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粮入库检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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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入仓工作方案
夏粮入库检查工作方案 第一篇

粮食入仓工作方案

粮食接收按以下流程进行:准备→扦样→化验→检斤→接收→二次检斤→结算→付款→空车出库。

一、准备

1、按上级文件,制订粮食入库方案。

2、做好粮食入库工作的人员安排、设备、器材等准备工作,调校各种检验、计量仪器设备。

二、扦样

来粮车队停靠于大门道路北侧,按检验序号依次进入待检区域,扦样人员对来粮车辆进行抽样初验,以感观检验合格后,将样品送化验室化验。

三、化验

化验员按国家规定的粮食检验规程对样品进行化验。将化验不合格粮通知售粮者,对合格粮开具粮食入库检验单。当天化验样品留存,以备复检。

四、检斤

1、检斤员根据售粮者出示的化验单,经与车辆核对无误后称重。检斤员登记入库流水帐:即毛重、来粮单位、品种、车牌号、检验单号。

2、开票员开粮食入库检斤单,并填上等级、水分、杂质、入库仓号,并根据粮食质量出具收购价格;开票员、检

斤员签字后将三联检斤单交售粮者到指定仓卸粮。

五、接收

1、定仓保管员根据售粮者出示的化验单,检斤单与车辆核对无误后,对来粮车辆抽检,质量合格后安排卸货。同时在卸货过程中,要不定时对粮食进行抽检,发现有质量问题的,立即停止卸货,并扦样送化验室复检。如经复检不合格,则予以退货,并在检斤单上注明退货原因及包数(数量)。

2、卸粮结束后,在三联检斤单上填写实收包数(数量)和仓号,签字后,将三联检斤单交售粮货主到检斤处对车辆过磅除皮,并登记粮食入库流水帐。

六、二次检斤

检斤员根据保管员在三联检斤单上签收的实收包数(数量)与车辆核对无误后过磅除皮,并在三联检斤单上填写净重。开票员扣水扣杂后在三联单上填写结算数量,二人签字后将第三联交与售粮者。

七、结算

1、结算员根据售粮者出示的检斤单,开据三联粮食收购凭证。第一联留存,第二、三联交货主结算金额。

2、每天业务终了,结算员要牵头与保管员、开票员、检斤员、付款员相配合,对清粮食入库数量、金额,并在对帐单上四方签字。四方各保留对帐单一张,各自要及时建立台帐。【夏粮入库检查工作方案】

八、付款

1、从农民手中直接收购的粮食,凭收购凭证付款。

2、从粮食购销企业购入粮食,在取得对方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粮食销售统一发票后,要对照合同和收购凭证,审核无误后,经财务负责人签字,领导批准后办理付款手续。

九、车辆出库

保安人员根据售粮者出示的售粮收据,对出门车辆进行检查登记放行。

4 粮食入库制度
夏粮入库检查工作方案 第二篇

【夏粮入库检查工作方案】

粮食入库制度

粮食入库必须严格按照公司下达的通知执行。实行岗位责任制,检验、计量、保管人员等明确责任,规范程序,按工作分工责任的原则,确保入库粮食的数量真实、质量良好,手续完整。粮食入库按以下环节操作:准备—登记—化验—检斤—入仓—结算。

【夏粮入库检查工作方案】

一、准备环节

【夏粮入库检查工作方案】

(一)按公司下达的计划拟定粮食接收方案,上报总经理审定,落实好进粮及运输协调接洽工作。

(二)做好粮食接收人员、设备、器材等准备工作,调校各种检验、计量仪器设备,确保正常使用。清消仓库,按规定铺设好通风管道、环流熏蒸管道,布置好粮情检测设备。

二、登记环节

门卫检查装粮车辆,做好登记后,放行入门。

三、检验环节

(一)汽运粮食由扦样员扦样,并按规定扦取样品,在扦样单上填写日期、序号、车号。

(二)质检员按照公司要求的收购质量检验标准,对每批次来粮样品进行检验做好检测结果登记,对符合质量标准的,开具检验单;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通知送粮方拒收。

四、检斤环节

(一)有俩个以上的计量人员对检验合格的粮食进行检斤,填写出入库检斤单。填写内容有日期、调入单位、品名、毛重、原发

件数、车号。检斤单一式三联,运粮车到计量员指定仓库卸车。

(二)收购农户的粮食,在收购凭证上直接填写检斤数量。

五、入仓环节

(一)车辆到指派仓库后,保管员根据检验单,核对无误后,点件入库。保管员对入库粮食数量、质量进行复查,并做好登记。

(二)对不符合质量标准或有异议的来粮有权拒收,并通知质检员处理。符合标准的来粮经清理后入仓。入仓时,不同性质、不同品种、新粮与陈粮要分开储存。

(三)入仓完成后,要全面检查,核对入仓粮食数量、质量情况,并按来粮批次,填写帐、卡等原始记录。

六、统计结算环节

统计结算工作由计量人员会同财务人员完成。

(一)对单位来粮,核对接收数量、质量,发粮方确认后签字,对整批次的粮食填写对账单;对农户来粮,根据收购凭证直接结算。

(二)根据来粮数量、质量进行统计结算。每天接粮结束后,保管员与计量员进行核对,做到日清月结,并认真填报各种统计报表,报有关部门。

(三)入库完成后,统计员、保管员和会计人员核对粮食分仓数和入库总数,做到账、卡、物相符。

2011年1月

2016年夏粮收购检查工作方案
夏粮入库检查工作方案 第三篇

全市的夏粮收购在望、丰收在望。为切实履行对粮食收购行为的监管职责,提升惠农、助农、为农服务能力,打击各类侵农、坑农违规行为,维护全市正常的粮食收购市场秩序,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省粮食局《关于做好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苏粮调[2016]4号)等有关通知要求,结合省、市夏粮收购工作会议精神和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市2016年夏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全市的夏粮收购检查工作。

