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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休假制度
为全面落实“正风肃纪行动”,严肃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请销假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请假必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请销假制度。包括休存休、病事假、年休假、工伤假、产假、婚假、丧假、流产假等各种法定假日。
2.提前按审批权限提出申请。一般职工请假1天以内(包括1天)经所在科室负责人批准(针对同一个人,科室负责人每个月有2次审批权限,超过须经分管副主任批准);一般职工请假1天以上3天以内(包括3天)及科室负责人请假3天以内(包括3天)经分管副主任批准;4天以上需主任批准。病事假超过7天者,报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
3.凡请假后导致空岗的,科室负责人要与分管副主任沟通,分管副主任要及时协调相关科室并通知代岗人员到岗。若无代岗人员,须通知相关科室做好准备,避免纠纷。
4.请假需填写《请假单》(病假需诊断证明),经逐级批准签字后交办公室备案,办公室每月将请假情况汇总后报主管纪律的副主任,并张榜公示。
5.如遇特殊情况,可先口头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6.倒班人员必须按排班表出勤,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7.休假期满返回工作岗位要及时销假。
8.对于全年出勤好的工作人员将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予以奖励。
9.违反请假制度的处理方法:
⑴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岗位者,以旷工论。除按日扣发工资外,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报上级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⑵逾假者,须尽快向领导陈诉理由,取得同意后,可按事假对待,否则按旷工论。
⑶旷工超过三个月的,报上级部门批准按自动离职处理。
二、考勤制度
1.工作人员要自觉严格遵守上下班打卡考勤制度(以考勤机时间为准),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
2.上班时间内因私事短时外出须履行请销假制度,填写《请假单》,按离岗时间予以记录。每月累计离岗时间按事假对待,可用年休或加班存休冲抵。
3.上班时间内因公外出办事须向相关领导说明具体事由和去向。若不能打卡,须到办公室进行备案登记,由相关领导签字。凡离岗外出而未请示者,一经发现作无故缺勤处理。
有常态化因公外出事务的人员,须经院委会研究决定并公布。
4.忘记打卡须向办公室说明情况、相关人员证明并登记在册,每月只有1次机会。超过1次的忘记打卡均视同迟到早退。距离退休不足5年的工作人员可以增加1次。
5.因工作需要(如体检),安排相关人员提前到岗并允许其提前离岗的,需有副主任以上领导同意。
6.考勤结果纳入全年绩效考核。
①每月迟到早退没超过20分钟的3次以内(包括3次)口头告诫,4次以上每次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扣除20元;
②迟到早退超过20分钟每次扣40元;迟到早退超过1小时每次扣60元;超过2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
③年度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21次,自第22次开始每次扣60元。 ④对迟到早退现象问题比较严重的人员,将提请院委会讨论决定其年度考核不合格(记入档案,并影响调整薪级工资和岗位聘用)。
7.工作人员每天上下班时都要打卡,倒班人员中午交接班期间打卡不做要求,但接班人员和交班人员必须衔接到位,不得空岗。
8.当月由办公室汇总制作汇总表,由主管纪律的副主任复核签字,并张榜公示。
三、病假制度
1.职工病假需开具诊断证明(3天以内,含3天,由本中心相关临床科室开具,超过3天由二级以上医院开具),填写假条经逐级审批同意后方可病休。如无符合规定的诊断证明,按事假处理。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事后补齐病假手续。
2.不得利用病假外出探亲、旅游或作它用,一经发现从重处罚。
3.病假期间工资待遇规定如下:
⑴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原工资照发。
⑵病假超过2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做年限不满30年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照发,基础绩效按2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以上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照发,基础绩效按40%计发。
⑶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30年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照发,基础绩效全部扣发;工作年限满30年以上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照发,基础绩效按20%计发。
4.病假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规定如下:
⑴当年病假累计2个以内(含2个月)的,扣发相应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⑵当年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4个月以内(含4个月)的,扣发4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⑶当年病假累计超过4个月,6个月以内(含6个月)的,扣发6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⑷当年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8个月以内(含4个月)的,扣发8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⑸当年病假累计超过8个月的,扣发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5.大、中专毕业生和新录用人员在见习期间休病假超过2个月的,其见习期要相应延长。
6.职工为了休病假而开假证明和小病大养,对其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停发全部工资并报上级部门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事假制度
1.职工确因私事需要处理,本人要事先申明请假理由,将工作安排好后,按请假天数逐级审批,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2.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旷工期间停发全部工资及奖励性绩效工资;情节严重者报请上级部门批准按开除处理。
3.事假期间工资待遇规定如下: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1个月,不足6个月者,超过的天数发本人应发工资的60%,超过6个月者,超过的天数停发全部工资。
4.事假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规定如下:
⑴当年事假累计15天以内(含10天)的,扣发相应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⑵当年事假累计超过15天,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扣发2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⑶当年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2个月以内(含2个月)的,扣发4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⑷当年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4个月以内(含4个月)的,扣发6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⑸当年事假累计超过4个月,6个月以内(含6个月)的,扣发8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⑹当年事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扣发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5. 大、中专毕业生和新录用人员在见习期间休病假超过1个月的,其见习期要相应延长。
6.遇有下列情况(特殊情况经主任批准)不得请事假:
⑴在完成区委、区政府及卫生局交办的任务、公差、勤务期间; ⑵遇有天灾、人祸,需要组织力量抢险救灾期间;
⑶遇有重要的会议、教育课、参观和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期间。
五、工伤假制度
凡工伤事故不能上班者,须持有关目击者和医疗单位的休假证明,并经劳动部门鉴定后方可按工伤假处理。
六、丧假制度
1.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职工可请丧假料理丧事。
2.假期:给予3天的丧假。
3.路程假: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工资待遇:各项工资照发,路费自理。
5.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四、婚假制度
1.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另享受晚婚假15天。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2、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3、婚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
五、产假、节育假及哺乳时间制度
1.产假、节育假、护理假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2.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8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第一次生育的为晚育)的增加产假45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
3.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产假30天。
4. 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后的节育假,按接受手术时怀孕的月份确定: 女职工妊娠不满两个月流产的产假为20天;满两个月不满四个月的产假为30天;满四个月不满七个月的产假为42天;满七个月流产及死亡的,给予正常产假。
5. 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同时采取下列节育措施的受术者,除享受上一条规定假期外,再增加以下假期:
(1)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休息2天;【考勤制度年假条款】
(2)施行输卵管结扎的休息10天。
有其他需要延长节育假期的特殊情况,应当由两名以上医师确定。
6. 施行节育措施的受术者,按下列规定享受节育假:
(1)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不少于2天,至少在术后7天内不安排重体力劳动;
(2)放置、取出皮下埋植剂的,休息不少于3天;
(3)施行输精管结扎的,休息不少于7天;
(4)施行输卵管结扎的,休息不少于21天。
7.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妊娠期间的待遇
(1)妊娠7个月后,给予每天工间休息1小时,不安排夜班工作。
(2)妊娠未满7个月,不能胜任夜班工作的,可凭医疗保健机构的证明,酌情照顾不上夜班。
(3)妊娠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若体力不支,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病假休息,工资待遇按病假对待,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
(4)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按照规定次数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5)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妊娠,经县(区)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开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保胎期间的待遇按本单位实行的病假待遇规定办理。
8.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在哺乳期工作的妇女职工实行缩短工作时间。正在哺乳期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日工作时间内安排1小时的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哺乳时间按照利于工作需要安排。
