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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为大家整理的文章,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更多资源请搜索文档频道与你分享!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
发改投资[2014]2674号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委):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有关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要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1999年颁布实施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进行了修订。经报请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现将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由基本办公用房(办公室、服务用房、设备用房) 、附属用房两部分组成。
办公用房 |
微软雅黑, sans-serif; padding: 0px; margin: 0px; box-sizing: border-box !important; word-wrap: break-word !important;">包括内容 |
|
基本 办公 用房 |
办公室 |
包括领导人员办公室和一般工作人员办公室 |
服务用房 |
包括会议室、接待室、档案室、图书资料室、机关信息网络用房、机要保密室、文印室、收发室、医务室、值班室、储藏室、物业及工勤人员用房、开水间、卫生间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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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用房 |
包括变配电室、水泵房、水箱间、中水处理间、锅炉房 (或热力交换站)、空调机房、通信机房、电梯机房、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用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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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用房 |
包括食堂、停车库(汽车库,自行车库,电动车、摩托车库)、警卫用房、人防设施等。 |
注:表中所称领导人员是指独立法人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
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
类别 |
适用对象 |
使用面积(平方米、人) |
中央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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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级正职 |
54 |
部级副职 |
42 |
|
正司(局)级 |
24 |
|
副司(局)级 |
18 |
|
处级 |
12 |
|
处级以下 |
9 |
|
省级机关
|
省级正职 |
54 |
省级副职 |
42 |
|
正厅(局)级 |
31 |
|
副厅(局)级 |
24 |
|
正处级 |
18 |
|
副处级 |
12 |
|
处级以下 |
9 |
|
市级机关 |
市级正职 |
42 |
市级副职 |
30 |
|
正局(处)级 |
24 |
|
副局(处)级 |
18 |
|
局(处)级以下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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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机关 |
县级正职 |
30 |
县级副职 |
24 |
|
正科级 |
18 |
|
副科级 |
12 |
|
科级以下 |
9 |
|
乡级机关 |
乡级正职 |
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中央规定和精神自行做出规定,原则上不得超过县级副职。 |
乡级副职 |
||
乡级以下 |
服务用房编制定员人均使用面积
微软雅黑, sans-serif; padding: 0px; margin: 0px; box-sizing: border-box !important; word-wrap: break-word !important;">类别 |
使用面积(平方米、人) |
|
中央机关 省级机关 |
7~9 |
200人及以下取上限,400人及以上取下限, 中间值用公式(1100-x)/100计算确定。 |
市级机关 |
6~8 |
200人及以下取上限,400人及以上取下限, 中间值用公式(1000-x)/100计算确定。 |
县级机关 |
6~8 |
100人及以下取上限,200人及以上取下限, 中间值用公式(500-x)/50计算确定。 |
乡级机关 |
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中央规定和精神自行做出规定,原则上不得超过县级机关 |
—— —— |
注:表中x为编制定员
附属用房建筑面积,不应超过下列规定:
1、 食堂:食堂餐厅及厨房建筑面积按编制定员计算,编制定员100人及以下的,人均建筑面积为3.7平方米;编制定员超过100人的,超出人员的人均建筑面积为2.6 平方米。
2、停车库:总停车位数应满足城乡规划建设要求,汽车库建筑面积指标为40平方米/辆,超出200个车位以上部分为38平方米/辆,可设置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自行车库建筑面积指标为1.8平方米/辆;电动车、摩托车库建筑面积指标为2.5 平方米/辆。
3、警卫用房:宜按警卫编制定员及武警营房建筑面积标准计算,人均建筑面积为25平方米。
4、人防设施:应按国家人防部门规定的设防范围和标准计列建筑面积,本着平战结合、充分利用的原则,在平时可以兼作地下车库、物品仓库等。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可按下式计算得出:
S=[A+B+(A+B) ×9%]/K+C
式中:
S—总建筑面积;
A—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总使用面积;
B—服务用房总使用面积;
K—基本办公用房建筑总使用面积系数;
C—附属用房总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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