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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雪农贸市场马路市场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香雪农贸市场经营秩序, 维护公路交通安全通畅,根据 “三创”大行动工作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的理念整治马路市场,一手抓依法取缔,一手抓合理疏导,通过加大宣传、执法和管理力度,全面推进马路市场整治,进一步解决马路市场影响环境卫生、食品卫生、交通安全等群众关心的热、难点问题,实现“彻底取缔”和“规范经营”两个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马路市场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香雪农贸市场马路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燕泉街道党工委书记廖永忠、燕泉街道办事处主任雷华任顾问,燕泉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黄卫国任组长,燕泉街道副主任曾娟、燕泉街道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徐锦涛任常务副组长,街道城管办、综治办,香雪农贸市场负责人、工商所负责人、治安巡逻队、社区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香雪物业办公室,由燕泉执法大队陈军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的调度、协调,香雪物业公司负责一切后勤保障。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6月17日-23日)
搞好调查摸底,确定马路市场取缔范围和规划临时经营场所。制订方案,召开动员会、工作协调会,统一认识,明确任务。印发《整治通告》,向马路市场经营户、村民等分发告知书,悬挂横幅、出动流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向菜农和经营户宣传整治马路市场的意义,做好经营户的劝导工作,加强与摊点经营户的沟通和联系,争取摊贩、菜农及其他经营户的支持,营造整治良好氛围。
(二)实施整治阶段(2013年6月24日-30 日) 1、依法取缔食品加工城严重占路为市的行为,依法清除违法建设的雨棚、标牌、摊点等,引导所有商贩全部进入农贸市场交易;
2、禁止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或者其它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通畅的行为;
3、对于个体经营户实行划行归类经营,有序摆放,固定摊贩进入主体市场内经营;零担菜农需按规定区域有序摆放,确保道路畅通并做好卫生保洁工作;
4、所有车辆必须停靠在指定的场所,严禁随意停放、严禁随意调头。
(三)总结完善阶段(2013年7月1日—15日)
1、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取缔的马路市场区域,强化日常巡查,落实长效管理措施,严防整治后的反弹和回潮。
2、针对前期整治行动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协商解决。对确有需要的,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在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前提下,研究可行性方案。
四、工作要求及行动工作分组职责
1、参加整治各部门及当地居民要充分认识开展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认识,通力合作,抓好落实。
2、按照分组和时间安排,参加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到指定地点集合,不得无故推脱、迟到、缺席等。
3、所有人员应严肃工作纪律,服从各带队组长的指挥;严格执行整治方案要求,做到文明执法,依法行政。
4、宣传维稳组(17人)
组 长:曹祚孝(街道政法书记)
副组长:曾娟(街道副主任)
成 员:街道驻社区干部(2人)、社区工作人员(8人)、综治办(4人)、治安巡逻队(5人)。
职 责:负责组织、协调、指挥联合执法队实施整治工作;指挥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城管市场整治方案】
5、整治行动组(58人)
组 长:黄卫国(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徐锦涛(燕泉街道城管执法大队长) 成 员:城管办(6人)、执法队(50人)
职 责:负责组织整治马路市场占道经营工作。
6、后勤保障组(10人)
组 长:伍小见
成 员:香雪物业管理公司
职 责:负责后勤服务的联络保障工作。
坎墩中队农贸市场整治方案
为巩固流动摊贩管理成效,维护良好的城市容貌秩序,
规范流动摊贩经营行为,加强市容市貌常态管理,有效治理乱摆乱设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中队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结合坎墩辖区流动摊贩管理现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此次流动摊贩专项整治行动,主要针对中心农贸市场、
二灶市场、六灶市场周边的流动摊贩乱摆乱设,违法占道经营,需要进行有效的整治与大力查处,确保市容市貌整洁靓丽,保持工作常态化。
二、领导小组
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队长***任组长,执法
队员为成员,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事务。
三、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10月8日—10月10日)执
