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法 工会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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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主要任务是保障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明确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这两个主要维权手段,下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 分享的工会法 工会法全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工会法 工会法全文

  工会法

  工会法是调整工会与国家、工会与单位行政机构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法人棗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

  中国工会章程棗中国工会章程是由中国工会组织的最高领导机关棗中国工会全国代表大会制定并通过的一份关于工会事务、各级工会组织和会员共同遵守的纲领性文件。

  产业工会棗产业工会是按产业原则组织起来的工会组织。是同一国民经济部门,或性质相近的几个国民经济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自身特点建立的全国和地方的产业性质的工会组织。

  工会经费棗工会经费是工会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所需要的费用。

  两权分离棗所谓两权分离,就是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由合一走向分离,所有权由所有者(国家)来行使,经营权由企业来行使。

  三级民主管理体系棗指企业在厂级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在车间(科室)、班组建立相应的民主管理制度,形成从厂、车间(科室)到班组的三级民主管理体系。

  劳动关系棗劳动关系是指劳动和劳动力录用者之间在社会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

  劳动争议棗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因劳动的问题引起的纠纷。

  劳动合同棗是劳动者和劳动力使用者之间发生劳动关系的契约,经过法律规定或确认,是劳动关系双方履行其有关权利和义务的重要依据。

  集体合同棗又称劳动协议、团体协议、集体协议或联合工作合同,是劳动者集体与劳动力使用者以劳动条件为中心内容的共同协议。

  劳动报酬棗劳动报酬是社会主义所特有的一个经济范畴,它是劳动者付出一定劳动后,根据按劳分配原则而获得的物质补偿。

  职工伤残待遇棗是指国家或企事业单位对负伤、残废的职工,为其治疗、生活补助、救济、护理及退休等问题而规定的物质帮助。

  劳动权棗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要求国家提供参加社会劳动机会和切实按照劳动取得报酬的权利。

  民主质询棗是指职工或职工代表就本单位的重大决策以及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由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有组织、有领导地向企业行政领导干部,提出问题或质疑,要求做出答复的一种职工民主监督形式。

  企业民主对话棗是指企业内部各级党政干部与工人群众、职工代表、工会等群众组织和群众团体之间的直接交谈。

  劳动保险棗是国家为保护职工的健康,减轻其生活中的困难,保障职工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的生活而建立的一套制度。

  工会财务棗就是各级工会组织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在履行工会的社会职能过程中,必然发生的筹集、分配、运用资金或资金运动及所体现的经济关系。

  基层工会棗是指按照具有独立经济核算和人事权的行政单位建立起来的工会基层委员会。

  工作时间棗是指劳动者根据国家规定,在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工作场所内,履行劳动义务,用于完成本职工作的时间。

  生育保险棗是指女性因怀孕、分娩导致不能工作,劳动收入暂时中断,国家和社会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劳动保险法律制度。

  失业保险棗是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统筹社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在一定时期给予物质帮助、提供基本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集体合同棗是集体协商双方代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

  劳动争议受理棗是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在接到申请人的调解申请后,经过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接受的一种行为。

  调解协议书棗是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制作的,确认和记载当事人之间调解协议内容的文书。

  基层工会基本制度棗是指决定基层工会性质、地位、作用和有关基层工作责、权、利等重大问题的一系列制度的统称。

  职工代表大会棗是工厂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群众审议重大决策和监督行政领导,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动员棗所谓动员,是指运用一定的技术手段和中介条件,号召、影响和调动公众的思想上、心理上认同基本信仰、准则和目标的一种社会机制。

  激励棗所谓激励,是指通过研究和满足人们生理的、心理的需要而激发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从而使人们的聪明才智得以充分发挥的一种管理活动。

  信息反馈棗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或途径,使人们了解和掌握自己活动的结果,并使人们对自己活动的结果作出客观的评价。

  科学决策棗所谓科学决策,是指领导者按一定科学程序,依靠专家集体,运用现代科学思维方法和先进技术手段进行的决策活动。

  群众团体棗群众团体是指具有共同利益或背景的人们自愿结合而成的非营利性组织。

  集体协商棗集体协商就是工会(或职工代表)与企业就劳动问题依法进行交涉的一种方式及由这一方式规范化所形成的制度。

  法棗法,又称法律,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工会棗我国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重要的社会政治团体,具有重要的法律地位。

  企业民主管理的性质棗企业民主管理被既定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所制约和作用并施加影响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特性,叫作企业民主管理的性质。

  民主评议干部棗民主评议干部,是由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定期对企业行政领导进行评议。

  劳动保护棗是指国家为了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所采取的各种措施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劳动合同制棗是指通过劳动合同来确定和调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一种用工制度。

  特殊保护棗特殊保护是劳动保护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指根据心理和生理特点对女工和未成年工在劳动过程中所给予的特别保护。

  职业病棗是指职工在生产或工作过程中,由于工业毒物,不良气象条件,生物因素等特殊的劳动环境或者某种劳动的性质,以及一般卫生条件的恶劣等职业性毒害引起的疾病。

  工会积极分子棗是指利用业余时间担任一定工会工作任务的会员。

  工会参政议政棗工会参政议政,就是代表和组织职工群众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

  女职工组织棗女职工组织是同级工会领导下的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具有民主性、代表性的女职工组织。

