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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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房工作职责篇一
《药房工作职责》

药房工作职责

一、药房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制度,必须凭本院医师签字的处方调配发药。

二、收方后应核对处方内容、姓名、性别、年龄、剂量、服用方法、配伍禁忌、医生签字等,确认无误后方能调配。

三、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配伍禁忌处方时,必须由医师更正后再调配,药房工作人员不可擅自更改处方内容;凡处方不符合规定有权拒绝调配。

四、如因治疗需要而超过剂量用药,医师应在超剂量处签字,以示负责,否则药房工作人员可拒绝调配。

五、配方时应遵守调配技术常规,称量、计数要准确;禁止取药时用手直接接触药品。

六、调配含有毒药与精神药品及麻醉药品的处方时应遵照毒性、精神药品及麻醉药品管理规定执行。

七、配方时如属瓶签模糊或药品标志不清楚的药品暂不发放,必须查询清楚后方可调配。

八、处方调配后,需经严格核对并由调配者及核对者双签字后方可发药。

九、发出的药品,必须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上。凡乳剂、混悬剂必须注明“服前摇匀,或”用前摇匀“外用药注明”不可内服“等字样,并向患者讲明用法及注意事项。

十、医保用药与非医保用药应分别摆放,并有明显标示。

十一、科室内要整洁,药品、物品放置有序。

十二、进行差错、事故登记。

医院门诊工作职责

1、认真询问病史,抓住重点,简明扼要。

2、根据病人主诉及主要症状认真查体,既要全面细致,又要抓住重点。

3、辅助检查: 在填写辅助检查单时要做到:

(1)注重写清主要病史、主要体征、临床诊断,以供有关科室参考;

(2)各种化验单须注明采取标本的部位、时间,认真写清每一个项目,不准漏项;

(3)需病理检查时,注明标本取材部位、大孝份数、固定方法,并写好签;

(4)腹腔检查注明是否需病人禁食、肠道准备等。

4、诊断。门诊医生对疾病的初步诊断称为“初次诊断”,应主次有别。

5、治疗。病志上写明治疗方法、药物名称、剂型、剂量、用法、注意合理用药。

6、病人离院。医生向病人交待清楚应注意事项及下次复诊时间。

7、急诊病人检查时,应注明“急”字样。

门诊病历书写要求

门诊病历是医疗工作的原始记录,是重要的医疗文献。为此,医师必须做到:

1、病历书写须用钢笔,病历封皮各项及过敏史栏目由首诊医师填写。

2、要简明扼要。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必要的阴性体征,诊断或初步诊断,由医师书写签字或盖章。

3、每次诊察,均应填写日期、急诊病历应加填时间。

4、间隔时间过久或前次不同疾病的复诊病员,一般都应与初诊病员同样写出门诊病志。

5、请求他科会诊,应将请求会诊目的及本科初步意见在病志上写清。

6、被邀请的会诊医师应在请求会诊的病历上填写检查所见,诊断和处理意见并签字或盖章。

门诊处方书写要求

1、处方书写内容包括:年、月、日、科别、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药品名称、剂型、含量或剂量、规格、数量、用药方法、医师盖章等。

2、处方用钢笔书写,不得涂改。

3、药品名称只采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拉丁文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为准,药典以外的药品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卫生 部颁布标准名称为准,对未有规定统一药品名称应采用通用名、采用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发表的《药名国际非专利名称》。中药名称一律采用中文书写,一张处方上,中文拉丁文不能混用。

4、药品和制剂的剂量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卫生厅颁发的各药标准剂量为准。如医疗需要,必须超过剂量时,医师需在剂量重加签字方可调配。

化验室工作职责

1、遵守劳动纪律,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严守岗位,不脱岗、 串岗,不在实验室内接待客人,上班不干私活,不打闹嬉笑。

2、刻苦钻研业务,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对病人如亲人,态度和蔼

有问必

。讲究医德,礼貌待客(病人)

,语言文明,耐心解释,

工作积极认真,一丝不苟,做到报告及时准确。

3、收集标本时,严格查对,标本不合要求时,应重新采集,对不能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常规检验即到即检并及时发出报告,急诊检验标本随时随检,随时发出报告。

4、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认真填写报告单,作好结果记录,签名发出报告,急诊标本应认真核对,发现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或有疑问时,主动与临床科室联系,重新检验,发现特殊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院外报告应由科主任签字。

