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建筑改造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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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中心街道建筑立面改造的实施方案
房管局建筑改造方案 第一篇

东方市中心街道建筑立面改造的实施方案

为提升城市立体观瞻效果,美化城市形象,推进城市美化建设,进一步推动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市区中心街道两侧建筑立面进行改造。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结合《东方市城市总体规划》和“2011城市建设年方案”,充分发挥我市作为东盟自由贸易区桥头堡的区位优势,以城市精细化管理为主导,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政府组织、业主落实、社会共享”的原则,以提升城市品位为目标,以东南亚建筑风格为设计方向,以沿街建筑物屋面改造及立面清洗、粉刷、装饰装修、美化、亮化为重点,动员社会参与对沿街建筑立面进行包装,改变城区主街道两旁建筑物观瞻效果不佳、外观陈旧、缺乏色彩等状况,使之协调统一,丰富多彩,提升城市档次。

二、改造范围、原则和内容

1.改造范围

九龙大道、东方大道、东海路、解放路等城市主干道两侧建(构)筑物。涉及的建(构)筑物约250多处(幢)。

2.改造原则

①九龙大道、东方大道两侧建筑以东南亚建筑风格为主,其立面改造可将部分主要建筑“平改坡”,以协调其建筑风格、色彩、线条,采用适当装饰,并融入地方文化及元素符号等。 ②基于东海路两侧建筑多为仿欧建筑的现状,其立面改造大体上保留原来的仿欧风貌,可适当融入东南亚建筑元素。

③解放西路因建成年代不同,其立面效果前后迥异、新旧有别。改造原则以刷新为主,协调其建筑风格。由于街道商业氛围较浓,立面色彩上可适当丰富亮丽。

④此次立面改造工程应根据现状建筑物的不同,进行留白、整容和拆除等。对沿街建筑屋面改造、立面进行清洗、刷涂料、砌挑檐等改造处理方式,形成色彩、风格协调统一、和谐清新、具有明显地方特色的城市街道景观。

3.改造内容

全市的立面控制规划,已由湖南建筑设计院编制。此次立面改造工程由市住建局委托设计单位根据立面控制规划对需改造的九龙大道、东方大道等主干道进行建筑立面改造设计。具体改造内容如下:

①规划中确定的部分建筑进行“平改坡”改造。

②对建筑外立面粘贴瓷砖、马赛克的建筑物改刷涂料。

③对建筑物立面以水泥砂浆、涂料、喷砂等不协调的建筑物,改为涂料饰面。

④对建筑布局杂乱的附加建筑、破旧建筑、临时建筑和违法建筑,一律予以拆除。

⑤拆除影响整体美观的防盗网(窗、栏)、活动遮阳雨棚和晒衣架;防盗网将统一改造成格栅,如需设置的须调整为户内设置隐形网;将临街建筑立面上悬挂的空调外挂机,全部改设至背街面,或在建筑立面上增加放置空调外挂机的遮挡格栅。

⑥整修建筑立面破损木窗,规整建筑立面凌乱设置的太阳能热水管道。

⑦整治门头招牌、广告,拆除影响建筑立面的广告,临街建筑立面改造过程中预留统一设置广告位置,原则上一店一招;对企业或单位的建筑设置楼宇名称和给红灯标识。

4.实施方式

①统一由住建局委托逐幢进行设计预算,并根据法律规定公开招标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②根据预算书和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及费用,由分管该路段的市领导签署意见,报市财政拨付。

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全过程跟踪监督。

三、改造的资金筹措及奖惩措施

1.中心街道建筑立面改造资金估算。中心街道改造投资以工程施工图预算为准。其中: ①改造的费用。平改坡建筑物约145幢,面积8.7万平方米;建筑造型格栅建筑物约45幢,面积0.9万平方米;刷涂料(加腻子粉)建筑物约190幢,面积9.6万平方米;空调格栅、窗户改造建筑物约145幢,面积2.4万平方米。具体以施工图预算书为准。

②施工图设计费、预算编制费用按国家规定以八折计算,由市财政统一拨付。

③工作经费由市财政统一拨付,使用办法另行规定。

④不可预计费按总造价的5%预留。

2.改造资金筹措。中心街道建筑立面改造工程是政府主导建设的公益项目,由市财政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改造经费原则如下:

①驻市的中央、省直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建筑物改造费用由市政府资助50%;

②其他建筑物的改造费用由市政府承担。

3.奖惩措施

①各机关单位、企事业和个人积极配合施工单位按时、按量保质完成立面改造并通过验收合格的,将报请市政府予以表彰和奖励;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③对不积极配合建筑立面改造的单位和个人,实施单位要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对报建手续不全而又不积极配合建筑立面改造的单位和个人,政府将对其采取强制性措施。

四、实施步骤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安排,计划用一年时间即2010年12月—2011年12月完成此次市区中心街道主要建筑立面改造工作。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1.调查设计阶段(2010年12月—2011年1月)。由市住建局牵头组织财政、国土、工商、地税、国税、消防、城监、房管等职能部门及单位对市区中心街道沿街建筑物进行逐个摸底排查,形成初步方案。由市住建局委托的设计单位按照“美观亮丽、一街一特色”原则,根据前期摸底排查结果及立面控制规划,对各改造街道进行统一设计,并出具设计说明书、施工图纸及预算书。同时,利用媒体、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形成全市人民支持、参与此项工作的浓厚氛围。

2.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2月—2011年10月)。在2011年2月—10月对九龙大道、东方大道、东海路、解放路实施改造。各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落实资金,组织施工,按规定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改造任务。

3.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11月—12月)。市委、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产权部门、责任单位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未按规定完成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改造工程的圆满完成,成立东方市市区中心街道建筑立面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宋泽江(市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吉明江(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杨福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文其光(市政协主席)

张大海(市委副书记)

曾 望(市委常委、副市长)

陈卫东(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朱洪山(市委常委、公安局长)

符 波(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韩 宇(市委常委、八所镇委书记)

董德成(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张孝高(市委常委、人武部长)

何先英(市委常委、工业园区管委会筹委会主任)

李新民(市委常委、江边乡委代理书记)

陀建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总工会主席)

张莉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裴秋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陈章家(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

石庭芳(市政府副市长)

符红莉(市政府副市长)

纪一豪(市政府副市长)

李良海(市政府副市长)

张柏桢(市法院院长)

戴 彦(市检察院检察长)

符史环(市政协副主席)

成 员:吴红星(市委办主任)

赵永宇(市政府办主任)

梁子慧(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郭国雄(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房管局建筑改造方案】

罗大波(市发改委主任)

高昌琼(市财政局局长)

钟祥学(市教育局局长)

符 玉(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局长)

林明弟(市住建局局长)

韩江畴(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家宁(市审计局局长)

张 渊(市水务局局长)

卢 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黄 仪(市法制办主任)

林 鹏(市国资办主任)

符 巍(市广播电视台台长)

李学明(东方市工商局局长)

林 川(东方地方税务局局长)

李 宁(东方国家税务局局长)

王福林(市住建局副局长、城监大队大队长)

赵兴波(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局长)

张春梅(八所镇委副书记、代理镇长)

何祥雄(东方消防支队支队长)

解时来(东方供电局局长)

吴开强(市自来水公司经理)

李根强(市城投公司总经理)

中心街道建筑立面改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曾望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林明弟

同志兼任。同时下设六个工作组:

第一组 违章和广告招牌整治组

组 长:王福林,联系电话:13876726663 。

联系人:张尚雄,联系电话:13617560111。

成员单位:市城监大队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消防支队、市公安局、市工商局、东方地税局、东方国税局、八所镇政府相关办事处及涉及到的各社区主体单位等。

主要任务:①拆除私搭乱建的违章建筑;②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牌匾及广告牌进行清理,限期按规划要求统一整改;③动员督促各临街住户积极配合改造工作。

第二组 规划设计预算组

组 长:李益智,联系电话:13617501348。

联系人:张尧英,联系电话:13138956988。

成员单位:市住建局牵头单位、市国土局、市审计局、市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东方地税局、东方国税局、市房管局、八所镇政府、相关办事处及涉及到的各社区主体单位等。 主要任务:①抓好施工图设计和预算;②对质量存在问题的楼房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出具准确结论为立面改造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三组 改造工程实施组

组 长:李益智,联系电话:13617501348。

联系人:张尧英,联系电话:13138956988。

成员单位:市住建局牵头单位、市房管局、市安监局、市消防支队、市工商局、东方地税局、东方国税局、八所镇政府、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相关办事处及涉及到的各社区主体单位等。

主要任务:①指导进行工程招标;②做好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督,严格把好质量关,对工程质量进行严格验收。

第四组 资金保障组

组 长:高昌琼,联系电话:13907666166。

联系人:杨先强,联系电话:13627518688。

成员单位:市财政局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城投公司等。 主要任务:做好资金保障,保证改造资金顺利筹集和及时拨付。

第五组 宣传报道组

组 长:郭国雄,联系电话:13976139899。

联系人:符 巍,联系电话:13307593368。

成员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宣传部、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市广播电视台等单位。 主要任务:做好宣传报道等工作。

第六组 督导组

组 长:梁子慧,联系电话:13976453807。

联系人:黄英才,联系电话:13111905382。

成员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监察局、市城监大队、市消防支队、市公安交警大队等单位。