  工会财务管理体制棗工会财务管理体制是工会系统财务管理上职权划分和财力分配的制度。

  工会财产棗工会财产就是指工会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和材料。

  职工之家棗“职工之家”是工会组织同群众保持血肉联系,体现工会的阶级性和群众性,反映工会性质、宗旨和新时期工作方针要求的一种形象说法。

  职工文化技术教育棗职工文化技术教育是对职工进行的科学文化知识、岗位技能、技巧的培训和训练。

  劳动争议调解棗是指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在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下,通过学习劳动法律法规、说服教育、规劝疏导,分清是非、明确责任、民主协商的解决争议。

  工伤保险棗就是国家或企业为保障劳动者在因工受伤致残、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力而造成本人和家庭收入中断时的基本生活需要和治疗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选择填空 .自愿结合;B.需要时结合;C.强制结合。答案:(A)

  ______是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的基本特征。

  A.民主性;B.竞争性;C.广泛性。答案:(C)

  企业民主管理由______组织实施。

  A.工会;B.厂长;C.劳资部门。答案:(A)

  劳动合同是由双方______订立的。

  A.代理人;B.当事人;C.自然人。答案:(B)

  ______保护工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A.刑法;B.国家;C.宪法。答案:(C)

  集体合同的期限一般为______年。

  A.三B.二;C.一。答案:(A)

  集体合同的效力______于劳动合同。

  A.等同;B.高;C.低。答案:(B)

  ______是职代会的主体。

  A.职工;B.职工代表;C.职工代表。组答案:(B)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______。

  A.集体合同;B.劳动协议;C.劳动合同。答案:(C)

  职工代表是由______。

  A.职工选举;B.行政任命;C.自由报名;答案:(A)

  职工代表每______改选一次。

  A.两年;B.三年;C.四年。答案:(A)

  民主评议的对象是企业各级______。

  A.所有领导干部;B.行政领导干部;C.党政领导干部。答案:(B)

  劳动竞赛的作用在于促进______的发展。

  A.生产关系;B.劳动技能;C.生产力。答案:(C)

  《企业职工守则》是职工必须遵守的______。

  A.法律规范;B.道德规范;C.职业规范。答案:(A)

  民主质询这一监督形式带有一定______。

  A.公开性;B.强制性;C.自愿性。答案:(B)

  我国职工教育的重点是______。

  A.政治文化教育;B.职业道德培训;C.岗位职务培训。答案:(C)

  确立《劳动法》基本原则的依据是______。

  A.社会制度;B.国家宪法;C.群众意愿综合。答案:(B)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______人以上的,可以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

  A.50;B.35;C.25。答案:(C)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______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A.订立;B.执行;C.证明无效。答案:(A)

  基层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______法人资格。

  A.全部会员;B.企业;C.社会团体。答案:(C)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______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A.15;B.10;C.8。答案:(B)

  写请示要坚持______的原则。

  A.一文一事;B.一文二事;C.一文三事。答案:(A)

  消息属于______范畴。

  A.公文;B.新闻报道;C.报告。答案:(B)

  职工代表大会至少每______召开一次。

  A.两年;B.一年;C.半年。答案:(C)

  民主管理是与______紧密联系的概念。

  A.科学管理;B.经济管理;C.生产管理。答案:(A)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______的工资报酬。

  A.200%;B.150%;C.100%。答案:(B)

  劳动合同应当以______形式订立。

  A.口头;B.书面;C.二者。均可答案:(B)

  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______具有约束力。

  A.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B.企业;C.企业全体职工。答案:(A)

  1994年7月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自______实施。

  A.1995年1月1日;B.1994年7月5日;C.1995年7月1日。

  答案:(A)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______以上为发起人。

  A.3;B.2;C.5。答案:(C)

  工会的命运是由______决定的。

  A.政党;B.工人;C.企业领导。答案:(B)

  违纪职工是指经常违反企业______和其他必要规章制度的企业职工。

  A.管理规定;B.劳动纪律;C.职业道德。答案:(B)

  职工代表大会实行______。

  A.职工管理;B.民主集中制;C.民主管理。答案:(B)

  女职工“四自”概念中不包括______。

  A.自尊;B.自立;C.自爱。答案:(C)

  《中国工会章程》是______必须遵守的一项内部大法。

  A.工会组织;B.工会会员;C.工会组织和工会会员。答案:(C)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______引起的纠纷。

  A.权利;B.权利和义务;C.义务。答案:(B)

  工会可以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______。

  A.集体合同;B.劳动合同;C.劳动协议。答案:(A)

  ______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A.职工代表大会;B.厂领导班子;C.工会。答案:(A)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______周岁的未成年人。

  A.14;B.16;C.18。答案:(B)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______。

  A.一个月;B.三个月;C.六个月。答案:(C)

  工资应当以______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A.货币;B.信用卡;C.存折。答案:(A)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企业______代表担任。

  A.人事部门;B.厂领导;C.工会。答案:(C)

  我国第一部工会法颁布于______。

  A.1950年6月29日;B.1950年8月1日;C.1951年5月1日。

  答案:(A)

  的。

  A.禁止;B.限制;C.承认。答案:(C)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______或人民法院确认。

  A.劳动仲裁委员会;B.签定劳动合同企业;C.工会。答案:(A)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_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A.10;B.20;C.30。答案:(C)

