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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宣传标语 农民信箱:
1、保护渔业资源,造福子孙后代!今天不吃子孙鱼,明天子孙有鱼吃!(黄岩区渔政站宣)
2、加强渔业资源与环境保护,依法严厉打击渔业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渔业可持续发展!(黄岩区渔政站宣)
3、贯彻执行《渔业法》,严厉打击炸鱼、毒鱼、电鱼等违法行为,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黄岩区渔政站宣)
4、渔业增殖放流,改善水质环境,功在当代!推进五水共治,建设美丽家园,惠及子孙!(黄岩区渔政站宣)
渔业法宣传标语
墙体标语:
1.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渔业法》
2. 贯彻执行《渔业法》 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
3. 实施《渔业法》 发展渔业经济
4. 依法严厉打击渔业违法活动
5. 依法治渔 强化管理 公正严明 服务渔业
6. 依法从事渔业生产 保护渔业资源
7. 保护渔业资源 早饭子孙后代
8. 加强渔业资源保护,增殖和合理利用
9. 加强资源与环境保护 保障渔业可持续发展【渔业宣传标语】
10. 严厉打击炸鱼 毒鱼 电鱼等违法行为
11. 加强监督管理 维护渔业生产秩序 张贴标语:
1. 依法治渔 依法兴渔
2. 依法生产 做守法模范
3. 发展渔业 富国强民
4. 依法治渔 执法必严
5. 保护渔业资源 人人有责
6. 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
7. 禁止炸鱼 毒鱼 电鱼
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标语
1、大力推进海洋渔船配备安装集体救生筏。
2、渔船必须严格按规定配齐救生、消防设备。
3、严厉整治查处非法从事渔业作业的“三无”船舶。
4、渔船出海前必须认真进行检修,确保航行安全。
5、为了全体船员的生命安全,请不要顶风冒险出海作业。
6、集体救生筏是海上遇险时逃生救命的重要依靠。
7、严格执行渔船捕捞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8、出海生产切切不可麻痹大意。
9、渔船出海作业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
10、大力增强渔民安全意识,提高渔民安全生产技能。
11、强化渔船安全措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12、渔船出海捕捞务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3、船东船长对渔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14、渔船出海作业必须安排人员值班了望。
15、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减少安全事故。
16、安全是生命的保障,违章是事故的祸根。
17、一船遇险遇难,众船互援互救。
18、渔船必须按规定配齐职务船员。
19、全面落实渔船安全生产责任制。
20、渔船值班人员麻痹大意、疏于了望,极易发生碰撞事故。
21、侥幸心理要不得,害人害己危害大。
22、坚持渔船跟帮作业,严禁单船出海生产。
23、大力整治渔业安全生产秩序,确保渔业生产安全。
24、严禁渔船“带病”出海作业生产。
25、广大渔民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规。
26、严厉查处渔船超航区、超抗风等级航行作业违规行为。
27、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时刻注重安全生产
28、船东船长雇用无上岗证的人员出海作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必须追究刑事责任和赔偿责任。
29、为了出海船员的安全,请配备安装集体救生筏。
30、坚持渔船编队生产,严禁单船出海作业。
31、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32、渔业生产,安全第一。
33、大力弘扬渔船海上互援互救友爱精神。
34、船东船长不得雇用无培训合格上岗证的人员上船务工出海作业。
35、全面推行渔船捕捞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36、安全生产,重在防范。
37、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38、渔船出海捕捞务工人员必须持有培训合格上岗证。
39、配备集体救生筏是海上遇险自救逃生的有效手段。
40、珍惜生命,安全第一。
41、船东船长不按规定配齐消防救生、通信导航、号灯号型等安全设施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必须追究刑事责任和赔偿责任。
42、今日心存侥幸,明日就有可能不幸。
43、渔工必须取得渔业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上岗证方能上船务工出海作业。
44、坚决遏制渔业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渔民生命财产安全。
45、遵章是平安的保障,违规是灾祸的开端。
46、严厉整治查处渔船不按规定配备安全设施的行为。
47、船东船长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必须追究刑事责任和赔偿责任。
