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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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16年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方案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实施方案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强化为民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促进xxxxx持续快速发展,根据《xx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暂行办法》(上文[2016]73号)的通知,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第一条实行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制度。对下列内容必须予以公示:

(一)本单位行政审批服务所涉及的办事内容、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和办事结果,以及承办部室、承办人员、负责人姓名;(二)本单位办事纪律、服务承诺,以及违诺的投诉、处理办法;(三)除涉密外其他应向管理服务对象(企业)公示的内容。在办公地点醒目处设立政务公开栏,标明部室设置,印制相关材料,管理服务对象(企业)索要相关材料时,应无偿提供。对涉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的决策,应当集体讨论,广泛征求意见。第二条实行挂牌和持证上岗制度。本单位工作人员办公桌上要统一放置设有本人照片、姓名、部门名称及职务的标示牌,在单位工作时间应佩带有本人照片、姓名、部门名称及职务的胸牌。第三条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严格定员、定岗、定职责,根据本单位各部室职责权限和工作实际,将职责逐级分解到各个部室和岗位,科学合理制定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作目标和管理办法,保证分工科学、合理,职责到位,高效运作。第四条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本单位工作人员对管理服务对象(企业)的首次办事请求,如果不符合规定要求,无法办理的,应一次性告知其原因和依据;对符合规定但手续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所缺的全部手续、书面材料、办事程序和办事依据等事项,并告知下一次办理的时间;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管理服务对象(企业)可以查询与自身利益相关的办理进度和结果,承办人应如实告知,涉及保密内容的除外。第五条实行限时办结制度。本单位工作人员对管理服务对象(企业)的办事请求,如果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应立即办理;凡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明确办理时限的,必须在时限内办结;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没有规定办理时限的,应结合实际,本着简捷快办的原则,确定时限,并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严格执行。第六条实行首问负责制。(一)管理服务对象(企业)到本单位咨询办事时,第一个受询问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凡请求和询问的事项属于本部室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当严格按照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予以办理;凡请求和询问的事项不属于本部室职责范围,但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负责引导或帮助联系;凡请求和询问的事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也要热情接待,告知应找哪个部门,给予必要的帮助。(二)有关人员来电话反映情况或举报的,接听电话的本单位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将来电的内容、来电人姓名及其联系电话等登记在册,并及时办理;来电咨询的,属于首问责任人业务范围的应认真、负责地回答,属于其他工作人员范围的,应将有关的电话号码告知来电人。机关工作人员接答电话都应礼貌、热情,并尽可能地回答问题。第七条实行否定报备制度。本单位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对管理服务对象(企业)的办事请求决定不予办理的,应将否定的情况及理由书面报本单位主管领导备案,并在规定时限内向管理服务对象(企业)说明理由。第八条实行ab角工作制度。本单位个部室应确定a、b两名经办人员,当a角不在时,由b角负责办理有关事项。杜绝空岗现象。

篇二:2016年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方案
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方案

友谊县卫生系统加强作风建设暨优化经济 发展环境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有关精神,努力改进新形势下卫生行业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规范执法行为,为进一步促进中方经济发展服好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省、市优化经济环境有关精神,切实执行县委、县政府文件要求,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完善措施,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转变工作作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在卫生系统形成廉洁、高效、优质、和谐的服务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作风建设暨优化经济环境工作的领导,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友谊县卫生局加强作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毛帮辉同志任组长,杨洪涛、张新民、周量、殷凤丽,张志、麻连科、刘洋、杜天鹏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周量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优化经济环境的日常事务。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深入开展优化经济环境宣传教育

【2016年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方案】

1、3月份召开卫生系统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动员大会,宣传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意义。

2、充分利用横幅、标语、宣传橱窗等多种宣传方式,在全系统营造浓厚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氛围。

3、认真组织学习县委、县政府《2015年全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考评方案》,剖析存在的问题,加强干部职工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强化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意识,自觉关心、参与和支持经济发展环境建设。

