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减挂钩,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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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增减挂钩,审批
增减挂钩流程

几点说明:

1、为充分发挥增减挂钩试点的综合效益,土地整理不仅仅限于原宅基地,而是农村区域土地综合整治。

2、农民以宅基地换房设计为三种形式:一是村内置换;二是村外镇内置换;三是镇外置换,包括进县城和城市。

3、指标收益有两种:一是新增耕地指标,按现行省内异地置换委托补充耕地设计,不是市场定价,而是市级政府之间的博弈;二是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按指标和指标对应地块两种不同模式设计。

4、村内置换,集居点仍然是集体建设用地;镇内置换,集居点征用为国家建设用地;镇外置换,进入城市商品房或保障性住房市场。

5、立足于市场化操作,政府以项目形式的投入作为补充资金来源。

一、成立领导机构

按照“市人民政府负责统一领导,区县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组织,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实施,村委会负责协调服务”的工作模式,成立领导机构,建立规范高效的决策指挥系统。

1、区县市成立领导小组。由区县市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试点镇村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方案制定和政策研究,对增减挂钩试点项目进行策划和包装,统一部署工作,协调解决问题,组织提供服务,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部署、起草文件、组织协调、信息反馈等日常工作。

2、试点镇和试点村所在镇成立项目建设指挥部。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抽调机关得力人员组成,主要任务是:负责宣传政策;研究制定宅基地换房、承包地换股换保障的具体办法;测量及认定宅基地面积、建筑面积和住房面积,计算置换面积,签订置换补偿协议及货币补偿协议;做好维稳工作。

3、试点村成立工作小组。由支村两委班子成员组成,主要任务是: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对挂钩试点项目和置换办法进行村级民主决策,发动农民积极参与;组织引导成立土地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民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民以宅基地换房协议、农民自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协议等文件;组织农民选房分房,搬迁入住、腾空旧房、归还原宅基地;配合做好项目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开展调查研究

1、区县市为责任主体,以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等资料为基础,对试点镇村进行调查摸底,查清土地利用现状、权属,分析土地综合整治新增耕地和节约建设用地的

潜力,了解劳动力转移就业状况、农户生产生活条件。

2、初步确定土地综合整治范围、农民集中安居点位置、规模和建设步骤。

3、初步选定增减挂钩试点一期工程建新拆旧项目区。

4、组织草拟《土地专业合作社章程》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定意向协议样本。

5、草拟《农民以宅基地换房的置换办法》和《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换城镇社会保障、以农村宅基地换城镇住房的置换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定置换申请样本。

三、广泛征求意见

1、依法就项目区选点布局、集中居住建设、置换办法、合作社章程、流转办法等政策文件组织听证,充分听取乡村干部和农民群众意见,形成文件草案。

【增减挂钩,审批】

2、了解掌握农民群众对村内异地置换住房、镇内异地置换住房、镇外置换住房三种方式的意愿;如果镇内异地置换住房的农户达到一定数量,还要在城镇规划范围内确定集中安置点位置,做好安置点的征地拆迁或置换搬迁准备。

3、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对项目实施方案、置换办法草案进行村级民主决策,有90%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同意后,形成正式决议;农民自愿提出置换申请。

4、对提出申请农户的住房、非住宅房屋和附属物、宅基地面积进行准确测量,经村民签字后予以确认,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增减挂钩,审批】

5、由发起人召开土地专业合作社筹备大会,讨论通过合作社章程和流转办法,形成决议,组织自愿加入农民签订土地流转协议。

6、对项目进行包括耕地占补平衡、新增耕地和节约建设用地指标测算、投入预算和资金平衡方案等进行可行性论证。

四、申请规划审批

1、项目审批。由区县市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写出项目申请书,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土地和资金平衡测算情况、投融资操作方式、实施步骤等,并提供村民意见征求情况;由市直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书进行会审,提出审核意见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下达项目批复。

2、规划编制。项目批复后,由区县市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公司,编制试点镇村城乡一体化发展总体规划和土地综合整治、村庄及居民点建设、交通、水利、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等子规划;国土部门制定《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规划部门编制《集居点修建性详细规划》。

3、规划审批。①省、市国土部门审批。区县市人民政府向市国土局提交增减挂钩项目资料入库,由市国土局提出挂钩指标申请,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②市规划局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审查批复试点镇村总体规划,并对设计单位编制的居民点修建性详细规划进行审批。

五、搭建操作平台

1、操作模式:实行政府指导下的市场化操作模式,有两种形式:一是融资与建设合一模式,由区县市组建投融资建设公司,负责融资和建设;二是融资与建设分立模式,由区县市组建投融资公司,只负责融资,试点镇和试点村所在镇成立建设公司,只负责建设。

2、组建方式:由区县市人民政府以正式文件形式明确一个投融资建设公司作为项目投融资建设主体,具体负责项目投融资、建设开发、土地综合整治、节约的建设用地开发等。既可以是政府出资组建国有独资公司,也可以是政府为主导,吸引社会大企业参与,共同组建股份制公司。

3、操作机制。①投融资建设公司作为项目特许经营主体,负责申请建设项目立项、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土地周转指标、办理前期开发手续、土地综合整治和农民集居点建设、承贷建设资金、归还银行贷款;②以增减挂钩节约建设用地指标或者项目土地出让收益权作为质押,向银行申请贷款,进行项目建设;还可通过招投标确定施工企业,由施工企业筹资建设,建成后一次性回购;③通过宅基地置换出的建设用地指标议价出让或者土地直接出让获得收益,优先获取政府项目资金支持,按期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平衡建设资金。

六、签订项目协议

1、村民与村委会签订协议。项目和规划审批后,村内置换和镇内置换村民与村委会签订协议,内容包括:现有宅基地和住房情况;拟置换面积;货币补偿金额或补缴金额;交房时间;原有房屋拆除事宜;违约责任;其他事项。

镇外置换住房农户与村委会签订协议,内容包括:现有宅基地和住房情况;货币补偿金额;支付方式和时间;参加城镇社会保障约定;房屋拆除事宜;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事宜;违约责任;其他事项。

2、村委会与镇人民政府签订协议。村民与村委会签订协后,如果镇内异地置换的农户达到一定数量,村委会与镇人民政府还要签订协议,内容包括:置换原则;置换时间;办理产权手续;置换房屋维修;违约责任;其他事项。

3、村委会与投融资建设公司签订协议。对村内置换和镇外置换分别签订协议,村内置换内容包括:置换标准;置换住房套数及建筑面积;基础设施及公用设施;原宅基地及附属物的权利归属;置换期限;群众工作与搬迁;宅基地整理复垦;违约责任;其他事项。

镇外置换内容包括:现有宅基地和住房情况;货币补偿金额;支付方式和时间;原宅基地及附属物的权利归属;房屋拆除事宜;宅基地整理复垦;违约责任;其他事项。

4、镇人民政府与投融资建设公司签订协议。对镇内异地置换签订协议,包括置换标准;置换住房套数及建筑面积;基础设施及公用设施;原宅基地及附属物的权利归属;置换期限;群众工作与搬迁;宅基地整理复垦;违约责任;其他事项。

七、项目建设实施

1、集居点建设。①由区县市国土部门申请建设用地周转指标,取得建设用地。对建新地块,启动征地拆迁或置换搬迁工作,对建新地块的农户进行征地补偿或给予置换搬迁过度补偿。②投融资建设公司作为建设主体,承担项目建设的各项责任,通过公开招投标,择优确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设备、材料供应单位。③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监理”的原则施工建设,区县市建设、安监等部门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进行全程监督。④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基础配套工程在各阶段完工后,投融资建设公司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分阶段验收。⑤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投融资开发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镇人民政府或村委会交付符合约定的住房;镇内异地置换住房,由镇人民政府再向村委会交付符合约定的住房。

2、农村土地综合整治。①土地综合整治前,由土地专业合作社与项目区农户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入股协议,由土地专业合作社颁发土地入股的股权证,明确股权金额和年度股权收益分配。②投融资建设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按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和项目规划设计进行土地综合整治。③土地综合整治完工后,由投融资建设公司向区县市国土资源局提出验收申请,并开展初审;初审合格后,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市国土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成立竣工验收组,验收合格的,出具竣工验收报告。④竣工验收后,整理的土地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土地专业合作社经营。

