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精神病院绩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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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重庆市精神病院绩效工资
医院绩效工资发放细则

医院绩效工资发放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规范服务的自觉性,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如下:

一、 医德医风考核办法

1、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恪守职业道德,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严格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做到有诊必出,有病必接,不得推诿病人,刁难病人。违者按情节轻重每次处以100—400元罚款,甚至通报批评。

2、端正医疗作风,树立白衣天使形象,不得以工作之便收受回扣、礼品,不得向病人及家属索取、收受红包、财物,不得接受病人的宴请。违者除退还病人钱物外,追加100—200元罚款。

3、坚持医疗原则,不开人情假,不出具假证明。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100—200元罚款。

4、严格按照大病医疗和医疗保险用药目录用药。凡因病情需要使目录以外药物的必须征得病人及家属的同意并签字。否则,大病医疗和医疗保险不予报销造成纠纷的由开方医生个人承担;伪造假处方、假医嘱造成恶劣影响者,除承担主管部门罚款外,医院追加处罚100—500元。

5、凡对待病人态度冷漠、语言粗俗,甚至同病人及家属吵嘴打架者(无理取闹者除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100—300元的处罚。因此造成医院公共财产损失,由当事人承担。对因避免与病人及家属争执、吵闹而受到委屈的职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50—200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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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科与科之间要密切搞好配合、互相支持,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100—300元罚款,并追究

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7、职工之间闹不团结,甚至吵嘴打架者。视情节轻重给予100—300元罚款,甚至取消当月

奖金。

8、护人员要佩带胸卡上岗,衣帽整洁,举止端庄,违法乱纪者罚款20元。

二、 劳动纪律和考勤制度

1、劳动纪律

(1)严禁本院职工在院内私自批发销售药品、器械。

(2)严禁本院职工私收治疗费、检查费。

(3)严禁将病人约到家中诊疗收费。

(4)严禁私自到药房换药。

(5)严禁在职职工私开诊所。

(6)严禁科室和个人私自减免病人的检查费、治疗费和住院等费用。

凡违犯上述条款之一者,罚款200—500元,并取消当月奖金和年终评优资格及当年职称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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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

(7)工作时间严禁干私活、办私事、带孩子、打麻将、打扑克、下棋等。违者罚款100—300

元。

(8)工作时间要坚守岗位,不准乱窜科室外、私自外出、空岗、脱岗或带酒意上岗。违者一

次罚款100元。空岗、脱岗半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

(9)不服从院委和科室安排,或布置的任务不能很好地完成,处以100—300元罚款;情节

严重者,加重处罚。

(10)全院职工应积极参加院组织的会议讲座和各类活动(休班和下夜班者均应参加),无故

不参加者罚款100元。

2、考勤制度

(1)全院职工都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违者每次罚款20元,

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2)旷工半天以上十五天以下者每旷工1天罚款100元,并扣发旷工日的工资、津贴。旷工

十五天以上(含十五天)按自由离职对待。旷工半天以上不参加当月奖金分配,并取消年终评优

资格,旷工所扣工资奖金归院。

(3)事假:在科主任或护士长同意,分管院长批准的情况下,三天内(包括三天),每天扣

20元和当日的津贴、奖金,三天以上七天以下(含七天)每天扣30元和当日的津贴、奖金,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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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以上每天扣30元,并扣全月津贴、奖金。

(4)病假:在科主任、护士长同意,分管院长批准的情况下,半月以内扣当日津贴和奖金,

半月以上,扣当月津贴和奖金。

(5)按有关规定享受的产假、计划生育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在休假期间,按上级文件

要求享受工资和津贴,不参加奖金分配。

(6)各科每周六前要将下一周的排班表上交院办。报表要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凡排班

表、考勤表不能按时上交者扣罚科室负责人50元。发现弄虚作假者扣罚科室负责人100元。

(7)院办要认真准确统计各科考勤情况,凡发现有漏报、错报者,每次罚款100元。

【重庆市精神病院绩效工资】

三、 财物管理办法

1、财务科要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为医院当好家理好财。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凡因

个人责任造成医院财产损失者,除赔偿损失外,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罚。

2、财务科主持药剂科、收款室、住院处、挂号室的日对账和药剂科的每季度盘点工作。一日

不对账者罚责任人100元,出现亏损部分由个人负责。

3、医院的物资供应要做到物美价廉。购货入库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物账清楚。要加大对固

定资产的统一管理力度,每年清点固定资产一次,此项工作财务科要协同办理。凡因工作失误给

医院造成损失者,给予当事人100—4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取消年终评优资格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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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药库、药房库存的药品和物资,要日清月结,每月底清查盘点一次。要做到盘点认真细致,

报表真实准确,出现亏损由药剂科负责赔偿。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各科室对本科物资都要登记建账,以备查实,凡公物丢失,均按实价赔偿。无故造成医疗

设备损坏的,责任人除按实价赔偿外,还将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对故意破坏公物者,除按损坏公

物2倍价格罚款外,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其它处罚。

6、提倡勤俭节约,凡发现有长明灯、长流水现象,扣罚科室50元。私用电炉子、电熨斗等

罚款100元,并没收所用器具。

7、凡具有收费或划价权力的科室,不得出现漏收少收费现象,违者除扣责任人漏收的金额外,

给予100—200元的罚款。

8、本院职工及其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在本院就医,医院将视情况给予适当照顾,但必须

请示院委,违者按漏收费处理。

四、卫生管理考核办法

各科室要充分重视卫生工作,保持地面清洁,无垃圾、无痰迹、无烟蒂。四壁门窗干净无尘。

物品摆放有序,表面无污迹杂物。办公用品、医疗器械常擦洗。环境卫生无垃圾无杂草。卫生检

查要以平时抽查和月末统查相结合。凡达不到以上要求者,扣罚科室或责任人50—100元。

五、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1、强化医疗质量管理。使会诊制度,分诊制度,疑难病例、典型病例讨论制度,疑难、危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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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重庆市精神病院绩效工资
医院绩效工资

篇一: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征求意见稿)

卓尼县中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加快医院分配制度改革力度,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新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指导思想 医院经济管理坚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同时吸取现代企业管理的成功经验运行,分配制度改革在推行准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坚持绩效优先、兼顾公平,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划小核算单位,实行实际工资与档案工资相分离,体现向第一线和特殊岗位适度倾斜,努力激发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科室开展新业务、拓展服务范围和服务质量,激发医院的内部活力,提高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塑造以质量为核心,以绩效规范管理的运行机制,切实促进医院全面建设和可持续快速发展。 基本思路

1、积极推行准全成本核算,收入减支出(暂不包括院级管理运行成本分摊)结余部分列入核算单位分配;

2、以科室为基本核算单元;

3、质量考核和管理目标考核与科室效益挂钩;

4、逐步施行档案工资与实际工资分离。即国家规定的职工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保留,并按规定报批后记录在职工的档案中,作为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计发退休费的依据。 绩效工资范围:

绩效工资体现多劳多得部分的绩效工资。

1、第一部分作为科室支出,经核算后按个人工资实际数额由医院统一发放。

2、第二部分科室进行二次分配。

科室效益绩效分配原则

1、科室应按照各自的工作特点和性质,参考个人工作量、创造的效益因素,本着向高技术、高风险、高强度、责任重的岗位倾斜的原则,进行绩效工资的二次分配。

2、绩效工资二次分配的范围:工作中产生的效益结余部分,经医院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计算出科室当月的绩效总额,由科主任、护士长制定二次分配方案,科室分配具体办法报院办经院考核委员会审核,院长批准后,由财务科核发。

3、科室二次分配方案要从个人的考勤、职称、工作量及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根据工作所体现的价值大夫与护士的分配系数按6:4计算。

4、职称按照正高、副高、中级、初级、员级划分五个等级,分配系数按1.4:1.3:

1.2:1.1:1.0五个档次计算,科室首先按各职称人数占的分值总额进行总体分配,然后各职称段按工作量、考勤及其它考核结果相挂勾进行细化分配至个人。

5、科室主持工作的主任、护士长分别享受相应的岗位津贴,由医院按月发放,不计科室支出(科主任、护士长按职称参与科内绩效二次分配,不另提津贴)。

医院核算单位

内科、外科(包括处置室)、妇儿科、眼科、放射科、颈间腰腿痛专科、痔漏科、急诊科、手麻科、皮肤科、中医特色治疗室、检验科、医技科、治未病科、内窥镜室、煎药室等。 供应室按护理单元考核,工作量以实际测算额确定。

新建科室根据医院业务发展规划进行具体核算。

核算公式:收入-支出=结余

科室效益绩效=结余*绩效指数*科室考核等级

科室绩效指数按技术、风险及责任程度分四大类:一类科室(绩效指数0.40);二类科室(绩效指数0.35):手术类临床科室;三类科室(绩效指数0.30):非手术类临床科室;四类科室(绩效指数0.15):医技科室。

第二章 科室绩效核算办法

一、医技科室核算办法【重庆市精神病院绩效工资】

收入:全部实现的收入,100%计入科室收入。

支出:

人员支出(加班费、夜班费等)、材料费、供应消耗、科室折旧费、水电费支出、科室工作量分摊、医疗欠费和医疗纠纷支出(按医院相关规定计科室支出)。

二、临床科室核算办法

收入:全部实现的收入,100%计入科室收入,包括住院费、护理费、处置治疗费、诊查费、门诊收入、科间转帐收入等。

不计算科室收入的项目:救护车收入

支出:

人员支出(加班费、夜班费等)、材料费、供应消耗、水电费支出、科室折旧费、医疗欠费和医疗纠纷支出(按医院相关规定计科室支出)、科间转帐支出。

五、行政后勤及其他科室绩效核算办法

院平均奖=临床、医技、药剂科绩效总数/临床、医技、药剂科人数

院领导正职绩效=院平均绩效*1.2(副职*1.0)。

行政后勤科室及其他科室=院平均绩效*0.8*考核等级

行政后勤科室包括:院办、医务科、护理部、预防保健科、设备科、财务科(包括收费处、挂号室)总务科。

行政后勤科室绩效分配:科长、副科长、科员按1:0.8:0.6核发。

六、其他科室

供应中心(包括供应室)=院平均绩效*0.8*考核等级。

绩效工资=(院平均绩效*0.8)*考核等级。

药剂科等未列入的科室经测算后另行制定。

第三章 临床、医技科室质量考核办法

1、医、技质量考核标准(由医务科负责组织考核,每月不定期抽调考核组部分人员进行考核)。

2、护理质量考核标准(由护理部负责组织考核,每月不定期抽调相关人员进行考核)

3、行政通用考核标准(由办公室负责组织考核,每月不定期抽调相关人员进行考核) 考核实行1000分制,考核分甲(950分以上)、乙(900—949分)、丙(850—899分)、丁(800—849分)及等外(800分以下或一票否决)五个考核等及,考核每降一个等级,绩效工资降五个百分点(即甲等科室100%;乙等科室95%;丙等科室90%;丁等科室85%),考核为等外科室,当月绩效工资全部扣除。

第四章 行政后勤科室质量考核办法

行政后勤科室绩效工资由以下指标考核:

1.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对行政后勤科室测评。

2.院级领导对行政后勤科室测评。

行政后勤科室绩效工资将根据以上二个分数,进行综合考核确定等级,计算最终绩效工资。

第五章 扣发、停发绩效工资的规定

一、遇有重大事件(如:急、危、重病人的抢救,新开展的手术及治疗项目,由于某种原因可能导致出现的突发性事件等)不及时逐级向科室、有关管理科室、分管院长直到院长报告,造成不良后果者,对直接责任科室扣罚一个月绩效工资,对责任人视情节按有关规定另行处罚。

二、医院实行院长领导下的总值班负责制,凡总值班人员无故空岗、缺岗者,发现一次扣罚

当事人一个月绩效工资。

三、凡经举报查实,科室、个人出现向外私自转诊病人、未经医院批准私自借给其它医院仪器设备手术器械或在院外私自从事各种医疗经营活动者,对责任人扣发二个月绩效工资,视情节也可给予下岗待业或降级甚至取消执业资格的处理。

四、医院除财务科及所属收款处、住院处收取现金外,其他科室和个人均不得私自收取现金。违者,经举报查实后,给当事人按收取现金数额的5倍罚款。

五、以医谋私或以各种借口私自漏收、免收、少收各种辅助检查费(如:x光诊断、化验、彩超、心电、胃镜等)经举报查实后,扣责任人二个月绩效工资。

六、对破坏医院荣誉,造成不良后果,或受各种党内、行政记过以上处分者,扣罚当事人1-6个月绩效工资。

七、科室或个人责任心不强,造成固定资产、医疗器械丢失或被窃者,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医疗器械损坏,由所在科室或责任人按价值赔偿。

八、未经批准使用电炉及其他大功率电器,电瓶车充电等,除没收违章电器外,扣一个月绩效工资。

第六章 附则

1、根据以上核算和分配方法,计算出各科室、医生个人绩效应发数,再根据质量考核成绩确定实发数,每月兑现一次。年终将对突出贡献者再行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2、根据各科床位数由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核定各科大夫、护士编制,大夫、护士绩效按核定编制计算,超编人员暂不作调整。

3、对于新购设备、设备维修等原因造成支出较大时,可以申请成本分期扣除,或延长折旧期。

4、凡是因材料、器材等非固定成本请领过多造成收不抵支时,成本经申请批准后可以延续到以后分期扣除。

5、科室材料等支出必须与收入相互配比,不得人为多领或少领材料,造成结余过高或过低;如果出现人为因素而造成不配比的,医院将根据成本率计算当月成本,并对科室或责任人作出一定的经济处罚;或全年通算该科室成本。

【重庆市精神病院绩效工资】

6、科室如果收入季节性较强或月收入变动较大者,可以进行全年通算调整。

7、进修人员工资由医院承担;进修培训费、差旅费等由医院承担。

8、放射工作人员按国家规定享受的放射假、职业查体费、疗养费用等,由医院承担,不计科室支出。

9、分配学生三个月内不享受科室二次绩效分配,三个月后至转正定级前随所在科室享受同等职称的一半二次绩效分配;新调入职工三个月内不享受科室二次绩效分配,满三个月享受所在科室全绩效分配;进修人员不享受绩效;病假、事假、产假、探亲假、工休假、婚假不享受绩效,工资按相关规定规定执行。

10、为保证各项数字的准确及时,各有关科室如:所有辅助检查科室、药械科、总务科、供应室、洗衣房等必须于每月27日前将分类统计数据上报财务科。

11、每月5日前各临床及医技科室必须把所有收支票据上交审计科。逾期票据、无标明日期票据不计入科室收入。

12、经医院批准在本院工作的临时工,其绩效工资由科室发放。

13、科室病人欠费(经院方认定属科室责任造成的),由科室承担,并从当月科室纯收入中扣减,再计算绩效。

14、本方案经院委会研究,提交职代会表决通过;凡与本方案有抵触以本方案为准。

15、本方案执行过程中,需完善调整及未尽事宜,由院委会研究,院长批准后执行。 篇二: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方案(完整版)

公立医院绩效工资

考核分配方案的探讨

目 录

第一章目的宗旨

第二章 分配原则

第三章 实施方案

第一节岗位效能工资

一 岗位效能工资标准

二 岗位效能工资考核【重庆市精神病院绩效工资】

第二节工作效率工资

一 科室收入构成

二 科室支出构成

三 工作效率工资基数的计算方法

四 工作效率工资基数的既定计算比例

五 工作效率工资的考核

第三节按量计酬工资

一 单项工作的单位工作量工资标准

二单项工作的工作量考核

第四章 二次分配

第一节 工作效率工资二次分配的意义

第二节 二次分配中各类各级人员的分配比例

第三节 实行“四统一”的诊疗中心二次分配的规定

第五章 配套政策

第一节配套政策的意义

第二节 配套政策的措施

第三节 其他相关规定

公立医院

实施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的探讨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十五日)

【重庆市精神病院绩效工资】

第一章 目的宗旨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卫生部“医院管理年活动”的精神,进一步调动公立医院各类各级工作人 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

各自的工作热情和工作能力,使公立医院的社会效益和 经济效益在全体员工的不懈努力下得到持续提高,不断改善本区域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 状况。根据卫生部“卫规财发[2004]410号”等系列相关文件的规定,废除公立医院沿用多 年的“奖金”概念,全面取缔“科室承包、开单提成、医务人员奖金与科室收入直接挂钩、 奖金与药品收入挂钩”等分配办法,建立新型的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制度。探讨公立医院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的实施模式。

第二章分配原则

本方案所指的绩效工资,不包括按政府人事部门规定发放的档案工资。公立医院绩效工资分 配制度建立了 “按岗取酬,按工作量取酬,按服务质量取酬,按工作绩效取酬”的分配机制,主要体现了 “三个衡量”的原则:

一、以“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作为衡量绩效工资的基础。

二、以“技术含量高低、风险程度大小、工作负荷强弱、管理责任重轻”作为衡量绩效工资的导向。

三、以“工作效率、管理效能、服务质量、劳动纪律”四个方面的各项重要指标进行全方位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衡量绩效工资的依据。

第三章 实施方案

绩效工资,按其具有的功能划分为岗位效能工资、工作效率工资和按量计酬工资三大部分。

第一节

岗位效能工资

岗位效能工资,是体现医院各类各级人员在各个不同岗位上所发挥的劳动能级的一种薪酬。 按照岗位性质的不同,分为三类:行政岗位效能工资、技术岗位效能工资、特殊岗位效能工资。【重庆市精神病院绩效工资】

一、岗位效能工资标准 按不同的岗位效能设定不同的效能工资标准,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浮动发放。

(一)行政岗位效能工资标准

1、医院领导行政岗位效能工资标准

①院长4700元/月;副院长3800元/月。

②院党委书记4000元/月;副书记3600元/月。 ③纪委书记 3400元/月。

④工会主席3200元/月

⑤院长助理 2700元/月

篇三:医院绩效工资考核及分配实施方案(试行)

医院绩效工资考核及分配实施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通过推行绩效考核,提高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提高医院的社会效益;通过成本核算与控制,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通过深化医院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按岗取酬、按工作业绩取酬的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各级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劳动创造性,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质优、特色的医疗保健服务。

二、考核分配原则

1、实行院科两级考核。

2、坚持按劳分配、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向临床一线和特色优势突出、技术风险高的科室倾斜,重技术、重实绩、重责任、重贡献,向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

3、绩效工资分配以成本核算与成本控制、工作量与服务效率结合目标责任考核为主,不与药品收入挂钩、不与科室收入直接挂钩。

三、绩效考核责任主体

医院成立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全院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红纲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督促考核小组成员按各自职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指标的考核以及考核结果的收集、统计、整理、汇报、出月报等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 员:

院科两级考核小组,分别对各考核单元的工作量、医疗质量、服务效率、服务行为、成本效益以及二次考核内容等进行考核。考核采用定期或不定期相结合的办法。

四、考核单元

考核单元分为临床(内科、外治科、康复保健中心)、护理、医技科室、药械、制剂、行政后勤科室(含财务、锅炉房、司机、门卫、保洁、食堂、服务咨询台等)六个系列。

五、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各考核单元的工作量、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行为、成本效益以及根据不同时

篇三:重庆市精神病院绩效工资
2015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方案一:中心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实施绩效工资是贯彻落实国家工资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是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我院绩效工资的实施,必须与我院的人事制度改革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紧密相结合;必须与有助于激发医院的内部活力,调动职工积极性,提高我院职工的收入紧密相结合;坚持绩效优先,兼顾公平,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

根据国家工资改革文件规定,“原津贴比例按国家规定高出30%的部分,套改后按绝对额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并按原来的分配办法继续发放”。我院按职工原高出的10%的绝对额直接计入职工工资帐户,按月发放。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

