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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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使用管理制度篇一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有关精神,消防器材是灭火工作中的主要工具,为了确保其在一旦发现火情时发挥应有的灭火效力真正起到保护公司财产少受损失的作用,为保障我公司消防器材保持完好,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器材使用管理:

(一)公司所有的消防器材责任人为专职安全员,各种消防器材要做到:不准将

消防器材移作它用(即“一不准”),勤检查、勤清洁、勤维护(即“三勤”),定人保管、定位置、定期更换药物(即“三定”);

(二)布置在各部门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等,非消

防用途作业不得动用。严禁随意动用灭火器开玩笑、玩耍,如有以上违反者,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条例规定追究责任,予以处罚。

(三)如遇火险、火警或火灾,动用消防器材,事后必须归放原处,空灭火器应

集中到公司门卫专职安全员办公处,不得随意乱放。

(四)如有关部门由于工作需要动用消防设备和灭火器应与专职安全员取得联

系,必须经得专职安全员许可,方可使用。如擅自动用,按条例处罚,工作完毕后,物归原处,用空的灭火器送到门卫专职安全员办公处。

(五) 消防器材为灭火所必需,因此,爱护、保养消防设是公司每个部门员工

的职责。发现有损坏或擅自动用消防设施行为者,有权制止并报综合部处理,制止者给予表扬奖励。

(六)各部门应保管好所属范围的消防设施完整和性能良好,任何人不得任意移

动,周围不得任意堆放物品妨碍使用。

二、消防器材保养:

(一)厂区内各指定点的消防器材均由综合部专职安全员负责统一管理保养,做

到定期定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对于各种灭火器,专职安全员每天检查一次,检查结果记入《日常安全巡

查表》。

(三)布置在厂区内各定点的灭火器,凡在户外的,每当冬天来临前,必须认真

做好防冻保暖工作。

(四)使用完的灭火器必须及时清洗、灌装常备不懈。

(五)厂区内的消防栓和其它灭火器材,专职安全员必须定期检查测试效果,确

保正常。

(六)各部门、班组、办公室各位员工,发现消防器材有损坏、泄漏、丢失等问

题时,均应自觉向专职安全员及时反映,使消防器材的保养工作成为全厂员工的义务。

(七)灭火器使用后,应及时到有资质的维修公司检查,更换已损件,在有效期

之前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并做好记录,以免灭火剂过期失效。

(八)消防设施若有损坏,应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及时报修,应由消防部

门指定的维修公司进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消防设施。维修后,应填写《消防设施维修记录》,注明维修原因、费用、措施、维修人等 。

(九)消防设施不足时,综合部负责人应填写《设备申购单》,由总经理批准后,

由采购部负责到当地消防部门指定厂商购买。

(十)本制度从公布之日开始实行,实行中未尽事宜日后可进行修订。

消防设施使用管理制度篇二
《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1 目的与依据

1.1 编制依据

为规范公司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管理与维护,保证消防设施随时处于完好状态,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员工人身和公司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1.2 本制度的编制依据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2002)

《生产现场通用安全技术规程》(××公司,2009)

2 主题内容

本制度明确了公司消防设施采购、安装、维护、检查、更新的工作程序、管理规范和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

3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厂区范围内所有消防设施的安全管理,包括消防泵房(含消防泵及其供电系统、消防水池)、火灾报警系统、消防管道、消防水稳压系统、灭火器、消防蒸汽设施、消火栓及其附件、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和其他消防设施。

4 职责

4.1 安全环保部(以下简称“安环部”)负责公司所有消防设施日常

管理的检查监督。公司所有部门负责各自管理职责范围内的消防设施,保持其处于随时可以使用的状态。

4.2 安环部组织本制度的编制、修订,公司其他所有部门参与,并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安环部负责实施过程的监督。

4.3 本制度经公司管理程序审核批准后,由行政部颁布实施。安环部负责将本制度及其修订版本报行政部备案。

5 基本管理要求

5.1 消防设施为消防灭火专用,除消防检测、消防演练和灭火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任何部门、个人均不得擅自更换、拆除、停用消防设施或将其挪作他用,不得擅自变更消防设施、器材的放臵区域,不得擅自摘除、掩盖消防设施标志。

