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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绿化景观提升研究
摘要:在城市更新的进程中通过对深圳市龙岗区城市道路绿化景观现状调研分析,对城市道路绿化景观提升从造价控制标准和植物配置标准两个方面进行研究。根据现状调研分析及研究的成果提出相关的实施建议及措施,从而保证和突出提升的重点和方向。 关键词:城市道路绿化;景观提升;植物配置
中图分类号: u4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城市道路绿地构建的城市绿色廊道网络系统是城市绿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提高环境质量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1]。现今城市更新的步伐日益加快,城市建设新形式对城市道路绿化提出新要求。如何在城市更新的基础上对现有道路绿化景观的提升以及根据什么标准进行绿化景观提升研究,现已成为城市道路绿化更新的首要问题。本文以深圳龙岗区两个组团内的37条城市道路绿化提升为例,从研究范围内的道路绿化现状以及不同组团区域、不同道路等级三个角度探讨城市道路绿化景观提升。
1、 研究范围
龙岗区位于深圳市东北部,东临大亚湾、大鹏湾,南接深圳经济特区,西连宝安,北通惠州和东莞市,是深圳市核心城区的组成部分。龙岗区素有深圳后花园之称,其重点强化主干道绿化,目前全区公路通车里程722公里,路网密度达86公里/百平方公里,工业全区已完成主干道绿化3400公顷,目前全区主要道路已实现乔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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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城市道路绿化景观提升设计
作者:丁慧
来源:《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3年第36期
摘要:优美宜人的道路绿化是人们对一个地区、一个城市第一印象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道路绿化景观也需要相应的提升和优化。本文在以扬州市道路绿化提升设计实践的基础上,通过实地调研和查阅相关资料,对城市道路绿化景观提升应满足的功能、遵循的原则、进行探讨、分析和总结并提出展望和建议。
关键词:城市道路绿化;提升;生态;景观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城市道路绿化,是城市园林绿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之一。城市道路绿化是指在城市道路两旁以及分隔带内栽植花草树木以及防护林,将不同类别的道路、街头游园等城市绿地连接成一个整体,是城市绿地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城市环境的日益发展和丰富,城市道路绿地不仅具备为交通服务的功能,同时对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展示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等方面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扬州作为一座全国园林城市一直很注重城市道路绿化的建设,近几年来不仅打造了新城区的道路绿化景观,同时也注重对市区原有道路绿化进行提升和优化。
一.扬州市区道路绿化现状
扬州市区邗江路、文汇路、江平路等几条道路,现状基本能具备为交通服务的功能,但是在景观效果上仍存在一些问题,如:行道树长势良莠不齐、一些地被植物退化、有些路段缺少中层花灌木、路侧绿地绿量和景观性缺乏等一系列问题。
二.城市道路绿化景观提升的原则
1、功能性原则。
城市道路绿化主要功能是庇荫、滤尘、减弱噪声、改善道路沿线的环境质量和美化城市。我们在提升道路绿化景观时, 对于原有道路绿化带缺乏行道树的情况,增加行道树,形成更好的庇荫效果。对于路侧绿地较空旷的情况,适当补栽花灌木,更加有效地滤尘、减弱噪声,从而满足城市道路绿化的主要功能。【城市绿化景观提升,行动计划】
2、生态性原则。
生态是物种与物种之间的协调关系,是景观的灵魂。它要求植物的多层次配置,乔灌花、乔灌草的结合,分隔竖向的空间,创造植物的整体美。因此,在各路段的提升设计中,注重这一生
第1篇: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X中、X中、X中、X中全会精神及省、市、县关于新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苏坑镇嵩山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县委、县政府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部署,结合该村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苏坑镇嵩山村系革命老区基点村,位于永春北部,是苏坑镇政府所在地,毗邻德化,泉三高速德化连接线、泉德公路贯穿全境,全村人口4576人,耕地2100亩,山地3700亩,20XX年工农业总产值55369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9344元,村集体收入26.4万元。村党支部、村委会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工作着力点,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实现了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创建目标任务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紧紧围绕县委“推进新跨越,建设新永春”工作主线位,坚持产业带动,继续推进苏坑茶叶加工集中区建设,以发展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立足村情实际,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整村推进,力争使该村在经济发展、农民增收,村容村貌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上取得新成绩,为全县新农村建设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1、村庄整理。拆除老厝、旧房屋30幢4200平方米,附属建筑45座1700平方米,征地35亩,新建房屋100套,计划投入60万元。
2、立面装修。推广永春县美丽乡村农村住宅设计图集,将对塔兜31幢房屋进行立面装修,店前埕硬化,排水排污设施建设,计划投入80万元。
3、道路建设。加宽、硬化小区道路1.6公里,新建道路500米,计划投入75万元。
4、溪岸筑砌。筑砌溪岸500米 ,计划投入40万元。
5、村庄绿化。开发“四旁四地”等规划林地,种植红豆杉、香樟、罗汉松、桂花、天竺桂等珍贵树木5000株,建设篮球场,内设健身器材1套,计划投入45万元。
6、环境保洁。配置垃圾转运车1部,推车2部,专职保洁人员3人,新建垃圾池15个,河床清淤3公里,计划投入15万元。
7、村庄亮化。架设太阳能路灯18盏,电力型路灯300盏,计划投入10万元。
三、工作措施
为切实加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我村专门成立了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镇人大主席蔡明福同志担任组长,镇党委组织委黄裕滨担任副组长,成员由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组成。具体负责我村美丽乡村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
1、规划先行。建设功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美丽乡村,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从我村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做好规划工作,明确美丽乡村建设的思路、目标和工作措施。
2、广泛宣传。通过进村入户、召开两委会、群众大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加大宣传力度,真正使美丽乡村建设这一“惠民工程”、“民心工程”家喻户晓,让群众看到美丽乡村建设的具体成效,从而激发农民的积极性,使农民成为美丽乡村建设的主体。
3、加大投入。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同时多方筹资,全力搞好美丽乡村建设。在建设中采取对口部门投资,群众投工投劳的原则,全力配合各项目实施单位,切实引导群众主动地参与新农村建设,使之成为美丽乡村建设的受益主体和重要投资成分。
4、细化分工。在美丽乡村建设中要落实政府引导、农户为主体、社会来参与的工作机制,村党支部,村委会要充分发挥作用,党员干部带头先行,号召群众积极参与,有钱出钱,有物出物,齐抓共管,尽心尽责。
5、强化监管。推选村民代表成立项目监督小组,建立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制度,明确职责,与党务村务公开一样,实行全程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以确保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第2篇: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根据镇党委围绕“活力xx、生态xx、文明xx”三大目标,开展新兴产业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幸福新城建设三大行动的总体思路,按照《xx镇美丽乡村建设行动纲领(20XX-2015年)》,为在新的起点上统筹推进xx三个片区的新农村建设,实现产业繁荣、生态优化、环境整洁、设施完善、乡风文明的新农村建设目标,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目标定位
今后三年,xx镇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推进新
农村建设,努力把xx镇新农村建设成为城乡统筹的示范区、产业集聚区生态化的后花园,成为生态、文化、田园风光为一体的美丽乡村的新型代表,成为继九峰山、紫石片区之后的全区连片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新典范。
二、实施原则和方法
(一)规划指导。专门组建包括多家规划设计单位和国土、
规划、城建等部门在内的专业规划设计团队,开展xx镇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xx镇农村发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xx镇绿化景观设计整体规划等规划设计工作,为xx镇新农村建设指明方向。
(二)基础先行。把基础设施放在主导的位置,全面加快交通、配套设施、旅游接待设施等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新型城镇功能。
(三)突出特色。因地制宜,发挥优势,注重地方特色文化、历史底蕴与城镇建设的有机结合,突出海洋文化,提升文化内涵。
(四)生态优先。突出抓好生态环境建设,着重营造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生态优美的自然景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人与自然和谐的发展道路。
(五)示范引导。根据总体规划和村庄特点,分类确定试点村(社),分别在村庄环境整治、“农家乐”旅游发展、村落文化打造等方面选择试点村(社)、示范经营户、示范农户,用三年时间打造第一批示范村庄、示范经营户、示范农户。
三、重点工作
根据总体目标定位、实施原则和方法,三年内重点开展基础、文化、环境、产业四大工程,全面统筹推进新农村建设。
(一)基础工程。基础设施建设是新农村建设和发展农家乐旅游的基础。根据总体规划及各项具体规划,进一步梳理全镇各村(社)水、电、路及配套设施项目,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明确近三年重点实施项目。(牵头领导:xx。责任单位:城建办、各村社)
(二)文化工程。充分挖掘并保护各村社的历史文物、文
化素材,设立具有xx特色的海洋文化、农耕文化展示馆,突出主题,完善细节陈设,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注重乡村旅游产品的开发、旅游标志系统的建设,设计优质、吸引一定客源的游览线路,强化洋沙山风景区管理和沙滩文化打造,实现文化内涵提升与旅游产品开发有机结合。(牵头领导:xx。责任单位:社事办(文卫)、文体站、各村社)
(三)环境工程。全面推进城乡“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下大决心、花大力气推进村庄环境改造,改善村庄整体环境。特别是要加大对违章建筑、危房、破旧房屋的拆除力度,可以借鉴其他地区的做法,由村(社)集体收购、收租的形式,统一整理拆除后的边角地,拓展村庄发展空间。探索建立服务外包的方式,提升洋沙山风景区管理水平。(牵头领导:xx。责任单位:城管办、行政综合执法中队、各村社)
(四)产业工程。全面实施xx镇新兴产业建设行动,推进镇域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升级,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发展现代信息业、国际金融业、现代物流业、商务服务业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优质、生态、高效的现代农业,大力发展休闲旅游产业,构筑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的产业体系。(牵头领导:周庆海、王国芳。责任单位:经济办(工业、农业)、招商中心、旅游办、各村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由镇长任组长、有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全面指挥协调各项工作任务的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做好美丽乡村建设的统筹协调,从项目设计、项目安排、项目布点等方面进行统筹把关。具体工作任务逐一落实牵头领导、责任单位,重大项目分别组建项目专项工作组,确保各司其职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重点做好项目推进的政策处理和群众思想工作。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加强对各单位、各村社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和考核。
(二)多措并举,保障要素。加强项目包装,积极向上争取土地指标。进一步优化镇级财政投入结构,加强与区级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整合利用现有投融资平台,探索多元化、多渠道城建建设投融资模式,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新农村建设。
