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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投资合伙协议篇一
《某投资合伙企业合伙协议模板》
XXXX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协议
年 月 日
XXXXX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协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合伙企业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制订本协议。
第二条 本合伙企业是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的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全体合伙人根据合同自愿组成共同经营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 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全体合伙人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 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合伙企业的名称、主要经营场所和经营期限
第五条 合伙企业名称: XXXXX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第六条 合伙企业注册地址:XXXX市XXX路XXXX号XXXX室
第七条 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自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七年。如果普通合伙人在经营期限到期前三个月内提议延长经营期限,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将延长一至两年。
第三章 合伙企业的目的、经营范围
第八条 合伙目的:向具有良好成长性和发展前景的企业进行项目投资,以期所投资企业发展成熟后通过公开上市或股权转让等方式实现投资退出,获得资本增值收益。 第九条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咨询(以工商注册登记管理部门最终审批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十条 合伙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
第四章 合伙人的姓名、名称、住所及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 合伙人的名字、名称、住所和相关资料如下表所示:
第五章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二条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如下:
第十三条 合伙人将根据普通合伙人确定的时间缴付其余出资款。
第十四条 认缴出资额的增加和减少:本合伙企业成立后的任何时候,如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增加或减少全体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但下列出资不得减少: (一)支付本企业的管理费; (二)支付本企业的债务和责任;
(三)本企业已经完成或再约定期内的交易中的投资; (四)对现有投资组合的继续投资。
第六章 收益分配、亏损分担以及合伙债务的承担
第十五条 收益分配:
(一) 合伙企业的利润,按照本条第(三)款约定进行分配。但是,合伙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 合伙企业投资项目退出金额如果低于投资本金,则亏损部分首先由普通合伙人收取的管理费扣除实际发生成本的剩余部分弥补,不能弥补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分担。
(三) 普通合伙人奖励:本企业投资收益及本金须回到本企业银行基本帐户,再按本协议约定的方式进行分配。投资收益应经独立审计机构审计确定,并按照如下比例、顺序向合伙人派发: (1)首先扣除各项税费;
(2)其次,所有合伙人按照其实际出资额,收回相应的本金; (3)再次,扣除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
(4)最后,扣除本金及费用后的余额部分,其20%奖励给普通合伙人,80%按出资比例向所有合伙人派发。
第十六条 税赋:本企业因向合伙人分配收益而预先缴纳的有关税项,被视同收益分配的一部分,从合伙人资本账户余额中扣减。
第十七条 债务: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本企业不得对外举债。合伙债务应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当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时,有限合伙人在认缴出资额内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
第七章 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八条 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委托普通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第十九条 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第二十条 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二十一条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权限和责任如下:
(一) 执行合伙人不能以本合伙企业的名义对外(包括其他合伙人。下同)举债及对外担保;
(二) 对于本企业投资项目的债务责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在决定投资时必须有清晰的界定,并制定适当的财务安排予以规避;
(三) 执行事务合伙人可按照本合伙企业的经营目标和市场情况选择各类投资工具;
(四) 对于各类投资的风险控制,执行合伙人应该制定具体的方案,向年度合伙人会议报告,在获得合伙人会议批准后在本年度实施;
普通投资合伙协议篇二
《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协议》
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协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 本合伙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额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原因遵守中国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 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为准。
第四条 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署后生效。合伙人按照本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五条 本协议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
第二章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住所
第六条 合伙企业名称:xxxx创业投资基金(该名称为暂定名,应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校准的名称 为准,以下简称“本合伙企业”或“合伙企业”)。
第八条 合伙目的:从事投资事业,为合伙人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
第九条 合伙经营范围: 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第十条 合伙期限为7年,上述期限自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后,可以延长或缩短上述合伙期限。
第四章 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住所、合伙人的性质和承担责任的形式
