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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定点医院变更篇一
《医保定点医院变更登记表》
医保定点医院变更
院变更登记表
医保定点医院变更篇二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变更项目名单》
附件: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
医疗机构变更项目名单
1、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总医院,由一院两址变更为一院三址,新增一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58号中灿苑;
2、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医院(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第二执业地址由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小关21号变更为: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中滩村290号;
3、西城区月坛街道三里河三区社区卫生服务站,地址由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三区36号变更为:西城区三里河二区10号楼一层;名称由西城区月坛街道三里河三区社区卫生服务站变更为: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街道三里河二区社区卫生服务站;
4、北京市肛肠医院,名称由北京市肛肠医院(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医院、西城区德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变更为:北京市肛肠医院(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医院);一院两址中的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34号变更为北京市西城区德外校场口街9号院7号楼1层;医疗机构类别由综合医院变更为:其他专科医院;
5、北京两广医院,名称由北京两广医院变更为北京两广中
医医院;医疗机构类别由综合医院变更为:中医(综合)医院;
6、北京市崇文区龙潭街道火桥社区卫生服务站,名称由北京市崇文区龙潭街道火桥社区卫生服务站变更为:北京市崇文区龙潭街道幸福家园社区卫生服务站;地址由北京市崇文区火桥北里2楼102号变更为:北京市崇文区幸福家园19号楼1101、1102号;
7、北京市崇文区天坛街道金鱼池社区卫生服务站,地址由北京市崇文区金鱼池小区中区21楼2单元1号变更为:北京市崇文区金鱼池小区西区13楼1单元101号、102号、16楼5单元103号、104号;
8、北京市朝阳区安苑中医医院,名称由北京市朝阳区安苑中医医院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大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机构类别由专科变更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外综合);
9、密云县古北口镇中心卫生院,名称由密云县古北口镇中心卫生院变更为:北京市密云县古北口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0、密云县石城镇卫生院,名称由密云县石城镇卫生院变更为:北京市密云县石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1、密云县大城子镇卫生院,名称由密云县大城子镇卫生院变更为:北京市密云县大城子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2、密云县东邵渠镇卫生院,名称由密云县东邵渠镇卫生院
变更为:北京市密云县东邵渠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3、密云县北庄镇卫生院,名称由密云县北庄镇卫生院变更为:北京市密云县北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4、北京市密云县溪翁庄镇卫生院,名称由北京市密云县溪翁庄镇卫生院变更为:北京市密云县溪翁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5、密云县巨各庄镇中心卫生院,名称由密云县巨各庄镇中心卫生院变更为:北京市密云县巨各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6、密云县穆家峪镇卫生院,名称由密云县穆家峪镇卫生院变更为:北京市密云县穆家峪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7、北京市密云县十里堡镇卫生院,名称由北京市密云县十里堡镇卫生院变更为:北京市密云县十里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8、北京市密云县不老屯镇卫生院,名称由北京市密云县不老屯镇卫生院变更为:北京市密云县不老屯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9、密云县新城子镇卫生院,名称由密云县新城子镇卫生院变更为:北京市密云县新城子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密云县河南寨镇卫生院,名称由密云县河南寨镇卫生院变更为:北京市密云县河南寨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1、北京市密云县西田各庄镇卫生院,名称由北京市密云县西田各庄镇卫生院变更为:北京市密云县西田各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2、密云县滨河医院,名称由密云县滨河医院变更为:北京市密云县果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由北京市密云县密云镇西滨河路变更为:北京市密云县果园街道西门外大街8号;
23、密云县第二人民医院,名称由密云县第二人民医院变更为:北京市密云县太师屯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4、北京市密云县高岭镇卫生院,名称由北京市密云县高岭镇卫生院变更为:北京市密云县高岭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5、北京市房山区史家营乡卫生院,增加名称为:北京市房山区史家营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6、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卫生院,增加名称为: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7、北京市房山区南窖乡卫生院,增加名称为:北京市房山区南窖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8、北京市房山区霞云岭乡卫生院,增加名称为:北京市房山区霞云岭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9、北京市房山区佛子庄乡卫生院,增加名称为:北京市房山区佛子庄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0、北京市房山区窦店中心卫生院,增加名称为: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1、北京市房山区周口店中心卫生院,增加名称为:北京市房山区周口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2、北京市房山区石楼镇中心卫生院,增加名称为:北京市房山区石楼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3、北京市房山区河北中心卫生院,增加名称为:北京市房山区河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4、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中心卫生院,增加名称为: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5、北京市房山区大石窝镇卫生院,增加名称为:北京市房山区大石窝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6、北京市房山区蒲洼乡卫生院,增加名称为:北京市房山区蒲洼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7、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中心卫生院,增加名称为: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8、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中心卫生院,增加名称为: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9、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卫生院,增加名称为: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医保定点医院变更篇三
《医保本上的定点医院如何改呀》
医保本上的定点医院如何改呀?
