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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xxx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基本工资制度改革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工资分配制度,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职能,调动员工积极性,参照xxx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及《基本工资制度实施细则》,结合xxx劳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xxx劳务公司)用工状况,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工资制度的基本思路。
1、 调整工资关系。根据市场劳动力价位和岗位附加价值分析,调整不同岗位人员的分配关系,提高管理与技能人才薪酬待遇,控制一般用工成本。
2 、强化激励职能。突出岗位劳动要素,优化岗位设置,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体现岗位责任、能力、业绩与收入的相对统一。
3、简化工资结构。按照薪酬待遇显性化、工资结构简单化的思路,归并工资项目,清晰职能,便于运行。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与xxx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第二章 基本工资制度
第四条 xxx劳务公司的基本工资制度包括岗位工资制、协议工资制两种基本工资制度。
第五条 xxx劳务公司劳务合同工实行岗位工资制。岗位工资由岗 —1—
位工资、基础工资、津(补)贴、奖金四个单元构成。管理、专业技术岗位的岗位工资设高级职位、中级职位、助级职位、员级职位4个岗级,每岗级均设5档岗位工资标准(岗位工资标准见附表一),操作和服务岗位的岗位工资设8个岗级,每岗级按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5个技能等级设置13个档次(岗位工资标准见附表二)。
基础工资按照岗位工资设定,并随岗位工资调整而调整。具体标准见附表一、附表二。
第六条 协议工资制。对用人单位所需的紧缺技术人才,参照劳动力市场价位,由用人单位与xxx劳务公司双方协商,实行以合同形式确定的协议工资制。
第三章 津(补)贴
第七条 建立工龄津贴。工龄津贴按员工的连续工龄确定,从参加工作次年起执行,每工作一年,每月工龄津贴标准3元,逐年增加。
第八条 上岗津贴。对聘任在关键(艰苦)生产岗位上的劳务合同工实行上岗津贴制度。上岗津贴按岗位出勤工作日计发。劳务合同工生产岗位上岗津贴标准暂维持原标准不变。
第九条 建立技师津贴。对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资格证书并聘任
—2—【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
在岗的员工实行技师津贴制度,标准为技师每月150元,高级技师280元。
第十条 其它津(补)贴【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
1、幼师护士补贴。聘任在岗的幼师护士享受幼师护士补贴,标准为中级40元/月、初级25元/月。
2、车型津贴。8吨以上特种车辆及30座以上的大客车驾驶员标准2.5元/日;其它车辆驾驶员标准1元/日。
第十一条 劳务合同工其它津补贴包括:夜班津贴、伙食补贴、误餐费、保健津贴、独子费、副食品补贴。其标准仍按原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劳务合同工原执行的探亲、休假、疗养、防暑降温费、劳保、水电气暖补贴、物业补贴等暂按原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劳务合同工原执行的岗位生活补贴、技能生活补贴、边疆补贴、基本补贴、交通费、书报费、洗理费、取暖费、野贴、临岗津贴等停止执行。
第四章、工资套定办法
第十四条 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的套定办法。按照任职资格、岗位工作年限和岗位等级套定。
1、对于任职资格和岗位要求相符的,按岗位工作年限不满5年的套入第1档,满5年不满14年的套入第2档,满14年及以上的套入第3档。
2、对于未取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实际在岗人员按员级第1档套 —3—
企业内部工资分配的改革任务 (一)国有企业工资制度改革经历的四个阶段
1、1979年至1984年。在这一阶段中,国家对企业主要采取了放权让利,实行利润留成办法,恢复和改进奖金和计件工资制度。 2、1985年至1991年。这一阶段国家对企业普通实行了承包经营责任制,结合第二步利改税,突出了对企业经济效益的考核,在全国推行了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办法,随后进行了以岗位技能工资制为主要内容的内部分配制度改革。
3、1992年至1998年。在这一阶段中,国有企业开始转换经营机制,探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与此相适应,企业工资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并落实了企业内部分配自主权。与此同时,在部分企业中还进行了深层次意义的工资制度改革探索。
4、1999年至现在。这一阶段是企业工资制度改革的新阶段,根据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开始了对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深层次改革的探索和实践。
纵观企业工资制度改革的四个阶段,前三个阶段基本上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其主要原因是:没有从适应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层面系统地改革分配制度;没有深入进行企业用人制度与分配制度的配套改革;没有在整体改进和完善企业分配制度相关的条件和环境上下功夫。1999年以来,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企业工资制度改革开始触及深层次问题,进入了一个新阶段。通过这阶段的改革,将逐步建立起现代企业工资分配制度。
