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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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急管理制度
应急制度 第一篇

应急管理规定

一、目的

提高公司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和影响,保障员工的健康与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各单位。

三、定义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司系统安全和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突发事件应急是指针对已发生的突发事件,为控制其规模、降低其损失而开展的救援和处置行动。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简称应急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为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行动、降低突发事件损失而预先制定的有关计划或方案。

四、管理职责

(一)公司成立应急管理委员会(简称公司应急委),公司总经理任委员会主任,公司党委书记任副主任,委员会成员由副总经理、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总师、总助、副总师及办公室、计划发展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生产技术部、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市场营销部、发电集控中心、工程管理部、政策与法律部、审计与内控部、监察部、政治工作部等部门第一负责人组成。

(二)公司应急委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的法规和规定;

2.指挥、协调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应急救援工作;

3.组织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修订和演练工作;

4.监督、管理应急体系的建设和运转;

5.通报或发布预警、应急救援与处理的进展情况;

6.决定进入紧急状态;

7.协调与外部应急力量、相关政府部门的关系。

(三) 公司应急委下设办公室,应急委办公室挂靠安全与环境保护监督部门。主

要职责为:

1.处理公司应急委日常管理工作;

2.组织建立公司应急管理体系、机制;

3.组织制定《五凌电力有限公司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及主要的专项预案;

4.对公司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和备案;

5.组织开展危险源排查、安全检查和应急救援演练。

(四)办公室应急职责

1.负责向政府及上级报告(汇报)应急工作情况;

2.负责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的编辑和对外发布,接受公众对突发事件情况的咨询;

3.负责协调与外部应急力量、政府部门的关系;

4.负责公司公共安全、公司本部火灾等突发事故的应急指挥和火灾应急预案的编制、实施,组织制订公司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5.组织公共安全事件处置及应急预案实施。

(五)计划发展部门应急职责

负责重大环境事故应急处置协调。

(六)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生产技术部门应急职责

1.负责公司人身事故、设备事故、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指导各单位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

2.在重特大人身事故、重特大设备事故、自然灾害事故发生时,负责组建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事故应急工作,负责电力生产应急抢险队伍的应急抢险调度;

3.应急中向上级归口部门报告应急工作情况;

4.事后组织或参与事件的调查、性质认定及责任人的处理;

5.应急状态下特殊应急设备和其他物资的采购审批;

6.监督基层单位人身事故、设备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物资准备工作。

(七)市场营销部门应急职责

1.在发生煤炭供应中断突发事件时,指挥、协调煤炭供应中断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2.参与公司系统的人身事故、设备事故、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和调查。

(八)发电集控部门应急职责

1. 参与公司系统的人身事故、设备事故、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和调查;

2. 负责水电厂防汛防台应急处置和调查;

3.负责紧急情况下水电厂应急抢险调度。

(九)工程管理部门应急职责

1.负责工程建设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

2.在工程建设重特大事故发生时,组建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事故应急工作;

3.应急中向上级归口部门报告应急工作情况;

4.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应急物资的准备。

(十)财务股部门应急职责

负责公司应急状态下保证应急资金的正常使用。

(十一)企管法律部门应急职责

1.负责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

2.在发生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时,负责组建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3.保障公司本部在突发事件应急中通信的畅通。

(十二)人力资源部门应急职责

1.负责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培训工作;

2.落实应急管理或应急抢险工作中作出贡献的人员奖励以及过失人员的处罚;

3.负责伤亡员工的工伤鉴定、理赔,抚恤金落实。

【应急制度】

(十三)监察部门的应急职责

1.参与公司系统的人身事故调查;

2.会同公司以及事故单位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协助对伤亡员工家属进行安抚、救助。

(十四)政治工作部门的应急职责

1.参与公司系统的人身事故调查;

2.负责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沟通协调;

3.会同公司以及事故单位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协助对伤亡员工家属进行安抚、救助。

(十五)各电厂应急职责

1.负责本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培训和演练;【应急制度】【应急制度】

2.负责电厂应急物资设备的配备、管理与维护,特殊情况下,为相邻电厂或其他电厂提供必要的应急抢险物资设备;

3.应急事件发生时,负责本单位的应急抢险;

4.应急中向上级归口部门报告应急工作情况;

5.必要时或相邻单位有请求,参与相邻单位的应急抢险工作。

(十六)工程公司应急职责

1.负责所管辖的抢险队组建与一般险情抢险调度工作;

2.负责监督、检查并指导所属抢险队各项管理工作;

3.积极参与应急抢险工作。

(十七)力源公司应急职责

1.负责应急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2.负责应急驾驶人员的管理以及培训,应急情况下可随时调用;

3.负责应急情况下的特殊物资设备和其他材料的采购与供应;

4.必要时按照调令,参与公司内的应急抢险工作。

(十八)各单位参照公司本部的应急组织机构设置,成立各单位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设立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同时明确本单位各职能部门的应急职责。

(十九)公司本部和各单位必须针对所辖范围内存在突发事件风险的现场,对现场应急工作进行细致分工和准备,在各现场按需要成立以下应急工作组:

1.应急抢险工作(含机动应急抢险)组:负责突发事件现场的抢险救援工作。

2.后勤保障、稳定生产工作组:负责突发事件处理期间及后续一个时期的生产稳定和职工队伍稳定工作。

3.综合协调工作组:负责与公司应急指挥部门和地方政府的联系,协调、高度各类应急资源。

4.医疗救护组:负责对受伤人员采取及时的现场急救,联系医疗机构或急救中心,将伤员转送医院进行治疗。

5.安全保卫组:负责建立突发事件现场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保障救援行动、物资运输和人群疏散等的交通畅通,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

6.善后处理组: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安扶、慰问和补偿等工作。

7.事故调查组:组织或参与事件的调查、责任认定等工作。

(二十)公司本部24小时值班电话为公司应急值班电话(24小时值班电话设公司梯调室 0731-85893392)。公司值班人员接到报警后,应立即向公司应急委办公室和有关领导汇报。

(二十一)所属各单位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并把应急值班电话、应急委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应急委成员名单及常用通信联系方式报公司应急委办公室备案。

五、应急预案

(一) 公司系统的应急预案分为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预案三类。

(二)综合预案针对的是公司或下属单位的整体,是对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共性方式、方法、原则的说明。综合预案要从总体上阐述应急目标、应急原则、应急组织及职责、应急行动的整体思路等内容。

综合预案在命名时称为《××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公司必须制定1个公司级综合预案,每个下属单位必须制定1个本单位的综合预案。

(三)专项预案针对的是较为典型的突发事件,例如设备事故、人身伤亡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一个专项预案所针对的突发事件一般会存在于多个生产现场的,同一个专项预案可以对多个工作现场的应急起到指导作用。

(四)现场预案是针对特定的具体场所,对应急救援中的各个方面做出具体的安排而制定的应急预案,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五)公司的各类型应急预案由相同要素构成,包括总则、单位概况、应急保障、应急响应和预案管理五个一级要素,每个一级要素包括若干二级要素。

1.总则的二级要素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与其他预案的关系、工作原则。

2.单位概况的二级要素包括应急资源概况、危险分析。

3.应急保障的二级要素包括机构与职责、物资与装备、通信与信息、应急人员培训、预案演练、员工教育、互相协议。

【应急制度】

4.应急响应的二级要素包括接警与通知、指挥与控制、报告与公告、事态监测与评估、公共关系、应急人员安全、抢救、警戒与治安、人群疏散与安置、医疗与卫生、现场恢复、应急结束。

5.预案管理的二级要素包括备案、维护和更新、制定与解释部门、实施时间。

(六)应急预案必须通过评审后方可发布使用,由各级应急委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管