推行成本核算,坚持绩效优先,兼顾公平,实施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原则。由审计科制定科室效益绩效分配原则,制定临床科室、医技科室效益绩效核算办法和行政后勤科室质量考核体系。按月核算,分科室发放,每两个月兑现一次奖励。各科室制定本科室个人绩效核算办法,按个人绩效核发到职工本人。

三、津贴性绩效工资:

为更好地加强人才管理,有利于拔尖人才脱颖而出,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人才激励机制,我院实施了“胡萝卜”人才激励工程。“胡萝卜”人才工程评选分甲、乙、丙三等,每一年考核评选一次。甲等津贴8000元/月,乙等4000元/月,丙等2000元/月,按月计入当选人个人帐户;

为激励护理工作者继承、发扬南丁格尔精神,促进护理人才队伍的健康发展,在护理系列开展“南丁格尔”人才评选活动。“南丁格尔”人才评选分为甲、乙两等,甲等800元/月,乙等600元/月。按月计入当选人个人帐户。

为吸引人才,鼓励职工钻研业务,促进员工继续教育,对取得硕士学位的职工发放硕士学位津贴,1000元/月,按月计入个人帐户。

为鼓励职工热爱医院,积极参与科室管理,有利于管理人才发挥才能。在院内实施中层干部聘任制,每年一考核,一年一聘任。发放中层干部岗位津贴,院级600元/月、正科级500元/月、副科级300元/月,正护士长400元/月,副护士长、技师长、干事200元/月,按月计入个人帐户。

以上津贴性绩效工资不重复享受,按就高的原则执行。

四、绩效考核:

全院职工必需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恪守职业道德,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强调医德医风建设,树立白天使形象。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医院管理。

“胡萝卜”人才、“南丁格尔”人才、中层干部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提高管理水平和学术水平,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方案二:禄丰县人民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总则

为加大医院分配制度改革力度,进一步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兼顾国家、医院、职工三者利益的前提下,使职工的收入增长与单位经济效益同步增长,正确处理好积累与分配的关系,根据云南省20xx年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办法》中绩效工资的实施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二、指导思想

医院分配制度改革在推行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以实绩和贡献,坚持绩效优先、兼顾公平,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划小核算单位,体现向第一线和特殊岗位适度倾斜,努力激发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医院的内部活力,提高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塑造以质量为核心,以绩效规范管理的运行机制,切实促进医院全面建设和可持续快速发展。

三、政策依据

云南省20xx年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办法》第二部分的第(四)条绩效工资的实施规定:“绩效工资是事业单位工资构成中活的部分,国家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实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事业单位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分配程序和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办法,自主决定本单位绩效工资的分配”

绩效工资总量:根据云工改[20xx]3号文件《关于我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中第38条规定:“事业单位在分类办法和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出台前,绩效工资总量按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省统一执行的津贴补贴核定或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核定。其中,原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按国家规定高出30%(差额拨款单位40%)的部份,按绝对额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四、基本原则

绩效工资发放的基本原则是:全成本核算,收支有结余,总量调控。

绩效工资是以成本核算为基础。主要是通过科室对收入和支出的控制来降低医疗成本,提高收益率,并与工作数量和质量相结合的一种分配形式。其核心是按科室的人均收支结余,根据科室对医院经济效益以及社会效益的贡献来分配,不仅考虑了科室工作的数量、质量,而且还考虑了医德医风,以及所消耗的各种成本的价值,这就鼓励科室必须进行增收节支,提医疗护理质量,以取得收入为前提,体现人均结余最大化;控制成本支出,增强科室的成本意识。科室为了人均结余最大化,科室必须减员增效;增强科室的投资风险意识,科室增加设备时,必须考虑投入回报的问题。

1、推行全成本核算,收入减支出(包括院级及后勤管理运行成本分摊)结余部分列入核算单位分配,根据科室人均收支结余额的一定比例计提绩效工资。收支结余为负数时,一律从固定工资中扣除,直至扣到财政差额补足为止。

2、医院对各临床科室不下达任何经济任务指标,按实际收支结余计发绩效工资。

3、绩效工资取消从档案工资扣出一部分作为绩效考核参与搞活分配。

4、以科室和个人为基本核算单元;

5、质量考核与科室效益挂钩;

若需详情,请致电:xxxxxxxx。

方案三:20xx年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如下,根据卫生部和省、市关于分配制度改革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医院经济管理坚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同时吸取现代管理的成功经验运行,分配制度改革在推行准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坚持绩效优先、兼顾公平,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划小核算单位,实行实际工资与档案工资相分离,体现向第一线和特殊岗位适度倾斜,努力激发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医院的内部活力,提高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塑造以服务质量为核心,以绩效规范管理的运行机制,切实促进医院全面建设和可持续快速发展。

二:基本思路

1、积极推行准全成本核算,收入减支出(包括院级管理运行成本分摊)结余部分列入核算单位分配;2、以科室或医疗组/个人为基本核算单元;3、质量考核和管理目标考核与科室个人效益挂钩;4、档案工资与实际工资分离。即国家规定的职工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保留,并按规定报批后记录在职工的档案中,作为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计发退休费的依据。实际工资由档案工资扣出一部分作为绩效,参与奖金分配。

三:绩效工资范围:

绩效工资范围包括:医生个人技术绩效、活工资、科室/个人效益绩效等。1、个人技术绩效:具有高技术、高风险、高强度、责任重的项目,按其实现的综合效益按比例计入个人绩效部分。个人业务技术及操作规范、医疗法规考核相结合。2、活工资:从档案工资中扣出50%,作为绩效工资进行发放。3、科室/个人效益绩效:以医疗组/个人、科室为核算单位,与科室/个人收入指标挂钩进行考核,通过经济效益核算结果,结合工作质量,按比例计入科室/个人的部分,即奖金。

总的来说,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是跟医护人员的工资紧密挂钩的,希望上篇的范文能给大家提供参考价值。

方案四:医院绩效补助分配方案

为加大医院分配制度改革力度,进一步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卫生部和省、市、县关于绩效改革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绩效补助分配方案。

指导思想:医院绩效补助制度改革坚持绩效优先、兼顾公平,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划小核算单位,努力激发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医院的内部活力,提高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塑造以质量为核心,以绩效规范管理的运行机制,切实促进医院全面建设和可持续快速发展。

基本思路:

1、以科室或医疗组为基本核算单元;

2、质量考核和管理目标考核与效益补助挂钩;

一:绩效补助范围:

①效益绩效分配原则:原则上科室业绩绩效的2/3由科室负责人根据个人业绩贡献及个人有关控制指标数进行分配或经审批的科室分配方法进行分配,1/3为科室绩效由科室负责人根据科室有关控制指标数进行二次分配。科室可分配绩效为科室业绩绩效减去科室及科室个人末完成有关控制指标数。科室月业绩绩效为科室个人月业绩绩效的和。

②医院核算单位:医师办、妇产科、护理部、骨伤科、公卫科、放射科、检验科、防疫科、B超室、心电图、药房、后勤部、收费处、新农合。后勤部、新农合为无收入科室,其它为收入科室。新建科室根据医院业务发展规划进行具体核算。

③为保证各项数字的准确及时,每月10日前由阵新华负责收集各科室或科室个人上一月业绩绩效并将分配表和原始票据上报医院业绩审核小组审核,

篇四:重庆市精神病院绩效工资
2015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方案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切实做好我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工作,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和《大同市市属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办法》及11月23日全市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单位是财政拨款(财政补助、自收自支)单位,主要职能是……。人员编制数为XX名,在岗正式职工XX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XX名,管理人员XX名,工勤技能人员XX名 。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事业单位实施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要适应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以增强活力和提高服务水平为导向,以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合理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为目的,通过绩效考核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逐步完善事业单位分配制度,促进我单位创新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2、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平衡。3、实行总量调控,内部搞活。

三、实施范围和时间

实施范围 :我单位在编、在职、在岗正式职工。

实施时间 :20xx年4月1日。

四、绩效工资的核定

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与考核挂钩的原则,重点向关键岗位、 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倾斜。绩效工资总量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其比例为7:3(6:4、5:5),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所对应的职务、级别,按市人事局、市财政局统一核定标准,按月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在岗、在编人员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年底根据考核结果 ,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额度内核定。

五、绩效考核

(一)考核内容采取个人总结自评、单位考核的方式,年终对职工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办法分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内容,实行百分制办法,具体如下:

1、德(XX分)

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服从领导,听从安排;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忠于职守,顾全大局。

2、能(XX分)

熟悉本职业务及相关政策法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工作能力强,业务素质高;善于协调各种关系,具有创新精神和处事能力。

3、勤(XX分)

遵守规章制度、考勤制度,积极参与单位组织的各种活动和参与单位管理。

4、绩(XX分)按照岗位说明书,从以下几方面考核:

工作作风:责任心强、扎实主动、团结协作、尽职尽责;

工作任务:圆满高效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情况;

工作质量:完成工作质量高、协调能力强;

工作效率:快捷、稳妥、效益明显。 5、廉(分XX)

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

(二)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自评;

2、考核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听取职工个人意见,评出个人绩效考核分数,取得考核结果;

3、将职工个人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参照考核分数,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依据

考核结果,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倾斜的原则。划分若干档次进行分配,不得平均分配。

七、组织实施

我单位将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专款专用。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主管局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严格把握政策和程序,做好实施绩效工资中的各项工作,维护稳定,促进和谐 ,推动单位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方案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XX县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基层计生事业单位按岗取酬、绩效挂钩、多劳多得的考核分配机制,使绩效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倾斜,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基层计生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劳取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二)坚持向“技术含量高、风险程度大、工作负荷强、管理责任重”的一线岗位倾斜的原则。

(三)坚持“绩效考核挂钩”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考核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县服务中心和乡镇计生服务站。

