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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去年年底,央行出台《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首次提出将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的概念,把帐户分为Ⅰ类、Ⅱ类、III类账户。
Ⅰ类、Ⅱ类、III类账户是什么意思?
银行账户重大变化引关注!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制度12月1日将正式实施。人行有关人士解释说,Ⅱ、Ⅲ类账户为通过银行柜面或者互联网等电子渠道开立的银行账户,功能有限,并且需要与Ⅰ类账户绑定使用。
什么是I类、II类、III类账户?简单说,Ⅰ类账户是全功能账户,常见的借记卡就属于Ⅰ类账户;Ⅱ、Ⅲ类账户则是虚拟的电子账户,是在已有Ⅰ类账户基础上增设的两类功能逐级递减,资金风险也逐级递减的账户。主要区别如下表:
银行Ⅰ类、Ⅱ类、III类账户的区别
Ⅰ类户是全功能的银行结算账户,必须在柜面或通过银行自助机具,经银行工作人员现场面对面审核身份后开立,存款人可通过Ⅰ类户办理存款、购买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支取现金、转账、消费及缴费支付等全部金融业务,没有限额。
Ⅱ类、Ⅲ类银行账户既可以在柜面开立,也可以通过电子渠道,非面对面地开通,但要绑定本人I类银行账户或者信用卡账户进行身份验证。
Ⅱ类户可以办理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限额消费和缴费、限额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业务。经银行工作人员现场面对面确认身份的,Ⅱ类户还可以办理存取现金、非绑定账户资金转入业务,可以配发银行卡实体卡片。其中,Ⅱ类户非绑定账户转入资金、存入现金日累计限额合计为1万元,年累计限额合计为20万元;消费和缴费、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取出现金日累计限额合计为1万元,年累计限额合计为20万元。
Ⅲ类户权限最小,只能办理限额消费和缴费、限额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业务。经银行柜面、自助设备加以银行工作人员现场面对面确认身份的,Ⅲ类户还可以办理非绑定账户资金转入业务。其中,Ⅲ类户账户余额不得超过1000元;非绑定账户资金转入日累计限额为5000元,年累计限额为10万元;消费和缴费支付、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日累计限额合计为5000元,年累计限额合计为10万元。
业内人士表示,分类管理可以通俗地理解为,Ⅰ类户是个人或家庭的小金库,最重要功能最强大,但没必要天天搬到外面用;Ⅱ类户就像是可以带出门的钱包,装的钱有限额;Ⅲ类户就像是零钱包,只能用于小额支付。
银行人士建议,通过账户分类管理和使用,可以将“金库”与“钱包”分离,保障大家的资金安全。为防止大额资金被盗,市民最好将与第三方支付账户绑定的账户换成Ⅱ类、Ⅲ类银行账户。
已开立多个Ⅰ类账户仍可照常使用
一些市民看到有关分类账户管理的报道后,都表示太专业,看不懂,担心自己现在的银行卡或存折用起来会遇到麻烦,最怕就是被强制降级。
对此担心,工行北京分行个人金融业务部经理刘楠表示,央行关于账户分类管理的规定主要针对的是12月1日以后开立的新账户。大家现在使用的银行卡和存折等账户,基本都是在银行柜面开立的,都属于Ⅰ类户,是功能权限最全的账户,12月1日以后在使用上也不会有什么不同,也不可能被银行强制降级。
以工行为例, 2016年11月30日之前,在工行营业网点开立的借记卡、活期一本通存折账户都是Ⅰ类账户,比如e时代卡、理财金卡、财富卡等均属于Ⅰ类账户。值得注意的是,信用卡不属于Ⅰ类、Ⅱ类、III类账户,但属于结算账户。