应急管理制度
应急制度 第二篇

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衡政[2008]28号)和衡水市政府应急办《应急管理工作制度》(衡应急办[2009]3号),充分发挥应管理机构的职能作用,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更加规范、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管理各项工作 ,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政府突发共事总体应急预案》,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一)应急预案编制。编制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等;

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包括: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地方机构或现场指挥机构、专家组等;

3、预防与预警机制,包括应急准备措施、预警分级指标、预警发布或解除的程序和预警响应措施等;

4、应急处置,包括应急预案启动条件、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分级响应、指挥与协调、信息发布、应急终止等;

5、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置、调查与评估、恢复重建等;

6、应急保障,包括人力资源保障、财力保障、物资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效能运输保障、治安维护、通信保障、科技支撑等;

7、监督管理,包括应急预案演练、宣教培训、责任与奖惩;

8、附则,包括名词术语和预案解释等;

9、附件,包括工作流程图、相关单位通信录、应急资源情况一鉴表、标准化格式文本等。

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起草应急预案过程中,应当征求应急预案涉及的有关单位意见,有关单位要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涉及限制公众自我的或与公众权利密切相关的,应以适当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有关规定,确定应急预案密级。

(二)应急预案体系动态管理。根据“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总体要求和部门机构调整变化情况,每两年对区级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适当进行类别、结构调整,使应急预案体系适应全区公共安全形势和实际工作需要。

(三)应急预案修订完善。针对应急管理工作中情况的变化和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原则上每3年组织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应急管理专家对区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乡镇(街道)等基层政权组织,居两年修订一次。发生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后,要总结实践经验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有关单位对生效期间的应急预案,认为有必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认真研究,及时反馈研究结果。修订和完善后的应急预案按规定及时报备。

(四)应急预案审核、印发和发布。对区政府有关部门报送的区专项应急预案和重点部门应急预案,按照区政府应急办初审、区政府

法制办复审,主管主任审核、主管区长签发的程序办理,以区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区部门应急预案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意见后,由预案制定单位按有关程序审议,审议通过的区部门应急预案应报区政府应急办和区政府法制办备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和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的编制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有关规定,删去设密内容形成预案简本,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发布。

(五)应争预案培训。将各类应急预案有关内容列入每年应急知识宣教培训计划,以涉及公众生命安全保障的部分为重点开展宣传培训,增强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提高社会公众自救互救能力。所有承担应急预案规定职责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单位应将应急预案培训纳入公务员培训考试内容,增强公务员应急责任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六)应急预案演练。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要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演练制度,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区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原则上每两年至少演练一次,大型活动应急预案的制定单位在举办活动之前至少开展一次综合性演练,乡镇(街道办事处)等基层政权组织,居委会,材委会等基层群众自织和社区的应急预案原则上应每两年演练一次。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区直有关单位组织的综合性应急演练评估报告应报区人民政府。

二、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

(七)统计汇总报告。依托政府应急平台建立全区应急物资储备信息数据库,详细登录全区各类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和分布情况。区发展改革局、区民政局、区安监局、区水务局、区商务局、区科技局等部门每季度统计一次应急储备物资动态变化情况,做到底数清楚,情况明了。统计情况及时报区政府应急办。

(八)补充、更新和轮替。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各部门要做好本级、本行业的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对短缺物资进行补充,对有保质期的物资实施更新和轮替。

(九)基础设施建议。加强应急通信、应急供电、应急避难场所、应急医疗救护以及效能运输、消防、防雷等公共安全基础设施,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有关部门每年年初提出年度储备基础设施建议任务,区发展改革局和有关部门要搞好协调,使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合理布局,避免重复建设。【应急制度】

(十)督导检查。每年年末对有关部门应急物资储备任务落实情况、救灾物资年度消耗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根据应急物资短缺情况指导有关部门提出补充计划。对因突发事件救灾而造成的物资亏空,有关部门尽快将应急物资补充到救灾前水平。

三、应急队伍管理制度

(十一)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设。区突发公共事件主管部门建立相应类别应急工作的专业人才库,并可根据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织组成专家组。专家组参与相关预案的修正订和完善工作。每年组织召开

一次专家组会议。组织学术交流和修订和完善工作。每年组织召开一次专家组会议。组织学术交流和课题研究,根据年度应急管理工作安排和课题研究计划,组织应急管理专家,就本系统本行业公共安全形势和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和鼾开展调查研究或提供专业咨询,为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十二)应对工作评估分析。每年年底,组织专家队伍和有关部门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发展趋势及应对工作情况进行预测分析研究,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次年初总结分析报告,分报区政府体育场并按规定上报市政府。

(十三)应急队伍统计分析。依托政府应急平台建立应急队伍数据库,每半年对全区庆急救援队伍、专家队伍、志愿者队伍进行一次普查,对各类应急队伍的区域分布、工作任务、人员、装备、培训演练情况进行统计,更新数据库信息。并对相关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为区政府领导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决策依据。

(十四)应急队伍培训。突发公共事件相应主管部门要对相应类别的应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开展培训,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
应急制度 第三篇

亚盛公司安全生产

应急管理制度

【应急制度】

1、目的

加强和规范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管理,全面提高公司员工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管理。

3、职责

3.1 事故应急指挥部对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负总责。

3.2 安全管理部负责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

3.3 相关部门负责各自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工作。

4、工作程序

4.1 定期对公司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修订。

4.2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4.3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相关知识学习。

4.4 应急设施、器材所在单位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使用。

4.5 职能部门定期对应急设施、器材进行监督检查。

4.6 应急事件管理

4.6.1突发事件发生后,公司应立即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展开应急处置工作:

组织协调各应急救援队伍迅速进行应急救援;制定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

部署和协调现场治安秩序和公司员工思想稳定工作;按规定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必要时请求社会救援。

4.6.2当发生各类事故时,依事故严重程度,分别启动车间二级事故应急预案和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展开应急处置。

4.6.3事故发生后,公司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应按各级预案的规定,在第一时间内组织事故救援工作,发生重大事故时,应集结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听从总指挥的安排和指令。

4.6.4发生事故后,发现人员要首先向单位领导报告并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警,严禁单独盲目施救,施救人员应保证在3人以上。如事故形势严重,须等专业救援队伍实施救援。

4.6.5事故发生后,各应急救援专业队负责人应按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立即集结本队人员,携带应急救援装置,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展开救援。

4.6.6事故发生后,公司各重要岗位的人员,应采取正确紧急措施,确保设备安全,避免其它事故发生或事故扩大。

4.6.7参加事故应急救援人员,不可盲目施救,应首先分析事故形势,明确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及风险程度,按可能发生的最严重的后果考虑,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和全面防护措施后,再展开救援。

4.6.7施救人员在实施事故处置和救援过程中,如发现存在可能引发更加严重的事故或可能危及施救人员生命安全时,要及时采取措施,紧急避险,撤离危险区域,防止更大的伤亡。

4.7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报告

具体的应急处置和恢复措施按各专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5、附则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河南油田亚盛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2012.1.1

消防安全制度
应急制度 第四篇

[篇一:公司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安全和员工人身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需要设置消防器材和进行消防管理的部门。

消防安全职责

1、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公司的安全生产体系中进行统筹管理。

2、公司安全检察监督部负责全公司消防工作归口管理,其它部门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消防安全制度

3、公司总经理为消防安全总负责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3、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

3、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安排。

3、3督促各部门筹建消防设施、购置和维护消防器材。

3、4协调专业部门组织防火专项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隐患。

3、5组织扑救火灾,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4、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为消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应急管理制度
应急制度 第五篇

[篇一: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制度]

应急避难场所是指为应对突发事件,经规划、建设,具有应急避难生活服务设施,可供居民紧急疏散、临时生活的安全场所。加强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与建设,是提高城市综合防灾能力、减轻灾害影响、增强政府应急管理工作能力的重要举措。

一、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与建设原则

(一)以人为本。以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准绳,充分考虑市民居住环境和建筑情况,以及附近可用作避难场所场地的实际条件,建设安全、宜居城市。应急管理制度

