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市信访工作现状的调查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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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信访工作现状的调查与思考
当前我市信访工作现状的调查与思考 第一篇

当前我市信访工作现状的调查与思考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社会利益格局的逐步调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矛盾不断呈现,信访工作形势严峻。在新形势下把握好信访工作特点,剖析其形成的原因,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和方法,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与社会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近日,市信访局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信访工作进行了调查研究。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自2008年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信访部门的积极努力、基层单位的共同配合下,我市信访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全市信访总量、集体访、越级访数量大幅下降,在2009年分别下降42%、27%和33%的基础上,去年又分别下降了36%、21%和33%,呈现出“一好转三提高三下降”的良好态势,即:信访秩序明显好转;信访办结率、息诉息访率、群众满意率明显提高;越级访、重复访、非正常信访行为明显下降。全市信访工作已基本形成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一是得益于领导重视,树立了全新的信访工作理念。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强力推行“一岗双责”,始终坚持将信访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纳入各级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考核、纳入党政领导政绩评定兑现奖惩。市委常委会研究信访稳定工作每年不少于6次,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重点信访问题进行研究部署、跟踪调度。市委书记、市长带头落实领导干部定期公开接访制度,亲自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2010年,市领导共接待群众来访74起,处结70起,结服67起。对群众来信坚持每信必阅,每信必批,去年以来共阅批来信达426件,分别通过市委、市政府督查科或信访局交办给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限期解决。重视信访干部队伍建设,优先提拔重用在信访稳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干部,在全市树立起“稳定工作有大作为、稳定干部有大作为”的工作导向和用人导向。对信访部门从经费、人员和车辆等各方面都优先保证,极大地调动了广大信访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自2008年以来,在市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每年拨付足够的经费,保证信访工作的正常开展。高度关注民生,解决实际问题。开展“办实事、树形象”活动,每年都确定一批为民实事,赢得了群众的好评。尤其是2010年以来,先后投入1亿元,解决了8个破产企业拖欠1100名职工的工资和保险金等问题,有效避免了多起集体访的发生。

二是得益于部门配合,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变基层单位“单兵作战”为部门联手的“团体配合”,形成信访工作整体合力。敏感时期,维稳办、信访局、公安局等维稳牵头部门各负其责,分兵把口,从主要领导到一般干部,全力以赴,全员参与,形成了多层次、立体式防控网络,维护稳定各环节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全市各级各部门成立应急队,配备专门人员、专用车辆和专用经费,制定应急处置方案,一旦发生人员出走或群体性事件,做到协调有序,快速出动,第一时间内进行处置,将影响降到最低。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我市没有发生群体性事件,没有发生进京集体上访,没有发生进京非正常上访,没有发生上访群众在京丢丑滋事案件;发生的少数进京个体上访被及时安全劝返接回,较好地维护了全市大局稳定和对外形象。

三是得益于机制健全,促进了信访工作的常态化。市委、市政府领导牢固树立“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意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信访工作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完善领导干部定期公开接访机制,实行定期公开接访与约访相结合,并将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向市直部

门和镇街延伸,形成了书记、市长牵头,市级领导干部参加,镇(区、街道)和市直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整体联动的公开接访格局。完善领导干部下访机制。结合全市开展的“四进三问”、“送服务到基层”等活动,进农户、入社区,通过带案下访、走访调研和现场接访等形式,调查了解社情民意,帮助群众排扰解难。去年以来,市级领导下访712次,解决问题796个;市直部门领导干部下访1018次,解决问题1150个,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坚持“防范在先、把握主动”的原则,把信访工作重心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化解上来,做到未发先知。市级每月一排查,镇街每半月一排查,村级每周一排查,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期间,每天一排查,对排查出来的不稳定因素,全部建立台帐,并落实“四定四包”工作措施,促进问题尽快妥善解决。去年以来我市共开展专项排查7次,定期排查16次,排查矛盾纠纷526起,调处成功479起,调处率达91%。

四是得益于基础牢固,提高了源头化解矛盾水平。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注重从源头上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从源头上解决信访问题。2009年,以“便民快捷、服务中心”为宗旨,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依托基层、多方参与”为模式,在全市建立起以市委群众工作办公室为主导,以镇(街)群众工作办公室为纽带,以村(社区)群众工作站为基础的三级群众工作网络。为加强信访机构工作力量,市信访局新增设督查科、信息调研科和复查办公室三个科室,并对镇街专职信访干部进行了调整,配齐配强镇街信访工作人员,同时,根据需要,聘请经验丰富、有责任心的律师、退居二线的老同志和热心于调解工作的人士进驻群众工作办公室,协助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通过举办政策、法律和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基层信访工作人员化解矛盾纠纷能

力,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街)部门,矛盾不上交”。为了能够及时准确地掌握信访信息,在全市推行村情档案“五色”管理法,按照重点管理对象(红皮)、次级管理对象(黄皮)、一般管理对象(蓝皮)、救助帮扶对象(粉皮)、社区优秀居民(绿皮)分别建档立案,极大地提高了工作的针对性。

五是得益于思路创新,拓宽了解决问题的渠道。市信访局注重对新时期信访工作进行深入调研,积极探索和创新解决信访问题的方式方法。实行“日会诊”制度,每天对接访案件进行梳理,分类处理,对反映问题事实清楚、责任明确的,直接交办给责任单位,限期解决;对发生的一些紧急、重大案件,以《信访情况》简报的形式上报市委、市政府,由分管领导直接批办,确保一些重大疑难案件得到及时解决。为集中力量化解信访积案,自2008年起,每年都根据上级要求和本市实际,开展三个专项活动,先后组织开展了 “信访稳定百日会战”、“百日结百案”、“越级信访集中整治”、“重信重访专项治理”、“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突击月”等活动。活动期间,成立由市纪委、维稳办、信访局牵头的督导组,深入基层进行指导,并区分市级领导和责任单位两个层面对交办案件处结情况进行定期通报,极大地调动了各级各部门解决信访问题的积极性。通过持续开展活动,滚动交办案件,使信访积案“存量”逐年减少,每次活动结束时,所交办案件结服率都达到90%以上。2008年以来,共化解信访积案237起,40余名信访老户先后息诉息访。同时,聘请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案件论证研讨和信访听证会,为依法处理信访问题提供意见和建议,近年来,通过召开信访听证会解决信访积案30余起。信访工作经验连续三年被国家信访局和中央联席办刊发,并在全国推广。

二、主要问题及产生原因

信访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近两年来,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集中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化解了一批信访积案,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全市社会的和谐稳定。但随着改革的逐渐深入,许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不断显现,特别是涉地、涉房、涉企、涉法涉诉等问题尤为突出,群众利益诉求明确,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倾向越来越明显,此类案件占信访总量的47%。军转干、复退军人、原民办教师、上访老户等重点群体上访时有发生,重信重访居高不下,占信访总量的32%。加之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导致我市信访稳定任务仍然繁重,形势仍然严峻。从信访内容看,范围不断扩大,类型越来越多。一是农村的土地纠纷、经济纠纷、干部违纪等问题;二是企业改制过程中运作不规范,没有按政策解决职工安置、拖欠工资发放、生活待遇、养老统筹、医疗保险等问题;三是城市建设拆迁和国家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补偿纠纷问题;四是涉法涉诉问题;五是社会保障问题。从上访形式看,群体行为不断,规模有所扩大。在利益格局调整的情况下,具有相同利害关系的社会成员对共同的利益问题极易产生共鸣,进行有目的、有组织的沟通和串联,如原公交车主、民办老师、农村电工等群体。从上访性质看,非正常上访增多,负面影响增大。部分上访群众情绪激烈、行为出格,围堵办公大楼、要挟党委政府,影响正常机关办公秩序,造成的负面影响较大。此类案件以城市拆迁居民和改制企业职工居多。从上访时机看,“择机上访”普遍存在。部分上访群众往往选择在国家重大政治活动、重要节日、新领导上任之际或班子换届选举之时,搞突击上访,特别是越级上访、群体上访,制造较大影响。

通过对我市近年来信访案件的认真剖析,我们认为,造成群众上访的主要原因:一是改革发展进程中的必然。加快发展、保持经

关于目前我县信访现状的调查与思考
当前我市信访工作现状的调查与思考 第二篇

关于目前我县信访现状的调查与思考

发布日期:2010-2-5

近年来,随着改革改制、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我县群众信访问题越来越明显。为了了解我县群众信访的现状,分析群体上访的原因,探讨做好群众信访工作的措施。最近,县政协党政工作组就这一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情况综述如下。

一、要辩证地看待群众信访量多的问题

据调查,2008年,我县信访部门共接待群众来访9427人次,其中个访1031批,1454人次,集访361批,7973人次。从数量上看,群众来访量是较多的,不少同志也颇有微词。那么,信访量是不是越少越好呢?

