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建筑质量月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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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16建筑质量月活动方案
2016年质量月活动方案

关于下发集团公司2016年“质量月”

活动方案的通知

为了增强全员质量意识,提升公司质量管理水平,根据《质检总局等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精神,决定2016年9月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质量月”活动。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质量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二、活动时间

2016年9月1日-9月30日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公司“质量月”活动组织领导,特成立2016年“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于海明

副组长:丁伟涛 郭建军 徐东刚 贾风雷

成 员: 鲍 军 张丽蕾 高建宏 任 飓鲍 林 贾冬梅 王晓红 闫存芳 谷祥龄 苗兴铭 钱学一 孔德政 王春玉 栗 志 程路平 童小锋 李广武 孙景辉

高长印 杨洪涛 邢显博 李贤东 王义勇 李 新 赵 刚 李 敬 宋 垒 魏春光 杨福民 白庆海 王凤竹 苏玉柱 范怀玉 石学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技术质量部,成员如下: 主 任:栗 志

成 员:武同霞 尹文馨 朱孔升 张道祥 三、重点活动安排

1.大力营造“质量月”的浓厚氛围。8月28日-9月10日,围绕“质量月”活动主题,进行“质量月”活动动员和部署,利用横幅、板报、宣传画在公司的主要活动区域或明显地方对质量月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各车间提出自己的“质量月”活动口号,并悬挂至车间醒目处;创办以“质量月”为主题的黑板报,并将黑板报送至班车乘坐点车棚西墙处展出,引导全体员工积极投入到质量月活动中。

2.开展质量专项检查活动。9月1日--9月30日,由技术质量部组织,积极开展以“查质量意识、查质量水平、查体系运行、查程序标准执行、查质量控制”为主要内容的“五查”活动,要通过专项检查、综合检查等形式对工程质量重点控制内容及关键点进行全面质量检查和隐患排查。【2016建筑质量月活动方案】

3.开展QC小组活动课题评选活动。9月15日--9月25日,以质量月活动开展为契机,组织对16年年初备案注册已活动完成的QC小组课题进行评选(每单位最高限报两项,其他课题年底统一评选)。

4、质量征文活动。从9月1日起至9月30日截稿,面向集团公司全体员工开展以“积极推进品牌建设,共铸胜华美好未来”为主题的征文活动,题材不限,字数800字以上,内容健康,积极向上,但不得抄袭或摘录报刊、杂志、网站、

书籍等媒体的文章。优秀作品将推荐至集团公司青年力量报刊登。

5、开展以“质量在我心中”为主题的演讲比赛。9月5日-9月6日进行演讲比赛报名,各生产车间、辅助车间和业务部门限报1-2名,9月15日-9月20进行预赛,取前六名进行决赛,决赛于9月22日-9月27日举行。本次演讲比赛旨在提升广大员工的质量意识,号召全体员工为我公司的品牌建设尽一份力量。

五、奖励与考评办法

【2016建筑质量月活动方案】

“质量月”活动结束总结期间,由活动领导小组成员担任评委,对各单位及个人在“质量月”期间的活动进行评定,评选出“质量标兵”、“优秀质量员”及“质量红旗班组”,具体规定如下:

1.QC小组活动课题评选活动奖评规定根据《QC小组活动管理办法》执行;

2.“质量标兵”及“质量红旗班组”由各参评单位进行推选,技术质量部根据各单位推选的个人和班组进行审核,符合参评条件的获集团公司“质量标兵”或“质量红旗班组”称号;

3.各参评单位质量员填写自荐表,技术质量部对其内容进行审查、核对,由“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对各参评

单位质量员进行评分,成绩优异的获集团公司“优秀质量员”称号。

4.演讲比赛。预赛中未进入决赛的将评定为“鼓励奖”,决赛产生“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对各获奖者将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

附件:2016年“质量月”活动时间安排表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管理委员会 2016年7月25日

附件

2016年“质量月”活动时间安排表

篇二:2016建筑质量月活动方案
2016年质量月活动方案

关于印发《2016年集团公司“质量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基层单位、项目部:

为进一步切实提高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根据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会议和集团公司上半年度安全晨会的要求,结合开展的“质量月”活动方案,经集团公司领导研究决定,要求分子公司及项目部立即开展质量安全隐患大排查和质量安全教育交底工作,同时集团公司定于2016年8月、9月组织开展“质量月”活动,并制定了《2016年集团公司“质量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六年八月五日

附件:《2016年集团公司 “质量月”活动方案》

2016年集团公司“质量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2016年全国质量月活动主题“提升质量、追求卓越”文件要求,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上来,动员全公司增强质量意识,积极参与质量强企建设事业,努力营造领导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员工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项目部的主体作用,提高质量竞争力,提升企业质量总体水平,促进企业发展提质增效升级。

二、活动主题

提升质量、追求卓越

三、活动时间

2016年8月8日~2016年9月30日。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 “质量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特成立2016年“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邹建刚

