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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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进一步理顺安全管理关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管理行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促进葛限公司生产经营的稳步发展,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国资委令第21号《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的实际制订。

第三条 公司以国家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为指导,制定“消除一切隐患风险,确保全员健康安全;建设绿色环保工程,营造和谐发展环境”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方针,公司和所属各单位都必须严格贯彻执行。

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一)公司和所属单位建立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关系顺畅、制度齐全,并有效运行的安全管理体系,形成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二)公司和所属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健全,有一支数量足、素质高的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要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队伍;

(三)杜绝较大及以上人身伤亡和重大机械设备损坏责任事故、重大职业中毒事故,工伤和机械设备、交通、火灾事故率控制在责任目标范围以内,并逐年下降。

第五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治本的原则;

(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三)分级负责、分专业系统管理的原则;

(四)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

(五)依法管理,有章必行,违规必究的原则;

(六)一票否决,重奖重罚,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 管理体制和职责

第七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分专业管理、全员参与”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分级明确安全生产责任。

第八条 公司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应当全面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规规定的以下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和上级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

2.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定

3.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

4.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定期听取安全生产汇报,及时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定期主持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6.组织编制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落实安全生产费用,并保证有效实施;

7.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8.建立、健全生产事故应急机制和体制,组织制定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9.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0.组织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及调查处理,并按及时、如实报告生产事故和信息。

(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指定一名副职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管责任人。主管责任人应当认真贯彻、落实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部署和安排,统

筹协调和综合管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管理领导责任。

(三)主管生产的副职应统筹组织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对安全生产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

(四)其他负责人是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生产主管责任人,应按照分工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九条 公司实行安全生产专业分工和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职能部门按照编制委员会确定的部门职责,在分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有关协调工作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

第十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一)公司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主任、由公司党、政、工、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最高议事、协调和决策机构。

(二)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和国资委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

2.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3.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提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措施;

4.研究解决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组织公司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6.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规定

(三)公司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制度和例会制度,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扩大会)会议。

第十一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一)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

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

1.贯彻落实和宣传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公司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目标、计划和措施建议;

2.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3.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5.承办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6.协调和参与公司有关部门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

7.承办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公司安全生产专业领导小组(委员会):

(一)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防汛安全、设备安全、防火安全、职业卫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领导小组(委员会)。各专业领导小组(委员会)在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研究解决本专业范围内的各种安全生产问题,为安全生产委员会提供决策意见。

(二)各专业领导小组(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防汛安全领导小组(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安全质量环保部;设备安全领导小组(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机电物资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人武保卫部;职业卫生领导小组(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委员会)设在安全质量环保部。各专业领导小组(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安全生产总监:

(一)根据国务院国资委要求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需要,公司建立安全生产总监制。

(二)公司安全生产总监与公司副总工程师级别相同,享受其相应的待遇。

(三)公司所属各单位应设安全生产总监,安全生产总监应进入单位领导班子,享受本单位副职待遇。

(四)各单位的施工项目部应设安全生产总监,安全生产总监应进入项目部领导班子,享受项目部副职待遇。

(五)公司根据情况,向危险程度高或安全管理薄弱的单位委派安全生产总监,公司委派的安全生产总监应进入被委派单位的领导班子,享受被委派单位副职待遇。

(六)公司及各单位应选拔、任用安全专业知识及实践经验丰富,管理能力强的人员担任安全生产总监。安全生产总监应取得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有五年以上的安全管理工作经验。各单位聘任安全生产总监前应报公司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七)安全生产总监的职责:各级安全生产总监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及主管责任人的领导下,监督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监督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协调解决各种安全生产问题,对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监督管理责任。

第十四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员管理:

(一)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配备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

(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由行政正职或行政正职委托的行政副职主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业务上接受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领导,其人员资质接受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审查和考核。

(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人员配置及装备应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直接从事生产、施工的队、车间等基层组织必须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

(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要经过专业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安全监督员证书,持证上岗。

(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属生产技术人员,其待遇不低于同级生

篇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精选]》

编制:审核:审批: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编制日期:

审批日期: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订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企业设臵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协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名称)全体员工。 四、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五、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设臵安全管理人员)的设臵;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成。

六、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企业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他职能部门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