5.2 公司全体员工均应自觉保护消防设施,制止毁坏消防设施的行为,如发现消防设施被损毁,所有人员均有义务及时向直接主管或安环部报告。

5.3 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封堵、圈占消火栓、灭火器的放臵区域。

5.4 消防设施丢失、损毁后,管理责任部门应立即报安环部办理补充手续。因管理不善造成消防设施丢失、损毁的,其损失由消防设施管理部门负责人承担。

5.5 消防测试、消防演练所需使用的消防设施、器材由安环部事先编制计划,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安环部应事先落实备用消防设施、器材(尤其是灭火器),防止因消防检测、消防演练导致消防设施的缺失。

5.6 设备检修、技术改造、项目建设等原因需要临时拆除、切断消防设施时,项目负责部门应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告知安环部,经安环部与使用消防设施的部门协调并同意后,明确告知项目负责部门拆除、切断和恢复消防设施的准确时间。安环部负责上述过程的监督,并重点现场监督消防设施的恢复与测试。

5.7 我公司消防泵和消防水池与相邻的××公司、××公司合用。根据相关协议,如消防泵、消防水池和消防管道因故障、检修、项目施工等需要停车、泄压时,由安环部负责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合用单位。消防泵、消防水池和消防管道因意外故障不能正常工作时,安环部负责及时通知合用单位。

6 采购与安装管理

6.1 供应商资质管理

6.1.1 所有消防设施及其零配件的供应商均应为消防产品定点生产厂家,持有公安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消防产品生产许可证》,严禁向无合法资质的供应商采购消防设施及其零配件。

6.1.2 安环部负责采购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验收入库,采购部负责将供应商资质复印件交安环部保存备查。无合法资质文件的消防设施不得验收入库,由采购部负责办理退货。

6.2 采购程序管理

6.2.1 公司新建项目的消防设施采购计划由项目负责部门根据通过消防审查的设计方案编制,按审批程序报公司批准后,由项目负责部门、采购部、安环部和总经理指定的其他部门或人员组织招标采购。

6.2.2 公司日常消防设施补充、更新由安环部统一编制采购计划,按审批程序报公司批准后,由采购部按采购程序组织采购。

6.2.3 所有消防设施均应办理入库验收后方可领用。安环部负责入库验收,收集保存消防设施供应商的资质资料以及设施的检验证书、使用说明书等重要文件备查。

6.3 安装验收管理

6.3.1 公司新建项目的消防设施安装应由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实施,禁止由无合法资质的企业安装消防设施。项目负责部门负责提供安装单位资质证书的复印件,交安环部保存备查。

6.3.2 消防设施安装完成后,由项目负责部门组织有合法资质的消防设施检验检测部门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组织有公安消防部门参加的消防设施验收。财务部在支付消防设施安装工程款时,应确认该设施已验收合格,否则不得支付全部工程款。

7 消防设施管理规范

7.1 消防泵房管理

7.1.1 公司正常生产状态下,消防泵房实施24小时值守制度。值班人员每班检查记录一次消防水池水位,并应在消防水池顶部目测确认,以防水位计故障造成水位假象。对消防水池水位长时间低于满水位的现象应查找原因,并向当班管理人员或设动部负责人报告。设动部主管人员应及时检查确认消防水池水位记录。

7.1.2 循环水池的补水应由消防水池经补水泵输入,消防水池补水由工业水管道输入,以保持消防水池的水质清洁。补水操作由泵房值班

人员实施,并记录补水时间和补水量(自循环水池水位计测量)。

7.1.3 正常情况下两台消防泵应有一台设臵在自动启动状态,另一台备用,每半个月切换一次,由泵房值班人员负责切换操作并做好记录。

7.1.4 消防泵每次由备用状态切换至自动启动状态前应进行试运行,检查进出口阀门、出口压力和水量,观察消防泵运行和消防水池补水状况。试运行必须在设动部、安环部的监督下进行,每次试运行时间≥5分钟。设备动力部(以下简称“设动部”)负责做好检查记录(见附件1),并组织排除试运行过程中发现的消防泵及其附件的故障。安环部负责检查过程的监督,并跟踪故障排除过程。

