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完善党建相关制度

| 建设项目管理 |

【www.guakaob.com--建设项目管理】

篇一:进一步完善党建相关制度
健全完善党建工作长效机制[1]

浅谈如何健全完善党建工作长效机制

党支部是我党的基层党组织,作为执政党,党支部的工作在整个党务工作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位置,党建工作抓得好坏,对于党支部是否有凝聚力、战斗力,工作是否能开创新局面具有关键性的影响。加强党支部先进性建设,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做好“十一五”开局之初的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保证,是创新宣传思想工作,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党支部的客观需要。在这里着重谈一下健全支部长效机制的重要意义。

一是重形象,塑立党员表率形象。党支部党员所处的地位、环境和其工作性质、职责,决定了党支部党员干部更应率先垂范,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永葆党的政治本色。中心现有党员20人,支部书记多是兼职,而且倾向年轻化。加强思想宣传、理论教育、文化体制改革、精神文明建设为够建和谐队伍提供思想保证、智力支持和精神动力。所以,党员素质的高低,为人民服务质量的好坏,党建工作是否制度化、规范化,直接关系着企业的整体形象。因此,我们必须认清肩负的历史使命,进一步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紧紧围绕党支部党委中心工作,抓住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坚持把握方向不

错位,积极主动不越位,履行职责不缺位,积极探索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更加扎实有效地做好党支部的各项工作。

二是抓学习,建立健全党员学习培训机制。学习,是共产党员政治生命的源泉。只有坚持不懈地加强学习和培训,才能使广大党员始终保持正确的方向,提高能力素质,增强服务本领,与时俱进,不断保持生机和活力。为保证学习培训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抓不懈必须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员和干部学习培训的机制。一是党组织要为党员学习培训创造条件,积极鼓励党员多读、多想、多写。学习包括理论学习、业务学习、知识储备和更新;二是继续坚持和完善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党员过好党日,提高党员自身学习意识,服务意识。建立健全学习激励机制,把学习培训与提拔使用有机联系起来。当前,理论学习的重点是真信、真懂、真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理解科学发展观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各项工作。

三是抓管理,建立健全党员教育管理机制。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要靠自觉,也要靠教育和管理。只有把自律和他律结合起来,才能使党员的思想、行为沿着先进性的轨道前进。在新形势下,随着社会生活多样化趋势的发展,党员队伍也出现了新情况和新问题,有的淡化理想信念,单纯追求个人价值的实现;有的淡忘党的宗旨,极端个人主义膨胀;

有的淡漠党的纪律,自由主义严重等等。存在的这些情况和问题表明,加强和改进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是迫切需要的。一是建立党员思想状况调查分析制度,掌握和摸清党员思想动态,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二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断激发党员身份上的荣誉感,事业上的成就感和组织上的归宿感,使党员不断强化党员意识,处处以党员标准评判自己的言行,努力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教育和管理要注意针对性、实效性和灵活性,避免泛泛化。要把教育管理与党支部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围绕中心工作,牢记根本宗旨,切实转变工作方式,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实现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双双出成果,形成良性循环。

四是抓动力,建立健全党员激励表彰机制。对于我们每个党员来说,先进性不是与生俱来的,需要不断努力,才能始终保持先进性。党组织应该为党员创造保持先进性的环境,要给予党员自身以动力,同时也要从外部给予一定的压力。激励表彰机制是促进党员永葆先进性的重要动力。激励表彰机制的功能,是激发、引导党员的思想和行为向更高层次发展。一是结合落实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将主题实践活动常态化,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二是完善党员表彰制度,规范表彰的层次、领域和范围、避免表彰的随意性,做到公正、公开,令人信服。

五是抓纪律,建立健全党员监督约束机制。监督约束机制是保持党员先进性的重要保证。只有加强对党员的监督,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对领导干部手中掌握权力的监督,才能防止和减少各种错误行为的发生。首先,强化党组织监督意识,努力克服畏难情绪和无所作为的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敢于碰硬、勇于负责的精神,理直气壮地履行监督职责;其次,加强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和党纪国法教育,认真学习和贯彻《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增强纪律观念、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教育。再次,突出和加强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监督、发挥先锋作用的监督、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监督、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监督。严肃党纪,按照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和平等的原则,健全党员民主评议制度,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严把“入口关”,同时,正确把握相关政策,疏通党员“出口”关,对极个别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将严格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客观、公正、稳妥的处理。通过监督约束机制,使党员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拒腐防变、干净干事。监督越有效、有力,党员先进性的建设就越有效、有力。

六是抓载体,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载体创新机制。一定的活动方式是开展党建工作的重要载体。创新载体,是推进党建工作的有效抓手,也是长效机制得以有效运行的保证。只

有创新载体,才能提高对党员干部的吸引力,提升党组织的影响力,不断为党的先进性建设增添新活力。所以,要强化创新意识,改善创新环境和氛围,建立健全鼓励创新的制度。要积极探索一切符合党员思想活动变化规律的方式方法,充分利用新技术、新手段设计和运用科学化、多样化、实效强的新载体,切实增强永葆先进性长效机制运行的生机活力。