(三)强化管理,提升品位。进一步完善镇招投标中心运作制度,加强对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和施工管理,强化质量监督,努力打造一批标志性建筑、一批新的城镇景观和一批精品旅游接待设施。进一步完善城市综合管理机制,提升城镇面貌长效管理水平。
(四)宣传引导,构建合力。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宣传报道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多个层面向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宣传科学现代化的新农村建设理念,努力营造全镇上下齐心推进工作的良好氛围。
第3篇: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的决策部署,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美为核心,以深化和提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程和现代农村社区建设为载体,着力推进“农村生态经济体系、生态人居体系、生态文化体系、生态环境体系”等四大体系建设,带动城乡经济一体化快速发展,整体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
二、目标任务
按照乡总体规划,各示范村结合自身的区位优势、产业特点、人文资源、经济发展水平,按照“重点推进、打造精品”的要求,从抓点连线到成片,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20XX年重点建设余庄村示范村,成为生态经济发展、村容村貌整洁、生态环境优美、资源节约利用、公共服务健全、生态文化繁荣的美丽乡村,建设成为“宜居、宜业、宜游”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三、建设内容
1、积极实施“农村生态经济推进工程”。一是培育一个以上无公害农产品、发展“一村一品”面积500亩以上;推广测土配方施肥90%以上;示范点推行畜禽生态养殖模式,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达80%以上。二是示范村加大农家乐的培育力度,规范和提升农家乐特色点的经营管理水平,培育农家乐经营户1-2户;农家乐经营户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100%。农家乐集中村要按照村域统一处理模式,开展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所有经营户要全面推行油烟净化处理设备。
2、积极实施“农村生态人居环境建设工程”。一是推进农村人口集聚,完成中心村培育建设年度任务,鼓励高层平面式安置,推进农民新村建设,结合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采取村庄整理、建新拆旧、适当给予经济补偿等办法,推动自然村落整合和农村居民点缩减,提高农村人口集中居住和农村土地节约集约使用的水平,集中居住农户达到100户以上。二是推进民居房改造,完成示范村住房改造3户,积极开展农村宅基地清理工作,盘活农村闲置住宅、废弃住宅;大力整治私搭乱建住宅等,鼓励农户利用空闲地、荒地荒坡建房,鼓励村级组织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开展新农村建设。三是推进农村节能节材,畜禽养殖场(户)沼气利用技术普遍推广,农村路灯太阳能供电、太阳能热水器等太阳能综合利用进村入户。四是推进基础设施配套,推进农村联网道路、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泵站和中低产田改造等工程建设;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力开展塘坝扩挖、沟河清淤等工程建设。按照农村新社区的要求,统筹建设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健全农村文化、体育、卫生、培训、托老、通讯等公共服务。
3、积极实施“农村生态文化培育工程”。一是开展宣传教育,把提高农民群众生态文明素养作为深化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家庭等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开辟生态文明橱窗等生态文化阵地,运用村级文化教育场所,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生态文明知识的宣传、培训活动,形成农村生态文明新风尚。二是转变生活方式,开展绿色家庭评比等群众性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农民倡导积极健康的精神文化生活。三是促进乡村社会和谐。坚持美丽乡村建设与基层组织建设并重,加强农村社会和谐化管理,全面推行“村民理事会”等基层经验,调节农村多种利益关系,有序引导农民合理诉求,有效化解农村各类矛盾纠纷,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4、积极实施“农村生态环境提升工程”。一是建设农村环保设施,开展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卫生改厕、村道硬化等项目建设,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整治覆盖面要占全村的70%以上,其中垃圾收集要全域覆盖。二是推进连线成片整治,按照“多村统一规划、联合整治、城乡联动、区域一体化建设”的要求,编制农村区域性路网、林网、管网、垃圾收集处理网、污水治理网的一体化建设规划,分步开展沿路、沿河、沿库区、沿景区的环境综合整治,点线面结合,共同推进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串点成线、连线成片,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风景线。三是开展村庄绿化美化,围绕改善农村环境的生态质量和景观面貌,协助开展村庄绿化,形成道路河道乔木林、房前屋后果木林、公园绿地休憩林、村庄周围护村林的村庄绿化格局。加大农村景观林行动的力度,村庄绿化率平均值达到20%以上。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召开协调会,落实工作措施,通报工作情况。要在项目安排、财力分配、组织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优先保证美丽乡村建设的需要;要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明确责任主体,层层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工作到岗、责任到人,形成党政领导重点联系、综合部门统筹协调、主管部门具体指导的整体推进格局。
2、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建立“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投入机制。 美丽乡村建设要充分体现政府积极主导、群众自主参与、社会多方支持的共建共享原则。设立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用于美丽乡村的创建工作。乡财政逐年增加对美丽乡村建设的投入力度,并通过村级集体经济的壮大、农民收入的提升,提高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和可能性。二是建立“整体规划、资源统筹、分步实施”的建设机制。要高起点、高标准制定美丽乡村建设的整体规划,根据“既有个性亮点、又有区域特色”的规划原则,依据我乡的地域特点和产业分布,以“产业发展”规划、“交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为重点,编制具有本地特色的“美丽乡村”整体规划。要整合现有的各类资源,向重点村、重点镇乡、示范带集中投入,逐步扩大建设面、提高精品率,有序推进,亮点连线成片,逐步实现美丽乡村的全覆盖。三是建立“产业优先、一村一品、打造精品”的发展机制。 美丽乡村建设的最终目标是通过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实现广大农村的全面发展和农村群众的共同富裕。工作关键点和难点是农村产业的发展,因此要把农村产业发展作为美丽乡村规划和建设的出发点和着力点。要根据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游则游的原则,对农村产业发展进行规划,发展区域特色产业,打造精品产业,全面提升产业层次。
3、加强宣传引导。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意义,及时发现和总结推广好思路、好经验、好典型,营造浓厚氛围,形成整体合力。要发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支持和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资金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强化信息服务,发展共建共享的农业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建立从基地建设到产品流通到旅游服务等多环节全覆盖的网络管理体系,及时收集发布供求信息。
4、加强监督考核。把美好乡村建设工作的成效作为考核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制定“美好乡村”建设工作考核办法,细化考核指标,使各项工作目标具体化和责任化。建立健全督查制度,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督查。年终由领导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考核验收,兑现奖补资金。对“美好乡村”建设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先进村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第4篇: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建设美丽乡村,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升农民生活品质、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建设幸福大埔的重大举措,是推进新农村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抓手。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县委“建设幸福村居,打造美丽乡村”的工作部署,坚持把美丽乡村建设与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和民生改善紧密结合起来,按照科学规划布局美、村容整洁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美、乡风文明身心美的目标要求,全面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提高城乡居民生活品质,促进生态文明和提升群众幸福感。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探索建设幸福和谐大埔的发展思路,加快推进“生态人居”、“生态环境”、“生态经济”、“生态文化”四大工程建设,致力建设客家香格里拉,打造国际慢城,抓好百侯镇侯南村、侯北村、湖寮镇葵坑村、大麻镇小留村等县级示范村庄建设,做到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建成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生态文化特色乡村。到2015年底全县完成100个行政村的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全县打造成为“宜居、宜游”村居、安居乐业的美丽乡村。
1、农村生态经济加快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业快速发展,果园变公园,精致高效农业更加突出。
2、农村生态环境不断优化。农村垃圾、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村容村貌、绿化美化水平不断提高,农村处处是公园,居住环境明显优化。
3、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改善。农村人口集聚、子女就读、医疗卫生、交通条件、居住环境得到改善,农民增收渠道增加,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4、农村生态文化日益繁荣。农村特色生态文化得到有效发掘、保护和弘扬,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初步形成。
三、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坚持规划先行,因地制宜,把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农业和旅游业发展规划、文化特色产业相衔接,有序推进,要做到开发与保护结合,凸现可持续发展。
2、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农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整合社会力量,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引导农民大力发展生态经济、自觉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生态家园。
3、坚持保护为重。结合各村实际,突出重点,注重挖掘传统农耕、人居等文化丰富的生态理念,在开发中保护,保护中建设,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形成一村一景、一村一业,一村一特色,彰显美丽乡村,高标准打造乡村旅游目的地。
4、坚持生态优先。遵循自然发展规律,切实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展示农村农业生态特色,围绕农村生态经济、生态人居、生态环境和生态文化,发展生态特色农业,打造大埔大公园。
5、坚持整合力量。建设美丽乡村与幸福村居工程、发展乡村旅游、农民住房改造、生态村庄建设等有机结合,通过项目带动、整合资源、合力推进。
6、坚持整体推进。认真分析,结合各村的特点,各镇抓好2个以上示范点建设,合理确定各村建设目标,分步实施,以点带面,提升景观。
四、建设内容
