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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建房买卖合同
乙方(买方): 男,尼山镇大王庄庄村民,身份证号: 根据国家《合同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合同标的即房屋状况
1、该交易房屋坐落曲阜市尼山镇大王庄村
2、该房屋为(两层砖混结构楼房),南北长 米,东西长 米,共 层。房屋占地面积约 平方米,院子占地面积约为 平方米。左紧邻 的房屋,右紧邻 房屋,前紧邻 ,后紧邻 。
3、该房屋为(如宅基地自建房或村镇开发自建房,宅基地审批文件编号: )
第二条:合同房屋交易价款:人民币 元整
大写:
第三条:付款时间及方式
1、 在2016年2月 日付人民币 元整。
2、 甲乙双方关于该房屋的产权证、土地使用证过户手续在签订此合同时全权委托本村村委办理。
3、 付清款后,甲方收到后应出具收据。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保证该房屋在合同签订前确实专属自己所有,出具村级以上单位对甲方专有该房屋的证明并交付给乙方。
2、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乙方交付的全部房屋交易价款并有义务开具收据交付给乙方。
3、甲方应保证不存在任意第三人对该交易房屋主张任何未被告知的权利情况。
4、甲方应保证该房屋不属于违章建筑、不属于已被或已确定将被列入新规划而拆除或征用的范围。
5、甲方应告知乙方有关该房屋的质量状况。 甲方(卖方): 男,尼山镇大王庄庄村民,身份证号:
6、甲方应将该房屋的宅基地审批文件等相关手续交付给乙方。
7、该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将该房屋全部交付给乙方,且甲方不得以自己的行为致使该合同无效。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给付甲方该交易房屋价款并向甲方索要收据。
2、乙方购买该房屋后,若根据有关规定可以办理相关权属登记的,甲方有义务给予协助。
第六条:特别约定
1. 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改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积极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决妥善。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2. 若今后房屋重建,甲方应承认乙方的住房面积。如国家征地,土地赔偿及住房面积赔偿均归乙方所有,甲方负责积极配合。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对方可要求违约方在一定期限内改正,违约方应当改正。
2、甲方违反第四条的有关约定导致乙方在合同签订后无法对该房屋行使所有权的,乙方可要求解除合同并同时要求甲方全额退还房屋价款及其相对应的银行定期存款利息和全部房屋价款的20%的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先进行协商,无法协商或协商不一致的可以通过有关法律途径解决。
甲方: 签约时间: 乙方: 签约时间: 村委代表: 公证时间:
房屋买卖(置换)收据
今收到张福同交来的购房全款(人民币) 元(小写), 元(大写),房屋地址为:尼山镇大王庄村,左紧邻的房屋,右紧邻房屋,前紧邻。
收款人:
2016年月日
2016农村建房三清理一严控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的总体要求,以秀美乡村建设为契机,通过清理整治,全面遏制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规范农村土地管理秩序和农民建房审批程序,进一步提升村镇建设品位,美化村镇人居环境。
二、工作原则
1、依法依规、违法必究。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确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对清理出的违法用地和违规建设,该罚的罚、该拆的拆,有效遏制村镇地乱占、房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
2、尊重历史、区别对待。对个别历史阶段形成的违法建筑,要严格把握政策,区别对待,妥善解决。对于主动申报的违规建设项目,从轻处理;对清查过程中顶风作案,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的,从重从严处罚。
3、既处理事、又处理人。重拳打击,严格执法,做到既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又查处违法责任人。严厉查处在执法监管工作中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索贿受贿的行政执法人员和镇村基层干部。
4、建章立制、长效管理。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土地和规划管理长效监管机制,强化管理,堵塞漏洞,有效防止违法用地和违规建设行为的发生。
三、清理范围、对象与内容
(一)清理范围:县城规划区“两违”清查范围之外的各乡、镇行政区域。
(二)清理对象:自2016年1月1日以来的违法违规用地和建设行为。
(三)清理内容:
1、非法占用、擅自买卖、以租代征等违法用地行为;
2、未按审批内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扩大用地范围等违法用地行为;
3、未取得规划审批手续或未按审批内容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包含未批先建、批东建西、少批多建等);
4、建新未拆旧的“一户多宅”违规建房行为;
5、非农户籍人员擅自占用农村集体土地违规建房行为。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与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各乡镇(场)要及时动员部署和制定实施方案,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对“三清理一严控”工作的宣传力度,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广大群众深刻认识“三清理一严控”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组织村组工区进行全面自查,摸清情况,逐户、逐栋造册登记,分析整理。
2、清查与处理阶段(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乡镇(场)要对所管辖区域进行全面复查,弄清违法用地、违规建设行为成因,逐宗、逐项、逐村进行核准,汇总上报,并针对清理出来的问题,依据国家土地管理、规划建设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到位。
3、规范与总结阶段(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三清理一严控”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建章立制、源头防患,严格规范村镇农民建房行为,为推进秀美乡村建设创造条件。
五、处理标准及工作措施
(一)建制镇规划区内的建房
1、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建房和未按用地审批内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扩大用地范围的,按下列标准进行处罚,缴纳相关规费后,依法补办用地许可手续:【2016农村建房一平方多少钱】
占用基本农田的,限期拆除复耕。确实不能拆除的,建房户必须按占一补一的标准进行造地补偿(或按每平方米30元的标准缴交造地补偿金),并处以每平方米30元罚款;占用一般耕地的,处以积每平方米20元罚款;占用其他土地的,处以每平方米10元罚款。
2、未经规划审批进行建设,严重影响村镇规划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影响村镇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并处以土建工程造价百分之五的罚款(土建造价计算方式:砖混结构按500元/㎡、砖木结构按300元/㎡,下同),缴纳相关规费后,依法补办规划许可手续.