七、各级领导对所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必须认真落实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八、工会组织职工参加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对企业各级人员、各部门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

九、从业人员应提高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十、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根据国家、本市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颁布,企业部门、人员设臵变动,设备更新改造和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十一、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经法定代表人审批签字后实施。

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机构

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一)领导机构

1、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主任(组长):主要负责人 副主任(副组长):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工会主席 成员(组员):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2、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本单位安全生产方面的最高领导机构。 (2)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法律、法规标准,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3)负责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长远规划及其费用的审批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对于本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急需解决的问题,及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项目,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及其费用等的审批工作。

(5)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听取安全生产主管领导工作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布臵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

(6)审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 (7)支持安全生产主管领导、主管部门和安全员的工作。 (8)经常深入群众了解情况,听取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动群众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9)对于轻伤事故有权做出处理决定,对于重伤以上事故,要立即上报,并协助上级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和制订并落实整改措施。

(10)年终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与考评工作进行审批。 (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1、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设在XXX部,管理部门主任:XXX 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职责

(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全权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制定本公司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中长期规划,编制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年度计划。

(4)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5)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或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协助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7)指导各部门和班组安全员工作。

(8)经常进行现场检查,协助解决问题,遇到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有权指令先行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企业领导,研究处理。

(9)定期组织公司性大检查,做好记录,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10)督促和检查企业职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1)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做好记录,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12)负责对危险作业的审批和监管工作。 (13)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14)参加审批新建、改建、扩建和大修的计划,并按规定报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参加工程验收及试运行工作。

(15)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未成年工的保护工作。 (16)组织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协助主管领导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并做好记录。

(17)负责统计和收集安全生产资料及其档案管理。

(18)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事故的防范措施,并且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施。 (19)向主管领导提出安全生产工作的奖惩意见。 (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安全生产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XXX 2、安全生产专(兼)职管理人员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管理公司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规定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贯彻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公司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四)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篇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整版)》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目 录

一、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

三、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四、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

五、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与保养维修制度

六、安全检查制度

七、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八、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九、伤亡事故快报制度

十、卫生保洁制度

十一、 消防防火责任制

十二、 班组安全活动制

十三、 不扰民措施

十四、 门卫值班与保卫制度

十五、 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制度

十六、 项目“三宝四口”安全防护规定

十七、 项目现场的落手清管理制度

十八、 生产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十九、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一、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一、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由公司工程部、单位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等有关人员进行。

二、 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审批工作,由工程技术人员负责人审批。

三、 管理内容与要求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意义和原则安全生产规定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准备、组织施工的全面性的技术、经济文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贯彻的原则是:统筹规划,科学地组织施工,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充分利用空间,争取缩短时间,推广采用先进施工技术,制定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用少量的人力、财力取得优良的工程质量和最佳的经济效果。

2、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深度和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应根据工程规模大小、结构特点和技术繁简程度及施工条件,编制深度不同的施工组织总设计和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中型以上建设项目和建筑群体应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小型项目和一般工程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大面积加固工程、重要的扩建、改建工程,应视工程繁简编制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

(3)工业设备安装和机械化施工,应单独编制专业施工组织设计。

(4)较大规模的拆除工程,疑难结构的拆除分项工程,必须编制施工方案。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要求

(1) 贯彻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施工程序,根据合同精神和计划要求,科学地安

排施工。

(2) 贯彻施工技术规程,操作规程,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降低工程成本,

提高机械化施工程度,提高劳动生产率。安全生产规定

(3)运用科学方法,组织立体交叉,平行流水作业,运用网络技术,确定最好的施工组织方案。

(4)落实季节性施工措施,确保全年连续施工。

(5)尽量利用正式工程、现场、原有建筑物、就近已有的设施,减少现场临时设

施搭设工程量。

(6)按实际条件,作人力,物力的综合平衡,组织均衡施工,尽量利用当地资源,减少物资运输量,节约能源。

(7)精心地进行施工总平面布臵,节约施工用地,力争不占、少占用地,做好文明施工。

4、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权限。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核和审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编制,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和审批。

5、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发放和管理。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一式六份,工程部、质安部、材料设备部、项目经理、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各一份,另一份公司存档。

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是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者,在安排检查施工计划,组织施工活动时,必须严格按设计部署执行。