副组长:吴永辉、薛锋

组 员:黄建维、徐珣、赵锋、陈柱

五、活动时间与安排

“质量月”期间的各项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过程如下: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8月8日-8月14日) 各项目部由项目经理组织开展一次质量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严格对照标准,从人、机、料、法、环、测等方面全方位地排查可能

造成的质量和安全隐患,进行彻底地质量、安全自查、自纠活动,对查出的问题,要定时间、定目标、定要求、定人员立即整改,消除质量安全隐患,杜绝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各项目部由项目经理主持开展一次质量安全教育交底活动,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各工种班组负责人、特殊工种操作人员进行细致全面且有针对性地的质量安全教育交底活动,质量安全教育交底活动时间不得少于半天。

各分子公司由生产经理组织开展一次质量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对本单位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有效的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和检查总结分析。并督促项目部做好质量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和质量安全教育交底工作。

第二阶段:活动实施阶段(8月15日-9月20日)

为进一步切实提高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将组织开展一次质量安全综合检查活动。具体活动内容及时间见《2016年中亿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综合检查方案》。【2016建筑质量月活动方案】

第三阶段:整改总结阶段(9月21日-9月30日)

集团公司工程部组织复查验收人员对下发《整改通知单》的项目进行复查,如未按规定时间整改的,将根据条线考核细则进行考核。检查结束后,土建工程将分成公建、住房和厂房分别进行排名,对每个类型的第一名进行通报表扬,并组织内部观摩交流活动。对每个类型的最后一名并且总评分低于70分的进行通报批评,并对分管领导及项目经理约谈。专业单位评定为优的项目进行通报表扬,评定为差的项目进行通报批评,并对分管领导及项目经理约谈。外地工程综合评比第一名的进行通报表扬,综合评比最后一名并且总评分低于70

【2016建筑质量月活动方案】

分的进行通报批评,并对分管领导及项目经理约谈。并编制2016年“质量月”检查通报,在M3系统进行发布。

六、奖罚金额

每个类型的第一名分别奖励20000元,并授予“质量月”优秀项目部锦旗;每个类型的最后一名并且总评分低于70分的分别处罚20000元。外地工程综合评比第一名奖励20000元,并授予“质量月”优秀项目部锦旗;外地工程综合评比最后一名并且总评分低于70分的分别处罚20000元。

专业单位评定为优的项目奖励5000元,并授予“质量月”优秀项目部锦旗;评定为差的项目处罚5000元。【2016建筑质量月活动方案】

七.活动要求

1、要高度重视“质量月”活动,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建筑施工“质量月”活动组织工作。各单位应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在活动的安排部署、宣传发动、组织开展、督促检查等各个环节上抓好落实,保障各项活动有效进行。

2、根据《2016年集团公司“质量月”活动方案》内容,结合各自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规划好重点宣传活动,全面推动“质量月”各项工作的落实。

篇三:2016建筑质量月活动方案
2016建筑安全月活动方案

建筑安全月活动方案,为了促进全市建设安全工作,政府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落实到每个人,人人关注安全,宣传生产安全意识,严格控制意外事故发生。一起看看这篇关于建筑安全月活动方案的范本。感兴趣的朋友一起来看看这篇由资料站为您提供的文章。

建筑安全月活动方案:

为认真做好第二季度全市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根据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统一部署,结合全市城乡建设领域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第二季度安全月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安全年”行动计划,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广泛深入开展安全月各项活动,强化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关爱生命的社会氛围,确保二季度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时间

2016年4月1日-30日。

三、活动安排

(一)召开全委第二季度安全生产成员单位会议。传达学习3月31日全省和4月1日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政府第十八次安委会会议精神。总结通报2016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主要工作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部署2016年第二季度建设施工领域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二)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安全月、安全周活动期间,各分管委领导带队对全市各区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含地铁工程)、城区山林防火、房屋拆除工地等进行安全生产全面督导检查(检查组见附表)。各牵头单位要认真制定督导检查方案,并采取每组聘请专家共同参与督导检查的方式进行检查抽查。各牵头单位应动态及时反映督导检查情况,检查结束后请在5月6日前将督导检查情况报委安委办(科技处)。

(三)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以房屋建筑、市政轨道交通工程、城区山林防火以及房屋拆除工程等领域为重点,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政府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加大事故调查处理力度,加大建筑领域一般安全事故预防,确保2016年第二季度城乡建设系统安全形势稳定。

1.房屋建筑施工领域。一是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大建筑施工渣土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人员深入开展建筑工地现场渣土运输管理专项检查。二是开展春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对在建房屋建筑工地的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模式化”管理、现场安全生产防护措施落实到位情况进行检查。三是认真研究部署2016年全市房屋建筑春季拉网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并下发检查通知,督促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开展自查自纠。四是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情况,组织力量对房屋在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建筑深基坑、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加强对起重机、塔吊等设备的汛前和汛期的安全检查。五是组织青岛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拉动演练活动。

