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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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活动方案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 第一篇

新起街道“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活动方案

为推动我街“百日攻坚行动”的深入开展,结合我街道实际,街道办事处决定在全街道范围集中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活动,特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贯彻“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单位落实,群众参与”的原则,以新修订《消防法》的宣贯和普及消防安全知识为切入点,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推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深入开展,坚决防止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街道火灾形势稳定。

二、 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活动组织领导,街道成立以党工委副书记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街道机关主要职能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街道 “百日消防安全大宣传”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活动开展的组织、督促、指导、协调等工作。 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具体职责为:派出所、综治科负责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劳动、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督促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社会事务科负责利用各类媒体有针对性的面向社会进

行消防宣传教育。

三、活动内容

(一)强化社区消防宣传,筑牢城市消防安全防线。社区和物业管理部门要建立完善社区消防宣传活动室,定期更新社区宣传橱窗和宣传栏的内容,定期或者不定期对社区公共消防设施进行检查、保养、维护,在建立巡逻队、晚呼队的基础上,以家庭防火宣传为重点,开展“走万家,送安全”活动。重点开展“六个一”活动:一是每个社区要组织社区义务(志愿)消防组织联合举行一次以家庭火灾扑救、逃生、安全疏散等为内容的灭火演练。二是每个社区要利用社区网站等平台组织进行一次消防知识讲座。三是每周有计划地深入各个家庭开展一次房屋装修、使用液化石油气、用火用电等内容的宣传教育,免费送上一份消防宣传资料,使居民群众掌握防火、灭火及火场逃生自救基本知识。四是针对家庭火灾特点,设立一个消防咨询台,解答居民消防难题,接受居民举报。五是要会同红十字会联合建立完善社区“消防宣传(应急)站”,及时更新宣传内容,并在各个楼宇楼(电)楼梯口张贴一批消防宣传挂图,提高社区自身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自防自救能力。六是要组织社区居民到附近的消防站、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进行一次参观体验活动。

(二)强化农村消防宣传,夯实农村防控火灾能力。重点开展“八个一”活动:一是各村要在主要出入口设置一幅

消防宣传标语(可参见附件),利用法制宣传阵地设置固定消防安全宣传牌、宣传栏。二是组织专职消防队和村义务消防组织举行一次灭火演练。三是要利用村宣传栏、有线电视、广播等讲解一次消防知识。四是在大型集会前举行一次消防宣传活动。五是要结合本村实际,因地制宜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活动,发动安全知识宣传单。六是要在农村集市等人员聚集场所和敬老院、幼儿院、托儿所等弱势人员聚集场所,设置明显的警示性消防宣传标语,并组织开展一次消防疏散逃生演练。七是要对孤、老、残、幼等弱势群体及出租屋居住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并建立档案,集中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八是在全区组织开展消防主题电影《火海逃生》千场电影巡映活动基础上,各村可利用现有条件采用碟片投影等方式到每个组组织放映,进一步扩大受众面。

(三)强化企业消防宣传,提高员工消防素质。街道职能部门要加强与安监、工会等部门和团体的密切配合,加大对企业的监督指导力度,使企业严格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确保各项消防安全制度的落实。各企业要重点开展“五个一”活动:一是要对企业的消防宣传栏和标语进行一次更新,在单位门口等醒目处悬挂消防宣传横幅和设置警示标记。二是要利用单位广播、闭路电视、电子屏幕、居域网等对单位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集中培训教育,新员工以及具有火

灾危险性的特殊工种、重点岗位员工上岗前培训率必须达到100%。三是要对企业员工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和消防法律法规考试,确保员工能够做到“三懂三会”。四是要组织员工观看一部火灾案例教育片,并组织单位员工开展一次以疏散逃生为主的灭火演练。五是要针对本单位外来务工者在外租住情况开展一次全面调查摸底,掌握基本情况,加强消防安全教育,编辑制作家庭防火灭火、逃生自救常识及消防法律、法规知识的小册子、宣传单发放到每个员工家庭。

(四)强化学校消防宣传,打牢消防安全根基。北干中心小学要积极协调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共青团、少工委等团体,共同组织开展好青少年消防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开展“七个一”活动:一是指导每个学校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疏散演习,强化学生的逃生和自救意识。二是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一次消防征文、演讲比赛、消防知识竞赛活动;三是在各校园内以横幅、标语、黑板报、墙报、墙绘、固定消防宣传牌(栏)和主题消防角等形式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四是要借助消防志愿者行动,加强消防志愿者队伍建设,充分运用电教室、校园广播、闭路电视,广泛深入地开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活动;五是组织师生参观一次消防队(站)、消防教育基地,组织师生参加实践体验活动。六是安排辖区消防监督人员协助学校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知识讲课辅导和

技能培训。七是向学生家庭发出一份《消防安全》倡议书,要求学生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并向家人开展基本家庭消防知识的宣传,做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

(五)强化“场所”消防宣传,改善消防安全环境。街道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文化、旅游、工商、经贸、交通等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抓好大型商场、市场、超市、宾馆、饭店、车站码头、歌舞娱乐、网吧、游戏厅、酒吧等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宣传工作。重点开展“五个一”活动:一是要组织人员密集场所负责人召开消防安全工作动员会,对当地火灾形式及整治重点进行一次通报。二是督促各场所要在场所入口处、大型宣传牌、显示屏上设立消防常识专栏或消防安全须知等,定期更新内容,宣传冬春季节防火常识以及基本的灭火知识,在重点部位设立一块消防安全警示牌。三是各场所要对全体员工开展一次集中培训并组织员工观看一场消防安全教育录象片或参观当地消防站。四是各场所要动员每个员工发现并整改一处火灾隐患,为本单位提一条消防安全建议。五是与每个人员密集场所单位签订一份安全承诺书,并写一份消防安全自检自查表。

四、工作要求

关于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1]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 第二篇

虎乐政发[2010]36号

关于下发《新乐乡安全生产

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企事业单位:

现将《新乐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本村实际情况认真查找隐患并做好整改,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

新乐乡人民政府

2010年10月13日

新乐乡安全生产

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委会、鸡西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生产百日攻坚战活动的的规定要求以及虎林市安委会对此项活动的安排,切实做好今后一个时期全乡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排查治理各行业存在的事故隐患,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实现全年无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

所辖区域内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石场,重点检查石场内爆破设施是否安全,各项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到位。

2、饮食服务行业,重点检查电源,消防食品卫生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各项制度是否健全,是否真正落实到位。

3、电焊铺,重点检查操作人员是否有上岗证,是否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农业机械安全,重点检查在秋收时农用车辆在农业生产作业场所使用的安全监督检查,不违章作业。

5、加工生产企业方面的安全,重点检查安全用电、机械安全、消防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三、工作要求

1、广泛组织发动。要层层动员,广泛发动各类企业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切实提高企业安全基础和管理水平。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检自查工作。

2、强化措施。各村及各单位要集中人力物力,加大检查力度,主要责任人要亲临现场进行检查指导。遇有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3、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将成立百日攻坚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长兴 新乐乡政府乡长

副组长:高淑晶 新乐乡政府副乡长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

成 员:陈振刚 新乐乡办公室秘书

胡盛春 兴隆村支部书记

邢希双 新乐村支部书记

兰广布 双跃 村支部书记

刘均参 连山村支部书记

于德贵 新民村支部书记

汪昌武 富荣村支部书记

李云政 永平村支部书记

主题词:安全生产 方案 通知 抄送:虎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新乐乡人民政府 2010年10月13日印发

共印15份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活动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 第三篇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活动实施方案

三岔口镇五大队小学

根据《关于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活动的通知》(东安发[2010]15号文件、东宁县教育局《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活动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安全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结合我校秋冬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杜绝学校安全事故为目标,以消除事故隐患为手段,以责任落实为保证,充分动员、发动广大师生,积极行动起来,增强安全责任意识,自觉抵制不安全的现象和行为,确保全校师生不发生安全事故。

二、活动目标

在本次“百日攻坚战”期间,全校师生要实现以下目标:

1、全校师生安全教育培训普及率达到100%;

2、安全工作检查覆盖面达到100%,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3、学校不发生安全事故,责任事故伤亡人数为零。

三、工作任务

(一)加大安全教育培训力度

学校安全负责人要组织好对全校师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师生认真学习《中小学公共安全指导纲要》,完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要大力提高安全课的教学成效,深化班级常规安全教育工作;对《中小学安全知识手册》进行全面宣讲教育;加强对中层干部、班主任及全体教职工的安全培训;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联系,共同做好学生

在校外的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

(二)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

全面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组织学校安全、后勤、中层领导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校舍、食堂、厕所、寝室、用电设施、消防设施、周边环境及学生危险刀具携带等方面为重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做好详实记录;落实隐患的整改工作,发展隐患要制定好整改工作计划,自筹或争取资金在最短期限内完成整改任务。

(三)加强事故易发、多发环节的安全管理

学校要积极与交通、公安等部门沟通,对学生上下学出入校园、乘车安全、

平峰中学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 第四篇

平峰中学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县党委、政府领导近期关于安全生产

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好学校安全生产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

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今冬明春特别是“两节”、

“两会”期间学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西吉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西政办发[20111214

号)和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自2011年12月1日至

2012年3月1 0日,利用1 00天时间,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

生产百日攻坚战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安全监管执法,

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开展百日攻坚战活动,进一步推动

学校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事故预防控制体

系;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坚决遏制较大以上

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促进学校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此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活动由学校校委会统一领导,各部门负

责组织协调、具体组织实施。为加强对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活动的领

导,决定成立“平峰中学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田国璟 校长

副组长:张敬国 副校长

王 斌 副校长

成 员:赵稳康 陈国强 庞鹤寿 董向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具体规划、组织、

实施活动的开展。

三、重点内容和工作分工

(一)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整治。继续深入开展整室、宿舍、 餐

厅、功能室、校外租住学生、校园食品卫生、用电、取暖、防暴风雪、

防滑冰等以道路交通等为重点的各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加大隐患整改

力度,查处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1、道路交通。要针对冬季道路交通特点尤其是大风降温、冰雪天气

特点,充分考虑学生上放学“春运”和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雪天气特

点,制定科学的应急方案,采取错时或推迟放学时间等措施切实加强

对学生教职工的综合监管,进一步坚强对师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和培

训,确保师生交通安全。

2、学校是人员密集场所。冬季风干物燥,加之春节期间各种庆

祝集会和传统民俗文化活动频繁,燃放烟花爆竹多,火灾隐患增多,

消防安全形势将更加严峻。要以教室、宿舍、功能室、课外活动时段

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加强对学生的消防安全巧可臻涌=_

丐建筑工地要全面开展一次消防安金检查,督促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

全制度,落实用火、用电、易燃可燃材料等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保障施工现场具备消防安全条件。要切实加强冬季师生产生活用火和

取暖安全管理,严防火灾、中毒事故发生。

3.加强校园安全环境整治,开展校园内及周边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学生宿舍、实验室、功能室、停车棚、厕所、围墙、楼梯、栏杆以及消防、用水、用电、锅炉及取暖必炉,体育活动器材、监控设备等各类设施的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要高度重视寄宿制学校特别是校外学生租住屋冬季呆暖安全工作,确保使用煤炉采暖的教室、宿舍、办公室等排熘管道畅通、无泄漏,确保学生上课和课间休息期间呆暖设备有人看管,防止发生火灾和一氧化碳中毒事故。要安排专人在上放学时段护送学生远离校门,重点强化上下学时段的交通秩序维护工作,及时疏散学校门口密集人群和车辆。

4、加强对学生遵纪守法和法制教育。学校要精心筹划,周密安排,制定切实可行方案和措施,经常组织开展对学生的遵纪守法、尊重别人、关爱集体、敬爱师长、孝敬父母等教育活动。严禁学生将刀具、器械、砖块带进校园,严禁学校宿舍内存放棍棒,用散砖支顶床板,定期不定期组织班主任收缴学生随身携带的刀具、器械,并给予适当的惩戒措施,要用组织纪律来约束学生,用典型事例警示学生,确保学生身心健康,校园安全。

5、特种设备。以锅炉、液化气瓶等特种设备安全状况为排查重点,检查安全制度、设备检验和维修、作业人员培训教育等,确保特种设备运行安全。

四、工作步骤

此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活动自2011年1 2月1日开始至2012年3月1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12月1日至12月10日)。学校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学校活动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周密部署,迅速启动,为活动取得实效奠定扎实基础。

