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队伍建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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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纪检队伍建设问题
如何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如何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努力成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这是对纪检监察干部加强自身建设的要求,更是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牢记在心、一生遵循的座右铭和行动指南。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事关纪检监察事业长远发展。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和政府的专责监督机构,处于反腐败斗争的最前沿。“忠诚干净担当”诠释了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和使命。但在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的过程中,遇到了许多现实问题的阻碍和考验,制约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建设与发展。【纪检队伍建设问题】

一、纪检监察干部自身思想不稳定,缺乏奉献精神。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工作上应付交差,敷衍了事,得过且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有的缺乏识大体、顾大局、讲奉献的精神;有的缺乏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安心本职工作,存在为官不为、尸位素餐、“等靠”思想,不能集中精力静下心来思考深层次的问题,对存在的问题也提不出有针对性对策和有效解决的方案。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只要不出事,宁可不干事,对工作敷衍应付,不愿动脑怕想事,不想操心怕【纪检队伍建设问题】

事烦,求稳怕事,满足于混日子、守摊子,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工作上表现得平平庸庸、碌碌无为。

二、派立部门对落实纪检监察干部专职专用认识不到位。纪检监察干部往往“身兼数职”,精力分散,在部门党组(党委、纪工委)成员或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中,纪检组织负责人基本都被安排负责党口工作,有的甚至还负责部门业务工作,充当了纯粹的副职角色,形成了“不务正业”现象,导致“种了别人的园,荒了自己的田”。少数领导干部对纪检监察工作缺乏正确的认识,仍停留在过去传统模式中。有的领导干部认为纪检监察机关平时的主要工作职责就是办案,而对纪检监察机关的参谋助手、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职能一无所知,片面认为纪检监察机关是一个得罪人的部门,平时除了工作需要会到纪检监察部门走一走之外,忌讳纪检监察部门就象忌讳医院一样,生怕一来纪检监察部门就担心别人会认为自己有什么问题,存在避嫌的心理。有的领导干部认为纪检监察工作就是走走过场,抓和不抓都一个样,对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存在着一种极端消极的心理,这样就容易在思想上轻视纪检监察工作,放松学习,缺乏钻研精神,不能把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摆在应有的位置来抓。

【纪检队伍建设问题】

三、派驻部门未建立“办案经费”专款专用制度,经费预算、办案设备相当缺乏。办案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后勤无法保障,直接影响和制约查办案件工作开展。当今党风廉政

建设和反腐败任务不断增加,纪检监察机关工作量增大,地方财政压力较大,业务经费明显不足。相比较的情况下,其他相关部门都有资金或是车辆等实物支持,而纪检监察机关在此方面存在有一定的短板。专职人员办案补贴少;兼职人员没有办案补贴,付出多,回报少,工作辛苦,生活清苦,工作上应付交差,敷衍了事。

四、专职办案人员缺乏,兼职办事人员热情不够,部分纪检监察工作难以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大部分县局和乡镇除纪检组长或纪委书记外,别无他人,即使有也大都兼管着很多其他工作。只有专职纪检监察干部才能落实办案津贴,“兼职”的纪委委员不得领取,导致兼职办事人员的热情不够。办案人员缺乏,加之部分干部对纪检监察工作缺乏正确的认识,许多纪检监察工作难以提上重要议事日程。让纪检干部更“专”、队伍管理更“严”、监督合力更“强”,确保纪检干部专职专用、主业主抓,才能真正做到有人管事、有人干事。

五、纪检监察干部年度考核、经费保障、重用提名完全依赖派驻部门。部门纪检组织为县纪委、监察局的派出机构,与县纪委、监察局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而实际情况是,同级党委对纪检监察机关享有绝对支配权。部门纪检组织负责人组织关系、人事关系、供给关系均在所驻部门,形成了以部门党组(党委)领导为主,县纪委、监察局以业务指导为主的现实局面。纪检监察机关在组织人事、财物经费以及各种事务上对同级党委政府