7.1.5 消防泵及其供电系统、消防水池需要大修和更换重要部件时,由设动部制订维修方案和重要部件采购方案,编制维修预算,确定维修时间,按公司管理程序批准并提前通报合用单位后方可实施。

7.2 火灾报警系统管理

7.2.1 公司火灾报警系统总机设在公司前门卫室,由行政部安排经过培训的人员24小时值守。值班人员不得离岗,并每班填写火灾报警系统值班记录。行政部总务主管(或保安队长)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公司总安全员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值班记录。上述检查人均应在值班记录上签名确认。

7.2.2 火灾报警系统发出报警信号后,值班人员应立即通过火警显示器查明报警信号的位臵,电话通知报警位臵人员或值班人员本人到现场查看是否起火,同时通知公司当班负责人。

7.2.3 如报警原因确系火灾,值班人员应在当班负责人确认后拨打

消防设施使用管理制度篇三
《消防设施使用管理制度》

消防设施使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消防设施的使用管理,使其经常处于良好、可靠状态,确保消防工作顺利进行,并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对消防设施的管理的使用,配置和变更做了统一规定,适用于本企业消防设施的使用管理。

3 消防设施的管理

消防设施是消防救火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手段,必须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谁用谁管的原则。

3.1 各部门的职责

3.1.1 保卫(消防)部门职责

保卫部门是消防设施的使用管理、归口主管部门。职责是:

3.1.1.1 制定消防设施的使用管理办法和有关规章制度。

3.1.1.2 制定消防设施技改规划,实施计划和维修工作计划。

3.1.1.3 负责对职工进行消防专业知识和维护保养、使用等有关专业知识教育和培训及消防演练工作。

3.1.1.4 组织消防设施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督促实施。

3.1.1.5 绘制消防设施分布图,建立消防设施台账和档案,并进行管理。

3.1.2 消防设施所在单位是消防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使用单位,其职责是:

3.1.2.1 负责本部门辖区内消防设施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护或向消防保卫部门汇报,及时解决问题。

3.1.2.2 负责本部门辖区内消防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3.1.2.3 负责对本部门职工进行有关消防设施的知识教育

3.1.2.4 负责建立本部门台账,维护保养检查记录等档案资料,并定期向消防保卫部门汇报。

3.2 消防设施管理办法

3.2.1 消防 保卫部门对企业的消防设施必须绘制出详细的分布图,并注明设施、器材的规格、型号、性能、数量、防护范围、使用方法等,便于统一掌握管理。

3.2.2 必须建立完善的消防设施台账、档案,并定期检查、核对。对变更或增减的设施要及时调整台账、档案,并定期

3.2.3 应经常向职工进行消防设施有关专业知识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使每个职工懂得消防方面的基本知识,掌握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

3.3 消防设施的检查。

建立健全消防设施逐级检查制度,进行经常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消防设施处于良好状态。不能及时解决的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资金限期解决。

消防设施的检查分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二类。

3.3.1 消防设施的日常检查,由消防设施所在单位实施,按工作要求,随时进行。

3.3.2 消防设施定期检查分下列三种:

3.3.2.1 企业消防设施大检查,由消防保卫部门组织,企业主管领导及有关部门主管消防安全的领导或人员参加,一般在重大节假日前或火灾易发季节前进行,但每季不得少于一次。

3.3.2.2 部门级检查,部门安全员组织,部门主管领导和班组长参加,每月进行一次。

3.3.2.3 班组级检查,由班组安全员组织,班组长参加,每周不少于一次。

3.3.3 对各种灭火器具要根据要求制定出检查周期和检查方法。

3.3.4 各类检查,都要做出详细的记录,定期整理归档。

3.3.5 检查的内容

3.3.5.1 消防设施的完好程度,有效性能。

3.3.5.2 消防器材、零配件、工器具的配备是否充分,合理利用。

3.3.5.3 转动、传动装置是否灵活,压力、药剂是否符合要求。

3.3.5.4 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3.4 消防设施的维护和保养

3.4.1 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由设施的所在单位负责,并落实专人进行,其任务主要是外观的维护保养,如防冻、防腐,防损等。

