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组织任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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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组织六项基本制度
基层党组织任期制度 第一篇

组织选举制度

1、党组织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者提前换届选举,应经上一级党的组织批准。延长期不得超过一年。

2、选举应充分发挥民主,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体现党员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党员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3、选举应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4、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5、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选举单位召开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召开党员大会或者代表会议,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充分酝酿,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批。逐步推行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接选举。

6、一般于召开选举大会一个月前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批,请示的内容包括:选举大会召开时间和大会议程;党组织组成人员和纪律检查机构组成人员候选人名单;选举办法。

7、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进行选举,由上届支部书记主持。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8、选出的委员、副书记、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复。

目标责任制

为了加强党的建设,根据党建特点,制定本制度。

1、加强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发挥班子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完善和落实以民主集中制为主的各项基本制度,健全完善党委、(总)支部议事规则和民主决策机制。

3、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党员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4、健全“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开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争当学习型党员活动。

5、健全完善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根据党员的特点设岗定责,开展共产党员先锋岗(区)“文明礼貌窗口”等争创活动。

6、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注重在生产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7、建立健全困难党员帮扶工作机制,定期慰问走访困难党员,解决困难党员的生产、生活困难。

8、建立流动党员档案。做好流动党员的跟踪管理服务工作。

9、加强党员党费收缴工作,做到及时足额上缴党费。

织生活会制度

1、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年不少于一次,党委、党(总)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一般每年不少于一次。每个党员要自觉地参加组织生活会,每个党委、(总)支委成员要主动地参加党员、支部民主生活会。

2、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实施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坚持群众路线的情况以及其他重要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生活会必须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挥民主,开展积极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

4、生活会召开的时间和议题按上级党委要求进行,事先通报全体党员做好准备,并在召开前10天报上级党委,以便上级派员参加。

5、党组织书记是生活会的召集主持人,并要在生活会上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

6、认真做好记录,对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制定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加以落实,并于生活会十五日内,向上级党委报送生活会情况报告和记录。

民主议事制度

为了更好地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议事决策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议事决策形式:党组织议事决策形式为党委会、(总)支委会或党员大会,党委会、(总)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党员大会,根据议事需要召开。

2、议事决策内容:凡属党组织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党委会,支委会应提出初步意见,提交会议讨论决定。讨论决定关系单位发展的年度工作计划和额度较大的资金使用,以及职工职称评聘等有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应先征求群众意见并按法律规定程序和有关要求提交党员大会或群众大会通过。

3、议事决策要求:

(1)党委会和支委会、党员大会一般有书记主持,书记暂缺或因其他原因缺席时,可委托副书记主持。

(2)党员大会有全体党员参加,党委会、支委会由党委成员、支部成员参加,在讨论研究工作时,可邀请行政领导成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上级党组织领导参加会议。

(3)党员大会、党委会和支委会召开前,应首先将会议时间、地点和议事内容告知与会人员,党员大会应到正式党员三分之二参加即可召开。

(4)党员大会、党委会和支委会均要有专人负责记录,对会上发表的不同意见和需要保密的一律不得公开。【基层党组织任期制度】

(5)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议事项作出决策,决定重大问题要进行表决,获得应到会议半数赞成票方可通过,如遇重要议题发生不能达到一致时,应暂缓作出决议和决定。特别是对大多数党员不同意的决策,党组织要以适当的方式反馈到行政会,职代会或上级党组织。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必须无条件的服从,在行动上坚决执行,个人意见保留。

对基层党组织任期有何规定
基层党组织任期制度 第二篇

对基层党组织任期有何规定?

党章规定:基层党委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总支、支部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请问:具体到基层单位该执行哪种任期?

十六大党章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这里将十五大党章关于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四年的规定改为三年至五年,可以把乡镇党委和其他有关基层党委的任期与上级党委的任期衔接起来,有利于地方党委统筹安排工作。中组部对不同类型的党的基层组织任期所做的现行具体规定是:大中型企业、大专院校、规模较大的科研院所党的委员会、地(市、州、盟)级和地(市、州、盟)级以上机关党的委员会执行四年任期,其他党的基层委员会执行三年任期。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村党支部委员会执行三年任期,其他党的支部委员会执行二年任期。

持党员证明信外出的党员,

在原单位党组织是否继续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我们支部一名委员外出学习一年,并转了临时组织关系。近日,支部换届选举,在酝酿候选人时,一些同志提出他的组织关系不在支部,不应选他,这种意见对吗? 这种意见是不对的。党员临时组织关系也叫党员证明信。党员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短(一般6个月以内),或工作流动性较大,地点不固定的,一般应出具党员证明信,交所去单位党组织。凭党员证明信,党员可在所去单位党组织临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因其没有转移正式组织关系,党员仍在原单位党组织交纳党费,因而继续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只设支部书记的支部还要按期改选吗?

我们单位因为党员人数少,没有设支部委员会,只设支部书记一人,请问:像我们这样的支部还要按期改选吗? 没有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也要按期改选。按照有关规定,党员七人以上的党的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不足七人的党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一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一人。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二年。

社区党员找不到,党组织该怎么办?

我是新到任的社区党总支书记,在社区管界内有几条街巷一年半以前已拆迁,其中有不少党员搬迁后没留下准确的住址和联系方式,故这些党员不能正常参加党组织活动和交纳党费,像这种情况我们该如何处理? 对于拆迁过程中的动迁居民党员,社区党组织要建立登记制度,掌握党员去向。对于搬迁后没留下准确的住址和联系方式的党员,社区党组织要采取办法,争取与他们联系上。对于不再返迁的居民党员应及时把他们的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新的居住地所在街道社区党组织。对由于种种原因尚不能转走的居民党员,社区党组织要确定专人负责与他们的联系,传达组织生活内容,了解掌握党员思想情况。

2015党支部工作制度
基层党组织任期制度 第三篇

第1篇:党支部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党支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支部应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第三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党员队伍。

第四条党支部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章党组织的设置

第五条医院党总支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从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有利于开展党内活动和业务工作等实际,合理设置党支部。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划分为若干个党小组。

第六条党支部委员由本支部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确定的委员候选人应征得党总支原则同意后方可提交党员大会选举,选出的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七条支部委员一般为3-5人,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青年委员等,必要时设副书记。

第八条支部每届任期二年或三年。任期届满应按期换届选举。如需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任期内委员缺额或需增设委员时,应及时补选,补选前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九条支部委员会应由党性强、作风正、热爱党务工作、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的正式党员组成。

第十条党支部的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

第三章党支部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第十一条党支部主要职责和任务: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对党员的政治理论教育。建立并坚持学习制度,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教育引导党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加强对党员的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教育督促党员履行应尽的义务,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断提高党员的素质。

(四)加强对党员的监督。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情况,经常了解党员的思想和工作状况,教育党员自觉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不良倾向。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五)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重视在医疗上作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

(六)积极主动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紧密联系新的形势任务和医院实际,经常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切实解决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化解各种矛盾。充分调动和发挥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和支持党员群众在医院的改革、发展、稳定中作出贡献。

第四章党支部书记、委员主要职责

第十二条支部书记在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下,主持支部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一)主持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代表支委会定期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

(二)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有关指示、决议。

(三)经常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反映。

(四)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各位委员的作用。

第十三条组织委员协助书记负责组织建设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了解掌握支部的组织工作情况,提出加强组织建设的意见,并按支部决议组织实施;

(二)加强对党员管理,抓好组织生活,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三)负责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目标管理;

(四)负责党员发展工作中的具体事务。

第十四条宣传委员协助书记负责思想建设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加强思想建设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党员学习,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抓好精神文明建设;

(三)负责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受理的党员申诉、控告的情况。

(四)负责组织开展文体活动。

第十五条纪检委员协助书记负责纪律检查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支部的作风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

(二)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经常检查党员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情况。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三)对党员进行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党的纪律的情况,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违反党的纪律的案件。

(四)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帮助、教育工作,鼓励他们改正错误、积极工作。

第十六条青年委员协助书记负责青年群众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制定党支部青年工作计划;指导团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结合青年的特点,开展团的各种活动,充分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二)定期听取团组织工作汇报,掌握情况,指导工作;指导辖团支部搞好换届改选;指导团组织做好团的发展工作,培养优秀青年加入团的行列。

(三)做好团干部的管理教育工作,指导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

(四)指导团支部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引导团员青年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青年。

第十七条党小组长的主要职责是:

【基层党组织任期制度】

(一)按照党支部要求,组织好党员的学习,贯彻党支部的决议。

(二)按时召集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三)组织党员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四)听取、收集党员的思想、工作汇报,及时向支部委员会反映情况,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

第五章党支部基本制度

第十八条“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形势任务或遇重要事项时,可随时召开。

2、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的措施和本支部工作计划;听取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并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需由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重要事项。