48、严格执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49、严厉查处渔船非法载客违规行为。
50、渔船出海航行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值班了望制度。
51、上渔船务工者请先到当地渔监部门办理上岗培训手续。
52、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彻底清除事故隐患
53、严禁“三无”船舶从事渔业生产。
54、集体救生筏是海上遇险时逃生救命的重要希望。
55、船东船长冒险驾船出海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必须追究刑事责任和赔偿责任。
56、安全维系你我他,搞好安全靠大家。【渔业宣传标语】
57、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58、渔船船东船长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59、当你麻痹大意之时,往往就是大祸降临之际。
60、渔船收到大风警报,务必及时返港避风
61、一时忽视安全生产,往往带来灭顶之灾。
62、船东船长违反渔船适航规定驾船出海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必须追究刑事责任和赔偿责任。
63、大力整治渔业安全隐患,确保渔民生命财产安全。
64、渔船出海作业要密切关注气象预警信息。
65、严厉查处捕捞从业人员无证上岗违规行为。
66、觉遵守安全法规,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67、渔船船员在海上生产作业必须穿戴救生衣。
68、今天的隐患,明天的灾难。
69、严禁渔船超航区、超抗风等级航行作业。
70、严禁渔船从事非法载客运输作业。
71、大力提高渔民安全生产自觉性。
72、顶风冒险出海作业极易造成船毁人亡灾祸。
73、渔船值班了望人员要坚守职责,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
74、禁止船东船长雇用无培训合格上岗证的人员上船务工出海作业。
75、治理隐患,防范事故。
76、强化渔业安全生产执法,严厉打击各类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渔船安全宣传标语
1、预防渔业生产事故,保障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共建平安汕尾。
3、学好用好渔业安全生产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4、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无小事,粗心大意误大事。
5、增强渔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提高渔民群众应急反应能力。
6、渔业生产,安全第一。
7、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
8、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规。
9、大力增强渔民安全意识,提高渔民安全生产技能。
10、大力提高渔民安全生产自觉性。
11、全面落实渔船安全生产责任制。
12、强化渔船安全措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13、坚决遏制渔业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渔民生命财产安全。
14、渔船船东船长是渔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15、船东船长对渔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16、遵章是平安的保障,违规是灾祸的开端。
17、安全是生命的保障,违章是事故的祸根。
18、今天的隐患,明天的灾难。
19、当你麻痹大意之时,往往就是大祸降临之际。
20、出海生产切切不可麻痹大意。
21、侥幸心理要不得,害人害己危害大。
22、今日心存侥幸,明日可能不幸。
23、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时刻注重安全生产
24、一船遇险遇难,众船互援互救。
25、大力弘扬渔船海上互援互救友爱精神。
26、大力整治渔业安全生产秩序,确保渔业生产安全。
27、大力整治渔业安全隐患,确保渔民生命财产安全。
28、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彻底清除事故隐患
29、严禁“三无”船舶从事渔业生产。
30、严厉整治查处非法从事渔业作业的“三无”船舶。
31、严禁渔船“带病”出海作业生产。
32、严禁渔船超航区、超抗风等级航行作业。
33、顶风冒险出海作业极易造成船毁人亡灾祸。【渔业宣传标语】
34、为了全体船员的生命安全,请不要顶风冒险出海作业。
35、坚持渔船跟帮作业,严禁单船出海生产。
36、渔船出海作业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
37、渔船收到大风警报,务必及时返港避风
38、渔船船员在海上生产作业必须穿戴救生衣。
39、渔船出海航行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值班了望制度。
40、渔船出海前必须认真进行检修,确保航行安全。
41、渔船必须按规定配齐职务船员。
42、渔船必须严格按规定配齐救生、消防设备。
禁渔期宣传标语
贯彻《渔业法》,实施长江禁渔期制度!
认真贯彻《渔业法》,做好长江禁渔期工作!
认真贯彻渔业可持续发展政策,实施长江禁渔期制度!
保护长江,从我做起!
同心协力做好长江禁渔期工作!
