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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不同对待酒驾的处罚严厉方式也不同
应对酒驾看在不同国家是如何严厉对待的。
让我们先来看看国外应对酒驾这样恶劣的交通违法行为,如何进行严厉处罚的? 西方发达国家:法规严格,通过社区活动和近距离与酒驾事故惨痛恶果接触警醒。 >> 美国
美国是世界上车辆最多的国家,人手一部车,也是将汽车融入生活最为彻底的国度。对酒驾的处理是:凡人体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过了0.05%,就会被视为醉酒驾驶。如果是初犯,则会被吊销驾照一年,处以250─400美元的罚金,并入狱六个月 。如果第二次被抓到,则会罚款加倍,吊销驾照两年,入狱一年。除了承担罚款和刑事责任外,酒驾司机还会被送去 1
医院当几天护士,专门照顾那些交通事故中的受害者,或是观看一部令人惨不忍睹的交通事故纪录片,有的甚至还会被送去停尸房,让他们参观车祸中的死难者,以此警醒世人,不要酒后驾车。
可以看到,对于酒驾处理还是相当严厉的,最低入狱便是六个月,累犯还会大大加重处罚力度。而美国法律中,各州对于法律会有不同的规定,下面具体看看有代表性的州法律。 ·在加利福尼亚州,第一次酒驾被查处,除了罚款之外还会附加社区义工服务,包括扫大街,照顾孤寡老人等等。并且酒驾记录会记入个人信用档案中去,若是累次被查出酒驾,那么就很有幸参观当地的停尸房,顺便再看看一些死亡者的现场解剖,用血淋淋的恐怖方式来警示违法者。
·在密苏里州,酒驾超过三次后,除了常规的罚款外,管理人员还会将酒驾者送到医院,专门看护照顾那些住院的交通事故受害者,让驾驶员感触到交通事故所带来的苦楚。
·在洛杉矶,酒驾者除了要接受处罚之外,还要强制花费300美元在车内安装酒精探测仪器,对车内的酒精进行检测,只要车内有酒味,车子就无法正常驱动,从技术层面上限制那些不能自我控制的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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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国
在法国,一旦被证实为酒驾,即使没有造成任何危害,驾照也会被立即注销。如果酒驾造成了对他人的伤害,则会直接被判入狱,同时还要支付受害人的医疗费,以及巨额赔偿,当然酒驾行为,保险公司是不会承担任何赔偿的,若是司机因酒驾致人伤亡的,赔个倾家荡产也并不足稀奇。
处罚标准:
血液中酒精含量0.05%(客车司机0.02%)135欧元罚款,最多可吊销3年驾驶执照。 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0.08%时,加重追加至刑事犯罪,吊销3年驾驶执照,罚款4500欧元,有期徒刑2年。
3
>> 英国
在英国酒驾,即使是初犯,并且没有造成具体的伤害,也会被吊销驾照一年;如果重犯,则会被吊销驾照 3年,外加1000英镑的罚款;如果在10年内出现了3次酒驾,则会被吊销驾照109年,也就是说这辈子都与车无缘了。
以英格兰地区为例的检测标准:每100ml血液中含有80mg酒精,每100ml尿液含有107mg酒精浓度的被定义为醉酒驾驶,面临上述严厉处罚。
4【国家酒驾标准】
>> 德国
德国是汽车发达的国度,虽然盛产啤酒,但以作风严谨的德国人对酒驾的态度同样严厉。德国法律规定,无论有没有对他人造成伤害,酒驾者都会被起诉,至少吊销驾驶证9个月,并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罚款。如果情节严重的,还会被终身禁驾,而德国的驾照与欧盟其他国家的驾照是相通的,只要在德国被终生禁驾,也就意味着在整个欧洲都不能再开车了。 德国人对于酒驾给出的定义非常详细,检测标准:
1.对于不足2年驾驶经验的驾驶者,以及年龄低于21岁的驾驶者,对于酒精为0容忍,若是检测到任何酒精含量将会面临上述处罚。
2.凡两年内犯错被扣九分者,就会接到一份警告书;被扣14分时,即必须再重进驾校笔试,或道路驾驶再考试;被扣分累计达到14分时,就被收回驾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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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酒后驾车处罚新规定
酒后驾车概念、构成酒后驾车标准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醉酒驾车的测试 2004)中规定,该规定指出,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通俗的讲一般人喝一纸杯啤酒,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即可达到20毫克;喝一瓶啤酒,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即可达到80毫克。
刑事行政处罚
2011年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增加,首次将醉酒驾车这种严重危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并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 具体规定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的界定标准为:每百毫升血中液的酒精含量高于80(含)毫克。 饮酒后驾车的处罚标准为罚款500元,记12分,暂扣驾照3个月,醉酒驾驶的处罚标准为行政拘留15天,罚款1500元,记12分,暂扣驾照6个月。另外,根据最新的刑法修订案,2010年5月1日之后,醉酒驾驶行为将涉嫌“危险驾驶罪”,会被处以拘役和罚金。
2011年醉酒驾驶处罚新标准
醉酒驾车的判定标准:
酒精含量大于(等于)每100毫升血液中80毫克/的行为属于醉酒驾车
刑法规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