(二)支部委员会会议

1、支委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实际,可适当增加次数。

2、支委会研究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何贯彻执行上级的决策、指示;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党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对党员的教育、奖励和处分;党员发展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

3、支委会召开会议时,必须坚持集体领导,重大问题需经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可以吸收党小组长列席会议,听取他们的意见。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2、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讨论贯彻支部决议和工作安排;听取党员思想汇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推荐党员发展对象,提出对党员奖惩的意见。

(四)党课

党课每半年安排一次,由医院党总支安排。可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先进模范授课。党课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参加。各支部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做好“三会一课”计划,并认真做好记录。

第十九条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本单位的业务工作,与行政领导配合,共同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一)建立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分析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思想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建立每年一次向院党政主要领导报告思想政治工作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建立领导干部谈心制度。院党政领导干部、支部负责人、科室负责人要与干部职工进行谈心谈话,关心干部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帮助解决干部职工遇到的思想认识问题和实际困难。

第二十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党员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根据医院实际,评议工作与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相结合一并进行。评议的基本要求和方法是:

(一)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教育;

(二)对照党员标准进行个人小结;

(三)组织民主测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支委会根据党员平时表现和评议情况,告知本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督促改进;

(五)表扬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

第二十一条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年底召开,与党员民主评议、年度考核工作相结合。本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二)组织生活会应遵循“团结一批评和自我批评一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交流思想,总结经验,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组织生活会应注意把握会前征求意见,会中对照检查,会后落实整改等重要环节,切实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果;

(四)召开组织生活会应提前三天报告医院党总支,以便派人参加进行帮助指导。

第二十二条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基层党组织任期制度】

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工作办法》的规定,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重视在医疗工作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其主要程序是:

(一)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性质、纲领、宗旨教育,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二)党支部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分析,经过一至两年培养考察并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后,列为发展对象;

(三)列入发展对象的同志参加党组织举办的基本知识培训;

(四)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并形成政审材料。

(五)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为介绍人,支委会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严格审查的基本上,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六)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主动向所在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支部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步教育和考察的,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超过一年;一年后仍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二十三条发展党员票决制

(一)适用范围: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二)票决方法

1、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2、参加支部大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能进行票决。讨论两人以上入党或转正时,应逐个进行讨论,一并投票表决,分别计票、汇总。

3、票决设监票人和计票人。监票人和计票人由党支部提名,经到会有表决权党员过半数表决通过。监票人负责对票决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负责领取、发放并清点、统计表决。

4、有表决权的党员对票决对象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

5、因故未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但可在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计票时统计在票数内。

6、票决结果应当场统计并公布。票决对象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半数的,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或转为正式党员。

7、票决结果写入支部大会决议,票决情况汇总表随同《入党志愿书》和其他材料一起报上级审批。对未经票决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一律不予审批。

8、票决未通过的,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党内监督制度

(一)党支部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

1、能否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与党中央在思想上、行动上保持一致;

2、能否自觉参加上级党组织、所在支部组织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

3、能否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4、能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纪条规;

5、能否廉洁从业,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

6、能否密切联系群众,正确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

(二)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

1、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每半年检查一次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在支部会议上通报;

2、督促领导干部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党员、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并如实转告本人或在会上报告;

3、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干部工作,经常了解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反馈;

4、对党员违法违纪案件,协助纪检部门调查核实,按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外出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因工作需要,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党员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短(6个月以内)或工作流动性较大,地点不固定的,一般应出具党员证明信。

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还应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持证在外出所在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有外出党员的党支部应通过适当方式与外出党员保持联系,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思想工作情况,党员返回后,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内容,以了解掌握外出期间的表现。

第2篇:党建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县扶贫办党总支结合组织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发展党员制度

1、由申请入党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支部召开党员会,根据申请人的现实表现,讨论能否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经党员同意,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对象,并确定2名正式党员为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

2、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教育,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培养联系人要经常向支部汇报积极分子表现及培养情况;

3、对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所在支部进行讨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支委会根据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和支部的意见,确定发展对象;

4、将积极分子的有关考察材料上报县直机关工委,并由总支委派专人到发展对象的所在支部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考察合格的发给《入党志愿书》,由发展对象填写后,交给支部并由支部组织讨论;

5、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经全体党员表决后,填写“支部大会决议”,签名盖章后逐级上报审批。

(二)党费收缴制度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

3、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应交纳党费,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按时交纳党费。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总支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的进行,方法简便易行,时间相对集中,每年开展一次;

2、开展新时期合格党员教育,通过政治学习,检验每名党员是否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是否密却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的疾苦;

3、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进行总结,严肃认真地开展民主评议,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方向;

4、支委会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指出每个党员的主要优、缺点,并行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督促其改正缺点;

5、对民主评议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由支委会提出妥善处理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表决。

(四)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制度

1、处置不合格党员,是贯彻党章规定的精神,坚持从严治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支部需按照“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方针,有组织、有领导的妥善进行;

2、在民主评议党员中,支委会对于大多数党员和非党群众认为是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并整理成综合材料;

3、经支委会讨论,依照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界限,提出初步意见;

4、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支委会意见,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

(五)党内监督制度

1、党支部每半年对党员履行义务、执行党的纪律和廉政制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2、党支部要督促本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负责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并与会前转告本人或在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

3、党支部要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帮助党员改正缺点和错误,对机关中存在的问题向行政领导反映,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

4、党支部对本单位干部的提拔使用、奖惩应当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讨论通过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选举支委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发展党员的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讨论决定支部的其它重要事项;

2、支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贯彻党的决议和行使教育、监督职责,讨论研究思想思政治工作,党员教育管理,支部工作安排、党员奖惩,搞好支部自身建设;

3、支部会每月召开1—2次,组织党员学习和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由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评议和讨论对不合格党员的奖惩等;

4、党课每季度安排一次,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论述和十六大精神,结合党员的思想实际,系统的进行党的纲领、宗旨、任务和方针政策等方面的教育。

(七)请示汇报制度

1、党支部每年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并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支委就履行职责情况向支委会汇报,支委会应认真对支部全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就支部工作情况向党员大会报告,由党员评议;

2、党支部要按时参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对上级党组织的文件要及时传达,认真贯彻落实;

3、党支部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重要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

4、党支部还应主动向党总支和行政领导汇报工作,听取党总支的指导意见,争取行政领导的支持。

第3篇: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三会一课”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主要是听取支部委员的工作汇报,总结上月党建工作情况,研究本月工作。

2、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主要是由党小组长根据党支部的要求组织本小组党员学习理论、提合理化建议等,支部定期进行督促、检查。

3、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大会。主要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重要决议、指示,讨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每半年上一次党课。主要是联系实际工作和党员思想状况,采取集中授课、收看电教片、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对全体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性党风教育、政策形势教育、实用技术教育等。每次党员到课率原则上达90%以上。

5、以上“三会一课”,如有特殊情况,由党支部根据工作需要,酌情安排。

6、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的会议记录要完整、清楚,专本专用。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缺席人员及原因、会议内容、形成的决议和决定。

组织生活制度

1、党支部制定年度组织生活计划,做到组织生活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时间充分,每月组织生活不少于6小时。

2、组织生活的主要形式: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课,民主评议党员、评选先进党员和党组织,组织党员参观学习等。

3、组织生活的一般内容:对党员进行党的知识教育;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指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展党员;处理违纪党员和不合格党员;开展适合党员特点的各种形式的活动。

4、每个党员无特殊情况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5、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

6、坚持党的组织生活的政治性和原则性,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坚定政治立场,旗帜鲜明,着力端正党风、增强党员党性、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力。

民主生活会制度

1、民主生活会(含党组织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2、民主生活会的主要任务是每个党员汇报思想、工作情况;相互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生活会要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对人对事要开诚布公,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每名党员都要正确对待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准打击报复。

3、民主生活会的主题要相对集中,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4、民主生活会前,支部(含党委、总支)要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对班子集体或党员个人的意见或建议,整理后在民主生活会上反馈。

5、民主生活会由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主持或召集。主持人或召集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6、民主生活会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提出意见建议。

7、党员要自觉参加组织生活会,因故不能参加者,要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8、党组织领导成员要积极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

9、民主生活会检查出来的问题,党组织和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要及时报告。

10、民主生活会结束后,15日内按要求将会议情况报告上级党组织。

发展党员制度

1、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每个党员至少联系培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建立保持一支占本村(居)人口5‰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3、对没有联系人的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党支部至少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记入考察表。

4、对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5、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

6、发展对象须经为期5—7天或不少于40个小时的短期集中培训,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7、发展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团组织推荐。

8、发展新党员以妇女和35周岁以下青年为重点,文化程度一般在初中以上,文盲一般不发展。

9、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由党支部组织仪式的,须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10、党支部每季度听取一次预备党员的工作思想汇报,并进行讨论和反馈。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不得拖延。

党组织任期目标承诺制度

1、党组织要根据上级党委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三年任期工作目标,报上级党委审查后,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