存在很强的依附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仅局限于业务指导这个层面,在人事安排、福利待遇、行政经费等关键问题方面,难以为下级机关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纪检监察系统合力不足。如纪检干部的选拔任用,按照文件规定由纪委机关掌握和行使,必须由纪委提名、党委审批,可实际上纪委只有“过目知情权”,任命纪检干部与解决其他干部职级待遇同出一辙。年度考核、办公经费、办公设施、重用提名均依赖派驻部门,这虽然便于部门纪检组织开展日常监督和解决后勤保障,但由于“同在一个锅里吃饭”,造成了“自己监督自己”、“下级监督上级”的现象,监督力度和效果大打折扣。部门纪检组织负责人开展工作瞻前顾后,不敢大胆进行监督,难以正常履行职能。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涉及的领域也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工作专业化的程度越来越高,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所肩负的职责和使命也越来越重大,这就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时代呼唤我们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全面有效推进纪检监察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建设一支招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高质量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我们需要坚持治标和治本双管齐下,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一、立足于适应新形势新发展的要求,在学习教育上与时俱进。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业务性很强

的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法律,科技,管理等方面的知识,真正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第一,必须把思想教育放在首位。要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思想教育,不断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一要抓好理想信念教育。要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根本,以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教育为核心,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并将其作为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的核心和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的关键,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始终。二要抓好形势任务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定信心,增强斗志,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上来。三要抓好自身廉政教育。通过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党纪政纪教育、艰苦奋斗教育,使纪检监察干部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努力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拒腐防变的楷模,成为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的榜样。第二,必须加强纪检监察知识业务培训,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随着科技的发展,违法违纪手段越来越多样化、智能化,办案难度相应加大,那种靠经验工作、办案的旧方式已越来越不适应当前的形势,积极推进教育内容、教育方法和手段的创新,使每个纪检监察干部都能成为业务精通、知识全面的多面手。

二、加大纪检监察干部“专职专用”的宣传力度,对部门

篇二:纪检队伍建设问题
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现状及对策初探

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现状及对策初探 当前,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纪检监察工作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任务、新挑战,纪检监察工作任务艰巨,纪检监察干部责任重大,这就要求必须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业务精通、保障有力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树立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形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主力军,其好坏直接影响着党风廉政建设的成败。近几年来,四川省岳池县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团结奋斗、认真履行职责,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全县经济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为构建和谐岳池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暴露出了一些薄弱环节。因此,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和改革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和管理,切实保障和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已成为一个重大而又严峻的课题,是当务之急的头等大事。为此,笔者结合实际,就如何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以下几点思考。

【纪检队伍建设问题】

一、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现状分析

以四川省岳池县为例,截至2008年底,该县有纪检监察机构80个,其中,委局机关1个,县级部门35个,乡

镇纪委、监察室44个。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大专以上文化178人,占总数的89%;35岁以下干部62人,占总数的31%;36至45岁116人,占总数的58%;45岁以上22人,占总数的11%。县纪委监察局内设办公室、监察综合、案件审理、教育研究、执法监察、信访、效能监察、党风廉政、案检一室、案检二室等10个室和1个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电教中心,挂靠领导小组常设机构纠风办和招监办。委局共核定行政编制30名,实际配备27名;机关事业和工勤编制7名,实际配备6名。委局班子成员7名,纪委书记1名,副书记2名(其中一名兼任局长),常委3名(其中1名兼任副局长),党外副局长1名。本届有纪委委员151名。57个县级部门中设立纪检监察机构33个,配备纪检组长33名、副组长20名;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组28个。44个乡镇(含翠管会)配备纪委书记、副书记各40名,配备兼职纪检监察干部236名。从表面看,该县各级各部门纪检监察组织力量配备比较充足,干部队伍文化素质较高,人员结构也很年轻,但只要认真分析,问题就暴露出来了,具体表现为“三多三少”:一是兼职人员太多,专职人员太少。除委局干部是专门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外,县级部门和乡镇纪检监察组织中,几乎所有纪检监察干部都是兼职的。二是不懂业务的多,精通业务的少。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除委局部分干部和少部分基层老干部办信办案水平不错

外,大部分干部业务水平不高,不能独挡一面。三是抓其他工作耗时多,从事本职工作时间少。所有乡镇的纪委书记由党委副书记兼任,他们分管组纪宣、信访维稳、工青妇等十多项工作,只有很少部分精力在抓纪检监察工作;纪委副书记大部分时间也在抓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而办信办案成了业余工作;纪检监察专干也身兼数职,每年参与办信办案的时间屈指可数。部门纪检监察干部也不例外。这些因素,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亟待加以改进。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纪检队伍建设问题】