5、检验标本在发出报告后应保留24h,常规标本及用具立即消毒,被污的器皿应该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对可疑和病原微生物的标本应经消毒后送指定地点焚烧,防止交叉感染。

6、保证检验质量,每1-2周检查一次标准曲线,检查一次试剂质量,并核对仪器灵敏度,发现问题,随时解决。

7、建立实验室室内质量控制制度,积极参加室间质评活动,以 保证检验质量。

8、菌种、毒种、剧毒试剂,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及贵重仪 器应指定专人保管。

9、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及时做好各项检验结果记录。

本接

收和

药房工作职责篇二
《西药房工作职责》

西药房工作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下和上级药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二、处方审核调配和核对发药必须是两人分别进行。接到处方后应对各项内容认真审查,无误后方可调配。不合格退回修改的处方必须由医师在修改处重新签字或盖专用签章。

三、调配处方时应细心、谨慎、剂量准确、写清用法用量,不得用手直接接触药品,调配时不准谈笑、不准吸烟。

四、调配好的药品经仔细与处方核对无误后方可发药,发药时应向患者说明药品的使用方法及有关注意事项,出现差错及时纠正并登记。

五、收方、发药应态度和蔼、耐心解答病人的询问,不说禁语,不与病人发生争吵。

六、己发出的药品原则上不予退回。确认是包装、质量等问题或因医师开错的可予调换。医师开错退回的应有医师退药说明。退药时应仔细检查药品原包装及质量。

七、药品按使用频率结合药品分类定位存放,保持整洁。药架及盛药容器应干燥清洁,标签清楚、标示正确。

八、麻醉、精神药品及计生专用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急诊处方必须随到随配,其它按先后顺序配发。

十、特殊管理药品每日进销应账物相符,保持账面整洁、清晰。 十一、配合临床各科做好门、急诊处方和值班期间病区科室处方的配发工作,确保发出药品的质量,品种齐全、发药及时。

十二、积极配合急诊科抢救危重和中毒病人,及时提供所需的用药。

十三、上班人员应穿工作服、佩带胸卡,整洁端正,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

十四、保持工作区域整洁卫生,个人用品不准随便放置。药房内非工作需要不准科外人员进入,工作场所禁止吸烟。

药房工作职责篇三
《药房人员工作职责》

药品调剂工作制度

(一)必须凭本单位执业医师的处方调配使用药品。

(二)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调配工作。具有药师(药士)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剂师从事处方调配工作。

(三)执业医师取得相应级别处方权后应将签名式样留存于药剂科(药房)。执业医师停止在医院执业,或其他原因暂停处方资格的,其处方权即被取消。

(四)处方调配人员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须经原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配方及发药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

(五)处方调配人员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包括:按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笺上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剂量、用法的正确性;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是否有重复给药的现象;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六)处方调配人员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

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七)发出药品时应按药品说明书或处方医嘱,向患者或其家属进行相应的用药交代和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准确介绍药品的作用、用途、禁忌、不良反应、储存及注意事项等。

(八)每次处方药品剂量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用量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九)处方要妥善保存。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戒毒药品处方保存2年;麻醉药品处方保存3年。处方保存期满后,经主管院长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十)在药品调配使用过程中发现假劣药品,应当立即封存、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处理。

药房工作职责篇四
《药房门诊岗位职责》

药房工作人员职责

一.营业员岗位职责:

1. 认真审查处方,发药时交待服药方法和注意事项,并做好病人数、处方数的交班记录。

2. 做好药房的每一班清洁卫生,当班的工作台面、药品整齐、药品包装表面的清洁卫生。

3. 做好当班药品质量检查,是否有过期药,有无假劣药。

4. 当班的应把药品摆放好,注意药品的分类并做好交班工作。

5. 做好缺药,领药的工作并做好交班记录、处方统计记录、缺药记录。

6. 做好监督收费划价准确性,把好收费、药房工作质量关。

7. 注意药品保养工作和制剂工作台面清洁整齐工作,在潮湿天气把瓶盖关紧,不让药品露风、漏气。

8. 每个工作日的晚班做好药框、工作台面、药品表面、药房收费台面的卫生清洁。

二.营业组长岗位职责:

1. 熟悉国家有关药政法规和药品管理、调配业务,并能解决药品管理、调配等技术问题。

2. 在助理店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组的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药政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