(二)自查自纠阶段(12月11日至12月31日)。学校对本单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项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彻底自查自改,及时梳理发现的问趣和隐患,督促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发现重大隐患要立即报告所在地乡(镇)政府或教育体育局,并积极落实整改措施。

(三)集中整治和完善机制阶段。(2012年1月1日至2月25日)。对学校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对师生的安全知识教育措施、教室、宿舍以及道路交通、消防、食品卫生、取暖、用电、危险化 学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重点部位。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隐患要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整改;对整改无望、危险性较大隐患的实行挂牌督办,按照法律规定时限进行彻底整改。要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制度,加强责任考核,形成制度化、经常化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四)督查验收和总结提高阶段(2012年2月26日至3月10日),学校要分别在2012年元旦、春节前,对所辖区域及学校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一次“拉网式”督导检查,对百日攻坚战活动进行回头看,及时查缺补漏,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对学校百日攻

坚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进行总结和考核评比。对工作差的通报批评,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而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半校,要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在做好百日攻坚战活动工作总结的同时,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仍按照“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限”的要求,继续加大整治力度,落实整改责任,推动隐患整治,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 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区、审、县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推进我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入,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周密安排,靠前指挥。要通过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到各个环节,确保百日攻坚战活动有效椎进。

(二)加强协作,联合执法。要针对影响学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集中整事故隐患为重点,健全和完善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建立校委会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的联合整治工作机制,确保非法违法生产经营 建设行为得到有效打击。

(三)统筹兼顾,标本兼治。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做到百日攻坚战活动与全年工作相结合、与打非专项行动相结合、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与落实重要节假日和关键时段的安全防范措施相结合,建立

2013安全稳定 “百日攻坚战”的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 第五篇

马路乡中心完小

关于切实抓好学校安全稳定 “百日攻坚战”的

实 施 方 案

为贯彻落实2月19日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和2月28日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百日攻坚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金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及《金沙县教育局关于切实抓好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百日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精神,以平安、和谐的教育环境迎接新学期开学和全国‚两会‛召开,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抓好全校安全稳定‚百日攻坚战‛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生命不保,何谈教育‛,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教学质量的高低,都是建立在学生安全的基础上,只有学生安全了,教育教学才能正常进行,教育事业才能健康发展。我们必须强化确保学生生命安全、学校财产安全的意识和责任,坚决防止骄傲自满和麻痹松懈的思想,始终做到思想更重视、重点更突出、措施更过硬、责任更落实,以铁的决心、铁的标准、铁的手腕,牢牢抓住关键环节,时刻抓好学校学生安全,有效地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坚决打好 ‚百日攻坚战‛。

成立‚马路乡中心完小安全稳定‘百日攻坚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余赫(校长)

成员:叶刚(副校长) 任洪亮(工会主席) 熊灿鹏(总务主任)

胡胜举(教导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叶刚负责具体办公。

领导小组成员要提高认识,团结协作,确保工作到位,隐患消除,师生安全,校园平安。

二、强化责任,明确目标

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建立健全‚学校、班级‛,‚校长、中层干部、班主任、教师、工人‛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明确任务,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有方、守土有效。强化‚543‛安全工作目标的落实,即:安全管理到位、案例教育到位、排查整改到位、应急处置到位、督查问责到位;一岗双责落实,细化履职落实、过程监管落实、事前预防落实;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伤害事故、不发生校方责任事故、不发生群体性不稳定事件。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

根据近年来学生经常发生安全事故的特点和近期重要时段的防控要求,必须切实抓好‚六灾一反‛、‚保稳定‛安全防范工作。

一是防‚水灾‛。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开展学生防溺水的宣传教育,严禁学生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玩、嬉水和游泳;与每位学生及其家长签订学生防溺水安全事故责任书,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加强对辖区内河流、池塘、桥梁的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在事故多发地设立安全警示牌和隔离栏,加强对重点水域的巡视和山洪暴雨的防范。

二是防‚路灾‛。高度重视学生交通安全,加强学生上学放学乘车管理,配合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对营运车辆和超员、超速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引导、劝阻学生及家长不乘坐‚三无‛车辆和超载车辆,不乘坐拼装车、报废车、载货车、拖拉机等非法营运车辆。学校不使用车辆接送学生。

三是防‚食灾‛。认真落实营养餐‚贵州供餐模式‛和市营养改善计划 ‚六五四三‛目标要求和17个管理制度。配合食药监、卫生、工商、安监、质监等部门,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采购、加工、消毒、贮存、分餐、留样、饮用水卫生等关键环节监管监控,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和传染病的流行。春季学期开学初,组织一次食堂工作人员培训,强化其责任意识和从业规范要求。

四是防‚人灾‛。加强学校‚三防‛建设,严格按照‚十个台帐,五个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警务室、治安岗亭的管理,充分发挥其震摄作用,守护好学校大门及校园;加强对学生寄宿地、食堂等重点部位、重要区域、重点场所巡逻防范和有效监控;定期开展管制刀具的清缴工作,严禁学生将管制刀具等危险品带到学校;加强对重点学生、重点人员、精神病人监管监控;按规定确保学生疏散通道的达标畅通,加强学生应急疏散演练和平常文明通行的教育,确保不发生学生踩踏事故,加强网络安全管理,提高舆情监控能力。

五是防‚火灾‛。加强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日常维护,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组织开展火灾逃生演练。严禁学生自行到野外用火、玩火,坚决避免煤气中毒事故发生。对学校供电、供气设施设备老化或裸露电线,必须及时发现及时更换。

六是防‚地灾‛。针对因恶劣气候导致的暴雨、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校舍倒塌、雷击等地质灾害,完善学校事前预警制度,主动与气象部门联系,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预防工作。对易受洪水冲击、雨水浸泡的校舍、易滑坡的山体、学校挡土墙、避雷设施等进行全面勘察和风险评估,及时消

除安全隐患。告知学生和家长,学生上学放学时如遇恶劣气候,要随时寻找安全避险地方,防避可能出现的危险。

‚反邪教渗透‛。按照‚教育在先,防范在前‛原则,在广大师生中宣传国家对宗教管理的法律法规,引导学生正确区分宗教和邪教;严防境外各类以捐资助学为名的渗透破坏活动,坚决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进一步加强网络管理,防止网络传教,坚决打击‚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在校园的活动。

‚保稳定‛。全国‚两会‛即将召开,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做到‚三个确保、六个零、七项要求‛, ‚三个确保‛即;确保不发生大规模集体进京上访和聚集、确保不发生因信访问题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确保不发生因工作不当引起的负面炒作; ‚六个零‛即:进京‚零‛非访、到省‚零‛群访、到省‚零‛闹访、群体性事件‚零‛出现、信访恶性事件‚零‛发生、各项工作‚零‛失误; ‚七项要求‛即:一要高度重视,清醒认识,把信访维稳工作为近期工作重点。二要把握好内紧外松的原则。三要密切关注历史集案和活跃人员的动向。四要坚持日排查、日化解、日稳控、日上报。五要坚持领导带班,专人值班,专人联络。六要坚持做好舆情监管。七要涉及学校重大决策,特别是教职工、学生问题,要做到风险评估,避免引发不安定因素。

四、督查到位,确保平安

为确保‚百日攻坚战‛工作取得实效,我校坚决按照省、市、县的要求,定期全面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帐。落实好三项工作。一是学校领导、教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不可松懈大意;

二是落实好学校安全管理机制和各种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管理到位;三是认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落实各类安全措施,及时完成隐患排查整治。

在‚百日攻坚战‛开展期间,学校每周开展一次排查。学校各室负责人每周对各办公室、功能室、储藏室排查一次;各班级每周对教室设施、用具排查一次;班主任每周对校外寄宿生租住的房屋进行一次安全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无法排除的,要及时上报上级管理机构,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排出。凡是安全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不得参与评优晋级,因工作失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严厉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在4月2日、5月2日、6月2日、7月2日将上月‚学校安全稳定‚百日攻坚战‛隐患排查整改统计表‛上报乡教育管理中心。

马路乡中心完小

2013年3月7日

2016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10篇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 第六篇

第1篇: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9月9日全市烟花爆竹“打非”暨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和《全市烟花爆竹秋冬“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及开发区管委会领导的指示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28次常委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要求,坚持“安全第一,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面排查和整治各类烟花爆竹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止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促进开发区烟花爆竹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开发区成立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开发区烟花爆竹打非专项斗争的组织、指挥、协调、调度等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三、任务目标和工作步骤

这次打非专项行动在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发动,全民动员,形成全社会参与、打非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公安、安监、工商、城管、物业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坚持打防并举、疏堵结合、齐抓共管、综合施治的原则,全面搞好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突出抓好三项重点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斗争,坚决铲除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窝点,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存储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是,严格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管控网络,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秩序,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治,全面理顺烟花爆竹市场管理体制。全面发动人民群众,共同打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这场攻坚战争。

四、进度安排

开发区开展烟花爆竹秋冬“打非”专项行动分二个阶段进行,自2016年9月中旬起至2016年2月底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第一阶段:从现在到2016年2月15日。以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为重点,对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进行再部署,烟花爆竹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公安、安监、工商等部门,安排专门的车辆和人员,对区内进行巡回不间断排查,公布举报电话及有奖举报奖励政策,继续加大宣传力度,继续保持打非高压态势,坚决取缔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第二阶段,从2016年2月16日到2月28日,抓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各有关局、室按照职责分工,抓好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督查和执法检查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大打非力度,持续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三是加强值班,及时调度整治工作,定期通报整治行动进展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适时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检查工作部署、工作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取得的效果,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扎实地开展。

(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公安、安监、城管、工商、等局、室要按照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令第455号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及市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办发[2016]125号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在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切实抓好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以及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

(三)扎实细致,注重实效。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有关局、室要组织精干人员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各工商贸企业、商贸城领域及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监督检查工作要突出重点、扎实细致、注重实效,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规定进行,各项检查和督查要有书面记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对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尤其是发现非法制贩烟花爆竹行为,要及时果断地处置解决并依法予以处罚,严防不安全事态进一步发展。

第2篇:金属液体安全运输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相关企业要按照滨安发〔2016〕11号的规定要求和5月23日全县高温金属液体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会议部署安排,把高温金属液体道路运输安全作为安全生产重大事项和重大危险源进行重点监控,认真查处高温金属液体运输、生产、使用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把高温金属液体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企业及每一个环节及岗位人员,建立高温金属液体道路运输日常安全监控机制,确保高温金属液体道路运输安全。

二、重点任务分工及时限要求

1.安监站要按照滨安发〔2016〕11号规定的职责任务要求,深入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每个高温金属液体生产经营企业及运输道路、车辆、人员等各个方面的详细情况,并登记造册。

2.安监站要对高温金属液体生产、使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依法依规审核备案文件允许工业项目的原料、工艺、产品进行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

3.各高温金属液体生产、销售、使用、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滨安发〔2016〕11号文件提出的任务要求,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方案并将方案6月30日前将整改方案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报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对县直各相关部门下达的隐患整改指令书,要高度重视,抓好整改落实。

三、措施要求

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要按照滨安发〔2016〕11号文件规定的职责任务,认真落实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查出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并督促落实,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的时限要求抓好整改落实。

第3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各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确保不发生非法生产行为,确保开发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从即日起至6月底,在区内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结合“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在化工、冶金有色、机械加工等行业和领域,全面排查治理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的事故隐患,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各单位要积极开展自查自改活动,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立即进行彻底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

第二,进一步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一是要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搞好安全生产,企业是基础和关键,在这个问题上,政府不可能包办和代替。要落实《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切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特别是企业的法人代表和实际控制人,必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必须敬畏安全、敬畏生命。必须加大处理安全生产事故的成本,今后无论发生什么样的安全生产事故,对企业的所有者和经营者都要进行严厉的问责,必须给人民群众一个负责任的交代,给社会一个负责任的交代。二是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程标准,严禁违规生产、违章操作。企业经过开工验收后,严禁擅自变更生产工艺和生产流程。要加强对生产场所周边环境的治理,严禁在危险场所违规建设、违章施工。三是要加强生产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定期组织专家进行“安全会诊”,及早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四是要加强现场劳动组织管理。企业所有重点岗位都要制定人员定位、上岗记录、考勤等劳动管理制度,科学确定劳动定员,严禁超定员组织生产,严禁违规组织生产。高危企业要实施远程监控和巡逻检查,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生产场所和厂区。