1、领导认识不到位,干部思想不稳定。一方面,个别基层领导认识不到位。他们认为纪检监察工作不过是查办案件,而平时又没有什么案件可办,兼几项工作理所当然,没有真正把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摆到应有的位置,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没有得到准确定位和很好落实。另一方面,部分干部思想不稳定。在工作上,纪检监察机关行政编制相对较少,工作任务繁重,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很辛苦,所从事的工作往往是“栽刺不栽花”,“出力不讨好”。在查办案件时,容易因工作而得罪人。在待遇方面,纪检监察干部经济待遇也不高,与其他经济部门干部相比,奖金、福利、补贴差距较大;在政治待遇方面,得不到很好的体现,干部交流慢,升迁机会少。在生活方面,纪检监察干

部工作辛苦、生活清苦,承受着较大的社会压力和精神压力。上述种种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心理落差,造成了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不稳定,认为同样是干工作却得不到相应的回报,心里极不平衡,不能安心工作。

2、机构设置不合理,管理体制不健全。《党章》规定对纪委机关实行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而实际情况是,同级党委对纪检监察机关享有绝对支配权。纪检监察机关在组织人事、财物经费以及各种事务上对同级党委政府存在很强的依附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仅局限于业务指导这个层面,没有质的突破,且渐呈削弱趋势。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在人事安排、福利待遇、行政经费等要害问题方面,上级机关难以为下级机关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致使纪检监察系统合力不足。如派驻纪检组长的提名权,文件规定由纪委机关掌握和行使,可是没有真正落到实处。甚至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因为查办案件得罪了同级党委的领导而受到排挤或打击报复时,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也是鞭长莫及、爱莫能助或者彼此顾及情面而不愿伤和气,从而让下级纪检监察干部心寒而有案也不敢大胆查办。由于管理体制没有完全理顺,造成地方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相当艰难,尤其对党政“一把手”监督十分困难。另外,上下级纪检监察干部之间在工作上特别

是在案件查处上,意见往往不一致、配合不默契、协作不到位的现象时有发生。【纪检队伍建设问题】

3、专业培训不到位,业务素质不全面。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纪律性、独立性很强的工作,具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搞好培训和知识更新,是做好工作的必要手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纵深推进,反腐倡廉的任务越来越艰巨。违纪案件广泛涉及到金融、证券、房地产等经济领域,违纪人员作案手段越来越诡秘,呈现出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趋势,反调查能力在不断增强。而在实际工作中,安排纪检监察专门的业务知识培训不多,业务知识得不到有效地补充和加强,加之纪检监察干部长期在同一部门、同一岗位、同一地域工作,知识结构单一,办案手段传统,专业人才缺乏,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直接影响着纪检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

4、进人门槛不实际,队伍配备不精良。进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求不但是中共党员而且要是公务员;这样的要求对于纯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本来无可厚非,但在现在的基层干部,特别是乡镇干部是党员又是公务员的,除了领导干部以外,绝大多数都年龄偏大,文化偏低,离退休时间不远;而想干事又能干事的年轻干部大多数都不是公务员,又进不了该队伍。这就形成了不想干和干不了的人进来了,而能干又想干的人进不来的怪圈,整个纪检监察

