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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监察条例与管理制度
编制说明
电梯——垂直运输的工具,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工作生活的需求被越来越广泛地使用。为了确保电梯的正常使用、运行,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使之更科学化、程序化。我们根据国务院颁发2003年8月1日开始执行的《北京市电梯安全监察办法》,国家总局2003年3月1日执行的《电梯监督检验规程》,国家总局2001年57号文,国家总局2000年10月1日执行的《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及国标10060-93《电梯安装技术规范》等6个不同法规,政府令中的有关具体要求编制了此电梯管理制度,同时摘要了国务院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章节和《北京市电梯安全监察办法》,其目的就是要使电梯使用单位在特种设备的管理上进一步加强与提高,同时促进电梯安装、维修、保养单位在实际工作中提高工作质量,提高安全意识,从而保证乘梯人员的人身安全。
因时间仓促和编者的水平有限,以编写过程中难免有错误和疏漏之处,各有关单位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有关制度或条文进行增加或删减。
在编制过程中,得到了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1. 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摘要)„„„„„„„„„„„„„„„„„„„„„„„1
2. 北京市电梯安全监察办法„„„„„„„„„„„„„„„„„„„„„„„„11
3. 电梯管理制度„„„„„„„„„„„„„„„„„„„„„„„„„„„„„17
4. 电梯技术档案管理制度„„„„„„„„„„„„„„„„„„„„„„„„„18
5. 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各相关人员的职责„„„„„„„„„„„„„„„„„„19
5.1 电梯管理部门负责人岗位职责„„„„„„„„„„„„„„„„„„„„„„19
5.2 电梯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职责„„„„„„„„„„„„„„„„„„„„„20
5.3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21
5.4 电梯维修人员岗位职责„„„„„„„„„„„„„„„„„„„„„„„„„22
6. 电梯有关人员工作守则„„„„„„„„„„„„„„„„„„„„„„„„„22
6.1 电梯管理人员工作守则„„„„„„„„„„„„„„„„„„„„„„„„„23
6.2 电梯维修人员工作守则„„„„„„„„„„„„„„„„„„„„„„„„„24
6.3 电梯司机工作守则„„„„„„„„„„„„„„„„„„„„„„„„„„„25
7.安全操作规程„„„„„„„„„„„„„„„„„„„„„„„„„„„„„22
7.1电梯维修保养安全操作规程„„„„„„„„„„„„„„„„„„„„„„„27
7.2电梯运行安全操作规程„„„„„„„„„„„„„„„„„„„„„„„„„31
8.电梯常规检查制度„„„„„„„„„„„„„„„„„„„„„„„„„„„34
9.电梯维修保养制度„„„„„„„„„„„„„„„„„„„„„„„„„„„35
10.电梯定期检验制度„„„„„„„„„„„„„„„„„„„„„„„„„„„36
11.培训、考核制度„„„„„„„„„„„„„„„„„„„„„„„„„„„„37
12.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38
13.应急求援和应急演习记录„„„„„„„„„„„„„„„„„„„„„„„„42
14.电梯钥匙管理使用制度„„„„„„„„„„„„„„„„„„„„„„„„„44
15.电梯机房管理制度„„„„„„„„„„„„„„„„„„„„„„„„„„„45
16.故障状态救援操作规程„„„„„„„„„„„„„„„„„„„„„„„„„46
17.电梯盘车须知„„„„„„„„„„„„„„„„„„„„„„„„„„„„„22 17.1 电梯手动盘车须知„„„„„„„„„„„„„„„„„„„„„„„„„„48
17.2 盘车须知(自动扶梯)„„„„„„„„„„„„„„„„„„„„„„„„49
18.乘梯须知(客梯)„„„„„„„„„„„„„„„„„„„„„„„„„„50
19.使用电梯须知(货梯)„„„„„„„„„„„„„„„„„„„„„„„„51
20.使用须知(杂物梯)„„„„„„„„„„„„„„„„„„„„„„„„„52
附录:
1.电梯应急技术档案„„„„„„„„„„„„„„„„„„„„„„„„„„53
2.电梯定期检验须知„„„„„„„„„„„„„„„„„„„„„„„„„„54
3.电梯大修(改造)工作须知„„„„„„„„„„„„„„„„„„„„„„55 4. 电梯日、周、月、季保养规程及质量标准„„„„„„„„„„„„„„„„56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件(摘要)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就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 制度。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 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第八条 国家鼓励推行科学的管理方法,采用先进技术,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和管理 水平,增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防范事故的能力,对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 人,给予奖励。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 行政监察等有关部门举报。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 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和检验检测违法行为的举报, 并及时予以处理。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行政监察等有关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并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章 特种设备的生产
第十七条 锅炉、压力容器、超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维修、 必须由依照本条例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
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的依 照本条例到得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质量以及安全运行涉及的质 量问题负责。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 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 即可施。
第十八条 电梯井道的土建工程必须符合建筑工程质量要求。电梯安装施工过程中,电 梯安装单位应当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要求,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电梯安装
《关于加强电梯管理的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标题】 关于加强电梯管理的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时效性】 有效
【颁布单位】 建设部
【颁布日期】 1995
【实施日期】 19950501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 综合
【文号】 建计(1995)第167号
【名称】 关于加强电梯管理的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题注】
【章名】 全文
第一条 根据建设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建计〔1994〕667号《关于加强电梯管理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十四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电梯、液压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安装、维修和使用的管理。
第三条 管理职责
1.建设部是国家电梯行业归口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
(1)制订电梯行业管理的政策和法规;
(2)组织实施电梯生产许可证制度;
(3)统一管理《电梯准用证》工作;
(4)组织制定、实施全国电梯运行事故的统计报表制度。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计划单列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电梯行业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管理的政策法规;