法队员将整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做到“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人员工作到位”。对辖区内流动摊贩业主进行宣传教育,给仍不听劝导乱摆摊点的业主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保存好视听资料,要求他们积极配合,营造浓厚整治声势,争取居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配合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重点治理阶段(10月11日—10月16日)
针对辖区实际,全面掌握管理现状,针对重点区域建立基础
台账,全面梳理流动摊贩管理问题,明确每个问题的责任干部、责任领导和整改措施。需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先行登记保全物品时,要固定好证据,发放法律文书,并对全过程进行同步录像。
第三阶段:完善巩固阶段(10月17日—10月20日)。要抓好薄弱环节的集中整治,全面查漏补缺,总结成功经验,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建立长效机制;要加大巡逻管控力度,巩固专项整治成果,保持常态精细管理,确保市容市貌恢复,城市各项秩序良好。
四、注意事项
(一)细化目标,定人定责。要对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进一步细化目标,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务必把辖区每一块区域、每一项整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每个专项整治、每个管理环节、有人员落实、有力量管控,做到“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人员工作到位”,确保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管,实现责权利相统一。
(二)依法监管,维护稳定。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强化执法办案,提升城管执法的威慑力和权威性。在专项整治过程中,既要严格执法,又要注意工作方法,要按照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引导大家自觉整改,防止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确保不因整治出现恶性事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一线执法人员必须着装规范,文明执法。
(三)灵通信息,加强领导。整治行动中,要加强与领导小组的联系,定期不定期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若遇到敏感问题或处置不了的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按照领导的要求办理,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篇一:城管大队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20xx年我区环境整治成果,推动环境秩序水平持续改善,按照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关于20xx年北京市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服务保障党的十八大环境秩序为主线,坚持奥运环境建设标准,以打造八大亮点工程、突出六项重点整治内容为抓手,以打击违法建设、违法经营、违法生产、全面整治五大秩序(环境秩序、交通秩序、治安秩序、市场秩序、旅游秩序)为工作重点,高标准完成环境脏乱重点地区整治任务,大力推动便民疏导设施建设,解决一批群众关注的环境秩序问题,实现群众回访满意率85%以上、各类举报同比下降15%以上的目标,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效能,营造整洁、优美、和谐、有序的环境秩序。
二、工作重点
(一)实施八大亮点工程。
1.分级分类管理工程。一是对城区府前街及延长线、光明街及延长线、新顺街及延长线等道路周边地区进行严管、严防、严控,杜绝市容环境秩序违法行为;二是对城乡结合部、各镇政府所在地、居民社区、新国展、花博会主场馆、奥林匹克水上公园和首都机场等重要场所周边加强管控,确保不出现违法行为聚集的现象;三是其他地区实现有序管理。
2.精品街区工程。各镇、街道推出精品大街3~4条,各街道推出精品社区2个,各镇辖区内有居民小区的,至少申报1个精品社区。经济功能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申报。精品大街要达到七无标准,即无无照摊群、无店外经营、无堆物堆料、无乱贴乱挂、无暴露垃圾、无非法小广告、无非法运营聚集。精品社区达到六无标准,即无堆物堆料、无卫生死角、无乱停乱放、无私搭乱建、无占道经营、无重复举报。
3.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工程。集中整治全区各类学校周边的无照经营、黑车、黑摩的、非法小广告等违法行为,全面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秩序。
4.畅通生命救治通道工程。集中整治医院周边无照经营、非法运营、店外经营、非法占道等违法行为,为就诊车辆,特别是急救车辆出行以及医院正常办公秩序创造良好环境。
5.餐厨垃圾监管工程。严查餐厨垃圾运输车辆,加强餐厨垃圾前端监管,严厉打击生产地沟油等违法行为。
6.美化视觉环境工程。依法规范和清理一批临窗广告、山寨路牌、刀旗、横幅标语,集中清除主要道路视觉污染,美化视觉环境。
7.服务群众暖心便民工程。完成环境脏乱重点地区整治任务,排查整治白色污染、垃圾源头,消灭垃圾坑,打击乱倒垃圾行为,取缔非法废品收购等。大力开展便民停车场、市场、菜站、信息发布栏等疏导设施建设,方便群众日常生活;继续开展扫雪铲冰和捡拾白色污染等清洁