主要任务:做好督促检查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涉及的路段交通开放及封闭时间,疏导交通拥堵等工作。

六、责任分工

此次中心街道建筑立面改造由市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市住建局负责牵头,市财政、市公安、市城监、市房管、市环卫、市消防、市工商、东方地税、东方国税、市广播电视台、各街道社区等单位参加实施,沿街各产权单位具体落实。具体要改造建筑物及分片包点主要领导责

任分解,详见附表。

各行政机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宣传发动和督查落实工作,要组织沿街各建筑物产权单位和个人按照设计要求,结合各自建筑结构特点制定建筑环境整治计划,交送分管市领导后,方可自行组织实施。市广播电视台做好改造整治的宣传报道,领导小组做好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小组做好验收工作。

七、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市区主要街路建筑立面改造工程既是提升城市品位、促使城市建设上层次、上水平的重要工作,也是为民办实事、好事的具体利民行动。各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单位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抓住有利的施工时机,创造条件,克服困难,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建设任务。

2.严格限定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期,发包方与施工方签定合同时要限定在三个月内完工。

3.严格质量标准。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质量第一”的思想,加强安全质量管理,坚决避免建设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要强化精品意识,高水平、高起点做好项目设计,施工中要做到精益求精,把此项工程建设成我市“亮点”和精品工程。

4.抓好宣传工作。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及时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宣讲中心街道建筑立面改造工程的重大意义,各新闻媒体要集中宣传工程意义,督导各段改造的进程情况,表扬先进事例,鞭斥丑陋行为。市住建局也要全面宣传全市立面控制规划,为形成我市独特城市建筑风貌打下群众基础。

5.形成工作合力。领导小组各位成员及成员单位要按照工程总体要求和进度计划,统筹合作,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形成整体工作合力,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此项工程建设任务。市政府将对此项工作进行严格监督检查,对完成效果好的给予表扬,对行动迟缓、态度不积极、完成不了任务的要坚决予以通报批评。

既有居住节能改造工程方案
房管局建筑改造方案 第二篇

长治市东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

施工组织设计

第一章 编制依据

一、《长治市东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招标文件》;

二、节能改造设计方案和原施工图纸;

三、《居住建筑节能技术规程》(DBJ04-239-2005);

四、《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五、《山西省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用产品(材料)》(DBJ04-235-2005);

六、其它相关资料。

第二章 工程概况

一、解放东街综合廉租楼节能改造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长治市解放东街。建筑高度为22.90m,地上七层,地下一层,地下一层为储藏室,地上一层为商铺,地上二层及以上均为住宅。住宅共五个单元,共计54户,地下建筑面积585.27m2,地上一层建筑面积为585.27m2,住宅建筑面积为4046.14m2(其中阳台建筑面积为358.56m2),阳台面积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总建筑面积为5216.68m2。建筑结构形式为砌体结构,筏形基础,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二、市房管局家属院1#、2#楼节能改造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长治市房管局家属院。建筑高度11.30m,地上三层,地下一层。地下一层为储藏室,地上一层及以上均为住宅。住宅共八个单元,均为一梯两户,共计48户。地下建筑面积为1533.20m2,地上建筑面积为4964.10m2(其中阳台建筑面积为343.80m2),阳台面积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总建筑面积为6497.30m2。建筑结构形式为砌体结构,条形基础,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三、市房管局东城经营处家属院1#2#楼节能改造工程位于长治市房管局东城经营处家属院。其中:

1、1#楼地上五层,地下一层;地下一层为储藏室,地上一层及以上均为住宅,共4个单元,均为一梯两户,共计40户。地下建筑面积为342.51m2,地上建筑面积为3290.55m2(其中阳台建筑面积为378.00m2),总建筑面积为3633.06 m2建筑高度为15.60m。

2、2#楼地上四层,地下一层;地下一层为储藏室,地上一层及以上均为住宅,共3个单元,均为一梯两户,共计24户。地下建筑面积为224.66m2,地上建筑面积为2008.61m2(其中阳台建筑面积为211.33m2),总建筑面积为2233.47m2建筑高度为12.75m。1#2#楼结构形式均为砌体结构,筏形基础,抗震设防烈度均为7度。

四、北城街住宅小区1#(5#)2#、6#、7#、8#楼节能改造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长治市。建筑结构形式均为砌体结构,筏形基础,抗震设防烈度均为7度。其中

1、1#(5#)楼地上六层,地下一层。地下一层为储藏室,地上一层为商铺,二至六层为住宅,共四个单元,共计40户。地下室建筑面积为802.8m2,住宅建筑面积为4488m2,总建筑面积为5290.8m2,建筑高度为20.7m。

2、2#楼地上四层,地下一层。地下一层为储藏室,一至四层为住宅,共五个单元,共计36户。地下室建筑面积为365.2m2,住宅建筑面积为3251.995m2,总建筑面积为3617.2m2,建筑高度为12.9m。

3、6#楼地上六层。地上一层为商铺,二至六层为住宅,共六个单元,共计55户。住宅建筑面积为5846.515m2,总建筑面积为6881.58m2,建筑高度为20.0m。

4、7#楼地上四层,地下一层。地下一层为储藏室,一至四层为住宅,共一个单元,共计8户。住宅建筑面积为846.825m2,总建筑面积为1038.275m2,建筑高度为14.4m。

5、8#楼地上四层,地下一层。地下一层为储藏室,一至四层层为住宅,共一

个单元,共计8户。住宅建筑面积为1137.88m2,总建筑面积为1389.2m2,建筑高度为14.3m。

五、本工程计划2015年7月2日开工,2015年11月29日竣工,总工期15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

第三章 主要节能措施和施工方法

第一节 施工准备

一、材料准备

1、用于外墙的所有产品(材料)应符合山西省强制性地方标准《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用产品(材料)》的要求,有准用证、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

(1)、模塑板规格为1200mm×600mm×50mm,挤塑板规格为1200mm×600mm×50mm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山西省地方标准《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用产品(材料)》(DBJ04-235-2005)的标准)的性能要求,并满足陈化时间要求,进场后应采取防雨、防潮措施,并应分类堆放。

(2)、界面砂浆、粘结砂浆、抹面胶浆

本工程界面砂浆、粘结砂浆、抹面胶浆采用同一生产厂家生产的单组分胶粉,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山西省地方标准《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用产品(材料)》(DBJ04-235-2005)的标准)的性能要求,现场施工时加水用手持式电动搅拌机搅拌,重量比为水:砂浆等于1:5,可操作时间不小于2h。

(3)、锚栓

保温板固定在基层墙体的专用连接件。通常包括塑料钉或具有防腐性能的金属螺钉和带圆盘的塑料膨胀套管两部分组成。其使用起稳固作用,确保保温系统的安全性。采用自攻螺栓配合工程塑料膨胀钉固定聚苯板,要求单个锚栓的抗拉承载力标准值不小于0.30KN,单个锚栓对系统传热增加值不大于0.004W/(㎡·K)。

(4)、耐碱涂塑玻纤网格布

耐碱网格布是由表面涂覆耐碱防水材料的玻璃纤维网格布制成,埋入抹面胶浆中,复合形成薄抹灰增强防护层,用以提高防护层的机械强度和抗裂性。用于增强保护层抗裂及整体性,其性能指标符合(JG149—2003、JG158—2004)的规定,孔径5mm×5mm,单位面积质量≥130g/㎡,断裂强力、断裂强力耐碱保留率、断裂伸长力分别符合要求。

2、首先根据材料的计划,由专人负责组织材料按时进场,并妥善保管。

3、材料进场前由专人负责检查验收,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和合格证确保质量合格。

二、作业条件

1、铺贴保温材料的基层:基层表面应干净、干燥,无防碍粘结的附着物,凸起、空鼓和疏松部位应剔除干净,有必要时用胶粉聚苯颗粒保温浆料找平。

2、气象环境要求:操作地点、环境和基底温度不低于5℃,风力不大于5级,雨天不能施工。

三、技术准备

施工方法、技术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已编制完成,并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

四、施工机械准备

1、外墙保温施工的垂直运输机械采用ZDL630型电动吊篮进行。

2、用于屋面保温上料的机械采用360°方吊进行,屋面保温施工前按要求安装在屋面合适的位置,并搭设上料平台。

第二节 外墙保温工程 一、基底处理:由于本工程建筑物为既有建筑外墙节能改造,先将墙面原有外墙砖面做拉毛处理。

二、弹控制线:根据建筑立面设计和外墙外保温技术要求,在墙面弹出外门窗水平、垂直控制线及伸缩逢线、装饰缝线等。

三、挂基准线:在建筑外墙大角(阴阳角)及其它必要处挂垂直基准钢线,每个楼层适当位置挂水平线,用以控制聚苯板的垂直度和平整度。

四、配制专用粘接剂

1、根据专用粘接剂的使用说明书提供的掺配比例配制,专人负责,严格计量,机械搅拌,确保搅拌均匀。

2、拌和好的粘接剂在静停5min后再搅拌方可使用。

3、粘接剂必须随拌随用,拌和好的粘接剂应保证在1h内用完。

五、预粘翻包网格布:凡在挤塑聚苯板侧边外露处(如伸缩缝、门窗洞口处),都应做网格布翻包处理。下面图片为保温板在散水处翻包网格布做法:

六、粘贴挤塑聚苯板

1、外保温用挤塑聚苯板标准尺寸为600mm×900mm、600mm×1200mm两种,非标准尺寸或局部不规则处可现场裁切,但必须注意切口与板面垂直。

2、阴阳角处必须相互错茬搭接粘贴。

3、门窗洞口四角不可出现直缝,必须用整块聚苯板裁切出刀把状,且小边宽度≥200mm。

4、粘贴方法采用点粘法,且必须保证粘接面积不小于30%。

改造方案
房管局建筑改造方案 第三篇

【房管局建筑改造方案】

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全区危旧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

危旧房改造是新一届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是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的具体措施,这既是城市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更是一项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解贫帮困的惠民工程。为扎实推进危旧房改造工作,进一步加快我区城市建设步伐,提升城市形象,切实改善人民居住环境,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314”总体部署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减量、增绿、留白、整容”的总体要求、“一个主体、三个捎带”的工作思路、“政府主导、储备拆迁、市场运作”和“单块测算、个案研究、总体平衡”的基本原则,坚持“五个结合”(危旧房改造与保护性开发相结合;与推进重点项目、民心工程相结合;与拆除违法建筑相结合;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相结合;与改善民生、解贫帮困相结合),全面推进危旧房改造,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优化城市布局,完善城市功能,构筑城市经济发展战略平台,为建设“森林城市”和“宜居城市”作出重要贡献。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各方参与的原则。充分体现为民办实事的政府意愿,充分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加大行政统筹力度,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坚持政府主导下的市场运作,有效发挥产权单位作用。推行土地整治储备及净地出让,有序引导开发企业介入危旧房改造。

(二)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的原则。以民生为重,着力改善城市低收入群体居住条件。充分考虑危旧房区域弱势群体比较集中的实际,通过政策倾斜,安置好回迁居民,把政府的扶持政策真正落实到困难群众身上。

(三)坚持突出重点、成片改造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制定改造时序,对于房屋安全隐患突出的地区、长江沿线、城市主干道两侧、轻轨沿线和重要节点区域要先期实施改造。特别是已经依法确定项目业主的片区,必须限时启动拆迁。

(四)坚持依法拆迁、妥善安置的原则。规范审批程序,严格依法有序拆迁。坚持货币安置为主,实物安置为辅。在拆迁中充分考虑被拆迁人的合理要求,可以采取原地或异地延缓安置的方式,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

(五)坚持科学规划、效益平衡的原则。以项目为载体,高起点、高标准编制规划。通过危旧房拆除、改造,实施土地整治,跟进基础条件,提升地块价值。科学设计地块指标,推行净地出让,整合资源,追求城市经济和社会效益双赢。

(六)坚持拓宽渠道、多方融资的原则。采取财政投入、平台融资、项目招商、产权单位自筹、争取市级优惠政策支持等多种方式筹集建设资金,保证危旧房改造工作的顺利推进。

(七)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健全组织机构,强化统一领导、统一决策、统一指挥,理顺工作职责,建立区、部门(镇街)、社区三级管理网络,建立条块结合、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科学运行机制,形成各司其职、政令畅通、协调推进的危旧房改造工作格局。

(八)坚持正面引导、保障稳定的原则。充分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广泛听取群众对危旧房改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按照先讲政策、定方案,再拆迁的工作程序,实现危旧房改造工作与保持社会稳定的有机结合。

三、改造对象、范围及目标任务

(一)改造对象

危旧房改造的对象包括危房和旧房两大部分。

1.危房是指2007年底前经危房鉴定机构确认,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结构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2.旧房是指1969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入使用的房屋。

3.以上两类房屋均指具有产权产籍证明的房屋,包括住宅、非住宅及其他房屋。

4.按照“一个主体、三个捎带(违章建筑、内环范围的‘城中村’和其他1969年底后建成的房屋)”的原则确定危旧房改造片区的总体规模和拆迁红线。控制“主体”量与“捎带”量的比例,片区捎带房屋的数量严格控制在危旧房屋拆除数量的50%以内,并与确定的危旧房同步完成拆迁和改造。

(二)改造范围

我区鱼洞街道、李家沱街道、南泉镇、花溪镇城区范围内的危旧房片区。

(三)目标任务

1.总体目标: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到2010年,完成拆迁总量105万平方米,其中危旧房55万平方米,捎带20万平方米,城中村30万平方米。主体拆迁分年度计划安排为:2008年20万平方米,2009年25万平方米,2010年10万平方米。捎带同步推进。

2.2008年目标:重点推进鱼洞老街片区、区粮食局片区、南泉旧城片区、李家沱广场片区、李家沱滨江片区、李家沱迁建村片区等6个片区危旧房改造和八公里交管局片区、宗申职校片区、炒油场片区、花溪大山村片区等4个片区城中村改造,共涉及拆迁总量69.2万平方米,计划完成40.2万平方米,其中:危旧房改造片区22.7万平方米,城中村改造片区17.5万平方米。

四、实施模式

(一)政府依法储备土地融资拆迁。区土地整治储备中心根据区危旧房改造目标,依法储备国有土地,然后通过向银行贷款等方式取得拆迁资金,全额投资危旧房拆迁改造。拆迁完毕后,进行土地招拍挂,用土地招拍挂所得收益偿还银行贷款。

(二)政府和开发企业联合整治。区土地整治储备中心依法储备国有土地后,通过招商引资,引进开发企业投资实施土地联合整治。实行联合整治后,将企业实际投资额的5%—10%作为投资回报计入土地招拍挂成本,如无其他企业参与竞拍,参与联合整治的实施企业必须以挂牌底价摘牌;如招拍挂时产生溢价收

益,无论开发企业是否获得该宗土地开发权,均可分得区级溢价部分的50%—70%。项目投资回报及溢价分成比例,按“单块测算、效益平衡”的原则,由区危旧房改造领导小组依法审定。

(三)政府财政投资实施拆迁改造。规划中“拆危建绿”或 “市政公共设施”建设用地,由区财政安排资金实施拆迁。

(四)产权单位(个人)投资进行维修改造。对部分具有保护价值或确实没有开发价值的房屋,由产权单位进行维修,消除安全隐患。对个别投资大、产权单位(个人)无经济承受能力的项目,可以考虑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

五、实施步骤

(一)搞好摸底划定红线。区建委牵头,会同区规划分局、区国土分局、区房管局、区土地整治储备中心和相关镇街实地查勘,确定危旧房改造范围,划定改造范围线。区规划分局依据城市规划及改造范围线划定土地储备红线。

(二)申报储备搞好招商。区国土分局依据区规划分局划定的危旧房改造储备红线,申报土地储备,办理土地储备证。区建委会同区土地整治储备中心负责包装项目进行招商。

(三)明确业主联合整治。区土地整治储备中心按拆迁摸底调查资料和规划的经济技术指标及市场行情进行测算,提出单个项目的联合整治条件,经区危旧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后,报领导小组并呈区委、区政府审定。审定同意后,与业主签订土地联合整治协议。

(四)核发许可启动拆迁。土地整治储备中心负责申报拆迁许可手续,区房管局依法核发拆迁许可证。在项目责任区领导的统一领导下,组建拆迁工作班子,组织实施拆迁。

(五)做好规划挂牌出让。区国土分局向区规划分局提出土地公告申请函,区规划分局负责合理调整危旧房改造项目的规划指标,核发规划公示函及附图。区国土分局将危旧房改造项目条件和前期工作经费,纳入土地出让条件进行公示,通过土地招拍挂程序,确定项目业主。

(六)申报确认优惠政策。项目业主通过招拍挂取得项目用地,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完善相关手续后,申报主城区危旧房项目行政确认,凭市建委享受危旧房改造优惠政策的通知,享受市级优惠政策;凭区危旧房改造领导小组文件,享受区级优惠政策。

六、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1.成立区危旧房改造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李科、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段成刚任领导小组组长,区委常委、副区长雷现平任常务副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梅时雨、区长助理、区公安分局局长余兴民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区法院、区委宣传部、区政府法制办、区土地整治储备中心、区发改委、区经委、区建委、区教委、区商委、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市政园林委、区房管局、区人防办、区国土分局、区规划分局、区工商分局、鱼洞街道、李家沱街道、花溪镇、南泉镇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区危旧房改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委常委、副区长雷现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区政府办副主任蒋华江、区建委主任杨坤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拆迁安置组、储备融资组、规划建设组、信访稳定组、政策宣传组、城中村改造工作组。

综合协调组。负责制定危旧房改造计划,招商引资,统筹协调等相关工作。由区建委牵头,区房管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分局等部门配合,杨坤同志任组长,王永兴同志任副组长。

拆迁安置组。负责拆迁政策及法规宣传,统筹协调各片区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协助各片区指挥部做好危旧房拆迁和安置工作。由区房管局牵头,区国土分局、区土地整治储备中心、区规划分局、区建委等部门配合。蒋华江同志任组长,杨正君同志任副组长。

储备融资组。负责办理土地储备手续,协调解决土地融资的相关问题。由区国土分局牵头,区建委、区规划分局、区房管局、区土地整治储备中心等部门配合,虞波同志任组长,王成虎同志任副组长。

城中村改造方案编制指引
房管局建筑改造方案 第四篇

“城中村”改造方案编制指引立案标准

一、办理事项名称:“城中村”改造方案编制指引

二、办理依据:

(一)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

(二)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意见(穗府〔2009〕56号)

(三)广州市“三旧”改造规划指引(暂定)

(四)广州市“三旧”改造工作流程(暂定)

(五)广州市“三旧”改造规划(编制中)

三、收件资料清单:

备注:

⒈ 以上所有复印件一律采用A4单面复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⒉ 改造规划方案必须具有城市规划甲级、乙级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并加盖公章、出图章。

3. 改造初步方案应采用A4或A3页面,宋体不小于四号字;附图格式采用A3图幅,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以符合A3图幅打印需要为准。

4. “城中村” 改造的基本情况如下:

① 说明村行政范围、拟改造范围的用地情况及面积数据;

② 说明“城中村”涉及的已征、未征用地情况及留用地指标,并附相关历史审批文号;

③ 提供改造范围的村民户数、非村民户数及人口数;

④ 提供现状建筑栋数、权属状况、村住宅建设量、村集体物业建设量及小产权房情况。

5. “城中村”改造现状情况包括:社会状况、用地现状、土地权属状况、集体物业收入情况、村户数、人口数、交通现状、配套设施现状、历史文化保护、地质环境质量评价等。

6.改造规划方案包括:控规调整(论证)专章、历史文化保护专章、土地房屋专章、道路交通规划专章、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专章、地质环境质量评价专章、改造地块分类(即复建、物业、融资及独立公建用地)划分情况等。

7. 现状地形图要求如下:

① 地形图的地形(即地物、地貌)应与改造区域的实际现状相符,采用广州市平面坐标系和高程系统,其标准分幅为400mm×500mm(用地面积≤20公顷的用地提供1:500现状地形图; 用地面积>20公顷的用地提供1:2000现状地形图);

② 须叠加村行政范围、拟改造范围的用地界线及相关规划信息(包括地形图范围内的周边规划用地界线、规划路网、规划河涌以及规划绿地等);

③ 须标示拟改造范围的用地面积,并提供其用地界线拐点的广州坐标和西安80坐标;

④ 地形图应盖原勘测单位(勘测单位须具备相应测绘资质)的出图章、现状图审核章,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⑤ 应在满足上述要求的地形图上另叠加总平面图及改造后经济技术指标1份,并标注建筑间距及退让间距。

四、受理地址:市“三旧”改造办公室(建设大马路10号珠江规划大厦24楼)

旧城改造实施方案
房管局建筑改造方案 第五篇

旧城改造实施方案

为加快旧城改造步伐,增强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根据国家关于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突出解决旧城区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特别是贫困家庭住房问题为目的,加快旧城改造步伐,改善旧城区贫困家庭和其他居民住房条件,增强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力争到 “十一五”末,基本完成西关、东门、南门、南关、北大街等旧城区改造,建成配套完善、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城区,使人居环境和城市面貌明显改善、城市布局更加合理。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搞好配套建设。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要求,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拆迁、统一配套、分期实施。

(二)政府推动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坚持成片开发、连片建设,与解决城区“两困”家庭住房问题和廉租住房建设相结合,与促进就业、提高居民收入相结合。

(三)依法运作,确保稳定。严格执行有关土地使用、资金使用管理、城市建设管理、城市房屋拆迁、工程建设等方面的规定。妥善解决城区“两困”家庭住房问题,在政策上倾斜照顾,满足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需要。实行旧城改造项目投资市场准入制度,严格审核开发企业资质。建立有效的资金管理机制,确保资金到位,保证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政策,健全机构。完善配套政策,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审批程序,明确保障措施。健全旧城改造和拆迁工作机构,充实人员,强化职能,扎实推进旧城改造工作。

(二)规划控制,市场引导。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编制旧城改造专项规划和旧城改造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按照规划开展项目招商和土地招标、拍卖工作。坚持计划与市场相结合,以规划为指导,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拟定各阶段旧城改造计划,确保旧城改造工作有序推进、规范运作。

(三)公开招商,社会投资。依据旧城改造专项规划和旧城改造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合理

制定具有一定弹性的项目计划。项目计划审批后,组织有关部门深入项目片区,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编制项目片区土地、拆迁房产等评估报告,提出每个项目的建设条件意见书、优惠政策和市场预测参考数据,留出合理的利润空间,引导理性投资。充分发挥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交易中心的融资能力和交易平台作用,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瞄准大业主、大投资商,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公开招商,鼓励有实力、有诚意、有资质的房地产开发商参与旧城改造,吸纳社会资金及外资投入,多渠道筹集旧城改造建设资金。

(四)依法拆迁,保障安置。以大拆迁促大建设,以大建设促大发展。实行县领导联系、部门配合、项目业主具体实施的运作模式,加快推进旧城改造拆迁工作。建立拆迁与安置联动机制,加快低价位安置房源(含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低价位商品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开发建设。高度重视被拆迁居民的就业问题,千方百计增加就业机会,真正实现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五)减员增绿,打造精品。通过旧城改造,鼓励旧城区居民向新区和城市外围转移,尽量缓解中心区的人口压力,同步降低旧城区人口密度、建筑密度。完善改建区市政设施,扩大绿地面积,实现绿地率、市政设施配套率大幅度提高。片区改造要提高环境建设、小区规划、单体设计、科技应用、工作产品、公建配套和物业管理的质量,在报建审查和竣工验收时,严把项目“进口关”和“出口关”,大力推进建设科技化和住宅产业化,把先进的开发理念和科研成果引入旧城改造,争取建设一批具有时代特征的高品位建筑群。

旧城改造实施方案

全文下载 收藏本文 扩展阅读: 方案 范文 四、旧城规划范围界定的重点片区

(一)以西关大市场为中心的西关街片区;

【房管局建筑改造方案】

(二)县人民医院通道至后街菜市场、世纪广场南侧;

(三)新街、东门街、原汽车同步器公司厂房等片区;

(四)南关街片区;

(五)北大街片区。

五、旧城改造相关政策

(一)土地政策。旧城改造项目涉及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所需土地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开发商品住宅或者其他商业服务项目的建设用地,依法实行有偿使用,按政策标准下限收取土地出让金。土地收益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经县政府批准,可用于旧城改造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二)税收政策。全面执行国家、省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没有明确减免规定的,一律依率计征、据实征收,及时足额缴纳(见附表)。

(三) 收费政策。原则上政府性基金按标准征收,行政性收费按现行政策法规标准下限收取,

服务性收费减半收取,(见附表)。今后新增涉及旧城改造的收费项目,必须经县旧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收取。旧城改造项目涉及的行政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在县财政设立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足额征收入库后再兑现优惠政策。在县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旧城改造项目收费窗口,具体负责旧城改造项目行政规费的征收与返还,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四)对低保户实施特殊优惠政策。对私有产权的住房依原面积按照1:1的比例进行产权调换,还房面积(新购商品房户型面积在80m2以上)超过原房屋面积的,超出部分房价款按市场价优惠10%-15%计算产权调换差价。办理土地、房产证时,免收契税、土地登记费、房产登记费。

(五)其他相关政策。《城市规划法》实施前建设的没有产权的住房,经县房管局、所在社区审查确认后,可视为产权房屋,依法给予补偿或安置。对违章建筑、空场、木板楼、公厕等设施,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房产测量规范》、《竹山县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经有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按评估价给予补偿。对已纳入旧城改造范围、突击搭建的违章建筑,由县城镇建设监察大队予以拆除,不予补偿。

六、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竹山县旧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办公室办公。负责拟定旧城改造有关政策,报县政府审定;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旧城改造中、长期计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建立全县旧城改造项目库;审核旧城改造项目;会同城关镇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项目前期调查;协调解决旧城改造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指导、检查、督促旧城改造工作;建立县旧城改造工作例会制度及县领导联系协调项目制度。

(二)明确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县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办公室和城关镇政府负责组织项目前期实施及拆迁工作,参与组织旧城改造项目的招商工作。县建设局负责编制全县旧城改造片区规划,编制近期旧城改造片区的详细规划,核发旧城改造项目前期实施批文;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项目建设条件和优惠政策,负责旧城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审核土地权属,提出项目地籍图,组织项目用地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公开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或招商等工作,办理有关用地手续。县房管局负责提供旧城改造范围内房屋产权资料查询服务,核发拆迁许可证,受理拆迁行政裁决等工作,提供商品房和二手房信息服务。县财政局负责筹措、拨付政府投入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资金。县公安局负责做好旧城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治安秩序、交通安全工作,协助实施行政、司法强制拆迁。其他有关部门负责旧城改造项目优惠政策的落实。

(三)明确工作要求,实行目标考核

建立激励机制,把旧城改造工作纳入项目组织实施单位和相关单位的工作责任目标考核范围,充分调动各单位的积极性。加强拆迁政策法规宣传和人员培训,在全社会营造积极参与旧城改造、广泛支持拆迁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借鉴旧城改造先进城市的成功经验,

树立创新意识,突破拆迁难题,推动我县旧城改造工作。

附:

1、竹山县旧城改造新建房地产开发项目税收一览表

2、竹山县旧城改造新建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事业收费一览表

1、竹山县旧城改造新建房地产开发项目税收一览表

征收部门 税 目 征收依据 税 率

地税局 销售不动产

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销售收入的5%

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鄂价费字[2006]第206号 每套税务登记证、临时税务登记证(含正本、副本)工本费收费标准20元

