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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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第一篇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布局、提升农机化作业水平为主要任务,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积极发展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林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必须把握六点:一是注重突出重点,向水稻机插秧,油菜机播,秸秆机械还田、回收等重点作业项目和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倾斜,提高农机化发展的质量和水平;二是注重统筹兼顾,协调推进丘陵山区、血防疫区农机化发展;三是注重扶优扶强,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机具;四是注重阳光操作,加强监管,进一步推进补贴政策执行过程公平公开;五是注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切实保障农民选择购买农机的自主权;六是注重发挥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促进农机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加快推进农业强省建设作出贡献。

二、实施范围及规模

(一)实施范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覆盖全省所有农业县(市、区)和地方垦区农场。

(二)资金规模。为支持春耕备耕,中央财政预拨我省第一批补贴资金6.6亿元。按照“突出重点,依据需求,统筹兼顾”的原则,采取因素法、公式法,综合考虑各地耕地面积、主要农产品产量、粮棉油作物播种面积、农村乡村人口、农机化发展重点,结合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开展情况,确定各县(市、区)2012年补贴资金控制规模。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已由《省财政厅关于预拨2012年中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鄂财农发〔2012〕2号)提前下达。

(三)补贴资金适当实行倾斜。补贴资金向粮棉油作物种植大县、畜牧水产养殖大县、部省农机化示范区(县)、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创建县和专业化防治示范县、血吸虫病防疫重点治理县、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房竹城镇带城乡一体化试验区、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鄂西北生态旅游圈、库区移民县等给予重点倾斜。同时兼顾山区丘陵和老少边贫库区农业机械化发展。

三、补贴机具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

1、2012年中央购机补贴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补贴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和其他机械等12大类46个小类180个品目的机具。手扶拖拉机、微耕机仅限在血防区和丘陵山区补贴。玉米小麦两用收割机作为小麦联合收割机和单独的玉米收割割台分别补贴。

2、除以上12大类46个小类180个品目外,按照国家的规定,我省可以在12大类内自行增加不超过30个品目的其他机具列入中央资金补贴范围。

3、背负式小麦联合收割机、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运输机械、装载机、农用航空器、内燃机、燃油发电机组、风力设备、水力设备、太阳能设备、包装机械、牵引机械、设施农业土建部分(指用泥土、砖瓦、砂石料、钢筋混凝土等建筑材料修砌的温室大棚地基、墙体等)不列入补贴范围。

(二)补贴机具确定

根据2012年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结合我省农机化发展的实际需要,经省农机局聘请专家评审,合理确定了我省2012年补贴机具种类为12大类43个小类151个品目(附件2),并报农业部备案。

1、补贴机具必须是已列入《2012-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和《湖北省2012-2014年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中的产品。

2、2011年被取消补贴资格的机具,2012年仍不纳入补贴资格。

3、不符合国家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的机具,不列入补贴范围。

4、对农民已普遍接受的低值和技术含量低的小型机具,不列入补贴范围。

(三)补贴标准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的机具在全省实行统一补贴标准。

1、通用类农机产品补贴额由农业部统一确定最高补贴额,对趋于饱和或农民购买积极性高的机具,我省将适当降低补贴额。

2、非通用类农机产品补贴额由我省自行确定,按照“分档科学合理直观、定额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机具补贴额。

3、非通用类农机产品定额补贴不得超过我省近三年的市场平均销售价格的30%。

4、重点血防疫区主要农作物耕种等大田作业机械补贴额适当提高。

5、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对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挤奶机械、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2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20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30万元。在此基础上,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需要,利用地方财政资金对当地农业生产急需和薄弱环节的机具给予累加补贴和作业补贴。对省内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同等对待。

省农业厅、财政厅向社会公布《湖北省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并报送农业部、财政部备案。

血防疫区补贴标准仅限湖北省36个血吸虫病综合治理重点县和2个实施血防“以机代牛”工程县市(附件5)。

各市州县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标准。

四、补贴对象及补贴机具数量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对于已经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农民,可优先补贴。

(二)补贴机具数量

1、一户农民年度内享受补贴的拖拉机或自带动力的农业机械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台(套),鼓励农民购置拖拉机配套农具;一户农(渔)民年度内补贴购置增氧机、投饵机、清淤机的数量分别不超过10台、10台和1台;一个生鲜乳收购站年度内享受补贴的购机数量不超过1套(3台,即1台挤奶机、1个储奶(冷藏)罐、1个运输罐)。

2、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组织购置农机具,不鼓励每家每户购买农机。

五、经销商的确定

补贴机具经销商必须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经销农机产品的营业执照,具备一定的人员、场地和技术服务能力等条件。经销商名单由农机生产企业依据农业部和湖北省农机局规定的经销商资质条件自主提出,报省农机局备案统一向社会公布,供农民自主选择。农机管理部门和生产企业应加强对补贴机具经销商的监督管理。补贴机具经销商必须规范操作,诚信经营,销售产品时要在显著位置明示配置,公开价格。

补贴对象可以在省域内自主选择购机,允许跨县选择经销商购机。

六、补贴程序及补贴资金结算方式

(一)补贴程序

1、申请购机者到所在乡镇农机管理服务机构领取《2012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初始申请表》(附

件4),并填写完整。经所在地村委会确认盖章后,再由乡镇农机管理服务机构会同乡镇财政所联合确认盖章。

2、县级农机管理部门会商财政部门在3-5个工作日内,根据农民提交的申请,对申请购机者按相关要求进行资格核实,确定拟补贴对象。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采取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拟补贴对象。

3、县级农机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拟补贴对象在其所在的乡镇、村组张榜公示7天(公示可分批进行)。

4、公示无异议后,补贴对象持第二代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到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办理信息录入工作,县级农机管理部门打印出《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附件3),并会同财政部门对其联合确认盖章。《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一式四份,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各留一份,交补贴对象两份(购机时提交经销商一份)。

5、农民凭第二代身份证和《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到机具供货商购机。补贴采取“差额购机,直接补贴”的方式。补贴对象可以在当地补贴机具经销商及其经销网点自主购机,也可在省域内跨县的补贴机具经销商和省内直销生产企业及其经销网点自主购机,补贴对象与供货方商谈机具价格。补贴对象确定购机时,向供货方提交《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购机人只需支付机具销售价格扣除补贴额后的差价款提货。

(二)补贴资金结算方式

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05〕11号)文件有关规定,补贴资金结算实行省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从实施工作开始后至少每季度与补贴机具经销商或省内生产企业结算一次补贴资金,年底前结清全部补贴资金。加快实施进度,确保11月底前全年补贴资金落实到户。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制。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工作人员直接负责”责任制,做到目标到岗、责任到人。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责任制,明确要求,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内部管理制约机制,购机补贴实施人员与监管人员岗位分设。

(二)认真组织实施和规范操作。

1、各级农业(农机)部门要制定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实施。各级财政部门要安排必要的管理工作经费,对开展政策宣传、公示、建立信息档案、机具核查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给予保证,严禁挤占挪用财政补贴资金用于工作经费。

2、县级农机管理部门不得随意缩小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全省范围内补贴品目数量保持一致。

