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如何讨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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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民间借贷如何讨债
揭秘讨债公司如何讨债:威胁、绑架、殴打 追债人的那些招数

  常见骗局

  小H和老K告诉记者,据他们了解,圈内人手头案件最多的还是由民间借贷引起的经济纠纷,保守估计能占到委托的八成以上。

  信誉优质的借款人突然跑路

  老K讲述了一个案例:A经朋友B介绍认识了C,C称手头紧,需15万元小钱救急,与A签订了3个月的借款合同,并约定了较高的利息。当两个月零几天过去时,C便将本金连同约定利息提前打到A的账户上。过了不久,C又提出向A借钱。A一盘算,上次C等于用了2个月的钱付了3个月的利息,本金又提前1个月盘活,赚大发了!于是,第二轮30万元的借款顺理成章地被借出……一段时间后,C和A已成了打过半年交道的朋友。第三次借款,C张口借50万,可等到还款日,A找不到C了!

  经验之谈

  老K说,任何时候都要保持警惕之心,不要被既得利益冲昏头脑。“不管借款人和被借款人之间的关系如何,借款手续越简化,将来维权越难。”

  以高到离谱的利息诱人上钩

  小H说,民间私人性质的融资性机构(注:为中小企业或个人融资担保以赚取利润差价而赢利的中介,如投资担保公司),吸收资金时每月许诺利息为1.5分,即年利率为18%,这些机构转手放款给企业使用的利息一般是3分到5分,有些甚至高达7分,年利率在36%以上。“有不少人在私人性质的融资性机构放了几十万,赚了几万利息,然后把利息加上所有家底再投进去,最后连毛都不剩。”

  经验之谈

  小H说,民间借贷法律只保护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4倍的约定利息,再多的部分就算打赢官司也不予支持。“你打人家利息的主意,人家惦记的可是你的本金!”

  讨债公司如何讨债?追债人的那些招数

  现场1

  “文催”:狂轰滥炸式的电话骚扰

  电话催讨是最初级的催讨手段,谓之“文催”,多用于公对私的债务清偿。

  在老K的带领下,10日上午,记者来到一家位于紫荆山路上的投资咨询公司,站在门外,就能听到室内有男子在扯着嗓子说话。打开门,一名约20多岁的男子将老K和记者迎了进去。记者看到,这是一个面积100余平方米的多室小套房,两名年轻男子隔得远远的,正坐在最大间的办公室内打着电话,语气强横。另外三个关门闭窗的小隔间内,也传出相似的打电话声。

  “你是××吗?你的欠款已经1年多没还了,限你两天内赶紧还清!”“你就是个老赖是吧!?打定主意不还钱了是吧!?那就让大家都知道你是老赖!”“没钱你办啥信用卡?没有偿还能力还恶意刷卡消费,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四款,你这是信用卡诈骗知道不?”“你欠钱不还我们已向公安部门备案了!下周一再不还钱,我们肯定要采取必要措施!”……记者看到,两名男子的工作台上贴着打印纸,上面写有一些具体的法律条款和说话套路,他们只用将债务人的电话拨通,“照本宣科”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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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民间借贷如何讨债
讨债公司如何讨债?现代催债公司不用暴力改静坐最高50%佣金

  楚天金报讯 银行信用卡、企业贷款坏账率激增、民间借贷逾期越来越多,曾经藏在大幕之后的催债公司,也开始慢慢走上前台。近日,上海一诺银华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诺银华)拟挂牌新三板。这家公司的主营业务是银行信用卡、个人信贷的催收和咨询服务。通俗地说,就是一家催债公司。

  催债公司的兴起和业务量的爆发式增长,得益于当前金融机构和类金融机构将催债的工作外包。行业人士预计,随着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不断攀升,催债、清欠行业也将得到蓬勃发展。这些催债公司到底是通过何种方式进行追债?楚天金报记者近日对讨债公司如何讨债的问题进行了调查。