  《工会法》是的产物。

  A.社会发展;B.经济发展;C.工人运动。答案:(C)

  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______讨论通过。

  职工代表大会;B.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C.全体职工。

  答案:(B)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______的工资报酬。

  A.300%;B.200%;C.150%。答案:(A)

  工会具有的基本性质是______。

  A.民主性、广泛性、政治性;B.阶级性、群众性、政治性;C.民主性、群众性、政治性。答案:(B)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者连续工作______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A.一;B.三;C.五。答案:(A)

  请示与报告的相同之处,都是______。

  A.上行公文;B.平行公文;C.下行公文。答案:(A)

  上级主管机关对下级职代会上报的干部奖惩、任免建议应在_____内作出答复。

  A.半个月;B.一个月;C.二个月。答案:(B)

  集体合同签定后,应在七日内由企业一方将集体合同文本极其附件一式二份报送______登记备案。

  A.当地劳动行政部门;B.上级工会;C.当地人民法院。答案:(A)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______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工会法》、全总、财政部及国家的有关规定,下列费用中______应由行政列支。

  A.职工活动费;B.基层工会干部短期学习差旅费;C.上解经费支出。

  答案:(B)

  下列哪项支出不应列入厂务公开______。

  A.企业经营状况;B.企业重大问题决策;C.商业、技术机密。

  答案:(C)

  价值在______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财产,属于工会固定资产。

  A.200;B.500;C.1000。答案:(A)

  判断对错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在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

  订立劳动合同必须遵循合法和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

  答案:(√)“三不放过”为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周围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

  答案:(√)合理化建议的要件有建议理由、办法和措施、实施后预计的社会经济效益。( )

  答案:(√) 劳动保险是指劳动者在遇有生育、年老、疾病、伤残、死亡等特殊困难时,由企业及国家给予的物质帮助。( )

  工会的宏观维护职能是指工会从根本上代表和维护职工利益。( )

  社会主义工会具有维护、教育、参与和建设四项基本职能。( )

  答案:(√)应为: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应为:《企业职工守则》是职工必须遵守的法律规范。

  工会是法人,有权参加民事事务。( ) 应为:技能教育、岗位技能培训是职工教育的核心。

  工会要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及产业和地方相结合的组织领导原则,设置组织领导机构。( )

  应为: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性组织,职工加入工会,必须经过本人申请,工会小组讨论通过,基层委员会批准的组织手续。

  企业行政无权干预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更不能把持工会经费的使用权。( )

  )

  工会兴办的企事业既不属于国有经营范畴,也非私营经济范畴,而是属于集体所有制经济的一种类型。( )

  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要讨论劳动保护资金的使用,监督有关劳动保护决议的实现。( )

  职工工资应随着生产发展和劳动生产率的逐步提高有所增加,工资增长的幅度不得低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幅度。( )

  应为: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的处罚有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和刑事制裁三种,刑事制裁不属劳动争议范畴。

  不定时工作制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取的一种工时制度。

  职工结婚时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应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

  职代会进行民主评议干部应在企业党委的领导下,由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主持进行。

  厂务会议是一种非制度化的、不定期和不定型的组织形式,是协助厂长决策的补充形式。( )

  劳动保护可分为劳动时间保护、经营场所保护和特殊保护三部分。( )

  简答题

  工会的宗旨是什么? 答:代表和维护工人阶级利益。

  什么是职工代表大会? 答: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现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什么是劳动保险? 答:劳动保险是指劳动者在遇有生育、年老、疾病、伤残、死亡等特殊困难时,由企业及国家给予的物质帮助。

  什么是工会民主参与? 答:工会民主参与是指工会组织和代表职工参与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产和企事业的管理。

  什么是企业民主管理? 答:企业民主管理是指企业职工依照法律规定,参加企业决策和管理,监督企业各级干部,当家作主管理企业。

  什么是《劳动法》?

  答: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工会的宏观维护职能是什么?

  答:工会的宏观维护职能是指工会从根本上代表和维护职工利益。

  新时期我国工会具有哪些职能?

  答:新时期我国社会主义企业工会职能从目的上划分,可分参与职能、维护职能、建设职能和教育职能四项职能。工会职能是由会员的需要和对满足需要手段的选择,这两者合一所决定的。

  企业民主管理的形式都有哪些?

  答:企业民主管理是社会主义企业领导制度的根本原则。企业民主管理主要有五种形式:(1)职工代表大会;(2)职工大会;(3)工会委员会;(4)企业管理委员会;(5)班组民主管理。

  职工代表大会的特点是什么?

  答:职工代表大会具有以下特点:(1)职工代表大会有广泛的群众性;(2)职工代表大会拥有一定的职权。(3)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4)职工代表大会实行职工代表常任制。

  工会的权力和义务是什么?

  答:工会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有:(1)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社会事务管理和企业的民主管理;(2)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3)关心职工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4)协助政府和企业行政开展工作。

  工会是一个被管理者的组织。

  工会职工生产保护工作的特点是什么?

  答:工会职工生产保护工作的特点有三点:一是群众性、二是广泛性、三是形式的多样性。工会职工生产保护工作的特点是由工会的建设职能和维护职能所决定的。

  工会职工生活保障工作的内容是什么?