2.市政工程(含轨道交通工程)施工领域。一是开展市政工程、轨道工程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研究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在市政工程等施工企业中认真开展春季安全质量自查自纠工作,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开展春季安全质量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总结并督促进行整改落实;二是开展轨道交通土建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和班组安全建设专项检查、高空作业防护专项检查。同时认真做好轨道机电设备工程开工前开工条件验收检查.三是是开展市政工程、轨道交通工程文明施工专项检查。根据春夏季青旅游旺季的特点,开展市政工程、轨道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专项检查,督促各施工现场做好施工围挡、扬尘控制、材料堆放、警示标志等工作。

3.园林绿化和城区山林防火领域。一是全力做好城区山林防火工作,确保清明节前后城区无山林火灾发生。认真开展安全防火再教育再培训,全面提高全体园林职工防火意识和防火救火能力;加大对浮山、双山等坟墓聚集的重点城区山林进行隐患大排查,督促各责任单位全面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全力做好山林防火工作;全面落实责任,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二是抓好公园景点公共设施和大型游乐设施安全,营造舒适安全的游园环境,特种游乐设施的报检率、合格率100%,特种游乐设施操作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执证上岗率100%。三是抓好园林绿化施工安全,确保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4.房屋拆除工程领域。继续强化拆除工程属地管理的力度,加大对全市拆除工地的日常检查督导;强化春季拆除项目工地防尘、防火、防倒塌管理,加大对现有拆除工地标准围挡设施检查力度,防止拆除工地安全事故的发生。

5.继续抓好城市运行中的安全整治。认真开展城市广告亮化设施的安全检查,强化城市广告亮化责任单位安全意识,定期检查维修城市亮化广告设施,确保城市亮化广告设施的安全运行。认真做好城市道路桥梁的安全检查,确保城区道路桥梁设施的安全运行。认真做好夏季城市防汛防台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夏季城市防汛防台工作的落实。

(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资质检查专项行动。按照《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资质检查专项行动通知》(青政办发明电〔2016〕5号)要求,继续深化安全生产资质检查专项行动,对不符合通知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四个一律”的要求,该整改的坚决整改,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取缔的坚决取缔,绝不手软。在开展安全生产资质检查同时要做好打非治违工作,当前非法违法行为已成为安全生产的最大顽症、最大危害,必须下狠手、出重拳、严查严打,惩防并举,要充分发挥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执法队伍的主力军作用,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决查处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通过媒体曝光通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效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五)深入开展安全培训宣传教育。继续做好建筑类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制度,重点组织开展好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班组长和特殊岗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全市公务人员安全知识培训等五大培训。要针对一些忽视安全、管理粗放的中小建筑类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提高培训实效。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全民安全文化建设,坚持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活动,把安全生产的意识和理念落实到日常学习生产生活中,使安全生产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要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载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积极宣传和倡导安全的工作、生产和生活方式,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安全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深刻认识开展第二季度“安全月”活动的重要性,结合全市建设系统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切实把第二季度安全月、安全周活动做深、做细、做实。要进一步加强对安全月活动的的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出现的难点问题,确保第二季度安全月各项工作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督。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督促和引导企业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相结合,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从现在起在全市建设领域认真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排查摸清建筑施工、市政道桥、房屋拆除以及园林绿化、公园景点等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特别是重大安全隐患,做到摸清家底、查清情况。在全面排查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实行“风险监控点管理”,实现对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的精准防控。

(三)完善制度,巩固成果。要通过开展安全月、安全周各项活动,积极探索建立安全月、安全周活动、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建筑安全执法检查等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政府的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

(四)强化值守,畅通信息。要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共同做好当前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建立完善信息报送制度,严格执行事故专报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上报。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在清明、“五一”、端午节期间,确保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及时妥善处置。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安全月活动经验,分别于4月8日和5月6日前将安全周期间领导带队督查情况和安全月活动总结通过金宏网报市城乡建设委安委会办公室“青岛市城乡建设委科技外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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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2016建筑质量月活动方案
2014工程质量月活动方案

第1篇:工程质量月活动方案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开展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质检[]351号)的统一部署以及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开展建设系统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厦建工〔〕94号)的要求,我站决定自即日起开展以“抓质量水平提升、促发展方式转变”为主题的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站“质量月”活动的组织领导

我站成立“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市管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组织指导工作。

组 长:庄毅伟

副组长:邹志洪、蔡森林、陈隽峰(常务副组长)、戴荣典

成 员:刘海天、林联泉、夏世林、林梁、刘文若、杨苏帆、傅玄征、汤瑾、林其超、郭军、黄胜、陈文锋、张元安、詹乃志、何伯奇、陈荣别、林金典、谢建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本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二、活动内容与工作要求

