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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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主要职责
环保局职责 第一篇

主要职责

一、职责调整

(一)加强的职责。

1.统筹协调环境政策、规划和重大问题。

2.环境治理、污染减排和环境综合执法。

3.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

4、珠江综合整治(东江水质保护)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取消的职责。

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划出和转移的职责。

1.将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交给县环境保护行政部门。

2.将环境标志认证、资质认可、草拟行业标准、行规行约制定、行业评比、业务咨询、等级评定、公信证明、行业领域学术和科技成果评审等工作逐步交给社会组织。

(四)增加的职责。

1.权限内的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审批和发放。

2.参与反生化、反核和辐射恐怖袭击。

3.牵头组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实施本市环境保护标准,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拟订全市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二)负责全市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和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协调全市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

(三)承担落实全市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并监督实施,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情况,牵头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组织对辖区内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并加强指导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环境保护资金。

(五)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法规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建议,按管理权限审批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含液体、危险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牵头组织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七)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全市自然保护区的综合管理,指导、协调全市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示范区建设,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组织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资源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环保局职责】

(八)负责民用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协助省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参与民用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监督管理民用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参与反生化、反核和辐射恐怖袭击工作。

(九)负责环境监测和发布环境状况公报、重大环境信息。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本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

(十)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参与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十一)协调本市有关环境保护对外合作项目。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环境保护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河源市环保局领导简介

黄福平同志:党组副书记、党委书记、局长。

张福来同志:党组书记。

赖志刚同志:党组成员、党委委员、副局长。

徐智敏同志:党组成员、党委委员、副局长。

杨革同志: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环保局纪检组长。

潘志刚同志:党组成员、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局长。

高丽云同志: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彭伟辉同志:党组成员、党委委员、纪委副书记、万绿湖环境监察分局局长。 李伟中同志:党委副书记、环境监察分局局长,主管环境监察分局。

李林光同志:党委委员、调研员。

罗思华同志:党委委员、副调研员。

黄伟响同志:党委委员、副调研员。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电话:3883676)

主 任:彭伟辉(兼)

副主任:朱浪生、钟心

机关党委办公室:王春浩(市环境监测站副站长)。(电话:3890931)

(二)人事科。(电话:3885193)

科 长:朱立忠

(三)环评规划科(简称环评科)。(电话:3883720)

【环保局职责】

科 长:谢立忠

副科长:柯金腾

(四)总量控制与考核科(简称总量考核科)。(电话:3883775) 科 长:黄光波

主任科员:朱小翠

(五)政策法规科(简称法规科)。(电话:3883197)

副科长:吴国忠

(六)环境监测与科技科(简称监测科技科)。(电话:3882810) 主任科员:戴国章

(七)水质与生态保护科(加挂市珠江综合整治东江水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牌子,简称生态科)。(电话:3883971)

科 长:黄文生【环保局职责】

主任科员:刘伟中

(八)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简称辐射科)。(电话:3881177)

科 长: 罗 军

主任科员:杨冠环

(九)宣教信息科。(电话:3883967)

副科长:黄佑添

(十)环境监察分局(简称环监分局)。(电话:3884929)

局 长:李伟中

副局长:孔斌、刘希月

(十一)万绿湖环境监察分局(简称万绿湖环监分局)。(电话:3222626) 局 长:彭伟辉

副局长:赖劲松、高志良

二、派出机构

(一)源城分局(电话:3222616)

局 长:崔伟平

副局长:吴葵光

(二)高新区分局(电话:3607661)

副局长:廖红坤

三、直属事业单位

(一)市环境监测站(电话:3883031)

站 长:林小平

副站长:谭小玲、杨志辉、王春浩

(二)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电话:3887036)

所 长:赖国雄

环保局职责
环保局职责 第二篇

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方针政策;根据职责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牵头开展环境保护调查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组织拟订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功能区划;审核本县有关规划、计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

(三)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牵头调查处理工矿企业环境污染事故及纠纷,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机制,协调解决跨地区的环境污染纠纷;负责环境保护行政稽查。

