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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台山市迁户口手续 第一篇
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一般来说个人申请、迁出地的准迁证、迁入地的准迁证 、身份证明,去原籍的派出所办理一下就行了!但是户口迁移的情况多多,就看属于哪一种了。
户口迁移,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
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如何办理市内户口迁入
市内户口迁入,迁户口需要什么证件?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如何办理市内户口迁出
办理市内户口迁出,迁户口需要什么证件?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
(2)农业人口迁出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
如何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
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迁户口需要什么证件?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
(3)因大、中专院校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应出示相应的证明。
市区居民办理市内户口迁移
(一)所内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二)所间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三)跨区迁移{台山市迁户口手续}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2014结婚后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流程》
台山市迁户口手续 第二篇
女方迁往男方处——带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女方户籍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到男方户籍地以“夫妻投靠”为由申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带《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女方户口本到女方户籍地派出所申请《户口准予迁出证明》,带《户口准予迁出证明》和男方的户口本到男方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即可; 男方迁往女方处——除了不需要计划生育证明外,其他的按上述流程办理。
2014结婚后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流程
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一、结婚后迁户口条件:
夫妻双方分居两地(不同市、县辖区)或一方为农业户口,另一方为非农业户口性质的,均可申请夫妻投靠入户。
结婚后迁户口所需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2、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申请入户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或有关下岗证明(指非农业人口)
二、结婚后迁户口办理程序:
结婚后迁户口(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市)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4、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台山市迁户口手续}
结婚后迁户口(夫妻户口不同省)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台山市迁户口手续}
3、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
4、持男方户口簿,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5、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申请人应按规定交纳《准迁证》及《迁移证》工本费,每证4元。
结婚后迁户口:市内户口迁入
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
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小贴士:市内户口迁移包括所内迁移、所间迁移、跨区迁移。
所内迁移的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属结婚后迁户口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
所间迁移的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属结婚后迁户口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跨区迁移的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属结婚后迁户口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结婚后迁户口:市内户口迁出
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身份证;
2、农业人口迁出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
结婚后迁户口:迁往外省市
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
3、因结婚后迁户口等原因迁出户口应出相关证明。
婚后户口迁移手续是否办理,是继结婚登记流程中的最后一步,因为结婚后户口迁移属自愿行为,所以新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考虑是否办理婚后户口迁移相关手续。
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一、结婚后迁户口条件:
夫妻双方分居两地(不同市、县辖区)或一方为农业户口,另一方为非农业户口性质的,均可申请夫妻投靠入户。
结婚后迁户口所需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2、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申请入户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或有关下岗证明(指非农业人口)
