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评查

| 质量工程师 |

【www.guakaob.com--质量工程师】

2015年行政处罚案件评查情况通报
行政处罚案件评查 第一篇

2015年行政处罚案件评查情况通报

各食药监所、稽查大队:

12月11日,我局组织了全系统18个办案单位对2015年度所有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评查,希望各单位在今后的办案过程中,严格遵循总局《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确保案件质量。现将2015年度行政处罚案件评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础标准部分:

1、程序不合法:

(1)很多案件未严格按照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的步骤进行;

(2)部分程序事前未经审批;

(3)部分应当送达的文书未按规定进行送达;

2、案件事实未查清,证据不充分

部分案件事实模糊,且证据不充分,达不到处罚的标准

二、文书:

1、立案: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立案;

2、调查取证:

(1)现场检查的起止时间不完整;内容简单,不能详细准确的描述现场情况;部分无被检查人对笔录的意见和签名;部分执法人员的签字不完整。

(2)询问笔录的起止时间不完整;询问的内容简单,不能针对要调查的问题进行详细准确的询问;部分无被询问人对笔录的意见和签名;部分执法人员的签字不完整;笔录涂改处无被询问人盖印或签章。

(3)查封扣押决定无行政机关印章。

3、审查决定:

(1)承办人、审批人签字不完整;

(2)行政处罚决定的字体、字号不符合要求;当事人的情况记录不完整;引用的法条的内容和自由裁量依据的内容不详细;

(3)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表述有问题,告知书应是“拟定”而写成“决定”,决定书应是“决定”而写成“拟定”。

(4)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是说理式文书。

4、送达和执行:

(1)送达人员签字不完整;

(2)案件中未装订罚没款的票据复印件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
行政处罚案件评查 第二篇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准确评价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根据《烟台市行政处罚案卷归档和评查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分为行政处罚基本内容评查标准和行政处罚案卷文书评查标准两部分。

第一部分 行政处罚基本内容评查标准

基本内容评查标准是行政处罚行为是否合法、能否成立的基本标准和基本要素,主要包括:主体是否合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处罚依据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对于基本内容的评查,不设具体分数,任何一项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评定该案卷为不合格案卷。

一、主体合法。即被处罚主体确认准确;实施行政处罚的部门(单位)具备行政处罚的执法主体资格;印章使用符合《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人员必须是行政执法人员,持有效行政执法证件。

二、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即案件基本事实与情节认定正确,表述准确;有相关证据证明。

三、处罚依据正确。即对作为行政处罚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条款引用正确。

四、程序合法。即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主要包括:先调查取证后决定处罚;决定处罚前向当事人履行告知义务;较重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执法文书送达符合法定形式以及符合其他法定程序等。

第二部分 行政处罚案卷文书评查标准

案卷文书评查标准,是反映行政处罚行为是否合法的基本因素和重要依据,是反映行政处罚案件从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以及案卷归档等各个环节是否符合规定的主要标准。进行评查时,首先要区分该案卷是按照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的案卷还是按照简易程序作出行政处罚的案卷。属于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行政处罚案件,要按照行政处罚一般程序评查标准,采取百分制记分方法对案卷文书的各个项目要素逐项评分;属于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行政处罚案件,要按照行政处罚简易程序评查标准对案卷文书的各个项目要素逐项评分。具体计分方法是:对不符合或缺少项目要素之一的扣除项目分,将各项目扣分后的余分相加即为总得分,但由于合法事由(比如,告知了当事人可以要求听证的案件,当事人放弃听证的,该听证项目的分值不予扣分)缺少项目要素的,该项目分值按规定的分值得分。

在案卷评查时,凡行政执法部门的业务上级对文书内容有明确要求的,可以执行该业务上级的规定。没有明确要求的,应当执行本标准。

一、适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的案卷评分标准:(100分)

(一)立案(共7分)

1、当事人名称;(1)

2、当事人住所地;(1)

3、案件来源;(1)

4、涉嫌违法行为的基本情况;(1)

5、涉嫌违反的法律、法规、规章名称及具体条款;(1)

6、立案批准人签名;(1)

7、立案时间。(1)

(二)调查取证(共50分)【行政处罚案件评查】

1、执法人员(共8分)

(l)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不少于两人;(2)

(2)执法人员每次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出示证件记载;(2)

(3)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号记载;(2)

(4)执法人员每次进行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的笔录签名。(2)

2、调查(检查、询问)笔录(共7分)

(l)有时间(日期);(1)

(2)有具体地点;(1)

(3)有被调查(检查、询问)人的基本情况;(1)

(4)笔录完整,清晰;(2)

(5)有被调查(检查、询问)人员签名(拒绝签名的,执法人员注明情况并签字);(1)