3、公平公正确定补贴对象。在确定补贴对象时,不得优亲厚友,不得人为设置购机条件。

4、购机农民按照年度内确定的补贴机具范围自主选择购置补贴机具和供货经销商,农民可以在省域内跨县自主购机,农机管理部门不得指定某种机具产品和机具供货经销商。

5、机具销售价格由购机农民与经销企业商谈确定,企业不得乱涨价。同一产品销售给享受补贴农民的价格不得高于销售给不享受补贴农民的价格,加强对农机产品市场价格的监管。

6、不得向经销商和生产企业分配补贴指标;不得委托经销商办理购机补贴手续;不得办理先购机后补贴的手续。经销商或生产企业不得向农民作出补贴承诺,违者将被严肃查处。

7、农民如放弃购机,应在《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至少10天前向县级农机管理部门交回本通知。享受购机补贴的农户或农机专业合作组织两年内不得转让所购农机,特殊情况需要转卖或转让的,须经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如有擅自转卖或转让行为,五年内取消申请购买补贴农机的资格。

8、供货方必须及时向购机人出具全额购机正规发票,并在发票上注明购机人姓名、所购机具生产厂家及机具型号、出厂编号(动力机械要注明发动机编号)、销售价格、补贴金额、购机日期等。供货方应向购机人说明要保存好购机发票原件,作为享受“三包”服务的有效凭证。

同时,发票副联或复印件交给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存档。

9、为方便农民,对机具补贴额在1000元以内的低值机具采取购机和公示同时进行的办法。但农民必须向当地农机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审核同意后办理相关购机补贴手续,购机后立即公示。

10、加强补贴机具管理。各地对所有补贴机具进行登记管理、编制补贴机具号码,并在机具显著位置喷涂标识、机具号码和销售服务电话。对单机补贴5000元以上(含5000元)的机具以及拖拉机(含手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等所有产品必须实行人机照相,并在系统中上传人机合影,人机照相必须做到清晰易辨,否则不予审核通过,其他机具各地自行确定。补贴机具铭牌标识必须与实际销售的机具型号一致。对单机补贴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的机具以及拖拉机(不含手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等所有机具,生产企业必须在系统中上传机具铭牌标识照片。

11、关于钢架大棚设备、水稻育秧温室设备、微灌设备等产品的具体补贴要求,由省农机局另行下文确定规范。

12、为做好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工作,提高植保机械补贴工作效率,县级农机、财政、农业植保部门应密切配合,先由县级农业植保部门对机防队购机需求和申请进行严格审核,并出具购机证明,再由农机部门安排购机计划并录入补贴系统(购机证明需扫描上传),经财政部门与农机部门联合确认后,由机防队统一组织购机。

13、各地要严格按照购机补贴资金额度使用补贴资金。严禁超计划使用购机补贴资金,超额使用部分,一律由各地自行负责。

14、在粮棉油主产区用于补贴田间作业机具的金额不得低于补贴资金总额的70%;对早稻集中育秧的钢架大棚和连栋温室优先安排补贴;用于补贴设施农业中钢架大棚的金额实行限制:蔬菜主产县(市、区)不得超过补贴资金总额的40%,其他县(市、区)不得超过20%。

(三)加强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

1、及时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工作,紧密结合农业生产实际,突出宣传主题,丰富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并及时公布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2012—2014年国家和湖北省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湖北省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农机生产企业自主推荐的补贴产品经销商和实施购机补贴工作程序等。

2、各地要将补贴资金使用进度至少每半月公布一次,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将补贴政策内容、操作程序、举报电话、资金规模、执行进度以及每名购机户的购买机型、生产厂家、经销商、销售价格、补贴额度、姓名住址(不涉个人隐私部分)等信息在各县市电子政务平台的政府网站上公布,同时通过其他多种形式进行公布,使全社会广泛知晓。

3、将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作为村务公开的内容,公布到村组。县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以公告的形式公开本县补贴资金额度、农民分户实际购机数量、补贴金额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四)强化监督检查。

1、制定监管督查方案。各级要把监督检查贯穿整个实施补贴过程和每个实施环节上,使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化。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严查倒卖补贴指标、套取补贴资金、乱收费及委托经销商办理购机补贴手续等违规行为。及时上报监督检查情况,各地要全程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参与补贴实施监管督查工作。

2、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受理群众关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信访、举报或投诉,及时办理上级部门批转的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对问题较大的县市在全省农机、财政系统进行通报,并抄送省级纪检监察部门,对相关工作人员实行问责追究。

3、严格管理补贴产品产销企业。对弄虚作假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的,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

经销商,及时查处并列入黑名单,永久取消经营补贴农机产品的资格;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生产企业及时取消其补贴产品补贴资格;对违规违纪性质恶劣的生产或经销企业,移送工商行政管理和司法部门处理。

4、加强自纠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认真限期整改,确保不出现因涉嫌农机购置补贴违法违规操作导致的群体性事件或较大范围的违法违纪案件。

5、认真核查补贴机具。采取电话抽查、进村入户核查和开展重点核查等方式。县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农机等有关部门,按照不低于购机农民总数20%的比例,对农民购机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对照农民的购机补贴信息资料逐项核实到位,如发现问题,要深入调查,查明原因,及时查处,并将抽查核实及处理情况上报省市财政部门、农机管理部门。如有购机者申报信息不实、倒卖机具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的,要对该购机者实行“黑名单”管理,取消其五年的购机补贴申请资格。各级要充分利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经常性随机抽查,核实农民购机补贴情况。

6、督促企业搞好补贴机具供货和售后服务工作。要协调农机企业做好补贴机具的供货工作,督促农机企业做好售后服务工作。要加强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督,了解补贴机具的质量状况和农民的反映,安排专门机构受理农民投诉,督促经销企业做好服务。对存在质量问题、农民投诉较为集中的机具及其生产企业,要追究经济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管理权限及时取消其补贴资格,保护农民的权益。

7、加强对农机专业合作社资质条件的审核。申请购机时,农机专业合作社必须提供注册登记证明、合作社章程、社员名单和作业服务范围等材料,县级农机管理部门需对合作社真实性、合法性和所申请购买的机具是否符合作业服务项目进行严格审核,防止假借合作社名义套取国家补贴资金。

(五)落实工作部署。实行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考评,并考核到市县。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定期报送制度,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启动后至当年补贴资金全部落实完成前,各地每周至少报送一期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简报。要及时开展半年和全年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执行情况的总结,市州分别在2012年6月10日和11月20日前,将上半年和全年农机购置补贴(包括地方财政安排的补贴)实施情况总结报送省农机局和省财政厅。报送的工作情况做到真实、及时、完整。

(六)严明补贴工作纪律。

1、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三个严禁”、“八个不得”等有关规定,确保做到“不向农民收费,不向农机生产企业收费,不向补贴产品经销商收费,不以工作经费不足为由向企业及农民收费”。

2、农机部门负责人和从事补贴管理的人员不得利用职务和职权影响,为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借农机购置补贴谋取非法利益;不得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直接或间接从事补贴机具的销售工作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农机部门和所属事业单位不得从事补贴机具经营活动,违者将严肃查处。

3、按照《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农机发〔2011〕4号)和《省农机局关于湖北省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机产发〔2011〕38号)的规定,建立完善“教育、监督、纠风、惩治”并重的惩防体系。建立农机、财政、纪检监察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补贴工作监督制度,确保各项纪律规定和监督措施落实到位。