(二)科学规划。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作为城市防灾减灾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规划应当与城市总体规划相一致,并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步实施。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要合理制订近期规划与远期规划。近期规划要适应当前防灾需要,远期规划要通过城市改造和发展,形成布局合理的应急避难场所体系。

(三)就近布局。坚持就近就便原则,尽可能在居民区、学校、大型公用建筑等人群聚集的地区多安排应急避难场所,使市民可就近及时疏散。

(四)平灾结合。应急管理制度。应急避难场所应为具备多种功能的综合体,平时作为居民休闲、娱乐和健身的活动场所,公示。有条件的地方,还可组织检验性应急演练。

(三)各级政府、各部门编制的单项应急预案应与全市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相衔接。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经费应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

(四)建立一支训练有素的应急志愿者队伍。通过对志愿者组织的培训、演练,使之熟悉防灾、避难、救灾程序,熟悉应急设备、设施的操作使用。

(五)建立一套规范的应急避难场所识别标志。应急避难场所附近应设置统一、规范的标志牌,提示应急避难场所的方位及距离,场所内应设置功能区划的详细说明,提示各类应急设施的分布情况,同时,在场所内部还应设立宣传栏,宣传场所内设施使用规则和应急知识。

[篇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加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灾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302号令),结合自身实际,制订本事故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1、成立事故应急救授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企业)的第一责任人担任;副组长:单位(企业)的直接责任人、经理、厂长、总工程师组成;成员:由各部门重要负责人、各车间主任、安全主任、消防队长、保安队长组成。

2、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生产办主任兼任。

3、应急机构图:

4、各部门要明确主管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指定负责救援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对本系统的救援工作实行管理。

二、应急救授职责

1、领导小组:

(1)对救援工作实行领导和指挥,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审批救援工作的各项办法;

(4)核准救援指挥中心设备建设计划,救援设备更新、购置、报废计划;

2、救援办公室

(1)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

(2)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事故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3)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进行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4)协调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5)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现场应急指挥中心的职责

调度、指挥现场所有各专业应急小组的工作,有权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的措施,保护和减少人员伤害,降低财产损失。

4、消防灭火组

(1)负责对单位(企业)关键装置要害部位以及其它重点防火部门制定灭火抢险预案,为事故及灾害调查处理提供依据。

(2)负责报警。对接警出动情况,受灾部门、燃烧物质、火势大小作火灾记录,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3)根据指挥部的命令,负责现场灭火战斗,加强火情侦察,查清是否有人员受大火包围,及时抢救伤员。

(4)灭火战斗结束后及时补充器材,恢复战备状态,总结火场经验、教训,协助上级部门对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人员医疗抢救组的职责尽一切可能救助人员。对现场伤势较重人员进行临时处置;对已濒临死亡人员进行人工抢救措施送相应医院救治。医疗抢救组有权禁止人员进入情况不明的现场,以防人员伤亡事故扩大,对有可能造成疾病的现场环境进行封闭和环境消毒。

6、警戒保卫组的职责

负责隔离事故现场、保护现场,禁止无关人员接近,协助人员抢救,防止事故以外再出现另类意外事件。

7、物质保证组的职责是尽一切可能满足救灾和事故处理所用的物质需求保障。

8、抢修队伍的职责是在公司相关部门配合下接受应急领导小组的指挥尽一切可能抢修设备和工艺现场,把经济损失降到最低,尽快恢复生产。

9、联络、通讯、保障组的职责是保持和上级联络,保证应急通讯正常,接待外来人员,接待职工家属;同时和医疗抢救组共同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篇三:矿山企业应急管理制度]

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公司应急管理制度,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应急管理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的原则,

3、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

4、成立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矿长为副组长,安监科长、各采区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安监科,并负责日常管理。

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写与修订。公司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负责预案的编制、修订。预案要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并保持与上级部门预案的衔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实际演练情况,适时修订<预案>,做到科学、易操作。

6、应急管理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事故预防、危险辩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

7、应急演练。根据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分别安排一次桌面演练和综合演练,强化职工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能力。安监科负责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

8、应急通讯设备保障。公司要对电话、对讲机、手机等通讯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或更新,确保通讯畅通。

9、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根据公司预案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并对应急救援设备、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确保性能完好。

10、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

11、成立兼职救护队,人员由各科室、采区主要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组成,并进行经常性训练,熟练掌握基本的救护常识和救援能力。

12、应急救援协议。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及相关部门的预案和应急组织相衔接。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要同石家庄市矿山救援中心签订救护协议,一旦发生企业不能自救的事故,请求石家庄市矿山救援中心支援。

13、应急管理费用由公司总经理审批,财务部门予以保障。

14、本制度解释权归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篇四:环境应急中心的管理制度]

一、监控值班人员要着装整齐、精神饱满、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完成好安全防范监控任务。

二、遵守监控室管理制度,熟练掌握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操作程序。不随意摆弄设备,密切注意监控设备的运行情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中断监控录象、删除监控资料或将监控资料挪为它用。

三、掌握各监控点的分布及其监控范围,密切注意重点监控区域,及时对监控信息复核处置。发现不安全因素或可疑情况,立即进行现场复核(视频搜索、录像回放、电话询问等);对已确定的可疑情况,迅速通知巡逻人员出警,并与巡逻人员保持联系,配合其抓获或查证可疑目标;可疑情况经复核或巡查确认后,及时向领导汇报;遇情况紧急或突发事件,迅速拨打相关报警电话。

四、及时发现案件线索并存档保留。每天对监控录像进行翻看,发现有价值的案件线索及时存盘保留,并做好标记,为业务部门破案提供有效线索;对校园内发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自然灾害性事故、群体性事件、重大违纪违规事件等录像另存档保留,并做好标记;对上级领导要求保留的录像另存档保留,必要时制作光盘长期存档保留,并做好标记。

五、爱护和保养好监控设备。每周二上午对设备进行一次维护(杀毒、除尘等),对电视监控主机和摄像头实行定期擦拭保养,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及时报修;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关闭电源,及时报告,故障未排除前,不得随意启动机器,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六、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每日交接班时,应将当班发生情况以书面及口头两种形式告知接班人,接班人应检查设备的工作和室内清洁情况,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七、保持通信联络畅通。保证有线电话、无线对讲机等通信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占用监控室电话处理与监控、报警、指挥无关的事情。

八、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篇五:职业危害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调[2010]121号)等文件精神。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本企业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经我矿职业危害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职业危害责任制度:

一、成立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所属各科室、队的主要负责人在职业卫生防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与安排下,各负其责,做好本部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日常检查的职业卫生管理台账,并建档保存。

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日常检查的职业卫生管理台账,并建档保存。

二、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规定,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向所在地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进行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三、依法履行向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并以职业危害因素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公告栏等形式告知并提高职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

四、领导小组负责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提出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并重点抓好落实工作,积极改善劳动条件。负责向劳动者发放符合(aql05l-2008)国家标准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并造册登记,建立档案。

五、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科室、班、队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报领导小组整改,落实科室、班、队解决情况,做到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有结果并留有记录。

六、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必须经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机构进行体检。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对于检查出的职业病的人员,及时到医院进行诊疗。

七、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1、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培训必须到取得二级以上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2、粉尘监测人员的培训必须到县煤炭局指定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3、全员培训,由本矿或委托相关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培训。并保存培训记录。

八、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组织开展对本矿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工作,建立好职业病危害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九、每年委托经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备案核准的有资质的技术服务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当地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申报,并向劳动者公布。

十、负责建立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小队,落实人员、职责、资金、物品、药品以备急需,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

隐患排查制度
应急制度 第六篇

[篇一: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账,是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均衡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隐患排查制度。是构建和谐平安校园的重要内容。其目的在于从制度上保证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價导、部门责任的落实。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学校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推动学校和谐、持续、健康发展。