紧紧围绕我厂“认清形势,转变观念,创新实践,谋求发展”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引导党员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创造一流的施工业绩。党的先进性不是一劳永逸的,而具体的、历史的,与时俱进的,那么党建工作长效机制也不是固定的、封闭的体系,而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随着党建工作形势和任务的变化,不断创新发展完善的。

篇二:进一步完善党建相关制度
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党建工作有关资料的通知

中共洪洞县委组织部通知

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党建工作有关资料的

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工委、各直属企业党委:

为进一步推进、引深创先争优活动,切实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的规范化水平,现就当前基层党建工作需要完善的相关资料提出如下要求:

一、 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完善党建相关制度】

要有创先争优活动方案及活动的主题、载体;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机构、建立党员干部联系点制度的有关文件;党组织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确定承诺事项、“两定”目标征求意见的资料,党员创先争优公开承诺书;党组织和党员承诺在党员活动室进行公示,有条件的单位以版面形式在户外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党员年终评议的有关资料;在党员活动室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院落、街道等显著位置悬挂创先争优横刷写标语;基层党、工委有所属党支部确定的创先争优活动主题、载体及承诺事项台帐;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台帐,对领导点评工作如实记录;创先争优活动工作总结,要有基本情况、活动开展情况、具体推进措施及取得的实效、典型人和事例等;近年来下发的创先争优活动及其它基层党建工作的文件、资料等。

二、党员活动室

每个村都要有活动场所,每个单位都要有专用或兼用的党员活动室;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平整好院落,通水、通电、通远程教育,配齐办公设施,布置好版面,建立资产台帐;党员活动室悬挂党旗,悬挂以入党誓词、党员权利义务、党组织机构设施、党组织职责、工作制度等为重要内容的基础版面,悬挂创先争优活动主题版面,悬挂“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流程图及场所管护、远程教育制度等;党组织受表彰的奖牌、证书,反映基层党建工作的影像资料等。

三、党员教育管理

党员花名册,有党员的基本情况及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等比例构成;党员党费收缴台帐;党员学习参考的有关书籍、资料、党报党刊;党员学习笔记及心得体会。

四、其他基层党建工作

县、乡换届的有关材料整理归档、装订政策;干部下乡住村联户活动的实施方案、工作台帐;落实农村干部“一定三有”政策工作台帐;在村内、单位的醒目位置设有党务公开专栏,党务公开的相关资料齐全;远程教育的相关资料;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制度,大学生村干部工作日志要认真记录,按要求签注意见。

基层党务工作者要树立“以资料反映工作,以资料验证工作,以资料规范工作”的思想认识。要结合实际,认真对

照检查,健全完善以上基层党建工作有关资料,不断规范、推进基层党建工作。

中共洪洞县委组织部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日

篇三:进一步完善党建相关制度
2015党建工作制度

第1篇:党建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县扶贫办党总支结合组织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发展党员制度

1、由申请入党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支部召开党员会,根据申请人的现实表现,讨论能否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经党员同意,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对象,并确定2名正式党员为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

2、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教育,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培养联系人要经常向支部汇报积极分子表现及培养情况;

3、对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所在支部进行讨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支委会根据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和支部的意见,确定发展对象;

4、将积极分子的有关考察材料上报县直机关工委,并由总支委派专人到发展对象的所在支部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考察合格的发给《入党志愿书》,由发展对象填写后,交给支部并由支部组织讨论;

5、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经全体党员表决后,填写“支部大会决议”,签名盖章后逐级上报审批。

(二)党费收缴制度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

3、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应交纳党费,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按时交纳党费。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总支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的进行,方法简便易行,时间相对集中,每年开展一次;

2、开展新时期合格党员教育,通过政治学习,检验每名党员是否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是否密却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的疾苦;

3、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进行总结,严肃认真地开展民主评议,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方向;

4、支委会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指出每个党员的主要优、缺点,并行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督促其改正缺点;

5、对民主评议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由支委会提出妥善处理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表决。

(四)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制度

1、处置不合格党员,是贯彻党章规定的精神,坚持从严治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支部需按照“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方针,有组织、有领导的妥善进行;

2、在民主评议党员中,支委会对于大多数党员和非党群众认为是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并整理成综合材料;

3、经支委会讨论,依照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界限,提出初步意见;

4、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支委会意见,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

(五)党内监督制度

1、党支部每半年对党员履行义务、执行党的纪律和廉政制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2、党支部要督促本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负责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并与会前转告本人或在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

3、党支部要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帮助党员改正缺点和错误,对机关中存在的问题向行政领导反映,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

4、党支部对本单位干部的提拔使用、奖惩应当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讨论通过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选举支委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发展党员的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讨论决定支部的其它重要事项;