1、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积极氛围。我站计划于9月组织1次“咨询日”暨观摩会活动。各企业应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组织开展有关“质量月”活动,积极主动参加主管、监管部门开展的咨询、宣传、现场观摩活动以及工程质量管理岗位技能竞赛,张挂“质量月”活动宣传标语、横幅,营造“抓质量水平提升、促发展方式转变”的良好氛围。

2、针对性活动,提高管理与施工现场工作人员质量意识。各参建企业要重视今年的“质量月”活动,制定具体的活动计划和工作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好组织工作,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针对性开展有关活动,提高广大职工的质量安全意识。

3、宣贯、实施《 门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若干技术措施》(试行)。按照市局《关于颁布〈厦门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若干技术措施(试行)〉的通知》(厦建总[]2号)文的通知要求,将其贯彻落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市质安协会等部门协作,组织若干场次的宣贯会和培训班,让全体监督人员学习掌握《厦门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若干技术措施》的相关要求,为10月1日以后的试行创造条件。

4、参与拍摄制作“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应用工程”和“高大模板工程扣件式钢管支撑系统施工安全”两个主题宣传片,在全市宣贯。

5、企业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自查自纠。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问题并整改,尤其是要严格执行质量通病防治技术、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标准;住宅工程按照我市分户验收制度要求进行施工和申报验收;坚决消除市政桥梁等大型公建的工程质量问题和施工重大危险源。

6、监督机构开展专项检查。我站将有针对性地深入开展通病防治技术措施落实、钢筋混凝土用钢筋质量偏差抽检、加气混凝土使用等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和隐患要落实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督办,确保“质量月”活动取得成效,推动我市工程质量水平上新台阶。

7、贯彻执行《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和我站《关于加强模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厦建质监[]38号),组织现场观摩会,在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含住宅工程)模板施工中要求采用100*100mm方木和“U”型顶托向钢管支撑有效传递竖向施工荷载。

8、推进分户验收制度。各参建企业要结合市建设与管理局《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和我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厦建质监[]33号),学习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的《福建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试行办法》,认真贯彻执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减少质量通病,抑制质量问题,防范质量通病导致的住宅质量投诉,提高居民对住宅工程质量满意度,不断完善分户验收的标准、内容、程序和方法,强化市场主体质量意识,落实市场主体质量责任。

9、以 “质量月”为契机,积极创建优质优良工程。企业要增强创优意识和品牌意识,积极创建“鲁班奖”和省市级优良优质工程。

10、认真贯彻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5号)。

三、各参建企业要及时汇总“质量月”开展情况,总结好的做法和成效,总结材料于年10月10日前报至我站。本站各监督科于10月12日前将小结汇总至站综合管理室。

四、我站将通报表扬 “质量月”活动开展较好的企业和项目,通报批评较差企业和项目。

五、我站与各区监督站实行“质量月”期间的工作联动,届时互相派人参加工程观摩、点评会和监督检查等各项活动。

第2篇:工程质量月活动方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工程质量管理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动员和引导广大建筑业从业人员努力提高质量意识,树立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形成重视质量管理、推进自主创新、节约建设资源的良好环境,塑造精品工程,以“质量安全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为主题,不断提高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为城市快发展、大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取得实际效果,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实施,成立“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刘波涛 市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曾焕斌 市建设局副局长

成 员:阿卜杜热西提 市建设局建筑管理科科长

鲁旭斌 市建设局勘察设计科科长

艾明超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

苗沛领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

蒋协瑞 克拉玛依区建设局局长

丁友全 白碱滩区建设局局长

泉体民 独山子区建设局局长

胡世文 独山子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谭志军 乌尔禾区建设局局长

刘小赞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员

潘 圣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员

巴 图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员

柳运波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员

张 旭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员

刘 翾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员

杨国艳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员

成员由各相关单位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各项活动的组织沟通、综合协调。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月”活动方案和实施细则

工程项目各相关责任方要结合“质量月”相关文件的要求和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和实施细则,精心安排,认真组织开展好年“质量月“活动。

(二)大力宣传普及工程质量知识

工程项目责任主体要围绕“质量安全是社会和谐的基础”这一主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大力宣传普及工程质量知识,进一步提高参与工程建设的每位工作人员的质量意识,并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悬挂宣传开展“质量月”活动内容的条幅、横幅。

(三)进一步强化我市建筑抗震防灾综合能力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城乡建筑的抗震防灾综合能力,切实保障城乡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各方责任主体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管理,严格遵守基建程序和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及抗震要求,注重防灾减灾,精心勘察、精心设计、精心施工,切实保证建设工程的技术质量水平。

(四)进一步推动我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

住宅工程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必须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分户验收,已经出售的住宅,应邀请业主(用户)参加,并签署验收意见。工程责任主体应认真对待住宅质量分户验收工作,并及时总结分户验收工作经验,努力提高居民对住宅工程质量的满意度。