八、农民搬迁集居

1、分配住房。由村委会提出分配住房方案,交签约农户讨论通过后,组织农户进行统一选房;发放货币补偿金额、农户缴足应补缴金额后,交付新房钥匙。有镇外置换住宅的,按合同约定兑现货币置换金额,并办理城镇社会保障参保手续和“农转非”手续,依法收回注销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村住房所有权等证件。

2、搬迁腾房。置换农户在领取新房钥匙3个月内搬迁入住,腾空旧房,交出钥匙。投融资建设公司在法律规定时间内办理并向农户发放土地使用证和住房所有权证。

3、收回宅基地。农民搬迁腾房后,原宅基地使用权由区县市政府依法收回,并依法注销相关证件。【增减挂钩,审批】

4、宅基地复垦。由投融资建设公司组织施工企业对旧房进行拆除,对原宅基地进行整理复垦。经市国土资源局验收后,复垦出的土地首先用于归还土地挂钩周转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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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平衡建设资金

1、获得土地收益。通过政府回购新增耕地指标和节约建设用地指标获得收益,或者由投融资建设公司将节约建设用地指标经营地块通过招拍挂方式上市出让获得收益。

2、归还银行贷款。投融资建设公司用土地收益和政府项目支持资金,按照约定的还贷款计划,及时按期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实现资金平衡。

篇二:增减挂钩,审批
增减挂报批材料目录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

主要材料及相关要求

【增减挂钩,审批】

一、报批材料目录

(一)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项目区呈报表;

(二)挂钩项目区实施规划;

(三)挂钩项目拆旧区土地复垦方案;

(四)挂钩项目建新地块开发建设方案;

(五)拆旧、建新地块土地类别和权属调查表及权属证明材料;

(六)县级人民政府与拆迁农户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意向协议书;【增减挂钩,审批】

(七)涉及集体土地及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整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具的同意挂钩和调整的证明材料;涉及国有土地的,原土地使用者同意挂钩的证明材料(未确定使用权的,由县级政府出具证明);

(八)挂钩项目区实施规划的听证、公示材料;

(九)图件材料:

1. 拆旧、建新地块所在位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复印件(彩色),

2. 拆旧、建新地块所在位置的土地利用现状图,

3. 拆旧、建新地块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报告书。

以上报件均需提交纸质与电子文档。

二、有关要求

(一)挂钩项目区实施规划应说明以下主要内容:

1. 项目区总体要求,包括规划依据、原则、目标、面积(拆旧和建新)、实施期限;

2. 项目区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区(拆旧和建新)所在位置、人口、户数、自然条件、土地利用现状及面积、土地权属情况,附拆旧地块、建新地块图斑位置及面积明细表;

3. 项目区土地利用规划方案,包括拆旧区复垦整理条件、潜力和可行性及复垦后的土地类别,建新区城镇与农村建设的比例,拆旧区拆迁补偿安置方案,项目区用地结构变化;

4. 项目区分期实施计划,包括项目区周转指标规模、使用和归还计划;

5. 项目拆旧地块拆迁补偿、安置、复垦整理资金预算,经费筹措方式;

6. 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

该规划需附专家论证意见及签名。

(二)拆旧地块土地复垦方案主要内容:

1. 复垦工程规划设计与预算文本;

2. 地块现状图(以项目勘测图、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基础绘制)、勘测成果(参照省级投资土地整理项目测量要求)、影像资料、单体工程设计图册;

3. 土地复垦设计规划与预算方案专家评审意见和签名;

4. 涉及农业、林业、水利等相关部门意见;

5. 编制单位资质证明复印件。

(三)建新地块开发建设方案,由县级国土资源局出具,其中包括拟征地补偿费用、开发建设成本、国有土地出让预计收益等。

(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具的同意挂钩或调整土地证明材料,需载明召开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的时间、地点、主持人及出席人数、村民或村民代表的意见,并有涉及的5个以上农户签字(不足5户的,全部签字)。

(五)挂钩项目区实施规划的听证、公示材料,主要包括组织相关农民群众听证的听证纪要、对项目区实施规划进行公示的文件等。

(六)规划图标注要清晰准确,图上要用红线(或黑线)标注拆旧和建新地块位置、范围, 分别进行编号,说明面积及规划用途、是否占用基本农田,并由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经办人、分管领导签字、盖章;规划图局部复印件要有图名、比例尺、规划期限等必备成图要素。

(七)土地利用现状图上要用红线(或黑线)标明位置和范围,并分别进行编号。

(八)挂钩项目区建新地块涉及林地的,在报批挂钩项目时不再提供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或同意占用林地的证明,但在实际供地前应取得相关材料。

篇三:增减挂钩,审批
2015县级增减挂钩实施方案

方案一:县级增减挂钩实施方案

为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缓解我县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的供求矛盾,根据省、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以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为目标,以优化用地结构和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以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缓解我县农用地转用指标严重不足的矛盾,推动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现实意义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利用不合理、不充分和废弃闲置的农村建设用地以及位于城镇规划圈外的国有工矿废弃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拆旧建新和土地复垦,将整理新增的农用地、耕地面积,等量核定为建设占用农用地、耕地指标,直接置换用于农村居民点和城镇建设,促进用地布局优化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省、市国土资源部门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模进行必要的控制和管理,即通过下达一定数量的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的周转指标(简称挂钩周转指标)来进行必要的控管。挂钩周转指标专项用于项目区内建新地块的面积规模控制,并在规定时间内用拆旧地块复垦出来的农用地面积归还,归还的农用地面积不得小于挂钩周转指标。

三、工作原则

(一)符合规划的原则。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要确保项目区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布局更合理,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要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统筹安排并科学确定挂钩项目区,合理布局项目建新区和拆旧区,适度控制建新拆旧规模,引导城乡用地布局和结构调整,并尽量避免城乡建设中的二次拆迁。建新区建设占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加强与城镇体系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

(二)增减平衡的原则。建新地块的总面积不得大于拆旧地块的总面积。建新地块中建设的集约利用水平应高于现有存量建设用地。拆旧地块复垦为耕地的数量不少于、质量不低于建新占用的耕地,并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相相合。

(三)先易后难的原则。项目区应优先选择当地群众积极性高、资金有保障、具有建设用地整理(拆旧)潜力的地方开展工作。通过示范,先易后难,积累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广。

(四)依法自愿的原则。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的工作方案和实施工作必须依规依程序报批,项目区选址布局要实行认证、听证,充分吸收当地农民和社会各界意见;项目区实施过程中,涉及农用地和建设用地调整、互换,集体土地征收,以及农民补偿安置的,要实行公示,以切实维护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合法权益。

四、工作内容

(一)拆旧地块调查

拆旧地块主要包括:农村空闲宅基地,乡镇集体企业闲置地,废弃的农村道路及其它闲置农村建设用地;国有工矿企事业单位停办、关闭、搬迁后的废弃地,废弃的学校、铁路、公路用地;停办、关闭矿山的尾砂库、露天采石场、采矿工业场所、塌陷区等。拟于近期抓紧对全县各乡镇所有符合要求的拆旧地块进行调进摸底,并将拆旧地块落到相关图件上编制一套《茶陵县拆旧地块分布图》,同时对所有拆旧地块进行面积统计,形成《茶陵县拆旧地块面积汇总表》,对各拆旧地块现状以及整理方向和整理资金投入预计进行登记,编制一套《茶陵县拆旧地块登记簿》,形成图、表、簿相对应、详实可靠的茶陵县拆旧地块情况档案资料。

(二)建新地块选择

由县国土资源局会同县规划局根据县委、县政府当前工作指导思想和县域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有关城镇、村庄规划,共同落实选择好建新地块。

(三)编制实施方案

在完成“拆旧地块”的调查摸底和“建新地块”的选址落实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完成项目实施工作方案的编制,并落实专项资金,按照规定要求进行项目申报。

(四)项目组织实施

按照经上级批准的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完成“拆旧地块”的土地整理,通过省国土资源厅的验收后归还下达的挂钩周转指标。

五、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5年8月16日—8月30日)

1、成立机构

成立茶陵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县长蒋湘晖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邓小艳任副组长,政府办、国土资源局、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环保局、交通局、建设局、规划局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协调解决挂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挂钩工作相关政策,从土地出让金、耕地开垦费中落实挂钩项目专项资金。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县国土资源局内),由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刘冬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项目实施工作方案的编制和组织项目的具体实施。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共同配合做好项目实施相关工作。

2、资料准备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准备挂钩工作所需要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数据以及县乡社会、经济、自然等历史和现状相关资料。