第十一条 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共【】人,其中普通合伙人为【】人,有限合伙人为【】人。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不得增加或减少普通合伙人的数量。各合伙人名称及住所等基本情况如下:
(一)普通合伙人
Xx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二)有限合伙人
第七条 住所:【】
第三章 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十二条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第十三条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普通合伙人,但须保证合伙企业至少有一名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地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五章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四条 本合伙企业总出资额为人民币【】 亿元。 第十五条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普通合伙人的出资情况
(单位:万元) 2、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情况
(单位:万元)
第十六条 作为合伙企业之资本,合伙协议签字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各合伙人应
向合伙企业缴纳其认缴出资的30%,即为首期出资。
第十七条 后期出资按照资产管理公司指令拨付,所有出资应自合伙协议签订之日起24个月内全部付清。如果合伙人不能按规定缴纳首期出资,则该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合伙企业不能设立之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业开办费用及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的其他合伙人已出资资金成本;如果合伙人不能按时缴纳后期出资,则履行出资义务的其他合伙人有权以该投资人前期实际出资额的70%最为投资股本,重新计算合作各方之间的出资比例。
第六章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十八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有合伙人按如下方式分配:
1、对于合伙企业取得的项目投资收益,普通合伙人将获得收益分成,比例为合伙企业投资收益总额的20%;
合伙企业投资收益总额中出普通普通合伙人受益分成之外的部分,由所有合伙人根据实缴出资额按比例分享。 2、计提办法:合伙企业的平均年收益率为达到6%时,所有合伙人按权益比例分配受益;合伙企业年平均收益率达到并超过6%(含)时,普通合伙人方可按以下现金流分配顺序中确定标准提取受益分成。
现金流分配顺序:本合伙企业自设立之日起三年后 不再进行循环投资,资本回收账户的现金按下列顺序分配:
(1)有限合伙人按原始出资额取回出资;
(2)普通合伙人按出资额取回出资;
(3)有限合伙人按原始出资额取回6%/年的门槛受益; (4)普通合伙人按原始出资额取回6%/年的门槛受益;
(5)本合伙企业收益率超过了6%/年时,普通合伙人可以按照基金总收益的20%提取收益分成,剩余80%的收益由所有合伙人按照权益比例分配。
3、分配时间:本合伙企业对每年度(本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的一年时间为一个年度,以下同)已实现并收回的利润全部进行分配,每年度分配一次利润;如果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合伙人表决通过后,可以在其他时间进行分配。
4、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未按期缴纳出资的,合伙企业在向其分配利润和投资成本时,有权扣除其逾期交付的出资、违约金等费用。如果其应分配的利润和投资成本不足以不足上述款项的,应当补缴出资并补交上述费用。
第十九条 合伙企业费用
合伙企业应直接承担的费用包括与合伙企业之设立、运营、终止、解散、清算等相关的下列费用:
1、支付给资产管理公司的管理费用; 2、开办费;
3、合伙人会议费用;
4、托管机构发生的托管费;
5、合伙企业年度审计所发生的审计费; 6、必要的媒体费用;
7、合伙企业自身发生地与投资业务及投资项目无关的其他律师费和咨询费等。 合伙企业费用由合伙企业支付,并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根据其实缴出资额按比例分配。 作为资产管理公司对合伙企业提供管理及其他服务的对价,各方同意合伙企业在其存续期间应按下列规定相资产管理公司支付管理费;
投资期间按照合伙企业承诺总出资额的2%收取年度管理费用,培育期和回收期内按投资项目尚未退出下灌木的投资成本的2%收取年管理费;如果回收期延迟一年,则管理费按投资项目尚未退出的投资成本的1%收取年管理费。
管理费每半年收取一次,首次管理费的支付,由本合伙企业与设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资产管理公司;后期的支付时间是在上次支付日后延六个月的前五个工作日之内。
第二十条 本合伙企业发生亏损时的债务承担:
1、普通合伙人岁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3、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以其所有的全部财产清偿。
第二十一条 有限合伙人的自身财产不足以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得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的购买权。
第七章 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以下简称“执行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第二十三条 全体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以及执行合伙人的选择产生方式等事项约定如下:
1、由执行合伙人x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x x 负责具体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人确保其委派的代表独立执行有限合伙的事务并遵守本协议的约定。
2、本合伙企业同时委托执行合伙人x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资产管理管理公司负责提供资产管理和投资咨询服务,资产管理公司并负责对合伙企业进行管理,对投资过程进行监督、控制。本合伙企业成立后,应与资产管理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
3、有限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执行合伙人执行下列事务必须按照如下方式处理:
(1)对于拟投资的项目,必须取得本合伙企业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关于本合伙企业的投资委员会的组成、职权等见本协议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过半数通过后,方可进行投资。
(2)出法律、法规和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合伙企业进行与投资项目相关的对外划款、转账均应按照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定处理。
4、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5、执行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有权督促执行合伙人更正。
第二十四条 执行合伙人的权限:
1、执行合伙企业日常事务,办理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相关审批手续。
2、负责合伙企业与资产管理公司之间的资产管理协议的签订,通过签订资产管理协议由资产管理公司对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
3、代表合伙企业与资金托管银行签署资金托管协议。
4、代表合伙企业签订其他合作协议,负责协议的履行。
5、代表合伙企业对各类股权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合伙企业的投资项目筛选、调查及项目管理等事务。
6、代表合伙企业处理、解决合伙企业涉及的各种争议和纠纷。 7、【其他】