9.节育假及哺乳假期间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照发。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生育津贴中补差。
10.未按国家规定采取必要避孕措施意外怀孕需做流产者,按病假对待。
七、年休假制度
1、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工作年限满10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年休假15天。
满规定年限当年即可按相应天数执行。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安排年休假要以保障工作需要为前提,年休假限于当年使用,跨年度不补,病事假天数可以折抵年休假天数。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⑴职工已用当年年休假折抵病事假并超过年休假天数的;
⑵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⑶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⑷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单位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5、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本人申请,但单位因工作需要确在当年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
八、其他假期安排
1、执业资格考试、职称考试(包括职称计算机、职称英语考试)大多安排在双休日,原则上不另给假。若有需要现场报名确认和技能考试需占用工作日的,根据相应考试安排给予相应的假。相同级别考试每人只限3次,而且考试仅限本人专业范围。当日使用,不能留存。
2、每年给予职工(子女须在小学、初中、高中就学)2次家长会假期,根据学校家长会安排,每次半天。当日使用,不能留存。
3、单位因公安排职工出去学习培训占用本人休息日的,给予相应时间加班存休。
八、不定期抽查制度
员工考勤休假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严肃劳动纪律,加强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员工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普通员工至部门经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员工请休假,包括带薪年休假、病假、事假、婚假、丧假、生育假和工伤假。
第二章 考勤制度
第四条 工作及午休时间
一、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班时间: 上午10:00――下午18:00
午休时间: 中午13:00――中午14:00
二、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
集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三、准时上下班,员工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四、经过批准的加班,可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做调休,申请调休的员工需填写《员工请(休)假单》,经部门经理签字后由分管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调休。调休每月不超过2天,超过按事假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分管负责人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负责人批准;部门负责人出差时应告知人事行政部,以便联络。《出差申请表》交人事行政部备查。
第六条 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规定时间签到,不得迟到、早退、旷工、脱岗。
一、迟到:指未按规定达到工作岗位。
迟到15分钟至半小时以内的,每次扣50元;
迟到半小时至一小时的,每次扣70元;
迟到一小时至两小时的,每次扣100元;
迟到两小时以上的扣全天工资;
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到达公司的,应提前向公司负责人告知,半小时内可免于扣罚。
二、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
早退一小时以内,每次扣罚30元;一小时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离开公司的,应提前向部门经理申请,填写《员工请(休)假单》 ,经分管部门负责人同意方可离开,上述情况每月不应超过3次,超过次数按事假有关规定执行。
三、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休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
旷工半天扣一天工资,
旷工一天扣罚二天工资;
一月内连续旷工三天或累计旷工五天的,将按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全年累计旷工七天的按开除处理。
四、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半小时以上,每次罚款50元。
第六条 考勤登记规定
一、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天上班到岗、下班离岗需在《员工签到表》上签字
确认,每日2次。
二、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须进行登记。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进行
登记后方可外出。如没有进行登记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三、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四、考勤报表按下列各项认真填写:
(一)上报部门名称,员工姓名。
(二)应出勤工日,实出勤工日;员工当月公出天数,迟到早退次数及请假天数。
(三)考勤表于每月月初2个工作日内报人事行政部门审核,人事行政部按薪酬管理办法拟
定员工当月工资,转交财务部执行。
第七条 各部门经理要以身作则,认真执行上述规定,组织员工学习,对违反本规定的员工,按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八条 每年度的考勤情况,由员工本人签字后汇总至人事行政部门保留二年。
第三章 请休假制度
第九条 员工请休假必须按照批准权限办理手续。
一、员工请休假,须由本人事前填写《员工请(休)假单》(附件2),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员工如发生意外或遭遇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照要求履行事前请假手续的,可由本人或 家属事前电话告知请假事由,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后休假,并应在假满后上班当日补 办请假手续,未及时办理者将视为旷工处理。
二、普通员工请休假经部门经理确认,最终由分管公司负责人批准;部门经理请休假由分管公司负责人批准。
三、员工不得随意休假,必须先办理请假手续。自假满之日起,休假逾期不能上班者,应在
假满前办理续假手续,不办理续假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 带薪年休假管理规定
为了维护员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务院发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我公司具体情况规定如下:
一、 员工连续工作半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
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二、 员工工作已满半年不满1年的,年休假 5 天;员工工作已满1年不满3年的,年休假 10 天;员工工作已满3年不满5年的,年休假 15 天;工作5年以上的,年休假 20 天;
三、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累计工作满半年不满3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1个月以上的;
(二)累计工作满3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各部门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员工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因员工个人原因不休年假的,应书面提出申请,单位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 病假、非因工假、工伤假管理规定
病假指员工生病或非因工负伤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
一、工作时间看病四小时以内持就诊处方按上班计算,无病假证明者,应及时返回单位。既
无病假证明又无就诊处方者,按旷工处理。
二、急诊假有效期最多不超过三天,不得连续急诊。
三、员工的病假证明,应在病休前交付,如确实无法提前交付病假证明,须向公司负责人说
明情况,否则,按旷工处理。
四、员工病假累计按滚动计算方法,包括半日病假,即两个半日合为一日计算。
五、员工工作满一年以上的每年可享受带薪病假 5 天,病假超出5天的按公司有关规定
计算每月工资。
六、员工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指定医院复查,可以恢复工作但仍不上班者,按旷
工处理。员工在规定医疗期内病愈后,要求恢复工作,需有指定医院开据证明,方可复 工。
七、员工因工负伤休假按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事假管理规定
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
一、员工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5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基础工
资。
二、员工请事假应提前填写《员工请(休)假单》,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三、如遇紧急情况,本人无法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应及时电话请示公司负责人同意,事后须
及时办理补假手续。
四、年休假未休完,需要先休年休假,再请事假。
五、员工请事假3天以内,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报人事行政部备案;员工请事假3天至5
天的,由分管公司负责人审批,报人事行政部备案;员工请事假5天以上,由公司负责【考勤制度年假条款】
人签署审批意见,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第十三条 婚假管理规定
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一、员工请婚假应至少提前一周办理手续。
二、符合婚姻法规定年龄,结婚时可享受婚假三天。男女双方均为初婚,并达到晚婚年龄者,
按计划生育规定另给奖励假七天。
三、婚假须在领取结婚证后的1年内一次性休完。晚婚假应与婚假合并连续使用。婚假和晚
婚假包括公休假日,晚婚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婚假和晚婚假期间,基础工资及绩效奖金全额计发。
四、员工非初婚不享受婚假。
第十四条 生育假管理规定
一、女员工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剖腹产女工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
生育,每多生育一胎增加产假15天。女员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照《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有关办法执行。
二、女员工在二十四周岁以上(含二十四周岁)生育子女时,申请独生子女者,可除享受规定
的产假基础上增加晚育奖励假。享受独生子女奖励的员工由女方申请,根据生产工作情况,经公司负责人批准后,可继续休假至子女满六个月。休假期间工资待遇按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三、孕期员工进行产前检查,如属于连续作业岗位,员工应利用业余时间;正常班作业岗位
员工给予半天公假。凡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员工,不再安排夜间劳动。
四、哺乳期女员工,每天给两小时哺乳时间至婴儿满周岁,员工可自行选择晚到两小时或早
走两小时。
五、女员工在病假中生育,享受产假待遇。产假期满,如继续请病假,其病假期应与产前病
假期合并计算。
第十五条 丧假管理规定
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
一、员工的父母、岳父母、公婆身故,给予员工丧假7天。
二、员工的配偶、子女身故,给予员工丧假10天。
三、员工在外地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岳父母、公婆身故,需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给
予路程假。
四、在批准的丧假和路程假期间,基础工资和绩效奖金全额计发。