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对此类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法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修改后的法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将一律吊销驾照,并在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2011最新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大全(第一部分)【国家酒驾标准】
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必备知识(第一部分)
一、宪法概述
(一)宪法的本质
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所谓政治力量对比包括:
1.阶级力量的强弱对比关系;
2.阶级力量强弱悬殊程度的对比关系。
(二)宪法的特征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有着最为严格的修改程序,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规定着国家的最根本、最重要问题;
2.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系统全面地规定着公民的基本权利;
3.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从法律的角度将民主成果定型下来。
(三)宪法的历史发展
1.世界宪法的历史发展脉络
(1)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制定宪法性文件并实行宪政的国家,1689年的《权利法案》和1701年的《王位继承法》最终确立了君主立宪制的宪政体制,1215年的《自由大宪章》也是英国宪法的组成部分。
(2)美国是世界上制定第一部成文宪法的国家,其1789年宪法在内容上确立了“三权分立与制衡”的政治体制,在形式上表现为统一的法典,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
(3)法国1789年通过《人权宣言》,宣告了“主权在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等著名原则,后根据该文件,制定出1791年宪法,这是欧洲大陆的第一部成文宪法。
2.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脉络
(1)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在当时起临时宪法的作用;
(2)1954年宪法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宪法;
(3)现行宪法是1982年宪法,该宪法颁布以来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进行过四次修订,分别作出重要变动。
二、国家基本制度
(一)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1.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2.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是无产阶级专政;
3.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特色是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爱国统一战线;
4.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二)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
1.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国家酒驾标准】
2.城镇中的手工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等行业的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
3.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非公有制经济包括劳动者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三资”企业等。
4.我国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包括:(1)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2)人民在民主基础上选派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3)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4)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对人民负责。
(四)选举制度
1.选举的保障
(1)物质保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经费,由国库开支;
(2)法律保障:通过选举法及其他有关选举的法律文件规定了我国选举的原则、组织、程序和方法以及对破坏选举行为的制裁,使我国选举制度得以法律化、条文化。
2.选举的民主程序
(1)选举组织
主持选举工作的组织有两类:一是在实行间接选举的地方,如全国人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人大,由人大常委会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二是在实行直接选举的地方,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
(2)划分选区和选民登记
根据选举法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分配到各选区,按选区进行选举。