(四)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县政府委托对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组织审查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组织和监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的实施,按照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对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物、土壤和光、恶臭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化学品环境管理;组织拟订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办法,督查、督办、核查各乡镇(街道)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依法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组织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组织实施排污申报、排污许可、排污收费和限期治理制度;组织推行污染集中控制和对污染治理市场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六)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调查,进行生态环境质量分析和评估,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向县政府提出县级以上自然保护区设立、变更、撤销的审查意见,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工作;指导协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七)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核与辐射环境监测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八)负责环境监测网络、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的地面水、饮用水源和大气、噪声、移民生态环境监测等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开展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突发性环境污染应急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和预测预警;建立环境质量发布制度,组织编报环境质量报告书、污染源排污状况分析报告和专题报告;统一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九)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组织开展环境科学调研和新工艺、新技术工程示范;参与指导推动发展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有关工作;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十)组织拟订和实施环境保护督查制度,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监督检查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牵头完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

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指导生态示范区与生态农业建设等农村环境保护,负责全县移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社会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要职能:

(一)将排污费征收的职责交给地税部门。

(二)增加组织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职责。

(三)增加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环保局职责】

(四)增加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

(五)增加指导生态文明创建、推动全民环保行动、组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职责。

(六)加强环境政策、规划和重大问题的统筹协调职责,环境治理和对生态保护的指导、协调、监督职责,落实县政府减排目标职责和环境监管、监察职责。

(七)加强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的职责。

(八)取消已由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主要职责:

1、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协同有关部门制定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政策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2、制定全县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参与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区域经济开发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及资源节约和

综合利用规划;审核县城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管理全县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编报全县环境质量报告书。

3、负责全县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

【环保局职责】

4、承担落实县人民政府减排目标的责任。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排放许可制度,并监督实施,提出实施总量控制污染物的名称和控制指标,督办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督促落实县政府与各级组织签订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执行环境保护评先彰优“一票否决”,落实其它相关措施。

5、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有毒化学物品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污染防治工作;参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对辐射设施的安装、使用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

6、监督管理全县生态保护。负责自然保护区的区划、规划工作和提出新建县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综合协调并监督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珍稀濒危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组织自然生态环境考核;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资源开发活动;组织开展乡镇环境综合整治。

7、组织全县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许可证、排污费核定、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等项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按规定审批全县限额内开发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区域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8、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技术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环保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全县环保科技研究及环境科技成果的管理工作,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9、管理全县环境监测工作,监督执行环境监测制度;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10、组织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相关宣传教育,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负责县环境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1、负责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和来信来访工作。

12、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13、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6社会环境责任承诺书
环保局职责 第三篇

社会环境责任承诺书

xx-xx有限公司:

本公司作为贵公司的供方,向贵公司就履行sa8000社会责任标准作出以下承诺:

(一)遵守sa8000社会责任标准的所有规定及当地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

l)禁止使用童工和强迫劳动,不接受任何使用童工或强迫劳动的供应商或

分包商。

2)尊重工人自由,禁止任何形式的强迫劳动。

3)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4)推动劳资合作,尊重员工的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

5)提供平等和公平的工作环境,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行为。

6)尊重员工的基本人权,禁止任何形式的侮辱人格的行为。

7)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合理安排工人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8)提供合理的工资福利,至少满足工人的基本需要和最低工资标准。

(二)接受社会责任的现场审核检查。并积极配合,真实完整提供所需审核之信息;

(三)及时对违反sa8000社会责任标准的任何不符合事项采取纠正和补救行动;

供方签名:

日期:

社会责任承诺书

为有效推动共青团贵阳市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共青团贵阳市委就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做出公开承诺。

一、基本概况

我委是市委、团省委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主要工作职能是在市委、团省委领导下做好青少年工作,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具体为:

1、行使市委赋予的领导全市共青团和青联、少先队工作的职权,对全市性的青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指导直属单位的工作。

2、参与拟定全市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有关青年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

3、协助处理和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情况,研究青少年运动的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反映青少年的利益要求和意见,并提出相应的政策意见或建议。

4、组织带领广大青少年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各项工作,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根据青年特点开展各项活动。

5、制定共青团组织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划,组织和实施团员发展、团干培训、推优入党等工作,做好对下一级团委领导班子的协管工作。

6、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大、中、小学学生的培养、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

7、做好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工作,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祖国统一。做好全市青少年外事工作,加强管理和提供服务,开展对外交流和宣传工作。

