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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规章制度
目的: 为使本部门工作管理到位,秩序井然,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适用范围:xxxxxx有限公司技术研发部全体员工。
原则:以劳动法为依据,根据部门实际情况制定。
第一部分 入职指引
第一节 入职与试用
一、用人原则:重选拔、重潜质、重品德。
二、招聘条件:合格的应聘者应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等条件,同时具备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学习精神和创新精神。
三、入职
第二节 考勤管理
一、所有部门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部门考勤制度 。
二、 迟到、早退、旷工
1、迟到或早退 30 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 10 元。 30 分钟以上 1 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 20 元。 超过 1 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 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 年度内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辞退。
三、请假
1、病假
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 30 分钟内,致电部门负责人,请假三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证明。
2、事假
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权责领导核准,报相关人员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四、出差
1、员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请单》呈权责领导批准后,报相关人员备案,否则按事假进行考勤。
2、出差人员原则上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如需延期应告知部门负责人,返回后在《出差申请单》上注明事由,经权责领导签字按出差考勤。
五、请假出差批准权限
请假出差由部门经理审批有效。
六、加班
1、加班应填写《加班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相关人员备案,否则不计加班费。
2、加班工资按以下标准计算:
工作日加班费=加班时间×基数× 150 %
休息日加班费=加班时间×基数× 200 %
法定节日加班费=加班时间×基数× 300 %
3、部门负责人负责审查加班的合理性及效率。
七、考勤记录及检查
1、考勤负责人需对部门员工出勤情况于每月五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月考勤予以上报,经部门领导审核后汇总,并对考勤准确性负责。
2、部门领导对本部门考勤行使检查权。检查分例行检查(每月至少两次)和随机检查。
3、对于在考勤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给予 100 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作辞退处理。
第三节 人事异动
一、调动管理
1 、由调入部门填写《员工内部调动通知单》,由调出及调入部门负责人双方同意并报人事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调动由总裁(子公司由总经理)批准。 2 、批准后,人事部门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以人事变动发文通报。3 、普通员工须在三天之内,部门负责人在七天之内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 4 、员工本人应于指定日期履任新职,人事部门将相关文件存档备查,并于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息置换。5 、人事部门将根据该员工于新工作岗位上的工作职责,对其进行人事考核,评价员工的异动结果。
二、辞职管理
1 、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本人应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级提交《辞职申请表》,经批准后转送人事部门审核,高级员工、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辞职必须经总裁批准。2 、收到员工辞职申请报告后,人事部门负责了解员工辞职的真实原因,并将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 ,以保证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改进。3 、员工填写《离职手续办理清单》,办理工作移交和财产清还手续。 4 、人事部门统计辞职员工考勤,计算应领取的薪金,办理社会保险变动。 5 、员工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6 、人事部门将《离职手续清单》等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并进行员工信息资料置换。
三、辞退管理 1 、见本手册第一章第二节六 . 1 及六2 .