一、工作指导思想

粮食部门组织开展的粮食收购期间监督检查,就是要在坚持持证收购的前提下,进一步巩固依质论价的基础,及时足额结清售粮款项,最大限度地维护粮食收购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做好服务三农的大文章。同时,为了保障粮食储存安全,强化对粮食仓储设施和在库粮食质量的监管工作,督促粮食收购经营者履行粮食及时整理义务,落实粮食储存安全措施,又是收购监管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去年下半年,国家发布的“提高201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水平”和“国家继续在小麦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公告发布后,又进一步促进了农民种粮积极性,进一步促进了粮食生产。由此可见,在全市夏粮收购期间,市和各辖市、区粮食行政部门要在大力宣传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尤其是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前提下,通过采取市场巡查、举报受理、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市级重点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的监督检查实务,查处、打击一批在收购期间的无证、照收购、打“白条”收购、克斤扣两收购、故意压级压价收购、不执行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收购、不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等违规行为,切实将国家一系列惠农政策落到实处,确保全市夏粮收购的顺利进行,确保收购入库的粮食能够安全储存。

二、明确检查对象

今年夏粮收购监督检查的对象为全市范围内所有从事粮食收购的经营者(含跨地区来我市从事粮食收购的对象)。通过市场巡查、重点抽查和专案查处的方式,对所有从事夏粮收购的经营者实现全覆盖;当最低收购价预案启动实施后,将最低收购价库点100%纳入检查范围;根据需要,必要时将联合质监部门启动对小麦粉加工企业原料及成品粮的监督检查活动,全面落实原料质量安全。

三、落实检查内容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国家七部委联合发布的《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以及全省、全市粮食收购工作会议有关“加大粮食收购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压级压价、抬级抬价等损害农民利益、扰乱收购市场秩序等行为”和“加强粮食质量监管,把住原粮收购入库质量关,严防劣质粮流入口粮市场”等有关规定,依职、依管辖开展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内容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一)粮食收购资格具备情况。从事粮食收购活动是否取得了粮食收购许可资格,粮食收购许可证是否通过了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核查或审核,检查持证收购义务的落实情况;检查是否仍拥有必备的检验化验仪器、设备以及检验能力、粮食储存仓间和相应的专业人员的配置或配备情况;检查有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粮食收购许可证》的行为,验证行政许可法的贯彻情况;

(二)收购粮食执行国家质量标准情况。收购粮食是否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检查按质论价义务履行情况;检查是否在收购现场醒目的位置公示了粮食收购的品种、质量标准以及收购价;检查是否按照粮油质量标准开展质量检验,检查是否编制了粮食收购原始凭证以及是否真实注明收购品种、质量等级、具体质量指标、收购数量、收购价格、质量检验人员确认签字等要件情况;粮食收购经营者是否及时落实了粮食的整理义务,确保入库的粮食满足储存安全的要求;

被确定的最低收购价托市收购点收购粮食执行《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的规定、规范编制收购原始凭证以及落实专收专储、作价、按标准收购粮食等政策性收购政策落实情况。

(三)售粮款项支付情况。收购粮食是否向售粮者及时足额支付了售粮款项;在收购粮食时有无代扣力资费、整晒费、烘干费、称重费等款项以及代缴有关税等行为;检查粮油仓储单位的准确计量情况;

(四)粮食储存与仓储设施情况。粮食收购者的粮食仓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储粮设施是否安全可靠;有无粮食与可能对粮食产生污染或与有毒有害物质混存情况;

(五)粮食出库检验制度落实情况。粮食销售出库是否落实了质量检验制度并严格执行;是否依照规定落实了粮食出库检验报告制度;出库粮食使用的包装物和运输工具是否有可能对粮食产生污染;粮油仓储单位有无将高水分粮食安排长途运输的情况;

(六)落实宏观调控情况。粮食经营者是否建立并及时编制了粮食经营台帐,列入统计范围的经营者是否执行了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是否及时向当地粮食部门报送了统计报表和粮食收购进度;当《粮食应急预案》启动后,粮食收购者是否履行了必要的粮食库存量义务;

(七)其他情况。包括跨地区收购粮食是否严格执行了备案规定、价格公示规定及粮食储存期间的卫生情况等其他情况。

四、检查时间

自今年6月初至8月底;最低收购价预案启动后,检查期间顺延到9月底。

五、检查组织与层次

今年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由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由市和辖区同步开展,收购检查采用日常巡查和重点抽查、专案查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断创新监管方式,重点包括三个层次。

(一)粮食部门组织的全面巡查。6月20日前,市和辖市(区)开展并完成本辖区粮食收购的巡查工作。通过自行组织检查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对全辖区内粮食收购经营户,落实收购环节市场随机巡查,对其中存在的违法、违规收购粮食的各种行为,依照职责和管辖督促整改、实施处罚、办理移交、落实移送处理等工作。同步开展相关夏粮质量检验工作。

日常巡查期间,常武地区拟试行整合执法资源、减少执法成本,按照“统一抽调、合理分工、属地管理、分别处理”的原则和坚持落实执法监督的需要;探索市区范围内(含武进区)巡查执法机制,对检查现场发现的问题按不同管辖处理。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试行、探究诚信分类监管的方法,提高监管工作效率,确保监管工作质量。

(二)各级联席会议组织的重点抽查。巡查期间或巡查结束后,各地要切实发挥联席会议联动机制的合力作用,各地粮食部门要主动牵头组织本地工商、质监、价格、卫生等职能部门和粮油质量检验机构,开展重点抽查工作,查处、取缔无证照收购粮食等行为,查处肆意压级压价、不按规定兑付农民售粮款行为;查处计量器具失准,有意克扣斤两行为、查处污染变质粮食的行为。

(三)市级组织联合执法抽查。在全市夏粮收购检查全覆盖的基础上,针对各级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全市将进一步借助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联席会议的合力作用的发挥市粮油质量监督检测机构的检验技术优势,针对汇总后点、面收购行为情况和突出的问题,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落实粮食、工商、物价、质监、卫生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联合执法对象采用随机方式确定,每地区拟重点抽查3到4户。联合执法期间,适时安排有资质的粮食质量检验机构对收购入库的粮食进行质量抽样检验工作。

