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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乡镇纪委工作职责
二、乡镇纪委信访工作制度
三、乡镇纪委案件检查工作制度
四、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
五、村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六、农村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
七、村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
八、村干部双述双评制度
九、村民询问质询制度
十、村民主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
十一、村纪检小组工作职责
十二、村务公开制度
十三、民主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
十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十五、村级便民服务室工作制度
乡镇纪委工作职责
一、监督检查所属辖区范围内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的情况。
二、协助党委组织协调本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党员干部进行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教育,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廉洁自律意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四、经常了解并向乡镇党委反映党员遵纪守法的情况;对工作中带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五、调查所属辖区内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问题,并根据责任人违纪违规情况和干部管理权限,按有关程序进行查处。受理党员、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
乡镇纪委信访工作制度
一、公开受理程序和举报电话,对群众来信来访实行专人负责,统一规范登记。
二、属纪检业务范围内的事项,能答复的当场处理,不能当面答复的做好解释说明,需要调查处理的明确回告,对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做好矛盾化解工作。不属纪检业务范围内的事项,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受理工作。
三、健全信访预警网络,对不稳定因素和苗头性问题进行摸底排查和控制,预防越级上访、集体上访和突发事件,
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
四、自办信访案件办结后送领导审阅,上级转办交办的信访件在规定范围内上报结果,并做好案卷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五、保护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不泄漏检举人情况及检举内容。
乡镇纪委案件检查工作制度
一、严格审批制度。对案件的检查要集中研究,按程序报批,办理相关手续。
二、严格检查程序。对检举、控告以及发现本辖区内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应予以受理,并按照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
三、严格审理制度。案件调查终结后,案卷材料一律报送县纪委审理室进行审理。
四、严格规范卷宗。案件调查终结后要实行一案三报告,即调查报告、案件剖析报告和办案总结报告。卷宗要规范化,统一使用谈话笔录纸、记录稿纸、卷宗目录和隔页纸,并按照顺序排列装订。
五、严格办案纪律。案件检查中不准逼供、诱供、指供,
不准向无关人员泄露案情,不准接受被检查人及其亲属的财物或其它好处。
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
一、政治坚强,对党忠诚。牢记党的宗旨,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性原则,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勤奋学习,提高素质。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学习现代科技知识,刻苦钻研业务,加强实践锻炼,不断提高理论素养、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热爱本职工作,严守工作岗位,牢记使命、勤奋工作,乐于奉献、不计得失,尽职尽职、争创一流,努力做出经得起人民、实践和历史检验的工作业绩。
四、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光明磊落、无私无畏,秉公执纪、刚正不阿,弘扬正气、抵制歪风,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维护公平正义,捍卫党纪国法尊严,努力做党的忠诚卫士。
五、心系群众,服务人民。增强公仆意识、群众意识和服务意识,坚持群众路线,维护群众利益,接受群众监督,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努力当群众的贴心人、做人民的好公仆。
六、遵纪守法,依法执纪。模范遵守党纪国法,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安全文明执纪,保守国家和工作秘密,保障党员干部合法权益,提高执纪执法公信度,努力实现政治、社会、法纪效果的统一。
七、顾全大局,团结协作。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识大体、顾大局,讲风格、讲贡献,反对独断专行、软弱涣散和自由主义,共同营造宽松和谐、和衷共济的良好环境。
八、开拓进取,务实创新。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脚踏实地、求真务实、积极开拓、锐意进取,努力推动理念思路、方式方法、制度机制创新,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九、严于律己,清正廉洁。一身正气、公私分明,淡泊名利、洁身自好,对自己的亲属严格要求。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干干净净做事,拒腐蚀、永不沾,努力做勤政廉政的表率。
十、谦虚谨慎,品行端正。牢记“两个务必”,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积极向上、情趣健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诚实守信,言行一致,堂堂正正做人,努力树立可亲、
镇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一、监督检查基层党支部、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镇党委、政府各种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协助镇党委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三、受理基层党支部、党员和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信访和举报。
四、调查处理基层党支部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或提出处理建议。
五、受理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及行政干部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的教育、宣传、调研等工作。
七、做好执法监察工作。
八、承办好镇党委、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有关工作。
1、坚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性原则,坚决同不良现象作斗争;坚持不断学习,提高政治素质和政策、业务水平。
2、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廉洁高效,做好本职工作,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领导交办的任务。
3、三、抓好江桥镇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监督,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纠正、查处违法行政、失职、渎职行为。
4、四、组织开展对江桥镇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教育、宣传工作。
5、五、定期召开基层纪检干部工作例会、监督委员会主任、党风党纪监督员、政风行风调查员工作例会,及时传达上级的工作精神、政策法规和各项纪
律,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6、设立廉政信箱与廉政电子信箱,热情接待来访,认真受理江桥镇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行为的来信、来访、来电,做到不压、不拖、不丢、不错,事事有结果,件件有着落。对重要问题要及时请示、及时处理。