(6)笔录中涂改之处有被调查(检查、询问)人的手印、盖章或签名。(1)

3、证据收集、保存(共12分)

(l)书证真实,有确认签字或相关说明,并注明时间和出处;涂改处有手印;(4)

(2)物证提取有具体时间、地点、名称、种类、规格、型号、数量等记载文书;登记保存有审批表、通知书、物品清单、解除移交文书等;(4)

(3)音像资料应注明制作方法、时间、制作人和证明对象等。(4)

4、事先告知(共12分)

(1)当事人姓名或名称;(1)

(2)主要违法事实、理由和依据;(2)

(3)告知陈述权和申辩权;(2)

【行政处罚案件评查】

(4)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有原因或明示记录; 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有书面记录;(4)

(5)对进行陈述和申辩的理由有书面分析认定;(1)

(6)拟作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1)

(7)行政执法机关的名称及印章。(1)

【行政处罚案件评查】

5、听证(共11分)【行政处罚案件评查】

(1)当事人姓名或名称;(1)

【行政处罚案件评查】

(2)主要违法事实、理由和依据;(1)

(3)书面告知听证权;(1)

(4)拟作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1)【行政处罚案件评查】

(5)行政执法机关的名称及印章; (1)

(6)放弃听证权利的有原因或明示记录;要求听证的,有听证申请书、指定听证主持人文书和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通知书应注明当事人名称、告知当事人权利、听证时间、听证地点、听证主持人、通知时间、告知当事人申请回避权利、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及印章等);(2)

(7)听证笔录制作规范(包括听证时间、听证地点、听证内容、听证人员签名、听证记录人签名、当事人或代理人签名等);(2)

(8)听证报告内容规范(包括有案由和案情介绍、听证情况简介、听证主持人行政处罚建议及签名和形成时间等)。(2)

(三)审查和决定(共27分)

1、审查并做出决定(共6分)

(l)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后,由行政机关负责人按照行政处罚批准权限做出行政处罚决定;(3)

(2)较重的行政处罚有集体讨论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时间、地点、主持人、讨论内容、讨论结论及参加人签名等。(3)

2、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记载以下内容:(共21分)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3)

(2)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事实和证据;(3)

(3)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3)

(4)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3)

(5)告知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并准确;(3)

(6)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及印章;(3)

(7)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3)

(四)送达和执行(共8分 )

1、送达各种文书规范(直接送达的包括有送达地点、送达时间、被送达人或见证人签名、送达人签名;其他送达方式的,应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3)

2、给予罚款的处罚,已执行的,有合法罚款票据(或复印件)附卷;无权执行的,有申请法院执行的申请书;(3)

3、给予没收的处罚,有没收的合法票据和物品清单;(1)

2016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报告
行政处罚案件评查 第三篇

一、存在问题

(一)、法律用语的表述不严谨。

一是案卷封面的案由表述不规范。案由要反映案件的本质特征,它是案件分类、登计的依据。有的中队随意表述,当事人名称和卷内案由名称不统一,违法行为当事人名称和违法后果等表述很不规范。表述案件的案由时,当事人和违法事实描述的不概要、不全面。在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的自由裁量上有一定的随意性,部分案件有的重大行政处罚行为缺少集体讨论审查把关的记录。

二是文书中的书写用语不规范。有的中队在说明违法行为时,写成违法行为发生的原因;有的中队口语化用语表述案件等。对违法事实的说明使用法律、法规、规章中条、款、项的用语未做到尽量详细。

(二)、笔录制作不规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要求,笔录应当载明时间、地点和事件等内容,并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或者由其他人签名见证。从本次检查情况看,执法人员提问针对性不强,内容过于简单,部分笔录的修改处缺乏当事人的手印或签字确认;二是现场检查笔录或照片证据中,对现场记录不全面、不具体,特别是数码照片打印后没有得到当事人确认;有些笔录中执法人员签名由一人代签;有些笔录中当事人不签名时,没有见证或者注明原因;三是有些笔录内容不全,该填写的部分没有写完整;个别笔录的内容有涂改,但是没有改动人的签名。存在偏重采用调查(询问)笔录作为定案的主要证据,对证人证言等证据收集不够全面,缺乏证明力较强的原始证据和直接证据。

(三)、执法案卷归档质量不高。从检查的情况来看,突出表现在:(1)卷内目录不规范。虽然一案一卷,但卷内材料编写页码、排列无序杂乱。(2)书写不工整。个别执法人员的书写潦草,字迹难以辨认。(3)案卷纸张不统一,目前我局案卷为A4纸、有其他类型的证据、证明、回执的未使用规范的粘贴纸张整理粘贴,看起来很不美观、不协调。(4)有些中队文书归档和装订未按照统一标准进行,案卷封皮制作、目录填写、文书顺序、页码编写、案卷装订等不规范。