(五)进一步提高我市建筑节能施工质量水平和管理水平

市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建筑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贯彻执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及《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克拉玛依市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克建发[]80号)等相关标准、规范文件,进一步完善节能工程各环节的施工质量管理制度,及时加强技术培训和交流,积极推进技术创新,不断增强施工单位确保节能工程质量和提升技术水平的能力,确保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坚决杜绝某些建设单位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建筑节能设计强制性标准,施工单位未制定节能专项施工方案、未严格按照节能设计及节能建筑构造图集进行施工,监理单位管理不到位等不良现象。

(六)进一步深化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工作

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等各方责任主体要增强质量意识,进一步落实质量责任,确保勘察设计质量。建设部、自治区建设厅拟于年下半年开展勘察设计质量检查工作,望市各勘察、设计单位结合“质量月”活动,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特别是抗震设防设计和建筑节能要求,做好迎检准备。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切实做好“质量月”活动的各项工作各区建设局要加强领导,以开展“质量月”活动为契机,强化工程质量薄弱环节的监管。以加强“质量月”6项主要任务为重点,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和实施细则,开展有针对性地监督检查。同时,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对照本方案内容开展自查,并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二)突出主题,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各相关单位、建筑企业要围绕“质量月”活动主题,积极扩大“质量月”活动的宣传和影响范围,要深入企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广泛动员。可以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普及工程质量知识,为“质量月”活动造势。要组织企业开展主题讨论活动,促进工程质量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标本兼治,巩固扩大“质量月”活动成果

各区建设局要进一步加大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贯彻执行力度,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提升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意识,规范质量管理行为。在活动月中,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质量低劣的工程,要从严查处并在媒体上予以曝光。对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要予以表扬。

(四)认真总结,为下步工作做好准备

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是对各区近一阶段工程质量管理情况的阶段性检查,各相关单位、建筑企业要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认真整改,并有针对性地制定长效机制,重点解决影响工程质量的深层次问题,为完成建设工程任务打好基础。

五、时间要求

9月1日-9月25日,为各相关责任单位结合“质量月”活动方案开展工作阶段。

9月26日-10月5日,为“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对各相关责任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阶段。

“质量月”活动结束后,各相关责任单位要认真总结活动情况,并提出相应的措施和建议,于10月10日前将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报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第3篇:工程质量月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抓质量水平提升,促发展方式改变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有声势的“质量月”宣传活动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直各相关单位应结合实际,制定宣传方案、确定宣传内容和宣传口号,并积极利用网络、电视、广播、

报刊杂志等媒介,通过醒目位置悬挂“质量月”活动宣传标语横幅、制作宣传手册和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质量安全、质量和谐、质量效益、质量幸福观念和质量管理要求。同时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建筑业企业及中介机构诚信服务的宣传,在全社会倡导诚实守信、质量第一,大力提升全社会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质量责任意识,营造良好的质量舆论氛围。

(二)重点推进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工作

要继续组织好住宅分户验收工作,要深入施工现场,了解实施情况,及时进行有效组织和协调,确保分户验收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从减少质量通病、抑制质量问题,提高居民对住宅工程质量满意度的角度出发,不断完善分户验收的标准和内容、程序和方法,强化市场主体质量意识,落实好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质量责任。同时,要努力做好质量投诉处理工作,高度重视并及时查处投诉、举报反映的工程质量问题,既要尽快解决存在的问题,又要举一反三,开展有针对性的管理。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积极探索运用市场化手段,建立解决质量投诉和纠纷机制。

(三)做好校安工程及民生工程建设

今年,我市中小学校舍加固全面启动,现部分校舍工程正在建设中,为保障校安工程质量,定于9月中旬在全市,组织一次校安工程质量大检查,重点检查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和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情况,采取现场检查与实体抽测、工程控制资料核查以及对参建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将校安工程建设,作为推进“质量月”活动的一项措施,同时,将保障性住房、城市道路改造工程等涉及民生工程的项目,列入重点监管内容,各县区建设局,应加强监管,提高监督巡查频次,确保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的质量。

(四)开展有广度,有深度的质量自查活动

“质量月”活动期间,所有在建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等各方责任主体要从“质量就是生命”的高度,对各自工程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质量自查,重点检查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的规范,各方责任主体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和行为人责任落实情况;各项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措施的落实和完善情况;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情况;工序报验和验收制度执行情况。特别要加强质量保证体系行为人能力的评估,加强方案审批和材料进场检验报验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强对不合格检测数据和质量问题处理情况的检查。

(五)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和名牌战略,通过质量月活动,深入推进质量兴市活动。

