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zheng八项规定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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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承诺书
minzheng八项规定承诺书 第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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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承诺书一:

为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促进工作落实,现承诺如下:

一、勤于学习,廉洁自律。认真学习党中央、中纪委、五矿集团和五矿二十三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一系列方针政策,加强党性修养,提高自己拒腐防变的能力,时刻牢记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的行为。

二、认真履职,真抓实干。维护公司发展大局,始终把企业中心工作放在第一位,坚持以身作则,把精力和心思集中到推动公司实现转型发展上,把功夫下到具体的工作落实上。

三、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积极主动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杜绝工作中吃、拿、卡、要等现象,切实做到深入基层、深入人心,了解基层职工群众所思、所想、所急、所需,千方百计为广大职工办实事、办好事。

四、遵守纪律,抓好落实。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在工作中狠抓落实,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努力推行节约型企业建设,尽心尽力做好分管工作,维护好公司和谐稳定发展的大好局面。

本人保证坚决按照以上承诺执行,决不违反,并主动接受职工的监督。

承诺人:

年 月 日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承诺书二: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批示精神,着力整治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特作出以下承诺:

一、忠实履行职能。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林业政策和法规,就林业建设方面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并提出可行性意见或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处理林业工作当好参谋,做好服务。

二、推行政务公开。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法律法规全面向社会公开,所有行政许可项目公开审批内容、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审批依据、公开告知需提供的审批材料等,实行阳光行政,接受社会监督,杜绝暗箱操作。【minzheng八项规定承诺书】

三、提高服务效能。坚持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首问人对待前来办事的群众要提供耐心细致的优质服务,不能借口回避、故作不知及听而不闻等不负责任的态度,并负有为群众尽职服务引导到相关股室接待的责任。对行政许可事项一次性告知许可内容及要求,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办结。

四、规范行政行为。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文明执法,杜绝生冷硬横的现象,切实做到政令畅通,依法行政。

五、依法廉洁从政。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六条禁令、《廉政准则》五十二个不准等各项规定,严禁收受任何形式贿赂和利用行政职权吃、拿、卡、要,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推诿扯皮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六、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法律、民主、舆论和社会监督,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并及时作出答复。对能迅速解决的问题,立即着手解决;不能迅速解决的问题,积极创造条件限时整改,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七、严格守信践诺。全局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以上承诺,自觉践行承诺内容。对违反承

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职责的,严格追究当事人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诫勉教育、效能告诫、岗位调整处理;发生重大失误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中共解放村小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员公开承诺书
minzheng八项规定承诺书 第二篇

中共解放村小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员公开承诺书

2016民政 双百 承诺书
minzheng八项规定承诺书 第三篇

民政 双百 承诺书

一.工作制度

1.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积极宣传贯彻党和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政策、法律和法规。

2.加强对民政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其法制观念和业务素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3.认真践行三个服务:满腔热忱地为困难群众服务,热情受理广大群众的咨询、申诉,切实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

4.自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做到廉洁从政、秉公执法,严禁以各种名义向基层服务单位或服务对象乱摊派、乱收费,谋取团体和个人利益。

5.民政工作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做到职责范围公开,审批许可公开,收费依据、标准公开,执法人员工作纪律、守则公开。

6.民政工作坚决按政策、法律、法规办事,不办人情证,人情案,不收人情费,不接受可能影响执法的宴请、礼品。

7.严禁贪污、截留、挤占或挪用优待抚恤款、救灾救济款、“星光计划”项目款和低保资金等民政专项款。

8.严禁违反规定办理评残批烈,安置退役士兵、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社团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等手续。

9.民政工作人员严禁参与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吸毒色情,封建迷信、修炼法-轮-功等有损民政工作形象的活动。

10.欢迎社会各界积极监督民政工作,监督电话:6889369

二.工作职责

1.根据上级批示和本乡实际制定部署双扶、救灾救济、社会福利、基层政权建设、优抚、婚姻、地名等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负责查灾、核灾、慰问灾民、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负责救灾款物的发放,负责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以及全乡社会特困户的救济工作。负责五保户的审定落实情况。

2.助乡人大搞好乡村换届选举工作,指导两委搞好组织建设和充实各项规章制度。

3.落实实施优抚法规:评残追烈、革命烈士事迹的收集整理工作,负责优抚标准的提高和落实,负责退伍军人定期定量不住的审批和发放。上报各类伤残军人的定期抚恤,负责收集整理优抚档案,协助双拥办搞好双拥工作。

4.全乡农村医疗救助,审核上报和发放文件。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法》

《农村五保供给工作条例》

《山西省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通知》

《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别管理的规定》

《殡葬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边界争议处理的条例》

《革命烈士褒物条例》

《军人抚恤优待安置条例》

《中国人民解放军志愿兵推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

《中国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山西省义务兵征集和优待安置条例》

《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行政复议法》

《山西省规程设立罚款限额暂行规定》

四. 工作程序

1、救灾救济

救灾款必须严格遵循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使用范围为:1 解决灾民无力克服的衣食住医等生困难;紧急抢救转移就和安置灾民;灾民倒房恢复重建;加工及储运救灾物资。发放救灾物资是要切实做到“三公开”:公开发放的对象和原则;公开上级拨来救灾款的数额;公开救助户的名单和金额。五保户的供养内容为:供给粮油和燃料;供给服装被褥等用品和零用钱。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房;及时治疗疾病,对生活不能自理者有人照料;妥善办理丧葬事宜。五保对象是指村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或者有法定抚养义务人,但抚养义务人无抚养能力的:无劳动能力的;无生活来源的。我国的救灾方针是: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

