体,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渠道,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宣传提示,掀起夏季建设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浩大声势,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同时要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曝光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重大火灾隐患,营造浓厚氛围。

(四)跟踪问效,逐级落实。各建议施工行业和燃气企业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单位领导要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将会同公安消防大队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2016住建局安全生产活动方案4篇
燃气执法经验做法 第五篇

第1篇:住建局安全生产活动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施工企业、在建项目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督站、镇(街)村建站、燃气企业、瓶装液化气分销站点要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把安全生产放在事关治国理政、事关科学发展、事关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考虑,要全力组织开展好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各相关单位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工作职责分工。区住建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质安股、市场股、城建股、监督站、村建站人员为成员的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查办公室挂靠在局质安股,由质安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燃气检查办公室挂靠在局城建股,由城建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机构人员名单如下:

二、检查范围及内容

(一)检查范围:全区所有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区内燃气企业、分销站点及使用燃气餐饮场所。

(二)检查内容:

1、加强对全区在建项目的安全检查,深化建筑施工模板工程、外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预拌砼和现浇砼结构工程等三个专项整治,落实防护措施。

2、严肃查处施工现场深基坑、高边坡临边防护不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要求持证上岗、作业人员未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施工临时用电不规范等行为。

3、严格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重点抓好建设单位履行工程项目管理职责和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总监到岗履职情况;

4、对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立即依法停工停产整顿,并追究项目业主、承包方等各方责任。

5、落实企业标准化创建主体责任,加强工程技术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的培训教育,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及标准化示范图集施工,强化施工现场渣土车、土方车等各类工程车辆管理,提升标准化施工水平。

6、严厉打击在建工程规避监管、不执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等非法违规行为。

7、各镇(街)村建站、各燃气企业、分销站点是否按照关于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的有关要求,开展安全大检查,落实调查摸底、用户巡检责任,确保用气安全。对餐饮场所存在的安全问题,要督促指导经营业主抓紧整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是否按要求停止供气,并撤出相关设备设施。

8、各镇(街)、管道燃气公司是否持续开展管道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安全隐患整改台账,逐条逐项予以整改落实。管道燃气公司是否严格按标准增设燃气管道路面标志,标志应字样醒目、经久耐用、不易损坏,切实保障管网安全运行。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隐患,管道燃气公司是否安排专人进行监控并加强日常巡查。

9、各燃气公司、分销站点是否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落实反恐安全措施,切实提高对可能发生的恐怖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10、各燃气公司、分销站点安全管理责任是否落实及安全、经营管理标准落实情况;是否加强液化气运输、配送、使用等环节安全管理,是否使用超期未检、不合格或者报废钢瓶,出站钢瓶是否有本企业标志、警示标签和塑封。

11、各镇(街)村建站、各燃气企业、分销站点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是否有督促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有无制定计划,有无上报反馈,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三、方法步骤

坚持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2016年7月底开始,到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动员阶段(8月8日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细化整治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强化整治措施,层层动员落实,确保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扎实深入推进。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9日至10月20日)。各单位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本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治,集中力量、全力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治理纠正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做到检查率、整治率达100%,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三)总结提高阶段(10月下旬)。及时分析总结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的经验做法,巩固重点整治成果,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构建整治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区政府统一组织,各镇街、各牵头和配合部门负责实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效扎实开展。

(二)强化整改治理。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实行“零容忍”,对每一个隐患和薄弱环节,要立即督促整改,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对重大隐患要严格实行挂牌督办和整改销号制度,对重点问题、重点区域和隐患严重、情况复杂的,要加强联合执法,重点打击。对整治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治不及时、安全问题突出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和行政问责。

(三)强化督查检查。区安办牵头,监察局及有关主管部门配合,研究制定专门督查方案,定期不定期督促检查和明察暗访,切实做到督查不留死角。10月中旬市、区政府将组织综合督查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内容。

(四)强化氛围营造。将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宣传报道力度,强化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对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认真、整治走过场的将给予公开曝光。将设立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发动群众举报和监督,努力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百日行动”的浓厚氛围。

(五)强化信息报送。为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展情况,总结、梳理整治工作的经验和成效,各单位要在8月8日前报送实施方案和1名联系人;每周四下午下班前报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每周至少报送一篇工作动态信息。