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第二篇

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1、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确保XXXX园区建设规划按期完成。核心园区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主要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园区内农机装备结构布局、提升农机化作业水平为主要任务,继续以推进园区内主导产业关键环节机械化为重点;突出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机具推广应用;注重阳光操作,进一步推进补贴政策执行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尊重农民购买农机自主权;充分发挥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促进农机化快速健康发展,为促进园区产业稳定增产、企业和农户持续增收。进一步抓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巩固提高,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科学、规范实施,特拟定实施方案。

二、实施规模

农机购置补贴主要在我XXX园区建设范围内。主要以旋耕机、果蔬修剪机、喷雾器、产地保鲜冷库。2015年计划完成农机配套旋耕机160台、果蔬修剪机100台,喷雾器200台,总投资94万元。2018年前建成产地保鲜冷库容量为一万吨气调5个,总投资3000万,其中农机具补贴30%。

三、补贴范围、补贴标准、补贴对象及经销商资质条件

(一)补贴范围。2015年园区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旋耕机、果蔬修剪机、喷雾器;及保鲜冷库建设。

(二)补贴标准。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镇园区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三)补贴对象。纳入园区监管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及种植户、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对于享受过农机补贴的组织和个人,在次购买农机申请补助的,由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并报省、市农机、财政部门备案;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先来先得,后来后得,顺序排队,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报废老旧农机后申请购买同类机具的农民,出示拆解回收证明,可优先补贴。

(四)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的资质条件、确定程序严格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通知》(农办机„2012‟19号)、《贵

州省省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补贴操作程序

(一)申领指标购机。凡户口所在地(或工商注册所在地)在园区内的到县农机局购机补贴受理点、农机部门授权的乡镇农机站受理点申请购机补贴指标。

(二)申请补贴。购机者在购机后一个月内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机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经销企业供货表》原件、惠农补贴“一卡通”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到洒坪镇人民政府申请补贴。镇人民政府审核购机者的申请资料(证、票、存折只留复印件)核对无误后报相关部门。

(三)补贴公示。洒坪镇镇农机管理部门归纳整理受理的补贴机具信息,报洒坪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每月在购机者所在村的村部公示,同时公布镇政府和县农机、财政、纪委等部门的举报电话,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镇财政所对公示信息进行检查监督。

(四)机具核实。镇人民政府受理购机者申请后,15日内组织农机专干、包村干部或村委会负责人实地核实购机者所购机具,见人(购机人)见机(购置的补贴机具)见票(购机发票)后报县农机部门。

(五)发放补贴。县农机部门根据复核结果,确认资料齐全无误且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财政局。财政局审核,并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将补贴金发放到卡。

五、管理措施

1、组织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洒坪镇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园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各部门责指导包村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并协助包村农户办理申请等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要让镇党委,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重视,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召开现场会,培训会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优越性。

2、技术措施

切实抓好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围绕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规定,积极引进示范推广适宜本地作业的农机具,对现有机具的统一调配、检修和其他多种服务,充分发挥农机在现代化农业中的生产的作用,抓好旋耕机、果树修剪机等在果树方面的示范和推广,保证补贴工作全面完成。

3、抓好农机具检修

为搞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和提高购机户的积极性,一定要搞好后续跟踪服务,要积极组织厂商下到农户家中进行技术检修服务,解决购机户的实际困难,提高农机的完好率和出勤率,还要组织积极性高、热爱农机的青年进行短期的农机修理技术培训,把技术传

给他们,让他们更好的为农民群众服务。

六、认真做好电子档案工作

我镇农机购置补贴电子档案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贵州省省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对补贴机具进行登记、编号、建立购机补贴档案,按购机者姓名、身份证编号、住址联系方式、机具型号、机具数量、补贴金额及机具编号等一并录入电子管理档案。

2、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发挥好农机购置补贴的激励作用,全面提升农业机械化和设施化水平,根据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天台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原则

以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加快农业领域“机器换人”步伐为目标,以“优结构、提质量、助转型、促增收”为主线,大力发展粮油及七大主导产业农业机械及设施装备,加快粮油生产全程机械化步伐,提升主导产业机械化、设施化水平。坚持重点导向,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重点发展粮食、畜牧、茶叶、渔业、菌果蔬、设施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坚持生态导向,优先发展节地节水、节药节肥、低耗高效、资源化利用等生态友好型农机装备,促进畜牧等产业转型升级和农业水环境优化改善。坚持绩效导向,强化政策落实绩效管理与考核,提高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效益。坚持公正导向,大力推进阳光行动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确保政策执行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尊重市场竞争,切实保障农民选择购买农机的自主权。

二、补贴对象和机具范围

(一)补贴对象的确定。购机补贴对象为本县籍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优先保证粮油生产、农业“两区”,旧机报废后更新,以及禁养、限养区养殖户退养转产从事种植业的购机补贴需求。对近年来已享受购机补贴政策且在用机具能满足农业生产需求的补贴申请可以进行适当控制。在购机补贴资金申请超过计划指标和补贴对象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按申请时间顺序、公开摇号等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因补贴资金规模所限当年未能享受到补贴的购机者,可在下一年度优先补贴。

(二)补贴机具范围。补贴机具以粮油生产机械、农业主导产业关键环节机械装备和设施农业设备为重点,主要包括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

农业设备和其他机械等12大类35小类95品目,补贴机具原则上应到省、县公布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处购买,其中水稻插秧机、粮食烘干机、畜牧饲养机械、废弃物处理设备等关键薄弱环节的机械设备要敞开补贴,满足所有购机者的补贴需求。设施大棚(含玻璃温室,下同)原则上在农业“两区”范围内建设,按标配整体进行补贴。禁养、限养区养殖户转产从事种植业,需要设施大棚的允许在“两区”外建设。

设施大棚设起补面积,其中单体钢架标准大棚,集中建设5000平方米起补,连栋钢架标准大棚,集中建设2000平方米起补,玻璃温室,水稻育秧中心起补面积150平方米。用于水稻工厂化育秧的各类绿化练苗大棚起补面积不受限制。

各地不得随意缩小补贴机具种类和范围。

三、补贴标准

(一)中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对购置同一种类、同一档次机具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详见补贴额一览表,另行公布)。各地要加强市场价格的调查摸底,动态跟踪补贴产品市场销售情况,对于同一档次大多数产品价格总体下降较大的,上报省级,由省里适时对补贴标准作出适当调整,并按调整后的补贴额结算。

(二)省、县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水稻插秧机、粮食烘干机的累加定额补贴。省级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中央补贴额。省与县补贴资金仍按以下比例承担:由省财政承担70%,县财政承担30%。

(三)补贴对象年度内可享受中央补贴资金实行总额限制,其中:个人不超过15万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不超过80万元,其中省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不超过100万元。补贴对象确因生产需要,要求增加补贴资金总额的,由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并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但设施大棚不再增加补贴资金总额。

四、操作程序

按照“全价购机、带机申请、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方式,设施大棚实行项目化管理需先申请立项,其它机械设备实行先购机后申请补贴资金的操作办法。

