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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空乘及安全保卫专业招生实施方案
2010年各航空公司计划送培飞行技术专业学生1621名,包括高中养成学生1115名,大改驾506名。学院计划招收空中乘务专业学生440名,招收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学生120名。为确保完成以上各专业招生任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在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招生处全面负责安排招生工作,检查监督招生进展情况,负责联系各有关单位协调相关工作,并负责学院自招、代招学生工作。并设若干专业工作组:
(一)初检面试组。
确定招生地区,组织生源,并对报名学生进行初检、面试。
(二)体检组
严格按照《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MH/T7013-2006)规定,实施招飞体检鉴定工作,防止出现错检、漏检和标准掌握偏宽、偏严等现象,对边缘问题持慎重态度,严格把关。每站体检结束后及时做出体检结论。
(三)背景调查组
严格按照民航总局《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要求,对报考飞行专业的体检合格学生进行背景调查。及时得出背景调查结论。
(四)心理测试组
对报考飞行专业的体检合格学生进行心理测试,为选拔优秀飞行人才提供依据,淘汰不适合从事职业飞行的考生。
(五)纪检监察组
对招生工作的整个过程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六)经费管理组
提供招生收费的依据及收费项目、标准,对招生经费进行管理,保障招生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招收要求和基本程序
(一)飞行技术专业养成生
1、招飞对象:招收2010年在属地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达到招飞条件的文、理科高中毕业生。
2、招飞条件
(1)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品德优秀,志愿献身民航飞行事业,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相关要求。
(2)身体条件: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身高170-187厘米(女生身高168-175厘米),身体符合《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MH/T7013-2006)要求。
(3)心理品质条件:参加民航飞行学院组织的飞行员心理选拔,其心理品质应满足飞行职业需求。
(4)文化条件: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应达到民航局确定的招飞录取控制分数线。
3、飞行初检面试。
4、体检及心理素质测试。
5、背景调查。
6、对体检、心理测试、背景调查合格的学生发放合格通知书。
7、填报志愿:2010年5月上旬,指导学生填报志愿,解答学生咨询。
8、身体复查:2010年6月16日开始,安排体检合格的学生进行身体复查。
9、招飞录取会:2010年7月初,召开招飞录取会,确定招飞录取分数线,并具体落实各航空公司的招飞计划。
10、录取。
11、发放录取通知书。
12、被录取学生必须服从学院或航空公司统一安排。
(二)飞行技术专业“2+2”养成生和执照培训班学生
1、同各省市教育厅联系,取得各省市教育厅同意后,方可到所属高校开展工作。
2、各初检组分赴各省所属高校进行宣传动员和初检。
3、招收条件:
(1)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品德优秀,志愿献身民航飞行事业,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相关要求。
(2)身体条件:大二、大三学生年龄不超过23周岁(198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大四学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8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条件符合《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MH/T7013-2006)要求。
(3)心理品质条件:参加民航飞行学院组织的飞行员心理选拔,其心理品质应满足飞行职业需求。
(4)文化条件:在校学习成绩优良,英语具有良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大学毕业生必须达到英语四级水平,取得合格证。大二、三学生经考核认定英语达到相当于四级水平。
4、体检队、公安局、飞行技术学院分别完成对学生的体检、背景调查、心理测试,合格结论及时报招飞办。
5、完成“2+2”飞行学生的转学手续。凡转学手续不齐的,不得转入我院学习。
6、所有学生必须服从学院的工作安排,在正式入校前与各用人单位签定培养协议。
(三)空中乘务专业、民航安全保卫专业
1、宣传时间安排:在体检一个月之前,通过媒体或招办系统进行宣传。
2、招收对象:参加201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
3、条件:年龄20周岁以内(199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男生身高175—182厘米(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不超过185厘米),女生身高164—172厘米,五官端正、身材好、肤色好,口齿伶俐,经我院面试体检合格。
4、发放合格通知书(对体检合格的空乘、空保学生发放面试体检合格通知书)。
5、指导填报志愿:2010年5月上旬,指导学生填报志愿,解答学生咨询。
6、招生录取:于2010年8月由招生处负责具体实施远程网上录取工作。
7、发放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处负责向已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招收时间、地点安排:
计划在12个省、市组织招收飞行技术、空中乘务、民航安全保卫专业学生,最终执行计划以当地省市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各地招收时间、地点安排详见本站各有关网页。
四、要求
(一)严格执行招飞程序,没有经过初检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一律不得进行背景调查,努力提高生源质量,把好飞行学生的入口关。
(二)各单位务必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以学院发展为大局,工作中避免推委扯皮,故意拖延时间的现象发生,各片区负责人应搞好组织协调,各成员要积极配合支持,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招生任务的按质按量完成。
招飞咨询电话:0838-5182181 qq:774150189
招乘咨询电话:0838-5182078、5182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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