  答:工会职工生活保障工作的内容概况为四部分:(1)是职工劳动就业;(2)是职工生活福利;(3)是职工的社会保险;(4)是职工的疗养和休养事业。工会职工生活保障工作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工会工作方法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答:工会工作方法的主要特点是:工会工作方法的群众性、工会工作方法的民主性、工会工作方法的多样性和工会工作方法的社会性。工会工作方法不同于其他社会组织,。具有自己鲜明的特点。

  什么是社会主义劳动竞赛?

  答: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是社会主义企业的工会组织职工群众社会主义参加生产建设活动,为社会主义企业生产贡献力量的一种活动形式。是职工之间、集体和集体之间的比赛。

  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民主管理权力有哪些?

  答: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民主管理权力包括: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管理权是由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决定的。

  什么是职代会提案?

  答:职代会提案是指列入职工代表大会会议议程,交付职代会讨论、处理、决定的方案和建议。这些方案和建议由职工代表和职工群众提出,由提案审查委员会审查立案,形成职代会提案。

  什么是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答: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是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要求对其贯彻执行的文件。主要是通过的文件决议和对会议决议事项的决定。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已经形成即具有约束力。

  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有哪些形式?

  答: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的形式主要有同行式、合同式、台阶式、攻关式和自选式五种。此外,从竞赛内容上分,还可分为单项赛和综合赛,从参加人员人分为集体赛和个人赛。

  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的内容是什么?

  答: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的内容主要有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目标、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标准和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条件。竞赛的内容要具体、明确,应当体现本企业的特色。

  什么是职工合理化建议?

  答:职工合理化建设,是指有关改进和完善企业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方面的办法和措施。鼓励职工提合理化建议,是推动技术进步,改善经营管理,增强企业活力的有效手段。

  什么是技术改进?

  答:技术改进是指社会主义企业的职工群众对所在企业的机器设备、工具、工艺技术等方面所作的改进和革新。对推动技术进步,改善经营管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什么是劳动合同?

  答: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个人与企业等用人单位之间确定劳动关系达成的契约和协议,又称为劳动契约。劳动合同订立后,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具有约束力。

  什么是工会干部?

  答:工会干部是指专职从事工会工作的工作人员。

  什么是家庭美德?

  答:夫妻恩爱和睦,志同道和,赡养老人,抚养和教育子女,尊老爱幼。

  什么是违纪职工?

  答:指经常违反企业劳动纪律和其他必要规章制度的企业职工。

  工会经费的来源是什么?

  答:(1)会员交纳的会费;(2)行政拨交的经费;(3)工会举办事业的收入;(4)行政的补助。

  基层女职工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

  答:(1)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女职工的思想教育,帮助她们正确处理恋爱、婚姻、家庭问题;(2)发动女职工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全面提高素质;(3)发动女职工积极参加企业民主管理和劳动竞赛,发挥“半边天”作用,注意发现、培养典型;(4)协助、督促行政有关部门执行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政策,注意了解和征求女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督促、协助行政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关系到女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提案;(5)配合有关部门抓好计划生育工作和妇幼保健工作。

  公文主题结构有哪三种类型?

  答:(1)篇段合一式结构;(2)因果式结构;(3)分块式结构。

  总结的内容包括哪几个方面?

  答:(1)基本情况;(2)成绩和缺点;(3)经验和教训;(4)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打算。

  公文在行政机关公务中有哪些作用?

  答:(1)传达和贯彻作用;(2)依据和凭证作用;(3)联系和协调作用;(4)宣传和教育作用。

  信息与新闻的共性有哪些?

  答:(1)真实性;(2)时效性;(3)实用性;(4)短小精悍

  企业民主管理有哪些职能?

  答:主要有五项职能:(1)审议与决策职能;(2)监督职能;(3)协调职能;(4)维护职能;(5)教育职能。

  职工代表大会一般设立哪些专门委员会?

  答:(1)生产经营委员会;(2)规章制度委员会;(3)生活福利委员会;(4)评议监督干部委员会。

  签订集体合同的程序是什么?

  答:(1)提出签订集体合同的建议,对方接受建议;(2)起草集体合同草案;(3)合同的当事人双方进行协商,确定合同草案;(4)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集体合同;(5)集体合同经职代会审议后通过;(6)登记备案。

  因劳动保护引起的争议有哪些?

  答:(1)因适用安全技术规程与劳动卫生规程发生的争议;(2)因女工与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发生的争议;(3)因工作时间或休息时间发生的劳动争议。

  推行厂务公开的目的是什么?

  答:推行厂务公开的目的是;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保障职工当家做主的权利,调动包括管理经营者在内的全体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推行厂务公开应坚持什么原则?

  答:一般而言,应坚持以下三个原则:(1)要坚持有利于发展和完善企业原有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群众民主政治权利;(2)要坚持有利于确立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3)是坚持有利于企业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厂务公开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答:基本程序是(1)收集预审;(2)定时定点公布;(3)征询意见;(4)建立厂务公开档案。

  推行厂务公开应解决的几个问题是什么?

  答:(1)着眼于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2)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3)坚持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载体;(4)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

  工会劳动模范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1)是劳动模范的评选工作;(2)是劳动模范的推广和宣传工作;(3)是劳动模范的教育、培养和使用工作;(4)是加强劳动模范的日常管理工作。

  职工文化活动的主要内容和方式有哪些?