(一)机械设备操作程序

1。购机。补贴对象到我省公布的经销商处自主选择购机,允许省域内跨县购机。

2。申请。补贴对象带机申请,凭《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购机发票、有效身份证明(个人凭户口本和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凭工商营业执照)、《经销企业供货表》以及“一卡通”卡号或银行账号,由补贴对象自愿到属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申请补贴资金。购置须登记注册、现场安装和省级累加补贴的补贴产品应到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需现场安装的补贴产品,安装完成并经确认后才能申请补贴,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申请

补贴时应办理注册登记。

3。审核和公示。按照“谁受理、谁审核”的原则,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补贴对象申请资料,经公示7日无异议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将申请补贴清单报至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统一汇总。

4。结算和拨付。中央和省级补贴资金由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定期将结算意见报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复核无误后,通过“一卡通”或银行账号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给补贴对象。

5。归档。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受理的资料由其整理并归档;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的由其整理归档,并定期将档案资料移交至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统一归档。

(二)设施大棚操作程序

1。申报。补贴对象向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浙江省设施大棚补贴立项申请表》(附件2)和相关证明材料。

2。立项。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项目申报要求和当年设施大棚补贴资金计划,实地勘察建设地点,核实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后,将设施大棚年度建设计划及《浙江省设施大棚补贴立项申请表》于5月10日前报县农机总站,经省厅确认反馈后列入当前年度补贴计划。

3。实施。经审核同意的补贴对象自主选择列入支持推广目录内的生产企业与产品,与生产企业签订安装合同后实施安装。

4。确认。设施大棚建成后,补贴对象向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提出确认申请,单个主体建有不同规格项目的一并确认。确认工作由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申请补贴资金额度组织实施并出具确认报告(附件3)。确认时要审查项目财务资料、生产企业安装清单、安装合同、建设图纸、项目区位图等内容。

5。申请补贴及其它程序。补贴对象申请补贴时除提供“机械设备操作程序”规定的资料外,还应提交生产企业安装清单、安装合同、建设图纸、项目区位图等资料。审核和公示、结算和拨付、归档等程序按机械设备操作程序办理。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操作办法按照天台县农业局、天台县财政局、天台县商务局《关于做好2013年农业机械报废补贴工作的通知》执行。

五、管理与监督

(一)落实工作分工,确保责任到位。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县里成立由县领导牵头,财政、农机、公安、工商及其他农口部门参加的购机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确定补贴资金分配、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事宜,联合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监管。

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第三篇

XXXX园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确保XXXX园区建设规划按期完成。核心园区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主要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园区内农机装备结构布局、提升农机化作业水平为主要任务,继续以推进园区内主导产业关键环节机械化为重点;突出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机具推广应用;注重阳光操作,进一步推进补贴政策执行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尊重农民购买农机自主权;充分发挥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促进农机化快速健康发展,为促进园区产业稳定增产、企业和农户持续增收。进一步抓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巩固提高,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科学、规范实施,特拟定实施方案。

二、 实施规模

农机购置补贴主要在我XXX园区建设范围内。主要以旋耕机、果蔬修剪机、喷雾器、产地保鲜冷库。2015年计划完成农机配套旋耕机160台、果蔬修剪机100台,喷雾器200台,总投资94万元。2018年前建成产地保鲜冷库容量为一万吨气调5个,总投资3000万,其中农机具补贴30%。

三、补贴范围、补贴标准、补贴对象及经销商资质条件

(一)补贴范围。2015年园区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旋耕机、果蔬

修剪机、喷雾器;及保鲜冷库建设。

(二)补贴标准。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镇园区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三)补贴对象。纳入园区监管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及种植户、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对于享受过农机补贴的组织和个人,在次购买农机申请补助的,由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并报省、市农机、财政部门备案;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先来先得,后来后得,顺序排队,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报废老旧农机后申请购买同类机具的农民,出示拆解回收证明,可优先补贴。

(四)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的资质条件、确定程序严格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通知》(农办机„2012‟19号)、《贵州省省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补贴操作程序

(一)申领指标购机。凡户口所在地(或工商注册所在地)在园区内的到县农机局购机补贴受理点、农机部门授权的乡镇农机站受理点申请购机补贴指标。【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二)申请补贴。购机者在购机后一个月内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机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经销企业供货表》原件、惠农补贴“一卡通”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到洒坪镇人民政府申请补贴。镇人民政府审核购机者的申请资料(证、票、存

【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折只留复印件)核对无误后报相关部门。

(三)补贴公示。洒坪镇镇农机管理部门归纳整理受理的补贴机具信息,报洒坪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每月在购机者所在村的村部公示,同时公布镇政府和县农机、财政、纪委等部门的举报电话,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镇财政所对公示信息进行检查监督。

(四)机具核实。镇人民政府受理购机者申请后,15日内组织农机专干、包村干部或村委会负责人实地核实购机者所购机具,见人(购机人)见机(购置的补贴机具)见票(购机发票)后报县农机部门。

(五)发放补贴。县农机部门根据复核结果,确认资料齐全无误且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财政局。财政局审核,并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将补贴金发放到卡。

五、管理措施

1、组织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洒坪镇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园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各部门责指导包村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并协助包村农户办理申请等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要让镇党委,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重视,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召开现场会,培训会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优越性。【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2、技术措施

切实抓好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围绕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规定,积极引进示范推广适宜本地作业的农机具,对现有机

具的统一调配、检修和其他多种服务,充分发挥农机在现代化农业中的生产的作用,抓好旋耕机、果树修剪机等在果树方面的示范和推广,保证补贴工作全面完成。

3、抓好农机具检修【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为搞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和提高购机户的积极性,一定要搞好后续跟踪服务,要积极组织厂商下到农户家中进行技术检修服务,解决购机户的实际困难,提高农机的完好率和出勤率,还要组织积极性高、热爱农机的青年进行短期的农机修理技术培训,把技术传给他们,让他们更好的为农民群众服务。

六、认真做好电子档案工作

我镇农机购置补贴电子档案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贵州省省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对补贴机具进行登记、编号、建立购机补贴档案,按购机者姓名、身份证编号、住址联系方式、机具型号、机具数量、补贴金额及机具编号等一并录入电子管理档案。

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
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第四篇

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通过农业机械(以下简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充分调动和保护农民购买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促进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农机化作业能力和水平提升,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切实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实施中,要注重突出重点,加快推进粮棉油糖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提高政策的指向性和精准性;注重改革完善,优化制度设计,体现惠民公平和便民高效,突出政策的普惠性、稳定性;注重规范实施,加强过程监管,强化信息公开、绩效考核和廉政风险防控,保障资金安全;注重市场化原则,通过市场机制发挥补贴政策对农机化发展的引导作用,推进补贴产品供需双方市场化对接,保障购机者选机购机自主权,促进农机科技进步。

二、实施范围及规模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范围内实施。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下同)耕地面积、农作物播种面积、主要农产品产量、购机需求意向(各地摸底调查取得)、绩效管理考核等因素和中央财政预算资金安排情况,确定补贴资金规模。

各省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参照上述要求,科学合理确定本辖区内市、县资金规模。上年结转资金可继续在下年使用,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按有关规定处理。

各省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国有农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指导。省属管理体制的北京、天津、上海、江苏、安徽、河南、江西、湖北、广西、海南、云南、陕西、甘肃、宁夏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垦区农场和海拉尔、大兴安岭垦区农场补贴资金规模、补贴农场名单及资金分配额度由各省农机化主管部门、农垦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协商确定,纳入各省补贴资金使用方案。其他市、县属的地方垦区农场的农机购置补贴纳入所在县农机购置补贴范围。