(四)、对签收法律文书人主体资格的认定有偏差。根据有关法律和证据规定,送达给单位(企业)的执法文书,应该由该单位(企业)盖章后具体签字人员签收,或者是法定代表人签收。倘若是一般自然人代签,则应要求企业出具相关的授权委托书,并附在案卷中。

(五)、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说理水平有待提高。本次检查中,我们发现有关部门制作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过于简单。比如在“认定的事实和证据”中仅仅用了几个字来说明一下案由,对于实施处罚的大量证据以及其证明的对象只字未提,这与《行政处罚法》第39条的要求有相当的差距。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和行政许可作出后、实施过程中和后续监管不到位,违法行为需要整改的,缺少整改情况记载和后续监督检查材料等。

二、今后要加强的几项工作

(一)、高度重视案卷评查工作。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是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我局将高度重视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将案卷评查作为提高办案质量、规范执法队伍和推进依法行政的长效机制来抓。要强化行政执法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每半年组织一次案卷评查,以优秀卷宗为示范,做好推广工作,并以此为切入点,不断推进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降低执法风险,提高执法水平。

(二)、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各中队要结合案卷评查的结果,围绕《行政处罚法》和其他相关法律的要求,严格执行执法程序,正确适用法律程序,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执法中队要探索学习总结。向其他好的区、县学习、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文书文本制度,保障法律文书的严肃性。在行政执法案卷中要体现依法处理违法行为的同时,更要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和权利,强化法制教育作用,切实做到处罚一个、教育整改一批。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和之后,应当对要求限期整改等处罚行为进行督促、监管、和回访,并要求违法行为人及时向行政机关提供整改结果,案卷必须要有整改情况记载。

(四)、认真规范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行政执法案卷不仅是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主要体现和载体,同时也是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判断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能否成立的重要依据。案卷文书制作质量的好坏,代表着行政执法水平的高低,也关系到执法机关的形象、法律的威信。我局将根据省市执法文书和行政执法卷宗规范要求,认真组织卷宗制作的审核、指导、装订和归档工作。

今后,我局将加强对各中队执法人员法律水平和业务能力的培训,努力提高案卷文书制作质量,规范案卷,完善程序,进一步提升我局依法行政和依法办案水平。

2015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自查报告
行政处罚案件评查 第四篇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省监察厅、省法制办和省安监局印发的《关于对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工作方案》(浙监字[2015]4号)的通知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并专门下发了文件,全市安监系统认真开展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自查自纠工作。通过检查发现,我市安监系统能够认真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较好地执行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安监工作人员基本上能做到认真履责、依法行政、廉洁自律,全系统未出现行政执法腐败现象,有效促进了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也维护了我市安监系统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现将自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2015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基本情况

2015年,我局紧紧围绕安全生产的中心任务和工作重点,扎实有效地开展了行政执法工作。主要呈现以下四个特点:

(一)领导高度重视。

2015年,我们提出了"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以人为本、服务发展"的执法思想,要求市、县两级安监部门领导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正确把握和处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改善执法环境。全系统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法制和执法工作的重要性,落实了有效措施切实抓好法制和执法工作。我局郑金法局长十分重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多次亲自出席行政执法工作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而且在其它会上逢会必讲执法,要求各地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同时,我们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领导机构建设,市局对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法制委员会、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等组织机构的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并在此基础上,成立了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领导小组,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县(市、区)局也进一步重视法制工作,专门配备人员,明确目标,并提供必要的保障,为提升全市安全生产法制和执法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力度不断加大。

1、考核力度不断加大。2015年,我局制发了《安全生产法制和执法工作考评暂行办法》,建立起包括法制机构建设、机制建设、行政处罚、执法备案、执法目标、卷宗评查、台帐规范化等在内的大法制考核体系,强化安全生产法制考核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安全生产法制工作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当年度局目标责任制考核的评优资格。

2、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围绕"隐患排查治理年"和"百日督查行动",制定全年执法工作计划,并根据不同季节不同监管重点的特点,分行业分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了四次"扫雷"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在开展执法检查的基础上,通过举报电话等途经,畅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渠道,并对每一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对属实的立即进行立案调查,依法对违法行为作出严肃处理。

3、事故案件查处力度不断加大。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除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抓好事故调查处理外,还加大执法力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事故发生单位,依法作出强制措施,责令事故发生单位暂时停产停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类标准,切实治理安全隐患,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一年内因同样的违法行为导致连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给予从重处罚。