(一)推进“生态人居”工程。按照“科学规划布局美”的要求,一是改造旧村。对村庄的危旧房要连片拆除,对空城村和居住分布星散的人群要动员搬迁,尽量撤并自然村,安排集中居住,做到统一规划,建成布局合理、设施配套、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新农村。二是改造危旧房。结合扶贫工作,加强农户建房规划引导,提高农户建房的标准,做到安全、实用、美观,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和墙体立面整治,改善视觉效果。三是改造林相。根据各村特色,采取新造、补植、封育等措施,优化美化森林景观,特别是公路沿线沿河两侧的绿化景观带改造,提高生态效益和景观效果。中心村村民居住区绿化覆盖率要达到30%以上。四是改造设施。完善通村道路、供水、排水、供电、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达到给水、排水系统完善,管网布局合理,饮用自来水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入户率达100%。主干道和公共场所路灯安装率达到95%以上。对美丽乡村建设的交通干道以及村镇主要出入口,开展既鲜明又朴素自然、与周边环境融为一体的整体风貌设计塑造,突出客家风貌和地域特色。
(二)推进“生态环境”工程。按照“村容整洁环境美”的要求,突出重点、连线成片、健全机制,切实抓好改路、改水、改厕、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广告清理等项目整治。
1、整治乡村生活垃圾。全面推进“户集、村收、镇运”垃圾集中处理的模式,合理设置垃圾中转站、收集点,做到户有垃圾桶,自然村有垃圾收集池,行政村负责垃圾收集,镇有垃圾填埋场,确保乡村清洁。
2、整治乡村生活污水。清除农村露天粪坑、简易茅厕、废杂间,整治和规范生活污水排放,全面推行无害化卫生厕所,每村至少要建造一座以上卫生公厕,大力推广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利用沼气池、生物氧化池、人工湿地等方式,通过开展农村污水处理,提高水体自我净化能力。
3、整治农村畜禽污染。根据村庄特点,合理规划,整治农村死畜禽乱丢到溪河现象,动员群众填埋。拆除污染猪舍、牛栏等,村庄内畜禽养殖户实行人居与畜禽饲养分开、生产区与生活区分离,畜禽养殖场全面配套建立沼气工程,达到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
4、整治广告、路牌。按照“规范、安全、美观”的要求,对公路、河道及村庄公共视野范围内的广告牌、路牌进行清理,坚决拆除有碍景观、未经审批或手续不完备的广告牌。制定广告布点控制性规划,规范各种交通警示标志、旅游标识标志、宣传牌等。
5、整治违章搭建。按照“谁建造、谁所有、谁清理”的原则,坚决拆除违章、乱搭乱建的建筑物,对废弃场所进行整治、复绿,建设村野公园,整治农村供电、网络、电视电话线路乱拉乱接问题,规范网络、线路的布局,促进村庄规范、整洁、美观。
(三)推进“生态经济”工程。按照“创业增收生活美”要求,编制农村产业发展规划,实施农业特色产业生态化、精致高效化工程。发展乡村旅游业、生态乡村工业,促进农民创业就业,增加农民收入,构建高效的农村生态产业体系。
1、发展乡村生态农业。深入推进现代农业,推广种养结合等新型农作制度,大力发展精致高效农业,扩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森林食品生产。突出培养具有地方特色的“名、特、优、新”产品,推进“一村一品”的生态农业,致力打造一批蜜柚、茶叶、烤烟、仙人草等生态农业专业村,增强特色产业、主导产业的示范带动作用。
2、发展乡村生态旅游业。利用农村森林景观、田园风光、山水资源和乡村文化,发展各具特色的乡村休闲旅游业,努力做到“镇镇有特色,村村有美景”。加快形成以重点景区为龙头、骨干景点为支撑、“农家乐”休闲旅游业为基础的乡村休闲旅游业发展格局,打造世界旅游休闲目的地。拥有光荣历史的革命老区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要发展红色旅游,突出爱国主义教育特色;拥有独特的自然生态条件和山水景观的乡村,要增强自然休闲特色发展生态旅游,将传统的农耕逐步引向农业观光、农事体验、特色农庄、农情民舍等附加值高的乡村旅游发展,按照大埔大公园理念,利用现有果园、茶园等建设水果公园、茶叶公园等特色生态公园,建设客家香格里拉,打造国际旅游慢城。
**市城乡规划工作总结
一、2016年城乡规划工作基本情况
(一)以“富美**”为目标,完善规划编制体系
抓好总体规划。《**市城市总体规划》按照法定程序在多种媒体进行规划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省住建厅组织的专家审查。目前已上报市委常委会研究,待研究同意后,上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加强对各县新一轮总体规划的指导,南靖县已编制完成总体规划并获市政府批准实施。诏安县已完成总体规划报批成果。指导漳浦、云霄、长泰、平和完成总体规划实施评估评审及报批;并指导云霄、平和、长泰开展县城空间发展战略研究相关工作。
推进专项规划。在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积极开展中心城区27个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截止10月底已经完成绿道网、郊野公园、产业布局、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危险品仓储布局规划、古城历史街区综合体保护与有机更新规划设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田园都市、生态之城”建设控制导则、水城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燃气专项规划、户外广告规划、夜景规划共计13项规划项目。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公共艺术规划及重要节点设计、防灾体系专项规划(抗震防灾、防洪排涝)、电力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等5项已完成阶段性成果,预计年底前可完成任务。其余竖向及管线综合规划、公共停车场布局规划、“智慧”城市专项规划、“绿城”规划、商业网点及物流园区规划、给排水专项规划、加油加气站规划、防灾体系专项规划(人防、消防)、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等9项正开展前期工作,明年全面完成任务。
完善村镇规划。今年全市重新编制规划的行政村395个,目前已编制完成177个,已开展编制140个,还未开展78个已基本落实了编制单位,力争在年底全部完成任务。对去年完成的347个村庄规划各地进行质量自查,下一步我局将组织审查。13个省、市级试点镇加快推进控规全覆盖,目前角美、岩溪、杜浔(古雷新港城)、靖城、港尾、铜陵、四都、火田、常山等9个试点镇已完成控规全覆盖,郭坑镇正抓紧编制,坂仔和丰山2个试点镇未开展工作。所有试点镇均已编制完成 “三个一城市设计”,正逐步实施中。我局牵头组织“美丽乡村”博览会规划设计展,展示我市“美丽乡村”规划建设成效,推广具有闽南风格的新农村住宅设计方案,全力打造独具闽南特色的“美丽乡村”。为提升村镇规划管理水平,推行派驻乡镇责任师试点,我局派一名注册规划师驻南靖梅林镇。
(二)以“宜居城市”为导向,优化城市功能配套
引导“三城”建设。“绿城”规划。提出构筑五个层次的园林绿地系统,重点是郊野公园、城市公园、街头绿地、道路绿化和社区绿化五个层次绿地规划。加快完成县绿道网规划。目前,城区滨江的20公里绿道全部贯穿(西溪亲水公园绿道16公里、江滨绿道4公里);碧湖生态园4公里绿道已建成;荔海公园绿道已建成8公里,配套服务设施已基本完成。城市片林建设也正在推进中。“水城”规划。提出打造“以水为脉、蓝绿相依、串珠成链、城水交融、活力共享”的独特风韵。目前已规划研究水上交通工程12.6公里及配套的沿岸停靠码头。“名城”保护。《**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通过省住建厅组织的专家审查,经修改完成最终成果,已上报省住建厅审查。与芗城区共同编制完成《古城综合保护与有机更新总体规划设计》及《古城综合保护与有机更新示范工程规划设计》。推进“古城文化旅游综合体示范片工程”的建设,完成延安南路北段(太古桥至台湾路)东面街立面修缮项目、中国共产党福建临时省委旧址修缮及周边整治项目和中山公园南门入口改造项目。
解决“三难”问题。一是行车难。强化城市综合交通。提出中心城区采取“改善旧城交通,改造重要节点,拓展城市框架,疏解对外交通”四条措施,做好今年市区道路交通建设规划服务,其中城市道路共31条,28.5公里,改造重要交叉路口3个,过街人行天桥2座。完成九龙大道(万达综合体周边区域)交通改善规划编制工作。开展轨道交通专项研究;做好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启动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及支路网规划。二是停车难。完善停车场设施规划。规划建设路外公共停车泊位1000个,加大主要公建及周边区域停车供应,缓解中心区停车矛盾。重点解决市医院、市中医院、江滨花园等区域停车难问题。已初步选址了市卫生局、中医院、新浦路、闽南批发市场等地点作为中心城区机械式立体停车楼或地下停车库近期建设的启动点。三是活动难。对市区九龙公园、胜利公园、中山公园及江滨公园等,利用其边角地或者草坪等,挑选若干处进行简单的改造、铺设硬地,新增符合中老年人集体活动的场地,增加活动空间。充分利用街头广场、空地进行配套建设,限制车辆停放,提供作为中老年人集体活动场地,市区已规划10个点。建设26处城市片林:芗城区12处,龙文区12处,圆山新城2处,总面积约593.55亩。为市民提供更多的活动空间。
完善设施配套。一是加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牵头《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含文化设施、中小学布局、体育设施、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等)。积极参与医疗卫生建设年活动,做好三年行动计划项目规划服务,配合市人大、政协相关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配合重大基础设施布局。配合市铁办开展轨道交通专项研究,确定线路走向及站点的位置,并对周边用地开发进行研究;做好厦漳同城大道规划服务;参与厦门港总体规划论证;参与国道319改线规划方案论证等;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编制2369平方公里规划区范围内的公共交通专项规划,推动都市大公交发展策略。
(三)以优质服务为宗旨,提高规划管理水平
做好战役、竞赛工作。一是城市综合体竞赛项目。为加快进度,帮助业主高质量、高品位建设城市综合体,我局领导带领相关技术人员,先后4次到全市15个综合体建设项目竞赛现场进行调研指导,并分别在漳浦和长泰组织召开两次现场推进会。针对15个竞赛项目中存在的问题,我局提出许多指导性建议,为建成高品质的城市综合体打下坚实的基础。15个竞赛项目年度计划投资45.22亿元。1-10月累计投资97.51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215.64%,超序时进度132.31个百分点。年度计划建筑面积施工量122.94万平方米, 1-10月累计完成施工量163.46万平方米,占年度施工量132.96%,超序时进度49.63个百分点,在所有竞赛项目中暂居第2位。二是城市建设战役。我局共负责16个项目,总投资共计6236万元,2016年投资4856万元,截止10月下半月完成投资4184万元,完成年度计划93.5%,超时序进度10%以上。年底可超额完成年初计划任务13.2个百分点。
做好规划审批审查。继续推出审批机制创新举措:通过招拍挂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用地红线图由10个工作日压减为一日办结。实行前后台工作人员A\B岗联动服务机制,确保服务对象到窗口办理审批事项“不落空”、“不脱节”,在96123服务平台咨询服务“不迟疑”,方便企业群众咨询。我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截至10月底,荣获中心授予 “流动红旗”共4面,3人次被评为“先进个人”,服务对象赠锦旗10面,满意度评议100%。截至目前,共办理许可(审批)件数254件。许可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136.46万平方米。牵头联审17次。同时我局在**中心城区率先启用省住建厅统一制式城乡规划审批“菜单”用表格式。对修规及建筑设计方案审查程序作了调整,简化和完善告知单,对具备受理条件的申报项目在规定承诺期内办结。完成项目审查52件:城市建设“十大工程”的民生设施改善工程(芝山公园改造项目)、公共场馆建设工程(体育场、福乐家园、游泳馆等项目)、教育配套工程(龙海市九湖镇中心小学、市第九中学等项目)、住房保障安居工程(东裕花园二三期建设等项目)。
做好培训及信息管理工作。一是8月我局与市住建局联合在东山举办城乡规划住建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培训活动,200多人参加培训。通过培训使全体参训人员更新了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理念,进一步推动我市规划建设系统的依法行政管理工作上新层次。二是初步建立**市综合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规划审批子系统)。主要是围绕地下管线资料的利用,主要包括了地下管线信息的GIS浏览、查询、统计、规划数据导入和分析等功能,为使用地下管线信息的各相关部门提供直观、可靠的技术支撑和规划决策的各种地下管线资料等。三是加强信息公开。我局网站加强对政务信息及热点问题公开,对一些较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通过网络、报刊等形式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的意见,加大公众参与规划力度。如新一轮的城市总体规划等草案,在审核(上报)之前进行事前公示,征求群众意见。四是加强公众互动。网站公众参与度不断提高,共收到各类咨询建议等700多条,比去年增加10%,网站月访问量近20万人次,专栏总点击量已达10多万人次。公众较关注的问题以转办单的形式转发具体承办单位,今年来共办理19件转办件,如“碧湖生态园建设与不足的建议”、违章建筑投诉等,取得较好的效果。
二、规划工作的特色和新亮点
(一)突出定位
经过三年时间的精心编制,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明确城市发展新定位,解决了一系列城市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在空间布局上,从上轮总规的“集中布局模式”转变为“轴向带形发展模式”,从“滨江城市”转变为“滨海城市”,提出“**都市区”概念,规划区范围拓展到2369平方公里,确定近期“一中心、六组团”、中远期“两轴三带、双城多片”的都市区空间发展格局,解决了中心城区规模小、发展空间不够以及区域统筹协调发展问题;在开发强度上,将全市划分为四个强度区和一个特别控制区,通过优化景观“四线”,通过“两增两降”,通过“退二进三”、“优二兴三”等,形成由内向外的“三二一”产业布局;在综合交通上,规划“快速铁路-高速公路-快速路-主干路”多层次的组团间路网体系,中心区形成 “两横五纵”快速路系统;在公共设施上,立足覆盖城乡、功能完善、服务均等,将服务区向城郊城镇、农村地带延伸。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将成为引领**城市建设发展的指南。
(二)突出质量
根据省住建厅开展全省城乡规划设计质量和规划实施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要求,我局对中心城区2016-2016年完成的各类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和城市设计成果以及城市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工作,并对各县(市)的自查情况进行了审查,总体上看,我市大部分规划成果均达到国家规定的内容深度和要求,符合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有些项目在设计理念、编制思路、成果表达上均达到同时期省内领先水平,设计质量水平得到了提高。在2016年度全省优秀规划设计奖评选活动,**郊野公园概念规划、台商投资区中心区城市设计荣获一等奖,**市绿道网总体规划、常山华侨农场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云霄县城将军大道西侧片区城市设计和**市城市地理信息综合平台荣获三等奖。