3、未按规划审批内容进行建设的,处以土建工程造价百分之三的罚款,缴纳相关规费后,依法补办规划许可手续。
4、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受让集体土地的,处以土地面积每平方米3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违法建筑严重影响村镇规划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影响村镇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并处以土建工程造价百分之十的罚款,同时,在缴纳相关规费后,依法补办用地、规划许可手续。
5、“一户多宅”的,必须拆除旧房、收回宅基地、接受处罚后,方可依法补办用地、规划手续。
6、原“两违”清查已处罚到位的不重复处理。
(二)建制镇管辖规划区以外的集镇、场、村庄范围内的建房
1、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集体土地建房的,按以下标准进行处罚,缴纳相关规费后,依法补办用地、规划许可手续:
占用基本农田的,限期拆除复耕。确实不能拆除的,建房户必须按占一补一的标准进行造地补偿(或按每平方米30元的标准缴交造地补偿金),并处以每平方米30元罚款;占用一般耕地的,处以每平方米20元罚款;占用其他土地的,处以每平方米10元罚款。【2016农村建房一平方多少钱】
2、未按用地审批内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扩大用地范围的,按以下标准进行处罚,并在缴纳相关规费后,依法补办用地、规划许可手续:
占用基本农田的,限期拆除复耕。确实不能拆除的,建房户必须按占一补一的标准进行造地补偿(或按每平方米30元的标准缴交造地补偿金),并处以每平方米30元罚款;占用一般耕地的,处以每平方米20元罚款;占用其他土地的,处以每平方米10元罚款。
3、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受让集体土地的,处以土地面积每平方米3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违法建筑严重影响村镇规划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影响村镇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并处以土建工程造价百分之十的罚款,在缴纳相关规费后,依法补办用地、规划许可手续。
4、“一户多宅”的,必须拆除旧房、收回宅基地、接受处罚后,方可依法补办用地、规划手续。
5、原“两违”清查已处罚到位的不重复处理。
(三)已列入移民搬迁计划并已规划建房的按照乡镇政府原定途径解决。
(四)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河道规划、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占用基本农田,在地质灾害区域建房的,或者不接受罚款补办手续处理的,依法予以拆除或者没收。对本次清理排查出的严重违法用地、违规建设项目,经县领导小组认定必须拆除的,由县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下达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施工,并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对既不接受行政处罚,也未按期自行拆除的,由乡、镇人民
政府组织强制拆除。
(五)财政供养人员、国有企业职工和与行政事业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未主动申报的,除按前两项规定进行处罚处理外,对严重违法用地和违规建设法行为,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或组织处理。
(六)违法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加强领导,严格考核
1、强化领导,精心组织。为加强对农村建房“三清理一严控”的组织领导,成立县农村建房“三清理一严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林育龙任组长,县人大副主任罗福凡、县政协副主席邱刚、县委副调研员、县政府党组成员金四清同志任副组长,县国土资源局、县城建局、县监察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房管局主要负责人和各乡镇(场)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城建局,负责整个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检查。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农村违法用地的清理指导工作,县城建局负责农村违法建房的清理指导工作,县监察局负责非农户籍人员违反规定回乡建房的清理督促指导工作。各乡、镇场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乡(镇)场长为第一责任人,亲自过问、亲自抓,分管领导为主要负责人,具体抓、专门抓,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严格督查,确保实效。要加强对“三清理一严控”工作情况督查指导,对弄虚作假、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部门、乡镇(场),将严格按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落实举报投诉制度,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信箱、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群众监督,做到举报一起确认查处一起。
3、建章立制,长效管理。在认真清理违法用地、违规建房的基础上,建立常效管理机制,做到科学编制村镇规划,完善农民建房管理办法,坚持按规划建设、按制度办事;要健全组织机构,建立乡镇(场)长负责一支笔的审批制度;要积极搞好规划建设服务,主动为农民建房无偿提供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指导,确保农民建房质量和施工安全;要严格执法,及时发现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的总体要求,以秀美乡村建设为契机,通过清理整治,全面遏制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规范农村土地管理秩序和农民建房审批程序,进一步提升村镇建设品位,美化村镇人居环境。
二、工作原则
1、依法依规、违法必究。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确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对清理出的违法用地和违规建设,该罚的罚、该拆的拆,有效遏制村镇地乱占、房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
