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法治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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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法治村创建实施方案
村法治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第一篇

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法治区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全面推进法治化建设进程,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法律法规为依据,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全面推进民主法治村进程,为推进民主法治村创建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任务内容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1)成立民主法治村创建领导小组。成立党支部书记为组长、村主任为副组长、村“两委”成员全部参加的民主法治村创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应包括姓名、职务、联系方式。(领导小组存档并做成展板上墙)

(2)制定切实可行并有具体工作安排的实施方案。(做成文件存档)

(3)定期召开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调度会议。(有会议记录)

2、依法管理,完善制度措施。

(1)村“两委”班子团结,职责分工名确,制度完善,清正廉洁。村“两委”组织健全,班子团结,职责分工明确,制度完善,工作协调。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决策失误现象。村“两委”成员和党员无违法犯罪现象。(有

【村法治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会议记录和档案)

(2)村民自治组织机构键全,制度完善。村委会及村民小组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制定《村民委员会自治章程》,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制定《村规民约》,人际关系诚信和睦、村风正、民心齐。建立健全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每年召开村民代表大会2次以上。(《村民委员会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做成展板上墙并存档,有会议记录并存档)

(3)严格落实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四民主”和村务公开、党务公开“两公开”。民主选举规范有序,民主管理制度完善,民主决策公开透明,民主监督切实有效。在村内醒目位置设立公开栏。(有会议记录,相关制度做成展板上墙并存档,设立公开栏)

(4)社会稳定,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协调发展。依法治理社会治安秩序,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加大力度严厉打击赌博、家庭暴力、盗窃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村有治保自治组织,村治安防控网络完善,治安巡逻、群防群治制度落实,村民无特大刑事犯罪,无群体性越级上访现象。(有档案)

(5)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制度机构健全,切实发挥作用。人民调解组织健全,网络完善,有办公场所,设施齐全。矛盾纠纷调处率达到100%,成功率在95%以上。社区矫正制度健全、措施得力设有法律援助联络员,依法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有档案)

(6)村集体经济依法经营、安全生产。村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村法治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济依法经营、安全生产、健康发展。无经济犯罪现象。(有档案)

(7)村风文明,村容整洁。无污染排放,无重大环境问题。(有档案)

(8)重视民生,关注弱势群体生活。村“两委”重视民生,关注弱势群体。五保人员、低保户、因病致贫等困难家庭和个人生活有基本保障,无因弱势群体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有档案)

3、扎实有效的开展普法工作。

(1)进一步强化普法阵地建设。有一套法律图书或一个法律图书室、有一个固定的法律问题咨询场所、有一支法律宣传队伍、有一个固定法制宣传栏或法制宣传一条街、每户有一个法律明白人。法律图书200册以上,法制宣传栏或法制宣传一条街有专人维护,内容每年更换6次以上。(有图书室、固定法制宣传栏或法制宣传一条街)

(2)创新普法形式。利用网络、电视、板报、远程教育等途径增强普法效果。(有档案)

(3)健全学法制度。开展村“两委”成员学法、村民学法等学习活动。每年组织村“两委”成员集中学法4次以上,每年组织村民进行法制教育4次以上。学法有笔记、有档案。(有会议记录和档案材料)

(4)开展法制讲座。每年主动联系民警、交警、法官、律师、消防等人员,为村民上法制课不少于3次。(有会议记录和档案材料)

各办事处为牵头部门,组织科、纪委、民政所、司法所、综

治办、信访办为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三、方法步骤

1、筹备启动阶段(6月18日-6月23日)

牵头部门召开各责任单位联系会议,安排各责任单位具体工作任务。各村成立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村主任为副组长,村“两委”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村领导小组成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及具体负责工作人员联系电话齐全。

2、正式实施阶段(6月24日-7月4日)

牵头部门定期调度创建情况。在创建工作中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各种形式,宣传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感染力和影响力,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3、迎查验收阶段(7月5日-7月15日)

①(7月5日-7月10日)各村要按照考核标准,进行认真自查,据根自查情况进行完善。牵头部门对各村创建情况进行初查,对存在问题查清摆明,各村再进行改进完善,在此基础上写出自查报告。