8、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承诺内容

1、法律责任:学法、守法的责任;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责任。

2、履职责任:履行岗位职责的责任;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的责任;协作参与社会管理的责任。

3、信息公开责任:坚持党务公开的责任;重大事项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的责任。

4、诚信责任:开展诚信教育的责任;建设廉政单位的责任;树立诚信、公正形象的责任。

5、社会责任:社会捐助帮扶的责任;参与志愿服务的责任;参与、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的责任。

6、环境责任:资源节约的责任。

三、措施保障

结合共青团工作实际,就如何履行社会责任提出如下措施:

1、指导非公经济组织建立共青团组织,力争使规模以上非公经济组织建团率达到40%,全面活跃非公经济组织共青团工作。

2、抓好群众工作志愿者队伍建设。一是就相关工作开展调研,制定全面工作方案;二是召开全市加强群众工作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会;三是根据工作方案,整体推进各项工作,并对各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针对青少年开展法律宣传、法律维权工作。一是组建法律志愿者法制宣讲队,并根据教育局的统一安排,在学校开展《未成年人与法》法制讲座;二是充分发挥贵阳市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为青少年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宣讲及法律援助。

4、开展诚信青年工作。一是结合青年文明号工作,开展诚信企业评比活动;二是结合小额贷款工作,开展诚信青年评比活动;三是开展诚信青年培训讲座活动。

5、为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建团90周年,喜迎十八大,在五四期间开展2016·18成人礼活动,进一步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五四精神,引导青年学生热爱祖国、热爱党,增强成才报国的理想和永远跟党走的信念,激发广大青少年的成人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6、继续开展希望工程。一是广泛动员社会力量,资助贫困学生生活和学习,传达社会对贫困学生的关心和爱护;二是加大“山区希望工程——幸福校园计划”希望食堂、希望宿舍、希望澡堂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助推我市公益事业的发展。

我委将严格遵守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投诉电话:5814382、5815151

承诺单位:共青团贵阳市委

2016年2月27日

SA8000社会责任承诺书

本公司严格执行社会责任声明中的各项条款,并依sa8000社会责任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作以下承诺,愿意接受企业员工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

一、法律法规

所有适用的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最低要求、国际劳工组织与联合国公约及其它更高要求的相关强制规定,公司均严格遵守。

二、自由结社与集体谈判权利

在满足当地法规的情况下,公司尊重所有雇员自由组建和参加工作及集体谈判之权利。

三、歧视

在涉及聘用、薪酬、培训机会、升迁、解职或退休等项上,公司不得从事或支持基于种族、社会等级、国籍、宗教、身体残疾、性别、性取向、工会会员、政治归属或年龄歧视等歧视。

四、工资报酬

公司应保证在一标准工作月内所付工资至少达到法定或行业最低工资标准并能满足员工基本需求,以及提供一些可随意支配的收入,并保证不因任何惩戒目的而扣减工资。

五、工作时间

公司应遵守当地法律及行业标准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确保每个雇员连续工作六天后,至少有一天休息时间,所有加班工作必须是自愿的。

六、工作场所和卫生与安全

公司能保障提供安全和卫生的工作、生活场所,并确保每个雇员能接受健康安全方面的培训。

七、不雇用童工

公司不得雇用未满当地法规的童工或未完成国家义务教育之年龄者。【环保局职责】

八、禁止强迫性劳动与惩戒性措施

公司不得强迫雇员劳动,也不得要求员工在受雇时交纳“押金”或寄存身份证件。公司不得从事或支持体罚、精神或肉体胁迫以及言语侮辱。

九、环境安全

公司遵守国家及当所有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环境保护,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十、管理体系

公司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确保sa8000标准的安全执行,并定期检讨遵守情况,向全体雇员进行公布,从而更好的达到及超过sa8000规定的要求。

贵阳市环保局社会责任承诺书

为有效推动贵阳市环保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提升公开服务水平。贵阳市环保局就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做出公开承诺。

一、基本概况

贵阳市环保局是主管全市环境保护行政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颁布的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拟全市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以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参与拟订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和产业政策。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编制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和监督实施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参与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负责环境保护各项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工作。