2011-01-14 12:47:48
步骤如下:
1)计算机进入“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你单位应该有专人操作这个系统,否则你就要先到社保去用U盘下载该系统和当前你单位数据);
2)在该系统中修改“你的”定点医院信息后打印该报表并下载到U盘;
3)报表上加盖单位公章后连U盘每月5日到25日之间一同拿到社保(北太平庄或万寿路)即可。
社保人员操作完成后给你打印出一张定点医院单,将该单贴在蓝本原定点医院单上后加盖钢印。
(每年只能更改一次)
2011-01-14 14:32:55
每月的5号到25号都可以改,条件是,你这次的修改距离上次修改时间为一年以上。
2009-10-03 22:35
到当地社保机构去更改。
而且不是随时都可以更改的,有固定的更改时间。
可以咨询当地12333,询问当地具体的更改程序。
2011-5-20 17:04
19家A类医院和定点中医专科医院即使不选也可以看病报销的
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2、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4、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5、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6、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7、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8、北京积水潭医院
9、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
10、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11、中日友好医院
12、北京大学首钢医院
1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1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15、北京世纪坛医院(北京铁路总医院)
16、北京市健宫医院
17、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
18、北京市大兴区人民医院
19、北京市石景山医院
医保定点医院变更篇四
《定点医院变更申请表》
参加医疗保险人员定点医院变更申请表
备注一:北京市医保政策对医保定点医院有严格规定,定点医院一年之内不能变更,请
参保人员根据居住地、病情慎重选择变更
目前可以选择4家定点医院和1家社区服务站。A类管理医院、所有定点专科医院及所有定点中医医院无须选择,可直接就医
北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录请登录北京劳动保障网进行查询,网址是
本人签字:
申请日期:年 月 日
总裁办
医保定点医院变更篇五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变更项目名单》
附件1: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
医疗机构变更项目名单
1.北京科技大学医院,名称由北京科技大学医院变更为:北京科技大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京科技大学医院);医疗机构类别由综合医院变更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中国有色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医务室,名称由中国有色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医务室变更为:中国有色工程有限公司医务室;
3.中冶集团建筑研究总院卫生所,名称由中冶集团建筑研究总院卫生所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街道冶建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机构类别由卫生所(室)变更为: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对象由内部变更为:社会+内部;
4.北京市海淀区上庄卫生院,名称由北京市海淀区上庄卫生院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上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京市海淀区上庄卫生院);机构类别由综合医院变更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中国人民大学医院,名称由中国人民大学医院变更为:中国人民大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国人民大学医院);机构类别由综合医院变更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对象
由内部变更为:社会+内部;
6.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医院,名称由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医院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清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医院);机构类别由综合医院变更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7.钢铁研究总院门诊部,名称由钢铁研究总院门诊部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北下关街道钢研社区卫生服务站;地址由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南村19号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13号院内二层小楼;机构类别由综合门诊部变更为: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对象由内部变更为:社会+内部;
8.北京市海淀区八里庄医院,名称由北京市海淀区八里庄医院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八里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京市海淀区八里庄医院);机构类别由综合医院变更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9.北京市海淀区北下关医院,名称由北京市海淀区北下关医院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北下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京市海淀区北下关医院);地址由海淀区财院东路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北下关财院东侧路;机构类别由综合医院变更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0.北京市海淀区东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京市海淀区东升乡卫生院),名称由北京市海淀区东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京市海淀区东升乡卫生院)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东升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京市海淀区东升乡卫生院);
11.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医院,名称由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医院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医院);地址由海淀区翠微中里13号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翠微中里13号;机构类别由综合医院变更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2.北京电影制片厂卫生所,名称由北京电影制片厂卫生所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街道北影社区卫生服务站;机构类别由卫生所变更为: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对象由内部变更为:社会+内部;
13.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医院(海淀区北太平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名称由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医院(海淀区北太平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医院);地址由海淀区文慧园41号楼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6号楼;机构类别由综合医院变更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4.海淀区北下关街道皂君庙社区卫生服务站,名称由海淀区北下关街道皂君庙社区卫生服务站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北下关街道皂君庙社区卫生服务站;地址由北京市海淀区交大东路皂君庙东里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皂君庙东里;
15.海淀区永定路街道四街坊社区卫生服务站,名称由海淀区永定路街道四街坊社区卫生服务站变更为:北京市海