3、资金筹措

落实资金来源,合理安排经费使用,保障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顺利进行。

(二)拆旧地块调查摸底阶段(2015年8月16日—9月30日)

1、实地调查“拆旧地块”;

2、编制《茶陵县拆旧地块分布图》、《茶陵县拆旧地块登记簿》及《茶陵县拆旧地块面积汇总表》;

3、选择确定 2015年度申报项目的“拆旧地块”。

(三)落实建新地块阶段(2015年8月16日—9月30日)

根据“拆旧地块”规模,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由县国土资源局会同县规划局选择落实好2015年度申报项目的“建新地块”。

(四)项目申报阶段(2015年8月—9月)

1、制定2015年度我县“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初步方案并申报;

2、编制2015年度挂钩项目实施工作方案;

3、组织有关听证。

(五)组织项目实施阶段(2015年11月—2015年10月)

1、“建新地块”项目建设实施;

2、“拆旧地块”土地整理;

3、项目验收归还挂钩周转指标。

方案二:县级增减挂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优化用地结构,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有效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根据《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5·47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鄂国土资发·2015·71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蕲春县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以下称增减挂钩)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大别山革命试验区建设为契机,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统筹城乡发展为导向,以集约高效利用土地、加快城镇化进程为目标,以切实维护农民权益为重点,通过开展增减挂钩,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科学配置村、镇土地资源,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节约出更多的建设用地指标,切实解决好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和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不足、积极探索破解用地瓶颈制约等诸多问题,促进全县“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二)基本原则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以下简称挂钩项目)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和挂钩专项规划,对零星分散、低效利用的农村建设用地实施拆除并复垦成耕地(即拆旧区),对农村居民点重新布局、集中还建(即还建区),将节约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调剂到城镇使用(即建新区)的一项综合性土地整治活动。拆旧区和还建区共同组成拆旧还建项目区。通过拆旧、还建、复耕、建新等措施,最终实现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城乡建设用地布局更趋合理的目标。保障城镇建设、工业园区建设及新农村建设的用地需求。

挂钩项目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同时应遵循四个原则:

1.符合规划原则。按照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农业产业规划,科学确定挂钩项目区,合理安排项目建新区、还建区和拆旧区,引导城乡用地布局和结构调整。

2、节约集约原则。项目区实施后,要确保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利用效率有较大提高;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3、政策综合运用原则。在项目实施中,将危房改造,村庄环境整治、整村推进土地整理、通村公路、搬迁扶贫、改水改厕等涉及惠农政策和资金,都集中到项目区来进行捆绑使用。

4.先易后难原则。项目区应优先选择当地群众积极性高、资金有保障、近期具备土地整理条件的地方开展工作;项目区选址布局要以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为基础,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维护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总体目标

通过挂钩项目的实施,节约的建设用地指标满足全县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和招商引资项目用地的需求。今明两年力争节约建设用地指标6000亩以上用于县办工业园相关项目用地报批;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使政府得指标,群众得实惠,社会得形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并为今后全面推进我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积累经验。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5年7月底——8月上旬) 召开全县各乡镇办党政主要负责人会议,部署增减挂钩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宣传当前土地利用特别是建设用地需求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开展增减挂钩工作的政策意义。统一全县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思想认识,充分鼓励和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保障挂钩项目的顺利实施。(县委办、县政府办、新农办负责)

(二)调查摸底阶段(8月上旬——9月初)

1、拆旧区调查

拆旧区主要包括:需整体拆迁的村庄、农村空闲宅基地,废弃的农村道路、沟渠及其他闲置农村建设用地;废弃的学校、公路用地;停办、关闭的露天采石场所等。各乡镇要对辖区内可用于复垦的建设用地情况进行调查,摸清数量、分布、权属、利用状况及复垦潜力,汇总形成拆旧区资料。(各乡镇政府负责)

2、还建区调查

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规划局、县国土资源局以及村委会共同协商,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村庄规划,共同落实好还建区选址和布局工作以及新农村建设的规划设计工作。选点布局应遵循有利农民生产生活和生态文化保护的原则,保持农村特色和风貌,保护具有历史文化和景观价值的传统建设。(各乡镇政府、县规划局负责)

3、建新区调查

由各乡镇人民政府会同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局,根据各乡镇城镇规划和招商引资用地需要的实际情况,共同落实好建新区。

(三)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制定阶段(9月初—9月底)

在完成拆旧地块摸底调查和选择落实建新地块的基础上,召开会议征询挂钩项目区群众意见,编制挂钩项目拆旧区、安置还建区补偿方案,经项目区农户认可后,按程序依法上报审批执行,便在挂钩项目区进行公告。(各乡镇政府、房产局、国土局负责)

(四)编制挂钩试点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9月底—10月底)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挂钩专项调查成果,编制挂钩试点专项规划,统筹安排挂钩试点项目区规划布局,做好与城市、村镇规划、园区规划、产业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为挂钩试点项目的实施在空间和时序作统筹安排。在编制好挂钩试点专项规划的基础上,编制项目区年度实施方案,具体确定建新区、还建区和拆旧区规模、范围和布局,并逐一落实到地块,建新区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按要求调整规划。

挂钩试点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编制完成后,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查同意,向省国土资源厅申报。(拆旧还建实施方案、拆旧土地开发复垦项目、还建区和建新区用地一并由省厅整体审批,不再单独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涉及土地征收的,应依法办理土地征收手续)。

(五)挂钩项目实施阶段(2015年10月底—2015年5月底) 挂钩试点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后,由项目区所在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县国土整治办负责“挂钩”项目拆旧区复垦整理的规划设计和实施、验收等工作(乡镇政府、国土局、农业局负责);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行政村具体负责“挂钩”项目拆旧区房屋、附属设施等拆迁及还建区安置建设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工作。严禁强拆强建,确保项目建设区稳定(由乡镇政府、房产局负责)。

还建区的建设模式可分为两种:一是由镇、村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承建高层住宅小区;二是由镇、村统一规划设计,分户建设。提倡和鼓励农村个人自愿放弃宅基地进城购买商品房,县政府在房价上给予一定补贴。不管是哪种建设模式,还建区的建设用地必须控制在拆旧区复垦出耕地面积的30%以内。(乡镇政府、建设局、国土局、规划局负责)

(六)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6月初月—2015年7月底) “挂钩”项目拆旧区的复垦整理,必须在两年内竣工验收,拿到省厅验收批复。挂钩项目实施完成后,县国土资源局组织相关部门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自验。市国土资源局初验,报省国土厅组织相关单位验收。验收合格后对新增的耕地指标用文件予以确认,并单独建立台帐,作为新增建设用地的折抵指标。(新农办、国土局、农业局负责)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全县增减挂钩工作的顺利实施,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相关县领导为副组长,县国土、财政、发改、住建、规划、房产、水利、农业、环保、审计、监察、人社、民政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新农办”, 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项目区建设的组织协调、施工管理、监督检查,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等工作。县“四大家”领导每人负责一个乡镇的增减挂钩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领导机构,具体负责各区域内的增减挂钩项目的实施工作。

2、明确责任分工。增减挂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要各有关部门加强合作,密切配合。县国土局负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专项规划的编制、挂钩指标的申请、项目区的送审报批、还建区供地和拆旧区建设用地复垦验收、制定建新区土地的配置方案、集体土地征收报批等工作;县发改局负责增减挂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建新地块的组织协调;县财政局负责筹措安排专项资金及资金监管工作;县规划局负责城乡总体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论证及审批;县房产局负责拆迁安置补偿标准的制定和指导协调;县农业局负责新增耕地的验收、产业化的培育指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监管工作;县林业局负责拆旧区的林木砍伐等工作;县公安局负责拆旧还建区的社会稳定,严厉打击“三强五霸”等违法违规行为;各乡镇政府负责相关配套政策的制定及项目实施,项目区的拆旧及农民新居还建。各村委会负责做好项目区群众工作拆旧还建的用地工作、产业规划的制定、项目建设环境的保障、土地面积的调整等工作。