虽然原有的借记卡或存折今后使用不受影响,刘楠建议大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将一些闲置不用或用得较少的账户销户,将一些主要用于网络支付或小额高频支付的账户降级为Ⅱ类或Ⅲ类户。这样既可以实现个人资金的集中管理,又可以通过Ⅱ、Ⅲ类户来防范网络支付风险,更好地保护自身的资金安全。当然,如果个人希望按现有方式继续使用已开立的各个Ⅰ类户,仍然可以继续使用,不受影响,但如果数量较多,应根据银行要求说明情况。
对于名下账户过多的,工行会联系客户进行核查。开户之日起6个月内无交易记录的账户,将会被暂停非柜面业务,只能在营业网点柜台办理业务。待重新核实身份后,即可恢复。
新开账户将受限 一人一行只有一个Ⅰ类户
如果客户已经有了某家银行的借记卡,今后还想在同一家银行办张新卡,就不能像以往那么随意任性了。根据央行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已开立Ⅰ类户,再新开户的,应当开立Ⅱ类户或Ⅲ类户。由于个人在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为方便大家异地生产生活需要,央行已要求银行对本行行内异地存取现、转账等业务免收异地手续费,降低个人支付成本。
刘楠以工行为例解释称,如果客户已经有了工行借记卡或存折,就表明他已经在工行拥有了Ⅰ类户,工行不会再给他办一张功能一样的借记卡。银行工作人员会建议他充分利用原有的借记卡,或者建议他根据需要,新开一个Ⅱ类户或Ⅲ类户。如果这个客户在工行此前就有多个账户,他也可以选择将原来账户降级使用。
注意:【账户】Ⅰ、Ⅱ、Ⅲ类账户皆借记账户
根据央行政策,自2016年12月1日起,个人在银行开立账户的,每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账户,如果已有Ⅰ类户的,再开户时只能是Ⅱ、Ⅲ类账户。那是否意味着一个人只能在同一银行拥有一张银行卡了呢?
“账户和银行卡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银行卡仅仅是账户的载体,并不是说只有一张卡了。”人行郑州中支相关负责人解释,现在制度中所讲的Ⅰ类、Ⅱ类、Ⅲ类账户是针对借记账户而言。但是Ⅰ类、Ⅱ类账户则都可以拥有实体卡片。“当然,此次针对的是用户的借记账户,也就是说,对贷记卡、信用卡,都是没有影响的。”
28日晚,中国工商银行通过搜狐客户端发布信息称:“2016年11月30日之前,在我行营业网点开立的借记卡、活期一本通存折账户都是Ⅰ类账户,比如e时代卡、理财金卡、财富卡等均属于Ⅰ类账户。信用卡不属于Ⅰ类、Ⅱ类、Ⅲ类账户,但属于结算账户。”
提示
I类、Ⅱ类、III类账户如何开立
开立三类账户,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到银行柜面,由工作人员当面审核开立;一种是通过电子渠道非“面对面”开立。
开设I类银行账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16年9月30日发布的通知,自2016年12月1日起,银行为个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已开立Ⅰ类户,再新开户的,应当开立Ⅱ类户或Ⅲ类户。
开设一个Ⅱ类户,必须包含申请人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绑定账户账号(卡号)、绑定账户是否为Ⅰ类户或者信用卡账户等5个要素。对未按照规定验证绑定账户信息的Ⅱ、Ⅲ类户,自2017年4月1日起暂停业务办理。
值得注意的是,绑定的账户除了工行自身的,也可以使用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的Ⅰ类账户在工行绑定开立Ⅱ类账户。