纳入《全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实施规划》的省份可结合实际,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安排补助资金(不超过补贴资金总量的15%)用于在适宜地区实行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具体操作办法参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3‟98号)执

行。鼓励有条件的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等农机服务组织承担作业补助任务,开展跨区深松整地作业等社会化服务。

在河北、山西、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陕西、甘肃、新疆、宁波、青岛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具体操作办法参照《2012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2‟133号)执行。农业部会同财政部对试点省份实施情况开展检查评价,视情况按年度对试点省份进行适当调整。

三、补贴范围及标准

(一)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按照“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目标要求,中央财政资金重点补贴粮棉油糖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关键环节所需机具,兼顾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林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发展所需机具,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着力提升粮棉油糖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11大类43个小类137个品目(详见附件1)。

各省应根据农业生产实际,在137个品目中,选择部分品目作为本省中央财政资金补贴范围;并要根据当地优势主导产业发展需要和补贴资金规模,选择部分关键环节机具实行敞开补贴。

粮食主产省(区)要选择粮食生产关键环节急需的部分机具品目敞开补贴,主要包括深松机、免耕播种机、水稻插秧机、机动喷雾喷粉机、动力(喷杆式、风送式)喷雾机、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半喂入联合收割机、玉米收获机、薯类收获机、秸秆粉碎还田机、粮食烘干机、大中型轮式拖拉机等。棉花、油料、糖料作物主产省(区)要对棉花收获机、甘蔗种植机、甘蔗收获机、油菜籽收获机、花生收获机等机具品目敞开补贴。

有条件的省份,围绕主导产业,按照补贴资金规模与购机需求量匹配较一致的原则,选择机具品目试行全部敞开补贴。

其他地方特色农业发展所需和小区域适用性强的机具,可列入地方各级财政安排资金的补贴范围,具体补贴机具品目和补贴标准由地方自定。

为引导和鼓励农机生产企业加强研发创新,选择若干省份开展农机新产品中央财政资金购置补贴试点。新产品补贴试点,要突出当地粮棉油糖等主要产业发展和农机化新技术推广的需要,进行科学论证、集体研究决策,确保技术先进和风险可控。具体办法可由试点省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共同制定。

鼓励开展大型农机金融租赁试点和创新农机信贷服务,多渠道、多形

式支持农民购机、用机。

(二)补贴机具产品资质。补贴机具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产品。除新产品补贴试点外,补贴机具应是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

继续选择个别省份开展补贴产品市场化改革试点,在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除被明确取消补贴资格的或不符合生产许可证管理、强制性认证管理的农机产品外,符合条件的购机者购置的农机产品,均可申请补贴。

补贴机具产品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三)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原则上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不允许对省内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实行差别对待。为防止出现同类机具在不同省(区、市)补贴额差距过大,通用类机具最高补贴额由农业部统一发布。各省农机化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农机产品市场售价情况进行测算,在不高于最高补贴额的基础上,负责确定本省通用类农机产品的补贴额。

各省农机化主管部门负责制定非通用类机具分类分档办法并确定补贴额。对于部分涉及多省需求的机具分类分档及补贴额可由相关省协商确定。

一般农机每档次产品补贴额原则上按不超过该档产品上年平均销售价格的30%测算,单机补贴额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25万元;大型甘蔗收获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40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60万元。

玉米小麦两用收割机按单独的玉米收割割台和小麦联合收割机分别补贴。

各省农机化主管部门可自主决定补贴额的下调幅度。对于同一档次内大多数产品价格总体下降幅度较大的,可适时调低此档机具补贴额。各省要向社会公布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补贴额一览表式样见附件2)和补贴额调整情况。涉及中央资金补贴的通用类机具补贴额调整的,须及时抄报农业部,农业部可视情况按年度进行调整。

四、补贴对象确定和经销企业公布

补贴对象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申请补

贴对象较多而补贴资金不足时,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

对已经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补贴对象,可优先补贴。 对每一类补贴对象年度内享受补贴购置农机具的台(套)数或享受补贴资金总额应设置上限,由各地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布。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及时公布已列入黑名单的经销企业和个人名单,该类企业及个人不允许参与补贴活动,所销售产品不能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机生产企业应对其确定的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的经销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原则上,补贴对象应到当地政府确定的主管部门办理所有补贴手续。要逐步使补贴政策实施操作过程与农机产品经销企业脱钩,过渡期3年。

补贴对象可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企业购机,也可通过企业直销等方式购机。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补贴对象应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风险。

五、补贴操作及资金兑付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式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制定。

获得农机购置补贴须由购机者提出申请,由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审核确定。购机者和农机产销企业分别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资料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对农机购置补贴材料的合规性审核结果负责。

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按时限向财政部门提交相关资料,财政部门按时限组织补贴资金兑付工作,具体时限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沟通配合,建立工作责任制,将任务和责任具体落实到岗位。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加大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工作力度,并将考核结果与补贴资金分配挂钩。

地市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审核、补贴工作监督检查、补贴机具抽查核实、补贴投诉调查处理和督办等工作。

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在本级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确定补贴资金使用和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事宜,联合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监管。同时,强化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内部约束机制,农机购置补贴重要工作事项须由集体研究确定。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增加资金投入,加强资金监管,并保证必要的组

织管理经费。

(二)加强引导,科学调控。要通过政策实施,促进农机装备结构布局优化,提高薄弱环节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农机化水平,全面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和效益,同时推动农机工业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提高制造水平。要因地制宜制定和实施中长期农机购置补贴规划,坚持行之有效的经验,创新改革工作措施,有重点、分阶段实现政策目标。

(三)规范操作,严格管理。要公开公平公正确定补贴对象,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充分尊重购机者自主选择权。对补贴额较高和供需矛盾突出的机具要重点核实,具体程序和要求由各省确定。提倡补贴对象先购机再申请补贴,鼓励县乡在购机集中地或当地政务大厅等开展受理申请、核实登记“一站式”服务。

全面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网络化,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全部使用全国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要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窃取、倒卖、泄露补贴信息和电信诈骗等不法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对购置实行牌证照管理的机具,其所有人要向当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办理牌证照。要依法开展补贴机具的质量调查,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等工作。

要加强对基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培训和警示教育,提高基层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册、明白纸、挂图等形式,积极宣传补贴政策;要建立完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确保专栏等信息公开载体有效运行。

省级和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重点公开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资金规模和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违规现象和问题等;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组织农机试验鉴定机构按照“谁鉴定、谁公开”的原则,公开补贴机具的推广鉴定证书、鉴定检验结果等信息。

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以公告的形式将所有享受补贴的购机者信息(格式见附件3)及落实情况在当地政府网站或农业(农机)部门网站(页)上公布,同时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

(五)加强监管,严惩违规。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全面履行监管职责,以问题为导向,适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强化监管,严惩违规,对违规现象和问题主动向社会公布。

要高度重视群众举报投诉受理查处工作。建立健全相关机制,通过电话、网络、信函等有效形式受理投诉。对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要