第三,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2016年前所有规模以上的工商贸企业必须达到三级安全标准化水平,2016年前所有企业必须全部达标。6月底前所有发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部达到三级安全标准化以上水平,并积极推进二级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

第四,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在安全生产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是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重大举措。根据省政府安委会下发了《关于推进“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从5月份开始到年底,在区内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要认真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组织人员,密切协作,全面排查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的事故隐患和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发现一处、严惩一处,发现一人、严惩一人。工作中,要坚决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切实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汛期容易因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各企业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有关通知要求,突出工作重点,开展好汛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掌握气象和灾害信息,做到灵敏反应、超前预防、果断决策、有效应对。遇异常天气要加强值班值守,提高应急能力。

第六,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部署,集中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一是要全面实施分类分级监管。继续推行A、B、C、D分类分级监管办法,对安全管理、设备状况良好的企业减少检查频率,制定优惠政策、措施鼓励发展;对安全管理薄弱、设备技术落后的企业,加强监管,督促企业定期聘请专家开展“诊断式”安全检查活动。二是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要结合季节特点集中开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活动,集中治理一批安全隐患。要重点强化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全面开展动火、进入受限空间、检维修等直接作业的专项检查,规范安全作业票证的审批和过程管理,杜绝违规作业行为。

第4篇:开发区防汛工作方案

为做好今年雨季的防汛工作,根据邹汛旱办字【2016】11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区防汛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做好提前准备工作和有效开展预防措施。当遇大雨、大暴雨时,及时检查,排除内涝隐患,出现险情及时有效抢险,杜绝内涝给业主的财产安全造成损失。

二、防汛应急领导组

防汛应急领导组下设四个组,分别为通讯联络组、应急抢险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

1、通讯网络组组长由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通讯联络,随时保持联系畅通。一旦发生洪水事故,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抢险,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2、应急抢险组组长由担任。

主要职责:要确保应急队伍随时都在备战状态,抢险车辆和装备运行良好。一旦发生洪灾,负责现场紧急抢险,确保人员、设备及时到位,抢险及时。

成员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全体在职工作人员组成。其中王文、王斌、王传晋、赵京文负责汛期日常巡查检修工作,若遇大暴雨时全体在职工作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赶到开发区高层地下停车场处参加抢险救灾。

3、医疗救护组组长由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医疗救护队的组织与协调。本着就近组织的原则,协调和指挥医疗救护机构有序开展救护和防疫工作。

4、后勤保障组组长由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各类救援物资的调运、管理及合理使用;安排救援人员与相关人员的食宿等后勤工作。

三、应急预案

1、组织落实人员和设备,对地下停车场内道路排水管、散水沟及周边排水管网进行全面的清淤、疏通。

2、储备好相应的机械、机具、抽排水泵、管材、防洪沙袋及其它相应防汛抢险物资。

3、对用电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防汛期间用电设施的正常运行;做到防汛期间提前检查,并实施巡查制度,一旦发现断电或险情就及时修复,确保用电安全。

4、加强防汛抢险意识培养宣传,组织应急抢险演练,及时接收和传达急降雷暴雨预警。检查应急抢险准备落实情况。

5、加强预警,措施到位,关心天气预报,当接收到降暴雨预警时发出暴雨通告,抢险队及时检查责任区域和应急准备落实情况。做到24小时值班,对易涝地段进行巡视检查。

6、如出现雷击天气,要立即切断相应电源,避免雷击损失。

7、汛期期间,各小组必须安排专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及时妥善解决相关内涝问题,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不得擅离职守。

四、防汛物资及设备储备情况

包括雨衣、手电筒、锄头、铁锨、编织袋、沙袋、竹竿、抽水泵等物资的储备。

第5篇:开发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今年6月份是全国统一开展的第十二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按照县政府安委会部署要求,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以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6〕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6〕40号)、《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260号,以下简称《规定》)等为重点,以全县安全生产“三个年”活动为载体,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三面向”(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创新形式,注重实效,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活动,普及安全法律法规、科技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在开发区广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推动各项安全生产责任措施的落实,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安排

活动主题: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活动安排:5月份组织制定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6月1日至6月30日,活动集中实施。其中,部分活动将贯穿全年。“安全生产月”主要活动安排如下:

(一)重点活动周安排(共二项):

1、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

(1)活动时间:6月3日至9日。

(2)组织协调单位:开发区安监站

(3)活动内容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通过举办事故案例展览、观看警示教育片、撰写观后感、座谈讨论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警示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

2、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7日至23日。

(2)组织协调单位:开发区安监站

(3)活动内容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实际,在冶金有色、危化品、热电、纺织、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预案专项或综合演练,提高各单位及广大干部职工应对事故灾害、突发事件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部署、有总结。

(二)重点活动事项安排(共五项)

1、组织举办以“强化基层基础,落实主体责任”为主题的“三星杯”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

(1)活动时间:6月下旬(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活动内容:竞赛内容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发23号文件、40号文件和省政府令第26号《规定》及职业卫生、应急管理、道路交通、消防知识为主,参赛人员为一线职工,经比赛后决出优胜代表队,进行表彰奖励。

(3)组织形式:开发区推荐企业参加比赛。

组织协调单位:安监站。

2、组织参加“我的安全故事”主题征文活动

(1)主办单位:县教育局、县安监局

(2)协办单位:团县委

(3)活动内容:组织开发区内生产经营单位一线员工和中小学生中组织开展“我的安全故事”主题征文活动,发动大家讲述自己经历(或发生在周边人员身上)的安全故事。5月上旬下发征文通知,每单位上报一篇优秀文章交县评审组。

组织协调单位:安监站。

3、组织参加全县企业车间主任、班组长安全教育培训班

(1)活动时间:6月中旬(具体日期另行确定)。

(2)活动内容:组织部分重点行业企业车间主任、班组长、工段长参加学县安监部门有关领导及安全培训机构专业人员讲授安全班组建设知识。

组织协调单位:安监站。

4、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化企业及安全生产优秀班组、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应急管理示范点、职业卫生试点(示范)等安全创建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2)活动内容: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要求,组织指导企业对照有关标准,进行自查自纠,开展安全生产优秀班组、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应急管理示范点、职业卫生试点(示范)企业等建设活动。

组织协调单位:安监站。

5、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执法专项行动

(1)活动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

(2)活动内容:结合夏季汛期安全生产特点,以公共场合消防、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冶金有色等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等形式,集中组织执法行动,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组织协调单位:公安分局、安监站。

(三)生产经营单位活动安排(共七项)

1、深入开展省政府令第260号《规定》的宣贯培训活动。一是对照《规定》的内容要求,查漏补缺,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二是以组织员工参加全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有奖知识竞赛为契机,组织从业人员按照有奖竞赛规则参加竞赛活动,检验学习教育成果(竞赛试题将在5月份的《大众日报》、大众网和省安监局网站刊登,6月下旬进行公开抽奖)。

2、开展事故隐患集中排查治理活动。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冶金有色、商贸流通等行业企业为重点,严格执行隐患定期自查、自评、自纠、自报制度,组织全员、全方位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要按规定要求填写《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报告表》,及时纠正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切实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3、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23号、40号文件,在企业内部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活动,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促进企业实现安全责任全员化、制度建设规范化、现场管理精细化、教育培训常规化,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4、开展争创安全生产优秀班组活动。要按照省安监局、省总工会、团省委《关于加强企业班组建设的意见》、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县企业班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细则>的通知》(邹安办发〔2016〕60号)等有关规定要求,开展“班前讲、班中查、班后评”活动,落实“一班三检”制,组织岗位技能培训,加强班组间经验交流,充分发挥优秀班组及班组长的传、帮、带作用,筑牢企业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

5、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组织企业职工结合本企业或本行业发生的事故案例,进行深入分析,查找原因,举一反三,找出本单位本岗位存在的安全问题和不足,及时采取对策和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6、开展全员岗位安全培训活动。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全体职工结合岗位工作需要,通过自学或集体组织学习等形式,开展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基本常识和岗位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全员培训活动,并将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安全培训档案。

7、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暨反“三违”宣教活动。组织发动全体干部职工,采取寓教于乐、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反“三违”宣教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自主保安自觉性。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开发区管委会成立由管委会主任、副主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第十二个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确保“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协作联动。各相关单位要创新思路,突出特色,重点抓好企业安全标准化、职业卫生试点(示范)企业及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

(三)舆论引导,营造氛围。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舆论宣传力度,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传播安全理念和安全知识,营造“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安全惠民”的良好氛围。

第6篇: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县2016年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邹安发〔2016〕28号)的部署,按照管委会领导的安排要求,为促进开发区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保障企业安全发展,结合开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为主线,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规定》的实施贯穿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全方位、全过程,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强化对工商贸行业的安全监管,改善开发区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坚决防止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

二、任务目标

(一)工作目标

1、全面掌握工商贸企业基本情况。对辖区内所有工商贸企业开展全面调查,彻底摸清企业的基本情况,全面掌握监管范围内企业安全生产的实际状况,建立健全企业的基础档案和台账,做到企业底数清,情况明。

2、全面建立较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督促相关企业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和审批审核制为核心的较大安全风险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明确负责人、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及检测人员的工作职责;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严格执行工作票(作业票)和操作票、操作牌管理制度,并实施作业前联系、检查(检测)、确认,作业过程的现场监护和作业结束后的确认。涉及动火、进如有限空间、危险区域等潜在危险因素多、易发生人员伤亡的作业,必须执行相关审批制度。坚决纠正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坚决禁止盲目施工和作业,要在奖惩制度中明确规定违规操作的处罚规定。做到安全制度全,执行严。

3、全面开展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加大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力度,督促企业认真开展对班组长、车间主任的安全培训,有效提高员工对安全风险的辨识、预控和管理能力。同时,督促有较大危险作业的企业从理论、实际操作、事故案例等方面,全面开展相关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让员工真正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危险有害因素和相应的防范措施,切实增强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和遵规操作的自觉性,防止窒息、爆炸、中毒、烧烫等事故的发生。做到安全培训严,能防控。

4、全面完善设备设施和安全警示标识。按《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粉尘防爆安全规程》、《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16)及有关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完善煤气区域、粉爆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同时还必须在煤气区域、危险化学品储存及使用场所、高温金属液体生产场所及运输线路、粉爆场所和有限空间周围,以及相关设备、设施、管线上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保持完好有效。做到安全设施齐,功能全。

5、全面组织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各级安监部门要督促企业制订针对性的应急救援预案,配足配齐必要的应急装备和器材;组织员工,特别是涉及较大危险作业的员工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努力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做到安全意识强,会施救。

(二)事故控制指标。

努力预防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

三、重点工作

(一)整治的重点企业

全区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热电、食品、商贸等工商贸行业企业。重点是这类行业中存在煤气区域、有限空间、高温液态金属生产和运输、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以下简称粉爆场所)等较大安全风险作业的企业。

煤气区域是指涉及生产、输送、储存与使用煤气可能产生煤气泄露、聚集的场所。

有限空间是指在作业过程中,人员进入有一定困难或受到限制和约束的密闭或半密闭的空间和场所,以及进出口较为狭窄的设备、设施,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高温液态金属是指处于液相状态的黑色、有色金属及其液态炉渣。

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是指工商贸企业在生产经营场所、过程中存在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粉尘爆炸场所是指存在可燃性粉尘且易引发粉尘燃烧、爆炸的危险场所。

(二)整治的重点内容

1、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重点是需报批,先检测,配设施,设监护。企业应当依照《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8958-2016)、《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205-2016)等标准规范,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落实作业现场通风、照明、警戒、应急等措施。作业前要对现场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要确保通风机械等设备安全可靠,配足安全设备设施,安排专人监护。