2、党组织书记要代表党组织就任期工作目标向党员和群众(代表)作出承诺,并报上级党委,作为考核评议的重要依据。

3、任期工作目标要分解落实到年度,逐年制定工作规划,逐年对照检查,逐年进行总结,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党委报告。

4、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党组织要将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个人,明确考核奖惩措施,落实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

5、任期届满时,结合换届选举,党组织要对任期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向党员和群众(代表)报告,接受查询和评议。

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1、党员必须带头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组织活动,在群众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2、要组织开展党员“双带”活动。有帮带能力的党员都要就近联系1-2户贫困群众,力所能及地帮助联系户解决生产、工作、生活中的困难。

3、老弱病残党员,如参加组织生活困难,由支部派人向其传达党的文件和重要活动,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他们。

4、对外出党员,外出前必须向支部报告,说明外出理由、时间和地址,返回后,要及时报告外出情况。3名以上集体外出又在同一地点工作的党员,必须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外出6个月以上的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往所在地的党支部;外出在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的党员,开具党员介绍信,参加所在地的党组织生活;对外出时间较长,地点不固定的党员,由支委分工负责,定期联系联络,及时了解外出党员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

5、对外来党员,转来组织关系的必须接纳;对持党员证明信的,认真组织他们过好组织生活,并做详细记录。

6、对党员的纪律处分,须经支部大会讨论,按照处分党员的批准权限逐级上报,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经得起历史考验。

党务公开制度

1、党务公开内容:除涉及党的机密不宜公开或党员有较大异议暂缓公开的,一律向群众公开。党组织的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党组织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为固定公开内容;党员党费缴纳、参与组织活动情况、党员民主评议结果、党员结对帮扶等情况为定期公开内容;新党员发展公示、后备干部推荐情况、党员党纪处分情况、党员其他应当公开的为随时公开内容。

2、党务公开要求:实行“四个统一”,即统一使用村(居)党务(政务)公开栏,统一公开重点项目,统一公开形式,统一公开时间。党组织书记作为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职责,确保党务公开及时、准确。同时党务公开与村(居)务(政务)公开、财务公开结合起来,及时解答群众的疑问和要求。

3、党务公开结果的运用:设立党务公开检举、意见箱,及时了解群众的反映和接受党员群众的检举。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由纪律检查部门认真核实,并作出处理,同时把党务公开是否规范、及时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党员学习制度

1、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省、市、区重要会议精神;《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现代科技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技能。

2、学习形式: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每月组织一次党员集中学习,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有重要、紧急的学习任务随时安排。每名党员要按照支部安排的学习内容进行自学。每周1-2小时。

3、学习要求:每名党员必须重视政治学习,端正态度,认真对待。学习时,不得做与该次学习内容无关的事,不得随意议论,干扰他人。要积极踊跃发言,围绕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本着有利于提高素质、改进工作的积极态度进行,不得漫无边际谈天。讨论时必须由专人作好记录,发言记录要妥善保管。将党员学习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集体学习和自学都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检。对党员经多次检查仍无学习笔记的,将在党员大会上予以通报公布名单,公布名单后仍不改正者将对其本人提出批评。

4、组织领导:党组织书记作为学习的组织者,负责制定学习计划和组织实施学习活动;全体委员要带头参加学习,并做好学习辅导,努力提高学习效果;全体党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教育活动,不得无故缺席,更不得以工作为借口不参加学习活动,要确保人员、时间、内容三到位。

党员汇报制度

为了加强同党员联系,及时了解党员思想、工作、学习情况,掌握群众对党组织的意见和要求,特建立党员汇报制度:

1、汇报时间:党员应定期向党支部作汇报。

2、汇报方法:可以口头汇报、书面汇报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汇报。

3、汇报内容:执行党的决议和完成任务情况、自己的思想动态及掌握的民情、对党支部或党员的意见建议。流动党员重点汇报在外活动情况及向党组织提出合理化建议。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在上级党组织的指导下进行,按照党员标准,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强化党性、党纪和党风教育。

2、民主评议党员采取“三评一定、末位定格”的方法,即:党员评议、群众评议、民主测评、组织定格。具体评议方法由党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导性意见研究决定。

3、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党组织书记主持,必要时由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评议结束后,主持人应将评议情况转达本人,并报上一级党组织。

4、对被评议为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开除党籍及被除名外),党组织对其实施诫勉谈话,对不合格党员要限期整改,并落实帮教人和帮教措施。

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

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岗位特点,选择适当方式,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1、结对帮扶困难群众。有帮扶能力的党员要与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从项目、技术、信息、物资、资金等各方面进行扶持,帮助他们尽快脱贫致富。

2、参加主题实践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十万党员联群众”主题实践活动,推行党员承诺,有条件的党员每年要承诺为群众办一、二件实事。承诺内容要切合实际,具体可行,履行承诺的情况要自觉接受党支部和群众的监督。

3、参加设岗定责活动。党员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自主申报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办法,选择所在党组织设立的联系和服务群众岗位,履行岗位责任,努力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4、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党支部开展的便民、利民活动,积极参加爱心捐赠活动。

5、做好群众工作。党员干部要根据各自岗位职责,定期走访群众,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

党员干部“双述双评”制度

为切实加强党员和干部管理,增强广大群众的民主政治意识,特制订本制度如下:

1、“双述双评”的含义:“双述”即村干部述职、无职党员述责,“双评”即群众评议、党支部考评。

2、“双述双评”的对象:参加“述”的对象为本村全体村干部和活动能力的无职党员。参加“评”的对象为村支委委员和群众代表。

3、“双述双评”的内容。村干部就一年来根据分工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述职,村支部书记还要就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落实管党职责加强党的建设进行述职。无职党员的述责内容除在工作和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外,重点就参加“设岗定责”履行岗位职责和参加“十万党员联群众”活动所做的工作进行述职。

4、“双述双评”的程序。一是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动员,要求全体党员认真总结年度内个人履行党员义务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以及在学习、生活、工作等各方面表现情况,并对照党章中党员标准认真查找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严肃认真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实事求是地准备好书面“述职述责”报告。二是党支部组织党员面向全体群众代表,按照要求进行“述职述责”。流动党员应向支部请假并书面上交“述责”报告。三是群众代表根据各述职述责党员、干部平时表现和现场陈述,向党员、干部本人提出的一些问题,请党员、干部当场进行答辩。四是全体群众代表根据党员、干部的实际表现,实事求是地对其进行“无记名”满意度测评。五是党支部对党员“述职述责”情况和群众代表“满意度测评”结果进行统计,并将结果(支部书记、党员本人签字)反馈给党员本人,帮助党员查找原因,分析不足,制定改进措施。六是党支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党员针对“述职述责”活动中群众代表提出的缺点和不足,认真进行总结和反思,制订出整改计划和具体措施,切实达到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保持党员先进性的目的。七是对于表现不好、作用不突出、测评结果较差的党员,在支部内对其进行口头通报批评,并进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八是总结活动的开展情况。

5、“双述双评”的要求。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无特殊情况,党员、干部都要积极参加。无法参加的党员应向支部请假并书面上交“述责”报告。评议结果作为党员、干部评先表模的参考依据。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1、党员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正当职业,应事先向党支部报告。

2、党员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且有固定地点的,将其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地区或单位党组织。

3、党员临时或季节性外出且无固定地点的,组织关系仍由原单位党组织管理,并报乡(镇、街道)党委核发《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身份证明。

4、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相对集中的,建立临时党小组。

5、外出党员和临时党小组负责人应主动经常与党支部保持联系,定期汇报情况。外出党员接到党支部重要活动通知后,应按时返回参加,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履行请假报告手续。

6、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身份证明。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7、对外来务工经商的党员,积极接受他们的组织关系和党员身份证明,安排他们参加党的活动和过组织生活。

党员电化教育管理制度

1、按照上级有关电教工作规划和安排,认真组织好播放和收看工作。每年播放电教片不少于15部。播前有预报、有准备,播后有讨论、有记录。

2、落实专人做好电教设备的管理、使用与维护工作,做好有关记录工作。

3、要建立党员电教设备、器材和电教片档案,内容包括电教器材、设备明细、电教片目录,电教片发放、借用登记等。管理人员变动时,要办理移交手续。

4、党员电教设备要用于党员教育,不得挪作它用,不可播放与党员电教无关的节目。使用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操作。党员电教设备一般不得外借,特殊需要时,须经领导批准。

“城乡互联、结对共建”制度

为深入实施“五个基本”建设提升工程,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特制定本制度。

1、双方应在民主、平等和自愿的前提下,本着优势互补和互惠互利原则,开展结对联建活动。充分发挥城乡双方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各方面的优势,促进双方共同协调发展。

2、双方要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相互借鉴,相互帮助,统筹城乡共同发展,逐步实现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一体化的党建新格局。