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

为了防止工伤、爆炸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劳动条件所采取的各种技术措施。

1、参加编制、审查、批准安全技术措施的工程技术人员,应对所编、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的施工技术责任,根据工程项目的划分,逐级编制,逐级上报审批,经审定批准安全技术措施(连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由公司技术部门报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工程部质安部备案。工程部不得下达无安全技术措施的生产计划或工程项目。

2、各项目部应在每年十一月份向公司质安部提出下一年度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由公司质安部负责汇总。

3、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根据工程特点,施工季节及施工条件编制 ,要有针对性,能真正起到指导安全防护,确保安全生产的作用。

4、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由承包项目部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编制,由项目经理负责审核,由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报质安部备案。

5、单位工程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部分,由公司工程部编制,由技术负责人审定,公司经理批准,由质安部门备案。

6、自制大型工具(包括起重工具)机械设备的技术设计中,必须同时提出制作及用时的安全技术措施。报技术负责人审定,经理批准。

7、安全技术措施费,由公司工程部会同质安部审查,财务科统一平衡,报主管经理批准后列入计划,经费来源按照国家规定办理。

8、安全技术措施由技术负责人、工程部、质量安全部负责检查与考核。在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同时,检查所属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若发现不按本标准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措施不落实时,将根据公司制定的奖罚条例进行经济处罚。

三、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一、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与下达施工任务同时进行,各工种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对不同作业部位,不同作业内容,进行分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定期交底,并要有交底人签字。

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既要针对性,又要简单明了。

三、班组长每天的班前会根据当天的施工任务、特点,做好针对性的书面安全交底,并要有书面记录。

四、新进场班组必须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再上岗。

篇四:《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一: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

七、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

电、气焊防火制度

仓库防火制度

一、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牌。

二、仓库内部照明用灯,应使用60w以下白炽灯或大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灯具,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

三、应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存放。

四、严禁使用电热器。

五、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六、仓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在确认无问题后关闭电源,锁门离开。

七、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

电、气焊防火制度

一、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二、焊割前按规定进行“动火作业申请”,核准后方可进行。

三、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

四、盛过或盛有可燃性气体或粉尘的易爆场所焊割,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六、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七、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种管道、金属道、金属架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

八、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电焊的导线不要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

九、焊割工作点火前要遵守操作规程,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查现场,清除火灾隐患;在闷顶,隔墙等隐蔽场所焊接,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反复检查,以防暗燃发生。

十、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一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二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三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四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五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七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八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九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有力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确保公司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依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部门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生产安全管理的规定

1、各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2、对公司员工必须进行生产安全教育,填写三级教育卡片备档。生产员工上岗前,部门或车间必须对员工进行操作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能独立操作。

3、公司为从事作业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条件和防护用品。

4、杜绝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实际操作人员有权对上述行为拒绝执行。

5、生产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6、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况,任何人无权擅自拆除设备安全防护装置,违者将予以重处。为了确保安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不能正常工作时,不准开机运行。

7、为了保证用电安全,严禁开启设备的电气箱,发生电气故障,必须由电工进行修理,并认真执行设备检修期间附:设备检修期间的停送电规定

(1)设备遇大修、小修时都必须事先停电,并悬挂“设备检修”标志牌,示明设备处在检修状态,设备检修完毕,需要送电调试前,必须认真巡视设备各部位,并通知在场操作人员和其他检修人员,设备调试合格后交付使用同时撤走“设备检修”标志牌;

(2)日常维修(尤其是电气维修)原则上要求停电检修,除非某些部位的检修可以或者需要带电时,但必须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上有保证。设备的日常维修是否需要停电,由当班检修人员根据当时实际情况确定并通知操作工,生产车间不得强制要求带电检修;

(3)设备停电检修后的送电,必须由电工执行,送电完毕后由电工通知操作工或班长,正常停机或开机不受此限制。

8、禁止乱拉电线、乱接电器设备,非专业人员严禁从事排拉电线、安装和检修电器设备。

9、动用明火必须严格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的停送电规定。

生产车间管理制度

第一条生产纪律

1、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及有关要求生产,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2、厂区及生产车间内严禁吸烟。