7、坚持从严治党,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镇纪检监察职责】
8、遵守办案纪律,严格保守秘密,严守党和国
映的情况和问题。
-家-机-密,不得扩散信访反
村纪检委员的工作职责
为了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纪检委员的职责作如下规定:
1、在党支部书记的领导下,对本支部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督促党员干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的自觉性。
2、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群众的思想情况。
3、要密切配合党支部开展工作,经常提出建设性意见, 积极完成党支部交办的各项工作,当好党支部书记的参谋和助手。
4、监督、检查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及领导干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的情况。
5、负责检查党员违反党纪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考察了解受处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并教育帮助他们改正错误,鼓励他们积极工作。【镇纪检监察职责】
6、监督检查我村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7、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及时向支部书记汇报,协助纪委做好本村党员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8、定期和不定期向支部汇报和反映本村党风党纪情况,重大问题向纪委汇报。
XX镇纪委书记工作职责
一、主持纪委工作,分管行政监察工作,履行党内和行政监督两种职能,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所在党委、政府的指示、决议和规定。
二、协助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监督检查本单位及其党员、干部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及行政法规。
三、负责主持召开镇纪委全委会,针对本单位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意见,制定措施,认真执行;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倾向性或重大问题,在向党委、政府报告的同时,及时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请示、报告。
四、开展多种形式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五、受理群众对党员、干部的检举、控告,在规定的职权范围内检查处理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对受处分的党员进行经常的回访教育,帮助他们改正错误。
六、组织对全镇党员干部违犯党纪政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七、负责组织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
八、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同党内各种不正之风和违纪行为作斗争,不断增强党性,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
九、协助镇党委检查了解各支部民主生活会情况。
十、负责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有关领导转办和交办的案件调查、反馈和通报,杜绝越级问题的发生。
十一、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党委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国家行政法规,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党纪和遵规守法宣传教育。【镇纪检监察职责】
2、检查党组织、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情况。
3、协助党组织和局骨各单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4、查处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和干部职工违反政纪的案件。
5、受理党员干部的控告、申诉,保护其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6、调查研究本部门在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方面的问题,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局党委提出意见与建议。
财政信访工作制度
1、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必须热情接待,详细登记,公正答复,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敷衍、拖延。
2、根据来信来访所反映的问题,确定相关业务单位承办,督促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问题。
3、承办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将检举、揭发、控告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给被检举、揭发、控告的人员和单位。
4、办理信访的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信访人员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5、严禁对申诉、控告、举报人进行威胁、压制、追查或利用职权进行打击报复。
6、对在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有推诿拖延、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的业务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
财政内部审计制度
1、审计对象:局内各单位和乡镇财政所各类账务。
2、审计重点:一是检查会计账簿、凭证、报表、资金、财产是否符合财经制度要求;二是财政干部是否清正廉洁。
3、审计方法:采取定期检查和平时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财务收支、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4、处理原则:对因政策理解偏差导致的账务处理不规范问题,要求被检查单位限期改正;发现贪污、挪用、行贿、受贿等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5、工作要求:内部审计每年不少于局内各单位和乡镇财政所总数的30%,保证内审工作面每3年完成一个轮回中。
***纪委书记工作职责
1、主持纪委全面工作,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负责制定纪委工作计划,加强督办检查,认真组织实施;
3、经常深入实际,认真调查研究,针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工作改进意见和建议;
4、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加强对乡党委及其成员执行纪律和落实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确保政令畅通。参与乡党委工作决策、干部任免、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决定前的酝酿协商;
5、按干部管理有关规定负责组织查办所辖范围内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实行重大问题乡纪委集体研究决定、定期向县纪委报告工作;
6、加强对村级纪检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健全和完善村级纪检组织,充分发挥村级纪检组织作用;
7、加强对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情况的督促检查,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8、加强对乡村纪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9、积极完成上级纪检组织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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