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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收款制度
应收款规定(一)
应收款项的管理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包括备用金)和预付账款,是企业的主要流动资产之一,其管理状况直接影响着企业的资产质量和资产运营能力。
一、其他应收款的概念
其他应收款(备用金)是各部门或经办人员由于日常零星开支或出差、在职或离退体职工中非参保人员住院治疗而向财务部门预借的备用款项。
二、其他应收款台帐管理制度
财务科设专人负责其他应收款的总账及明细账管理,按照客户设立其他应收款明细账台帐,详细反映企业内部以及各个客户其他应收款的发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及其每笔款项的帐龄等具体的财务信息,加强合同管理,对债务人执行合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防止坏帐风险的发生。
三、其他应收款的借款、报销程序
(一)其他应收款的借款
1、日常零星开支备用金借款:由各部门经办人员填写“借款单”一式两份,注明款项用途和金额,盖章齐全经所在部门领导、经营矿长、财务科长审批后到财务科资金组办理借款手续。
2、差旅费借款:由出差人员或经办人员填写“借款单”一式两份、“出差借款申请单”一份(钢笔填写),按借款单及申请单要求认真填写各项内容,盖章齐全并分别经所在单位领导、主管矿长、经营矿长、财务科长批准后,到财务科资金组办理借款手续。
3、非参保人员住院借款:由非参保人员所在单位经办人员填制“借款单”一式两份,盖章齐全并持所住医院催款单及杜儿坪分院“转外就医转诊单”经
杜儿坪分院行政副院长审批后,到各职能管理部门(安监处为在职及离退人员中工伤职工的职能管理部门、计生办为矽肺职工、女职工及独生子女的职能管理部门、劳动保险办为按<83>3#文件退休职工的职能管理部门、组干科为离休干部的职能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连同住院费用每日清单,经财务科长审批、专职人员登记后到财务科资金组办理借款手续,同时按借款金额的10%交住院自负部分押金。
4、2004年6月1日以后发生的新工伤人员住院借款:由新工伤人员所在单位经办人员填制“借款单”一式两份,盖章齐全(并持所住医院催款单及杜儿坪分院“转外就医转诊单”)后到安监处盖章,经劳动保险办主任审核、办事人员登记后(并将住院费用每日清单交给办事人员),经财务科长审批、专职人员登记后到财务科资金组交一定比例住院押金后办理借款手续。
(二)其他应收款的报销
对于各项借款报销,借款人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到财务科报销平帐,对于违反用途或不符合规定的开支,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
1、日常零星开支备用金报销:经办人员将发票等报销凭证整齐地迭压粘贴在“杜儿坪矿单据粘贴单”上,由“部门负责人与报销人”盖章,同时出具矿内部支票经营办盖章后到财务科报销,及时平帐。
2、差旅费报销:出差借款应于出差返回后七天内办理报销手续。出差人员将出差车票、住宿费等费用凭证整齐粘贴在粘贴单上连同出差旅费报销单一并盖章齐全后到财务科办理报销手续,出差人员所在部门按财务人员审核后的可报金额出具矿内部支票、经营办盖章后交财务科,出差费用按借款多退少补,余额全部交回财务科。
3、非参保人员住院费用报销:非参保人员住院借款应于每月25日前后办
理中途结算,报销程序与借款程序基本上一致,将费用结算单粘贴好连同医药费报销单一并由所在单位负责人与借款报销人盖章,经杜儿坪分院行政副院长、财务科长审核后到财务科办理报销平帐手续,并由各职能管理部门按财务人员审核后的可报金额出具矿内部支票、经营办盖章后,交财务报销。
4、2004年6月1日以后发生的新工伤人员住院费用报销:由新工伤人员所在单位经办人员在借款的同时将住院费用每日清单交给劳动保险办,由劳动保险办统一到保险公司办理保险赔款,最后将赔款交回财务科予以平账。
四、其他应收款的催收制度
企业对到期的应收款项,财务部门专职人员应及时提醒客户依约付款,对单位或内部职工的借款及时清理,限期报销交回。对逾期的应收款项,采取工资表内扣款、转账等形式进行催收。
对于电力管理中心的外转供电电费挂帐业务,电管中心经办人员应主动向用户催收,当年挂帐数必须当年清收,按总公司债权清理指标要求按年初挂帐余额的20%比例清收以前年度的电费挂帐数。
财务部门专职人员定期编制其他应收款明细表,反映其他应收款形成原因、期末余额等信息,及时分析其他应收款的管理情况,提请有关责任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减少企业资产损失。
五、年终往来确认