3、严格把握政策。一是拆旧还建政策。还建区和建新区面积之和不得大于拆旧区的总面积。还建区面积必须小于拆旧区面积,节余的面积用于建新区的项目建设。拆旧区复垦耕地的数量和质量不低于还建设区和建新区占用的耕地,拆旧区整理后的耕地仍属集体所有。二是资金使用管理政策。挂钩项目资金来源主要是当年政府出让土地纯收益20%的部分;建新区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经县政府批准,从其他渠道筹集、提取的资金(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农村环境改造项目资金等);单位或个人进行投资。增减挂钩资金由县财政部门设立专项资金账户,专户管理,专项用于项目区内拆迁、安置、补偿、复垦和挂钩项目的申报立项、实施、监管和竣工验收等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和抵扣增减挂钩资金。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挂钩试点村拆迁安置数量、拆迁房屋新旧程度等相关因素进行综合测算,制定具体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由县政府对挂钩村庄进行补助,确保拆旧工作能如期完成。三是工程建设政策。拆旧区的土地复垦工程,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政策,还建区的建设必须严格按照规划建设部门的要求实施。四是增减挂钩激励政策。各乡镇分配的任务必须足额完成,任务内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县、乡按8:2比例进行分配,即:县级使用80%,主要用于县中心城区建设和工业园区项目用地;乡镇使用20%,主要用于本地城建和招商引资项目用地以及经营城市土地的收储用地。超计划任务的县乡按对半分成,乡镇留成的用地指标,可以采用市场运作的方法,在全县范围内有偿流通使用。

3、加强检查督办。各乡镇政府要广泛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工程项目建设,既要配合支持,又要参与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使项目区干部群众成为推进增减挂钩工作的主力军、先锋队。同时建立项目建设督办制度、情况报告制度,由各乡镇政府、县国土局负责项目建设动态监管,每月向新农办报告一次项目实施情况及现金典型经验,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凡未按规划实施或未按规定期限完成的项目,必须限期整改;逾期整改未到位的,停止其申报新增建设用地项目,扣除耕地储备库中相应的占补平衡指标;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方案三:县级增减挂钩实施方案

为顺利推进全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138号)及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国土资字[2015]10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以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为目标,以优化用地结构和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以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专项规划,通过工程技术的投入和运用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办法,开展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有效整合农村建设用地,解决城市建设用地紧张和农村建设用地粗放利用等问题,推进我县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建设,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挂钩试点工作目标

以新城镇、池江镇、青龙镇、黄龙镇、南安镇、浮江乡为我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在项目区内对农村居民点用地进行整理、复垦、改造,将新增加的耕地作为挂钩周转指标,用于项目区内建新地块的面积规模控制。项目区建新地块作为工业项目用地、基础设施用地和城镇建设用地。经过两年的实施,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并将此次试点项目区与整个增减挂钩专项规划相衔接,为今后全面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积累经验。

三、试点挂钩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规划,集约高效的原则。全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涉及6个乡(镇)18个村,共有15个项目区,这些项目区的选址布局在通过前期广泛听证、论证的基础上,已形成规划设计方案,每个项目区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好的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和项目区规划控制建新拆旧规模,引导城乡用地布局,优化调整结构。

(二)认真落实增减平衡的原则。增减平衡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一条刚性原则,每个项目区建新地块的总面积—律不得突破拆旧地块的总面积,拆旧地块复垦为耕地的数量不得少于建新地块占用耕地的数量,质量不低于建新占用的耕地,并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相符合。建新地块占用耕地数量小于拆旧地块复垦耕地数量的剩余部分可作为占补平衡指标使用。

(三)先易后难的原则。因地制宜,统筹安排,零拆整建,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优先选择当地群众积极性高的项目区开展工作,通过示范,先易后难,积累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进。

(四)依法自愿的原则。尊重群众意愿,维护集体和农户的土地合法权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的工作方案和实施工作必须依规依程序报批,项目区选址布局要实行论证、听证,充分吸收当地农民和社会各界意见;项目区实施过程中,涉及农用地和建设用地调整、互换,集体土地征收,以及农民补偿安置的,要实行公示,切实维护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合法权益。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挂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有效推进挂钩工作开展,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挂钩工作的申报、立项、督察项目实施、组织项目验收和落实周转指标的归还计划等工作。各项目实施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和所涉及的村书记、主任具体负责,主抓项目实施中的宣传协调、处理矛盾、纠纷等问题,负责拆旧区所在村复垦前土地权属登记以及复垦后土地的分配与承包问题,确保项目有组织地实施。

五、资金保障

项目拆旧区中的拆迁、整理、复垦和建新区征地及“三通一平”等工程资金使用城乡建设用地挂钩周转指标购买款和用地单位按报批新增建设用地使用年度计划指标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费和土地出让金中用于农业开发部分的资金,由县财政局统筹安排,对增减挂项目使用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为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县财政拨付100万元作为拆旧区的启动资金。县政府为鼓励增减挂钩工作的开展,涉及的乡镇按每亩100元,村按每亩50元拨付工作经费,工作经费根据工程进度由县财政局、国土局审核后予以拨付;县国土局按每亩150元拨付工作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的立项报批、项目评审、竣工验收等。

六、挂钩试点工作安排

**县试点项目区拆旧区所涉及新城镇、池江镇、青龙镇、黄龙镇等4个镇及建新区新城镇、池江镇、青龙镇、黄龙镇、南安镇和浮江乡等镇范围内用地总面积为818.52亩,项目实施期限为2年,具体时间安排为:

(一)前期动员阶段(2015年12月-2015年1月)

各乡镇拆旧区要及时通过召开由村小组长、村组党员和村民代表参加的动员会,深入宣传土地基本国情和国策,加强农村土地集约、合理、可持续利用法规和政策宣传,提高全社会的认识,鼓励和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保障挂钩项目的顺利实施。可通过发放宣传单和征询意见表、积极争取村民的支持与认可,对村民提出的意见和疑问要高度重视,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积极动员村民投工投劳。

(二)拆迁安置阶段(2015年1月-2015年3月)

项目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项目区拆旧区的拆迁工作。具体工作要结合各自项目实施的特点,及时制定周密、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做到补偿、安置、复垦以及复垦以后的土地权属落实到位,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按照“一户一宅”的政策规定,对项目区内拆旧区10个拆旧点农户的基本情况详细调查摸底,特别是对其房屋面积,宅基地数量,要造册登记,户主签名认可,便于今后拆迁合理合法,减少纠纷,消除矛盾。对已新建房者原则上不予安置,同时,对居住在旧村中五保户充分尊重其意愿,可以安置到镇养老院居住生活。对有子女的孤寡老人一律劝其到子女新居中居住。对拆迁区内的经济困难户和低保户,凡无力建新房的,要积极帮其争取小额贷款支持,并在安置点或新农村建设点提供安置宅基地。所有居住在旧村中的五保户、困难户、低保户,都可以在建新区的安置点内,重点安置,统一安置。

补偿工作是整个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工作的开展和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要从群众的利益出发,坚持标准从高,要求从严,落实从紧的原则,切切实实地把补偿资金发放到位。具体标准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韶铁路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方案>的通知》进行补偿,具体为:砖木结构按260元/㎡、土木结构按220元/㎡、猪舍、牛舍等、简易房等按100元/㎡进行补偿。对已废弃、倒塌的,一户多宅的原则上不予补偿。

(三)复垦和开发阶段(2015年3月至2015年3月)

拆除旧村后,土地的整理和复垦,由县国土局以招投标的形式,组织有资质,有经验,有水准的作业队伍进行,厉行节约,公开公平。要严格管理,加强监督,实现土地还耕。对拆旧区的土地复垦整理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要求进行,确保拆旧复垦地块的耕地与建设地块占用的耕地相比,数量不减少,同时,为保证能够实现复垦耕地质量不降低,拆旧区所在乡镇要结合我县赣韶铁路建设占用我县耕地数量大、质量好等特点,及时与赣韶铁路项目部协调,把需征为永久建设用地的耕地中的50厘米左右耕作层进行土壤剥离,搬运并集中堆放,用于拆旧项目区回填和平整土地,利用土壤搬家的形式复垦出优质的耕地,积极运用此种方法为我县项目增彩增色、创造亮点。

(四)验收阶段(2015年2月至2015年3月)

由县国土局组织上级主管部门,对还耕的土地进行严格验收。增减挂项目区,不论是拆旧区还是建新区,必须按照规划确定的位置实施,既要保证项目验收的数量和质量,又要保证项目的位置实施不改变,规模不突破,确保顺利通过验收。同时,县国土局应建立挂钩周转指标台帐,加强管理和监督。并将验收合格的,由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得到的耕地,在归还期内核定归还指标。

七、挂钩项目土地征收

项目区内建新区地块除安置点用地外都要征为国有土地,且按原地类进行补偿,属于经营性用地的,必须按照规定实行招拍挂方式供地,并将所得收入专项用于项目区建设。建新地块的征收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经批准的挂钩试点规划,挂钩项目原则上应当已经完成拆旧并通过验收后实施征收。