(二)大力加强机关作风及行风建设。

要把优化经济发展工作与年初开展的机关作风建设和整治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活动结合起来,有的放矢,重点整治,务求实效。局机关要进一步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要重点解决责任心不强、纪律观念不强、工作效率不高的问题,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建设让群众满意的服务型机关。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以在全系统开展的“院兴我荣,院衰我耻”为主题的学习教育和行风整顿活动为契机,突出行业重点,切实加强医德医风教育,着力培养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改善服务态度。同时,要针对行业中尤其是医药购销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治理和整改。

(三)切实规范卫生监督执法工作。【2016年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方案】

1、继续开展执法人员岗位学法活动,加强对卫生监督人员的岗位培训,提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不以职、以业、以权谋私,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公平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和人性执法。

2、健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及时纠正和查处卫生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行为。切实规范收费行为,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准收取。对保留的收费项目,符合减免条件的予以减免,收费标准有幅度的,按最低标准征收。严禁各单位自设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

3、深入开展打击非法 行医专项治理,严厉查处“黑诊所”无证营业等违法活动。

(四)着力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1、大力推进乡镇卫生院产科标准化建设。对业务用房、基本设备、人员配备、技术人员应知应会技能、产科质量等五个方面进行改进和完善。

2、加强卫技人员培训,着力提高卫技人员素质,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

3、认真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筹资工作,力争2015年全县参合率达到98%,扩大合作医疗的受益面,更大程度地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五)构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长效机制。

紧紧围绕医疗卫生中心工作,结合本行业特点,建立健全效能建设、法制建设等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期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以制度强管理。同时,以推行政务事务公开为切入点,本着依法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围绕转变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控制医药费用、减轻群众负担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建立健全事务公开公示制度,明确公开范围,完善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确保公开工作扎实有效。要进一步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聘请行风评议员进行监督,并公布举报电话(5813342)。

四、工作步骤

【2016年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方案】

(一)宣传发动(1月-3月)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要通过召开职工大会,利用宣传橱窗、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使优化经济环境工作的意义深入人心,在全系统营造浓厚的优化经济环境工作氛围。【2016年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方案】

(二)自查自纠及整改提高阶段(4月-10月) 本着实事求是和重在自我整改、自我提高的原则,在自查自纠的过程中,坚持有什么问题,就纠正什么问题,认真查找作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中存在的

问题,制定可行的整改措施,切实做到边查边改边纠。

(三)检查总结(11月-12月)【2016年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方案】

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及个人要按照方案的要求,写出工作总结,向局优化办汇报优化工作开展情况。工作开展期间,局优化办将对局机关及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向全系统通报。

【2016年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方案】

五、奖惩办法

局优化办负责组织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及局机关股室和个人的考核评分(分管领导的考评与相应股室挂钩)。对系统内医疗卫生单位得分前三名及得分第一的股室和得分前三位的个人,优先考虑评先评优;对系统内排名最后三位的医疗卫生单位及局机关排名最后二位的股室及个人,取消当年评先资格,个人及部门股室主要负责人不能定为称职(含称职)以上等次。对发生严重损害经济发展的人和事,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予以严肃处理,对一年内受到两次警告的,该单位或股室主要领导予以免职或引咎辞职。

篇三:2016年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方案
2016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活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民政行风建设,整治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经济发展环境问题,局党组决定在系统内认真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会议精神,以“巩固成果、兑现承诺、创新机制、优化环境”为主题,以“抓作风、抓环境、抓落实、促跨越”活动为主线,围绕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集中整治活动,有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二、整治内容

1、集中整治民政系统各类政策执行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重点查处在执行和落实政策过程中出现的“吃、拿、卡、要”等违纪违规现象。

2、集中整治行政职能方面的工作效率低,行政不作为、滥作为、慢作为、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重点查处工作作风存在的“慵、懒、散、拖”现象。

3、集中整治在民政部门登记,由政府行政机关主管,以企业会员为主的行业协会、学会涉企乱收费问题,重点查处强制企业入会、收会费、超标准收费、利用办培训班违规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损害会员和服务对象利益的现象。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3日-5月30日)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动员,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动员会议精神,要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一是宣传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的重大意义;二是开展全系统窗口和管理部门职业道德、行业规范的宣传教育,特别是诚信、公平和正义的教育;三是开展对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的宣传教育。成立专班,组织学习有关方面的文件精神,开展讨论,形成共识,进一步明确规定,牢记宗旨,强化服务意识。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二)查找问题阶段(5月30日-6月30日)