2.低保办理程序

(1)本人申请

(2)村民代表会评议

(3)村委公示

(4)乡政府审核

(5)乡政府公示

(6)上报县民政局审批

(7)所需材料

①.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书。

②.家庭成员户口复印件。

③.家庭收入证明材料。

④.入户调查表一份。

⑤.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

⑥.变动调整审批表。

⑦.大病家庭成员的诊断证明复印件(县级以上)。

⑧.重残人的残疾证复印件。

⑨.离异家庭的离婚证复印件。

⑩.村民-主评议会议记录复印件。

3.医疗救助

(1).本人申请

【minzheng八项规定承诺书】

(2).乡政府审核

(3)报县民政局审批

(4)乡民政所发放

(5)所需材料:

①本人申请书

②.村委会证明

③住院药费统一收据复印件

④.合作医疗机构住院费用补偿审核单

⑤.出院证复印件

⑥本人户口本复印件

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⑧填写医疗救助审批表

4.优抚安置

新兵入伍后,由民政局通过乡(镇)政府或城-管委,通知家属由军人家属凭“入伍通知”“户口薄”“身份证”等证件到县民政局办理“优待安置证”,年终农村户口义务兵由乡(镇)政府给予优待,城镇户口义务兵由民政局给予优待。农村入伍的并经审核领取“优待安置证”的,每年优待金标准为1906元。入伍时从户口地办理入伍手续,未占当地新兵征集指标入伍的,根据政策规定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不予优待。现役军人家属根据有关规定要享受优待最多为两年。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其他优抚对象生活困难的,可申请当地人民政府,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给予优待照顾,并未制定标准范围。申请办理定期抚恤人员需经省民政厅、部队团以上机关文件(通知)办理有关手续:申请享受定期补助人员,需退伍证件办理享受定期补助手续。

5.村委会选举

(1)准备工作:加强党的领导,建立选举工作机构和筹措选举经费:制定选举方案:进行选举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试点并培训选举工作骨干;宣传发动并对选民进行选前教育。

(2)选民登记: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规定选民条件;选民登记;选民资格的审核与确认;

(3)候选人的产生: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候选人的产生方法和步骤。

(4)选举程序:组织准备工作;选举形式的确定;举行选举大会;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日的确定;另行选举候选人的确定;另行选举结果的认定。

(5)选举产生村委会下属委员、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选举产生下属委员会;村民小组长的产生;村民代表的推选

(6)罢免和补选:①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罢免:确定罢免的类型:确定罢免的方法和步骤:②村民委员会的补选:做好补选前的准备工作;候选人的产生;举行补选会议。

(7)选举争议和违法查处①选举中违法行为的认定②选举违法行为的处理③选举争议的处理

6.老龄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与一九九六年十月一日起施行。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是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义务,照顾老年人特殊需要。五个老指: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凡是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可以办理老年人优待证,办理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和一寸免冠照片两张。60周岁以上蓝色底板,70周岁以上红色底板和四元工本费到老龄办随时办理。《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已由山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16年5月22日通过,从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以上承诺望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和各村委会予以监督。

民政局长就职表态承诺书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天我被组织提名担任市民政局局长,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对我拟任职务进行审议和表决,如能获得市人大常委会的任命,我将认真履行好这一职务,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此,我庄严承诺:【minzheng八项规定承诺书】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思想修养和业务水平。

二、加强团结,带好班子,抓好干部队伍建设。

三、求真务实,努力工作,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编制民政事业中、长期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认真贯彻救灾工作方针,组织、协调、实施全市防灾抗灾、救灾工作,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维护社会稳定。

3、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做好全市优抚工作。

4、认真组织开展农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和医疗救助工作。建立并不断完善农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制度及医疗救助管理制度。

5、抓好全市婚姻、儿童收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组织的登记、审批和区划地名管理等社会事务工作。

6、做好民政财务、统计工作,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切实管好用好民政事业费。

7、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把执行行政审批、行政许可、政务服务等项目的政策和规定,向社会和公众公示,严格按照公开程序和时限要求,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服务。

8、全面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强化效能监察,对执行不严,落实不力的,按问责制的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9、认真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意见,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做到有访必接,有信必复。

四、坚持原则,严格程序,办事公开、公平、公正,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杜绝吃、拿、卡、要现象。