根据规定,开设一个Ⅲ类户,要至少包括开户申请人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绑定账户账号(卡号)等4个要素。
按照规定,Ⅲ类户账户余额不得超过1000元,如果钱多了怎么办?根据规定,账户剩余的钱要原路返回同名I类户中。由于在初期规定时,Ⅲ类户账户没有实体介质,也就是说不能发卡,银行理财经理表示,“在手机银行中可以看到,Ⅲ类户有对应的账号”。
在现有的个人银行账户基础上,为什么要增设Ⅲ类户,专家表示这主要是满足市民对支付效率的需求。部分银行推出了方便、快捷的小额免密支付服务,Ⅲ类户以便利存款人日常消费支付。
自助开立的Ⅱ类、III类账户都是62开头的一个银行卡号,没有实体卡片。
【释疑】网上支付Ⅰ类户不会遭遇自动“降级”
Ⅰ类账户是全功能大额账户,Ⅱ类账户可办理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及限定金额的消费等,Ⅲ类账户主要用于网络支付,只能进行小额消费和缴费支付。
有人担忧新政实施后,自己绑定电商支付平台的银行账户会降级。对此,人行郑州中支回复大河报记者称,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工作,需银行客户的主动配合。银行客户可根据自己情况,将一些闲置不用或用得较少的账户销户,将一些主要用于网络支付或小额高频支付的账户降级为Ⅱ类或Ⅲ类户。但如果个人希望按现有方式继续使用已开立的各个Ⅰ类户,仍然可以继续使用,不受影响。但如果数量较多的,应根据银行要求说明情况。
一位银行人士表示,银行不会直接将用户账户降级,会通过柜台、电话等方式与相关用户进行沟通,引导降级。如果用户没有按照规定验证绑定账户信息的Ⅱ类或Ⅲ类户,将会自2017年4月1日起暂停业务办理,这还需要用户注意。
有多个Ⅰ类账户的用户咋办?到就近银行认定
根据央行规定,同一人在同一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再开户时只能是Ⅱ、Ⅲ类账户(此次不包括信用卡)。其中Ⅰ类户(包括借记卡、活期存折等)为全功能账户,可办理存款、转账、消费缴费、购买理财产品等,金额也没有限制。Ⅱ类户只能通过电子方式办理资金划转等消费和缴费支付等,金额不超过1万元。Ⅲ类账户适合用于绑定支付账户,金额一般不超过1000元。
在12月1日之前,如果在银行已经办理了多张借记卡和活期存折,都属于Ⅰ类户,应该怎么办?沈阳某商业银行工作人员介绍,新规没有明确处理方法,但建议到就近银行去自主认定哪个账户作为Ⅰ类户。而记者了解到,沈阳有的银行会通知名下开户较多的客户进行核查,确认是否还保留账户。对于无法核实开户合理性的账户,将引导撤销、归并或者降低账户级别等措施。
一个手机号可以多人开户吗?电话和身份证必须一一对应
“对于联系电话供多人开立和使用账户的情况,我行会联系您到网点进行确认,未向我行说明合理性的,会被暂停非柜台业务。如果是成年人代理未成年人或者老年人开户预留本人联系电话等合理情形,来网点确认时需出具说明。”这是一家商业银行发出来的公告。这家银行的工作人员表示,新规实施之后,对账户管理是非常严格的,电话号码和身份证号码要一一对应。
另外,如果要冒用他人身份证开立账户,银行就会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将被冒用的身份证移交公安机关。
支付宝、微信尽量别绑Ⅰ类账户
简单说,Ⅰ类账户是全功能账户,常见的借记卡、存折均属于Ⅰ类账户;Ⅱ、Ⅲ类账户则是虚拟的电子账户,是在已有Ⅰ类账户基础上增设的两类功能逐级递减,资金风险也逐级递减的账户。
工商银行高级客户经理陈铁钢建议,Ⅰ类账户功能齐全,资金流入流出无限额。可以作为工资账户或个人财富主账户,主要用于大额消费、大额资金流转、储蓄存款及投资理财,银行卡不必随身携带,也减小了卡片遗失带来的风险;Ⅱ类账户投资理财功能齐全,可以灵活地由Ⅰ类账户向其转入资金,无累计转入限额,既满足日常使用,又避免大额资金损失;Ⅲ类账户主要用于小额高频交易,账户余额不得超过1000元人民币,适合用于绑定支付账户,及日常小额高频交易(如二维码支付、手机NFC支付等)。