2 、部门辞退员工时,由直接上级向人事部门提交《辞职申请表》,经审查后报总裁批准。 3 、人事部门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本人,并向员工下发《离职通知书》。 4 、员工应在离开公司前办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续和财产的清还手续;员工在约定日期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和离职补偿金。 5、 员工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将提请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6 、人事部门在辞退员工后,应及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并进行员工资料信息置换。
第二部分 行为规范
第一节 职业准则
一、基本原则
1 、本部门倡导正大光明、诚实敬业的职业道德,要求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国家政
策法规及公司和部门规章制度。
2 、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必须以公司和部门利益为重,对社会负责。不做有损公司和部门形象或名誉的事。
3 、本部门提倡简单友好、坦诚平等的人际关系,员工之间应互相尊重,相互协作。
4 、公司或部门内有亲属关系的员工应回避从事业务关联的工作。
二、员工未经部门领导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1 、以公司或部门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2 、以公司或部门名义提供担保或证明
3 、以公司或部门名义对新闻媒体发表意见、信息【部门规章制度范本】
4 、代表公司或部门出席公众活动
三、部门禁止下列情形兼职
1 、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或资源从事兼职工作
2 、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
3 、所兼职工作对本单位构成商业竞争
4 、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四、部门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1 、参与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经营管理的
2 、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的
3 、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
4 、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三项投资行为的
五、员工在对外业务联系中,若发生回扣或佣金的,须一律上缴部门相关负责人,否则视为贪污。
六、保密义务
1 、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或部门的经营机密,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 、员工未经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公司或部门密级文件、技术配方、工艺以及其他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等。
第二节 行为准则
一、工作期间衣着、发式整洁,大方得体,禁止奇装异服或过于曝露的服装。男士不得留长发、怪发,女士不留怪异发型,不浓妆艳抹。
二、办公时间不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活动,不准在上班时间干私活、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
三、禁止在办公区内吸烟,随时保持办公区整洁。
四、办公接听电话应使用普通话,与客户沟通时应保持谦和礼貌、诚恳友善的态度。对顾客委办事项应力求周到机敏处理,不得草率敷衍或任意搁置不办。如当事人不在,应代为记录并转告。
五、禁止在工作期间串岗聊天,办公区内不得高声喧哗。
六、遵守电话使用规范,工作时间应避免私人电话。如确实需要,应以重要事项陈述为主,禁止利用办公电话闲聊。
七、文具领取应登记名称、数量,并由领取人签名。严禁将任何办公文具取回家私用。员工有义务爱惜公司一切办公文具,并节约使用。
八、私人资料不得在公司打印、复印、传真。
九、未征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计算机,不得随意翻看他人办公资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资料,资料持有人必须按规定保存。
十、根据公司需要及职责规定积极配合同事开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诿、拒绝;对他人咨询不属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应就自己所知告知咨询对象,不得置之不理。
十一、为保障公司高效运行,员工在工作中有义务遵循以下三原则:
1 、如果部门有相应的管理规范,并且合理,按规定办。
2 、如果部门有相应的管理规范,但规定有不合理的地方,员工需要按规定办,并及时向制定人员提出修改建议,这是员工的权利,也是员工的义务。
3 、如果部门没有相应的规范,员工在进行请示的同时可以建议制定相应的制度。
第三节 奖惩
一、奖惩种类
奖惩分行政、经济两类。其中:行政奖励包括表扬、记功、升职或晋级,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
沈阳怡诚科训科技
有限公司
规
章
制
度
2011 年 8 月 17
领用人签名: 日颁布
沈阳怡诚科训科技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本公司为建立制度、健全组织与管理,制定此规章制度。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及劳动契约另有规定外,悉以本规则办理。