活动,积极应对极端恶劣天气,确保城市环境秩序正常运行。
8.进京第一印象通道整治工程。集中整治铁路、轨道交通、高速路、公路和首都机场沿线可视范围内的环境秩序脏乱点位,并加强日常环境秩序管理。
(二)整治六类违法行为。
1.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包括无照摊群、机动车售货、马车售货扰民、扰序等问题。
2.取缔非法小广告,包括街道、医院、学校、商业街区、交通枢纽周边的散发、张贴非法小广告的行为。
3.强化施工工地管理,规范施工工地围挡,整治施工扬尘、道路遗撒、夜间施工扰民等违法行为。
4.严查违法建设和私搭乱建,坚决制止和拆除各类违法建设,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5.集中整治非法营运,包括黑车、黑摩的、黑三轮等非法运营行为。
6.整治门前三包责任不落实。重点治理乱堆放、乱张贴、乱搭建、乱挖占、乱拉挂、乱停车等六乱问题。商场、门店、医院、影剧院、学校、m15号线车站等门前三包责任单位要加强责任区日常管理,配备管理人员,坚决制止六乱行为。
三、工作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即日至2月29日)。开展宣传动员,区、镇(街道)两级要统一思想,进一步完善、固化环境秩序整治工作机制,为全年整治打好基础;同时,抓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亮点工程推进及强化日常管控阶段(3月1日至6月30日)。一是全面完成八大亮点工程任务。二是全面摸排环境秩序中的突出问题,建立环境秩序乱点、门前三包、进京第一印象通道和校园、医院周边整治、施工工地管理等台账;同时,结合季节性特点,加强主要大街、重点区域的管控,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各类违法行为。
(三)全方位整治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一是各部门联勤联动,依托区、镇(街道)两级执法资源,对照台账,结合夏季环境违法形态,采取高压态势集中整治六类违法行为。二是全面梳理八个亮点工程建设及环境秩序综合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和盲点,第一时间查缺补漏,重新开展整治和验收,确保亮点工程建设和环境整治任务无死角,全部达标。
(四)冲刺达标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全区基层执法力量100%上岗,区、镇(街道)两级向一线倾斜人力、物力、财力,提高一线保障水平,群防群控,确保区域环境整洁优美、和谐有序,各项工作万无一失。
(五)检查验收和固化机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对20xx年环境整治工作进行检查、考核、验收。同时,总结、固化、推广环境整治行动中的好措施、好机制。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主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市政市容委主任、区城管监察大队大队长、区环境办主任任副组长的顺义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领导、监督检查2012年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成员包括城管、宣传、综治、教育、民宗侨、公安、监察、民政、人力社保、住建、市政、交通、水务、商务、外事旅游、卫生、对外联络、社会建设、工商、园林绿化、法制、政府督查、文化、药监、规划、公路、园林中心和各镇、街道、经济功能区主管副职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城管监察大队,具体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全区环境秩序整治总体方案及专项整治方案,推动、督导检查及验收整治工作,日常联络和协调成员单位,报送信息和宣传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城管监察大队大队长兼任。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要成立相应的环境秩序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行政正职为第一责任人,要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顺利完成本辖区环境整治任务。
(二)职责分工。
1.区城管监察大队:依法履行监察、执法职能,发挥监督、检查、告知、指导、督办、通报等职能作用,牵头组织、协调、部署专项整治行动。指导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深入开展2012年环境整治工作,通报整治工作情况。同时,加大监察力度,督促相关责任部门或单位落实管理责任;对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或不按期整改的,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区综治办、区监察局、区政府督查室:对各镇、街道、经济功能区和相关职能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效能监察。
3.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各新闻媒体对环境整治进行正面宣传,积极报道,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4.区教委:负责协同配合各镇、街道、经济功能区和各职能部门对校园周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组织协调学校、幼儿园与辖区公安、城管等部门建立日常性的联系制度。
5.区民宗侨办:负责整治工作中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政策法规宣传。