以上承诺,请市人大常委会予以监督。

民政局公开承诺书

一、严格执行城乡低保政策,从2016年1月份起,全市城市低保标准为平均每人每月13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平均每人每月45元,城市低保金发放标准为月发放,农村低保金发放标准为季度发放,发放方式全部为银行卡化发放。办理程序为城乡困难群众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村委会进行审查后,报各乡镇审核,民政局审批,市民政局审批办理时限为即报、即核查、即审批,城乡低保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二、扎实做好救灾工作,做到查灾及时,报灾准确,救灾工作时限为灾害发生的第一时间查灾、核灾、报灾、救灾,并及时下拨救灾款物,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住所、不受冻。

三、认真落实优抚政策,及时拨转各类优抚资金。对乡镇上报的伤残评定材料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上报、审查、审批工作。伤残评定审批程序为伤残对象书面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民政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上报所需的相关办理材料,乡镇民政办公室初申和审查后,报市民政局审批,市民政局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审批工作。

四、压缩审批时限,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地名命名、更名审批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理程序为登记对象执相关办理书面材料到市民政局进行申报,市民政局经过法定审验程序后,给予注册办理登记,办理过程中实行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

五、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工作,实行随到随办立等可取问责制,办理程序为凡符合条件和相关要求的登记对象,执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结婚照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登记,收费标准为每对9元。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坚决做到婚姻登记不乱收费、不搭车收费。

六、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民政部门的规范化管理,对来办理相关事务的群众进行政策解答、领办、帮办,实行首问责任制,全面提高服务水平。

民政局履职尽责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民政系统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提高依法履职、优质服务、高效尽责、廉洁从政能力,促进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向社会做出如下郑重承诺:

一、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面规范执法行为。按照法定职责和简政放权要求,依法办理民政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确认登记,依法管理社会组织、婚姻、收养、殡葬等社会事务,不违规收费和搭车收费,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和失职、渎职行为;全面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公开民政政策规定、收费标准、办事程序,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

二、认真履行民政职能,着力服务改善民生。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宗旨,深入开展低保规范化管理、民政专项资金管理、福利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殡葬行业服务管理、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和福利彩票销售管理等六个专项治理活动,着力提升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民生保障和为民服务能力。

三、提升机关效能水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以简洁、勤政、务实、高效为标准,规范行为,改进作风,健全和落实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对群众生冷硬顶推,庸懒散软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人和事,努力构建“职责明确、工作规范、反应敏捷、运转灵活、执行有力”的工作运行机制。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执行中央、省、市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全面落实局党总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强化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确保服务对象权力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待遇公平;切实加强民政资金和政策落实的监管,做到不以权谋私、损公肥私,不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发现问题,严肃查处。

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诚恳接受社会监督。广泛深入地征求社会各界、政风督查员和民政对象的意见建议,真心实意纳谏,努力改进工作。对收集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认真整改落实,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投诉举报电话:0719——6227899

襄阳市民政局履职尽责公开承诺书

为全面推进民政系统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切实加强民政系统依法行政、转变作风、服务民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方面的督促检查,充分发挥民政部门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职能作用,持续改进机关和干部职工工作作风,推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促进民政事业科学健康发展,襄阳市民政局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严格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利益。严格履行法律赋予民政部门的职责,坚持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禁止即可为”。坚持以“创新务实现代民政建设”为导向,深化推进民政法规政策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五保供养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制度。严格贯彻各项民政惠民利民政策,确保各项民政资金足额落实到位,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好各类民政对象的合法利益。

二、服务改善民生,接受社会监督。按照“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民政部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职能。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自然灾害灾情会商应对机制建设、市级居民家庭核对体系建设、社会化养老体系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进落实民政重点工作精细化管理、养老服务“三年行动计划”、“解决易旱地区三年行动计划”等重点工作,全面深化基本民生保障、养老服务社会化、基层社会综合治理、双拥优抚安置、社会组织管理等领域的改革创新,促进民政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大力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及时公布城乡低保、大病救助、救灾物资发放、彩票公益金使用等重要信息,接受群众监督。

三、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二十一条意见。【minzheng八项规定承诺书】

进一步修订完善公务接待、办公用品采购、车辆管理、机关精细化管理等相关制度,不断推进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逐步提高城乡低保、灾民救助、医疗救助、五保供养等社会救助水平,着力改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加快推进防灾减灾工程、城乡福利机构建设工程、社区公共服务站工程建设,完善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坚持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相关制度,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四、落实主体责任,保持清正廉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党委(党组)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落实。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一岗双责”、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完善“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员制度,让监督员在民政系统重大事项决策、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中全程监督参与。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建设,稳步推进《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6-2017年工作规划》的贯彻落实。坚持以《廉政准则》为标准,对照“八个禁止、52项不准”,规范党员干部行为;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大力营造“廉荣贪耻、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

五、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落实。按照边查边改边建的要求,广泛深入地征求社会各界和民政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真心实意纳谏,扎扎实实整改。坚持“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通过”。通过整改落实,促使各项民政惠民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依法行政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落实主体责任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各项规章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得到进一步创新,努力打造一支“廉洁、高效、为民、务实”的干部职工队伍。

角杯乡民政办公开承诺书

一、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自觉把“为民解困”作为要事;把“与时俱进”作为主题;把“群众满意”作为标准,认真履行职责。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所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和审批事项在民政政务公开栏和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网络系统公布,方便群众查询监督。各项民政资金和项目的分配坚持集体讨论决定。