从历史的观点看,人类社会的发展中,奴隶社会时期,信访量是最少的,因为奴隶毫无人身权利,也无从信访,但是,奴隶社会并不是先进的社会,而且是社会发展中的一个比较低级的阶段。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各地的信访量均大幅度上升,这是社会进步时期各种利益格局进行调整并发生碰撞的表现,是人们的民主权利受到尊重,群众的权利意识明显增强的表现。

从辩证法的观点看,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统一体,旧的矛盾消失了,新的矛盾必然产生。因此,信访量越少越好,甚至为“零”的观点,违背了矛盾的规律,是不可能实现的。一个地方即使出现了“零上访”,并不是没有矛盾,没有信访,而是被压制住了,一时没有显现出来。因此,我们提倡“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必须要“化解”而非“压制”。对“基层”也应有正确的

理解。一些同志把乡镇认为是基层,认为群众到县上访即为越级,这种看法显然是错误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指出:“预防和解决基层发生的信访问题,县级是关键”。对于县级及以下的信访工作,是不能以信访量的多少论好坏的。

从群众信访的内容看,目前群众信访主要可分为四大类:一是申诉求决类,二是检举揭发类,三是意见建议类。四是求援救助类。群众的合理诉求,我们解决的越多,就越能赢得民心,就越能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去年9月22日,白地市镇七宝山村4个村民代表向雷高飞县长反映,七宝山煤矿炼钒厂污染十分严重,给当地居民生产生活产生了极大的影响,雷县长接访后,立即召集有关职能部门开会,成立了专案组,组织人员对全县6家非法炼钒厂伤残军人股东依法处臵,老百姓拍手称快。检举揭发,有利于我们及时发现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转变工作作风,纯洁党员干部队伍。河洲镇左家村村民来信反映该村小学存在教学管理混乱和乱收费现象,县信访局会同教育局进行实地调查后,县教育局对该校的教学管理进行了整顿,并清退了学校多收的一些学杂费。意见建议,是人民群众主动参与社会事物的管理,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利于我们进一步发现问题,纠正缺点,改进工作。这些信访,多一些不也是很好的吗?如一些学生家长反映县城网吧管理松驰,存在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上网现象,县长雷高飞多次召集有关部门开展对网吧的集中整治,群众反映良好。对于求援救助,党的干部要“心怀天下,心怀苍生”,心里始终装着群众,时刻把群众的甘苦冷暖挂在心间,坚持用善意去理解和体谅人【当前我市信访工作现状的调查与思考】

民群众的疾苦,用善气去看待弱势群体,用善心为人民群众着想,用善举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就能取得人民群众的爱戴。上访老户李秀英的儿子去年以优异成绩考上北京邮电大学,可高额学费让他们一家犯了愁。7月28日,她来求助于多次帮助过她家的县委书记曾祥月,曾书记当即批示从解困资金中为其解决2000元学费,并要求有关部门积极为其想办法申请“寒门学子助学工程”的资助,在曾书记的关心和支持下,李秀英儿子的学费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

二、目前群体性上访的特点

近年来,我县异常上访明显增多,缠访、赖访、重访和越级上访时有发生,特别是重大节假日和重大会议前夕和期间,成为了上访活动高发期,部分群体和老户借机聚众串联上访,抱着“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思想,企图制造声势,扩大影响,给县委县政府施加压力,还有少数群体实行车轮战,轮流上阵越级上访。群体性上访出现了六大趋势,必须引起高度注意。

一是集中趋势。集体访的主体逐步集中于五类人员,即村务不公开、村两委战斗堡垒作用较弱的农村人口,就业压力大、生活相对贫困的社区弱势群体,改制遗留问题多,国有资产流失较大的企业职工;要求解决政治、经济、医疗等待遇的涉军群体;乡镇七站八所人员。

二是组织趋势。集体访一般目的明确、组织有序,“有策划、有口号,政法机关介入时有对策”。组织者在上访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经济实力较强,利害关系较大,组织过程中积极主动。参与者大多数有利害关系,有的是

碍于情面、临时凑集,也有的是受到蒙骗。一旦形成上访群体,往往“口径”比较一致,容易形成“声势”,造成影响。

三是外力干预趋势。少数媒体记者、律师和少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往往有意识无意识地推波助澜,客观上助长了集体访风气,形成集体访的新动向。

四是效仿趋势。在发生集体上访时,少数单位抱着“息事宁人、能过得过”的态度,往往采取一些临时性安抚措施,客观上诱发类似情况的单位和群众频频效仿。

五是极端趋势。近几年来,集体上访的人数和规模逐渐加大,有些集体访情绪越来越激烈,越来越走向极端。有的围堵党政机关,拦截领导汽车;举横幅、呼口号,吵闹、哭喊、贴标语、发传单,游行示威,煽动不明真相群众造声势,请愿静坐等等,严重干扰了社会公共秩序。这种极端走势,不仅经济上造成很大损失,而且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六是集资上访趋势。集资集体访,是上访群众中的组织者采取胁迫、欺骗、许诺等方式筹集资金,解决重复和越级上访的相关费用,甚至纠集一部分人组成“敢死队员”,频繁到各级重复访,越级访的一种新趋势。

在群众的集体上访行为中,往往呈现“缓发和突发、自发和串联、合理和不合理”互相结合的情况,预防难度比较大,处理难度也比较大,甚至形成上访、处理、再上访、再处理的恶性循环。

三、集体访愈演愈烈的主要原因

【当前我市信访工作现状的调查与思考】

集体访往往是群众初信初访问题久拖不决引发的上访行为,一般牵涉面较广,时间跨度长,多种因素互相纠缠。究其根源,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

1、经济利益的驱动是直接原因。

一方面,少数单位和党员干部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时,操作不规范甚至违法行政,直接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容易引发集体访。另一方面,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群众预期利益与实质利益差距加大,一部分群众认为自己的利益被“侵害”,有人组织则一拍即合形成“集体访”。

2、“合理怀疑”是重要诱因。

政务、厂务、村务不公开或者公开不到位常常诱发群众的“合理怀疑”,尽管没有“腐败”的具体证据,有关单位也组织过相应的调查处理,但一部分群众就是拒绝接受调查结果,总是认为“有问题没查出”,频繁上访。【当前我市信访工作现状的调查与思考】

3、体制缺陷是客观诱因。

集体访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信访处理的体制缺陷诱发的,体制缺陷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条块分割、相互制约,“谁都在管,谁都没有管到底”,仅仅管了自己相关的一部分,谁都不能牵头,谁都不能拍板裁决,只能“收收发发”、“抄抄转转”;二是分工不明、互相推脱,“谁都听了,谁都没有听”,上访群众跑来跑去,部分单位推来推去,结果是初信初访、再信再访、甚至重复访、越级访也解决不了问题;三是“谁主管谁负责”、“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指导思想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差距;四是职能定位有“空白”。改制企业职工进入社区管理但社区基本无权处臵信访问题,农村基层信访基

2015信访工作调研报告
当前我市信访工作现状的调查与思考 第三篇

信访工作调研报告(一)

从近几年信访情况来看,各种非正常信访尤其是进京非访和群体性事件增长势头猛、影响恶劣、处置难度大,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不稳定因素。如何破解非正常信访这一难题,成为当前社会管理创新中亟需解决的现实问题。笔者对连云港市非正常信访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并探寻了解决该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我市信访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我市信访工作总体形势

近年来,我市信访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信访形势多年来保持总体平稳,没有发生影响较大的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但同时和全国一样,我市也正处于社会矛盾的凸显期,由于改革的深入和利益冲突等原因,在加快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多,不可回避的矛盾多,需要解决的问题也多,信访总量仍在高位运行。从20xx年到20**年,各级信访总量连续攀升。

(二)我市非正常信访有关情况

我市赴京非正常上访处于多发频发态势,20**年度,我市进京上访实际发生量385批689人次,同比批次上升26、2%、人次上升18、8%。其中非正常上访239人次,同比上升54、2%,重复非正常上访现象比较突出。

我市在处置赴京非正常上访工作中,按照中央联席办总体要求,通过采取及时劝返接回赴京非正常上访人员、认真规范处置工作、促进解决问题、落实责任追究等一系列措施,使绝大部分赴京非正常上访得到妥善处理,基本做到了有理的解决到位,无理的疏导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违法的依法处置到位,多数非正常上访人员没有发生回流现象,没有发生恶性的影响大的赴京非正常上访问题,较好地维护了我市和首都重要地区和敏感部位的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连云港市非正常信访的特点分析

综观我市非正常上访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社保福利、土地征用与流转、涉军人员、民间借贷、涉法涉诉、房产纠纷等方面。其行为呈现出三个特征:

(一)频率高发,人数批次明显增加,连锁反应明显。今年非正常上访同比上升54、2%,而且出现了此类问题解决又引发其他问题的现象。如前几年我市通过多种渠道解决了企业军转干部问题后,又连续出现退役士官、复员军官等其它涉军人员反映待遇等问题。

(二)规模较大,手段方法灵活、行动组织性强。随着上访次数的增多,上访人在跟政府有关部门“打交道”的过程中,也积累了一些“经验”。为达目的,他们往往想尽办法,严密组织,统一口径。如民办教师、涉军人员、“残疾车主”,“银行协解人员”串联、抱团集体上访的倾向非常明显。

(三)行为过激,对抗性明显增强,社会影响大。有些上访人不管自己反映问题是否有理,就直接到天安门、中南海、使馆区等场所,拉横幅、静坐、围堵大门、拦截车辆等行为进行上访。

三、非正常上访形成的原因

(一)上访人心理因素加剧进京非访

随着利益格局调整、收入差距拉大,不患贫而患不均的心理在广大群众中显得尤为突出。上访群众心理心态偏激失衡,片面理解政策法律,过分强调自身利益形成一些错误心态:主要有“官本位”心理,认为“谁的官大就找谁”;“人治”要比“法治”管用;“不闹不解决,大闹大解决”的投机心理;“盲从”、“赌气”、“盲诉、盲访”心理等。再加上现实中确有一部分人以访谋生,因访得利,从而导致非正常上访逐年增多。