6.区民政局:负责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适时救助。
7.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对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广大来京务工人员规范就业。
8.区市政市容委:负责督促环卫等单位对小广告等脏乱点加大作业频次,加强公共设施建设,拓宽小广告发布渠道。
9.区交通局:加大对交通运输市场的整治力度。
10.区商务委:负责全区再生资源回收市场管理工作;推动便民疏导设施建设。
11.区外事旅游局和区园林服务中心:负责协同配合各镇、街道、经济功能区和各职能部门对主要旅游景区和公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手机提示信息、发放宣传品等方式,为游客提供引导性服务。
12.区卫生局:负责医院周边环境整治的协调工作;负责对餐饮服务单位经营大排档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管,查处非法行医等违法行为。
13.区政府外联办:负责整治过程中与市属机关、驻顺部队和驻区企业等的协调联络工作。
14.区社会办:指导各镇、街道、经济功能区及有关部门做好社区环境整治工作;推动一刻钟社区服务圈等便民设施建设;指导发动社区居民参与社区管理。
15.市工商局顺义分局:会同城管等部门查处店外经营、依托门店经营非法大排档、非法小广告等行为,并协助相关部门推进便民市场建设。
16.区园林绿化局:依职能协助行政执法部门做好城市绿地、树木管理方面的整治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公园周边的环境整治工作。
17.区文化委:负责会同公安、城管等部门查处非法销售盗版光盘等非法出版物的违法行为。
18.区政府法制办:负责为专项整治行动提供法律支撑。
19.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刑侦、治安、巡警、交通):一是指导各派出所配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加强执法保障,及时处理暴力抗法、阻挠执法等行为;三是对违法行为的幕后组织、涉黑涉恶团伙开展打击,对其他部门移交的线索立案侦办;四是会同城管等部门查处在车行道内兜售物品、散发小广告、机动车和马车售货等影响交通秩序的各类违法行为;五是会同城管等部门查处长途客运、公交车站内游商扰序、非法运营、散发小广告等各类违法行为。
20.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定辖区整治方案、计划、应急预案,按照全区部署,组织本辖区城管分队、派出所、工商所、卫生监督站等部门开展环境整治;统筹协调辖区内各部门、各单位,整合力量,疏堵结合,抓好社会面环境秩序管控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固化三项机制,强化组织领导。一是高位协调机制。区政府主管区长牵头,综治、公
安、城管、工商、商务、督查、监察等部门行政正职参与的环境秩序整治高位协调机制,研究整治工作,部署重点整治任务,统一推进环境整治工作。二是联合执法机制。镇、街道统筹协调派出所、工商所、城管分队及相关职能科室,组建联合执法分队,通过工作联动、问题联治,确保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监察反馈机制。执法部门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向属地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和监察部门反馈;属地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接到反馈后要及时研判,及时整改、及时解决,并将相关情况向执法部门通报。
(二)按照五步模式,推进综合整治。一是全面摸排,建立台账。以镇、街道、经济功能区为主体,以执法小分队为依托,各部门联勤联动,深入城市管理一线,全面摸排、掌握辖区环境秩序中的突出问题,继续开展五大秩序整治,严厉查处和打击违法建设、违法经营、违法占地等行为,重点抓好环境秩序乱点、门前三包、进京第一印象通道、校园和医院周边、黑车、视觉污染、牌匾标识、夜景照明、户外广告整治等,并逐一建立专项台账,增强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实地勘察,制定预案。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行政正职要亲自部署,提前实地勘察整治部位;职能部门要共同协商,根据整治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整治方案和应急预案。三是宣传告知,重点训诫。整治行动前,由公安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对区域内违法相对人进行逐一宣传告知,对屡教不改的商户由工商部门纳入企业信用信息警示系统;对长期从事违法行为,有过激倾向的重点人员进行重点训诫,最大限度减少整治阻力,化解潜在矛盾。四是联合执法,有序推进。按照预案部署,在违法行为高发时段,由属地牵头,各相关部门协调联动,按照职责,依法、依规对违规单位和违法相对人进行查处,公安部门要保障执法安全。五是深入打击,巩固效果。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黑窝点、制假贩假违法犯罪行为和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幕后团伙等线索,由公安部门牵头,各部门积极配合,清掏窝点,深入打击,深化整治效果。
(三)坚持疏堵结合,有效化解矛盾。一是强化行业及属地管理,从源头上杜绝违法行为。市政、住建、商务、工商、卫生等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属地单位,要将日常行政管理与环境秩序整治相融合,不断加强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工地、医院的宣传教育,督促其提高环境秩序意识、遵守城市管理法规,履行环境秩序建设责任。二是继续推动便民疏导设施建设。各属地单位要根据群众需求,充分挖掘各类资源,采取农超对接、便民市场、一刻钟社区生活圈建设等形式,加大便民设施建设力度,不断深化管理,方便群众生活。三是结合群众热线举报、来信来访和群众身边的实际问题,对环境整治重点问题逐一建立台账并督办解决。