五、丧假不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第十六条 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规定未包括范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规定与国家或北京市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后者为准。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人事行政部制定,并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1篇:2015劳动法法定带薪年假规定
当“带薪休假”早已是大多数经济发达国家以及部分发展中国家国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时,带薪休假制度也撩起神秘的面纱,步入了中国寻常劳动者的生活,成为我国劳动者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之一。2015年12月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使带薪年休假制度终于在万众期待中尘埃落定。为了保障和增强条例实施的可操作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15年9月18日以第1号令的形式发布了《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这些法规为劳动者如何享受带薪年假提供了夯实的依据。那么,作为单位的普通劳动者,我们应该怎样正确的理解这些规定,继而切实的享受到带薪年休假给我们带来的美好时光呢?北京劳动法沈斌倜律师将带领大家探访“带薪年假规定”。
首先、我们应该明确知道“带薪年假是每一位劳动者均拥有的权利”。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根据该条规定,带薪年假的适用范围包含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简单的说,就是每一位当前有工作的人,无论是企业的正式职工还是受雇于小吃店的服务员,只要曾连续工作1年以上,都应该享受带薪年假。
第二、享受带薪年假前必须有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工作时间,但是该工作时间不要求必须是在当前单位的工作时间。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第五条第一款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根据这两个条款的规定,尽管一个职工可能是刚由其它单位进入当前工作单位,但是只要他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就享有享受带薪年假的资格。至于他所能享受的带薪年假的长短,则要根据他在当前单位本年度的工作时间来确定。我将以下面的案例进一步说明。假设小王自2015年7月份毕业时开始在A公司上班,后于2015年9月1日跳槽到B公司。问:小王应当从什么时候起开始在B公司享受带薪年假?根据《实施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小王进入B公司时,已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应当具备了开始享受带薪年假的资格。同时,根据该条第二款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我们还可以计算出2015年小王在B公司所能享受的带薪年假的天数。当年剩余的“日历天数”为122天,他今年的年休假天数应为(122÷365)×5天≈1、67天。由于0、67天不足1整天,因此他在今年的年休假天数是1天。
需要特别提醒大家的是,按照《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的计算方式,累计工作时间不满十年的跳槽职工在新单位当年休带薪假的临界点为73天,也就是说在新单位得干满73天以上方可休带薪年假,即每年10月20日之后跳槽而还未休年假者,当年的年假基本就泡汤了。
第三、用人单位应当保障每位劳动者休带薪年假的权利,除由职工本人作出书面放弃休假权利的承诺外,用人单位对职工未休年假的天数均应给予法定的报酬,且应当在应休年假年度内给付。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该条规定明确了休年休假是每位劳动者的法定权利,除劳动者本人放弃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剥夺。用人单位如果不能安排职工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的天数不够法定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未休年假的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工资报酬。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这里的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应当在当年度内给付职工应休年假的报酬。这也意味着:用人单位如果未能在应休年假年度内将职工未休年休假的报酬支付给职工的话,就构成拖欠职工的工资。对于用人单位拖欠职工工资的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有权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被迫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第四、劳动者离职时,可以就其应当享受而未享受的年休假天数要求用人单位支付300%的工资报酬。其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按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职工在离职前已休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第五、《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所确立的带薪年休假标准是法定的最低标准,任何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休假都不能低于法定的5天或10天或15天,但可以高于该标准。
例如A公司福利待遇较好,其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凡是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5年的职工,可享受15天的带薪年假。A公司的这一规定,赋予了在该公司连续工作满5年的员工较高的福利待遇,同时并没有对员工享受法定年休假作出限制,法律是允许的。有甲乙丙三人是该单位职工。其中,甲从学校毕业后一直在A公司上班,已在该单位连续工作6年,乙虽然已经有10年工作经验,但是今年1月份才刚进入A公司,丙已经有20年的工作经验,在A公司也连续工作了4年,问甲乙丙三人在本年度应分别享受多久的年休假?
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看法规的规定。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由此,甲乙丙三人应享受年休假天数的最低标准分别为5天、10天、15天。再结合A公司规章制度中的规定,甲因在A公司已连续工作满5年,应当享受公司给予的15天年休假福利,乙和丙均不具备该条件,只能按法定标准享受。因此,该案例中甲乙丙三人在本年度应享受年休假的天数是:甲,15天;乙,10天;丙,15天。
以上几点见解,是作者从帮助普通劳动者更好的理解法律规定的角度,对《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的阐释。希望这些见解能让更多的劳动者把带薪年休假这项对很多人来说写在纸上的权利,转变成工作中实实在在的福利。
第2篇:2015年假规定年假,指给职工一年一次的假期。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凡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2015年1月1日《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正式实施,《条例》还指出带薪年假不包括国家法定节日等相关规定。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已经2015年1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
第七条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条职工与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九条国务院人事部门、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分别制定本条例的实施办法。
第十条本条例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带薪年假不包括国家法定节日
《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确定职工休假天数时,要根据工作任务和各类人员的资历、岗位等不同情况,有所区别,最多不得超过2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然而自劳动法公布至今国务院没有根据劳动法该条的规定制订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具体办法。
劳动部关于印发《〈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问题解答》的通知第二条对该问题作了规定:“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在国务院没有发布企业职工年休假规定以前,1991年6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共同发出的《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应继续贯彻执行。”
第3篇:员工年休假管理制度[背景资料]:根据《劳动法》及北京市、上级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公司鼓励员工有计划地休假,公司各部门应有计划地安排员工休假,现将公司年休假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如下:
一、适用范围:
1、与公司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期限劳动合同,且在本公司工作年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均可享受年休假。
2、临时劳务人员、内退人员、无岗人员、下岗人员、调出人员(包括正在办理调动手续的人员)不享受年休假。
3、凡一年内病、事、产、工伤假累计超过60天者,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二、休假时间
1、在公司工作年满一年后,每年可有5天的年休假,而后工作年限每增加1年则增加1天的年休假,最多增至14天。
若上半年满足工作年限的,本年可安排休假;下半年满足工作年限的,次年开始安排休假。
2、员工年休假的假期,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三、批准程序:
员工一次性休年休假应执行既定的休假计划,需提前申请并得到核准。员工零星休假,一天以内的,需提前一天获得直接上级批准;三天以内的,需提前三天获得直接上级和本部门经理批准;七天以内的,需提前七天请准,经直接上级报本部门经理核准并报人事行政部备案;八天至十四天以内的,需提前一个月请准,经直接上级报本部门经理核准,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四、具体规定:
1、考虑到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各部门应根据工作任务和各类人员的资历、岗位等不同情况,在不增加编制和人员、确保工作(生产)任务完成的前提下,每季末制定下一季度本部门员工的休假计划并报人事行政部备案。计划期内确实不能休假的,可在本年度内调整休假计划。
2、各部门应严格年休假管理制度,严格考勤。公司将不定期抽查考勤情况,抽查结果将在全公司范围内通报。如抽查发现有员工没有履行规定的请休假手续擅自休假、或者虽然提前告知了相关主管但事后不能及时提供请休假证据的(),视同旷工处理。
3、年休假最少应以1小时为单位使用,不足1小时的以1小时计,超出1小时的按实际休假时间计。
4、年休假期间,基本(协议)工资和贡献工资照发。
5、员工上年度没有休完的年休假截止到下年度一季度末。过期作废。
6、本办法自XX年1月1日起执行。
7、本办法解释权属于公司人事薪资委员会。
第4篇:年休假制度在“休假”“今年夏天天气太热了,我真想请假出去避避暑……”盛夏里,许多职工都想利用年休假去旅游避暑。然而记者采访了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等20余家用人单位发现:绝大部分员工们的年休假要求,只是个奢望。
由于年休假制度目前尚未纳入劳动监察部门的监察范围,国家也没有出台任何关于约束用人单位实施年休假的措施,在接受采访的20家用人单位中,只有6家单位表示鼓励职工休年休假,6家单位表示可以根据工作的忙闲程度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其他单位则明确表示,年休假制度暂时不能实行。
A现状上班五年从没休过年休假
“我上班近5年了,从未休过年休假。我们公司都是干一天活,拿一天的钱。老板不可能让你休息还给你发工资,除非你想下岗。”某私营企业的小李显得很无奈。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像小李这样的案例并不是个别现象,多数的私营企业,因为休假制度不健全,有休假制度而没有落到实处的现象非常普遍。一在民营企业工作的曾先生也说,平时上班迟到、事假等要扣钱,但年休假这样的“好处”,老板从来不会考虑。老板直言不讳地说,每天职工忙都忙不完,哪有机会让大家去休假?