2、煤气作业安全管理。重点是设机构,定专人,需报批,携器具,明标识,常检测,设报警,有预案。生产、使用、输送、储存煤气的企业,必须遵照《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16)、《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GB/T50195-2016)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冶金企业煤气安全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安监总管四〔2016〕125号)等国家相关规范、标准,结合本单位煤气设备设施、生产工艺、环境状况等实际,制订并完善煤气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日常巡检和维护制度,编制煤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煤气岗位应有煤气事故应急处置措施)。企业应根据其煤气发生量、使用量的规模,设置煤气防护站或防护班或专职防护人员,并配置相应的煤气防护、救护装备和仪器。对从事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维护检修的人员进行专门的煤气安全基本知识、煤气安全技术、煤气监测方法、煤气中毒紧急救护技术等内容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安排其上岗作业。

3、高温液态金属运输作业安全管理。重点是设备专,要可靠,防喷溅,需远离。冶金、有色、机械等金属冶炼企业应当依照《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26号)、《炼钢安全规程》(AQ2001)、《炼铁安全规程》(AQ2002)《铁合金安全规程》(AQ2024)等国家或行业相关规范、标准,结合本单位技术装备、生产工艺、环境条件等,制订并完善高温液体金属、液渣吊运及其机械装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日常巡检和维护制度,编制高温液体金属、液渣喷溅、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生产作业现场隐患排查治理。保持高温液体金属、液渣吊运区间环境良好,通道畅通,人流、物流分道有序,避免交叉;企业的会议室、更衣室、休息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必须与高温液体金属、液渣吊运路径保持安全距离。

冶金炉窑(高炉、转炉、电炉、精炼炉)的炉下区域,应采取防止积水的措施;炉下热泼渣区,周围应设防护结构,其地坪应防止积水。厂房内金属液体与液渣运输线、金属液体吊运通道与浇注区及其附近的地表与地下,不应设置水管;易积水的坑、槽、沟,应有排水措施。建立并严格执行高温液体金属、液渣包罐的使用、烘烤、检查、检测、报修或报废的管理制度与相应的记录,铁水罐,钢水罐和中间罐修砌后,应保持干燥,并烘烤至要求温度方可使用。所有与金属液体与液渣接触的罐、槽、工具及其作业区域,不应有冰雪、积水,不应堆放潮湿物品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吊运装有铁水、钢水、液渣的罐,应与邻近设备或建、构筑物保持大于1.5m的净空距离;易受高温或钢水、液渣喷溅影响的设备,应进行防护。

吊运高温液体金属、液渣必须使用经有关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合格的铸造起重机,按照《炼钢工艺设计技术规定》(YB9058—1992)、《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2016)、《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GB/T5972-2016)等标准的相关规定健全起重机械与工具(龙门钩的横梁、耳轴销和吊钩、钢丝绳等)使用、维护、检查、检测、报废的管理制度和相应的记录。起重机各种连锁装置、安全装置、声响与灯光信号必须齐全、灵敏、可靠。起重机吊运重罐铁水、钢水、液渣必须确认挂钩挂牢,由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的专职人员按《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82)的规定指挥。

凡通过道路运输高温金属液体的,企业必须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其车辆必须办理《道路运输证》,其驾驶员、押运员和装卸管理人员必须持有《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对高温金属液体运输车辆的运输路线、时间必须进行审批,车辆在普通公路上运输高温金属液体时,运行时速不得高于40公里,并严格按公安部门审批同意的路线行驶。高温金属液体运输企业必须安装符合要求的GpS道路运输监控系统,加强运输过程中的监督监控,杜绝运输车辆超速行驶、擅自改变运输路线、时间的行为。要加强对押运员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严禁违章操作。要加强道路管控,对工作中发现或接到举报的运输高温金属液体车辆超速行驶、不按指定路线和时间行驶等违法行为要及时查纠,严肃处理,并通报运输企业以加强管理。

4、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作业管理。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的规定要求,在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场所、设备上设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泄漏报警等安全设施、警示标志和告知卡;相关作业人员要经过专门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培训;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并按照规定定期进行预案演练。要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对本企业的生产、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

5、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作业管理。重点是重设计,强检测,降浓度,清积尘,控火源。结合企业自身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特点,配备通风、除尘、照明、检测检验、防火防爆等安全设备设施。要按照《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6),首先控制粉尘、漂浮,其次对通风设备要经常进行清理,一定要杜绝火源,除防止明火外,还要防止电器火花、工具撞击火花及各种情况下出现的摩擦起火和静电起火。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电器、电力设备的选型和安装、检修、维护,必须遵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2016)、《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3836.1-2016)等相关安全规定。加工、使用、存储具有爆炸危险的粉尘(煤粉、铝粉)的设备设施,其上安装的爆破片、泄爆阀、安全阀必须符合《爆破片及爆破片装置》(GB567-1999)等相关标准和产品技术说明书的规定,并定期检查、检定。

四、整治任务阶段安排

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自今年4月20日起至12月10日结束。

(一)部署动员阶段(4月20日—5月20日)。各单位要按照统一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专项工作方案,作出全面部署,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并及时将方案传达落实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和要求。

(二)企业自查自纠阶段(5月21日—6月30日)。所有工商贸企业都要结合实际,以加强安全管理,防范事故为重点,制定方案,对本单位各生产系统、各工艺环节、各工作岗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进行全面分析,根据危险程度确定和划分隐患等级,建立隐患档案,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大投入,及时整改到位。

(三)督查检查阶段(7月1日—9月30日)。安监部门将组织专门力量对所有工商贸企业,重点是对有较大安全风险作业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企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行动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彻底、不走过场。

(四)督查验收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为确保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进度和质量,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专家,组成联合督查组,适时组织对重点镇办、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进行检查,各单位要做好迎接督查准备工作。

五、措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将整治工作作为安全监管和事故防范的重点,认真组织,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统筹兼顾,务求实效。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与深化基层基础建设、安全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体系建设、日常执法检查、“打非治违”等重点工作相结合,深入细致地查找各类事故隐患,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严肃查处较大安全风险作业中的“三违”现象,促进较大安全风险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全面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三)严格督查考核,实施一票否决。县政府及安委会确定今年把工商贸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列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不能按时限要求完成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导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第7篇: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预防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按照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和公路隧道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滨安办发〔2016〕14号)要求,县政府安委会决定自2016年4月30日至7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深刻吸取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3.1”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正确处理生命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持久、彻底地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确保我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集中解决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和高温金属液体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遏制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的管理制度,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完善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建立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长效机制。

三、任务和措施

按照县政府及安委会的安排部署,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对全县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单位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一)对从事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进行集中检查。重点检查运输剧毒、爆炸和高温金属液体等危险品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情况。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企业,要限期整改;逾期仍不改正的,吊销其危险化学品运输经营许可证,并依法办理企业注销登记。要进一步强化运输危险化学品企业责任,禁止任何形式的挂靠车辆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运输企业要对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状况进行逐车检查,重点检查轮胎磨损、制动系统有效性、罐体安装牢固性等情况。

(二)对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行集中检验。对达不到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要求的车辆,注销其从事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证件;对非法改装车辆的,平板货车加装罐体的,要责令其恢复原状或拆除罐体;对于罐体容积与行驶证核定载质量不相对应的,要重新核定载质量或者责令企业更换匹配的罐体,并变更行驶证;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要依法强制报废。

各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GB18564-2016)强制性标准要求,逐台进行核查,对常压罐式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全部安装紧急切断装置。要监督运输企业对道路运输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按要求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规定安装或喷涂危险化学品警示标志,配备通讯工具,责令押运人员在运输过程中携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卡》。要责令运输企业为车辆配备人员防护和施救设备。在车辆或罐体的后部和两侧粘贴反光带,标示车辆或罐体的轮廓。

在受理新车注册登记时要严格把关,对运输危险化学品罐车的核定载质量和车身上安装喷涂的警示标志、文字等进行严格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登记。

对定点企业生产的运输危险化学品槽罐等容器加强监督检查,要求在罐体上标明容积,对于“大罐小标”的,应责令其限期整改。对盛装易燃、易爆介质的罐车推广采用“HAN”阻隔防爆技术。

要严格按照罐式运输车辆产品公告,对罐式车标注的载质量、容积和外形尺寸按介质实际密度进行核定,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及时报上级发改部门从《公告》中撤销。

(三)对运输危险化学品企业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上岗资格进行集中审查。要严格从业人员的条件,对运输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要配备素质较高的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人员和车辆要相对固定;对没有从业资格或者对在一年内出现交通违法记分满分,或者有2次以上驾驶剧毒、爆炸危险化学品车辆超载、超速记录,或者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驾驶人,要责令企业辞退或调整工作岗位;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要对从业人员集中进行以危险化学品的容器使用、装载、运输和发生事故后处置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和公路运输通行证申领办法。对申领在道路上运输剧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一律到运输目的地县级公安机关申领运输通行证。公安机关要严格审查所提交的证明文件。每次启运前,托运人(或委托人)必须持托运人、承运人、运输车辆、押运人员、驾驶人员资格证件和运输通行证到发货地县级公安机关办理签注手续。承办签注手续的公安机关,必须当场核对托运人、承运人、运输车辆、押运人员、驾驶人员资质和运输路线、装载质量、启运时间,确认后在运输通行证上签注意见,发还申请签注人;要对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进行剧毒化学品和民用爆炸物品公路运输的安全教育,要求其必须掌握所运载的剧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有关常识、事故应急处置原则及自防自救方法;签注后,把批准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路线、时间按规定程序向途经地公安机关通报。运输活动结束后,托运人(或委托人)在规定时限内将运输通行证交回原发证机关。

(五)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秩序。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检查,重点加大对槽罐车的检查力度,对超速、超载车辆、无证运输剧毒化学品、未按照运输通行证注明内容运输剧毒化学品、未随身携带运输通行证明、擅自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区域以及在禁止通行区域不按规定的通行时间、路线、速度行驶的,一律指引到指定地点停放,责令运输单位、驾驶人或押运员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六)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仓储、销售企业发货和装载环节的监督。要对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销售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监督企业建立和完善发货和装载的查验、登记、核准等制度。要求从事剧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的仓储和销售企业,在开具提货单据前要查验车辆的资质证件、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的从业资格证件,查验车辆及罐体与行驶证照片是否一致,查验危险化学品警示灯具、标志,要查验告示牌和“毒”“爆”文字,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开具提货单据。同时,要严格按照提货单据载明的品种、数量和对应的车辆实施装载,并对车辆的资质证件、装载数量、行驶证核定载质量等情况使用计算机进行登记。对重点仓储、销售企业要加大检查力度,对检查和监督情况由检查人员签字负责。督促危险化学品仓储、销售企业所在地设立专用停车场,并设置警示标志,注明当地报警电话。

(七)提高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处置能力。要组织和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处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能力。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现场施救应急指挥联动机制,明确指挥权限、部门职责;制定处置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突发事件的预案,进行必要的演练;建立社会施救力量、施救物资装备器材、专业防化单位、有关专家等信息库;设立施救物资装备器材储备仓库;建立危险化学品报警和处置网络。

对运输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公安部门要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安监、公安、交通运输、环保、卫生等相关部门按照处置预案及时采取现场处置措施,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抓好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县政府安委会成立了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等部门组成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联合检查组,各单位要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整治工作的合力,切实组织好专项整治工作。对不认真履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失职、渎职和滥用职权的有关人员,以及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有关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都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二)严格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所有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对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职业卫生等各个方面,进行全面细致自查自纠。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对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不落实、自查自纠不认真、隐患整改不彻底的,要坚决依法查处。

(三)加强宣传和舆论监督。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开展有关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报道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对专项整治中发生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八篇:单位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为载体,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推动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深入、彻底排查治理各类隐患及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县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攻坚领域

全县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

三、重点内容

突出三个重点:突出落实《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要求的五个方面主体责任;突出落实安全资质专项检查;突出打击非法违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及建设项目。

(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严格查处未批先建、边批边建、重大变更不履行安全审批手续等非法违法行为。新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二)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中,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装置自动化控制安装使用情况,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安全设施设置及投用情况,重大危险源建立健全监控检测体系及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三)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开展、《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定期填报更新等情况。

(四)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检维修作业中,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盲板抽堵、高处、破土、吊装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在生产和施工作业中,“四防”(即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料串料)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作业现场“三违”情况;外来施工单位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五)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并每年参加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并定期参加复审;开展对企业车间主任、班组长安全资格培训;其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六)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七)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修订并经主要负责人签发、实施情况。

(八)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实施、备案情况;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明确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并按照规定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情况。

(九)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申报情况,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情况。设置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情况。