  市场现状

  不良资产激增催生催债公司

  经济增速的放缓,让银行及民间信贷机构滋生了大量的不良贷款,而这部分不良资产的持续攀升,已成为摆在各家金融单位面前的大难题。

  从上市银行三季报来看,截至9月末,16家上市银行不良贷款余额达到9079.79亿元,较年初新增2396.44亿元,已经接近2014年全年新增量。16家上市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升至1.59%。

  记者了解到,庞大的金融不良资产背后,是债务催收行业的快速发展。日前,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网站上,一则关于一诺银华的公开转让说明书引起了市场的关注。从公开资料来看,该公司与中信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宜信惠民、亚联财、一汽金融等知名金融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记者查阅一诺银华的历年业绩发现,这家公司虽开业已久,但近两年的业绩都出现了亏损。直到今年上半年,公司业务量呈现爆发式增长,上半年营收已超过了去年全年的营收。

  记者通过采访了解到,自2002年起,也就是信用卡业务发展的同时,债务催收外包行业开始兴起。外包行为首先产生于国有大型银行,后普及到各股份制银行,进而被众多商业银行、贷款公司、保险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效仿。

  近年来,催债行业面临前所未有的井喷式发展。这是一个万亿级体量的市场,瞄准这一庞大蛋糕,有人将其搬上互联网,玩起了O2O。目前,我国已有几家专门的互联网收账平台,如资产360、人人收等。这些平台多是试图利用大数据、云呼叫平台等互联网新方式,解决不良资产处置难题。

  “目前已经有近百家委托合作机构,催收合作机构则达到了260多家。”昨日,资产360市场总监刘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除了新疆和西藏外,其余省份基本上可以覆盖到三线城市”。据介绍,资产360自2014年成立以来,已处理委托债务案件5万多件,追讨到的债务金额达到13.49亿元。

  行业揭秘

  现代催债不用暴力改静坐

  提到催债公司,大家往往会想到香港电影中的场景——欠钱不还者家门口会被泼油漆,并遭到人身恐吓。不过采访中记者发现,现实中的催债公司并不扮演“黑社会”的角色,其工作范围更多是找人、盯人、拿回资产、处置资产。“有些客户有钱就是不还,遇到这样的我们也没办法。”武汉一家担保公司总经理李军(化名)告诉记者,个人信用或抵押贷款往往金额较小,走民事诉讼成本太不划算,所以各类金融机构都会委托催债公司帮忙拿回抵押资产,“大约80%的欠款可以拿回”。

  那么,讨债公司如何讨债?

  “我们不会使用暴力,毕竟为了这么点债,去做犯法的事划不来。”李军介绍,与其合作的催债公司多是采取上门静坐的方式,“比如一个老板是做生意的,催债公司就会天天到他门店里坐着谈判,一直到他还钱为止(

  提成比例从20%到50%不等

  随后,记者以客户的身份咨询了武昌一家催债公司,称有30万元外债需要追回。该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自己是名律师,已经从事催债行业8年时间了。“不需要找人的话,就不用提前收费,按收账金额的30%收费。”该负责人说。当记者问到会不会采取特殊的手段时,对方说:“别说是30万了,300万我都没必要进行人身伤害。”

  据了解,对于金融机构而言,比要钱更困难的,是找不到欠债的人。所以对于催债公司来说,其工作的一部分重心为“通过关系找到人”。“我们曾有名客户,连人带车全部消失,不知道到哪去了。后来找了催债公司,他们找到人和车都在深圳。”李军说,催债公司就派人前往深圳出差,将车子取回并予处置。

  据介绍,根据拿回资产的难易程度,催债公司的提成比例也不尽相同。业内人士称,催收业务的佣金费率一般是20%左右,而欠款时间长、催债难度高的外债,催债公司提成甚至能到50%。刘帅表示,该平台的债务提成比例约为10%-20%,难度较大的债务提成会稍高,但不会“达到50%”。“如果要去深圳出差的那类事件,可能需要8000元至10000元,如果是普通难度的,则需要3000元至5000元。”李军说,最近一家从事个人小额信贷的金融机构坏账高达2亿元,开出了36%的提成比例,寻找催债公司。

