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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承诺书
本人已详细阅读并清楚知晓《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11]8号)、《关于落实本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发[2011]65号)中有关住房限购政策的规定。本人承诺遵守限购政策规定,提交的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并自愿接受相关部门核查家庭购房资格。
以上承诺如与事实不符,违反限购政策规定导致本人所购住房不能办理网上签约、房屋登记等手续,本人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购房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联系方式:
个人购房承诺书
本人就郴州市旭日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项目名称暂定名;信用联社商住小区的购房有关事宜,作出如下承诺:【购房,承诺书】
一、本人自愿参予购买郴州市旭日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项目名称暂定:信用联社商住小区购房,同意推选购房代表.【购房,承诺书】
二、本人自愿委托购房代表行使购房实施方案中的职责.
三、本人同意并执行购房代表制定、公示的各项规定和具体实施方案及以后与房地产公司签订的相关协议,并按规定将购房的款项存入购房代表监控的账号、户名:郴州市旭日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账号:90072100005212896012
四、本人未执行购房代表公示的操作方案、流程及开发商签订的有关协议内容,所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五、所购房屋原则上不允许转让.
六、所选户型(在所选中的户型上签名,没有选中的打X,只能选一个)
1、(五房二厅二卫)约188㎡, ( )
2、(五房二厅二卫)约178㎡, ( )
3、(四房二厅二卫)约168㎡-159㎡, ( )
4、(三房二厅二卫)约140㎡-138㎡, ( )
是否,购买地下车位
分房时,如果所选户型已被选完,则自愿接受户型调整
承诺人: 2013年 月 日
附件2:
购房承诺书
本人已详细阅读并清楚知晓《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11]8号)、《关于落实本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发[2011]65号)中有关住房限购政策的规定。本人承诺遵守限购政策规定,提交的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并自愿接受相关部门核查家庭购房资格。
以上承诺如与事实不符,违反限购政策规定导致本人所购住房不能办理网上签约、房屋登记等手续,本人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购房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联系方式:
购房承诺书
甲方: 南京市六合区程桥村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乙房预认购甲方开发的学府雅苑 栋 室。 告知:⑴非本市户口如不能提供一年内完税证明或社保证明将不能购买本次房屋。
⑵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含1年)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将不能购买本次房屋。
⑶超过2次使用贷款用于购房用途将不能购买本次房屋。
(4)乙方承诺本人在银行系统信用记录良好,无不良记录,如因乙方个人信用问题造成
银行不能下款,一切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按合同执行)
乙方现承诺户籍.家庭成员情况.家庭贷款历史及拥有住宅情况如下: 乙方户籍所在地为 省 市
①如乙方承诺与实际情况不相一致,乙方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②乙方不得以户籍.首付比例及贷款利率问题拒签《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 ③购买本次房屋前乙方需自行去房产部门开具准购证。
乙方承诺若违反以上承诺,将自愿放弃已缴纳的定金,所认购的房源自愿放弃由甲方另卖。 本协议一式一份,由乙方本人填写,甲方留存备档。
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 电话: 时间:
附件1:【购房,承诺书】
购房承诺书
一、本人已详细阅读并清楚知晓《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11]8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落实本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发
[2011]65号)等国家和本市相关文件中关于住房限购政策的规定。本人承诺遵守国家和本市住房限购相关政策规定。
二、本人承诺所提交的材料完整、真实、合法、有效;本人同意并授权有关部门在购房资格审核过程中,核查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户籍、婚姻、房产、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等相关信息。
三、如本人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购房资格,本人自愿与售房人协商退房,同时接受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作出注销网签信息、撤销登记、限制在京购房等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人如未遵守本承诺,违反住房限购政策规定,导致购房合同无效或解除,所购住房不能办理网上签约、房屋登记等手续,以及网上签约信息被注销、房屋登记被撤销等情形的,本人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对他人造成损害的,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购房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联系方式:
本文来源:http://www.guakaob.com/jianzhugongchengkaoshi/6192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