2、学校安全隐患搏查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安捶专人排查;各排查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按有关安全规章及学校规定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责任目标。

3、学校安全管理台账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有人员机构、检查资料、管理制度、工作措施、文件、会议纪要、整治报告单和整改通知书等构成。隐患排查制度

4、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一般应安排搀查以下部位。并明确捧查责任人:

(1)校舍安全隐患排查;

(2)食物、饮用水安全检查;。

(3)用电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4)学生公寓安全隐患排查;

(5)体育场馆及体育器材安全隐患搏查;

(6)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搏查3

(7)其他安全隐患排查(栏杆、书架及其他公共设施)。

5、安全隐患排查人员,又是安全管理责任人。因此消除安全隐患的重点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根据各岗位的特点,想法保证学校设施设备、食品、饮用水的安全性。

6、排查工作采用轮流密集排查方式进行,排查人员根据排查对象的特征确定排查时间。

7、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认真仔细,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六、每月五日前向校领导上报校园安全隐患排查表。

要害部门管理规程

一、加强要害部门、部位的安全防范,配备防盗、防火设备。

二、学校的实训室、计算机房、图书馆、档案室、财务室、学生餐厅、学生公寓等,实行专人负责、责任到人。

三、重点要害部门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本部门规定的操作规程工作,自觉遵守岗位职责。

四、加强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工作,定期检查设备的安全和财物规定存放的数量。

五、严禁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重点部门重点部位。

六、学校治安管理人员对重点部门、部位要常巡查,勤查看、细防范,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及时通报有关职能部门。

七、定期全面检查,遇节假日增加检查次数,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八、重点要害部门工作人员要做好有关保密工作,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本部门、本部位的情况。

重要信息报送制度

为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师生的思想动态,加强师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规范和完善学校紧急、重要信息报送制度,建立畅通的信息反馈渠道,维护校园安定稳定局面,特制订本制度。

一、重要信息范围的认定

1、各种政治性事端,各种非法聚会、示威、上访、游行、静坐和张贴大小字报的苗头及行为。

2、自杀、行凶的倾向或行为。

3、师生伤亡事故,包括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或伤病住院等事故。

4、学生打架或群殴事故。

5、师生违法或严重违纪现象。

6、失窃、盗窃现象、师生起哄现象和火灾、水灾等安全隐患事故。

7、师生患精神分裂症,或有精神障碍和严重心理障碍的以及由此引发的影响校园安定稳定的事件。

8、因教学、管理、保卫、就业等工作不满而引发的躁动和混乱以及影响社会或校园安定稳定的其它因素。

9、学生出走、失踪、未经请假擅自离校未归、未按时注册或请假后未按期归校的现象。

10、国家重大事件或敏感时期的学生思想动态和反应。

11、校外人员到校内游串或各种传销现象等。

12、影响学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校园安定稳定的其它事件。

二、重要信息报送制度

1、对重要信息,必须做到发生或发现后即时上报,不得延误,并对事态进展、处置进展、处置措施、事件的原因及后果、针对事件所开展的工作等情况要及时续报。

2、对重要信息,必须全程、准确汇报,出现漏报、迟报、瞒报等现象,视情节影响和后果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实行信息报送责任制。学校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所辖范围信息的报送责任人,学校校长为学校信息报送责任人。办公室秘书为学校具体报送人。

4、在一般情况下,信息报送实行逐级上报制度。在紧急或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先越级汇报。

5、学生工作系统方面,坚持建立班级信息员(优秀班干部)——班主任——学生科——学校领导的信息反馈渠道;学校教职员工方面,坚持建立教师骨干(教师党员)——科室负责人——学校领导的信息反馈渠道。通过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信息反馈网络,不断强化信息意识,做到遇事必报,大事即报,反应讯速,措施得力,处置得当。确保学校能在第一时间内掌握师生的思想动态,并按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维稳要求及时上报维稳信息,确保我校校园的和谐平安。

教室规则

一、上课铃响应立即进入教室就坐,并把上课所有用具准备好,无故不得迟到、早退、旷课;因故迟到、早退者要报告老师,经允许才准进入教室或离开教室。

二、上课由班长或副班长向老师报告出勤情况。

三、上课时服装必须整洁(不准穿拖鞋、背心和超短裤上课),坐姿要端正,思想要集中,听课要专心,老师提问题时要起立回答。

四、自修课应在教室或图书馆(要报告副班长)学习、保持肃静,不得吵闹喧哗影响他人学习,不得离校外出。

五、轮流值日,必须每天下午下课时打扫教室、走廓卫生、清倒垃圾、摆齐桌椅,保持室内外整洁;值日生要负责熄灯、锁门。

六、爱护室内一切设备,损坏时一律按价赔偿。

图书馆、阅览室管理规定

一、图书馆规则

1、本馆只为本学校师生服务。

2、凡进本馆的人员都要自觉遵守本馆一切规章制度,保持安静,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严禁在馆内吸烟,违者按规定罚款。

3、借、还书一律凭本人借书证办理手续。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借书证要保管好,如有遗失,不再补。

4、读者凭工作证或学生证领取借书证。学生借书证每个限借图书三本;教工借书证每个限借十本。

5、借书期限,学生借每册定半个月,逾期不还者,每册逾期一天罚款2角。教工半年清还图书一次。

6、图书未经办理借阅手续,不得擅自携带出馆外。

7、珍藏本对读者实行有偿服务,工具书、合订本杂志。报纸等,概不外借,只限在馆内参阅,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借者,须经馆长批准。

8、借书时,读者应当面检查图书,如发现有污损,残缺等情况,须立即向管理员声明,加盖印证。

9、读者要爱护图书,不得损坏,涂改、圈点,批注和割窍等,否则,按图书馆有关规章制度赔偿,情节严重者,报有关部门处理。

10、要办理离校手续的读者(包括教工),应将所借的图书及借书证清还本馆,否则,不予签盖离校证明。

二、阅览室规则

1、持阅览证方许入本室。

2、为了保持室内整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携带食物入室。

3、阅览室中所陈列的图书,报刊概不外借。

4、阅览室书刊不得污损,割坏。如有污损,割窍须负责赔偿。

5、爱护图书,阅览后须放回原处,不得携带出室外。

6、进室阅览者,带来的书刊,书包和手提袋等用具,一律不得带入室,须存放在指定地方,离室时自行取回。

三、图书遗失赔偿规定

1、丢失图书,按原价4倍赔款。

2、多卷册图书丢失其中一卷(册),按全套(部)书价赔款。

[篇五: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为了实现公司长周期安全生产,建设成安全高效型和质量标准化矿井,使部门和生产队的安全管理规范化、系统化、程序化,结合公司制定的隐患排查制度,制定此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部门经理是部门管辖范围内的重大隐患排查处理的第一责任人,各队队长是本队施工区域内隐患排查处理的第一责任人,部门主管要监督其各队隐患排查的解决落实情况。

一、隐患的分类及处理

矿井隐患按种类分为: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爆破、火灾、水灾和其它共十类,按隐患处理难易程度,一般隐患的处理由各队自行解决,对于较难处理隐患,需由其它部门、队协调配合的,由部门经理协调其它部门研究制定方案后,施工队负责解决处理,对于重大隐患,部门无法解决的,上报公司领导,由公司领导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协调处理,部门负责落实、安排解决。

二、隐患的排查

1、每一职工都有排查隐患的权利和义务,发现隐患要及时汇报处理,对当班不能处理的,要向队里汇报清楚,由队里安排人员处理。

2、对于安全大检查以“三定表”形式落实的问题,各队必须按要求定时解决。

3、部门经理、主管在每次下井所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质量标准化方面的问题,要求进行现场处理,现场处理不了的,升井后填写隐患排查台账,指定相关队责任人进行处理。