3、爱惜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包装材料,严禁损坏。

4、服从生产主管的安排,及时作业,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

5、衣着清洁整齐,按照要求穿制服上班。

6、严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须向生产主管请假。

7、保持车间环境卫生,不准在车间乱扔杂物,禁止随地吐痰,每次生产任务完成后要将地面清扫干净。

8、当产品出现不良时应立即停工并上报,查找原因后方可继续生产。

第二条操作规程

1、正确使用生产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非相关人员严禁乱动生产设备。

2、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要按使用说明正确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3、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生产,严禁因抢时间而影响产品质量。

第三条产品质量

1、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保证产品质量。

2、严把原材料进库关,高品质原料出高品质产品。

3、禁止使用替代原料,严格按图纸配料,配好料,确保符合规范。

3、注意生产过程中的细小环节,要求包装良好,码垛整齐美观。

5、检查产品的标签、名称、型号规格、做到万无一失。

6、装车前需最后检查、核对(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包装情况),做到单货相符。

7、文明装车,堆码合理。

第四条安全生产

1、生产过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2、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操作,防止出现伤亡。

3、生产时必须戴好防护口罩、手套,防止机械伤人。

4、注意搬运机械的操作,防止压伤、撞伤。

5、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防止遭受电击。

6、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堆放,并树立醒目标志。

7、原材料、包装物、零小的设备应布局合理,堆放整齐,

第五条设备管理与维修

1、大宗设备应有专人负责。

2、所有设备应定期保养,每日检查。

3、制订完善的设备维修及保养计划,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

[篇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开工前按施工组织设计防火措施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存放、使用等危险距离,均应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4、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

5、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6、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电源管理,以防发生电气火灾。

7、发现火警时候,都应迅速准确地报警积极参加扑救。

8、负责定期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防火警惕性。

9、定期实行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于难于消除的隐患要限期整改。

10、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内容及要求

一、组织管理

1、施工现场(工地)应成立以工地主任(或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生产管安全。工地主任(项目经理)对工程施工安全负全面责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安全负技术责任。

2、工地应建立由工地领导成员(包括施工员、工长等)轮流安全值日制度,做好安全值日记录。并检查监督班组安全制度的执行。同时还要建立和健全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设施验收和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

3、班组新调入工地时,应将班组安全员名单报告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属特种作业班组还应报告本班组持有操作证情况。同时,工地安全管理小组要向班组进行安全交底。

4、总、分包工程或多单位联合施工工程,应以总包单位为主,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参加的联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监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各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根据管生产管安全原则,都应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组织或确定安全负责人,负责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并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

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

现简述关于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方面的要求。

1、施工现场(单位工程)安全技术管理基础资料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

安全技术交底书。

安全设施任务单(复杂或特殊要求的设施,还应有设计图纸、计算书)。

安全设施验收书。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安全交底书和安全操作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验证记录。

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材料。

2、安全技术措施的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

经审定批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应层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安全设施要列入任务单,布置落实,责任到人。

完成后必须组织验收,合格后才准使用。在使用过程中,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修,确保安全有效。

3、防火防爆

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仓库处;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各区域之间间距要符合防火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如,防火工具(消防桶、消防梯、铁锹、安全钩等)、砂箱地、消防水池(缸)、消防栓和灭火器。

施工现场特别需重视并做好防爆方面的工作,一是爆破及引爆物品的储存、保管、领用都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二是各种气瓶的正确运输、存放、使用。气瓶放置地点应距明火作业点10m以外,要防曝晒,气瓶防振圈、瓶帽等保护装置必须齐全。瓶阀嘴禁止沾染油脂,手或手套和工具上有油脂时,不准开启瓶阀;三是对各种可燃性液体、油漆涂料等都必须熟悉其运输、保存、使用要求,并根据其性能特点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在运输、保存、使用时都要做好安全交底。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一、对新入的职工、调动工作及临时工、合同工、培训和实习人员都应进行严格的三级教育。

1、在学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了解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学习一般电气安全知识和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发生事故后,如何自报、抢报等,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2、在工区或项目部进行第二级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生产情况、劳动纪律、生产规则、安全注意事项、了解工作地的危险部位、危险机电设施、尘毒作业情况等。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程,紧急情况下安全处置及疏散车。