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第五篇

农机购置补贴

实 施 方 案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从2013年起,在我区范围内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全价购机直补到卡的补贴形式,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布局、提高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为主要任务,加快推进水稻、玉米、油菜等主要粮食作物、优势农产品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积极发展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林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注重突出重点,向粮食主产区倾斜、向水稻、玉米、油菜等重点作物关键环节倾斜、向农民专业合作服务组织倾斜,提高农机化发展的质量和水平;注重扶优扶强,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机具;注重阳光操作,加强监管,进一步推进补贴政策执行过程公平公开;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切实保障农民选择购买农机的自主权;注重减少农民办理购机手续环节,减轻农民负担,实现便民购机;注重发挥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推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

二、部门职责

1.镇乡人民政府的职责。各镇乡人民政府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主体,承办单位为各镇乡农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我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具体实施,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办理购机补贴手续,对补贴对象购机的真实性进行核查。

2.区农业局的职责。区农业局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包括:牵头制定我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按照农机

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办理补贴手续;对补贴对象购机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协助财政部门做好补贴资金兑付;收集、整理和保管农机购置补贴档案资料;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时公开农机购置补贴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和政策咨询;受理各方举报和投诉,并依法对违纪违规问题进行查处。

3.区财政局的职责。区财政局是补贴资金兑付和监管的责任主体。负责财政补贴资金的拨付和监管,参与制定我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方案及时兑付补贴资金。

三、补贴对象及补贴数量

1.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我区所有的农民、农场(林场、渔牧场)职工;承包土地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2.补贴数量。

补贴对象每户每年度内享受补贴的机具数量原则为1台套(拖拉机含与其匹配的3台作业机具; 增氧机、投饵机分别不超过3台;太阳能杀虫灯不超过3台;喷雾机不超过2台;水泵不超过2台)。规模种养大户、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享受补贴的机具数量。

四、实施程序

1.申请、核发《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拟购机者凭身份证、户口簿或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营业执照原件、“一卡通”存折到区农机推广站或镇乡农业服务中心提出购机补贴申请。规模种养大户、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贴申请购机补数量超过普通农户限购数量时,另行提出申请,说明理由及申请

购买补贴机具的数量,由区级农业局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享受补贴的机具数量。确定拟补贴对象后,区农机推广站或镇乡农业服务中心操作员登录“四川省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输入申请人相关信息,生成并打印《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经区农机推广站或镇乡农业服务中心加盖“资阳市雁江区XX镇农机购置补贴专用章”后发给申请人。

2.购机。申请人在领取《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60日内到省农业厅公布的补贴机具经销商处议价全价购机,用户可以在全省范围内任意选择经销商,且只有购买“系统”中录入的机具才能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同时,经销商必须登录“系统”,输入已销售补贴机具相关信息,向购机者全价开具正规税务购机发票,上传购机发票原件扫描图片,提供售后服务凭证和产品《合格证》,并打印《经销商供货表》一式三份交给购机人。购机者应在经销商的指导下现场查看所购机具信息是否与《经销商供货表》录入的信息一致,信息一致方可签字确认。如经销商录入系统的整机出厂编号和发动机号码等与实际销售的不一致,购机户则无法进行补贴资金结算申请。

3.补贴资金结算申请。购机者购机后15日内到区农业局或所在镇乡财政所提出补贴资金申请。提出补贴资金申请时购机者需提供《经销商供货表》、《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原件;居民身份证、全额购机发票、“一卡通”存折的复印件各一份。实行牌证管理机具(拖拉机、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的购机者还需携带区农机监理站出具的《入籍证明》。购机者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行及帐号。

4.购机核实。区农业局或镇乡农业服务中心对已提出补贴资金申请的用户进行购机核实,主要核实所购机具的真实性、分档名称对应的补贴额、所购机具整机出厂编号和发动机号码是否与“系统”录入

的一致。电话核实面必须达到100%,入户核查面不得低于是20%,同时要认真真实填写《购机核实明细表》,《购机核实明细表》必须经镇乡分管领导签字认可。为了保证补贴资金落到实处,实行谁核实谁签字认可谁负责的原则。

5.兑付购机补贴款。区财政局应在60日内对已经区农机推广站或镇乡农业服务中心核实确认后的购机补贴资金发放到购机者的“一卡通”账户,购机者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购机补贴资金发放到购机者指定的帐号。

五.退货规定

符合农机产品“三包”之退货规定购机者要求退货或购销双方协商同意退货的,可以退货。已申请补贴结算但补贴资金尚未发放的,补贴机具经销商在购机发票上签署“同意退货”并加盖公章,并及时告知区农机推广站,经区农机推广站同意后方可退货;对补贴资金已发放的,购机者应先将所领补贴款全额退回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在收到退回的补贴款后应在原购机发票上签署“补贴款已退,可退货”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补贴机具经销商方可退货,并须及时告知区农机推广站。区农机推广站应及时请求省管理员对已退货的《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进行作废。

六.经销商的管理

1经销商要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的有关政策规定。充分尊重农民购机的自主选择权和知情权,不折不扣地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有关信息向农民进行传达和讲解,真实、全面、明确、及时地回答购机者提出的各种购机问题,不散布虚假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蛊,不强迫、诱导或误导农民购机。

2、经销商要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公示所经营享受补贴农业机械产品的品目、分档名称、生产企业、型号、

配置、价格及补贴标准等相关内容,并悬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标识。遵守“七个不得”的规定:不得倒卖农机购置补贴指标或倒卖补贴机具;不得进行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不得以许诺享受补贴为名诱导农民购买农业机械,代办补贴手续;不得以降低或减少产品配置、搭配销售等方式变相涨价;不得拒开发票或虚开发票;不得虚假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同一产品在同一地区、同一时期销售给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不得高于销售给不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

3、经销商要自觉履行责任,主动维护购机者权益。保证进货质量,保证及时供货,配合生产企业做好售后服务工作,主动为购机者提供免费的技术咨询和操作培训,按照国家规定承担修理、更换、退货责任,不拖延、不拒绝购机者的维修诉求。保证做好补贴机具的配件供应工作,保证配件价格公平合理。

4、经销商要及时准确地做好农机购置补贴相关信息的录入工作,健全并妥善保存补贴机具销售账目及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档案管理工作,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有关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5、经销商要加强对销售延伸网点的管理,保证每个销售延伸网点能搞好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如经销商的销售延伸网点有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的行为发生,则视为该企业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问题严重的将取消其补贴产品经销商的资格。

七、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建设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的重大举措。农机和财政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确保补贴政策落到实处,确保农民真正得到实惠。要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主要

2016农机管理站站长述职报告范文
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第六篇

农机管理站站长述职报告范文

大家好,我叫王树勋,现担任农牧局农机管理站站长,今天我把上半年工作给大家汇报一下:

2016年中央安排我县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750万元,我县共申请农机购置补贴资格人数848人,申请补贴机具2881台,申请补贴资金946.5万元,截止到8月20日共落实受益农户504户,补贴机具987台,补贴资金499.997万元。

一、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 1、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按照河北省农业厅、河北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6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计发【2016】40号)文件精神,成立了由主管县长杨爱民任组长,人大、政协、财政、农牧、监察、审计、公安、工商等多部门组成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饶阳县2016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饶政办函【2016】25号),下发到各乡镇及有关部门,为我县今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基础。