携手同心,保护长江水生生物资源!
全民动员,同心协力,保护长江水生生物资源!
行动起来,保护长江水生生物资源!
保护母亲河,还长江生机!
保护长江生态环境,造福子孙后代!
实施禁渔期,给水生生物资源休养生息的机会!
遵守法律法规,维护渔业秩序!
实施长江禁渔期制度,造福沿江渔民!
实施长江禁渔期制度,保护水生生物资源!
实施长江禁渔期制度,保护长江生态环境!
实施长江禁渔期制度,坚持可持续发展道路!
长江禁渔,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保护长江生态,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
实施长江禁渔,丰富水生生物资源,发展渔业经济!
禁渔三月,得益三千!
保护长江亲幼鱼,丰富水生生物资源!
护我母亲河,还我鱼米乡!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营造安全氛围,为有效遏制安全事故,促进全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文化力量和舆论支持。
二、动主题、时间
活动主题: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活动时间: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三、组织机构
成立渔业“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安排部署全县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工作。
四、活动内容及形式
(一)开展渔业安全警示教育活动。警示教育以具体案例教育为主,通过事故通报、原因分析和突出强调法律责任,提高渔船船东、船长和船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采取召开座谈会、入户宣传、分发“防灾减灾”宣传材料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教育面要覆盖沿海乡镇、村、户、船。警示教育要做到集中教育与入户教育相结合,以集中教育为主,充分发挥乡镇、村居干部和船管站、签证站、执法中队人员的作用,入户、登船进行警示教育,确保宣传“材料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
(二)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根据县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参加由县安委会于6月16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今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的主题是“坚守红线、从严执法”。活动内容:现场发放有关渔业安全生产的宣传品,认真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营造浓厚的渔业安全生产氛围。
(三)开展安全知识进机关活动。组织局干部职工观看有关“安全生产月”主题的宣传片、安全预案方案解读;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重点突出防火、防盗、防泄密、防恐等安全内容的教育,全面提高本系统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安全素质、安全责任,规范干部职工的安全行为。
(四)开展海洋与渔业各类应急预案演练。结合防台防汛工作,按照相关预案,积极组织开展海洋与渔业防台风应急演练、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渔港、海上渔排防火演练等活动。
(五)开展船东船长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培训活动。邀请省、市专家到授课,重点培训未取得职务船员证书的渔船船员,提高船员持证上岗率;同时,配合市局做好渔船船长情况排查工作,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和伏季休渔期,对休渔渔船船东、船长及海上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能培训。加大水上安全生产基本技能培训力度,强化临水作业必须穿着救生衣意识,积极开展以安全避让、防风、避浪、防雾和海上自救互救等为主要内容的渔业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渔民特别是船东、船长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技能。
(六)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执法活动。利用“安全生产月”和伏休期间组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督查和执法大检查,继续深化“打非治违”行动。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渔船、渔港、沃口、码头及临岸海区开展港口沿岸渔船安全生产督查,重点检查渔船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渔船适航适渔、船员配备与适任、救生消防通讯等安全设施配备使用和贯彻落实执行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情况,排查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同时强化海上执法,对存在隐患的渔船或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严肃查处。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严格按照县政府的部署,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部署和指导开展好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的渔业“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宣传教育活动,使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家喻户晓,使渔业安全生产意识深入人心。
(二)创新形式,丰富内容。认真总结以往活动经验,不断丰富内容,创新活动形式。积极有效地组织好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渔业“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
(三)周密安排,务求实效。开展好丰富多彩的咨询日活动,注意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活动的宣传力度,扩大舆论影响,营造渔区浓厚的渔业安全生产氛围。
(四)有机结合,治理隐患。把渔业“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渔业安全体系建设、渔业防灾减灾、渔港防火、船员培训及伏季休渔、燃油补贴、渔工保险等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以“安全月”为载体,推动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认真做好渔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总结工作,在活动中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工作内容,并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与总结分别于5月30日、6月24日报送县安委办。
第2篇: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方案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次全会《决议》,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围绕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强化责任落实,强化政策落实,全面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营造深厚的舆论氛围,为全省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文化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宣传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