(三)载体比较丰富。

1、以完善考核机制为抓手,抓案卷质量。2015年,根据实行情况两次对《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质量考评暂行办法》进行了修改补充,使评分标准更加完善,更能客观反映一个案件的真实水平,切实发挥案卷质量指挥棒的作用。制发了《行政处罚案件档案整理补充规定的通知》,规定实行正、副卷方式组卷,将结论性、印证性及强制性等对外使用的文件材料,归入正卷,商讨性、审批性等对内使用的文件材料归入副卷。下发《安全生产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办法》,对重大安全生产处罚报备案行为进行规范,加强安全生产重大行政处罚监督检查工作,促进安监部门依法行政,减少错案、人情案。

2、以岗位练兵为载体,加强监察执法队伍建设。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结合全市安全生产安全监察执法工作实际,2015年,我局开展了岗位练兵活动,以举办业务学习培训班、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和执法"大比武"作为岗位练兵的主要内容,以基础知识理论竞赛、案例分析和现场模拟执法为执法"大比武"的主要形式,全市9个县(市、区)安监局分别组队,参加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比武"竞赛活动。"大比武"竞赛活动中,即促进了县(市、区)局的交流,又了解到了执法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的现状和不足,很好地检验了执法水平,也推动了练兵活动。

3、通过实施"扫雷"系列专项执法活动这一载体,逐步形成主动执法工作机制。根据省局下发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行政执法工作要点》和《安监系统2015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执法工作计划》,市安监局前后以危险化学品、剧毒品、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等为主要对象,以"查隐患、查违法、保安全"为主要内容,分别开展了一至四号"扫雷"专项执法活动。在全市各级安监机构的共同努力下,"扫雷"系列专项执法活动取得一定成效,据统计,共检查企业840家,制作现场检查记录670份,发出整改指令书141份,责令暂时停产停业45起,立案调查44起。

(四)重点比较突出

确定了案件数比上一年增加25%以上,非事故类案件占80%以上,争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称号为2015年法制和执法工作的目标。以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岗位练兵等一系列措施,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提升办案质量;加强在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的执法力度,制定详细的专项执法计划,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确保查处案件比上一年有明显增长,并在全市形成一定的声势为工作重点。认真制定执法工作计划,积极规范暂时停产停业复查验收程序,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宣传、教育,认真修改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二、2015年安全生产审批许可和行政监管情况

2015年,我局共有领证生产矿山企业115家,注销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1家。审批危化品乙类经营许可证325家,办理危险化学品使用备案180家,发放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1962份,审核发放特种作业许可证6140本,未出现被提起复议和诉讼现象。全力开展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活动,2015年全市共监督监察生产经营单位9801家、12652次,立案查处各类案件410件,其中非事故案件320件。共实施经济处罚307次,罚款1779.37万元。属市本级立案查处31件,其中事故案件13件,罚款342.7万元。所有案件均实现一案一档,做到了程序规范,按期办结。行政执罚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罚没款全部进入财政专用帐户。行政处罚案件也没有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具体工作表现在:

1、实行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许可。我局把政务公开的重点放在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上,制订了限时办结制度、首问责任制度和"三个一"制度,将"一个承诺、一个流程、一个电话"上报、上网、上墙进行公布,让群众了解行政许可的程序、行政处罚的依据、上岗证等各类证件的取得程序等,方便群众,接受监督。在此基础上,我局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严格把关,并加强对相关企业取得许可证后的日常监督管理,确保生产安全。

2、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和专项治理行动。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部署,认真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活动。制订了《高危行业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检查表》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等,对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明确了必须检查的内容。全市共对48330家单位进行了排查,排查出一般隐患82346条,完成整改66295条,整改率为80.5%;排查出重大隐患1842条,完成整改1470条,整改率为79.8%。同时,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在安监系统积极部署开展了工业用电、船舶修造、危险化学品、起重吊装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引向深入。通过专项整治,大部分事故隐患得到整改,有效地减少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百日督查工作得到了国务院督查组的肯定。

3、夯实"五个一"基础管理,强化安全标准化工作。努力指导基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建立起拥有"一张辖区企业分布图、一张企业状况分类表、一套企业安全管理台帐、一个企业情况数据库和一套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五个一"安全管理体系。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标准化推进力度,转变达标指导思想,全面推进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有储存化工原料经营单位的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并将安全标准化达标作为企业到期换证的一个重要参考依据,使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进入正常轨道,不断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实现本质安全。2015年有2家矿山企业通过省一级安全标准化验收。