二、结婚后迁户口办理程序:
结婚后迁户口(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市)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4、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结婚后迁户口(夫妻户口不同省)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
4、持男方户口簿,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5、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台山市迁户口手续}
申请人应按规定交纳《准迁证》及《迁移证》工本费,每证4元。
结婚后迁户口:市内户口迁入
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
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小贴士:市内户口迁移包括所内迁移、所间迁移、跨区迁移。
所内迁移的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属结婚后迁户口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台山市迁户口手续}
所间迁移的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属结婚后迁户口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跨区迁移的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属结婚后迁户口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结婚后迁户口:市内户口迁出
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身份证;
2、农业人口迁出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
结婚后迁户口:迁往外省市
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
3、因结婚后迁户口等原因迁出户口应出相关证明。
《如何迁户口--具体流程》
台山市迁户口手续 第三篇
迁 户 口 流 程
前话:之前曾用公安局里的资料发了一个办理各种户口迁移的所需资料,比较粗略,后又有朋友详细问了结婚后办夫妻投靠的具体流程(也许也是各种户口迁移最麻烦的)。当初我也碰了好多次壁才知道怎么办的,现在我的户口也快办理下来了,就把我的经验分享给大家,希望你们以后办的时候就能心中有数,不用浪费时间和金钱了。
有些材料的准备顺序可以依各人情况而定,总体上说需要的资料为: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2、夫妻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结婚证。4、户口证明。5、婚育证明(两地各一份)。
具体如下:(如没有特殊说明,材料皆指原件)
第一步:回原户口所在地(以下简称原地)
1、拿户口本到所属派出所户籍室,说需要办理夫妻投靠要迁出户口,让户籍警出具一份户籍证明(也叫常住人口信息查询资料)给你,户籍警知道怎么办了的(详细地说,户籍证明就是把你的户籍资料从电脑中调出来,打印一份,盖上公章)。
2、拿结婚证到所属的计生办开具婚育证明。这里得细说的是,分单位(集体)和无单位的程序又不同。
(1)有单位(集体户口)的要先找管理这块的领导或部门出示一份证明,证明你的是何时初婚(或再婚),现在的生育情况(有几儿几女,或未育),在单位期间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情况(参考格式:我单位XX部门同志XX,性别,年龄,于XXXX年XX月XX日初婚或再婚,至今未育或育X儿X女。在单位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情况。特此证明。单位落属,盖章)。单位出具证明后,到所属计生办凭证明开具婚育证明(单位的证明会收掉)。
(2)无单位的,在村开证明后要到镇级以上的计生办开婚育证明(具体参照以上有单位的程序,类似的)。
第二步:到你要迁入的地方(以下简称迁入地)
1、书写户口迁移申请,下附参考格式:
尊敬的各位领导:
本人XXX,原户口在XXXXX地址,属XXX派出所(要按户口本上的写)。现因XXX年X月XX日与XXX初婚(或再婚),其户口在XXXXX地址,属XX派出所,需要办理夫妻投靠,将本人户口迁往丈夫(或妻子)XXX所在地。望各位领导审核情况,予以批准。
XXX(个人签名)
XX年XX月XX日
2、将原地的婚育证明复印两份,持书面申请、双方户口本,原地的婚育证明及复印件到迁入地所属的居委会,说要办理夫妻投靠将户口迁到这里,把资料给工作人员,他们就会按照资料建一份信息卡,并进行常住人口等登记。完后,会在书面申请上签写意见并盖公章,这里会收掉一份原地的婚育证明复印件。需要提一下的是,居委会会让你交强制绿化费,说是按每年要交,是否正常,我也不清楚,但我是交了。
3、持居委会盖过章的书面申请、双方户口本,原地的婚育证明及复印件到迁入地所属的街道办里的计生办,说要办夫妻投靠迁入的,要出具婚育证明。工作人员检查一下材料后,收掉原地的婚育证明复印件,出具迁入地的婚育证明。
4、将所有的资料: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簿及复印件(要将第一页户主页和配偶那一
页都复印到),结婚证,原地婚育证明,迁入地婚育证明,原地的户口证明带到迁入地派出所,说要办夫妻投靠户口迁入,户籍警就会给份表格你填,填好后,该收的资料收走,他就会让你等。
5、拿到准迁证。
第三步:持准迁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回原地派出地办理迁出手续,当场办完后会把你的户口档案装进档案袋中交给你。
第四步: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档案袋这些相关资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就行了。
《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台山市迁户口手续 第四篇
[篇一:迁户口需要什么证明]
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户口迁移,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篇二:户口迁移申请]
xx省xx市公安局:
本人xxx,
《户口迁移手续》
台山市迁户口手续 第五篇
[篇一:结婚户口迁入申请书]
xx派出所:
本人xxx,女,汉族,出生日期19xx年8月8日,身份证号:xxxx,与xxx于5月5日结婚,(因工作变动)现申请将户口迁入贵处,请给予办理。
附:结婚证复印件(工作调动文)
户籍证明
身份证复印件
[篇二:小孩户口迁移申请书]
我叫xxx,男,汉族,出生于xxx年1月1日,家住某省某县某镇,身份证号是xxxx(写你身份证上的内容),现在我在某地购买一处住房,常住在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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