②(7月10日-7月15日)迎接区创建领导小组和省市对创建情况的检查考核,根据考核中查出的问题,进行彻底改进完善。

附: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标准及考核细则

二00九年六月 日

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标准及考核细则

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村法治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第二篇

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保障农民当家做主,促进农村各项事业的依法管理,推进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根据登封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努力提高广大农村的法治化管理水平,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是“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深化和发展。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推进农村依法治理,提高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为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势。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农村民主法治建设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

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2、坚持人民当家做主。人民当家做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要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保护农民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积极性。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农民群众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实践,在实践中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水平。及时总结和推广有利于农民当家做主的好经验,完善保障农民当家做主的各项制度。

3、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把农村的各项事务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不断提高农村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完善依法治理和民主管理的规章制度。严格依法办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4、坚持为农村工作大局服务。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要积极促进农村各经济主体依照市场规则进行公平合理的合作与竞争。依法规范农村各种利益关系,正确处理各种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加强农村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

三、工作目标

农村基层民主更加健全,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切实发挥作用,

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更加完善,农民群众参与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权利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不断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农村基层法制更加完备,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法律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各项规章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干部群众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农村的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形成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村法治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力争到2010年“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结束时,法律知识普及率达到村民人口的80%以上;法治环境明显改善,93%以上的群众对法治环境表示满意;全村达到民主法治村创建标准。

四、主要任务【村法治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1、要在健全村民自治组织体系上取得新进展。要按期实行民主选举,建立健全以村委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为主体的村民自治体系,正确处理好村民自治组织与乡镇政府和村党组织之间的关系,切实发挥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作用,形成农村村民自治的合力。

2、要在村民自治组织体系完善上有新举措。要根据农村村民自治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推进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推选程序、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程序等方面的制度创新,不断【村法治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完善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民主评议制度、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确保“四个民主”全面落实。

3、要在规范村民自治实践活动上有新突破。广泛动员和组织村民参与农村民主实践活动,在实践中学会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培育村民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观念,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保证基层民主健康发展。

4、认真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步健全村民自治组织。要健全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等村民自治组织,正确处理相互关系。村民委员会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完善工作制度,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增强党的观念,自觉接受村党组织的领导。

【村法治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5、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大力宣传党的基本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宪法、农业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与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途径,提高农村干部群众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6、为村民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进一步促进农村基层依法治理。乡镇司法所要热情指导村民依法制定村民自治章程,保证村民自治章程的合法性、民主性和可行性。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为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和对外

经贸往来,提供法律服务,及时为贫困村民提供法律援助。在有条件的地方应探索为村民委员会选举等自治活动提供公证服务,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广泛动员和组织农村干部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深入开展依法治理,逐步实现村级政治、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法治化。

7、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积极疏导民事纠纷,化解不稳定因素,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一般问题不出村。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为农民的生产和生活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五、工作要求

1、“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为农村工作大局服务的原则,切实把创建活动作为深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有效载体。

2、各级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办公室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民主法治村”创建方案,充分认识到创建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明确职责,落实专人,做到有部署、有检查,确保“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真正落到实处。

3、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办公室要根据所辖村组织数量,按照50%以上村达到创建标准的要求,明确到村,落实到人,抓好创建工作的落实。

2014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村法治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第三篇

方案一: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落实民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根据上级有关文件通知精神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金河镇20XX年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实施活动计划。

一、目的意义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是深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有效措施。广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对于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调动农村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增强其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对于积累工作经验,发挥典型单位的示范、辐射作用,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对于规范村级事务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创建标准

1、村民自治组织健全,自制机制完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能有效发挥作用;《村民自治章程》规范完善并能保证实施;

2、民主选举规范有序,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都能依法选举或推选产生,选举程序规范,选举秩序良好,选举结果群众满意;

3、民主决策切实落实,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重大事项都能够由村民讨论决定;

4、民主管理扎实细致,村干部依法实行民主管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健全,村委会公章、财务账目、集体财产、用人制度等管理有序;