3.4.2 消防设施的定期维护保养,由消防保卫部门负责进行,其任务除日常维护保养项目外,还要更换或修理损坏和失灵的零部件,更换到期或失效的药剂等。

3.4.3 消防用高位水池由消防保卫部门管理,未经领导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每月检查一次水池中的水位,达不到要求应及时补充。

4 消防设施的使用

4.1 消防设施在下列情况下方可启用。

4.1.1 消防保卫部门进行消防设施检查抽查其有效、可靠时时可进行试用。

4.1.2 发生火灾时可启用。

4.1.3 消防训练、培训时可以试用。

4.2 消防设施不经批准,除火灾外,其它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启用,更不得作为它用。

4.3 消防设施性能不同,可视火灾种类选用。

4.3.1 炸药、爆破器材类着火,应用大量水扑救,禁止用其它消防器材。

4.3.2 易燃易爆液体、油类着火应用泡沫灭火器扑救,禁止用水。

4.3.3 电气设备类、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类着火应用1211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干粉灭火器和四氯化炭灭火器进行扑救。

4.3.4 贵重的仪器、设备着火应用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扑救。

4.3.5 木柴、纸张、棉花类着灭可采用水或酸碱灭火器扑救。

4.3.6 各种灭火器的用途、作用应列入安全、消防知识学习内容,广泛教育职工。

消防设施使用管理制度篇四
《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消防设施管理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各类固定、半固定和移动式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水泵房、泡沫泵站、装置和罐区的各类固定式消防设施和各种小型移动式消防器材等。

二、管理职能

1、 安环科负责工厂消防设施的管理,检查督促各单位消防设施的管理及正确使用。

2、 安环科对消防设施的设计、安装、竣工验收、使用全过程实施监察职能。

3、 各车间单位要加强对各类消防设施的管理,建立、健全并落实管理责任制和维护保养责任制,确保消防设施完好。

三、管理内容与要求

1、 各装置、各生产岗位应按规定配备消防灭火器材,明确落实专人负责维护保管,车间安全员要每半年组织检查一次,保证完好、应急有效。

2、 各种消防器材、设施、工具不得用于与消防灭火无关的事情,未经安环科批准,不准私自开启消火栓接管用水。各单位的消防设施必须由产权所属单位负责定期检查、维护。安环科负责联系修理,并监督使用。

3、 因故需停生产装置的消防水时,生产调度应提前通知安环科和有关生产单位。

4、 对由于管理不善,损坏、丢失或私自动用消防设施器材者,要追究相关单位责任,给予处罚。

5、 消防水泵房的管理

(1) 消防水泵房是消防水的保证中心,各车间装置必须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禁将泵房改作它用或在泵房内乱放杂物,泵房的管理要纳入设备创完好管理活动中。

(2) 正常情况下一台稳压泵运行,另一台备用。稳压泵运行时不振动、不泄漏,出水压力、流量能满足设计要求。对备用泵要严格按照备用机泵的管理要求,认真进行维护保养,保持完好。