(三)突出内涵
在全国率先组织编制《中心城区公共环境艺术规划及重要节点设计》,同时编制《龙江路北段公共环境艺术设计》,通过这二个规划,彰显城市的文化特质,凝聚城市的形象与气质,凸显城市的性格与个性,承载公众的理想与需求,成为城市的象征与符号,成为城市新亮点,对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艺术需求,提升**城市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四)突出引导
一是研究制定三年行动计划。根据年初全市住建会部署,充分发挥规划龙头作用,我局牵头完成中心城区道路建设和“三城”(水城、绿城、历史文化名城)四个近期行动计划,明确总体目标、建设目标、策略和2016-2016年的三年建设计划。二是加强土地收储研究。针对当前城市发展存在的土地价值不彰显、区域功能定位不明晰、土地利用效率不高、设施建设标准不统一等问题,认真研究土地统一收储,提出市、区两级政府要通过制定“一个计划”、建立“一套制度”、统一“一个出口”、编织“一张网络”、遵循“一个标准”的“五个一”策略,积极推动城市建设科学有序发展。
(五)突出标准
严格按照规范、标准来编制各类规划,根据规模、环境容量来合理确定容积率等经济技术指标;规划管理人员严格按照规范、标准来审核项目,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审批;在项目的选择上,要正确处理好项目与发展的关系,处理好近期与远期的关系,坚持用规划技术标准规范来决定取舍。由我局制定的《〈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市实施细化规则(试行)》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该细则主要针对**市实际情况和城市建设发展需求,在城市绿地、间距控制、建筑退让等方面对《省技术规定》进行补充完善,是我市城乡规划管理新的重要依据。
(六)突出专审
推行建筑设计方案公开评审制度。位于城市主要街道两侧、重要节点或较大型的建设项目建筑设计方案,推行公开评议审查建筑效果和总平面规划,邀请优秀规划师、建筑师、艺术师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评审,形成规划主导、专家领衔、公众参与的机制,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提高建筑设计方案水平,提高行政效能、增加决策透明度。
(七)突出实效
今年初,为推进规划管理体制改革,更好地服务基层,我局芗城、龙文和台商投资区三个分局正式挂牌,通过强化分局职能,做到规划管理“主动服务、就近服务、贴近服务”基层,通过分局及时掌握基层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局领导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目标更明确,更有针对性,今年以来已召开现场办公会5场,现场解决问题10个。10月8日,局领导到芗城区解决具体问题,出台了一系列促芗城发展的举措:市测绘设计研究院无偿为金峰经济开发区提供现有的道路规划设计成果、市政工程管网和项目用地红线等测绘资料,并与金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战略合作伙伴协议》。我局芗城分局还将启动绿色通道,更好的服务金峰开发区发展。
我们工作也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行车难、停车难、活动难”等问题仍较突出,规划方面需要进一步研究。二是项目前期开发研究有待加强。即如何提升土地价值,加强基础设施配套,激发城市新亮点等实际问题。三是各县财政支持重点更多侧重于城市和县城,用于乡镇及村庄建设的补助有限,村镇规划建设资金缺口较大; 四是规划人才紧缺无法突破。各级规划管理部门、设计单位均缺乏专业人才,影响了乡镇规划编制、管理和实施的顺利进行。
三、2016年工作初步思路
(一)打造区域特色,推进全面发展
推进圆山开发,构筑“一廊一园九湖”。圆山新城作为我市重点开发的城市新区,我局将组织编制《**九龙江闽南文化博览园概念性详细规划》、《**闽南生态文化走廊发展概念规划》和《圆山新城“九湖”片区前期研究及概念设计》等新区专项规划及城市设计,通过整合闽南人文资源优势,从形象与内涵中全面挖掘适合圆山新城的产城一体化发展,丰富和发展城市文化,构建宜居宜业的生态田园生活文化。
整合资源,激发城市新活力。与芗城区政府共同组织编制《**市芗城区总体发展战略规划》。深入分析芗城区的现状与发展趋势,提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战略与优化、整合、发展的空间战略。通过城市亮点打造,引导城市与区域未来发展。抓住**市中心城区(芗城区、龙文区)“北扩、西进”发展方向,发挥城市设计在城市体型和空间环境塑造的协调指导作用,组织编制《芗城区金峰滨江公园周边片区城市设计》和《龙文区朝阳公园周边片区城市设计》,提升原有土地使用功能,增强土地利用价值,塑造中心城繁荣繁华城市形象。为需要寻找新的增长极,打造新的增长点。我局将组织编制《芗城区金峰开发区(康林路口片区)退二进三发展研究》和《蓝田开发区(胜利路北至漳华路南)退二进三发展研究》,积极促进中心城区工业用地的转型升级,加快两个开发区与中心城区的融合,进一步做活中心区改造“生态经”。
做好“三规融合”,促进协调发展。借鉴相关省市的规划管理经验,研究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中涉及到的相同内容有机融合,并落实到一个共同的空间规划平台上的方法,编制“三规融合”研究,强化规划的实施和管理,提高城乡规划管理效率。
(二)谋划重点地块,提升城市价值
抓控规研究。为更好地进行片区开发建设,将计划开展《**中职园区总体用地布局》、《**市北庙片区控规及前期研究》、《**市芗城区红旗路周边用地控规及前期研究》、《**市芗城区益民路周边用地控规及前期研究》、《龙溪南路以东、南昌路以北区域开发前期研究》、《**市酱油厂片区控规前期研究》、《**市巷口片区控规及前期研究》、《钟法路沿线交通改善规划及东侧地块更新改造前期研究》、《龙江路以东、迎宾路以北区域开发前期研究》等9项开发策略研究,通过深化前期研究,坚持“四先四后”,先规划后建设,先造景后出让,先地下后地上,先配套后开发,进一步指导和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从区域上统筹考虑,并提出合理的控制指标,提升土地价值,塑好城市形象。
抓城市设计。发挥城市设计在城市体型和空间环境塑造的协调指导作用,从功能布局、交通组织、文化传承、景观塑造、开发强度、高度引导、建筑风格、生态空间给予重点谋划,提升城市景观品质。进一步完善东部的台商投资区中心区、中部的市级城市中心区、南部的圆山新城龙江南路沿线城市设计,下阶段重点推进城市北部孚美滞洪区公园、西部西院滞洪区公园周边区域城市设计工作,形成东、西、南、北、中各有一个重点片区开发建设。
(三)重视重点问题,促进社会和谐
解决“三难”问题。针对目前存在“出行难”、“停车难”、“活动难”的“三难”问题。我局将加强城市规划与交通规划编制体系的整合,开展《**市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编制工作,在此基础上,开展《**市中心城区支路网规划》、《**市中心城区竖向规划》等专项交通规划编制工作。
配合 “市政提升”。根据2016年行动计划。道路建设计划:芗城区计划建设城市道路共4条(青年路、柑仔市路、北仓路、圣王南路),共5.27公里,改造重要交叉路口1个(漳响路与九龙大道)。龙文区计划建设城市道路共3条(建元东路、石仓南路、东环城路),共9.21公里。解决“停车难”建设计划:加大路外公共停车建设力度,逐步改变以路边停车为主的停车方式,基本解决中心城区停车问题。解决“活动难”建设计划:结合拟建设的城市片林(芗城区5片,50亩;龙文区4片,48亩),规划留出适合中老年人活动的场地。
推进公众参与。完善公开评审制度内容,通过各种方式、方法,提高公众参与规划建设的积极性,逐步引导公众参与到公开评审会中。同时通过实践逐步对公开评审会的每一个细节进行完善,力求规划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以制度保障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工作更加公开、科学、合理。
(四)注重风貌塑造,体现闽南元素
提升艺术品位。在注重城市外延式拓展的同时,注重城市内涵品质的提升,重点通过全面完成中心城区公共环境艺术建设、夜景工程提升、街头休闲广场设置等方式,提高居民幸福指数,提升城市的文化品质。
提升景观风貌。编制《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三边三节点规划),“三边”包括:云洞岩入口整治、龙江南路道路景观提升、国道324九湖-东南花都生态文化旅游产业走廊建设、南江滨路道路及景观、西环城路道路及景观工程(含九湖公园)和省级绿道1号线(市区-东南花都联通)等6个项目;“三节点”包括:碧湖城市中心节点、火车南站节点、奥林匹克中心节点、胜利西路与北环城路交叉口节点改造等4个项目。
提升文化内涵。组织编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体系规划》,对全市各县(市)国家级、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进行梳理,提出保护目标,明确保护内容,划定保护和控制范围,制定保护与利用的规划措施。加强对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将对全市优秀近现代建筑进行调查及资料整理建档。同时组织编制《**南山寺地块概念规划》和《南靖县梅林镇云水谣村庄保护规划》等保护规划项目。继续推动延安南路北段西面街修建项目、新华西路段及青年路北段小吃街建设项目、古城北入口广场东面骑楼及**侨史馆改造项目、府埕业态更新项目的修建进度。
提升美丽乡村。研究出台《**市农村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加强美丽乡村建设的规划指导,从村庄规划到农村住宅设计等方面体现**特色和闽南元素,展示**“生活富裕、生态优美、文化先进”的乡村风貌和文化传承。依托各村特有的文化底蕴、历史积淀和生态优势,打造不同类型的村庄规划;通过研究确定人口和用地规模,统筹安排村庄建设用地和空间布局;总结提炼闽南传统民居在院落布局、建筑形式、色彩、材料等方面的特色,全力打造独具闽南特色的“美丽乡村”。
第1篇:绿色城市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绿色湖南”和“实施绿色工程,建设生态永州”精神,进一步加快国土绿化步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绿色生态宜居城市,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永州市“五年绿色行动”总体规划》、《道县“五年绿色行动”总体规划》,现就建设绿色道州提出如下方案。【城市绿化景观提升,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国土绿化步伐、弘扬生态文明、构建和谐生态家园为主线,以推进山地造林、“三边”(城市周边、道路两边、河渠岸边)绿化和森林城市建设为重点,以保护生态安全、建设绿色道州为目标,统一思想,集聚力量,科学规划,高效推进,打造山川秀丽、风光旖旎、人与自然和谐共荣的新道州,建设生态环境最优的新城区。
二、建设任务及规划布局
(一)五年造林规划任务及规划布局
全县“五年绿色行动”造林总任务为19.25 万亩。其中:“三边”造林绿化工程16300亩,速生工业原料林基地74000亩,油茶基地建设80000亩,木本药材基地10200亩,其它造林12000亩;封山育林110000亩,生态公益林保护面积1115000亩。实施范围为道县25个乡镇场。
1.森林城市及“三边”造林绿化:科学规划、高标准完成县乡结合部外延5公里区域内的造林绿化;加快厦蓉、道贺高速公路,G207、S323、S325道州段,洛湛铁路道州段等主要交通干线两侧标准绿化林带建设;抓好潇水、泡水、伏水、濂溪河、永明河沿岸风光带的绿化美化,展示绿色道州新景观。20XX年“三边”造林绿化5000亩,其中:路边重点放在省道S323道洲北路大转盘至永安关段、G207、洛湛铁路;江边造林绿化主要放在湘江一级支流潇水沿线的白马渡镇、上关乡;城边造林绿化主要放在县城周边;其它乡镇结合本乡镇的实际情况,以道路两旁、河流两岸、库区、城镇、村庄周围为重点完成造林绿化任务。
2.速生工业原料林基地74000亩。主要规划在月岩林场、桥头林场、洪塘营乡、横岭乡的荒山造林和历年采伐迹地的更新造林,低质低效、疏残次林改造,并结合重点项目建设。
3.油茶基地建设80000亩。主要规划在梅花镇、寿雁镇、仙子脚镇、清塘镇、祥霖铺镇、蚣坝镇、四马桥镇、白马渡镇、新车乡等油茶种植基础较好的乡镇。
4.木本药材基地及其它造林22200亩。主要规划在洪塘营乡、横岭乡、四马桥镇、井塘乡等。
5.封山育林11000万亩。主要是规划在洪塘营乡、横岭乡等生态区位重要的生态较脆弱地区。
6.公益林管护111.5万亩。以潇水两岸、国省道两侧、铁路两侧及生态脆弱区为重点。
7.油茶垦复低改。主要以G207国道、S323省道两旁和祥霖铺镇、审章塘乡等油茶重点产区为主.
(二)五年城市建设任务及绿化规划
“十二五”期末,城市公共绿地总面积达到220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0㎡,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中心城区主干道两边绿化率达到95%以上。实施范围为濂溪、西洲两个街道办事处。
1.公园建设
①西洲公园。对西洲公园进行升级改造,修建风光桥二座,建设防洪堤,完成公园内绿化建设,完善园内道路和照明设施建设,使其与潇水河滨江风光带融为一体。
②白马公园。新建白马公园,占地面积240亩,建成后城区人均可增加公共绿化面积1㎡。
③东洲公园。新建东洲公园,建设东洲草堂和防洪堤、道路广场等,修通园内道路、照明等公用设施,对东洲公园内的名木实行保护。建成后,可增加城区绿地面积约30万㎡(按现在人口计人均2㎡)。
④松林苑公园。完成公园的规划设计、征地,确定公园界限,保护规划范围内现有树木,维持基本现状。
⑤城北城郊公园。完成公园的征地、规划设计和建设,保护规划范围内生态环境。
2.城区道路绿化
对城区所有的道路进行绿化建设,总长约40公里。按照“一街一树”的原则进行干道绿化,选择樟树、桂花树作为城市绿化骨干树种。根据实际路幅宽情况建设绿化带,绿化带采取色彩明亮的灌木突出植物本身的特点和季节性的变化,形成鲜明的视觉冲击效果。
3.潇水河城区段风光带建设
对潇水河城区段风光带进行绿化,建设绿地面积10万㎡。风光带从三桥至二桥,将城东片纳入绿化带,带宽5—15米,可人均增加公共绿地0.5—1㎡。
4.庭院绿化
见缝插绿搞好单位内绿化,新建院址绿地率必须保证35%以上。新建院址在办理规划许可证时要按工程总价的2%向园林部门交纳绿化保证金,绿化工程完工由园林部门验收合格后不计息退还(如绿地面积不足,欠缺的面积按商品房价格予以处罚)。
5.各类房产开发区的绿化
各房地产开发商负责本开发区的绿化。规划部门在办理设计时要预留35%以上的面积用作绿化,同时在办理规划许可证时要按工程总价的2%向园林部门交纳绿化保证金,绿化工程完工由园林部门验收合格后不计息退还(如绿地面积不足,欠缺的面积按商品房价格予以处罚)。
6.苗圃基地建设
在上关乡平塘村征收30—50亩水田作为苗圃种植基地。
三、建设步骤和时间
(一)林业部分年度计划。五年造林总任务19.25 万亩。
1. 20XX年建设任务为40000亩,其中:“三边”造林绿化工程5000亩,补植补造3200亩,速生工业原料林基地18000亩,油茶基地建设10000亩,木本药材基地及其它造林7000亩,封山育林8600亩.