(二)体制的负面效应诱引进京非访

1、劝返机制的负面影响。对非正常上访,随有随接,随接随返,对减少正常上访总量效果明显。然而从实践中看,上访人产生了去北京上访管吃、管住、管送,“零成本”逛北京的负面效应,形成越接越多,越接越去的恶性循环。

2、考核通报制度存在一些不足。发生非正常上访后一级通报一级,为降低数量,后移名次,基层就会采取“拦”、“堵”、“截”等手段,这就给上访人造成基层党委政府怕去北京上访的错觉,以此要挟责任单位满足其过高诉求或不正当要求。

【当前我市信访工作现状的调查与思考】

3、责任划分中存在不合理成份。《信访条例》规定解决信访问题应“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但在特殊时期、敏感时节,涉及到三跨三分离、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时,强调让户籍所在地稳控,有时迫于压力,为完成稳控任务,就可能答应了一些不该答应的条件,一定程度上放大了群众通过非法上访能解决问题的想法,导致工作越做越被动。

(三)政府职能缺位助推进京非访

非正常访反映的问题,有相当一部分是在基层受理过。但乡镇、村基层组织功能弱化,力量薄弱,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水平有限,致使“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成为一句空话,导致矛盾上行。同时基层干部在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过程中,确实存在方法简单、工作拖沓、推诿扯皮的现象,小事拖大,大事拖“炸”,进而群众情绪失控,采取进京上访。

(四)法律遏制不力致使老户肆意非访

1、在适用法律上有难度。《信访条例》内容欠缺,导致上访秩序混乱。首先,《信访条例》没有对上访案件做终结的法律规定;其二,对正常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缺乏明确的法律界定;其三,对缠访、闹访、无理访等行为缺乏刚性的管理措施。由此,降低了《信访条例》的法律约束力,导致上访秩序混乱。处置非正常上访人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关法律依据分散规定在《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多部法律法规中,且多属缺乏可操作性的原则性规定。

2、依法处置非正常上访的主体不明确。非正常上访行为违犯了《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等法律法规,本应由公安处置的违法行为,但由于“三个慎用”的出台,导致公安机关不敢处置,信访部门无力处置。尤其是劳教制度取消后,老户活动更加频繁,组织更加严密。7月1日那天在北京参与非访的将近1万,对于这些老户如何教育疏导,没有什么好的对策,导致加入非访队伍的人员不断增加。

四、我市处置非正常信访的做法及存在的问题

(一)我市处置进京访的一些做法

1、领导重视,组织健全,构建应急处置小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驻京工作,专门成立接访二处,主要负责群众进京上访的应急协调和处置工作。

2、精心组织,快速反应。驻京工作组成立以来,按照“遇有情况,快速反映,提前布控,靠前化解”的处置原则,发现人员失控进京,主动对接有关部门,主动到敏感地区布控,果断处置,迅速劝返。多次成功劝返,如海州区张某等6人多次进京,有两次在中南海带出,苏红酒业一批33人次进京被成功劝返。

3、全力协调,多措化解。每次发生非访以后,市驻京工作组在第一时间向省驻京工作组及国家信访局等部门及时汇报,争取理解和支持,尽可能地核减。同时,对于事发单位发函交办,跟踪问效,及时化解矛盾,防止因处置不力再次回流非访。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尽管我市在处置非正常信访问题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1、非正常上访人员的劝返接回、稳控和处理工作难度大。一是接回难。如果上访人在北京没有违法行为,或者不愿意返回,信访部门无权采取强制措施将人接回。二是稳控难。非正常上访人员在北京发生违法行为之前,任何执法机关对他们都不能拘留、关押,采取人盯人、死看死守的方法稳控也存在限制人身自由之嫌。三是处理难。由于法律依据和证据不足,即使公安机关对非正常上访人做出拘留、劳教等处理,被处理的非正常上访人若对处理不服,就会提起公诉,而公安机关往往会被裁定为败诉,还要对非正常上访人进行赔偿,致使许多公安机关不敢依法处理。

2、现有的信访终结机制不健全。按照《信访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款之规定,问题确已解决并且已经三级终结的信访案件,“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而事实上,只要上访人不息诉,上级就交办,原来的终结随之成为一纸空文。尤其是对已经法律程序终结的无理非正常信访,缺乏相应的终结机制。

五、遏止非正常信访的对策思考

针对非正常上访的行为表现、发展趋势和产生的原因,笔者结合在实践中化解非正常上访的探索,提出如下对策:

(一)创新体制,整合资源,构建一元化“信访大格局”。

化解信访矛盾的理想路径是把信访资源的整合与政府机构改革结合起来,把信访与监督结合起来,建立起统一、权威的社会矛盾处理机制。

从目前组织架构来看,市级党委政府应该转变观念,优化信访的社会环境及运行机制,根据市情,加强统一领导,建立党、政为主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种力量积极参与、信访部门适时协调的信访新格局。如有的地方成立了群众工作部,以群众工作统领信访工作,发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系的优势,全社会共同担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职责。

(二)创新机制,完善功能,构建一体化“社会大协同”。

社会协同是创新社会管理的核心内涵和化解信访矛盾的主渠道。随着社会网格化管理创新模式的不断推行,结合信访矛盾网格单元化解方式的运用,可以构建以来访接待为主轴、法律咨询解答与心理咨询为辅佐的“一轴两翼”接访模式。

一是在“规范”、“畅通”中推进有序上访。严格按照新《信访条例》的规定,改“批示立案”为“法定立案”,凡是符合法定条件的上访申诉,没有领导批示也能立案;不符合上访条件的上访申诉,即使有领导的批示也不能立案,严防接访中的随意性。

二是在“治本”、“控源”中消减信访矛盾。注重政策的跟踪评估以及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妥善处理信访问题。对因政策原因引发的信访问题,要注重执法监督。检查政策执行中执法者不当行政原因造成信访问题时,信访工作机构要大胆行使《信访条例》赋予的行政处分建议权,制止不当行政执法行为。

三是在“调处”、“化解”中提升社会协同效能。要建立起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有利于迅速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机制。探索民间组织参与信访,让非政府背景的社会组织承担起社会弱势群体与政府及司法机关间沟通、协调的功能。成立第三方中介机构,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法律援助人员、社会志愿者共同参与,综合运用咨询、教育、协商、调解、听证等方法,如社会义务工作者对各类信访人群的义务心理疏导、法律援助、政策咨询和社会关怀等,以形成现代法治社会所需要的人民群众社会基础。

(三)创新方法,包容并蓄,构建科学化“依法大息访”。

在信访工作中,要善于运用“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的社会管理机制,综合体现情理交融、敬畏人民、和贵包容、法治保障相结合原则。

一要以“评”控访。要“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认真研判有关信访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误导性等潜在风险,既要防止大信访问题处置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也要防止忽视小信访问题而演变为大事端。特别是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科学、慎重决策,尽可能减少因决策、政策不完善和行政行为不规范产生的矛盾纠纷,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

二要依“法”息访。建议建立公开听证信访制度和必要的信访终结制度,对“两级终审”、“三级终结”的案件进行最终认定,推广无理上访户终结制度,把信访听证与规范信访秩序结合起来,实施无理上访老户终结制度。

【当前我市信访工作现状的调查与思考】

三要依“规”惩访。面对恶意非正常上访行为,一要慎用警力,二要依法处置。慎用警力不是不用警力,从法律上界定非正常上访行为表现后,对那些在非正常上访行为中违法人员,公安机关就可以依法处置,要在全社会形成一种违法必究的导向。让上访人知道非正常上访不仅无助于解决问题,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从根本上扭转当前的被动局面。

(四)明确导向,多元评价,构建科学化考评机制。

当前信访事项解决率偏低,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干部考核评价制度不完善造成的。因此,要用好干部考核“指挥棒”,在考核干部政绩时,加大民生指标的分值设置,让干部更加注重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社会建设,真正做到“群众最关心什么,干部就该考虑什么”。

1、考评内容从注重“数量”转向“数量与质量兼顾”,以有效结案率为考核的重要指标。信访工作要立足于解决问题,不能单纯地把上访人数多少、上访重大事件多少作为考评官员的依据,而应对各地的上访情况进行有效监察和掌握,督促各地积极解决上访所反映的问题,以问题最终解决的数量和质量,来考评。

2、创新过错追究机制。过错追究,就是对因干部违法乱纪、该作为不作为而引起的群众上访,要严格追究干部的责任,并对单位实行严格的扣分处理。但应明确,属于改革带来的阵痛,以及涉法案件的上访,只能是让各级干部尽量做好思想工作,不应该追究干部的责任;属于别有用心聚众闹事的,应该严厉打击,不应该追究干部的责任。实行严格的过错追究制优点体现在:一是各级干部心里服气,气顺,工作也有积极性;二是个别违法乱纪的干部也会有所收敛;三是不会再出现因上面的压力太大,领导干部向无理取闹的人妥协、让步,使别有用心、聚众闹事的人有机可成,形成“爱哭孩子多吃奶”的恶性循环局面。