(二)现代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模式和内容
现代企业工资分配的模式,是建立一套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企业内部分配制度。这套制度应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在国家法律规范运行和职工民主参与下,企业向经营者、劳动者和投入其他生产要素者自主分配报酬。
现代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分配主体、分配内容、分配对象、分配手段和机制四个部分。
分配主体--企业。一般情况下,企业内部分配方案由总经理提出,报董事会研究决定。企业监事会、职代会或工会可对分配方案提出同意、修改或反对建议。总经理、董事会必须听取监事会、职代会或工会的意见,并根据具体情况对原方案进行调整和修正。
分配内容--劳动报酬和其他生产要素报酬。劳动报酬表现为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特殊条件下的工资,以及应纳入工资范畴和在工资总额外单列的劳动收入。其他生产要素报酬包括企业各类劳动者投入奖所分得的股息,投入技术、管理要素所获得的收入,以及经资产所有者同意从利润中分配给劳动者的收入等。
分配对象--为创造和形成企业收益作出贡献的企业内部各类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经理层成员、其他管理人员、科技人员、生产人员和以自然人身份投入其他生产要素者。
分配手段和机制
(1)分配手段由三个部分组成,即工资分配制度,剩余收益分
配制度和职工福利制度。其中,工资分配制度包括:
①企业工资决定办法,即企业根据当地社会平均工资、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和企业经济效益,自主决定本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及其增长幅度。
②年薪制,即以年度为周期,根据经营管理业绩、难度和风险确定年薪收入的分配制度。年薪制一般适用于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以及科技人员。
③基本工资制度,即支付基本劳动报酬的标准、形式和办法,适用于工人和一般经营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主要有岗位工资制、岗位薪点工资制、岗位效益工资制等等。选择何种基本工资制度,可根据企业特点和需要确定。
④工资形式,即以基本工资制度为基础,依据职工实际付出的劳动量支付基本劳动报酬的方式。具体形式多种多样,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浮动工资、提成工资、定额工资等形式。
⑤工资支付制度,包括工资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支付形式、支付时间等,主要是解决各种具体的工资支付计算问题。
剩余收益分配制度包括:
①企业实行股权激励办法,通过期股制或期权等使董事会、经理层成员获得收入;
②实行职工持股分配办法,对职工分配股息和红利;
③实行按技术要素分配办法,对技术要素投入者从利润中分配其应得的报酬;
④实行劳动分红,经企业资产所有者同意,从税后待分配利润中分配一部分给劳动者群体。
职工福利制度包括:
①以货币形式支付职工福利待遇的办法,如带薪年休假、探亲假等;
②职工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办法,以及企业兴办的职工集体福利设施(不包括企业办社会部分,这些均需从企业分离),如职工俱乐部等。
(2)分配机制
①激励机制,即通过收入分配充分调动企业内部各类劳动者积极性、创造性的机制。这是最核心的机制,包括短期激励和长期激励,对经营者、科技人员、销售人员、生产工人等不同人员的不同激励。激励的方式主要是把工资收入多少与企业经济效益增减和劳动者个人工作实绩好坏紧密联系起来,上下浮动。
②约束机制,即约束分配主体和分配对象、规范分配和劳动行为的机制。通过产权约束、企业内部权力及利益制衡约束、制度与程序约束、职工和监事会的监督约束等来实现,作用在于促使董事会、经理层等成员在收入分配上认真履行其职责,正确处理好国家、企业、劳动者、投资者的利益分配关系;同时,促使职工遵章守纪、努力工
作。
③民主协商机制,即企业与职工在收入分配等方面进行平等协商的机制。企业内部分配制度、分配水平、分配关系等都可以通过企业与职工和工会的民主协商来决定。
④工资保障机制。即严格执行国家最低工资制度,坚决禁止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为发生、防止利润侵蚀工资,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基本合法权益。
(三)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的任务【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
1、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工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
(1)建立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的要求并根据人力资源管理的特点,积极探索建立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提倡推行各种形式的岗位工资制,如岗位绩效工资制、岗位薪点工资制、岗位等级工资制等。要进行科学的岗位设置、定员定额和岗位测评,做到以岗定薪。要以岗位测评为依据,参照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合理确定岗位工资标准和工资差距。提高关键性管理、技术岗位和高素质短缺人才岗位的工资水平。岗位工资标准要与企业经济效益相联系,随之上下浮动。职工个人工资根据其劳动贡献大小能增能减。企业内部实行竞争上岗,人员能上能下,岗变薪变。
企业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工资支付形式,如计件工资、浮动工资以及营销人员的销售收入提成等办法。无论哪一种形式,都应与职工的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挂钩,真正形成
劳动关系工作总结及安排
一、 2016年度工作成效
(一)劳动工资工作