2、尊重历史、区别对待。对个别历史阶段形成的违法建筑,要严格把握政策,区别对待,妥善解决。对于主动申报的违规建设项目,从轻处理;对清查过程中顶风作案,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的,从重从严处罚。
3、既处理事、又处理人。重拳打击,严格执法,做到既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又查处违法责任人。严厉查处在执法监管工作中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索贿受贿的行政执法人员和镇村基层干部。
4、建章立制、长效管理。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土地和规划管理长效监管机制,强化管理,堵塞漏洞,有效防止违法用地和违规建设行为的发生。
三、清理范围、对象与内容
(一)清理范围:县城规划区“两违”清查范围之外的各乡、镇行政区域。
(二)清理对象:自2016年1月1日以来的违法违规用地和建设行为。
(三)清理内容:
1、非法占用、擅自买卖、以租代征等违法用地行为;
2、未按审批内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扩大用地范围等违法用地行为;
3、未取得规划审批手续或未按审批内容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包含未批先建、批东建西、少批多建等);
4、建新未拆旧的“一户多宅”违规建房行为;
5、非农户籍人员擅自占用农村集体土地违规建房行为。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与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各乡镇(场)要及时动员部署和制定实施方案,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对“三清理一严控”工作的宣传力度,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广大群众深刻认识“三清理一严控”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组织村组工区进行全面自查,摸清情况,逐户、逐栋造册登记,分析整理。
2、清查与处理阶段(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乡镇(场)要对所管辖区域进行全面复查,弄清违法用地、违规建设行为成因,逐宗、逐项、逐村进行核准,汇总上报,并针对清理出来的问题,依据国家土地管理、规划建设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到位。
3、规范与总结阶段(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三清理一严控”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建章立制、源头防患,严格规范村镇农民建房行为,为推进秀美乡村建设创造条件。
五、处理标准及工作措施
(一)建制镇规划区内的建房
1、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建房和未按用地审批内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扩大用地范围的,按下列标准进行处罚,缴纳相关规费后,依法补办用地许可手续:
占用基本农田的,限期拆除复耕。确实不能拆除的,建房户必须按占一补一的标准进行造地补偿(或按每平方米30元的标准缴交造地补偿金),并处以每平方米30元罚款;占用一般耕地的,处以积每平方米20元罚款;占用其他土地的,处以每平方米10元罚款。
2、未经规划审批进行建设,严重影响村镇规划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影响村镇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并处以土建工程造价百分之五的罚款(土建造价计算方式:砖混结构按500元/㎡、砖木结构按300元/㎡,下同),缴纳相关规费后,依法补办规划许可手续.
3、未按规划审批内容进行建设的,处以土建工程造价百分之三的罚款,缴纳相关规费后,依法补办规划许可手续。
4、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受让集体土地的,处以土地面积每平方米3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违法建筑严重影响村镇规划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影响村镇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并处以土建工程造价百分之十的罚款,同时,在缴纳相关规费后,依法补办用地、规划许可手续。
5、“一户多宅”的,必须拆除旧房、收回宅基地、接受处罚后,方可依法补办用地、规划手续。
6、原“两违”清查已处罚到位的不重复处理。
(二)建制镇管辖规划区以外的集镇、场、村庄范围内的建房
1、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集体土地建房的,按以下标准进行处罚,缴纳相关规费后,依法补办用地、规划许可手续:
占用基本农田的,限期拆除复耕。确实不能拆除的,建房户必须按占一补一的标准进行造地补偿(或按每平方米30元的标准缴交造地补偿金),并处以每平方米30元罚款;占用一般耕地的,处以每平方米20元罚款;占用其他土地的,处以每平方米10元罚款。
2、未按用地审批内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扩大用地范围的,按以下标准进行处罚,并在缴纳相关规费后,依法补办用地、规划许可手续:
占用基本农田的,限期拆除复耕。确实不能拆除的,建房户必须按占一补一的标准进行造地补偿(或按每平方米30元的标准缴交造地补偿金),并处以每平方米30元罚款;占用一般耕地的,处以每平方米20元罚款;占用其他土地的,处以每平方米10元罚款。
3、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受让集体土地的,处以土地面积每平方米3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违法建筑严重影响村镇规划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影响村镇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并处以土建工程造价百分之十的罚款,在缴纳相关规费后,依法补办用地、规划许可手续。
4、“一户多宅”的,必须拆除旧房、收回宅基地、接受处罚后,方可依法补办用地、规划手续。
5、原“两违”清查已处罚到位的不重复处理。
(三)已列入移民搬迁计划并已规划建房的按照乡镇政府原定途径解决。
(四)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河道规划、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占用基本农田,在地质灾害区域建房的,或者不接受罚款补办手续处理的,依法予以拆除或者没收。对本次清理排查出的严重违法用地、违规建设项目,经县领导小组认定必须拆除的,由县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下达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施工,并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对既不接受行政处罚,也未按期自行拆除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强制拆除。