2、多种形式发动,广泛深入宣传

①在饶阳县政府网站上公布了《饶阳县2016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2016年第一批购机户公示名单。②印发《河北省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0余份,饶阳县农牧局《关于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的通告》等文件。③召开了各乡镇主管农业的副乡(镇)长参加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并要求197村,每村张贴一份,通告政策告知书。④是在县电视台连续3天播放《饶阳县农牧局关于2016年农机补贴政策的公告》。⑤是报名期间,在县政务中心共发放政策告知书2000余份,使今年的“农民全价购机,县级分别结算,补贴直补到户”的新的农机购置补贴方式宣传到家喻户晓。

二、公开申请报名,入驻政务大厅

我县的农机购置补贴报名地点设在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严格按照《饶阳县2016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精神分类别、分批次申报,邀请纪检会全程监督,秩序正常,记录完整,确保补贴政策公开透明。

三、严格程序确认

按照《饶阳县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方案》文件精神,我们对申报的收获机械、畜牧养殖机械、设施农业设备的购机者全部确定为享受补贴的购机者,共占用中央补贴资金326.983万元,剩余资金按报名顺序依次发放。购机者名单确定后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四、认真做好购机核实工作

今年新的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方式,最主要的程序是购机核实,我们的具体操作办法是:所有补贴机具全部到农机监理站进行办理牌证、喷号、人机合影、微机录入、资料审查核实工作,我们准备订做“农机补贴机具核实流程图”标志牌挂在院内显著位置,引导购机者按照程序核实,准备开会制订“补贴机具核实岗位职责制”核实人员做到谁核实,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确保对每台补贴机具认真核实,绝不允许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现象的发生。

2016农机补贴承诺书
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第七篇

农机补贴承诺书

为进一步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切实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廉政建设,新疆新源县农机局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工作人员主动与农机局签订《购机补贴廉政承诺书》,并郑重承诺:

一是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购机补贴“三个禁止”和农业部、财政部的相关工作要求,做到“八个不得”:不得指定经销商;不得违反规定程序确定补贴对象;不得将推广目录外的产品纳入补贴目录;不得保护落后强行向农民推荐补贴产品;不得向农民和企业以任何形式收受任何额外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办理农民购机补贴手续和补贴资金结算手续;不得委托经销商代办代签补贴协议或机具核实手续;不得以购机补贴名义召开机具展(演)示会、展销会、订货会。

二是在实施购置补贴工作中坚决做到8个不发生。即:不发生向农民、企业和经销商收费的行为,不发生强迫农民购买违背农民-意愿的补贴产品的行为,不发生企业和经销商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行为,不发生农民购买的补贴产品与补贴目录不相符或更改配置的行为,不发生企业和经销商乱涨价,侵家农民利益的行为,不发生代替企业和经销商与农民商谈价格的行为,不发生代替企业和经销商收取农民购机款的行为,不发生收受企业和经销商贿赂的行为。

三是如出现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以上承诺事项,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的处罚。

通过《购机补贴廉政承诺书》这个“紧箍咒”,促使农机补贴操作人员,在购机补贴工作中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时刻牢记使命、牢记责任,珍惜组织信任、珍惜工作岗位、珍惜政治前途、珍惜家庭幸福,坚决做到依法办事,用制度规范工作,用纪律约束行为,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享受农机补贴承诺书

本人2016年在区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办理了购机申请并获得了审批通过,在购买和使用国家补贴农机具过程中,我做出如下承诺:

1. 严格执行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政策规定,按照财政和农机部门制定的操作程序购买补贴机具。

2. 自觉接受并配合财政和农机部门的监督管理。

3.是本人购买机具,不存在顶替他人购买情况。

4.所购买机具是本人使用或经营,不与他人串通转手倒买、倒卖补贴指标、合伙购置机具。

5.不弄虚作假套取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6.所购买机具2年内不出售,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转卖或转让的,主动到区农机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申请批准后再转让。

7. 如出现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以上承诺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该机由 负责驾驶,驾驶证号

承诺人(签字、手印):

二〇一二年 月 日

购买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承诺书

本人2016年在管理区农业局办理了购机申请并获得了审批通过,在购买和使用国家补贴农机具过程中,我做出如下承诺:

1、严格执行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政策规定,按照财政和农机部门制定的操作程序购买补贴机具。

2、自觉接受并配合财政和农机部门的监督管理。

3、所购买机具是本人使用或经营,不与他人串通转手倒买、倒卖补贴指标。

4、所购买机具2年内不出售,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转卖或转让的,主动到管理区农业局和财政局申请批准后再转让。

5、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牌证、喷涂机具编号、人机合影手续。

6、如出现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以上承诺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承诺人(签字、手印): 年 月 日

2016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5篇
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第八篇

第1篇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有关部署,结合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实际,制订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一、总体要求及工作目标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把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立即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总要求的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推动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农机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农机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农机安全生产措施,有效防范和减少一般农机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和杜绝重大农机事故,做到“零违章、零隐患、零事故”,为全市农机化转型跨越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农机局成立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组,统一领导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研究解决大检查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组织协调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三、检查内容

1.各县市农机部门贯彻落实农业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和重要批示精神,落实监管责任,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把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分工是否明确、是否清晰、是否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是否做到无缝对接,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是否取得实效。

2.农机部门及农机户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各县(市)农机局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依法依规办理农机监理业务,加强农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演练等农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开展农机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分解、农机安全生产承诺书签订、告知书送达情况。

3.农业机械证照申领情况,规范牌证核发措施和落实情况;防范驾驶员超速,超载、非法载客、无证驾驶、违章操作和无牌行驶等违法行为的措施和落实情况,防范人身机械伤害措施落实情况;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参加年度检验情况,驾驶员参加审验和安全学习情况。

4.农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备案、演练情况。

5.开展“三夏”及汛期农机隐患排查和隐患整改情况。“三夏”及汛期各项农机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

6.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农机事故排查和处理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开展农机事故排查,责任追究是否严格依法,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

7.农机安全监理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突出抽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检验及保险补助项目实施情况,当地政府对农机安全生产投入、补贴情况。

8.提高拖拉机“三率”措施落实情况,对“三率”偏低县(市)的督查及整改落实情况。

9.农机监理人员、工作经费投入及装备建设情况。

10.机动脱粒机、卷帘机、铡草机等农业机械隐患排查情况。

四、检查时间和方法步骤

此次大检查时间总体时间为2016年6月28日至9月30日,按照农机户全面自查自整,县(市)农机局,区农村工作局,云龙示范区社会事业部组织自查,市农机局督查的方式进行。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抓反复,反复抓,抓出成效来。

(一)检查时间

1.动员部署:6月28日至7月2日。各县(市)农机局,农村工作局,云龙示范区社会事业部按照统一安排,制定本地区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组织领导机构,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全面部署。

2.自查自整:7月3日至31日。所有农机作业经营组织、农机户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

3.县(区)集中治理和市督查:8月1日至9月15日。各县(市)对辖区内农机检验情况和农机安全隐患逐一排查、及时整改、登记造册;市农机局组织相关人员各县(市)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4.总结考核:9月16日至25日。市局对各县(市)农机,区农村工作局,云龙示范区社会事业部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总结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目标责任制主要依据。

(二)检查方式

1.农机户自查与农机部门检查相结合。各县(市)农机局区农村工作局,云龙示范区社会事业部要通过短信、告知书等形式,告知所有农机户都必须对所有的农业机械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并作为日常作业规范长期坚持。