2、支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贯彻党的决议和行使教育、监督职责,讨论研究思想思政治工作,党员教育管理,支部工作安排、党员奖惩,搞好支部自身建设;

3、支部会每月召开1—2次,组织党员学习和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由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评议和讨论对不合格党员的奖惩等;

4、党课每季度安排一次,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论述和十六大精神,结合党员的思想实际,系统的进行党的纲领、宗旨、任务和方针政策等方面的教育。

(七)请示汇报制度

1、党支部每年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并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支委就履行职责情况向支委会汇报,支委会应认真对支部全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就支部工作情况向党员大会报告,由党员评议;

2、党支部要按时参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对上级党组织的文件要及时传达,认真贯彻落实;

3、党支部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重要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

4、党支部还应主动向党总支和行政领导汇报工作,听取党总支的指导意见,争取行政领导的支持。

第2篇:机关党建工作制度

为了更好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市直机关党工委的《实施意见》。促进局机关党组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结合局机关实际,特制定以下党建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

一、总支部委员会会议议题

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直机关党工委,局党委工作部署,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2、讨论研究局机关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和以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名义上报下达的文件;研究机关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实施意见;研究年度工作总结

3、研究局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4、研究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团体工作的重大事项。

5、研究讨论机关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及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6、讨论决定对机关党员的奖惩(含对先进集体,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推荐,考核,表彰;对违法违纪党员的处理并上报)。

7、研究市直党工委,局党委临时交办的有关事宜。

二、总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规范的议事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2、总支部委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和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3、会议由书记召开并主持,会议时间,议题,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通知,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委员,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4、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才能举行,讨论决定问题时,必须充分发挥民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吸收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记录由组织委员负责,记录要清晰,忠于发言人的意愿,对听不清楚或未记全的重要意见,要及时请发言人核对补充。会议记录在会后由副书记审核签注后送书记审定。

6、对会议议定的事项,各委员必须坚决执行,对归口负责上报或落实的该项要按时完成,并及时反馈(包括市直机关党工委要求上报的有关事项)。

7、与会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集中精力开会,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处理与会议无关事宜,更不能中途擅自离会。

8、与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议保密纪律,杜绝自由主义现象发生。

三、请示报告工作制度

1、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总支部委员每年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征求党员的意见,接受党员的评议和监督。

2、总支部至少每年召开一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局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

3、支部每季度向总支汇报党建工作,总支每半年向局党委汇报机关党建工作,

4、总支坚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对政策上把握不准的党内重大问题随时请示报告,对党工委布置的工作要及时汇报完成情况。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和指导。

5、每个党员都要按时参加党的组织活动,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党员外出时间较长,应以书面形式,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归队后应当面向党组织负责人汇报,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平时有重大事项,要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

6、入党介绍人要定期向所在党支部汇报被介绍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取得支部的指导和帮助。

四、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1、党员交纳党费应做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在每月的20日前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小组长,党小组长应及时登记,造册,做好党员党费证记录,并将收缴党费及时上交支部组织委员。支部组织委员按时上交总支组织委员。

2、党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纳党费,可以补交,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走超过三个月。对不按时交纳党费的党员,支部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3、党员应交纳的党费比例,由各支部组织委员按照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和按照统一的核定,党员必须足额交纳。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由支部组织委员会核算后通知党员本人,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总支应在每年年终,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预备党员之月开始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

5、所有收缴的党费由机关总支每季度一次统一上交汇入党工委的党费账户,局机关党组织不留成党费,不得拖延上缴或借支,挪用党费。

五、党员学习培训制度

1、培训内容: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形势任务教育等内容。

2、党员学习教育要做到“六有”:有学习计划,有相对固定的学习时间,有学习记录本,有学习考勤中,有个人笔记本,有学习心得体会。

3、每个月召开一次党员学习会,学理论,学党章,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局领导每年要为党员上课2-3次。

4、党员每年写2篇以上学习心得,每半年召开一次学习交流会,党员中心发言,交流学习心得。

5、机关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及专职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每2年至少轮训一次。

6、积极选送党员干部参加党校各种学习培训,定期举办党员培训班。

7、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内涵,采取辅导报告,办培训,组织对党员进行学习培训。

8、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市直机关党工委培训班学习培训

9、努力搞好党员干部职工的岗位培训和技能培训,积极创造有利条件,鼓励不脱产学习,深造学习,倡导岗位成才,自学成才。

【进一步完善党建相关制度】

六、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制度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党小组会每月一般安排一至两次,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总支部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课教育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

2、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学习教育,时事政策教育和自我教育,特别是加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素质,

3、严格党员管理。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一个支部过组织生活,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并按照规定交纳党费。

4、坚持民主生活制度,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个人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作风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防止的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克服和制止党内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5、机关党总支每半年,支部每季度分析一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切实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6、党员领导干部,机关党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每半年至少与党员谈心一次;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每年至少开展谈心一次。

7、定期组织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年终,结合工作总结,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对违法违纪党员要严格按《党章》及《党纪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9、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入党员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得考察,严格把好质量关。