到年末,由财务部门专职人员填写往来款项“徇证函”,交与各单位经办人员办理往来款项的确认,由债务方认可盖章后交回财务科,以便顺利进行财务报表的年终决算工作。
应收款管理办法
应收款规定(二)
应收款管理办法
为了确保企业利益,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有关财务及法律制度,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应收款管理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合理、 平等互利、利益共存的原则;
2、坚持谁经办、谁负责、谁挂账、谁清理的原则。
第二条 应收款管理目标
1、有效控制在途应收款的额度,减少坏账损失,加快资金周转;
2、降低应收款的管理成本,提高企业效益。
第二章 应收款管理范畴
第三条 应收款管理包括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以及预付账款。
第四条 应收账款分为即期应收账款和逾期应收账款。即期应收账款是指自公司发货之日起,6个月内应回款的应收款。逾期应收账款,是指6个月以后仍未回款的应收款。按期限分为6个月、1年、2年以内、2年以上。
第三章 应收款监控管理
第五条 各企业负责人为应收款监控、催收管理的第一负责人。
第六条 日常管理【应收款规定】
1、做好应收款的整理工作。建立应收款管理台账,每年一季度将应收款管理登记报表上交公司经营管理部;(见附件一)
2、经营管理部根据应收款台账的具体情况,定期做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和向各企业提示,各企业应按照要求做好客户基本信息(地址、电话、负责人、资金状况、有关负债等情况)及法律凭证的收集整理工作(要求一切原始凭证,主要是合同、退货申请单、对账单、销售清单、传真等),以确保法律上的诉讼时效。对于部分逾期应收款,各经办人应在沟通的基础上,可通过传真、信函等形式进行催款,以中
断诉讼时效;
3、发票管理:坚持 “前票不回,后票不开” 的原则;
4、发货凭证管理:主要是各种发货凭证、回执单,由各企业回收整理、归档;
5、对账单签认管理:每年一季度各企业应就所有应收款进行对账签认,作为应收款审计的依据。
第七条 应收款催收管理【应收款规定】
1、建立销售、应收款信息网络,即由财务资产部、经营管理部建立的应收款信息库。
2、公司经营管理部对逾期应收款半年一次进行整理、汇总,根据汇总情况编写催收意见,交公司领导审定。
3、催收管理:
1)对于将近2年的应收款,但又不愿影响双方关系的,可通过信函(最好用特快专递,封皮需填写详细)、传真或签署对账单等方式来中断诉讼时效;
2)本企业或公司内部有往来账的,及时采取冲账的方式;
3)对于欠缺偿还能力的单位,尽早采取以物抵债,尽量让自己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4、对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列入重点催收对象,要及时取得有效法律凭证:
1)应收款逾期,经多次催收仍不回款的;
2)发现对方有拖欠、挪用货款的;
3)发现债务人有破产、解散迹象,可能形成破产债权的;
4)发现债务人有骗货、逃债迹象,可能形成非常债权的。
第四章 应收款法律事务管理【应收款规定】
第八条 诉讼准备
1、根据各企业上报的应收款法律时效及相关证据情况,由公司经营管理部提出处理意见,提交公司领导审核,确定是否要采取法律手段;
2、各企业按照要求收集准备起诉客户的相关诉讼材料(各种法律证据),包括发货申请单、合同副本、对账单等。
第九条 诉讼阶段
1、根据各企业提供的材料,经营管理部会通各企业经办人员就相关债务再次进行催交和协商解决;
2、对于催收无效,协商不成的,经营管理部编写诉讼文书,呈报总经理审定,提交司法机关,参与诉讼工作;
3、财务部门、各企业主要领导及经办人员应紧密配合,共同做好应收款催收、诉讼工作。
第十条 其他规定
1、经营者任期内社会市场应收账款超过1年、油田市场超过2年未收回的(时间以账务形成时间为准),且未取得任何有效法律凭证的,按照相应金额的(剔除已提取的坏账损失)10%由经营者承担责任,从年薪中扣除,年终效能审计时按照应收款数额冲减当年收入,按照5%的净利润率冲减当年利润;
2、经营者任期内社会市场应收账款超过2年、油田市场超过4年未收回的(时间以账务形成时间为准),且未取得任何有效法律凭证的,按照未收回金额的(剔除已提取的坏账损失)20%由经营者承担责任,从年薪中扣除;年终效能审计时按照应收账款数额冲减当年收入;按照10%的净利润率冲减当年利润;
3、对于以上的处罚,以后年度收回款项的,按照相应数据退还扣减的年薪及调整当年收入利润指标;
4、备用金管理执行公司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经营管理部、财务资产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应收账款管理办法