(2)按照建设部的部署,做好本辖区内电梯生产许可证工作;
(3)负责本辖区内《电梯准用证》的管理工作;
(4)负责本辖区内电梯运行事故的统计工作。
第四条 质量责任
“一条龙”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把电梯制造、安装、维修等三个环节的质量责任全部落实在电梯生产企业,并将电梯大修、改造的质量责任也置于电梯生产企业的有效控制之下。对电梯销售、安装、运行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追究电梯生产企业的责任。
第五条 电梯生产企业
1.电梯生产企业系指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电梯产品的企业,必须具备设计、开发能力;必须具备保证电梯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计量检验与测试手段;必须有一支足以保证产品质量和进行正常生产的机械、电子、电气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及计量、检验人员队伍;必须严格按照图纸、生产工艺和技术标准进行生产、试验和检验。产品生产过程必须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电梯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国家对电梯生产实行许可证制度。电梯生产许可证的换(取)证工作,按建设部(建计〔1994〕522号文)《电梯生产许可证换(取)证实施细则》实施。对液压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等产品,待产品标准公布后实施许可证制度。
对新增从事电梯生产企业,必须事先经企业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计划单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注册手续。
对于无生产许可证从事电梯生产的企业及未按核准的工商登记经营范围从事电梯生产的企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会同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规严肃处理。
国家明令淘汰的电梯产品,严禁继续生产。
第六条 委托代理制
1.电梯生产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如需委托其他企业从事本企业电梯销售、安装、维修时,允许实行委托代理制。电梯
生产企业与被委托代理的企业是平等、互惠、互利的关系。电梯生产企业应在技术、管理、质量保证等方面对被委托代理的企业进行培训、指导,提供有关技术资料;被委托代理的企业应按委托的电梯生产企业对电梯质量的要求,对所销售、安装、维修电梯的质量、运行安全向委托的电梯生产企业负责。
2.电梯生产企业实行委托代理制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被委托代理的企业必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资质条件(详见附件);
(2)必须明确被委托代理的企业代理的业务范围和经营区域;
(3)企业必须制定“实行委托代理制的管理办法”和“资格评估标准”。明确对委托代理企业质量管理方面的要求(含质量保证体系与机构设置);明确有关从事本企业电梯安装、维修技术队伍与技工队伍素质的要求;明确安装、维修电梯的质量验收要求;明确电梯安装、维修服务的要求等。【国家电梯管理规定】
3.办理委托代理的程序:
(1)由电梯生产企业按照建筑市场管理办法,向符合本《细则》第六条2(1)条件的拟被委托代理的企业提供本企业委托代理的管理办法和资格评估标准;
(2)拟被委托代理的企业需向委托代理的电梯生产企业提出委托代理意向,提供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资信证明及本企业从事电梯安装维修的履历证明资料和本企业安装维修过的在用电梯种类、型号及相应的检测报告和验收合格证明;
(3)电梯生产企业与被委托代理企业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由生产企业发给《委托代理书》;
(4)电梯生产企业将本企业“电梯安装维修管理办法”、“质量验收制度”、《安装、维修安全操作规程》、“实行委托代理管理办法”以及被委托代理企业的有关情况、《委托代理书》一并报电梯生产企业和被委托代理企业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国家电梯管理规定】
4.被委托代理的企业必须配备足够的从事委托代理电梯经营业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技工,电梯生产企业必须对被委托代理企业安装、维修本企业电梯的有关人员进行培训,确保被委托代理企业完全能维护本企业产品信誉。
第七条 电梯销售
1.电梯产品进入市场实行招标投标制。各电梯使用单位如需电梯,可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议标的方式选用电梯;且必须与电梯生产企业或被委托代理的企业签订电梯销售、安装、维修合同。
2.电梯生产企业及被委托代理企业一定要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严格、认真履行与电梯使用单位签订的合同。
第八条 电梯安装
1.电梯安装是电梯生产全过程的重要环节,安装现场即是电梯的“总装车间”。电梯生产企业要保证电梯安装、调试质量。电梯生产企业跨地区安装本企业的电梯时,应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注册手续。如委托其他企业安装,被委托企业应取得电梯生产企业《委托代理书》,方可安装该电梯生产企业的电梯。被委托代理企业无权对电梯安装进行再委托或转包。
2.在电梯安装过程中,电梯安装企业必须保证电梯安装质量,确保电梯安装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3.电梯安装后,由负责电梯安装的企业进行质量自检,合格后,出具电梯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交电梯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GB10060—93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发给全国统一的《电梯准用证》,交付使用。其他部门不再重复检验发证。未取得《电梯准用证》的电梯不准使用。
电梯产品的质量争议问题,原则上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的电梯检测单位重新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交由当地技术监督部门直至国家技术监督局仲裁。
电梯生产企业或被委托代理企业在出具电梯产品检测报告时,必须经企业质量检测部门的检测专业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本企业质量检查专用章。
第九条 《电梯准用证》
《电梯准用证》由建设部统一印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计划单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明确《电梯准用证》的负责发放机关,由专人签发,加盖专用印章。《电梯准用证》自发放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第十条 电梯投入运行前,电梯生产企业或被委托代理企业应对电梯使用单位的电梯管理人员和电梯司机讲授电梯操作方法、注意事项和安全使用知识,应对电梯司机进行上岗培训。电梯使用单位必须制定电梯使用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工作;对需配备电梯司机的电梯,应配备合格的电梯司机。
第十一条 新安装电梯质量保修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由电梯生产企业保修一年,但不超过交货后18个月。由于电梯使用单位管理使用不当所造成的损坏,由电梯使用单位负责,生产企业可予以有偿修复。
第十二条 电梯维修
1.电梯维修是保证电梯长期安全正常运行的重要环节,也是电梯生产企业售后服务的主要内容。所有电梯使用单位必须与其电梯生产企业或被委托代理企业签订维修合同。
2.使用单位必须按规定在每年的年检后,凭年检合格书、维修合同书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下一年度的《电梯准用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一周内派检测人员实地检查,合格后,发给新一年度《电梯准用证》。
3.使用单位自行维修保养电梯必须得到电梯生产企业的委托代理。
4.使用单位发生变化,不再是与电梯生产企业签订合同的单位而移交或转售另一单位时,原使用单位必须负责向电梯生产企业办理维修保养合同转让手续。
5.电梯生产企业或被委托代理企业必须按照维修合同及时处理电梯故障与事故;每个月对电梯的所有设备至少进行一次检修;一年进行一次电梯的年检。
6.电梯生产企业或被委托代理企业应根据本企业电梯产品销售情况和本企业在用电梯的情况,建立维修保养网络,负责本企业新装电梯和在用电梯的维修保养工作。维修网络的维修保养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生产企业的《电梯维修技术规程》、《电梯保养技术规程和检验标准》和《维修保养合同》的规定按时维修保养,逐台电梯做好维修保养记录,建档备查。
7.电梯维修费用原则上由负责电梯维修的企业与电梯使用单位在维修合同中协商确定。
8.电梯的大修、改造和更新,均按本《细则》有关电梯安装的条款执行。
第十三条 外国电梯厂商在中国进行电梯销售,也必须按《规定》和本《细则》实行委托代理制,并需承担本《细则》中规定的电梯生产企业应负的责任。