B调查
想说休假不容易
近日,记者在春熙路、红星路广场等地分别对机关、事业单位、外资企业、国有企业、私营企业等行业做了一次小规模调查,20家接受调查的单位中,有6家单位明确表示单位鼓励职工休年休假,而且个别单位,除了年休假,在夏天还会根据工作安排,让职工休高温假:6家单位表示,可以根据工作的忙闲程度灵活安排职工年休假,但年休假不是法定休假,如果工作需要,则会取消年休假;其他8家单位则表示,年休假制度暂时不能实行。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私营企业年休假制度不健全,个别职工不知年休假为何物。
休假能促进工作
小郭是成都某外资企业的管理人员。他说,公司规定:每个员工每年可以带薪休假12天。如果职工不愿意休假,公司还会给予一定的补贴。该公司人力资源部主管刘先生认为,年休假在国外已经相当普遍,许多国家和地区都以法律的形式加以规定。年休假是对人们休闲权利的一种尊重,使人们在紧张的工作中身心得到放松,有利于健康;同时职工通过年休假的调整,能够以更大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来,职工年休假制度与工作效率并不矛盾,相反还有促进作用。
C呼吁
年休假何时有保障
据了解,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但是,国务院至今尚未出台年休假的实行办法。
记者从劳动监察部门获悉,年休假目前尚未纳入劳动监察部门的监察范围。目前职工假期的维护仅限于星期六、星期日、五一、十一、春节这些法定假日,但不包括年休假。有关年休假的执行,由单位决定。如果职工发现在年休假上没有享受到公司成文的规定,则可以要求公司按规定给予休假相关的待遇。如果职工所在公司没有成文的年休假的规定,那么只能由老板说了算。
据悉,我国正积极准备出台《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目前已列入国务院的立法计划。
第1篇:企业员工考勤制度范本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部门经理。
第2篇:企业员工考勤制度范本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间:8:30~12:0513:55~18:10、
4、保洁员:7:30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三、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四、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7天
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
五、批假权限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六、考勤登记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七、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3、行政部对每月的考勤进行统计,统计表由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计发工资。
九、出差
1、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时应知会办公室,以便联络。《出差申请表》交行政部备查。
十、员工因违纪的扣款,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作为员工集体活动的补充费用。
十一、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执行。
十二、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第3篇:员工考勤制度第一条、根据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要求,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午9点、下午5点准时上、下班制,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再另行通知。
第三条、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四条、公司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计每日四次)。员工应亲自打卡,开箱时间为每天上午8:40,关箱为下午18:00,上班打卡时间为上午8:40-9:10、中午12:00-12:30、下午13:45-14:10、下午17:00-17:30为打卡时间。因工作原因未打卡者,应与本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并及时通报人事财务部。
第五条、考勤奖罚制度
一、管理层考勤制度:
①高管层:每月出勤工资为400元,违反出勤制度一次扣100元,两次扣200元,三次全部扣除并通报批评。
②中管层:每月出勤工资为200元,违反出勤制度一次扣50元,两次扣100元,三次全部扣除并通报批评。
二、员工考勤制度:
①员工迟到或早退10分钟内扣工资10元、10-30分钟内扣工资20元,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每次扣当月工资的5﹪,提前30分钟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每次扣当月工资的10元,提前下班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每次扣当日工资的5﹪。
②无任何原因未打卡者,按旷工处理。不得有代打卡的行为,一经发现代打卡者与被打卡者双方均予以通报批评并按以下制度处理:第一次按30元/人次处罚、第二次按60元/人次处罚、第三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③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工资的50元,并给予警告一次。
④员工无故旷工一日者,扣发当月工资的10%,并给予警告一次;每月累计三天旷工者,扣发当月工资50%;一年内旷工达到十天者,予以辞退。
⑤员工因公出差需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交于财务人事部备案。
三、每月从出满勤的人员中以抽签的方式抽出两名,奖励300元,并通报表扬。对于违反考勤制度的,每月惩戒一名,罚200元。并出海报张贴在一楼大厅。
第六条、全体员工(含管理层)外出办理业务前必须向本部门登记(外出登记表),特殊情况可以电话通报部门主管或人事部,回公司补办好相关的手续。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各部门每月月底将部门外出登记表交于人事部)
第七条、每年年终对全年没有违反出勤制度的人员进行一次抽奖,奖金为500元,名额为5人。
第八条、出勤率作为全年进行评优选先的指标,先进个人评比必须是出勤率在100%,没有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才能参加评选;先进集体的评比必须是全部门出勤率在90%以上,劳动纪律遵守率在90%以上的部门才能参加先进集体的评比。
第九条、各分公司、各部门应有专人负责考勤记录,填写考勤登记表和外出登记表。
第十条、各部门人事管理员应于每月30号将各部门的x考勤情况表外出登记表和请假条交于财务人事部统计。由财务人事部将各员工的出勤情况,外出情况及请假情况与打卡记录进行核对。无故未打卡一律按迟到或早退、旷工论处。
第十一条、以上制度从2015年10月开始执行,请各部门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第4篇:考勤管理制度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3、管理规定
3、1、工作制度
3、1、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3:00—17:00
B、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经公司同意,可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3、1、2打卡制度
3、1、2、1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必打卡。
3、1、2、2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3、1、2、3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3、1、2、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因停电、卡钟(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报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月底由部门考勤员据此上报考勤。上述情况考勤由各部门或分公司和项目文员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
3、1、2、5手工考勤制度
3、1、2、6手工考勤制申请:由于工作性质,员工无法正常打卡(如外围人员、出差),可由各部门提出人员名单,经主管副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3、1、2、7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需由其主管部门的部门考勤员(文员)或部门指定人员进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26日前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考勤报表。
3、1、2、8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如有请假情况发生,应遵守相关请、休假制度,如实填报相关表单。
3、1、2、9外派员工在外派工作期间的考勤,需在外派公司打卡记录;如遇中途出差,持出差证明,出差期间的考勤在出差地所在公司打卡记录;
3、2加班管理
3、2、1定义
加班是指员工在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
加点是指员工在正常班次内已保质保量完成额定工作之后,为完成领导安排的额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
本规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点两种情况。员工在完成计划工作目标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而产生的加班加点不作为加班,因增加非计划内工作且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时,可申请加班,加班的最终审批权为公司总经理,否则为无效加班。
3、2、2加班申报及补偿规定
3、2、2、1公司提倡员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许因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岗位工作。
A、现场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加班应严格控制,各部门应按月工时标准,合理安排工作班次。部门经理要严格审批员工排班表,保证员工有效工时达到要求。凡是达到月工时标准的,应扣减员工本人的存休或工资;对超出月工时标准的,应说明理由,报主管副总和人力资源部审批。
B、因员工月薪工资中的补贴已包括延时工作补贴,所以延时工作在4小时(不含)以下的,不再另计加班工资。因工作需要,一般员工延时工作4小时至8小时可申报加班半天,超过8小时可申报加班1天。对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员,一般情况下延时工作不计加班,因特殊情况经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的延时工作,可按以上标准计加班。
3、2、2、2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因无法确定加班工时的,应在本次加班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表》。《加班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有效。《加班申请表》必须事前当月内上报有效,如遇特殊情况,也必须在一周内上报至总经理批准。如未履行上述程序,视为乙方自愿加班。【考勤制度年假条款】
3、2、2、3员工加班,也应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有打卡记录但无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加班。
3、2、2、4原则上,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集体活动不计加班。
3、2、2、5加班工资的补偿:员工在排班休息日的加班,可以以倒休形式安排补休。原则上,员工加班以倒休形式补休的,公司将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在春节前后补休。加班可按1:1的比例冲抵病、事假。
3、2、3加班的申请、审批、确认流程
3、2、3、1《加班申请表》在各部门文员处领取,加班统计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3、2、3、2员工加班也要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各部门的考勤员(文员)负责《加班申请表》的保管及加班申报。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加班前到部门考勤员(文员)处领取《加班申请表》,《加班申请表》经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审核,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有效。填写并履行完审批手续后交由部门考勤员(文员)保管。