应收款规定(三)
1 目的
为了加强企业对应收账款的管理,避免、减少坏账损失的发生,提高企业的经济利益,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应收账款管理活动的各相关部门。
本办法明确了参与应收账款管理活动的相关部门的职权、责任;规定了本公司应收账款核算、催收、清查、考核等工作的管理要求和坏账核销的管理程序。
3 定义
应收账款指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等,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的单位收取的款项及代垫的运杂费等。
4 管理组织与职责分工
4.1 财务部
4.1.1 财务部负责销售与收款等应收款项的结算与记录,监督管理货款回收。
4.1.2 负责本公司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与控制。
a)按照集团公司核定下达的应收账款合理额度和周转率监控管理。
b)根据坏账损失的处理程序核销处理坏账损失。
4.2 销售部
4.2.1 负责处理客户管理,签订合同、执行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
4.2.2 负责催收货款、对账确认债权、取得货物签收回执、销售退回审批。
4.3 清欠办
4.3.1 负责集团清欠办公室布置的工作。
4.3.2 与销售部协同清收二年以上的应收账款。
4.4 仓储部门
负责审核销售发货单据是否齐全,按照销售发货单据组织发货,确保库存账物相符。
5 工作内容
5.1应收账款的核算
5.1.1财务部按客户设置应收账款明细账,及时反映每一客户应收账款的发生,余额的增减变动,监督信用政策的执行情况。
5.1.2 财务部编制应收账款明细表,并对应收账款账龄进行分析,提供给销售部、清
欠办和公司领导,根据信用政策对应收账款数额过大或超过信用期、账龄延长等情况提供预警信息反馈。
5.1.3 销售部按客户设置应收账款台账,详细记录应收账款基础资料。包括每个客户的信用额度、信用期限、每笔业务的合同号、经办人员、批准人员,发货方式和日期,发票记录,回款记录和对账、催收记录。
5.1.4 应收账款的发生和形成要附有完整的反映销售交易情况和货物所有权交割情况的有效凭证,包括经过授权审批的合同,经过授权审批的信用政策及客户签收回执。以上材料应作为销售货物、形成应收账款的原始资料归档保存。
5.1.5 发生销售退回,由销售部审核批准并负责向客户索取当地主管税务机构出具的退货证明,据此证明开具红字发票。质管部应对客户退回的货物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明,仓储部应清点货物,依据退货产品评审表办理退库。财务部在手续完备的情况下调整应收账款及相关业务处理。
5.2 应收账款的催收
5.2.1 销售部业务经办人员对其经办的应收账款全程负责,并对客户的经营情况、催付能力进行追踪分析,及时了解客户资金持有量与调剂程度,保证应收账款的回收。
5.2.2 销售业务人员应对应收账款客户分类管理,信用期限内的应收账款应及时提醒客户按约付款,不能放松监督以防发生新的拖欠。超过信用期的应收账款,销售业务人员提交分析说明及清收措施交销售部门领导审阅。对于恶意拖欠、信用品质不良的 客户应当从信用清单中除名,并加紧催收。催收无果而金额较大的应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对于超过信用期但以往信用记录一向正常甚至良好的客户,争取在延续、增进相互业务关系中妥善的解决应收账款拖欠问题,如果逾期的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应在诉讼时效内及时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5.2.3 销售业务人员工作调动,该销售业务人员经办或接管的应收账款应作为主要内容逐笔进行交接,后任业务人员必须接任应收账款清欠责任,发生逾期呆账、坏账的,应根据具体情况同时追究前任、后任销售人员的责任。
5.2.4 对于在制定本办法前已形成的超过诉讼时效并且原销售业务经办人已调离本公司又没有业务往来的应收账款,由公司清欠部门负责接手清收。
5.3 应收账款的清查
5.3.1 销售部业务人员应定期与客户对账,对账结果可使用询证函或对账确认书加以确认。询证函或对账确认书应由双方盖章,并及时交财务部,确保债权明确有效。双
方对账有问题的,必要时由财务部提供对账支持,和业务人员共同与客户对账。
5.3.2 销售部、财务部、仓储部门应定期(至少每季度末)全面清查应收账款和库存商品,对已经发货实现物权转移的必须开具发票,核实确认应收款项。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销售业务人员应追究其责任。