(3) 消防水泵平时要严格按照备用机泵的管理要求,认真进行维护保养,每班盘车一次、每周试泵一次(不少于15分钟)、定期润滑并做好记录。

(4) 消防给水泵房要明示流程图和操作程序说明。消防水池应设水位标志,确定警戒水位,安装自动补水系统。

(5) 正常情况下,稳高压消防水系统应处于自动控制状态。不得擅自降低稳高压消防给水的压力,临时降压必须经工厂主管领导审批。

(6) 消防水泵房要做到有专人负责,严格交接班制度,对于出现的故障要立即处理,时刻保持战备状态。

6、 泡沫泵站的管理

(1) 泡沫泵站是重要的消防设施之一,各车间装置必须加强管理,泵房严禁改作它用或乱放杂物,保持室内整洁,保持周围道路畅通。

(2) 固定泡沫站应明示流程图、操作程序说明、泡沫类型、泡沫储量和有效截止日期。

(3) 泡沫泵要保持完好,做到零部件齐全。机泵运行时不振动、

不泄漏,出水流量、压力能满足设计要求。平时要严格按照备用机泵的管理要求,每班盘车一次,每周试泵一次(不少于15分钟),泡沫泵定期润滑并做好记录。应保证接警后2分钟内泡沫灭火系统投入运行。

(4) 泡沫泵打泡沫后要立即进行水清洗,防止机泵锈蚀。每年春秋两季要定期检查泡沫输送管线和泡沫贮罐、泡沫产生器是否完好,做好防腐保护。损坏的阀门和失效的泡沫要及时检修、更换。

(5) 半固定灭火设施的泡沫管线接口处应有泡沫产生器型号的标牌,便于消防车对应供给泡沫混合液。为防止竖管内锈蚀物堵塞管路,油罐的固定、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和冷却水竖管下端应设排渣口。

(6) 固定和移动灭火设施灌装的水成膜泡沫液从生产日期计第6年后每年要抽样送检,化验合格后方能继续使用。

7、 装置、罐区内固定消防设施的管理

(1) 要加强装置、罐区内固定消防设施的管理,按期进行试验,消防喷淋系统每月试验一次,泡沫产生系统每年试验一次,做到不堵、不漏,消防栓要经常检查,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2) 加强装置内固定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经常检查,定期做防腐处理。对消防系统上的阀门、喷咀等要经常检查、清理,损坏的要及时更换,确保零部件齐全、灵活好用。

8、 小型移动式消防器材的管理

(1) 小型移动式消防器材是扑救初期火灾的必备工具,必须加强管理,不得挪用。

(2) 小型移动式消防器材要按消防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配备,要

有固定的摆放位置,设立消防器材棚(箱),并设专人维护保养。

(3) 干粉灭火器使用年限为10年,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为12年。1211灭火器为10年,CO2灭火器为12年。

(4) 按照各种移动式消防器材的使用要求,按期更换药剂,在器材上要标明更换日期,有效截止时间。每季度检查一次并予以标注和检查人签名。

(5) 每台灭火器材上必须标注有出厂日期。

9、 消防道路管理

(1) 厂区道路必须保持畅通。

(2) 各种机动车辆不准停留在厂区十字路口、拐弯处和路面狭窄处,以免影响消防车通行。

(3) 工程施工需要挖沟断路和占用路面堆放物品而影响消防车通行者,必须提前到调度室备案后再到安环科审批,经批准后方可施工。必须在限期内由施工单位负责复原,并经安环科验收。

(4) 油品罐区道路靠近储罐一侧不应种植影响消防灭火的树(灌、乔)木。

10、 防火堤

(1) 能承受所容纳液体的静压,不应渗漏。

(2) 管线穿防火堤处应用非燃烧材料严密封堵。防火堤内雨水排出阀应设在防火堤外,其开关状态必须易于辩认,罐区的水封井不能代替排水阀门。

(3)防火堤外紧急排水阀正常情况下应处于关闭状态,并挂上禁动牌。

(4)防火墙内排水沟不得有杂物,排水过滤网要定期定理。

五、检查与考核

1、 本标准的执行情况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工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检查和考核。

2、 各基层单位的消防设施由工厂安全部门负责检查考核。

烯烃厂安环科

2002年10月

消防设施使用管理制度篇五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非常全面)》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消防器材是指灭火器、干沙箱、防毒面具等器材。消防设施是指

建筑物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幕系统、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高位水箱、水泵接合器、警铃等固定设施。消防安全标志是指与消防有关的文字、图案等。