篇四:增减挂钩,审批
2016发改委区域经济调研报告

当前我市区域发展主要受皖江示范区、合肥经济圈和省加快皖北发展、加快大别山革命老区又好又快发展四大区域政策覆盖,从政策扶持内容和覆盖范围看,四大区域政策有交集重合的部分,也有错位互补的部分,总体上呈现出分工抱团,竞争合作,统筹联动的良好发展局面。

一、区域经济发展推进现状

1、示范区产业承接加快,平台建设稳步推进。1-4月份,全市示范县区实现招商引资到位资金73.9亿元,同比增长47.8%以上。其中,舒城县到位21.1亿元,同比增长23%;金安区到位资金36.7亿元,增长55.3%;市开发区到位13.1亿元,增长42.7%;市集中示范园区意向性项目20个,规模200亿元,已签约项目3个,到位资金3亿元;新桥国际产业园签约入园项目1个,总投资5000万元。1-4月份各类承接平台累计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投入11.7亿元,新增建成区面积4.2平方公里。其中:市集中示范园区今年已征地近1000亩,拆迁房屋2万多平米,截止4月份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已完成投资4050万元;金安区1-4月份,全区平台建设完成投资5.12亿元,新增建成区面积2.2平方公里;舒城县1-4月份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投入1.46亿元,新增建成区面积0.97平方公里;市开发区投入基础设施建设3.2亿元,新增建成区面积1平方公里;新桥国际产业园1-4月份累计投入基础设施1.5亿元,园区初步框架基本形成。

2、合肥经济圈互动加强,合作专题进展明显。随着经济圈各市党政领导会商制度的确立和部门会商合作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圈内各市发改、招商、旅游、环保、交通等部门都建立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市与市、部门与部门之间沟通衔接日益紧密,互动更加频繁,合肥经济圈城市党政领导第三次会商会议确定的五项合作专题稳步推进。其中:交通1小时公路建设方面,312国道段(一期)工程已于4月27日正式开工,合六南通道项目合肥市已完成招投标,市也已全面启动前期各项工作;产业合作方面,合六产业走廊正在原有《“六合”产业走廊暨市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产业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合作对接,准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新的规划编制工作;旅游联合开发方面,今年一季度在万佛湖举办了合肥经济圈旅游推介会,并完成合肥经济圈旅游指南样稿编印工作,此外正在积极推进合肥经济圈旅游项目招商推介会筹备、合肥经济圈旅游精品线路策划、大八公山旅游合作前期调研等有关工作;对外开放联合招商方面,已设立了经济圈城市招商信息互通平台,完成了经济圈投资指南样稿,计划5月底编印成册,此外正在着手联合招商活动的筹备,计划6月份组织举办一场联合招商活动;大别山生态保护方面,霍山、金寨、舒城、裕安农村环境连片治理示范项目已全面启动,计划今年10月底完工,市环保局组织编报了《市“十二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库建设方案》,正在积极争取申报列入国家、省“十二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库。

3、皖北发展政策更加充实,结对合作迈向深入。合肥市和市分别以两办名义印发了《2016年合肥市与市寿县霍邱县结对合作重点事项表》,确定今年寿县霍邱县与合肥市结对合作重点事项18项,其中与寿县结对合作事项12项,分别为炎刘至新桥国际机场快速通道肥西段建设、石集至吴山公路长丰段及小甸至涂拐公路长丰段道路升级改造、(寿县)合肥(蜀山)现代产业园空港新城规划、新桥机场周边秸秆禁烧、农业结构调整及供肥蔬菜基地建设、深化旅游经济合作、深化商贸流通合作、开展金融合作、开展土地合作、开展联合招商、干部人才及专业技术人员挂职交流与学习培训、兴建科技创业寿县服务中心(合肥市分中心)等方面;与霍邱结对合作事项6项,分别为沿淮高速暨1小时通勤圈、霍固路和临淮岗至长集快速通道建设、教育产业园、高新技术产业园、共建蔬菜基地、朗德鹅养殖及鹅肥肝深加工、干部人才及专业技术人员挂职交流与学习培训等。总体看来,今年合作事项较之去年合作备忘录,内容更多,涉及面更广,支持措施更具体,力度也更大,皖北结对合作在深度、广度、力度都较以往有了很大进步,重点领域合作推进较快。在基础设施共建方面,炎刘至新桥国际机场快速通道肥西段道路建设工程正在组织工程招标,5月底前可望开工建设,计划年底建成通车;石集至吴山公路长丰段及小甸至土拐公路长丰段2条道路升级改造工程正在铺水泥面板,6月底可建成通车;合肥城市燃气管网向新桥国际产业园延伸正在洽谈中。合作共建现代产业园方面,在省今年出台的皖北共建园政策支持推进下,寿县及时调整成立了与蜀山区合作共建现代产业园区领导小组,双方就合作共建园区规划选址、建设规模、合作机制及规划选址、筹备召开高层会商会、起草合作共建框架协议、组建管理机构等方面达成初步共识,合肥市蜀山区已确定合作园区管委会主任人员,相关机构正在筹建中。在合作推进空港新城规划建设方面,目前两市已商定委托合肥市城市规划设计院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4、革命老区发展添新动力,政策助推逐步显现。2016年,省财政对金寨等6县区每年各补助2000万元政策按时落实到位,其中安排金寨等6县区专项补助资金1.8亿元,新增均衡性转移支付1.1亿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1.1亿元;省交通厅将大别山地区农村公路建设县乡道改造项目建设经费补助标准每公里提高10%;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编办联合出台《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若干措施的意见》,落实了老区水利设施建设省级配套不少于地方配套50%的政策;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出台《关于调整大别山革命老区控矿权价款地方留成收入省与市县分成比例的通知》,提高市县分成比例;省计生委下发了《关于在大别山革命老区实施长效节育奖励制度的通知》,对落实依法生育的农村双女户在规定时间内自觉落实绝育措施的一次性奖励4000元,并将实施情况纳入计生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省农委制定了《关于支持大别山革命老区农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具体方案》,支持大别山区发展名特优农产品;省扶贫办在去年底安排第二批扶贫资金时,对我市6县区给予照顾,资金增长幅度普遍在15%以上。环境治理方面,金寨等6个县区获得国家6000万元污染治理资金扶持;金安、裕安两区污水管网列入国家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以奖代补”资金支持范围。民生保障方面,金寨县在全省率先争取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全县每生每天3元标准,全年实施200天,总投入3600万元,全部由中央投资。这些都为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发挥了重要作用。

5、四大政策相互融合促进,形成发展巨大合力。由于四大政策之间有很多的互补性,在具体实施中组合叠加效益明显。如市集中示范园区受皖江示范区和合肥经济圈的双重叠加效应带动,发展的区位优势和良好前景越加显现;寿县在合肥经济圈、皖江示范区和皖北合作政策的带动下,新桥国际产业园成为全市皖江示范区“一轴双翼”产业布局双翼之一,获批筹建省级开发区,又与合肥市蜀山区顺利启动共建现代产业园区;舒城县和金安区同受合肥经济圈、皖江示范区和大别山革命老区政策辐射,在招商引资、园区发展、区位优势等方面较之以往有了极大提升。

二、存在问题

1、产业承接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快。市开发区创国家级开发区仍在申报之中,市集中示范园区产业承接项目开工少,承接产业转移主平台作用目前仍不明显。承接平台的建设和基础设施的完善都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省财政2016年取消了对市集中示范园区的支持,使得市集中示范园区建设资金吃紧。新桥国际产业园刚刚起步,金安开发区、杭埠工业园等省级开发区发展规模也较小。各园区生产和生活型服务设施相对滞后,配套能力不强,与新型工业化、城镇化还不相适应,特别与全省示范区建设的快速进展相比,我市面临的加快发展、做大总量和转型升级、提升质量的发展任务更加艰巨。

2、经济圈一体化融合力度不够。在基础设施方面,存在供水、供电、供气以及信息通信通道不对接、功能不完善等问题。经济圈内的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市场和各自优势没有得到充分整合。在经济发展水平上,经济圈各市工业化发展水平梯度差距较大。各市不同程度地存在市场准入、质量技术标准、行政事业性收费、户籍制度等形式的地方“行政篱笆”。在合作机制上,目前是在一种宽松的、平等协商的氛围下展开的,各合作框架协议主要是靠各市自觉主动推进,缺乏有效的问责机制和约束机制,推进进度不平衡,部分专题推进较慢。