5.3.3 财务部在清查应收账款时,相对应的应付款项应当一并清查。对既有债权又有债务的同一债权人,应由销售部、采购供应部共同说明情况,经销售部、采购供应部领导审批后,由财务部进行账务抵扣处理,以确认应收账款的真实数额。
5.3.4 集团内部单位形成的应收账款,财务部应定期对账,编制对账调节表,并由双方盖章确认。
5.4 应收账款的考核
5.4.1财务部负责核定应收账款占用额、账龄结构和周转期,并分解到各业务分部,与销售额、回款率一并考核。
5.4.2公司对造成坏账损失的销售业务人员,追究责任,扣减提成奖励。
5.5 应收账款管理费用
5.5.1 在管理和追索逾期应收款项过程中发生的劳务费用、诉讼费用,作为当期费用 计入损益,不得挂账。
5.5.2 为了减少坏账损失而与债务人签订协议按一定比例折扣收回的,经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折扣部分作为损失处理。
5.6 坏账核销管理程序
5.6.1 坏账损失确认原则
5.6.1.1 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的,应当取得破产宣告、注销工商登记或吊销执照的证明或者政府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等有关资料,在扣除以债务人清算财产清偿的部分后,对仍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作为坏账损失;
5.6.1.2 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且没有继承人的应收款项,应当在取得相关法律文件后,作为坏账损失;
5.6.1.3 涉诉的应收款项,已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裁定其诉讼的,或者虽然胜诉但因无法执行被裁定终止执行的,作为坏账损失;
5.6.1.4 逾期3年的应收款项,具有企业依法催收磋商记录,并且能够确认3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的,在扣除应付该债务人的各种款项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赔偿后的余额,作为坏账损失;
5.6.1.5 逾期三年的应收款项,债务人在境外及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经依法催收仍未收回,且在3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的,在取得境外中介机构出具的债务人逃亡、破产企业证明后,作为坏账损失。
5.6.2 坏账损失应依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经审批后处理。
5.6.3 坏账损失企业内部处理程序
5.6.3.1 销售部提出坏账核销申请,阐明坏账损失的原因和事实,提供企业内部证明材料和外部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
5.6.3.2 执行集团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办法有关内容规定,财务部根据核销申请经核实后,出具具体意见提交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审定。
5.6.3.3 涉及诉讼的坏账损失,由企业委托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5.6.3.5 集团内部单位相互拖欠的款项,债权人核销债权应当与债务人核销债务同等金额、同一时间进行,并签定书面协议,互相提供内部处理债权或债务的财务资料。
5.6.4 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形成的坏账损失,实行账销案存,继续保留追索权,由业务部门或单位内部清欠部门追索。
6 相关/支持性文件
6.1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销售与收款(试行)(财会[2002]21号 2002年12月23日)
6.2 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应收款项管理制度的通知(财政部2002年11月20日发布)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应收款规定(四)
[篇一:应收账款日常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和健全客户的信用管理体系,对应收账款在销售的事前、事中、事后进行有效控制,特制定本管理规范。
一、建立客户档案,进行有效的信用评估和跟踪记录:
二、事前控制:(签约到发货)