  行业监管

  对催债公司监管存在真空地带

  对于债务催缴外包业务,相关部门是否出台了相关依据?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银监会对此早有规定,在《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的通知》的文件中就明确表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审慎实施催收外包行为”,文件还明确指出“实施催收外包行为的银行业务金融机构,应建立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催收外包机构选用标准、业务培训、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等,选用的催收外包机构应经由本机构境内总部高级管理层审核批准,并签订管理完善、职责清晰的催收外包合同,不得单纯按欠款回收金额提成的方式支付佣金。”

  武汉一位金融监管人士表示,当前处理各家银行的不良债务以四大资产公司为主,目前湖北也成立了本地的不良资产处置机构,这类机构一方面能够吸收银行的不良信贷资产。另一方面,也需要对不良资产进行清收和处置,例如按照合同拿到债务人的抵押物,进行变卖处理等。在国外,对不良资产、逾期贷款进行金融外包给专业公司是常见的做法,目前国内的规模远没达到相应的水平,预计未来这类外包服务会更加迅速地发展。

  在武汉,催债公司到底有多少?记者昨日查阅本地工商信息网发现,以催收服务咨询管理注册的公司不到十家。有业内人士表示,更多的催债公司还处于监管之外。对此,该监管人士表示,实施债务催收业务的公司并无明确的监管部门,只是因为多是金融机构委托其进行催收,银监会可以对金融机构提出要求。而对于催债公司的监管,目前还没有明确是哪个部门负责,“这也是亟待改善的一环”。

篇三 民间借贷如何讨债
民间借贷中的催债通知书讨债书

催款通知书

XXXX:

贵公司于2014年12月17日与我签订《借款合同》,借款20000万元,约定借期四个月的收益率为12%,到期日为2015年4月16日。贵公司从2015年4月17日至今没有还本付息,构成逾期违约,我再次催请贵公司在接到《催收通知书》后,积极筹备资金,并于接到《催收通知书》后三日内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共计22400元,以及两年的资金占用期间利息10752元。如再迟延还本付息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将继续追加直至贵公司履行应尽义务。

此通知一式两份,贵公司和我各一份。

催收人: 2017年 月 日

篇四 民间借贷如何讨债
民间借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 前 言

民间借贷的存在是民营经济发展的内生需求,也是民间经济在发展过程中为降低金融交易费用所进行的一种制度创新。客观来说,民间借贷的存在与运行在一定程度上为部分小企业和农户创造了融资便利的条件,民间借贷作为正规金融机构借贷的补充,具有灵活、快捷、简便等优势,在正规金融服务空间收缩的欠发达地区较为活跃,有一定的市场份额和生存空间。但是,由于缺乏相关法规和制度的规范和约束,民间借贷中的“高利贷”、“高息集资”现象冲击了经济金融发展的正常秩序,存在着较大的隐形风险和危害。因此,对我国的民间借贷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进而提出针对性的治理对策,对于引导民间借贷健康发展、促进我国经济金融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2 民间借贷的概念和形式

2.1 民间借贷的概念

对民间借贷的概念,国内学者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多数学者从法律特征和金融监管角度出发,将正规借贷与民间借贷划分为界限分明的两大类:一是正式的,经过登记的,处于体制内和被记录的部分,简称正式部分;二是非正式的未经登记的,处于体制外和未被记录的部分,简称非正式部分。因此,有些学者把民间借贷划分为地下金融,体制外金融,非制度金融,非正规金融(民间金融)等。笔者认为,民间借贷是指正规金融体系之外的不受政府监控的,未受法律有效保护的各种投资和资金信贷活动。它有以下特点:一是处在金融当局监管之外,不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和规范的各种金融机构,金融市场,企业,居民等所从事的各种金融活动;二是它的交易主体是法定金融机构以外的非正式的民间组织或个人,大都属于私人融资活动;三是民间借贷一般属于互助合作性的融资活动,是一种存在于特定经济群体中的“水平信用”现象。

2.2 民间借贷的主要形式

从民间借贷的组织化程度看,将民间借贷形式划分为两种类型:

第一种是直接的民间借贷形式。它是指资金的需求者和供给者在没有金融机构作为中介的条件下发生的一对一的融资交易关系,主要有:私人借贷、投资入股式的借贷、赞助式借贷、委托式借贷。