2. 20XX年建设任务为40000亩,其中:“三边”造林绿化工程3300亩,速生工业原料林基地16000亩,油茶基地建设16000亩,木本药材基地及其它造林4700亩,封山育林17200亩。
3. 20XX年建设任务为40000亩,其中:“三边”造林绿化工程3000亩,速生工业原料林基地15000亩,油茶基地建设18000亩,木本药材基地及其它造林4000亩,封山育林34400亩。
4.20XX年建设任务为37000亩,其中:“三边”造林绿化工程2000亩,速生工业原料林基地16000亩,油茶基地建设18000亩,木本药材基地及其它造林1000亩,封山育林34400亩。
5.20XX年建设任务为35500亩,其中:“三边”造林绿化工程3000亩,速生工业原料林基地9000亩,油茶基地建设18000亩,木本药材基地及其它造林5500亩,封山育林15400亩。
(二)城市部分年度计划
1.20XX年工作任务
(1)完成火车站及月岩西路绿化任务。高标准建设好火车站广场绿地,基本种植大树,树种以大叶樟和桂花树为主,种植100株,绿篱1000㎡;完成月岩西路行道树种植,以大叶樟种植为主,数量500株;完成两边绿化带建设,以金叶女贞和红桎木为主,按色块绿化,面积16000㎡;火车站及月岩西路绿化实行以地换绿的模式建设。
(2)修复西洲公园。结合防洪工程和河道清理工程,完成公园南端护坡砌筑1000立方米,砂土方回填18000立方米,爱莲阁基础和护栏修复。具体由水利局负责筹资和实施。
(3)完成城南小广场绿化建设。建设好潇水南路的小广场,占地面积30亩,广场绿化以草皮、乔木、造型为主。
(4)完成道州路绿化提质改造建设。主要改造绿化带,总面积约10000㎡,种植行道树1000株,突出以多层次造型为主。
(5)完成潇水北路、南路绿化提质改造建设。潇水北路和长征路种植桂青树800株;潇水南路补种桂青树100株。
(6)完成营江路行道树补种。补种大叶樟100株。
(7)完成东洲大道绿化建设。种植行道树1000株,主要以桂青树为主;根据湘源路建设进度,适时完成行道树的种植。
(8)完成滨江路二段沿河风光带建设及相应园林小品建设。资金由该路段开发商负责。
(9)工业园绿化。园内已建成厂房的企业,按照以草皮为主,灌木为辅的设计,完成工厂外墙至人行道内侧的绿化,在人行道宽阔地段设置大的盆花、盆景点缀。未建厂房空地,可种植Ф12cm的樟树、桂花和冠幅20cm的红桎木,近期可作绿地使用,今后可作行道绿化树种。由工业城管委会组织实施。
(10)小区绿化。重点抓好华城新域和松林苑,其余各开发区的绿化,由城管局会同规划局实地核实并抓好落实。
(11)绿化苗木基地。在城区总体规划范围内,选择一处面积约20亩的临水土地作为绿化苗木基地。
(12)城区内挂牌出让土地绿化。在未建设前可临时种植Ф12cm以上的樟树和桂花,当时可增绿,日后可作行道树种来源。由国土局督促摘牌者落实。
2.20XX年工作任务
(1)白马公园建设。完成白马公园征地拆迁、围墙、道路、入口广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实行招商的方式,全面启动公园内景点建设。
(2)湘源大道绿化建设。完成2000株行道树(桂花树)的种植,高标准建设好道路两边30000㎡绿化带。
(3)工业园扩大部分绿化建设。行道树以桂花树为主。
(4)火车站站前大道绿化。行道树以大叶樟为主,数量2000株,两边建设绿化带10000㎡,实行以地换绿的模式建设。
(5)松林苑公园建设。完成公园的规划设计、征地,确定公园界限,保护规划范围内现有树木,维持基本现状。
3.20XX年工作任务
(1)城北公园建设。在城北建设一处城郊公园,占地面积100公顷,完成围墙、园内道路、入口广场等设施建设,基本维持公园规划内的生态不变。
(2)东洲公园建设。完成东洲公园入口广场、道路设施建设,配套建设好园内各种景点、路灯等设施。
(3)苗圃基地建设。完成上关平塘苗圃基地建设,基本满足县城绿化所需苗木。
4.20XX年工作任务
(1)完成潇水河、濂溪河风光带建设。
(2)完成东洲公园护坡建设。
(3)月岩东路绿化建设。种植行道树500株。
5.20XX年工作任务
(1)县“四大家”新址绿化建设。种植绿化树、草皮、景点造型等。
(2) 进一步完善规划区内公园的提质建设。
(3)新建道路绿化建设。种植行道树,建设绿化带。
四、投资预算
(一)投资预算
按照湖南省营造林工作手册中的《工程造林投资概算》的标准执行,此次项目总投资54940万元,其中造林投资25997万元,城市部分建设28943万元。
(二)资金筹措方式
工程建设标准高,投入大,主要从三个方面解决资金:
①地方财政投入:36443万元;
②项目资金投入:7800万元;
③社会、企业或大户投入:10697万元。
五、主要措施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县里成立由县委书记唐湘林任顾问,县委副书记、县长胡先荣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周新辉,县委常委、县统战部部长蒋新祥,县委常委乌进甫,副县长蒋俊善任副组长的“绿色道州”工程领导小组,成员由县农办、发改委、财政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城管局、农业局、交通局、公路局、农开办、移民局、团县委、水利局、农发行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县林业局,林业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并组织专门队伍具体负责工程建设的技术指导和检查验收。各乡镇及街道办事处成立相应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加强这一工作的领导。
2.办点示范、整体推进。充分发挥样榜的示范、推动作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四大家办1个200亩以上的示范点,各科局和乡镇场、办事处也要集中办1个200亩以上的示范点,以点带面,带动“绿色道州”工程的全面推进,确保建设任务的如期完成。
3.拓宽渠道、加大投入。建设绿色道州,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需要强有力的投入支撑,必须统筹安排,多渠道筹资。五年规划总投入5.5亿元,其中2015年规划投入6038万元,资金筹措方式:一是设法从项目资金中投入。主要从长(珠)防林建设项目、退耕还林荒山造林项目、生态公益林项目等项目资金投入建设,继续实施退耕还林后续政策资金向林业倾斜政策,每年切块136万元用于造林苗木供应。二是大力拓宽融资渠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要积极运用市场手段,推进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合理流转,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向森林、生态领域聚焦,尤其是鼓励造林大户投资建设一批上千亩的林场,引进战略投资者建设一批规模林业基地,支持县内龙头企业自办或联办基地。要积极争取金融支持,全面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加大林业信贷投放力度。要优化投资环境,积极引进晨鸣、贺达等大公司来我县投资造林建基地。三是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在稳定现有造林绿化投资政策的基础上,县财政今年起每年安排300万元经费用于绿色道州建设工程(主要用于油茶供苗及种植油茶200亩以上大户每亩补助150元),每年安排50万元经费用于养护、管理城市公共绿地和绿化树木。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要建立生态建设投入机制,按照建设任务落实工作经费,组织好项目配套资金。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农、林、水、国土、城管、农业开发办等部门要积极跑部进厅,争取国家和省里有关造林、防洪、生态建设等专项资金支持。
4.严格考核、奖惩兑现。县政府与项目实施乡镇、街道办事处签定项目责任书,制定奖惩办法,并与年终目标管理考核挂钩。对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造林绿化任务的乡镇场,经考核前3名的乡镇,由县委、县政府经予表彰和奖励;对未按时完成年度造林任务比例在分配任务70%以下的乡镇场,按所欠面积处以每亩5元的罚款,由县财政从下拨经费中扣除,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年终不评先不评优。
第2篇:绿色城市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切实转变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城市建设事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XX]1号)精神,结合我市“两型社会”建设总体布置,特制定本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充分认识发展绿色建筑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绿色建筑与传统建筑相比,其优势在于它能最大限度地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最大程度地减少气、液、固体废弃物对大气、水、生态循环、自然环境的破坏,最大限度地营造健康舒适的人居环境和良好的室内外环境,做到人与建筑和环境的和谐共处、永续发展。因此,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是建设领域加强节能减排,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建设生态文明所采取的重大举措,有利于提高资源能源使用效率,缓解资源能源供需紧张的矛盾;有利于降低社会总能耗,减少污染物排放,确保完成节能减排任务;有利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加快建筑业和房地产业转型升级;有利于深入推进武汉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建设,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步伐。各区建设局和市城建委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此项工作摆到建筑业发展突出的位置,采取有力的措施,努力提高绿色建筑发展水平。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建设领域节能减排法规政策,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以提升建筑品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目的;建立政策法规、管理体制、标准规范,从规划设计、绿色建设、绿色照明、绿色建材推广和技术支撑等方面全面推进绿色建筑,把发展绿色建筑作为全面建设“两型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市场化的方式推进绿色建筑工作,研究政府引导和市场推动相结合的方法和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经济杠杆的作用,运用财税政策和产业政策,促进绿色建筑的快速发展。
2、坚持依法推进,规范管理
以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作为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重要保障,严格执行并不断完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推动发展绿色建筑工作走上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3、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
全面推进低星级绿色建筑发展,鼓励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重点推动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低碳生态示范区、武汉四新开发区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王家墩绿色CBD示范区,花山绿色生态示范区、光谷伊托邦绿色小城镇等集中示范区建设,政府投资建筑、保障性住房以及大型公共建筑应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4、坚持因地制宜、经济适用
充分考虑经济技术发展水平、资源禀赋、气候条件、建筑特点,合理制定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和技术路线,建立健全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实施有针对性的技术措施,建立发展绿色建筑可推广、可复制、成本可承担的技术保障体系。
三、“十二·五”及20XX年发展目标
(一)绿色建筑、绿色城市照明发展目标
1、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严格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和《武汉城市圈低能耗居住建筑设计标准》DB42/T559,节能标准执行率100%;“十二·五”规划期未,新建建筑应执行低能耗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心城区和新城区政府所在地及中心乡镇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新增建筑节能能力126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310万吨。
20XX年通过推进建筑节能工作,新增建筑节能能力26万吨标准煤,其中各区新增建筑节能量分别达到2.5万吨(黄陂、东湖高新)、2万吨(洪山、江夏区、新洲区、东西湖区)和1.2万吨(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汉南、蔡甸、青山、武汉经济开发区)。
2、建立全面推进绿色建筑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管理体系、技术支撑体系,从今年7月1日开始,政府投资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保障性住房,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应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十二·五”期未,30%的新建建筑应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年度新建绿色建筑将达1000万平方米。
2015年新建绿色建筑300万平方米,其中中心城区及开发区新建绿色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新城区新建绿色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各区应确定1-2个绿色生态建筑集中示范区。
3、积极推广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应用,“十二·五”期间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1800万平方米,形成年替代常规能源约10万吨标煤,减少排放二氧化碳24万吨的目标。
2015年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360万平方米,其中中心城区及开发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25万平方米,新城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30万平方米。
4、通过科学的照明规划与设计,采用节能、环保、安全和性能稳定的照明产品,实施高效的运行维护与管理,提升城市的照明品质,创造安全、舒适、经济、健康的照明环境。
2015年建立有利于城市照明节能、城市照明品质提升的管理体制和运行维护机制;完善城市照明法规、标准和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城市照明能耗管理考核制度;积极使用节能环保产品和技术,提高城市照明系统的节能水平。
推进城市照明信息化平台建设,推进高效照明节能产品的应用,提高城市照明设施建设和维护水平;完善城市功能照明,逐步消灭社区、道路无灯区;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城市道路装灯率应达到100%,道路照明主干道的亮灯率应达到98%,次干道、支路的亮灯率应达到97%,总体能耗较去年减少3%。至“十二·五”期末,我市城市照明节电率较“十一·五”期末累计达到15%以上。
(二)绿色建筑材料发展目标
1、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率达到100%,全市范围内禁止粘土类墙体材料的使用,大力发展绿色墙材;到2015年全市新型墙体材料生产能力达到80亿标准砖,通过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节约标准煤115万吨,节约土地5.92万亩,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80万吨,综合利用粉煤灰、脱硫石膏、建筑垃圾等固体废渣3000万吨。
2、大力推广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绿色建材技术与产品,“十二·五”末年散装水泥供应量达到800万吨,水泥散装率达到80%以上;预拌混凝土中心城区使用率100%,新城区使用率98%;预拌砂浆中心城区使用覆盖率90%,启动新城区预拌砂浆推广应用工作。
2015年散装水泥供应量680万吨,散装率达到76%;在20XX—2015年度内各新城区每年至少1个街(乡、镇)达到我市新城区推广应用散装水泥示范街(乡、镇)要求;预拌混凝土中心城区使用率达100%,新城区使用率达97%;预拌砂浆中心城区建筑工程使用覆盖率达70%。
(三)绿色文明施工、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绿色生产发展目标
1、全市建设工程严格执行《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手册》,“十二·五”末,全市中心城区建设工地内防尘、渣土处置措施落实率100%,新城区城关镇、口子镇达到90%;全市建设工地城市主次干道、临街路面建设工地围墙(围挡)美化率90%。
2015年,全市中心城区建设工地内防尘、渣土处置措施落实率100%,新城区城关镇、口子镇达到90%;全市建设工地城市主次干道、临街路面建设工地围墙(围挡)美化率70%。
2、积极推广绿色文明施工,“十二·五”期间文明施工提档升级,逐步拓展文明施工有关控制污染排放、节约资源的工作内涵,推进文明施工与绿色施工有机结合。“十二·五”末,新建绿色建筑应达到绿色文明施工工地要求。各区创建1-2个绿色文明施工集中示范区。
2015年,启动绿色文明施工试点示范,全市创建16个绿色文明施工试点示范工地,各区、开发区应创建1-2个绿色文明施工试点示范工地。