3、2、3、3部门考勤员(文员)负责检查、复核确认考勤记录的真实有效性并在每月27日汇总交人力资源部,逾期未交的加班记录公司不予承认。
3、2、3、4如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未设文员,以上职能由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理指定的人员履行。
3、2、4倒休
3、2、4、1员工倒休需提前申请,并以不影响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工作为前提下当月完成,跨月作废且以往年度的不再做继续累计。倒休需填写《倒休申请表》,由部门考勤员确认当月的加班实际天数签字后,交主管/经理、主管副总签批。
3、2、4、2当月倒休最小单位按0、5天计算。
3、2、4、3无加班批准记录而批准员工倒休的,公司按旷工处罚批准人,旷工天数为批准员工倒休天数。
3、2、4、4员工自行倒休的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按严重违纪处理,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任何补偿。
3、3各类假期规定
3、3、1病假
3、3、1、1员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级以上医院或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市医保定点)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连续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须提供个人医保定点或三级医院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3、3、1、2员工休病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情况紧急或突发而无法提前请假,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00前通过电话向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3、1、3员工休病假期间的工资,当月病假累计3日内的,扣发日工资的50%,超过3日以上,在7日以内的,扣发日工资的70%。超过7(含)日以上的,从第7天开始,执行医疗期工资,医疗期工资=所以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可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和职业病标准进行劳动鉴定,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公司按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6个月,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3、2事假
3、3、2、1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须请事假,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3天(含)以内按旷工处理,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3、3、2、2休事假需按公司规定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员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请。
3、3、2、3休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资的100%
3、3、3有薪节假日
3、3、3、1每周六、周日为法定公休日。
3、3、3、2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3、3、3、3临时调休:临时调休指因节假日关系,为方便员工休息或公司办公方便,由公司统一临时调换休息时间与工作时间。
3、3、3、4临时休假:临时休假指因特别情况,由公司统一临时通知休息或提前结束工作时间。
3、3、4婚假
3、3、4、1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并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含试用期员工及劳务工)可享受3天婚假,公司对于晚婚(指:男25周岁,女23周岁,初婚)可享受晚婚假15天;
3、3、4、2婚假需在领取结婚证后6个月内使用,并须一次休完,期间含休息日、法定休假日,过期不予保留;
3、3、4、3婚假需提前两周提出书面申请,出具结婚证,部门经理、主管副总、总经理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并一次性连续休完;
3、3、4、4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3、3、4、5婚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3、3、5丧假
3、3、5、1凡与公司签定了正式合同的员工,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丧亡,可休丧假3天。
3、3、5、2员工请丧假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应在亲属丧亡一个月内使用,申请丧假最迟应于休假当天提出申请。
3、3、5、3丧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3、3、6产假与哺乳假
3、3、6、1凡与公司签订了正式合同的已婚女员工可享受,其余按病假处理。
3、3、6、2女员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的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
3、3、6、3女职工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增加奖励假30天。生育同时符合上述二项或三项增加产假条件的,增加的产假累加计算。
3、3、6、4男员工可享受晚育奖励假。
3、3、6、5产假期间的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产假期满,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办法执行。
3、3、6、6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从休产假日起计算),每天给予1小时哺乳时间(含路途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哺乳时间增加1小时。
3、3、6、7男员工凭医院证明可在配偶生产时享有连续2天陪产假。
3、3、6、8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产前检查、哺乳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3、3、6、9产假、陪产假均须将休假起止日期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3、7计划生育假
3、3、7、1计划生育假,人工流产或节育手术的员工,根据相关计生规定,提供证明文件,给予3至15天假期。
放置宫内节育器3天
节育手术5天(男)、15天(女)
3、3、7、2已接受节育手术的员工,接受计划生育部门的节育检查,经计划生育部门证明,可休假1天。
3、3、7、3计划生育假,应填写《请假申请单》,附医院有关手术证明,由人力资源部审核,按规定批准。休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3、3、8工伤假
员工因工(公)造成病、伤、残等,必须填写《工伤报告表》。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休假按工伤假处理;工伤假期间待遇参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政策执行。
3、3、9公司年假
公司为保障员工的休息权,特在法定年假的基础上,增设公司年假。年假为公司给予员工的福利。
3、3、9、1员工累计工作(从入职公司之日起计算)已满1年不满5年者为每满1年年休假1天(满2年为2天……),5年及5年以上年休假为5天。
3、3、9、2年休假当年内有效,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不以其他方式补偿。
3、3、9、3凡年休假者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休假时间和工作交接情况,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3、3、9、4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工伤假超过半年的员工,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旷工1天或受各类警告以上处分的员工,取消当年的休假;受各类察看处分的员工,察看期间不享受年休假;对个别表现不好或完不成工作任务的员工,各部门领导有权取消其年休假待遇,并报人力资源部
3、4请假制度
3、4、1员工请假,均应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单》。
3、4、2员工休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而无法提前请假时,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00通过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4、3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3、4、4请假的核决权限
天数
人员1天(含)以下3天以内4天(含)以上
一般员工(固定工)部门主管/经理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
部门主管(含)以上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
劳务工部门主管/经理主管副总经理
注:如因主管/经理外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审批签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电话许可后,交由部门考勤员(文员)代为处理,事后补齐书面审批签字。
3、4、5对病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婚假、丧假等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的假别,请假时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可先请事假,但必须在事后2天内补齐有效证明后再作相应处理。
3、4、6《请假申请单》需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审批的,由本部门考勤员(文员)呈递办理《请假申请单》经审批后,由部门考勤员(文员)保存并通知本人。当月27日前连同考勤表一起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3、4、7员工请假、外出期满应在3日内销假。因未及时销假而造成员工本人的考勤记录异常,人力资源部有权不作任何修改。
3、4、8各类假期(除带薪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调休外)在休假期间所跨的公休日均作相应假别的休假处理。
3、5缺勤规定
3、5、1在规定上下班时间内,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者,视为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扣款50元,10分钟以上扣款100元,30分钟以上按0、5天事假计。
3、5、2旷工扣款规定:
3、5、2、1未完成请假手续或休假期满未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对责任人予以旷工处理。
3、5、2、2每旷工一天按个人日工资额三倍扣款。
3、5、2、3凡旷工连续两天或全年累计三天者,一概予以违纪辞退,将被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任何经济补偿。
3、6其他
各级主管对所属员工的考勤,应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若有不照规定或其他隐瞒事项,一经查明,应连带处分。
4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修改、废止权归人力资源部。
本制度自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发之日起生效。
第5篇:考勤制度所有员工必须按排班表准时上班,不得无故缺勤、旷工、迟到、早退,严禁代人打卡。每个月推荐全勤员工,进行公布表扬和奖励100元,所谓全勤是全月没有迟到,早退,请假。延迟半小时之内上班,为迟到行为,提前半小时下班的,为早退行为。
上班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加班:7:00-10:00
一、迟到、早退、旷工。
具体规定:
1、员工每月予许有2次迟到,而累计迟到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迟到3次以上(包含3次)超过30分钟,当旷工1小时处理。超过1小时按旷工半天论。(因偶发事故迟到超过30分钟以上经主管或人事人员查明属实者可准予补办请假。)