3、在班组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了解工段、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学习机具设备安全操作方法,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个人防护用具的使用方法,危险机件,危险物的控制方法,以及发生事故的紧急防护措施等。

二、特种作业教育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

2、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理论和实际考核,成绩合格,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准钱库镇独立作业。

3、无证上岗,按国家有关规定对项目部和作业人员进行处罚。

4、取得操作证,必须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

三、变换工作岗位的工人教育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企业通过减员,以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要求职工一人多岗,一专多能,工人换岗后应进行从新教育。

1、新岗位的操作规程。

2、新岗位的安全操作方法和安全技术知识。

3、新岗位的设备常见的故障及其排除方法。

4、该岗位事故案例及应吸取的教训。

经教育后,方准上岗操作。

四、外来务工人员教育

随着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大量外来务工人员走上了生产岗位,他们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差,生产技能不熟练,在工作时,有章不循,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疲劳作业,从而引起较多的伤亡事故,因此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1、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璺、政策,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2、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基本知识、危险岗位及通用工种的安全生产知识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

3、一般职业危害的预防,常见职业伤害的现场急报。

4、交通、用电、消防及日常生活安全常识。

经教育取得<安全教育合格证>后方可从事企业的生产劳动,但学仍需参加企业组织的三级安全教育。

五、采用五新作业人员的教育

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时,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教育,学习:

1、“五新”的基础知识。

2、“五新”的性能、特点及其可能带来的危害。

3、采用“五新”后新的操作方法。

4、为避免事故而采取的防范措施,选用正确的劳动防护用品。

5、采用“五新”后发生异常情况时,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在撑敢基本性能、基本操作规程和操作方法后,才能上岗操作。

六、经常性教育

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把它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经常性的教育内容包括:

1、上级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及有关的文件、指示。

2、各部门、科、室和各个职工的安全责任。

3、安全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

4、事故案例及教训和安全技术先进经验、革新成果等。

班组应每周安排一次安全活动日,利用班前或班后进行。

七、对工伤事故和久假复工的应从新进行安全教育。

八、安全管理干部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管理干部培训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以便更好地教育,培训职工的安全知识。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工会应对安全生产作出全面系统的检查,是领导在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组织,推动检查督促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1、监督检查本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制度和开展安全工作的情况,定期研究分析职业危害趋势和重大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

2、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和安全生产目标植。

3、了解现场安全情况,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不安全问题,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4、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和贯彻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检查各级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对安全技术规程的执行情况。

5、参与审查和汇总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和安全措施项目完成情况。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发现不符合安全规定和问题有权提请安全监察机构和主管部门制止其施工和生产。

7、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树立安全生产典型。

8、组织三级安全教育和职工安全教育,配合安全监察机构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9、制定年、季、月安全工作计划。并负责贯彻实施。

10、负责事故统计、分析、参加事故调查,对造成事故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11、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女职工和未年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对防护用品的质量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12、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和先进经验。

13、在业务上接受地方安全监督机构和上级安全机构的指导,并如实反映情况。

安全生产制度

一、制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健全安全生产组织。

二、进地安全培训教育,开展安全生产监测检查。

三、安全生产措施编制,伤亡事故统计分析。

四、对生产过程中不安全因素研究、消除、控制、预防工伤事故发生的措施。

五、对使用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事先对存在不安全因素或可能出现伤亡事故作出充分估计,制定政策、完善、保护措施。

六、根据工程特点、施工环境、施工条件、施工方法等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七、鉴别、评价、控制或消除生产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使劳动条件符合卫生要求。

八、盛夏做到防暑降温,寒冬做好防寒保暖工作。

九、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建立健全段部安全生产的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日前后的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分公司每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巡逻检查,上班前教育,下班后检查。

2、进行日常性检查,经常普遍性的检查,企业每年至少检查4-6次,项目部每月至少一次,班组每周、每班次都进行检查,国外还有安技人员的日常检查,还有各级领导、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检查。

3、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应根据上级有关规程、法令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检查违章作业和规程、制度的执行情况,机械电器、设备的安全运行,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防护措施,杜绝事故苗子,做到防患于未然。

4、安全生产以自查为主,互查为辅,以查思想、查制度、查纪律、查隐患为主要内容,要结构气候特点,开展防洪、防雷电、防坍塌、防高处坠落、防中毒等“五防”检查。安全检查要贯彻领导与群众结合的原则,做到边查、边改,对查出的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复查制度。整改计划要定人、要定措施、定期完成。