四、绩效量化考核

(一)绩效考核办法

绩效量化考核实行百分考核办法。由县服务中心负责制定符合本方案的具体考核评分细则,报县局进行监督审核后,自行组织实施。

(二)确定考核结果

考核领导组汇总干部职工考核量化得分,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或召开全体职工会通报,实行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人人签字制度,无异议后上报县局备案,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干部职工对公示的考核结果有异议时,本人必须在公示期内书面向考核组提出复议,对于考核组难以答复的问题,可经全体职工会或三分之二以上的干部职工代表投票仲裁。

(三)考核结果使用

绩效量化考核结果将同时记入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年度考核、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考核中,作为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表彰奖励、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五、绩效工资的分配

(一)绩效工资构成

基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实施后,工资称岗位绩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保留工资、绩效工资;原工资构成中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护士10%津贴为基本工资;原工资构成中的保留补贴不变;原工资构成中的统一补贴、绩效补贴、临时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部分归并为绩效工资。实施绩效考核后,将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自20xx年10月份起执行。

(二)核定绩效工资总额

绩效工资总额按各单位干部职工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和规范后津补贴水平每年到人社局核定一次。

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70%。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0%.主要体现干部职工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由单位在核定的总额内根据考核结果,重点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干部职工进行倾斜;所有干部职工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和为本单位本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三)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直接打入个人帐户。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完成任务的实绩和贡献。县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30%先行提取单位一把手奖励性绩效工资后,剩余部分作为单位干部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每半年兑现一次,各单位不得超支与截留。绩效考核结果是干部职工考核周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干部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单位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干部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绩效考核结果不称职人员考核得分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不计入单位绩效考核总分)

(五)绩效工资发放

各单位要召开全体职工大会,专题通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情况,并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写出书面公示报告,上报县XX局、人社局。

经县XX局、人社局审核后,办理奖励性绩效工资审批手续。

六、考核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考核不合格的。

(2)绩效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3)本年无故旷工累计达5个工作日以上(含)的、事假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含)以上的;

(4)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5)因违法违纪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

2、单位因工作需要选派进修的人员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

3、法定产假、婚假、丧假、因公致残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因工作需要,县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抽调到县行政部门工作的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抽调到其它岗位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得享受。

5、受到警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或违反国家法律而追究刑事责任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6、借调出计生系统的干部职工,由借用单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本单位同职级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7、经县局批准长期病休的按本单位同职级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七、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一)县服务中心要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所辖职工和乡镇计生站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管理。县服务中心考核小组由单位领导和职工代表5人组成,单位一把手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职工代表不得少于1/2。考核小组平时要收集、整理单位职工的相关考核资料,切忌到考核时凭印象而有失公允。

(二)县服务中心制定本单位和乡镇服务站的具体考评细则。考评细则必须经过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讨论通过,考评细则一旦通过,一年内一般不再改动,如果运行时发现细则有明显漏洞或显失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通过上述程序通过。考评细则报县局审查,XX局认为符合规范程序的,予以审批,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三)县局把干部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将纳入各单位一把手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县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情况进行督查。

(四)县服务中心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责令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从严处理。凡违反有关纪律和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组织程序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八、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绩效考核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县、乡服务单位要切实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和宣传国家的方针政策,统一思想认识,让每一名干部职工都明白,实行绩效考核分配是国家用来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一种政策,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属于干部职工个人,只是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按人头、职称等进行了测算。

(二)明确任务,认真实施。县乡服务单位要依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工作职能和任务,对工作目标任务进行认真细化、分解,核定每个工作岗位的工作任务,量化指标分值,制定考核细则,由单位集体研究后,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通过报县局批准后实施。

(三)严肃纪律,公平公正。县乡服务单位要严肃绩效考核分配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负责任,不按规定程序、标准、办法考核的,不按考核结果分配的,造成绩效考核失真、失实的,实行责任追究制。考核结果及时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要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引导职工正确对待绩效考核,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绩效工资实施后,县乡服务单位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或奖金,不得突破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

方案三: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东人发[201X]17号《关于事业单位201X年度绩效工资总额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单位劳动人事和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特制定我单位201X年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和XX届X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从本单位实际出发,认真贯彻上级关于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的方针和原则,适应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的要求,在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调控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围绕搞活内部分配,努力建立起以岗位管理为基础,以养老保险扩面和工作业绩考核为依据,以岗位目标考核为手段的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促进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二、分配的原则

1、在绩效工资分配形式上,建立总量宏观控制、加大岗考核兑现力度的分配制度。

2、在岗位目标考核上,建立岗位目标考核、扩面目标考核和综合目标考核的立体考核制度,按月公布考核结果,实现量化考核,确保公平、合理、透明。

3、在绩效工资分配兑现上,建立重工作目标、重工作实绩、重争先创优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合理拉开分配档次,保证收入分配客观公正、科学合理。

三、绩效工资分配的范围和对象

本单位全体在编工作人员。

四、绩效工资分配的形式

按照绩效工资分配的要求,为切实搞活内部分配,强化分配的激励机制和绩效机制,适当拉开分配档次,实行绩与效挂钩,按分配工资的总额和个人基本绩效工资为基础,以量化分数来进行分配。

五、绩效工资分配的考核方法

根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达我单位的工作目标,将年度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每个人。年度工作目标分岗位目标、扩面目标和综合目标三部分。三项目标按40%、30%、30%进行量化考核。

(一) 岗位目标

按照年初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由处考核小组对科室进行考核,并由科室考核到个人。满分为100分,按完成当年本单位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情况进行考核,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的得满分;超额完成任务的酌情加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扣分标准减分。

(二)扩面目标

每年初下达每个工作人员的扩面目标,按实际完成情况兑现。

(三)综合目标

综合目标分共性目标、争先创优目标和追加目标三项。共性目标满分100分,争先创优目标和追加目标不设基本分,采用加分办法。

1、共性目标:主要指按照上级政府、部门要求完成各项中心工作任务情况;考勤情况;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情况;以及在日常生活中必须共同执行的行为规范,包括政治思想品德、遵守党纪政纪、执行规章制度、服务态度、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要求。

2、争先创优目标:主要对工作人员在围绕中心工作任务争先创优等方面制定的目标。

3、追加目标:主要考核科室或个人在主要职责范围外,完成领导交办的阶段性、突击性的工作任务。

六、考核标准

(一)岗位目标考核

处考核小组对各科室岗位目标的考核,采取分项积分办法进行。(1)科室工作协调,按各科室职责分工,对因工作失职影响其他科室工作的,每项扣1-3分;(2)科室工作目标,每项目标每减一个百分点扣0.5-1分,超额完成目标的酌情加分;(3)来信处理和来访接待,因工作失职造成社会影响的,扣当事人5-10分。

(二)扩面目标考核

处考核小组对各科室工作人员扩面目标完成情况按科室实行分阶段考核,全年统算分值,按各科室实际完成扩面目标任务的百分比计算。

(三)综合目标考核

1、共性目标采取违例扣分法。由处考核小组进行考核,满分100分。

(1)制度考核:对违反本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及上级有关规定的,每发现一例扣减当事人1-5分。

(2)考勤考核:当月迟到、早退10分钟五次以下的,每次扣减当事人5分;当月旷工一天以下的或中途擅自离岗一次半小时以下的,扣减当事人10分;当月旷工两天以下或中途擅自离岗一次半小时以上的,扣减当事人20分;当月旷工三天(含三天)以上或迟到、早退10分钟五次(含五次)以上以及中途擅自离岗两次半小时以上的,按照本单位制定的《东台市社会保险业务结算大厅规章制度》规定执行,予以待岗,待岗时间视情节轻重而定,一般为1-6个月,待岗期间不发绩效工资。

2、争先创优目标采取加分法。科室和个人某项工作受到市委或市政府、盐城市、省、国家级表彰的,分别按5、10、15、20分加分,列入综合目标考核得分。

3、追加目标采取达标加分法。对完成处领导交办的突击性工作及涉及全处面上工作的目标任务,处办公室及时记载,年终汇总,报处考核小组审核确认,酌情加分,列入综合目标考核得分。

七、组织领导

1、成立处绩效工资分配工作小组,由×××、×××、×××、×××等四名同志组成,×××任组长。

2、建立处考核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由×××、×××、×××、×××、×××、×××、×××、×××等同志组成。

3、各科室和个人考核表格、资料等由办公室负责制发、收集、考核、汇总。

方案四:三类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调动中心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XXX,20x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建立以职工奉献精神为宗旨,以提高职工敬业爱岗精神为核心,以促进职工绩效为导向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全体职工工作积极性,打破平均主义的分配办法,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公平合理,按劳分配,优劳优酬,责重酬高”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

二、分配原则

公平合理,按劳分配,优劳优酬,责重酬高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比例

我中心在职人员6人,全年绩效工资为69816元×6人=418896元,其中全年基础性绩效工资为229680元(占全年绩效工资总量的54.8%),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为189216元(占全年绩效工资总量的45.2%)。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四部分组成,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一)月考勤奖,600元/月/人,按月发放。全年月考勤奖43200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2.8%;(二)月绩效奖,基数为800元/月/人,根据不同的岗位职责进行分配。正科实职、副科实职、管理八级和专技十级职员、一般工作人员(包含管理九、十级和专技十一、十

二、十三级)比例为1.3:1.2:1.1:1,按月发放。全年月考勤奖58560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9%;

(三)年度绩效奖,年末发放,年度绩效奖=(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3.5。年度绩效奖71778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7.9%

(四)其他绩效奖,年末发放,总额为15678元(未包含月考勤奖、月绩效奖、年度绩效奖扣发的金额和其他奖励),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3%。

四、考核办法

(一)月考勤奖

1、工作人员当月迟到或早退5次以内的,每次扣发50元,当月迟到或早退5次或以上的,全额扣发当月月考勤奖。无故旷工的,扣发当月全部月考勤奖;