3、双方从实际出发,在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制订结对联建的规划和方案,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确定工作内容和形式,落实工作措施,在双方人力、财力、物力允许的情况下,每年确定突破、创新的工作重点,不定期开展各类联建活动。

4、达成协议的共建活动在区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由双方党组织共同负责实施,主要围绕“建强一个好班子、制定一个好规划、选准一个好项目、建设一个好阵地、制定一个好规划”等“五个一”开展工作。

5、双方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创先争优“五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不断创新活动内容,丰富联建内涵,提高统筹城乡党的基层组织科学发展水平。

结对帮扶制度

1、党组织根据每个党员的活动能力、专业特长和各自的具体情况,采取组织决定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联系对象,凡有联系能力的,一般应联系1-2户(名)贫困户或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或特困职工。

2、要建立结对帮扶活动台帐。结对党员要与被帮扶对象签定帮扶责任状,责任状一式三份,党组织、党员与被帮扶对象各一份。

3、结对帮扶活动要做到“三明确”、“三经常”,即:帮扶对象明确、帮扶内容明确、帮扶职责明确;经常了解被帮扶对象的思想和生产、生活情况,经常做被帮扶对象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为被帮扶对象提供资金、技术和信息服务,共同商讨致富的思路和办法。

4、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帮扶工作专题汇报会,并做好记录。每半年进行一次工作经验交流,每一年进行一次总结、评比,并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对优秀党员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民情访谈制度

1、访谈对象:村(居)两委干部按联系级开展“民情访谈”。访谈对象为各村(居)群众,重点是村(居)民代表、党员、“三培养”对象和困难户。

2、访谈时间:白天或晚上均可,每月三次以上。

3、访谈要求:每次访谈有两人以上参加,携带《民情日记》并详细记录访谈情况。对访谈时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帮助记录并帮助解决,自己不能解决的向上级有关领导反映,一时不能解决的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

党员干部值班制度

为了推进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办事,切实发挥基层组织活动阵地服务人民群众的积极作用,特制定党员干部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村(居、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部分党员在办公室轮流挂牌值班,开门办公,服务群众。

2、值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防汛抗旱等特殊时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

3、值班任务:①、值班人员对值班当天的群众来访和出现问题负首问责任;②、积极做好接待、协调和处理工作,解决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接待群众来访,调解群众纠纷、邻里矛盾,办理有关手续,受理村(居)民对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答复解释村(居)民提出的问题;③、受理村(居)民委托代办事项,并做好相关记录工作;④、负责处理日常村(居)务工作,记录处理过程和结果;⑤、接待上级检查考核,搞好上传下达,上下联络工作;⑥、及时更新党务、村(居)务公开内容;⑦、维护活动室的环境卫生及财产安全;⑧、值班期间遇有突发性紧急事件,应及时向乡(镇、街道)党政办公室或主要领导汇报,并通知村(居)其他领导共同做好应急处理;⑨、填写好值班日志,办理好交接班手续。

4、值班要求:①、村(居)干部实行轮流值班制,按时交接班,不得缺岗漏岗。值班干部有事外出应按AB岗制度办理;②、将规定工作日和干部轮流值班表及联系电话在本村(居)醒目位置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方便群众办事;③、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得有失职渎职、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④、值班人员应严格按规定工作日、工作时间值班,发现脱岗一次罚款30元,在值班人员工资中扣除;⑤、村(居)干部个人连续脱岗3次以上者,年终考核为不称职,并进行诫免谈话;单位发现连续缺岗5次以上者,年终考评单位为不合格,不得参加任何评先表优活动;⑥、聘请区乡(镇、街道)党代表、人大代表、老干部等为村(居)干部值班制的监督员,对值班制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将全年值班考勤情况作为村(居)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议五公开(议事恳谈)制度

1、五议五公开内容:“五议”包括村(居)民党员建议、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居)民党员代表大会决议;“五公开”包括提议事项、审议程序、决议结果、实施方案和办理结果公开。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参会人要积极维护集体领导,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畅所欲言,求真务实。

3、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参会人要坦诚相见,密切合作。党支部的决议形成后,党员要自觉、模范的贯彻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反映,但不得在行动上有任何反对。

4、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凡需提请会议讨论的议题,会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提出初步意见,再提交会议研究决定。对一时不能解决的事宜,应暂缓做出决定,相互交换意见,下次再议。做出决议后,要按照分工,抓好工作落实。5、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参会人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对会议决定的内容,凡属应保密的,不得向外泄露,如有违反纪律造成不良后果,将按照党内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

群众说事制度

1、说事地点:“群众说事”室设在村委会办公室(或党员活动中心)。

2、说事时间:“群众说事”日定为每周五。

3、听事人员:乡(镇、街道)包村联系(居、社区)领导干部、村(居、社区)干部。

4、说事内容:群众想说的话、想说的事和困难等。

5、凡说事日,乡(镇、街道)包村联系(居、社区)领导干部、村(居、社区)干部在村(居)委会办公室值班,接待群众说事,及时解决处理问题。

6、建立群众“说事”登记簿、信访意见反馈卡。在规定的时间内调处好所“说”的纠纷,处理完所“说”的事项,解决好所“说”的困难,并请当事人在说事(调解)记录簿上填写满意度评价。对所反映的事项,能直接答复解决的应现场及时给予答复解决;一时不能答复需要调查处理的,按照矛盾排查调处的程序和原则进行调处。

7、“群众说事”纠纷调处接待室要做到:热情接待、热情询问、热情处理、热情回访。及时公开信访内容、公开调处程序、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处理结果、公开反馈意见。乡(镇、街道)包村(居、社区)联系领导、村(居、社区)干部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到岗、接待不热情、记载不详细、调查不耐心、处理不公开、群众不满意或激化矛盾的,给予责任人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取消当年评先表优资格;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

代办(上门)服务制度

1、应依据公开、公平、公正,依法、高效和自愿的原则。

2、代办(上门)服务代办点设在“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也可到村(居)办公室办理。

3、代办(上门)服务范围:属乡(镇、街道)全程办事代理室受理的事项(按规定申办人必须到场办理的除外);需由村(居)两委办理的事项;为申办人提供咨询和解释等服务事项;其他适宜在村(居)级代办点受理的事项。

4、代办(上门)办事程序由受理、传递(上门)、回复(办理)三个环节组成。

5、受理时,可采用书面、口头等方式受理,做好代办(上门)服务记录,并向申办人告知承诺时限。对申办人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补办事项。无明确办理时限的一般半月内办结。

6、传递(上门)时。要主动与乡(镇、街道)“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等及时做好衔接工作。

7、回复(办理)时,及时做好说明和资料归档工作,并听取申办人的意见。

8、申办人可采用书面、口头、电话等形式,向乡(镇、街道)办公室投诉。各代办点遇到重大投诉事项以及涉及到其他单位的投诉事项。应及时上报乡(镇、街道)办公室。各代办点应定期对申办人进行回访,遇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

9、代办员由乡(镇、街道)包村(居)干部和村(居)全体干部等组成。村(居)干部负责受理和回复工作以及传递需由

村(居)两委办理的事项;包村(居)干部负责传递需由乡(镇、街道)受理的事项。

10、代办(上门)服务工作情况与村(居)干部和包村(居)干部年度考核挂钩,有3次以上不满意记录的取消年度评先表优资格,有5次以上不满意记录(非人为因素)的建议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

机关党支部书记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区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及经济、科技、文化和业务知识等,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强化党性党风教育,促使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3、负责所属党组织和党员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提高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围绕“五个基本”要求,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地发展党员工作,特别要重视从一线、基层青年干部职工中培养积极分子。

5、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本系统和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6、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本级和下级党组织任期届满换届选举工作;推进党务公开,及时公布党内信息;支持本部门(单位)党代表开展工作,为代表履行职责提供保障。

7、坚持从严治党,监督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国法政纪,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独罪行为作斗争。

8、每月坚持党的组织活动,坚持“三会一课”和党课等制度。每月进行一至两次党课教育。经常听取党员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和完成支部分配任务的情况,遇有重要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社区党支部书记职责

社区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社区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上级的决定、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党支部的工作,将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居民区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搞好各项服务;

3、检查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支部委员交流情况,相互配合,积极协调社区各种组织、单位的关系,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做好各项工作。

5、抓好支部委员的学习,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6、围绕“五个基本”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

7、坚持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村党支部书记职责

村党支部书记在村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的决议,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1、结合本村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府的法令,以及上级的决议、指示。

2、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主持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符合本村实际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富民强村路子,推动全村科学发展。

3、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带领和引导党员群众抓好农业生产,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带领农民致富。

4、紧密联系群众,了解群众所思所想,组织党员干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5、加强村民群众教育,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计划生育等工作,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6、围绕“五个基本”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村党支部建设。

7、坚持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书记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企业重大问题的决定,同企业负责人(业主)保持密切联系,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组织党员和员工努力完成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等任务。