淀区永定路街道四街坊社区卫生服务站;地址由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52号119楼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52号院一区;
16.羊坊店街道茂林社区卫生服务站,名称由羊坊店街道茂林社区卫生服务站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街道茂林社区卫生服务站;
17.羊坊店街道翠微路社区卫生服务站,名称由羊坊店街道翠微路社区卫生服务站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街道翠微路社区卫生服务站;地址由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16号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18号办公楼一层(3幢);
18.北京市海淀区八里庄街道恩济里社区卫生服务站,地址由北京市海淀区定慧寺恩济里小区16号楼配楼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定慧寺恩济里小区16楼附属办公楼一层;
19.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街道万寿园社区卫生服务站,地址由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5号楼1层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5号楼;
20.北京市宣武区结核病防治所,地址由宣武区广内大街石虎巷27号变更为:北京市宣武区右内大街11号;
21.北京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综合门诊部,名称由北京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综合门诊部变更为:北京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综合门诊部;
22.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服务中心医务室,名称由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服务中心医务室变更为:中国外文
局服务中心医务室;
23.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西里社区卫生服务站,地址由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西里一区6号楼变更为:北京市西城区西里三区甲2号楼一层;
24.中国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定福庄医院,名称由中国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定福庄医院变更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定福庄医院;
25.北内集团总公司北京双井医院,因企业重组,终止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26.北京市城建祁家豁子医院,名称由北京市城建祁家豁子医院变更为:北京城建安贞西里医院;
27.北京城建道桥工程有限公司门诊部,名称由北京城建道桥工程有限公司门诊部变更为:北京城建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门诊部;
28.北京园华杰地动力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卫生所,名称由北京园华杰地动力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卫生所变更为:北京杰地实业总公司卫生所;
29.北京东电实业开发公司门诊部,名称由北京东电实业开发公司门诊部变更为:北京东电实业开发公司医务室;
30.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地区白家楼社区卫生服务站,地址由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白家楼村委会东100米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白家楼村委会楼内;
医保定点医院变更篇六
《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变更手续流程图》
附件1: 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变更手续流程图
注:1、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终止协议程序参照市医保中心复审变更项目流程进行。
2、定点医疗机构因变更依据不足、变更材料不全、填写错误等原因退回申报材料时,应补齐或重新填写更正后,按以上流程重新办理变更。
1
附件2:
定点医疗机构变更需提供的材料
一、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变更申请表 二、《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证书》或《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社区卫生服务站资格证书》
三、变更证明材料(以下材料均提供两份复印件,同时加 盖定点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公章)
(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中填写“变更登记记录”的定点医疗机构,需提供含“变更登记记录”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中未填写“变更登记记录”的,需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变更的文件、证明。
(二)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所属定点医疗机构需提供总后卫生部批准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事业单位有偿服务许可证》(副本)及有关部门批准变更的文件、证明。
(三)社区卫生服务站需提供上级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变更的文件、证明。
(四)定点医疗机构开户银行及帐号变更时,提供“变更申请表一”及《资格证书》。
(五)定点医疗机构等级变更时,需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变更的文件、证明。
(六)定点医疗机构经营性质变更为营利性的,需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一级(含)以上医疗机构等级证书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变更的文件、证明。
(七)定点医疗机构地址变更,与原址属于同一地理位置,未迁址,但地址名称发生变化的,需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区、县劳动保障局审核后需提供核实证明材料。
附件3:
填 表 说 明
一、以下各表应使用黑(蓝)色签字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 二、各表应逐项填写,不得遗漏。
三、“医疗机构名称”一项应填写《资格证书》中的名称,凡定点医疗机构存在两个以上名称的,应使用第一名称。
四、“表一”填写说明
(一)每次申报单项或多项变更填写“申请表一”一式两份; (二)“申请表一”须加盖定点医疗机构公章,凡定点医疗机构存在两个以上名称的,变更材料中应使用第一名称的公章;若同时存在名称变更,《资格证书》名称的公章已收回时,可以使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名称的公章;
(三)“变更项目”应按医疗机构实际变更内容填写:法定代表人、所有制形式、床位数、开户银行、帐号、社区卫生服务站上级单位名称等;
(四)“医疗机构申请变更内容”中填写《资格证书》项目内容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相应变更内容(开户银行及帐号仅填写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变更内容;社区卫生服务站上级单位名称填写变更证明中内容)。
五、“表二”填写说明
(一)每次申报单项或多项变更填写“申请表二”一式三份; (二)“申请表二”须加盖定点医疗机构公章,凡定点医疗机构存在两个以上名称的,变更材料中应使用第一名称的公章;若名称变更时,《资格证书》名称的公章已收回,可以使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名称的公章;
(三)“变更项目”应按医疗机构实际变更内容填写:名称、地址、医疗机构类别、医疗机构等级、服务对象、经营性质等;
(四)“医疗机构申请变更内容”中填写《资格证书》项目内容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相应变更内容(医疗机构等级仅填写变更证明中内容)。
六、“表三”填写说明
(一)“变更明细表”加盖区、县劳动保障局公章; (二)“变更项目”一栏中按医疗机构实际变更内容填写:名称、地址、医疗机构类别、医疗机构等级、服务对象、经营性质、终止协议等;
(三)“是否曾经退回材料及原因”一栏注明:变更依据不足、变更材料不全、填写错误等。
七、“表四”填写说明
(一)定点医疗机构填写“备案表一”一式三份; (二)“备案表一”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须加盖定
本文来源:http://www.guakaob.com/jianzhugongchengkaoshi/2559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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