“Ⅰ类账户是存款账户和理财账户,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现在网购存在一定的风险,用户使用网购、微信发红包、家庭缴费等功能时,尽量使用Ⅱ或Ⅲ类账户,这样安全风险相对较小。使用二维码支付、微信支付这些快捷支付的时候也最好不要绑定Ⅰ类账户,以提高资金使用安全性。”陈铁钢提醒说。
那么,如果新政施行后如何调整绑定平台的账户类型呢?银行工作人员介绍,如果是使用Ⅰ类账户绑定了支付宝、微信,将Ⅰ类账户下调为Ⅱ类或Ⅲ类账户,只需存款人经过基本的身份确认就可以。但Ⅱ类或Ⅲ类账户要升级成为Ⅰ类账户,对客户身份核实的要求更高一些,会要求客户去网点现场核验身份。
新华网北京12月25日电(记者吴雨、刘铮)中国人民银行25日发布通知,建立银行账户分类管理机制,以往通过银行柜面开立的账户划为Ⅰ类银行账户,今后开户申请人可通过柜面、远程视频柜员机和智能柜员机等自助机具、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开立三类银行账户。
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 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规定,银行应建立银行账户分类管理机制,根据开户申请人身份信息核验方式及风险评级,审慎确定银行账户功能、支付渠道和支付限额,并进行分类管理和动态管理。
银行个人账户改革解读:
一、个人账户划分为3种类型
《通知》明确,存款人可通过Ⅰ类银行账户办理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转账、消费和缴费支付、支取现金等业务;通过Ⅱ类银行账户办理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限定金额的消费和缴费支付等业务;通过Ⅲ类银行账户办理限定金额的消费和缴费支付服务。Ⅱ类银行账户和Ⅲ类银行账户不得存取现金,不得配发实体介质。也就是说,Ⅱ类户与Ⅰ类户最大的区别是不能存取现金、不能向非绑定账户转账。Ⅲ类户与Ⅱ类户最大的区别是仅能办理小额消费及缴费支付,不得办理其他业务。
解读:
Ⅰ类户:全功能银行结算账户
Ⅰ类户是全功能的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可以办理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支取现金、转账、消费及缴费支付等。
Ⅱ类户可电子划账、买理财产品通
Ⅱ类户可以通过电子方式办理资金划转、购买投资理财产品、办理限定金额的消费和缴费支付等。Ⅱ类户与Ⅰ类户最大的区别是不能存取现金、不能向非绑定账户转账。对Ⅱ类户还设置了单日支付限额10000元。【二类账户能买理财吗】
Ⅲ类户专注小额快捷、免密支付
Ⅲ类账户仅能办理小额消费及缴费支付业务,Ⅲ类账户设有1000元的资金限额。Ⅲ类户与Ⅱ类户最大的区别是仅能办理小额消费及缴费支付,不得办理其他业务。
有业内人士形象表达:Ⅰ类账户就像是老婆用的,什么金融业务都能办;Ⅱ类账户就像是自己用的,只能投资理财缴费不能取走现金;Ⅲ类账户就像是给小孩用的,只能做一些小额支付。
二、去银行怎么开户?
《通知》还明确,银行为开户申请人开立个人银行账户,应核实身份证件的有效性、开户申请人与身份证件的一致性和开户申请人开户意愿;通过有效身份证件无法准确判断开户申请人身份的,银行应要求其出具辅助身份证明材料。银行可采取多种方式对开户申请人身份信息进行交叉验证。
《通知》指出,开户申请人开立个人银行账户,原则上应由本人亲自办理;确有必要的,可以由他人代理办理。如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开户申请人,可由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人员代理办理。银行对代理人身份信息的核验比照本人申请开立银行账户进行,并联系被代理人核实。
那么我们在2016年如何开银行卡?