3、皖北合作深度亟待进一步提高。如空港新城打造需要进一步加快规划编制进度,加快完善相关合作体制机制;机场周边农业结构调整工作推进困难,农业结构调整财政奖补政策需要尽快出台;园区共建需要加快启动,尽快成立机构,启动园区建设,设立担保融资机构,破除合作园区建设资金短缺困难等。

4、大别山扶持配套政策不够细化。省促进大别山革命老区发展总体含金量很高,但仍有些政策操作性不强,特别是对项目资金分配采取“给予倾斜”、“优先帮助”等不明确表述,难以实质兑现。在对相关县区的调查中发现,2016年革命老区县区获省支持的各类项目资金扶持,绝大部分都是常规性的,与非革命老区县区无明显差别,因省大别山革命老区政策而单独获得支持的项目资金不突出。

三、加快区域经济发展建议

1、筑良巢,引金凤,软硬兼施,进一步提升皖江示范区建设水平。一是加快承接平台建设。围绕我市合六产业走廊和舒三工业集聚区、新桥国际产业园等“一轴双翼”产业承接布局,加快推进市集中示范园区建设,加快市经济开发区争创国家级开发区工作步伐,突出打造产业承接主平台;加大省级开发区扩区升级申报力度,不断提升园区承载能力。同时以“一区多园”和“政区合一”为抓手,大力实施“一区多园”整合试点,加快整合乡镇工业集聚区或产业园区,实现开发园区的空间拓展与产业整合,通过优化产业承接外部环境,提升我市产业承接优势。二是优化产业承接结构。科学把握当前产业集群转移趋势和特点,抓住产业链中核心企业的引进,发挥核心企业带动作用,聚集产业链上下游产业,着力构建大规模、集群式承接产业转移的格局。在引进项目时严把能评、环评等准入关。同时明晰各园区产业定位,引导各开发园区重点发展2-3个主导产业,构建示范园区分工有序的产业体系,促进分工协作、错位发展。三是优化发展环境。在夯实硬件基础的同时,着力提升软环境的塑造。积极推进与中科大等科研院所合作,加强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大力发展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整合做大县域发展投融资平台,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创新融资方式,增强融资能力。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率,继续推进效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简化审批程序,健全产业承接项目跟踪服务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努力营造重商、安商、亲商的良好环境。

2、展己长,补己短,互通有无,进一步加快合肥经济圈一体化进程。一是做好发展定位,明晰发展思路。积极发挥我市矿产资源、农产品、旅游、生态等在圈内的比较优势,突出我市优质产品品牌和区域发展品牌打造,进一步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合六产业走廊共建步伐,努力建设区域性加工制造业基地、农特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科技成果转化试验基地、人力资源输出基地、休闲旅游度假基地,打造合肥经济圈西向发展门户。同时按照“东向发展,呼应合肥西进”的城市发展战略,城市发展重心向东拓展,积极对接合肥高新区,大力发展东部新城。二是加强专题对接,拓宽合作领域。加快推进《合肥经济圈城市党政领导第三次会商会议纪要》和交通1小时公路建设、产业走廊合作、旅游联合开发、对外开放联合招商、大别山区生态保护等合作专题贯彻落实工作进度。加快合六产业走廊合作步伐,尽快启动规划编制,积极推进汽车零部件、家电、装备制造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推进产业与合肥市配套发展。继续推进旅游联合开发,支持天堂寨、白马尖、万佛湖、寿州古城等一批旅游景点重点项目建设,把大别山打造成经济圈旅游基地。加快312国道段升级改造建设,推动206国道舒城段升级改造;进一步做好合六城际铁路、合六南通道项目前期工作。加强对淠河、史河等跨地区流域治理,积极实施一批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推进城市防洪和县城、重要城镇防洪工程建设。并在巩固既有合作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拓宽合作领域。积极推动在市场建设、企业准入、金融、财政税收等方面开展专题合作,推进区域特色产业整合置换,推进工商登记、质量检验、环保评审、卫生检疫、消防安全、外资审批等互通互认,着力突破影响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的行政区化政策壁垒。三是扩大开放交流,提升整体影响力。积极推动建立健全经济圈正常化、制度化的议事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与经济圈内各市党政领导高层互访,积极开展高层交流活动,及时沟通情况,研究合作事项,推动重点领域合作,不断提高合作成效。共同推动经济圈各市进一步强化整体发展意识,加大开放,加快融合,强化对外宣传,着力将合肥经济圈打造成全国有影响力的都市圈品牌,为走在中部崛起前列作出应有贡献。

3、察其优,思与齐,移船就磡,进一步深化皖北结对合作。一是找准合作重点,拓宽帮扶内容。由于历史的、自然的多种原因,霍邱、寿县两县发展存在着一些制约因素,主要表现为中心城镇的辐射带动能力不强,园区建设投入不足,淮河治理、沿淮低洼地治理任务艰巨,水利和交通等基础设施仍较薄弱。对于这些方面,要深入分析,找准合作重点,实事求是地向合肥市提出对方力所能及的支持内容。要加强合作衔接,积极邀请合肥市相关部门来我市进一步深入调研,力求在巩固已有结对共建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合作内容和领域。二是加强合作对接,善于取长补短。积极推进寿县、霍邱与合肥市在干部挂职培训交流、专业技术人才、教师、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学校结对共建、人才招聘和劳务合作等方面的结对合作,同时在文化、旅游、城建、金融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培训交流。通过学习合肥地区在发展理念、企业管理、教育文化等方面的先进经验,不断提升和完善发展能力。三是抓好事项落实,发挥合作效益。按照今年合作重点,加快交通合作共建,积极推进炎刘至新桥国际机场快速通道肥西段道路、石集至吴山公路长丰段及小甸至涂拐公路长丰段道路升级改造、沿淮高速暨1小时通勤圈、霍固路和临淮岗至长集快速通道建设和前期工作筹备;推进园区合作共建,加快(寿县)合肥(蜀山)现代产业园筹建进度,上半年完成机构设置,年底前启动建设。积极参与并推进空港新城规划编制进度。加快启动霍邱教育产业园、高新技术产业园与合肥共建前期工作。深化产业发展合作,推进新桥机场周边秸秆禁烧、农业结构调整及供肥蔬菜基地建设。深化寿县、霍邱与合肥商贸流通对接,加快合肥-寿县、霍邱等精品旅游线路建设。继续深化招商合作机制,加强推进联合招商。强化要素资源合作,争取合肥市地方金融机构和有资金实力的信用担保机构到寿县、霍邱设立分支机构,合作开展土地复垦整理和村庄整治等工作。抓好科技创业寿县服务中心、霍邱养殖及鹅肥肝深加工等重点项目实施,确保项目早日建成发挥实效。

4、借东风,扬高帆,只争朝夕,进一步加快革命老区发展步伐。一是抢抓政策机遇,对上积极争取。做好省财政对金寨6县区补助资金使用和管理,争取省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革命老区专项转移支付和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力度。积极与省对接,争取省有关部门出台更多大别山革命老区政策配套扶持措施,并明确资金份额。二是认真谋划项目,做强扶持载体。在产业项目扶持方面,争取省加大对我市钢铁、农产品加工双“千亿元”产业和我市茶叶、桑蚕、蔬菜、毛竹、油茶等优势特色农业产业的扶持力度,在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技术中心建设方面给予倾斜;支持金寨天堂寨争创5A级景区和重点旅游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层面编制大别山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对我市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优先审批。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争取省加快推进济祁高速,支持金寨斑竹园-天堂寨-霍山上土市-霍山县城-舒城-无为高速纳入省和国家规划启动建设,在六潜高速霍山境内增设磨子潭出入口;加快推进至安庆铁路前期工作,路线走向途经霍山、岳西;加大对金寨等6县区主要干线公路、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和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水土保持、山洪灾害防治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资金扶持力度;加快实施淠河综合治理、史河防洪治理、杭埠河治理等骨干水利工程。在环境保护方面,争取国家启动大别山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支持大别山区申报国家级生态补偿试点,优先保障霍山、金寨等水源地上游集镇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在金融税收扶持方面,重点鼓励支持金融、保险等机构在大别山区增设分支机构或网点,扩大覆盖范围;支持霍山应流、迎驾、龙华等企业加快上市融资,积极引导高新技术企业落户大别山区。在保障改善民生方面,争取省继续强化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等职业教育和培训、示范高中创建、农村文化专项资金、城乡低保、医疗卫生设施、农村五保供养、社会儿童福利院建设等政策、项目、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三是不靠不等,主动作为。牢固树立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奋发意识,化关心为动力源泉、化机遇为具体行动、化支持为跨越赶超,强化科学发展举措,增强发展内生动力,努力推动老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5、抢机遇,巧运用,熔于一炉,进一步统筹区域联动发展。抢抓当前区域发展机遇,综合运用四大区域政策,突出区域联动发展,通过整合优化区域政策优势,最大限度地发挥好、运用好、放大好政策效应。通过皖江示范区建设,加快市集中示范园区、市经济开发区建设;通过合肥经济圈建设,整合带动合六产业走廊建设;通过皖北与合肥结对合作,推动新桥国际产业园建设和(寿县)合肥(蜀山)现代产业园筹建;通过促进大别山革命老区发展政策,推进金寨等6县区开发园区建设,通过这一系列区域政策的带动,全面构建我市“一轴双翼”产业布局和统筹发展以舒城城关为重心的杭埠-桃溪-干汊河等五个“金三角”发展,将我市打造成合肥经济圈的重要钢铁、农产品加工、汽车零部件、机电家电等重要产业的产业链延伸承接基地和集群承接基地,不断提升我市区域发展的整体竞争力和影响力。