(五)财政供养人员、国有企业职工和与行政事业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未主动申报的,除按前两项规定进行处罚处理外,对严重违法用地和违规建设法行为,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或组织处理。
(六)违法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加强领导,严格考核
1、强化领导,精心组织。为加强对农村建房“三清理一严控”的组织领导,成立县农村建房“三清理一严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林育龙任组长,县人大副主任罗福凡、县政协副主席邱刚、县委副调研员、县政府党组成员金四清同志任副组长,县国土资源局、县城建局、县监察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房管局主要负责人和各乡镇(场)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城建局,负责整个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检查。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农村违法用地的清理指导工作,县城建局负责农村违法建房的清理指导工作,县监察局负责非农户籍人员违反规定回乡建房的清理督促指导工作。各乡、镇场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乡(镇)场长为第一责任人,亲自过问、亲自抓,分管领导为主要负责人,具体抓、专门抓,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严格督查,确保实效。要加强对“三清理一严控”工作情况督查指导,对弄虚作假、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部门、乡镇(场),将严格按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落实举报投诉制度,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信箱、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群众监督,做到举报一起确认查处一起。
3、建章立制,长效管理。在认真清理违法用地、违规建房的基础上,建立常效管理机制,做到科学编制村镇规划,完善农民建房管理办法,坚持按规划建设、按制度办事;要健全组织机构,建立乡镇(场)长负责一支笔的审批制度;要积极搞好规划建设服务,主动为农民建房无偿提供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指导,确保农民建房质量和施工安全;要严格执法,及时发现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农村建房安全承诺书
甲方: 姓名:
乙方: 姓名:
甲方将位于杨家大地的自住用房的建设施工工程经双方协商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就该建房工程的施工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此次建房的施工承包方式为乙方包工,甲方包料。乙方负责出工建设并自行解决建设施工所需要的所有设备,甲方负责建房所用的全部原材料,施工过程所需的水电费用由甲方支付,施工人员的吃住行生活由乙方自理。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施工安全,全程对施工安全负完全责任,因施工设备的原因和乙方人员操作失误导致的一切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与甲方无关。由于乙方对施工工地管理疏忽造成的施工人员以外的第三人人身及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对此负全部责任。
二、被建房屋的建筑面积为200平方米,甲方将包括地梁在内的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全部承包给乙方(其中包括贴外墙的瓷砖、楼梯及其附属设施、)。乙方的施工承包房子主体单价为每平方米 155(大写:壹佰伍拾伍元) 元整。平方面积以滴水为界;楼梯1个平方按两个平方计算。二层多砌一堵挡土墙。
三、付款方式:
开工付2000(大写:伍仟)元整。
一层房面打完付10000(大写:壹万元)元整。二层房面打完再
付10000(大写:壹万元)元整
竣工后付清剩余款项(余伍千元整作为质量保证金,一月后无任何质量问题再付清剩余伍千元)。
四、特别要求及说明:
1、基础开挖深度及宽度按施工图及地质情况现场确定。基础施工含基础槽挖掘和土方回填、夯实。
2、楼板要求层层现浇(包括楼梯、门窗、过梁)。
3、内墙全部抹灰,外墙正立面全部贴面砖。立柱贴砖。楼梯贴砖。
4、工期为两个月,雨天除外。
五、工程质量等级:
达到施工规范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屋顶阴角不能超过2公分,墙体阴角不能超过1公分,砖体四大角不超过1公分,石墙墙面不超过3公分。在施工中个别部位若达不到质量要求的,返工重做。所造成的材料、人工损失均由乙方全部负责赔偿。经整改后还达不到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另行发包,并按乙方已完工程人工费的50%结算清理出场。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在该协议文本上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产生法律效率。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七、甲方签字(签章): 乙方签字(签章):
见证人签字(签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公历)
农村建房施工协议书甲方《户主》姓名住址 乙方《施工方》姓名电话 甲方将位于南街村的自住房的建设施工工程经双方协商包工给乙方,就该建房工程的施工事宜达到以下协议:
一、 此次建房的施工承包方式为乙方包工,乙方负责出工建设并自行解决建设施工所需要的所有设备。
二、 乙方在施工工程中应注意施工安全,全程对施工安全负责,因施工设备的原因和乙方人员操作失误所导致的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由于乙方对施工工地的管理疏忽造成的施工人员以外的他人及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对此负完全责任。
三、 施工图经双方保存,乙方不可随意更改,如需更改需双方协商同意方可更改。
四、 被建筑的面积为 平方米,甲方将包括地梁地基灰土咂夯在内的房屋建设工程全部包工给乙方,《其中包括内外墙瓷砖,室内地板砖,楼梯及其楼梯瓷砖,卫生间地板砖墙砖,电管线安装等》。
五、 上阁楼一米按平方价的三分之一收取。