凡年满18周岁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均应列入选民名单,对于因患有精神病者不能行使选举权的公民,经确认后不列入选民名单。
(3)代表候选人的提出
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或者选举单位提名产生。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代表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不限于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
(4)投票选举
直接选举人大代表时,选民应当根据选举委员会的规定,凭身份证或选民证领取选票。 选举人对代表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任何选民,也可以弃权。
(五)国家结构形式
1.国家结构形式分为单一制和复合制两类,单一制是指若干普通地方或自治地方组成主权国家的结构形式,复合制是指由两个以上的成员国联合组成联盟国家或国家联盟的结构形式,分为邦联和联邦两种形式。
2.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是单一制。
3.我国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4.特别行政区是我国的一级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在特别行政区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50年不变;特别行政区实行高
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以及自行处理有关对外事务的权力。
中央对特别行政区的以下事项进行管理:外交、防务、任命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决定特别行政区进入战争状态与紧急状态、解释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修改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三、公民、国籍、人民、公民权、人权
1.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国籍是一个人属于某个国家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或者资格,它是区别一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的惟一标准。
3.人民是与敌人相对应的政治概念
公民中除了包括人民外,还包括人民的敌人。公民中的人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一切公民权利并履行全部义务,公民中的敌人,则不能享有全部公民权利,也不能履行公民的某些义务。公民所表达的一般是个体概念,而人民所表达的往往是群体概念。
4.人权与公民权
人权是指作为一个人应该享有的权利,公民权则是人权的法律表现形式,是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本国公民所享有的权利。一国宪法所列举的公民基本权利,是该国国内法对人权的具体规定和保护。
四、国家机构
(一)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
农村和城市居民居住地设立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它们不属于国家机关,但于基层政权有密切关系。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向居民会议或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1.性质、地位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二者共同构成国家的司法机关。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由同级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其监督并报告工作。
2.人民法院组织体系
(1)全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
(2)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
中国每年由于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达数万起;而造成死亡的事故中50%以上都与酒后驾车有关,酒后驾车的危害触目惊心,已经成为交通事故的第一大“杀手”。2015年8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首次审议刑法修正案草案,醉酒驾驶或被判刑。
饮酒时酒精的刺激使人兴奋,在不知不觉中就会喝多,当酒精在人体血液内达到一定浓度时,人对外界的反应能力及控制能力就会下降,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也随之下降。对于酒后驾车者而言,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越高,发生撞车的几率越大。
昨天就有个人是刚拿到驾驶证的第二天,就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准驾不符以及未悬挂机动车牌,一次性被记36分,驾驶证也被注销,这让23岁的小瞿非常懊悔。
据悉,驾驶员小瞿是重庆籍,在柳市打工已经好几年。4月15日,小瞿通过一年努力终于考取了C1驾驶证。第二天晚上,他在北白象镇一饭馆里与朋友喝了两瓶酒后驾驶无牌的二轮摩托车回柳市,途经柳市镇塘沿周村路段时被交警查获。