  答:(1)宣传教育活动;(2)科学和文化艺术的普及活动;(3)组织文艺演出活动;(4)图书阅览和读书活动;(5)电影录像活动;(6)组织各类兴趣爱好小组活动;(7)组织群众性娱乐活动。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监督的对象有哪些?

  答:审查监督的对象可分为:(1)审查监督同级工会经费收支情况;(2)审查同级工会组织的财产管理情况;(3)审查同级工会所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经营管理和经济效益等经济活动情况。

  论述题

  论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

  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由以下五个主要环节所构成。

  (1)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的现代企业制度;

  (2)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实现城乡市场紧密结合,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相互衔接,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

  (3)转变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建立以间接手段为主的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保证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

  (4)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5)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城乡居民提供同我国国情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如何看待《工会法》的颁布实施?

  答:《工会法》的颁布实施,对于我国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对于新时期工会运动的开展,特别是通过工会组织发挥工人阶级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我国处在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因而这个法律不可避免的反映出新旧体制交替时期的某些特征:对于某些认识不尽一致的问题只做了原则规定,对有些存在明显不同认识的问题则予以回避。而且,经过实施以来的实践检验,在其他方面也逐渐显示出不够完善的地方。例如:没有专门规定法律责任,作为一部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基本法,缺少了法律保障的具体措施和手段,无论从结构上、内容上都不够充实、完整,也影响了工会法事实上的法律效力。这些都有待于今后立法的进一步完善。

  如何理解工会地位的法律体现?

  答: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工会是职工利益代表者的社会身份已在我国法律上作了确定。《工会法》第七条、第三十三条规定“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企业法》第十一条规定,“企业工会代表和维护职工利益,依法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企业工会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会法》第十八条规定,“工会可以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签订集体合同”。法律上这些规定,说明了我国工会的社会身份和地位已受到了法律保护,同时也说明了法律已赋予了工会应有的权利和义务。

  基层工会与党组织的关系如何?

  答:中国工会是在工人阶级政党领导下的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坚持党对工会的领导是工会一贯坚持的政治原则。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组织,是由工人阶级的先进分子组成。而工会是工人阶级为了保护自身的利益而自愿结合起来的群众组织,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因此,在工会和党的关系上,一方面,工会必须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另一方面,工会作为群众团体,又要依照法律和自己的章程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并且把这两方面统一起来。也就是说,工会的一切工作都是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来做的;而一切工作都是由工会以自己的方式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的,这两方面实际上都是在同一过程实现的。

  工会是党的重要依靠力量和重要支持者。工人阶级政党必须依靠本阶级群众,工会是党联结工人阶级群众的纽带和桥梁,工会应发挥这方面的作用。

  如何理解工会的社会职能?

  答:工会的职能,是由工会性质决定的工会社会实践活动的基本内容和基本方向。中国工会章程规定,中国工会的主要社会职能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建设和改革,完成经济和发展任务;代表和组织职工参加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和机关的民主管理;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这四项社会职能,简称为:维护、建设、参与和教育职能。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工会要在全面履行四项社会职能的同时,强化维护职能,发挥工会的积极作用。

  如何理解劳动关系的变化将促使工会工作向法律化和国际惯例趋势发展?

  答:市场经济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一种法制经济。它要求经济活动、政治活动以及工会工作也必须纳入法制轨道。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工会工作主要是依靠经验和上级指令,随意性比较大。市场经济体制的运行,客观上要求工会工作转变为法律性,即运用法律手段来实现工会工作的目标。一方面,工会参与制定有关法律,基层工会要为上级工会参与立法提供信息;另一方面基层工会要监督行政方面贯彻落实法律法规,以及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关系原本性质的复归,就要学习外国包括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经验,使我国工会既有自己的特色,又符合国际惯例。

  新时期工会工作指导方针是什么?

  答:工会十三大制定的工会工作指导方针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坚持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坚定不移的推动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的落实,突出工会的维护职能,充分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和社会调节作用,不断加强工会的群众化、民主化、法制化建设,更好的为职工群众服务,团结、教育和动员广大职工,为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而努力奋斗。

  如何理解强化工会维护职能是建立市场经济新体制的有力保证?

  答: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从许多国家的经验来看,在建立社会竞争机制的同时,必须同时重视建立社会稳定机制。充分发挥工会的维护职能,是建立社会稳定机制的一个重要方面。在新旧体制的交替过程中,新旧制度之间,不同岗位、不同阶层的人们之间,正确行为与不正确行为之间,许多矛盾相互摩擦撞击。国家、企业和职工之间利益要求的差别性有逐步扩大的趋势。工会切实承担起维护职能,必将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健康的发展。

  何谓依法维权、依法治会?

  答:所谓依法维权,就是指工会按照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职工和工会的合法权益;所谓依法治会,是指工会依照法律规定来开展各项工作,规范自身的行为,促进自身的建设。依法维权、依法治会的基本内容包括:(1)加强源头参与;(2)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3)强化执法监督;(4)规范工会自身行为。

  工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第八条规定:“中国工会实行民主集中制,主要内容是:(1)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2)工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外,都由民主选举产生;(3)工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工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工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工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总工会委员会;(4)工会各级委员会,向同级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会员监督。会员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有权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和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5)工会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由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6)工会各级领导机关,经常向下级组织通报情况,听取下级组织和会员的意见,研究和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下级组织向上级组织请示报告工作。”以上是工会民主集中制的六项重要内容,彼此相互联系,互为补充。

  如何加强工会的作风建设?