第2篇:创建平安工地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建设“平安”的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等活动,以完善建筑工地安全稳定的长效机制为建设重点,落实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与企业的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用工制度完善、民工权益保障、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食品卫生保障等工作相结合;把“平安工地”创建活动融入到全市“系列平安创建”活动的总体部署中,切实保证我市所有建筑工地的和谐稳定,为建设“平安”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平安工地”创建活动,提高工程质量、强化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完善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进一步加强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保障民工的合法权益。具体做到“五个不发生”:即不发生刑事案件、不发生重大治安案件、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不发生员工违法犯罪、不发生涉及项目建设工地问题引发集体越级上访。力争在第一轮的时间内建立健全平安创建工作标准和考评体系,全面推进平安创建工作,使全市90%以上项目建设工地达到平安标准和要求,创建覆盖面达100%。

三、时间安排

2016年平安创建工作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6月1日至7月30日)

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进行宣传动员,形成强势舆论氛围,引导全市各单位和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积极参与,迅速掀起创建高潮。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实施方案,并按照实施方案认真执行。

第二阶段:创建攻坚阶段(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10月30日)

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创建内容,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开展大规模的创建活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交流会和协调会,及时研究解决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全市申报省市优质工程、文明工地的项目按照平安工地创建考评细则(见附件),全部参与平安工地创建工作,并达到细则要求。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11月1日至12月30日)

对参与平安工地创建工作的建筑工地进行考核,考核汇总记录,形成档案;在各责任单位自查自纠、完善提高、认真总结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组织检查验收,开展回头看,对创建不到位的,限时整改;建立健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管理的制度,实现长效管理机制;同时奖优罚劣,进行通报。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创建平安工地责任单位及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把“平安工地”创建活动作为本地、本部门2016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为了确保“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参照市里成立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各施工现场,由建设单位牵头,制定“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工作方案,提出创建要求、明确创建目标、制定创建措施,落实相关人员,明确创建活动责任人,并严格按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在全市形成强势舆论氛围。要深入宣传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动员和引导广大建筑工作者积极支持和参与创建活动。同时,要充分发挥舆论的激励和监督作用,对创建活动中取得的成绩和先进典型及时宣传报道;对组织不力、消极落后的单位予以曝光批评。对不服从管理、不按要求完成创建、阻碍创建工作开展的单位、部门和个人,要追究责任,并给予处罚,以确保整治活动顺利开展。

(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为了确保“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平安工地”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要开展分组包片督察活动和分县(区、管委会)包干责任制,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开展现场督查、现场办公、现场协调等活动,协商市人大、市政协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专门的视察督查活动。各责任单位要组成专门的督查组,对本系统、本单位相关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严格细致的内部督查工作,充分了解、掌握整治任务的进展情况、完成质量状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如实进行工作考评,及时通报情况,提出改进意见,确保各项整治任务全面落实。

(四)创先争优,树立典型。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市所有在建工地针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几个方面的内容进行检查,对达到“平安工地”创建要求的工地发放“平安工地”证书,对存在问题的建筑工地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建筑工地按照创建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并申请验收,验收合格的发放“平安工地”证书;对经过整改仍达不到创建要求的建筑工地责令停工整顿直至整改符合创建要求。

五、企业创建标准

(一)组织机构健全。企业和建筑工地设有“平安工地”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且机构、人员、经费落实到位,有足够数量的专职人员从事治安保卫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二)管理制度健全。企业及建筑工地有健全的治安保卫工作制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及其它各项管理制度,且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三)安全防范措施齐全。施工现场按照有关规范标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安全生产状况、文明施工情况良好,现场重大危险源管控到位,设施齐全,施工环境和谐,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落实整改,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四)安全教育落实到位。建立民工管理档案,每一名新工人在进场前均经过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及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各施工工地对操作人员进行每天一次的上岗前班组集中交底。

(五)职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建筑工地无恶意拖欠民工工资行为,不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未雇佣童工,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六)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有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安全隐患得到整改,整改率达100%,没有发生火灾、爆炸等灾害事故或发生事故没有造成死亡、重伤、重大经济损失。

(七)落实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工地食堂等的卫生管理和监督工作,各建筑工地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的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民工的食品卫生和健康,坚决杜绝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六、奖惩措施

1.对在多次检查中均符合创建要求的建筑工地加强服务,简化监督、减少日常检查和抽查;优先推荐参加文明工地、优质工程的评选;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建筑工地实施高频率的日常检查和抽查,并不得参加文明工地、优质工程的评选,将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列入不良行为公示。

2.每年年底根据平时检查情况提出一批在“平安工地”创建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建筑工地,报市住建局申请市级示范“平安工地”。凡是被评上市级示范“平安工地”的企业,列入企业的信用档案,并做为评定优秀企业、优秀项目经理和市级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的条件之一。