1.大力宣传政策措施和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宣传贯彻2016年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和工作会议及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2.加强中心工作任务宣传。结合省、市、县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深入总结宣传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渔业船舶主体责任落实、依法加强监管执法、渔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加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的宣传,及时适度曝光生产安全事故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二)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1.加强法律法规宣传。通过印发传单、制作宣传手册、宣传专栏和宣传标语等形式,加大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省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省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省渔业船舶救助专项补助暂行办法》为主要内容的规章制度的宣传贯彻力度,普及渔业安全生产法律、安全知识,推动渔区群众学法、知法、守法,提高渔业从业人员法制意识。
2.加强控制指标实施情况宣传。做好渔业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实施情况半年督查、年终考核工作,及时通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情况,进一步推动渔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
(三)大力宣传安全生产重大专题活动
1.加强“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围绕“安全生产月”主题,在渔区、渔村、渔排等地深入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中心社区举办主题宣传图片展览,向广大渔民提供渔业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咨询等活动;配合县安监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2.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根据上级有关开展“防灾减灾日”工作部署,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海洋与渔业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海洋与渔业灾害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在“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期间,县局将在沿海选择一个重点渔港或渔村开展县、乡(镇)、村三级主题宣传活动。
3.继续开展“打非治违”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媒体、手机短信、户外宣传栏、横幅标语等各种载体,宣传打击非法违法渔业生产经营行为,揭示非法违法行为的性质、危害,营造深厚浓厚氛围,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常态化。
4.开展防火、防风、防碰撞宣传。加强对渔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开展防火、防风、防碰撞等安全知识技能培训,掌握自防自救的基本技能,确保渔业从业人员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救生衣。
(四)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常识规范规程
1.制作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手册。以法制宣传、基本常识、安全技能、渔保政策等内容为重点,制作渔业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手册,在日常渔船安全检查时发放,不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防灾避险能力。
2.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继续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海渔〔2016〕85号),加强船东船长、职务船员、专业训练合格证等培训,提高船员持证率;提升船员安全生产意识。
3.开展渔业互保政策宣传。渔保办结合本地实际和渔业互保的特点,广泛宣传渔业互保的政策规定和互保条款释义,尤其是要结合入会参保渔船船东在发生事故后得到及时理赔、有效化解渔业风险的典型案例宣传渔业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进一步增强渔区广大干部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和保险意识,提高渔民入会参保的积极性。
4.加大渔船交易政策宣传。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洋渔船管理工作的通知》、省厅《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渔船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保障渔业生产安全,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加大对渔船交易政策的宣传力度,使渔民充分认识规范渔业船舶交易的重要意义,教育引导渔民依法进行渔船交易并及时办理相关证书证件,提升渔民的认知程度,确保买卖渔船进场交易,有效规避交易风险,维护渔民的合法权益。
(五)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文化建设
1.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周活动。6月份,组织有关渔业企业、船东船长及渔业从业人员观看由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制作推出的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人命关天》,开展为期一周的安全系列宣教片宣传推广工作,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制意识。
2.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各沿海乡镇海管站结合备汛防台风工作,按照相关预案,积极组织开展海洋与渔业防台风应急演练、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等活动,提升渔船自救互救和防御台风能力。
三、组织领导
成立县海洋与渔业局2016年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教工作组织领导。要建立健全宣传工作机制,将宣教工作纳入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到业务工作与宣传教育同步策划、同步部署、同步检查、同步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要直接负责,逐级落实责任。县局将结合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进行检查和督导,通报工作落实情况,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健全宣教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县局每年将根据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谋划,及时部署,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具体实施方案,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三)加强宣传教育资金投入。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制度,加大宣传教育投入,完善宣教设备。要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经费列入部门年度财政支出预算,保证宣传教育所需资金落实到位。
(四)及时报送相关信息材料。要精心部署和认真总结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活动,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原则,结合自身特点,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增强活动实效。有关实施方案和总结,应及时以书面报送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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