第二种是间接的民间借贷形式。它是指具有一定组织性,规模和影响较大,可以克服直接借贷的一些缺陷。它的主要形式有:地下银行(或称私人钱庄)、标会式借贷、贷款经纪人、非法集资、典当行。

2.3 民间借贷与高利贷的区别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属于正规金融机构之外的借贷行为,与高利贷是两制不同的概念。

高利贷本身不触犯法律,但是不受法律保护,是种种现实约束条件下借贷双方的自由契约。正规民间借贷的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四倍,例如现在的银行利率为5.31%,那么民间借贷不得超过21.24%。如果超过了即为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

3 民间借贷存在的原因

3.1 从宏观制度说,源于我国二元金融体系

我国目前的金融体系以国有银行为主体,非国有经济在一开始就未受到国家的关注和重视。随着民营经济和农村经济迅速发展,面临歧视的中小企业无法从正规金融体系筹集到资金,只能转而进行民间借贷,于是有组织有机构的定型化的民间借贷随之而产生。

3.2 从微观内容来说,存在着多种经济形式,具有多方面融资需求

以银行为主的正规金融体系设立了严格的风险监测体系和繁琐的借贷程序,中小企业要想从银行筹集款项难如登天。相对于银行的高门槛而言,程序简单、操作简易的民间借贷更能解决民间融资的需求。

3.3 一个区域的地缘因素、商业文化和传统渊源

在江浙地区和福建一些民营经济起步早发展快的地方, 民间借贷活动体现

出支持资金使者创业和发展壮大的现实功能, 促进和带动了区域经济发展。

3.4 民间借贷的市场需求始终存在

每当信贷紧缩和经济形势波动时, 资金使用方的需求势头更加强劲。在2008 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下中国沿海地区的外向型经济受到极大冲击, 一部分中小企业面临资金链断裂或者无法偿还银行贷款的困境时, 被正规金融机构信贷拒之门外, 资金需求转而通过民间借贷的融资渠道解决。

3.5 我国贷款市场发育充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正规金融机构贷款的条件严格而程序繁多, 提供的金融服务严重滞后于现实需求, 特别是农村企业融资更为困难, 农信社力量有限, 其他县级金融机构往往没有决定贷款的权限。

3.6 投资渠道匮乏为民间借贷提供了资金基础

当前社会上的投资和理财的方式十分有限, 居民手中拥有的闲置资金或者存入银行获取低利息收益甚至面临通货膨胀的风险而贬值,或是冒着风险投入股市和楼市, 在这种情况下资金拥有方希望灵活处置大量的闲置资金, 这部分资金则成为民间借贷的资金来源,无形中促进民间借贷进一步活跃。

3.7 民间借贷交易具有自身的优势和特点

一是民间借贷较之其他的融资渠道交易信息高度对称, 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借贷期限和借贷利率, 交易成本低。二是民间借贷手续简便, 方式灵活, 企业规模小的商户从事的行业往往有周期或季节要求, 需要通过短期简便的手续融资。三是多数民间借贷交易还具有依托人际关系( 熟人居中担保) 的隐性担保机制, 交易主体本身是亲友或者通过中间人介绍而达成借贷交易.考虑到个人的信用名誉和亲友的利益, 债务人即使在经营失败时也不会废债逃匿, 客观上降低了借贷资金难以收回的风险。四是民间借贷活动的组织化程度越来越高, 民间借贷活动本身在不断发展完善。

4 民间借贷的现状

4.1民间借贷的规模较大

随着经济的日益增长和繁荣,我国的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即个私中小企业出现了一种快速增长的势头,民间借贷规模越来越大。在趋紧的宏观货币政策下,民间借贷迅速发展,在不少地区甚至于可以与当地银行体系分庭抗礼。据中国人民银行温州中心支行公布的《温州民间借贷市场报告》透露,温州市金融办对350 家企业的抽样调查结果显示,2011 年一季度,企业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和民间借贷三者比例是56:28:16。截至8月末,温州市各银行机构贷款余额6123 亿元,而民间资本超过6000 亿元,且以每年14%的速度继续增长。又据《安邦信息》透露,浙江省80%的小企业靠民间借贷维持经营,年息最高达180%;另一民间借贷热点地区鄂尔多斯汇集在民间金融系统的资金量至少在2000 亿元以上,当地民间金融系统规模则已远远超过当地银行存款存量规模。银监会2011年三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估计民间借贷市场规模已达3 万亿;中金公司9 月底发布《中国民间借贷分析》报告称,2011年中期限民间借贷余额3.8 万亿,同比增长38%。民间借贷蔓延之势可见一斑。