随着我国各项改革的全面推进和社会利益格局的逐步调整,各类复杂的社会矛盾日益显现,信访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信访矛盾不能靠“堵”更应重视“疏”。因为“堵”只能将“桥梁”变“鸿沟”,“疏”则能把“天堑”变“通途”。要建立良好、正常、规范的信访秩序,形成文明、有序、理性、合法的信访氛围,让信访问题得到更快更好的解决,需要社会各方齐抓共管,共同支持与努力。解决信访问题任重道远,信访工作制度、社会制度的改革和完善都需要一个过程,我们不能消极等待制度完善,而是要在这个过程中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深入探讨研究信访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认真做好新时期,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信访工作调研报告(二)

一、我区信访工作概况

我区地处中心城区,是我市政治、经济、文化、教育、金融、商贸、旅游、服务的中心。全区现辖6个街道、40个社区和6个行政村、31个自然屯,总人口34万。

20**年,全区共接待和受理群众各种形式的信访1710批次3672人次。

--受理群众走访973批次2935人次,同比下降5%,包括进京访84批次132人次,集体访7批次,其中真正属我区进京访有32批次63人次,集体访5批次25人次,登记的有22批次49人次(含原一厂教师6人的集体访1批),属地属事是龙沙区的案件8批次,非正常访2批次,进京访同比上升68%;进省访12批次31人次(含集体访2批次),同比下降14%;到市访95批次412人次(含集体访42批次),同比上升111%;到区访782批次2360人次(含集体访420批次,含重复访130批次1340人次),同比上升26%,群众走访的结案率达到70%。

--受理群众来信56件次,同比下降51%,结案率达到98.5%。--受理电话访628件次,同比下降29%,结案率达到100%。

--受理网上访53件次,同比下降74%,结案率达到100%。

疑难信访案件专项治理实质突破。“重点疑难信访案件专项治理年”成效显著,23起历史遗留的重点疑难信访案件办结14起,45起临时交办案件办结35起;“区委书记暨党政领导大接访”活动扎实开展。区级领导共接待136起信访案件,息诉罢访的有102起,办结率达75%;全区一盘棋的信访格局形成。统一领导、权责明晰、条块结合、分工协作、全员参战、齐抓共管的大信访调处新格局发挥了巨大作用。

二、信访工作现状

当前,信访工作总体形势在向好的方面发展。但由于当前我国正处在矛盾多发的特殊社会发展阶段,信访总量仍在高位运行,信访突出问题仍较集中,深层次的问题不断产生,不和谐的因素大量存在且解决的难度越来越大。

(一)信访总量有所增加,并仍在高位运行

除了多年积累的问题解决的难度越来越大,新的信访问题仍在不断产生,深层次的矛盾逐渐呈现,其中多数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这些情况充分表明,当前我国社会正处在因为社会转型而必然出现的矛盾高发期。不和谐因素的大量存在,需要各级各部门同心协力去化解和解决。

(二)信访问题涉及面广,结构性矛盾突出

群众信访反映的内容涉及方方面面,大至对国家发展、建设提出批评和建议,小至要求解决个人生产、生活中的问题。从近年来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看,主要集中在劳动社保、城镇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占、企业改制、涉法涉诉、军队退役人员、环境保护、干部作风等八个方面,约占信访总量的一半,其余的问题则相对比较分散。这八个方面问题,都与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其中多数又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带来的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密不可分。这些情况充分表明,改革带来的结构性矛盾已成为当前社会突出的矛盾。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一些深层次的矛盾还会不断暴露,不和谐的因素还会继续产生。

(三)信访形式以走访为主,过激行为时有发生

当前,群众信访的形式呈现为多样性,有书信、走访、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但主要的还是书信和走访两种形式。从最近对书信和走访两种形式的统计数据看,在全国,群众采取书信形式信访的约占28%,采取走访形式信访的约占72%。在走访中,集体上访(指5人以上)的人次约占走访总人次的70%。不可忽视的是,集体上访的人次仍占较大比例,有组织的跨地区跨部门的串联集体上访有所增加,上访过程中的过激行为仍不断发生,非正常上访的情况还时有反复。种种情况表明,社会不和谐因素仍大量存在,有些矛盾还相当尖锐和激烈,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和发展的突出问题。

三、信访严峻形势的成因

在高强度地推进信访稳定工作的同时,信访稳定形势并不乐观。究其原因,相当复杂。

(一)城市化工业化的突飞猛进

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以来,在城市化、工业化日新月异时期,使社会构成和社会矛盾异常复杂,各种利益群体之间相互博弈在所难免,通过信访渠道维权成了弱势群体费省效速的当然选择。

(二)各类改革举措的强势到位

改革涉及各类主体之间的利益调整。改革是前无古人的探索,难有万全之策。大力推进国有、集体企业改革、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工资福利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等等。通过改革,多数人得到了实惠,也难免有人利益受损,尤其随着时间的推移,有的改革措施和工作上的缺陷逐步暴露出来,使得涉改矛盾纷繁复杂。这种日积月累的社会矛盾,在一定时期必然呈高发且难以化解之势。

(三)全能政府的无限责任

目前,政府基本沿袭计划经济时代的管理模式,属无限责任政府。政府无所不包、无所不能,加之权力集中、失误难免,因而责任难脱、矛盾集聚。在改革发展中,群众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于政府,把问题的责任也往往归咎于政府。发生了矛盾纠纷,群众自然找到政府。政府能力有限,矛盾纠纷不能妥善解决时,人们便把所有的不满和愤怒洒向政府,而各种社会组织又难以真正为政府分忧解难。

(四)决策的非科学性与变动性

领导机关决策不科学是引发政策性信访的关键因素,政策的变动性是导致不稳定的重要原因。从信访稳定突出问题看,集中表现为各种主体之间经济利益冲突,主要由涉及群众利益问题的政策考虑不周引发的,与政策调整变动大、前后衔接不足、群众得到的利益和实惠相对受损有关。在不同时间、不同地区适用不同政策,群众得到的经济补偿差异较大,加之群众的攀比心理和期望值较高,经济利益矛盾驱使他们走上集体上访之路。领导机关在处理上访纠纷的决策不慎,也是导致上访的重要原因。

(五)干部执行力的强弱差异

实践证明,干部执行力强,工作深入扎实,信访稳定效果便好。如果各级领导干部都敢于和善于做群众工作,真情为民,不少纠纷可消灭于萌芽、化解于基层,从源头上保住了稳定。反之,干部执行力弱,是导致信访稳定事项不断产生和难以化解的重要原因。有的领导干部在处理群众利益问题时方法简单、态度生硬,与群众形成对立或对抗;有的干部对需要关心和解决的群众利益事项久拖不决、酿成是非;有的不愿、不敢接触矛盾,对群众上访采取推、拖、躲的办法,使小事情变成大事件,等等。目前,信访稳定工作中重排查轻预防、重牵头责任轻部门联动、重接访轻走访、重出警轻处置、重批示轻靠前指挥、重稳控轻化解等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

(六)上访群众的误解与偏见

从信访稳定状况看,相当部分涉法涉诉和政策性上访,群众从自身利益甚至利益最大化出发,误解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误解司法人员和政府工作人员。一些上访群众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信新领导不信原领导、信高层领导不信基层领导、信“闹”不信“理”。每次领导班子换届和主要领导干部调整,都要掀起新一轮重访、缠访高潮,就是信新领导不信原领导的表现。在老上访户的示范带动下,不少上访者笃信“不闹不解决”,尤其是专选敏感时期和重要时段给政府施压,从而达到大闹大解决的目的。

(七)现行信访稳定体制的缺陷

现行信访稳定工作体制至少有以下缺陷:一是谁主管谁负责与属地管理原则未细化。在人、事、财权不断上收的今天,上级政府利用权威把自己应负的信访稳定的责任推给下级政府,下级组织面对“自己生的孩子叫别人抚养,还要考核别人养得好不好”的做法十分无奈。二是接返、劝返办法不科学。按照国家《信访条例》规定,只要上访人员在5人以内,上访过程无过激、违法行为,就不应要求基层组织接返、劝返。然而上级有关部门只要有人上访,不问青红皂白,便要限时接人。这种体制不仅增加了信访稳定成本,而且阻塞了正常上访渠道,还给上访人员形成了政府怕上访的误导。三是信访交办程序不规范。上级组织多头交办、重复交办、乱交办现象时有发生。法院终审、信访终结的案件继续交办屡见不鲜,甲地负责的事项交给乙地办也不少见。四是不加区别地问责。建立信访稳定工作“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是必要的。但有关规定太笼统,不区别在处理上访事件中有无失职渎职行为,只要出现不稳定事件和进京上访便“否决”、“问责”,这种是非不分的问责体制,迫使基层组织无原则地“拿钱买平安”。事实上,很多不稳定事件的发生,不是信访工作没到位,而是上访人期望值太高等其他原因引起的。

(八)对违法上访惩处乏力

目前,重访、缠访、闹访有禁无止,与对违法上访者惩处不力有关。一是缺失规范群众上访现场秩序的文件,没有及时将《信访条例》和《治安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结合信访实际具体化。二对严重影响机关事业单位正常秩序的缠访行为没有制止的有力措施,以各种理由阻塞公路交通等恶性闹访案件打击不力等等,导致闹访者、缠访者气焰越来越嚣张,客观上为跃跃欲试的闹访人、缠访人壮了胆。