三、隐患落实及信息反馈

1、各队现场隐患的处理,由其队长负责落实,并将处理结果按时反馈到生产部。

2、机电方面隐患的处理,由机电负责人负责现场落实,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到生产部。

四、处罚规定

1、发现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或汇报的,给予现场责任者200-5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按公司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各基层队未能按隐患排查要求落实或未按规定填写实施情况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者100-300无罚款,造成事故的加倍处罚。

3、各级队干、带班长、质量员、班组长及其他相关人员,未严格履行职责,未积极配合落实解决隐患,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者100-200罚款。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应急制度 第七篇

[篇一:餐厅消防安全制度]

餐厅(厨房)是重点防火安全部门,人员集中流量大,为了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制定本消防安全制度。

一、定期对厨房工作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做到熟悉所配灭火器性能和使用方法,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逃生自救;所有厨房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燃气使用操作规程>,<餐厅(厨房)消防安全制度>培训合格,严格按照餐厅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岗位操作。

二、餐厅(厨房)要配备有合格上岗证的电、水、煤气的维修工,经常对餐厅(厨房)的水、电、煤气管道、阀门及炉具进行检查,非专业人员不准擅自接、改拆电线、煤气管道和电源、气源。

三、消防器材配备足够,完好有效,放在固定的位置;不得以任何借口封堵安全出口,措施。

5、4、3严禁在车间、仓库、高配房等重点区域内使用明火。

5、4、4公司生产区、库区、易燃易爆物品作业场所,应有明显禁烟、火警标志,严禁吸烟。

5、4、5外来单位或人员进厂作业前,公司办公室应与其签订<外来作业人员消防安全协议>,规定其进出厂区的路径,保证施工或作业范围内的消防安全。

5、5电源电气管理

5、5、1车间、仓库内严禁擅自乱拉、乱接电源线路,不得随意增设电器设备。如需改变或安装线路,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负责。

5、5、2车间、库房的电源线路、电器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立式配电柜内应保持干燥,不得有灰尘堆积,不准堆放物品。各电气设备的导线、接点、开关不得有断线、老化、裸露、破损。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施严禁超负荷运行。

5、5、3公司工程部负责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合理安装电气设备,做到安全操作,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证用电安全。

5、5、4电气线路、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a、凡是能够产生静电引起爆炸或火灾的设备、电器,必须设置消除静电的装置。

b、凡电加热设备应落实专人负责操作和看管,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c、车间设备负责人应经常组织对电气等关键设备进行巡检,及时清除粘附在设备上的花蓬、废丝等易燃易爆物品。

d、车间内使用汽油、煤油等清洗设备零部件,应先审批后使用,落实专人负责,从严限制,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e、严禁在设备的电动机上、电箱开关内摆放物品。

f、严禁在电线、电缆上方堆放原辅材料、成品等易燃易爆物品。

5、6消防器材管理

5、6、1公司应根据消防安全管理的需要,配备适当种类和足够数量的消防设备和器材,但不得挪作他用。

5、6、2公司办公室应建立本公司<消防器材管理台帐>,详细记录公司消防器材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安装地点、有效状况等。

5、6、3管理要求要点:

a、消防设备器材和工具应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点。放置在室外的要采取防雨、防晒、防锈蚀、防霉烂、防结块和防冻措施。

b、消防设备、器材的周围原则上不准堆放杂物和挂放其他物品,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公司办公室对消防设备、器材要建立定期维修保养制度,保证完好有效。

5、7消防安全检查

5、7、1公司必须建立、健全逐级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5、7、2公司办公室应每月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班组实行日检查,车间实行周检查,集团公司全面检查。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应包括:

a、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b、消防通道有无堵塞;

c、消防水压是否正常;

d、消防器材是否到位、有效;

e、是否存在线路私拉乱接、开关裸露等安全隐患;

f、安全出口、应急照明是否良好;

g、电气等关键设备运转是否良好,有无易燃易爆物品摆放或粘附;

h、生产区域是否有吸烟现象,地面是否有烟头;

i、火灾等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5、7、3办公室每次检查后,应形成<消防安全检查表>及时通报,并发出<消防安全整改通知书>要求责任部门整改。各级责任部门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或违章作业应认真研究,有条件的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消除。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限期整改。

5、7、4安全隐患或违章作业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责任人应及时将<消防安全整改通知书>报送办公室验证、存档。

5、8发生安全事件响应

5、8、1发生火灾、爆炸等消防安全突发事件时,各级部门、人员应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确保火险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尽量避免或将损失降低到最小。

5、8、2一旦发生火灾、爆炸等安全突发事件时,相关部门、人员应立即采取果断的应急措施,迅速扑灭火灾,紧急疏散人员,如触发报警装置报警及动用灭火器、消防栓等,以控制事故蔓延。

5、8、3员工在发现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无法控制时,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5、8、4应对消防安全突发事件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降级、开除或采取经济处罚:

a、不执行、不服从公司领导的应急指令;

b、供错误、虚假的消防安全信息,导致公司决策失误的;

c、玩忽职守,对突发安全事件隐瞒、缓报或置之不理的;

d、麻痹大意,组织领导不力,处置不及时的;

5、9激励

公司将对各分公司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a、模范执行消防安全法规、规章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b、积极参加灭火战斗、抢救公司财产和保护员工生命安全表现突出的;

c、刻苦钻研消防安全业务,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

d、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等安全隐患,避免火灾等重大损失的;

e、及时发现和扑救火灾,避免了重大经济损失的。

f、适当时根据,公司制度进行相应的奖励。

6、记录

6、1<消防安全责任书><动用明火审批表>

6、2<外来作业人员消防安全协议>

6、3<消防器材管理台帐>

6、4<消防安全检查表>

6、5<消防安全整改通知书>

7、其他相关文件

7、1<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7、2<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7、3<化学危险品仓储管理制度>

7、4<油类管理办法>

7、5<应急疏散预案>

[篇三: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1基本原则

1、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和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1、2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各级领导负责制。

1、3公司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行消防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负责,同时向各自的领导负责。

1、4消防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公司每个员工都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消防安全职责,做到恪尽职守,各负其责,保障消防安全。

1、5<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最基本的一项制度,是强化安全管理的重要措施,公司员工必须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各级人员消防安全职责

2、1消防安全责任人(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职责

2、1、1贯彻执行消防安全法规、标准规范,保障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

2、1、2将消防安全工作与公司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2、1、3为公司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2、1、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1、5根据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2、1、6组织制定符合本公司实施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1、7推广先进的消防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

2、1、8配备、充实消防安全专业人员,保证消防安全专业人员的素质,稳定消防安全专业队伍。

2、1、9公司内实行的各级承包合同中,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合同中,都必须有消防安全技术指标、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和消防安全职责等条款,并认真考核。

2、1、10重视和不断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安全和工业卫生状况;重视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

2、1、11消防安全责任人不在时,由代理者负责。

消防安全管理人(分管消防安全副总经理)消防安全职责

消防安全管理人(分管消防安全副总经理)消防安全职责

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2、1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2、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作业安全规程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2、2、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2、2、4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2、2、5组织实施对本公司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的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消防安全出口畅通。

2、2、6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2、2、7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2、2、8组织编制消防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消防安全技术长远规划。

2、2、9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2、2、10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消防安全技术方案。

2、2、11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副总经理消防安全职责

副总经理消防安全职责

2、3、1副总经理在总经理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安全生产负责。

2、3、2负责管理、改进员工的劳动条件和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业卫生状况。

2、3、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状况并及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2、3、4对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落实和考核。

2、3、5组织消防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2、3、6坚持“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3、7抓好安全生产的奖惩工作,及时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2、3、8审批特殊动火证,组织参加重大事故的技术分析工作。

总工程师消防安全职责

总工程师消防安全职责

2、4、1审核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重要消防安全技术问题。

2、4、2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2、4、3参与制订、修订和审订本公司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技术规程,参与编制消防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消防安全技术长远规划。