二、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是扑救各类火灾的先决条件和战斗武器,要

求全体员工都要爱护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和安全标志。

三、非火灾情况下,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准使用、试用和玩耍消防器

材、消防设施和安全标示。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时,需经消防管理部门许可。

四、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严禁圈占、堵塞消火栓、灭

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保证通道出口畅通,消防器材处于随时可用状态。

五、严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对破坏消防设施、

器材和标示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并号召全体员工检举破坏消防器材、设施和标示的行为。

六、按有关规范配备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

七、由专职人员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日常巡检,按照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的性能要求,每日、每月或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对达不到标准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及时更换或维修。

八、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8.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定期检查

1、每日检查

每日应检查集中报警控制器和区域报警控制器的功能是否正常。检查方法:有自检、巡检功能,可通过搬动自检、巡检开关来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没有自检、巡检功能的,也可采用给一只探测器加烟(或加温)的方法使探测器报警,来检查集中报警控制器或区域报警控制器的功能是否正常。同时检查复位、消音、故障报警的功能是否正常。如发现不正常,应在日登记表中记录并及时处理。

2、季度试验和检查

每季度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功能应作下列试验和检查

(一)、按生产厂家说明书的要求,用专用加烟(或加温)等试验器分

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是否正常,确认灯显示是否清晰。试验中发现有故障或失效的探测器应及时拆换。

(二)、检验火灾自动报警装置的声、光显示是否正常。在实际操作

试验时,可一次全部进行试验,也可部分进行试验。但试验前一定要做好妥善安排,以防止不应有的恐慌或混乱。

(三)、自动喷水系统管网上的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是电动报警

装置,应试验他们的报警功能、信号显示是否正常。

(四)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

源自动转换试验,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具体试验方法:切断主电源,看是否自动转换到备用电源供电,备用电源指示灯是否亮灯,4h后,再恢复主电源供电,看是否自动转换,再检查一下备用电源是否正常充电。

(五)、有联动控制功能的系统,应用自动或手动检查消防控制设备

的控制显示功能是否正常。

(六)、强制消防电梯停于首层试验。如条件许可,客梯和货梯也易

切除外选,接通内选,进行一次强制电梯停首层试验。

(七)、消防通信设备应进行消防控制室与所设置的所有对讲电话通

话试验,电话插孔通话试验,通话应畅通,语音应清楚。

(八)、检查所有的手动、自动转换开关,如电源转换开关、灭火转

换开关、防排烟、防火门、防火卷帘门转换开关、警报转换开关、应急照明转换开关等是否正常。

(九)、进行强切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

(十)、检查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加烟、加温试验器等是否齐备,

并处于安全无损和适当保护状态。

(十一)、直观检查所有消防用电设备的动力线、控制线、报警信号

传输线、接地线、接线盒及设备等是否处于安全无损状态。 (十二)、巡视检查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指示装置的位置是否准

确,有无缺漏、脱落和丢失,每个探测器的下方及周围各方向,手动报警按钮的周围是否留出规定的空白空间。

(十三)、可燃气体探测器应按生产厂家说明书的要求进行试验和检

查。

3、年度检查试验

每年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功能应作全面检查试验,并填写年检登记表。

8.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定期检查

1、日常检查

系统在使用中,应每日定期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一)、水源的水量和水压。

(二)、消防泵动力。消防水泵应每天运转一次。若采用自动控制时,

应模拟自动控制参数进行启动运转,每次运转易为5min。

(三)、报警阀各部件的工作状态。每天巡检一切供水总控制阀、报

警控制阀及配件,进行外观检查,保证系统处于无故障状态。

(四)、自动充气装置的工作状态(如气压水罐、增压水灌)。

2、定期检查

除日常检查时,应每月对系统进行一次定期检查

(一)、喷头。每月检查一次喷头外观,喷头外表应清洁,尤其是感

温元件部分,对轻质粉尘可用空气吹除或用软布擦净;对含有污垢的喷头应将其分批拆换,集中清理,但不能用酸碱溶液或热水洗擦。

(二)、报警阀。每月检查一次室外阀门井中的控制阀,保证阀门处

于开启状态。对报警阀进行开阀检验,观察阀门开启性能和密封性能,以及水力警铃、延迟器的性能。此试验可通过末端装置进行。如发现阀门开启不通畅或密封不严,可拆开阀门检查,视情况调换阀瓣密封件。对安装的压力表要定期检验。