篇三:纪检队伍建设问题
2015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问题及对策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改革发展稳定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任务十分艰巨,这无疑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关键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改革现有的组织设置和领导干部配备办法,认真强化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职能。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反腐倡廉中心任务,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政治坚定、勤奋敬业、清廉自守、开拓创新,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纪检监察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形象好、威望高、总体评价良好。但在这一“总体良好”的状态下,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不认真加以解决,势必阻碍纪检监察事业的发展,最终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一、存在问题(一)机构规格缺少权威性多年来,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机构建制一直沿用中纪委、中组部《关于党的各级纪委内部机构和干部职务设置的若干规定》(中纪发[1988]8号文件),存在较大的滞后性和不合理性,严重影响了纪检监察系统的干部队伍建设。人们往往会产生疑问:纪检监察机关究竟是何级别的单位?与党委各部门有何区别?各个层次该配备什么职级的干部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有很大一部分干部甚至是主要领导都不甚了解。特别是各级党委的组织、宣传等部门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负责人以后,大部分人错误地将纪检监察机关等同于组织、宣传等部门。这就直接导致纪委常委政治待遇的享有、纪委各内设机构负责同志的级别设置配备等问题处于一种任意和无序的状态,纪检监察机关低规格对待、纪检监察干部低职数、低规格配备的现象屡屡出现,甚至于将各级纪委设置的纪律检查员职务等同于非领导职务等。这些问题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削减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威信。(二)队伍管理缺少专业性纪检监察机关是专司党内监督的执纪执法机关。其职能的特殊性决定了要有特殊的管理,应参照公检法的模式走专业化管理的道路。当前,纪检监察机关既没有权威的执法主体资格,也没有严格的准入制度,更没有过硬的经费保障措施等等。纪检监察干部在同一岗位工作年限长、年龄大,尤其是派驻部门的纪检组长,几乎成了安置性的职位;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或是部队转业,或是照顾关系从社会上调入,或是组织任命调任,而真正科班毕业的大学生和公开考试录用的反而屈指可数,懂财会、懂法律、懂电脑、懂写作等专业人才更是凤毛麟角。正是因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管理上的常规化,导致了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难以专业化。(三)管理体制缺少实效性《党章》规定对纪委机关实行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而实际情况是,同级党委对纪检监察机关享有绝对支配权。纪检监察机关在组织人事、财物经费以及各种事务上对同级党委政府仍然存在很强的依附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仅局限于业务指导这个层面,没有什么质的突破,且渐呈削弱的趋势。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在人事安排、福利待遇、行政经费等要害问题方面,上级机关难以为下级机关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致使纪检监察系统合力不足。比如派驻纪检组长的提名权,文件规定由纪委机关掌握和行使,可大都是写在纸上,真正落实在行动上的少之又少。甚至于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因为查办案件得罪了同级党委的领导而受到排挤或打击报复时,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也是鞭长莫及、爱莫能助或者彼此顾及情面而不愿伤和气,从而让下级纪检监察干部心寒而有案也不敢大胆查办。(四)干部专职不专用乡镇纪委虽然选举配备了纪委委员,但除了纪委书记和纪检员外,其他委员实际上都是挂名的,是由各单位人员“凑合”起来的,一般不参加纪检监察工作;大多数州直、县直部门的纪委根本就没有专职的纪委委员,除一个纪委书记外,别无他人;州、县两级派驻纪检组,一般也只有一个组长,没有其他工作人员,即使有也大都兼管着很多其他工作。乡镇纪委书记虽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却还分管着党务、综治、宣传等工作,全年绝大部分的时间忙于这些事务,以致自已的本职工作反而成了“副业”,无暇顾及,力不从心,往往是“种了人家的田,荒了自家的地”,很难保证专职专用;县级以上纪委书记是同级党委常委,也分管着一些其他工作,其纪委工作主要由纪委第一副书记主持,而实际情况是以纪委副书记的身份又难以领导和协调好整个机关的对内对外事务;派驻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也大多分管了其他工作,真正用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时间、精力十分有限。(五)干部思想不稳定在工作方面,纪检监察干部“光栽刺不栽花”,容易得罪人,是吃力不讨好的苦差使;在待遇方面,纪检监察干部经济待遇不高,政治发展极为缓慢。有的干部在纪检监察部门一呆就是上十年,可连科级政治待遇都难以解决。有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相对

篇四:纪检队伍建设问题
2016县乡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强调指出:“党的纪律检查必须适应形势和任务的发展,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利更好地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更好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是当前对纪检监察提出的明确要求。我们纪检监察能否真正适应形势和任务的发展,不断开创的新局面,关键取决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因此,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才能切实把这项抓紧抓好。

最近,我们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中,听取了11位乡镇纪委书记的意见,召开了有150多人次参加的7个座谈会。同时,对目前县、乡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人员情况等普遍进行了解。通过调研,既看到了我县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上所做的大量富有成效的,也发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现状