  答:工会要善于深入职工群众,关心职工疾苦,倾听职工呼声,努力为职工说话办事。各级工会领导机关要改进作风,深入实际,加强调研,讲究务实,坚持典型示范,实行分类指导,努力做到工会代表职工、上级代表下级、领导机关为基层和职工群众服务。要建立健全代表参与、联系协商、调查研究、指导服务和激励监督等制度,努力使工会领导机关做到信息灵通、关系顺畅、工作有序、运转正常、服务高效。

  职工代表大会有何特点和优点?

  答: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它具有民主管理其他形式所不具有的特点和优点:(1)广泛的代表性和充分的民主性;(2)职工代表大会具有法律依据和权威性;(3)系统的组织机构和组织制度。

  工会预算的编制和审批程序如何?

  答:预算草案必须由基层工会主席组织基层工会各工作委员会,各有关部门和工会积极分子进行讨论,提出意见,再经过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基层工会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在规定的期限内报送上级主管工会。

  基层工会的预算由上级主管工会审批,也可按有关的规定,报上级主管工会备案。但上级主管工会有权提出修订预算的意见和要求,基层工会必须根据这些意见和要求及时调整预算。基层工会预算报批还是报备,由上级主管工会确定。

  工会会员加纳会费的意义?

  答:会员交纳会费是对工会组织必须履行的一项义务,同时也是保障会员能够享受一定权利的物质基础,这是由工会的性质和任务所决定的。

  会员交纳会费,是会员组织观念的体现,也是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为职工群众办事,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方式。

  会员交纳会费,象征着中国工人阶级的大团结。

  如何进一步加强工会信息、信访工作?

  答:工会的信息、信访工作是工会工作的一项战略性基础工作。面对新的形势,加强和改善工会信息、信访工作,必须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1)是提高对信息、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充分认识到工会工作是党的信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党政了解基层和职工群众情况的重要渠道,是领导进行决策的基础和依据。把信息、信访工作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充分发挥它在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2)是狠抓工会信息、信访网络、制度、队伍三项基础建设,努力实现信息、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要健全全国性工会网络组织,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培养造就一支精干、高效、完整和稳定的工会信息工作队伍;(3)是坚持“准确、及时、全面”的原则,对重大决策和重要问题做到超前研究和综合分析,不断提高信息、信访工作质量;四是继续做好办公自动化工作,不断提高信息、信访工作效能。

  为什么在工会内部需要一个独立的女职工工作部门?

  答:因为同男职工相比,女职工有一系列的特殊权益和问题,需要一个组织去做工作,具体有四个方面:(1)女职工担负着物质生产和人类自身生产的双重生产任务;(2)女职工有着特殊的生理特点;(3)社会上仍存在着重男轻女的观点;(4)女职工素质有待提高。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很好的解决,直接影响女职工队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这是工人阶级整体作用的重大损失。作为工人阶级群众组织的工会,除了反映和解决男女职工的共性问题外,还必须特殊地对女职工进行一系列专门的工作,应设立机构专门研究和解决女职工的特殊问题,总结和推广工会女职工工作的经验。因此,在工会内部需要设立一个独立的女职工工作部门。

  当前工会女职工工作面对的主要矛盾是什么?该如何对待?

  答:女职工工作的主要矛盾是由女职工面临的主要矛盾决定的。当前女职工面临的主要矛盾是劳动权利问题,其核心是就业问题,主要体现为女职工的数量大于需求,而女职工的质量小于需求。这就是说,在走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部分女职工将面临着被淘汰下岗,短期内又不能马上再就业的危机。面对这样一个现实,女职工工作的重点应放在维护女职工的劳动权利上,一方面为女职工争得同男职工平等的竞争条件,为女职工争取更多的就业岗位和机会;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女职工的教育,提高女职工的素质,使女职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工会积极开展群众性的劳动保护宣传教育的内容有哪些?

  答:工会群众劳动保护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向广大职工深入宣传党的劳动保护政策和国家的各项法规;大力普及安全生产和工业卫生方面的科学技术知识;根据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特点,有针对性的宣传预防各种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典型经验;要会同行政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加强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教育,要使广大干部和职工,增强执行劳动保护政策、法规的自觉性,增长预防各种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本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种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

  为什么基层工会必须做好群众工资工作?

  答:工会基层是整个工会组织的基础,工会提出的各项任务都要落实到基层去实现,群众工资工作也不例外。把企业搞活,一要发挥广大职工的主人翁作用;二要解决好分配问题。所有这些,基层工会都应当过问,都应当参与、都应当做好。我们现在正在建设“职工之家”,就应该做好职工群众最关心的工资工作,把群众工资列入工会组织的重要议事日程。基层工会要根据群众工资工作的方针和任务,在学好国务院有关工资改革的政策的基础上,大力协助行政做好调查研究、摸底测算以及做好改革中的群众政治思想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在审议包括工资改革方案在内的企业各项重大决策、监督行政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和作用。

  劳动争议调解的意义如何?