2、4、4协助总经理组织消防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颖难或重大消防安全技术问题,推广和采用先进的消防安全技术和消防安全防护装置。

2、4、5副总工程师在总工程理的领导下,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车间主任消防安全职责

车间主任消防安全职责

2、5、1车间主任是车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车间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消防安全生产法规、管理制度、规程和标准。

2、5、2组织制订、修订车间消防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和消防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车间消防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

2、5、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各种消防安全活动,总结交流消防安全生产经验。

2、5、4组织落实车间级消防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班组级消防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签发新上岗独立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作业证。

2、5、5在各个生产活动环节中,必须把消防安全工作列为重要内容,安排生产任务时做到“五同时”,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其它工作的关系。

2、5、6组织车间级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消防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和器具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消防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书面报告。

2、5、7在组织编制车间检修计划书的同时,必须包括检修安全措施的内容。车间主任同时负责车间检修消防安全的组织管理工作。

2、5、8建立、健全车间消防安全组织,领导并支持车间和班组消防安全员的工作。

2、5、9组织、参加车间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2、5、10定期召开车间消防安全生产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车间有关的安全生产问题,组织、布置、督促、考核各项消防安全活动。

2、5、11车间主任不在时,由代理者负责。

2、5、12副主任在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安全生产负责。

2、5、13车间工艺员、设备员、其他管理人员在车间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安全生产负责。

工段长消防安全职责

2、6、1组织工段员工学习、贯彻执行公司和车间有关消防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6、2组织班组(工段)级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技术考核。

2、6、3搞好本工段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对安全装置、消防安全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保证齐全完好。

2、6、4组织、参加事故的调查,浇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2、6、5搞好本工段的消防安全生产竞赛和各项活动,维持本工段的正常生产秩序。

2、6、6对本工段的检修作业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班组长消防安全职责

2、7、1组织员工学习、贯彻执行公司和车间有关消防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7、2组织班组级消防安全教育及负责对新工人进行岗位消防安全培训、实习工作。

2、7、3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活动,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讲消防安全,班中检查消防安全,班后总结消防安全。

2、7、4检查岗位工艺指标及各项消防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做好设备和消防安全设施的巡回检查及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

2、7、5严格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作业,协助监督检查在本辖区施工检修人员的各种作业,维护正常生产秩序。

2、7、6负责本岗位安全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使之保持完好。

2、7、7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作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领导,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报告。

2、7、8认真做好班组消防安全台帐及班组消防安全活动的记录,组织班组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创建安全合格班组与标准化安全班组。

2、7、9保持作业场所和岗位的整齐、清洁、卫生,搞好安全生产与文明生产。

车间安全员职责

2、8、1车间消防安全员在业务上受安全管理部门的领导,并在车间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2、8、2贯彻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作业规程及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参与拟订、修订车间消防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和有关消防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8、3协助车间主任编制消防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并督促实施。

2、8、4制订车间消防安全活动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2、8、5对班组消防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协助车间主任搞好员工消防安全思想、消防安全技术教育和考核工作;抓好创建合格班组和标准化安全班组工作。

2、8、6参与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

2、8、7深入现场进行常规消防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请领导处理。

2、8、8负责车间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和台帐记录工作。

2、8、9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

2、8、10负责对新调入本车间的人员(包括培训人员、临时工)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并对本车间的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抓好安全考核和发放安全作业证工作。

2、8、11协助车间主任做好检修安全工作,负责车间检修、抢修现场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办理有关现场安全作业证,并进行检查与监督,保证检修安全。

班组安全员职责

2、9、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的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

2、9、2协助班组长开展各项消防安全活动,提出改进消防安全工作的建议。

2、9、3严格执行有关消防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发现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2、9、4监督检查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

2、9、5加强巡回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遇有违章或险情,应立即制止和处理,并向领导报告。

2、9、6本班组的任何事故,要及时掌握了解情况,迅速向领导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员工消防安全职责

2、10、1参加消防安全活动,学习消防安全技术知识,严格2遵守各项消防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和标准。

2、10、2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运行和消防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等情况。

2、10、3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安全技术规程,遵守纪律,记录清晰、真实、整洁。

2、10、4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不能排除时要立即向领导报告。

2、10、5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消除,并做好记录,保持作业场所清洁。

2、10、6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器材、消防器材。

2、10、7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及时向领导报告。

2、10、8发生事故要及时招实地向上级汇报,保护现场并详细记录。

[篇四: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责保管。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实验室、库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学校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教室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校内居住的教师,必须以身作则,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学校伙房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篇五:实验小学西校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山东省消防条例>、<淄博市消防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所属各部门、各具体岗位和个人;在学校从事工程施工的其他单位和个人,可参照执行,并根据各自的实际制定具体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公安消防机构和有关职能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将消防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综合考虑、统筹安排、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实行消防工作一票否决制。

第五条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灭火工作的义务。公共场所发生火灾时,该公共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有组织引导在场学生疏散的义务。

第二章责任制度

第六条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学校校长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办公室为归口管制部门,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为防火管理人,各部门主任为部门防火负责人,总务工作人员负责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组建以学校青年男教师为主体的义务消防队。

学校防火责任人的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三)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细化、分解消防安全责任,建立有效的消防安全责任网络体系;

(四)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五)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教育教学、学校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六)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七)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八)建立义务消防队,并经常组织开展业务训练;

(九)组织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原因调查。

第七条确定一名学校主要领导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并经常组织开展业务训练;

(七)组织开展对师生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部署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分析消防安全形势,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九)建立消防档案,安全工作会议记录、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记录、安全工作计划、安全工作总结和有关文件资料等都要纳入档案管理;

(十)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各部门防火负责人工作职责:

(一)带头并督促本部门人员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二)每天安排一名安全检查值班员,负责对本部门安全责任区域的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登记;

(三)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抓好本部门的消防工作;

(四)本部门组织的防火检查,每半个月不少于一次,并建立检查记录;

(五)对于检查出来的问题特别是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在采取防范措施的同时,立即向上级或者有关部门报告,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六)加强对本部门安全责任区的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确保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七)各部室消防安全责任人是本部门义务消防队的指挥员,要经常组织队员进行消防演练;

(八)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要将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区域划分到每个班组、岗位,根据各班组、岗位实际,制定具体职责规定,细化、分解消防安全责任;

(九)公安消防机构、学校消防安保部门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时,有关部门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十)组织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原因调查;

第九条各部门防火工作职责:

(一)部门主任带头并督促本部门教师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二)经常组织本部门教师学习消防知识,熟悉掌握本岗位的安全常识,积极主动参加上级组织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专业培训,了解本单位、本岗位的防火、火灾特点,做到会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起火灾,会报警,会自救逃生;

(三)对各部门工作区域和班级教室,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应当安排本部门教师(晚自习值班教师)或者部门主任亲自进行防火(用电)巡查,发现火灾隐患应当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四)爱护消防设施、器材,熟悉其性能、用途和安装或存放位置,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保障所处楼层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五);公安消防机构、学校消防安保部或本部门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时,有关部门和个人应当主动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六)组织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原因调查。

第十条教职工防火工作职责:

(一)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要求;

(二)熟悉并掌握本岗位所处工作环境、安全要求和消防安全常识等;

(三)严格纪律,严格各类教学设备用电、操作程序,不得违规用电、用火、用气。

(四)食堂、公寓、微机室、实验室教职工当班期间要认真巡回检查,随时掌握作业动态,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异常现象和事故苗头,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五)不准乱扔烟头和其它火种,不准在火源、电器附近放置易燃、可燃物品;

(六)不准擅自拉扯电线,不准擅自增添用电设施和电器,不准超负荷用电,下班后或者室内无人时,以及发现漏电、短路、产生电火花等不安全问题时,应当及时切断电源;