篇五:增减挂钩,审批
2015综治维稳工作方案

方案一:综治维稳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XX届X中全会和国发(20XX)40号、湘政发(20XX)24号文件精神为指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群众工作统揽全局,转变观念,形成共识,明确责任,齐心协力,千方百计做好维护系统稳定工作,确保20XX年“十二五”开局良好,确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辛亥革命100周年纪念活动及全国各级“两会”顺利召开,确保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安全、祥和,确保本系统不出现群体性非正常上访事件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非法活动。

二、组织领导

1、成立综治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理事会主任张育奇同志任组长,党组书记王和平、副主任唐伏贵同志任副组长,符岳山、周海泉、杜洁新、李田建、唐金平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唐伏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实行包片责任制。以党组成员牵头,各股(室)、公司工作人员为成员,分组定单位包片负责做好指定范围工作对象的维稳工作(具体安排详见附表)。

三、工作措施

1、工作人员必须高度统一思想认识。要把在特殊和敏感时期维护系统稳定当作日常工作一件大事抓紧抓实。要有大局意识和全局意识,服从县委、县政府和县社统一安排和调度,集中精力全员做好维稳工作。办公室、人事保卫股平时要注重综治维稳有关资料的收集、报送和整理工作,及时装订成册归档,要保证车辆能随时出动;财务审计股要保证维稳经费及时到位;合作指导股、工会、兴农公司等部门要主动出击、积极配合做好稳定工作。

2、启动维稳工作责任追究制。坚持“谁包片、谁负责”原则,凡因工作失职不到位、慢作为,造成包片范围内人员非正常上访,并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在年终目标管理考核中酌情减分,并按信访维稳工作制度追究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

3、认真落实值班工作制度。在特殊和敏感时期,办公室要及时做好值班安排,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按值班要求坚守工作岗位,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按时、准确填写《群众工作手册》和《工作日记实》。根据上级要求实行周或日报告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向上级报告本社稳定情况。

4、及时调查摸底接访劝返。各包片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要未雨绸缪,主动下访,在特殊和敏感时期到来之前深入分片对象进行调查摸排,及时掌握信访工作动态,发现有上访苗头,必须立即制止或接访劝返(到县委、政府接访不得超过20分钟)。接访时要热情周到,对上访对象的上访诉求及上级领导的批示件要及时准确登记,要弄清重点稳控对象并将其相关情况及时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批示和处理;要讲求工作方式方法,要做耐心细致的政策宣传、解释工作,要有的放矢进行疏导,及时化解矛盾;关注民生,对特困对象实施帮扶救助;对上级交办的上访事件的处理结果要及时反馈上级,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方案二:综治维稳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安全发展、关注民生为主线,按照区委、区政府、区综治委及省市教育等相关部门提出的“和谐、平安、稳定”要求,进一步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和综治队伍建设,完善“三防”措施,加大安全和维稳工作力度,全面提升综治安全信访工作网格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确保师生平安和校园稳定,为我区的教育事业持续稳定发展和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加快绿色发展,建设旅游强区”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1、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制度,推动安全教育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增强实效性,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能力。

2、实现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和影响重大的安全事件“双为零”目标,确保全区教育系统平安稳定。

3、继续加大学校视频监控和紧急报警系统建设,继续推进门卫管理标准化和学校警务室建设。

4、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反邪教示范校园”、“禁毒教育示范学校”等建设工作展,现我校综治安全工作亮点。

5、强化系统内部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增强涉教信访事项的接待处臵能力,积极维护系统和社会稳定。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责任,强化考核,增强工作主动性

1、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明确学校的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校园安全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校长、书记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严格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把各项制度落实到岗,落实到人。

2、不断健全校园安全工作制度。在校新的一年里要主动对安全制度进行重新梳理和完善,并将梳理后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类应急预案报教科体局备案。进一步规范安全台帐管理,推进学校安全痕迹“三专”管理,即指定专人负责、实施专柜(盒)管理、实行专本记录,确保安全工作更新及时、资料齐全、痕迹清晰。

3、不断完善安全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完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对学校安全工作实行过程和结果双重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学校各部门责任人实绩的重要内容。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对因学校内部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涉校重大恶性事故的,要对相关责任人实行问责制。

4、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要全面细化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网格,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形成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报告、整治、验收分工协作、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工作体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进一步明确学校网络安全隐患台账登记的责任落实,每年登录省网络安全隐患台账系统排查登记不少于4次。

(二)加强教育,提高能力,突出教育的长效性

1、推进安全教育制度化、常规化建设。进一步落实安全教育进课堂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切实做好安全教育进课堂工作。应地制宜配齐安全教材、专兼职安全教师。把安全教育纳入正常的教育教学内容之中,保证每两周有1课时的安全教育课,保证在校学生受教育率达100%。

2、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学校要充分利用国旗下的讲话,课堂教学,班会教育,“二个五分钟”提醒,“安全铃声”提示等教育媒介作为对师生进行自护、自救、防灾、逃生能力的安全教育活动。把正常教学活动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防溺水、防范火灾、防自然灾害、森林防火等作为学校安全教育的重中之重,同时积极开展遇到危险时的报警、求助能力训练,提高师生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3、全方位开展家长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广泛运用校讯通、家长会、上门家访、致家长一封公开信等形式,进一步明确家长安全监管职责,唤起家长安全意识,增强家校联动的安全管理水平。

4、扎实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在公安(消防)部门指导下,继续完善并修正学校各类安全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每学年至少开展2次以上诸如校园突发暴力伤害事件和校园疏散逃生的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应急救援水平,增长师生逃生自救本领。

(三)扎实工作,把握重点,提高工作的实效性

1、全面加强学生在校安全管理。落实班主任、课任老师安全监管职责,严格落实请假制度,切实做好学生考勤和课堂安全管理,及时报告并做好缺课学生的追踪工作,做好课堂上学生意外伤害、疾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臵。落实值日、值周老师等人员的工作职责,做好学生课间活动安全管理,及时处臵校园突发事件。落实膳宿管理人员责任,做好学生就餐管理和住宿学生就寝查铺及夜间安全管理,做好夜间学生突发疾病等事件的应急处臵。设立班级安全员,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向和学生之间矛盾,班主任和心理辅导老师要及时疏导学生不良情绪,化解学生矛盾纠纷。

2、全面落实校园安全保卫措施。加大安全投入,确保校园安全“人防”、“技防”、“物防”措施“三落实”,不断增强学校安全保障与应急能力。健全门卫制度,实行校园封闭管理,严格落实外来人员、车辆进出校园验证登记制度和进出校园物资、快递等物品查验登记制度;校园监控室确保有人值守,并做好值守记录,定期做好校园技防设施的功能检测、维护,确保设备运行正常;严格落实校园门口值勤制度,在上学、放学等重要时段,保安着警服带警械在校门口站立武装执勤,学校值日领导、教师值勤和巡查值班落实到位。定期组织开展学校安全管理、安全应急队伍及教职员工的安全管理、技能培训和演练,让他们明确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并掌握应急处臵流程。