近年来,xxx县纪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中纪委五次、六次、七次全会精神,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着力抓好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为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为维护xxx县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十三条有关“党的基层委员会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或设纪律检查委员”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全县现有县纪委监察局机关、11个乡镇纪委、6个县直属单位纪检组织,共18个纪检组织。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设委员25名,常委9名(其中专职常委7名,兼职常委2名)。县教育、建设、公安部门设立了纪委,配备了专职纪委书记。垂直管理部门国税、地税、工商等单位党组织设立了纪检组长或纪检员。全县11个乡镇纪委,有纪委书记11名,其中10个乡镇纪委书记由党委副书记兼任;有纪委委员51名,每乡镇均按3-5名纪委委员配备,纪委委员多是从人武部、党政办、团委、信访办、农经站等基层机关站所干部中产生,配有专职乡镇纪检干事10名,大部分乡镇纪检干事都兼任其他。全县共有93名纪检监察干部(其中汉族34名,占36.6,维吾尔族69名,63.4;女干部15名,占16),平均年龄36.54岁。本科29名,占31;大专56名,占60;中专9名,占9。

二、存在的问题

总体来说,我县的纪检监察干部思想积极向上,恪尽职守,有一定的战斗力,表现为:

一是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广大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深知自己所肩负的责任,思想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服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县委、政府的领导,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地干好本职,为xxx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是爱憎分明,痛恨腐败现象。县、乡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与广大人民群众一样,对腐败分子、腐败行为是深恶痛绝的,在实际中能做到有案必查,是党和人民群众可以信赖的反腐败的重要力量。

三是有较强的廉洁自律意识。县、乡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明白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在、生活中都能严格要求自己,处处廉洁自律,维护了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但是,由于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目前县、乡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

(一)纪检监察干部兼职多,不利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能力的提高。全县乡镇和县直部门的17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虽担任同级党委(组)副书记,但兼职太多,在实际中,纪检监察干部没有更多的精力去做本职,以至有时只能忙于应付。

(二)系统的专业知识培训需要进一步加强。目前,我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在文化结构上虽然学历较高,大专以上文化占干部总数的91,中文、行政管理、经济管理专业的比较多,而财务、审计、金融、法律、计算机等专业的较少,缺乏懂经济、懂财务、懂法律、懂管理、懂计算机的复合型人才。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和乡镇大部分纪检干部存在“接岗时没有培训、在岗时没空培训”的现象,业务知识常常得不到有效补充,知识面窄,内容过时,理论水平、思路、方法举措等相对滞后,制约着纪检监察质量的提高。县纪委虽然每年都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或办短期培训班或以会代训或组织自学,但由于缺乏师资力量,培训难以深入,干部整体素质难以得到较大提高。

(三)执纪环境导致畏难情绪。当前,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在实际中有时存有畏难情绪,一项还未开展,自己首先就少了几分底气。具体来讲有“三怕”:一怕得罪领导。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最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难以开展。二怕影响人际关系。监督上级怕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和气,影响今后和自身的发展。担心自己管多了,干部不理解,甚至产生反感心理,使自己原本融洽的人际关系恶化了。三怕影响目标任务的完成。怕自己管严了、限制

多了,会成为干部完成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干部积极性,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有的同志缺乏主动性,坐等领导指示。

三、原因分析

(一)环境不优,容易挫伤基层积极性。部分基层主要领导存在求稳怕乱心理,对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存在片面认识,认为抓的力度大、查的案件多就会影响当地经济发展,损害当地形象,从而造成基层纪委书记在履行职责、开展时受到很大程度的掣肘,怕这忧那,不敢大胆放手开展,更难以有所创新。

(二)精力不足,导致“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目前我县乡镇、县直部门纪委书记和纪检干事兼职过多,分散了抓本职的精力。究其原因,一是县直机构改革和乡镇配套改革后人手不够,误认为基层纪检组织平时没有什么案件可查,兼几项理所当然;二是既然提倡分工不分家,纪检监察与其他也应不分家,乡镇和县直部门的纪委书记直接兼管几项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了;三是纪检监察机构是管人、执纪的,说话有分量,所以往往不分谁主管,就简单地把一些本不该纪委管的事交给纪委去处理。

四、对策初探

(一)思想观念要更新

胡锦涛同志指出:“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这一精辟论述,对于发挥我们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作用,加强基层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纪检干部责任意识针对性最强。基层纪检干部在第一线也是最前线,最了解下情,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问题大多发生在这些群体中。对于人民群众的疾苦、困难、难点、热点问题,对于人民群众的意见、要求和呼声,对于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腐败作为,需要基层纪检干部进行反映和处理,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同时,基层纪检干部担负着繁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纪检监察任务通过层层落实,大多落在纪检干部身上。正所谓“上边千条线,下边一根针”。许多政策规定需要基层干部去上传下达,许多要求需要他们去贯彻部署,许多任务需要他们去组织完成。因此,必须更新观念,充分认识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所处的重要地位和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能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二)队伍建设要出新