3、深入开展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整治工作,做好预拌混凝土行业绿色生产管理机制和标准的研究,积极推动绿色生产工艺和设备的升级改造,“十二·五”期末三环线以内混凝土搅拌站达到“绿色生产标准”。
2015年,完成三环线以内及沿线36家混凝土搅拌站整治及考核验收工作,完成3-5家搅拌站绿色生产提档升级改造的试点工作,促进行业绿色生产。
四、20XX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强新建建筑节能监督管理,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1、进一步落实建筑工程各方主体的建筑节能质量责任。各区应组织1-2次建筑节能法律、法规、管理规定与建筑节能标准宣传和培训,提高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等建筑节能的责任意识和执行节能标准的技术水平。
2、进一步强化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和建筑节能工程现场质量监督。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相应管理机构应严格执行《市城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建筑节能质量管理的通知》(武城建规[20XX]129号)、《市城建委关于印发“武汉市民用建筑工程外墙保温系统质量管理规定”的通知》(武城建规[20XX]253号),加强建筑节能设计与施工阶段监管,应建立日常巡查机制,开展1-2次专项检查,对未通过建筑节能专项审查的工程,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对达不到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工程,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责成建设单位限期整改,对不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建筑工程各方主体应依法查处。
3、进一步严格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从20XX年7月1日起,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市级以上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和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程、财政支持实施节能改造的建筑,应当对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进行测评和标识。建设单位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之后,应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建筑能效测评和标识。
(二)建立全面推进绿色建筑的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支撑体系,大力促进绿色建筑和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建设
建立全面推进绿色建筑政策法规体系,制定《武汉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建立全面推进绿色建筑标准规范体系,制定《武汉市绿色建筑基本技术规定》;建立全面推进绿色建筑闭合监督管理体系、目标考核体系,并纳入建设工程管理程序;建立绿色墙体材料、绿色节能材料、绿色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评价备案制度,制定《武汉市绿色建筑材料评价技术规定》。
从2015年7用1日起,政府投资建筑、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应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单位应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市、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在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阶段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监督管理;引导商业房地产开发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建设绿色住宅小区。
市、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制度的推进力度,对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的一般住宅和公共建筑,实行自愿性评价标识,对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的政府投资建筑、保障性住房、学校、医院等公益性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应实行评价标识,并逐步过渡到对所有新建绿色建筑均进行评价标识。
各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着力打造1-2个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各新城区在规划阶段,应将绿色建筑纳入规划范围。重点推动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打造低碳生态示范区;武汉王家墩商务区建设成为“国家级绿色CBD示范区”;武汉四新开发区建设成为国家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推动花山绿色生态示范区和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集中示范区建设;光谷?伊托邦建设成为国家级绿色小城镇示范区;桥口区生态滨江社区建设成为绿色生态示范区。
指导和协助江夏区五里界、汉南区欧洲风情小镇按国家绿色低碳重点示范小城镇标准开展工作。
(三)扩大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高能效建筑用能设备
积极推广太阳能光热光电技术建筑一体化应用。严格执行新建12层以下的居住建筑同步设计、同期建设、同时投入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规定,并纳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竣工验收内容;研究制定12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和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应用太阳能和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的政策和技术要求;完成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项目验收的工作;市、区建筑节能管理部门应做好可再生能源应用的跟踪管理和服务工作;新建和改造建筑要积极推广应用热泵空调技术、高效节能控制技术和高效照明灯具。
(四)推进城市道路绿色照明和节电改造示范工程建设,全面促进我市城市道路及社区照明绿色发展
依据道路照明设施的运行状况,拟对13条城市道路路灯灯具、电缆、灯杆等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和技术升级,改造灯具944盏;对106个社区更新改造路灯线缆,更换节能型路灯7643盏,LED灯具1456盏;对城市道路路灯设备进行节能试点改造,改造路灯设备2449盏;对道路路灯设施线路控制方式进行改造,试点示范有选择性停运部分路灯的功能应用;选择我市历史遗迹、风景名胜周边及市、区文明创建社区进行绿色照明改造示范工作;以武汉路灯管理局现有路灯智能监控系统为平台,更新GIS信息数据和电子地图,改进系统功能模块,应用路灯灯杆精确定位技术等手段,对现有路灯控制系统进行全面改版升级,引入物联网技术,逐步实现单灯控制,建成先进的路灯智能管理系统。
(五)加强民用建筑用能管理,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各区应加快建筑能耗监测和节能运行监管体系建设。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应当设置用能分项计量系统,并与市级建筑节能监管平台实现能耗数据实时传输,已建立用能分项计量系统的建筑,应纳入市级建筑节能监管平台;积极发展合同能源管理,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建筑节能领域;配合相关部门加强既有建筑能源消耗调查,重点查清既有高耗能建筑情况,制定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应结合建筑维护、长江大道、雄楚大街等城市街道整治、“平改坡”等旧区改善工程等,对相应的建筑外窗、外墙、屋面、照明系统和空调系统等进行分部分时改造。
(六)加强新型建材质量管理,大力推广新型墙材、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散装水泥等绿色建筑技术
1、做好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证和建筑材料备案管理工作。开展1-2次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产品质量检查和抽查,制定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目录,积极推广应用安全耐久、节能环保、施工便利、技术成熟的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材料。重点推广精确砂加气混凝土墙体自保温体系、高效节能门窗、活动外遮阳等新型节能技术,鼓励其他建筑工程和农村建筑工程使用新型墙体材料。
2、积极推广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使用。开展新城区散装水泥推广应用示范街(镇、乡)活动,推进新城区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应用工作;运用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扶持预拌砂浆企业规范发展,支持预拌混凝土企业升级改造;印发宣传册,组织管理人员到先进地区学习和调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促进我市预拌砂浆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开展1-2次全市范围内“禁现”工作的专项检查,对“禁现”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3、推广应用建筑节水技术。城市所有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应采用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积极探索小区内雨水和再生水利用路径。小区绿化用水,道路清洁用水和景观用水等应采用雨水和再生水,控制非自然水源人工水景的建设,提倡应用透水路面,结合住宅产业化和低碳科技、智能化科技的开发应用,推广物联网、智能化楼宇、集成智能家居等领域的最新科技成果,加快绿色住宅成套技术的开发应用。
(七)进一步强化文明施工管理,积极推动绿色文明施工试点示范
1、建设工程全面落实封闭施工。严格按标准设置施工围墙(围挡),并保证雨水排放正常,做到干净、整洁、美化。施工段面倒边施工实施二次打围的,施工企业要及时拆除原施工段面围挡,更换残破围挡,二次打围围挡及时安装到位。
2、认真落实施工现场冲洗保洁设施。硬化场内进出道口、安装冲洗设施、配备专职保洁人员,明确冲洗保洁责任人。二环线以内所有工地,二环线以外城市主干道临街工地,新城区城关镇、口子镇临街工地应安装自动冲洗设备进行冲洗和保洁。因场地条件限制,不能安装冲洗设施的工程,采取铺钢板、垫地毡等方式保证道口干净,同时加强人工保洁,保证不污染城市道路。
3、认真做好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建筑工程主体进入二层后(含二层),应使用密度网实施封闭,并保持整洁、牢固、无破损。施工现场土方应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必须设置围栏集中堆放,堆放高度不得超过施工围挡(围墙)高度,并采取覆盖措施。土方堆放时间超过一个月且季节合适的,应对土方采取绿化措施。水泥和其它细散颗粒材料必须入库保管,砂石料必须覆盖防止扬尘。细散颗粒材料运输时必须封闭、包扎、覆盖。组织开展建设工程工地文明施工、控制扬尘专项检查,每月公布文明施工管理先进工地,及时查处并曝光问题突出的工地。
4、研究制定《武汉市绿色文明施工指导意见》,初步构建绿色文明施工指标体系、管理体系、评价体系、激励机制。广泛开展绿色文明施工宣传,初步形成绿色文明施工的氛围;组织开展绿色文明施工知识技能培训,建立一支初步掌握绿色文明施工的骨干队伍。结合新建绿色建筑项目,加强引导,选定绿色文明施工试点工地,主动服务,跟踪指导,扎实推进,打造绿色文明施工示范工地。
(八)继续做好混凝土搅拌站点综合整治
继续推进混凝土搅拌站整治工作,各区应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管理的通告》(武政规[20XX]17号)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开展三环线以内及沿线混凝土搅拌站整治工作活动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组建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整治工作专班,督导本辖区内搅拌站按整治目标完成整治工作。市、区整治专班要紧密联系,综合执法,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与巡查,对未按要求进行整治的搅拌站,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拒不整改或整治不达标的予以处罚,确保三环线以内及沿线的36家搅拌站整治达标。在做好整治工作的同时,完成“武汉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绿色生产管理规定”课题的研究工作,完成3-5家搅拌站绿色生产提档升级改造的试点工作,加快制定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制度和标准的步伐,为推动行业进行绿色生产工艺和设备的升级改造提供标准和样板。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建设局、建管站负责组织协调各区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绿色照明、文明施工和绿色施工发展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负其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协同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的工作格局。
(二)建立激励机制,落实扶持政策。研究建立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对高星级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等实施奖励;对符合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建筑工程,享受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退付政策,经评审确定为绿色建筑试点示范创建项目和获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的项目,按《武汉市绿色建筑管理试行办法》(第209号市长令),建设单位可以申请减半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绿色建筑项目取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二星级、三星级证书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建设单位向国家财政部、住建部申请奖励。建筑能效测评获得低能耗建筑节能标志的节能建筑项目和绿色建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能效测评证书,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采取以奖代补办法进行补贴。
(三)完善技术标准。研究和制定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等全过程配套的标准、规范和图集,完善技术体系和评价体系,加强技术指导与服务,保障绿色建筑的实施。
组织力量,结合我市气候、资源、环境、经济、文化等特点,开展绿色建筑技术本地化策略研究,编制完成并颁布实施《武汉市绿色建筑基本技术规定》、《武汉市绿色施工技术规定》、《武汉市绿色建筑材料评价技术规定》,《武汉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绿色生产管理规定》和《武汉市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施工与验收规定》等标准规范,为武汉市发展绿色建筑提供有力的标准支撑体系,推进绿色建筑健康发展。
(四)完善监管体系。建立和完善行政监管体系,加大监管力度,依法行政,强有力地推进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和绿色建材发展。完善从项目立项、规划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专项审查、施工及施工监理、竣工验收、销售许可、运行管理等全过程的绿色建筑监督管理体系,形成闭合机制。严格执行发展散装水泥和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将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等费用纳入概预算、投标报价中。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减少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加大“禁现”工作的执法力度,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责任主体进行处罚和不良行为公示。相关部门将推散与禁现作为工程验收内容。