六、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建房质量要求保证施工质量,房屋完工交工后由甲方按照要求进行验收,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重新修缮。
七、 付款方式:基础完工付总款的 ,一层完工付总款的 ,二层完工付总款的 ,阁楼完工付总款的 ,扫地出门交工无质量问题付总款的 ,剩余 一年之内无任何质量问题将全额付清。
八、 乙方的施工单位为每平方米 元,其中包括阁楼共 平方米,工程总价为 。
九、 工程日期为 年 月 日,如无不可解决的问题尽量工期提前完工。
十、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如非甲方原因乙方违约将赔偿甲方损失。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为 年 月 日
农民建房协议书【2016农村建房一平方多少钱】xx农 建房 字 (2016 )号 甲方: xx乡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
乙方: 电话:
为加强村庄建设规划管理,集约合理利用土地,规范农民建房,美化村容村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着力打造和-谐秀美乡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在 村 组规划建房区内建房,占地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层数 。
二、乙方建房前,必须取得《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经乡规划所,乡国土资源所现场放线后,乙方才能动工建设,浇筑地圈梁时需经乡规划所和乡国土资源所验线后才能施工,违者罚款500元。
三、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一户一宅制度,新居落成后(以住进新屋时间为准),一个月内必须彻底拆除老房屋包括附属建筑(猪栏、厕所等),清理建材、平整土地,并将老宅基地交给本组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调配使用,违者罚款600元(见组长证明)。
四、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规划图确认位置建房,不得超层超面积建设,不得更改四至及座向,如有违反,乡规划所和乡国土资源所将依法给予处罚。
五、乙方自愿选定 类 (号)新户型建设。乙方
保证按照选定的新房型建设坡屋顶,卫生间、厨房、车库、贮物间等附属建筑必须按审批的规划设计建设,不得异地另建,同时配套建好自来水、檐阶、水沟,如有未按规划建设,每项罚款200元。
六、乙方在建房中,所有的建筑材料和拌料要堆放整齐,不得影响和妨碍公共安全、交通安全和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转,不得影响村容村貌和他人的生产、生活等,违者罚款200元。
七、乙方建房动工前,必须向甲方交纳建房保证金3000元,新房竣工验收后,无违约全额退还乙方。甲方不得违规向乙方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不得吃拿卡要。
八、甲方要为乙方建房的申报、审核、审批提供全程服务,加强建房的技术指导、培训和安全建设管理。
九、农民建房公示牌甲方负责制作、填写、送达,乙方负责悬挂和保管,如有损坏、丢失,由乙方照价赔偿。
十、乙方新房原则上在一年内建成,不能建成的须向甲方说明原因,新房竣工后,必须及时向乡规划所和国土资源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发证。
十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国土资源所一份,村民委员会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按手摸)
XX乡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农民建房承诺书本人郑重承诺:
①所报材料真实,属“一户一宅”;
②保证按镇(街)放线位置,严格按图施工;
③保证施工安全;
④已熟知与申请事项有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增城市农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增城市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并愿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⑤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保证所填报的内容和提交的证件、文件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如有欺诈等虚假行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人保证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接受整改、拆除等处罚。
本承诺书自签定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承诺人签名 (捺印) 身份证号码
(注:承诺人必须为建房申请人)
合作社(自然村)盖章 村委会盖章 镇农村建房管理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农村建房安全协议书怎么写?甲方:
乙方:
部分细节请与当地建过房的人商讨……
甲方在 建房屋一栋,建筑层数两层,一层约 平方米,二层约 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原则,确保工程安全、优质、高效、低耗,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俩,以期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
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水电等等一切建筑材料。
乙方提供劳务、施工技术、施工工具、及生产生活的一切用具等。
二、承建项目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装饰室内粗粉刷、前沿外墙贴瓷砖、后沿外墙面粉水泥砂浆、卫生间地面及墙面贴瓷砖、安装瓷盆、下水管道、落水管;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透水处理。
三、承包价格
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元(),建筑面积按每层楼外墙计算。施工范围包括所有需要水泥砂浆抹面的墙体。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完毕,工具进场,人员到位,预付30% ,完成第一层砖砌并捣制好楼面付到50%,完成第二层以及屋顶付到75%付款八仟元,工程全部完工,交验完毕付到90%, 预留10%为质量保证金,完工一年内无质量问题,清尾款。
五、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水电到位供给及原材料及时进场,每日午餐