当最低收购价预案启动后,粮食部门将联合价格、农发行等综合部门适时开展涉价专项检查实务,做售粮农民合法权益的保护人,做粮食经营者奉公守法的示范引领人。

委托市粮油质量监督检测站负责按计划对被检查单位落实小麦的质量抽检工作。具体抽样计划、检验项目按本局《关于印发〈2016年度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质量抽样计划〉的通知》执行,检验样品不少于5批。组织实施的粮食质量抽样检验不收取费用,采样费用等由本局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专项工作经费列支。

六、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方面要做好相关工作记录记载工作,另一方面要在检查现场及时向被检查单位指出。对其中情况轻微的违规行为,要责令其限期改正;对其中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属于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的,要依《条例》、依《办法》、依《预案》予以处罚;对不属于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的,由粮食部门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移交、移送手续。对发现的重大粮食质量安全问题按照《国家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办理。

对监督检查举报事项,按照《粮食监督检查工作规程(试行)》的有关规定处理。

七、工作要求

开展好夏粮收购期间的监督检查活动,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油仓储管理办法》明确的监督检查职责之一,做好收购期间的监督检查工作也是粮食部门服务“三农”的具体表现。

(一)要切实提高对做好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认识。全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局夏收工作会议要求,把夏粮收购检查工作作为当前粮食流通的重点工作和监督检查部门的首要任务,坚持一手抓收购,一手抓检查,将监督检查贯穿于粮食收购工作的始终;各地要周密制定检查方案,确保方案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组织有力、快捷和效率的需要;

(二)要切实做好收购政策的宣传工作。要利用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国家惠农政策和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精神以及粮食质量、卫生标准,为监检实务的顺利开展营造氛围;要做好政务信息的公开工作,要及时将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情况、工作进程情况通过信息的形式在相关媒体上公开,落实透明执法要求;

(三)要进一步畅通夏粮收购期间的举报渠道。夏粮收购期间,全市将统一公布监督检查举报电话,落实专门机构负责登记、受理以及查处工作。今年夏粮收购期间的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接听(录音)机制,对实名举报的电话落实跟踪、回访机制,按照《粮食监督检查工作规程》的要求及时处理举报事项,市受理夏粮收购违规行为举报电话为:,来人举报地设在市粮食局监督检查处。各区、市粮食部门也要落实畅通举报机制和履行对实名举报人的保密机制、回访机制;

(四)切实做好监督检查与为收购者服务的有机结合。要把深入开展监检实务与全心全意为监管对象服务有机结合起来,要在监检实务中,指导经营者做好收购、储存和粮食经营业务,全方位宣传粮食质量安全标准,力所能及地解答(决)经营者面临的涉粮问题,虚心听取粮食经营者的心声;

(五)严格程序规范,提高工作效率。要全面落实市政府有关创优服务环境、服务企业发展的规定,不得非法干预粮食收购经营者的正常经营活动;要切实坚持双人持证亮证执法机制和规范使用法律文书,全面落实国务院有关公开、公正执法要求;要严格落实执法审批、立案规范、处理得当的要求和省局有关自由裁量的规定,要保障当事人行使陈述申辩等救济权利,确保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要将省局诚信数据信息的更新工作、及时规范做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日志和开展的各项监督检查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提高监督检查工作效率;

(六)要善于发挥联动合力。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和粮食收购资格核查工作涉及粮食、工商、质量、卫生、价格等多个部门的职责,要充分发挥各地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联席会议平台作用,及时衔接、协调同级工商、价格、质监、卫生等部门,善于借力聚力,维护正常的粮食收购秩序;

(七)检验规范、检测结果客观公正。受托的粮油质量检验机构要强化对质量检验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工作,保证质量检验人员取样、检验、检测的规范性与公正性;要强化粮油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创造条件为本辖区内从事粮油质量检验的人员提供检验、操作平台,积极提供粮油质量标准方面的服务。要在检查工作中做好技术指导工作,帮助从事粮油质量检验人员提升检验水平;要在依据规范要求的前提下,进一步落实科学的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提供科学权威的检验结果;

(八)认真总结,不断提升。要善于总结监督检查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与存在的不足;要善于思考解决问题的办法,要善于创新监检方法,提升监管工作效率。各地的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于2016年6月15日前上报本局监督检查处,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总结情况请于2016年8月底前书面报市局。

2016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夏粮入库检查工作方案 第四篇

为切实履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工作职责,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确保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落实到位,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为依据,以《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为指导,以服务种粮农民为根本,大力宣传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指导粮食收购企业做好各项收购准备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敞开收购农民余粮,采用日常巡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坚决查处无证无照收购、打“白条”、克斤扣两、压级压价、不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不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市夏粮收购顺利进行,切实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

二、检查对象

辖区内所有从事小麦收购活动的各类粮食经营者,以及代收代储企业、委托收购企业和跨地区收购企业等。

三、检查时间

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应贯穿整个夏粮收购全过程,与夏粮收购同步进行。

四、检查内容

强化政策性粮食收购检查,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的底线,保护农民的利益和种粮积极性。开展粮食收购“五要五不准”守则和“三个绝不允许”要求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综合采取全面检查、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有效方式,严肃查处打“白条”、“转圈粮”、压级压价或抬级抬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粮食企业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

(一)是否具备粮食收购资格,有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粮食收购许可证》的行为;

(二)跨地区来我市从事收购活动,是否在收购地县级粮食、工商部门进行备案;

(三)是否严格执行粮食收购政策公示制度,有无公示收购的粮食品种、质量标准、收购价格和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举报电话;

(四)是否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水、杂等增扣量标准,有无压级压价、抬级抬价,垄断或者操纵价格的行为;

(五)是否向售粮者及时足额支付售粮款,有无打“白条”和代缴代扣有关税费等行为;

(六)是否按规定建立粮食经营台帐,定时向收购地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收购数量,有无虚报、瞒报、拒报的行为;

(七)是否做到敞开收购,有无停收、限收、拒收行为;

(八)是否按规定规范使用粮食收购码单(凭证),有无二次填写行为;

(九)粮食仓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储粮设施是否安全可靠,粮食是否与有毒有害的物质混存,有无超设计标高、超设计容量储存粮食行为;

(十)是否建立粮食质量档案,粮食出库是否执行质量检验制度;

(十一)是否存在“转圈粮”行为;