契 税 国务院令第244号 交易价的4%

销售不动产

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所得税法12号发布 销售价格15%的35%

土地增值税 国务院令第139号 销售收入的0.5%---1%

建安营业税 国务令第院136号 建安产值的3.35%

建安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2号发布 建安产值的10%的35%

2、竹山县旧城改造新建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事业收费一览表

收费部门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建设局 1、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鄂价房服[2004]118号

竹价费字[2006]37号 20元/m2

2、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鄂价房地字[1998]218号 按建筑面积6元/m2

3、散装水泥基金 省政府[2003]237令

省政府办公厅 [2003]84号 1.5/m2(建筑面积)或3元/t

园林所

4、绿化补偿费 省政府75号令

鄂价费[2001]329号

竹价费字[2002]1号 按占地面积的30%计算,150元/m2

质监站 5、工程质量监督费【房管局建筑改造方案】

价费字[1993]149号

计价格[2001]585号

十价费字[2006]254号

竹价费字[2007]5号 已实施监理项目≤0.7‰

的建安工作量,已实施监理项目≤1.75‰的建安工作量

环卫所

6、垃圾处理费 计价格[2000]872号

竹价费字[2002]79号

14.4元/吨

城建大队

7、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

鄂建[1994]57号

建城[1993]410号

郧地建环[1994]45号 0.08-0.15元/m2

房管局 8、拆迁管理费 鄂价房服[2002]47号 拆迁安置总额的0.20%-0.40%

9、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鄂价房服[2002]177号

竹价字[1996]32号

依建筑面积不同收取100元-8000元/宗不等

10、房屋交易手续费 鄂 价房服[2002]77号

费计价格[2002]595号

竹价费字[2002]25号 转让的1.5-11元/m2

不等,租赁的80元-300元/套(件)·次,房改购公房的60元/户,企改房屋交易的免交

11、住房公共维修基金 鄂建[1999]36号 首次登记由开发商按总额的1.5%-2%交纳;购房户办证时,按2%交纳

国土局

12、土地出让金 国土资源部[2003]21号令 按评估价的70%征收

13、征地管理费 鄂价房地字[1996]403号

鄂价房服[2002]47号 根据征地面积和动迁量不等,按征地费用(不含出让金)的1.8-2.5%收取,最高不超过2.8%

14、土地登记费 鄂价费字[1992]130号

鄂价房服字函字[2000]180号

十价房地字[2001]127号

竹价费字[2002]15号 企事业单位100-40000元/宗不等,居民13元-30元/宗不等 气象局 15、避雷针(器)安检费 鄂价费字[1996]206号 70元/接点·次 环保局 16、排污费监测服务费 国务院令第369号

价费字[1992]178号

鄂价费字[1993]32号 按污染程度计算收费

工商局 17、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鄂价费[2002]121号

鄂财综发[2006]6号 依开本不同收取4.5-9元/本不等,纸张不同收取0.8-0.85元/印张不等

18、个体工商户管理费 计价格[2002]656号

鄂政办发[2003]2号【房管局建筑改造方案】

鄂财综发[2006]6号 按收入总额的0.8-1.6%

19、企业注册登记费 鄂价费字[1992]414号

鄂价费[1999]341号

鄂价费[2004]280号 最低50元,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以下的0.08%,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0.04%,超过亿元的不收费

建设局 20、工程定额测定费 计价格[1994]508号

鄂价费字[1998]65号

2016房管局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7篇
房管局建筑改造方案 第六篇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开展学习党章活动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筑牢各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为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为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加快实现“三大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二、活动内容

今年宣教月重点开展以下几项活动:

(一)开展党员领导干部严明党的纪律集中教育活动。举行全市党的纪律教育专题报告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开展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集中教育活动。各科室各二级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律教育活动,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既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主动维护党的纪律,以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切实增强纪律的执行力,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开展“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活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兰考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弘扬焦裕禄的公仆情怀、求实作风、奋斗精神和道德情操,围绕“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开展大讨论,对照“三严三实”要求,深入查摆自己在思想境界、素质能力、作风形象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争做焦裕禄式的好党员、好干部。

(三)开展初任公务员廉政教育活动。以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为重点,组织新录用公务员深入学习党章,强化纪律意识,上好新录用公务员的岗前廉政“第一课”,夯实廉洁从政基础,为打造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公务员队伍奠定坚实基础。

(四)开展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中层干部廉政教育活动。将学习党章作为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中层干部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教育,引导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中层干部树立党章意识、纪律意识、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五)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开展廉洁文化进家庭活动,在加强领导干部自身党性修养、强化廉政意识的同时,引导每位家庭成员洁身自好、相互监督、相互提醒,共同培育和建设清廉家风。

(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围绕“深入学习党章,严明党的纪律”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增强党章意识和纪律意识。对照党章标准,认真查找自身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的模范。

(七)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到市警示教育基地—看守所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参观监区、观看警示教育片、用身边的典型案例教育党员干部等方式,教育引导干部牢记宗旨,拒腐防变、警钟长鸣。

(八)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要认真组织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在全社会营造崇廉尚洁的良好氛围。把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同宣教月活动结合起来,积极创建,力争涌现一批有水平、上档次的廉政文化“六进”示范点。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机关党组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认真履行责任,精心部署,明确相关职责;各科室和二级单位要发挥职能优势,主动配合,形成合力。

(二)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因地制宜制定宣教月活动方案,明确工作重点,落实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要紧密联系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使教育内容和形式更加贴近实际,力求使宣教月活动真正收到明显效果。

(三)强化措施,营造氛围。加强新闻宣传,及时宣传、报送活动进展情况和典型做法。切实加强宣教月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设置专栏及时报道活动动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2篇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提高行政效能,全力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奋力冲刺全国县域经济百强,根据《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结合开展“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促进新跨越”的主题实践活动,针对局系统干部队伍中存在“庸懒散软”方面的问题,强化治庸问责,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通过创建“效能机关、廉政机关、满意机关”,促进本系统精神面貌大改观、干部作风大转变、服务效能大提升、发展环境大改善,为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奋力冲刺全国县域经济百强,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作风保障。

(二)目标要求

按照“治庸提能、治懒提效、治散提神、治软提劲”的目标,使房管部门全体干部服务发展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切实增强,工作作风有效转变,行政效能不断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群众满意率进一步提高,长效机制基本形成。

二、强化措施,为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提供保障

(一)加强学习教育,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为切实推进市房管局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发挥治庸问责教育引导作用,一是充分利用每月集中学习时间,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机关干部和局属单位工作人员开展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学习教育活动,认真学习上级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一系列文件规定,深刻领会治庸问责工作重要性。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大讨论,通报治庸问责典型,实行责任追究,同时,聘请纪委监察部门开展警示教育辅导。三是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发挥主导作用,带头学习、认真自查、切实整改,推进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学习教育经常化,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二)建立健全责任制度体系

1、推行《市房管局责任白皮书》和全员岗位责任制。每年年初,要在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基础上,将单位职责、上年度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本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以《责任白皮书》的形式,通过中国.网等级媒体向社会公开。将《责任白皮书》作为优化发展环境考评和问责的依据。进一步完善市房管局全员岗位责任制,把每一项工作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将其作为单位工作人员量化目标考评的基本依据。

2、构建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问责制度框架。坚持把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事项作为责任制度体系建设的重点,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建立健全专项工作责任制。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及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的所涉我局重大项目房屋征收安置、保障性住房、房地产市场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重点工作和重大民生事项,形成治庸问责专项办法,逐步形成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问责制度框架,形成强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3、实施全流程责任管理。按照已印发的《市房管局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房管局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量化目标考评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制度、监督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从责任设定到责任履行、责任监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的完善制度体系,实现各岗位和各项工作的全流程责任管理。要积极探索绩效管理日常化、标准化的制度措施,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综合考评、优化发展工作考评等制度,做到各项制度有机衔接、协调统一。

(三)全面实施责任追究

1、责任追究对象。局班子成员及其系统全体干部职工。

2、责任追究重点。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精神,除《市房管局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中规定的问责情形外,重点对七个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严查。一是查工作纪律。主要检查工作人员有无迟到、早退、旷工,上网聊天、炒股、网上购物、玩游戏等问题。二是查工作责任。主要检查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是否落实。三是查服务态度。主要检查工作人员为企业和群众服务的态度是否主动热情,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四是查办事效率。主要检查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看是否有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和相互推诿、敷衍应付、久拖不决的现象。五是查依纪办事。主要检查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依法行政、廉洁自律情况,看是否有违规执法和“吃、拿、卡、要、借、报”现象。六是查其它违规违纪行为,主要检查工作人员遵守纪律规定及社会公德等情况,看是否有酒(醉)后驾车、打牌带彩等行为。七是查群众投诉结果。在办公楼前设置“不满意,请投诉”举报箱,公布投诉电话,主要检查工作人员履职负责行为。

3、责任追究主体。实行责任追究由局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责任追究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对应当实行责任追究的事项要一查到底。

4、责任追究方式。采取诫勉谈话、通报批评、书面检查、与绩效挂钩、调整岗位等方式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对情节较轻、造成后果和影响较小的,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并附带一定数额的经济处罚处理;对情节较重、造成后果和影响较大的,书面检查、调整岗位处理;对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责令辞职。责任人员受到组织处理,同时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受到责任追究处理的责任人,取消当年年度评优表优资格。