(一)柜面开户
通过柜面受理银行账户开户申请的,银行可为开户申请人开立Ⅰ类户、Ⅱ类户或Ⅲ类户。
(二)自助机具开户
通过远程视频柜员机和智能柜员机等自助机具受理银行账户开户申请,银行工作人员现场核验开户申请人身份信息的,银行可为其开立Ⅰ类户;银行工作人员未现场核验开户申请人身份信息的,银行可为其开立Ⅱ类户或Ⅲ类户。
(三)电子渠道开户
通过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受理银行账户开户申请的,银行可为开户申请人开立Ⅱ类户或Ⅲ类户。
1、通过电子渠道开立Ⅱ类户的
银行应通过绑定开户申请人的同名Ⅰ类户(以下简称绑定账户,信用卡除外),作为核验开户申请人身份信息的手段之一,确认绑定账户的所有人是开户申请人本人,绑定账户的开户银行名称和账号与开户申请人提供的信息一致。Ⅱ类户与绑定账户的资金划转限额由银行与存款人协商确定;银行应根据自身风险管理水平和存款人风险等级,与存款人约定办理消费和缴费支付的单日累计支付限额,但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元。银行不得通过绑定Ⅱ类户、Ⅲ类户或支付机构的支付账户进行开户申请人身份信息核验。
2、通过电子渠道开立Ⅲ类户的
银行应通过开户申请人从同名Ⅰ类户向Ⅲ类户转入任意金额的方式激活账户,并确认开户申请人是同名Ⅰ类户的所有人。Ⅲ类户账户余额不得超过1000元,账户剩余资金应原路返回同名I类户。已开立Ⅰ类户再申请在同一银行开立Ⅲ类户的,银行可在Ⅰ类户实体介质上加载Ⅲ类账户功能。
对于Ⅱ类户,银行可按规定对存款人身份信息进行进一步核验后,将其转为Ⅰ类户。对于Ⅲ类户,银行可按规定对存款人身份信息进行进一步核验后,将其转为Ⅰ类户或Ⅱ类户。
《通知》还进一步丰富了现有直销银行账户功能,除存放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功能外,还支持存款人通过Ⅱ类户和Ⅲ类户办理限定金额的消费及缴费支付。
银行个人账户改革从什么时间开始
2016年4月1日起执行,各大银行正式实行的日期可能略有不同。
银行个人账户改革究竟带来了啥好处
1、开户更方便了
今后 通过网银、手机银行也能开户了,不用亲自跑银行遭受排队等待之苦。如果你在同一家银行要开第二个户,还可以简化开户流程。
只要你有任何一家银行的Ⅰ类户,还可以申请开立不限于这一家银行的Ⅱ类户和Ⅲ类户,大可不必为了开立Ⅱ类户和Ⅲ类户去跑趟银行,在线上完成即可。
PS:目前大家手上拿的银行卡、存折账户对应的都是Ⅰ类银行账户,Ⅱ类户、Ⅲ类户都是没有实体介质的。
2、可以找他人代开户
特殊情况下可由他人代为办理开户,银行还可以上门办理业务。
3、要求银行创新支付手段,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也就是说,如果你在同一家银行有两张卡,通过网银、手机银行自己给自己转账时,银行不得设置转账限额。
4、意外损失有保障
如果你的账号被盗钱丢了,只要银行不能证明是你的责任造成的,就要先行向你赔偿损失。
这些事情你也要知道
1、个人银行账户为啥要分三类?
个人银行账户看上去是件不起眼的日常小事,实际上是很重要很严肃的事情。它不仅是经济金融活动的基础,而且是打击违法犯罪的保障。
央行支付司司长谢众介绍,这次把传统上在柜面开设的账户设为Ⅰ类账户,属于全功能的银行结算账户。在此基础上,为便利存款人支付,增设了Ⅱ类、Ⅲ类账户。
2、新划分三类后,原有的银行账户怎么办?
对于之前的账户,银行根据开设时的材料进行分类,只要是当面开设的都会成为Ⅰ类账户。今后再开设账户,就会明确让客户选择是哪类账户。不过由于涉及到银行系统的升级,新的管理办法的完全落实可能需要一个过程。
3、多了两类账户该怎么用?