一是推进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取得新进展。继续推进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等工资宏观调控体系,切实发挥工资指导线和人工成本信息对企业工资增长的引导作用,发挥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对企业确定不同岗位、职位工资水平的指导作用,使劳动者工资水平与劳动力市场价格相适应。2016年我们根据市产业结构和通用性,确定了150多个职业(工种)作为2016年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调查的职业(工种),选定160家企业作为劳动力市场指导工资价位信息采集点,其涵盖了我市国有、股份制和个私等不同类型的企业,涉及职工2万多人,使我市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的发布更具科学性和指导性。经过对企业工资采集的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分析和调整等,形成2016年我市111个主要工种(岗位)的工资指导价位,于 2016年8月向社会公布。2016年9月,及时转发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安徽省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12月份及时召开会议部署2016年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信息采集和人工成本调查工作。另外,为保障低收入职工的收入水平和基本生活,保证职工的合法报酬权益。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及时地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自2016年7月1日起调整为:市区每人每月800元,濉溪县每人每月6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市区每人每小时8.40元,濉溪县每人每小时7.10元。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这是我市自1995年建立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以来,第九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加大非标准工时审批的力度。今年先后对淮北今一纺织、中煤七十二工程处、苏果、沃尔玛、麦当劳、国信、皖信、啤酒厂、口子集团、金鹰等15家单位申请实行非标准工作制进行了批复。还有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等5家单位正在审批中。
(二)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1、通过“小企业劳动合同专项行动”、“ 春暖”行动等专项行动,促进劳动合同的签订。截止到2016年年底,我市各类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352939份,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8%;其中,农民工签订合同35273份,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3%。
2、实施“彩虹计划”,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取得新突破。
一是成立机构,制定详细实施方案。二是以宣传贯彻“安徽省集体合同条例”为契机,联合市总工会、企联、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安徽省集体合同条例》,推进全市集体合同工作的意见”。 我市目前有已建工会企业714家,签订集体合同企业有583家,签订率为81.7%。涉及职工25万多人。超额完成省“彩虹计划”下达的今年集体合同制度覆盖率达到80%以上的任务。
(三)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工作取得新进展。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加强劳动关系协调三方机制成员单位的沟通、交流和协调。不断完善三方联协会议制度,每年确定2至3项职工最为关心的劳动关系问题作为协商内容,在各方面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再进行协商,以切实解决劳动关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将协商内容落到实处。2016年我们依托三方机制,深入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工业园区活动,进一步提高创建活动的实效性,并做好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先进单位的评比和表彰工作。2016年11月至12月,我们会同市总工会、市企联对申报市级和谐劳动关系优秀企业的我市27家企业进行了考核验收。2016年12月份,我们推荐的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中意胶带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地矿局三二五队三家企业被省劳动关系协调三方授予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安徽省濉溪经济开发区为省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
二、存在的问题
目前劳动关系工作既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又存在着许多不利因素。一方面,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将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给予高度重视。我国劳动保障法制建设不断加强,先后颁布实施了“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对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将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尚未结束,企业生产经营依然困难重重,部分企业停产倒闭,劳动关系不稳定因素增多,劳动争议案件大幅上升,劳动关系协调工作面临巨大的困难和挑战。