3.在“平安工地”创建活动过程中,对存在以下情况或严重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1)现场管理混乱、规章制度执行不严、创建活动措施不得力,无“平安工地”创建计划;

(2)发生因工程质量问题引起的集体越级上访事件的;

(3)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

(4)发生拖欠民工工资,引起集体上访事件的;

(5)发生一次3人以上食物中毒事件的;

(6)发生一次5人以上群殴事件,或多次发生3人以上、5人以下群殴事件的;

(7)三次被监督检查部门责令整改的,或被责令整改但拒不整改的;

(8)发生其他较大社会影响恶劣事件的;

(9)多次未及时上报“平安工地”创建工作相关情况的。

“平安工地”创建工作是工地管理中的一种新的活动载体,也是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的丰富和完善,其对我市系列平安创建活动的开展有着重要意义。我们一定要按照市综治委创建“平安工地”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大创建力度,丰富创建内容,落实创建措施,提高创建水平,为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实现“平安”的目标作出我们积极的贡献。

第3篇: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方案

一、排查范围

(一)区人民政府各镇街所在地1990年之前(不含1990年)建成的居民住宅。

(二)区人民政府各镇街所在地1990年之后(含1990年)建成的,已出现明显倾斜、裂损(如砌体结构承重墙体的竖向裂缝、承重大梁下墙体的“八”字形裂缝,框架结构柱开裂,梁出现斜向裂缝等)的居民住宅。

(三)各镇街、园区所有保障性住房、棚屋区改造安置住房。

(四)建设项目征迁安置房。

(五)其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居民住宅。

二、排查内容

(一)老楼危楼安全状况。重点检查整体危险房屋是否已经拆除;有危险点或局部危险房屋是否已经采取有效措施解除危险;装饰装修涉及拆改主体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的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注:按照建设部《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16版)的规定,1、整体危险房屋是指经鉴定危险性为D级,即: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2、局部危险房屋是指经鉴定危险性为C级,即: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3、有危险点的房屋是指经鉴定危险性为B级,即:结构承载力基本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二)已入住保障性住房、棚屋区改造安置住房的房屋质量安全情况,重点检查以原公房、购改租等方式筹集的保障性住房,以及2016年之前入住的保障性住房。检查内容为:是否已经出现明显倾斜、裂损(如砌体结构承重墙体的竖向裂缝、承重大梁下墙体的“八”字形裂缝,框架结构柱开裂,梁出现斜向裂缝等)。

(三)老楼危楼管理维护状况、老楼危楼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范性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管理档案是否完整、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是否完善和落实、日常管理是否及时到位等情况。

(四)区住建局对在建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工程质量安全进行全面监督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省住建厅有关文件情况,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强化层级指导和监督执法检查情况,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查处情况。

2.工程实体质量情况,重点检查勘察、建筑、结构设计质量,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实体工程以及涉及结构安全的原材料质量。

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重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模板工程等重大危险源防控、临边洞口安全防护、施工用电、现场消防安全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4.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预拌砼与预制构件企业等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执业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五)对以往已查出但未整改的老楼危楼进行跟踪监管,整改到位。

三、排查职责分工和要求

(一)各镇(街)、工业园区要根据本《通知》要求,按照属地管理、业主负责、部门配合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排查方案、明确排查办法、落实实施主体,认真开展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确保部署到位,组织到位,检查到位,问题解决到位。

1.各镇(街)、工业园区负责组织失修失养严重的居民危险住宅排查;区住建局质安股负责相关指导、汇总工作。

2.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组织在建保障性住房、棚屋区改造住房的质量安全检查和装饰装修涉及拆改主体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区住建局质安股负责相关指导、汇总工作。

3.各镇(街)、工业园区负责组织已入住保障性住房、棚屋区改造安置住房的安全排查;区住建局质安股负责相关指导、汇总工作。各镇(街)、工业园区要开通热线电话,受理各自辖区内老楼危楼排查工作投诉事宜。

(二)各镇(街)、工业园区要组织社区居委会对本辖区老楼危楼,督促住宅产权人或使用人进行全面自查,并汇总上报。在自查自报的基础上,组织危房鉴定机构和专业人员,按照建设部《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16版)规定,对老楼危楼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或安全检测,研究落实处理方案,采取及时维修、改造加固等措施,逐一进行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要坚决采取停用、拆除等措施,从根本上杜绝重大房屋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各镇(街)、工业园区要在排查的基础上,在2016年底前建立老楼危楼安全管理档案信息系统,做好排查处理有关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做到“一楼一档”。老楼危楼安全档案内容包括:业主姓名、地址、建设年代、建筑结构、楼层、建筑面积、排查时间、存在问题、危房鉴定等级、处理情况等。