(十)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及安全生产领域责任保险投保情况。

(十一)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其他检查事项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1)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主要设备、重要机组等设备设施的定期检测和检维修情况;检修复产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仪表联锁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仪表完好和联锁自动保护仪表投用情况,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仪表的投用、完好以及定期检验情况。

(2)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开车前和停车后确认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3)厂区应急设施、生产装置防雷、防静电、防汛等措施落实情况。

(4)提供与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危险化学品包装上粘贴或者栓挂与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标签。

(5)定期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评价情况,安全评价报告及隐患整改方案落实情况向安监部门备案情况。

(6)安全设施安装及维护、保养、使用情况。

(7)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危险化学品管道管理情况。

2、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

(1)企业与重要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和总体布局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2)企业的厂房、作业场所、储存设施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3)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化学品的作业场所装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泄露报警等安全措施。

(4)是否经安全设施设计或开展化工装置设计诊断。

(5)是否定期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评价情况。

(6)是否按要求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3、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等是否相符,是否存在超许可经营范围现象。

(2)销售剧毒化学品的企业是否查验、登记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运输车辆是否安装安全标示牌。

(3)经营的危险化学品是否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化学品安全标签。

(4)带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储存设施与相关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4、其他

(1)是否有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擅自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2)是否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到期未办理完成许可证延期,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非法违法行为。

(3)是否有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成立组织。当前,已进入第二季度,高温、雷雨、大风等灾害天气多发,处于事故易发多发期,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这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为此,局里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危化股、监察大队为成员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专项检查小组,聘请专家参与,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此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做到不漏掉一个企业、不漏掉一个环节,确保此次行动扎实推进,不走过场。

(二)严格执法,注重实效。一是督促辖区内企业对照攻坚重点内容逐项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组织整改,自查整改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并上报安监部门;二是结合行政许可、安全评价、安全标准化创建、专家查隐患、安全生产资质检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检查等重点工作,采取专项检查与联合检查相结合、重点督查与专家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执法检查;三是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采取上报上级部门吊销许可证照、行政处罚、联合执法、挂牌督办等多种方式严肃处理,不留情面,确保实效。

(三)突出事故预防,严肃责任追究。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深刻吸取省内外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以事故预防为目标,坚决防范各类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对因工作不认真,职责不落实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第九篇:煤气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整治的范围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包括全县所有涉及焦化炉、高炉、转炉、煤气柜、煤气发生炉以及管道煤气、天然气使用的冶金、有色、建材等工贸企业(以下均简称涉煤气企业)。

二、整治的目的

开展涉煤气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的重要举措。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和督促涉煤气企业深入开展煤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煤气安全管理各项制度,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

三、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全县涉煤气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坚持时间服从任务、任务服从质量的原则,从即日起至2016年7月底结束,为期3个月。

(一)企业立即开展自查,彻底整改隐患(4月25日-5月31日)。各镇(街道)、开发区安监站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将本《方案》传达到各涉煤气企业,并督促企业开展自查。各企业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冶金企业煤气安全技术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6〕125号)、《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16)、省安监局《关于印发省冶金煤气安全生产重点措施的通知》(鲁安监发〔2016〕141号)以及《冶金企业煤气安全管理重点内容》的规定要求,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结合企业实际,按照《全县涉煤气工贸企业安全管理自查表》(附件1)规定的内容,制定自查方案,聘请专家,对本单位涉煤气装置的生产系统、工艺环节、工作岗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不留死角,并认真填写附件1。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进行全面分析,建立档案,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及时整改到位。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实施监管(6月1日-6月30日)。各镇(街道)、开发区安监站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监管责任,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必要时要聘请专家参与。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隐患严重,经整改仍不能保证安全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依法吊销相关许可手续,直至依法实施关闭取缔。对监管责任不落实,执法不严,失职渎职引发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各镇(街道)、开发区安监站要全面调查统计本辖区内涉煤气企业数量和基本情况,填写《全县涉煤气工贸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2)、《全县涉煤气工贸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并建立企业档案,切实掌握其安全生产状况。

(三)现场抽查检查,做好总结验收(7月1日-7月30日)。在企业自查整改和各镇(街道)、开发区安监站督查检查的基础上,县安监局将聘请相关专家对全县涉煤气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切实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不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抽查检查情况将予以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各相关企业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按照规定的内容认真开展自查,严格落实隐患整改责任。要通过专项整治工作,健全完善煤气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彻底整改现场安全隐患,切实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班组和岗位,确保安全生产。

(二)强化安全监管,严格监督检查。参加专项整治工作的人员在现场检查中,要按照规定逐项检查。特别是对涉煤气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要设备要作为检查的必查项目,问题整改要有硬性要求,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力戒形式主义。

(三)加强沟通协调,如实填报信息。各镇(街道)、开发区安监站要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定期分析、研究有关情况和问题,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确保整治重点突出明晰,方法步骤合理准确,效果显著良好。

第十篇:安全生产办公室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成立专门机构

成立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县安监局局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联络员任成员(见附件1)。主要职责:在县政府及安委会领导下,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全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及时调度、汇总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单位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加强信息和舆论引导,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推进全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扎实开展,县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宣传组、督导组。

(一)综合组职责:负责每月汇总、掌握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起草相关会议材料和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通报;督导各级各有关部门百日攻坚相关工作,确保百日攻坚行动各项工作机制、制度落实到位;及时收集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在《安全生产简报》及有关媒体上,及时发布信息,反映和交流各级各部门工作情况。

(二)宣传组职责:加强与新闻媒体联系,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及时报道全县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做好舆论监督工作,对百日攻坚行动走过场、工作不得力的,在媒体上公开曝光。

(三)督导组职责:做好县政府及安委会办公室和省、市有关部门督查组、巡查组的联络、协调工作;督查各级各部门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对百日攻坚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群众举报的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核实和查处,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跟踪落实。

二、建立工作制度

(一)工作例会制度。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联络员情况调度会,掌握各地区、各行业领域百日攻坚行动进展情况,研究下一步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二)典型宣传制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全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加强舆论监督,对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得力的,在媒体公开曝光。

(三)信息交流制度。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通过《安全生产简报》及各类媒体,及时刊登、播报各级各部门单位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动态。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每周至少报送1条百日攻坚行动工作信息,交流经验和做法。

(四)隐患举报制度。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鼓励通过举报电话举报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对群众举报的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要立即核实和查处,典型的举报案例要向社会公布,并注意保护举报人相关权益。

(五)跟踪督办制度。对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跟踪落实。对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实行跟踪督办,并将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六)统计调度制度。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百日攻坚行动统计工作,每月20日前,向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报送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百日攻坚行动统计报表(见附件2)。

(七)总结报告制度。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每月对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汇总、分析、小结,形成月度总结材料报送县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协调。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是全面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重大举措,是我县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要按照省、市、县政府及安监部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和推动工作,坚决打好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

(二)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做好宣传发动。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要建立相关的工作例会、宣传报道、信息报送、统计分析、跟踪督办等制度,明确职责任务,促进百日攻坚行动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运行。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平面媒体等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注意发现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引导广大企业职工积极参与,支持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

(三)抓好督查指导和重大隐患查处工作。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要对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督查指导,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督查、抽查,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2015社区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 第七篇

方案一:社区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XX届X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合练好的安全发展环境,努力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努力促进社区安全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按照《安全生产法》《福州市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在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搞好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一项具体内容,因此抓安全生产工作中,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防止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有效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的经济社会各项建设的顺利。

二、领导重视、制度健全

社区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中之重的任务来抓,把社区安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意识,按照“抓生产必须抓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为使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把社区安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洋四社区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郑爱珍主任任组长,副组长由段警黄建成、综治副主任熊玉卿担任,成员由社区工作人员、单位负责人、物业、群防群治队员组成。制定和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全网络健全的新体制。

三、精心组织、广泛宣传

把安全生产宣传贯穿于日常工作中,通过悬挂横幅、图片展示、防火标志,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广泛宣传在辖区内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相关知识,开展消防安全演练、防火讲座,普及应知应会安全常识。在通过“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等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的同时,利用广播、宣传板报等形式,大力营造、全社会人人关注安全生产氛围,提高广大居民和流动人口的安全意识,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遇险逃生技能。

方案二:屏东社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我社区基层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确保安全生产,结合我社区实际,现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建立安全生产工作进社区制度,消除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基层,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构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制度。

二、有关要求

1、加强安全生产有关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安全员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备兼职安全员,建立健全“三级”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体系。

2、每月召开一次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会议,分析、布置、督促和检查本社区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做到一般隐患整改率要达到95%以上,重大隐患整改达100%。

3、扎实推进社区的安全宣传教育。每季度要组织开展一次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和方针政策。充分利用每年的“安全宣传月”、“11·9”活动,做好群众用火、用电、用气等消防安全知识宣传。促进群众性安全生产科普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

4、进一步规范社区安全检查、建档制度,严格按照“鼓楼区安全检查情况登记表”和“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完善安全检查工作,对单位检查登记、整改通知及反馈情况记录进行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基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制。

5、经常性督促检查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指导辖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基本档案。同时,对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居民安全意识

利用自身优势,坚持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倡导安全文化,通过宣传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把安全宣传作为先导,运用墙报、讲座、座谈会、专刊等多种形式大造声势,形成浓厚的氛围。在活动中坚持预防为主,组织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广大居民,努力提高安全防范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

方案三:社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庐城镇庐城政办[20xx]43号《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指示精神,社区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召开紧急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辖区的企业单位进行全面检查。社区干部高度重视,要求做到手段强硬、作风严谨、依法办事。现将此次安全生产整治专项行动具体工作部署如下:

一、整治重点及目标

通过这次行动我们要达到如下目标:

1、取缔无证经营娱乐场所,规范有证娱乐场所消防安全;

2、对辖区内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检查大行动。社区将以孔景莲书记、汤中勋主任牵头成立检查小组,于8月12日起对社区范围内重点场所进行检查整治。

二、检查方法和步骤

第一阶段(8月9日至8月11日)排查摸底,登记造册。

第二阶段(8月12日至8月17日)实施打击,清除隐患。社区领导、工作人员、治安员将联合各自居民小组成员对其辖区内隐患进行清理

第三阶段(8月18至8月25日)检查验收阶段。社区领导和检查人员责任落实、隐患清除情况,指导完善企业安全工作。社区检查对方安全隐患情况,对验收不合格的企业将对有关领导进行问责。

第四阶段(8月25日至年底)巩固成果,长期整治。务必保持高度警觉对经过此次行动取缔的场所防止死灰复燃,继续排查摸底对发现隐患场所发现一处打掉一处。建立起长效安全管理机制,保一方长治久安。

三、工作要求

(一)社区内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此次整治活动,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实施本方案。对辖区企业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通过此次整治,彻查隐患,消除隐患。

(二)加强上下联系,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社区指定专人及时反馈有关情况,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社区能力范围内难于解决的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协助处理。

(三)社区内各部门“按照分工,不分家”的原则,除各负其责外,还要配互相合、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

方案四:新城社区20xx年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玉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相关会议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不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经社区居支两委研究,决定从3月8日起在辖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活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从20xx年1月8日起,通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活动,彻底消除一大批事故隐患,夯实辖区安全生产基础,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有效遏制一般事故的发生;确保社区安全生产“零事故、零死亡”工作目标。

三、整治内容

突出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和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六大重点领域,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消防日常监管,突出抓好城区出租房屋、公众聚集场所和“三合一”场所以及农村10户以上联户村寨的整治工作。

(二)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交通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大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地段的整治力度,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严厉查处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运行、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违章行车、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行驶、客车超载、农用车船非法载客、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等违法违章行为。

(三)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一是重点检查在建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监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二是加强对基础开挖、土石方施工、脚手架搭设、大型起重机械设备固定和各种安全装置灵敏程序、

2014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 第八篇

方案一: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根据省政府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和3月31日省政府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的要求,市政府确定自即日起至7月上旬,在全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主要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事故教训,动员各级各单位和全社会力量,牢牢把握二季度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严防死守、铁腕整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攻坚领域