三、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服务。我们将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坚持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对于事关人民群众生活安排的事项要优先落实,请示件、来函件和群众信访件15天内办复。

四、进一步加大对城乡低保金和救灾款物的发放、优待抚恤、五保供养等的监督管理,做到严把关、慎用钱,对群众反映的这些方面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要给予及时、高效、妥善的答复和处理,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五、坚持严明纪律,廉洁从政。做到不以权谋私,不吃拿卡要,不推诿扯皮,凡涉及我单位工作员违规违法行政的投诉,一经查实,坚决按有关规定处理。

监督投诉电话:4330304

2016民政工作廉政承诺书
minzheng八项规定承诺书 第四篇

民政工作廉政承诺书

一.工作制度

1.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积极宣传贯彻党和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政策、法律和法规。

2.加强对民政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其法制观念和业务素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3.认真践行三个服务:满腔热忱地为困难群众服务,热情受理广大群众的咨询、申诉,切实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

4.自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做到廉洁从政、秉公执法,严禁以各种名义向基层服务单位或服务对象乱摊派、乱收费,谋取团体和个人利益。

5.民政工作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做到职责范围公开,审批许可公开,收费依据、标准公开,执法人员工作纪律、守则公开。

6.民政工作坚决按政策、法律、法规办事,不办人情证,人情案,不收人情费,不接受可能影响执法的宴请、礼品。

7.严禁贪污、截留、挤占或挪用优待抚恤款、救灾救济款、“星光计划”项目款和低保资金等民政专项款。

8.严禁违反规定办理评残批烈,安置退役士兵、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社团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等手续。

9.民政工作人员严禁参与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吸毒色情,封建迷信、修炼xx等有损民政工作形象的活动。

10.欢迎社会各界积极监督民政工作,监督电话:6889369

二.工作职责

1.根据上级批示和本乡实际制定部署双扶、救灾救济、社会福利、基层政权建设、优抚、婚姻、地名等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负责查灾、核灾、慰问灾民、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负责救灾款物的发放,负责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以及全乡社会特困户的救济工作。负责五保户的审定落实情况。

2.助乡人大搞好乡村换届选举工作,指导两委搞好组织建设和充实各项规章制度。

3.落实实施优抚法规:评残追烈、革命烈士事迹的收集整理工作,负责优抚标准的提高和落实,负责退伍军人定期定量不住的审批和发放。上报各类伤残军人的定期抚恤,负责收集整理优抚档案,协助双拥办搞好双拥工作。

4.全乡农村医疗救助,审核上报和发放文件。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法》

《农村五保供给工作条例》

《山西省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通知》

《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别管理的规定》

《殡葬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边界争议处理的条例》

《革命烈士褒物条例》

《军人抚恤优待安置条例》

《中国人民解放军志愿兵推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

《中国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山西省义务兵征集和优待安置条例》

《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行政复议法》

《山西省规程设立罚款限额暂行规定》

四. 工作程序

1、救灾救济

救灾款必须严格遵循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使用范围为:1 解决灾民无力克服的衣食住医等生困难;紧急抢救转移就和安置灾民;灾民倒房恢复重建;加工及储运救灾物资。发放救灾物资是要切实做到“三公开”:公开发放的对象和原则;公开上级拨来救灾款的数额;公开救助户的名单和金额。五保户的供养内容为:供给粮油和燃料;供给服装被褥等用品和零用钱。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房;及时治疗疾病,对生活不能自理者有人照料;妥善办理丧葬事宜。五保对象是指村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或者有法定抚养义务人,但抚养义务人无抚养能力的:无劳动能力的;无生活来源的。我国的救灾方针是: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

民政窗口行政审批廉政风险防控承诺书

为了落实市委、市政府、市行政服务中心有关在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服务过程中,做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并根据廉政风险的内容和结合民政窗口的工作实际,特作出廉政风险防范承诺:

-、认真学习廉政风险有关方针、政策和各种制度等内容,积极参加关于廉政风的防范教育,从思想上树立廉政风险防范意识。

二、将廉政风险防范意识贯彻到整个行政审批和服务过程,并做到每天办事能想到、每月小结能查到、年终总结能写到。

三、不准索取或接受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劵或支付凭证。

四、不准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五、不准向服务对象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六、不准在服务对象的单位报销各种费用或领取兼职津贴。

七、不准向服务对象收取各种变相的好处费。

八、不准向服务对象以投资入股或以干股、期权等形式参与分配。

九、不准泄露行政审批中获知的保密信息或资料,谋取私利。

市民政局窗口

2016年6月15日

民政局邵秋莲廉政承诺书

民政部门肩负着“保障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的重要职责。作为一局之长,我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敢于同一切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斗争。

二、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模范遵守党纪政纪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三、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搞一言堂,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

五、努力践行八种良好风气,切实转变作风,做好干部群众的表率。

六、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接受任何有可能影响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七、管理好身边工作人员和家庭成员,决不允许他们利用我的职权和影响谋取私利。