通过组织企业开展质量改进、诚信服务、用户满意等活动,引导和动员全社会增强质量意识,提升我市总体质量水平,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加强村镇农民自建房的指导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建质216号)和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安徽省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建管332号)精神,并结合实际,建立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管理服务体系。加大农房建设通用图推广使用力度,以开展的“质量月”活动为契机,将《市农村建房工程质量控制技术服务指南》在各乡镇进行宣传发放,为农村建房提供服务和技术指导,并参与农村危房的普查工作,努力消除农村建房的质量安全隐患。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切实做好“质量月”活动的各项工作。各相关单位要抽出专人负责,以开展“质量月”活动为契机,强化工程安全质量薄弱环节的监管。

(二)突出主题,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各相关单位、建筑企业要围绕“质量月”活动安排,紧扣“抓质量水平提升,促发展方式改变”这一主题,积极开展活动宣传,普及工程质量知识,为“质量月”活动造势。

(三)标本兼治,巩固扩大“质量月”活动成果。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贯彻执行力度,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提升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意识,规范质量管理行为。在活动月中,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质量低劣的工程,要从严查处并在媒体上予以曝光。对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要予以表扬。

(四)认真总结,为下步工作做好准备。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是对各有关单位近一阶段工程质量管理情况的阶段性检查,各相关单位、建筑企业要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认真整改,并有针对性地制定长效机制,重点解决影响工程质量的深层次问题,为全面提升我市建筑工程质量打好基础。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为宣传及发动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

各单位要按照任务要求和任务区分,积极组织宣传活动,标语、横幅、宣传单、版面要按规定时间悬放到位。

第二阶段为深入开

展阶段(9月11日至9月25日)

按照任务要求,相关单位要积极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主要是推进一项制度(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组织两项检查(校安工程检查及民生工程检查),落实全面自查自纠(在建工程质量),开展一项活动(精品工程观摩活动)。

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9月26日至9月30日)各相关单位对“质量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汇报总结,要求有书面材料,并于9月30日前报市建委。

第4篇:工程质量月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切实提高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保障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房屋建设工程建设有序进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市建设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活动主题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通过宣传发动,学习教育,查摆问题,集中整治,树立典型,问题曝光,进一步提高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与法制意识,增强 建设各方责任主体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工程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自觉性,使我市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水平、安全防护能力有较大提高,确保全年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

本次活动主题是:保质量、治隐患、防事故,促进全市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以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热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加强对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大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房屋住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管力度,特别是加强对开发区工程,招商引资工程项目的监管,严厉查处个别施工单位曲解政府对招商引资工程项目的优惠政策,在工程项目建设中搞“特区”,规避监管,无视生产安全,偷工减料,降低工程质量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行为,促进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作业环境进一步改善,推动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的开展。

(三)有效控制一般事故发生,杜绝和防范发生重特大伤亡事故。

(四)推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加强对棚户区改造工程质量监督,严肃查处偷工减料,降低住宅工程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努力消除住宅工程质量通病。

(五)强化市政工程和大型公共建筑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市政工程质量水平,确保公众利益。

(六)抓好工程质量投诉及保修的管理工作。要以“质量安全月”活动为契机,强化开发商、物业管理和施工企业认真履行保修责任。对开发商、物业管理部门、施工企业在质量投诉中受理不处理,质量问题严重而又互相推诿,不履行保修义务或多次修理仍未解决质量问题的,要以一定形式予以曝光。

(七)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安全月”、“安全年”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活动,加大对“质量安全月”的宣传力度。

三、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6月15日至7月15日)。制定下发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月”活动方案,召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月”活动动员会。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统一全市各有关部门和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思想,强化开展“质量安全月”活动重要

篇五:2016建筑质量月活动方案
2016年全县质量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推动实施《省质量发展纲要(2016-2020年)》,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大力贯彻质量兴县战略实施,引导和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质量发展事业,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活动主题

打造经济升级版实现质量强国梦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2016年全县质量月宣传咨询服务日”活动。制作展板、板报,发放宣传资料,广泛宣传国家和我省《质量发展纲要(2016-2020年)》、《计量发展规划(2016-2020年)》、质量法律法规、标准化、计量、认证、许可证以及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知识;充分发挥“12365”热线功能,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和现场咨询,普及质量知识,提升群众的质量意识和维权意识。

时间:9月中旬

地点:县文化广场

牵头部门:业务股

配合部门:局有关股室

(二)大力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制作群发“质量月”宣传手机短信,张贴“质量月”宣传画,悬挂“质量月”标语,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及网络媒体,对全县质监系统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呈现出的亮点、特点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在城区主要街道、工业园区及局大院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标语(见附件),努力营造“质量月”活动的浓厚氛围。

时间:9月

地点:全县范围

牵头部门:办公室

配合部门:局有关股室

(三)组织开展“县长质量奖”评选活动。对通过初审的申报企业组织进行专家评审,按程序推进2016年度县县长质量奖评审工作,引导和激励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不断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提高我市质量总体水平。