全市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对森林防火、油气管线、城市燃气、道路交通、煤矿、非煤矿山、水上交通、渔业生产、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建筑施工、铁路运输等行业领域实施攻坚,对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问题进行重点攻坚。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防火安全监管。深刻吸取近期多起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防火管理责任,对重点防火区域、防火单位实行昼夜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不间断地进行监督检查,全面查找整改火灾隐患。加大野外火源管控力度,所有林区要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森林防火巡查队伍、护林员队伍加大巡逻密度,延长巡逻时间。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有效扑救。强化防火安全宣传,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进企业、进班组、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教育活动。要加大防火安全投入,完善防火安全设施,健全防火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加强油气管线和城市燃气安全监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开展好油气管道全面整治工作,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和专家,逐条管道排查隐患,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对于城市燃气管线和市政管网的安全整治,住建部门牵头,制定工作方案,经信、安监等部门积极配合,抓紧绘制城市燃气管线、市政管网、油气输送管网普查图。对于城市安全布局问题,住建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抓紧摸清底数,掌握城市内生产、使用、储存、输送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估,提出整改意见,需要搬迁和拆除的,要一律搬迁拆除。对已经排查发现的隐患,逐一建档立案,制定整改计划,排出整改时间表,限期整改。

(三)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继续深化“平安行·你我他”行动,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建设。深刻吸取山西晋城高速公路隧道“3.1”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加强重点路段和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要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危险路段排查,严格落实整治措施。交通运输、铁路等单位要加强对相关车站的安全检查,防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抓好水上交通安全,交通、港航、水务等部门加强内河、湖泊、水库的航运、船舶和渡口、渡船的安全管理。

(四)加强工矿企业安全监管。深入开展企业主体责任专项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引导企业形成自觉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查纠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的内生动力。在非煤矿山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攻坚克难,以矿山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信息化、科学化“五化建设”为抓手,学习借鉴煤矿的成功经验,全面推进矿山整顿关闭工作。继续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打好煤矿安全生产攻坚战。开展好“与矿长谈心对话”活动,全面履行矿长安全生产职责。对危险化学品重点镇、重点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攻坚克难,重点监管,全面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认真抓好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等重点领域的安全检查和专项治理。

(五)扎实开展资质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按照市政府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资质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德安发〔〕8号)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内容和时限要求和“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通过“动员部署、制定方案,调查摸底、自查自纠,认真整改、全面治理,认真总结、巩固成效”四个阶段的集中行动,确保到9月底全面完成专项治理任务。结合资质检查,深入开展“打非治违”,深刻吸取临沂市平邑县“3.15”无证非法开采事故教训,严厉打击各类无证生产、经营、建设、开采、运输等非法违法行为。对因资质问题造成事故的,依法严厉追究责任。

(六)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督促企业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岗位、重要设施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现场作业,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加强员工的安全生产应急知识及技能的培训,使员工了解作业场所危险源分布情况和可能造成人身伤亡的危险因素,熟悉相关应急预案内容,掌握逃生、自救、互救方法,不经过安全培训和不掌握应急技能的职工坚决不能上岗。进一步加强预案管理,督促企业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应急处置程序,严禁盲目施救,防止因施救不当导致伤亡扩大。督促企业根据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为职工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检测仪器,确保人身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深入宣传发动。这次专项行动是市政府面对当前严峻形势组织开展的一次重要活动。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层层动员部署,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坚决打好这次百日攻坚战。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针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具体的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提出严格的工作要求。4月15日前将具体方案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三)加大督导力度。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成立督导组,对本行业、本系统进行不间断的督导,推进百日攻坚行动的开展。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各行业管理部门要组织专家进行蹲点督导,确保万无一失。各部门要将督导组的带队领导及联络员名单,于4月15前报送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四)加强面上巡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成立巡查组,对各镇街和各行业领域开展百日攻坚行动情况进行巡查。重点巡查七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敷衍侥幸心理;二是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三是百日攻坚行动的发动部署、方案制定、组织领导和实施进展等情况;四是党政领导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的直接监管责任、安监部门的综合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员工岗位责任落实情况;五是开展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情况;六是不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安全事故问题整治情况;七是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看是否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限期进行解决。

(五)建立工作制度。各级各单位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要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加强情况调度和督导落实。一要建立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议,听取有关镇街、部门开展行动进展情况的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二要建立宣传引导制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典型经验,曝光突出问题。三是建立信息交流制度,通过工作简报反映各单位行动进展情况,加强交流。各镇街、市直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汇总上报工作,每月20日前向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报送一次工作情况。

方案二: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根据安丘市卫生局制定的《全市卫生系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文件精神,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确保人民群众拥有一个安全的就医环境,全力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决定自即日起百日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主要任务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严厉的手段、最有效的措施,对重点领域严防死守,铁腕整治,全面排查和整治各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攻坚领域

重点对消防安全、道路交通、特种设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高空防坠落等领域进行重点攻坚。突出重点、落实责任、防范事故、确保平安。

三、主要目标

坚决杜绝责任事故、医疗纠纷事故、火灾事故为零,其它安全事故为零。通过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活动,实现领导安全责任意识明显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全体干部职工防范意识明显提高,安全生产常识明显提高的目标。

四、活动内容

(一)建立安全责任体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全院干部职工一定要充分认识自己肩负的责任,医疗行业虽然是救死扶伤,治病救人,为他人谋求健康的,但一时的疏忽,则会给他人、社会、单位带来多方面的不和谐因素。所以,在这次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活动中,院长负总责,全院干部职工要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还要加强对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隐患逐一排查整改,使本单位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全面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卫生院目前的中心工作要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认真学习和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着重在落实上下功夫。

(三)做好重点环节的管理,提高对应急救援的能力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理能力。

五、组织领导及工作安排

(一) 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经院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安全生产“百日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组织领导,督促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副组长: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活动日常工作。

(二)曹瑞祥同志负责全面安全工作;王磊同志负责药品的安全;王秀同志负责护理、供应室工作的安全;代美霞同志负责医疗的安全;于振友同志负责用电安全、用水安全和防火防盗安全;各科室主任负责本科室的安全生产日常工作。

六、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 宣传发动和全面大排查阶段(5月5日至6月4日)

1、制定“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方案。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做到全院干部职工人人皆知。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倡导和树立安全生产意识。

2、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集中行动。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拉网式自查,深入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限期整改。重点是:

(1)以单位公务车辆、急救车辆为重点的交通工具和安全运行排查;

(2)以在建项目或装修期间的工地安全管理和防坠落、防跨塌措施落实为重点的工程安全隐患治理;

(3)以电梯、空调等特种设备运行及使用及用电设施为重点的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4)医疗废弃物处臵流程环节的安全隐患;

(5)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毒麻药品、血液及生物制品的管理;

(6)以单位监控设施设备为重点的安保运作情况;

(7)以防火为重点的消防安全管理五大专项活动落实情况;

(8)以防汛、防雨为重点的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9)医疗、护理、特检等科室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第二阶段:全面整治阶段实施重点攻坚(6月5日至7月4日)

1、全面整治阶段

扎实推进“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全体职工天天抓,时刻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1)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臵,确保“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

(2)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和突发事件,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处臵,并及时向当地乡政府和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3)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工作。要把提高医护质量作为工作的中心内容,预防医疗差错事故发生,倡导文明行医,优质服务。

2、重点攻坚阶段

(1)加强消防安全整治。全面排查火灾隐患,重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等消防设施配臵等问题,保证消防设施、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装臵灵敏可靠,消火栓及水带齐全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和灭火疏散预案的演练,提高扑救初步火灾和引导人员疏散的能力。

(2)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按照全省深化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动要求,单位与所属驾驶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对全体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行车教育,教育驾驶员要克服麻痹思想,杜绝超员、超载、超速、酒驾、疲劳驾驶、强超硬会、驾驶车辆不系安全带等违法现象,文明行车,遵章守法,严禁车辆带病行驶,严禁“三品”(易燃、易爆、危险品)上车。

(3)加强设施设备安全整治。要集中对供电、供水、供热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零故障”运行。特别对配电室、配电柜、配电盘、供电线路、电源插座、大功率用电设备等加强管理,严禁超负荷用电,严禁违章乱拉乱接电器电线,严禁用电设备带故障运行。

(4)加强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化学品、毒麻药品安全整治。要严格落实《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的各项制度,加大易燃易爆物品安全防范措施。要管好本单位的毒、麻药品,严格按照特殊药品的管理办法进行保管、发放和使用。要对存储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量大的科室,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立即整改,确保对使用、存储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监管措施落实到位。

(5)加强高空防坠落安全整治。各单位要切实做好高层建筑各重点部位,特别是楼房各楼层窗户和楼顶天窗等部位的防坠落设施安装工作。做好本单位防坠落设施的日常监控维护,杜绝高空坠落事故的发生。

(6)强化应急管理。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岗位、重要设施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现场作业,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加强职工的安全生产应急知识及技能的培训,熟悉相关应急预案内容,掌握逃生、自救、互救方法,不经过安全培训和不掌握应急技能的职工坚决不能上岗。进一步加强预案管理,完善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安全生产卫生应急救援预案、消防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应急处臵程序,严禁盲目施救,防止因施救不当导致伤亡扩大。

(三)第三阶段 总结提高阶段(7月5日至7月15日)

将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百日行动” 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以便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并将安全生产工作“百日行动”活动开展情况上报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方案三: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为做好二季度街道安全生产工作,根据3月31日省政府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部署和《即墨市年二季度安全月活动方案》要求,办事处确定自3月31日至7月上旬,组织开展全街道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主要任务

认真落实“安全年”行动计划,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广泛深入开展安全月各项活动,强化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严防死守、铁腕整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关爱生命的社会氛围,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攻坚领域

全街道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对山林防火、油气管线、液化气站、道路交通、非煤矿山、渔业生产、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实施攻坚,对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问题进行重点攻坚。

三、重点工作

在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中,各村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全面排查消除隐患;各职能单位要按照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行业领域监管,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各单位要按照《鳌山卫街道办事处“安全年”活动计划》确定的分工(附表一),突出道路交通、工程建设、消防、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管道、液化气站、涉氨制冷、旅游、特种设备、农业机械、海洋渔业、山林防火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各牵头单位要认真组织,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扎实推进整治行动。各单位要根据各自实际工作,采取“四不两直”和“两带一公开”的检查方式,认真排查治理隐患,切实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务必见到成效”和“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

各单位要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梳理,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办事处,实行挂牌督办。整改期间要采取严密的监控防范措施,逐一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和整改应急预案,严防隐患发展成为事故。对存在隐患整改无望又严重危及生产的企业,要坚决关闭。各单位在检查过程中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隐患整改的各项措施,确保逐条整改到位,对于抗拒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依规给予上限处罚。

(二)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各管区要加强对村庄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协助各有关单位做好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整顿工作。各村庄要督促无消防用水的小企业、小作坊建设消防水池,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切实做到不走过场,不流形式,对辖区村庄出租房要采取分组、分片等形式逐村、逐户摸排安全隐患。对村民用电管理、线路老化极易引发火灾等知识进行安全教育,并加强对治安的巡逻力度,避免村庄治安案件的发生。

(三)扎实开展资质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单位要深刻吸取临沂市平邑县“3.15”无证非法开采事故教训,严厉打击各类无证生产、经营、建设、开采、运输等非法违法行为,通过规范生产法治秩序,有效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四)深入开展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即墨市第十一个“四五安全日”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警示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不断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要继续做好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制度。要继续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把安全生产的意识和理念渗透到机关、企业、村庄,落实到日常学习生产生活中,使安全生产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五)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督促企业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岗位、重要设施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现场作业,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加强员工的安全生产应急知识及技能的培训,使员工了解作业场所危险源分布情况和可能造成人身伤亡的危险因素,熟悉相关应急预案内容,掌握逃生、自救、互救方法,不经过安全培训和不掌握应急技能的职工坚决不能上岗。进一步加强预案管理,督促企业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应急处置程序,严禁盲目施救,防止因施救不当导致伤亡扩大。督促企业根据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为职工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检测仪器,确保人身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搞好发动部署。组织开展百日攻坚行动,是推动当前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举措。各单位要讲政治、讲大局,充分认识开展这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层层进行动员部署,成立领导小组,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打好这次百日攻坚战。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针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具体的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提出严格的工作要求。

(三)加大督导力度。4月份安全月期间,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将带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到分管领域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在督导检查中重点排查各类安全隐患整治情况,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生产资质专项检查开展情况,“安全年”行动六大战役开展等情况,及时纠正、治理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活动经验,于4月30日前将领导带队督查情况和活动总结通过邮箱报安监办,行动情况月报表于每月30日前通过邮箱报安监办。