各单位要将“百日整治”活动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有效结合,同时结合民政部门工作特点和实际,对企业和群众及服务对象反映强烈的热点,主动查找问题。一是采取走出去、请进来、自己找、群众提、领导点等形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企业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特别是直接服务对象和基层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归纳整理。二是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力量在本单位深入开展影响经济发展环境问题的自查活动,认真查找工作效能和服务上的问题,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并形成自查报告,于6月30日前报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是结合省厅开展的“协会学会涉企乱收费专项治理”活动积极与相关部门配合,对在民管局登记的协会、学会进行一次专项治理,切实规范协会、学会的组织和行为。

(三)整改建制阶段(7月1日-8月8日)

各单位要针对查找问题阶段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重点选择1-2个影响当前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制定具体措施,落实责任人员,明确整改时间,并在7月10日前将整改方案报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实施整改。各单位要通过整改,对规章制度、服务承诺、长效机制进行修改和完善,制定行之有效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建立操作性强的长效机制。并将服务承诺的具体内容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局领导小组将组织工作专班深入基层和各单位进行检查督办,对因整治不力,导致群众反映较多,被专班查处的,每查处1起,检查验收时扣3分;达3起及以上的,检查验收为不合格,并在全系统通报批评。

(四)验收测评阶段(8月9日-8月20日)

各单位要对照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的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局“百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局属事业单位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结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成立民政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各单位要成立相应工作专班,固定专人,在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2、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按照“百日整治”活动的整体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分步实施。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综合指导作用,及时了解掌握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

3、明确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此次活动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办公室、审计监察科负责政策执行和行政职能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民管局协助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协会、学会涉企乱收费问题的专项治理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4、严肃纪律。各单位要认真按照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对因整治不力或不落实有关承诺,导致群众反响较大的,将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篇四:2016年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方案
2016打造五最发展环境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转职能、提效能、优环境”为主题,进一步深化101%服务,着力解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企业、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通过强化服务、完善措施、公正执法,努力实现行政提速、服务提质、工作提效,切实打造司法行政工作良好政务环境,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重点工作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市政府《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淮政发〔2016〕47号)和市政府办公室《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淮政办发〔2016〕39号),清理规范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深化市场准入与监管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二)规范权力运行。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步骤、环节和时限。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落实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报备制度。行政权力事项全程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加强实时动态电子监察,及时处置异常情况。

(三)推进管理创新。完善行政指导工作模式,工作制度科学合理,分类开展规范高效,强化工作责任考核。完善绩效管理制度,科学设定绩效目标,认真组织绩效实施,强化绩效考核结果运用,促进组织和个人绩效的全面提升。

(四)优化服务。开展办实事竞赛,继续扎实开展为企业、群众帮困解难办实事,不断提高推动发展、破解难题、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开展服务品牌创建活动,结合部门职能和行业特点进行服务品牌的策划设计,积极打造特色化服务品牌。

三、保障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对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工作负总责,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把优化发展环境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实行重点任务项目化管理,同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践行101%服务理念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市内外主流媒体大张旗鼓宣传报道101%服务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

2、健全工作制度,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办事程序,简化工作流程,强化效能建设,形成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切实把深化机关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与推进具体业务相结合,转变工作作风,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3、强化督查问责,严格责任追究。围绕民生实事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督查,加强承诺执行情况督查,开展联合督查以及暗访、巡查、调研等,强化监督实效。严格执行问责,重点查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事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篇五:2016年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方案
2016优化发展环境整改报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发展环境,我局结合部门职能实际,针对县政协《关于优化我县发展环境的建议案》中提出的相关问题,认真开展研究,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把优化发展环境工作落到实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结合部门实际,开展自查自纠