2、当月请病事假3个工作日以内的,每个工作日扣发

50元,当月请病假10个工作日或以上的,全额扣发当月月考勤奖,当月请事假3个工作日或以上的,全额扣发当月月考勤奖;

3、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月考勤奖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二)月绩效奖

1、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扣发当月月绩效奖25%:

①当月迟到或早退达到6-10次的;

②当月事假累计达4-6个工作日的;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扣发当月月绩效奖50%:

①当月迟到或早退超过10次的;

②当月事假累计达到7-10个工作日的;

③当月无故旷工累计达2个工作日的;

3、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全额扣发当月月绩效奖:

①当月事假累计达10个工作日的;

②当月无故旷工累计达2个工作日的;

③因工作失职或违法乱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④因工作失职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⑤工作中弄虚作假、致使工作目标完不成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4、经批准请病假的,按病假日数比例,扣发月绩效奖;

5、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绩效奖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三)年度绩效奖

年度绩效奖根据个人年度考核情况,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领取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年度绩效奖。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扣发当年年度绩效奖。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绩效奖部分基础上另加500元。年度累计事假超过60个工作日、病假90个工作日的全额扣发年度绩效奖。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绩效奖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四)其他绩效奖

加班、值班、超工作量、年终先进奖励,按规定系数比例进行统筹发放。

五、其他问题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1、受刑事处罚,或受党、团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处分期限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

2、被市级(含市级)以上效能告诫或通报的;

3、表现很差、群众意见很大的。

扣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二)国家法定的假期(如探亲假、婚假、生育假、丧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文未涉及而政策法规有规定的,按相应规定处理。

六、其它事项

本方案20xx年12月 日经职工大会表决通过,于20xx年1月1日起生效。

篇五:重庆市精神病院绩效工资
2015卫生院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卫生院安全生产工作总结范文一:

20xx年,我院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卫生局、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从提高认识入手,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强化管理,深入开展安全检查,积极消除事故隐患。通过全院职工的共同努力,较好的完成了县局下达的安全责任目标,实现了无事故的发生。现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生产维系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事关我院经济的兴衰。我院历来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始终把它列为“一把手”工程,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岗位专业一起抓,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局面。并从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入手,全面提高我院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及时传达县局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经常利用本系统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案例来教育大家,特别是对《安全生产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更是抓紧抓实。通过学习,使全院职工认识到,安全生产是一项重要的细致的工作,稍有马虎,即可能酿成事故,从而进一步加强了从业人员自我保护能力。

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是安全生产管理基础,调整了以院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安保科及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设立专(兼)职安全员,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使安全管理工作在组织上不脱节。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院长与各科室负责人分别签定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从而使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使安全工作做到标准化、规范化。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为确保我院的安全生产,自去年年底开始,我院根据县局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安全工作的实际特点,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保证了我院安全工作有章可循,使所有从业人员做到日常工作有秩序,行为有规范。

为了保证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得到落实,院有关科室及负责人坚持经常对照进行检查,对每次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用制度管理人,这样做既教育了大家,又有效地促进了从业人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保证了我院日常性的安全生产。

三、强化宣传培训,增强安全意识。

提高我院职工的安全素质,是搞好我院安全生产的基础。今年以来,我院充分利用安全生产例会、宣传栏、安全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组织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及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应知应会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是他们熟悉岗位的安全要求,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保护意识。

四、强化监督检查,注重隐患整改。

常言道:“磨刀不误砍柴工”,宁愿多点时间检查安全,排除隐患,也不能违章作业,在我院日常性的工作中,大家倍感安全检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麻痹、侥幸、凑合、敷衍的思想万万要不得。只有通过检查,才能发现问题。在每天上班前后部门负责人、医院总值班都坚持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同时,我院还主动接受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无论是内部查处的隐患还是外部查处的隐患,一律按照“三定”原则进行整改,努力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总之,今年我们在安全生产中虽然取得一点成绩,但与县局、镇党委、镇政府,要求仍有一定差距,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在来年使我院安全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创建和谐医院做出贡献。

卫生院安全生产工作总结范文二:

200X年,我院的安全生产工作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指引下,在省局和地方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从提高认识入手,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强化管理,深入开展安全检查,积极消除事故隐患。通过全院职工的共同努力,较好的完成了省局和院下达的安全责任目标,实现了零伤亡指标;无中毒事故及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我院在安全工作方面的具体做法是: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生产维系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事关我院经济的兴衰。我院自今年以来,院领导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始终把它列为“一把手”工程,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岗位专业一起抓,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局面。并从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入手,全面提高我院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及时传达省局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经常利用本系统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案例来教育大家,特别是对《安全生产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更是抓紧抓实。通过学习,使全院职工认识到,安全生产是一项重要的细致的工作,稍有马虎,即可能酿成事故,从而进一步加强了从业人员自我保护能力。

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是安全生产管理基础,我院自2002年改制之后,便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安保科及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设立专(兼)职安全员,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使安全管理工作在组织上不脱节。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在年初第一季度的安全例会上,院长与各科室负责人分别签定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从而使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使安全工作做到标准化、规范化。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为确保我院的安全生产,自去年年底开始,我院根据省局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安全工作的实际特点,制定《省**安全生产责任制》、《省**消防安全责任制》、《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消防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打印装订成册,下发至各科室班组,规章制度的建立,保证了我院安全工作有章可循,使所有从业人员做到日常工作有秩序,行为有规范。

为了保证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得到落实,院有关科室及负责人坚持经常对照进行检查,院安全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对每次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用制度管理人,这样做既教育了大家,又有效地促进了从业人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保证了我院日常性的安全生产。

三、强化宣传培训,增强安全意识。

提高我院职工的安全素质,是搞好我院安全生产的基础。今年以来,我院充分利用安全生产例会、广播、宣传栏、安全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组织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省局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及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应知应会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是他们熟悉岗位的安全要求,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保护意识。

为了搞好我院的安全生产,今年来,我院先后开展了“安全生产周”、“安全生产月”和“安康怀”知识竞赛等一系列活动。院特种作业人员都按要求进行外培,并做到持证上岗,从而有效的提高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为实现我院生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强化监督检查,注重隐患整改。

常言道:“磨刀不误砍柴工”,宁愿多点时间检查安全,排除隐患,也不能违章作业,在我院客房部、康复部、锅炉房等部门日常性的工作中,大家倍感安全检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麻痹、侥幸、凑合、敷衍的思想万万要不得。只有通过检查,才能发现问题。在每天上班前后,客房部、锅炉房、车辆、康复部等部门负责人兼职安全员都坚持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同时,我院还主动接受地方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无论是内部查处的隐患还是外部查处的隐患,一律按照“三定”原则进行整改,努力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总之,今年我们在安全生产中虽然取得一点成绩,但与省局要求仍有一定差距,我们将认真总结利用今年的经验,在来年使我院安全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卫生院安全生产工作总结范文三:

根据重庆市关于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积极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个个珍惜生命的氛围,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为载体,组织开展一系列内容新颖、效果显著、职工群众普遍参与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推动安全理念、安全文化、安全法律和安全知识进医院、进社区,使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更加深入人心,为进一步促进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保证,确保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总体目标

无各类人员伤亡事故,无火灾、设备事故。杜绝重特大医疗事故。

三、组织领导

全院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本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各职能科室的“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本科室活动的组织领导督查监管和贯彻落实,对本科室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负责。

四、具体活动内容

根据市卫生局关于搞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要求,完善和建全生产网络组织,以科主任、科长为本科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各科护士长、班组长协助科主任、科长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同时组织现有义务消防队员,由院里统一培训和领导,协助医院加大消防安全生产的宣传,组织人员学习、培训、利用板报、条幅、会议、简报等多种形式宣传安全意识,营造安全氛围,使大家认识到安全就是效益,抓医疗工作就必须抓安全,安全生产才能保证医疗工作稳定、有序地开展。

1、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市里组织的安全知识讲团,搞好6月12日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2、对全系统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一次。

3、组织水、电维修人员对全院用电、用火、线路及消防通道、重点防火部门逐个排查,找出隐患,加以整改。

4、强化管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的落实,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安全生产工作分工明确,落实到人。

5、在今年汛期即将来临之际,组织人员提前做好防汛工作,确保在今年汛期期间医院工作的正常进行。

6、整章建制,落实整改措施,保证消防安全设备的正常运行。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建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网络,完善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各工种的安全职责要上墙,加强重点部门的安全管理,特别是病区、药房、配电房、危险品仓库、微机房、氧气库、高压锅炉房的安全管理,落实责任人,建立健全各项责任制,对以上部门如发现问题,立即落实整改。积极配合院其它科室在安全方面的工作,落实消防安全紧急疏散预案,对预案要实习演练;同时对消防器材及消防基础设施进行检查,发现有不完备的要及时更换、添置,真正做到“四不放过:即:隐患原因找不到不放过,有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整改期限不明确不放过,整改责任人不落实不放过。

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任务重、标准高、责任大的重要工作,院里分管主要领导要加强对各重点科室、部门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保证安全生产活动月有序开展,确保医院各项工作的安全运行。

卫生院安全生产工作总结范文四:

今年以来,我县以创建“安全保障型示范县”为总体目标,全面落实国发23号和渝府发〔2015〕2号、3号文件精神,狠抓了“三项行动”“三项建设”活动,全面推进实施安全保障“十百千”示范工程,狠抓隐患排查和治理,有效控制了安全事故的发生,圆满地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任务,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大力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一、全县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截止10月,全县共发生各类人员伤亡事故46起,死亡33人,同比下降24.6%、上升13.7%。其中:发生较大事故2起,死亡13人,占人员死亡总数的39.4%,打破了连续四年无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的良好形势,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占市下达控制指标的110%。在46起33人死亡事故中,道路交通共发生事故43起,占伤亡事故总数的93.48%,死亡24人,占人员死亡总数的72.73%,其中:较大道路交通事故1起,死亡6人;发生水上交通事故3起,其中:较大事故1起、死亡7人,较大事故超100%。整个水陆交通事故共死亡31人,占整个指标的93.93%。今年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渔业船舶、农业机械五个行业实现生产安全“零死亡”。