方案四: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现在是秋冬交替、风干物燥、气候多变的季节,同时四季度又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和敏感时期。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安监局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及会议精神和要求,公司决定全面排查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进一步完善安全标准化建设,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公司本质安全,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公司发展稳定提供安全保障,根据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特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任务:

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切实落实自上而下的责任,坚持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形成层层有人管,层层有人抓的管理格局,带动全员参与,搞好安全生产,确保实现百日攻坚战的目标。

二、工作安排:

1、10月21日前各单位要按照市政府文件精神要求召开

2014城管综合整治方案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 第九篇

第1篇:城管综合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区环境卫生管理,提高环境卫生保障水平,改善人居环境,推动文明和谐现代化中心城市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对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领导“管市容、美环境、控违建”的城管中心工作要求和局党委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全覆盖、高标准、精细化”为标杆,通过加大投入,强化管理,严格考核等措施,强力推进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上水平、上台阶,全面提升环境卫生作业质量,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基础。

二、组织领导

成立泰州市城管局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常剑忠

副组长:纪广田徐殿峰赵大燕陈明春李红正

成员:蒋红卫张玉成高竹顺倪立华窦海霞

毕毅民张道静韦宜珍 沈剑亮黄庆

三、目标任务

根据“城乡一体,全面实施”的原则,借助数字化城管平台的优势,进一步提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效果,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及保洁员队伍建设,通过创新机制,完善制度,着力解决影响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重点和突出问题,努力形成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切实改善和提升我市中心城区环境面貌。具体工作目标为:

道路(后街背巷)清扫保洁---全路段清扫无死角,垃圾无漏收,道路基本见本色。街巷保洁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乱堆放。路旁绿地、绿化隔离带、行道树穴内无积存垃圾和人畜粪便。

垃圾清运----每日清除,无堆积,无积压。确保垃圾日产日清,车走地净;

公厕保洁----设施完整,内外干净,无积水、满溢,内外墙无剥落,基本无臭味、蝇蛆;

河道保洁----可视范围内水面无聚集性漂浮物,基本无零星漂浮物,岸坡无垃圾;

环卫设施----完好、干净、布局合理,无散落、存留垃圾和污水。

四、时间安排

方案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即宣传发动阶段、突击整治阶段、长效管理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20日前)。完成的主要任务有:召开各种专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的措施、方案;全面深入发动,掀起整治热潮。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

(二)突击整治阶段(10月20日---11月20日)。完成的主要任务有:强化道路清扫保洁工作措施;全面清除暴露垃圾、卫生死角;修补环卫基础设施;清理河道及岸坡。

(三)长效管理阶段(11月20日以后)。组织“回头看”,对督查中查找出的问题督促补课;对各责任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兑现奖罚;建立卫生保洁日常考核机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巩固整治成果。

五、措施和要求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责任单位要以全面提高城区环境管理水平为目的,迅速传达市领导讲话及局党委会议精神,并就提升市区环境卫生作业质量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实施对全体管理人员、保洁人员的宣传教育和全面动员,加强工作责任感教育,提高认识,明确任务、明确标准,强化质量意识,建立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为全面提升中心城区环境卫生水平营造浓烈工作氛围。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的重大意义,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成立组织机构,明确一位领导主抓此项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制定相应的、操作性强的具体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要组织强有力的队伍,以坚定不移的决心和前所未有的力度,采取超常规措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力打好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攻坚战。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又要增强主动参与意识,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加强相互间的支持、配合和协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突击整治活动顺利推进。

(四)强化措施,确保质量。市环卫处、海陵和高新区分局要按照各自管理职责和区域,着力加大管理力度,科学、合理安排人力物力,配足生产作业用员和作业工具,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履行职能,通过切实解决作业过程中难点问题、瓶颈问题,达到全面提升保洁水平的工作目标。

1.强化主次干道清扫保洁措施。主次干道在实施全天候保洁的同时(4:00-20:00),对人流量较大、人口密集地区要延长保洁时间(4:00-22:00),同时进一步规范作业流程和要求,通过增加保洁趟次,提高工作效率,力求缩短垃圾暴露时间,达到作业时段污染物停留时间不超过2小时以及环境卫生 “四无”、“六净”标准(无白色污染、无烟头纸屑、无瓜果皮核、无垃圾污物;路面净、道牙净、收水口净、便道净、树坑净、墙根净),日常工作中设置的果壳箱擦拭及时,外观整洁卫生,垃圾箱、果壳箱内垃圾清理及时,不满溢,周边无散落垃圾。

2.加大后街背巷清扫保洁力度。后街背巷的日常保洁要在实施无缝隙覆盖的同时,严格作业标准,按照每天“一扫两保”要求,提高清扫保洁效果。确保巷道、房前屋后、村头巷尾的干净、整洁,无乱堆放,箱外垃圾要及时清理入箱。保洁三轮车无法通行的狭小巷道,要采用手推车或人工收集垃圾。

3.实施河道保洁标准化管理。针对目前河道管理中存在的作业标准不高、保洁区域未能全覆盖等问题,要按照岸坡无垃圾,水面无杂物的标准要求,克服各种困难,创新思路,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通过增加人力物力,强化保洁力度,扩大保洁范围,实现边远河道基本达标、中心河道全面提升的工作目标。

4.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各责任单位要根据规划要求和百姓实际需要,配足配全垃圾箱(桶)、垃圾屋、垃圾收集车辆、人力保洁三轮车、手推车等环卫设施,并定期检查环卫设施的完好情况,及时补缺、维修到位。

5.清除暴露垃圾、卫生死角。市环卫处、海陵区和高新区城管部门要在完善垃圾收集清运体制(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的基础上,对各自负责的道路两侧和辖区内的暴露垃圾、卫生死角及管护盲点进行全面排查,并建档立册,防止遗漏和信息不实的情况发生,并根据总体工作量,按照“先主干道,后次干道”,“先中心城区后城郊边远”的清理原则,制定出倒计时清理工作计划,组织突击队伍或采取外包的形式,彻底清理暴露垃圾、卫生死角;环卫处除做好自身范围的清理、清运外,要发挥行业优势,协同海陵区和高新区城管部门对相对集中的各类垃圾进行集中清运。同时各责任部门要抓紧研究并尽快建立暴露垃圾、卫生死角有效监督和长效管理机制。

6.完善餐厨垃圾相关资料。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区域范围内餐饮行业数量和餐厨垃圾产生量等统计工作,为餐厨垃圾处理厂建成后的运行奠定基础。

7.严格督查、巡查工作机制。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健全督查、巡查工作机制,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数字化城管要充分发挥平台信息化、网格化管理优势,严格督查、巡查工作。一是畅通渠道。建立健全舆情信息综合搜集机制,畅通88012319热线、网上投诉等10个信息渠道,让民有所呼、有所诉,逐步形成政府与市民良好互动局面和公众广泛参与机制;二是通过发动监督员全面清查网格内的卫生保洁、暴露垃圾、卫生设施等日常工作中存在问题,及时采集上报、立案、派遣,并定期梳理未办结案件,督促相关部门限时办理,积极配合各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三是坚持机关巡查制度。在日常检查、抽查、普查的基础上,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实行每周6天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确保各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五)严肃纪律,奖优罚劣。推进环境卫生目标责任制,逐步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督一级、下一级对上一级负责的责任机制。各责任部门要组织人员对环境卫生作业质量进行专项检查考核。领导小组实施不定期督查,对各责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每月进行一次检查评分。集中整治活动结束后,组织综合考核,对措施扎实、工作到位的将予以表扬;对整改不到位或同一问题经常发生的、整治效果差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将通报批评,列入年终考核并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第2篇:城管综合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城市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XX〕50号)和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对全省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鄂建办〔20XX〕70号)精神,切实解决我市城市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我市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实现“畅通、靓丽、文明、和谐”的城市管理目标,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于20XX年5月2日至6月30日,对中心城区进行城市管理综合整治。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民生,以创建“湖北省城市管理优胜单位”和“湖北省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大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力度,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效能,改善市容市貌,构建良好的人居环境,为建设和谐石首做贡献。

二、工作重点和标准

(一)深入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整治。

严格按照湖北省城市管理工作检查标准中的“六个专项”和“六个延伸”的要求,对中心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进出城通道、江湖沿线、集贸市场、单位庭院和居民小区市容环境卫生进行全面综合整治,重点加强示范点整治(一条主干道、一条次干道、一个背街小巷、一个住宅小区、一个建筑工地、一个垃圾转运站、一个公厕、一个特色市场、一个街头小游园即“九个一”)和及时整改第三方调查公司暗访中发现的问题。

1、专项整治道路拥堵,从主要节点整治向交通环境和群众生活环境整治延伸,重点规范停车秩序,改造农贸市场。要求道路平整、无坑凹;车辆停放有序;建筑工地采用刚性封闭围挡,无占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现象;城市道路畅通。

2、专项整治环境卫生,从中心城区向城乡结合部、进出城通道延伸,重点整治道路垃圾和违法建设;从地面保洁向内江内河沿线延伸,重点加强生态环境建设。要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及人行道的清扫保洁,严格执行“两清扫、三收集、全天保洁”,确保达到“六不见”的标准(不见尘土,不见烟头,不见纸屑、杂物、果皮,不见痰迹,不见死角,不见树叶);公厕达到“一全、一平、三净、五无”的标准(设施全,地面平,立面净、地面净、便池净,无臭味、无乱画、无杂物、无缺损、无蚊蝇);垃圾中转站达到“三净、三无”标准(地面平净、墙壁干净、站前清净,无尘土、无蚊蝇、无积存),垃圾日产日清,全部进行卫生填埋处理;违法建设得到有效遏制。

3、专项整治广告杂乱,从平面整治向立面、空间整治延伸,重点整治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要求主要道路和重点区域编制并实施街景(户外广告)规划;沿街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规范、有序、美观,无缺字及错、别字等现象,移动灯箱广告、门店招牌和户外广告设置规范、美观。

4、专项整治立面破旧。要求临街陈旧、污损的建(构)筑物进行整体修缮、清洗和粉饰刷新;临街无违章搭建的建(构)筑物、雨棚和外伸式晾衣架、防盗网等设施;维修破损路灯,确保道路照明亮灯;临街店面、楼宇亮化,城市立面净化、美化、亮化。

5、专项整治沿街为市,从主城区整治向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延伸,重点提升社区环境质量;从单一管理模式向综合管理模式延伸,重点提高综合管理效率。要求按照“主次干道严管、背街小巷规范”标准,引导市民守法经营、规范经营,对乱摆乱卖、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等问题进行综合治理。

6、专项整治绿化缺失。要求主要道路两侧植被养护完好,种植规范,无缺株死株;园林绿地平整,无杂物、脏物;打造精品亮点公园、广场、游园;城市“拆墙透绿”、“屋顶添绿”、“沿街补绿”和园林、绿化基础设施维护良好。

(二)扎实开展万人洁城绿城活动。

严格按照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做好健康湖北全民行动20XX年重点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XX〕25号)文件要求,由市城管会牵头,5月份每周六组织中心城区各包街包路段管理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上街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和植树补绿工作。

(三)积极创建“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

根据湖北省住建厅、公安厅《关于开展湖北省“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创建活动的通知》(鄂建〔20XX〕20号)文件要求,对照创建标准,制定《石首市创建“湖北省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做好“湖北省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创建申报和迎检的各项工作。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5月2日至5月15日)。成立中心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召开动员大会,明确各责任单位工作职责;各责任单位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各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全面落实任务阶段(20XX年5月16日至6月20日)。各责任单位按照分工,层层分解任务,落实任务到人。由市城管会牵头,从市住建局、工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局、环保局、供电公司等城管职能部门抽调30人开展联合执法,解决涉及多部门的综合问题,重点对影响市容的“五乱”(乱搭建、乱摆卖、乱拉挂、乱堆放、乱贴写),尤其是占道经营、门店外延、早夜市马路餐饮摊点及各类车辆乱停乱靠等突出问题,实施联合执法。