3、切实做好学校卫生安全工作。一是进一步推进学校卫生室(保健室)建设,配齐专兼职保健人员,配足常用设备和药品,积极开展校园卫生保健工作,提升校园环境卫生和师生健康保障水平。二是食品卫生安全。认真贯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坚持学校食堂(含商店)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制度。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及技能培训,确保食品采购、贮存、加工、供应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进一步规范餐具消毒、食品留样、食品采购索证,加强学生的就餐和饮用水管理。

4、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和管理。结合季节特点,及时教育预警,适时组织演练,全面提高学校“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疏散逃生能力和宣传教育能力”。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确保校内各种灭火设施器具正常有效,楼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规范、应急照明完好。重视森林防火教育,教育学生不得在清明祭扫等野外活动时用火,不发生因学生而引发的森林火灾,教育未成年学生不参与扑救森林大火。

5、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管理。认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学生、家长拒绝无安全保障的交通方式,落实学校学生“放学队”和护送学生过马路制度,配合交警部门和施工单位健全学校周边交通标志。切实加强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管理。坚持徒步、就近、安全原则,落实安全职责,制订安全应急预案,进一步规范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审批(备案)制度。

6、全面加强防溺水教育管理。一是提前教育预警,开展戏水学生情况专项排摸行动,有针对性地强化教育和管理。二是强化与家长、社会的联系,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共同教育和防范网络。三是强化重点时间、重点部位管理,主动联合水利部门、镇(街道)、村居(社区),对重点水域安装警示牌。四是突出学生课间及节假日防溺水教育,建立重点月份的周末和节假日前戏水学生的排查和提醒教育制度。

7、高度重视特殊学生群体的安全工作。做好各类特殊学生的排摸,重点关注心理有障碍、家庭有问题、行为有偏差的学生和特殊体质学生,加强心理干预和治疗,切实落实特殊学生家长告知制度。定期排查学生间的矛盾、纠纷,及时化解,消除安全隐患。

(四)加强合作、部门联动,确保综治工作的成效性

1、进一步加强师生法制教育。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重要作用,加强师生学法、懂法、用法宣传教育活动,定期开展法制教育讲座,利用安全日、禁毒日、法制宣传日等纪念日开展相关活动,宣传法律知识,优化学生成长环境。

2、在全校开展禁毒教育,将禁毒教育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校法制教育与培养青少年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观念相结合,筑牢防毒拒毒的思想防线。注重资料积累,提炼教育成果,积极申报省、市级禁毒教育示范学校。

3、主动配合加大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力度,充分利用“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责任人公示牌”等联系方式,加强与公安、执法、文化、工商、卫生、食药监等相关部门的联络,密切配合做好学校周边的交通、摊点、饮食、卫生、网吧、娱乐场所的摸排和规范管理,形成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的日常和长效机制。

4、加大涉稳事件、涉稳人员、师生矛盾纠纷和敏感网络舆情的监察调处力度,完善涉稳人员信息,严密防范敌对势力渗透和邪教势力破坏校园稳定,及时报送涉稳信息,努力减少各类矛盾纠纷,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师生的违法犯罪活动。

5、加强校园值班及信息报送制度。继续落实每日校级人员值班和带班制度,进一步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与要求。值班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严禁脱岗漏岗。节假日值班期间,要保持通讯渠道畅通,尤其对校出现的突发安全事故和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事件,要及时逐级上报,对重大信息隐瞒或不及时报送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严格追究责任。

方案三:综治维稳工作方案

根据《赤峰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5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我镇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区民政工作会议,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先争优,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工作机制创新,为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献礼,为维护赤峰市的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大局平稳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根据市委、市政府及市民政局的总体部署,切实承担起“维一处稳定、保一方平安”的责任,确保综治维稳的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结合我镇实际,现就2015年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以保障、提高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为出发点,深入开展平安建设活动,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为我镇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创造和谐、稳定、公正、高效、权威的法制环境。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建立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建立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抓综治维稳工作实绩档案制度。将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工作纳入我镇总体规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与整体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综治、维稳工作和平安建设事宜,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三、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落实好职工各种利益保障,把解决职工群众生活困难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点,把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解决好,从根本上杜绝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四、把“扶困济贫、救助弱势群体”作为头等要务,始终把追求社会效益、维护群众利益、构建和谐社会放在第一位。要真正发挥情系人民、服务人民的民政宗旨,为社会的稳定、家庭的安宁、群众的幸福提供有力的社会环境。

五、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因地制宜,讲求实效,努力把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杜绝群体事件的发生及群众越级上访,切实做到小事解决在本单位、大事解决在本系统,尽量做到矛盾不上交,切实维护本系统和本单位的稳定。

六、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领导责任制,加强对保卫、夜勤队伍的建设,坚持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对特重大事件须在2小时内上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领导和直接负责人的责任。

七、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防各种事故的发生,真正担负起确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切实维护单位全体的安全与稳定,为全镇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八、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责任机制、进一步加强维稳职责。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维护稳定的领导责任制、单位责任制、包干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真正把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责任落实到领导,工作任务落实到各部门,工作措施落实到各个岗位,促使维护稳定的各项机制真正运行起来,确保维护稳定的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各项综治维稳工作在我镇落实到实处。

九、镇领导责任人要认真规划和组织实施平安建设工作,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未雨绸缪。承担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切实把综治、稳定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努力将我镇2015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做到最好。

方案四:综治维稳工作方案

按照20xx年县综治委的统一布置,结合我镇实际,为维护八里河镇的社会政治稳定,促进全镇平安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为了确保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稳步提高,充分发挥全镇治安防范多层网络作用,提高全镇科技防范能力。进一步完善平安互助网和视屏监控系统,对全镇的社会治安形势实行动态管理。

二、加强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建设,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各项设施建设,规范中心的软件资料,认真搞好中心接防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三、进一步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巩固平安村(社区)创建成果,开展好平安单位,平安景区的创建活动,打造良好的平安创建宣传氛围。

四、加强综治督查力度。促进群防群治工作和三级治安联防的有效开展,促进全镇社会秩序的稳定。

五、按照县综治委的统一布置,开展好各项专项整治活动,制定好各项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加强活动组织建设,写好活动记录和总结。.

六、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开展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定期摸排信*、信邪教人员,调解矛盾纠纷,化解不安定因素。

七、完善各村综治维稳工作站的设施建设,制度建设和治安哨卡的设施建设。

八、加强村(社区)综治维稳工作站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全镇综治人员的业务水平。

九、规范综治软件资料,量化软件各项指标,提高全镇综治工作的整体水平。公平、公正的考核各村(社区)各单位综治工作水平,全年实行百分制考核,平时检查督查占20%,半年检查占30%,年终检查占50%。

1、各村(社区)支部书记、村长听取安排综治工作会议记录不得少于6次(村支两委记录)。

2、矛盾纠纷排查,各村(社区)1年摸排矛盾纠纷不得少于6起;建立规范矛盾纠纷调解卷不得少于3卷。

3、8本帐薄记录内容要规范真实,哨卡值班记录不得脱漏,综治各项工作计划、方案、小结、总结要可行、具体、充实。

4、加强综治督查力度,促进综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分管综治的负责人和综治办的全体同志对辖区内的各村(社区)、各单位每月督查一次。季度总评打分,列入年终考评占20%;半年检查占30%;年终检查占50%,并把季度、半年、年终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5、奖励分:信息和典型材料报送后,已被采用按级别加分,镇采用加0.5分,县采用加1分,省市采用加2分,中央采用加3分,受省市表彰的先进单位奖励2分,县表彰的奖励1分,奖励总分累计不超过10分。

6、惩处分:例会签到,信息报送,各类报表列入惩处分即扣分,例会及开会每缺1人次扣0.5分,每次每缺一类报表扣0.5分,发生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每起扣2分。夜间值班督查情况,全镇通报批评,每次扣1分,黄牌警告扣2分,积分直接列入年终考评(各村发生可防性案件超过3起扣1分,5起以上扣2分)。

7、综治普法宣传,要有宣传资料、记录、方案、小结、总结。广播宣传要有广播稿,宣传记录和材料要相符。

十、加强周边环境的治理和相邻兄弟乡镇村,签定周边协议,共建平安和谐新农村。

十一、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打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开展“五五普法宣传”和法制进村、进校园活动。

十二、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和留守儿童的管理,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活动。

十三、继续开展好村级综治经费一事一议筹集,确保综治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十四、加强镇直各单位、中心学校、八里河风景区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化解各方面不安定因素,打造平安和谐八里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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