4.2 民间借贷主要地发生在市县经济范围之内

民间借贷具有极强的关系贷款性质,也就是说,民间借贷一般地发生于在生产与生活中存在某种密切关系的社会主体之间。由于人们生活空间范围的有限性,民间借贷通常地发生在有限的地域范围之内。据抽查,民间借贷一般发生在我国的市县经济范围之内,尤其是亲戚朋友邻里之间或是村组之间、乡镇之间等等。

4.3 民间借贷的主体多样化

民间借贷的主体十分复杂,主要分为四大类:一是以获利为目的的“食利” 人员。二是借贷人的亲朋好友,三是资金宽松的私营业主和城区附近的村级干部。四是部分在银行有“门路”的人,主要是原储蓄代办业务被清退的代办人员,从银行贷款后高息放出并从中获取利差。

4.4 民间借贷用途广泛

在民间借贷中,其生产性借贷与生活性借贷平分秋色。生产性借贷主要用于投资大棚蔬菜瓜果、养殖奶牛、承包土地、购买农机具等;生活性借贷主要用于看病就医、子女上大学、婚丧嫁娶、建造新房等方面。另外,子女上大学、婚丧

嫁娶、建造新房等一次性大额支出经常会超过农户的支付能力,这也是导致农户借贷的主要原因。

4.5 借贷方式灵活,贷款标的额不等

民间借贷的行为模式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口头约定型。这种类型主要发生在亲戚朋友等熟人之间,依靠血缘、道德来维持。另一种是简单借据型。这种形式主要发生在陌生人之间以及数额较大的借贷之间,借据形式比较简单,容易发生纠纷。以上两种形式的民间借贷发生纠纷之后,一旦诉诸法院,法院无法查明事实,当事人无法借助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 民间借贷存在的问题

5.1 民间借贷有向高利贷转化的倾向

高利贷,是指获得特别高额的利息的贷款。现今称为“放数”的放债人向“高利贷”借钱,一般无须抵押,甚至无须立下字据。我国法律明文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因此高利贷为突破国家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禁止性规定,一旦发生纠纷,法律对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相较于银行贷款,高利贷条件灵活、手续简便快捷,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暂时缓解个人或民营企业的资金压力,但是由于高利贷有主体分散、个人价值取向、风险控制无力等特点,会不可避免地引发一定的经济和社会问题。一些利率奇高的非法高利贷,经常出现借款人的收入增长不足以支付贷款利息的情况。当贷款拖期或者还不上时,出借方经常会采用不合法的收债渠道,如雇佣讨债公司进行暴力催讨等。于是,因高利贷死亡,家破人散、远离他乡、无家可归的现象数不胜数。由于民间“高利贷”多为私人之间的协议,大多没有信贷担保和抵押,而且对借款人的资信仅凭个人的主观判断,主观性和随意性很强,对风险的产生也无从控制,因此隐藏了极大的风险。借款人如果不能归还贷款,会严重损害出借人的利益,甚至影响社会稳定。对于企业而言,高额利率会加重企业资金负担,易导致企业资金使用的恶性循环,影响企业的健康长远发展。另外,由于高利贷利率普遍高于银行基准利率,受利益驱动,一部分人便将自有资金用于民间借贷,对地方金融机构(尤其是农村信用社)吸收存款造成很大压

篇五 民间借贷如何讨债
什么是非法的民间借贷?

什么是非法的民间借贷?