业内人士用这样的大白话翻译:
“打个比方,Ⅰ类账户就像是老婆用的,什么金融业务都能办;Ⅱ类账户就像是自己用的,只能投资理财缴费不能取走现金;Ⅲ类账户就像是给小孩用的,只能做一些小额支付。”
也就是说,Ⅰ类账户是资金进出的“总源头”;Ⅱ类账户与Ⅰ类账户最大的区别是不能存取现金、不能向非绑定账户转账;Ⅲ类账户与Ⅱ类账户最大的区别是仅能办理小额消费及缴费支付,不得办理其他业务。
银行个人账户改革的意义
此次账户管理新规也将给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和整个行业的竞争格局带来较大的影响。
一是远程开户服务的放开将进一步加剧银行之间的竞争,产品和服务质量越来越成为决定银行市场竞争力的关键因素。根据《通知》精神,II类账户已经具备存款、理财和一定限额内的消费和缴费支付等核心金融功能,能够满足客户日常的大部分账户服务需求。这就为银行摆脱物理网点的限制,更有效地拓展客户与市场提供了新的途径。
二是账户管理新规有利于推动商业银行渠道管理策略的创新发展。一方面,账户分类管理办法将进一步推动银行客户服务的电子化进程,更多的柜面服务将向电子渠道分流;另一方面,《通知》规定I类账户也可以通过远程视频柜员机和智能柜员机等自助机具受理开户申请,银行工作人员现场核验开户申请人身份信息的方式开立。与现行的开户流程相比,新的流程将大大降低银行在开户环节的人工操作需求。
三是商业银行在账户安全性管理方面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在新的账户分类管理办法下,II类和III类账户在客户的实名制审核标准上弱于I类账户。同时,由于I类账户的开立如果通过远程视频柜员机和智能柜员机等自助机具受理开户申请,银行工作人员现场核验开户申请人身份信息的方式完成,则信息审核流程也较目前的全流程现场开户有所放松。由此给账户的开立和使用过程带来了新的风险,需要商业银行通过更加有效的制度和流程设计来防范化解。
《通知》的一大意义在于推动直销银行的发展。现在,已经有20多家银行推出直销银行业务,但对于用户来说体验并不方便,仍然需要用户亲自去银行开设账户才能享受到相应服务。而《通知》执行后,尽管非线下亲见亲签开立的账户功能有限,但却比通过电子渠道开立的账户功能要更加完善。
经过前一阶段的野蛮发展,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逐渐出台,行业开始进入去伪存精的事情。我们更看好互联网金融龙头企业蚂蚁金服、微众银行和市场化传统金融机构的转型,如陆金所等。
“现在的直销银行账户资金必须在绑定的同户名银行账户间封闭运行,并且不能进行汇兑业务,只能存和汇。功能局限在存款和购买特定的理财产品上,并没有发挥国外直销银行的‘威力’。”某银行直销银行人士说,“《通知》执行以后,相当于有条件地放开数字证书的发放渠道,直销银行账户的功能就可以更加完善了。”
“《通知》的意义,绝不仅仅针对微众这种互联网银行,更多地其实落脚在现有商业银行开展的互联网银行业务,比如直销银行业务上。”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表示,“它的促进作用很大,意味着未来商业银行在互联网金融直销银行领域的竞争会明显加剧,有可能成为现有网点渠道以外的新战场。”
与《通知》前后发布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无疑是为本就红红火火的互联网竞争更添了一把柴。
理财四个账户人生七张保单
理财师建议:先买意外险和意外医疗保障险
本报讯 (记者陈昕宇 通讯员林妙琼)安全与保障是每个人生命中最大的需求。在人一生中的不同阶段,面临不同的财务需要和风险,普通工薪家庭,闲钱如何合理分配才能实现最大保障?