2、抓好自身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关心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参与讨论决定本企业的重大问题,参与对奖金分配、人员调整、员工奖惩等问题的研究。支持和协助企业负责人(业主)在经营管理、生产指挥、技术开发等重大问题上作出正确决策。

4、抓好本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生产经营,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和依靠职工群众,关心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发挥他们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领导本企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群团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并根据企业特点,独立开展工作。

6、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教育和引导员工尤其是班组长以上骨干积极靠近党组织,搞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壮大企业内的党员队伍。

7、围绕“五个基本”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

8、坚持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9、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任务。

党组织议事决策制度

1、党组织议事决策原则: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坚持遵守党章和国家法律,严格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议事决策;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使决策符合时代要求、符合客观规律、符合工作实际。

2、议事决策内容:讨论制定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党委、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意见和措施;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的措施;贯彻落实有关领导重要讲话和批示的措施;讨论制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研究干部职工的任免、调动、退休、奖惩、聘用及干部的推荐工作;研究确定党组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等;研究加强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及安排意见;研究有关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研究决定党组织向上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其它需要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3、议事决策程序:党委(总支、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组织书记、党组织成员提出。无议题不开,紧急情况随时召开。会议议题要提前拟定,并经主管党组织成员审核把关、党组织书记审定后提前2天通知党组织成员,围绕研究的事项做必要准备。党组织书记不在时,党组织会议由受委托的党组织成员主持,会后向党组织书记汇报,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党组织会讨论重大问题,事先要充分酝酿。讨论决定干部问题,会前党组织书记要与所涉及干部的主管党组织成员沟通。党组织会议应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党组织成员参加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全部党组织成员到会。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党组织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组织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事项时,赞成者超过应到会党组织成员的半数为通过。党组织会议讨论多个事项,应逐项进行;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进行。对应由党组织会议决定的事项,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召开党组织会时,党组织书记可与有关党组织成员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组织会报告。

4、议事决策纪律:凡属党组织职责范围内决定的事项,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程序,由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讨论决定问题时,每位党组织成员要根据集体决定和分管工作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要积极参与集体领导,会上讨论问题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正确的集中。允许保留个人意见,但必须无条件执行会议形成的决定。

党委(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1、党委(组)中心组学习实行组长负责制,党委(组)书记为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学习活动,检查和指导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党委(组)书记不在时,可由书记委托主持工作的党委(组)成员负责。

2、所有党委(组)班子成员为参学对象,并可根据需要适当扩大参学人员范围。

3、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等重要理论;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创新理论等;中央、省、市、区重要会议精神;经济、政治、文化、科技、法律、历史等各方面综合知识。

4、学习时间: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1次,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

5、建立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档案,记录学习计划、学习资料、考勤记录、个人学习笔记、集体研讨学习发言和中心组学习成果等资料。坚持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积极开展读书自学活动,提倡和鼓励利用业余时间认真看书学习。每个人都要建立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年终交组长审阅。理论中心组成员要根据自己工作业务特点,每年深入基层进行专题调研,每人每年至少要撰写1篇理论联系实际的论文或调研报告,并在理论中心组学习时进行交流。

6、理论中心组成员要带头自觉参加集体学习,不得无故缺席。因事因公不能参加学习必须向组长请假,并须经同意。

第4篇:机关党建工作制度

为了更好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市直机关党工委的《实施意见》。促进局机关党组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结合局机关实际,特制定以下党建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

一、总支部委员会会议议题

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直机关党工委,局党委工作部署,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2、讨论研究局机关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和以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名义上报下达的文件;研究机关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实施意见;研究年度工作总结。

3、研究局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4、研究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团体工作的重大事项。

5、研究讨论机关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及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6、讨论决定对机关党员的奖惩(含对先进集体,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推荐,考核,表彰;对违法违纪党员的处理并上报)。

7、研究市直党工委,局党委临时交办的有关事宜。

二、总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规范的议事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2、总支部委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和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3、会议由书记召开并主持,会议时间,议题,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通知,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委员,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4、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才能举行,讨论决定问题时,必须充分发挥民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吸收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记录由组织委员负责,记录要清晰,忠于发言人的意愿,对听不清楚或未记全的重要意见,要及时请发言人核对补充。会议记录在会后由副书记审核签注后送书记审定。

6、对会议议定的事项,各委员必须坚决执行,对归口负责上报或落实的该项要按时完成,并及时反馈(包括市直机关党工委要求上报的有关事项)。

7、与会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集中精力开会,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处理与会议无关事宜,更不能中途擅自离会。

8、与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议保密纪律,杜绝自由主义现象发生。

三、请示报告工作制度

1、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总支部委员每年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征求党员的意见,接受党员的评议和监督。

2、总支部至少每年召开一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局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

3、支部每季度向总支汇报党建工作,总支每半年向局党委汇报机关党建工作,

4、总支坚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对政策上把握不准的党内重大问题随时请示报告,对党工委布置的工作要及时汇报完成情况。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和指导。

5、每个党员都要按时参加党的组织活动,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党员外出时间较长,应以书面形式,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归队后应当面向党组织负责人汇报,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平时有重大事项,要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

6、入党介绍人要定期向所在党支部汇报被介绍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取得支部的指导和帮助。

四、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1、党员交纳党费应做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在每月的20日前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小组长,党小组长应及时登记,造册,做好党员党费证记录,并将收缴党费及时上交支部组织委员。支部组织委员按时上交总支组织委员。

2、党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纳党费,可以补交,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走超过三个月。对不按时交纳党费的党员,支部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3、党员应交纳的党费比例,由各支部组织委员按照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和按照统一的核定,党员必须足额交纳。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由支部组织委员会核算后通知党员本人,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总支应在每年年终,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预备党员之月开始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

5、所有收缴的党费由机关总支每季度一次统一上交汇入党工委的党费账户,局机关党组织不留成党费,不得拖延上缴或借支,挪用党费。

五、党员学习培训制度

1、培训内容: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形势任务教育等内容。

2、党员学习教育要做到“六有”:有学习计划,有相对固定的学习时间,有学习记录本,有学习考勤中,有个人笔记本,有学习心得体会。

3、每个月召开一次党员学习会,学理论,学党章,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局领导每年要为党员上课2-3次。

4、党员每年写2篇以上学习心得,每半年召开一次学习交流会,党员中心发言,交流学习心得。

5、机关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及专职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每2年至少轮训一次。

6、积极选送党员干部参加党校各种学习培训,定期举办党员培训班。

7、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内涵,采取辅导报告,办培训,组织对党员进行学习培训。

8、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市直机关党工委培训班学习培训

9、努力搞好党员干部职工的岗位培训和技能培训,积极创造有利条件,鼓励不脱产学习,深造学习,倡导岗位成才,自学成才。

六、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制度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党小组会每月一般安排一至两次,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总支部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课教育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

2、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学习教育,时事政策教育和自我教育,特别是加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素质,

3、严格党员管理。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一个支部过组织生活,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并按照规定交纳党费。

4、坚持民主生活制度,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个人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作风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防止的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克服和制止党内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5、机关党总支每半年,支部每季度分析一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切实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6、党员领导干部,机关党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每半年至少与党员谈心一次;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每年至少开展谈心一次。

7、定期组织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年终,结合工作总结,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对违法违纪党员要严格按《党章》及《党纪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9、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入党员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得考察,严格把好质量关。

10、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每半年在党内通报一次;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对多次或长期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

11、严格按照规定接转党的组织关系。党员在调动工作办理行政关系同时,要办好转接党组织关系的手续。

12、建立党员活动室,配发党报党刊,及时下发上级文件,扩大党员的行情权,定时公开党内事务。

13、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思想道德等教育,每年组织1-2次市区周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参观学习,每年组织一次义务活动。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在年度考核,年终总结时或上级党组织同意安排的时间内进行。

2、民主评议党员按照“学习教育,自我评议,民主评议,组织考核,表彰和处置”等五个环节进行,重点抓好党内互评,群众评议和支部考评工作。

3、对党员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组织学习《党章》党的重要理论和领导讲话精神,提高对党的性质,理想,宗旨,纪律的认识,为自我评价和民主评议打好基础。

4、评议按支部或党小组进行。党员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特别是学习实践中“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5、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参加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进行的处评,互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小组长要做好会议记录。评议期间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6、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本局的保持共产党先进性具体要求,在对党员进行坚持党员标准教育和党员做出自我评价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党员要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支委会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对每个党员形成评议意见通知党员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评议情况。

7、对评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扬或表彰;对模范作用不突出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助;对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区别不同情况,提出限期改正或者劝退,除名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表决,报党工委审批。

8、认真做好评议党员工作总结,并将评议党员情况上级组织。

八、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和各项规定。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议,决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和廉政谈话制度。