民政局公开承诺书

一、严格执行城乡低保政策,从2016年1月份起,全市城市低保标准为平均每人每月13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平均每人每月45元,城市低保金发放标准为月发放,农村低保金发放标准为季度发放,发放方式全部为银行卡化发放。办理程序为城乡困难群众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村委会进行审查后,报各乡镇审核,民政局审批,市民政局审批办理时限为即报、即核查、即审批,城乡低保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二、扎实做好救灾工作,做到查灾及时,报灾准确,救灾工作时限为灾害发生的第一时间查灾、核灾、报灾、救灾,并及时下拨救灾款物,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住所、不受冻。

三、认真落实优抚政策,及时拨转各类优抚资金。对乡镇上报的伤残评定材料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上报、审查、审批工作。伤残评定审批程序为伤残对象书面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民政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上报所需的相关办理材料,乡镇民政办公室初申和审查后,报市民政局审批,市民政局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审批工作。

四、压缩审批时限,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地名命名、更名审批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理程序为登记对象执相关办理书面材料到市民政局进行申报,市民政局经过法定审验程序后,给予注册办理登记,办理过程中实行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

五、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工作,实行随到随办立等可取问责制,办理程序为凡符合条件和相关要求的登记对象,执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结婚照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登记,收费标准为每对9元。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坚决做到婚姻登记不乱收费、不搭车收费。

六、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民政部门的规范化管理,对来办理相关事务的群众进行政策解答、领办、帮办,实行首问责任制,全面提高服务水平。

五台县民政局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抓好民政局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活动,切实解决民政局干部作风和行政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民政局干部职工队伍工作作风改进,增强为民服务意识。竭尽所能地为群众多办事、办实事、办好事,用实际行动取信于民,真正做到县委、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特作出如下郑重承诺:

一、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和“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基层群众解愁”的工作理念,面向社会、服务群众。

二、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对服务对象文明用语、热情接待、服务周到,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秉公办事,不推诿、不拖拉、不拒绝,为服务对象提供高效、优质、便捷的服务,让群众满意。

三、认真实施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对所承办工作,要按时办结,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对已取消了的行政审批项目不得再行审批和收费。

四、进一步加大对城乡低保对象的确定、低保金和救灾款物的发放、优待抚恤、五保供养等的监督管理,做到严把关、慎用钱,对群众反映的这些方面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要给予及时、高效、妥善的答复和处理,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五、信访接待有问必答、有难必解。实行“全日制”接待,对来访的群众,做到有问必答,有难必解,对于 “吃不准”和一时不能答复或难以解决的问题,在10日内作出明确答复或妥善解决。坚决杜绝有问不答、办事拖延的现象发生,一经发现,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要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监督管理,如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村委会办公用房、乡镇敬老院、五保村建设等,坚决制止和杜绝工作中存在的失职渎职、滥用职权、吃拿卡要等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的发生。

七、要把“八荣八耻”作为每个民政干部的行为规范和准则,做到“权为民政对象所用、情为民政对象所系、利为民政对象所谋”,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全社会树立好民政部门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

八、严格遵守五台县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的规定,坚决做到不让县委、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布置的工作在民政局延误,不让需要办理的事项在民政局积压,不让各种差错在民政局发生,不让来办事的群众在民政局受到冷落,不让党和政府的形象在民政局受到影响。

我们真诚地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我局履行承诺情况进行监督,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以推动我县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2016民政局工作人员承诺书
minzheng八项规定承诺书 第五篇

民政局工作人员承诺书

为着力解决履职不力、作风不实、质效不优、行为不廉等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营造依法履职、作风务实、优质高效、风清气正的民政事业发展环境,我们郑重承诺:

1、依法履行民政职能,着力服务改善民生。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宗旨,以强化保障为核心,逐步提高城乡低保、五保供养等社会救助水平,着力改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基本生活;以落实政策为重点,切实保障和维护优抚群体的合法权益;以完善民政公共服务设施为抓手,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逐步提升民生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2、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依法办理民政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确认登记,依法管理民间组织、婚姻、收养、殡葬等社会行政事务,不违规收费和搭车收费,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和失职、渎职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3、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以创建“服务型民政、务实型民政、创新型民政、高效型民政、法治型民政、勤廉型民政”为抓手,以简洁、勤政、务实、高效为标准,规范行为,改进作风。健全和认真落实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对服务群众生冷硬顶推,庸懒散软,不守规章制度,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人和事,努力构建“职责明确、工作规范、反应敏捷、运转协调、执行有力”的工作运行机制。

4、扩大行政权力透明度,着力推行政务公开。积极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及时公开城乡低保、优待抚恤、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等工作的政策、法律依据、执法服务程序、收费项目标准和办理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执行中央、省、市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全面落实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强化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确保服务对象权力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待遇公平;切实加强民政资金的监管,做到不以权谋私、损公肥私,不“吃、拿、卡、要”,发现问题,严肃查处。

6、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诚恳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听取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努力改进工作。对举报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认真整改落实,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713-8553111、8353275