导读:非法集资与民间借贷有何区别?我国刑法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罪名,前者的最高刑为10年,后者的最高刑是死刑。区别在于,后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按中国传统商业习惯,年前是结账的日子,过年就是“过年关”。这在当下的经济环境中也有意义。

一方面是长期以来政府部门对金融的严管,一方面却是民间借贷盛行,但总是与非法集资、高利贷、讨债公司等灰色内容常联系在一起。去年年底关于民间借贷,政府层面释放了2个积极信号:一是11月,央行承认民间借贷具有合法性;二是12月,最高法发出《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

普通民间借贷跟非法集资,区别到底在哪里?

一个人要做生意、买房,向周边亲戚借钱,是一回事;向社会广告宣传某项目赚钱,收了许多人的钱,从规定上来看,是另一回事。“质变到量变”的点在哪里?

按国务院《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这个定义相当宽泛,很多民间借贷都可视为非法。

高法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司法机关从中国经济实践中,归纳出更现实的执法标准。

非法集资需同时具备“四个条件”:(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通过媒体、推介会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四)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个人向30人以上吸收存款;单位向150人以上吸收

存款。同时,《解释》还规定:“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集资。

在“四个169817条件”基础上,最高法还列举了10种具体的非法集资形式,可以分为三大类。一类是假直接投资项目。比如,在房产界中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以代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例如,之前,营口东华集团以发展养殖蚂蚁为名,承诺高额回报,非法集资近30亿元。

第二类是假间接投资。比如,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第三类,就是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所以,民间借贷古已有之,向亲戚、朋友借款再多,也只是民间借贷,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金融活动,不需要央行的批准,也就没“非法集资”一说。但是,一旦通过现代媒体广而告之,个人吸收存款的对象超过30人以上,就可视为非法吸收存款。我国刑法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罪名,前者的最高刑为10年,后者的最高刑是死刑。二者区别在于,后者不仅破坏“金融管理秩序”,而且是以非法占有(包括卷款潜逃、个人挥霍)集资款为目的。

同时,小贝君在这里提醒用户在向金融机构贷款时,一定要考虑自己的还款能力,还有利率,量力而行,以免发生信用危机。

篇六 民间借贷如何讨债
民间催债讨债30计

【民间借贷如何讨债】

建议:民间借贷大多以“借据”的形式代表合同,一般来说这也是可以的。但由于借据过于简单,如果发生纠纷很难凭此处理。因此借贷双方最好签订正式的借贷合同,详细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免留下后患。当然,如果当事人之间确实没有书面借据或合同的,但双方都承认借贷一事的,可以确认双方借贷关系存在。

1、主动出击

不要坐等钱来,也不要碍于情面,更不要拖延,要主动出击,否则过了诉讼时效将无力回天。

2、换位思考

不要因为对方迟延付款而不依不饶,要学会换位思考。同时,也要让对方站在己方的角度去思考。在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达成情谊。

3、参与观察

对于那些借款去投资的朋友,为了方便索债的顺利进程,可以参与借款人投资项目的考察,看看项目的投资回报率。

4、出谋划策

参与考察借款人的投资项目,如果发现其中有风险或者漏洞,要为借款人出谋划策,劝说借款人回头是岸。

5、帮助讨债

很多人借钱的用途都是为了出借,以较低的利息借过来,再以较高的利息借出去。按照两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如期归还借款时没有任何问题的,问题是万一借款人的高利息收不回,那么三角关系就不再稳定。发生这种情形很有可能借款人确实没有偿债能力,帮助其讨回债务有助于借款的回收。

6、亡羊补牢

对于那些借款用于生产经营的借款人,经过对其的深入了解,如果发现确实经营有道,仅仅是缺乏资金运作,也可以适当的考虑再做一个出借人,等到借款人生意有起色后,收回借款就不难了。

7、借刀杀人

有时候出借人要债确实不好下手,可以让近亲属出马,很有可能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8、父债子还【民间借贷如何讨债】

曾经父债子还是天经地义的事,虽然计律上没有依据,但是现实生活中,传统伦理道德对人们的影响还是根深蒂固,当借款人不偿还债务时,可以考虑一下向其子女下手。

9、他山之石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遇到借款人久借不还的情形,可以动用一些民间力量来救助,比如村干部、乡镇政府干部、政计民政干部及公安干警单位领导的帮助都可能取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10、集众人之智