第十四条 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为全国最高电梯质量检验权威机构,建设部委托其负责全国电梯检测技术、规范的制订工作和检测人员的培训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计划单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完善电梯检测机构,充实熟悉电梯检测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负责本地区新安电梯准用证发放前的验收和在用电梯的年检检测工作。
第1篇: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一、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二、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职责
三、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四、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五、电梯常规检查制度
七、电梯维修保养制度
八、定期报检制度
九、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十、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十一、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了规范电梯驾驶人员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在进行电梯操作时的行为,防止由于违章作业而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和设备事故,提高其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1、2范围
规定了电梯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的职业行为规范。
2、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2、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规定,服从zhèng fǔ 部门的管理。
2、2电梯作业人员必须经地、市质量技术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3电梯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和《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2、4熟悉自己操作电梯的性能、原理、构造、用途。
2、5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掌握新技术、新规程,不断提自身的技术水平。
2、6及时报告电梯事故隐患,不使用故障电梯,不使用无安全合格标志或安全标志已过有效期的电梯,不使用未注册登记的电梯。
2、7不擅自离岗,做到文明服务。
2、8正确处理电梯运行中突然出现的停车、失控、冲顶、蹲底等情况
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职责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保证电梯正常可靠地运行,降低电梯故障率,防止电梯事故的发生,规范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行为。
1、2范围
1、2、1电梯日常管理人员是负责本单位所用电梯的日常性事务管理和督促、协调对外联系电梯管理有关工作。
1、2、2电梯作业人员是指负责电梯驾驶和日常性电梯检查、维护保养工作的人员。
2、职责
2、1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
2、1、1熟悉并执行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1、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2、1、3监督电梯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1、4编制电梯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2、1、5负责按国家规定要求向zhèng fǔ 部门申请定期监督检验。
2、1、6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电梯作业人员参加zhèng fǔ 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2、1、7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电梯事故隐患的整改。
2、1、8负责组织电梯一般事故的
调查分析,及时向zhèng fǔ 部门报告电梯事故的情况。
2、1、9负责建立、管理电梯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2、1、10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2、2电梯驾驶人员
2、2、1熟悉并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
2、2、2严格遵守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持证操作,定期复审。
2、2、3有高度责任性和职业道德,爱护设备。
2、2、4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2、2、5协助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和维护。
2、2、6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与故障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不开故障电梯。
2、2、7负责作好当班电梯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2、2、8保持电梯轿厢与地坎清洁、卫生。
2、3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
2、3、1熟悉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认真按照电梯日常检查表的要求逐项检查,不漏检,误检。
2、3、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根据电梯使用维护说明的要求实施日常性的维护。
2、3、3根据国家规定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2、3、4严格遵守《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2、3、5对发现的电梯事故隐患及时报修、及时处理。
2、3、6发生电梯事故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或有关管理人员报告。
2、3、7认真做好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记录,认真填写报修单。
2、3、8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2、3、9参与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
第2篇:电梯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提高电梯作业的人员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了解国家有关电梯安全管理的法规、政策,自觉地履行电梯作业人员的各项职责。
1、2范围
规定电梯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的内容、方式,组织电梯作业人员的方法,对培训取得的成果进行考核。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电梯作业人员培训工作。单位负责职工教育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培训情况进行考核。
3、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3、1电梯作业人员必须持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证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种。
3、2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3、3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建立该类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电梯作业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
3、4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编制当年度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3、5单位内部培训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电梯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电梯事故的案例的分析;电梯有关技术知识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必须作好相应有记录。