(五)规范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管理。进一步加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使用和退付管理,充分发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在推进墙材改革、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预拌砂浆的作用,促进我市墙材改革、建筑节能和预拌砂浆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工作。未按规定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建设工程,达不到提升墙材改革、建筑节能和提高建筑质量、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现节能减排工作要求,其缴纳的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按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不予返退。
(六)加大科技投入,建立创新机制。充分发挥武汉地区的人才、技术优势,加强绿色关键技术研究,注重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集成、示范及产业化,加强新型墙体材料、自然通风、节能门窗、外遮阳措施、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雨水收集等建筑适宜性技术的研发。完善以企业为主、市场为导向、产学研合作的区域技术创新体系,实现知识创新体系和技术创新体系的有机融合。加大对新能源、节能环保等产业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重点推动节能减排与新能源、环保与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的成熟科技项目推广。
积极开展发展绿色建筑有关的合作与交流,通过学术交流、参观展览、合作研究、考察访问、举办研讨会等途径,学习国内外发展绿色建筑,创建绿色、低碳、生态城市的先进经验和理念,为武汉城市圈发展绿色建筑搭建平台。
(七)落实文明施工管理责任,促进绿色文明施工开展
1、明确管理责任。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负总责;监理单位对工程项目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负监督责任;施工单位对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切实有效控制工地因施工造成对城市环境和市民生活的影响。管理部门与工程参建各方签订文明施工管理目标责任书。
2、进一步推行标准化管理。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标准编制文明施工组织方案,按标准落实施工围挡、进出口道路硬化、长期裸露余土覆盖、建筑渣土冲洗设备和保洁人员等扬尘控制措施,加强开工前管线交底和交叉作业阶段的管理,认真做好施工关键环节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3、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加强文明施工措施审查和现场踏勘,对不按标准设置围挡、冲洗设备活动防尘措施不到位的工地不发放文明施工踏勘手续,不准开工建设。加强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和出土工地检查,对发生的不文明施工行为及时处置。
4、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加强日常检查,增加巡查频次,每周不少于两次夜间巡查。每两个月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每季度组织开展“飞行检查”,确保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的施工围挡、进出口道路硬化、长期裸土余土覆盖、建筑垃圾冲洗设备和保洁人员到位。【城市绿化景观提升,行动计划】
5、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力度,严查不文明施工行为,凡未落实打围、保洁、洒水降尘的建设工程,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对有关单位实施不良行为记录和公布。
6、将绿色文明施工纳入绿色建筑评价内容,一起策划、一起设计,一起评价。鼓励工程建设责任主体积极开展绿色文明施工,创建绿色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一年内工程投标免资格审查。研究制定绿色文明施工定额标准,加强绿色文明施工措施的资金保障。大力推动绿色文明施工试点示范有效开展,取得初步成效。
(八)加强宣传培训。加强政策法规宣传,重点是国家节能减排和“两型”社会建设的方针政策,以及《节约能源法》、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宣传,提高社会节能意识。加大绿色建筑实用技术宣传,采取通俗易懂的方式,普及绿色建筑知识,加强绿色建筑的节能、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宣传,用真实可靠的数据对比,分析和展示绿色建筑对生产、生活环境质量的改善与影响。加强绿色建筑技术培训,做好技术指导与社会服务,保证节能技术措施应用的质量和水平。
第3篇:绿色城市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决定》(益发[20XX]6号)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争创省级文明城市,努力构建和谐益阳”主题,突出“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节能减排”重点,坚持以人为本,城乡统筹,联动联创,传播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生态建设更加文明,节能减排更加有力,人居环境更加优美,社会发展更加和谐的国家现代林业建设示范市、国家森林城市、环省会中心城市、宜居山水生态旅游城市和现代化新型工业城市,确保我市绿色环保事业进入省级先进行列,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创造有利条件。
二、目标任务
根据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总体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绿色环保行动的具体目标是:
生态建设目标:到20XX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2.06%以上,有林地面积达到60.8万公顷以上;建成国家森林公园1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处;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5%以上,绿地率达3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8平方米以上;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达5%,省级园林式单位达20%以上,市级花园式单位达60%以上,绿化达标先进单位达100%;创建1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 5个省级生态示范村,全市村庄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绿色村庄达45%以上;绿色通道绿化率达90%以上。
环境管理目标:到20XX年,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全面达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5%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危险废弃物处置率达到90%以上;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70%以上。
节能减排目标:到20XX年,全市万元生产总值能耗和规模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分别为1.06吨和3.15吨标准煤,比20XX年分别下降20%和26%。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8.3万吨和7.02万吨,比20XX年分别削减1.9万吨和0.79万吨,削减率分别为18.6%和10.1%。镉排放总量控制在0.08吨,砷排放总量控制在0.04吨。全市完成化学需氧量工程减排项目16个,结构减排项目10个;完成二氧化硫工程减排项目5个,结构减排项目6个,项目环评文件审批率100%,环保“三同时”验收合格率达75%,全面实现“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各项考核指标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三、实施步骤
绿色环保行动分四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XX年10月——12月)。市、区(县、市)两级林业、环保、建设、经委等部门要加强对“推进节能减排,建设绿色益阳”的重要意义及开展“绿色环保行动”必要性的宣传。要通过采取制作公益广告、出动宣传车、组织新闻宣传等多种宣传手段和形式,扩大社会影响,积极营造深入开展“绿色环保行动”的社会氛围。市直各部门要发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引导作用,深入开展“绿色环保行动”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厂矿、进学校、进医院、进村庄活动,调动社会各界参与 “绿色环保行动”的积极性。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20XX年1月—2月)。由市直相关部门负责组织人员对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绿色建设以及重点领域、重点流域的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摸底并造册登记,在调查基础上,按照既绿色又环保的要求,查找问题并提出整改方案。
第三阶段:综合整治(20XX年3月—12月)。针对调查摸底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由市直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系列专项整治。集中整治城区绿化,确保城区主次干道、铁路沿线、居民小区、机关单位等场所的绿化达标,争创一批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省级园林式单位、市级花园式单位和绿色通道工程;加快“三边”(城边、路边、水边)增绿步伐,切实消灭荒山、荒洲、荒滩,提高城乡绿化水平;全面实施节能减排,大力开展以环境隐患大排查为重点的环境监管工程,稳步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程,扎实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工程,全面改善环境质量,提升环保水平。
第四阶段:总结表彰(20XX年12月)。市、区(县、市)两级各相关部门要组织各种形式的经验交流会、绿色环保行动论坛和相互参观学习等活动,及时总结造林绿化、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先进经验和成果,树立典型示范单位,以典型示范带动 “绿色环保行动”向纵深开展。市绿色环保行动领导小组将适时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在“绿色环保行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工作措施
(一)大力建设绿色生态。按照绿化、美化城市的要求,科学规划,精心设计,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通过清荒补绿、拆违补绿和大力开展城市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等群众性绿化活动,扩大城市绿地覆盖面,提高绿化档次。在中心城区及城郊结合部的乡村大力开展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省级园林式单位、市级花园式单位、绿色通道工程、绿色家园“五创”活动。在全市努力创建5家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各区、县(市)、市直各部门创建省级园林式单位占到各地区、各市直部门(系统)单位总数的20%,创建市级花园式单位占到各地区、各市直部门(系统)单位总数的60%,绿化达标先进单位达到100%。创建1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5个省级生态示范村,绿色通道绿化率达90%以上。此项工作由市建设局、市林业局、市交通局、市公路局会同有关单位抓好落实。
(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继续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取缔关停一批违法企业,淘汰退出一批落后企业,停产治理一批污染严重企业,限期治理一批重点污染源,搬迁一批布局不合理企业,严厉打击危及群众饮用水安全的环保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各类环保违法案件。强化涉纸、涉麻、涉锑和涉钒企业的监管和整治,防止死灰复燃和污染反弹。重点加强对矿山的整治,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严格新建矿准入条件,大力查处非法开采和破坏矿山地质环境等行为。强化水功能区及水源地保护。加强资水干流、九大中型水库、志溪河、琼湖、南茅运河、沱江和大通湖的保护,重点保护好33个省定饮用水源。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建设具有生态教育、生态科普、生态旅游、生态保护、生态恢复等多种功能的环境教育基地,加大对六步溪自然保护区、桃花江国家森林公园的建设和保护力度,抓好古树名木的保护与管理。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市林业局会同有关单位抓好落实。
(三)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把好新上项目的能评、环评审批关,坚决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对擅自批准项目建设或不按节能审批意见建设的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严格依法追究责任;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单位产品能耗标准,加大对造纸、建材、冶金、麻纺、化工等行业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巩固造纸、麻纺、涉锑、涉钒企业污染整治成果,关闭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水泥厂、小铁合金厂、小冶炼厂和粘土实心砖厂,改造提升电镀、热处理、铸造、锻造四大生产工艺;为企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供服务信息,引导和支持企业在生产、建设、改造过程中采用节能、环保新技术、新产品。制定必要的奖罚措施,促进企业对耗能大的设备进行更新和技术改造,加快节能减排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以6大高能耗行业为重点,全面推进工业燃煤锅炉(窑炉)改造、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工业余热压利用、空调系统节能、绿色照明、建筑节能和公共机构节能工程的实施。着力抓好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确保实现“十一五”期间所有县城基本建成污水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场)的目标;争取国家和省对节能减排项目的财政支持,确保节能减排项目取得实效。此项工作由市经委、市环保局、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抓好落实。