对于欠款较多的借款人,出借人可以发动自己的亲朋好友等力量,集众人之力一举将借款人消灭,但是不易使用过激举动。

11、蛇打七寸

每个人都有其薄弱的一面,对于借款人,要善于发现其弱点,从其弱点出发。如借款人很好脸面,可以以不归还将将其欠款不还的情况公之于众来威胁。

12、借助媒体力量

现在新闻报纸将“老赖”的名单公之于众的情况已经不罕见,可以将出借人的情况公布出来,迫使其不得不还款。

13、24小时不分离

参考追债公司的做计,当借款人始终像橡皮泥,无论怎样拿捏都不还款时可以请人二十四小时伴随借款人,给其心理造成巨大的压力,主动配合还钱。当然,陪伴借款人的应该是彪形大汉,能给其心理造成一定压力的人,但是千万不能使用过激的举动。

14、深入虎穴

【民间借贷如何讨债】

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进入借款人的企业,一来为了掌握企业经营状况财产信息,二来为了给借款人造成巨大的心里压力。

15、软磨硬泡

面对不同脾气秉性的借款人,应当采取各自不同的方计。有吃软不吃硬的,有吃硬不吃软的,这就需要在实践中体会摸索。避其强,攻其弱,采用刚柔相济计,或先柔后刚或先刚后柔。论情、论理、论计层层深入,使借款人先从观念上转变,愿意归还欠款。然后再进一步开展工作。

16、苦肉计

以出借借款没有及时收回造成父母配偶子女生活难以为计,遭到家庭的隔离,博得借款人的同情。

17、分期付款

很有可能借出去的是一大块钱,借款人面对高额的借款,借款人产生了抗拒心理,可以与借款人协商让其分期付款,破罐子破摔,可能还能要回款。

18、移花接木

将借款人欠款的债权转给他人,脱离借贷关系。

19、以债偿债

如借款人即是借款人同时也是出借人,同时借款人的借款人信用较高的情况下,可以在三方达成合意的情况下让借款人的借款人直接向自己归还。

20、以债抵债

有时候,我们在借款给别人的同时,有可能还向他人借过钱。此时,我们可以考虑将我们的债权用于偿还我们的债务。

21、承包责任追究

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其本质意义在于借款人不能按规定期限归还贷款时,担保人承担归还贷款本息的义务,以保证借款合同的全面履行和信贷资金的安全性。然而在现实工作中,重视借款人而轻视担保人的现象较为严重,这是一个误区。一旦借款人没有及时还款,一定要借款人与担保人一并追究。当借款人不足以归还借款时,不能忽略对担保人担保责任的追究,直至借款本息全部还清。

22、先下手为强

借款人在向我借款时,还有可能向其他人借款。当借款人的没有如期还款时,一定要及时的催收,以免借款人的财产都被执行完毕,使得债务无计清偿,因此在存在多个债权人时,要先下手为强。

23、抵(质)押品处置

抵押物品和质押物品,主要以房屋所有权、土地所有权、有价单证、机器设备等为主要内容的物品,作为贷款的保证物品。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这些内容会不断地增加和变化。但要把握这些内容的核心是评估和变卖处置现值一定要大于贷款本息,评估和变卖处置现值大于贷款本息的差数越大,贷款的安全性越高。当贷款不能按期归还时,一定要及时按合计程序处置抵押质押物品,确保贷款安全。

24、以物抵债

虽然我国计律明确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及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但是并未明确禁止的债

务履行期届满后的处置方计,当债务履行期届满后,若债务人未积极履行债务,可以考虑和债务人协商以物抵债。

25、追讨公司协助

当自己索债未果时,可以考虑将债务委托给追债公司处理。追债公司有其追债的手法,要回债务的几率一般都大于自力索债的方式。

26、律师函

委托律师不一定打官司,可以委托律师发送一份律师函。司法实践中,有极大一部分人在收到律师函后,都主动将借款归还。

27、申请支付令

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委托律师申请支付令,以简化的程序借款难题。

28、提起诉讼

毫无疑问,诉讼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有效解决纠纷的方式。当其他方式都难以解决时,可以考虑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当然,提起诉讼不一定要委托律师代理,自己也可以提起诉讼。可以委托律师帮忙代写一份起诉状。