(十二)群众投诉和上级交办的案件。

五、工作要求

加强对夏粮收购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好国家和省粮食收购政策,对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做好“广积粮、积好粮、好积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

(一)加强领导,细化方案。要加强对夏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职能科室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切实抓好落实。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制定检查方案,细化工作安排,明确工作要求,增强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建立健全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协作机制,加强与工商、质检、交通、海事、公安等部门沟通,进一步推进粮食行政执法职能上的协调联动,健全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消除执法监管盲区,提高执法监管效能。

(三)认真实施,规范行为。要深入夏粮收购现场,采取抽查、巡查、交叉检查等形式,对各收储库点正在收购和收购入库的粮食进行全面检查,对近几年收购工作中反映突出的问题和一些重点库点增加检查频率重点监控,将专项检查贯穿于收购工作始终。进一步规范检查文书,建立检查工作档案,健全检查工作日志,详实记载检查时间、对象、结果、整改及处理等情况,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四)严肃查处,绝不姑息。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夏粮收购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反收购政策的行为,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责令纠正,限期整改,对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案件,要反应迅速,依法及时组织查处。对违规的国有粮食企业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给予严肃处理。

在夏粮收购监督检查期间,各地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公众参与督查,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市粮食局将对各地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择机进行巡查和随机抽查。

各地要按要求及时上报夏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信息,每月5日前,将专项检查工作信息报送市粮食局监督检查处,重大问题随时上报。在夏粮收购结束后,及时报送本地区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报告,并选取1~2个典型案例一并报送。

2016粮食局专项检查工作方案5篇
夏粮入库检查工作方案 第五篇

第1篇:库存量义务情况专项检查方案

为加强对粮食流通市场的有效监管,规范粮食市场经营行为,引导和督促经营者认真履行法定义务,根据《市2016年粮食经营者履行最低最高库存量义务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对象和方式

县辖区内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各类粮食经营企业。

由县粮食流通中心相关股室按照在地原则组织检查。检查结合收购资格核查、早稻收购监督检查等活动同时进行。

二、检查内容

1、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是否按照省局核定了粮食经营者的最低最高库存量。

2、粮食经营者是否按照核定的库存量履行粮食最低最高库存量义务,保持必要的粮食库存量。

3、粮食经营者是否按月上报粮食购销存情况。

4、粮食经营者是否有其他不履行粮食最低最高库存量义务的行为。

三、检查时间

2016年8月20日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检查工作小组。

(二)严格依规检查。建立检查工作档案,详实记载检查情况,尤其要摸清各类粮食经营者上年度收购、加工、销售底数,并以此作为企业经营活动守法诚信评价的依据。对违反规定又拒不整改的粮食经营者,将依据《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三)注重宣传督导。开展检查工作时一并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督促辖区内所有粮食经营者及时向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等相关数据,切实履行最低最高库存量标准的义务。

第2篇:机关党员干部下基层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县委“活动办”《关于印发<集中组织党员干部下基层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县粮食流通服务中心为有效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以“三送”工作和“连心、强基、模范”工程为载体,集中开展机关党员干部下基层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专项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参加活动的对象

机关全体党员干部

二、活动时间和方式

在本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前,集中2-3天时间,分期分批深入“三送”联系村镇村,入户听诉,开展“夜宿夜谈”活动,并分别在农户家住宿,蹲点解决实际问题。

三、主要任务

1.重点解决“三送”村的民生问题、信访问题、发展难题等。具体包括:①掌握联系户的愿望需求,帮助解决危旧土坯房改造、道路硬化、农田水利、饮水安全、电网改造、垃圾处理、农村社保、就医就学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②搞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访积案;③开展民主法治教育,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合法权益;④对联系户有反映,但因管辖权限、条件欠缺、没有政策支持等原因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认真做好解释工作,理顺群众情绪;⑤加强学生安全意识教育,谨防学生溺水事故,帮助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等特殊群体解决一些实际困难;⑥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其他实际困难。

2.开展集中宣讲。重点宣讲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宣传苏区振兴发展两年来取得的显著成效。同时,提高群众科学储粮水平,防止农民利益受损。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民主法治意识的教育,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水平,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拉近干群关系。

3.深入征求群众意见。把班子和个人的对照检查材料带下去,请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重点围绕如何写好对照检查材料、如何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如何抓好问题整改、如何开展专项整治、如何提高粮食流通服务工作水平等方面征求意见、建议,进一步聚焦“四风”,查摆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方向。

4.帮助群众增产增收。扩宽群众增收渠道,帮助群众找市场、寻信息、送技术、送服务,加快致富步伐;加强与外出务工流动人口的联系和服务,积极引导他们返乡创业,加快发展步伐。同时指导本系统认真解决服务基层和群众不够,履职不到位,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突出问题。

5.帮助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帮助镇村解决做好村容村貌、产业发展、班子建设、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有效提升该村形象和工作水平。

四、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实施。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双向全覆盖“的要求,制定活动实施方案,细心研究,强化落实责任。各党员干部要制定个人工作方案,报本单位备案。

2.注重成果运用。要善于从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中,深入查摆班子和党员个人“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对照检查材料,为开好高质量的专题组织生活会打牢基础。活动结束后,参加活动的每个同志要形成简要书面材料,对帮助群众解决了什么问题,还有哪些问题没有解决,列出清单。

3.严格纪律要求。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不得大吃大喝,一律不准饮酒,不准打牌、赌博。在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中,不能搞形象工程和短期行为,更不能为追求问题解决而突破法律和政策底线。

4.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本单位开展下基层为群众办事解难题活动的宣传报道。同时将相关影像、照片、宣传等资料存档并报备县委“活动办”宣传组。

第3篇:粮食局监管能力提升年活动方案

一、活动内容

围绕进一步完善粮食监督检查职能,提升粮食监管执法水平来开展。主要做好四个方面工作,即健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体系,提升粮食流通监管手段,强化监管队伍能力,提高监管工作质量。

二、活动时间

2016年6月至12月底。

三、活动措施与目标

(一)建立健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体系

1、落实职责机构和人员。理顺农粮部门内部执法关系,监督检查机构中取得粮食监督检查证或行政执法证的专职检查人员分别不得少于3人或2人。添置必要的执法工具,配备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等必要的调查取证器材和粮食数量质量快捷检查设备,以及执法交通工具。