(四)落实管理责任,切实履行职能。一是落实领导责任。参与环境整治的相关部门要明确主要责任人,落实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二是落实网格化管理。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正职为第一责任人,各派出所、工商所、综治办、卫生监督站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确保整治力量部署到位、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全面促进城市管理的精细化;明确每个网格单元的负责人和责任人,并建立日常检查、考评制度。三是落实部门责任。相关审批部门要从城市环境整体布局的角度出发,严把审批关,对涉及城市管理秩序的审批内容,如广告牌匾、小修业、大排档、临建、活动宣传(店外经营)等,在审批之前,应征求城管监察部门的意见,避免新增扰乱城市环境秩序的行为。
(五)全程督导考评,提高工作效能。建立日常督导考评机制,对环境秩序整治工作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开展持续不断的督导检查,做到随发现、随通报、随督办、随整改,特别是对重点任务、重点区域、突出问题,要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标准,提出要求,重点督
城市管理整治提升
集贸市场综合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整治提升活动,依据《城市管理整治提升活动五年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和《城市管理整治提升活动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集贸市场的管理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为民
办实事的服务宗旨,把集贸市场建设和管理作为政府民心工程,紧紧围绕“城市管理整治提升”活动主题,以建立“市场负责、部门共管、各司其职、依法管理”的市场长效管理机制为核心,坚持“市场管理与部门监管同步、日常管理与综合治理并重”的工作原则,实现市场信用建设、经营秩序、食品安全、购物环境的全面提升,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都市区建设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有力保障。
二、整治重点
1、市场主体证照管理;
2、市场内及其周边经营秩序;
3、市场内环境卫生;
4、市场文明经营及信用建设;
5、食品安全;
6、明码标价;
7、计量安全;
8、设施安全。
三、整治任务和标准
(一)整治证照管理
整治任务:加大市场内经营者无证、无照经营的查处,实现规范统一亮证亮照。
加大市场内经营者营业执照的检查力度,取缔、规范无照经营,确保持照率、亮照率、并以市场为单位实施统一悬挂。规范市场内餐饮经营者许可证的发放,取缔、规范无证经营,加大食品经营者从业人员健康证的检查,确保健康证的持证率。
(二)整治市场内及其周边经营秩序
整治任务:市场内划行归市,无出摊、出店经营现象。市场门口及周边地区无占道经营和流动摊点,市场沿街店面无出店经营。市场门前车辆分类停放,无乱停、乱放现象。
督促市场主办单位加强市场日常管理,整治市场内占道、出摊、出店经营、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等现象。整治市场周边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和沿街店面出店经营。整治市场门前车辆停放。
(三)市场内环境卫生
整治任务:及时清扫地面垃圾,保持市场内地面无积水、无堆积性垃圾;市场公厕免费开放,专人定时保洁,无异味;市场内灭鼠、灭蟑、灭蝇工作成效显著。
督促市场主办单位落实专人做好市场地面卫生的保洁工作,并做好市场垃圾的清运。市场属地社区负责,统一派发灭鼠、灭蟑、灭蝇的药物,指导市场落实投药工作,对鼠、蟑、蝇较多的市场采取集中灭杀。由市场主办单位负责,落实专人做好市场公厕的保洁与管理工作。
(四)整治市场文明经营及诚信建设
整治任务:经营者经营行为文明。
指导市场主办单位开展场内经营者信用评定工作,全面落实经营者挂星经营,并积极组织市场开展文明诚信市场创建活动。督促市场主办单位加强对场内经营者的教育与管理。确保市场内无封建迷信物品和行为、无赤膊等不文明行为。指导市场主办单位加强市场安保工作,确保市场内无打牌等赌博现象、无打架斗殴和抢劫偷窃行为发生、无非法集会,确保市场内无犬自由出入,无豢养犬的行为。
(五)整治市场内食品安全
整治任务:清理市场内“三无”、变质、过期食品;市场主办单位履行准入管理,食品经营者建立进货台帐,入场食品可溯源;入场农产品经检测、检疫。
督促市场主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开展索票索证和溯源管理工作,完善进销货台账的建立。依法查处市场内“三无”、过期、变质食品。 由农水部门负责,整治市场内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销售行为,指导市场主办单位自产自销蔬菜的快速检测工作,全面加强入市肉、禽商品的检疫工作。
(六)整治市场内明码标价
整治任务:整治市场内各类商品明码标价。
由物价部门负责,工商部门配合,整治市场内各类商品明码标价,做到标价清晰、价货相符。依法对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七)整治市场计量安全
整治任务:整治市场内公平秤的设立与管理,加大经营者计量器具及计量行为的监督检查,确保无不合格计量器具入场使用。
提请市质监部门及计量所配合,督促市场主办单位设立公平秤,及时受理消费者复秤请求,做好记录;加大经营者使用的计量器具的检查,依法查处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以及短斤少两等违法计量行为。