黄冈市民政局

2016年6月24日

武汉市民政局履职尽责公开承诺书

为着力解决履职不力、作风不实、质效不优、行为不廉等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营造依法履职、作风务实、优质高效、风清气正的民政事业发展环境,促进全市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向社会各界作出如下郑重承诺,请全市人民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1、严格依法行政,加强高效勤政认真执行各项民政法律、法规、政策。依法下放、精简民政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程序便民高效,行政执法程序合法正当;全面落实民政工作有关基层民-主自治、优抚安置、社会组织管理、殡葬改革、婚姻登记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办理民政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确认登记,依法管理民间组织、婚姻、收养、殡葬等行政事务,杜绝违规收费和搭车收费;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和失职、渎职行为,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和-谐执法、秉公执法。

2、服务改善民生,强化优质服务。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保障和改善民生重大决策部署,优化服务群众流程,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完善相关机制和措施,保证民政资金按规定发放、使用和管理,民政项目按照规划组织实施和有效监督;坚决纠正和查处民政惠民政策不落实、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到位、不规范的问题;努力构建“职责明确、工作规范、反应敏捷、运转协调、执行有力”的工作运行机制。加大民政政策法规宣传和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3、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十一条禁令和市民政局党组三十条“不准”;按照 “三抓一争一促”要求,制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具体措施,在民政服务窗口广泛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明确民政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事项,并向全社会公开,严肃查处对服务群众生冷硬顶推,庸懒散软,不守规章制度,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人和事。

4、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监督##。

认真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个人事项报告制度;重点整治本系统党员干部在执法、监管和公共服务中违规收费和收受红包、购物卡等突出问题;围绕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和具有民政特色的加强履职尽责责任考核体系,并有效实施。##

5、畅通投诉渠道,解决群众诉求。广泛听取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努力改进工作。及时解答群众政策咨询,认真解决群众举报投诉问题,对举报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认真整改落实,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27--85736167

版权所有:武汉市民政局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高雄路105号 鄂icp备050178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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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江市民政局2016年履职尽责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履职尽责,接受社会监督,着力解决履职不力、作风不正、服务不优、行为不廉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更好地推动全市民政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为实现“三大目标”作出贡献。枝江市民政局(移民局)郑重承诺:

一、做好十件实事。一是集中收治100名困难家庭中的重度精神病患者,并免费提供一年的门诊用药。二是对全市所有录取高等院校的低保家庭子女,每人给予2000元的资助,帮助他们顺利入学。三是在全市确定10个贫困村,对其中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中肇事肇祸的重度精神病、痴呆傻、肢体重度残疾、生活不能自理和居住危房的对象,城乡低保、分散供养农村五保和困难优抚对象中缺少基本生活用品的特殊困难对象和当地政府确定的其他符合“救急难”条件的特殊困难群众实施救助。四是筹集30万元资金,选送100名患病的重点优抚对象免费到宜昌市优抚医院疗养治病,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两周。五是多方筹集资金,帮扶20户住房困难的农村重点优抚对象新建或改善住房条件,每户帮扶资金原则上不少于5000元。六是在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之际,为抗战老兵解决生活、医疗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七是对失学、辍学、精神疾病、社区矫正、吸毒人员子女、服刑人员子女和无人监护的困境未成年人实施救助。八是募集款物,资助特别困难群众就医。九是筹资30万元,开办“慈善阳光班”3个,资助150名困难学子完成学业。十是在全市兴办慈善超市2-3家,募集款物15万元,惠及困难群众5000人次。

二、严格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保障和改善民生重大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各项民政法律、法规、政策,落实民政部门行政权力清单。依法管理社会组织、婚姻、收养、殡葬等社会事务,严肃查处婚姻登记、殡葬服务(含公墓经营服务)违规收费、搭车收费等执法不公不严的问题。加强民政执法,定期不定期开展低保核查、老年权益保障、殡葬改革、信访举报投诉等民政执法检查。全面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公开民政政策规定、救助标准、办事程序,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

三、打造阳光低保。全面建立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全面推行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对城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成员近-亲属享受低保政策全面实行备案制,所有低保对象在村(居)固定公示栏进行及时常年公示,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坚决查处“关系保”、“人情保”、“骗保”和“群体保”,及时纠正“错保”、“漏保”,强化责任追究。

四、强化民政惠民。调整公布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标准,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使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得到有效解决。在全市每个镇(街道)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机制,使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严格按政策落实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严格按政策安置退役士兵,及时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着力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把安全责任放在首位,落实城乡福利机构、民办养老机构服务工作规范。坚持问题导向,制定专项方案,扎实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殡葬管理服务、社会救助“人情保”、“关系保”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社会救助资金滞留、挤占、挪用、资金发放程序不规范、优亲厚友等问题。加快推进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成8个城乡养老服务中心、1个农村幸福院、2所农村福利院、4个城乡社区服务站、100户移民危房改造、25个移民后扶项目、市社会福利院后续建设和火化车间维修改造等任务。