2、加强部门协调。争取政府支持,粮食执法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经费不足应追加落实,确保监督检查工作正常开展。

3、巩固省级示范单位成果。今后,省局将对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实行严格的动态管理和年度考评审核,为此,要认真对照示范单位标准,进一步强化管理,切实起到示范单位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并确保年度考评审核中不被取消。

(二)大力提升粮食流通监管手段

1、提升粮食流通监管工作信息化水平。积极参与、配合国家和省局关于监管检查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工作,早日实现粮食库存检查、检查工作日志、档案管理、诚信评价、案件查处等工作的电子化。

2、做好粮食经营者守法诚信评价体系建设工作。建立诚信评价相关信息,实现粮食经营者档案“一户一档”全覆盖,基本实现对粮食经营者的分类监管。

3、客观真实填写监督检查工作日志,保持常态化。2016年底,配合省局做好库存粮食识别代码编制试点工作,基本实现监管检查日常工作的电子化。

(三)不断提高监管队伍的能力和水平

1、加强业务学习培训。建立和完善监督检查人员学习和培训制度,注重学习培训效果,开展典型案例剖析,提高办案技能,打造一支执法理念端正、作风过硬、业务精谌的粮食流通监管队伍。

2、加强执法资格培训。根据监管人员的变动和知识结构等情况,适时派人参加国家和省局组织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执法资格学习培训,充实和优化粮食库存检查专业人才库成员。

(四)显著提高监管工作质量。

1、开展“转圈粮”专项整治行动。根据省、市局的部署,今年6月至10月开展“转圈粮”专项整治行动,要求我们把整治地方储备粮“转圈粮”问题作为全年粮食库存监管的重要任务来抓。为此,我们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防控机制,追踪问题线索,严肃处理违规行为。县粮食收储公司要在7月中旬前开展自查自纠,做好迎检工作。

2、开展粮油“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结合夏粮和秋粮收购工作,全面深入各收购库点开展检查,督促粮食企业自觉遵守“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保护种粮农民利益。

3、强化对政策性粮食储存企业的出库检查。督促实际出库点和竞买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管理暂行办法》,确保粮食及时出库供应市场,严肃查处掺杂使假、拖延阻挠出库、索取不合理费用等违规行为。

4、加大涉粮案件查处力度。高度关注网络舆情,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并及时查处,不断提升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影响力和威慑力。

四、活动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这次全国粮食系统统一开展“监管能力提升年”活动是国家粮食局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完成新任务作出的重要部署,是提高监督检查队伍综合素质、提升监督执法能力、健全监管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这次活动开展,对于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履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职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加强领导,注重实效。加强对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确保整个活动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3、周密组织,广泛宣传。利用相关媒体宣传活动的意义,进一步提高粮食执法工作的社会认知度,营造良好的粮食执法氛围。

第4篇: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对我县地方国有承储企业所有国家最低收购价粮、地方储备粮、商品粮库存进行全面检查。

(二)检查内容

1.粮食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的数量、品种、性质情况,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台账对应相符情况,以及账务处理是否规范、准确等。

2.库存粮食质量安全情况。结合落实粮食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检查国家最低收购价粮、地方储备粮的主要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并将2016年新收购的中晚稻作为检查重点。同时,对企业质量检验人员和检化验设施配置、执行粮食定期质量检验及出入库质量检验制度、质量档案管理等方面情况进行检查。

3.储备粮轮换情况。重点检查2016年度地方储备粮轮换情况,包括轮换计划下达是否及时规范,轮换任务执行时间以及轮换的库点、品种、数量、质量等级是否与计划一致,是否严格执行轮换验收制度等。

4.政策性粮食补贴拨付使用情况。重点核实2016年度地方储备粮保管费、轮换费,以及国家临时存储粮保管费的拨付情况。

5.企业仓储管理等情况。一是资格资质情况。从事粮食购销活动的企业是否具有粮食收购资格,具有资格的企业是否符合相关条件。二是企业安全生产情况。三是库存粮食储存安全情况,有无严重虫粮、高水分粮、霉变粮、发热粮等储粮安全隐患。四是仓储设施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尤其是露天囤搭建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6.企业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情况。检查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严格履行政策性粮食出库义务情况,对执行2016年中晚稻收购政策形成的库存,以及租仓库点的政策性粮食库存进行重点检查。

二、检查时点和方式

(一)检查时点

以2016年3月25日为检查时点。

(二)检查方式

检查工作按三个阶段进行:企业自查、市级普查、省级复查。省级复查结束后,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重点抽查。

三、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

1.成立机构。为加强对今年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协调解决粮食库存检查有关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粮食流通中心,县粮食流通中心工会主席黄小敏同志为办公室主任。

2.做好动员和培训。3月下旬,县粮食库存检查领导机构要完成库存检查工作的动员和部署,同时组织查库工作人员进行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培训。

3.做好数据分解登统工作。县粮食流通中心负责做好辖区内地方储备粮和地方国有企业商品粮库存分解登统,将统计结报日统一截止在3月25日。此后发生的粮食库存变化纳入下个月统计,并督促企业结报粮食统计库存、整理账务资料、平整粮堆货位。县粮食库存分解登统数据于3月28日前报市农粮局。

4.做好设备和资料准备。县国有粮食企业应按照省市实施方案要求,备齐相关文件、账务和报表资料,提前准备工作底稿。对不规则货位进行形态整理,备齐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校正的称重(含大容器)、计量和质量扦样等检查工具。

(二)自查阶段。4月10日前,县粮食流通中心认真组织和督导辖区内纳入检查范围的地方国有承储企业进行全面彻底自查,抽调相关专业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并邀请县农发行派员参加。自查工作结束,企业应写出自查报告,内容应包含企业的基本情况、库存情况、自查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等内容,4月12日前企业向粮食流通中心报送,4月15日前,县粮食流通中心向市农粮局报送。

(三)普查阶段。4月20日前,市农粮局将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工作小组,对辖区内纳入检查范围的全部粮食库存进行逐库、逐仓全面检查,坚决做到“有库(点)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