(七)不准把易燃易爆危险品带入公共场所和教学场所,不准擅自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八)发现燃料用油、燃料用气泄漏时,应采用关闭阀门、打开门窗及其它正确的方法进行处置,切勿动用电源开关(易产生电火花)和动用明火,以免发生爆炸性火灾事故;

(九)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各种指令,不得冒险蛮干;

(十)主动向上级提出消防工作的合理化建议;

(十一)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教育活动,努力学习掌握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增加自我防范意识,做到会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起火灾、会报警、会自救逃生;

(十二)爱护消防设施和器材,保障本工作辖区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当火灾发生时,要采取果断措施,使用就近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并立即报警。

第十一条重点岗位、重点工种工作职责:

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总务职员职责:

1、确保消防供水系统、消防栓等设备完备;

2、保证消防水qiāng和水带、应急照明、疏散标志和指示灯等消防设施完备:

3、定期保养、维修学校的消防设施。

第十二条消防队伍设置

第一梯队:

由起火部位附近的当班教职教职工组成,能在第一时间内形成的灭火救援力量。

教学楼:由各楼层在岗教师组成。

办公楼:由各楼层在岗教师组成。

实验楼:由实验教师和实验室管理员组成。

微机室:由任课教师及管理员组成。

艺体教室:由任课教师组成。

要求能在30秒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使用现场灭火器等设施器材有秩序地灭火,对实验室火灾要分清着火物质种类采取相应措施。

第二梯队:

由不在起火部位的所有当班教职教职工组成。

每个梯队都分: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

教学楼各楼层男教师及班主任组成灭火组,部门主任及一名教师组成通讯联络组,各副班主任及其他教师组成疏散引导组。

办公楼各楼层在岗教师组成灭火组,各楼层处室领导是当然的通讯联络人,并组织教师引导疏散在楼上的学生。

实验楼、微机室及艺体教室任课教师和管理员在组成第一梯队灭火的同时,要进行合理分工,及时联系学校安全办公室或中层领导,并有序组织引导疏散学生。

义务消防队职责:

(1)发生紧急事件时,按照学校消防负责人╱学校消防管理人的指令,通知公安局、消防大队或有关单位,并对事件进行处理;

(2)承担和组织教师对初起火灾进行灭火;

(3)做好各类案件或事故现场的保护;

(4)组织师生的疏散和撤走资料及档案、贵重物品;

(5)根据事故情况,需要疏散时、组织膳食安排;

(6)配合医护人员组织急救;

(7)遇自然灾害时,如台风、火灾、地震 等,组织人员负责对学校建筑物的保护;

(8)教育师生懂得防火和安全措施的知识;

(9)训练教师救火、急救和其它紧急事件的处理方法;

(10)在学校内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和安全检查。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学生宿舍楼、餐厅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实验员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实验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教师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校内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电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3、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

第一条为了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增强教职工的法制观念,安全意识和素质,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结合本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结合本校实际和特点,选择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的内容,通过多种形式,采用灵活的方式方法,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师生的消防安全培训以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五)组织、引导师生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第三条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教师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未经培训或者培训不合格的,不准上岗。

第四条教学楼、实验楼、公寓、餐厅等公众聚集场所应当通过设置安全标志牌、张贴图画、等向师生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第五条通过印发“火灾案例资料”、“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月,举办消防知识竞赛等活动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第六条有关人员应接受公安消防机构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

第七条实行学校、处室、教师三级消防安全教育。

第八条学校要制定年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计划。

第九条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消防管理人员;

(三)电工、锅炉工应当持证上岗;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三、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第一条防火巡查、检查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为及时发现学校教育教学等各项活动中可能存在的隐患、有害、危险因素和缺陷等,及时纠正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为,监督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或控制火灾隐患及有害、危险因素,确保实现我校消防安全工作方针和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防火巡查、检查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是防火检查的责任部门。学校专兼职消防员是单位消防巡查的责任人,部门消防员是本部门防火巡查的责任人。

第四条防火检查每月第一周组织开展一次,防火巡查每日下班前进行。

第五条防火检查的内容: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纠正、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水源情况;

(四)消防设施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状况;

(五)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教职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六)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七)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实验操作、施工程序及设备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八)防火巡查开展情况;

(九)其他需进行防火检查的内容。

第六条防火巡查的内容: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密,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工作结束后,清除遗留火种等杂物,发热源管理的落实情况;

(七)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实验操作、施工程序及设备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八)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七条岗位防火检查内容:

(1)用火、用电、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有无违章;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3)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4)有无遗留火种。

食堂工作人员在班前、班后应进行岗位防火检查,包括下列内容:

(1)燃油、燃气管道、阀门有无破损、泄漏;

(2)班后燃油、燃气阀门是否关闭;

(3)灶台、油烟罩和烟道清理是否及时;

(4)班后是否切断电源,火源是否妥善处理;

(5)消火栓、灭火器、灭火毯、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

第八条防火巡查、检查的方法。

防火巡查、检查均应填写巡查、检查记录,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岗位防火检查记录、单位防火巡查记录次日报消防工作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防火检查记录于检查三日内报消防管理者代表签字确认。

第九条防火巡查、检查记录均参照单位有关制度存档。

四、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严禁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上严禁摆放货架等物品。

二、严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门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严禁在教学活动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对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按要求定期进行测试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五、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当场整改,整改确有困难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限期改正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确保其完好、有效,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全体教师都有保护消防设施器材的义务,对违反消防设施、器材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当劝阻制止,并向上级和消防控制室举报。

二、总务处的有关消防管理人员负责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维修保养和检查测试,协助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对消防设施的监督检查。

三、各处室、各部门、各班级应经常组织师生学习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使用知识,并进行模拟演练,提高师生的应知应会能力。

四、各处室、部门设立专职或者兼职消防员,具体负责所属安全责任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的卫生清洁和管理。发现故障应立即总务处报告。

五、在保证消防设施、器材处于正常状态的同时,还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下列行为:

1、占用疏散通道。

2、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3、在教学活动、集会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4、将室内消火栓中的水qiāng、水龙带挪作他用。

5、将室外消火栓埋压、圈占。

6、占用防火间距。

7、将消防电话、灭火器材移位,挪作他用。

8、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和其他影响消防设施、器材正常运行的行为。

六、单位必须配备责任心强的、具有较高专业知识人员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工作,其他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维修保养消防设施设备,单位应当委托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能力的单位,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出具月报告书。

七、对破坏消防设施、器材和违反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按规定办理申报、审批手续。

(1)学校和外来施工单位需要动火作业的工程,必须事先向安全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动火作业申请表”。

(2)安全管理办公室应按照三级动火审批制的规定,应上报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批准的,必须按规定申报核准。如在原定的动火时间内未能完成任务而需延长时间继续动火作业的,必须重新办理动火手续。

(3)动火前,应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安全管理办公室检查批准和领取<动火证>后,方可作业。并清除作业点15米以内的易燃物,现场必须有监护人,且准备足够的水和灭火器材等。

2、动火前必须做到“五不”:

(1)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的不动火。

(2)周围的易燃物品未清除的不动火。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不动火。

(4)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场所,未经排除危险的不动火。

(5)未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的不动火。

3、动火中必须做到“四要“,动火后必须做到”一清“。

(1)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进行安全监护。

(2)要严密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子,立即停火。

(3)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4)要及时补救作业中发生的火警和燃爆事故。

(5)动火后必须做到“一清”:即清理现场火种后方可撤离。

4、安全管理办公室在动火作业期间对施工现场要加强巡查,确保安全。

七、电脑、微机室防火制度

1、禁止使用易燃液体擦拭机器,可采用不燃洗涤剂擦拭,用过的棉丝、布头等不能随地乱扔,应单独专存并及时处理;

2、磁带、卡片、程序和文件等必须存放在防火柜内,废纸应存放在金属制的废纸箱内,并应每天进行处理;