三、加强领导,确保强化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将市房管局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整合为市房管局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日常工作。

(二)精心组织实施

市房管局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报告有关执行情况。同时做好推行《责任白皮书》和岗位责任制相关工作,要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推进治庸问责和优化发展环境工作。

(三)营造宣传氛围,强化群众监督

市房管局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坚持把群众是否满意、是否赞成作为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充分发挥群众及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在局机关设立“不满意请投诉”意见箱的基础上,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站、政务信息等宣传媒体及时宣传本单位在优化发展环境转变工作作风、服务基层群众方面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营造浓厚氛围,确保强化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实效。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开展“惩防体系制度落实年”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制度执行意识,不断提高惩防体系制度执行力,加快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和打造滨江宜居城市提供制度保障。

二、工作重点

“惩防体系制度落实年”活动主要围绕组织落实惩防体系制度来进行,要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一)围绕《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6—2016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市委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市直单位任务分解方案》(枝办发〔2016〕24号)以及市住建局党组《关于开展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枝市住建发[2016]2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围绕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关于构建区域性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动实现沿江突破、冲刺全国县域经济百强的系列规定,重点抓好以下制度的落实。

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强化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抓好党员干部治庸问责追究制度的落实。一是广泛开展专项学习教育活动,做到学习教育的全覆盖。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讨论等形式,认真对照市委文件要求,查找问题,加以改进。二是制定并落实各项整改措施,要着重解决7个问题:着重解决自由主义、纪律松弛的问题;着重解决办事拖拉、效率不高的问题;着重解决服务态度不好、服务质量不优的问题;着重解决不思进取、无所作为的问题;着重解决落实不力、执行力差的问题;着重解决敷衍塞责、责任心差的问题;着重解决要求不严、违规违纪的问题。三是健全制度,认真落实《市房管局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目标考评办法》。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推行《责任白皮书》,将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每名干部职工。加大考核、督办、检查力度,年终将以《责任白皮书》、全员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为依据进行评先表优。四是从严管理,全面实施责任追究。

2、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全覆盖实施方案》,市住建局党组制定下发了《市住建局关于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实施方案》(枝市住建发〔2016〕13号),各单位、各科室要突出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的预警防控,抓好贯彻落实。

3、按照《市重点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市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市政府办关于加强本级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决策管理的通知》、《市政府办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抓好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项目监督制度的落实。

一是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管理“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廉政责任制”;二是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项目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在设计、预算、招标、施工、质量、安全、监理、验收、结算等每个环节要严格把关;三是对于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等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4、按照中央、省、市关于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抓好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落实。

一是严格遵守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的规定;二是严格实行专款专用;三是严格资金审批程序,凡属大额开支须经局务会议研究。

三、工作步骤

“惩防体系制度落实年”活动从今年4月中旬开始,到10月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1、活动部署阶段(4月中旬——5月上旬)

成立市房管局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和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5月中旬——9月)

活动的组织实施分为三步。一是学习宣传。把惩防体系制度学习宣传纳入市房管局第十三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内容,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学习宣传。二是自查整改。各单位、各科室对重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分析,研究查找制度执行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抓落实、抓完善的措施和办法。三是检查督办。局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结合实际,选择群众关注度高的重点制度,进行专项检查督办。将“惩防体系制度落实年”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内容进行检查考核。

3、总结提高阶段(10月)

各单位、各科室对“惩防体系制度落实年”活动进行总结,探索建立制度落实问题反馈、监督检查和考核问责工作机制,形成制度落实的长效机制。在活动中,各单位、各科室可结合自身实际,创新活动方式,及时总结上报开展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惩防体系制度落实年”活动是省委和市委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从全省全市反腐倡廉建设大局出发,针对当前惩防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单位要站在政治和全局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扎实开展好这项工作。局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把开展“惩防体系制度落实年”活动作为今年反腐倡廉的工作重点,强力推动活动开展。

2、严格问责追责。各单位、各科室要把惩防体系制度落实情况作为治庸问责的重要方面,对轻微违反制度规定的做法要及时提醒,提出批评,帮助改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制度贯彻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问责。

3、搞好统筹协调。各单位要把“惩防体系制度落实年”活动与“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推动新跨越”主题实践活动和“三抓一促”活动统筹起来部署,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推进,把推动制度落实、创优发展环境、促进跨越发展作为检验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确保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市奋力冲刺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发展目标,深入开展“抓作风、抓环境、抓落实、促跨越”活动,以优化发展环境为重点,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为切实“服务百姓安居,建设和谐房管”,构建“满意型、效能型、廉洁型”机关提供有力保障。

二、评议对象

市房管局机关全体干职工和局属单位工作人员。

三、评议内容

评议内容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与市房管局关于印发《强化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实施方案》(枝房发〔2016〕4号)、《市房管局强化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工作考评实施办法》(枝房发〔2016〕3号)通知精神相结合,与切实解决影响房地产事业发展突出问题相结合,着重对市房管局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情况进行评议。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促进经济发展方面。是否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房地产各项业务管理服务全市经济发展,把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制定具体措施,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房地产行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二)执行力建设方面。是否具有全局意识和大局观念,执行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雷厉风行,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是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有无损害群众利益和发展环境的问题。

(三)公开透明方面。是否围绕改善民生、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容易滋生腐败的岗位和环节,落实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四)服务和效率方面。是否落实便民服务措施,有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

(五)反腐倡廉建设方面。是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风险防控体系,是否实行目标量化考核,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时完成反腐败各项任务。

(六)问题整改方面。是否畅通投诉渠道,对“政风行风热线”等群众投诉和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和反馈;是否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并取得明显效果。

四、组织实施

市房管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在市纠风办统一组织下进行,全局干部职工要接受市纠风办对我局评议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正确对待评议,针对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加大自查自纠力度,整个评议工作从5月份开始到9月份结束,大体分为五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上旬)

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动员大会后,市房管局要组织学习贯彻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营造氛围,加强本单位审批、执法、服务等职能事项广泛宣传,并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公布监督方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查找问题阶段(5月中旬-6月)

1、广泛征求意见。市房管局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设意见箱、网上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征求对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认真自查自纠。市房管局要针对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检验“公开承诺”兑现情况。主要接受行评监督员监督,及时纠正发现的突出问题并整改。

(三)集中整改阶段(7-8月份)

1、市房管局要对照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意见建议,深入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进行整改。

2、市房管局要认真接受市纠风办、市问责办督查组和行评监督员督促检查。

3、要结合民主评议中发现的典型违纪违法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四)集中测评阶段(9月上旬-中旬)

市房管局测评由市纠风办统一组织和进行,参加这次测评范围和对象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机关干部、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代表和职工代表、农民、个体业主以及事业单位、群团组织、镇(街道)的工作人员等。测评日常检查考核内容包括我局政风行风热线和日常受理的群众投诉的办理情况。

(五)总结阶段(9月下旬)

9月上旬举行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总结大会,公布评议结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房管系统各单位和全体干职工要充分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评议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手段,认真抓好落实。

(二)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市房管局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大力宣传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公开服务承诺,公布举报电话,营造政风行风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求真务实,认真解决服务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市房管局要结合自身职能和行业特点,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解决服务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纠正存在的不正之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严明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在评议活动中,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纠风办规定,遵守评议纪律,如违反规定将对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第5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政府投资廉租房建设项目为重点进行全面排查,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统筹协调、系统治理;严肃查处房地产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规范有序的房地产市场体系;加强对房屋拆迁行为监管,维护广大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工作目标:建立健全房地产行业依法透明运行体系,使房地产市场主体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有效防止房地产业腐败现象产生,确保权力行使安全、住房保障项目建设安全。

二、任务分解、主要措施和责任股室

(一)规范廉租住房项目建设环节管理,促进廉租房建设各环节公平、公正、公开运作。

主要措施:

1、在廉租住房建设中,严格实行“五制“要求,即: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项目廉政责任制。为确保廉租住房建设工程质量,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程序,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房屋建设质量和住用安全。

2、在规范廉租住房分配管理上,为确保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公平、公正、公开,按照我局和市民政局、财政局、监察局印发的《市城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暂行办法》(枝房规[2016]1号)文件精神,制定城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评分标准,加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规范管理。

3、在廉租住房建设管理各个环节,邀请市纪委监察局参与全程监督,确保把政府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建成反腐倡廉的样板工程。

责任单位:局住房保障股

(二)规范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建立依法有序的房地产市场体系。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房地产项目未经行政许可违规开发、销售商品房不合法、未执行“一价清”制度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建立规范有序房地产市场监管体系。

主要措施:

1、合理确定房地产开发总量,制定全市房地产中长期和年度开发计划,努力实现商品住房供求基本平衡。

2、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准入制度”,严格实施《房地产开发项目许可证》报批制度。

3、认真执行《商品房销售办法》,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使《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住宅使用说明书》推广率达100﹪,推行商品房销售“一价清”制度,确保广大群众住上放心房。

4、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公共部位维修基金,实行公共维修基金专帐专管、专款专用。

5、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开发企业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未取得开发项目许可从事房地产开发,未经预售许可收取定金或押金、违规发布虚假广告、利用虚假信息蒙骗消费者,未执行“一价清”制度销售商品房,商品房建筑面积短斤少两等突出问题,通过专项整治,建立规范有序的房地产市场运行体系。