5、民主监督推进有利,村干部依法接受村民监督,定期报告工作,接受群众评议,村务公开制度健全,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没有发生因村级帐目不清、村务不公开而引发的群众上访案件;

6、法制宣传深入人心,有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和场所,村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法律素质不断增强,村干部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7、农民能够熟悉寻求法律服务的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高度重视“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要发挥党组织在村级民主选举、重大事务民主决策、日常村务管理和民主监督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2、突出重点内容。要着重抓好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项制度的落实。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不断健全完善以《村民自治章程》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制度;充分发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作用,抓好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干部民主评议等各项民主监督制度的落实。努力实现管理行为规范化、公开内容真实化、民主监督经常化。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

方案二: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关于“扩大基层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战略部署,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农村工作实际,现就我镇创建“民主法制示范村”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做好农村工作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推进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完善村民自治,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总体目标

(一)农村基层民主更加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发挥作用,农村参与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权利得到尊重和保障。

(二)农村基层法制更加完备,农民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法律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各项规章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干部群众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至二〇XX年底,全镇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实现达标率100%。

三、基本标准

(一)村民自治组织健全,村民委员会及其下属村民小组能有效发挥作用;

(二)民主选举规范有序,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都能依法选举或推选产生,选举程序规范,选举秩序良好,选举结果群众满意;

(三)民主决策切实落实,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重大事项都能由村民讨论决定,“四议两公开”、“一事一议”等制度能较好地发挥作用;

(四)民主管理扎实细致,村干部依法实行民主管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健全,村委会公章、财务账目、集体财产、用人制度等管理有序;

(五)民主监督推进有力,村干部依法接受村民监督,定期报告工作,接受群众评议,村务公开制度健全,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没有发生因村级账目不清、村务不公开而引发的群众上访案件;

(六)法制宣传教育深入人心,村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法律素质不断增强,村干部遵纪守法,依法依章办事,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七)农民能够熟悉寻求法律服务的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八)治保、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农村不稳定因素能够及时消除;

(九)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不断发展,村民安居乐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围绕上述九条标准切实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硬件和软件建设,努力做到六有:

1、有一个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村党支部或村委会主要领导负责;

2、有一个法制课室(可与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集会场所同设);

3、有一个法制图书阅览室(或在农村文化图书阅览室设法制图书专柜);

4、有一个法制宣传栏;

5、有一个村务公开栏;

6、有一支法制宣传骨干队伍。

四、组织领导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镇委、镇政府成立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镇长段晓军任组长,政法书记张荣玲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陈建龙(党委秘书)、张丽媛(行政秘书)、苏志芳(妇女主任)张燕(团委书记)、刘永锋(司法所所长)、刘婵(综治干事)、申群山(纪检干事)担任。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镇 “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永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工作要求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七大“关于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论述及《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讲话》内容。

(二)认真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步健全村民自治组织。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等村民自治组织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三)完善村民选举程序,进一步健全村级民主制度。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2]14号)和《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真正做到民主选举。

(四)完善民主议事程序,进一步健全村级民主决策制度。规范村级重大事务民主议事、决策的范围、程序和方法,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五)完善村民自治章程,进一步健全村级民主管理制度。制订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村民自治章程等公共事务管理制度,把村级各项事务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六)完善村务公开、健全民主监督制度。继续贯切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中办发[1998]9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推行民主评议干部制度。

(七)进一步加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不断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按照我镇“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紧紧围绕镇党委、镇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农村改革、稳定、发展的大局广泛宣传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宪法、农业法、土地法、环境保护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法、计划生育条例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广大农村干部群众依法办事能力,加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方案三: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保障农民当家做主,促进农村各项事业的依法管理,推进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根据登封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努力提高广大农村的法治化管理水平,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是“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深化和发展。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推进农村依法治理,提高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为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势。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农村民主法治建设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2、坚持人民当家做主。人民当家做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要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保护农民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积极性。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农民群众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实践,在实践中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水平。及时总结和推广有利于农民当家做主的好经验,完善保障农民当家做主的各项制度。