5、要经常性安全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保证生产正常运行。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重大事故,避免和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上级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精神,结合实际,重新制定了

一、目标

1、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死亡事故。

2、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重伤事故。

3、不发生一次经济损失超过xx元。

4、争创市、县优良工程。

二、管理计划

1、年度投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十多万元。

2、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人员每季度一次,新工人进场要进行三级教育。

3、安全检查:段部每季度检查12次,站组每星期一次,安全科及时总结各站组工地检查情况,总结各站组工地安全生产动态,及排除安全隐患。

4、安全生产例会每季1-2次,及时总结,表扬先进,找差距,指出存在问题,落实解决办法,向安全先进工地参观学习,以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5、每个工地各站组建立安全工作台帐。

6、年终:评比安全生产先进工地,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加强项目安全管理工作,保护职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促进项目生产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2、项目安全管理要责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完善的项目安全”的保证体系。

3、项目安全管理必须坚持从严治理,做到严明职责、严密制度、严肃纪律、严格考核。

4、本办法适用于工地各项目经理部。

二、项目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及职责

(一)项目必须成立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应设立负责安全技术管理的职能部门,协助经理对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和机械安全工作履行监督、检查、管理职责,并协助搞好机械安全和消防工作。

(二)100人以上的项目经理部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一名,特殊情况下,可设二名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必须经地方劳动部门或公司组织的专业培训,获得<安全员证>后方可上岗。

(三)项目专职安全员不得随意更换,确因工作需要变更工作岗位时,须报安全部门批准,并配备经培训获得<安全员证>的其他人员接替工作。

(四)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安全职责

a、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第一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本项目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4、负责组织领导本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相应的保证措施。

5、领导本项目安全小组和负责检查安全技术部门的工作,坚持每月对本项目生产进行一次大检查,主持召开项目安全生产办公会,研究本项目安全生产有关问题。

6、督促、检查副经理、各职能部门及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自管辖的安全工作,对本项目事故隐患的整改在技术、资金、物资上给予妥善安排和保证,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各类事故隐患,减少和杜绝伤亡事故。

7、加强对本项目职工的遵章守纪教育,提高职工素质,强化职工安全意识,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8、推进现代科学管理方法,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9、项目经理是项目范围内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人,对职工正常的生活安全负有主要责任,组织职工法制教育,把预防在先工作做好、做细,负责处理案件、事件调解纠纷。

b、项目副经理安全职责

1、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第二责任。

2、协助经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公司有关生产规章制度。

3、贯彻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生产与安全“五同时”。

4、协助经理组织本项目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等,指定专人或部门负责限期整改。

5、主持和参加项目生产调度会,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确保安全生产。

6、加强对职工遵守纪律的教育,提高职工素质、强化职工安全意识,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7、做好本项目职工劳逸结合和女工“五期”特殊劳动保护工作,严格执行公司关于劳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物品的发放标准。

8、本项目发生人身、机械、火灾等事故,要亲临现场,组织调查事故原因及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制定预防措施。

9、参加项目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督促、检查项目安全技术部门的工作,在经理外出期间,承担和行驶经理的安全职责,努力实现本项目安全生产目标。

c、项目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1、监督并保证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2、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公司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安全技术职能人员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3、加强本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职工的遵章守纪自觉性,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4、参加项目安全生产办公会,专项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议题的会议。

d、项目工会负责人安全职责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综合治理责任。

2、督促并协助行政领导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把劳动保护列入工会重要议事日程,保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3、贯彻“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方针,组织并协助开展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教育职工遵守劳动法令、制度和各种操作规程。

4、参加本项目发生的人身、机械、火灾等事故的调查、处理及善后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伤亡事故的措施,认真做好群众监督工作。

5、监督项目逐步改善职工的工作条件和女工保护工作,维护职工劳动保护的合法权利和义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竞赛活动。

6、参加本项目召开的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参与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议题的会议。

e、项目施工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从技术上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主持项目安全技术业务会,组织技术人员学习贯彻各种安全法规、制度和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制定项目单项工程安全措施。