2、员工未到规定时间提前30分钟下班的为早退,超过30分钟提前下班的按旷工处理。
3、员工每月予许有2次漏打卡,漏打卡应找主管签卡处理,发生3次以上(含3次)漏打卡情况虽有经过部门主管核准的上班证明,但仍应处罚,超出此数员工按10元/次处理。
4、员工漏打卡需填写《员工漏打卡情况说明》,部门主管确认工时后,由行政部作相应处理。
5、办公室负责本规定在全公司贯彻,各部门主管应督导员工按规定时间出勤。主管违规核准缺勤,隐瞒员工缺勤情况等,按违规员工应扣金额双倍处罚。
6、保安人员认真执行并监督公司规定的打卡制度,不允许代打、不允许手写、涂改,打完卡应按编号放在相应位置。对代打卡的员工一经发现,给予30元/人次经济处罚(罚款对象:代打卡人、被打卡人);若保安人员带打卡,则给予50元罚款并停岗处理。
7、上班时间内因有事外出的,要按规定凭放行条交到保安室才能离厂(各部门员工向部门主管请示批准,部门主管和办公室向总经理请示批准,)。放行条应有部门主管的签名同意,和行政签名确认方可生效。否则当旷工半天处理。
8、若部门主管和办公室外出无法报告,应向行政人员请假备案
二、请假
1、任何类别的假期都需部门主管事前批准,并到行政部登记
2、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本部门主管和行政部并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计。
3、当月请假1天(或1次)扣除3/5全勤
4、当月请假2天以上没有全勤。
5、员工身体不适请病假,须告知主管,填写[请假条]交给主管签名同意,遇紧急情况先电话通知主管同意批准,病后上班应补回[请假条]。否则当旷工处理。
6、病假的请假条应附带医生证明,医院病历表正本,医院发票。(经审核无误后退还)
三、旷工
1、连续三个工作日无故缺勤,或未经批准休假者将被视为旷工。直接主管将亲自联络本人查明原因,并于满三天后的二天内交出"辞退处分报告"。
2、在30天内未经批准缺勤总计3天(24小时)者被视为旷工,按旷工处罚。
第1篇:公司员工考勤制度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间:8:30~12:0513:55~18:10、
4、保洁员:7:30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三、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四、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7天
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
五、批假权限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六、考勤登记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七、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第2篇:企业员工考勤制度范本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部门经理。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间:8:30~12:0513:55~18:10、
4、保洁员:7:30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三、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四、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7天
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
五、批假权限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六、考勤登记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七、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3、行政部对每月的考勤进行统计,统计表由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计发工资。
九、出差
1、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时应知会办公室,以便联络。《出差申请表》交行政部备查。
十、员工因违纪的扣款,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作为员工集体活动的补充费用。
十一、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执行。
十二、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第3篇:公司员工考勤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考勤管理,规范员工上下班时间,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每周6个工作日,根据员工工种和所担负的任务,公司各部门视情安排、调整所属员工轮休。
第三条朝霞营业厅、百灵营业厅实行两班工作制。早班自上午8时至下午5时;晚班自上午11时至晚上8时。
第四条公司对员工的考勤,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朝霞营业厅,百灵营业厅,公司财务部,电脑、空调事业部所
属员工,统一到总经理办公室签到。办公室员工每天上、下班签到四次。营业厅早班员工每天上、下班签到两次;晚班员工上午11点签到一次,下班考勤由各营业厅负责人监督执行。
第六条员工上、下班签到,不许弄虚作假,找人代签到或替其他人签到,一经发现,扣发代签人半天工资,当事人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七条员工于上班时间后1~10分钟内签到出勤者,视为迟到;10分钟后签到出勤者视为旷工半天;当月累计迟到三次者,视为旷工一天。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为公司业务之需要,擅自下班者,视为早退;员工早退或下班时间不签到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旷工一天,扣发两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以上,作自动离职处理。
第八条公司所有人员必须先到公司签到后,方可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总经办批准,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九条员工因公外出办理业务,需提前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员工休假(轮休)应提前申请,填写申请单。由部门主管批准,交总经办备案,作为考勤依据,否则,以未签到作旷工处理。
第十一条公司提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讲究工作效率;确因公司需
要或任务紧迫,员工放弃休假,视为加班。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送交考勤部门备案,作为考勤和计发工资的依据。加班薪酬的计发,参见《薪酬发放办法》。
第十二条员工在下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出勤,以双薪计发工资:
A、元旦(1月1日)一天
B、“五一”国际劳动节(5月1日、2日、3日)三天
C、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三天
D、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天。
第十三条员工因病或因事请假,须提前一天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休假;事假、病假期间不计发员工工资。
第十四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对公司各部门人员的出勤在位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或抽查。
第十五条嘉祥、汶上三联商场,嘉祥工业园,参照本规定制定相应的考勤管理和薪酬发放办法。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2015年8月1日起执行,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4篇: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部门经理。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间:8:30~12:0513:55~18:10、
4、保洁员:7:30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三、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四、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7天
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
五、批假权限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六、考勤登记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七、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3、行政部对每月的考勤进行统计,统计表由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计发工资。
九、出差
1、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时应知会办公室,以便联络。《出差申请表》交行政部备查。
十、员工因违纪的扣款,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作为员工集体活动的补充费用。
十一、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执行。
十二、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第5篇: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1、1为了确保出勤的准确统计,维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公司。
2、考勤方式及对象
2、1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均使用卡钟进行打卡考勤。
2、2集团总部副总级以下员工、下属公司副总经理级以下员工为考勤对象。集团及下属公司经理级(含)以上员工每天打卡二次(上下班各一次),集团及下属公司经理级以下员工每天打卡四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
2、3市场业务人员在公司上班应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员凭《因公出差申报单》记录考勤。
3、工作时间
集团总部实行六天工作制。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集团的某些特殊岗位及下属公司可依据营业特点、工作岗位性质调整上班时间和休息时间,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批并备案。
4、打卡管理
4、1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经发现即予以记大过处分,再次发现即予以开除。
4、2人事部门负责考勤制度的执行与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结果直接与工资挂勾。
4、3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记录,违者扣薪50元/次。
4、4员工在打卡时,应自觉遵守秩序,打卡完毕将卡依位插入本部门区域,不得乱放。
4、5因卡钟出现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门登记上下班时间。
4、6因公出差若预计会影响正常打卡者,须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经规定的审批人审批后,由本部门文员于每周六下午交至人力资源中心,作为考勤的依据。如因特急事而无法预先填单者,可事先电话知会人事部门,待出差返回后及时补卡。补卡时间为每周六下午。
4、7每月25日,各部门文员到人力资源中心领取考勤卡,按员工工号填写下月考勤卡,于每月末前一天晚上依位插入本部门区域。每月于1号将上月考勤卡送交人力资源中心,并附考勤原始报表。
4、8在市内办理公务不能按时打卡或已按时上、下班但忘记打卡者,须在次日填写《出勤解释单》,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由主管副总/总监初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下属公司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下属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作缺勤处理。