五、转变政风行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宜昌市委二十四条意见、枝江市委七条意见、八条规定及宜昌市民政局党组“十个严禁”要求,治庸提能、治懒正气、治散聚力、治浮定神、治拖增效,切实转变民政系统政风行风,狠刹“四风”突出问题。扎实开展“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集中教育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争当为民务实清廉典范活动,争做“五好”、“四有”、“两为”民政干部。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开展“三万”、“走访慰问送温暖”和“结对帮扶”、“情暖特殊困难群众行”等活动,着力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围绕“三抓一争一促”要求,进一步健全和认真落实服务承诺、限时办结、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责任追究等效能建设制度,严肃查处对服务群众生冷硬顶推,庸懒散软,不守规章制度,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人和事,并实施追责问责,对民政窗口单位工作职责、办事流程、服务标准“三公开”,努力构建方便、快捷、高效、为民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压实。严格遵守《廉政准则》,自觉践行市纪委“十个严禁、十个必须”。从严教育监督管理干部,开展纪律制度执行情况的经常性明查暗访。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加强民政项目、资金的监管,做到不以权谋私、损公肥私,坚决杜绝“吃、拿、卡、要”,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七、切实整改问题。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健全信访机制,实施“阳光信访”工程,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处理和解决群众举报投诉问题,切实做到真公开、真承诺、真兑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政风督查员和民政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真心实意纳谏,努力改进工作。对收集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认真整改落实,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717-4212847

【minzheng八项规定承诺书】

0717-4212768(传真)

十堰市民政局履职尽责公开承诺书-十堰日报数字报

为着力解决全市民政系统履职不力、作风不正、行为不廉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问题,着力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为加快推进创新务实现代民政建设提供有力保障,我们郑重承诺:

【minzheng八项规定承诺书】

一、打造阳光低保。建立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推行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对城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成员近-亲属享受低保政策全面实行备案制,所有低保对象在村(居)固定公示栏进行常年公示,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坚决查处 “关系保”、“人情保”和“骗保”,及时纠正“错保”、“漏保”。

二、完善救灾机制。坚持“未灾先防、闻灾先动、受灾先救”的工作方针,认真落实 《十堰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确保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查灾核灾,指导救灾,安置受灾群众,保障基本生活。严肃查处涉及救灾资金发放中的优亲厚友等不正之风。

三、加强流浪救助。建立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人员救助快速反应机制,救助管理机构发现或接到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线索,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实施救助。对流浪未成年人实行保护性救助,基本实现市区无流浪未成年人的目标。

四、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按照物价局核定的价格收费,公示收费项目和价格,杜绝行政执法中的不合理、不合法收费行为。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统一只收9元工本费,婚姻服务坚持自愿原则,严禁搭车收费,及时查处乱收费。全市公办殡仪馆对符合条件的 “四类”困难群众免除基本殡葬费用,延伸服务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足量供应100元以下骨灰盒。

五、办好惠民实事。办好市政府承诺的2016年十件实事涉及民政部门落实的事项,加快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按部省标准建成8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5个社区服务站、30个城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新改建16所农村福利院。

六、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实施意见,加强作风建设,提升民政队伍综合素质和整体形象。对民政窗口单位工作职责、办事流程、服务标准“三公开”,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满意服务。畅通监督投诉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迅速整改。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投诉举报电话:0719——81171568117119

2016年6月18日

民政局履职尽责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民政系统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提高依法履职、优质服务、高效尽责、廉洁从政能力,促进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向社会做出如下郑重承诺:

一、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面规范执法行为。按照法定职责和简政放权要求,依法办理民政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确认登记,依法管理社会组织、婚姻、收养、殡葬等社会事务,不违规收费和搭车收费,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和失职、渎职行为;全面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公开民政政策规定、收费标准、办事程序,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

二、认真履行民政职能,着力服务改善民生。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宗旨,深入开展低保规范化管理、民政专项资金管理、福利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殡葬行业服务管理、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和福利彩票销售管理等六个专项治理活动,着力提升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民生保障和为民服务能力。

三、提升机关效能水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以简洁、勤政、务实、高效为标准,规范行为,改进作风,健全和落实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对群众生冷硬顶推,庸懒散软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人和事,努力构建“职责明确、工作规范、反应敏捷、运转灵活、执行有力”的工作运行机制。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执行中央、省、市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全面落实局党总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强化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确保服务对象权力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待遇公平;切实加强民政资金和政策落实的监管,做到不以权谋私、损公肥私,不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发现问题,严肃查处。

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诚恳接受社会监督。广泛深入地征求社会各界、政风督查员和民政对象的意见建议,真心实意纳谏,努力改进工作。对收集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认真整改落实,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投诉举报电话:0719——6227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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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民政办承诺书
minzheng八项规定承诺书 第六篇

民政办承诺书

1、严格依法行政。 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双拥优抚安置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2、切实履行职能。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促进“双拥”共建。确保城镇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接收安置任务的完成。

3、竭诚做好服务。 在各项业务办理中,能办理的事务及时办理,对不属于本科业务范围、一时不具备条件或政策不允许的,也将给予耐心细致的政策解释和服务引导。

4、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听取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对举报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认真整改落实。

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服务承诺书

一、严格依法行政。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主动公开行政执法的依据、权限、范围、程序和办理时限,做到以人为本,依法行政。