(四)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益阳市绿色环保行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经委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经委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邓志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积极参与绿色环保行动。要按照活动的要求,将任务细化分解,定领导、定任务、定进度、定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制订出详尽的行动方案,上报市绿色环保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同意后,认真组织实施。强化工作责任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绿色环保行动负总责,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市直部门对本行业、本单位绿色环保行动负总责,并依据职能履行相关职责,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市绿色环保行动领导小组将定期组织督查验收,对在绿色环保行动中工作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对组织领导不得力、工作不落实、履行职责不认真、完成目标任务不及时的,按市有关文件精神追究相关责任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4篇:绿色城市实施方案建设绿色永州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大力植树造林,加强国土绿化,改善人居环境,构筑生态屏障,对于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打造生态宜居城市、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绿色永州的意见》(永发[20XX]3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为确保建设绿色永州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以市委、市政府《意见》为指导,围绕建设绿色永州目标,突出五大绿化工程建设,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大力倡导植绿护绿,大力推进绿化美化,以科学的规划和强有力的保障措施,谋好开局,加快推进,落实责任,确保成效,推动绿色永州建设健康、高效、有序开展。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从20XX年至2015年,中心城区新增各类绿地面积5000亩以上,其中公园绿地面积2300亩,完成20万株大苗进城,建设8个综合性公园、6个社区公园、2个专类公园;全市城乡完成新造林任务面积200万亩,其中:“三边”(城市周边、道路两边、江河岸边)造林18万亩,特色经济林基地建设82万亩,速生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100万亩;完成山林封育、管护1000万亩。到“十二五”期末,全市森林覆盖率力争达到65%,有林地面积达到1800万亩以上,活立木总蓄积达到5760万立方米以上;中心城市建成区、县城建成区绿地率分别达到35%和30%以上,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40%和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分别达到10平方米和7平方米以上;中心城市及县城周边、江河两岸和主要交通干线两旁绿化率分别达到95%以上。基本建成层次多样、结构合理、功能齐全,点、线、面相结合的国土绿化体系,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中国宜居城市。
(二)主要任务
1、中心城区绿化工程:建设冷水滩长丰公园、宋家洲公园、紫霞公园、岚角山民族风情园、岚角山公园及零陵萍岛公园、小石城山公园、柳子公园等8个综合性公园,冷水滩将军岭公园、珍珠公园、梧桐公园、城东公园及零陵神仙岭公园、黄古山公园等6个社区公园,永州植物园、张飞公园等2个专类公园;完成20万株大苗进城;改造提质城区主要道路,每500米建设一处800平方米以上的小游园;抓好单位、社区庭院及新建单位、居住小区绿化。
2、“三边”绿化工程:完成城市周边绿化4.7万亩,抓好中心城区以城郊结合部为起点外延5公里(重点做好冷零两区城乡结合部200个村的高标准绿化)、县城外延3公里(重点做好城郊60-80个村的高标准绿化)范围内以大苗为主的造林绿化,力争三年完成造林,五年实现绿化;完成道路两边绿化9.8万亩,重点抓好永州大道、潇湘大道、阳明大道,衡枣高速、二广高速、厦蓉高速和道贺高速、冷东路、永连公路、207国道、322国道、洛湛铁路、湘桂铁路复线等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各100米和县、乡主要道路两侧各30米的高标准林带建设,实现第一层山脊可视范围内的造林全覆盖。完成江河岸边绿化3.5万亩,重点抓好潇水、湘江及潇湘平湖、南津渡平湖、太洲平湖、浯溪平湖等“两江四湖”100米范围内的风光带建设和其他支流、堤坝两岸的造林绿化。五年完成造林面积18万亩。
3、特色经济林基地建设工程:高产油茶基地建设,按照“两大产业群”和“四条产业带”的战略布局,建成以祁阳、零陵、东安、宁远、道县为中心的油茶产业核心区,五年新建基地60万亩,其中以祁阳和零陵为中心的零祁盆地油茶产业群完成新造27万亩,以道县和宁远为中心的宁道江盆地油茶产业群完成新造林33万亩。木本药材基地建设,重点在道县、宁远、江华、东安和双牌等发展以黄柏、杜仲、厚朴、金银花为主的10万亩木本药材林。经济果木林基地建设,五年完成82万亩。重点在冷水滩、祁阳、零陵、江永、道县、宁远等县区发展以桔、柚为主12万亩经济果木林。
4、速生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工程:重点发展杉木、国外松、马尾松、毛竹、杨树、桉树等速生丰产林100万亩。南边6县区以发展松、杉、桉为主,北边5县区及金洞林场以发展松、杨为主,毛竹基地重点布局零陵、东安、双牌、蓝山等县区。
5、封育管护工程:严格资源保护管理,重点抓好江河源头、江河两岸和生态脆弱地区、自然保护区及生态公益林的封育管护。潇水源头及其支流等完成封育管护44万亩,重要江河两岸完成封育管护683万亩,生态脆弱地区和自然保护区完成封育管护273万亩。到2015年底实现封育管护1000万亩的目标。
三、计划安排
(一)建设时间
从2015年元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全面完成中心城区绿化、“三边”造林绿化、特色经济林、速丰林和封育管护五大建设任务。
(二)年度计划
1、中心城区绿地建设:20XX年至2015年每年完成中心城区新增绿地1000亩, 5年共新增绿地5000亩以上;从20XX年开始,对8个综合性公园、6个社区公园、2个专题公园及街道小游园建设,在完成规划的基础上,分年度安排实施,2015年建成并全面投入使用。
2、 20万株大苗进城: 20XX年完成5万株,20XX年至20XX年每年完成4万株,20XX年完成3万株,五年全面完成任务并确保成活率、保存率达标。
3、“三边”造林绿化:20XX年完成4.7万亩,20XX、20XX年每年完成5万亩,20XX年完成3.3万亩,五年计划四年完成。
4、特色经济林基地建设:20XX年完成15万亩,20XX-20XX年每年完成16.75万亩,5年完成任务。
5、速生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从20XX年开始,每年完成20万亩,5年完成100万亩任务。
6、封育管护:按照计划逐年扩大封山育林和生态公益林管护面积,到2015年管护总面积达到1000万亩。
四、全面实施
(一)广泛宣传动员,营造社会氛围。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及其他有效的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建设绿色永州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转化为全社会的实际行动,营造人人植绿、爱绿、护绿、播绿的浓厚氛围。通过深入宣传,增强全民造绿意识和积极参与的自觉性,增强各级各部门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编制总体规划,制定年度计划。按照五大工程建设任务及要求,各县区、各单位根据各自的建设任务科学编制总体规划,并按规划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建设实施计划,明确建设内容、地类标准、林种树种等,并分别抓好落实。各县区、各单位五年建设总体规划,20XX年5月10日前报市绿色永州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后批转执行。
(三)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主体。将五年绿色建设任务层层分解到县区、乡镇和相关部门,落实到山头地块。县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造林绿化、封育管护负总责,乡镇、行政村及部门按分配任务具体负责。冷水滩、零陵两区的城市周边绿化,采取全民义务植树和机关单位“联村建绿”的方式实施,市直及中央、省驻永单位在冷水滩区、零陵区城郊联系80个村、两区直属单位各联系60个村,共计200个村。联村部门由负责人率队进村入户宣传发动,帮助支持,确保3年内完成造林任务,5年内实现高标准全面绿化。各县行政中心周边绿化参照此方式进行,具体联村数量由各地根据周边现状自行确定。
(四)创新实施方式,培育示范带动。基于林地使用权分散和造管分离的现实,各地要深入调研,创新实施方式。大力推行林地向营造林能手(造林大户)集中,实行规模经营。要建立造管一体化新机制,做到荒山有人造,造后专人管,造管措施实,限期保绿化。同时,各级要加大示范基地培育力度,以高标准的示范效应促进全面绿化目标的实现。
园林绿化建设考察报告
为学习先进地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先进经验,开阔眼界、拓展思路,为推进我县国家园林县城建设提供借鉴,XX月XX日到XX日,副县长、县政协副主席带领住建局、某园林、昌盛公司相关人员到咸宁进行考察学习,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园林绿化建设的基本情况及考察体会
**市位于**省东南部,气候温和,降水充沛。城内淦河穿城,有各类山体,是闻名的“**”。近年来,**市加大园林绿化投入,**年获得省级园林城市称号,**年荣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年接受了住建部专家组关于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验收。
此次考察主要参观**植物园,工业园区绿化,桂香大道、银泉大道等街道绿化,十六潭公园、水上喷泉、竹博物馆、桂花博物馆、规划展览馆等,以及一系列街头小游园和城区林荫路。认真听取了市园林局、规划局对园林创建的情况介绍。通过考察活动,考察组一致认为深受启发,收获了很多可借鉴经验。对**园林绿化建设,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站位高远,立足民生抓绿化。
关于为什么要“创园”,在咸宁全市上下有一个一致的观点,“创园”不是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而是切切实实为人民群众创造绿色福利的民生工程。搞园林绿化不同于建高楼大厦,园林绿化所带来的城市生态环境的改善、人居环境的美化不为少数人所独享,全体市民都可以平等地享受到。因此,城市园林是最平等、最公平的一项公共福利。不仅如此,在实际建设中,咸宁市也把亲民型、惠民型、便民型绿地建设作为一项重点来抓。在城市树种选择上优先考虑观赏性好、冠大浓荫的速生乡土树种,三五年内就很快形成了绿荫。利用市区群山环抱、山城相依的优势,将山体转化为公园,先后建成了香吾山公园、**公园、**公园等山体公园。为方便市民休闲健身,先后建成了石景园、望泉园等10余处街头游园。同时,为给广大市民提供更多使得的休闲、健身、娱乐的游园环境,还将启动城市“百园工程”,用3-5年建成各类公园100个,形成郊野公园、综合性公园和社区公园三级公园体系。在街道绿化上,为实现市民绿色出行,在**大道、桂乡大道等城市主干道,推行双排或多排行道树,种植冠大浓荫的地方特色乡土树种,并将道路绿化与休闲绿带相结合,形成极具特色的城市林荫道,让市民能够在绿荫中行走、休闲、健身。
(二)彰显个性,突出特色抓绿化。
在园林绿化建设中,咸宁市始终立足于独有的植物和地形特色,抓卖点、抓亮点,通过园林绿化个性彰显,打造城市特色,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
1、打造“香城”特色。**是中国桂花之乡,桂花资源十分丰富。为此,咸宁市在园林绿化建设中充分突出“桂”文化的主题。在城市18条主干道中都大量栽植了不同规格的桂花,建设了以桂花为主题的桂花公园、沁香园、桂花品种园等,在火车站广场设置了月圆桂香雕塑,在潜山国家森林公园修建完成了国内首家桂花博物馆。为进一步打响城市品牌,咸宁市立足于芳香植物资源丰富的特点,确定了打造“中国香城”目标战略,力争用3至5年时间,通过实施规划“留香”、设计“添香”、建设“增香”、全民“植香”、科研“选香”、督办“保香”等六大工程,将咸宁打造成为集香道”、“香河”、“香院”、“香泉”等为一体的名副其实的“中国香城”。
2、突出“乡土”特色。咸宁植物资源丰富,特色与珍贵品种繁多,在城市绿化中,咸宁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除充分利用好桂花与竹类植物外,还栽植了苦槠、枫香、樟树等乡土特色乔木,及南天竹、薛荔、石血等优良地被植物,营造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效野气息的城市绿化地被景观,为城市引来“山乡”气息,不断营造丰富的城市绿地景观。
3、突出“丘陵”特色。咸宁为丘陵城市,山体众多,为维护好城市的“山气”,咸宁对城区的山体进行了分级分类,植被最好的一类山体划为生态林地严格保护,植被较好的二类山体定为风景林地转化为山体公园,植物一般的三类山体适当划为城市建设用地以解决用地紧张的局面。同时,为保持城市景观与山体绿化背景的协调,适度处理城市建筑形式、色彩、体量之间的关系。合理处理城市高、中、低层建筑与山体之间的关系,留好视觉通道,把山体、绿色引入城市中心区。
(三)舍得投入,严格标准抓绿化。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绿量是基础,投入是保障。自“创园”工作启动以来,咸宁市在绿化资金上舍得投入,每年平均投入1亿元用于园林绿化建;在建设方式上,通过“规划建绿、拆违还绿、借地生绿、见缝插绿、垂直挂绿、屋顶铺绿、全民植绿、提质增绿”等方式千方百计抓绿化,城市绿化量逐年增加。根据住建部卫星遥感中心测定,截至2015年咸宁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36.67%,绿化率为34.97%,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11.02平方米,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为96.46%,城市道路绿地达标率为81.9%,河道绿化普及率达100%,均高出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咸宁不仅绿量充足,城市绿化层次也十分丰富,绿化多样性突出。街道绿化、庭院绿化、公共绿地、滨河绿化等各类绿地,乔灌花、地被植物应有尽有、配置合理、设计精美、景观效果突出。树种上乔木大苗数量多、种类全,桂花、楠竹等乡土树种最多。在单个植物造型设计上也不拘一格、灵活多,视觉效果突出。
二、**园林绿化建设对我县的启示
(一)要转变思想观念。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以什么样的思想来行动,效果是截然不同的。咸宁在“创园”过程,首先在思想认识上求突破,将园林绿化工作提升到为市民谋绿色福利的高度进行认识,领导重视、部门联动、全民动手抓创建,创建工作取得了巨大成绩。我县进行国家园林县城创建,也要首先树立抓园林绿化就是抓环境、抓民生、抓社会事业的理念,将园林绿化工程视为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的实事工程。在实际建设中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从群众的需要出发,多建亲民型、惠民型的绿地,为城市功能完善撒下一片绿,为市民福利提高留下一片荫。
(二)要突出绿化特色。
咸宁市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中,立足本地实际,突出“香城”、“乡土”、“丘陵”三大特色开展园林绿化建设,彰显了城市个性,提升了城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受到国家、省专家组的一致好评。远安县山清水秀、文化悠久、乡土树种丰富,尤其是青桐与主城区鸣凤镇的“凤文化”关联度非常高,我县在国家园林县城的创建过程中也要借鉴咸宁的经验,深入挖掘乡土树种中的特色优势,把我们的绿化特色彰显出来。
(三)要大规模增加绿量。
绿量是“创园”的基础,绿量不足“创园”不可能取得成功。咸宁在“创园”过程中,始终将城区绿量作为硬指标抓在手上,每年投入这亿元进行绿化建设。在实际建设中为增强绿化密度和厚度,见缝插绿,推广密植,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目前我县城区绿量与国家标准有较大差距,要增加投入,加大绿化建设力度,通过各种方式增加城市绿量。针对我县城区大树过少,绿化厚度不够的现状。一方面要引进乔木大苗,另一方面要推广密植,对条件允许的路段栽植双排或多排行道树。同时,我县园林绿化建设中行道树多为香樟和广玉兰,树种较为单一。绿化层次除临沮大道、安泰大道等少数道路外较丰富外,一般只有乔木和草坪两个层次,有的仅有简单的一排行道树,绿化层次不足。为此,要加大城区增绿补绿力度,丰富乔灌花草等绿化层次,强化绿化造景效果。
三、对我县国家园林县城创建的几点建议
(一)突出青桐主题,擦亮文化特色。
绿化主题是一个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内涵和灵魂,是区别于其他城市绿化的特色所在。要将青桐作为我县城市绿化的主题,充分发掘青桐在中国文化中所蕴含的人格、爱情、文学、音乐、宗教等意象,将桐叶封弟、凤栖梧桐、梧叶知秋、梧桐夜雨等历史典故、神话传说和文学意境等,通过雕塑小品、文化墙、植物造型等手段,在街道绿化、公共绿地、庭院绿化等建设中加以展现,形成独具远安特有的园林绿化个性。要在临沮大道花林寺镇高速入口至二桥路段沿路种植青桐,建设梧桐大道,体现“凤栖梧桐”的文化韵味,彰显主城区千年古镇的文化魅力。该工程预计投资500万元。
(二)打造三大公园,共享诗意栖居。
1、建设综合性公园。目前我县无综合性公园,建议将桃花岛和栖凤园进行提档升级,相互贯通,形成综合性公园。一是迅速启动桃花岛开发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对环形水系进行全面改造,设置亲水平台,大规模栽植乔灌木、花卉,建设林荫停车场及《沮河沿岸景观规划》的其它相关内容。开发范围包含桃花岛周边3宗规划商业用地(10公顷)及桃花岛的公园绿地用地,总用地面积为**公顷。3宗规划商业用地中地块一位于鸣凤镇汪家村,鸣凤二桥西岸南侧,东临沮河,西临**大道,南临屠宰场,总用地面积3.7公顷(合55.5亩);地块二位于**镇汪家村鸣凤二桥西岸北侧,东临桃花岛,西临临沮大道,北临森源食用菌交易市场,总用地面积3.1公顷;地块三位于**村、南门村,鸣凤一桥西岸南侧,东至行洪线,西临临沮大道,北临交通办证服务站,南临国泰米业,总用地面积3.2公顷。桃花岛开发工程需资金**万元,3宗商业地块出让可获**万元净收益,通过商业土地出让能够满足的开发资金需求。二是结合城南新区建设,推进栖凤园绿化景观带建设向南延伸,改善公园周边环境,建设林荫避险场所。栖凤园延伸工程需资金500万。
2、建设安泰等小游园。拆除安泰大道两侧的土坯房,在财政局南侧建设“安泰园”,形成紫薇等专业小园林,密植乔灌花木,强化植物造景,在游园内配置休闲娱乐、体育健身设施,该工程预计投资998万(含征地拆迁费),规模小游园达到5个以上。
3、建设植物园。将鸣凤公园周围山体纳入公园范围内,添建相关设施,完善植物引种、科普教育、示范引导等为基本功能,建成40公顷的植物园并对外开放,建议由国土资源局牵头。
(三)建设林荫道路,实现绿色出行。
对原有道路进行增绿补绿,宽度为5米以上的人行道栽种双排或多排行道树,(
(四)推广立体绿化,建设绿色庭院。
鼓励单位和个人充分利用屋顶、墙面、坡体、栅栏、沟坎等种植攀缘植物,利用楼道、走廊、阳台等空间养花种草。开展园林式单位创建活动,实施临街重点建筑立面灯光亮化工程,提升庭院绿化亮化品位。
(五)健全机构制度,落实基础保障。
成立园林局,统一园林规划、建设和管理。实施绿色图章制度,各类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和峻工验收时必须加盖园林部门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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