3、6参加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3、7电梯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处分或扣奖。
3、8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考核按质量技术部门的规定要求进行。
第3篇:酒店电梯安全管理制度一、每台电梯应建立单独的安全技术档案,(以下简称档案),不得与其他设备资料混装。
二、档案应由酒店经理或经理制定人员,必要时交公司统一归档管理。
三、档案应有目录,对文件的名称、数量及保存年限详细记录。
四、需要调取档案查阅时,应办理借阅手续,用完湖马上归还,管理人员应清点文件数量,以保证档案的完整性。
五、档案应至少宝货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表》:
(二)设备及其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的产品技术文件:
(三)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有关资料、报告:
(四)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
(五)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
(六)设备运行故障与事故记录:
六、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定期检验报告,设备运行故障记录至少保存2年,其他资料应当长期保存。
七、使用单位变更时,应当随机移交档案。
电梯维保制度
一、应对机房的电器和机械设备做定期的巡视检查,清理轿厢、机房卫生,检查司机交接班记录。
二、应至少每15日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电梯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
三、每季度对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和电控部分进行详细检查,更换各种易损部件,并做好记录。
四、每半年对重要的机械部件和电器设备进行详细检查,并做好记录。
五、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技术检验,确定电梯运行状态及不安全因素。
六、根据电梯性能和使用频率,可在三至五年内进行一次全面的大修(清洁曳引机、更换摩擦片、检修控制柜、更换钢丝绳、做平衡系数实验等)七、电梯停用1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跨过1次定期检验日期时,应当在30日内到原使用登记机关办理停用手续,重新启用前,应当办理启用手续。
八、当火灾、地震、水淹等灾害发生后,应对电梯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维修应做好记录,报请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九、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几时采用新的安全与节能技术,对在用电梯进行必要的改造或者更新,提高在用电梯的安全与节能水平。
十、建立电梯运行记录并详细填写故障及原因尤其是安全部件、安全装置维修及调整后的数据记录在案。为日后的维修保养工作提供可靠的数据。
定期报检
一、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和落实电梯的定期检验计划。
二、在《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规定的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检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并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申请检验前,应责成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对电梯进行全面检查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二)准备好电梯安全技术档案,以备查阅。
(三)与检测机构约定具体检验时间。
三、检测机构现场检测前,应将停梯原因及时间通知相关部门并将公告贴在电梯首层门口和人员密集层站。通知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到场配合检测部门现场检验。
四、检验后,按照检测机构出具的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对不合格项及时进行整改,如有重要项目或存在安全隐患,继续使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应停用整改:一般项目由于各种原因确实无法整改的项目,应制定监护使用措施,并在本单位内部发布实施。整改结束后,认真填写整改回执单,向检测机构申请复检或确认。
五、检验结束后,及时将电梯检验报告书取回存档,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张贴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
第4篇:电梯安全管理制度电梯维修保养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目的
规范电梯维修保养的行为,及电梯维修保养过程中的作业人员应遵守的工作要求。
2范围
2、1适用于在用电梯的维修保养。不适用于对电梯的大修与改造工作。
2、2电梯的“大修”是指需要通过拆卸或者更新主要受力结构部件才能完成的修理业务,也包括对机构(传动系统)或者控制系统进行整体修理的业务,但大修后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不应变更。
2、3电梯的“改造”是指改变设备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控制系统,致使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变更的业务。
2、电梯维护保养制度
2、1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必须遵守电梯维护保养安全操作规程。
2、2电梯的维护保养分为: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和专业性的维护保养。
2、3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工作由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应资格证的人员承担,专业的维护保养应有与电梯维护保养资格的专业保养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
2、4电梯每次进行维护保养都必须有相应的记录,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向电梯专业维护保养单位索要当次维护保养的记录,并进行存档保管,作为电梯档案的内容。
2、5日常性维护保养记录有本单位电梯作业人员填写,每月底将记录内容报送电梯安全管理人保管、存档。
2、6电梯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内容应按照电梯产品随机文件中维护保养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专业性维护保养按照签订合同的内容、周期进行。
2、7电梯重大项目的修理应有经资格认可的维修单位承担,并按规定向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后方可实施。
2、8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在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或外委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存在事故隐患的电梯严禁投入使用。
电梯定期报检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目的
为使电梯保护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电梯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2范围
2、1适合于电梯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规定的电梯安全主管部门申请电梯安全定期检验。
2、2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有关部门报告电梯定期检验工作。
3、定期报检制度
3、1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3、2电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
后也应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3、3电梯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可向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内部安全检验,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安全检验。