国际注册理财规划师建议,不妨按照“理财四个账户,人生七张保单”的方法打理。国际注册理财规划师江雨宏称,家庭的储蓄不妨分成四个账户打理,现金账户:这个是“要花的钱”,主要应付日常开销,建议留足三到六个月的生活费。可以通过活期存款等方式,过多会贬值,减少购买力。
杠杆账户:这个是“保命的钱”,以小搏大,应对人生风险。如:社保、商业保险。该账户建议占到家庭收入的10%左右;
保证长期收益账户:这个是“要留的钱”,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以后的生活品质而储备资金。如小朋友教育金、个人养老金等等。“这个账户是不能冒险的,一定要建立在保本基础上,如债券、定期存款、理财分红保险等,建议:30%以上。”
除此之外,还可设投资账户:这个账户是“赚钱的钱”,主要目的是实现资产的增值,属进攻型的配置。例如实体企业、房产、股票、基金、古玩字画等。“建议比例为(生存年龄-目前年龄)%,年龄越大,比例越少!假如一个人目前年龄是40岁,生存年龄按80岁计,那么投资在高风险领域的资金比例为40%。”【二类账户能买理财吗】
除此之外,江雨宏建议,应对压力最好能有七张保单。第一张保单:意外险保单减轻灾难带来的损失;第二张保单:大病医疗保单为健康增添一份保障;第三张保单:养老保险缓解老龄社会的压力;第四张保单:人寿保单为财富提供保障;第五张保单:子女教育保单创造有保障的未来;第六张保单:子女意外、住院、大病保单关爱终身;第七张保单:避税保单合理利用规则为财富保值。
对于保单购买的先后顺序,江雨宏表示也有讲究。作为最基本的保险,保费便宜,一般几十元到几百元就可买到。
江雨宏建议,先买意外险和意外医疗保障险,再考虑购买住院医疗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障。
什么是Ⅰ类、Ⅱ类账户?
Ⅰ类账户,即传统上在柜面开设的账户,可存取现金、理财、转账、缴费、支付等。在此基础上,为便利存款人支付,增设了Ⅱ类、Ⅲ类账户。
Ⅱ类账户可满足直销银行、网上理财产品等支付需求,不能存取现金、不能向非绑定账户转账,消费支付和缴费单日最高不超过1万,但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不限。
银行Ⅰ类账户与Ⅱ类账户区别有哪些?
区别分为功能区别和额度区别
Ⅰ类账户是比较全面的,安全等级也比较高,但Ⅱ类账户不能存取现金、不能向非绑定账户转账,消费支付和缴费单日最高不超过1万,功能和额度都不及Ⅰ类。
这样的一个规定带来的效果是加速存款分流现象,在功能和额度方面进行区分也是为了达到分流,简单来说:这样的规定会更有利于投资理财。
1、大连地税:
企业购买理财产品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
2010-10-21 [来源]流转税管理处
问题:工业企业购买理财产品是否需要交纳营业税,怎么计算?
答复: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四款: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 条例第五条第(四)项所称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是指纳税人从事的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的规定,如果你单位买卖上述金融产品,应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如果你单位在金融机构购买的产品,并不是卖,而是到期兑付利息,则对你单位取得的利息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2、银行短期理财收益是否需缴税?
2011年05月31日01:44 来源:上海金融报
问:我公司将存放在银行的存款办理了短期理财产品,名称叫“对公结构性理财按期滚动产品”。该产品是由银行将企业委托的资金按照约定生效的第一天从公司账户划出,以7天为一个理财周期,预计收益为1.55%,到期后将本金及利息转回到公司账户。由于利息较高,请问这部分利息是否要缴营业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存款或购入金融商品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56号)规定,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金融企业从事代客理财申购新股业务计征营业税问题的通知》(闽国税发[2001]20号)规定,对金融企业从事“代客理财”业务,从银行取得的存款利息收入,能够按委托方投入资金的比例分配其存款利息的,不征营业税;否则,应视同经纪业手续费收入计征营业税。
参照上述规定,客户将银行存款委托金融机构投资短期理财产品,金融机构将理财资金用于投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客户不承担投资风险,取得保本不固定的浮动收益。
由此可见,此浮动收益不符合“不与投资方共同承担风险,只收取固定利润的,视为发生贷款行为”。因此,客户取得不固定的浮动收益,在税法尚未明确下,暂比照存款利息收入,不缴纳营业税。
(中国税网解答)
3、咨询问题: 非金融企业购买理财产品营业税问题
发布时间: 2010-11-08 来源: 网站留言 咨询内容:
请问:根据新营业税规定,非金融企业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做闲置资金短期投资收益是否应缴纳营业税?急!谢谢。
回复内容:
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的规定,对购入金融商品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另外,对企业购买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发行的债券,其产生的收益不征营业税;如购买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发行的债券而取得的利息收入,实质上是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应照章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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