第二十五条 执行合伙人可独立决定更换其委派的代表,但更换时应书面通知合伙企业,并办理相应的企业变更登记手续。合伙企业应将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有限合伙人。
第二十六条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有权监督合伙企业的资产及账户,包括有权聘请外部审计单位对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相关费用由该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自行承担。
执行合伙人应当按季度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利润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二十七条 本合伙企业设立合伙人会议,合伙人会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协议约定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合伙人会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协议约定对本合伙企业事项作出决议。
第二十八条 合伙人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由执行合伙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召开合伙人会议,应当提前7日通知全体合伙人,并将会议议题及表决事项通知全体合伙人。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经普通合伙人或代表有限合伙人实际出资额30%以上的有限合伙人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九条 合伙人按照合伙人会议的有关规定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按照表决时各自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合伙人会议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合伙人通过,但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条 合伙企业事项的处理方式
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组成,是本合伙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合伙人会议行使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本合伙企业的存续时间;
2、决定本合伙企业增加或减少承诺资本总额; 3、决定本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修改;
4、决定本合伙企业解散及清算方案;
5、批准与资产管理公司的《委托管理协议》及修改; 6、批准资产管理公司拟定的基金投资决策管理条例; 7、决定本合伙企业的财务审计机构、法律顾问; 8、决定本合伙企业的分配方案; 9、评估资产管理公司的业绩表现。
合伙人会议所作的上述决议必须经代表实际出资额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合伙人通过。 第三十一条 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第三十二条 本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按照本协议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其中由有限合伙人选举【2】名委员,由资产管理公司委派【2】名委员,其余【1】名委员由合伙企业选聘外聘专家担任(外聘专家应具有会计专业或法律专业的知识背景)。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职权范围包括:
1、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2、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3、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4、制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
5、决定合伙企业资金的划转。
6、选择确定投资项目,对资产管理公司提交的投资方案进行表决。
7 、[其他]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工作程序如下:
普通投资合伙协议篇三
《股权投资企业合伙协议指引》
股权投资企业备案文件指引/标准文本3.2
股权投资企业合伙协议指引
以有限合伙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指引的规定,订立合伙协议。对于本指引有明确要求的,合伙协议中应当载明本指引规定的相关内容。本指引未作规定的,协议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合理补充。协议当事人订立的合伙协议应当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对合伙协议的法定基本要求。
合伙协议应当明确规定以下内容:
一、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场所、存续期限、合伙目的和经营范围、合伙人的姓名/名称及住所。
二、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三、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合伙协议中应约定由普通合伙人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①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条规定,以及《通知》第一条关于股权投资企业应当遵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有关规定设立的要求,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不得成为股权投资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本指引所称“国有企业”,系指国有股权合计达到或超过50%的企业。
有权对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投资、管理、运用、处置和回收,并接受其他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监督。
四、合伙企业的投资。包括投资领域、投资方式、投资限制、投资决策程序②、关联方认定标准及对关联方投资的回避制度,以及投资后对被投资企业的持续监控、投资风险防范、投资退出等内容。
五、有限合伙人入伙和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
六、合伙人转让财产份额的要求及程序。
七、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委派的代表的权限、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
八、执行事务合伙人管理费的标准及计提方式。
九、合伙企业对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业绩激励机制(包括绩效分成)、风险约束机制。
十、执行事务合伙人在投资管理信息报告方面的职责及报告程序。 ② 《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第六十八条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且仅将“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等列入“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的行为。第七十六条规定“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为避免因违背《合伙企业法》有关规定而导致有限合伙人承担法律责任,同时也为更好发挥普通合伙人的专业管理职能,建议《合伙协议》中不要作出有限合伙人以任何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或变相参与投资企业管理与投资决策的约定。