时间:9月上旬

地点:县

牵头部门:质量兴县办公室

配合部门:县局有关股室

(四)建立汽车三包责任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数据库。组织全县符合要求的专家、技术人员积极报名申请并开展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建立涵盖发动机、底盘、车身、电气和法律法规等各个技术组别的汽车三包责任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数据库。

时间:9月上旬

地点:县

牵头部门:业务股

配合部门:县局各股室

(五)继续开展“质监利剑行动”。围绕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农资、建材、汽配、儿童用品等产品,深入摸排线索,狠抓大案要案查办,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

时间:9月

地点:全县

牵头部门:稽查大队

配合部门:县局有关股室

(六)积极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申报。组织开展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申报,推动示范区承担单位健全并实施农业标准体系,带动农民按标准组织生产,促进企业建立品牌和质量意识,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时间:8月-10月

地点:县各(乡)镇

牵头部门:业务股

配合部分:县各有关股室

(七)开展《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办法》执行情况检查。严格按照《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规定》、《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全县现行有效的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材料及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督导,进一步规范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流程,确保企业产品标准质量,把好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关,夯实质量工作基础,促进质量水平提升。

时间:8月-10月

地点:全县各生产企业

牵头部门:业务股

配合部分:县局各股室队

(八)开展“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双十工程。深入地开展民生计量工作,为全社会提供民生计量服务,增强全社会的诚信计量意识,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诚实守信、优质满意的市场计量环境。

时间:9月

地点:全县各地

牵头部门:计量所

配合部门:县局各股室队

(九)开展电梯安全宣传周活动。按照省局部署,在全县开展电梯安全宣传周活动,提升电梯安全使用管理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质量,向广大民众普及安全乘用电梯常识,为电梯安全运行营造良好氛围。

时间:9月

地点:全县各地

牵头部门:安全股

配合部门:县各股、室、队、所,相关部门,相关媒体

(十)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履责报告活动。组织召开全县食品生产企业履责报告会,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食安办、消费者代表及媒体参加,听取食品生产企业法人代表向质监部门主动报告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并要求法人代表就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向社会作出书面承诺,接受群众、媒体和监管部门的监督。

时间:9月

地点:全县各地

牵头部门:县局食品办

配合部门:县局稽查队、相关股室

(十一)开展强制性认证获证企业监督抽查。组织对全县流通领域电线电缆强制性认证获证产品专项监督抽查,保障强制性认证产品质量安全。

时间:9月

地点:全县各地

牵头部门:业务股

配合部门:局办公室、稽查队、计量所

四、活动要求

(一)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队、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局2016年“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

(二)各单位要充分发挥企业在开展“质量月”活动中的主体作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质量月”活动。要积极引导企业增强质量安全意识、质量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使“质量是企业生命”的理念成为企业领导和员工的核心价值观。

(三)全局要结合“质量月”活动主题,积极推进质量兴县、名牌带动、标准贯彻实施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推广等工作。要在“质量月”活动中,关注民生、汇聚民智,重点解决老百姓关心的和消费者反映强烈的质量问题。

篇六:2016建筑质量月活动方案
2016质监系统质量月活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为主线,引导和动员全社会增强质量意识,积极参与质量发展事业,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提升我市质量总体水平,全面建设质量强市,为加快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我市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活动目的

(一)推广应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提升质量管理效能,推动质量工作发展。

(二)加强质量工作,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三)宣传和推动质量强市工作,配合《质量发展纲要(2016-2020年)》的制定工作,在全社会营造重视质量的良好氛围。

三、活动主题

建设质量强市共创美好生活

四、主要内容

(一)市局重点组织开展的活动

1、组织对2016年申报市长质量奖的企业及个人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组织我市企业参加省长质量奖获奖企业典型经验巡回报告活动。

2、组织我市食品许可、工业产品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等重点企业参加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专家巡讲活动,学习先进管理方法和工作经验,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3、开展企业质量访谈活动,联合新闻媒体,对我市省长、市长质量奖获奖企业和名牌企业进行专题访谈,介绍其在质量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品牌打造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带动全市企业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发展自主品牌。

4、组织开展质量教育培训活动,把质量教育作为提高劳动者技能的重要内容,助推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5、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六五”普法规划要求,积极组织各市局、开发区分局,市局稽查局及直属各单位加强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印发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材料,开展专场宣传活动;积极推进法治质监建设,以省局《建设法治质监知识读本》为教材,抓好质监系统普法宣传教育,提升全市质监系统法律法规意识;举办全市质监系统法制骨干培训班,宣贯《行政强制法》和《省行政程序规定》。

6、组织举办电机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质量分析会;组织举办全市工业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应知应履法律法规培训活动,推动企业提高质量安全意识,有效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围绕消费品安全,积极开展对机动车刹车片、危化品、电线电缆等18种重点产品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

7、组织全市企业开展“百家企业标准创新贡献”争创活动;开展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活动;组织工作成熟的服务标准化试点开展试点验收。