随后民警对小瞿的驾驶证进行检查,发现发证日期是2015年4月15日,驾照拿到第二天就酒驾!民警当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三项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共记36分,罚款1400元。由于小瞿还在实习期内,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69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他的驾驶证将被注销。
酒驾、醉驾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很多人可能想知道,这大概喝多少酒会达到这个标准?有关专家根据标准大体估算了一下:20mg/100ml大致相当于一杯啤酒;80mg/100ml,则相当于3两低度白酒或者2瓶啤酒;100mg/100ml,大致相当于半斤低度白酒或者3瓶啤酒。
落实到具体的白酒酒精度数,如果人体中每百毫升血液中含到100毫克酒精,不同的酒类的量化分别是:70度白酒约50克;60度白酒约75克;50度白酒约100克;40度白酒约150克,也就是一口杯的量;日本清酒约500克;红酒约600克;啤酒约3瓶或者6个易拉罐。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15)中规定,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并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小于80毫克为饮酒后驾驶;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为醉酒驾驶。
2015酒驾标准醉驾处罚最新规定是什么?喝了酒还敢开车回家吗?你还在为如何界定酒驾和醉驾而摸不着头脑吗?醉驾如何处罚?醉驾出了车祸怎么办?赶紧看看酒驾醉驾标准最新处罚条文吧。
酒驾标准、醉驾标准:
酒后驾驶分两种: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目前,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处罚标准
酒驾处罚: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处罚标准
醉驾处罚: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2015年酒驾标准酒驾醉驾处罚新规定
2015年开始实施的交通安全法,对酒驾、醉驾行为有了相应的处罚措施,近期出台的《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为更好地依法惩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法律依据。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三、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四、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五、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查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
六、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七、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可以看出,《意见》对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的有关法律问题有了更细致的规定,最新的酒驾标准、醉驾标准可以说对于酒驾、醉驾的处罚更加严厉。交警部门再次提醒广大市民,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请勿饮酒开车
醉驾调研报告
我国公路建设为适应经济发展速度,几度提速,到xxxx年底,全国公路里程达398.4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通车里程7.4万公里);机动车保有量达1•99亿辆,拥有驾驶证人员2.05亿人。公路建设的高速发展,在助力于经济建设的同时,也引致违法驾驶及其造成的交通事故居高不下,严重威胁广大群众的生命安全。正是基于这种严峻形势,国家立法理念从结果本位走向行为本位,于2016年2月25日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八),将醉酒驾驶、追逐竞驶入罪刑法,体现了对民意的回应,获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拥护。
在近3年时间里,全国各地司法机关在办理危险驾驶犯罪案件的过程中,基本采取了零容忍态度,全国形成共识,统一量刑标准,且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有力打击和遏制了醉驾、飚车等危险驾驶之违法犯罪行为。但随着司法实践的深入推进,不少问题显现出来,尤其是醉驾上的疑难问题逐步形成司法困境,而且,初期的有些作法已明显不适应形势的发展,效应式司法必然要走向精细化司法。正是基于以上原因,本文试图就相关醉驾入罪之疑难问题,以法律适用为视角,谈点一孔之见,期望有助于问题之研究。
一、关于醉驾之强制措施适用难问题
醉驾入刑以来,各地司法机关在办案中逐步发现,对醉驾行为人施以强制措施存在诸多困境,主要表现为:刑法第133条中对醉驾犯罪的法定刑为拘役并处罚金,这就自然排除了逮捕强制措施之适用,因为逮捕的必备条件之一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醉酒犯罪不符合逮捕条件。根据刑诉法第六章强制措施的规定,醉驾排除逮捕适用后,只有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可供选择。刑事拘留,法定期限一般为3日,情况复杂且经批准可延长1-4日,对结伙、流窜、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经批准延长至30日。而醉驾刑事拘留期限最长只能是7日。也就是说,司法机关必须在7日内完成醉驾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判决,无疑加重了司法机关的办案压力。取保候审,适用对象是管制、拘役或独立附加刑者或有期徒刑取保不致于发生社会危险性者,以及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者或哺乳期中的妇女等。但醉驾案中一定比例的行为人来自外地,无法提供符合条件的保证人,采用保证金取保方式又难以确保行为人随时到案。监视居住,多适用于严惩疾病、生活不能自理者,怀孕或处于哺育期中的妇女,或属于生活不能自理者的唯一扶养人等,且办案中采用监视居住方式耗费人力物力,实际效果也不好,司法机关很少适用,这一强制措施基本形同虚设。