十一、合伙企业委托托管机构托管其财产的,还应当明确托管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选任程序、更换的条件及程序等。
十二、合伙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
十三、合伙企业收益与分配。
十四、合伙企业的业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及重大事件报告的编制与提交。
十五、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在合伙企业财产清算程序中的职责。
十六、违约责任。
十七、合伙协议的生效、变更和终止。
十八、争议解决方式。
普通投资合伙协议篇四
《合伙投资协议书范本》
合伙投资协议书范本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甲乙双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享有_________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_________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双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总额_________的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_________%。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若共同投资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普通投资合伙协议篇五
《合伙企业投资合作协议》
投资合伙协议
甲方:
乙方:
丙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
则》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 本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
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 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 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
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第五条 合伙企业名称:
第六条 企业经营场所:
第三章 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七条 合伙目的: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获得最佳经济效益。(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描述)
第八条 合伙经营范围: 。
(注: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具体填写。合伙经营范围用语
不规范的,以企业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合伙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合伙期限为 年。
第四章 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九条 合伙人共 个,分别是:
1、 。
住所(址):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2、 。
住所(址):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注:可续写)
以上合伙人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五章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条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合伙人: 。
以货币出资 万元,以 (可填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
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 万元,总认缴出资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
首期实缴出资 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
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 个月内缴足。
2、合伙人: 。
以货币出资 万元,以 (可填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
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 万元,总认缴出资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
首期实缴出资 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
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 个月内缴足。
(注:可续写)
第六章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十一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 。
第十二条 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如下方式分担:
。
(注: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
全部亏损。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立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第七章 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三条 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注:也可以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
定,在本条约定其它的决定方式,例如“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决定”), 委托 (列出所委托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中法人合伙人委派 、其他组织合伙人委派 (注:可根据实际续写,如无非自然人合伙人,此内容删去)代表其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
合伙事务(注:如果全体合伙人都执行合伙事务,此内容应删除)。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第十四条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第十五条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暂停该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作出决定。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十六条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的表决办法)
第十七条 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例如约定下列全部或某一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或“经全体合伙事务执行人一致同意”等)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九条 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合伙人是否可以增加或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如果可以,也可约定其它决定方式)
第八章 入伙与退伙
第二十条 新合伙人入伙,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新合伙人的其它权利和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该条;否则,删除该条)