四、加强我区信访稳定工作的主要对策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强和改进信访稳定工作,以稳定保障和促进发展。除了宏观上改革全能政府管理体制、社会保障制度、户籍制度、土地制度,打造法制政府和廉洁政府,理顺信访工作条块体制、理顺接返、劝返体制,畅通正常上访渠道、规范信访交办程序、细化问责措施等等,在我区信访稳定日常具体工作中,还要主要做好以下方面:

(一)完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求创新提效率

实践科学发展观,针对新时期信访稳定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总结成功经验,不断创新和完善受理、办理、调处、破解信访事项的程序、措施和方法,形成信息、稳控、应急、化解“一条龙”的长效机制,努力创建我区“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首先做好“四个坚持”:坚持“党政领导大接访”活动,从而提高信访案件的协调力度、调处效率和办结质量;(

(二)狠抓信访矛盾化解,保稳定促发展

把工作重心从对群众信访事项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预防化解上来,增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针对性。坚持定期集中排查与不定期经常性排查相结合,自下而上逐级排查与边排查边调处相结合,及时掌握社会矛盾的苗头动向和预警信息,对可能引发大规模集体访或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力争将信访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成本低、见效快。要高度重视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工作,切实做好源头排查、超前化解、预警研判、预案完善和妥善处置工作。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避免矛盾积累、激化,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强化和改进初信初访的接待受理工作。把提高初信初访一次办结率作为提高信访工作整体水平的关键,作为专题研究信访工作时的一项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好信访督查督办工作,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信访部门组织实施、各部门共同参与的信访督查工作机制,有效利用督办单、专项督查、定期通报等手段,对重信重访等重大信访事项办理进行督查督办。督查工作的重点放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百姓反映强烈的信访突出问题上;做好督办和问效,在提高案件办结质量上下功夫;做好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工作,强化复查复核机构的职能,全面提高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效率水平。按照“事要解决”的基本原则,多策并举,充分发挥政治、经济、行政、法律等多种手段,综合运用教育、协商、调解、听证等多种方法,加大解决信访问题的力度。

(三)落实敏感时期的信访稳控,创祥和顾大局

坚持和巩固已有的稳控措施和手段,确保24小时信息和联络畅通,随时掌握辖区内信访动向。对重大矛盾和信访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对出现越级、集体信访苗头或发生异常信访突发事件立即向领导汇报,并采取果断措施,妥善处置,防止矛盾激化、扩大事态。一是制定方案,成立稳控工作协调小组,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信访突出矛盾和群体性事件排查工作。二是坚持化解为主、以化促控,推动矛盾的有效化解。进一步就有可能出现化解转机的疑难矛盾作为工作重点,从而切实减少矛盾存量,推动矛盾化解工作。三是各责任单位根据排查名单,落实人员力量,形成“三位一体”的稳控工作小组,开展信访对象稳控工作。四要做好值班备勤工作,严格执行“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的信息值班上报制度。五是在巩固提高阶段,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劝返对象的稳控工作,防止“回流”。

(四)致力信访历史积案及热点问题破解,重民生解民忧

总结“重点疑难信访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年”和“区委书记暨党政领导大接访活动”活动经验,形成长效机制,深入开展遗留、疑难、沉积信访案件攻坚战。抽调8名优秀干部组成经济、动迁征地、综合三个专项工作组,每组配备一名信访干部负责协调,各工作组分别对分管业务的副区长负责,直接协调包案领导和职能部门。经济组设在经济计划局办公、动迁组设在城市建设行政执法局办公,综合组设在信访调处局办公,各工作组每周向信访调处局反馈信访案件办理情况,由信访调处局汇总上报。抽调人员原有编制、渠道、待遇不变。专项工作组要针对17起老大难历史信访积案,一案一策、超常破解,力争调处一个是一个、化解一个是一个、清理一个是一个。同时针对现阶段热点、焦点、难点信访矛盾,重点解决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国企改革、劳动和社会保障、涉法涉诉等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面大的突出问题,加强源头防范和化解工作,要组织力量,主攻难点,逐一突破。尤其是今年我区涉及城际铁路、劳动湖南扩的动迁矛盾问题,更是要前瞻思维、审慎部署、合理施行。我们自己能化解的,全力解决;需要上口或归口处理的,积极汇报、协调、配合,敦促早日办结,同时不折不扣地做好稳定工作。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谐因素,为实现我区的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新跨越创造安定祥和的局面。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建设,尽一切努力逐步解决好事关民生的群众切身利益问题。

(五)强化指标考核和责任制度,抓规范看实效

结合区情,制定实施科学合理、务实完善的信访指标考核细则,考核的重点是信访案件解决和稳控工作,将其作为贯彻《信访条例》、落实上级信访稳定工作部署、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对信访工作的指导、检查、督促、考评,通过公开、透明的开放式监督制约机制,推动行政部门切实发挥职能、有效作为。不断提高处理信访事项的效率,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和妥善处理信访问题,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和正常的信访秩序,积极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信访指标考核要纳入区委、区政府总体考核体系,并把干部的信访工作绩效与干部的评先树优、提拔重用紧密地结合起来;继续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党政主要领导对信访工作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直接抓,其他领导“一岗双责”、分工抓。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力造成影响的,及时行使信访“三项建议权”和启动“责任倒查”。敏感时期要进一步落实信访稳控责任,把信访稳定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层层明确工作职责,并严格责任追究。一是实行“零报告”制度。加强信息收集、研判和报送工作,密切掌握信访动态,切实把上访人稳控在当地。尤其是敏感时期,各街道、各部门要坚持每日向信访局报送信息,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要坚决防止瞒报、缓报、漏报和错报。对因工作不力,信息报送不及时,导致进京非正常上访、进京集体上访、到省较大规模聚集上访和发生较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造成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二是实行“看死盯牢”稳控措施。对重点的稳控对象加大稳控力度,必要时可以实行“人盯人,二对一”的办法进行稳控,只要能收到实效,有什么办法就采取什么办法。凡是敏感时期发生进京上访的,不管什么理由,不讲任何条件,一律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对所在单位的目标考核实行降级排位或一票否决,决不手软。

(六)加强信访队伍建设,强素质增实绩

切实加强信访机关党的建设,全面加强信访干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切实强化廉政建设,加大对信访干部的监督力度;切实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提高信访干部的综合素质,将信访机关打造成一支“负责任、肯做事、能干事、干好事”的优秀的队伍。强化信访工作“全区一盘棋”理念,增强合力,加强配合,构建统一领导、权责明晰、条块结合、分工协作、全员参战、齐抓共管的大信访调处新格局。促进全区信访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创造出实实在在的信访工作业绩。

五、结语

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要协调好改革进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要着眼于我国基本国情,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确保社会稳定和有序进行。”在科学发展观对信访的指导下,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任务、抓住重点,夯实基础,依法规范信访,加大依法治本力度,建立完善机制,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努力把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真正把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的过程,变成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过程,变成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从而实现我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新跨越。

信访工作调研报告(三)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的不断变革,人们的利益发生了调整,新的社会矛盾造成上访居高不下,甚至出现了“缠访”、“闹访”、“越级访”和“群体访”,信访形势给构建和谐社会增加了难度。结合我区近年来发生的上访案件,就当前信访现状原因、作一调研,分析并提出相关对策。

一、造成信访形势严峻的主要原因

1、社会变革的必然结果。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发生了一系列变革:国有企业改制,金融系统推向市场,粮食系统走向社会,行政机关机构改革。这些变革,重新调整了各阶层的利益关系,对人们的利益进行了再分配,同时也使人们的维权意识得到了加强,部分群众的利己观念有所抬头,致使简单的问题易于复杂化,较小的事态易于扩大化,给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增加了新的难度。据不完全统计,由于机构改革、企业改制等社会变革原因引发的信访事件占到了信访总量的17%。

2、法律法规某些方面的滞后。一方面,表现在法律条文的滞后。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使社会凸显了许多新事物和新情况,如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项目建设增多,农村集体土地的征用越来越多,涉及农民的征地拆迁补偿问题也越来越多。但是,法律法规的制定往往会滞后于新事物和新情况,没有法律法规的界定和约束成为导致上访的一大原因。另一方面,滞后还表现在执法不严上。信访条例明确规定,不允许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更不允许扰乱正常的办公秩序。但是,“越轨”的行为时有发生却少有有效制约。

3、认识上出现的误区。误区一:法不责众。现实生活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受“法不责众”错误观念的影响,法律意识淡薄,遇到不符合自己意愿的事,就纠集众人上访闹事,凭借“法不责众”这个护身符逃避惩罚。“法不责众”是“腐朽、落后”的中国传统意识,它已成为依法治国的一大障碍。误区二:政府“管”法院。群众中一直存在文秘杂烩网着一种错误的认识:政府权力大,政府可以“管”法院,同时,各级党政部门对上访问题的重视程度也远远超过其他问题,这也导致不少人信“访”不信法。误区三:以信访量来考评信访工作。目前上级对下级政府信访工作的考评,都是以上访量来衡量的,超过了规定的指标,各级政府的主要领导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受到一定的处罚这种考评方式本意旨在加强各级政府对信访工作的重视,分级承担社会压力,缓解社会矛盾。但客观上讲,这种考评方式并不很科学,它让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钻了空子,如:有些人因对现任领导有意见,就组织煽动一些人上访,让现任领导难堪,最后往往能达到“撵走”的目的。