3.安排人员工作岗位并处理本组内重要问题,检查督促本药房的工作,向助理店长汇报本部门人员的思想及工作等情况。

4. 规划本药房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制定操作规程、工作制度和相关规定,避免差错事故,确保调剂工作质量。

5. 了解和掌握本组内药品供应、摆发、保管和质量等情况,及时制定药品请领供应计划,负责指导和参加药品调配工作,保证常规药品的供应,严格特殊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有效期药品管理,把好药品质量关,杜绝“三无”药品进入门诊,推动药物治疗效果及医疗水平的提高。

6. 负责与临床科室的业务联系,开展合理用药研究,及时纠正不合理用药现象。

7.经常了解临床科室药品使用保管情况,定期进行检查,提出改进意见,经常听取临床科室对药品供应的意见,密切医、药、护之间的联系,做到优质服务。

8. 负责本组内的工作差错的记录和处理,对重大事故应当及时向助理店长汇报。

9. 负责组织本组人员的业务学习和三基训练工作,讨论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提出解决措施,负责本药房的考勤、安全和卫生工作,带领全体工作人员发扬团结协作精神,安排好值班工作,检查值班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10. 熟悉新药、新技术、新设备在药学工作中的应用,提高本药房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

三.助理店长岗位职责:

1. 对门店店长负责,根据店长指示开展工作。

2. 协助店长使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经营计划在门店得到贯切、落实。

3.

4. 带头做好周边市场调查,收集市场信息,向店长反馈详细的调查情况。

5. 指导员工进行新商品的推介、促销的调整或更换,跟踪促销活动的执行情况,并提出促销建议。

6. 指导和跟踪门店的换季销售工作。

7. 跟踪门店货源及畅销商品库存情况,确保商品能满足日常的销售需要及高效率周转。

8. 对销售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并向店长反馈。

9. 协助店长做好门店基层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

10. 在店长授权下代行店长职责,对店长和门店负责。

四.店长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药品管理方针政策,按GSP规范门店工作,对门店药品质量及服务工作负具体责任。

2.贯彻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不得自行购药,对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质量指示制订相应的措施,严格执行并传达落实。

3.按门店发展趋势,起草本门店长短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执行。

4.负责门店排班,日常事务的分工管理,协调各部门的关系并指导相关工作。

5. 负责协调质检、驻店药师做好药品的质量监督工作,督查效期药

品,及时处理门店质量投诉,对门店药品质量负相关责任。

6.遵守物价部门下发的药品价格体系,保证上柜商品明码标价,价格标签填写齐全,及时有效地对本店商品价格开展自查工作。

7. 贯彻执行规范服务,处理解决门店纠纷。

8. 保证门店财务出入相对平衡,对利润负责。

9. 负责门店商品计划的核实与传递以及单据、日报表的保管,负责门店办公用品计划的申报与领发。

10. 负责门店授权范围内的折扣、挂帐管理,相关报表的量化分析。

11.上传下达,协调管理层与执行层间的关系,积极完成上级交待的工作。

12.处理好周围商家及有关部门的关系,协调好本店内部员工关系,依靠员工,关心员工,充分调动和发挥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13. 不断学习、充实自我,定期组织培训,并行之有效。

医务部工作人员职责

一.助理医师岗位职责:

1. 助理医师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爱病员、爱医院、全心全意为病员服务。

2. 助理医师必须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按照其执业类别从事执业活动,不得单独和跨类别执业。

3. 执业活动中应积极主动向执业医师和上级医师请示汇报,并认真执行,不得单独处方、单独医嘱、单独手术、单独特殊检查、单独进行具有医疗风险及侵袭性的检查和治疗,也不能单独出具医疗证明文书。

4. 助理医师在未请示上级医师及征得上级医师同意的情况下自行单独进行医疗活动,若造成医疗缺陷或医疗纠纷、医疗差错事故,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在请示上级医师后,若因上级医师放纵其医疗行为所造成的医疗缺陷、医疗纠纷或医疗差错事故,其相应责任由上级医师承担。

二.医师工作职责:

1.必须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2.坚守工作岗位,穿工作服,戴帽子,操作时戴口罩。诊室环境应保持清洁整齐,医疗设施设备、器械用后立即清洁并有序摆放,随时保持工作状态。