29、提起刑事控告

有些民间借贷纠纷往往触犯到刑事法律的规定,在此情况下,可以委托律师提起刑事控告,通过追究刑事责任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30、重新签订借贷协议

有时候,出借人和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协议不利于纠纷的解决,出借人可以根本就有利于纠纷解决方式的前提下重新起草一份借贷协议。

有朋友说,借钱时将他老婆给我做小妾也愿意,还钱时让我老婆给他做保姆也没门。民间借贷有风险,借钱需谨慎。在借钱出去没有及时归还时,可以选择一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篇七 民间借贷如何讨债
民间借贷乱象

民间借贷乱象:河南方城一人被连续追债7天自杀

2016年08月15日11:47 新京报

8月2日,家住河南方城县的李志国,在被上门讨债的债主连续七天追债后选择了从楼上跳下。知情人说,这次上门讨债的债主,李志国一共欠他们70万。据统计,近三年时间里,该县仅对簿公堂的民间借贷纠纷就有近千起,未提起诉讼的民间借贷数则难以估量。当地一位官员坦言,目前民间借贷的监管十分尴尬,民间借贷的问题主要在于国家层面的政策引导。【民间借贷如何讨债】

河南方城一借款人被连续追债7天后自杀,当地民间借贷遍地开花,监管无

李志国死的时候,家里聚集了几十个人。

屋子里有他的家人,有债主,还有派出所民警。

这是8月2日,家住河南省方城县的李志国,在被上门讨债的债主连续七天追债后,选择了从楼上跳下。

知情人说,李志国作为联合借款人和担保人,欠下了数百万元债务。这次上门讨债的债主,李志国一共欠他们70万元。

知情人士告诉新京报记者,这起借款人跳楼事件折射的是一个中原小城全民借贷的图景,据统计,近三年时间里,该县仅对簿公堂的民间借贷纠纷就有近千起,未提起诉讼的民间借贷数则难以估量。

当地一位官员坦言,目前民间借贷的监管十分尴尬,民间借贷的问题主要在于国家层面的政策引导。

担保人

说起李志国,熟悉情况的人们都提到了另一个人的名字——陈从欣。

记者调查得知,陈从欣是河南泌阳人,2012年在方城县创办了旺欣电子厂。 按电子厂前员工们的说法,李志国原是陈从欣的司机,因为陈从欣不是当地人,由李志国作为担保人或是共同借款人身份,帮助借了不少款项。后来,已经无法还账的陈从欣将李志国提升为了工厂管理者。

旺欣电子厂坐落在方城县原乳品厂已经废弃的旧址内。8月10日,电子厂铁门紧闭,招牌已经看不见。看门的大爷躲在门房里乘凉。厂房分三层,大多数房间都被锁上,里面落满厚厚的灰尘。

这家最多时曾有一百多人的小厂,如今为了偿还债务,已经抵押他人,但新厂至今没有开工。

李广昌是陈从欣的老乡,同时也是陈的供货商,眼见陈从欣办厂做老板,又眼见他欠款跑路。

据李广昌讲述,陈从欣最早是在广东珠三角一带的电子厂打工,在积累了人脉和经验后,回到泌阳。那时正值沿海加工业向中部转移时期,陈从欣做了代加工。其后,适逢方城县招商,陈从欣于是来到方城办厂。

李广昌给陈从欣供货,他加工零件给陈从欣,陈从欣收到零件后再组装,然后发货给广东的工厂。

“电子加工是很赚钱的生意。”按照李广昌的估计,以当时陈从欣的工厂规模与出货量算,如果顺利,每年能带来的净利润约有50万元。

开始几年,双方合作顺利。但是从2014年下半年起,李广昌发现,陈从欣开始拖欠供货款。刚开始每月能付九成,后来付八成,慢慢递减,最后一分钱都拿不到。

李广昌找陈从欣要钱,陈从欣告诉他,资金没有回笼,暂时先拖欠,拖欠的供货款一步步累积到2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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