(八)整治市场设施安全
整治任务:整治市场设施安全隐患和消防隐患。
加强对市场内“三合一”现象的取缔和规范,加大对市场内消防器材的检查,组织市场内管理者和经营者进行安全教育,
确保市场无消防事故发生。由安监部门负责,加强对市场内棚顶、货梯等设施安全的检查,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组织协调阶段( 月 日- 月 日)
召开动员会议,统一思想,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集中部署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 月 日— 月 日)
各责任单位按照任务分工,组织人员集中力量进行突击整治和重点推进,确保整治目标得到有力落实。
(三)巩固提高阶段( 月 日— 月 日)
各责任单位组织对前阶段的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回头看,对照标准,进行自我检查和评估,找出薄弱环节,拾遗补缺,及时整改,巩固整治成果,落实长效管理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按照“依法管理、履职尽责”的原则,各责任单位要切实
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打好夏季农贸市场综合整治战役,确保整治工作得到高效的组织。
(二)突出重点,抓好落实
各单位、各部门突击整治重点,要严格对照整治目标,
采取切实有效的举措,强势推进,对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及时整理,确保各项整治任务得到有力的落实。
湟源县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城市管理整体合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按照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城市综合管理理念,突破体制机制障碍,通过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环境整治,完善城市功能,破解城市管理难题,不断优化城市环境,努力塑造整洁、有序、文明的城市新形象。
二、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我县城市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成立湟源县城市管理工作委员会。
主 任:胡良云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主任:郭 健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沙东海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高海青 县公安局局长
安永发 县城镇管理局局长
成 员:方得红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马玉祥 县目标办主任【城管市场整治方案】
张永忠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马田源 县财政局局长
靳生元 县交通局局长
邹永生 县住建局负责人
李永宏 县环保局局长
马生辉 县林业局局长【城管市场整治方案】
田文禄 县教育局局长
罗万福 县水务局局长
杨发科 县旅游局局长
王 浩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燕珍 县卫生局副局长
严卓才 县农牧局副局长
李辉全 县广电局局长
范云青 县工商局局长
芦 彬 县商务局副局长
米世银 县创卫办主任
陈生财 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朱善德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世明 城关镇人民政府镇长
安柏山 大华镇人民政府镇长
祁增林 申中乡人民政府乡长
纪文魁 巴燕乡人民政府乡长
马守成 寺寨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发忠 日月乡人民政府乡长
张生卿 和平乡人民政府乡长
芦宝林 波航乡人民政府乡长
田荣珍 东峡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镇管理局,安永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方案制定和实施,积极与各相关单位进行联系,研究和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和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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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职责分工
(一)政府办
1、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和城管委关于城市管理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和修订加强城市管理的各项规定、制度、方案、意见和办法。2、负责行使城市管理的组织计划、综合协调、检查监督等职能,督促、指导城管委各成员单位开展城市管理工作。3、对城管委各成员单位实行目标管理,组织做好对城管委各成员单位的检查考评工作。 (二)城镇管理局