二、20xx年度安全生产工作

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今年重点抓好了监管执法、安全标准化、安全社区、专项整治、宣传教育、安全投入、安全科技、应急救援等八项工作,提升了政府安全监管能力,落实了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了全民安全意识。主要呈现“十大”特点:

一是死亡控制指标在受限之内。死亡指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30人以内;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持平,无重特大事故发生。二是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加强。全面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3号文件,在全市率先两年完成对我县28个乡镇安监、执法装备的配备;村(居)设置了专(兼)职安全信息员。三是监察执法效能显著提升。1--10月实际收缴罚款83.5万元,其中安全生产事前经济处罚金额36.5万元,占总处罚金额的43.7%,事前预防性安全执法力度明显加大,处罚力度跃居全市前茅。四是本质安全水平明显增强。全面完成了16家高危行业生产小企业关闭任务;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水上运输、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达标率在80%以上。五是安全社区创建成效显著。28个乡镇全面开展创建安全社区活动,12个乡镇通过了市级评定认证,8个乡镇评定认证为市级安全社区。六是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扎实有效。10家企业创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5家企业通过了市级专家组评定认证。七是安全宣传教育成绩突出。我局被中宣部、公安部、安监总局、总工会等国家七部委表彰为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优秀单位,是重庆市获得此殊荣的3个区县之一。八是全面完成安全重点目标任务。按时序全面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18个大项31个重点工作目标任务。九是打非治违、隐患整治出实效。今年1-10月全县采取铁腕式整治、地毯式排查,深入全县28个乡镇、2184平方公里的全方位整治,共收缴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2880多件(箱),集中统一销毁了价值近30万元的非法产品,是近十年销毁最多、打击力度最大、效果最好的一年。同时共排查生产经营单位和场所8265家次,发现一般安全生产隐患5523项,整改隐患5396项,整改率97.7%,挂牌整治了24处重大安全隐患。十是高起点编制全县十二五安全规划。首次将安全规划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十二五规划,全县十二五安全规划已经市有关安全专家评审,正在进一步修订完善。

(一)深化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安全违法行为

一是强化了基层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规范了乡镇安监办设置和人员配备,全面开展了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了乡镇安监、综治、信访、公安、司法、人武“六位一体”监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了行政资源的整合效能作用;加强了各类工业园区安全监管机构建设,足额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一步深化了村(居)安监、综治、信访、警务、调解、治保、民兵“七位一体”工作机制,在村(居)设置了安全(稳定)专职干部。工业园区单独设立了安全监管机构并配齐了必需的安全监管装备。

二是完善了安全监察执法体制机制。研究制定了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职业安全健康监管等制度体系。强化了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队的安全监察执法职能,县级行业监管部门进一步充实了安全监察执法力量;在安全监管任务重的乡镇派驻了执法中队。建立了集安监、监察、公安、工商、税务、质监、行业管理部门共同参与的执法联动协调机制,大力实施了联合执法;完善了工商、金融、保险以及有关资质管理部门对“黑名单”企业的惩戒机制;建立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审制度,规范了乡镇委托执法工作,加强了业务指导和培训,全面推进了乡镇行政执法工作。全县安全监察执法人员100%持证上岗。

三是强化了安全生产事前预防性处罚。县、乡镇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部门编制了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年度执法计划,强化了事前处罚,依法严厉查处了违法违章行为和事故隐患。加大了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力度,对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单位和当事人给予了严厉的法律、行政和经济制裁。树立了“隐患就是事故”观念,按照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实施了“隐患问责”,严格打“三非”、反“三违”、治“三超”,严肃查处了事故迟报、谎报、漏报和瞒报行为。建立了行政执法跟踪检查督查制度,对执法力度不够、工作不到位、避重就轻甚至包庇纵容等行为依法实施了责任追究;全年安全生产事前预防性处罚金额不低于总处罚金额的40%。

(二)深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全面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一是健全了企业安全管理体系。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有关政策规定,建立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规范设置了安全管理机构,落实了人、财、物等保障措施,自主组织实施了风险识别、安全检查、隐患整治、事故抢险等安全防范工作。深入落实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开展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专项行动,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实施了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和分级分类管理,以及中小企业和事故多发企业安全管理、技术服务“托管”模式。推广了“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强化了班组安全责任,切实加强了班组安全管理。充分发挥了工会、职代会、职工代表、职工的作用,开展了“安康杯”竞赛、“零事故”等安全文化活动。

二是全面推进了安全标准化工作。强化了安全标准化在市场准入中的规范作用,大力推进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装备使用,淘汰了落后和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将安全标准化与风险抵押金、保险费率、名优品牌、评先评优等挂钩,健全了企业安全标准化激励机制。建立了安全标准化备案、统一公告、信息发布制度。大力实施了“样板工厂”、“样板矿井”、“样板岗位”等示范工程。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安全标准化达标率达80%以上,供电、港口、燃气、乳制品、烟草、商贸企业等13个非高危行业试行了安全标准化。

三是健全了安全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建立了企业安全诚信机制,建立了企业安全承诺制度,健全了安全诚信与法律法规结合的惩戒机制。建立了企业负责人年薪和员工工资与安全绩效挂钩制度,建立了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卡制度,加强了个人安全信息监管。严格高危行业安全资质管理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提高了安全准入门槛,健全了高危行业企业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

四是推进了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按照《企业安全文化建议导则》(AG/T9004-2015)、《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定标准》及《重庆市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评定标准》要求,落实了县安委会《关于印发2015年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组织指导了所涉及企业的创建工作。

(三)深化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构建社会安全保障体系

社区安全是社会安全、生产安全的基石,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平安社会的主要组成部分。安全社区建设是“安全发展”的核心,是社会安全、生产安全的基础和抓手,是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一是分步实施,广泛推进。按照创建实施方案的规划,在12个中心镇重点推进,发动了各个部门、单位、学校、厂矿、医院和村居群众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参与,以预防各类人群的伤害这根主线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工作场所安全、家居安全、老年人安全、儿童安全、学校安全、公共场所安全、体育运动安全、涉水安全、社会治安、防灾减灾与环境安全等方面确定了安全促进项目加以推进,并取得了实际效果。二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创建了乡镇建立党政一把手为组长的安全社区创建领导机构和副职领导为组长的安全社区创建网络组织机构,建立了相关工作职责和制度;制定了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了辖区各部门、企事业单位、村居委和机关干部职工、企业员工及社区群众安全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了安全社区建设目标责任书;举行了安全社区创建启动仪式,广泛开展了宣传和发动群众参与。三是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创建了乡镇建立安全促进项目工作组和志愿者队伍,广泛开展了社区安全现状调查,分析了社区存在伤害事故的风险源和安全隐患,制定了推进项目伤害事故预防计划,落实了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伤害事故的风险源和安全隐患整治。四是强化投入,保障有力。创建乡镇保证了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办公经费,结合全国深化安全生产年和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突破年活动,加强了安全基础设施的改善和安全监管设施设备的装备,做到了安全监管人员、安全相关资金、安全管理责任、安全整治措施、安全目标任务“五落实”。五是加强考核,务求实效。严格按照《重庆市安全社区建设评定标准》组织实施,组织安全专家组进行了逐项资料和现场验收,对达到规定标准的社区认证颁发了认证证书。

(四)加强安全专项整治,提升高危行业安全保障水平

一是加强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充分发挥了行业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建立了隐患拉网排查、挂牌整改、档案管理、追踪督办常态机制。按照行业类别、企业规模、管理水平、事故情况等确定重点排查对象,实现了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重大隐患实施了市、县、乡镇政府三级挂牌限期督办,实行了整治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重大隐患限期整治率达到了80%以上。学校、工业园区、工矿企业的建设工程按规定实施了报批备案;凡有权批准建设项目开工的部门,批准开工的文件抄告了所在地安监部门,督促了建设单位依法报批备案。

篇六:重庆市精神病院绩效工资
2016民政局党委班子述职述廉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民政局党委班子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创一办”和“协力争先”的要求,紧紧围绕促进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纵深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目标任务,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团结带领广大民政干部职工,奋力拼搏,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确保民政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市直单位领导班子和市管干部2016年度考核工作中开展领导干部“辛苦指数”测评的通知》要求,我代表市民政局党委班子进行述职述廉,请与会同志们进行评议。

一、民政工作完成情况

(一)民生实事进展顺利

一是全市城乡低保、低收入家庭认定、城乡医疗救助三项列入全省十大民生工程全面落实。城乡低保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和按标施保。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全面建立,2016年至2016年的“十二五”期间,全市城乡低保对象保障标准按年均不低于12%的幅度增长,2016年4月提标后,云岩区、南明区、区、乌当区、白云区、区及金阳新区城低保标准从300元月/人提高到340元月/人,县、息烽县、修文县和清镇市从240元月/人提高到270元人/月。云岩、南明实行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从300元月/人提高到340元人/月,区农低保标准从150元月/人提高到170元月/人,区、乌当区、白云区和金阳新区从125元月/人提高到140元月/人,县、息烽县、修文县和清镇市从110元月/人提高到125元月/人。提标后城低保人均月补助239元,增加了37元,农低保人均月补助64元,增加了15元;目前,全市城乡低保对象63033户、134714人,其中,新增城乡低保对象3744人,退出城乡低5651人;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26825.6124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35175户、74382人,支出城市低保金23002.0885万元;农村低保对象27858户、60332人,支出农村低保金3823.5239万元,人均补差月64元。社会救助工作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以完善市社会救助管理系统城市低保子系统为契机,分别在云岩区和南明区开展低保基础数据集中录入和培训工作,培训基层低保工作人员1000余人次,基本完成了云岩和南明两区38216户、42110人的城市低保对象低保业务基本情况数据库建设,实现了市、区(市、县)、街道(乡、镇)和社区四级联网信息化建设,基本实现低保申请、审核、审批自动化网络化管理。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和常态化,去年对615户居民家庭收入情况进行比对,信息平均检出率为20.5%,市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在全省起到示范作用,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首批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示范单位”。市救助局正式批准成立,人员编制从15人增加到30人,标志着低保救助工作机构进一步健全完善,城乡医疗救助水平明显提高。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针对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扩大救助覆盖面,提高救助标准,简化救助程序,加大调研力度,起草了《市城乡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在部分区、县进行试点检验,待成熟完善报市委、市政府审核批准全面实施。截止第三季度,全市已实施医疗救助133535人次,救助金额1537.3万元。其中,城市医疗救助62607人次,共支出救助金447.4万元,农村医疗救助70928人次,共支出救助金1089.9万元。