3、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逐级汇报制度。定期向党工委,局党委汇报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原则上每半年汇报一次。如发生违纪违法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4、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其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5、实行廉政责任制。局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按照分工,负责对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及党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6、加强党内外监督。经常听取党员,民主党派,党风廉政监督员和群众的意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对反映党员在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并反馈通报有关情况。

7、要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批评和监督。

8、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的建设,把上级有关规定与本部门责任范围内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完善相关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确保有效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的实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9、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准使用公车办个人私事。不准收受“”红包,礼金,礼品,不准借婚喜庆这机敛取财物,严禁参加一切可能影响公务的活动,不准向管理对象索要任何好处,发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和处理。

10、展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等三项谈话制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谈旖教育,指出不足,限期整改。

11、履行监督职责。每年对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廉政从政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和考核;定期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制度的落实情况

12、实行责任追究。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责任人,按中央《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其实行责任追究。

九、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1、建立和完善机关工委统一领导,局党委负总责,机关党总支组织抓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局党委书记为机关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对局党建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机关总支书记为党总支工作的具体负责人,支机关实施党工委,党委的决议,决定,要求和党建各阶段工作目标的实现负主要责任,党委其他成员齐抓共管机关党建,机关党组织具体负责抓落实,做到党建工作与本局的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总结。

3、总支,支部委员在局党委和总支的领导下,负责日常党务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工作任务,协同完成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任务。

4、中层行政领导要按照总支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制,抓好分管的党建工作,在布置。检查。考核,总结行政业务工作时,同步强调党建工作。

5、党小组长要按照各级党组织的要求,对本小组党建工作负责,认真抓好本小组的党建和思想政法工作,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协助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好党小组的各项会议和活动,带领党员完成各项任务,定期向总支报告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及时收缴党费,做好会议记录,

6、抓好党组织的自身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报告,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月工作安排,实行目标管理,组织分工任务落实到人,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总支委员会,结合局中心任务,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工作,审核发展党员,布置,总结党建工作任务。

7、深入开展党建创先工作,创文明单位和创“五好支部”等活动,建立创建工作责任制,每半年研究一次创先情况,每年表彰先进党支部,党小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及时总结党建工作经验。

8、格党的组织生活。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下自我批评;严肃党的纪律,处置不合格党员;按规定及时收缴党费;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基层党组织任期制度】

9、坚持按期换届选举制度。按期《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按时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按规定配齐强总支、支部班子。

10、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不履行职责,工作不落实的党组织,党务干部和党员。要实行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

2016全镇基层党组织建设方案
基层党组织任期制度 第四篇

加强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是党的十八大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部署,是顺应群众期盼、凝聚力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党的基层组织是团结带领群众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的任务的战斗堡垒。推进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对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功能、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执政地位、实现党的执政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就我镇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把握总体要求

推进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为主要任务,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重要契机,进一步突出服务主题,强化服务功能,改进服务作风,把服务贯穿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部实践,分类指导、统筹推进、鼓励创新、务求实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为全面开创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推进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要始终贯彻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总要求。服务发展,就是引导基层党组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服从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立足本单位实际,埋头苦干实干,带头攻坚克难,把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任务落实到基层,为推动科学发展提供强大动力。服务社会,就是引导基层党组织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和社会义务,围绕发展大局,主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统筹整合各种资源,扎实开展社会志愿服务,把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服务社会管理的优势,引领各类社会组织、群众组织、自治组织和人民群众积极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群众,就是引导基层党组织自觉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坚持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认真做好团结群众、动员群众、教育群众、组织群众工作,发挥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谴责

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要实现“六个有”目标:即有坚强有力的服务核心,建设服务意识强、服务作风好、服务水平高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有本领过硬的服务队伍,培养带头服务、带领服务、带动服务的骨干力量;有功能齐全的服务阵地,打造快捷服务、便利服务、优质服务的综合平台;有务实管用的服务载体,开展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的服务活动;有规范长效的服务机制,形成运转协调、相互衔接、系统配套的制度体系;有群众满意的服务业绩,取得群众欢迎、群众受益、群众认可的实际成效。

二、明确任务措施

推进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着眼解决突出问题,根据农村、社区、非公有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不同领域、不同类型基层党组织特点,从自身职能出发,以“理清服务思路、建设服务队伍、健全服务体系、打造服务载体、拓宽服务渠道”为目标,以“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为核心任务和基本职责,明确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措施,落实各项任务。

1.农村党组织。围绕发展农业、建设农村、富裕农民的服务职能,重点落实以下措施和任务:

(1)根据本村实际,明确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目标,形成一个富民强村的好思路。结合村党组织换届,科学制定“村级财力发展行动计划”,通过整合土地资源、实施抱团发展、股份制合作开发等多种方式,发展物业经济、现代农业、家庭农场,做大做强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2)采用“公推直选”方式进行党组织换届,选优配强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深化“五比五争”主题实践,切实加强大学生村官的培养、管理和使用,明确岗位职责,落实帮带措施,使其尽快成长为具有较强服务能力的优秀农村干部。做好发展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重点从农村优秀青年中发现和培养,加强农村党员科技素质培训,帮助他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本领。

(3)构建完善灵活高效、贴近需求的党组织服务体系,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党建工作,已交付入住的农民集中居住区建立健全党组织,实现党的工作和服务全覆盖。加强农民合作组织、农业专业协会、农业产业链、家庭农场等党组织组建工作,对规模较大、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单独组建党组织,对地域相近、行业相同或正式党员不足3名的,选派党建指导员帮助组建联合党组织。

(4)全面执行基层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有效落实为民办实事的各项措施。落实村级“三规范”要求,实行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完善服务设施,搭建服务平台,建成面积500平方米以上、功能配置齐全的社区服务中心。推进农村党员科技素质培训基地建设,大力推广农村实用技术。积极开展“双带三评”活动,选树培育一批服务典型。继续落实村级综合巡查工作机制。

(5)通过建立完善“村情简报”、“村务公开栏”、“党群议事会”等形式,进一步拓宽服务渠道。在村(社区)“两委”和党群议事会、纪律监督委员会中试行“双向汇报”制,强化对农村党员干部和村级事务的监督与管理。充分利用“农村信息化综合平台”、现代远程教育网、“智慧社区”等信息化手段,开展信息发布、政策宣传、技能培训、答疑解惑、民情收集、民情办理等在线服务。

2.社区党组织。围绕创新社会管理、满足居民需求、建设文明社区的服务职能,重点落实以下措施和任务:

(1)结合社区实际,明确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目标,形成一个建设文明和谐社区的好思路。结合社区党组织换届,制定好一个“服务居民群众行动计划”,抓好面向全体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面向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服务,面向辖区单位的社会化综合服务,形成具有本社区特色的服务品牌。

(2)采用“无候选人民主直选”方式进行党组织换届,选优配强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全面推行驻区单位党员担任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工作。规范党务工作者管理,45岁以下社区工作者均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加强大学生社区干部的培养、管理和使用,明确岗位职责,落实帮带措施,使其尽快成长为具有较强服务能力的优秀社区干部。

(3)健全以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服务网格化体系,组建以党员为骨干,由支部书记、片长、组长、院户长组成的网格服务团队。以居民区、商务区、写字楼集中区等为重点组建区域性党组织,调整优化服务单元,整合服务力量、拓展服务空间。继续巩固、深化“兰花新韵育和谐”等党建品牌,着力打造社区党建文化“一居一品一特色”,做到以文化人、以文悦人、以文聚人。

(4)全面执行基层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有效落实为民办实事各项措施。落实“三代三帮”活动、“民情流水线”和“四百工作制”。推广“情暖孤老、牵手单亲”活动,经常性开展针对困难党员、弱势群众的关爱帮扶行动。建立“党员15分钟服务圈”、“民生服务热线”等载体,提升服务效率,提高服务水平。

(5)深入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强化在职党员管理委员会的组织功能,建立健全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按照章程和共建协议有效开展工作。强化党群议事会功能,开展“一承诺一述职三评议和双向评议”活动。组建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或党员义工队,经常性为社区居民群众提供志愿服务。

3.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围绕引领发展方向、建设企业文化、维护各方权益的服务职能,重点落实以下措施和任务:

(1)根据本企业实际,明确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目标,形成一个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好思路。认真制定“服务发展行动计划”,努力构建企业内外和谐环境,帮助企业挖掘发展潜力,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促进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引导企业关爱员工、履行社会责任,推动企业实现转型升级。

(2)规范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管理,实行资格认证制度,新任党务干部实施持证上岗。党委建制、业主兼任党组织书记的,配齐专职副书记。深入开展“三培养两推荐”活动,落实“三荐一评一审”制度,重点在青年工人、高科技人才中发展党员,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增强党员光荣感和责任感,激发党员服务企业发展、服务职工群众的内生动力。