(三)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市及跨行政辖区的较大环境问题;牵头调查处理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组织和协调全市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四)承担落实市政府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并监督实施,督查、督办、核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五)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划和资金安排的建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公布重点区域和流域环境质量状况。

(六)承担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环境破坏的责任。制定和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权限审批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广清洁生产;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八)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向市人民政府提出新建市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参与全市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

(九)负责全市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负责对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监督管理。

(十)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拟订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标准,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十一)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负责全市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申报工作;参与拟订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产品技术标准;监督执行国家、省颁布的各类环境保护标准。

(十二)开展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交流。组织国内外环境保护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协调环境保护资金技术引进和项目的管理工作;协调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宜。

(十三)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相关制度;承担环境保护新闻发布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四)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市环保局设9个内设机构:##1、

办公室; 2 规划财务处 3 政策法规处 4 宣教科技处 5 污染防治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 6 环境影响评价处 7 自然生态保护处 8 辐射安全管理处 9 人事处。另设有机关党委 纪检、监察机构。

局下属部门##:1、贵阳市

环境监察支队;2、 贵阳 市环境监测中心站;3、 贵阳 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4、贵阳 市环境突发事件应急中心;5、 贵阳 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6、 贵阳 市环境信息中心;7、 贵阳 市机动车排汽污染防治管理中心。

二、承诺内容

1 、严格管理,依法行政。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大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力度;严格依法行政,加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伍及其能力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确保形成公正、透明、高效的行政执法机制。

2 、履行职责,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的环保方针政策。纵深推进生态文明,以更严厉的措施保护环境,加强水、气、声、渣污染治理力度,加强环境监管,改善环境质量。

3 、坚持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通过多种渠道,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力度,主动向社会公开各项政策决定和规范性文件,围绕办事内容、办事依据、办理程序、办事纪律、办事结果和收费依据、标准等以及与环保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等方面的信息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凡事该公开的事项一律公开,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4##、坚持廉政勤政,营

良好 氛围

紧紧围绕“三个建设年”活动,牢固树立中心意识、服务意识和全局意识,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行为,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违纪行为,牢固树立拒腐防变的警戒线,努力促使全局干部职工做到勤政廉政。

5 、关民忧、解民难、帮民富。

结合“四帮四促”、“千名干部下基层,扎扎实实帮群众”等活动,帮助基层群众理思路、谋发展、解难题、办实事,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环境保护热点和难点问题。积极主动参与社会捐助、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事业等活动。

6 、扎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结合生态文明城市要求,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按照国家产业准入政策,把好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监管关,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三、措施保障

1、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2、切实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工作实效。

3、建设一支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环保队伍,努力推进我市环保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4、切实做到“六不”(不让单位形象在我这里受影响;不让不该发生的误差在我这里发生;不让布置的工作在我这里受到延误;不让办理的事情在我这里积压;不让办事的同志在我这里受冷落;不让不良风气在我这里出现。)。

5、对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公开检查、通报批评、调离岗位和纪律处分。

以上承诺,保证做到,并主动接受群众、媒体等各种形式的社会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0851—5968321、5981712

承诺单位:贵阳市环保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2016环境保护责任承诺书
环保局职责 第四篇

环境保护责任承诺书

为落实安全环保责任,实现2016年安全环保工作目标,根据签订的年度《安全环保责任书》要求,本人愿向本单位第一责任人做出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本单位及上级有关安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反违章“六大禁令”要求,认真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二、杜绝“三违”行为(违反劳动纪律、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及时制止、检举不安全行为。

三、熟知本岗位存在的风险和有害因素,落实风险控制措施,拒绝执行不安全作业,掌握事故应急处置办法。

四、杜绝发生安全环保责任事故。

五、积极主动接受安全环保培训教育和考核,进一步提升本人的安全环保意识和操作技能。

六、积极配合单位领导做好各项安全环保工作。

本人一定认真履行上述承诺,自觉接受各级监督。如违背诺言,自愿接受有关追究处理规定。

承诺人:

工作单位:

年 月 日

安全环保责任承诺书

本人为 部门 区域员工,为保障本人及同事身体健 康、生命安全、工作环境良好及公司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和职业危害,现郑重承诺,在2016年的工作中严格履行以下职责:

一、知晓部门的安全、环保考核目标,在工作中努力实现安全目标。

二、严格执行“安全第一、质量第二、作业第三”的安全管理理念,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公司现行环保管理制度,节能减排。

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清洁生产教育及培训,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公司、部门各项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相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艺指标,以及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等,掌握本岗位安全环保生产知识和技能,杜绝违章操作、违规排放。

四、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拒绝环保违法,对上级提出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及时进行批评、检举和指正。

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上班时间不干与工作无关之事。

六、熟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源、环境因素及使用到危化品的msds,掌握危险源及危化品的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熟知环境因素控制措施。

七、认真开展班组安全、环保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安全、环保问题或事故隐患,对自己无法解决的安全、环保问题或事故隐患及时按程序上报。

八、熟悉辖区各消防设施配置及用途,能正确、熟练使用消防设施,掌握紧急情况下的逃生方法。熟悉环保应急处置流程,正确应对突发环保事件。

九、严格落实现场管理、环保前端管理及职业健康防护工作有关要求,不断改善生产工作环境卫生,防止和降低职业危害。

十、在工作中做到“四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十一、坚持“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原则, 积极、主动的对工作中存在的安全、环保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或者建议,使公司安全、环保工作得到持续改进。

十二、发生事故时,在确保安全、污染减量化的情况下积极开展救援。 十三、若在工作中未严格履行以上职责,自觉接受公司处理。

承诺人:

年 月 日

2016环保局公开承诺书
环保局职责 第五篇

环保局公开承诺书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自愿积极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在创先争优活动中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现结合本人岗位实际,郑重承诺如下:

1、坚持用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在思想上保持先进性。每天读书读报,学习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采取以自学为主,同党支部集中学习为辅的形式,认真做好学习比较,撰写政治理论学习心得体会。

2、增强自己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投身到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紧紧围绕中心和大局谋划、推进环保工作,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开拓进取、乐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作出一流业绩。

3、认真实践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尊重群众的创造,倾听群众的呼声,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4、遵纪守法,我承诺模范执行党组织的各项决议,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养成好的生活作风,求真务实,言行一致,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当老实人,廉洁自律,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做艰苦奋斗、反腐倡廉的表率。

5、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建设和-谐社会的有关决议,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的荣辱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严于律己,情趣健康,公道正派。

6、树立环保执法形象,突出“服务发展”中心。积极转变行业作风,热情为企业服务,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现象。在公务活动中使用文明用语,宣传环保知识

环保局公开工作承诺书

为进一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切实消除执法毒瘤等“顽疾”,促进全县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实现“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五年建设新定陶”的宏伟目标,结合环保工作实际,特作如下承诺:

1、新建项目审批工作。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对需上报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市环保局审批的立项报告,资料齐全的,当日办结转呈手续。对所需资料齐全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30日内、环境影响登记表15日内审批完毕。

2、污染防治工作。对政府限期治理的企业,在工程完工、资料齐全、符合标准的条件下,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验收手续。受理申请发放排污许可证,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县属企业3个工作日内办理审批手续。

3、新建项目排污量申请。在区域环境容量许可、项目资料齐全的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完成排污量的初审和转呈工作,报上级环保部门确认。

4、环境监理监察工作。执行现场监理监察任务的执法人员,坚持“一亮证、三公开”。对重大污染事故,xx县区内半小时内、城外2小时内到达污染现场查处。

5、环境监测工作。办理委托手续后,3日内到达指定现场,如期交付监测结果,确保监测数据准确真实。

6、人民来信来访工作。对环境信访案件“有访必接、有接必果、有过必复”;对12369环保热线受理的群众投诉问题,在7日内办结;对环境信访中涉及的环境污染纠纷案件,从立案之日起60日内结案。

7、具体办事程序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登记表)审批

①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

②办事程序:受理→审核→审定→批复

办事条件和申报材料:

a、有关部门批复的项目建议书;

b、符合环评技术规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

c、项目规划选址意见;

③办事时限:批复环境影响登记表3个工作日内;环境影响报告表7个工作日内。

④办理部门:

项目管理股 电话:0530-2213846

(2)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三同时”验收)