第二章 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第一条 员工必须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如有违反国家法规者,一
律解职。
第二条 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指挥,违反者,按有关
规定处罚。
第三条 员工对内应善尽本份,认真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浪费,提升品质;对
外应严守职务机密,维护公司形象。
第四条 员工应树立主人翁精神、增强责任感。
第五条 员工应树立良好的工作态度,积极上进,培养荣誉感。
第六条 公司员工应和众共济,通力合作,友爱相处。不得滋生事端,扰乱秩序,
不得有组织派系,搬弄是非及争吵逗殴以防碍公司士气与团结。
第七条 员工应时刻维护公司利益,勇于制止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
第八条 员工对职务或公事建议或请示,应循级而上,非有紧急或特殊事件不得
跃级呈报。
第九条 部门经理应秉承公司理念,尊重员工人格,亲切诱导,以身作则,切实
执行业务,提升工作效率。
第十条 公司因业务需要而调派职务时,若为能力所能胜任者,员工不得拒绝。 第十一条 认真接听、转接公司电话,做好电话留言;
第十二条 热情接待公司来访人员;
第十三条 对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及时汇报工作进程,遇困难及时汇报,
做到有始有终;
第十四条 对公司输出的邮件、传真、信息等必须及时与客户确认查询。 第十五条 员工不得携带危险品、刀器、易燃易爆等物品进入工作场所,因而发
生事故者依法论处。
第十六条 在下班之后,值勤人员或最后离开公司者应将公司的门窗、电脑,打
印机、饮水机等设备的电源关闭。
第十七条 员工按照有关规定申领办公用品,所有从公司申领的用品均为公司财
物,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不能占为己有,离职时须交还。
第十八条 员工上班时间内不得兼差或从事其它危害公司业务的行为
第十九条 员工承办事务不得收受馈赠或回扣,亦不得借机为自己或他人图利。 第二十条 员工应奉公守法,不得假籍职权贪污舞弊,亦不得假籍公司名义在外
招摇撞骗。
第二十一条 公司员工在职务上,应注意下列事情:
1.确实掌握及了解本身职务与工作内容范围;
2.处理事物应明确、负责、重时效,凡事应今天事今天毕;
3.交办事情完成后,应主动报告经理或交办部门知晓;
4.服从组织体制及规定,团结谐和,排除本位主义,以公司为重;
5.工作如有疑难,应即请示上级,不得借故拖延,积压或擅做主张。 第二十二条 各级领导应注意下列事情:
1.深切了解公司决策及经营方针以及自己的职责和任务;
2.交办部署事项,应合情合理,酌量酌时;
3.对于部署言行举止、品德、技能,应随时予以注意,纠正并重视教育训练及考核;
4.如因监督不周,以至发生渎职情事时,直接领导应负连带责任。
第三章 聘任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公司各部门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人员征募流程的
规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征募事宜,经部门经理应试合格。
第二条 新进人员经考试或审查合格后,经总经理核准后任用,若有特殊人才或
特定人员可由部门经理书面(人员聘用申请书)呈报总经理核准后方可任用。
第三条 部门经理应将核准后的新进人员资料(应征资料)及人员任用申请书一
并送交人事部门依新进人员手续办理。
第四条 新进人员于报道七天内,应缴交下列文件,否则不予任用。
1、身份证影本(需缴验正本);
2、个人人事资料及三个月内半身照片四张;
3、其它必备的证件。
第五条 新进人员交齐上述文件并经过试用期后,人事部门方可办理加入社会保
险手续。
第六条 经公司录用新进人员到职起2-3个月内为考察期,考察期间薪资是以当
地工资水平给予;考察期满合格后进入试用期,职员试用期为1至2个月,但成绩优良者,可缩短其试用时间。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雇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考察期间或试用期间经考核:
1、不适用者,公司得随时无条件予以解雇,其薪资按照实际工作天数核算;但总共在本公司服务未满十五天而自动离职者不予发放薪资。
2、品行不良或服务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
3、表现特优者,得由部门经理签报总经理核准缩短试用期限(试用期最短为十五个工作天)。
第七条 试用人员的考核依据:
1.工作能力与表现——对工作熟练、谨慎及胜任度;
2.对公司的自信力——是否有认同公司的经营理念与策略;
3.敬业精神——对所交付的工作是否兢兢业业、如期完成;
4.出勤记录——有无迟到、早退、旷职等记录;
5.荣誉感——是否具有团对精神及意识;
6.亲和力——是否待人接物和睦相处、坦诚真实。
第八条 试用期满人员,由直属部门经理予以考核,以书面(试用期满薪资调整
表),呈报总经理考核的,方为正式任用(薪资调整实施天从正式任用天算起)。
第九条 有下列情事的一者,非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一概不得录用:【部门规章制度范本】
1.负案在身且尚在缓刑期或被褫权尚未复权者;
2.原在其它公司和机关服务时,未办离职手续、名声很差或被解职免职者。
第十条 服务年资自到职天算起,停薪留职或服役期间不予计算;辞职或退休后
复经任用者其原有年资不予连续计算(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外)。
第四章 作息与考勤制度
第一条 作息时间:
1、星期一至六:9:00——17:30;
2、中午休息时间:12:00——13:00 ;
3、本公司为双休制。
第二条 周日及国家法定假天均休息,但考虑到本公司业务的特殊性,将安排人
员进行轮流值班。
第三条 员工上下班一律亲自打卡(签到),经总经理核准免打卡(签到)者除外。
第四条 迟到(早退):
1.朝、夕会未到并未请假者给与相应处罚。
2.上班迟到15分钟之内者为迟到。
3.上班迟到15分钟至1小时者,以旷工半天计;
4.无故迟到1小时以上者,以旷职1天计;
5.提早下班15分钟之内者为早退。
6.提前下班15分钟至1小时者,以旷工半天计;
7.提前下班1小时以上者,以旷职1天计;
8.于一个月内迟到及早退合计超过三次(含三次)者不予发放全勤奖金;