二是社会福利院老人康复楼建设、精神病院新院及门诊楼建设、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免费提供基本殡葬服务试点等纳入全市为民“十件实事”工作进展顺利。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养老服务体系,我局还投入1800万在金阳新区中心地段购买建筑面积达7200平方米的福利设施。我局代市政府起草了《关于区、区及“一市三县”开展免除城乡亡故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的试点方案》,推动了免费提供基本殡葬服务试点工作的开展,此项惠民殡葬政策效果明显,得到广大老百姓的认可,目前,市6个试点区(市、县)为3895户城乡亡故居民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260.8845万元,景云山在试点工作中为3千多名困难群众开展免费服务,投入经费200多万元。

(二)社会救助成效明显

一是抗灾救灾减灾工作扎实深入。2016年,市相继遭受凝冻和特旱灾害,全市受灾人数共181.4万人(次),救助受灾困难群众人数14.855万人(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58亿元。组织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积极投身于抗灾救灾工作中,投入救灾资金2016.05万元,救灾物资折款709.39万元,用于解决受灾困难群众的饮水和口粮困难问题。开展冬令春荒缺粮人口摸底调查,下拔冬令款1382万元、春荒款235万元,救济困难群众108051人,确保灾民冬春期间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病得到及时医治。进一步强化全民防灾、减灾、自救、互救意识,积极做好防汛抗旱等应对自然灾害的各项准备工作,储备应对突发自然灾害三级响应救灾物资,与气象、部队等有关部门建立协调联快速联动机制,确保救灾物质12小时内运抵灾区。大力开展减灾示范创建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省综合减灾规划(2016--2016)》和全省救灾工作会议精神,下发了《关于开展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工作的通知》,加强组织领导,指导带动社区防灾减灾工作有序开展,创建五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加大市救灾仓库建设力度,积极筹备成立市防灾减灾中心。

二是发展慈善救助事业完善社会互助扶持机制。在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全市范围内积极组织开展慈善捐款工作,市慈善总会累计募集善款善物3749.08余万元,其中,善款3699.08万元,各类慈善捐赠物资折款50余万元,营造关爱弱势困难群体和关注慈善事业浓厚氛围;安置残疾人就业692人,为残疾职工缴纳社会养老及其他保险382.5万元。同时,启动慈善情暖万家活动,市委常务副市长、市慈善总会会长李忠亲自挂帅,组织对全市220家困难家庭和4家养老机构发放慰问金56万余元。开展三县一市“留守儿童”基本情况调研,对19346名留守儿童制定了关爱救助方案,在毛云乡中心学校成立留守儿童援助中心。为加大慈善救助力度,大力倡导社会互助,募集善款50万元对全市25家“慈善爱心超市”每家2万元的一次性慈善援助,并统一挂牌为“市慈善总会慈善爱心超市”。

三是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扎实深入。为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确保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酒博会、贸洽会期间市能够及时、有效地疏散受助人员,制定了《关于做好市“协办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酒博会”、“贸洽会”期间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成立了全省各救助站长为成员的市民运会、酒博会、贸洽会救助管理工作跨省协作领导小组,认真做好帮扶返乡农民工救助服务工作,为顺利举办“三会”提供了保障;全年救助各类人员36257人次。为确保流浪未成年人得到及时救助保护、教育矫治、妥善安置,最大限度减少未成年人反复流浪,代市政府起草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切实维护了流浪未成年人合法权利。

(三)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上新台阶

一是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不断健全完善重点优抚对象定期补助自然增长机制,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补标准844—550元/月,高于全省标准;全市各类优待抚恤按时足额发放;完成特困企业老复员军人生活医疗补助审查工作,下拨全市特困企业老复员军人生活医疗补助金52万元;军休干部房改基础性工作已基本完成,现正向上级部门申报落实军休干部房改经费;认真落实1701人退役士兵安置接待工作支出,培训经费约570万元,开展各种教育和技能培训1465人,筹集劳动就业指标600人,较好地解决了退役士兵就业难问题;在新兵运输、老兵转运、过往部队饮食饮水供应方面,共接待新老兵4.5万人,顺利完成了军供转运接待工作任务。开展全市革命烈士陵墓摸底调查工作,积极争取筹建市革命烈士陵墓管理机构。

二是深入创建全省、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市及6个区(县、市)荣获全省双拥模范城(县)命名表彰,市连续第六次通过全国“双拥模范城”评比考核。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经费及时、足额发放,“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全面推行。地方积极支持不对国防建设,认真开展国防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拥军活动。全面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稳步推进军休房改。发动驻筑部队捐款60余万元参与“十里河滩”绿化建设;组织协调驻筑部队1500多名官兵参加市奥体中心志愿者和“民动会”安保活动。

(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效加强

一是第八届村(居)会换届选举工作全面完成。在全市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中,参加换届选举的村委会1156个、居委会471个,除1个居委会因村改居和2个村委会因村征地拆迁需延期选举外,其余村(居)已全面完成换届选举工作。本次换届选举与第七届相比,“海选”和“直选”率分别提高了12.3%和22.9%。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全省广泛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以巩固和扩大“难点村”治理成果为重点,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为目标,创建“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56个村。

二是社区建设实现新的突破。在抓好第八届村(居)换届工作的基础上,按照《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的意见》,加大对各区(市、县)城市社区建设和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力度。全市农村社区试点村扩大到146个,白云区被命名为“全国和全省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扩大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围绕理顺社区服务中心与居委会的关系,强化居委会自治功能,规范社区服务中心设置,代市委、市政府草拟了《关于开展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扩大试点相关工作的意见》,并正式下发执行,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的做法得到民政部和省厅的肯定,得到中央、省级等媒体的广泛宣传报道,其社会作用和成效也得到了广大老百姓的认可。

(五)民政服务社会功能不断增强

一是强力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创新。全市社会组织1545家,其中,社会团体71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835家,涉及群众近百万人。2016年,按照规定市级批准成立132家社会组织,15家社会组织进入培育阶段,注销(清理)社会组织7家。继续推进社会组织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召开全市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暨业务主管单位工作座谈会,市级社会组织填写《社会组织名册》报送率达95%;推动建立党组织的“双报双推”制度,通过年检年报基本实现全市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全覆盖。在社会组织登记服务窗口和社会组织中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确保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顺利推进。贯彻落实《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强社会组织行政许可工作,推进社会组织登记便民措施和规范化管理,起草了《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登记和管理的意见》,经市长办公会、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颁布实施;总结《市民间组织登记工作一站式服务流程》试行以来工作经验,确保民间组织登记工作一站式服务有效向细节延伸;严肃开展社会组织年鉴和专项检查等执法监察工作,社会组织年鉴合格率达93%;加强社会团体收费管理和收支管理,制定并实施《市社会团体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意见》,积极做好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有意图分层次的培育发展符合当前工作需要的社会组织。召开全市社会组织管理暨“和谐促进会”登记工作推进会,目前,市及区、县(市)均已成立了和谐促进会,在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是切实发挥区划地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加大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力度,指导督促各区、县(市)进行街、路、巷牌的、更换、设置与维修2400块;完成《地名故事》第三集的编辑出版和第四集的编纂工作;与各区县市签订了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协议,完成了市部分行政区划结构性调整调查、论证、上报工作,乌当区地名设标评为“全国示范区”。

三是大力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水平。为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工作,加强婚姻登记队伍建设,针对部分婚姻登记设置不规范、服务意识不强、婚姻登记服务搭车收费现象进行了检查纠正,邀请国家一级作家李宽定先生开展了“婚姻里的传统”讲座;全年全市结婚登记43196对;离婚登记13381对;补发婚姻登记证件10185份;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60639份,其中,涉外及港澳台结婚登记455对,离婚登记54对;办理港澳台收养登记3例,登记合格率达100%。结合“三创一办”工作,开展违法丧事活动整治工作,成立市城区违法丧事活动整治领导小组,印制发放《关于加强违法丧事专项整治活动的通告》,引导群众文明办丧事,提高群众殡葬法规意识;率先在全省推行文明殡葬、惠民殡葬——“骨灰生态节地葬”活动,宝福山陵园开发节地葬园地“义园”、修文净园推出树葬、凤凰山公墓推出鲜花葬、清镇市红枫艺术陵园推出了草坪葬,进一步提高了市民文明素质,得到了媒体广泛报道和社会好评。加大春节、清明期间祭祀活动安全检查工作力度,倡导低碳绿色环保祭祀方式,在景云山举办清明公祭大典,用献花和祭酒方式替代传统焚烧香蜡纸烛,参与逝者亲友近1000余人。据统计,各经营性公墓祭祀人数达24万人(次),选择鲜花祭祀的群众达90%,实现了“文明祭祀,平安清明”。全市全年火化遗体21932具,火化率为100%。

(六)社会福利事业稳步推进

一是公办福利机构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由民政局起草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实施,切实保障了孤儿在安置、抚养、教育、医疗、就业、住房等方面的权益,现我市儿童福利院420名孤儿集中供养生活费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1500元,超过省1000元的标准,763名散居孤儿生活费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市儿童福利院加挂市特殊教育学校牌子。目前,市社会福利院和第二社会福利院供养老人405人,市精神病院收养精神病人101人,市老年公寓管理中心代养社会老人100多人,为高龄“空巢”老人解决生活困难提供很大的帮助。