一是社会深层次的矛盾凸现。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企业经营者的经营自主权扩大和追求利益最大化与保障劳动者有尊严的劳动,工资福利等合法利益之间的矛盾逐步加深。普通职工处于弱势地位,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开展难度大,难保公平;工资增长指导线执行力度弱,一些企业工资增长缓慢;定员定额、计件单价、劳动班次等设置不合理;劳动时间长,劳动条件差,休息休假和加班报酬难以落实等现象存在。由于政府相关职能的弱化,作为主管部门,缺乏必要、有效的管理手段。
二是劳动合同管理中存在着部分行业签订率低等问题。一些规模较小的民营企业,特别是一些建筑、餐饮、娱乐等行业,其人员流动性强、点多面广,双方合同签订积极性不高,劳动合同的宣传、监督检查难以到位。企业用工不规范,不签劳动合同和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另外用工登记缺乏制约措施。部分中、小型非公有制企业和个体私营户,对用工登记认识不到位,认为办证是对用人单位的约束,增加企业负担等。同时,用工登记还是规范性文件设定的制度,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三是集体合同制度实施难度较大。由于一些企业工会组织不健全或作用发挥不够,加上相对于企业主,工人是弱势群体,协商能力较弱,集体合同制度实施难度大。有的企业虽然签订了集体合同,但集体内容较为原则空泛,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差。
三、2016年工作安排
要进一步贯彻科学发展观,围绕构建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目标,以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和工业园区为载体,大力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集体合同覆盖面;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夯实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基础,切实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大力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继续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以非公有制企业、农民工为重点,继续开展签约行动、“春暖行动” ;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专项行动。巩固和扩大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成果,进一步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各类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7%以上,农民工达92%以上。
二是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指导和服务。强力推进劳动用工登记制度。加大对劳动用工登记的监督检查力度,将劳动用工登记制度作为劳动关系调整首要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健全劳动用工登记制度,摸清企业用工底数,动态监管企业用工行为。
三是着力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全面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彩虹计划”。进一步完善集体协商制度,加强协商主体能力建设,推动已建工会的企业开展集体协商,大力推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加强对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指导,针对不同行业和企业的特点,分类制定综合性和专项集体合同示范文本,为集体协商提供参考,逐步将集体协商覆盖各类企业。并在大企业推行二级集体协商制度,这也是2016年的创新工作。2016年集体合同覆盖率在已建工会企业中达90%以上。
四是加大对工资的宏观调控力度,从完善立法、健全制度、提高标准、严格程序等方面入手,加快最低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的建立,完善我市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工资增长指导线等工资宏观调控系统。从法律的层面来解决社会收入的分配问题,完善职工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五是不断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建设,吸收工商联加入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加强联系和沟通。针对劳动关系领域在新时期出现了的诸多新情况新问题,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要认真学习外地先进管理经验,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新情况、研究新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并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继续依托三方机制,进一步提高创建活动的实效性,深入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工业园区活动。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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