9.于一个月内迟到及早退合计超过三次(含三次)者,每三次视为旷工一天。
10.以上情况均会根据情况给予罚款,因处罚得来的罚款本公司一律不归为己有,匀平均补贴给所有员工。
第五条 因业务,须于晚间或假天加班者,应事先呈报部门经理以便列入考核。
第六条 外出洽公者,若预知会延误上、下班时间者应事先报备部门经理签字,
方可免除上、下班打卡(签到);在外恰公无法于上、下班前赶回公司者,应以电话报备部门免除上、下班打卡(签到),但次日须请部门经【部门规章制度范本】
理在出勤卡上补签确认。
第七条 财务部负责每月员工出勤的统计,作为当月工资发放的依据。
第五章 请假制度
第一条 员工确因事或因病需要请假时须填写请假单,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条 事假:
1.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天,超过者原则上不给予批准,具体视特殊情况而定;
2.全年请假不得超过十五天,每次不得超过连续五天;
3.一次请假超过十天(含)者,须办理停薪留职手续;
4.事假为无薪给假,(以天数为计算单位)。
第三条 病假:
1、凡请病假经领导签字,全年累积不得超过三十天;
2、病假连续两天以上(含)请附医师诊断证明;
第四条 产假:
1.女性员工分娩前后给假五十六天(产妇产检可提前请产假或产假未休完者可转换为年假);
2.妊娩三个月以上流产者,给假十天;
3.未满三个月流产者,以病假处理;
4.服务满一年以上者,请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未满者减半发给。
第五条 婚假:请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第六条 公假:
1.公司派遣学习、考察、办事或特别指定任务、拜访客户者;
2.请假期间薪资照发。
第七条 工伤假:
1.员工因执行职务而受伤或致病者,须申请工伤假;
2.工伤假在一年(含)的内者,基本工资照发;
第八条 请假时依下列规定呈报核准:
一般员工请假两天以内(含)由副总经理核准;三天以上由总经理核准。
第九条 凡请事假先申请,如因患病或特殊状况者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事先申
请时,应先以电话向所属部门经理报备并向人事部门负责人报备,但应于假后两天内补办请假手续;逾期则视为旷工。
第十条 凡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前后,不得请假。
第十一条 事假、病假的规定天数,年度中途到职者按比例计算。
第十二条 员工请假期间无论假别或天数,应觅妥职务代理人,来负责一切事物
事宜,否则视同旷职。
第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事情的一者,视为旷职论,旷职一律扣薪三天以示惩戒,凡一个月内旷职累计达三天者,予以解职处分:
1.未经准假而擅离职守或缺席者;
2.无故迟到或早退1小时以上者;
3.凡未事先请假,而逾期未补办请假手续者;
4.凡事先请假未觅妥职务代理人者;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单位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单位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 是在.....市民政局注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人代表:....... ;业务活动地址: 开办资金:.......万元整;业务范围:....;业务主管单位: .....市...局。
第3条 ........下设: 财务部 业务部办公室
第4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5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6条 单位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 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7条 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8条 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9条 员工应聘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0条 单位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1条单位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
第12条 单位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6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
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满两年以上的,试用期3至6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13条 单位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4条 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医院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生效。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15条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医院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16条 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医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17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医院规章制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