4、狠抓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和尾矿库安全监管。加强对新、改、扩建矿山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大力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活动,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高危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全面排摸了在建的新、改、扩建矿山和危险化学品项目,并建档在册,明确提出要严肃"三同时"管理。凡未按"三同时"要求实施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并给予相应的处罚。全年完成危险化学品项目安全设立审查35个,安全设施设计审查16个,竣工验收10个。审查矿山开采设计22家,完成竣工验收12家,审查矿山补做设计20家。

针对山西省**市**县新塔选矿厂的尾矿库溃坝事件,我们为市政府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并于9月3日召开了全市尾矿库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布置。10月份,邀请省级专家对尾矿库进行逐一检查,并发函给各县(市、区)政府,提出了加强尾矿库监管的要求,同时将尾矿库安全监管情况专题向市政府作了汇报。

5、努力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加快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退出步伐,督促新中烟花鞭炮厂和圣杰烟花鞭炮厂及时退出生产领域,并协调做好退出企业善后处置工作,同时督促东片烟花鞭炮厂按规范要求建设了新库区,确保储存安全。加强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储存库建设,要求等地加快老库改造步伐或新库选址建设步伐,建造符合经营需要的A级库或C级库,确保经营安全。2015年,烟花公司已建成了符合要求的新库区;兴利烟花公司新库区也已进入施工建设阶段。为配合"多城同创"工作,我们分别对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和零售经营工作进行专门部署,提出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和零售布点的指导意见。

6、大力加强安全培训等中介机构建设。按照"统一规划,稳步推进,规范管理"的原则,积极培育发展安全培训机构,以适应我市安全生产培训的需要。目前有三、四级资质培训机构7家,2015年新申报3家,估计在2015年能审核通过。培训机构基本按每县市区一家布局。同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严格按照资质要求选配教师,为培训机构输送合格的师资人才,初步建立了一支专业齐全、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督促各培训机构增加资金投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教学条件改善的力度,为学员培训提供良好的条件。

7、努力探索基层责任书的规范化工作。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形式多样,行业门类繁多,一份同一格式的安全生产责任书根本不能满足各行各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需要,各行业责任书应当体现各行业的特点,切合实际。为此,2015年,我们抽调人力物力,花费近半年时间,制订出台了包括《村(居、社区)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等11个责任书示范文本,并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各县(市、区)和**经济开发区,要求各地认真按照文本式样,并结合实际认真细化,制定符合实际需要的安全生产责任书,以进一步完善基层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8、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文书。针对执法文书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修改,并召开各县(市、区)安监大队长会议征求修改意见,吸收各地在实际应用执法文书过程中形成的宝贵经验,进一步完善执法文书的相关内容,着重增加了对安监人员的保护性规定。另外,为了使行政执法人员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正确使用执法文书,市安监局还组织编写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常用文书制作参考示例》,供全市安全监察执法人员执法时参考。对文书的适用范围、格式内容、填写要求和注意事项作了具体介绍,并附有文书格式的填写示例,对执法文书制作具有较强的示范作用,为全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人员在执法办案中提供了直观、具体、可操作的业务指导。

9、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工作。一是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2015年6月份,省安监局部署开展了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工作情况的专项检查,8月份,省法制办和省安监局又部署开展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两次专项检查工作我市均专门研究,下发文件认真部署,并在8月上旬联合市法制办对9个县市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9月中旬,专门召开专题汇报会接受了省里的专项检查,并对省检查组和市法制办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了细致研究,认真落实。二是开展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案卷评查工作。2015年,为提高办案质量,认真分析解决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在年中和年末分别开展了案卷质量评查工作,制作了《案卷评查标准》和《打分表》,对各县(市、区)办理的案件进行了抽检,并对评查结果按照得分高低进行了排名和评比,评查结果列入年底执法考核工作的内容。同时,将在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给各县(市、区)安监局,认真安排整改工作。

三、2015-2015年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情况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案例》颁布实施后,我市一边不断加强对该法规的宣传力度,一边大力开展事故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2015年下半年至2015年底,全市共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35起,作出罚款处罚1998.3908万元,对5人追究了刑事责任,对4人进行了党政纪责任追究,属乡科级领导1人,其他3人。其中,市安监局牵头组织调查生产安全事故22起,占事故案件查处总数的16.3%。作出处罚决定书40多份,作出罚款行政处罚476.2万元,追究刑事责任4人,党政纪责任追究3人,其中乡科级领导1人。所有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均得到各级政府的授权或委托,依法成立,事故调查报告也均经过政府的批复,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全部向社会公布,并依照法定程序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做到了公平、公开、公正。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尚需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经过几年的努力,虽已有大幅度的提升,但与公安、工商等执法大户相比,执法能力尚有不少差距,执法行为规范化程度低,执法案卷质量不高,定案证据证明力不强等现象在一定范围内存在,需进一步提高。