10、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每半年在党内通报一次;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对多次或长期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

11、严格按照规定接转党的组织关系。党员在调动工作办理行政关系同时,要办好转接党组织关系的手续。

12、建立党员活动室,配发党报党刊,及时下发上级文件,扩大党员的行情权,定时公开党内事务。

13、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思想道德等教育,每年组织1-2次市区周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参观学习,每年组织一次义务活动。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在年度考核,年终总结时或上级党组织同意安排的时间内进行。

2、民主评议党员按照“学习教育,自我评议,民主评议,组织考核,表彰和处置”等五个环节进行,重点抓好党内互评,群众评议和支部考评工作。

3、对党员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组织学习《党章》党的重要理论和领导讲话精神,提高对党的性质,理想,宗旨,纪律的认识,为自我评价和民主评议打好基础。

4、评议按支部或党小组进行。党员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特别是学习实践中“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5、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参加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进行的处评,互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小组长要做好会议记录。评议期间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6、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本局的保持共产党先进性具体要求,在对党员进行坚持党员标准教育和党员做出自我评价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党员要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支委会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对每个党员形成评议意见通知党员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评议情况。

7、对评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扬或表彰;对模范作用不突出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助;对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区别不同情况,提出限期改正或者劝退,除名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表决,报党工委审批。

8、认真做好评议党员工作总结,并将评议党员情况上级组织。

八、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和各项规定。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议,决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和廉政谈话制度。

3、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逐级汇报制度。定期向党工委,局党委汇报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原则上每半年汇报一次。如发生违纪违法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4、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其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5、实行廉政责任制。局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按照分工,负责对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及党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6、加强党内外监督。经常听取党员,民主党派,党风廉政监督员和群众的意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对反映党员在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并反馈通报有关情况。

7、要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批评和监督。

8、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的建设,把上级有关规定与本部门责任范围内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完善相关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确保有效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的实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9、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准使用公车办个人私事。不准收受“”红包,礼金,礼品,不准借婚喜庆这机敛取财物,严禁参加一切可能影响公务的活动,不准向管理对象索要任何好处,发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和处理。

10、展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等三项谈话制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谈旖教育,指出不足,限期整改。

11、履行监督职责。每年对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廉政从政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和考核;定期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制度的落实情况

12、实行责任追究。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责任人,按中央《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其实行责任追究。

九、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1、建立和完善机关工委统一领导,局党委负总责,机关党总支组织抓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局党委书记为机关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对局党建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机关总支书记为党总支工作的具体负责人,支机关实施党工委,党委的决议,决定,要求和党建各阶段工作目标的实现负主要责任,党委其他成员齐抓共管机关党建,机关党组织具体负责抓落实,做到党建工作与本局的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总结。

3、总支,支部委员在局党委和总支的领导下,负责日常党务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工作任务,协同完成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任务。

4、中层行政领导要按照总支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制,抓好分管的党建工作,在布置。检查。考核,总结行政业务工作时,同步强调党建工作。

5、党小组长要按照各级党组织的要求,对本小组党建工作负责,认真抓好本小组的党建和思想政法工作,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协助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好党小组的各项会议和活动,带领党员完成各项任务,定期向总支报告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及时收缴党费,做好会议记录,

6、抓好党组织的自身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报告,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月工作安排,实行目标管理,组织分工任务落实到人,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总支委员会,结合局中心任务,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工作,审核发展党员,布置,总结党建工作任务。

7、深入开展党建创先工作,创文明单位和创“五好支部”等活动,建立创建工作责任制,每半年研究一次创先情况,每年表彰先进党支部,党小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及时总结党建工作经验。

8、格党的组织生活。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下自我批评;严肃党的纪律,处置不合格党员;按规定及时收缴党费;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9、坚持按期换届选举制度。按期《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按时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按规定配齐强总支、支部班子。

10、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不履行职责,工作不落实的党组织,党务干部和党员。要实行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

第3篇:20XX年党建工作制度

2015年,市发改委党建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发展改革中心工作,积极作为,科学务实,深入开展和谐

机关建设,进一步推进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一、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面提升机关党员干部政治素质【进一步完善党建相关制度】

一是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也是今年我委机关党的建设的一项中心工作。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把活动的重点放在“实践”上,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自觉运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提高应对复杂经济形势的能力,积极有效地推动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认真参加市里组织的系列活动,并结合我委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扎实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二是认真开展日常政治学习。充分发挥党支部集中学习、党小组学习、党员自学等多种形式的作用,保证政治学习的时间和质量,确保政治学习与业务工作同抓共促。三是积极组织支部书记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各种培训活动。力争通过培训,打牢支部书记的思想理论基础,不断提高其领导党建工作的能力素质;进一步端正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动机,加深对党的认识,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素质,使其早日达到党组织的培养要求。