3.文明礼貌服务,关心、体贴患者,仔细询问病情、既往病史、用药情况及药物过敏史等,细致地为病人做好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力争每人必做),耐心解答患者提出的问题,详细交代注意事项。对需要转诊的患者及时转诊。

4.做好门诊日志登记,按照《病历书写规范》要求,认真书写门诊病历。

5.严格掌握药品的适应症、用法、用量、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合理选择药物。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要求,正确开具处方。

药房工作职责篇五
《药房工作人员职责》

药房工作人员职责

一、认真审查处方、按处方规范做好、发药时交待服

药方法和注意事项、并做好病人数、处方数的交班记录。

二、做好药房的每一班清洁卫生、当班的工作台面、药品整齐、药品包装表面的清洁卫生、和工作用具皿、乳钵、药匙卫生清洁并做好记录。

三、做好当班药品质量检查、是否有过期药、有无假劣药、并做好记录。

四、当班的应把药品摆放好、注意药品的分类與原放位置并做好交班工作。

五、做好缺药,领药的工作、扎帐工作并做好交班记录、扎帐记录、处方统计记录、缺药记录、领药质量记录。

六、做好片剂投放工作、把药片投放到药瓶中时注意做到:三查三对:查对药名、查对剂量、查对药片形状、颜色、并做好记录。

七、做好监督收费划价准确性、把好收费、药房工作质量关,注意处方法律、经济、技术含义的实质工作。

八、注意药品保养工作和制剂工作台面清洁整齐工作、在潮湿天气把瓶盖关紧、不让药品露风、漏气。

九、每个工作日的夜班、做好药框和工作台面、药品表面的清洁、药房收费台面的卫生清洁。

药房工作职责篇六
《药房岗位职责及工作制度》

药剂士(师)岗位职责

一、 在上级领导下进行工作。

二、 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区别分类药品的存入,预防差错事故。

三、 根据每日门诊工作的统计数字,及时了解用药需求,拟定药材的领单,做好配方、统计、整理上架工作。

四、 做好处方调剂、核对、发药等工作。

五、 定期检查毒、麻、限剧、重药品及所有药品、器械有效期,严防积压和过期消费。

六、 严格执行药房工作制度、处方制度、医嘱制度,对不合格处方有权拒配,杜绝差错事故。

七、 按规定做好药品、器材的登记、统计工作。做好进、销、存帐。

八、 参加值班,积极配合门诊医师的治疗工作。做好药房清洁卫生工作。

九、 服从调配,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

西药房工作制度

一、 严格执行《医务人员行为道德规范》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做到热心接

待、耐心解释、细心调配、努力改善服务条件,缩短调配时间,方便病人,优质服务。

二、 严格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执行岗位职责,按时上、下班,不脱岗,不

串岗,工作时衣帽整齐,态度和蔼,语言文明,操作规范。

三、 调配处方时认真执行“四查”、“十对”,即查处方内容、药品质量、配

伍禁忌,核对病人姓名、年龄、科别、药品、剂量、用法、用量,无误后方可发药,不合格、不规范的处方,尚有疑问的处方应暂停发药,积极与医师联系,问题解决后方可发药。

四、 发药时应详细向病员说明用法,片剂应将服法标于药盒或药瓶签上,乳

剂、混悬剂以及其它外用应注明“用前摇匀”,“不可内服”等字样。

五、 急诊病人、重症病人,老年或孕妇患者优先调配处方。

六、 做好贵重、毒、麻、限剧药品的保管和交接班工作,每日统计消耗量,

每月清点盘存一次,做到“药与账相符、入与出相符”。

七、 室内保持清洁,药品分类定点放置,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中药房工作制度

1. 药学人员应对处方内容、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称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能进行调配。

2. 配方时应严格执行“四查” “十对”和“处方制度”的规定执行。

3. 若医生处方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4. 药学人员在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认准药名,称准剂量,不得估计取药。

5. 调配含有毒、限、剧及麻醉药品处方时,要严格按照“毒、麻、药品管理办法”和“殊药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6. 调配中成药时,要仔细检查药品标签、效期,对过期变质或标签模糊不清的药品不得发出。

7. 处方中需先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药物,必须单包注明,以保证中药汤剂的剂量。