二是安全生产执法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虽然从市安监局本级办理的处罚案件的执行情况看,没有受到较大阻力,但从全市来看,安全生产执法难是一个大问题,需要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意识的宣传力度,需进一步明确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意识,才能有效地贯彻落实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相关法律、法规。

三是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量尚需要进一步加强。目前,从我市情况看,安全生产执法力量不足,人少事多现象非常突出,大多数县市区监察大队实际办案人员只有2至4人,全面开展安监中队执法权委托并能办理案件的也只有局,很多安监中队人员混岗作业,不能将工作精力集中到安全生产管理上来。办案过程中也缺少相应的执法审核力度。目前,全市仅有市安监局设有法制科,其他县、市、区包括市安监局均没有专门的法制处室,甚至有些地方的法制员还不专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量与当前的执法形势相比尚有一些差距。

五、下阶段工作打算

(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行政执法工作依赖于国家公权力来实施,每个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手中或多或少有些权力,这些权力行使的好坏,(

(二)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疏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数量繁杂,缺乏系统性等特点明显,有些法律、法规之间还存在"打架"现象,如何合法、正确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于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件,正确量罚,显得十分重要。为此,要积极开展对安全生产法规法律的疏理,对不适应安全生产形势发展需要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予以清理,对需要修改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正,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落实。

(三)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工具,只有全面掌握,充分领会,才能真正发挥作用。要充分利用每周学习例会、领导干部法律学习课、法律培训班、案例讲座等,让全体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充分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相关方针政策。特别要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案例》等常用法律法规,提高办案水平。

(四)继续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岗位大练兵活动。学习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仅仅是认识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工具,而要有效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关键还是要掌握使用这些执法工具的本领。要深化"岗位大练兵"活动的内容,务必使安全生产监管人员通过练兵活动做到"三懂五会",即懂法律政策,懂执法程序,懂基本业务,会检查、会调查、会用法、会执行、会群众工作。

(五)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多措并举,创造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努力宣传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违法责任追究办法》等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通过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努力提升安全生产社会意识,积极改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环境。

我市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相比前几年有了较大进步,但离上级部门的要求,离依法行政的标准尚有一些差距,与其他兄弟单位相比也还有很多不足之处,希望通过此次专项检查工作,能进一步提高我市安监系统的行政执法水平,提升我们的办案质量,能够使我们能更好的做到依法行政,秉公执法。

2016统计局依法行政半年工作报告
行政处罚案件评查 第五篇

一、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有效运作

我局新一届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政治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自觉地把这项工作贯穿于统计工作的全领域、全过程,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针对有关人员变动,适时调整了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保证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上半年,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周五等学习日活动,先后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修改后的《统计法》等法律法规,有效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素质和法制意识,使大家充分认识到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了自身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三)加强督导检查,依法规范行政行为

1.根据《市统计工作巡查办法》,下发了《关于开展统计工作巡查自查工作的通知》,对全市统计工作展开巡查。

2.出台了《2016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要点》,明确了今年的工作任务。

3.通过走访、座谈、网络等多种方式,开展不同层面的《省统计管理条例》修改的征求意见活动,并配合省局完成了对市局、乡镇和企业单位的基层调研座谈。

4.认真开展和落实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按照省局、市局《关于建立统计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制度的通知》和市政府法制办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要求,及时组织统计执法人员对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并积极参与全省的案卷评查工作,为提高全市统计执法人员的办案质量起到了促进作用。

5.认真做好统计职称申报、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等工作,从严把关、逐项审核,没有因操作不当而发生投诉、行政复议和应诉等现象。

6.市法制办关于“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审核工作”从3月份开始至10月底结束,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5月底前我们已经完成了“清理机构和清理人员”的上报、“行政权力”确认和依据的规范、“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处罚种类、处罚依据、违法行为的描述、运行流程等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少数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工作经验、执法水平还存在一些不足,对有些法律法规条文掌握不够准确,理解不透彻,运用不够熟练,有待进一步提高。

2.执法程序、文书制作还不够规范,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3.法制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三、下步工作打算

尽管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国家、省和市里的要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在市政府法制办的指导下,结合行业工作特点,认真总结依法行政工作的经验教训,不断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意识,努力改进工作,加强协调指导、调查研究、督促检查,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稳步开展。

2016农业局依法行政工作计划2篇
行政处罚案件评查 第六篇

第1篇

今年我局农业依法行政工作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面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努力提升依法护农水平。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和具体任务是:

一、不断完善行政管理体制

1、进一步转变管理职能和方式。不断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特别是强化农业支持保护、农民权益保护、植物防疫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农资生产经营秩序监管等职能。重视和运用经济、法律手段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事务,充分运用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监管等手段对农业农村经济事务实施管理,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随着农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逐步实现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管理。

2、重大事项实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不断完善重大事项科学民主决策机制。重大行政决策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经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制定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政策,运用县公众信息网、电视台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规定应当听证事项的范围和听证程序。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听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涉及法律法规问题的重大行政决策,决策前需经法制股进行合法性审查。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评估制度。做出的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通过跟踪调查、评估等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存在的问题,减少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依法做好农业行政许可工作。全面推进办事公开,依法公开农业行政许可的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规范行政许可办理行为,进一步创新行政审批方式,充分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积极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审批和网上监督等方式,提高行政效能,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立和落实重大行政许可听证制度、重大行政许可决定备案制度、行政许可决定公示制度、行政许可案件统计和案卷评查制度,不断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减少审批环节。

4、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开;对人民群众申请公开的信息,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进一步推进农业重大建设项目、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等领域的信息公开。

5、完善农业应急管理机制。健全各类农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有序推进应急管理处置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农业应急管理制度和程序。

6、依法化解涉农矛盾纠纷。完善行政复议、调解等工作制度,健全多元化的防范和化解涉农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建立农业行政复议工作规则,切实落实行政复议法定职责,注重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方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及时解决纠纷,提高行政复议办理质量。健全农业生产事故调处机制。

7、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规范性文件要严格遵守规定权限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未经合法性审查、未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不得发布施行。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发布规范性文件后,应当自发布之日起15日内报县法制办备案。在规范性文件发布一定时间后,应当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检查。

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

1、加大执法监管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和省厅关于加强农业执法工作的意见,全面实行农业综合执法,建立以农业综合执法为主干、与法律法规授权机构执法相结合的农业执法体系,进一步完善农业执法体系。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大力改善执法装备条件。强化农业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增强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加强执法经费保障,进一步提高农业执法能力。延伸拓展农业执法领域,突出农业执法重点,抓住重要农事季节,采取上下联动、部门配合的方式,开展集中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一批坑农害农的大案要案。开展农业安全专项整治等活动。

2、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贯彻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暂行规定。进一步推动农业系统自由裁量标准的修订和完善,增强标准的规范性与操作性。做好新颁布农业法规规章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工作。开展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3、开展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坚持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制度,开展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收集整理有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例,重点做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典型案件的评析,加强行政许可办理行为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中的违法或不当行为。

4、做好农业执法证件管理。严格执行执法资格培训考核制度,规范执法证件发放,做好执法证件审验、清理、换证,建立执法人员管理档案,切实加强执法证件管理工作。

三、深入开展农业普法工作

1、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充分运用普法“宣传月”、送法律、送政策等方式,结合农事、农节、农情,多渠道多形式组织农业普法宣传活动。

2、做好干部职工学法工作。以集中辅导与自学相结合,学法的重点是《行政强制法》的学习;完善农业系统领导干部、执法人员、法制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通过干部学法活动,使农业部门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观念明显增强,从而提高干部职工的执法水平。

3、做好管理相对人的普法工作。以各专业线为主抓好这项工作。执法大队要结合“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等活动,加强《农药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种子站要加强《种子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植保检疫站要加强《植物检疫条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土壤肥料管理站要加强《耕地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4、做好农民学法维权工作。组织开展农业法制宣传工作;结合科技下乡活动送法下乡进村入户。

5、加强农业法制工作情况的宣传与交流。认真总结、挖掘农业执法普法等工作的经验及典型,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宣传交流,扩大农业法制工作宣传面,提高社会影响力。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股站的一把手为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自身法治意识的培养,大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领导能力;认真组织、协调、监督本股站的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及其他各项工作制度,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2、加强法制和执法队伍建设。根据农业依法行政的工作任务和要求,结合农业行政管理职能和方式的转变。把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爱岗敬业的同志充实到法制和执法队伍,切实增强农业法制执法队伍力量。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加强法制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农业执法专业技能。法制、执法人员要不断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努力增强协调、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切实把农业依法行政工作推向深入。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农业执法检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化大农业发展战略,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进农业依法行政为目标,以保障农业快速稳定发展为中心,以打击涉农违法行为为重点。狠抓农业执法,严查大案要案,严厉惩治坑农害农行为,为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农业行政执法检查活动,全面贯彻落实农业执法责任制,促进各项农业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强力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体系规范化建设和依法行政的进程,严厉打击各种坑农害农违法行为,杜绝损害农民利益事件发生。促进农资市场秩序得到根本好转,农业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显著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民群众满意程度不断提高,农业执法和执法监督长效机制基本形成,促使农业法制工作登上新台阶。