普通投资合伙协议篇六
《网站投资合伙协议(章程)》
《中部公共安全网》创办运营合作协议
合伙人(投资人):____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合伙宗旨
为了促进《中部公共安全网》的运营和加强经济技术合作,充分发挥和利用个人掌握的技术和市场信息,较好的进行经济合作,以达到促进合作和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经共同磋商,联合运营《中部公共安全网》(以下简称网站)项目事宜,为明确有关事项,特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中部公共安全网》及其他与网站相关的合法经营活动。
第三条 合伙名称和主要经营地 合做项目的名称:中部公共安全网;
经营场所地址: 。
第四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暂定为二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
合伙人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持网站股份比例为 80 %。
合伙人____________以技术方式出资,持网站股份比例为 10 %。
合伙人____________以技术方式出资,持网站股份比例为 5 %。
合伙人____________以技术方式出资,持网站股份比例为 5 %。
合作人按照以上的股份比例进行投入、利益分配和风险承担。
第六条 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1.合伙人应共同策划,共同发展合作项目;合作期间所共同经营开发的项目归所有投资人拥有。
2.在合伙过程中,合伙经营的事务由合作人共同协商决定,由合伙人共同协助实施。
3.本着互相协助共同发展的原则,竭尽全力的以合伙利益为目标,全体合伙人应认真履行合作事务;对合伙人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坚决执行,不得推诿和懈怠。
4.合伙人有权对合作事务提出建议或不同的观点,可以要求其他合伙人对建议和不同观点进行讨论和表决。
第七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合伙盈利分配采取一年分配一次的原则;合伙人分配红利的公式为:【总盈余现金-(下半年总预算×2)】×持股比例。
2.当合伙事务的需要,经合作人会议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追加合伙投资,追加按照合伙人自愿认购或按照持股比例认购原则执行。
第八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退伙后,不得泄露涉及网站利益的各种信息;⑥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九条 网站投资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和职责
1.____________为网站投资人。其权限是:①对网站及围绕网站开展的所有项目具有所有权;②网站财务管理。
2.____________为网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在合伙会议的授权下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____________为网站市场总监。其权限是:①市场销售的统一管理;②市场运营推广等。
4.____________为网站技术总监。其权限是:①对网站的维护和建设;②与网站建设维护相关的事务。
5.全体合伙人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均有权利和义务:①共同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合伙事业的业务开展;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十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与本合伙事业相关合伙。
4.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不得与合伙事业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一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合伙人共同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投资人承担。
第十二条 保密条款
1.合伙人对合伙事务的一切资料 ,必须严格保密 ,并只能在合伙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
2.凡涉及合伙人、合伙项目、资金有关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本营运计划,财资情报,客户名单,经营决策,项目设计,资本融资,技术数据,项目
商业计划书等均属保密内容。
3.凡未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而直接,间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1、合伙人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本章程或相关法律规定的,给合伙事业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五条 本章程自合伙人签订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章程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 其他
第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合伙人: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普通投资合伙协议篇七
《四人合伙投资协议书》
合伙投资协议书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作为发起人参与巴别塔农副产品经营部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丁方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巴别塔农副产品经营部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若共同投资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 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 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丁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普通投资合伙协议篇八
《合伙经营投资协议》
合伙投资经营协议
合伙投资经营人:A方:姓名,身份证号,性别____ , 地址___________ __
合伙投资经营人:B方:姓名,身份证号,性别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合伙投资经营人:C方:姓名,性别____ , 住址________________
合伙投资经营人:D方:姓名,身份证号,性别____ , 住址________________
合伙投资经营人:E方:姓名,性别____ , 住址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ABCDE合伙投资经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将现有店面联合共同经营,特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 投资方式和数额
经各投资人协商评估店面,以店面评估金额出资,本协议投资总额为人民币XXX。 第三条 合伙投资经营的财产
1. 合伙投资经营期间各投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投资经营终止后,各合伙投资经营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按照何种方式返还,大家一起协商解决。 2. 合伙投资经营的财产为全体投资人所共有,未经全体投资人一致通过,任何一方不得动用以上合伙投资经营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资产、权益。