3、4申请电梯安全技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电梯管理档案保存。
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目的
提高电梯作业的人员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了解国家有关电梯安全管理的法规、政策,自觉地履行电梯作业人员的各项职责。
2范围
规定电梯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的内容、方式,组织电梯作业人员的方法,对培训取得的成果进行考核。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电梯作业人员培训工作。单位负责职工教育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培训情况进行考核。
3、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3、1电梯作业人员必须持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证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种。
3、2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3、3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建立该类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电梯作业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
3、4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编制当年度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3、5单位内部培训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电梯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电梯事故的案例的分析;电梯有关技术知识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必须作好相应有记录。
3、6参加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3、7电梯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处分或扣奖。
3、8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考核按质量技术部门的规定要求进行。
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1、目的和范围
为使电梯发生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未遂事故后,迅速消除事故源,及时抢救伤员,抢修受损设备,尽量减少事故带来负面影响,减小事故的损失。
范围
针对事故或事件可能产生的情况,确定抢救及救助方案并使其始终保护有效状态。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的实施。
3、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3、1电梯发生意外事件或事故应按国家规定,及告有关人员或部门,发生一般事故(指无人员伤亡,设备损坏不能正常运行,且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和严重事故(指造成死亡1~2人,或者受伤19人(含19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以及无人员伤亡的设备爆炸事故)后,应当立即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相关的预防措施。
3、2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确定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小组成员,并报单位领导批准,成员人员必须包括一名单位的行政领导,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
3、3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应急演习,成员人员都必须参加。
3、4演习内容、时间、排险方法、急救预案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拟定,行政领导批准后实施。
3、5演习结束后,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将该次演习的情况作书面记录,并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在下次演习中进行调整、修改。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目的
为便于电梯的维护保养,分析电梯故障原因,及时消除电梯事故隐患,了解电梯日常管理的进展情况。
2范围
规定对电梯所涉有关资料存档、保管、借用等方面的要求。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单位档案室负责电梯档案的存档、保管工作。
3、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3、1电梯技术档案的种类:
A、电梯随机出厂文件(包括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电梯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书、装箱单、机房井道布置图、电气原理图接线图、电梯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装示意图、易损件目录);
B、电梯开工申报单;
C、电梯安装施工记录;
D、竣工验收报告;
E、质量技术部门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电梯验收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
F、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大修、改造记录及检验报告;
G、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H、事故及故障记录;
I、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记录;
J、同意注册的登记表。
3、2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及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贯彻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档案、资料的接收、登记、整理、保管、借阅等事宜,为电梯的安全运行提供准确的信息资料。【国家电梯管理规定】
3、3电梯日常管理人员应监督电梯作业人员作好各种记录,及时将各种记录移送档案部门保管。
3、4电梯日常管理人员每月应将各种记录送交档案管理部门保管。
3、5有关人员部门需借用电梯资料的应经电梯日常管理人员同意签署意见后向档案管理部门借阅,并按规定作好借阅登记手续,按时归还借阅资料。
3、6电梯的各种资料应按年度由档案管理部门装订成册。
3、7电梯相关资料的销毁应经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的允许才可进行。
电梯维保单位承诺书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电梯日益广泛地在各种场所使用,与人们生产生活乃至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近年来,电梯事故和故障时有发生,引起社会公众对电梯安全运行的关注和一些质疑。作为电梯维保企业,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为了保障在用电梯的安全,我们将切实加强和改进日常维护保养工作,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主体责任和应尽义务。在此,我们郑重作出如下公开承诺,诚恳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一、强化社会责任意识,真正把电梯安全放在维保工作的首位。保证在用电梯处于良好的安全技术状态,是维保企业责无旁贷的应尽责任。我们要加强对本企业各级各类责任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明确“质量是生命,安全是底线”,形成尽职尽责、一丝不苟做好电梯维保工作的企业精神和文化氛围。企业主要负责人进一步端正经营思想,摆正经济效益与社会责任的关系,对本企业维保的电梯安全质量切实负起应有责任。在市场竞争中,本企业要重质量、讲信誉、树形象、创品牌,以诚信经营、优质服务求发展,不欺瞒客户,不降低电梯维保安全质量,不搞低价恶性竞争。
二、严格遵守安全法规,全面落实电梯维保的规定项目和要求。坚决贯彻执行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电梯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认真履行电梯维护保养合同,对本企业维保的每台电梯,按规定的时间、项目(内容)、要求,一一落实到位并记录存档,做到不漏项缺项,不降低标准,不偷工减料,不走过场。加大必要的投入,保持企业的维保资质条件,不断提高维保能力和水平,并严格按照许可范围开展业务,不承接非法制造安装电梯的维保,不搞转包、挂靠,不准无证上岗作业。