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节约材料,并保管好材料,不得丢失。
六、质量要求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或由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七、注意安全
劳保措施,施工防护措施到位,安全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因自身原因或乙方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出现工伤,或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
八、工期要求
主体工程工期为75(日历天),从签订合同之次日起计算,乙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前完成主体工程,遇天气原因顺延,乙方不能因各种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间。遇乙方所需材料,应提前向甲方提出计划,以便及时筹备。
九、后期维修
因乙方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赔偿以及责任
十、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按国家以及本地标准从严执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
甲方: 姓名:
乙方: 姓名:
农村示范村建设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为了进一步摸清该村为民办实事新农村示范村建设的基础条件和工作现状,快速引领、推动我县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健康发展,今年6月18日我随市、县农口部门领导,深入到该村就该项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基本村情
xxxx村地处xxxx镇东部,距xxxx集镇18公里。全村辖14个村民小组、269户、1035人。总面积4.1平方公里。耕地面积912亩,其中水田858亩,旱地面积54亩;退耕还林面积210亩,生态林面积2731亩,工业原料林2500亩,新开茶园1000亩,森林覆盖率达90%。全村粮食总产量464000公斤,其中稻谷产量363000公斤,人均产粮441公斤。全村从业人数617名,其中常年从事家庭经营279人,家庭经营人群中从事第一产业138人;外出打工338人。2016年底,农业收入133.44万元,集体再分配收入2.5万元,全村的人均纯收入3719元。14个村民小组已全部实现通路、通水、通电。小农水完成3.6千米。污水处理设施配套建设已基本完成。垃圾集中转运处理和路灯亮化、农户集中建房、街道延伸规划、村组部分道路绿化等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全村九年义务教育学生统一到镇中心小学就读,就学率100%;计划生育率为95%;参加农村合作医疗250户,参合率94%;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427人,参保率91%。
村有简易办公室一间,建筑面积40平方米(含计生室、党员活动室和文化室),村卫生室2间,总建筑面积25平方米。村支两委班子成员6人,村民组长14人,1个网格小组,现有党员40人,其中预备党员2人,流动党员2人,少数民族党员6人,女性党员7人,35岁以下党员6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党员12人。2016年新吸收入党积极分子3人,配备后备干部4人。
二、工作成效
自湘农工[2016]7号文件下发和我市5月16日麻阳为民办实事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工作现场会议后,把我县xxxx镇xxxx村定为2016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新农村全省127个和全市13个示范村之一,县政府副调研员黄辛同志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工作上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
(一)领导重视。县、乡领导对xxxx村新农村示范工作高度重视并给予大力支持。县委书记刘志良、县委副书记、代县长龚琪、县委常委、分管农业工作的副县长李峰听取汇报后,及时带领我县三十多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到xxxx镇新农村片区召开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场办公会,并确定省定新农村示范村——xxxx村作为该片区的工作重点,并亲自深入该村视察指导工作。与此同时,以县委办、县政府办“两办”名义出台了《关于印发<xxxx镇新农村示范片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6)>的通知》的文件,其中在项目资金安排上给予xxxx村极大倾斜。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负总责,分管农业领导李峰同志为组长的我县xxxx镇新农村示范片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农办主任谢绍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农办还抽调2名同志协助该片区xxxx村新农村示范村的工作,县财政安排专项工作经费,xxxx镇党委、xxxx镇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xxxx新区建设的实施方案[官委发[2016]34号]》等相关文件,还抽调了3名镇干部到该村开展工作。
(二)措施得力。中央对新农村示范村工作提出了“五句话、二十个字”的具体要求即“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全县上下审时度势,正确领会,在抓好我县xxxx镇8个村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区的同时,给新农村示范村xxxx村的工作予以重点倾斜,具体采取了以下措施:
1、狠抓了村级组织建设。
一是配齐配强了村支两委班子。村支两委班子成员共6人,其中村支部班子成员3人,村委班子3人。经村民选举,村产业大户刘辉同志当选为村委会主任;二是壮大党员队伍。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在2016、2016两年内共发展新党员6名;三是认真抓好村、组干部和全体党员的创先争优、培训学习等活动,今年1—6月共培训学习3次,参训人数约200人次。
2、整合资金,加大项目扶持力度
县委、县政府领导为了加大xxxx镇xxxx村新农村示范村项目资金投入力度,从30多个县直有关单位中捆绑了近800万元项目资金予以重点倾斜、支持该村工作。(
①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一是电力整改。预计投资10万元按期完成1个台区增容,500米低压线路改造。
二是农村安全饮水。投资40万元,解决了1050人安全饮水问题。