二、加强组织建设,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围绕基层党组织建设,今年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党员发展工作,确保党员发展质量。严格发展程序和标准,严把公示、政审、谈话等重要关口,确保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二是继续开展党员目标承诺活动。在认真总结我委2015年党员目标承诺试点工作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的安排部署,继续开展好党员目标承诺活动。以业务工作为活动的切入点和落脚点,通过目标承诺使广大党员干部自我加压,促进各项工作目标的圆满完成。三是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高度重视机关党建工作,进一步配齐、配强党务干部,加强对党务干部的教育培养,确保基层组织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四是做好党员组织关系和党内信息数据的维护与管理工作。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确保党员组织关系和组织生活不出现断档,做好党内信息数据系统的维护管理,并及时报送上级党组织。

三、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为促进中心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提升干部队伍的精神境界,形成良好的团结氛围,以和谐向上的机关风气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为促进全委中心工作奠定坚实基础。重点抓好四个方面:一是抓好和谐机关创建活动,加大机关文化建设力度。以构建学习型、服务型、文化型、廉洁型机关为主要内容,以建设公平正义、关系融洽、政令畅通、清正廉洁、充满生机的机关为目标,大力加强思想、作风、制度、文化、廉政建设,逐步创建文明向上、充满活力的和谐机关。着力加强机关文化建设,逐步建立全方位、深层次、有内涵、有特色的威海发改委机关文化体系。二是做好各项帮扶工作,力求产生良好社会效应。加大调研力度,全面掌握所联系村、敬老院等的实际情况,积极研究发展出路,认真做好贫困户、贫困职工的帮扶工作,尽最大努力给他们提供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实际困难,确保圆满完成帮扶任务。三是继续抓好争创“优秀工作成果”活动。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目标,结合我委实际,选准优势项目进行选题立项、认真培养,确保成果的“创新性、领先性、实效性”,使工作成果水平更高、质量更好、影响更大。

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机关作风进一步转变

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5-2015年工作规划》和《山东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5-2015年实施办法》,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决拒绝腐败现象的发生。突出抓好“权力就是责任、权力就是义务、权力就是服务、权力就是奉献”的教育,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防线。突出抓好三个结合: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将廉政文化建设作为提高机关干部素质、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从政行为、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拒腐防变能力、促进机关各项工作协调健康发展的有力措施。二是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和谐机关创建结合起来。三是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依法行政、廉洁自律、勇于同违法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机关党员队伍的良好形象。加强平安机关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责任制,认真做好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有针对性地解决机关作风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五、加强群团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机关工会要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解决职工实际困难、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组织开展系统内乒乓球比赛、征文比赛等文体活动,积极组织职工参加市直机关第九届运动会和庆祝建国六十周年红色歌曲传唱活动。团支部要把青春创业、青春绿化、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争创等“青”字号工程抓好,于植树节期间开展青春绿化活动,学雷锋月期间,组织一次青年志愿者义务服务活动,结合庆祝建国60周年,开展一次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妇委会要积极探索“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的有效机制,不断加大妇女儿童维权的宣传力度,围绕和谐家庭建设,深入开展家庭文化建设活动,激励广大妇女创新、创造、创业精神,推动妇女工作创新开展。

篇四:进一步完善党建相关制度
2016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的实施方案

篇五:进一步完善党建相关制度
2016健全完善三会一课制度

健全完善三会一课制度

各镇党委,各中心社区工委,沿海经济开发区、生态化工园区、经济开发区工委,县委各部委办,县各委办局党委、党组(总支、支部),县各直属单位党组织,省市属驻响各单位党组织: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支部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载体,也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本色,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保障。现就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加强新形势下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作如下通知:

一、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保证党的组织生活正常化

新的历史时期,对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全县各级基层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抓好“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责任感。切实担负起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重要职责,确保党的组织生活正常开展。

1、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主要内容是:学习贯彻党的会议精神,传达学习有关文件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贯彻执行的措施;

听取支委会的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讨论通过党员发展、转正、表彰和处分;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或支部书记及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补选支部委员;讨论决定其它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2、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和支部大会的决议;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搞好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研究党员发展、转正、处分和自身建设等问题;讨论决定其它重大事情。

3、定期召开党小组会。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学习有关文件,传达支部决议,讨论贯彻的具体措施;向党员布置工作;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群众工作;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研究发展对象;酝酿讨论党员发展、转正及对党员的处分等工作。

4、按时上好党课。党课一般每季度上一次。主要内容是: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理论知识的教育;进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进行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教育;进行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进行党纪党规教育;进行党的优良传统教育。

二、积极创新“三会一课”活动方式,提高组织生活质【进一步完善党建相关制度】

1、提高党组织生活质量。随着社会政治变革和经济发展的多元化,固有的方式、方法已经不能适应党建工作本身发展的需要。各基层党(工)委要指导党支部(总支)针对新形势,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进一步改进党的组织生活形式,积极探索创新“三会一课”的活动方式,增强党组织活动的吸引力、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提高“三会一课”的质量。