4、工作落实不到位。一是对信访问题解决不到位。有些信访问题牵涉面广,时间跨度大,调查取证非常困难,解决难度相当大,导致问题无法处理或处理不到位。二是督查不到位。有些信访问题没能得到妥善处理,客观上也有干部的原因。对信访问题干部中还存有畏难情绪,怕麻烦,同时部门之间缺乏良好的沟通与协调。针对这些情况,缺乏有效的文秘杂烩网干部督查跟踪处理和责任追究机制。三是对缠访闹访等严重信访事件当事人处理不到位。首先,缠访闹访的概念界定不清,对缠访闹访户定性困难,缺乏可操作性。其次,有些部门在处理类似问题时,为平息事态,免于激化矛盾,往往会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能放即放,缺乏强有力的执法配合,无法产生震慑力。

二、解决信访问题的几点建议

信访实际工作中,一些地区能在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实行责任追究上动真的,在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破解信访难题、化解社会矛盾上来实的,有效遏制了信访总量持续攀升的势头,缓解了严峻的信访形势,总结他们的做法,主要有以下几点:

1、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观念,循序渐进推进改革。一是要把发展的速度、改革的力度与群众的心理承受能力统一起来,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重大决策要符合社会现实,符合实际,要考虑群众的心理想法,在推进改革的进程中,要努力做到瓜熟蒂落、水到渠成。二是要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障的范围,尽量把城市规划区内已经农转非的“农民”纳入低保的范围。提高城市居民的低保标准,让下岗职工生活有基本保障,力争把改革的阵痛降到最低的限度。

2、树立法治观念,提高全民法律意识。一是继续搞好普法工作。让公民学法、懂法、遵法、守法,遇到问题,发生纠纷,能拿起法律的武器,依法保护文秘杂烩网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法律法规要与时代发展同步。立法机关、司法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及时、科学、有针对性地出台、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条文,让各级政府在解决这些问题时有法可依。三是要弱化政府或信访部门的职能,纠正群众信“访”不信法的错误认识。群众上访总量多年居高不下,与政府及其信访部门的角色定位不准、转换不力有关。政府及其部门应与时俱进,随着社会的变化而转变职能,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四是严格执法。在处理信访问题时,不以信访的人多人少定对错,严格以法律为准绳,改变部分人“法不责众”的错误观念。

3、树立信访教育与信访执法相结合的观念,确保信访工作取得实效。思想教育不是万能的。有些人明知拦路抢劫是犯罪,但还是拦路抢劫;明知杀人是要偿命的,但还是有杀人犯。思想教育仅对讲理的人有效,仅对遵纪守法的人有效。对无理取闹的人、对别有用心的人、对图谋不轨的人无效,因此,解决上访问题时要做到区别对待。对确实有冤屈的,要尽快给予解决;对不了解国家的法律、政策而产生误会的,要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消除误会;对于别有用心、无理取闹、聚众围堵政府大门、拦阻交通要道等情节严重的,必须依法严厉打击。

4、树立防范与责任追究相结合的观念,加快推进信访工作规范化进程。一是建立民意沟通机制。继续坚持和完善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加强民意沟通。通过谈心交流,了解群众所想、所需、所求,从而畅通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架起干群“连心桥”。二是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超前排查人民内部矛盾,对可能影响本地区的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掌握,早化解,使矛盾纠纷消除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降低行政成本。三是实行信访工作首问责任制。为了克服责任弱化和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凡是第一位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反映情况的机关工作人员,要在了解群众反映的问题后,对属于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应及时受理,并给予当事人明确的答复;对不属于本部门工作范围的,要及时向上汇报,向其他部门或系统进行交办、转送,问题转到哪里,责任就跟到哪里,直到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四是实行信访工作过错追究制。完善信访工作现行的考评办法,变以信访量考评为以信访过错来考评,实行严格的信访过错追究制,使各级干部心里服气,工作有积极性;使个别违法乱纪、该作为而不作为的干部得到改正;同时不会再出现因上面的压力太大,领导干部向无理取闹的人妥协、让步,使别有用心、聚众闹事的人有机可趁,形成“爱哭的孩子多吃奶”的恶性循环局面。

2015工商部门信访工作的困难与思考
当前我市信访工作现状的调查与思考 第四篇

处理信访事项是工商部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特别是进入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和社会转型时期,利益纷争突现,权利意识增强,工商部门的信访工作比以往更为复杂。本文试分析佛山市**区工商局近年来的信访工作情况,思考在当前工商系统信访工作日趋困难的情况下,工商部门怎样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出现,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一、**区工商局信访工作的基本情况历年来,**区工商局都把信访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上,真正做到“三个到位”即思想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切切实实把信访工作做细做好,至今未出现集体上访件。他们一是健全领导责任制。**区工商局和各分局分别由一名副职作为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亲自处理重大群众信访问题。在系统内制定了《工商系统信访工作制度》,严格接待、批转、处理、反馈、督查等程序,把信访工作考核与年度考核挂钩,落实责任追究制。二是畅通信访渠道。在**红盾信息网上,设置了“12315投诉”、“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等栏目;与“区长热线”及上级信访部门保持紧密联系。**区工商局指派专人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三是积极探索信访工作新思路。**区工商局创造性地开展信访工作,实现了“三个转变”:由被动工作向主动工作转变、由一般性工作向突出重点转变、由单纯处理信访事项向加强综合分析以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转变。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加强对社情民意和信访信息的收集分析,对容易引发信访的倾向性、苗头性、潜在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理。加强对信访重点地区、重点信访对象的集中整治,做到哪里不稳定因素最突出、哪里的信访问题最多,就重点整治哪里。四是加强信访队伍建设。为提高信访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区工商局专门选派了多名党性强、懂政策、有群众工作经验、作风好的公务员到机关的信访办、消委办、12315投诉举报中心、监察室、经检科以及各分局等信访岗位上去,让信访工作实践成为锻炼、培养、考验和造就优秀信访干部的熔炉。二、工商部门信访工作存在的困难从**区工商局受理的信访事项来分析,针对工商部门的信访活动,出现了多元化、复杂化的趋势,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工商部门职能广泛,涉及社会各个领域。工商部门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多达一百多个,与人们的工作、生活关系密切,容易导致矛盾的产生。二是政务公开性不够。比如在发放营业执照的过程中,前置审批的责任并非在工商部门,但由于政务宣传不到位,由此导致群众产生不满、对立和不信任情绪。三是工作方法简单。工作人员有时不是以积极的态度想方设法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而是不负责任的躲避、推诿、搪塞,使本应及时解决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导致矛盾升级、范围扩大、简单问题复杂化。四是基层工作被动滞后,有时早已潜伏着不稳定因素,但却长期勉强维持局面。从目前情况来看,**区工商局处理信访事项主要面临以下几方面的困难:一是信访事项非工商一个部门能解决。常受理到这样的信访事项:“黑网吧”谁来管?无照饮食店污染河涌,且反映多次投诉无结果或查而不处。分析这些信访事项,究其原因是由于工商部门职权仍有限,只能治标,不能治本;行业审批涉及文化、公安、卫生、环保等部门,因此,对这样的信访事项进行处理,仅靠工商部门一家之力是不切实际的。二是协调作用越来越弱。有些信访人向工商部门反映“购物中未能拿到发票、出租车乱收费、拖欠工资”等等问题,在告知信访人可向有关部门提出时,信访人又埋怨工商部门不主动协调、在左推右推、不负责任。在现行政治体制及市场经济条件下,主体多元化,平等的意识倾向越来越大,某种涉及利益格局调整、且非行政命令性质的协调,很难得以彻底推行,此种协调则显得苍白无力,作用越来越弱化。三是行政机关的信访制度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具体制度之间不协调。法律制度应该是一个完备的体系,行政信访制度的设置与运作不可与其他制度相矛盾或脱节。从法律制度框架来看,在行政系统内部,有行政信访制度、行政复议、行政监察以及行政审计等制度;在行政系统外部,有行政诉讼制度、检察制度,同时还有人大、政协、纪委以及其他部门的工作制度。只有实现各种制度之间相互协调、相互配合才能符合法治的需要,也才能保证国家机关的有效管理和对公民合法权利的保护。在实践中,许多本应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途径解决的案件,信访人常常坚持进行信访而不愿意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途径寻求信访事项的解决,造成行政复议制度、行政诉讼制度的闲置和行政信访负担的加重。四是个别信访人“死缠烂打”,“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从而把信访作为解决问题最直接的途径。因此便出现了信访老户缠访问题增多的情况,有的是无理取闹,有的有一定道理,但要求过高。这些信访老

2016农村信访问题调研报告
当前我市信访工作现状的调查与思考 第五篇

当前农村信访问题的现状成因与对策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由于农村城镇化、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以及退耕还林、粮食直补等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和制度的大力实施,农村社会发生了深刻变革,一些深层次的矛盾也随之产生。加之,农民群众思想觉悟的提高,尤其是民主意识、维权意识和监督举报意识的普遍增强,使得农村信访举报量骤然上升,且一直保持居高不下的态势。对此,市纪委调研组对我市农村信访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研、分析和思考,并就在新形势下如何解决农村信访问题进行了探索。