3、值班人员要经常进行巡视检查,发现设备出现不正常情况时,应及时报告处理。严重时,应停机检查,排除隐患后再开机运行;

4、机房的电器线路和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查,进行绝缘和接地电阻的摇测;

5、机房内应配备灭火器材,距设备不宜超过20米。

6、值班人员必须熟悉机房的消防设备、灭火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遇有火情要及时报警,并设法扑救火灾。

八、仓库防火制度

1、仓库管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仓库防火管理规则>要求,库存物资要分类、限额,并留出必要的通道。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应专库储存,并标明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2、库内不准设立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使用可燃材料搭建搁层,并经常保持清洁;

3、库内不宜安装电气设备,如确实需要,须由工程技术人员按<动力设计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安装;

4、库内不准拉设临时电线,不准设置电熨斗等电气设备;

5、仓库一般应采用天然采光,如确需照明,应采用白炽灯泡,其功率不得超过60w,严禁使用日光灯、碘钨灯,且线路的布设和灯泡的安装应在通道上方与货物堆垛的距离至少应保持50cm以上;

6、仓库应单独安装电源刀闸箱,并设在库外,而且应采取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7、库内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并应设计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不经批准严禁入内;

8、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做到每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9、库内应配足备齐相应消防器材,专人管理,落实责任,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整好用。

九、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备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需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二、教室、公寓、仓库、微机室、图书室等防火重点部位,严禁私设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炉子、电热褥子、电熨斗等)。

三、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修理,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四、电工对本单位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维修,同时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绝缘遥测,发现短路和绝缘不良,应及时维修。

五、易燃易爆房间,仓库的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六、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七、对消防用电的检查和管理要专人负责,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化学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一、使用化学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安全要求

1、学校凡在新、改、扩建工程中需用的化学危险品(外包装上都有明显标志)都必须控制采购总量,原则上当天用多少购多少。

2、对当天未使用完的上述物品(包括氧气瓶等危险品器材),都必须存放到专用的场地,不得留存在施工和无关场所。

二、化学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物品存放场地的安全要求。

1、化学危险品的存放场地的安全要求

①存放施工危险物品的场所,必须设立在偏离主楼群、人员往来较少、并相对独立的地方。

②存放地必须用阻燃、轻质的建筑材料建造,并要具备干燥、阴凉、通风、防晒、防潮、防高温等条件。

③存放地的照明必须是防爆型的灯具,并备有消防灭火器材。

④存放的化学危险物品必须要分类、区别性质,科学合理储存。

⑤存放地内严格执行“四禁”“二不准”即:存放地内“严禁吸烟、严禁明火取暖、严禁住宿和办公、严禁无关人员入内”,以及化学危险物品“不准超量存放、不准混杂存放”。

⑥每次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每天下班时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2、日用危险物品存放的安全要求

①存放日用危险物品的场地必须隔离主楼群;隔离施工危险物品存放地,并与其他日用物料存放地保持一定的距离。

②存放场地必须具备阴凉、通风、抗高温的条件。

③存放场地的照明必须为防爆灯(或白炽灯),电器开关必须安装在场外,并配置备用灭火器材。

④存放场地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⑤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

3、化学和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①化学危险物品的保管人员,必须经过消防部门专业培训、并持有上岗证书。

②化学危险物品的发放必须建立和健全登记制度即:发放的时间、货名、数量以及经手人发放签收等。

③保管人员应定期对化学危险物品的发放情况进行核对,做到账物相符。

④账物上发现异常,应立即向主管领导和保安部报告,并必须查明原因。

⑤需对存放场地进行设备检修时,必须将危险物品搬离;如需动用明火,还必须会同保安部门制定安全防火措施。

⑥对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部门和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消防法规和安全生产的规定进行操作。

3、日用危险物品的管理

①保管人员要定期盘核日用危险物品的库存量,并及时与物品采购员取得沟通,共同掌握和控制好存放的数量。

②需对存放场地进行设备检修时,必须遵循防火规范和要求。

③对使用上述危险物品的部门,必须遵循防火规范和要求。

十一、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义务消防队员由管理人员及青年男教师组成,统一由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管理,学校实行全员消防安全责任制,人人都是安全员,人人都是义务消防队员,在编教职工全部纳入义务消防队组织。

第三条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对义务消防队员每季度进行一次培训,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半年组织义务和义务消防队员进行一次灭火疏散演练,义务和义务消防队员要服从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对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及时进行调整、补充。

第四条义务消防队设立总指挥部,学校安全办公室主任任总指挥,总务主任和政教主任任副总指挥,指挥部设在安全管理办公室。

第五条义务消防队在学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义务。

第六条义务消防队员的素质要求:热爱消防工作,身体素质好,精通消防业务,并做到“四会”,即:会宣传消防知识和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具扑救初起火灾,会发现、消除一般火灾隐患,会组织、引导人员疏散。

第七条义务消防队的任务:

1、义务消防队在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2、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普及消防知识。

3、定期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制止违章行为。

4、进行灭火培训,掌握灭火技能。每个义务消防队员要达到“三懂三会”:即懂得生产过程中火灾的危害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基本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

5、加强和担负学校重大节日、庆典活动和重要设施的消防执勤任务。

6、管理和维护好消防器材、设备。

7、一旦发生火灾,迅速投入扑救工作。

8、保护火灾现场,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十二、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消防安全的通知精神,防止学校师生在火灾突发时因疏散不力而导致不必要的人员伤亡,使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学校制定学校火灾突发时师生应急疏散预案如下:

一、指挥部:

总指挥:杨秀萍

副总指挥:吕生成崔小平

成员:蔚继林各处室主任、班主任及义务消防队成员

主要职责:

1、掌握火场情况,做出正确判断

(1)起火部位,燃烧物品性质;

(2)火灾态势、蔓延方向、速度;

(3)火场内是否有电源和被困人员等情况;

(4)现场补救力量和指导人员行动情况,消防设施使用情况。

2、下达指挥命令

(1)灭火指挥组、安全疏散指挥组,迅速到达指定位置,实施灭火、疏散任务。

(2)疏散火场被困人员。根据火势发展和灭火疏散需要,随时调集各种力量,参加灭火战斗。

3、调动和调整内部力量和物质保障,保证火场灭火需要。

4、掌握火势发展,根据火势变化,调整力量部署。

5、向消防部门、上级机关及有关单位报告,通报火场情况或请求支援。

6、平时组织义务消防人员进行培训,提高队伍应变能力。

二、初期灭火处理及联络程序:

1、火警(火灾)现场第一发现人应立即通知本楼层(区域)内其他当班教职教职工,迅速组成第一梯队,分别进行初起火灾的扑灭、通讯和引导疏散学生工作。第一梯队灭火队应立即利用本楼层配置的灭火器或就近水源进行灭火。

2、第一梯队联络组人员应立即通知学校安全办公室领导或相应中层领导。安办接警后立即通过单位内部电话或广播、警报等有效方式,发出火警指令,通知第二梯队人员赶赴现场,切断火灾现场电源,启动消防设施,并拨打“119”电话报警,组织引导学生疏散。

3、可能并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上述人员全部撤离,由“119”专业消防队开展灭火工作。

三、疏散引导及处理程序

1、火灾现场教师人数较少情况下,首先指定一名教职工负责指挥附近同学向各个疏散通道进行人员安全撤离,维护紧急撤离秩序;

2、紧急情况下,可以使用一切手段保证所有疏散通道畅通;

四、安全救护及处置程序

1、专业医护人员未到达前,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出事地点附近同学及已安全撤离的同学都有义务参与安全救护;

2、可能情况下,现场指定一名教职工指挥安全救护工作,教职工不够的情况下,由经过严格培训的义务消防员及值班室附近的同学担任安全救护组组长;

3、在专业医护人员到达后,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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