3、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把农村的各项事务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不断提高农村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完善依法治理和民主管理的规章制度。严格依法办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4、坚持为农村工作大局服务。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要积极促进农村各经济主体依照市场规则进行公平合理的合作与竞争。依法规范农村各种利益关系,正确处理各种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加强农村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

三、工作目标

农村基层民主更加健全,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切实发挥作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更加完善,农民群众参与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权利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不断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农村基层法制更加完备,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法律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各项规章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干部群众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农村的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形成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力争到20xx年“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结束时,法律知识普及率达到村民人口的80%以上;法治环境明显改善,93%以上的群众对法治环境表示满意;全村达到民主法治村创建标准。

四、主要任务

1、要在健全村民自治组织体系上取得新进展。要按期实行民主选举,建立健全以村委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为主体的村民自治体系,正确处理好村民自治组织与乡镇政府和村党组织之间的关系,切实发挥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作用,形成农村村民自治的合力。

2、要在村民自治组织体系完善上有新举措。要根据农村村民自治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推进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推选程序、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程序等方面的制度创新,不断完善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民主评议制度、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确保“四个民主”全面落实。

3、要在规范村民自治实践活动上有新突破。广泛动员和组织村民参与农村民主实践活动,在实践中学会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培育村民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观念,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保证基层民主健康发展。

4、认真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步健全村民自治组织。要健全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等村民自治组织,正确处理相互关系。村民委员会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完善工作制度,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增强党的观念,自觉接受村党组织的领导。

5、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大力宣传党的基本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宪法、农业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与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途径,提高农村干部群众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6、为村民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进一步促进农村基层依法治理。乡镇司法所要热情指导村民依法制定村民自治章程,保证村民自治章程的合法性、民主性和可行性。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为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和对外经贸往来,提供法律服务,及时为贫困村民提供法律援助。在有条件的地方应探索为村民委员会选举等自治活动提供公证服务,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广泛动员和组织农村干部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深入开展依法治理,逐步实现村级政治、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法治化。

7、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积极疏导民事纠纷,化解不稳定因素,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一般问题不出村。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为农民的生产和生活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五、工作要求

1、“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为农村工作大局服务的原则,切实把创建活动作为深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有效载体。

2、各级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办公室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民主法治村”创建方案,充分认识到创建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明确职责,落实专人,做到有部署、有检查,确保“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真正落到实处。

3、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办公室要根据所辖村组织数量,按照50%以上村达到创建标准的要求,明确到村,落实到人,抓好创建工作的落实。

4、依法治理、民政、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工作的理论研究,不断提高工作指导水平;及时发现和总结推广先进典型,拓展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形式、途径。

5、“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考核和文明单位验收挂钩。

方案四: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法治区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全面推进法治化建设进程,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法律法规为依据,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全面推进民主法治村进程,为推进民主法治村创建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任务内容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1)成立民主法治村创建领导小组。成立党支部书记为组长、村主任为副组长、村“两委”成员全部参加的民主法治村创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应包括姓名、职务、联系方式。(领导小组存档并做成展板上墙)

(2)制定切实可行并有具体工作安排的实施方案。(做成文件存档)

(3)定期召开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调度会议。(有会议记录)

2、依法管理,完善制度措施。

(1)村“两委”班子团结,职责分工名确,制度完善,清正廉洁。村“两委”组织健全,班子团结,职责分工明确,制度完善,工作协调。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决策失误现象。村“两委”成员和党员无违法犯罪现象。(有会议记录和档案)

(2)村民自治组织机构键全,制度完善。村委会及村民小组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制定《村民委员会自治章程》,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制定《村规民约》,人际关系诚信和睦、村风正、民心齐。建立健全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每年召开村民代表大会2次以上。(《村民委员会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做成展板上墙并存档,有会议记录并存档)

(3)严格落实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四民主”和村务公开、党务公开“两公开”。民主选举规范有序,民主管理制度完善,民主决策公开透明,民主监督切实有效。在村内醒目位置设立公开栏。(有会议记录,相关制度做成展板上墙并存档,设立公开栏)