一要完善组织机构,配齐配强干部队伍。成立党委的基层单位,应当同时成立基层纪委,没有成立党委的基层单位,可以根据需要派驻纪检组。所有纪检机构都要配齐配强人员,每个纪检机构至少要配备2名以上的干部,以便开展。乡镇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纪检干部务必做到专职专用,以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纪检。针对县乡机构改革后,纪检监察机关编制偏少的情况,建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人员编制、职数准入资格方面给予协调解决,缓解人少事多的矛盾。

二要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选好人是基础,用好人是关键。在选拔标准上,严格贯彻“政治上靠得住,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三句话要求,做到决不降格以求,搞平衡照顾,影响整体素质;在选拔方式上,坚持不拘一格,做到广中选好,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在选拔对象上,突出以领导骨干、办案骨干、文字骨干为重点,实行优先选拔。把那些愿干纪检、能干纪检的人吸引到纪检干部队伍中来。

三要建立正常的交流机制。建设一项规范性的正常交流制度:明确交流条件,规范交流形式(保护性交流、培养性交流、调整性交流、回避性交流、轮换性交流等),实行定期交流制,把集中交流与日常交流有机结合起来,加强上下纪检机关之间、乡镇之间、条块之间的交流。让纪检干部经历多方面多层次的磨练,促使其健康成长。纪检监察干部长期在一个地方,因执纪办案难免得罪一些人,容易受到打击报复或人身伤害,对这些纪检监察干部应予以保护性交流。对长期在一个地方,熟人、亲友增多,难免会进入人情网,影响公正执纪,也有必要及时交流。此外,对于素质低下、不胜任现职、平时表现差、群众反映大的纪检干部,通过制定刚性政策条规,调整出纪检干部队伍,推进这支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四要建立有效的培训机制。纪检是一项原则性、政策性、业务性要求均高的,纪检干部是监督查处违纪党员干部的干部,这就对纪检干部素质提出了较高要求。只有不断学习,纪检干部才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上级纪检部门应制定出台《基层纪检干部培训纲要》,明确培训责任主体、培养途径、培训内容、培训方法、培训目标,对新进纪检干部岗前培训和在职纪检干部的继续教育作出硬性规定,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建议区、州纪检监察部门经常性地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专题业务培训,在培训范围上尽可能地扩大,在培训内容上尽可能地丰富,在培训方式上尽可能地多样,尤其要在世界性反腐败斗争形势、新形势下纪检监察的特点以及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的方法、手段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加大培训力度,强化培训成效,以此不断提升纪检纪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以更好地适应新形势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要求。

(三)管理体制要创新

可试行基层纪委书记“垂直(统一)管理体制”,即基层纪委书记在上级纪委的直接领导下开展,纪委书记直接对上一级纪委负责,这有利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开展,特别是有利于对同级党委和“一把手”的监督。

中国共产党xxx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篇五:纪检队伍建设问题
2015浅论乡镇纪委建设现状及对策建议