①办事依据: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

②办事程序:受理→审核→审定→批复。

办事条件和申报材料:建设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按要求建成,在正常生产工况下排放的污染物浓度符合国家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建设中破坏的环境得到修复或补偿;建立了落实相关的环保管理制度、措施。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申请配套的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特殊情况,经批准同意验收时间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保设施应分期验收。

申报材料:建设单位项目实施环保工作总结;由法定监测单位提交项目环保设施竣工监测评价报告;建设单位填报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表》

③办事时限:

办理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10个工作日

整改后时限:2个工作日

④办理部门:

项目管理股 电话:0530-2213846

(3)、排污申报及排污许可证发放

①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5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4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10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2002年1月30日)

②办事程序:

污染源信息收集-----填写申报表------申报表核定-------排污许可证申请表-----排污许可申请核定-------发放排污许可证

办事条件和申报材料:排污申报及核定材料;排污口规范化材料;排污总量指标分配指标;排污许可申请材料。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还需提交环境保护设施竣工环保监测及验收材料。

③办事时限:

现有的排污单位,要在每年12月15日前申报。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排污申报登记,应在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的两周内办理排污申报登记。

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齐全,15日内办理。

④办事部门:

环境污防股,电话:0530—2213846

举报电话:2213846 2252110

8、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热情为企业提供服务。到企业检查、收费耐心做好法律、法规的解释工作,对来机关办事和申报项目的人员热情接待,真诚服务,认真办理和解答提出的问题,免费提供环保法律、法规、政策的咨询服务,提供生产及污染治理技术信息方面的服务。

9、廉洁执法,依法行政。工作日中午不饮酒,杜绝接受执法和服务对象的宴请和贿赂,推行政务公开,公开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坚决杜绝“吃、拿、卡、要、报”和“三乱”现象的发生。

上述规定,我局将严格执行。对违反规定者,发现一次,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作深刻检查,责令待岗学习三个月,学习期间发基本生活费;发现两次,待岗学习一年,并依纪给予相应的处分。

以上承诺,望社会各界给予监督。

青山湖区环保局公开服务承诺书

一、工作职能

1、组织拟制、实施全区自然生态保护规划和建设规范,监督自然资源开发活动的环境保护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建设、农村生态保护及绿色创建工作。

2、对全区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固体废物、辐射环境、有毒化学品、清洁生产等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3、组织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年度减排计划,按权限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督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执行情况及环境保护验收。

4、组织对全区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负责组织编制全区环境质量报告书。

5负责环境监察,依法征收排污费。

二、服务内容

1、区属范围内指导、协调生态保护工作,指导生态示范创建和生态农村建设;组织开展创建生态镇、生态村活动。

2、对全区水体、大气、噪声、固废、辐射及有毒化学品等进行监测。

3、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的审批和建设项目“三同时”的监督管理,监督和查处违反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的环境违法行为。

4、对三产、企业及工地征收污水、废气、固体废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噪声等排污费及日常污染投诉。

三、服务对象

对辖区内单位和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律

四、服务承诺

1、热情服务,文明办公,秉公办事、严格执法。

2、申报创建生态村、凡符合条件、资料齐备,5个工作日报上级部门;申请生态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凡符合国家规定,手续齐全,3个工作日报上级部门。

3、公开审批程序、审批依据、收费报准、办理时限、承办部门、承办人、履行承诺,确保受理的审批事项均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4、完成现场监测后20天后提交报告。

五、主要负责人

环保局局长、党组副书记:张正

从政格言:生命是人类的起源,绿色是人类的希望

办公室电话:88100936

六、联络员

办公室主任:李标 电话:88112213

周口市环境保护局公开承诺书

周口市环保局主要职责是对全市环保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依法开展环境执法、环境管理、环境统计、环境宣传等工作。现向社会作出如下承诺:

一、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承诺

(一)市管工业、社会事业新改扩建设项目审批报告书15个工作日、报告表7个工作日、登记表3个工作日。

(二)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发放15个工作日。

(三)110kv输变项目审批15个工作日。

(四)核技术应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15个工作日。

(五)核技术应用与电磁辐射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10个工作日。

(六)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申请领取辐射安全许可证10个工作日。

(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15个工作日。

(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生态类)报告书15个工作日。

(九)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生态类)报告表7个工作日。

环保行政审批在市行政服务大厅环保窗口办理,使用网上行政审批及网上电子监察系统。行政审批流程不超过四个环节(受理、承办、审核、办结)。手续齐全报批项目,办结时限按最短设置。