三、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电梯维保作业行为。健全本企业安全质量机构,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实行严格的责任制。明确各类人员、各个岗位、各个环节的职能职责和标准化作业流程。配备足够人力资源,满足相应资质条件,合理制定劳动定额;业绩考核注重工作质量,奖罚分明。各级领导、管理人员和作业现场负责人加强日常管理和检查督促,及时纠正电梯维保作业中的违规、失职行为。电梯发生事故、故障,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搞好业务培训,提高作业人员技术技能。企业从事电梯维保作业的人员,一律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企业根据维保任务、维保人员、维保对象等实际情况,作出培训计划安排,通过集中培训、实际操作、经验交流、以老带新等多种形式,帮助作业人员熟练掌握并不断提高电梯维保的技术技能,使之胜任所做的工作。做到无相应资质者不上岗,未接受安全教育者不上岗,不熟悉作业规范和所保养电梯技术技能者不上岗。
五、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努力保障电梯安全运行。坚持以人为本,对乘客安全高度负责,主动加强与物业管理人员及用户的沟通,及时告知电梯的安全技术状况及需要注意的事项,积极协助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维保人员发现电梯安全隐患及时消除,严重隐患及时向政府监管部门报告。本企业对维保的各类电梯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进行一次演练,并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保持畅通,随时有人接听。一旦所维保的电梯出现故障困人,维修人员一般在半小时内抵达现场,实施救援。
以上各项承诺,我们决心努力做到,同时欢迎政府职能部门、行业协会、使用单位、新闻媒体及社会公众检查监督。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电梯维保单位24小时安全服务承诺书为保障电梯安全使用,现向我单位电梯维保客户做出以下承诺:
一、我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电梯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自觉接受质监部门、电梯用户和社会的监督。
二、严格按《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的项目、内容、时间进行电梯维保,工作到位,确保质量。
三、积极协助电梯使用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并加强安全管理,帮助使用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开展救援演练。
四、在每部电梯轿厢内公布救援电话、维保电话、维保单位、维保人员,求救电话保证24小时畅通,有专人接听并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五、保证在电梯发生事故或困人等故障时,30分钟内赶到现场并妥善处置。
以上承诺,敬请监督。
注: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维保、使用单位各一份,维保单位仅对上述电梯负责。
维保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 使用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电梯维保单位24小时服务承诺书为保障电梯使用者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和电梯用户做出以下承诺:
一、我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电梯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自觉接受质监部门、电梯用户和社会的监督;
二、严格按《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项目、内容、时间进行电梯维保,工作到位,确保质量,严格执行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制定的维保记录;
三、积极协助电梯使用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
四、在每部电梯轿厢内公布求救电话、维保电话、维保单位、维保人员,求救电话保证24小时畅通,有专人接听并及时处理有关情况;
五、保证在电梯发生事故或困人等故障时,市区内30分钟、市区外1个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置。
以上承诺,敬请监督。
维保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安全服务承诺书2为认真执行国家关于电梯安全监察的法规、规范,确保电梯维护保养质量,保障电梯使用安全,我单位作如下承诺:
一、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电梯安全的相关法规、标准、规范,对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
二、严格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维护保养,维保人员持证上岗;
三、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按规定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四、设立24小时维护保养值班电话,保证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予以排除,接到困人故障报告后,市区30分钟内抵达现场实施救援(其他地区1小时内);
五、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告知使用单位;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及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
以上承诺,敬请广大用户和社会各界监督。
电梯安全承诺服务卡
电梯维保单位质量安全承诺书电梯安全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维保单位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抓好安全生产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为了确保本单位维保的电梯安全运行,保障电梯乘客安全,本单位承诺:
1、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电梯有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在许可范围内开展电梯维保活动,做到守法经营、诚实可信、注重质量、服务周到。
2、自觉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社会媒体和广大电梯用户监督,对维保电梯出现的安全质量隐患,及时整改到位,确保所维保的电梯处于良好的安全状况。
3、加强电梯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业务能力教育培训,做到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电梯维保人员专业技术培训和日常安全教育。
4、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维保的电梯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主动协助电梯使用单位及时办理电梯的定期检验手续,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做好自检,并对其安全性能负责。
5、保证所维保电梯合格标志及警示标志符合要求,安全及应急装置可靠有效,并提供24小时响应的电梯急修服务。接到电梯关人故障通知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城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
电梯安全服务承诺书
为认真执行国家关于电梯安全监察的法规、规范,确保电梯维护保养质量,保障电梯使用安全,我单位作如下承诺:
一、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电梯安全的相关法规、标准、规范,对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
二、严格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维护保养,维保人员持证上岗;
三、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按规定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四、设立24小时维护保养值班电话,保证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予以排除,接到困人故障报告后,市区30分钟内抵达现场实施救援(其他地区1小时内);