4、9因公外出当天不能往返的为出差。出差人员须提前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一式两份,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由主管副总/总监初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集团总部副总级(含)以上员工及下属公司总经理由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初核,集团总经理审核,集团董事长批准。下属公司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下属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作缺勤处理。
4、10需到国外出差的,出差人员须提前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一式两份,并附申请报告(说明内容、目的、地点、时间、费用预算等),由集团总经理审核,集团董事长批准。
5、请假流程
5、1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并在批准后交人事部门备案,未在人事部门备案的请假无效,强行请假作旷工处理。
5、2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请假三天(含)以下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复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请假三天以上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复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并交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5、3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请假三天(含)以下由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请假三天以上由主管副总/总监初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并交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5、4集团总部副总级(含)以上员工及下属公司总经理请假报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复核,集团董事长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
5、5下属公司员工请假由部门经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下属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5、6员工请产假必须提前三十天向人事部门申请,并附医院或当地政府相关证明。
5、7、凡请假员工,假期未满上班或超假必须到人事部门办理销假或续假手续。未办理销假手续者假期内上班不计工资,超假但未办理续假手续者以旷工论。
6、缺勤处理
6、1迟到、早退者,5分钟以内每次扣薪5元,15分钟以内的每次扣薪15元,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薪30元。每个季度考勤有迟到、早退记录,将不能获得年度的晋职、晋级资格。
6、2当月忘记打卡超过一次(含)以上,没有合理理由的;迟到或早退30分钟(含)以上的;没有事先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以旷工论。
6、3无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者作旷工处理,当日旷工0、5-2小时以内的计半天旷工,2-4小时以内的计全天旷工。旷工扣当天工资总数并进行相关的行政处罚,旷工一天扣薪100元,旷工二天扣薪200元,依此类推。连续旷工三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达四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计发当月工资,不做任何经济补偿。
7、加班管理
7、1公司提倡高效运作,员工的本职工作应于正常上班时间内完成,不得故意拖延。
7、2实际加班时间应与考勤纪录相符,加班工资计算以考勤纪录为准。如有加班考勤纪录而实际并未加班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扣薪50—100元的处罚。
7、3员工加班需提前半天提出申请,详细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总监批准后交人事部门备案,未经批准而擅自加班的,公司不予计算加班费。如加班时间与所填报时间不符的,部门经理需在次日上午补填《加班申请单》,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交人事部门备案。
7、4如确因工作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并经过相关领导审批的,可计为加班:
7、4、1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内,公司因为生产、业务等原因要求员工加班的。
7、4、2必须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进行物资盘点、对帐或不影响日常工作而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召开会议的。
7、4、3由于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灾害,为避免公司财物遭受损失而进行抢救的。
7、4、4突发性、不属于正常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而必须通过延时工作或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完成工作的。
7、5下列情况不属于加班:
7、5、1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经理级(含)以上员工(除司机)在星期日、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延时工作时间。
7、5、2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在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延时工作时间。
7、5、3凡属正常工作范围之内,但因个人工作效率必须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继续上班的。
7、5、4因工作需要出席社交场合的。
7、5、5因公差旅期间。
7、5、6加班时的就餐时间。
7、5、7市场销售人员的业务时间。
7、6加班工资计算
7、6、1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经理级以下员工(除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及司机)在正常上班时间外(非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150%的基本工资。
7、6、2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员工(除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在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200%的基本工资。
7、6、3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员工(除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300%的基本工资。
7、6、4加班时间不足30分钟者不予计算加班费。
8、其他
8、1本制度解释权归集团人力资源中心。
8、2本制度应与相关的人事管理制度配套实施。
8、3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以往如有与此制度相抵触者,以此为准。
第1篇: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1、为加强公司劳动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2、日常考勤规定
2、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如果周末加班,那么就是上午九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30分。)
2、2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迟到:超过规定上班时间未到岗位为迟到。
早退:未到规定下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为早退。
2、3员工日常考勤实行打卡制。
2、3、1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所有出勤员工每天(包括加班)须保证至少两个考勤记录;
2、3、2员工上下班需打卡,违反此规定者,给予双方各书面警告一次并处以100元罚款;
2、3、3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卡,应最晚于下一工作日内填写《未按时打卡说明书》,注明因公外出时间及原因,由授权领导签字,报公司考勤员留存;
2、3、4公司考勤员:人事专干、文员;
2、3、5迟到早退的处罚:
考虑公司办公地点比较偏远,目前公交车不太方便,员工在上班途中因不可抗拒原因(如电梯故障、交通堵塞等)而延迟到岗十五分钟以内,不处罚,但必须对考勤员说明迟到原因,但每月累计5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岗的(),给予口头指导一次;每月累计10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岗的,给予书面警告一次;单次迟到超过15分钟不足1小时或早退一次按以下标准扣罚。
总经理级:200元/次
部门经理级:150元/次
部门主管级:100元/次
部门专员级:50元/次
部门文员级:40元/次
员工级:30元/次
2、4所有人员上班须先到公司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论处。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部门主管说明外出理由,得到批准后,方可外出,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上班时间未办请假手续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扣除当天工资的70%,并给予警告一次。
2、5缺勤:下列情形按旷工处理:
2、5、1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2、5、2请假期限已满,未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者。
2、5、3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未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者。
2、5、4超过1小时未到(或离开)岗位,且无充分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
2、5、5请假原因不属实者。
2、5、6旷工的处罚:按照月薪资标准÷28÷8×旷工时数×300%扣罚。年累计旷工达五天及其以上或连续旷工五天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请假的规定
员工因各种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时,应办理请假手续,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达一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3、1员工因事、病、婚、丧、生育以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3、2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书信或带口信等方式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告,部门主管应向公司领导报告,并应于返回工作岗位的当天补办请假手续。
3、3请假报批程序:
3、3、1请假二天以内(含二天),填制请假单,说明请假事由报部门主管签字批准;
3、3、2请假二天以上者,须经公司领导签字批准。
4、假期计算及待遇:
4、1事假
4、1、1事假须提前一天办妥请假手续,部门主管凭本人在请假单上说明的详细事由准假,如请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碍公司业务者,公司有权不准假或缩短、暂缓准假。
4、1、2公司员工事假天数原则上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月累计不得超过3天。
4、1、3公司员工因特殊原因需超出上述假期时限的,须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否则按旷工论处。
4、1、4员工请事假期间按事假时间扣除薪资。
4、2病假
4、2、1员工因病必须治疗及休养时,凭市级以上医院诊断书办理请假手续,一天以内的病休可以免附诊断证明;
4、2、2员工连续病休超过三天,但不超过三个月时,按本人日工资的70%计发病假工资,福利照发,奖金按实际休假天数扣除。
4、2、4病休连续三个月以上为长期病休,长期病休须凭医院住院证明或医师病假建议请假,并须经总经理签字批准。
4、2、5长期病休人员按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发给基本生活费。
4、3年假
4、3、1公司员工自入职之日起,工作满一年后具备享受年假的资格,年假期间薪资照发。年假遇节假及公休顺延。