(三)、管路。检查系统管路有无腐蚀渗漏,湿式系统管路内的水应

定期排空、冲洗。对水雾系统管路中的过滤装置应定期清扫。如发现管路中有沉积物,应进行冲洗。

(四)、水源。每月检查一次贮存消防用水的水池、消防水箱,核对

水位以及消防水不被他用的技术措施,发现故障,及时进行修理。检查消防泵的启动、吸水、流量和扬程,利用报警控制阀旁的泄放实验阀进行一次供水试验,验证系统供水能力。

(五)、每月检查一次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其部件,保证接口完好、

无渗漏、有闷盖。

(六)、每月对水流指示器试验一次,利用末端装置实验阀排水,检

查其能否及时报警。

(七)、检查火灾探测报警装置和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的工作状态。

如发现故障及时调换或检修。

3、年度检查

(一)、每两年对储水设备应维修一次,进行修补和重新油漆。

(二)、每两年对消防水泵应解体维修一次。

(三)、自动喷水系统每年应进行一次可靠性评价,并对施工验收、

日常管理维护、修理情况进行总结。

8.3、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定期检查

要使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保持良好的状态,在发生火灾时能够迅速有效地投入使用,必须根据规定的使用要求进行常规检查和定期检查、保养。

1、常规检查

公司必须配有经过专门培训的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对灭火系统进行常规检查。常规检查每周进行一次。

(一)、检查贮气瓶组室内清洁卫生状况,是否有潮湿或阳光直射的

现象。冬季和夏季应检查室内温度是否符合规定。

(二)、检查起动瓶上的压力表指针是否处于正常位置。发现异常应

按下列方法检查:如起动瓶内贮氮气,每年内部压力降低值不得大与其200C时额定充装压力的10%;若起动瓶内贮二氧化碳,每年泄漏量不得大与其额定充装量的5%。

(三)、检查管道系统有无松脱、损坏和严重腐蚀。

(四)、检查阀门和检测控制器等零部件是否完好无损,全部旋钮、

开关是否调定到正常位置。

(五)、检查电源指示灯是否常亮,备用电源是否可靠。

(六)、检查保护区,特别是火灾探测器和喷嘴的清洁卫生状况,喷

嘴是否畅通。如装有罩膜的,其罩膜是否完好。

2、定期检查保养

公司与制造单位或施工安装单位应签定期维修合同。灭火系统应每年至少检修一次,自动检测报警系统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

8.4、室内消火拴系统定期检查

室内消火拴箱应经常保持清洁、干燥,防止锈蚀、碰伤和其它损坏。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修。检查要求为

(一)、消火拴和消防卷盘供水闸阀不应有渗漏现象。

消防设施使用管理制度篇六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企业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有关消防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建筑自动消防设施(主要指自动喷水、卤代烷、二氧化碳、干粉等固定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和机械防排烟系统等)的维护管理(无自动消防设施的企业本条可取消):

1、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投入运行后,企业应及时选择维修保养企业,与之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对系统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

2、应将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列入防火检查、巡查的内容。

3、负责运行和维护的部门每日应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巡查,同时做好记录。

4、消防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各项功能进行检查试验,并填写记录。

5、点型感温、感烟探测器投入运行二年后,应每隔三年对探测器进行清洗。

三、小型灭火器材(主要指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桶、消防斧、消防锨等器材)的维护管理:

1、严禁购置不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灭火器材。对购置的器材应建立详细的器材台帐,并报归口部门备案。

2、消防工作归口职能部门根据有关消防规范要求对灭

火器材进行合理布置,并登记造册。

3、各部门应指定专人管理辖区内的灭火器材,灭火器材管理应做到“三定”(定位、定人、定责)。

4、各部门灭火器材管理人每周检查一次灭火器材的数量和定位情况,每月检查一次灭火器压力表指针是否在正常区域。在寒冷、炎热、潮湿季节,要对消火栓、灭火器采取防冻、防晒、防潮措施。