责任股室:局开发物业管理股

(三)规范房屋拆迁行为,强化房屋拆迁管理。

目标要求:以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为依据,加强房屋拆迁企业监管,规范拆迁行为,确保当事人权益。

1、围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认真执行《房屋拆迁许可证》制度,严格房屋拆迁许可审批程序。

2、以规范拆迁企业运作为重点,加强房屋拆迁管理,督促拆迁企业按照拆迁有关法规实施透明拆迁、文明拆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信访接待制度、举报制度和承诺制度。

3、严肃查处拆迁企业野蛮拆迁、不文明拆迁,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

4、加强拆迁项目全程监管,制定房屋拆迁补偿实施办法,确保拆迁项目房屋补偿公平、公正、公开,化解拆迁矛盾,积极稳妥处理好拆迁信访,维护社会稳定。

责任股室:局房政房改股

(四)加强廉政建设,防治腐败行为。

目标要求:着重预防机关工作人员违规操作、以权谋私,防治腐败行为。

主要措施:

1、认真执行《省防治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暂行办法》,开展警示教育,查找制度方面存在的缺陷和漏洞,提出和落实管理措施。

2、修订《房管系统行政违法责任追究办法》,加强行政违法责任追究。责任股室:局办公室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

1、成立机构。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专班负责“十个全覆盖”工作的组织实施。

2、制定方案。制定市房管局“十个全覆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股室和责任人。

3、召开会议。召开市房管局“十个全覆盖”工作会议,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二)排查问题

1、全面调查。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自查,重点查找在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施工监理、质量安全、房屋拆迁、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存在的问题。

2、分析原因。针对查找问题和隐患认真进行分析,找准问题症结,明确整改方向,提出并落实改进措施和办法。

3、开展重点督查。局责任股室选择重点环节组织检查,并将自查和整改情况于2016年7月15日前向局“十个全覆盖”领导小组书面报告。

(三)认真进行整改和巩固深化。

1、健全制度。根据全面排查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廉租住房、房地产市场、房屋拆迁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

2、加强监管。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项目建设和实施过程监管,规范招标方式和活动,严格合同订立和履约,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防止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开展对工程建设资金监督检查,实行资金监管全覆盖。

3、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深化房地产市场管理、廉租住房建设、房屋拆迁管理政务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示项目建设相关信息,设立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平台。

(五)工作总结

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各责任股室要形成“十个全覆盖”总结,于2016年12月报局“十个全覆盖”领导小组办公室,2016年进一步做好“十个全覆盖”规范工作,确保“十个全覆盖”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6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工作方针,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工作要求,着力构建腐败风险预警防控体系,有效遏制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保证权力行使安全、资金使用安全、项目建设安全和干部成长安全,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政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各单位、各岗位腐败风险预警防控规章制度,以风险排查为基础,以监督防范为核心,以预警控制为关键,以考核评责为保障,形成“分岗查险、分险设防、分权制衡、分级预警、分层追责”的防控模式。使腐败风险得到有效预防、及时发现和恰当处置,努力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确保拥有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业务精通的干部职工队伍。

三、实施范围、对象及重点

(一)实施范围、对象:市房管局和局属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

(二)实施重点:在资金管理方面,以规范资金审批、拨付、使用为重点;在工程项目建设方面,以规范项目建设运行程序为重点;在行政执法方面,以规范自由裁量权为重点;在公共服务方面,以治理不正之风、建立长效机制为重点;在人财物管理方面,以规范决策权、增强执行力为重点。

四、方法步骤

市房管局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于2016年4月启动,至2016年7月结束,整个工作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总结验收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

1、成立市房管局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组建工作专班,负责日常工作。

2、制定《市房管局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3、召开市房管局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动员大会,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4、开展警示宣传教育,对本系统党员干部进行培训。

(二)组织实施阶段

1、全方位查找风险。各单位、各股室要结合实际,紧紧围绕自身的职能特点,抓住容易发生问题、诱发腐败的重点环节、重要岗位,按照“对照岗位职责、梳理岗位职权、找准腐败风险、公示接受建议”的程序,采取“个人自查、股室互查、群众帮查、领导核查、组织审查”的方法,重点查找行政许可和审批、行政执法、单位人财物管理等工作中,业务流程、制度规范、内部管理、监督制约等方面的腐败风险点;领导班子在重大事项决策、重大市政建设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和人事任免等方面的腐败风险点;国家公职人员个人素质、履行职责、开展业务、社会交往、处理个人重大事项等方面的腐败风险点。凡属权力运行的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曾经出现过违纪违法问题的部位,以及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部位,均需排查,做到岗位职责明确,腐败风险清楚,对排查出来的风险点进行分类,广泛征求意见,查缺补漏,力求全面、准确。

2、开门评价风险。通过内部评、班子评,特别是居民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等方法,在风险查找和等级划分上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对可能涉及的风险岗位、风险环节、风险部位等风险点进行汇总梳理;对每个岗位产生腐败风险的可能性进行分析研究;对可能产生腐败风险的环节进行甄别、筛选,最终确定重点风险岗位和环节。

3、风险点备案公示。对最终确定的风险岗位、风险环节、风险部位进行登记造册备案,分析诱发风险的因素、发生的原因和风险可能导致的后果,将风险划分为高风险、较高风险、一般风险三个风险等级,同时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风险点和风险分级最终审定后将查找清理的风险点和风险分级等内容汇编成《廉政风险手册》,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备案。

4、制定预警防控措施。依据登记备案的腐败风险点,结合岗位职责,制定腐败风险点管理措施,完善相关制度,汇编《市房管局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操作手册》资料,下发相关单位进行公示。

5、递交承诺书。局属各股室和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及存在重大腐败风险点的岗位分别递交“股室、岗位腐败风险预警防范承诺书”和“个人腐败风险预警防范承诺书”。

(三)总结验收阶段

对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成效进行归纳和整理,完成活动总结报告和各类资料整理,迎接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是拓展源头治腐领域、强化监督制约、有效保护干部的一项重要举措。衡量一个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效果,不仅要看查处了多少问题,也要看通过严格防范避免了多少问题。要通过开展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促使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减少工作和生活中的失误,防止和避免误入歧途,终生遗憾。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将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积极负责的态度,认真研究部署,搞好思想动员,周密组织实施,形成齐抓共管的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态势。

(三)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对确定的风险点要重点进行监督管理,要充分体现每个岗位的不同特点,形成以岗为点、以工作流程为线、以制度为面、环环相扣的腐败风险防控机制,做到提醒诫勉在前、建章立制在前、监督制约在前。

(四)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风险点上的工作人员发生问题的,要迅速制止和纠错,并及时汇报,防止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对遮掩、袒护不廉洁行为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五)紧跟进度,督促检查。要严格按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的统一安排部署,稳步扎实地推进各阶段工作,将每一阶段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局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各单位开展工作,确保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第7篇

一、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二十四条意见、市委七条意见、八条规定等系列规章制度,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为全面深化改革、推动转型发展,加快实现“冲刺全国百强、建成中等城市、实现全面小康”提供坚强保证。

(二)目标要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房管系统全体党员中开展,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的教育实践活动,突出抓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执法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教育实践活动。主要任务是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按照“四个一流”的要求,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保持清廉本色,使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一是强化为民宗旨意识。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不断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人民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群众最想最盼最急最难的事情入手,下大力气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发展成果惠及人民群众。

二是牢固树立务实作风。发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真心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意愿,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切实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发扬艰苦奋斗之风,坚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将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推动发展、改善民生上;发扬狠抓落实之风,坚持讲实话、出实招、干实事、求实效,开拓进取、奋发有为,敢于负责、勇于担当,把各项工作干成办好。

三是始终保持清廉本色。自觉遵守党章,严格落实廉政准则,主动接受纪律约束和监督,带头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自觉净化朋友圈、生活圈,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和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坚决反对一切消极腐败现象。始终把为民务实清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形成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努力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三)基本原则。坚持“认真、严格、深刻、实效”,注重发挥群众积极性、注重强化问题导向、注重严格要求、注重衔接带动、注重分类指导,着重把握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在思想和灵魂深处“爆发革命”,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公仆意识,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

二是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敢于揭短亮丑,动真碰硬,深挖根源,触动灵魂,真正红红脸、出出汗,让党员干部思想受到教育、作风得到改进、行为更加规范。

三是坚持讲求实效。开门搞活动,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不搞闭门修炼、体内循环,坚决防止以自我感觉代替群众评价,努力在解决作风不实、不正和行为不廉上取得实效,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取得实效。

四是坚持领导带头。党员领导干部要牢记政治责任,把自己摆进去,做清醒人、明白人、局中人,带头加强学习、带头听取意见、带头交心谈心、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进行整改,作出表率。坚持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五是坚持上下联动。实行局机关与二级单位统筹,突出专项整治,上下协力破解基层难以解决的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形成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合力。

二、着力破解突出问题

围绕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紧紧抓住反对“四风”这个重点,集中解决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在纠正“四风”的过程中,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真正让群众受益。