乡镇纪委是我们党和政府最基层的一级纪检监察机构,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面对生活和工作在农村一线的党员、干部,承担着保持政治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保护群众利益的重要职能,是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最积极、最重要、最现实的力量,是我们党和政府纪检监察系统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关系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进而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的满意度、信任度。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许多新的问题,特别是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下,乡镇纪委的工作显得越来越重要。因此,必须加强乡镇纪委建设,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一、当前乡镇纪委建设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上有差距。思想认识上存在三大误区。误区一:一些乡镇形成了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工作机制,重经济发展,轻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个别乡镇主要领导认为惩处了其管理和使用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对乡镇纪委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不够重视、不够支持,有的甚至错误地把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同阻碍经济发展划等号。误区二:一些乡镇纪检干部兼职较多,片面认为纪检工作干得如何无所谓,做好其它工作才是实的、硬的、有用的;有的乡镇纪检干部党性原则不强,怕得罪人,怕丢选票,导致乡镇纪委工作“疲软”。误区三:社会对纪检工作认同程度不一,对腐败的惩处普通存在概念上赞成,内容上同情。二是力量配置上不适应。乡镇纪委一般由3—7人组成,纪委书记1人,委员通常是乡镇民政所、财政所、农经站等非纪检部门的人员担任,基本上是有名无实,实际纪委日常工作只有1人,纪检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难以开展。三是体制机制上不畅通。在体制上,乡镇纪委工作体制套用县级以上纪委的工作体制,缺乏基层特点,针对性不强。在机制上,由于级别低,乡镇纪委与其它执纪执法部门沟通和信息交流不畅,纪检工作处于“自我循环”,监督乏力,难以发挥作用。在制度上,制度建设不规范,存在工作无主次、办案无章法、管理无制度、检查无资料等现象。在对基层站所人员的监督管理上,由于许多站所都实行了条管,编制、工资、福利、考核均不在乡镇,造成“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现象,乡镇纪委难以监督。二、对乡镇纪委建设的对策及建议一是理顺领导体制,解决“谁来管”的问题。积极探索乡镇纪委双重领导的体制和工作机制,把乡镇纪委的干部人事任免权和工资福利一并收归县管,根据工作需要和按属地管理原则,乡镇党委对乡镇纪委履行同级领导权,使乡镇纪委既受上级纪委的领导,又受同级党委的领导。二是优化队伍建设,解决“谁来做”的问题。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齐配强乡镇纪委班子,同时要为乡镇纪委配备一名专职纪检干事协助工作。乡镇纪委干部的任用应由县纪委提出意见,注重选拔政治素质过硬、思想作风正派、能坚持原则并且有法律、财经、审计等专业特长的年轻同志担任乡镇纪委书记,彻底改变过去纪检干部占位不谋事和“养老所”现象。要加大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和异地交流使用力度,提高乡镇纪委的工作能力。三是规范工作内容,解决“做什么”的问题。要制定出台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工作意见,从组织领导、职责权利、工作对象、工作范围、工作要求、自身建设等方面指导乡镇纪委做好规范化工作,使乡镇纪委工作有章可循。四是健全工作制度,解决“怎么做”的问题。要建立一套系统、便利、管用的工作制度,如学习培训、廉政教育、信访调查、查办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纪律等工作制度,使乡镇纪委按章办事。五是强化监督检查,解决“如何评”的问题。对乡镇纪委及纪检干部的考核要以上级纪委为主,以增强乡镇纪委干部主抓纪检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同时可以减轻乡镇纪委干部的心理压力,使其放手大胆地开展纪检工作。要将考核的结果与政治经济生活待遇挂钩,以调动乡镇纪检干部的积极性

篇六:纪检队伍建设问题
2015纪检队伍建设工作汇报

纪检队伍建设工作汇报

近年来,**区纪委切实强化监督管理和制度约束,着眼于能力提升,把“自身过硬”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金字招牌”,着力抓好纪检监察铁军建设。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一是严格纪检监察干部选调录用,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制度,把好干部入口关。近年来,区级纪检监察机关共选调8人,均为大学以上学历,招考2名公务员,9月份将配备到位。在镇级层面,通过公开招考,各镇(街道)均配备了1名副科级专职纪委副书记。二是严格落实省纪委关于纪委书记分工的规定。区纪委书记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主持区纪委全面工作;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均不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工作,纪检干部专职化态势已经形成。三是严格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任免审批程序。选拔任用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同级党委必须事先与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协商并书面征得同意,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纳入纪检监察干部选拔程序。

强化制度约束,进一步规范干部队伍。一是建立新任纪检监察干部廉政纪律谈话制度和纪检监察干部定期约谈制度。纪委领导与科室、派驻机构人员,派驻机构与镇、区直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约谈,进一步明确中央省市纪委一系列要求和当前反腐形式,强化干部自律意识。(

强化能力提升,进一步完善干部队伍。一是积极推荐基层纪检干部参加省市纪委组织的专业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换届以来,共组织20余人次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区级培训工作。通过开展镇纪检干部到纪委跟班培训学习、举办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办案专题培训会等形式,共培训干部50余人次,提高了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三是以会代训,强基提质。定期召开座谈交流会,研究疑难案件,交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经验做法,汇报工作进展情况,通过交流促进工作,提升能力。

以上报告请各位领导指正!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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