二、公共服务承诺

(一)建立完善建设项目协调服务制度。变坐等审批为主动上门服务,及时掌握了解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对需要报请环保部、省环保厅审批的重大项目,积极做好上级环保部门的协调工作,指导项目单位做好项目申报有关工作。

(二)妥善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市环保局12369环保投诉热线保证24小时畅通,对群众反映的环境污染或污染隐患,城区内接到举报投诉后2小时内、农村6小时内赶赴现场予以处理,并做到有受理、有结果、有反馈。

(三)特事特办。对项目合法、申报材料齐全的重大投资项目,即申报即审批。

(四)缩短环境影响评价办理时限。自建设单位提供真实、齐全的环评技术资料之日起环评报告书40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环评报告表10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环评登记表5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

三、环保收费

行政审批不收费;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等服务性收费一律按最低标准收取;实际执行过程中,只要申请人提出同类项目规模相当、外地依法收费比我们低、经核查情况属实的,一律参照外地标准收取;严禁下达环保收费和罚款指标。

四、违诺责任

对不在承诺工作日时限内办结和在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服务中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以罚代管”、“捆-绑收费”、“钓鱼执法”和“吃拿卡要”等现象和违反环保工作“六条禁令”、“七不准”的工作人员,经查实情节轻微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责令限期改正;对情节严重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党政纪责任。

投诉举报电话:

市行政效能监察中心:0394-8229652

市环保局监察室:0394-8357396

第十期“电视问政·民生面对面”节目将于10月10日在周口电视台播出,欢迎社会各界群众踊跃参与。

为保证节目的真实有效,各问政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虚心听取群众诉求,及时处理和整改群众提出的各种问题,并积极做好反馈工作。各新闻单位要对此项工作做好跟踪报道,市“转创”办要对问题整改情况跟踪问效。报名热线:8380110。

第十期问政单位:周口市环境保护局。问政时间:2016年10月10日(周二20﹗10)。

市优化办:8238930 市行政效能监察中心:8229652

周口日报社:8282345 周口电视台:8380110

周口人民广播电台:8562608

中华龙都网龙都论坛·民生关注栏目:8599555

市“转创”办电子邮箱:#url#

联系方式

抚州市环境保护局公开承诺书

为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提升行政效能,服务“三大战役”,我代表抚州市环保局作出以下承诺:

1、树立服务意识,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态度可亲、形象可信;极力推行阳光政务,利用媒体、政务网等形式将工作职责、服务内容、工作程序和工作时限向服务对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落实首问负责制等制度,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7个工作日内办结,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当日办结;开辟绿色审批通道,对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重点产业项目和重点外商投资项目进入“绿色通道”的:报告书(表)5个工作日内办结,登记表当日办结;在项目立项、选址、审批、建设等各个环节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只设路标,不设路障;切实将已下放的审批事项及相关事宜落到实处。

3、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加强环境监测监察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对典型环境违法事件公开曝光,对环境污染严重企业联合监察部门进行挂牌督办。加强“12369”环保举报热线建设,认真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到有诉必查、依法处理,并及时反馈给投诉人,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4、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规定,规范对企业的检查,严守程序、文明执法、阳光执法,实行首违告诫制,除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重大问题外,首次发现的,下达整改通知,提出限时整改要求,不予处罚;对不按时整改确需处罚的,按规定的下限处罚。

5、严格遵守全国环保系统“六项禁令”,实行举报投诉责任追究制,坚决杜绝为政不廉的“私、奢、贪”和 “吃、拿、卡、要”等现象。

以上承诺,敬请广大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监督投诉电话:8257386)

环保局安商服务公开承诺书

今年,是县全力推进项目建设的关键之年,为创建最优投资发展环境,推动上犹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同城发展、绿色赶超”,坚持安商工作“快速、高效”的理念,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完善安商工作机制,夯实安商基础,创新安商方式,提高安商质量,实行限时服务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和责任追究制,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一、环评审批“三项承诺”:①便民高效。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实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审批的窗口式标准化管理,按时办结,文明办公。②公开透明。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做到“三公开”,即办事程序时限一律公开,准入审查条件一律公开,审批办理结果一律公开。③接受监督。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敏感项目,事先公告受理信息,事中公示审查进展,事后公布审批结果。