8. 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准确划价。

9. 为了保证药品安全,其他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中药房。

药房工作职责篇七
《药房人员岗位职责》

药房人员岗位职责

1、在主管领导下完成调剂制剂、药物保管及药物采购工作。

2、拟订药品清领、药品采购计划,并经主管审批后实施。

3、做好药品清领及消耗登记统计工作。

4、负责处方审核划价,并按不同人员分类登记统计。

5、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常规,保证调剂司药无误,严防事故差错。

6、主渠道进药保证药物采购质量,进药时查验有关证件,严防购入伪劣假药。

7、正确保管各类药品,避免因保存不当或超过有效期限造成浪费。(定期做近期药品报告)

8、严格管理毒、麻、剧、限用药品,按有关规定采购、保存、登记、使用,严防滥用毒麻药品。

9、深入了解临床需要购入更有效药品,定时向医生介绍供应药品。

10、随时配合危重病人提供需用药品。

11、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提高服务质量,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注意医德医风,改善服务态度。

12、做好值班工作。(注:严禁私自出卖青霉素类药品)

药房工作职责篇八
《最新药房岗位职责》

有关业务和管理岗位的聘用文件

为了搞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把药品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和职责落到实处,真正把GSP的规范落实,决定任命以下人员担任各岗位负人:

企业负责人: 药店质量管理员: 药店采购员: 药店验收员: 药店营业员: 药店养护员: 驻店药师:

企业负责人质量职责

1. 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确保企业依法经营,保证消费者用药的安全、有效、及时、方便。

2. 坚持“质量第一”的观念,组织本企业员工学习法律法规,执行药店的质量管理制度,加强质量管理工作,对药店的质量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3. 组织、监促相关人员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签发质量管理制度。

4. 督促质量管理工作的落实,保证质量管理人员有效行使职权。 5. 主持质量管理制度的检查与考核工作,督促、检查各岗位履行质量职责,监督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执行。

6. 对药店的药品质量全面负责,严格把好药品质量关,保证药店销售质量合格的药品,绝不销售假冒伪劣药品及质量不合格药品,有效行使质量否决权。

8. 执行药店规范化管理,抓好药店的服务质量管理,负责处理顾客的服务投诉。

9. 负责药店的环境卫生管理,为顾客提供优美舒适、清洁卫生的购物环境。

10.对药店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对因人为引起药品质量损失按药店有关规定处理。

质量管理人员质量职责

1、组织本单位所有员工认真学习和执行有关《药品管理法》、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在“质量第一”的思想指导下,进行经营管理;

2、组织有关岗位人员建立规章制度和完善质量体系,定期召开质量管理工作会议,研究、解决质量工作方面的问题;

3、负责对供货单位和购货单位的合法性、购进药品的合法性以及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购货单位采购人员的合法资格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内容的变化进行动态管理;

4、负责药品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员工严格按GSP来规范药品经营行为;

5、负责质量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并建立药品质量档案; 6、定期和不定期进行药品质量检查,做到经营药品帐物相符,严禁霉变、过期失效等不合格药品出售的现象发生,及时发现并制止质量管理方面的违规行为;

7、负责不合格药品的确认,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 8、负责药品质量投诉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报告; 9、负责假劣药品的报告; 10、负责药品质量查询;

11、负责指导设定计算机系统质量控制功能;

12、负责计算机系统操作权限的审核和质量管理基础数据的建立及维护;

13、组织验证、校准相关设施设备;

14、负责药品召回的管理; 15、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

16、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内审和风险评估;

17、组织对药品供货单位及购货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和服务质量的考察和评价;

18、组织对被委托运输的承运方运输条件和质量保障能力的审查; 19、开展药品质量管理教育和培训;

20、指导并监督药学服务工作。

药学技术人员质量职责

1、负责处方审核、配方、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等药学技术服务工作;

2、对药品销售的正确、合理、安全、有效承担主要责任; 3、负责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无医师处方不得调剂销售处方药; 4、认真审核处方,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包装;向患者交付药品时,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5、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6、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1)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3)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4)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5)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6)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妊娠禁忌、用药禁忌;

(7)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7、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患者,请其处方医师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8、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告知患者,由处方医师处理;

9、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10、完成处方调剂后,应当在处方上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11、对于不规范处方或者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 12、指导营业员正确、合理摆放及陈列药品,防止出现错药、混药及其他质量事故;

13、负责中药饮片的装斗复核工作,并做好记录;