(一)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

各单位重点解决有的精神不振,得过且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上班时间干私事、上网聊天、玩游戏、逛淘宝,“一杯清茶一支烟,一张报纸看半天”;有的“懒政”现象严重,出工不出力,不下基层、不联系群众,工作底数不清,基层情况不明,唱功好、做功差,服务不主动、不作为、慢作为;有的工作标准不高,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对问题研究不深,工作抓得不细,大而化之;有的抓工作落实的办法不多,能力不足,做群众工作停留于一般性应对;有的工作“中梗阻”、“堰塞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打折扣、搞变通;有的工作拈轻怕重、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工作效率低;有的生活比待遇,工作怕付出,见利争,见错推,见难拖,见险躲;有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观念淡薄,口无遮拦、信口开河,对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一旦有议论,风吹两边倒,立场不坚定,甚至信谣传谣;有的对下属管理不严,不愿批评、不敢批评,不当“包公”,乐当“好人”;有的相互吃请,超标准接待,浪费严重,将接待宴请由餐馆酒楼转移到“农家乐”,有的滥发津补贴甚至私设小金库;有的打牌带彩、赌博等问题。

行政服务中心房管局窗口要重点解决有的服务意识淡化,衙门气息重、老爷气息浓,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普通群众办事难上加难;有的对应该办的事捂着、护着、拖着,一次性告知不够;有的执法管理搞形式、走过场,重收费、轻服务,只当管理员,不当服务员;有的作风粗暴,行为蛮横,甚至“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有的见便宜就占,见好处就捞,为政不廉,有的小事不办,大事又办不好;有的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相互拆台等问题。

(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问题

解决群众生产生活问题。坚持为民利民便民,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切实落实各项民生政策,解决群众在住房等方面的基本需求问题,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加强与群众真诚沟通,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让群众办事更加便利、得到更多实惠。

解决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着力解决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着重解决党员、干部法纪意识淡薄,与民争利,利用职权套取各种政策性补贴;违规建私房,蛮横拆迁,克扣、截留、挪用征地补偿款等问题,让群众增强安全感,提高满意度,切身感受社会公平正义。

(三)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以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为抓手,着力解决党员干部群众观念淡薄、与群众感情疏远;身在基层不了解基层,面对群众不会服务群众;联系服务群众“一窝蜂”、“一时热”,以联系基层干部代替联系基层群众,重下基层的数量和频率、轻为民办事的质量和实效;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机械执行,死板操作,好事办不好,服务不贴心;传达政策不及时、不彻底、留后手;服务方式单一,服务不对路,服务功能不够强、服务设施不完善、服务手段和服务项目不够多,服务资源没有系统整合下沉,服务内容与群众需求脱节等问题,让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困难有人帮、问题有人答。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切实找准“四风”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及切身利益的“机关病”、“行业病”、“职业病”,对症下药,因症施治,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

三、方法步骤

根据中共市委的统一部署,我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局党支部和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全体党员中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时间从2016年1月开始,2016年9月基本完成。具体到每个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各单位要始终把质量放在第一位,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结合实际,统筹协调、灵活安排时间进度,着力抓好以下3个环节。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重点是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强化群众观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解决问题打好基础。

1、学习教育。采取个人自学、专题领学、专家导学、集中研学等方式,通过开展“百名书记上群众路线党课”和“送党课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学习中发[2016]4号和鄂发[2016]14号文件规定的学习内容,学习党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讨论,向群众学习,拜群众为师,使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成为党员、干部的普遍自觉。有针对性地增加党纪法规、职业守则、业务技能、先进典型等方面内容,防止学习内容与工作职责脱节,与实际需求脱节。各单位要组织集中学习,在领导班子成员中开展“功成不必在我”政绩观大讨论活动和党支部书记、局长谈群众路线系列访谈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开展“假如我是服务对象”大讨论活动。各单位要运用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方式,抓好学习教育工作。

2、听取意见。各单位要通过走访、座谈、测评、问卷调查、网络调查、设立意见箱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特别要听取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在党员干部中开展“三进五访”(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访困难群众、访基层干部、访先进英模、访代表委员、访服务对象)活动,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党员干部要围绕“衣食住行”民生问题开展“一线体验”活动,面对面倾听服务对象意见。

3、边学边查边改。各单位党员干部要认真开展“围绕‘三大目标’,践行群众路线,争做新时期好干部”主题活动和“把支部会开在群众家”、“城乡互联、结对共建”、“在职党员进社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在窗口服务行业中开展“让群众好办事、办好群众身边事”、“党徽在窗口行业闪光”、活动,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针对“四风”问题,立规矩、建制度。

各单位对征求和收集的意见建议要认真梳理,列出清单并进行公示。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重点是把“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查找准、剖析透,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找准突出问题。对照党章、廉政准则、改进作风要求、群众期盼和先进典型,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深入查找“四风”问题具体表现,注重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中查找“四风”问题。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每名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同志之间深入开展谈心交心,相互找问题。各单位要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进行对照检查。

2、深入分析问题。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汇总形成征求意见情况报告。涉及领导班子的,向全体成员通报;涉及班子成员个人的,由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向本人反馈。结合听取意见情况,形成专项材料向督导组反馈。督导组向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通报掌握的班子建设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反映存在问题较多的班子成员,由督导组会同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对其他班子成员也要进行个别谈话提醒。

3、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党支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按照衡量尺子严、查摆问题准、原因分析深、整改措施实的要求,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由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主持起草,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领导班子成员要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作出说明;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4、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党支部的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要到位,谈心交心要开诚布公,把问题谈开、把思想谈透,力争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会前;会上,要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开门见山,直截了当,点要害、抓关键,不穿靴戴帽,不避重就轻,不绕弯子。既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又实事求是、出以公心,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纠纷,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会后,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要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每名党员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

5、上报专题民主生活会报告。党支部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后15天内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民主生活会专题报告。

各单位要对领导班子查找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列出清单并进行公示。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重点是坚持把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个人整改和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面上突出问题集中进行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对查摆出来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攻坚。

1、认真开展“回头看”。对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的部署要求,逐项进行“回头看”,及时发现问题、找到差距。党支部要召开会议,对“回头看”情况进行专题研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并督促指导所分管单位认真开展“回头看”。要把“回头看”查摆出来的问题,纳入整改落实的重要内容,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

2、制定整改方案。领导班子要制定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明晰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落实的线路图、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要针对存在的问题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不能简单以对照检查材料中的整改打算代替整改方案,带头抓好整改,做到自己清、家人清、亲属清、身边清。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要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领导班子整改方案,认真审阅领导班子成员整改措施;实行开门整改,向群众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方案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干部群众公示,整改情况要及时公布,接受评价和监督。

3、开展专项整治。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上下联动,深入推进“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机关作风问题、公务用车问题、多占办公用房问题、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等专项整治;着力抓好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扎实开展文山会海、检查评比过多、“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三公”经费开支过大、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侵害群众利益、行政审批改革不到位等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各单位要结合履行职能职责,结合作风建设实际,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找出来的问题,进一步明确房管系统专项整治重点,与活动开始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一并推进。尤其要把整治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作为重中之重,下猛药,出重拳,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要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工作措施、务求取得实效。

4、强化正风肃纪。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整治特权病、冷漠病、懒散病、享乐病、挥霍病。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再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教育管理干部,对庸懒散软的领导班子坚决调整;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对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对长期不起作用甚至起负作用的党员进行严肃教育,对不合格的要严肃党纪、给予组织处理。

5、加强制度建设。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制定制度建设方案,做好“立、改、废”工作,建立健全行得通、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推进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注重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完善党员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出台解决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的若干规定,规范完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行使权力的监督管理、解决困难群众实际问题、科学民主决策、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等制度机制。强化制度执行,提高党员干部依法依章依纪办事意识,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

在整改过程中,各单位要列出整改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并进行公示。

四、组织领导及有关要求

(一)落实领导责任。党支部承担直接责任,在抓好本级班子教育实践活动的同时,抓好本单位本系统的教育实践活动。要认真落实强化党支部书记履行教育实践活动职责十项措施,主动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教育实践活动始终放在心上,责任扛在肩上,关键环节抓在手上,发挥示范推动作用。特别要重视制定好活动方案,对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对可能发生的情况和问题,进行分析预判,提出有效的预防和解决对策。对教育实践活动走过场的,要追究“一把手”的责任。

(二)加强分类指导。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层级、不同对象提出不同目标要求,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和推进措施,防止“一锅煮”、“一刀切”。各单位要在增强服务群众意识、提高服务群众能力上下功夫,针对具体矛盾和问题着力抓好整改,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中受教育、转作风。可采取送学上门等方式,组织离退休党员及年老体弱党员参加学习教育。发挥本系统的领导和指导作用。要注重上下联动开展专项整治,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注意发挥各单位的主观能动性,支持和鼓励积极探索,“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努力形成各具特色、灵活多样、务实创新的生动局面。要充分发挥党支部作用,积极探索有效形式和载体,确保广大党员全员全程参加。

(三)加强宣传引导。开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栏,采取新闻报道、橱窗专栏、网络电视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央精神和省委、市委要求,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成效和好做法好经验。坚持正面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选树宣传一批党员干部看得见、学得到、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身边典型。

(四)坚持统筹兼顾。把教育实践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相结合、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与中央和省市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相结合,与“四大平台”建设、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开展“三万”活动、美丽乡村建设、文明城市创建、社会管理创新等相结合,与完成好本单位工作任务相结合,与加快实现“三大目标”相结合,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向房管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活动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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