(四)区住建局将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在建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工作。部署在建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全面自查,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组织巡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将从严处理。我局将对违法违规行为将进行立案查处,严肃追究责任。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统筹安排,科学把握建设进度,保证工程建设的合理周期和造价,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五)区住建局将认真总结本辖区检查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工作,提高危旧房安全管理水平。并将检查情况、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

四、排查资料上报

本次排查应在2016年7月23日前结束。请各镇(街)、工业园区于2016年7月25日前将本辖区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情况书面报告及附表报送区住建局质安股。

(一)上报负责人及联系人。请于7月18日前,将本单位排查工作负责人及联系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报区住建局质安股。

(二)上报排查报告及附表资料。请于7月25日前,将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排查报告及附表上报区住建局质安股。

排查报告包括以下内容:1.排查项目总数;2.存在问题项目总数及名称,对存在问题的项目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如停用、加固、拆除等);3.老楼危楼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燃气执法经验做法】 第4篇: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按照全市、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住建系统实际,现就全区住建系统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普及建筑施工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为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文化力量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活动时间:2016年6月1日至30日。

三、组织机构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质安股。

四、活动形式

(一)开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专题活动。

活动时间:6月1日-30日。

活动内容:通过邀请市专家宣讲团、视频讲座等方式组织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讲话精神,大力营造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

活动时间:6月16日(上午9:00-11:00),在正荣时代广场举行宣传咨询日活动。

活动内容:邀请区政府有关领导亲临现场检查、指导咨询活动,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现场答疑,现场发放宣传品,宣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深化“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主题,加大舆论宣传力度。

(三)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周活动

活动时间:6月2日-8日。

活动内容:各施工单位要结合本行业安全生产特点,组织动员企业内部职工观看由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制作推出的主题宣传片《生命的红线》、警示教育片《盲洞.迷途》、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的刻度》、安全生产情景剧《平安是福》;开展“安全生产月”主题展板警示教育,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四)开展安全文化周活动

活动时间:6月9日-15日。

活动内容:组织安全文化专家、有关人员开展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工地等活动。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施工企业要建立组织,细致谋划,结合本行业实际,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精心部署,组织安排活动内容和形式,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营造氛围。将加强与媒体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正面引导。各新闻单位将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开设专版专栏,制作专题节目,宣传先进典型,传播安全理念,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三)力求实效。各施工企业要善于总结经验,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原则,结合自身特点,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增强活动实效。

各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分别于5月30日和6月25日前报送区住建局质安股。

2016镇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燃气执法经验做法 第六篇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要求,始终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安全监管执法,结合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生产行为,着力破解七个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促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改善,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使全镇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整治内容

1、危险化学品安全。由镇安监站牵头负责,镇经济发展办、环保等部门配合,认真贯彻落实危化企业“九确保”,以合成氨、氯碱生产企业和液氨、液氯使用单位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摸清辖区内食品冷冻保鲜、冷链冷藏车辆、冶金等涉及液氨使用单位和自来水厂等涉及液氯使用单位的底数,明确液氨、液氯使用单位主管部门和责任人,建立台账;督促涉氨、涉氯单位强化涉氨、涉氯岗位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自动化控制、报警连锁系统,完善各项应急措施,强化应急演练,严防氨气、氯气泄漏事故发生;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特别是动火、用电、受限空间作业等“八项危险作业”制度,加强对未经过正规设计的在役化工装置进行安全设计诊断。对存在严重隐患、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顿。