3.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投资人向合伙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投资人一致同意。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4. 任何投资者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合伙资产用于抵押、质押、或为他人担保贷款,如因此给其他投资方造成损失的,其他投资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5. 合伙投资经营资金的增减需由投资人一致投票同意,实行投资人一人一票并经所有投资人全体通过的表决办法。全体投资人根据资金增减,共同决定合理调整本协议有关分配比例的规定。
第四条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1. 合伙经营的利润分配由投资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分配从本协议签定之日起,每月分红。
2. 合伙经营的亏损分担由投资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担。 第五条 事务执行
1. ____________为合伙经营业务负责人。
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公关业务;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2. ____________为合伙经营财务负责人。
权限是:①监督所有店面的现金进出;②所有店面硬件设施的管理;③每月财务报表的审批。
3. ____________为合伙经营人力资源管理负责人。
权限是:①招聘,培训所有的店面经理人,②向各店面补充和输送人员 ③店面各个工作岗位的工作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4. ____________为合伙经营督查负责人。
权限是:监督各个工作岗位的职责,协调各个部门的工作。 5. 其他合伙投资经营人的权利: ①参予合伙投资事业的管理;
②听取合伙投资负责人在运营过程中对公司经营模式及环境规划和人事管理变动的报告;③检查合伙投资帐册及经营情况; ④共同决定合伙投资重大事项。
6. 投资人为了解合伙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合伙的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7. 投资人对合伙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运行模式、盈余分配、亏损分担、人事任免等有关重大事项作出决议时,采取全体投资人一致通过的原则。
第六条 债务的承担
1.各店面在本协议生效之前的债权债务,均由其自己承担,不属于本合伙经营的债权债务。
2. 合伙经营期间的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入伙与退伙
1.新合伙人入伙应符合以下条件: (1)承认本协议;
(2)经全体合伙投资经营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 在合伙存续期间,退伙的条件:
(1)有正当退伙理由,并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投资经营不利时退伙;
(3)退伙需提前6个月告知其他合伙投资经营人并经全体合伙投资经营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 (5)未经全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投资经营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4. 自本协议签定起五年内,任何一方投资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退伙。
5.退伙人的财产份额,若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则只能转让给其他合伙投资方。具体转让份额分配由退伙人与合伙人自行商定。
6.退伙人在合伙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7.合伙人退伙时,合伙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担亏损。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合伙投资经营者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投资经营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伙投资经营的解散与清算
1. 合伙投资经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1) 合伙投资经营期届满;
(2)全体合伙投资经营人同意终止合伙投资经营关系; (3)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4)合伙投资经营事业违反法律,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解散,即行推举清算人,由清算人进行清算,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也可以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3. 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其他权利与义务
经所有投资人共同协商,因原店面的房屋租赁合同到期而造成其他投资者损失的,原店面经营者应当赔偿其损失。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投资经营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经营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合伙人按照本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3. 本协议正本一式五份,合伙投资经营人各执一份。
A方(签字):_________ B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C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
E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D方(签字):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
普通投资合伙协议篇九
《合伙人投资协议书》
合伙投资协议书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及住所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享有投资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 加盟安吉尔净水器 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额为人民币_5 元,其中甲方出资_2.5_元,占出资总额的_50_%;乙方出资 2.5 元,占出资总额的_50_%;
1、合伙人_______________,出资_2.5_万元人民币,本出资现金已在 年 月 日合伙协议签订之日前缴付。
2、合伙人_______________,出资_2.5_万元人民币,本出资现金已在 年 月 日合伙协议签订之日前缴付。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若共同投资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
2.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报告共同投资的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按投资比例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 投资的转让
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第六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中任何一方转让其股份份额时,共同投资人中的另一方有优先购买其股份份额权。
第八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两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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