4、3、2年假标准:员工自入职之日起工作满一年享受5天年假,1-10年可享受5天年假,10(含)-20年可享受10天年假,20(含)年以上可享受15天年假。
4、3、3每年元月一日为核定基准日,核定下年度年假天数。在当年度3月31日前(含)入职的员工下一年度可有4天年假;4月1日至9月30日入职的员工下一年度可有2天年假,10月1日后(含)入职的员工下一年度无年假。
4、4公伤假
4、4、1员工因执行公务受伤需休息时,须持省级医院的休息证明,经公司领导同意,办理请假手续,才能休假。否则,病休一律无效;
4、4、2公伤假待遇,参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4、5婚假
4、5、1员工请婚假必须凭本人的结婚证明办理请假手续,进入公司前已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可申请婚假,婚假需在结婚证书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
4、5、2员工婚假为七天,遇节假日顺延,超过时间按事假处理;
4、5、3员工请婚假需连续一次申请完;
4、5、4婚假期间不扣除薪资。
4、6产假
4、6、1员工本人分娩凭医院证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准假。
4、6、2员工配偶分娩凭医院证明,准假3天;
4、6、3妊娠三个月以上的流产或死产,凭医院证明,按国家有关规定准假;
4、6、4产假在规定时间内不扣除薪资。
4、7丧假
4、7、1员工直系亲属丧亡包括:父母(养、继)、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可以休假三天。
4、7、2员工旁系亲属丧亡经公司领导同意,可以休假一天。
4、7、3员工丧假在规定时间内,不扣除薪资。
4、7、4丧假需凭相关死亡证明。
5、加班的规定:
5、1加班申请——由公司安排加班的,需由拟加班部门经理(主管)提前填写《加班申请表》,交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安排加班,加班申请表须交考勤员汇总;
5、2加班时数——原则上每月每人加班不允许超过16小时。
5、3申请调休——对于加班的员工,可以视情况安排员工调休。(调休限三个月内有效,倒休申请单上需注明冲抵加班日期)
5、4加班工资:
凡员工加班不能安排调休的,可以按以下标准核发加班工资:
5、4、1员工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两小时以内不计加班,延长工作时间两小时以上的,加班工资=实际加班时数*小时工资*150%;员工小时工资=基本工资/20、92/8、
5、4、2周六、日和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按以下标准计发:
周六、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20、92*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20、92*300%
5、4、3加班工资月核发天数:全月累计不得超过2天,并需以“加班申请单”和考勤卡为依据,没有打考勤卡,一律不得计为加班。
6、附则:本规定由人资部制订并负责解释,报总经理核准后施行,修改或终止时亦同。
第2篇:考勤管理制度1、目的
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使全体员工养成良好的出勤习惯,提高工作效率、特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内容
3、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星期天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为休息时间。
3、1、1上述作息时间如有调整,由人力资源部另行公布。
3、1、2加班时间由各部门视工作情况而定。由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再交人力资源备案,否则人力资源部不予核算加班费。
3、2考勤内容
3、2、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位者,即为迟到。
3、2、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3、2、3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3、2、4迟到或早退、擅离职守每次不得超过3分钟,全月累计不得超过10分钟。否则按每分钟3元扣款。
3、2、5迟到超过30分钟,早退超过30分钟,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及未经准假而不到岗位者,均为旷工,超过半小时不到4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4小时不到8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以此类推。
3、2、6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扣除本月绩效工资。
3、2、7旷工半天者,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旷工超过3天者,给予除名处理。
3、3打卡管理
3、3、1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各分部考勤由分部行政文员或负责人考勤,并于次月1号汇总统计传递给人力资源部。
3、3、2公司实行一人一卡,人在卡在,按月更换。
3、4本公司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上班、下班、加班时间打卡。
3、4、1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以及经总经理核准免于打卡者。
3、4、2因公出差。
3、4、3因故请假,经核准者。
3、4、4紧急事故,事后说明事由,经核准者。
3、5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加班均应亲自打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按旷工一天论处,并按其情节轻重酌以惩处,直到除名。
3、5、1委托他人代打工卡(代理人同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
3、5、2有涂改情况者。
3、5、3故意毁坏工卡者
3、5、4伪造工卡者。
3、5、5偷窃、毁损他人工卡者。
3、5、6自签工卡者(按次计算)。
3、5、7替他人签卡者(双方均论处)。
3、5、8遗失工卡者。
3、6有下列行为者,给予罚款处理。
3、6、1工卡遗失补发一次扣款5元。
3、7上下班、加班忘记打卡或其他原因未能打卡者,必须于下次上班日上午9时前亲自呈人力资源部总监签卡;未打卡又不签卡的,当月不结算薪津。
3、8上班均应于规定时间前打卡,不得于上班打卡后出外办私事,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除按擅离职守论处外,并给警告一次处分。
3、9上、下班忘记打卡者,按本规定3、7项签卡,否则,按本规定3、2、4/3、2、5项处理。
3、10工作时间内,因公外出,须有单位主管签核,业务人员因公外出,不必填写“外出放行条”,但应在主管处登记,月底由各单位主管在工卡上签证核对。
3、12本公司上下班时间,一律由人力资源部监督打卡情况,每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收回,保管期限为一年。
4、请假作业:
4、1事假
4、1、1事假:员工因私事而必须要请假者,应在“请假单”上提出申请,经主管负责人逐级实认可,批准后方有效,每年累积以14天为期限,超期者视为旷工。
4、1、2事后申请为旷工,但遇偶发事故,应于两日内出具有说服力的有效证明,经主管负责人或人力资源部查明属实后准予补假,并在员工个人请假单上予以登记。
4、1、3凡请事假当月累计不足4小时,一律按计扣工资,不足8小时按一天计扣工资。
4、2病假
4、2、1员工因病请假者,最迟应于假期的次日提出申请,经主管负责人签核后,将请假单送交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后予以登记。
4、2、2请病假2天以内者免附医院证明,但当月连续请病假2天以上或累计三天以上者必须出具当日就医的资料或指定医院证明(镇级医院)。
4、2、3全年累计病假不得超过30天,休满时仍须疗养,须附指定或公立医院证明,酌情给特别病假,但以3个月为限。
4、2、4当月病假一天者,月薪人员不扣薪。
4、2、5工伤人员按工伤保险规定办理赔付,除基本薪资照给外,公司不负担任何费用。(确不能出勤者给予工伤假,附认可的医院证明)。
4、3上述原因以外确需请假由本人提出申请后报公司酌情审批。
4、4、请假程序
4、4、1员工请假需按规定填写请假单,员工请假2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总监审批,3天(含3天)以上须副总审批。
4、4、2主管请假2天内部门经理审批,超过3天(含3天)需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含部门经理)请假须到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总经理请假报董事会批准。
4、4、3所有请假事宜必须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5、检查
5、1考勤检查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各部门主管,负责统计出勤的文员担任。
5、2检查内容:
5、2、1查明是否有漏打卡、早退、擅离职守、旷工等现象。
5、2、2查明是否有毁损、涂改、伪造、偷窃、自签工卡等现象。
5、2、3各部门检查人员要根据请假单、外出放行条、差旅单对上一天工卡进行检查以掌握员工出勤情况。
5、2、4各员工考勤、加班工时经上述程序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签后存查。
6、实施
6、1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7、附件
7、1请假单
第3篇:事业单位员工考勤制度为了全面落实牧场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制度,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依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1、牧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八小时工作制,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早退、迟到在15分钟以内算早退、迟到,一次性罚款5元,超过15分钟按请事假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上下班必须由本人亲自签名,不得代签,考勤必须与工资挂钩。
2、因事不能上班者,应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经领导同意后可以离开工作岗位,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私自离岗者,一律按旷工处理,凡请事假每请一天扣除当日工资。
3、职工所请探、婚、丧、产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假期满后必须返回工作岗位,如不返回者按旷工处理。请婚假一般为7天,丧假为3天,凡属晚婚晚育的婚假可延长到21天,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病假必须有医院的病历书和诊断证明,经牧场主要领导审批后,工资按照60%支付,因公受伤者工资100%发放,月底由办公室报场财务室。
4、实行不定期查岗制度,有事必须请假,在查岗过程中发现没有请假者、不在岗的一次性罚款100元,连续三次不在岗,将给予辞退工作岗位。
5、在工作时间内喝酒、下棋、打扑克、赌博、玩游戏、干私活以及酒醉上班,不参加牧场的各项活动和周三、周五政治学习者,按当日矿工论处。
6、如不服从组织分配工作安排者,按旷工论处。
7、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旷工期间扣发工资计算基数为全部工资总额。
8、考勤员负责对考勤情况进行汇总,每月公布一次,把每月考勤情况报财务室后,由财务室人员按规定当月兑现。
9、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准教育无效,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给予除名。
第4篇:机关考勤制度范本一、xxx局全体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机关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不擅离职守。
二、严格签到制度。不准以言代签或他人代签。迟到者局办公室予以登记。
三、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必须经领导批准,不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岗。一般干部职工请假半天,由本股股长批准;1天由主管副jú长批准;2天(含2天)以上由jú长批准。股长请假由主管副jú长或jú长批准;副jú长请假由jú长批准。假期期满后,及时向批准领导报告并销假。
四、工作人员上班时间要认真办理公务,提高工作效率,上班时间不准办私事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五、jú长、副jú长应定期不定期地对股室的出勤情况和工作态度进行检查或抽查,建立记录,作为评价股室和个人工作的参考依据。办公室每月汇总颂一次各股室的出勤情况。
六、局机关组织召开的会议和学习等集体活动,无故缺席者按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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