二、建设项目审批“承诺时限”:对重大项目、环保项目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项目提前介入,全程跟踪服务;环境影响登记表,1个工作日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5个工作日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10个工作日审批。

三、环境监察“四项承诺”:①依法执法、公正公平。对环境监管对象一视同仁、公平对待、公正执法,杜绝人情执法,随意执法。②高效执法、政务公开。公开工作制度、行为规范;公开排污收费标准;公开行政处罚依据、处罚决定机关、处罚措施及执行情况。③文明执法,优化服务。认真执行亮证执法制度,做到依法执法,文明执法。④秉公执法,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全国环保系统六项禁令。

四、安商服务责任追究:所有重点项目对接人员和已落户企业帮扶人员在帮扶过程中做好登记,如实填写服务时间、地点、内容、企业进展情况、存在问题、解决情况;按月将服务登记情况反馈到局安商服务工作小组,上门服务过程中因服务不周到对企业造成负面影响的,将严肃处理,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追究效能责任。

喀什市环保局优质服务公开承诺书

喀什市环保局秉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紧紧围绕“讲党性、保增长、重民生、促稳定”的基本要求,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软环境建设,努力提高环保工作服务力度,增强环保工作的主动性,以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优质服务促进喀什市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喀什市环保局向社会和服务对象公开承诺:

一、改革工作制度,保证工作透明。把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排污收费、环境监测收费全部纳入政府行政审批大厅,统一受理审批事项,公开排污收费标准、环境监测收费标准,坚决杜绝大厅外审批的隐性操作问题。

二、明确办结时限,提高服务效能。在法定职权内,凡受理的各类服务项目做到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办结。

三、坚持服务第一,推行急事即办。在项目的环保政策、环保技术上给予指导、给予服务。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处理。

四、加强队伍建设,弘扬良好作风。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首办负责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按规定的时限及时办理环保业务,不准以任何理由拖延和刁难服务对象。

五、坚持文明优质服务,保证周到热情。服务大厅所有窗口工作人员着装整齐规范,挂牌上岗,主动热情,耐心周到,文明礼貌,微笑服务,彻底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现象。

六、加强自身建设,保证违诺必究。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业务娴熟、服务规范、高效运作、秉公办事、勤政廉洁。

喀什市环保局

二〇一五年三月

县环保局公开承诺书_读后感

为全面加强行风建设,切实提高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县环保局就企业和群众比较关心的建设项目审批、排污收费、监测收费等6项工作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增强服务意识,简化环保审批手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权限》的有关规定,对属于我局审批范围的建设项目,只要符合、具备环保审批的要求,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15日内审批办理完毕;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于5日内审批办理完毕;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于7日内办理完验收手续。对不属于我局审批范围的建设项目,我局将积极与省、市环评单位联系,帮助建设单位做好建设项目的环评工作。

二、在加大环境执法监察的同时,坚持以教育为主,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单位,情节轻微的免予行政处罚,具有自由裁量权的行政处罚将执行最低标准。严格执行排污收费标准,严禁擅自提高和降低收费标准。

三、对委托监测的,10日内安排监测,5日内报出监测结果。认真执行国家监测收费标准,就低不就高。

四、建立群众举报、信访“一站式”服务制度。凡群众来访,热情接待,耐心解答,让举报、投诉者满意而归。对环境举报案件经调查核实后,×××镇范围内10日内办结;县区范围内15日内办结;重大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已受理的举报、信访、投诉案件不能立即答复或涉及其他部门时,及时分流并协调解决。

五、热情服务、严格执法。积极转变行业作风,热情为企业服务,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现象。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在公务活动中使用文明用语,宣传环保知识,执法人员保证做到秉公执法、廉洁自律、不徇私情,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树立环保执法良好形象。

六、实行政务公开。凡行政审批事项,做到政策依据、程序、时间、投诉渠道公开上墙,公开透明,简化办事程序,不推诿,不拖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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