5、消防工作归口职能部门每半年对所有的小型灭火器材进行一次检查,对缺少的灭火器材进行补充,对锈蚀严重、压力不足、干粉结块的灭火器送具备法定资质的灭火器维修厂家进行维修。

6、因管理不善,造成灭火器材丢失、损坏的,管理人应赔偿损失,并根据情况对联责部门进行经济考核。

7、因扑救本企业或友邻企业火灾而使用了灭火器,有关部门应及时报告消防工作归口职能部门,补充灭火器材。

消防设施使用管理制度篇七
《消防设施管理规定》

消防设施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消防设施的管理,规范消防设施的配置、使用、检查维护等工作,特制定此规定。

一、消防设施、设备的范围

1、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标识牌、警示牌、应急灯、安全出路指示灯箱、消防通道、安全门等。

2、消防设备包括:灭火器、灭火器箱、消防栓、消防水带、消防水枪、防烟面罩、消防斧头等。

二、消防设施、设备的设置

1、消防设施、设备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未设有消防栓的项目部,室内灭火器的设置要求:每50平方米配备4kg的干粉灭火器不少于1具;每个项目的生产场所配备灭火器不少于10具。办公室、宿舍、小型仓库等按每两个房间配备4kg干粉灭火器不少于1具;每个办公生活区配备灭火器不少于4具。

3、所有项目部的配电房、电控室、厨房等消防重点场所,每个房间内配备4kg的干粉灭火器不少于2具;值班室、门卫室等单独建筑配备灭火器不少于1具。

4、消防设备的放置地点应防雨、防水,与火源、水源、震动源等有1米以上的距离。消防设备设置要科学合理,分布做到“重点防护,兼顾全局”,灭火器一般放置在门口附近或重点防护设备附近的显眼地方,方便拿取使用。

5、消防设施、设备不得被遮盖阻挡,消防通道、安全门等不得阻塞或占用。

三、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

1、消防设施、设备只允许在发生火警或消防演练时使用,平时严禁使用。

2、消防设施、设备严禁用作消防以外的用途(如用消防栓清洗地面,用应急灯照明等)。

3、消防设施、设备使用后,要及时恢复原状,已使用过的灭火器要重新充装。

四、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

1、各项目部的消防设施、设备由项目班长负责进行检查维护工作。

2、消防设施、设备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巡查,定期巡查由项目班长在每月的5日前进行点检;不定期巡查由运营部每季度巡查1次。

3、消防设施、设备检查内容:

(1) 灭火器:压力是否正常(表针指示在绿色范围内);灭火剂是否在有效期内;

瓶身是否有破损、配件是否齐全完好;瓶身、箱体是否积尘、生锈。

(2) 消防栓: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是否齐备、完好;消防箱体是否有破损、缺

失;消防龙头开闭是否灵活,水压是否正常;是否有锈蚀现象。

(3) 消防标识牌、警示牌:是否被遮挡、覆盖;是否有破损、脱落;是否清晰、

完整。

(4) 应急灯、安全出路指示灯箱:外观是否完整,充电过程是否正常;断电时

能否启动应急照明;照明亮度是否充足;指示标识是否清晰。

(5) 消防通道、安全门:消防通道有否被占用或堵塞;安全门是否完好,开关

是否灵活;安全门在工作期间有否上锁。

(6) 防烟面罩、消防斧头:逃生设备是否在规定地点放置;是否完好无损;是

否在有效期内。

4、检查时发现问题的,要及时进行处理或更换,保障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性、有效性。

5、消防设施、设备检查后,检查人员要在设施、设备的《检查记录表》上签名确认,并填写《XX项目消防设施、设备检查月报表》,每月10日前上报运营部办公室。

6、灭火器要每2年进行一次压力检测及药剂更换,更换时要用备用灭火器进行替换。无备用灭火器的,要分批进行更换,生产现场留有的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标准配备数量的50%。

本文来源:http://www.guakaob.com/jianzhugongchengkaoshi/1936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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