1、规范占道经营行为。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按照“主要道路严禁、次要道路严控、支路街巷规范”的要求,着力整治和引导规范户外经营行为。按照“消除聚集点、盯住易发点、减少固定点”的思路,全面取缔批准外的主干道、大型公共场所等重要部位的固定摊点、流动商贩,确保道路通畅、秩序井然。2、加大环卫保洁力度,县城主要路段要实行环卫全天候保洁,确保县城干净整洁。3、积极推进垃圾分类收集,认真做好垃圾袋装化推广工作,城区生活垃圾袋装化达到90%以上。4、与沿街单位及门店重新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严格按照“门前三包”管理办法施行监督,加大处罚力度,确保“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到位。5、规范户外广告牌匾审批和设置,做到内容健康、文字规范、外形美观、安全牢固。以县城主要街道两侧的广告、门头牌匾为重点,坚持统一标准、体现特色的原则,适度超前规划,提高设置质量,对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整治,对破损广告牌匾及时责令更换,达到广告设置规范、式样美观的效果,展现湟源新形象。6、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搞好县城亮化工作。7、加强县城道路、广场、绿地等灯杆、护栏、配电箱、路标牌、指示牌、灯箱广告、检查井盖等市政公用设施及其他附属设施的维护和 3
管理,对陈旧、破损设施,定期维修,并加大巡查力度,确保设施不被盗、无破坏,及时补缺、更新。8、按照《青海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卫生工地管理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城区建设工地安全防护、场容场貌、生活卫生、环境保护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9、加强对建筑垃圾和工地物料清运处置管理,严厉查处垃圾、物料遗撒污染路面和乱倒垃圾行为。10、加强餐厨垃圾管理,确保餐厨垃圾不流向社会。11、负责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城管委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关系,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城管协调工作会议。
12、负责督促落实城管委办公会议的工作措施,研究具体工作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13、负责落实城市管理委员会的会议决议中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三)公安局
1、合理设定停车点和停车场,缓解城区停车场数量少、容量不足的矛盾,解决车辆乱停乱放问题。2、积极配合城管部门进行执法,清理车辆占道经营现象,并建立长效机制,一旦接到涉嫌拒绝、阻碍城管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等案件的报警时,必须做到有警必接、有案必处、有责必究,加大对暴力抗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为城市管理提供执法保障。3、在县城合理设置标志标线,进行车辆有序管理。4、加强对城区公共场所和道路停放车辆管理。严禁机动车、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上停放,引导出租货运车辆在指定地点停放。
5、突出重点路段、重点部位的管理,确保县城东西大街、南北大街、建设东西路三条“严管街”无乱停乱放现象。6、积极配合住建部门,加大对违章建筑的查处力度。7、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开展的城市管理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行动,参与联合执法;及时受理并现场处置城管执法中的突发性事件,对暴力妨碍依法整治、拆迁,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人员和事件进行处理。8、加强对特种行业的容貌秩序和环 4
境卫生的监管。9、利用县城内设置的摄像探头,积极进行对城市管理工作中违法行为的监管,配合城管部门加大对破坏市政设施行为的查处力度。10、负责落实城市管理委员会的会议决议中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四)住建局
1、按照《青海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卫生工地管理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城区建设工地安全防护、场容场貌、生活卫生、环境保护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废水、建筑垃圾、砂石料、泥土对城市的污染,做到所有施工工地卫生制度落实,工地围挡、隔离护栏不低于1.8米,工地清洁,物料堆放整齐,杜绝车辆带泥污染路面现象,如设置围挡等不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不办理相关手续,建筑工地不得开工,并督促建设、施工单位按照规定处置建筑垃圾。2、根据规划加大对违章建筑的查处力度, 积极配合城管部门对在县城及县城周边乱倒建筑垃圾的行为进行查处,做好建筑垃圾消纳场的选址及管理工作。3、按照西宁市人民政府2004年制定的《西宁市城市管理办法》,加大满足县城需要的蔬菜市场、停车场、厕所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及建设力度。4、加强行业管理,配合城关镇政府搞好全县的物业管理。5、负责落实城市管理委员会的会议决议中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五)教育局
1、加强对学生日常行为、道德品质规范教育。2、组织发动师生开展城市管理义务宣传,参加维护市容卫生环境的义务劳动。3、负责落实城市管理委员会的会议决议中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六)交通局
1、负责城区公交汽车、出租车营运秩序管理,教育驾乘人员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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