【夏粮入库检查工作方案】

(四)复查阶段。4月30日前,省粮食局将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发行组成联合复查工作组,中储粮分公司派员配合,对省内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进行复查。复查比例不低于纳入检查范围库存总量的15%,兼顾库存的品种和性质。5月5前,国家有关部门将进行随机抽查,储粮企业要做好迎检准备。

四、检查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今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量大,任务繁重,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搞好粮食库存检查是全面贯彻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重要措施。要加强领导,协同配合,确保检查工作方案周密、分工明确、要求严格、措施到位。

(二)认真检查,强化整改。检查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库存检查规程操作,规范检查程序和手续,严格填写检查工作底稿,履行检查结果签字确认手续,复核检查结果,切实做到谁检查,谁负责,确保检查工作深入细致,检查结果客观公正。要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将整改工作贯穿到检查的全过程全环节。

(三)争取支持,落实经费。粮食流通中心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统筹安排工作经费,本着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原则使用好检查经费,确保不将检查费用转嫁给企业。

(四)注重安全,严格保密。检查工作人员要按照执行国家保密制度的规定,切实做好粮食库存检查数据录入、汇总、传送等环节的保密工作,防止发生失泄密事件,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数据汇总要指定专用计算机,数据存储传输要采用专用介质,专人负责传送。处理过涉密数据的计算机未经专门技术处理,严禁接入互联网。

(五)严明纪律,廉洁检查。检查人员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全省查库十项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廉洁自律,阳光检查。

第5篇:危仓老库维修改造方案

为改善仓储设施条件,提升仓储设施整体功能,根据国家对“危仓老库”维修改造的要求和省粮食、财政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粮食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按照“守住管好”天下粮仓,做好“广积粮、积好粮、好积粮”三篇文章的总体要求,实施“危仓老库”维修改造,修复粮食仓储设施,改善条件,提升功能,满足安全保粮和便民售粮需要,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保障粮食安全。

二、规划与布局

(一)基本情况

是农业县,有10个乡镇,130个村委会。全县人口32万,其中农业人口26万,非农业人口6万。粮食播种面积45万亩,总产量14.5万吨,其中:早稻17万亩,产量5.5万吨,中晚稻28万亩,产量9万吨,年商品粮量10万吨以上。

全县现有10个粮管所,19个库点,职工47人,总仓容34700吨,仓库共49座。1979年以前仓房18座,仓容12100吨;1980-1998年共26座,仓容16100吨;1999年以后仓房5座,仓容6500吨。仓型为平房仓,房顶结构为瓦木,仓库结构砖混。大部分仓房陈旧,建筑简陋,使用年限久,存在上漏下湿、密闭性能差、门窗破损、地面沥青老化等问题,无法满足粮食保管的基本要求,给安全储粮带来很大隐患。

(二)、粮食仓库布局

1、根据我县历年粮食生产情况和商品量以及国有粮食企业收储最高量情况,确定我县最高仓容保有量为6.8万吨。

2、根据我县粮食生产和粮源分布情况以及交通条件,将我县粮食仓储布局规划为:1个中心库,4个收纳库,共5个库点,仓房41座,仓容为67850吨。

①中心粮库的布局:中心库定在小别粮食直属库(2016年动工,在建),该库现有仓容2.8万元吨。将琴江粮管所、小松粮管所、珠坑粮管所及其所属粮站全部收缩并入小别粮食直属库,新建仓容1.2万吨,中心库仓容总量达到4万吨。

②收纳库的布局:收纳库确定为4个。将粮源较少的下水片的屏山、大由、粮管所及其所属粮站收缩至粮管所,在粮管所新建仓容6500吨。继续保留粮源较多上水片的、、粮管所。

三、仓储设施维修改造计划

(一)中心粮库维修改造计划:

中心粮库维修改造以防水、隔热、提升功能为主,主要内容有:

1、8栋2.8万吨仓容库顶防水隔热处理。

2、搭建2-4座仓棚。

3、配备粮情电子监测、环流熏蒸和机械通风设施。

4、增配一套粮食进出仓需要的输送机械设备。

5、新建化验室,配备必要的检验仪器设备。

6、配备除杂机。

7、库区间除绿化带外地面硬化。

(二)收纳库维修改造计划:

4个收纳库必须进行改造维修。共要维修改造仓房24座,仓容16800吨,改造的主要内容是:仓房的基本设施设备(门窗、地面、外墙)、机械通风系统、粮情检测系统、流熏蒸系统以及粮食进出仓工艺设备。

(三)重建、扩建仓容计划:

全县共需重建、扩建仓房13座,仓容46500吨,其中:中心库,新建仓房12座、仓容4万吨(已建成8座,2.8万吨);粮管所需扩建仓房1座,仓容6500吨。

四、项目实施

(一)项目实施原则:

①项目资金使用原则,严格执行财政部《粮油仓储设施维修改造管理办法》,做到专款专用,不截留、不挪用,保证资金使用安全。

②项目质量保证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粮食局《粮食仓房维修改造技术规程》,积极推进新仓型、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应用。规范工程管理,狠抓工程质量,保证工程安全和工程质量。精心组织施工,全程监督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质量万无一失。【夏粮入库检查工作方案】

③项目进度计划安排原则,认真做好“危仓老库”维修改造的编制,人员安排,时间安排,项目安排、进度的落实,做到有制度,有分工,有计划,有落实。

(二)项目实施时间安排:

从2016年9月初到2016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作。

1、维修“危仓老库”项目实施时间安排:2016年3月重点对粮管所房顶、墙体、库区地面硬化进行施工,4月对粮管所房顶、墙体、库区地面硬化进行施工,5月对粮管所房顶、墙体、库区地面进行施工,6月对粮管所房顶、墙体、库区地面硬化进行施工,6-9根据仓库粮食出库情况,分别对地面、门窗、通风系统进行全面维修改造。10月对“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程全面验收。