2、积极创新活动形式。不断改进“三会一课”的组织活动形式,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主义。要总结过去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适应新形势,要充分运用先进性教育成果,采取召开学习座谈会、理论研讨、主题教育、重温入党誓词、党风廉政教育、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等多种形式,使“三会一课”活动生动活泼,富有成效,增强吸引力和教育性。

3、积极创新活动载体。要通过寻找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的切入点,创新载体,精心组织,把开展活动的主题、形式与基层党组织的自身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并注重树立先进典型,坚持以点带面,推动全局,带动基层组织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充分发挥引导促进作用。以“亲民、为民、富民”活动、“创建和-谐机关”、“部门帮村、党员帮户”等有效载体,增强“三会一课”的实效性。

三、建立健全“三会一课”考评制度,加大督促检查力

1、各党支部(总支)要根据党章和党内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要进行严肃处理,坚决维护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严肃性。

2、要加强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各党支部(总支)要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做好支部“三会一课”的记录,注意“三会一课”台账资料的保存和积累。不准以班子会、干部职工大会代替“三会一课”。县委组织部将对各基层党(工)委所属各党支部(总支)“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经常的指导、督促和检查。把“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考评,并作为评选先进党组织的重要依据。

3、县委组织部将定期不定期抽查各基层党(工)委所属党支部(总支)的“三会一课”制度的执行情况,并予以通报。

健全完善三会一课制度 [篇2]

为切实抓好我县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实施,创新党建管理模式,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夯实基层组织,合理规范工作制度,进一步推动我县基层党建工作。根据《党章》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省、市、县党代会和县委十六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开放繁荣秀美幸福新**”和“建设美丽乡村”的工作主题,以“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为理念,以“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为核心,为推动县域经济社会更全面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动力和组织保障。

二、工作内容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大会)

支部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一般每季度要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

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党员大会一般要有本支部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员参加方为有效,大会决议必须经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接收新党员;民-主评议党员,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党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支部委员会作出的决定,支部委员会如发现党员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时,可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支部党员大会是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的重要形式,要充分开展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对于经过讨论暂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不要急于作出决议,下次会议再议,必要时可以报告上级党组织。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

(二)支部委员会(支委会)

支委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领导和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一般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有关党员干部参加。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

支部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研究贯彻上级党委的决议和指示,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办法,研究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研究后备干部的培养,研究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支部委员会要对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负责,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它的审查和监督。支部党员大会做出的决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贯彻执行。支部委员会做出的决议和决定,支部党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如果发现支部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可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三)党小组会

党小组是党支部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党的一级组织,它在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对本小组党员的管理,具体地组织和指导本小组每个党员的日常活动,保证党组织决议的贯彻执行。

党小组会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讨论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的决议,团结带领群众完成各项任务;讨论有关党内事务,如改选党小组长,酝酿支委候选人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研究发展

对象,评选优秀党员;分析群众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

党小组要对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定期向支部委员会汇报本小组活动开展情况,以保证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全面了解支部工作情况并作出正确的决议。党小组根据本支部党员数量、分布情况及工作需要等方面因素划分,各党组织依据自身实际情况而定。每个党小组不得少于三名党员(其中至少要有一名正式党员),党小组长必须由正式党员担任,党小组一般每季度活动一次。 (四)党课

党课是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的主要形式,是党组织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一般每季度至少上一次党课。

党课要以《党章》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为基本教材,同时结合不同时期党的形势和任务以及党的中心工作,联系本单位的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内容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等,授课人可由本单位的党组织负责人承担,也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先进模范人物(或其录像资料)授课,也可以由支部组织党员通过观看远程教育的形式进行授课。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三会一课”制度是我党总结自身建设的历史经验建立的有效的组织生活制度;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经常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事政治和科学文化知识,能够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工作水平,更好地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任务;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不断总结经验,纠正工作中缺点、错误,使党组织和党员更好地接受批评和监督。新的历史时期对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要根据新时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任务,进一步增强抓好“三会一课”的自觉性,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切实担负起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责任。 (二)加强领导。各基层党(工)委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一是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召开支部书记会议、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并部署相关工作;二是党(工)委要成立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和组织委员任副组长,各支部书记为成员的“三会一课”工作领导小组;支部要成立由支部书记任组长,支委委员任副组长,党小组组长为成员的“三会一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由党(工)委统一领导,党(工)委、支部、支委、党小组相互支撑的领导机制。各党委制定的实施方案以及党(工)委和

支部“三会一课”领导小组名单于4月15日之前将纸质稿交组员办,并发电子稿至组织部邮箱。

(三)明确责任。支部书记对“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负总责,为这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坚决克服松懈、麻痹、畏难情绪,保证“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在工作中,既要对“三会一课”制度的内容形式和要求进行全局的思考和运筹,又要尊重具体环节,精心抓好每项工作,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见成效。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组织生活。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要进行严肃处理,坚决维护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严肃性。