药房工作职责篇九
《2014药房岗位职责》

门店负责人质量责任制

1、坚持“质量第一”的观念,端正经营思想,遵守《药品管理法》、GSP和有关法律、法规,在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内进行药品经营业务。

2、在药品经营活动中,严格把好在店药品质量关、销售复核关、售后服务关,对连锁门店的药品质量全面负责。

3、经常教育营业员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正确处理好质量与数量、质量与经济效益、质量与信誉的关系。

4、积极支持职工参加各项业务培训,提高职工的业务水平。

5、按时参加当地食药监部门及连锁公司召开的质量分析会,积极支持本店质量管理员工作。

6、对不合格药品要单独专柜(橱)存放,并及时上报连锁公司总部。

7、 积极配合食药监部门及连锁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对药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门店质量负责人质量责任制

1、负责督促相关部门和岗位人员执行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及GSP。

2、负责指导、督促连锁门店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每季度定期对连锁门店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考核,并记录。

重庆华博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3、负责对供货单位及其销售人员资格证明的审核。负责对所采购药品合法性的审核。

4、负责药品进货质量验收,发现问题应拒收,并及时报公司质量管理部。指导并监督药品采购、储存、陈列、销售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

5、负责不合格药品的管理工作,防止不合格药品再次进行销售。负责假劣药品的报告。

6、负责药品质量查询及质量信息管理。负责药品质量投诉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报告。

7、负责计算机系统操作权限的审核、控制及质量管理基础数据的维护、确认生效。

8、负责其他应当由质量管理人员履行的职责。

执业药师、药师 质量责任制

1、严格遵守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开展药品质量管理控制与监督工作。

2、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药品知识,掌握最新医药药品信息,进行药品质量跟踪,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

3、负责和监督门店各类质量管理记录、档案、台帐、报表的填报工作。

4、做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工作,处方药严格凭处方销售。

5、执业药师对医生处方进行审核,凡存在配伍禁忌及超剂量的处方不得调配,保证调配的准确性。

6、帮助消费者进行负责任的自我药疗,宣传合理用药知识,为消费者提供用药咨询,指导并监督药学服务工作。

7、负责开展质量管理教育和药品知识培训工作,对本店的非药师人员进行专业指导。8、保证所销售的药品为质量合格产品,保证消费者用药安全。

9、营业时间必须在岗,并佩戴有照片、姓名、岗位、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等内容的工作牌,不得擅离职守,不得由其他岗位人员代为履行其职责。

门店验收员质量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GSP等法规以及公司制订的质量管理制度。

2、负责门店的质量管理和到货药品质量验收工作,并作好质量验收记录;负责索取合法票据;指导药品养护工作。

3、发现药品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及报告门店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防止不合格药品进行销售。

4、负责严格执行《计算机系统管理制度》进行系统数据录入、修改和保存,保证各类记录的原始、真实、准确、安全和可追溯。

5、其他岗位人员不得代为行使其质量管理岗位职责。

门店养护员质量责任制

1、按《门店养护操作程序》对门店药品进行质量养护,并做好记录。

2、负责近效期药品的管理和催销工作。

3、对门店陈列环境及冷柜的温湿度进行监控管理工作。

4、协助门店负责人对门店的卫生进行监督管理。

门店采购员质量责任制

1、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GSP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对采购工作的质量要求。

2、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严格按采购制定的购货计划采购药品。

3、负责对首营企业的法定资格、质量信誉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索取相关证照,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经质量负责人审核后报门店负责人批准。

4、负责采购药品的具体实施,保证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已列入批准的《合格供应商目录》中,并在有效期限内。

5、负责对首营品种的合法性、质量可靠性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填写“首营品种审批表”并与样品、资料一起交质量负责人审核及报门店负责人批准,向供应商索取首营品种的同批号检验报告书,必要时配合质量管理人员对其进行现场考查。

6、负责与供货单位签订质量保证协议。协议内容应当符合GSP的规定。

7、配合质量管理人员收集供货单位的经营状况、质量状况及市场信息,建立健全药品质量档案,确保经营品种质量。

8、收集供应商和市场信息资料、合同协议,建立、健全供应商档案,购货合同档案,并进行分类装订。

9、负责建立购进记录并按规定保存。

10、负责索取合法票据。

11、负责通知药品退货及协助药品报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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