五、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告知使用单位;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及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
以上承诺,敬请广大用户和社会各界监督。
电梯维保单位24小时安全承诺书为保障电梯使用者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和我单位承担电梯维保工作的用户做出以下承诺:
一、我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电梯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自觉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电梯用户和社会的监督;
二、严格按《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项目、内容、时间进行电梯维保,工作到位,确保质量;
三、积极协助电梯使用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帮助使用单位办理注册登记。
四、在每部电梯轿厢内公布求救电话、维保电话、维保单位、维保人员,求救电话保证24小时畅通,有专人接听并及时处理有关情况;
五、保证在电梯发生事故或困人等故障时,市区内30分钟、市区外1小时赶到现场处置。
以上承诺,敬请监督。
维保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电梯永久维修服务承诺书致 有限公司:
鉴于:贵公司与我公司于 年 月 日已签署一份《电梯设备买卖合同》,约定贵公司从我公司处购买 台电梯设备,现就贵公司向我公司采购的 住宅小区 台电梯,由我公司提供电梯永久维修服务事宜承诺如下:
一、大包服务:
1、按电梯产品的标准维修保养要求,我公司的售后服务技术人员将对 住宅小区 台电梯每年12次执行专业的维修保养服务(即使电梯保修期已满),包括每年一次的年终大检,对设备进行检查、清洁、调整、修理和加油,以及日常的紧急维修服务,以保证电梯的正常、安全运行。
2、其主要维修保养内容如下:
2.1 常规检查和清洁服务:
2.1.1 基本运行情况检查;
2.1.2 电梯轿顶,门操作板,轿门和厅门的地坎和门楣,井道,地坑和机房的清洁工作(电梯);
2.1.3 具体检修和成套设备的检查,如齿轮箱,马达,控制柜,制动器,层站显示和其他电梯运行部件;
2.1.4 合格的调试报闸,导轨,开关和所有电梯运行部件;
2.1.5 根据安全的要求作调整,如平层精度,层站等;
2.1.6 对设备进行润滑,免费提供维修保养润滑用油;
2.1.7 在取得用户认可的情况下,建议并更换电梯的损坏件;
2.1.8 每次维修保养后,需在2个工作日呈交经用户签署的维修保养报告;
2.1.9 如果出现非常规的操作现象,应依书面报告给用户。
2.2 售后服务技术人员将协助用户参与当地劳动局安全年检工作,用户应提前7天通知我公司,以便安排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自检并根据检测情况提供维修、更换等服务。
2.3 紧急服务:
2.3.1 如电梯发生故障不能运行,用户应打电话至紧急维修中心,技术员得到紧急维修中心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 分钟)赶到现场提供紧急维修服务;
2.3.2 紧急维修服务后,执行技术员应立即向公司提供经贵公司或用户确认签字的紧急维修报告,以证实电梯的正常运行。
3.有关费用的负担:
3.1大包的保养费用为每月rmb 元/台,该保养费用包括:
3.1.1上述第2款所述的所有维修保养内容的费用;
3.1.2所有的消耗零部件费用、以及人工费用,但以下情况除外:
3.1.2.1因用户使用不当、故意破坏所造成的损坏的修理、拆换;
3.1.2.2地板贴砖、各层出入口门(门框、门槛等)、装潢配件的重刷油漆、镀银修复、修理和拆换;
3.1.2.3过电梯保修期后卷扬机、电动机等和其他的所有机器的拆换;
3.1.2.4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引起的修理和更换;
3.1.2.5法律的修改或政府的命令导致的新附属设备的追加安装;
3.1.2.6建筑类工事引起的损坏。
3.2电梯年检费用不由我公司负担。
二、小包服务:
1、按电梯产品的标准维修保养要求,我公司的售后服务技术人员将对 住宅小区 台电梯每年12次执行专业的维修保养服务(即使电梯保修期已满),包括每年一次的年终大检,对设备进行检查、清洁、调整、修理和加油,以及日常的紧急维修服务,以保证电梯的正常、安全运行。
2、其主要维修保养内容如下:
2.1 常规检查和清洁服务:
2.1.1 基本运行情况检查;
2.1.2 电梯轿顶,门操作板,轿门和厅门的地坎和门楣,井道,地坑和机房的清洁工作(电梯);
2.1.3 具体检修和成套设备的检查,如齿轮箱,马达,控制柜,制动器,层站显示和其他电梯运行部件;
2.1.4 合格的调试报闸,导轨,开关和所有电梯运行部件;
2.1.5; 根据安全的要求作调整,如平层精度,层站等;
2.1.6 对设备进行润滑,免费提供维修保养润滑用油;
2.1.7 在取得用户认可的情况下,建议并更换电梯的损坏件;
2.1.8 每次维修保养后,需在2个工作日呈交经用户签署的维修保养报告;
2.1.9 如果出现非常规的操作现象,应依书面报告给用户。
2.2 售后服务技术人员将协助用户参与当地劳动局安全年检工作,用户应提前7天通知我公司,以便安排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自检并根据检测情况提供维修、更换等服务。
2.3 紧急服务:
2.3.1 如电梯发生故障不能运行,用户应打电话至紧急维修中心,技术员得到紧急维修中心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 分钟)赶到现场提供紧急维修服务;
2.3.2 紧急维修服务后,执行技术员应立即向公司提供经贵公司或用户确认签字的紧急维修报告,以证实电梯的正常运行。
3.有关费用的负担:
3.1小包的保养费用为每月RMB 元/台,该保养费用包括:
3.1.1上述第2款所房地产E网述的所有维修保养内容的费用;
3.1.2电梯维修中的以下消耗零部件费用:
3.1.2.1检查用油脂类(齿轮油除外);
3.1.2.2保险丝;
3.1.2.3围丝;
3.1.2.4信号灯(显示器用);
3.1.2.5摖布;
3.1.2.6年检前自检所需更换的零部件费用。
3.2电梯年检费用不由我公司负担。
三、贵公司可根据具体服务承诺范围在电梯保修期满后自由选择第一项大包服务方案或第二项小包服务方案,但电梯保修期内的免费保修承诺不属有偿服务(电梯保修期内的免费保修依据电梯买卖合同中的约定执行,具体服务流程参照大包服务方案实施)。
四、本承诺书的效力及于贵公司、以及贵公司将 台电梯移交后的新的所有权人(或其物业管理人)。
五、本承诺书在我公司签署后即行生效,不可撤消。
承诺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电梯维保单位24小时安全服务承诺书为保障电梯安全使用,现向我单位电梯维保客户做出以下承诺:
一、我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电梯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自觉接受质监部门、电梯用户和社会的监督。
二、严格按《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的项目、内容、时间进行电梯维保,工作到位,确保质量。
三、积极协助电梯使用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并加强安全管理,帮助使用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开展救援演练。
四、在每部电梯轿厢内公布救援电话、维保电话、维保单位、维保人员,求救电话保证24小时畅通,有专人接听并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五、保证在电梯发生事故或困人等故障时,30分钟内赶到现场并妥善处置。
以上承诺,敬请监督。
注: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维保、使用单位各一份,维保单位仅对上述电梯负责。
维保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 使用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电梯维保单位24小时服务承诺书为保障电梯使用者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和电梯用户做出以下承诺:
一、我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电梯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自觉接受质监部门、电梯用户和社会的监督;
二、严格按《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项目、内容、时间进行电梯维保,工作到位,确保质量,严格执行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制定的维保记录;
三、积极协助电梯使用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
四、在每部电梯轿厢内公布求救电话、维保电话、维保单位、维保人员,求救电话保证24小时畅通,有专人接听并及时处理有关情况;
五、保证在电梯发生事故或困人等故障时,市区内30分钟、市区外1个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置。
以上承诺,敬请监督。
维保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电梯使用安全承诺书
电梯安全使用协议书电梯公司:重庆渝辉电梯有限公司安装维修分公司 使用单位: 因开州城三期现场工期所需,电梯公司积极配合现场施工要求,现将 c3 号楼 2 部电 梯作为货物转运电梯,供运载材料所用。现双经几方对电梯进行了检查,确认接受时电梯一 切完好,使用单位应遵守以下使用协议:
一、电梯使用条件1、电梯在使用前,要对轿厢内部作妥善的保护。必须用木板对电梯轿厢四壁及地面进 行成品保护;其保护措施产生的材料费及人工费由几家使用单位共同承担。
2、电梯使用期间使用单位应确保轿厢内清洁卫生,定期对电梯外门、沟槽、轿厢内进 行清理,确保层门、轿门及其他部件不出机械故障;
3、电梯使用过程中所有材料、设备、建渣等货物应均匀摆放在电梯地面两侧,不可运 载超重、超高、超宽的物体;
4、电梯使用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应及时通知电梯公司维修,切勿自行修理,在未维修 好之前不能强行使用;
二、专人管理义务1、 电梯移交后,使用单位应负责日常的使用与管理, 确保每台在用电梯配备专人进行 看管及操作使用;电梯专线专表计量的材料费流量计费,管-理-员及操作人员工资,由几 家使用单位共同承担;电梯公司对电梯操作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培训,非专职操作员 严禁操作电梯,若发现非专职操作员,产生一切后果由操作人员派出使用方全权负责;
2、 使用单位应督促操作员指导乘梯人员文明用梯, 杜绝安全隐患发生, 严禁一切非正 常方式打开电梯的轿门和层门(例如:碰撞、踢打、撬动轿门和层门) ;严禁一切非正 常方式阻止轿门和层门关闭(例如:堵塞、垫卡轿门和层门) ;严禁任何人员逗留、依 靠在电梯的轿门或层门上,如见此情况操作员应及时阻止,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3、 电梯在运行过程中, 如遇突然停电或故障, 专人管理人员及操作员应做好乘梯人员 的安抚工作,切勿在此期间强行开门,以免不必要的事故发生。同时向电梯公司或建设 单位管理人员报告,待专业人员来解救;
三、使用责任1、 使用期间,如出现电梯损坏、事故以及人员伤害,由使用单位全权负责并赔偿由此 导致的一切损失;
2、 使用期间如电梯因进水和杂物堵塞造成零部件损坏, 由使用单位承担维修造成的一 切费用(具体费用见附表-1) ,所产生的费用使用单位应及时支付电梯公司,若 30 日之 内未支付,电梯公司则申请建设单位采取付款措施,确保电梯的正常使用;
3、 电梯使用完毕后, 使用单位应与电梯公司做好归还移交手续, 确保电梯内外感观质 量及使用功能完好,符合建设单位接收条件;
4、 电梯在未验收合格前投入使用,若被国家质检部门检查到,所产生的处罚,由使用 单位一律负责; 本协议一式 2 份,由电梯公司、使用单位签字生效,并抄送建设单位 电梯单位(签字) :
日期:
使用单位(签字) :
日期:
电梯安全使用承诺书(范本)我单位申明,为认真贯切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广东省电梯安全监管改革方案》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使用权管理者”第一(首负)责任和义务,确保电梯安全运行,郑重承诺:
一、 本单位严格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电梯各项使用责任和义务,当发生电梯事故或故障造成损失时对事故受害方承担第一赔付责任。
二、 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电梯,并委托取得资格的单位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三、 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电梯安全技术档案,落实安全责任。本单位管理的所有电梯依法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确保合法使用,按规定办理停用或报废手续。
四、 电梯每日投入使用前,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将电梯使用标志、安全警示标志置于易被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五、 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内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不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
六、 电梯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维保单
位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确认安全的前提下投入使
用。
七、 加强电梯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电梯安全使用和操作知识,电梯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
八、 制定电梯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九、 电梯发生事故后,立即停止电梯运行,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救,并及时向市、区安监局和质监局报告。
十、 为本单位管理的电梯投保电梯责任险。
十一、认真做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自觉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安全监察,并对提出的问题积极整改、确保电梯安全使用。
如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将接受质监部门依法进行的行政处罚。并欢迎社会各界举报监督。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年 月 日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质监部门、电梯使用管理权者各一份。
电梯使用单位安全使用承诺书为认真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义务和责任。确保电梯安全运行,现做出如下承诺:
1. 对本单位电梯安全运行全面负责,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岗位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各级责任人员。
2.本单位所有电梯都必须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确保合法使用。停用或报废电梯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检验要求,不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
4. 加强电梯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和掌握电梯安全作业知识,电梯作业人员按法定规定实行持证上岗。
5. 对在用电梯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按要求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做出记录。
6.建立电梯台帐,逐台按要求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制定电梯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按要求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7.保证所使用的电梯都由取得资格许可的单位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
8.对在用电梯进行经常性的日常维护保养,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确认安全前提下投入使用。
9.电梯每日投入使用前,须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将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9.认真做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自觉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安全监察,并对提出的问题积极整改,确保电梯安全使用。
法人(负责人)签字: 使用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轿厢超面积电梯安全使用承诺书营口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根据国家质监总局tsg t7001—2016《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轿厢的有效面积应予以限制。
为了满足我单位安装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运送轻质物质的要求而购买及安装此轿厢面积超标的载货电梯,为确保使用安全,我单位在使用时郑重做出承诺:
1、在从层站装卸区域总可看见的位置上设置标志,表明该载货电梯的额定载重量。
2、该电梯专用于运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轻质货物,其体积可保证在装满轿厢情况下,该货物总质量不会超过额定载重量。
3、该电梯由专职司机操作,并严格限制人员进入。
特此承诺。
单位(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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