  答:劳动争议调解是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的第一道程序,做好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劳动争议是用人单位与职工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可以通过调解解决。劳动争议的突出特点是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具有隶属关系。职工隶属用人单位,处于弱者地位。在一般情况下,争议解决后,双方还要在一起长期共事。这一性质和特点决定,通过调解解决争议,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利于发展良好的劳动关系。

  (2)劳动争议发生在用人单位,通过劳动争议调解解决及时,就地解决争议,防止矛盾激化,利于增强企业与职工的团结,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怎样理解职工代表大会性质的含义?

  答:1988年4月我国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规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这是对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性质的表述。这一表述包含三层含义:(1)职工代表大会是一个权力的机构或者说是一个行使权力的机构;(2)职代会行使权力不是国家权力,也不是企业行政权力,而是民主管理的权力;(3)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民主管理权力不是少数人或个别人的权力,而是全体职工的共同权力。

  职工代表可以享受什么权利?

  答:职工代表的权利是:(1)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有权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对企业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有权参加对企业行政领导人员的质询;(3)因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而占用生产或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对职工代表行使民主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

  集体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答:由于各个企业的经营方式不一样,集体合同的具体内容也不尽相同,但一般都应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1)企业年度内的生产经营目标和职工生活改善目标;(2)保证目标实现的责任和措施;(3)实现目标和履行职责好坏的标准及奖惩办法;(4)有关集体合同成立、变更、解除和终止的内容。

  劳动法律关系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答: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法律上的劳动权利和义务关系。其主要特点是:(1)它的产生、变更、消灭都是由国家制定的劳动法律加以规定的;(2)劳动法律关系的参加者:一方是劳动者个人或集体;另一方是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行政,少数情况是个人;(3)它的参加者是被一定的劳动法律规范所规定和确认的,劳动权利与义务联系在一起的。

  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有哪些?

  答: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1)因完成生产指标或规定任务所产生的争议;(2)因招用工人的试用期限、合同期限引起的争议;(3)因生产、工作条件问题产生的争议;(4)因劳动报酬、保险和福利待遇方面引起的争议;(5)因劳动纪律问题引起的争议;(6)因违反劳动合同而不承担责任引起的争议;(7)当事人双方认为需要在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其他事项,一经规定成文,而又未被遵守就会产生劳动争议。

  处理劳动争议应遵循怎样的原则?

  答:处理劳动争议应遵循以下原则:(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2)当事人双方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3)在当事人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由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4)仲裁是当事人对于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不服而向上申诉的必经程序;(5)仲裁委员和仲裁工作人员如果与劳动争议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必须自行回避,当事人也有申请其回避的权利;(6)仲裁委员会评议劳动争议案件时,依法在协商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仲裁决定;(7)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实行一次裁决,如有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8)对于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或仲裁书,当事人一方不执行,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工会在处理劳动争议中的作用是什么?

  答:工会在处理劳动争议中应发挥以下几种作用:(1)参与有关劳动争议的立法工作,与有关部门通力合作,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法规;(2)积极参与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发挥企业调解委员会的作用;(3)积极参加劳动争议的仲裁工作,注重发挥自己在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中的作用;(4)监督劳动争议法规的正确实施;(5)大力开展劳动法律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法制观念。

  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在企业中广泛、持久的开展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活动,对于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促进企业生产的发展,充分调动职工劳动积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开展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活动是调动职工积极性,为企业做出贡献的好形式;其次,开展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是提高企业生产技术水平、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再次,开展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活动是组织职工参加企业民主管理,提高职工文化水平的一种重要形式;此外,开展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活动也可以激发职工学习文化、钻研技术的积极性,促进他们的文化技术水平的提高。

  开展职工技术协作活动对于企业有什么作用?

  答:在企业中广泛开展职工技术协作活动,对于促进生产的发展,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主要是:(1)它是工会组织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和吸引广大职工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一个主要形式;(2)职工技术协作活动是解决生产技术关键,提高企业生产技术水平的好形式;(3)职工技术协作活动,对引进、消化、推广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经验,作出了贡献;(4)职工技术协作活动是提高职工科学技术水平,培养技术骨干的重要途径之一。

  基层工会开展群众劳动的保护监督的主要任务和内容是什么?

  答:基层工会开展群众劳动的保护监督的主要任务是,监督企业行政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各项劳动保护法律、规程和条例,并同那些漠视职工安全健康,违反国家劳动法规的官僚主义做斗争,为搞好安全生产,保护职工的安全健康说话、办事。监督的具体内容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基层工会要组织并代表职工参加企业劳动保护方面的民主管理,参加安全生产检查,监督行政正确地提取和使用劳动保护措施经费,制定和实施劳动保护措施计划;(2)基层工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工程管理范围,认真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劳动保护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3)基层工会对于生产中出现的危害职工安全和健康的问题,应及时向企业党政部门报告,提出改进意见,监督行政加以解决。

  工会法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确定工会的权利与义务,发挥工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第四条 工会必须遵守和维护宪法,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依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工会会员全国代表大会制定或者修改《中国工会章程》,章程不得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

  国家保护工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五条 工会组织和教育职工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民主权利,发挥国家主人翁的作用,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

  第六条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

  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工会必须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第七条 工会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经济建设,努力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第八条 中华全国总工会根据独立、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原则,加强同各国工会组织的友好合作关系。