(4)社会稳定,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协调发展。依法治理社会治安秩序,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加大力度严厉打击赌博、家庭暴力、盗窃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村有治保自治组织,村治安防控网络完善,治安巡逻、群防群治制度落实,村民无特大刑事犯罪,无群体性越级上访现象。(有档案)

(5)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制度机构健全,切实发挥作用。人民调解组织健全,网络完善,有办公场所,设施齐全。矛盾纠纷调处率达到100%,成功率在95%以上。社区矫正制度健全、措施得力设有法律援助联络员,依法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有档案)

(6)村集体经济依法经营、安全生产。村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依法经营、安全生产、健康发展。无经济犯罪现象。(有档案)

(7)村风文明,村容整洁。无污染排放,无重大环境问题。(有档案)

(8)重视民生,关注弱势群体生活。村“两委”重视民生,关注弱势群体。五保人员、低保户、因病致贫等困难家庭和个人生活有基本保障,无因弱势群体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有档案)

3、扎实有效的开展普法工作。

(1)进一步强化普法阵地建设。有一套法律图书或一个法律图书室、有一个固定的法律问题咨询场所、有一支法律宣传队伍、有一个固定法制宣传栏或法制宣传一条街、每户有一个法律明白人。法律图书200册以上,法制宣传栏或法制宣传一条街有专人维护,内容每年更换6次以上。(有图书室、固定法制宣传栏或法制宣传一条街)

(2)创新普法形式。利用网络、电视、板报、远程教育等途径增强普法效果。(有档案)

(3)健全学法制度。开展村“两委”成员学法、村民学法等学习活动。每年组织村“两委”成员集中学法4次以上,每年组织村民进行法制教育4次以上。学法有笔记、有档案。(有会议记录和档案材料)

(4)开展法制讲座。每年主动联系民警、交警、法官、律师、消防等人员,为村民上法制课不少于3次。(有会议记录和档案材料)

各办事处为牵头部门,组织科、纪委、民政所、司法所、综治办、信访办为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三、方法步骤

1、筹备启动阶段(6月18日-6月23日)

牵头部门召开各责任单位联系会议,安排各责任单位具体工作任务。各村成立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村主任为副组长,村“两委”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村领导小组成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及具体负责工作人员联系电话齐全。

2、正式实施阶段(6月24日-7月4日)

牵头部门定期调度创建情况。在创建工作中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各种形式,宣传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感染力和影响力,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3、迎查验收阶段(7月5日-7月15日)

①(7月5日-7月10日)各村要按照考核标准,进行认真自查,据根自查情况进行完善。牵头部门对各村创建情况进行初查,对存在问题查清摆明,各村再进行改进完善,在此基础上写出自查报告。

②(7月10日-7月15日)迎接区创建领导小组和省市对创建情况的检查考核,根据考核中查出的问题,进行彻底改进完善。

2016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工作方案
村法治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第四篇

按照依法治县办【2016】5号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强化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镇工作,结合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和服务全镇工作大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贯彻落实《彝族自治州依法治州实施意见》、《县依法治县实施意见》、《县深入推进法律“七进”工作实施方案》,通过深入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突出和巩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人民群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实现“法治”建设新突破。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以镇长为组长,镇政法书记、司法所所长、派出所所长为副组长,镇所属各单位负责人,各村委会主任为成员的镇法律“七进”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工作落实到位。

(二)全面推进全镇法律“七进”法制宣传阵地建设

1、推进法律进机关阵地建设,镇政府、镇所属各单位按“谁执法、谁普法、谁执法、谁管理”的原则,在各部门内固定区域开辟1各法制宣传专栏,定期宣传依法治省纲要及部门法规。(工作任务完成时限:2016年10月30日前)

2、推进法治宣传进乡村法制宣传阵地建设,以镇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法庭为主题,组织成立镇法治宣传小分队,明确宣传小分队职责任务,在各村积极推进法制宣传专栏建设,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使法律法规的宣传延伸到田间地头,宣传专栏每季度变更一次。(任务完成时间:2016年10月30日前)