2、重建扩建项目实施时间安排:2016年10月前完成粮管所新建仓容6500吨任务;2016-2016年底完成中心库新建仓容1.2万吨任务。

五、维修改造内容及投资测算

改造内容:对1980-1997年建设的各类粮食仓房的房顶、墙体、门窗、仓房地面进行防潮、防雨、保温隔热、地面硬化等进行维修改造,配置先进适用的仓储作业设备(清理、装卸、输送等设备),对储粮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提升粮情检测、机械通风、环流熏蒸等功能。

(一)“危仓老库”维修改造投资测算:共计360.38万元。

1、粮管所维修改造投资测算,共需维修9座仓库,仓容8450吨,其中:房顶改造4550㎡,单价90元/㎡,计币40.95万元;墙体改造:5200㎡,单价100元/㎡,计币52万元;门窗改造220㎡,单价600元/㎡,计币13.2万元;仓内地面、内墙改造必须等粮食出库后进行,预计需资金40万元;库区间地面道路硬化1500㎡,单价180元/㎡,计币27万元,总共需投资173.15万元。

2、粮管所维修改造投资测算,共需维修4座仓库,仓容1450吨,其中:房顶改造720㎡,单价90元/㎡,计币6.48万元;墙体1100㎡,单价100元/㎡,计币11万元;门窗改造64㎡,单价600元/㎡,计币3.84万元;仓内地面内墙改造必须等粮食出库后进行,预计需资金12万元;库区间地面道路硬化210㎡,单价180元/㎡,计币3.7万元,总共需投资37.1万元。

3、粮管所维修改造投资测算,共需维修6座仓库,仓容3900吨,其中:房顶改造2100㎡,单价90元/㎡,计币18.9万元;墙体改造2700㎡,单价100元/㎡,计币27万元;门窗改造160㎡,单价600元/㎡,计币9.6万元;仓内地面内墙必须等粮食出库后进行,预计需资金24万元,;库区地面道路硬化360㎡,单价180元/㎡,计币6.48元,总共需投资85.98万元。

4、粮管所维修改造投资测算,共需维修5座仓库,仓容3000吨。其中房顶改造1750㎡,单价90元/㎡,计币15.75万元;墙体改造2300㎡,单价100元/㎡,计币23万元;仓内地面内墙改造必须等粮食出库后,才能进行,预计需资金20万元;库区地面道路硬化300㎡,单价180元/㎡,计币5.4万元,总共需投资64.15万元。

(二)重建、新建投资测算:共需资金3616万元。

1、中心库建设。共需资金3256万元。

①已建成仓库8座,仓容2.8万吨,完成投资2000万元。

②新建仓库4座,仓容1.2万吨,需资金800万元。

③搭建仓棚2-4座,需资金46万元。

④仓库房顶加装隔热层,需资金80万元。

⑤配备粮情电子监测、环流熏蒸和机械通风设施需资金90万元。

⑥配备粮食进出仓的输送机械设备需资金20万元。

⑦新建化验室,配备必要的检验仪器设备需资金40万元。

⑧配备汽车衡需资金12万元。

⑨配备除杂机需资金6万元。

⑩库区间地面道路硬化9000㎡,需资金162万元。

2、收纳库扩建仓库1座,仓容6500吨,需资金360万元。

(三)功能提升投资测算:共计90万元。

功能提升是对条件较好收纳库进行,主要是配备粮情电子监测20万元,环流熏蒸设施20万元,机械通风设备20万元,粮食进出仓输送设施20万元,配备地中衡10万元,共计90万元。

(四)项目总投资测算:总计4066.38万元。

六、资金筹措

(一)申请中央及省级财政补贴资金,共计2000万元。

(二)县财政资金配套300万元。

(三)企业自筹资金1766.38万元,其中处置资产收入1200万元,企业通过增收节支自筹资金66.38万元,银行贷款500万元。

七、组织领导

加强“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作领导。成立以中心主任为组长的“危仓老库”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危仓老库”改造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明确工作任务、目标、职责,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2016安全生产述职报告范文
夏粮入库检查工作方案 第六篇

(一)切实履行社会义务,为服务和改善民生而努力

围绕全年工作重点,我们对班子成员进行了明确分工,细化到人,确保重点重抓,确保时序进度,并定期会办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1、提升仓储物流能力。一是着力改善中心库硬件设施。新团中心库码头、场地、电力、配套用房等设施因疏港4级航道施工被拆除。今年来,我们投入 125万元进行恢复性建设,其中争取财政资金60万元,夏粮收购前已全面投入使用。建成后,码头长度将达到175米,通航能力1000吨位。该库总投资 400万元烘干线设备可日处理粮食300吨。二是着力改善骨干库基础设施。购销总公司通过自筹资金50万元,对现有2万吨仓容的中南粮库4幢老仓库屋面翻新(水泥瓦)和场地加厚处理,库容库貌得到改善。三是普遍维修收纳库,方便农民就近售粮。全年完成了对26个收购库点的维修改造,共投资58万元。

2、“放心粮油”工程建设扎实推进。积极为全市广大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粮油消费环境,“放心粮油加工企业”、“粮油消费放心店、示范店”创建总量始终处于各县、市区之首。今年我局已被市放心消费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上报“省级放心消费行业示范单位”。

3、增储计划全面完成。我局积极与财政等相关部门沟通,专题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全市地方储备状况及扩大存储规模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获得市政府批准,今年新增地方储备达9000吨,全市地储总量达1.9万吨。

4、粮食收购超历史水平。我们将全年收购任务分解到26个国有收储企业,最大限度发挥收购库点作用,把夏粮收购作为全年收购的重头戏,夏粮共入库 11万吨,其中:托市收购小麦2.9万吨,通过腾并仓容和最大限度发挥境内骨干粮企的作用,秋粮托市收购力争5万吨。在稻谷产区共设6个库点,确保我市不出现农户秋季“卖粮难”问题。

5、主渠道作用显现,千方百计实现农民增收。全市国有收储企业坚持常年收购农民余粮,不限收、不拒收,为巩固粮源让利于民,夏、秋粮收购价平均超出邻近县市每百公斤4元钱左右。部分骨干库还通过创新收购方式,实行“一次售粮、二次结算”,“龙头企业+粮农合作社+农户”一体化经营模式。