8、组织全市召开热量表生产企业及经销企业质量分析座谈会,增强企业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推进热量表安装首次检定工作的开展;组成技术服务小组到热量表生产企业走访,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提高企业计量水平。

9、配合省局组织冶金、化工等行业开展在用计量器具专项监督检查,按不少于已提交自查报告企业数的10%进行抽查,进一步加强对工业企业安全防护用强检计量器具的监管,及时分析我市冶金、化工等行业发展对计量检定工作提出的需求,全面规范提升我市计量工作水平。

10、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宣传咨询服务活动。通过举办事故案例图片展览、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事故反思会及发放特种设备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宣传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设立咨询投诉台,及时解答消费者的质量问题,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组织人员深入特种设备企业开展质量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和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的质量意识和管理水平。

11、为落实好“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年”活动,按照工作计划,继续抓好食品生产企业法人履责报告制度的实施,进一步增强食品生产企业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深入推动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

12、组织好“2016年质检邀您看企业食品安全大家行活动”,根据总局及省局活动方案安排邀请省级及当地新闻媒体、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代表、食品专家等深入我市部分食品生产企业,如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与酒类生产企业及质监系统检验机构观摩分析,宣传报道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13、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做好酒类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对全市酒类产品生产企业进行集中调查摸底,全面了解和掌握获证酒类产品生产企业的基本状况;严格海参制品专项整治,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海参加工小作坊监管。

14、组织开展强制性认证产品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直接关系人身、财产安全,且在我市分布较多的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信息技术设备、机动车辆轮胎、装饰装修产品、安全玻璃、电线电缆等产品。

15、开展实验室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组织全市实验室进行实验室管理体系自查,组织各市、区局,市局稽查局对重点实验室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管理体系能否正常运行进行监督抽查。

16、组织开展食品检验机构能力验证工作。为进一步提高全市质监系统食品检验机构的检验技术水平,保证检验数据的准确可靠,组织开展调味品的能力验证工作。

17、组织开展全市建材类实验室水泥产品能力验证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建材类实验室的检测水平,确保检验数据的准确可靠,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建材类实验室水泥产品能力验证工作。

18、开展质量服务进百企活动,向企业发放计量、特种设备、产品标识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材料,向企业负责人发放质监法律法规手册,倾听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所遇困难,帮促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充分发挥“12365”质监热线的作用,重点解决老百姓关心和消费者反映强烈的质量问题。

19、开展“质量月”计量现场宣传活动,深入社区、学校等人口密集的场所,现场设置宣传展台,开展宣传活动,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计量工作的认知度和重视度,并为市民免费开展检定、咨询活动,营造良好的计量工作氛围。

20、组织全市眼镜生产、加工企业的验配眼镜技术人员,对《验配眼镜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以及其他有关标准和法律法规进行培训,督促企业重视和开展认证活动,强化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全市验配眼镜企业整体水平。

21、9月9日,开展“食品检测实验室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参观质监系统食品检测机构,发放宣传材料,普及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展示质监系统食品检验能力,提升质监形象。

22、围绕食品、消费品安全,积极承担产品监督抽查工作,开展中秋节前的月饼专项监督抽查工作,确保中秋期间的食品质量安全,为百姓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组织开展学生装和学生公寓床上用品质量监督检查,确保全市不发生恶性和区域性“黑心棉”等重大质量问题。

23、组织举办标准化检查员培训班,聘请省标准院的专家对全市的标准化检查员进行培训,重点宣传《标准化法》、《省实施办法>》、《省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管理办法》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提高标准化检查员的法律意识。

24、组织召开全市特种设备制造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学习研讨班,宣讲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探讨保证特种设备制造质量的管理措施;召开重要设备和人口密集场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相关负责人会议,宣传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一期院内实际操作技术比武,强化业务水平,提升自身能力。

(二)各市、区应重点组织开展的活动

各市、区要围绕质量月活动主题,参照全国、全省、全市组织开展的活动,组织多种形式的质量月宣传咨询服务等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人人重视质量的良好风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王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局各有关科、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量科,各市、区局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高度重视,相互配合,各负其责,发挥优势,创新质量月活动内容和形式,落实好2016年质量月活动的具体工作,增强质量月活动的有效性和影响力。

(三)各单位要结合质量月活动的主题,在推进质量强市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工作的同时,抓好“中秋”和“国庆”两节安全工作,确保产品质量、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

(四)各市、区局要积极与当地党委宣传部门沟通,协调地方主要媒体,及时报道质量月期间的重大活动。围绕质量月活动主题,普及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质量兴市、名牌兴企、自主创新、节能降耗等方面的经验和成效,增强企业的质量主体责任意识和消费者的质量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质量、重视质量的良好氛围。

(五)各市、区局要根据省局、市局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各市、区局,市局各有关科室、直属各单位应于2016年10月8日前,将2016年质量月活动总结报送市局质量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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