二是不断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老有所养”行动计划(2016-2016年)的意见》中明确的任务,起草《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机构的意见》,进一步加大对社会力量投入养老事业的优惠扶持力度,全市新增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5家,床位数达2943张;通过新建、改扩建各类养老服务机构新增床位数1239张,超额完成市级和各区、市、县新增1072张养老床位数的目标任务。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管理,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的通知》,改扩建清镇市乡,县镇、乡村,区镇五所农村敬老院。深入推进“居家养老”工程,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村)老龄工作的通知》,各区、县(市)在城市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面达到90%以上,全年“居家养老”工作共投入资金654万元,全市423个社区,430个村开展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完成了省老龄办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为876名特殊困难、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发放护理补贴199万元,发出高龄津贴571.08万元。春节、国庆、重阳节走访慰问困难老人3200余名,慰问款567.64万元,米8545公斤,油1865公斤,棉被650床。

三是福利彩票市场良性健康发展。按照提升投注机资源利用率、合理布局彩票销售网络总体要求,进一步优化彩票投注站点布局,对19家站点进行拆并整改,开展对销售量排名靠前的站点和诚信经营站点表彰,积极开展彩票销售员培训工作,组织500多人(次)参加了学习培训,激发全市彩票销售站点的工作积极性,销售量大幅提升;继续办好“福彩杯”社区棋类赛活动,强化福利彩票宣传工作。截止11月30日共销售福利彩票3.704亿元。加大对福彩公益金使用监管力度,对1987年到2016年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进行普查,统计、收集了项目名称、资助金额等内容。同时,重点对近两年来公益金资助项目的建设、服务情况进行调研,切实提高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效率。表彰彩票销售站的诚信道德模范。2016年,在协调财政部门共同对福彩公益金项目使用调研基础上,安排了5896.15万元福彩公益金使用计划,现已按照规范程序拨付2251.5629万元。

四是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加强。目前,全市共有福利企业27家,年销售收入65382万元,认真落实国家对福利企业的扶持保护政策,促进福利企业健康发展,完成对2016年度社会福利企业年检工作。

(七)大力深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一是加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力度。在总结巩固第一批试点单位经验基础上,加大对民政部第二批社工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单位儿童福利院的指导力度,探索福利机构社工岗位设置及人员比例,全力推行儿童福利机构社会工作运行机制,结合援助孤残儿童项目合作探索社会工作专业技术方式在实际工作中的引用。结合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加大对社区基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引导力度,积极鼓励南明区河滨办事处金地社区、花果园办事处沙坡社区,乌当区新天办事处育新社区申报省级试点。

二是大力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抓紧培养大批社会工作人才”的目标任务,在加大学习宣传力度的同时,积极开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教育培训工作,举办一期市社会工作领导干部培训班,举办二期全市社会工作专业技术职称考试培训班,培训人数130余人;认真开展社会工作人才资源统计工作,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社会工作人才资源统计通知》的要求,我局牵头开展全市社会工作人才资源摸底统计,对全市16个社会工作领域的社会工作各类人才进行分类统计,目前,全市共有社会工作者3万余名,其中,专业技术职称社会工作者58名,有53名在民政系统;本次调查摸底统计为市委制定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措施提供了数据支持。

二、民政自身建设情况

一是下基层帮群众促发展活动深入扎实。以开展“四帮四促”、“创先争优”、“转变作风大帮促,服务基层先锋行”、“千名干部下基层,扎扎实实帮群众”等活动为契机,制定了《关于开展“转变作风大帮促、服务基层先锋行”活动》、《“千名干部下基层,扎扎实实帮群众”工作实施方案》等,深入到基层、到农村、到农户中深入调研、访贫问苦,扎扎实实开展各项帮扶工作,并及时向市委和市政府上报帮扶信息。按照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的目标标准,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开展“我是共产党员,我为市争光”、“争做好党员,向党的生日献礼”等活动,促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不断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全年我局先后组织10批共派出干部250余人次到帮扶点,走访32个村民组3314户村民,帮助受旱灾群众解决抽水机5台,落实救灾资金30万;为村落实资金3万元解决顶兆小学、南凉小学300余名学生中餐就餐困难;筹集3万元帮助高寨乡政府解决办公经费困难;援助镇村3台电脑,用于改善村委会办公设施,资助2万元用于完善村级老年协会和老年活动中心建设;从救灾资金中安排2万元,解决杠寨村灾民许开伦建房困难;为加快农村社区建设步伐,资助15万元开展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慰问困难群众127户,粮油、棉被及慰问金总价值7900元。

二是以制度建设强作风促效能。紧扣“三创一办”,强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大力开展“争创百佳效能处室(单位)、百优服务标兵”,严格执行机关工作“四要十不准”规定,改进民政工作作风、改善工作效率、提高服务水平,努力建设服务型机关,在民政系统党员干部中进一步树立为民理念和为民意识,落实为民举措,提高为民本领,切实以科学发展观内化更新观念,转化工作思路,凝聚工作动力,落实为民政策措施。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民政工作规章制度,制定了《市民政局机关首问责任制》、《市民政局机关限时办结制》、《市民政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办法》、《市民政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市民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市民政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规定》、《市民政局信访办理规定》、《市民政局新闻发布制度》、《市民政局群众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规章制度,确保民政行政工作规范有序,收集编印《民政部门常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选编》,为进一步提高民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对全市民政系统80余人开展了“依法行政工作专题培训”;全年局机关接待群众来访125人次,受理群众来信26件,办理《市长信箱》件、百姓-书记市长交流台60件、市委群工中心90件,回复率为100%,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9件,答复满意率达98%。

三是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加强。结合市纵深推动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目标,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民政工作“十二五”规划的发展任务,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加大民政干部队伍建设力度,强化民政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综合素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民政业务工作能力培养,为全面推动民政工作的新发展提供组织和人才队伍保障。举办了党务知识、依法行政、提高执行力、生态文明建设、纪检工作、作风教育、干部任用四项监督制度、严肃换届纪律、文书资料、人事档案、规范劳动用工、人事劳资、财务管理等培育,加大对民政系统142名专业技术人员和296名技工人员技能培训力度,全年我局共投入教育培训经费79万元,参培人员达400多人次;派出2名领导干部参加市委组织部举办的县级干部培训班,3名同志参加科级干部培训班,3名科级干部参加市人社局举办的执行力培训班,派出12名干部外出培训学习。加强民政干部能力素质建设,认真搞好民政工作的调查研究,形成大量调研报告。配合省民政厅完成《社会工作人才在社会管理服务创新发展中的功能研究》课题;我局承担的《社会工作在提高党执政能力,夯实党执政基础中的作用研究》通过民政部成果验收;《市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研究》获民政部法制理论研究课题二等奖;《关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及村(居)委会法律地位的思考》获全国民政政策理论研究三等奖;《做好社会工作,加强社会管理》的论文在全国和省级刊物发表,并为人民网转载。同时,结合民政工作的发展,加大对局机关和局属单位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力度,公开竞争选拔局机关科级干部4名,考察聘用3名工勤人到局属单位副科级领导岗位,交流局属单位科级干部4名;公开招考引进干部13名。

四是规范化建设水平全面提升。结合行政机构改革的深化和发展,2016年及时全面完成局机关职责清理,严格按新“三定”方案设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明确内设机构和人员岗位职责,确保人员到位到岗,确保局机关各项工作健康运行,全面规范完成局机关行政机构改革工作。加大对局系统事业单位机构规范化建设力度,针对四个民政福利中心发展,争取市编办的支持调整其职责,提出了加强军字号机构的建议;同时,按全市的统一要求和规定,下半年启动了事业单位改革前的机构清理工作,对全局系统24个事业机构职能职责、人员编制、人员配备、领导职数等开展全面的清理,完成了全局系统事业单位新的机构设置方案报市编办。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全员聘用管理规定;按照市的统一规定和要求,全面推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建立局属单位及主要领导新的管理和考核机制;开展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津补贴清理工作,全力推进全局系统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2016年市救助站、景云山、云岩区民政局申报为民政部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局人事档案规范管理工作通过省委组织部一级达标检查。

五是机关党委、工青妇、精神文明建设、老干部服务管理、计生与人口综治、信息化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得到了全面落实。

三、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一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和市纪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制定下发了《市民政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市民政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等,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等,抓好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广泛开展党纪党规廉政法规学习,组织干部职工开展警示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活动,特别是在广泛深入开展严肃换届纪律学习宣传中,全面完成了参与率、知晓率、测试率、承诺率共4个100%,在市委组织部的检查中得到了好评,有力地促进我局组织和干部任用工作满意度的提高,较好地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二是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将党风廉政目标分解到班子成员和责任部门,落实到人,形成了完整的责任体系,确保民政工作健康运行。深入开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制定并全面落实《市民政局开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严格加强项目建设和财经纪律管理;励行节约,从严控制支出;对全局系统“小金库”专项治理进行复查,局属各单位签署治理“小金库”承诺书;认真做好“三访”工作,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三是扎实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民政党务政务工作公开透明力度,健全完善局党委会、局行政办公会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程序和内容,发扬民主,扩大民政干部和社会群众的监督覆盖面,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加大对党委班子和各级领导干部办事决策公开性和民主化建设,确保民政重大工作、建设项目、资金使用、干部任用等工作严格按规章制度实施。切实加强民政专项资金和招投标工作、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了各项民政专项资金的安全运行;开展对公务用车的专项治理,按期完成清理任务。

回顾2016年的工作成绩,是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是广大民政干部团结拼搏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局党委对广大民政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当然,我们已清醒的地认识到在工作中还有很多不足,还有很多需要艰苦努力的方面,但我们相信,只要大家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围绕全面推进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开拓创新,务实奋进,创先争优,以辛苦指数换来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一定会开创民政工作的崭新局面,民政系统的干部职工一定能为建设生态文明城市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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