(3)深入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团队等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党组织服务体系。总支以上建制的,按照“便于学习交流、安排生产、组织活动、开展服务”要求,合理建立党小组,通过有效发挥党员和党组织作用,把职工群众吸引到党组织的各类服务中来。开展“四个有”活动,动员企业党员在生产经营中做到降耗挖潜有新建议、技术攻关有新成果、销售业绩有新突破、安全生产有新举措。【基层党组织任期制度】

(4)进一步规范“新三会一课”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座谈会、职工思想状况分析会、企业经营情况通报会、创新技术现代管理辅导课。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评议制,每年组织全体党员和业主、职工代表对党组织工作进行评议,着力提升党组织服务满意度。扎实开展“双支持、双争创”活动,党组织支持业主依法抓好生产经营,争创“五好”党组织,引导业主支持党组织工作,争当先进业主。

(5)深入推进“党群一体化”建设,扎实开展“四统筹一创争”、“三结对一创争”等活动,深化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以党组织服务推动群众服务群众。积极参与“区域共建”、“统筹共建”、“组团共建”、“银地共建”等活动,扩展服务受益面,提升社会影响力。

4.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围绕落实中心任务、建设干部队伍、推动深化改革、促进事业发展的服务职能,重点落实以下措施和任务:

(1)根据本单位实际,明确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目标,形成一个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好思路。结合本单位职能特点,找准服务定位,制定好一个切实可行的“提升效能、服务基层行动计划”,从做优做强具体服务项目入手,培养激发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团队意识和进取精神,不断提升服务效能和服务水平,精心打造出主题内涵深、工作措施实、群众反响好的优质服务品牌。

(2)积极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农村、社区挂职、任职,加强基层实践锻炼。实施党员干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采取岗位培训、专题培训、实践培训、网络培训和党校高校培训等多种形式,全员培训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帮助他们提高服务本领。严格执行党员发展双公示制和票决制,建立完善党员发展答辩制,增强党员的光荣感和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责任感。

(3)规范行政服务,认真落实首问负责、按时办结、一次告知、全程记实、信息反馈、办件评议等工作制度,从群众意见和问题的收集、整理到办理、反馈,形成具体化、标准化操作规范和服务流程。加强事业单位行风建设,简化办事程序,精减收费事项,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注重发挥“12345热线”、政风行风热线、在线咨询、部门信箱、“寒山闻钟”论坛等平台的作用,强化机关事业单位服务过程管控,不断提升服务现代化、科学化水平。

(4)全面落实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下基层,实现党员干部全覆盖。扎实推进“双帮双比”活动、全面推行“三亮三比三评”行动,进一步改进服务作风。持续开展“三走进三服务”、“三解三促”、“万名教师进家庭”、“专家名医进社区”等活动,推动党员干部与基层群众谈心交心,及时掌握了解社情民意,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培养一批服务明星、评选表彰一批“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

(5)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和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经常性组织本单位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开展党员干部与群众结对联片活动,以党员干部服务带动群众服务。通过组织共建、队伍共建、阵地共建,组织开展机关事业单位与农村、社区、非公有制企业等其他党组织的结对共建活动,积极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服务格局。

其他领域的基层党组织也要强化各自的服务职能,结合实际,明确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目标,形成一个好的工作思路,并推出1-2项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服务措施。

三、健全保障机制

各党委、总支、支部要着眼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需要,针对部分党组织服务手段不多、资源不足、保障不力等突出问题,制定政策措施,完善制度机制,形成科学规范、相互配套、行之有效的保障机制。

1.统筹服务资源。坚持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统筹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集中优化配置到基层,夯实基层党组织服务的物质基础。加强城乡基层党建资源整合,在镇、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普遍设立“党代表工作室”,全面推行机关、企业、农村、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等做法,推动城乡基层党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相促进。大力探索区域化党建工作架构,推进区域党建工作站建设,以区域性党建引领带动区域化服务。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机制,全面落实党员“承诺践诺评诺”,使党员不管在哪里都能融入党的组织,参加党的生活,参与服务活动。

2.完善考核评价。以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为核心目标,进一步完善基层党建考核指标体系,健全落实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晋位升级、动态管理的长效机制。采取基层自评、群众测评、组织考评相结合的办法,定期对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情况进行考核,把群众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服务评价作为分类定级、晋位升级的主要依据。垂直管理部门和有窗口服务单位的部门,对基层单位考核评价,既要听取本单位党员群众的意见,更要听取所在地党组织和服务对象的意见。

3.强化基础保障。利用换届契机,把服务能力强的优秀党员选拔进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要把服务群众有热情、有本领、有威信的同志选拔到书记岗位。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实施基层党组织书记定期全员培训工程,帮助他们提升素质、优化作风,进一步树立基层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建立基层党建工作专项资金,把村、社区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把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工作经费列入本单位年度经费预算,并形成逐年增长机制。通过税前列支、财政支持、党费拨返、党员自愿捐助等途径,多渠道解决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经费,探索建立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工作津贴制和示范党组织书记奖励津贴制。扎实推进农村“四有一责”建设、社区“三强一化”建设和非公有制企业“四有一工程”建设,落实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投入政策,全面夯实服务保障基础。

四、加强组织领导

推进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是各级党组织的共同责任。各党委、党工委要高度重视,把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作为基层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抓手,作为基层党组织建设经常性工作的长期抓手,加强领导,认真谋划,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1.强化领导责任。在镇党委统一领导下,组织部门牵头协调,职能部门具体指导,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全面落实党委管党责任制。“三级联述联评联考”主要看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情况,选拔任用干部注重看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实绩。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建立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联系点,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工作、解决问题。

【基层党组织任期制度】

2.层层抓好落实。镇党委主要抓好组织实施、资源统筹、宏观指导、督促检查,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各党委、总支、支部要加强自身建设,发挥龙头作用,抓好本区域、本系统、本单位内各类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精心策划部署,强化组织推动,指导探索创新,帮助破解难题,务求取得实效。各基层党组织要明确一个服务目标、制定一个服务计划、作出一项服务承诺、推出一批服务项目、优化一批服务流程、健全一套服务制度,扎实开展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3.创新推进方法。坚持分类推进,注重整体性、兼顾特殊性,确定各领域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不同工作重点和推进措施。实行项目推进,把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分解为若干具体项目,明确阶段任务、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进行跟踪管理。运用典型推进,及时总结基层经验,选树培育先进典型,分领域推广八个“基层党建工作法”,用基层经验指导基层实践,用先进典型带动面上工作。注重舆论推进,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关注基层、支持基层、推动基层的正确导向和良好氛围。

各党(工)委、总支、支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创建目标,落实创建措施,适时组织评比表彰,激发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积极性,推动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上新水平。

2015基层党组织“五星创评”活动方案
基层党组织任期制度 第五篇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全面推行“四进四联”活动打造“连心”工程品牌的工作方案>等三个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开发区开展基层党组织“五星创评”活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创评标准

对照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有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有本领过硬的骨干队伍、有功能实用的服务场所、有形式多样的服务载体、有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有群众满意的服务业绩”的“六有”目标,结合开发区实际,分农村、机关单位、非公企业3大领域基层党组织进行评定,内容包括“领导班子、骨干队伍、活动阵地、工作制度、保障机制、工作业绩、群众评价、加分项目”等8项指标,总分为110分,评定结果分为5个星级。评定为“五星”基层党组织的比例在10%左右,得分一般在90分以上,且有党建创新项目(由县委组织部认定);“四星”的比例在30%左右,得分一般在80分以上;“三星”的比例在40%左右,得分一般在70分以上;“二星”及以下的比例在20%左右,其中“二星”的得分一般在60分以上。

二、创评范围

星级评定对象包括开发区党委所属的机关、农村、非公企业等所有基层党组织。

三、创评步骤

星级评定工作以农村和社区为重点,在2015年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年调查摸底、分类定级的基础上,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采取“基层党组织自评、基层党委审核、县委组织部评定”的办法,开展新一轮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时间安排在2015年8月15日前完成。

第一步:基层党组织自评。各基层党组织对照创评标准开展自评工作,7月31日前提出自评星级,并填写《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申报表》(见附件2),报开发区党委审核。各基层党组织在自评工作的整个过程都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防止出现自评分数、自评星级和上级评定结果有较大出入的情况出现。

第二步:党委审核。开发区党委将通过实地走访、个别访谈、查阅资料、组织测评等方式,对照“五星创评”标准,对所属基层党组织的每项创评指标进行考核评分,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专门召开党委会进行集体研究,按照星级评定数量及比例要求,逐个提出星级等级的审核意见。于8月5日前填报《XX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审核结果汇总表》至县委组织部。

第三步:县委组织部评定。县委组织部根据各基层党委上报的结果进行研究评定,并将星级评定情况及时反馈给各基层党委,其中“四星”基层党组织评定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备案,“五星”基层党组织评定结果,逐级报省委组织部备案。

第四步:建立星级创评工作台账。星级评定工作结束后,开发区党委将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对所属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对有异议的,要重新进行审核认定。之后,将按照分区域、分领域、分星级的顺序(从五星至一星倒序排列),对基层党组织有关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基层党组织“五星创评”工作台账,实行信息化管理。