一、农村信访问题的现状

针对当前我市农村信访问题高发,且一直居高不下的现状,调研组利用10多天时间调研,走访了10个县区31个乡镇10个村,基本掌握了当前我市农村信访问题的状况。

从全市信访情况来看,2016年1月至2016年9月,群众来市上访共44732人次,其中涉及农村信访问题的共计8674人次,占来访总量的19.4%。

从纪检监察系统处理信访举报情况来看,2016年1月至2016年9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理群众信访举报1324件次(不含重件),其中反映农村信访问题788件,占59.5%。从反映的问题来看,788件农村信访问题中,反映违规征占、转让村集体土地及补偿款分配不公、兑现不及时等问题96件,占12.2%;反映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不公开及资产收益管理不规范等问题35件,占4.4%;反映违规处置集体矿产资源等问题17件,占2.2%,反映村务、财务不公开等问题139件,占17.6%;反映村干部贪污、侵占集体资金等问题241件,占30.6%;反映村干部铺张浪费、挥霍公款等问题28件,占3.6%;反映村干部处事不公、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等问题72件,占9.1%;反映选举程序不规范、拉票贿选等问题71件,占9.0%。八大类问题中,反映村干部贪污侵占集体资金和村务不公开两类就占到了近50%。

从信访问题的发生区域来看,经济发达地区多,经济发展缓慢地区少;北部地区多,南部地区少;项目实施地区多,无项目建设地区少;城乡结合地区多,偏远地区少。

二、农村信访问题的特点

随着农村改革不断深入,农村信访问题也发生很大变化,呈现出了突出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集体访增幅大。2016年1月至2016年9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待集体访54批429人,其中2016年1-9月发生集体访8批99人,2016年1-9月发生集体访28批226人次,批次同比上升250%,人次同比上升105%。集体访反映的问题大多数为农村信访问题,人数最多可达几十人,乃至更多,上访人企图采用这种声势大、人员多、行为激烈的形式来引起领导重视,从而达到快速解决问题甚至实现不合理要求的目的。

(二)越级访明显增多。今年以来,中省纪委下转信件数量大幅增加,1-9月份,省纪委下转信件1331件,同比上升239.5%。各县区到市、赴省访均有增加。由于一些上访人员对反映的问题要求马上解决,及时性方面满足不了上访人员的诉求,因此,部分上访人员越级到市、省上访,甚至进京上访。还有的人认为所反映的问题在当地解决不了,抱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想法,因而越级上访。

(三)无理访日趋严重。无理缠访老户长期信访不断,给信访部门接待、调处带来了很大困难,成为当前信访工作中的一大难题。甚至有少数人在背后搞串联组织,致使缠访闹访现象更加严重,更有甚者假借记者或律师名义,给相关部门施加压力。如某村群众上访过程中,言语激烈,多次出现过激行为,围堵县委办公楼,其幕后就有人煽动、串联、操纵,整个过程有“导演”、有“演员”、更有“军师”。

(四)以访代诉现象严重。一些群众反映的问题完全属于涉法涉诉问题,应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但他们就是选择频繁到上级机关上访以求引起领导的重视关注,实现自己的诉求。特别是一些涉法涉诉上访老户,有的已经司法程序终结,有的上级司法机关正在办案程序之中,但上访人信“访”不信“法”,加之受一些不负责任人的指点,走上访途径,以达到自己目的。

(五)反映农村土地征占补偿问题突出。农村土地占用补偿问题所引发的矛盾日趋突出,是农村信访问题发生的重点领域。主要包括:一是征地过程中存在强征、违法征地等问题。二是农民认为补偿标准偏低、补偿款分配不合理,进而上访。三是补偿资金不到位。补偿款被基层政府挪用或被村里扣留,甚至村干部克扣、贪污等。四是在补偿款的分配过程中,出嫁女、大学生、以前户口已迁出的农户等要求享受同等村民待遇。

(六)反映财务及村干部经济、作风问题比较集中。村级财务不公开及村干部经济、作风问题也是当前农村信访的重点之一。信访反映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村干部独断专行、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两委”村务、财务不公开、假公开或公开不规范、不全面。二是村干部以权谋私,非法挪用、处置集体资金、资产,侵占、克扣、虚报冒领村民粮食直补、退耕还林补贴等。三是村干部铺张浪费、挥霍公款。四是村干部办事不公,优亲厚友,侵犯群众合法权益。比如,某社区主任指使他人伪造合同,虚开税票,虚报冒领,套取财政专项资金29万多元,公款吃喝多达100多万元,未按照规定及时足额兑现村民退耕还林款,直接导致社区部分居民多次群体上访,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

三、农村信访问题的成因【当前我市信访工作现状的调查与思考】

(一)信访问题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现象。信访是发展的伴生物。随着经济社会建设的快速推进,以及新农村和城镇化建设的实施,农村经济得到了飞跃发展,但随之而来的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也凸现出来,因改革和利益格局调整而产生的信访问题也逐渐增多。究其根本,还是因为发展和利益分配的不均衡,使得利益冲突加剧;受经济水平和政策的限制,各类群体的利益诉求难以得到满足,形成了新的矛盾和问题。

(二)基层干部责任心不强、法律意识淡薄。一方面,少数乡镇干部对信访工作重视不够,在接待群众来访时,不做深入细致的工作,简单应付了事,尤其对一些具有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苗头不够重视,缺乏及时周密的调查分析,错失解决问题的有效时机,最终导致一发不可收拾。另一方面,一些基层干部整体文化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有的损公肥己、以权谋私,有的独断专行、作风霸道,有的甚至违法乱纪,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引起群众强烈不满。

(三)农民群众教育缺失。其一,由于农民群众的教育缺失,使得农民群众整体素质水平不高,集体意识淡薄,个人、小团体或宗族利益思想严重,处事不能从大局考虑。其二,因司法成本过高,法律程序复杂,加之司法不公、执行难等问题,致使部分群众不愿意通过司法程序合理解决问题,而是选择信访,简便、快捷、经济、有效,且不承担法律责任,导致群众信“访”不信“法”。其三,一些群众为获取自身利益,或被他人煽动、挑唆,行为极端甚至寻衅滋事,靠人多势众向政府施压。对于这些无理缠访、闹访人员,由于政府职能的转变,管理手段的缺乏,多以说服教育为主,不能有效加以打击制裁,一定程度上助长了闹访人员的无理上访。

(四)制度落实不到位。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但在农村基层,一些重要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地存在。诸如,村级账务中出现白条支款、村集体收入不入账等现象,造成资金账外循环,监管失控;部分村在处理重大事项时仍然存在会议召开范围不到位、签字把关不严的现象;有些村干部在处置集体土地时,私自与承包方签订侵害村民集体利益的合同;村务、财务不公开、假公开,公开的内容不规范、不全面;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不能积极主动的开展监督工作,导致村监委会形同虚设。村财乡管、四议两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等诸多制度的执行不到位,导致对村民民主管理的监督缺失,农民群众的利益受损,进而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

(五)村“两委”换届权力之争引发家族派系斗争。近几年,在村级换届选举时,相互竞争激烈,有的村干部采取拉帮结派的办法参加竞选,进而演化成派系或家族斗争,轮番到上级机关上访。还有个别候选人无视选举纪律,采取选前承诺好处拉票,选后无法兑现而引发矛盾。加之目前村级换届时间太短,新任村干部短期行为严重,缺乏为发展村集体经济统筹安排、长远谋划的打算。

四、解决农村信访问题的对策

(一)加强对基层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首先,各级领导干部应理性认识、正确对待信访问题。信访既是经济发展的伴生物、附属品,同时又是解决发展过程中出现问题的重要方法和途径。面对信访问题,要认真对待,积极应对、不回避。其次,领导重视是解决信访问题的关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化解农村信访问题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定期全面排查农村长期访、重复访和越级访,通过调解、查办或信访听证等方式集中化解。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基层信访工作的领导,做到“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明确包案领导、责任人,一抓到底。如绥德满堂川乡严格落实矛盾纠纷定期排查调处机制,由驻村干部、包片领导每月定期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并认真梳理、归口调处、分级负责、限时办结,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2016年以来,无一例到县上访,实现了矛盾“零”上交。第三,要把切实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作为执政为民的重要理念。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能解决的要及时予以解决,不推不拖;对符合政策但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落实专人,明确责任,限期解决;对不符合政策和信访条例且没有依据的问题,要积极疏导上访人员心态,耐心说服教育;对上访老户要讲究工作方法,做到矛盾不上交、不转移、不激化。

(二)加强对群众的普法教育,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必须把加强普法教育工作作为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环节,切实抓紧抓好。当前应重点抓好《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要让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权利与义务是相一致的,自己在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时,必需承担法律规定的相应义务。让群众充分了解农村纠纷解决的法律常识及解决途径,教育广大群众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依法上访,通过合法途径表达意愿和诉求。