根据建议案中提出的相关问题,认真组织机关各股室进行研究,并扎实开展了自查自纠。通过自查,机关各股室均能认真落实上级政策,没有出现违反政策办事现象;不存在行政审批违规收费,以赞助、宣传、检查、评比及其他任何形式搞变相收费或强行摊派的现象;不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野蛮执法等问题。

二、坚持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能

明确办事时限,提高行政效率。行政审批严格实行“窗口受理、一次告知、限时办结”制度,做到大事急事优先办、分内之事认真办、分外之事协助办、难办之事协商办。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结时限,提高办事效率,确保实现三个“30%”的目标。即,行政许可事项至少缩减30%,投资项目审批事项至少缩减30%,单项行政审批时间在各自承诺时限的基础上至少减少30%。

三、推行政务公开,做到热情服务

对行政审批项目和服务项目,全面实行审批服务事项名称、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六公开”,增加透明度,方便群众办事。实行首问责任制,做到“谁主办、谁负责”,对服务对象以诚相待、热情服务。对企业落户及投资项目审批实行全程代办、引导帮办、跟踪督办,推行工作日延时服务、节假日和周末预约服务、上门服务。

四、认真履行职责,服务企业发展

积极为企业做好用地、供水、供气等公共事业服务,加大企业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力度,为企业职工营造一个环境优美、秩序井然、出行方便的生活和生产环境。

五、强化内部管理,促进廉洁从政

坚决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从严管理队伍。严格实行工程招投标制度,严禁相关人员参与或干涉招投标活动;严禁借故刁难、拖延、有意不作为或乱作为;严禁索拿卡要、谋取私利;严格执行入企检查备案制度和首查违规教育为主制度以及涉企较大处罚事前报市行政服务中心备案制度。

篇六:2016年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方案
2016城管局优化企业环境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企业”为宗旨,按照城市管理全覆盖,城市管理无缝隙的要求,为争当全省科学发展排头兵,奋力打造“世界铜都•中国灯谷”提供良好的环境支撑。

二、目标任务

通过集中开展优化驻市重点企业发展环境活动,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总体工作要求,制定一个符合法律政策精神、操作性强的周边环境管理办法,使企业周边环境明显好转,实现“群众满意、企业满意、社会满意”。

三、组织领导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一是召开局优化驻市重点企业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二是召开动员大会,对优化驻市重点企业发展环境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三是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宣传车等多种渠道、多种形式,不断强化宣传攻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城市管理。

(二)组织实施阶段

1、生活区体育场旁、生活区至倪家路段流动摊点占道经营整治。按照“疏堵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对生活区体育场旁边、生活区至倪家路段占道经营问题进行集中治理,达到“无店外经营、无摆摊设点、无店外加工、无店外修理、无乱堆乱放、无店外洗车”的“六无”标准。

2、生活区中区、北区乱停、乱放整治。协调交警交通部门对公交车无序停放,的士乱停乱放,三轮车装卸货物进行整治,同时对生活区中区、北区人行道车辆进行整治,机动车辆严禁占用人行道。非机动车辆、摩托车做到线内存放、朝向一致、规范有序。加强两侧占用便道店外洗车、修车管理,做到入室入店,规范经营。

3、单身公寓外围墙被村民破坏、侵占整治,生活区封闭管理。在市政法委的牵头下,密切配合滨江镇相关单位做好围墙调查、修复等工作,完成生活区封闭管理。

4、周边违章建筑整治。按照“依法拆违,严格与文明操作”的原则,加大周边违法建筑查处、拆除力度。落实责任,实行长效管理,做到无“反弹”、不“回潮”。

(三)总结提高阶段

各(股)室、各中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健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股)室、各中队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采取有力措施,全力做好驻市重点企业发展环境优化工作。

(二)明确责任。优化驻市重点企业发展环境工作任务重、标准高,任务十分艰巨,由综合执法大队三中队具体组织实施,抓好落实,各(股)室、各中队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细化分工。

(三)把握政策。优化驻市重点企业发展环境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执法工作程序的要求,文明执法,妥善处理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四)加强督察。指挥中心、直属中队加强督查,建立一周一督查、一周一通报、一周一调度制度,对作风浮漂、敷衍应付、整治工作开展不力的股(室)、中队,予以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依规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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