三、检查的重点

(一)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按照《省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要求,重点检查各股室是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农业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是否建立了法制工作制度;农资监管、行政许可等各项执法、审批责任是否落实到人。

(二)农业执法工作情况。组织开展春、夏、秋三次农业综合执法专项行动。

(1)春季行动从2016年2月25日开始,5月2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2月25日-3月25日,积极组织,周密部署,采取检查、纠正和处理相结合的办法,认真开展经营门市的自查工作。主要内容包括玉米种子、蔬菜种子、肥料、农药产品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标签标示是否真实规范,农资台帐是否记录真实完整。于3月25日做好自查情况书面报告

第二阶段,抽查和督查阶段,3月26日-4月25日执法人员对重点地域重点农资市场进行抽查和督查。种子:全面排查种子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无证生产经营、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农药:坚决查处生产经营违禁添加高毒农药等未登记成分、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和无证生产、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证件等违法行为。加强农药生产经营单位和认证农产品生产基地,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甲胺磷等高度农药的行为,从源头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肥料:严查复混肥(料)、水溶肥料、微生物肥料等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

第三阶段,4月26日-5月25日总结阶段。

(1)对春季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行动进行总结。提出下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夏季重点整治行动从5月26日开始,8月5日结束

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行动主要对蔬菜种子、肥料、农药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整治农药、肥料。

(3)秋季农资全面打假行动自8月15日开始,至十二月底结束。打假行动主要对肥料、农药市场进行执法检查,重点区域为乡村门市和与邻县接壤乡村。

(三)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

农产品质量安全,既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我们工作的重点。将注重从源头上做工作,前移安全关口。加大对生产环节的执法检查,坚持定期、不定期对农贸市场进行执法检查,主要是农产品开展自检情况的监管,及时发现问题。进一步加大对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的查处,打击违法,及时把住农产品生产安全的关口。

(四)抓好耕地质量管理

加强耕地质量建设,规范耕地质量建设项目的立项、施工、验收工作,落实地力综合培育肥改良措施;加强耕地质量监管,明确耕地质量管理责任和要求,建立健全土肥管理机构、耕地质量监测体系和预警预报系统,加强耕地地力和环境状况监测,建立发布制度,提高公众监督力度。

(五)进一步加强植物检疫工作

严把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关,对未按规定办理植物检疫手续擅自调运应检植物及植物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植物检疫相关规定,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五)法制宣传和培训工作情况。

检查各股室依法行政宣传工作情况以及各股室“六五普法”工作规划及开展情况。

(六)案卷评查活动情况。抽查本年度农业执法案件卷宗。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执法责任制,积极推进依法行政

农业法制工作要以落实农业执法责任制为核心,把各项执法职责落实到人,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执法制度建设,对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定期考核评议,加强层级监督。认真做好农业系统依法行政宣传工作和行政权力的清理工作,全面梳理行政处罚权、行政许可权、行政审批权等,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做到依法行政。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履行法制工作机构的审核和主管领导的审批程序。特别要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凡是伪劣农资案件达到追诉标准、涉嫌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防止“以罚代刑”现象发生。要认真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行政违法和不规范行为,要把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作为工作常态持续开展,切实履行事后监督职责。

(二)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农业执法

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既要重视生产服务,也要重视行政执法;既要重视事前审批,也要重视事后监管;既要重视检测检验,也要重视案件查处,确保法定职责得到全面履行和落实。今年,我局农业执法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抓好三个方面的执法:一是开展农资打假,这是农业执法的中心工作,也是重点工作。要按照农业部农资打假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农资打假工作的整体部署,抓住春耕生产的关键季节,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惩治坑农害农行为,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害和春耕生产顺利进行。二是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执法工作。在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产品销售企业监管,严把农产品市场准入关的同时,狠抓源头治理,加强产地的环境监管和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监管,严查农产品的包装和标识,把好生产关,从源头上做好农场品质量安全工作。三是配合做好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方面的执法工作。按照《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植物新品种侵权和假冒授权品种以及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方面的违法行为,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三)加强信息沟通,做好农业执法统计上报工作

为及时掌握全县农业执法动态和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的进展情况,各股室要认真做好农业执法有关信息的报送工作。要建立报送制度,专人负责,如实填报,真实、客观的反映实际情况,及时报送队伍建设、执法动态和法制工作情况。按照农业部的要求,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情况要根据进展情况随时上报。《农业执法案件统计表》每半年报一次,6月30日前报上半年的汇总表,11月1日前报全年的汇总表。5万元以上大案要案要随时上报备案。

本文来源:http://www.guakaob.com/jianzhugongchengkaoshi/6068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