综上比较,司法机关对醉驾犯罪嫌疑人采取的法定强制措施,基本上仅限于取保候审和刑事拘留两种,这也是近三年来司法实践的基本走向。有鉴于此,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三种办法走出强制措施之司法困境。其一,推行以取保候审为主,刑事拘留为辅的选择适用原则。因为取保候审法定最长期限为12个月,既可以为司法办案留足办案时间,减轻办案压力,又可以节省人力物力,降低司法成本,更合于醉驾案件社会危险性较低之特点,这原本系刑诉法第70条的立法要求。其二,采用取保候审方便了各个司法机关的程序操作与办案衔接,利于诉讼程序的快速运转,而且一旦嫌疑人严重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时,各办案机关均可改变措施施行逮捕方式,且不受刑诉法第79条之限制。其三,根据国家立法机关近期已着手修改刑法的动态(法制日报2016年1月24日“人大立法”版《法工委已经着手进行调研论证》),建议增加规定“曾因醉驾判刑的,应当在有期徒刑三年以下追究刑事责任”,提高醉驾法定刑,从而解决强制措施适用等一系列程序性问题。
二、关于醉驾之证据收集难问题
目前,一些办案单位反映,一方面,目前认定醉驾犯罪标准主要看犯罪嫌疑人酒精检测结果,即呼气酒精检测结果和血液酒精检测结果。问题在于,呼气、血液两种检测存在时间间隔问题,但酒精却是不断挥发和被人体分解的,从而造成在呼气检测时达到醉驾标准,但送去专门机构进行血液检测时却没能达到标准。另一方面,言词证据存在极大的不稳定性,通常情况下交警最初查获时嫌疑人一般都承认其有醉驾行为,但当案子移送检察机关或审判机关时,却对醉驾声称不清楚或矢口否认,甚至编造没有开车的事实或证据。再一方面,证人证言也存在不稳定性,因为醉驾案件中,目击证人往往是犯罪嫌疑人的亲朋好友,证人很难作真实陈述,而且犯罪嫌疑人案发后多被取保候审,有充足时间和空间去活动,极大提高了串供和干扰证人的可能性(记者走访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时刘枚副检察长发表的看法,法制日报1月24日“视点”栏目)。
笔者认为,证据是定案之根据,事关醉驾犯罪的打击力度问题,的确马虎不得。根据司法实践反映出的问题,笔者认为改进取证方法,完善规范化、标准化取证体系很重要。第一,在酒精含量的取证上,确保真实性和准确度。既然目前认定醉驾犯罪标准主要是看犯罪嫌疑人酒精检测结果,亦即呼气酒精检测和血液酒精检测定案,所以就应当在检测上下功夫,在抽取血液样本、测定电子违法数据时,谨慎实现证据获取的真实性和准确度,提高取证质量。第二,为防止呼气检测与血液检测因时间间隔发生的误差,一方面,在检测规则上应当确定比较科学的误差值,既承认这种自然现象,又体现以事实为根据的司法原则;另一方面,强化检测程序理念,力求准确、及时,实行血液备分封存,将时间间隔形成之误差降到最低限度。再一方面,在制度和规则上坚持“首次检测为主”的认证标准,之后的任何检测只作为参考值。第三,在言辞证据的取证上,为防止翻供和串证行为,应当效仿看守所提审的方式,实行全程式录音录相监控,以证明办案机关录取口供和证言的文明办案程度,程序合法公正程度,从根本上消除串供、翻供隐患。
三、关于改造与回归社会问题
据相关媒体和办案单位反映,醉驾犯罪的刑事改造和社会接纳问题,亦已成为司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这是因为,一方面,醉驾行为人所承受的刑罚是拘役刑,而拘役刑是在看守所的羁押场所内执行,但由于看守所内关押的涉罪人员成份十分复杂,醉驾执行难免发生“感染”,极有可能由轻罪向恶性犯罪恶化,由单纯性犯罪向复杂性犯罪转化。另一方面,按照现有法律和政策规定,劳动者依法判处刑罚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者合同;公务员被判刑后,应当给予开除处分;高校学生被判刑后,学校有权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如此,醉驾行为人服刑出狱后,将面临失业、失学等严重社会问题,使之难于回归到正常的社会生活中去(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枚的看法,参2016年1月24日法制日报“视点”栏目)。
上列问题,集中反映了醉驾服刑人员的改造环境和回归社会问题,既涉及刑罚之后的改造质量,又涉及服刑完毕后的失业、失学问题。在笔者看来,这些问题,有的是司法机关能够解决的,有的却需要国家政策调整和全社会参与方能解决。首先,关于醉驾改造环境问题,这是司法机关自身可以解决的问题。在笔者看来,醉驾作为轻微刑之短期监禁刑犯罪,无论简单犯罪与复杂犯罪之区分,还是轻刑与重罪之区别,都表明不能在看守所实行混合关押。有条件的,可以另辟看守所之分所,专门设置醉驾服刑之场所,并实行有别于看守所的执行方式,坚持政治教育与劳动改造相结合,重在深刻反省醉酒驾驶给社会、他人和国家带来的危害,从思想深处解决问题;没有条件的,应在看守所专辟“醉驾服刑监区”或监室,由专门管教组织学习和劳动,严防交叉感染。其次,关于回归社会问题,一方面,对醉驾情节较轻,认罪较好,过去没有劣迹者,重视适用非监禁刑或者免于刑事处罚,减少被开除所带来的失业、失学后遗症;另一方面,驾驶人员的特点一般是每一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甚至大多是“一辆车养活一个家庭”,一旦失业将产生严重的社会问题,这就需要社会从制度上来保障,应当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凡能接受改造的,均应保留其驾驶资格,不得予以开除;凡公务员犯罪的,一般保留公职;凡在校学生犯罪的,不能因此失学;对未成年学生,应当实行前罪封存制度,不因此影响就读、参军或参加工作。只有这样,方能避免醉驾入刑产生的消极效应。
(编辑:华华)
杜绝酒后驾车承诺书