三是投资100万元,改造旧房10户(正在施工之中)。
四是投资220万元,治理夷望溪河流。现已完成招投标任务,马上开工兴建。
五是投资88万元,硬化通组公路3543米,现已完成2000米,还有1000余米须村集镇边贸市场工程完工后,方可动工。
六是搞好村集镇边贸市场开发。面积约20亩,投资约100万元。目前,已进入详规编制阶段。
七是投资12万元,新建村级卫生室一个;投资40万元,新建村级活动中心1个。该工程规划兴建在集镇边贸市场内,目前正等待规划审批才能开工兴建。
八是投资6万元,安装路灯16盏。
九是投资450万元,完成村民集中建房40户,村集镇边贸市场规划审批后方能施工。
十是投资5万元,新建规范化农家书屋1个,组建文化活动队伍1个,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
②加大农业基础产业投入力度。
计划投资100万元,新开茶园500亩,现已开发200亩,还有300亩正待开发。投资20万元,扶持3个规模养猪场所(50—200头)和一个水蛭养殖大户。
③加大集镇边贸市场开发力度。
我县xxxx镇xxxx村新农村示范村与桃源县xxxx乡政府所在地只有一桥之隔,边贸市场开发有助于凝聚人气,改善百姓生产生活环境,促进村域经济发展。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该村这一工程建设,开发建设规划范围为:从319国道左侧原xxxx供销社门面至xxxx大桥头,东西走向长约70米,南北走向长约180米,占地总面积约20亩,其中耕地面积11亩,拆迁涉及农户10户和供销社门面及3个职工的住房安置。具体规划在开发范围内兴建一个约500平方米的群众活动广场,一个标准化的村级组织活动中心,一个农贸市场、一个村级公交车站、一个村级宾馆、40栋住房,120个商铺门面。目前进展比较顺利。该村多次召开村干会和村民代表会,一致同意并支持集体开发建设,现有30余户村民报名申请在开发范围内建房,镇党委、政府与县供销社进行多次协商沟通,就新农村示范村开发涉及的供销社xxxx分社拆迁达成了资产还原的原则性意见。目前,该村申请在开发范围内建房的村民已达30余户。完成1050人安全饮水工程与xxxx集镇安装路灯16盏;完成集镇污水管网处理;新修垃圾池8个;配备垃圾拖斗车2台、垃圾桶100个。
(三)成效初显
在县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下,县直各相关单位大力配合,特别是县农办主要领导积极协调,xxxx村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工作在今年1至6月份以来取得了初步工作成效:
1、村部现有40平方米的固定办公场所,配置了一台电脑、一台电视机、3个文件柜及会议桌椅。制定了新农村建设发展规划,各项管理制度都已健全。
2、村级3个农业主导产业开始兴起。一是造林工程。以村主任刘辉发起成立了了“xxxx县辉煌林木专业合作社”,带动该村百姓脱贫致富。到目前为止,已累计投入资金达600余万元,造林面积达4100亩,安排农民就业120余人,间接带动周边群众造林近万亩,该社预计在几年内造林收入可达1500万元。目前,年付农民山地租金达300万元以上。二是茶叶种植面积达到1000亩,其中项目资金支持营造500亩,年收入可达85万元。三是规模养殖。建设规模养殖场3个,年收入可达98万元。
3、村集体经济开始有一定收入来源:一是现有村级林场达200余亩,森林蓄积量达100多个立方米,折价和有关土地租金收入可达10万元左右;二是向上级为村集体争取工作经费达10万余元。
4、农田灌溉设施较齐全,该村现有2亩水面以上骨干山塘30口,灌溉面积600亩;一亩水面左右小山塘8口,灌溉面积50亩;小溪坝1处,灌溉面积50亩;电排4处,灌溉面积178亩。水泥浆砌渠道3500米。
5、农村电网改造已到位,全村14个组、273户已全部通电受益。
6、村民人均纯收入不断提升。2016年该村人均纯收入3719元,预计2016年人村人均纯收入可达5500元。
7、文化娱乐活动经常开展。该村已成立一支50人文化娱乐队伍,今年1—6月已开展2次,预计年底达到3次。
8、村容村貌正在逐步改变之中:通组道路硬化8条共计9.64公里,投入资金173万元,其中国家项目资金支持135万元,群众自筹资金38万元;全村14个村民小组、273农户通了电,通了电话,饮上了安全水。新农村集镇建设、污水管网处理、新修垃圾池等工作都在今年4月份以前已经全部到位。
三、存在问题
1、认识欠统一
县直绝大多数单位负责人在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中都能够与县委、县政府正确决策要求保持高度一致,但也有少数县直单位领导态度欠积极、工作欠主动、强调工作困难多、支持工作力度小,还有在办理有关手续中偏袒本部门利益,相关费用收取标准偏高的现象。存在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项工作,是县委、县政府领导的事,也是县农办的事,与其他单位工作关系不大的种种想法。
2、项目资金到位速度较缓慢
县委、县政府领导给该村项目资金近千万元,但到今年1—6月到村项目资金缺口仍较大,导致村工作出现“上半年做事不多,下半年做事忙不赢”的局面。
3、村级经济结构单一
该村农民收入主要靠传统种、养殖业和外出务工收入,这种方式规模小、收入少,难以致富。村级经济目前没有形成固定收入来源,为农服务缺乏必备手段和本领。
4、基础设施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是该村集镇段河堤损毁十分严重,不仅对溪边近600亩稻田的保护造成一定威胁,而且严重制约了该村集镇的开发和发展。其次该村山塘和渠道少数地方淤塞严重,不能正常的蓄水和灌溉。
四、几点建议
一是加大领导检查督导力度。今年1至6月份以来,县委、县政府对xxxx镇新农村建设示范片和xxxx村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涉及到多个部门、多个渠道。仅靠几个办公会,其工作力度是远远不够的。建议县委、县政府领导在下半年加大工作检查督导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和处理。
二是加大捆绑项目资金到位力度。目前该村各项规划、干群思想工作都已基本到位。但是该村集镇边贸市场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手续繁多,至今尚未批下来,影响了不少的配套工程。若现在施工队一开始施工就要钱,村里哪有那么多资金来垫付。如果一旦施了工,项目资金若有闪失,几个村干部哪能背得起那么多工程债务呢?所以该项目资金也离不开县领导及时过问和督促。
三是加大水利设施和农业主导产业扶持力度。该村1/3山塘渠道已淤塞,村集镇段河堤损毁现象严重,如何保住溪边近600亩稻田农业生产突显重要。农业主导产业重点是做大做强村级集体林场和茶叶、养殖、加工等主导产业。
四是加大上级农口部门对县级新农村示范村项目的支持力度。新农村示范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都设在各级农办单位内,主要职能是协调新农村示范村各项工作。省级农口部门从今年开始才给县级农口部门每年一个新农村示范村的建设项目指标,资金额度只有20—30万元,我们认为这点项目资金少、缺口大,建议加大上级农口部门对县级农口部门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项目支持力度,确保县级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土地管理是当前乡镇工作的重中之重,特别是近年国家实施宏观调控,出台行政问责和一票否决等考核机制,将土管工作推向“火山口”。有句话流传甚广也很贴切,乡镇干部的“乌纱帽”悬挂在老表的屋檐上。土管出问题,谁都保不了。因此保护耕地、严控农民违规建房不仅是一句口号,而要实实在在严格执行。