四、星级创建

按照“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要求,用好星级评定结果,深入开展争创“五星”基层党组织活动,努力使开发区“一星”、“二星”基层党组织普遍实现转化提升,“三星”、“四星”基层党组织普遍实现晋位升级,“五星”党组织普遍实现巩固提高。

1、推进分类争创。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调查摸底发现的问题,对照“六有”找差距,研究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实行目标管理,扎实做好整改提高、晋位升级工作。开发区党委将建立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反馈、定期分析、备案预警等工作制度,围绕“抓书记、强班子,抓发展、明思路,抓覆盖、建组织,抓规范、建制度,抓阵地、建场所,抓保障、增投入”等6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加强指导和帮扶。对“五星”基层党组织,要着力在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对照全国、全省、全市先进找差距、强举措、促提高,使先进的更先进。对“四星”和“三星”基层党组织,要对照先进,比学赶超,找准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争取跨入先进行列。

2、强化后进整顿。开发区党委将对“二星”及以下基层党组织,结合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从中倒排出占基层党组织总数10%左右的基层党组织,继续按照《关于集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推进“强基”工程的工作方案》的要求,进行全面整顿。其他“二星级”及以下的基层党组织也要进行整顿。

3、实行动态管理。对基层党组织实行星级动态管理,按照“谁评定、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评定的标准不降、程序不变,对符合更高星级标准的基层党组织升级增星,对不符合现有星级标准的基层党组织降级摘星。

五、有关要求

1、要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积极参与和支持星级创评工作,努力争创“五星”基层党组织。对发现星级评定工作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将责令重新进行评定,情节严重的,整个星级评定工作要推倒重来。

2、要加强工作指导。开发区党委选派创评工作指导组(具体安排见附4),对各基层党组织的星级创评工作进行指导,自评环节,要与基层党组织进行充分沟通。“三送”工作队和村“第一书记”要认真指导村党组织开展好创评工作,逐条逐项分析评分,找出不足和差距。

3、要注重结果运用。开发区党委将把星级争创结果与基层党组织评先评优、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绩效考核挂钩。对降级摘星的基层党组织,将责令限期整改,视情况对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作出组织处理。对“五星”和升级增星的基层党组织,将采取适当方式进行鼓励。今后,开发区党委表彰和推荐上级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原则上从“五星”基层党组织中择优产生。

2016基层党组织专项承诺书
基层党组织任期制度 第六篇

基层党组织专项承诺书

为进一步巩固创先争优成果,激发基层党组织创新动力,结合我校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此,本总支郑重承诺:

一、加强机关党总支和各支部班子建设,切实加强作风治理,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素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高理论水平。

二、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机关党总支建设成为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的战斗堡垒。

三、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弘扬“焦裕禄精神”。像焦裕禄同志那样对待组织、对待事业、对待同志。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全心全意为全校师生做好各项服务。

四、不断改革创新,确保学校工作规范运行。面对学校教育事业的新形势、新要求,深化教学管理与运行机制改革。

五、加强反腐倡廉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员干部和班子成员不谋任何私利,树立清廉形象,增强党组织的号召力,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侵袭。

2016年基层党组织公开承诺书

一、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四项管理”。一是强化工程质量管理,打造精品工程,确保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管到位。二是强化运输市场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严肃查处黑车、黑站和私设维修点、驾培点等扰乱运输市场的行为。三是强化交通执法管理,坚持执法为民。打造诚信交通、和-谐交通。四是强化安全管理,提供稳定的交通环境。严格执行“三关一监督”,全面建设平安交通。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把我局机关党员队伍建设成为一支政治能力强、业务素质高、工作作风实的新时期交通建设的中坚力量。

二、改进工作作风,打造“四型交通”。一是注重学习,打造务实型交通。二是推进交通体制改革,打造创新型交通。三是注重文明创建,打造服务型交通。四是建立监管机制,打造廉洁型交通。规范工作人员日常行为,以教育引导、制度规范、督查考核和激励问责为手段,切实解决纪律要求不严、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效率不高等问题。

三、加大为民办实事的力度,实施“四大工程”。一是大力实施干线公路建设工程,完成107国道永兴段加铺任务,完成省道s212永安公路环城西路段和附属路政设施建设。二是实施农村建设工程,2016年内完成通村公路35公里,完成洋塘—洋乌,洞口—界牌等网络公路7.9公里。三是编制好交通工作“十二五”规划。四是加快汽车南站搬迁工程建设的步伐,围绕县委“百亿投资”这个中心,力争汽车南站搬迁主体工程完成。

四、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群众。引导我局所属交通企业的健康发展,关心贫困党员和职工的生活,加大我局新农村建设联系点的工作力度。局机关除了每年拨付新农村建设联系点扶持资金20000元外,保证每年慰问特困党员和职工200人以上,局机关党员与新农村建设联系点的特困中小学学生结对12人,帮扶资金不少于3000元。

(盖章)

2016年6月20日

上一级

党组织

审定意见

(盖章)

年月日

2016年基层党组织公开承诺书

一、政治建设方面。①带头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创建学习型党组织;②坚决贯彻上级各项要求,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部署,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创造性开展工作。

二、经济建设方面。①经济发展目标。2016年生产总值增长12%,全社会固定投资增长2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8%,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9.2%,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下,节能降耗完成区政府下达目标。②农业产业化:坚持农业基础地位不动摇,逐步完善水利、道路、电力等配套设施,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三、社会事业方面。①加强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111”工程建设,结合周口港物流园区建设,科学编制并逐步实施新农村建设。②抓好惠民政策落实。做好民政工作,关心弱势群体,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重点抓好十件惠民实事。

四、其他方面。①加强思想教育,深入开展党性教育,健全公开承诺等制度,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加强村级事务的规范化管理这。②抓好纠纷处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继续开展平安乡镇创建活动。

(盖章)

年月日

上一级

党组织

审定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注:承诺书一式三份,本级组织存一份,上一级党组织存一份,公示一份。

2016基层党组织公开承诺书(4篇)

一、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每个党员都要结合自己的本职工作查找自己在的思想和作风上的问题,通过教育实践活动增强党支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真正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二、积极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通过集中学习,党员自学,撰写心得体会,增强党员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通过学习活动来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党性修养。

三、与学院业余党校一起组织党员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党员进行革命传统教育,教育党员要始终牢记党的宗旨,积极为党工作。

四、积极指导学生的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和第二课堂活动,落实好学生导师制工作,真正发挥思政老师在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工作中应有的作用。

五、加强作风建设,组织党员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倡导批评和自我批评精神,对支部党员既要督促更要热情帮助,真正把党支部建设成为一个人人心情舒畅又团结和睦的基层党组织。

(盖章)

2016年 3月 17日

2016年基层党组织公开承诺书

一、思想建设方面:

1、坚决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认真实践、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创先争优优活动的开展,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为目标,认真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提高党员的思想素质和理论水平。

2、强化党员意识教育,重视和不断提高学生党员的政治素质、理论素质、文化素质、心理素质,培育他们崭新的战斗风貌。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学生党员的督查与监管力度,加强各方面的量化考核,提升支部党员的整体素质及工作的实效性。

3、加强支部制度建设,以制度规范全体党员,促进支部科学发展。 支部将根据上级党总支要求制定出各种学习、工作制度,用制度规范党员言行,让全体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充分彰显,同时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支部活动,将专业特点与活动相结合,让所有党员在活动中展现自我、规范自我,增进相互交流、相互学习,从而形成团结向上的工作局面。

二、廉政建设方面承诺

1、履行职责,把学院任务当作第一责任。

2、服务师生,竭尽全力解决好学院师生的各种困难。

3、公正公平,让师生人人充分实现人生的价值。

4、依法办事,各项工作不出现任何违规违纪问题。

5、廉洁从业,班子成员无一人发生腐-败现象。

我们将认真对照承诺事项,化压力为动力,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以实际行动兑现以上各项承诺,请广大党员、群众予以监督,提出宝贵意见。

基层党组织公开承诺书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和上级党委交办的工作。

二、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参与文明创建志愿服务活动,为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战略目标作贡献。

三、构建文明和-谐社区。努力完成本社区服务居民的工作和重点任务,以服务居民为中心、服务基层为原则,积极为民办实事。

四、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提高党员整体素质。积极参与精神文明社区创建,提高为居民服务的水平、为维护群众利益献计献策。

五、维护社会稳定,营造安定和-谐的社区。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关键来抓,深入开展平安社区创建活动,全力构建城市新型和-谐社区。

(盖章)

2016年6月25日

上一级

党组织

审定意见

(盖章)

年 月日

注:承诺书一式三份,本组织存一份,上一级党组织存一份,公示一份。

本文来源:http://www.guakaob.com/jianzhugongchengkaoshi/5425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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