3、向项目职工进行施工技术交底时,同时进行安全交底,讲解施工工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深入施工现场及时解决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4、督促并指导工人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生产,对施工生产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及时纠正。

5、协助搞好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f、项目安全技术人员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直接领导下,积极宣传和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璺、制度等,推动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2、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危及职工人身安全的隐患,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纠正违章指挥。

3、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对新上岗上员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协助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搞好本项目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做到特殊工种工人100%持证上岗。

4、负责施工现场重要危险部位的警示、安全标语牌的制作,宣传工作,参加本项目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会议。

5、参加项目安全生产会议、定期向经理等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建议和要求,按时上报安全生产各类报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台帐。

g、作业队长、班组长安全职责

1、对作业队、班组工人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认真执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检查督促作业队、班组工人正确使用各种劳动防护用品。

2、组织好每天的安全生产班前讲话,作业中检查、班后小结及换班交接工作,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

3、全面了解掌握作业队、班组人员的思想动态,经常对作业队、班组进行遵章守纪教育,严格执行劳动纪律,教育职工在任何情况下不违章蛮干,对新上岗的工人进行班组安全教育。

4、对本作业队、班组发生的各类事故,要详细记录,立即上报,积极参与事故的调查,并组织作业队、班组人员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不得隐瞒事故。

5、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制备、现场存在明显事故隐患,并随时可能危及人员生命安全时,有权停止作业,迅速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岗位,及时向领导报告

6、组织好作业队、班组每周安全日活动,认真做好各类安全活动记录,总结安全生产经验,找出教训,针对问题采取措施,使生产经常处于安全状态。

7、及时表扬作业队、班组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将安全生产情况填入原始记录,做为工人考核、评比、定级、升级、竞赛评奖的条件之一。

三、安全检查

(一)项目经理必须每月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副经理或党小组负责人亲自牵头,组织项目工会及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共同进行。并积极配合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进行专项和重点检查。

(二)项目安全检查要有重点。特别要做好易发“商空坠落”、“机械伤害”、“淹弱”、“触电”、“火灾”等事故场所的检查,边查边改,同时各项目根据各自承担工程的实际情况,推行项目安全检查表,做到安全生产检查规范化、标准化。

(三)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事故苗头,有关部门要制订整改计划,做到定人、定措施、定完成日期,必须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在隐患未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危及职工人身安全的,应立即停止作业。

四、安全纪律

(一)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项目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上岗作业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随意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不得酒后作业和在严禁烟火的场所吸烟、动火。

(二)严格执行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冒险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操作。

(三)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处、悬崖和陡坡施工中必须系好安全带;水上作业穿好救生衣;高处和交叉作业时不得往下投掷物料;严禁穿硬底鞋、施鞋、高跟鞋或赤脚、赤膊进入施工现场;女工不得穿裙装上班作业。

(四)在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随意攀登脚手架、龙门架、双导染、悬梯和吊唁钩、铲斗,不得私自操作电动开关和私接乱接电源线,非特种作业人员严禁从事特种作业,非机械操作工严禁拨弄或开动机械设备,不得在施工现场打闹玩耍,不得将家属、小孩或无关人员带入施工现场。

(五)非操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爆破警戒区、钢筋(钢索)张拉区、吊装作业区、龙门架拼装或拆除区。对施工现场各种防护设施装置,防护围栏、盖板、安全标志等不得任意拆除和拆除随意挪动。

五、班组安全管理

(一)班组是项目一切生产活动的主体,项目经理必须重视班组的安全管理,加强安全优秀班组和合格安全班组的建设。

(二)班组应认真贯彻执行总公司、公司和项目制订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根据各班组工作实际情况,制订本班组职工基本行为规范,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佩戴使用制度,常用工具设备维修检查制度,并制订水上和高处作业须知,吊装拆除作业、安全用电、防火灭火须等班组安全制度。

(三)班组必须设一名兼职安全员,协助班组长搞好本班组安全工作,班组要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活动例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文化知识和本工种施工工艺及操作规程,分析事故安全和事故隐患,提出预防增强和提高本班组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职工自我保护和群体保护能力。