二、认真履行职责。 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增强工作事业心和责任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制度,办理和指导各种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工作。

三、竭诚做好服务。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认真履行“云南省行

政机关八项工作承诺”,工作中坚持文明用语,礼貌待人,服务周到,热忱为人民群众和全州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工作服务。

四、接受社会监督 。通过新闻媒体或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职能、服务承诺等内容。

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公开服务承诺书

1、制定和实施社会救助政策。根据上级政策精神和全县实际,科学合理地制定和及时调整社会救助政策。

2、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按照社会救助政策规定,落实责任,组织实施,确保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落到实处。

3、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督促检查。加强对乡镇工作的检查指导,重点对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农村五保供养等救助对象的审定、标准执行、规范管理等环节进行督促检查。

4、强化社会救助资金监管。与财政、审计等部门配合,强化对救助资金的有效监管,确保救助资金专款专用。坚持社会化发放,确保各类救助对象及时足额领到救助金。

5、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以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为民服务理念,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做好社会救助信访工作,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民政办工作承诺书

为使我乡民政办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全乡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使民政工作更加贴近群众,便利群众,服务群众,特做以下承诺:

一、在思想上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自觉把“为民解困”作为要事;把“群众满意”作为标准,认真履行职责。在工作中始终同乡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积极作为,务实奋进,忠于职守,用心用力,少说多干,狠抓落实。

二、积极推行阳光政务,增强工作透明度,全面实行“四公开”即:公开工作职责,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依据,公开投诉电话。

三、加大大病救助等各项惠民政策的宣传,让一些因病返贫、致贫户及时得到国家的帮助,继续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努力解决特困群众的住房难问题。对突发性灾情及时进行审核,并给予适当的救助,让受灾群众体验党的温暖。

四、抓好乡敬老院的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建设,认真落实五保供养条例,努力做到全乡“五保户”应保尽保,老有所养。

五、指导村两委抓好村级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改善农村面貌。

六、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协助乡党委、政府

做好民政上访现象的接待、调查、处理工作。对待来访群众,要用爱心、用真心接访,让来访群众体会到民政部门的温暖。

七、坚持严明纪律,廉洁从政。做到不以权谋私,不吃、拿、卡、要,不推诿扯皮。

以上承诺,欢迎广大干部群众予以监督

谢谢大家!!!

角杯乡民政办公开承诺书

一、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自觉把“为民解困”作为要事;把“与时俱进”作为主题;把“群众满意”作为标准,认真履行职责。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所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和审批事项在民政政务公开栏和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网络系统公布,方便群众查询监督。各项民政资金和项目的分配坚持集体讨论决定。

三、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服务。我们将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坚持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对于事关人民群众生活安排的事项要优先落实,请示件、来函件和群众信访件15天内办复。

四、进一步加大对城乡低保金和救灾款物的发放、优待抚恤、五保供养等的监督管理,做到严把关、慎用钱,对群众反映的这些方面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要给予及时、高效、妥善的答复和处理,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五、坚持严明纪律,廉洁从政。做到不以权谋私,不吃拿卡要,不推诿扯皮,凡涉及我单位工作员违规违法行政的投诉,一经查实,坚决按有关规定处理。

监督投诉电话:4330304

民政工作诚信承诺书

县民政局:

我乡自愿向民政局承诺:

1、积极配合县民政局的各项工作,如实提供低保对象家庭收入和实际生活状况,做好调查核实工作。

2、一旦低保对象家庭住址、人员、收入等情况发生变化,保证一个月内主动向县民政局报告。

3、乡级民政工作人员必须确保城乡低保资金发放过程中规范操作、阳光运行、落实到户、不出问题。

4、民政工作人员不得在低保审核审批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失职渎职。

5、做好低保人员的动态管理工作。

对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承诺单位:**县民政局

年月日年月日

备注:本诚信承诺书一式两份,县民政局一份,乡镇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街道民政工作公开承诺书

20**年新市街道民政办为了提高办事、服务效率,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特向社会公开承诺: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民政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省、市民政部门的工作部署,研究拟定本地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优待抚恤、伤残抚恤和烈士抚恤金发放工作,落实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补助,负责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的发放工作。

3、协助党工委、办事处制定灾情应急处理预案,组织核查和上报灾情,研究提出救灾方案,管理和分配救灾物,检查、监督救灾和损赠款的使用情况,指导、协调灾区重建和生产自救、互助互济工作。

4、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大病救助制度的实施;负责临时救济;组织开展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

5、负责指导居(村)委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完善居(村)村务公开和居(村)民自治的长效机制,指导居(村)委会建设,推进城乡社区的建设。

6、协助市房产局做好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调查摸底及入住工作;

7、协助市残联做好残疾人办证、就业、康复等工作;

8、负责民政信访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9、协助市老龄委做好高龄老人调查、上报、生活津贴发放和老年人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意外伤害保险等工作。

10、做好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以上工作中新市街道民政办承诺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扎实,避免作风简单粗暴、耍特权、故意刁难等问题;公开审批工作事项、办事程序、办事快捷、讲究效率,避免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等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便民措施、尽职尽责地为群众提供周到满意的服务,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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