一、小港镇农民建房现状
小港镇位于丰城“东大门”,属平原地带,全镇总面积84平方公里,辖30个村委会、1个居委会,168个村民小组,现有人口8.2万余人。该镇农业资源充裕,耕地面积6.4万亩,非耕地面积1.3万亩(其中水养面积5940亩),主产水稻、蔬菜、甘蔗,水禽、水产养殖业发达,是丰城市重要的粮食、蔬菜和养殖业基地。
小港辖区内村庄密布,人口密集,近年来原有的废弃地、空闲地利用殆尽,2016年全镇用地户数为363户,用地面积64000平米,其中拆旧建新131户,占耕地户数232户。2016年,小港镇用地计划为180户,结合小港实际,该计划数远远不够。年初以来,镇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强农民建房管理,严格控制下田建房现象,目前用地户数106户,均属于拆旧建新,无一起下田建房。从近两年农民建房的样式和选址来看,初拆旧建新外,无大面积规划现象,而农民建房多选择公路沿线等交通便利的地方,而部分老村庄旧房拆除后新建运输不便,给拆旧建新带来一定瓶颈。
二、主要做法
1、高度重视,加大宣传。近年来,小港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土管建房管理。在人员配备上,由两名副科级干部主管,下设规划办、土地执法大队,配备10余名骨干力量配合国土所做好建房规划、土地巡查、土管执法等工作。在政策制定上,经过集体讨论酝酿,制定符合小港实际的《关于加强农民建房管理和土地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建房管理办法、考核奖惩措施及打击力度等,堪称“史上最严”土管方案。在政策宣传上,由镇到村再到组,逐级开会宣传动员,提高村民对严控违规建房的认识,同时通过宣传车、横幅、标语、宣传栏等进行地毯式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2、强化巡查,防控先行。小港镇建立了以村委会为主体的建房管理机制和以土地巡查员为主体的巡查机制。村书记作为建房管理第一责任人,组建土地协管员队伍,协管员由镇政府统一备案统一管理,每月另外单独考核发放责任奖200元,村书记发挥邻近现场、信息灵活的优势,承担起土管巡查第一人的职责。土地监察员分片分点定人定时组织巡查,做到违规建房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并形成巡查日志,每周交政府主要领导审阅,确保取得实效。
3、严格考核,严厉打击。一方面第一时间处理巡查报告的信息,从严打击、绝不姑息,实现“打击一个点、带动一条线、震慑整个面” ;另一方面,开展“建新不拆旧”专项整治,严控一户一宅。同时对因村干部和协管员渎职导致下田建房、违法取土、非法买卖土地等现象,而未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置的,取消协管员200元/月的补助并处罚200元/次,取消村委会年终评先评优资格并由纪检部门介入给予村主要干部免职处理。对全年未下田建房的村委会则由镇奖励2万元/村,且该村年终评优评先总分加10分。
4、统一规划,分类处理。一般情况下,不进行大面积规划,如若村民确需建房则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批准。首先村民签订承诺协议交由村小组长提交至村委会,由村委会全体干部签字并盖章,再交由包领导审定把关,包村领导则会同土管部门进行现场勘查,确定是否可建,可建则由包村领导签字、土管部门发放建房协议,由镇长签字同意,方可建房。针对老旧房较多但新旧房屋“插花”的村,无任何空闲地可建,则鼓励动员村民拆旧建新。比如今年以来的建房全部是拆旧建新,无一下田建房。针对旧村规模较大,征得村民同意的村,则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进行空心村改造。比如今年我镇启动了下埠、青周两个村的空心村改造,计划拆除面积38000平米,拆除户数170户,其中下埠村属土地复垦性,列入土地增减挂项目,现已基本拆除,可新增耕地面积20余亩,青周属于改造型,计划新建面积5400米。
三、存在问题
1、村民法律意识淡薄,政策宣传不够。上级对于保护耕地、杜绝违规建房的宣传力度不够,许多农民法律意识淡薄,认为在自家田里建房不违法,还有一部分进行耕地互换,撂荒若干年后当做空闲地进行建房,建房管控的空间较大。
2、农民建房需求大,严控压力大。小港镇村庄密集,没有任何山地,除了村庄就是耕地和湖塘,而近年来,随着人们经济条件的好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口增长较快,而对住房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许多老旧房屋已接近危房,旺盛的建房需求和有限的土地形成了“僧多粥少”的矛盾局面。据目前各村初步摸底,目前存在建房刚需的户数约600户,严控压力非常大。
3、传统观念根深蒂固,老旧房拆除困难。由于农村传统的思想观念根深蒂固,认为旧房子是老祖宗留下的家业,都不愿意轻易拆除,导致拆旧建新推进速度慢,农村面貌难以改善。
4、农村经济条件所限,统一规划难。有些村老旧房连片存在,但苦于经济压力,村集体不敢轻易进行统一规划,急需上级政策、资金、技术指导。
四、意见建议
1、加大宣传。可通过电视等媒体加大对农民规范建房、拆旧建新和空心村改造的宣传,特别是对一些好的做法、村容村貌明显改善的可树立典型进行轰炸式宣传,解放村民的思想意识,让他们看到村容村貌改善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好处,发挥“华西村”效应,让群众愿意去效仿好的做法。
2、鼓励整村规划,加大政策扶持。如旧村改造涉及到公共部分需用大量资金,需要上级一定的资金补助。镇、村两级都是“吃饭财政”,属于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若设立相关政策基金,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很多难题也可迎刃而解。
3、科学考评,调整问责机制。 针对当前的一票否决制和行政问责制,有其积极的一面,但也有一定的局限性。管得好是职责,管的不好则要丢“饭碗”,如此严厉的处罚措施导致乡镇土管无人敢管,土管分管领导心里很“受伤”。特别是像小港这样无任何山地丘陵和空闲地的地方,土管压力非常大,分管领导每天犹如踩钢丝,战战兢兢。
4、完善法律法规。国家法律明确规定,农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但实际操作中这常常引起官民矛盾的导火索。建议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加大农民违规建房成本,明确处以相应的较大数额的经济处罚。
五、下步做法
1、继续加强巡查,严格管控。当前小港镇土管形势比较好,群众的传统观念逐步扭转,我镇将继续严格遵行史上最严土管措施,加强巡查、兑现奖惩、坚决打击。
2、加大空心村改造力度。目前2个空心村改造点进展顺利,将择条件较好的村逐个实施空心村改造,盘活现有的土地资源来解决确需建房的农民用地需求。
3、开展土地清理。深入村组,对近年来的新建房屋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核查是否符合审批手续,做到建房全镇一盘棋,化解并杜绝各类因建房问题引起的矛盾纠纷和涉法涉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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