从初识客户到维护老客户,业务人以及经办业务的各级管理人员都应全面了解客户的资信情况,选择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
对客户的审查内容(5w):
1、who人员素质,销售业绩,社会关系
2、where地理位置,物流配送情况
3、when从事本行业的时间,何时开始合作,有否合作经历
4、what信用档案,有无不良纪录
5、why关键点,为什么要合作,合作原因,合作动机,
备用金管理制度
应收款规定(五)
[篇一:备用金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加强项目部备用金的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制度。
2、名词解释:备用金是单位内部各部门工作人员用作零星开支、业务采购、差旅费等以现金方式借用的款项。
3、实行备用金制度有利于各部门工作人员积极灵活地开展业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和贪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本制度规定了备用金借用和报账手续及备用金的管理要求。备用金管理制度。
5、备用金借款和报销手续
5、1工作人员需临时借用备用金时,先到财务部办事处索取“借款单”,财务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向借款人发放“借款单”,一式三联,借款人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额等事项,经项目主管经理签字同意,再由财务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到财务部办事处办理借款手续。财务人员审核签字后的“借款单”各项内容是否正确和完整,责任人。
七、财务部应当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用途、金额、注销日期建立备用金台账,按月及时清理。
八、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应在两周内冲账,对无故拖延者,财务部发出最后一次催办通知后还不办理者,财务部有权从下月起直接从借款人工资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九、所有各种备用金,必须在年末进行彻底清理,不允许跨年度使用。对因特殊原因必须跨年度使用备用金时,年底必须重新办理借款手续,并冲销当年借款。
十、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十一、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篇四:酒店备用金管理制度]
目的:备用金的设立是为了一些部门或个人因为业务的特殊性而出现的,为了保证备用金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特拟定以下制度。采购员、收银员、出纳员、司机等要熟悉并遵守此制度。
1、备用金的申请
(1)要求设立备用金的部门或个人需先填好借支单,说明原因。
(2)财务部对此进行调查和审核,如果确因业务需要,财务部请示总经理审批。
(3)经过审批同意后,申请人可到财务部出纳处领取备用金。
(4)申请人领取备用金,我部即可确认其为备用金保管人(简称保管人),保管人负责备用金的完整和安全。
2、备用金的保管使用
(1)设立备用金的部门或个人必须对备用金专款专用,不得出现占用、挪用备用金的情况。
(2)财务部可对设有备用金的部门或个人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盘点,盘点时财务人员和保管人一起清点备用金,并填制备用金盘点表,双方签字确认。
(3)在对备用金的盘点当中,如果发现备用金有被占用、挪用、短缺等情况,必须由保管人立即补上,有长款情况则要求保管人解释原因。
(4)任何人不得对保管人提出借用备用金的要求,否则,财务部有权对此行为进行处罚。
(5)如果备用金一直都发生短缺、占用、挪用等现象,我部有权对保管人进行经济及行政处罚(经济处罚是短缺、占用、挪用款的2-5倍。行政处罚是口头、严重警告、最后警告等处罚)。
(6)保管人在使用备用金时,可用符合财务制度的单据到财务部报销,经过报销后到出纳处领取相应的报销金额。
3、备用金的归还
(1)保管人因业务关系不需要可随时将备用金归还财务部,财务部开出收据给保管人以证明其已将备用金归还。
(2)财务部在盘点备用金过程中,如发现保管人不需要备用金或备用金使用量不大,有权要求保管人在限期内归还部分或全部备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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