为了践行“饮酒不驾驶,驾驶不饮酒”的承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避免伤害他人和被他人伤害,创建安全、规范、和-谐、有序的交通工作环境,我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1、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及公司交通规定,服从管理,安全驾驶。
2、 坚决做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保证不在我身上发生饮酒或醉酒工作和驾驶的行为。
3、 积极宣传“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向同事、朋友和亲人宣传酒驾的危害,主动劝阻他们远离酒后驾驶。
4、 保证做到班前、班中不饮酒。保证上岗前本人身体状况正常(血液酒精含量低于20毫克/100毫升),下班后避免不回家去饮酒,坚决杜绝发生酒后骑车、开车和醉酒闲逛的行为发生。
班组 :保证人:
土石方安全保证书
承 诺 人: 车队负责人: 工程名称:云南省国道 324 线昆石公路宜良城区改造工程 因业务需要本人 ,车牌号 ,自愿加
入罗浩车队运输土石方,本人自愿对车队及公司作以下几点 承诺:
1、运输车辆须证件齐全,有本车保险。
2、在工作之日内严禁酒驾和违章操作,坚决遵守国家交 通法规。
3、在工作中如出现当地村民阻扰工地施工,当事人应及 时上报车队,交于公司处理,严禁打架斗殴,如造成后果交 于公安机关处理。
4、 如本人违返以上条款和出现交通事故, 由自己承担, 与 车队及施工方无任何直接和连带责任。
5、如施工员指挥不当引起的车辆损坏及人员伤亡,由施 工方负责。
6、本承诺书每台施工车辆及其车司机各执一份,车队各 保存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承 诺 人: 车队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土方交通安全责任书甲方:
乙方:
工程位于辆运输相应规定,在土方外运时运输车需严格执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加强我市工程运输企业和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切实做好交通安全工作,为明确双方责任,保证土方工程安全、顺利完成,特签订本责任书。具体事项如下:
(1)乙方工程运输车辆必须通过工程运输车辆的检测检验,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和安全性能符合国家标准,并做好检验记录。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要立即进行整改,消除隐患,符合标准后方可上路行驶,不得超载。
(2)甲乙双方均需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乙方应建立行车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车辆管理制度、驾驶员管理制度、行车安全管理目标岗位责任制及奖罚制度等。严格安全管理制度,新聘驾驶人员必须在驾驶技能和安全规章培训合格后方可准予上岗。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明确管理职责,落实管理措施。
(3)乙方工程运输车辆必须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营运证、渣土准运证、渣土处置证、施工线路通行证等方可上路运输。
(4)乙方驾驶人员要做到证不离人,在工作时间内,做到通行证随身携带。
(5)乙方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渣土处管理的有关规定,按规范运输和处置渣土和其他固体废弃物,不乱到渣土。
(6)甲方应在施工现场提供符合要求的车辆冲洗设施,乙方要确保车辆驶离建设工地前,在建设工地围护内冲洗干净,做好净车出场,避免车辆行驶过程中出现抛洒滴漏等情况。
(7)乙方要合理安排驾驶员工作时间,科学安全行车线路,有效降低驾驶员工作强度,避免疲劳驾驶。
(8) 乙方应加强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杜绝违章确保行车安全。
(9)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对其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交底,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发生特大伤亡事故,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乙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土石方运输安全责任承诺书 2工程名称:云南省国道324线昆石公路宜良城区改造工程
因业务需要本人 自愿加入罗浩车队运输土石方,本人自愿对车队及公司作以下几点承诺:
1、车辆技术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一级车标准,车辆完好,能确保安全。
2、运输车辆必须证件齐全,持有本车辆强制险及第三责任险。
3、车队所属车辆必须听从车队指定运输路线、施工安排,避免给工地带来损失。如不听从安排,愿接受车队及公司的规章制度给予处罚。
4、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在工作之日内严禁酒驾,不开情绪车、急躁车等违章操作,坚决遵守国家交通法规。
5、车辆的设备和燃油自行保养和管理,出现问题自行负责。
6、在工作中如出现当地村民阻扰工地施工,当事人应及时上报车队,交于公司处理。严禁打架斗殴,如造成后果交于公安机关处理。
7、如本人违反以上条款给施工方造成经济损失,由自己承担。如发生交通事故与车队及施工方无任何直接和连带责任。
8、本承诺书由承诺人及本队负责人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承 诺 人: 身份证号码: 车队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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