2、建筑施工与燃气安全。由镇村建站牵头负责,安监等部门配合,深化建筑施工模板工程、外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预拌砼和现浇砼结构工程等三个专项整治,落实防护措施;严格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重点抓好建设单位履行工程项目管理职责和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总监到岗履职情况;落实企业标准化创建主体责任,加强工程技术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的培训教育,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及标准化示范图集施工,按照“四个一律”和“六个一批”的要求,严厉打击在建工程规避监管、不执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等非法违规行为。燃气安全整治要进一步摸清餐饮场所燃气使用情况底数,建立台账,对存在隐患的供气企业、供气设施、用气单位要限期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实施停产停业整顿措施;严厉打击非法制售、使用、运输、配送燃气和餐饮场所非法购买、使用燃气行为,严禁超期、超装液化气钢瓶混入用气单位,依法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不具备基本安全条件的燃气经营企业、餐饮场所;加强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抓好燃气经营企业、用气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消防安全、民爆物品整治。消防安全由镇消防部门牵头负责,派出所、村建站等部门配合,持续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强化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等场所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巩固清理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和影响逃生灭火障碍物专项行动成效;适时开展区域性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落实各级政府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的整改,做好国庆、中秋、元旦等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坚决遏制较大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民爆物品使用单位运输、储存、使用安全。由城关派出所牵头负责,深入开展治爆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坚持人、物、责任捆绑,加强民用爆炸物品使用末端的安全监管,严查严处违规使用民爆物品;严密涉爆重点人员动态监控,严厉打击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违法犯罪活动,全面彻底收缴非法爆炸物品,严防发生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和爆炸等案件、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共安全。

4、道路交通安全。由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牵头负责,镇交管站、城关派出所、中心校等部门配合,按照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总体部署和“打非治违”工作意见,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强路面巡查管控,加强重点车辆监管,扎实开展打击非法营运及货车“大教育、大排查、大整治”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尽快研究出台强化拖拉机管理、强化基层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综合整治效果评价体系、解决农村出行以及加强渣土车、摩托车、外挂货车、非机动车管理等9个规范性文件,并切实抓好落实;扎实推进拖拉机、校车、摩托车、超标电动车和渣土车等专项治理,加强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无资质运输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继续推行营运客车和校车驾驶人不适岗制度;加强路面联合执法、集中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形成整治合力;进一步明确整治目标和任务,落实部门责任,采取检查督查、考核评比、预警通报、明查暗访等措施,促进综合整治各项措施的落实。

继续开展城区三轮车专项整治,加强市民文明出行和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及联防联控工作;全面落实城市公交运营车辆安检工作,做好车辆技术管理工作,保障车辆良好的安全技术状况;强化城市公交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5、防汛安全。由镇涉农办牵头负责,安监站、村建站等部门配合,要按照防汛抗灾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制。要科学完善防洪应急抢险预案,制定防范措施,强化防范手段,切实做到安全度汛,同时,加强对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切实提高抢险救灾实战能力。各社区、各单位要组织力量全面开展防汛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防洪重要部位和薄弱环节,尤其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点、危旧房屋的排查工作,切实加强巡查、值守、监测、预警和人员转移、撤离等各项防御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6、食品药品加工。由镇经济发展办牵头负责,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设施、设备、安全附件的安全检查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要及时了解,确保我们的食品药品能够安全。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7、其它单位要对照各自的行业特点、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检查方式

(一)各单位必须对照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职责要求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并对本单位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上报镇安监站。

(二)各社区要对辖区内监管对象进行全面检查。

(三)各企业要正确处理生产与安全的关系,下大力气,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要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及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现象的发生。要切实加强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全面认真地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对发现的隐患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及时予以整改消除。

(四)创新检查方式,在全面督查检查的基础上,采取明察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对重大隐患,将挂牌督办、一盯到底。各社区、各单位要定期分析研究大检查工作中的问题,每月1日前要将上个月有关情况报镇安监站。

(五)把安全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复产必须经过验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由镇政府负责统一组织,各牵头和配合部门负责实施,镇直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协调督促和检查指导。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镇直各行业领域牵头和配合部门要根据本行业、本领域实际,制定下发重点整治的具体指导意见,加强协调督促和检查指导。

(二)落实隐患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实行“零容忍”,对每一个隐患和薄弱环节,要立即督促整改,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对存在较多隐患的企业要严格实行安全生产预警制度,对重大隐患要严格实行挂牌督办和整改销号制度,对重点问题、重点区域和隐患严重、情况复杂的,要加强联合执法,重点打击。对整治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及时、安全问题突出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和行政问责。

(三)强化督查检查。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百日行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打非治违”行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紧密结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督促检查和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一个月后,镇直牵头、配合部门要组织检查;镇政府安办将组织镇直有关部门开展综合督查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

(四)营造社会氛围。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宣传报道力度,强化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对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认真、整治走过场的要给予公开曝光。要设立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发动群众举报和监督,努力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浓厚氛围。

(五)做好信息报送。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统筹协调,及时掌握各个行业领域整治推进情况,总结、梳理整治工作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并及时向镇政府安监站报送情况。各社区和镇直各行业领域牵头、配合部门要分别将实施方案、指导意见于7月3日前报送镇安监站;工作总结于9月15日前报镇政府安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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