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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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之)

二OO六年七月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总则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文明意识,充分发挥其工作自觉性,积极性和创造性,遵章守纪。进一步规范人行为安全,减少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综合保障能力,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施工环境。为适应新的形势发展需要和企业安全管理实际,特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奖励

凡隶属于公司的集体和个人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方面管理工作扎实,成绩显著。可参照下列条件给予奖励500—5000元。

1、 分公司、项目部被省、市、局级评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或被授

予文明工地的。

2、 分公司、项目部(车间)在局、公司组织的定期检查考评中被

评定为优良等级的。

3、 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科研、革新、改造方面有突出贡献或

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明显成效的。

4、 在预防事故、消除险情或积极控制事故、及时组织抢险的有功

人员。

5、 制止违章行为,及时反映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

有功人员。

处罚

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管理松懈、措施不力、隐患严惩的,对有关集体或责任人给予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项目部处罚500—5000元。

(一)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方面:

1、 凡在上级检查的安全考评中,被定为不合格工地或不文明工地

及受到通报批评的。

2、 施工现场未建立安全管理网络,无安全、文明责任人、未按规

定配备现场安全员。

3、 作业人员入场未进行上岗安全教育,提供不出有效记录资料。

4、 特殊工种人员及机操人员未经培训,擅自安排从事作业。

5、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未履行安全技术交底手续。

6、 危险作业区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强令工人冒险作业。

7、 对上级发出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不落实,逾期不整改。

8、 发生工伤及重大事故苗子,隐瞒不报,无“四不放过”记录。

9、 未按规定开展安全活动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无记录资料。

(二) 现场安全设施方面

1、 现场施工用电未按规定实行三级供电、二级保护,未采用标准

电箱。

2、 外输架空线路安全间距不能满足施工时,未制定有效的防护方

案和措施。

3、 施工临街、巷、居民区未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4、 洞口、临边未采取防护措施、脚手架低于作业面。

5、 拆除作业区不设警戒、无人监护。

6、 电器、井架、脚手、机具未经验收通过而使用。

7、 使用不合格安全防护用品。

(三) 个人行为安全方面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罚20—200元。

1、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处悬空作业不系安全带。

2、 高处作业或清理过程中乱抛物品。

3、 架子工、电工、焊接工、机械操作工未经培训无证操作。

4、 赤膊、穿高跟鞋、拖鞋、酒后上班。

5、 翻爬脚手、井架,井架吊篮乘人上下。

6、 未经批准擅自拆除、挪动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7、 材料堆放严重超载、垂直运输严重超载。

8、 现场线路架设不规范、电器装置不齐全、不完好。

9、 违章使用电炉、利用碘钨灯烤火取暖。

10、 禁火区域违章动用明火或吸烟。

11、 操作时木工园锯、平刨、车床、刨床、钻床带手套。

12、 施工现场发现小孩(处罚监护人)。

13、 工地随地大小便、随倒垃圾。

14、 明火作业未办理动火手续,未配置消防器材。

15、 不服从现场指挥,阻挠管理人员正常工作。

附则

1、 奖惩程序以公司、分公司、项目经理部三级为执行主体,凡受

奖惩的集体或个人原则上由其上一级负责实施控制,按规定进行下达或收缴,签发奖惩单时经办人须签字确认。

2、 公司、分公司应建立安全奖惩专项基金帐户,具体收缴、兑付

统一由财务部门提供有诳凭证,不得挪作他用。

3、 严格规范执罚的时效性、严肃性,凡发出处罚通知后,七日内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必须如期到帐,逾期不缴则按每天5%加收滞纳金。超过十五日则处罚,在工程款中扣除,并给予内部通报,

4、 各分公司可根据本制度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实施细则。

5、 本制度与上级有关文件不一致时,以上级文件为准。

6、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南京市第六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二OO五年七月

篇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年终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在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过夜位数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设,取得显著成绩者,除年终可评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并给予奖励外,还可按公司合理化建议奖规定给予奖励。

3. 对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即使排除事故隐患,主动整改,有效的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或使公司财产免受重大损失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4. 对分公司、职能部门各个安全生产责任承包单位,年内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全年无事故,安全管理成绩显著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5. 对敢于抵制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防止工伤事故发生或使财产免受损害者,机遇表彰和奖励。

6. 发生死亡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从重处罚。

7. 发生重伤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酌情给予较重的处罚。

8. 发生轻伤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酌情给予处罚。

9. 对于重大未遂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酌情给予处罚。

10. 对在生产作业中,不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的个人和技术人员,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11. 对生产作业中,未按本工种操作规程操作或无证操作设备仪器的个人和技术人员,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12. 对工房内安全通道不畅通的负责单位,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13. 除上述情况外,对其他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可参照上述规定酌情处罚。

14. 各种生产设备、仪器、仪表和生产场地的防护设置、保险装置、指示信号装置要齐全、有效、可靠、第不符合要求的负责单位酌情给予处罚。

15. 对各种安全装置(如压力表、安全阀等)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的,要酌情给予处罚。

16. 经检查认定为事故隐患,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单”后,对在前线内能消除而不消除的;本单位不能消除,但应制订临时安全措施而不制订的;本单位不能消除,但应提出申报而未提出申报的单位,要酌情给予处罚。

17. 公司年终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由基层推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给予奖励。

18.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浙江武义旺峰工具有限公司

经济处罚由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会同财务部门执行。

篇三:《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或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在生产、生活中的安全与健康,树立反习惯性违章的长效机制,项目部特制定安全奖罚管理制度。在项目部范围内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对在安全生产中作出显著成绩和特殊贡献的集体或个人应给予重奖;对在生产中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具体奖罚制度规定如下:

第一章 奖 励

第一条 项目部设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基金来源于安全隐患事故及违章罚款,此基金由项目财务部单独核算,奖励由项目安全部根据安全检查及工程完成安全指标、创优情况提出申报,由项目经理审批方可奖励,节余部分跨年度使用。

第二条 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且具备公司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申报条件的个人,报公司审定后进行奖励和表彰。

第三条 对于达到国家、省、市级及上级有关规定要求和有关安全生产奖励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按文件规定列入年终评比表彰并给予奖励。

第四条 在市级以上单位举办的“安全生产竞赛”、“安全知识竞赛”活动中取得优胜的单位或个人,除了主办单位给予荣誉奖和

一定的物质奖励,项目部也要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五条 在市级以上单位举办的“安全生产周”、“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百日无事故”和“安全卫士杯”等活动中取得优胜的单位给奖金500元,个人给奖金200元。

第六条 凡在国家、省、市组织和安全检查中,被评为优秀单位或达90分以上的(凭证明)并经项目确认,可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 一年内,每月都按规定时间上报安全报表或反馈整改通知的部门奖200~500元。

第八条 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报告和采取一定措施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给予200~500元奖励。

第九条 个人有以下行为之一,可给予200~1000元的奖励:

1、在危机关头,排除险情,避免重大的机电设备、交通、火灾、中毒等事故发生或人生伤亡事故发生的;

2、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使员工生命和集体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者;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3、保证本施工队能规范施工,不发生任何轻伤事故,保证本作业面没有安全隐患的;

4、研制、革新、引进安全技术,经有关部门鉴定,实际效益(效果)显著的;

5、在发生机械事故、防洪抢险、自然灾害等突发性事件时,积极果断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防止或减少事故损失的。

第二章 处 罚

第一条 项目发生死亡(重伤)事故(含劳务分承包方),每死一人罚款责任施工队10万元。

第二条 项目应选择合格的劳务队伍,与之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责、权、利,对进场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不按规定选择合格的劳务队伍,造成安全事故的,参照公司安全奖惩办法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三条 劳务队伍方人员不服从管理,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应给予5000~20000元的处罚,情节严重的上报公司并取消合格劳务分承包资格。

第四条 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中,发现项目安全生产存在安全隐患,由检查组长签发《整改通知单》,按安全奖罚办法规定填写《罚款通知单》。

第五条 各部门及施工队在收到《整改通知单》后,应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若不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得力的,每项整改责任人罚款200元。

第六条 在接受业主、指挥部每月安全、文明施工评比过程中,未按项目要求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施工队,承担检查单位给予的全额处罚。

第七条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1、施工队不配合项目相关部门报送有关资料,比如队伍资质、

安全施工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证件、进场设备合格证书等,每项提供不合格或迟报一天的给予100元处罚。

2、施工队不配合项目相关部门组织工人入场教育,每次给予500元处罚。

3、施工队(班组)每周一不按时将上周班前活动记录报质安部,或填写不符合要求,每次每个班组给予100元处罚。

4、要求施工队指定专人负责所属施工区内围挡的清理和保洁工作,未指定人或指定人不负其责,给予施工队500元处罚。

5、施工队未配置专职(兼职)安全员或未履行安全监督职责的,给予100元处罚。

6、项目部门或相关人员在巡视中发现安全隐患,下发整改通知,施工队未按要求整改,每项给予100元处罚。

7、为了迎接上级或外来单位检查,项目部安排施工队在所属责任区内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施工队不配合安排人员整改,每次给予5000元处罚。

8、施工队未按要求设置休息室,或休息室未提供日常休息用具,给予施工队500元处罚。

9、施工队每天必须负责所属施工区域的卫生,利用夜间将建筑垃圾清出场外,否则每发现一次未清理给予200元处罚。

10钢筋加工必须挂标识牌,并按要求填写清晰,堆放按项目工程部指定位置,否则每检查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给予200元处罚。

11、材料堆放不整齐、未标名称、品种的,每一项给予施工队100元处罚。

12、施工队所属责任区域内按要求挂灭火器材,如未符合要求或丢失灭火器材未弥补的,每次每处给予100元处罚。

13、施工人员无故破坏安全标语、宣传栏、黑板报等,每次给予施工队100元处罚。

20、施工中未做到“四净三无”和工完后做到“四清四不见”。给予责任班组100元/次的处罚。

第八条 脚手架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给予以下处罚:

1、施工队搭设脚手架未按施工方案进行,脚手板未满铺或脚手板满铺不严,每一项给予施工队伍200元处罚。

2、脚手架施工层外侧未设置1.2m高防护栏杆、未设18cm高的踏脚板,每一次给予施工班组500元处罚。

5、脚手架外侧不挂安全网或安全网间不严给予施工队每一次100元处罚。

6、脚手架未及时安排人员清理,有建筑垃圾每发现一次给予100元处罚。

7、未经项目技术人员同意,擅自拆除脚手架或脚手架内部分钢管,每次给予1000元处罚。

第九条 模板工程

1、模板工程无施工方案、计算书或方案未经审批的给予项目总

篇四:《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篇一: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

篇五:《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篇一: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董事长安全生产职责:

1、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保证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公司的贯彻执行。

3、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在公司的贯彻实施。

4、切实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组织及财力、物力等资源的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二、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和机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督促企业员工按职责范围开展安全工作。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和职业卫生工作。

4、在实行生产任务承包责任制时,必须承包安全生产。

5、在安排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时,安全基础设施与主体工程必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6、负责处理重大工伤事故,处理事故责任者,表扬奖励对安全工作有贡献的员工。

7、积极改善企业劳动条件,消除环境污染,提倡文明生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8、保证本企业产品符合国家有关的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

三、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法令,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直接领导、监督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在安排年、季、月度生产计划时,贯彻执行安全工作与生产工作“五同时”的原则。

3、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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