3、推进法律进企业法制宣传阵地建设,积极配合县经信局、县安监局等部门,以工业园区为重点,加强镇境内各企业的法制宣传阵地建设。

4、推进法律进学校法制宣传阵地建设,配合教育局、对镇境内的中学、小学及镇所属各学校开展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检查督促个学校充分利用橱窗、楼道、墙面及各个角落宣传法制格言、警句,做到校园内处处见法的法制氛围。(工作任务完成限时:2016年10月30日)

三、政治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是“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法律“七进”的重要抓手,是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推进依法治镇的有效手段,各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把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工作切实提升上重要日程,在全镇形成,齐抓共管,运行有效地工作机制。

(二)、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各村、各单位,要根据不同行业职能,不同对象的特点和特殊时段、特殊群体的需要,因地制宜的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内容,把法制文化建设融入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廉政文化等建设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各村、各单位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机制和屋地管理的责任机制,依照镇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认真做好法制阵地建设工作,有效整合资源,在全镇形成大普法、大宣传、大治理工作格局,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为构建和谐创建良好的法治环境。

2016年乡镇依法治镇工作方案
村法治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第五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的工作重心。党的十八大明确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更高要求,为新时期法制宣传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2016年我镇依法治镇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县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深入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实施,加快“法治镇”建设进程,为实现“工业重镇、美好”目标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确定的目标任务,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突出抓好以领导干部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使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有新的提高。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党的十八大对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围绕十八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以新的要求,新的思维,新的方式,新的精神状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

2、突出学习宣传宪法。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位,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3、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开展法制宣传。围绕党的十八大确定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深入学习宣传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各村、各单位部门要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学习宣传与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计划生育、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和社会救助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努力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实现“工业重镇、美好”目标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4、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强化“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各村、各单位部门要认真做好公职人员学法用法的监督、督促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加大考核力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5、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镇中心校、各中、小学校大力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进中小学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坚持校内法制教育课与社会第二课堂教育相结合,镇中心校、综治办、司法所要开展以“法治、责任、感恩”为主要内容的青少年法制宣讲活动。各学校要深入开展学科渗透法制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6、加强重点对象的分类指导。注重总结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验,及时交流经验,推广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制度建设,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不断深入。

二、组织开展“深化‘法律七进’推进依法治镇”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1、认真组织策划。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在全镇组织开展“深化‘法律七进’,推进依法治镇”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镇普法办对活动进行统一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各村、各单位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方案,设计有特色、有针对性的载体,丰富内容,创新途径,努力提升主题活动效果。

2、推进主题活动深入基层。各村、各单位部门要结合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律七进”(进法律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寺庙、进单位),开展依法治镇主题活动。通过“法律七进”活动,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延伸,使主题活动更好地深入基层,服务群众。

3、坚持结合实际,加强组织领导。镇党政办要充分调动各部门和行业的积极性,主动联系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帮挂部门,共同开展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法律七进”活动。根据机关、乡村、学校、企业和单位等不同特点,分类制定方案,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法律七进”工作稳步实施。

三、进一步加大“法治”创建活动力度,促进各项工作法治化,使法治乡镇的创建工作有新的提高

1、扎实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大“法治”的创建力度,明确法治目标,丰富创建内容;进一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基层法治创建,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2、深化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化“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和“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全镇各项事业法制化管理水平。

3、深化基层法治创建活动。认真总结推广“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等基层创建工作经验,扩大基层法治创建活动范围,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提高基层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四、认真组织中期督查,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和决议全面落实

1、各村、各单位部门要按照镇依法治镇领导组安排,做好相关工作,做好迎接市、县“六五”普法中期督查的准备。

2、扎实开展自查。各村、各单位部门从5月前按照镇统一安排对“六五”普法中期督查进行自查,同时做好迎检工作。

3、各村、各单位部门要认真做好中期督查工作总结。镇综治办、普法办要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五、加强阵地和载体建设,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1、进一步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充分利用广播、墙报、宣传栏和横幅等方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法制宣传教育更便捷,更有针对性,更为群众喜闻乐见。