  第二章 工会组织

  第九条 工会各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

  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

  各级工会委员会向同级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

  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级工会组织。

  第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

  企业职工较多的乡镇、城市街道,可以建立基层工会的联合会。

  县级以上地方建立地方各级总工会。

  同一行业或者性质相近的几个行业,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全国的或者地方的产业工会。

  全国建立统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

  第十一条 基层工会、地方各级总工会、全国或者地方产业工会组织的建立,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企业职工组建工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第十二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合并工会组织。

  基层工会所在的企业终止或者所在的事业单位、机关被撤销,该工会组织相应撤销,并报告上一级工会。

  依前款规定被撤销的工会,其会员的会籍可以继续保留,具体管理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第十三条 职工二百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可以设专职工会主席。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人数由工会与企业、事业单位协商确定。

  第十四条 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基层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第十五条 基层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各级地方总工会委员会和产业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

  第十六条 基层工会委员会定期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经基层工会委员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工会会员提议,可以临时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七条 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时,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当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的同意。

  罢免工会主席、副主席必须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非经会员大会全体会员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不得罢免。

  第十八条 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但是,任职期间个人严重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

  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工会有权要求纠正,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办理。

  第二十条 工会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工会签订集体合同,上级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企业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企业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请仲裁,仲裁机构不予受理或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 企业、事业单位处分职工,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

  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企业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职工认为企业侵犯其劳动权益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二十二条 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下列侵犯职工劳动权益情形,工会应当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交涉,要求企业、事业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改正;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研究处理,并向工会作出答复;企业、事业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

  (一)克扣职工工资的;

  (二)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

  (三)随意延长劳动时间的;

  (四)侵犯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权益的;

  (五)其他严重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

  第二十三条 工会依照国家规定对新建、扩建企业和技术改造工程中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进行监督。对工会提出的意见,企业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二十四条 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企业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工会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五条 工会有权对企业、事业单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有关单位应当予以协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必须有工会参加。工会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工会提出的意见,应当及时研究,给予答复。

  第二十七条 企业、事业单位发生停工、怠工事件,工会应当代表职工同企业、事业单位或者有关方面协商,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并提出解决意见。对于职工的合理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解决。工会协助企业、事业单位做好工作,尽快恢复生产、工作秩序。

  第二十八条 工会参加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地方劳动争议仲裁组织应当有同级工会代表参加。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各级总工会可以为所属工会和职工提供法律服务。

  第三十条 工会协助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工作。

  第三十一条 工会会同企业、事业单位教育职工以国家主人翁态度对待劳动,爱护国家和企业的财产,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活动,进行业余文化技术学习和职工培训,组织职工开展文娱、体育活动。

  第三十二条 根据政府委托,工会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第三十三条 国家机关在组织起草或者修改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规章时,应当听取工会意见。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同级工会的意见。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劳动就业、工资、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时,应当吸收同级工会参加研究,听取工会意见。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召开会议或者采取适当方式,向同级工会通报政府的重要的工作部署和与工会工作有关的行政措施,研究解决工会反映的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

  第四章 基层工会组织

  第三十五 条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

  国有企业的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第三十六条 集体企业的工会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选举和罢免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的权力。

  第三十七条 本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以外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组织职工采取与企业、事业单位相适应的形式,参与企业、事业单位民主管理。

  第三十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研究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召开讨论有关工资、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必须有工会代表参加。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支持工会依法开展工作,工会应当支持企业、事业单位依法行使经营管理权。

  第三十九条 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产生,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基层工会委员会召开会议或者组织职工活动,应当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以外进行,需要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的,应当事先征得企业、事业单位的同意。

  基层工会的非专职委员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参加会议或者从事工会工作,每月不超过三个工作日,其工资照发,其他待遇不受影响。

  第四十一条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工会委员会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由所在单位支付。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享受本单位职工同等待遇。

  第五章 工会的经费和财产

  第四十二条 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四)人民政府的补助;

  (五)其他收入。

  前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第四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四条 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

  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

  各级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当由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并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接受监督。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对经费使用情况提出意见。

  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当依法接受国家的监督。

  第四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

  第四十六条 工会的财产、经费和国家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

  第四十七条 工会所属的为职工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其隶属关系不得随意改变。

  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各级工会的离休、退休人员的待遇,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同等对待。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工会对违反本法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提请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予以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违反本法第三条、第十一条规定,阻挠职工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或者阻挠上级工会帮助、指导职工筹建工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挠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对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会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调动工作岗位,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工作;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对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会工作人员进行侮辱、诽谤或者进行人身伤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恢复其工作,并补发被解除劳动合同期间应得的报酬,或者责令给予本人年收入二倍的赔偿:

  (一)职工因参加工会活动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工会工作人员因履行本法规定的职责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改正,依法处理:

  (一)妨碍工会组织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

  (二)非法撤销、合并工会组织的;

  (三)妨碍工会参加职工因工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问题的调查处理的;

  (四)无正当理由拒绝进行平等协商的。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侵占工会经费和财产拒不返还的,工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并赔偿损失。

  第五十五条工会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损害职工或者工会权益的,由同级工会或者上级工会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处分;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国工会章程》予以罢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 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同有关国家机关制定机关工会实施本法的具体办法。

  第五十七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50年6月29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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