(四)强化管理。一是要严格按照要求定时间、定地点开展“三会一课”工作;二是各党(工)委“三会一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成员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主要检查支部党员大会记录、支部委员会议记录、党小组活动记录、党课安排计划及记录,每次会议(活动)记录上要有参加人员的签名。对落实好的支部予以表彰,对落实差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建立起相应的奖惩机制和长效的管理机制。县委组织部将对各基层党组织开展“三会一课”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未开展或效果不明显的党组织将做全县通报批评,并将此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党建工作年度考评中。

(五)创新形式。要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三会一课”活动的有效形式,在内容、形式、方法和手段上不断改进创新,使“三会一课”制度在创新中得到进一步的加强和完善。要把“三会一课”制度与基层组织建设年、创先争优、党员活动日和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等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坚决克服形式主义,注重特色、注重实效,形成敢闯敢干、奋勇争先的良好风气,树立党员干部在群众中求真务实、争当先锋的良好形象。各地各单位在开展工作过程中要善于总结,形成典型经验材料,及时上报县委组织部。

健全完善三会一课制度 [篇3]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应该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我中心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党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三会一课”活动的总体要求: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支部工作的基本制度,中心党支部必须把"三会一课"活动纳入工作计划,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党支部要结合我国改革开放的实际,结合我州招投标、政府采购事业发展的实际,贴近当前中心工作,根据本支部的特点,有针对、有重点的组织好"三会一课"活动。通过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不断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水平;不断推动我中心的党员队伍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努力为我中心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三会一课”活动的主要内容: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支部党员大会、按时上好党课。

(一) 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委员参加。

其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结合本支部实际研究本支部党建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工作情况;分析本支部党员状况 ,制定党员教育管理措施;讨论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和考察问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其他需要支部讨论的重要问题。

(二) 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汇报交流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围绕支部近期的工作,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支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 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其主要内容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有关文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指示;听取、讨论和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党员的表彰或处分等问题;讨论发展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问题;选举新一届支部委员会;讨论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要问题

(四) 党课:

党课由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组织好党课教育,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

支部党课教育内容根据每一时期党的中心工作要求和党员的思想教育实际需要确定。其主要内容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教育;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国内外形势教育;党规、党纪教育、党风廉政教育;与时俱进,增强党员先进性的教育;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法规的教育;招投标、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等。

三、“三会一课”活动的时间安排:

1、每年年初党支部都要根据州政府办机关党委和行政下发的工作要点,根据党总支的安排和要求,制定本支部的“三会一课”活动计划,经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党总支、州政府办机关党委备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2、“三会一课”活动必须定期进行。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或支委扩大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议,每三个月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半年上一次党课。根据工作需要,“三会一课”活动也可随时进行。若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宜推迟进行。

3、“三会一课”活动一般安排在周五下午进行。因开评标、出差以及大型活动等,周五无法安排时,党支部可另调时间。

4、“三会一课”活动的召集人或主持人应加强“三会一课”的组织工作,将“三会一课”的时间、地点、中心内容等事项在事前通知每个参加者。

四、“三会一课”活动的具体要求:

1、"三会一课"在内容上,要结合党和国家的形势、围绕当前中心工作,体现招投标、政府采购改革和发展的要求,要有鲜明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实践性。

2、"三会一课"必须精心组织,精心安排,注重实效。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和积极有效的方法,不断提高"三会一课"的质量。要克服和防止为开会而开会的“走形式、走过场”的做法。

3、党支部要严格“三会一课”考勤制度,健全“三会一课”记录簿,会后及时小结,使"三会一课"活动规范化、制度化。

4、"三会一课"活动必须单独召开,不能用业务会议或其他工作会议代替。

5、党员要自觉参加“三会一课”活动,不能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出席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对半年三次以上无故不参加组织活动的党员,党支部及时提醒并给予批评教育。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经批评教育仍无转变,属预备党员的延长预备期直至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正式党员的不能参加优秀党员评比。

6、党支部书记要加强对 “三会一课”活动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导解决。

7、党支部对因病长期休养的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活动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对参加“三会一课”活动确有困难的可指定专人向其传达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保持经常联系

健全完善三会一课制度 [篇4]

“三会一课”指定期召开支部(总支)党员大会、支部(总支)委员会、党小组会,定期上好党课。健全并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是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实施党内监督,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有效贯彻执行的重要途径。为使“三会一课”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工作生活的若干准则》,制定本规定。

一、支部(总支)党员大会

1. 支部(总支)党员大会是支部(总支)的领导机关,凡属党内重要问题都应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2 支部(总支)建制的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如遇有紧迫问题需要讨论,可随时召开。

3. 支部(总支)党员大会应包括以下内容:

(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指示,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讨论和制定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 2)讨论和批准支部(总支)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 3)讨论和决定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

( 4)讨论和决定表彰优秀党员;

( 5)讨论和决定犯有错误党员的处分意见;

( 6)选举党支部(总支)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撤换不称职的党支部(总支)委员和党员代表,讨论和决定支部(总支)委员会和党员代表,讨论和决定支部(总支)其他重大问题。