各单位包路段管理要加大力度,确保管理成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办检查,并对工作进展情况适时进行通报。 第三阶段:自查自纠,重点攻坚阶段(20XX年6月21日至6月30日)。领导小组按照《湖北省城市管理工作检查标准》和《湖北省“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评比管理办法和检查验收标准(试行)》进行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集中攻坚、责令整改、责任追究等方法促进整改达标。

四、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丁辉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刘才

副市长

组员:李友坤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毕江华

市住建局局长

王海华

市公安局政委

张荣安

市人社局局长

刘厚学

市民政局局长

张桓新

市规划局局长

刘永红

市林业局局长

田道锋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海涛

市物价局局长

龚平华

市环保局局长

荣全忠

市房管局局长

朱殷

市供电公司总经理

廖红星

市广电局局长

张志文

市工商局局长

刘世文

市河道管理局局长

郑启柏

市新闻中心主任

徐青松

绣林街道办事处主任

汤贵明

笔架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袁作华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杨柳

市住建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城管会,李友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设四个工作小组,郑启柏同志任宣传教育组组长,李友坤同志任市容环境城南组组长,杨柳同志市容环境城北组组长,袁作华同志任交通秩序组组长;各小组成员由城管职能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五、工作任务

(一)宣传教育组:

1、督促各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对中心城区环境卫生整治、规划执法、交通秩序整治及灯饰亮化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对存在问题及时曝光;

2、督促各单位、社区开辟宣传栏,设置宣传标语口号;

3、督促窗口服务部门设置公益广告标语。

(二)市容环境组:

1、督促各包路段管理责任单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重点清除“牛皮癣”广告;

2、督促市环卫局及时清除中心城区积存垃圾;

3、督促市建工局加强中心城区建筑工地现场管理;

4、督促绣林、笔架山街道办事处搞好支街小巷卫生,协调城乡结合部的垃圾清运工作;

5、对今年来少批多建、未批先建等违法建(构)筑物进行执法清查;

6、对建设路、中山路、解放路、太平坊路、建宁大道、南岳山路、东方大道、明珠大道、笔架山路、城乡结合部(重点是牛皇庙、北门口汽渡、山底湖大桥北侧)及净莲街、碧玉街、文峰一巷、文明巷、党校路、财保路等道路两旁乱搭乱建进行整治;

7、对中心城区主干道进行整治,重点是人行道搭棚摆摊、摆放小广告、修洗车辆、焊制切割及木材市场等占道经营行为;

8、督促中心城区集贸市场划行归市,规范市场秩序,杜绝市场外延(重点是解放路市场、太平坊市场、涎兜湖市场);

9、督促市政园林管理局搞好园林绿化设施、市政设施的维护管理,重点是清除“牛皮癣”广告;

10、督促市供电部门对城区废弃电线杆电线进行清理。

11、对重点路段、重点部位按产权归属抓好灯饰新建及升级改造工程的督办工作;

12、督促搞好路灯、广告灯检修,确保亮灯率达标。

(三)交通秩序组:

1、对违章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的行为进行整治;

2、对摩的进行整治;

3、整顿交通秩序,加强对乱停乱靠、乱掉头、闯红灯现象的整治;

4、施划道路标识标线、斑马线,合理划定停车泊位,规范公汽站台站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成立工作专班,主要领导要深入现场,检查督办,解决难点、重点问题。城管职能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包路段管理工作要加强领导力量。

(二)加强宣传。新闻媒体要向市民宣传城市环境整治的目的和意义,发布宣传口号和公益广告。城区街道办事处、社区要设立宣传专栏。

(三)加强督办检查。各工作小组5月8日集中后,每天至少要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集中综合整治,并向市城管会办公室汇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市城管会办公室将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

第3篇:城管综合整治方案

根据县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要求,结合城管局职能和任务制定城管系统百日会战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

二、整治范围

《20XX年县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实施方案》整治范围(一)、(二)。

三、组织领导

局成立环境整治百日会战领导组(见海城〔20XX〕71号文件)。

四、整治重点、标准和责任

(一)市容市貌

1.整治社会摊点和店外经营。校园周边早、中、晚秩序井然,50米内无设置摊点。取缔夜市未经许可的大排档、烧烤。各类市场入口处无未经许可占道经营的摊点,取缔通海市场西通道及其它后街里巷的测字算命。所有固定摊位须在划定范围内经营,不得超出经营品种,不得私拉乱接,垃圾收集桶(箱)须自备到位,周围环境卫生良好。主城区水果、修理摊点按要求使用统一提供的柜、箱、遮阳篷。全面清理超出店门窗经营和展示商品的行为,清理窗花广告、落地灯箱和店面k牌。

责任人:执法大队、区域中队负责人

2. 整治户外广告。加大对未经许可和不按许可要求设置户外广告的查处力度,严格按照《县城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及局户外广告整治方案(海城〔20XX〕69号)要求整治到位。新设或更新的门头招牌必须经过审批,并按许可要求设置。对霓虹灯等亮化设施逐一检查,残缺破损的责令修复,逾时不修复的予以拆除。未经许可的商业条幅一律拆除。加大对嘉洁保洁公司的考核力度,彻底清除城市牛皮癣。各区域中队按标准创建户外广告精品街1个。

责任人:市容科、执法大队、区域中队负责人

3. 整治六小行业。会同相关部门和两镇对室外洗车场、摩托修理部、铝合金加工点和小餐饮店占道经营、污染环境进行整治,限其室内经营,不具备经营条件的责令停业。落实废品收购集中经营场地,有证的限其入市经营,无证的坚决取缔。

责任人:执法大队、区域中队负责人

4.整治施工场地。所有施工场地须设置不低于2米的硬质围档,围档下方不得有影响市容的碎石和建筑垃圾,设置的广告须符合《县城区围墙广告设置规范》,内容及色彩新颖大方、格调高雅,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运输车辆不得在临街面设立有碍市容的进出口,施工场地须设置冲洗场(池)、硬质路面。严肃查处未经许可擅自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的占道行为。

责任人:市容科、执法大队、执法中队负责人

5.全面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加大对辖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商家、个体业主的指导、检查、考核力度,切实提高履约率。依法查处不履行责任、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会战期间各中队查处市容环卫案件不少于45件。大力推进有偿代包工作,原则上大型商场、超市、学校、医院、单位都应实行代包。积极开展市容管理示范街创建活动,对海城〔20XX〕140号文件中有关路段分类和检查验收细则进行调整完善,人民路、中坝路、曙光中路、宁海路须基本达到省级示范路标准。

责任人:市容科、执法大队、执法中队、环卫处负责人

(二)环境卫生

1.严格执行《**县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质量标准(试行)》,城区主要道路每天巡回清扫保洁不少于16小时,清扫时无死角、垃圾无漏收、下水管窨井盖无阻塞、地面无污迹,街巷交界处清扫保洁应各延伸15米。边沟、下水口、树穴等应清洁,无积尘,无积水。主干道每周用水冲洗不少于三次,摄氏30度以上时每天不少于1次,做到路见本色。垃圾收集容器定位设置,摆放整齐,设置点及周围应整洁,无散落、存留垃圾和污水,定时喷洒消毒、灭蚊蝇药物。道路两侧无垃圾包、无裸露垃圾堆,生活垃圾及时清运、无积压。运输垃圾应密闭,无垃圾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

责任人:环卫处负责人

2.施工场地和城区内行驶的各类运输车辆应保持车容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严肃查处无证清运、私拉乱运、乱抛乱倒和运输车辆带泥上路、滴洒撒漏污染道路的行为。对装饰装修的建筑垃圾日产日清,做到夜间收集运输,白天不得有堆放室外的现象。

责任人:环卫中队负责人

3.河道保洁有专人负责,保洁到位,不得有漂浮物,无恶臭、异味。河坡无倾倒生活垃圾,无建筑废弃物及其他杂物乱堆乱放,无侵占绿化用地,无违章种植。

责任人:环卫处负责人

4.城市公共厕所每天保洁不少于2次,通风良好,无明显臭味,地面光洁无积水,公厕外整洁,无乱堆杂物,保洁工具放置整齐,四周无垃圾、粪便、污水等污物。定期清除、冲洗坑、池的粪便、尿垢。收集运输粪便要及时,容器密封,不得滴漏外溢,适时喷洒药物防治蛆、蝇。主城区统一制作安装导厕牌。

责任人:环卫处负责人

(三)违法建设

对违法建筑全面排查摸底,新建的严格按执法要求查处到位,已形成并确定拆除的按计划集中拆除到位。街路两侧影响市容和安全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必须全部拆除,并及时清理拆除现场。

责任人:执法大队、辖区中队负责人

(四)交通秩序

1.规范机动车停车秩序,坚决查处城区各类机动车违章乱停、影响行人通行和损坏路牙、人行道板的行为,启动并实施主城区公共场地及道路两侧停车收费工作。会同交警部门取缔资丰市场转盘、204国道、西楹桥等地停车点。协同公安、建设部门增设停车泊位,设立停车标记。

责任人:市容科、执法大队、辖区中队负责人

2.各类车辆停放整齐有序,做到车型分类,车头朝外,路牙下不得停放非机动车辆。规范人力三轮车的停车位置,距桥头50米内不得有车辆停放,禁止人力三轮车设置不规范有碍市容的车篷和商业广告。继续加大无证人力三轮车和电瓶货运三轮车闯禁区的查处力度,发现停放和行驶的货运电瓶三轮车坚决予以查处。

责任人:执法大队、辖区中队负责人

五、组织实施

1.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制定方案(6月1日-6月10日)

根据县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的总体部署,6月10日前对全局人员进行动员部署。各单位要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县局相关文件。要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把整治内容和责任层层分解,科学合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计划。

2.第二阶段:保质保量 ,强势推进(6月11日-8月20日)

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以及各专项方案制定的内容、标准和完成时间认真组织实施。

3.第三阶段:考核验收,长效管理(8月21日-8月30日)

局领导组将根据会战实施方案工作目标责任书组织考核验收。考核验收合格的转入长效管理,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全体同志必须充分认识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是构建和谐社会、改善民生的需要,是履行城市管理职责、提升城管队伍形象的需要。要做到“十个必须”,同心同德,自我加压,不怕疲劳、甘于奉献,不达目的绝不罢休,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严明纪律,严格考核。

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计划,只争朝夕,按序时进度扎实有效地做好各项工作。会战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相互推诿、敷衍了事,更不得阳奉阴违、袖手旁观。全体同志要服从分工、听从指挥、严守纪律,无特殊事由不得请假,通讯工具保持24小时畅通。督察考核科要加大考核频率,增强考核的及时性、全面性和严肃性。

3.重拳出击,攻坚克难。

要充分利用百日会战契机,将平时执法工作的难点、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作为整治的重点,加强协调沟通,动用一切力量,形成合力,攻坚克难,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难题、顽症。

4.严格执法,依法行政。

工作中要注重开拓创新,讲究方式方法,依法行政。执法过程要规范程序,文明执法,严禁野蛮粗暴执法,对不听劝阻,无理取闹的相对人要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防止矛盾激化,确保各项任务安全顺利完成。

第4篇:城管综合整治方案

为了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打造城市品牌,展示城市魅力,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学习湖南株洲城市管理经验,按照“真学实抓,立竿见影”的工作要求,促进我市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在我市范围内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市民参与”的原则,重点对交通秩序、市容环境、园林绿化、亮化等工作进行治理,实现“畅通、靓丽、文明、和谐”的城市管理目标,确保此次全省城市管理工作检查取得优异成绩。

二、整治范围

全市各区、开发区、街办辖区范围。

三、整治内容

按照省政府办鄂政办电〔20XX〕9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明确主要整治内容为道路拥堵、垃圾围城、广告杂乱、立面破旧、沿街为市、绿化缺失、违法建设等7个方面。

(一)道路拥堵。道路平整、无坑凹;车辆停放有序;建筑工地采用刚性封闭围挡,未占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开展市容管理达标路和示范路创建活动情况;城市道路畅通情况。

(二)垃圾围城。推行环卫清扫作业市场化运作机制,确保城市道路24小时保洁。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符合住建部有关规定,城市垃圾日产日清、百分百收集处理情况。

(三)广告杂乱。主要道路和重点区域编制并实施街景(户外广告)规划,出台相关文件;沿街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规范、有序、美观,无缺字及错、别字等现象,移动灯箱广告、店招和户外广告设置统一、规范、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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