(四)每天上班前,班组长要进行班前安全讲话和安全交底,要交清当天作业的内容、人员分工、危险因素存在的工序和相应的预防措施;作业前要对施工机具、防护装置进行全面检查,班中要求进行安全巡检,班后要小结,轮班作业换班时应向下一班安全交底,对作业中发现的不安全行为、隐患要随时指出、纠正。

(五)班组在作业过程中,组员要互相关心、互相督促,做到“不伤害”;对班组内使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工具要认真维修保养,确保安全有效。班组在一个分项工程任务完成后,应将剩余的钢筋、木料、水泥等运到指定地点,按规定分类堆放,不得堵塞通道、交通路口,不得把建筑垃圾扔在安全网内。作业场所积聚的油迹、水迹、粉尘要清扫干净,做到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六、事故调查及处理

(一)项目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及有关领导,经现或有关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采用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项目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后,应当在24小时内上报公路主管部门,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应同时立即报告地方安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组织,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伤亡人员情况,初步分析事故的原因等。

(三)发生伤亡事故,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需要移动现场部分物品时,必须作出标志,绘制事故现场图,详细作出记录,在消除现场危险因素、采取防范措施后,方可恢复生产。

(四)事故发生后,必须按国务院[1991]年发布的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以及总公司具体规定处理。

七、安全奖罚

(一)在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中,具备条件的确优秀安全生产班组和个人应给予表扬和物质奖励,优秀安全班组和个人的条件如下:

1、圆满完成本项目下达的各种生产任务,符合第六点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的班组和作业队。

2、杜绝重伤和死亡事故,轻伤事故不突破2人次,年度内未发生过一般机械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实现了“安全年”的作业队或班组。

3、能模范的执行、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熟悉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技术业务知识,努力完成本职生产任务,连续两年未发生过个人责任事故的个人。

4、能积极参加上级和本项目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能对本项目、本班组的事故隐患治理提出改进措施和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成效的,能坚持原则,敢于制止“三违”现象,在排除事故隐患,使职工人身和国家财产免受损失,为单位的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二)奖励的具体标准由各项目自定。

(三)在项目施工中,因“三违”而导致轻伤、重伤、死亡、重大死亡(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对项目和责任者的处罚和行政处分按总公司<职工伤亡事故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四)项目发生机械事故后,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罚,按总公司<机械设备安全条例>有关规定办理。

(五)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条件行为的职工,处以100-200元的罚款,干部违反加倍处罚: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不穿防滑鞋者。

2、穿拖鞋、高跟鞋、裙装或赤脚、赤膊上班作业者;机床作业不戴手套,不戴防护镜者。

3、在油库、料库库房内,乙炔发生器室,木工棚内吸烟、动火者。

4、在高处、水上工作平台上作业,追拉推打开玩笑者。

5、施工机械、车辆超座载人以及无<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驾驶证>驾驶他人施工机械、车辆者。

6、有意损坏安全网、安全带、安全标志、交通标志、通航信号、消防器材者。

7、不听安全人员劝告或故意辱骂、动手阻挠安全人员正常工作者。

[篇四: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八条各机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作业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操作顺序或经培训后达到作业要求。作业员开始操作前应检查机械设备各部位紧固件是否脱落或松动迹象。调整机器时必须停机,断掉电源,下班时必须关闭所有设备的总电源。

第九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 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学习(即生产单位、机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一条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四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

第十五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六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

第十七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十八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整改。

第十九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着。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二十条对违规、违法操作的人员,如发现公司将立即开除肇事者;致使公司损失的,将追求肇事者责任和相应的经济赔偿;致使本人发生事故的,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篇五:《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篇一: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董事长安全生产职责:

1、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保证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公司的贯彻执行。

3、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在公司的贯彻实施。

4、切实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组织及财力、物力等资源的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二、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和机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督促企业员工按职责范围开展安全工作。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和职业卫生工作。

4、在实行生产任务承包责任制时,必须承包安全生产。

5、在安排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时,安全基础设施与主体工程必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6、负责处理重大工伤事故,处理事故责任者,表扬奖励对安全工作有贡献的员工。

7、积极改善企业劳动条件,消除环境污染,提倡文明生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8、保证本企业产品符合国家有关的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

三、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法令,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直接领导、监督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在安排年、季、月度生产计划时,贯彻执行安全工作与生产工作“五同时”的原则。

3、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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