(三)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基层组织凝聚力和化解矛盾的能力。一是重视村级“两委”班子建设。把热心为民服务、能干事、会干事、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优秀人才充实到村“两委”班子,提高农村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二是积极吸纳民间信访调解员。选择在村民中威信较高、自愿为新农村建设出力的离退休党员、干部、法律工作者等人员担任村级民间调解员。这些民间调解员既熟悉村规民约、村民情况,又具有较强的分析能力和调处能力,能采用灵活便捷的调解方式,快速调解矛盾纠纷。三是规范村“三委”班子工作运行机制。积极推行村干部述职述廉、廉洁承诺等制度,实行村干部工作考核管理,把干部考核与政治、经济利益相挂钩,加大群众评议的份量,切实考出优劣。如佳县通镇实行村干部工作考核管理,对各行政村支部书记、主任、会计、计生专干、中心户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直接与经济挂钩,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兑付工资待遇,有力调动了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四)加强农村基层干部作风建设,切实改进干群关系。由县、乡两级组织,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对基层干部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全面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整体素质。作风漂浮不民主,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导致一些基层干部为群众好事办砸、处事不公,也是导致干群关系紧张的重要原因。要切实转变这种不良作风,就要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宗旨意识。多沟通民情,了解民意,了解民怨,捕捉民声,替群众排忧解难,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民忧、解民怨、解民困,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来干,才能维持群众的信任,干部在群众中的感召力和凝聚力才能增强,才能有效解决群众矛盾纠纷。比如,某镇在2016年新领导班子到任以前,镇领导经常不在岗,村民反映问题无人接待、解决,使得村民对政府极不信任,好事难办,干群关系紧张,越级上访不断发生,镇党委被评为“三类”党委。新领导班子到任后,乡党委书记以身作则,坚守岗位,勤政务实,及时接待上访群众,了解群众诉求,处处为群众着想,能够及时将信访问题处理在苗头状态,使得政府公信力极大提升,干群关系得以缓和,镇党委一年内由“三类”党委变为“一类”党委。

(五)狠抓制度落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切实加强对现行制度的健全完善,严格抓落实,提高制度执行力。一是加大对农村“三资”管理监督力度。制定出台《榆林市农村“三资”管理监督办法》,将村组集体资金、资源、资产一并纳入乡镇统一管理,进行全过程参与、全方位监管。今年,府谷县制定出台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处置制度,实行涉农项目备案、验收、决算审计和台账式管理,有效遏制了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中存在的优亲厚友、胡支乱花、违规处置、以权谋私等问题。二是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办法。建立完善村务公开的运行新机制,延伸监管范围,将各村民小组的集体收入一并纳入到乡镇统一管理,确保集体资产和各类补偿款公开、合理分配。三是严格落实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严格程序,民主推选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把办事公道、群众公认、懂财务的人推选到监委会,充分发挥监委会的监督职能,把好第一道监督关口。四是实行村干部届中、离任审计制度。结合村干部换届,在全市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农业部门和乡镇组织人员统一进行审计,审计结果经乡镇党委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县纪委留存。五是深入推进信访听证终结制度。全面排查分析,精心筛选一批适于信访听证终结制度的信访问题,严格执行信访听证议程,进一步规范听证程序,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信访听证终结制度规范有序、深入推进,切实解决基层信访难题,化解复杂矛盾纠纷。六是健全完善信访处置长效机制。积极建立市、县、乡(镇)、村四级信访联动、信访问题责任追究及对无理闹访和缠访打击处理等长效机制,切实推进信访问题的有效处置。

(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对发生在农村党员干部中的各种违纪违法问题,必须及时严肃查处,尤其要查处那些严重危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及时查处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集中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教育广大农村干部廉洁从政,努力遏制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同时,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不关心、不解决,致使群众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的,要层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编辑:华华)

2016做好信访工作与构建和谐社会的思考
当前我市信访工作现状的调查与思考 第六篇

我们这个世界不和谐的事很多,大到世界,小到村落,从“9·11”恐怖袭击、伊拉克战争,到村民上访、邻里失和,到处都有不和谐的音符。当然,世界我们管不过来,也由不得我们说三道四。我只想说说我们生活的小环境,说说我们的眼睛能看得着的、我们的讲话能播散到的地方。

下面我着重谈一些构建和谐社会与做好信访的思考,与委员们商讨。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可见,和谐社会是我们目前的一个崇高追求。于是,我们在报纸上讲和谐、在电视上讲和谐、在大会讲和谐、在群众中讲和谐,和谐成了我们的重心、成了我们的目标。但是,社会生活中最影响和谐的就是群众上访。应该肯定,我们各级对于群众上访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但也有一些现象值得研究。那就是我们把准备上访的人看起来,把上访在途的人截回来,把进京上访的人请回来,把不再上访的人供起来。但我们费心心机,信访仍然有增无减,而且规模越来越大。正是按下葫芦浮起瓢。我们的努力没有得到预想的回报,我们的生活依然存在着诸多不和谐现象,社会依然存在着诸多不安定因素,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一、法律及解决纠纷的机制问题

1、诉讼渠道不畅。我们国家目前比较完善的诉讼是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相对欠缺的是行政诉讼。一些行使行政权力的组织,或某些行政决定还没有完全纳入诉讼渠道。如作为村民自治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当其行使公权力作出侵害村民权益的决定,或其不作为造成村民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其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常常被认为不适格等等。因此类事件发生纠纷,当事人的最佳选择便是信访。

2、村民权益受到侵害没有专门的处理机关。作为处理信访案件的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信访局,对信访案件并无直接裁决的权力;其提出的意见或建议,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约束力或强制执行力。

3、上级机关接受信访多为转送或督促下级处理,不是受理后自己处理。这样就可能形成当事人不断地不服处理,由下而上,循环往复,缠访缠诉。

4、法律软弱,人民法院公信力不足。人民法院是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但“法律白条”的大量出现,使判决书成为国家机器毫无信誉的承诺,法律的尊严受到伤害,人民法院的公信力大为下降。许多当事人认为找法院不如找领导,告状不如信访。

二、处理方法失当

1、上级政府的处理方法。一些上级政府大多不直接处理由下级政府处理的信访案件,每遇当事人上访,总是电话通知下级政府前来领人,并要求来者必须达到一定的级别。而且越是面对信访人数众多、声势浩大者,越是不论是非,不管有无处理结果,一味地给下级政府施加压力。

2、下级政府的无奈选择。下级政府受压过重,无所适从,不得不给当事人作出妥协,施于恩惠,委曲求全。据说,我们的一些地方政府对上访专业户有特殊政策:专车接回、报销往返车票、报销住宿费、报销伙食费、支付上访期间的工资、为本人及其亲属安排、补偿其它损失等。

面对一些地方政府的妥协,许多上访户似乎并不领情。他们摸到政府的脉搏,专攻其软肋。一些有经验的上访户,专门在全国“两会”期间或上级“两会”期间上访,给地方政府施压,提出特殊要求。更有甚者,要求归程乘坐飞机或旅游沿途风景区,不然以拒不回家相要胁。在此期间,一些地方政府的钱袋,几近玩于信访人的股掌之中。

三、社会效果

政府行为对公民不但有教育和警示作用,同时也有示范和引导作用。

1、一些政府的妥协,使明明白白的事不能明明白白地处理,模糊了是与非的界线。这不但混淆了是非,也掩盖了现实存在的问题。

2、集体上访的,大家更加相信人多力量大,相信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就是正义,团结就真理在手,团结就胜券在握。大家学会用临时聚集的合力对抗政府的软弱。久而久之,那些小规模的上访者就会变成大规模的上访者。

3、个体上访的,在上访中吃了亏的老实人,会学习、效仿聪明人的做法,下次变得顽劣起来。聪明人会变得更聪明,再寻机让政府钻圈套,掏腰包。目前,一些缠访者已经不再把解决问题当作信访的目的,他们把解决问题当作借口,赚政府的钱才是真正的目的。故此,他们逢“会”必访,才有了“上访专业户”的美誉。为了和谐,我们创造了和谐社会的副产品,培养了不和谐的宠儿。

四、建立和谐社会的正确选择

正如胡总书记所讲,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民主法治、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的核心。

为了社会和谐,我们在做信访中应当做好以下:

1、修典立章,完善

机制。依法治国,首先要有反映社会发展规律和时代潮流、代表人民意志和利益的法律体系,做到有法可依。法律体系必须科学、严谨、协调、完备。作为最基层的人大和政府,我们虽不能修典,但可就我们身边连续发生的事立章。我们应该对经常碰到的信访问题制定符合本地民情的具体规章或办法,与国务院在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信访条例》相配合,用切实有效的方法,解决人民群众的纠纷,使人民群众在祥和、安定的环境中生产和生活。

2、公权法定,公权法治。在法治社会中,任何公权力的行使和运用,都应有法律上的依据,没有法律依据的公权力行为,都不得视为有法律效力之行为。公权无法外的权力,法无明文授权不得行之。村民委员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其行使公权力的行为和不作为,也应逐步纳入行政诉讼范围。法律应支持和监督村民委员会的。同时,村民因该公权力受到侵害也应得到司法救济。

3、摒弃人治,实行法治。肃清司法腐败,强化法律权威,这是实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保障。目前我们要深入贯彻学习《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和《信访条例》,对群众的信访案件,依法办理。不推诿敷衍,不故息迁就;不因人少而轻漫,不因人众而纵容。对信访人的正当花费,根据过错责任原则,由有过错方合理负担。

4、沟通网络,直接处理。建议沟通上下级信访信息网络,上级信访机构通过网络检查督促转交下级的信访案件。对下级机关拖延不办者,依《信访条例》的规定追究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信访人缠访的案件,由公安机关依法惩处。人民群众在生产和生活中,因私权或与公权力之间产生摩擦是正常的、必然的,信访是目前解决纠纷的一种机制和途径,信访人选择信访是正当的选择。上级机关对信访人不宜强令下级带走。强令带人的做法本身,也是一种推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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