2、加强阵地建设。进一步加强法制橱窗、法制长廊等普法窗口场所建设,充分发挥乡村公共文化场所如农家书屋的作用,加大公共场等动态法制宣传阵地建设,积极引导社会各单位加强法制宣传栏、宣传园地建设,拓展法制宣传教育平台。

3、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活动。组织开展法制文艺汇演、法制文艺大奖赛等推进活动,促进法制文艺进一步发展繁荣;充分运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各专项法律的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等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六、加强组织领导,努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

1、切实加强普法依法治镇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部门要及时调整充实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健全工作制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六五”普法依法治镇规划实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2、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的作用。发挥专兼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法制新闻工作者的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引导他们发挥各自优势,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加强普法依法治镇工作自身宣传和对外法制宣传。畅通普法依法治镇工作情况交流反馈渠道,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广泛开展对外法制宣传。

4、实现普法依法治镇工作常态化、信息化管理。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定期收集各村、各单位部门的工作情况和数据,加强对普法依法治镇工作的常态化和信息化管理。

2016重点工程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村法治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第六篇

为进一步加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创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确保乡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顺利推进,根据全区工程建设安全稳定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以创造良好、和谐、融洽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法治环境为目标,以“属地管理”原则,大力开展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法制宣传教育,维护重点工程建设正常秩序,确保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二、工作目标

利用四个月时间,对全乡重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中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和重点工程所在地的村社干部和群众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力争实现以下工作目标:一是各项重点工程周边法治秩序良好,不发生强买强卖、强装强卸、聚众闹事、敲诈勒索、暴力阻碍施工和盗窃施工设备材料等违法犯罪行为;二是重点工程建设单位法制意识进一步树立,做到依法施工、文明施工、和谐施工;三是涉及重点工程的矛盾纠纷得到有效预防和及时妥善化解,不发生因化解不及时、不彻底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四是法律服务和法制保障机制不断健全,各项服务措施及时跟进。

三、实施步骤

从2016年8月25日至12月31日,在全乡开展重点工程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走访座谈阶段(8月25日至9月15日):对重点工程建设单位涉及干部群众进行走访座谈,召开村民小组会、群众代表会,了解其对现有法律法规政策的认识程度及现有的问题建议,搜集并整理制作发放简易读本、法制宣传单,进行面对面法制教育和感恩教育。

(二)集中宣传阶段(9月16日至9月30日):在重点工程项目实施的所在地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围绕重点工程建设、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基础设施毁损、材料供应运输、劳动用工、施工管理等问题,送法进工地、进村组,使重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工程所在区域干部群众全面接受一次法制宣传教育。

(三)影音宣传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在重点工程建设区域利用当地高音广播覆盖进行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刑法、治安管理及信访等方面有关法律条文和典型案例,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强化干部、群众法制观念,促进企业文明施工,引导群众合理表达诉求。

(四)专题巩固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组织法制讲师团、律师、法律工作者,对全乡重点工程建设单位及其所在村社干部群众开展法制讲座,通过专题讲座、以案说法、法理剖析、现场解答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等形式,加强重点工程、工业发展集中区建设有关热点问题进行宣传教育,促进重点工程建设依法顺利进行,维护重点工程建设和谐稳定。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强化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本辖区实际制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落实,实施方案要报乡综治办备案。

(二)加强工作督导。乡政法委,综治办和重点工程协调办等单位要认真搞好普法宣传工作的检查督导,及时掌握和了解普法进展情况,确保普法宣传任务的完成。

(三)创新工作方式。各相关部门在工作中要创新工作方式,注意发现和培植各层面的模范典型,积累和总结经验,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落实目标责任。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乡级主管单位和所涉村为本次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的主体。重点工程项目普法宣传教育由乡重点工程建设牵头抓好落实,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所涉村组干部及村民的普法宣传由所在乡、村负责,区级相关部门配合。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要根据统一部署,进一步分解任务目标,落实目标责任。同时,严格考核,加强督查,确保本次普法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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