(二)坚定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信念,着力提升粮食经济的发展水平

我们毫不动摇地把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作为今冬明春粮食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整合资源、内联外引、转型升级、跨越发展”的总体思路,以购销总公司为平台载体,组建粮食集团。经过前期的考察学习调研,得到很多的启发和思考。目前,我市现有独立核算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30家,26家能够正常运行,存储规模在万吨以上的仅新团国储库、中南粮库2家,小的库所仅有2000吨仓容量。因乡镇区划调整后,部分库点经营量锐减,库所呈现小而散、小而弱,与社会上的其它经营主体相比,竞争力在下降,加之基层库所现行的运营体制、机制已严重滞后,有的库所吃饭都难以维继,主渠道的作用在弱化。因此,集中优质资产进行集团化运作并使其具备完全市场化功能迫在眉睫。我们将按照省市出台的指导意见和优惠政策,规范操作,打一场全市粮食系统“二次改革”与自我革命的攻坚仗。通过整合存量资产,合理布局,创新粮食购、销、储机制,提升规模化产业化水平,实现社会效益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双丰收。我市国有收储企业的基本状况与近一年来我们反复的论证,改革的条件基本成熟,深化国企改革方案已上报市政府,有望在土地、税收等方面获得政府出台扶持措施。我们将站在保障全市粮食安全、提升全市粮食收储能力和水平的新高度,精心谋划,统筹安排,局党委成立专门班子,全力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作为明年全年工作重中之重。

(三)精心组织,超前谋划,全力以赴搞好夏秋粮收购

全力以赴做好粮食收购工作,是粮食部门的职责所在,更是实现国有粮食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必然要求,年初我们提出了收购总量、经营模式、地储总量“三个突破”,安全、价格、质量“三个确保”的总体要求,达到了预期的目标。一是抓住骨干库的领跑作用。局领导及购销公司先后组织部分骨干库负责人赴南方销区拜访大客户,洽谈合作事宜,确保合同履约率和购销总量在往年的基础上再有所递增,确保以量取胜。仅夏粮小麦品种签订购销合同达6.5万吨。二是自营和托市两手抓、两不误。为解决自营资金的瓶颈制约,在最大限度争取农发行4.1亿元贷款额度的基础上,鼓励部分库所到常年业务单位争取定金支持,总结往年的经验教训,我们反复重申,在自营与托市收购方面决不能等待观望,唯有千方百计打足库容,避免单打一,严防错失最佳收购时机。三是库所联姻、横向联手,形成整体。国有收储企业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坚决避免往年收购过程中各自为战、相互竞争抬价的现象。夏粮登场前夕,我局还专门组织了社会上有一定经营规模的个体粮食经营户召开座谈会,倡导理性竞价收购,坚决杜绝恶意竞争抬价,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在全市召开的夏粮收购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全市的国有收储企业不分规模大小,要形成拳头、抱成整体,通过牵线搭桥,其中12家库所间的联手更加紧密,在广大客户群体印象中夏粮的品种优势正在逐步显现,以质取胜,以量取胜,成为部分骨干企业牢牢巩固南方销区市场的一大法宝。今年秋粮托市收购我们大胆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已明确全市境内设立6个收购库点,确保收购量6 万吨。

(四)注重亮点工程建设,奋力进位争先

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和放心粮油创建工程是近几年我局工作的特色亮点,我们始终坚持做到“人力优先调配、经费全力保障”,注重发挥我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联席会议的作用,形成了粮食、工商、质监、物价、卫生等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营造良好的内外部执法环境。五月底前,我局对全市获得粮食收购资格的法人和个体经营户全面进行资格核查,对资格条件发生变化的62户粮食经营户给予注销其收购资格,为全市粮食收购工作创造良好环境。为了把我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再登一个新的台阶,我们自加压力,坚持创新与创优相结合,把国家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始终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来抓,有专门班子、专门人员、专项经费予以保障,9月份已通过省局考核验收,得分98.5分,有望获得表彰为“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市仅此一家)。今年来,我们把放心粮油创建工作纳入粮安工程的体系建设来抓,在确保粮食供应安全上下功夫,上半年与工商部门联合考察全市境内粮油经营门店120余家,列入今后创建“放心店”、“示范店”的后备计划26家,通过对全市“放心粮油店”梳理排队后,分别在城区和重点乡镇选择8个店面进行包装,按照市局三星级放心粮店的标准和要求,投入专门资金进行激励和扶持。重点培植3至5家有影响力的“示范店”,引领全市放心粮油(店)、加工企业提质升级,力争近一、二年内再创国家级放心粮油示范企业1至2家。

(五)积极开展产业招商,以优势规模骨干粮油加工企业,带动我市粮油产业上水平、登台阶

随着港粮食码头建设步伐的加快,吸引了一大批意向投入粮食物流、粮油精深加工的客商前来考察洽谈,我局以此为契机,站在提升我市粮油产业发展战略水平的高度,集全局之智,聚全局之力,全力开展粮油产业的招商引资活动。截止10月份,我局已超额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1个亿元农业产业化项目任务。

(六)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不断提升服务企业、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习总书记提出“打铁还得自身硬”,今年我们把创新创优的着眼点放在机关作风建设上,为了更好地服务粮食经济工作,带领基层企业奋力开拓,为基层放样子、作表率,凝心聚力谋发展,我们以全市开展的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为抓手,出台了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八个严禁”的规定,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全体人员。文件明确要求,将执行情况与个人经济利益、评先晋升相挂钩,真正让“八个严禁”成为大家自我约束的“高压电”。我们以星期六党校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把机关工作人员学业务,提升技能;学法律、规章,提升管理水平;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增强党性修养作为丰富学习内容、充实武装头脑为切入点,机关作风建设呈现了新的面貌,在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城市创建、拆迁维稳、安全生产、农村秸杆禁抛、禁烧等工作中,做到“人、财、物”三优先,大局意识、时间结点意识在实际工作中都得到充分的体现。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我们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全面排查,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班子成员带头做起率先垂范,努力营造出风清气正的机关新形象。夏秋粮收购期间,机关工作人员分工挂钩在一线、服务指导在一线,自行解决午餐和休息场所,这些细微之处作风的转变赢得了基层企业负责人的广泛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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