支部(总支)党员大会一般要有本支部(总支)半数以上党员参加才能召开,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4. 支部(总支)党员大会召开遵循以下要求:

( 1)支部(总支)委员会对支部(总支)党员大会应高度重视,会前做好充分准备,提前三天通知相关出席的党员;

( 2)会前安排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工作;

( 3)出席人员应会前在出勤本上签到;

( 4)要发扬民-主,让党员有充分的发表意见和对支部(总支)工作提出批评或建议的机会;

( 5)党员对党内讨论和决定的需要保密的问题,没有正式公布之前,不得向外传播; ( 6)支部(总支)党员大会形成的决议应通过表决,一旦形成决议,每个党员都要无条件地执行;

( 7)相关人员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已备待查。

5. 党员代表大会的内容参照支部党员大会的内容(不包括讨论、决定接收新党员和讨论、决定犯错误党员的纪律处分)。

二、支部(总支)委员会

1. 支部委员会的会议每月一至两次。

2. 支部委员会会议的主要内容:

( 1)讨论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围绕生产经营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

( 2)讨论研究党员教育、管理的措施,发展党员以及对党员的奖惩问题,研究讨论群众工作,包括群众的思想倾向和如何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工会、共青团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 3)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 4)需要支部委员会讨论的其他问题。

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3. 支部委员会要求:

( 1)会前做好准备,确定议题,并由有关委员准备意见,提交讨论;

( 2)会间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要求进行;

( 4)认真做好记录。

三、党小组会

1.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

2. 党小组会主要内容:

( 1)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水平,发挥党员在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 2)分析党风状况,提出改进意见;

( 3)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及时讨论发展对象的入党报告和预备党员转正报告,提出意见,供支部参考;

( 3)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小组民-主生活会,党员向党小组汇报学习、工作、思想等情况,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 4)研究围绕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并落实好群众思想工作的措施。

3. 党小组会要求:

( 1)党小组组长要认真负责做好准备,组织并开好会议;

( 2)党员要自觉参加党小组会,积极发表意见;

( 3)要认真做好记录;

( 4)对因故不能参加党小组民-主生活会的党员,要写出书面发言材料在小组会上宣读。

四、党课

1. 党课每年不少于四次,由各支部负责实施。每次党课以集中学习为宜。一般应吸收入党积极分子一起听课。

2. 党课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围绕各个时期的形势和任务,党的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党员状况和实际,生动地、有针对性地、形式多样地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和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党的先进性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教育等。

3. 党课教育要抓好三个环节:认真编写教学材料;落实好教员;组织好课后讨论。

4. 组长必须参加党课。

5. 做好会议记录。

健全完善三会一课制度 [篇5]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应该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是我党经过长期实践证明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党组织生活制度。

“三会”是: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一课”是:按时上好党课。

一、支部大会制度

1、会议时间: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

3、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局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发展新党员和接受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5)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它重要事项。

4、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支委会负责检查落实。

5、会议记录:支部组织委员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年终归档备查。

二、支部委员会制度

1、会议时间:

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

2、与会人员:

会议由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

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

3、会议内容:

(1)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

(2)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5)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

(6)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4、会议要求:

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到会的委员不超过半数时,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5、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确定有关支委会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并向书记报告执行情况。

6、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由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三、党小组会制度

1、会议时间: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推迟召开。

2、与会人员:会议由小组全体党员参加,由党小组长主持。

3、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

(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定期召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4、注重效果:会前要有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每次会议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即可。

5、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四、党课制度

1、上课时间:每个季度上一次党课。

2、党课内容:

(1)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

(2)学习党的方针政策。

(3)学习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

(4)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

3、党课要求:

(1)要认真制定党课计划,由组织委员负责。

(2)建立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能无故缺席。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

(3)党课教员由支部书记担任,也可以邀请上级领导及党员先进典型人物和由具备授课能力的其他支委担任。每次授课必须要充分准备,讲课时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

(4)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以备上级检查考核。

“三会一课”活动的主要内容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支部党员大会、按时上好党课。

一、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由社区党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1、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2、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措施;3、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方面的问题;4、研究关于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5、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6、讨论研究协调工、青、妇等群众工作方面的问题。

二、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如果书记或副书记缺席,可以由支部委员主持。主要内容是: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单位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3、讨论和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4、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5、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三、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党小组组长主持。主要内容是:1、学习上级组织有关文件精神和党报、党刊及其他相关材料,学习学习先进党

员的模范事迹等;2、汇报党员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分析本小组党员和群众思想状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3、研究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情况以及党员发展、转正情况;4、改选小组长、酝酿支委候选人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候选人;5、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及党务方面的工作等。

四、党课

党课:每季度进行一次。主要内容是: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性、党的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科技文化等方面的教育。

篇六:进一步完善党建相关制度
2016加强党员三会一课制度

本文来源:http://www.guakaob.com/jianzhugongchengkaoshi/6335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