2.农机安全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各县(市)农机局要把此次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与加强执法监督密切结合起来,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必须坚持“零容忍”,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并跟踪落实情况,坚持“四个一律”要求,依法处罚,切实起到震慑效果。

3.排查隐患与教育警示相结合。对查出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脱离年检、超速超载、违章载人等农业机械存在的各类隐患,要限期整改。对难以整改或超整改限期仍未整改的,要挂牌督办、一盯到底。要收集各类农机事故典型案例,通过挂图、广播、电视等形式强化警示教育,做到“一台有事故、万台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市得警示”。

4.推动隐患整改与加强农机安全基础建设相结合。要强化督查督办,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农机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通过大检查,推动各级农机部门和农机户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机构、队伍、装备、工作经费保障等基础建设,强化各级农机部门监管责任,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动员部署。各县(市)农机局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组,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

2.全面排查摸底,逐级建立台帐。各县(市)农机局要组织当地农机作业经营组织、农机户开展自查自纠,按照农机安全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认真检查农机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并列出清单、建立台帐,上报当地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和市农机局。

3.落实整改责任,彻底消除隐患。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实行“零容忍”。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薄弱环节,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整改结果要负责人签字。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农机事故发生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办理注销或报废手续。各县(市)农机部门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相关地方政府,并做好跟踪督导。

第2篇

一、活动目的

通过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现场比武活动,促进全市农机监理队伍比、学、赶、超学习风气,提高农机安全监理队伍依法行政水平,树立和展示农机行业及农机安全监理队伍新形象。

二、组织保障

农机安全监理系统岗位技能大比武活动设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协调联络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场地布置组、考核考评组五个小组,负责大比武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三、活动步骤及时间

全市农机安全监理系统岗位技能大比武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报名阶段(2016年8月31前)

各县(市)农机监理机构认真学习方案内容,搞好宣传发动,充分调动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参与大比武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为顺利开展好岗位技能比武活动奠定坚实基础。

(二)全员参训阶段(2016年8月至9月上旬)

各县(市)要严格按照活动方案内容,自行组织业务知识学习、驾驶操作技能训练、队列及指挥手势操操练。市农机安全监理总所将对各县(市)农机监理机构的业务知识学习及训练、操练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各单位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的相关规定对农机安全监理人员进行短期队列训练,可邀请交通警察进行交通指挥手势培训。

(三)比赛阶段(2016年9月中、下旬)

市局组织全市农机监理系统岗位技能大比武活动。具体决赛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岗位技能大比武内容

全市农机安全监理系统岗位技能大比武内容包括综合知识竞赛、业务操作技能竞赛、队列及指挥手势操竞赛。

(一)综合知识竞赛。

1.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法律法规、农业机械化工作的基本常识、农业机械牌证管理业务知识、农机安全生产及农机事故处理相关知识等。

2.竞赛方式。各县(市)选派3名队员,通过笔试形式进行比赛,试卷为100道题,满分100分。

(二)业务操作技能竞赛

1.场地驾驶技能竞赛。

(1)竞赛内容。场地驾驶技能竞赛分大中型拖拉机、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联合收割机3组驾驶技能竞赛,操作程序按照农机牌证管理规程中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考试科目二要求进行。

(2)竞赛规则。各县(市)选派3人参加,分组参加大中型拖拉机、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和联合收割三个科目技能竞赛。竞赛以参赛选手按照规定操作机具,以完成规定动作及操作用时进行排名。

2.事故现场勘查竞赛

(1)竞赛内容。以县(市)为单位选派代表队,根据设定的模拟农机事故现场,进行事故现场勘查,制作事故处理文书。

(2)竞赛规则。每个代表队为5人,现场测量、制作事故现场图、制作事故处理文书时间不超过30分钟。每队事故现场勘查结束后,由一名同志负责下达口令,整队后报告(农机事故现场勘查完毕),并将制作的农机事故处理文书交评委,再将本队带出比赛区域。每队的农机事故处理文书由评委按百分制统一打分排名。

(三)队列及指挥手势操竞赛

各县(市)选派(6-10人)进行队列及指挥手势操演示。

1.竞赛内容。队列包括齐步与立正、稍息、停止间转法、半面转法、跨立与立正、敬礼与礼毕、跑步与立定。以及指挥手势操演示。

2.竞赛程序。各县(市)分别由一名带队指挥员按顺序进行队列及指挥手势操演示。具体演示程序:①整队、报告。带队指挥员整队后,跑步向总指挥员报告(总指挥员同志,ⅹⅹ县(市)列队完毕,请指示。)②队列演示。由带队指挥员下口令,队员做动作,每个动作做2遍。③指挥手势操演示。队列演示后原地不动,指挥员下达口令调整队形,进行指挥手势操演示。

3.评判标准。整个队列及指挥手势操演示为100分。具体评判标准:①精神饱满,士气高昂,口号洪亮,20分;②着装规范、整齐,20分;③队伍整齐,动作一致,20分;④带队指挥员动作规范,口令正确,声音流畅、洪亮,20分;

⑤参演人数符合规定,20分。

五、奖项设置与奖励标准

(一)单项奖

综合知识竞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场地驾驶技能竞赛中每个科目竞赛均设单项奖一、二、三名。

农机事故勘查竞赛设一、二、三名。

队列及指挥手势操竞赛设一、二、三名。

(二)团体奖

按各县(市)竞赛项目的总分排名设一、二、三名及优秀组织奖。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市)要高度重视此次岗位技能大比武活动,深刻理解其重要意义,要从抓好农机监理队伍长远建设为出发点,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好训练、选拔、参赛等各项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列出训练必需经费,全力保障此次大比武活动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注重实效。各县(市)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训练方案,按活动时间节点抓好落实。要本着“全员参训、整体提高”为目的,要求所有农机监理人员都要参与训练,不允许个别指派任务,严格按活动要求遴选参赛人员。各县(市)农机监理机构主要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领所属人员勤学苦练,想办法提高训练质量,确保以最佳的精神状态、最强的业务技能参加大比武活动。

(三)统筹兼顾,抓好结合。要把大比武活动作为完成农机监理各项业务工作的推动力,把活动与当前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做到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做到训练、工作两不误。要借此机会督促广大农机监理人员掌握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为完成好农机安全生产及农机监理工作打好基础。

(四)加强宣传,强化督导。各县(市)要营造大比武活动氛围,调动农机监理人员参训积极性和参赛热情。要及时发现和总结训练、竞赛过程中的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做法,对竞赛中表现优秀的个人大力宣传,号召广大农机监理人员向他们学习,不断形成“学有榜样,赶有目标”的良好氛围,使农机监理队伍不断迸发激情活力。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全国和全省农机化工作会议精神,以提高我市农业机械化水平、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围绕农机化管理、科技和实用三支人才队伍建设,结合阳光工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重点项目,大力开展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工作,为建设现代农业,促进农业机械化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培训目标

2016年全市计划培训8160人次,其中培训新购机农民2900人次以上。各县(市、区)要按照《市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2016年度任务分配表》(见附表)完成相应的培训任务。

通过深入开展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大行动,切实提高农业机械化管理人才、科技人才和实用人才三支队伍的能力素质。一是建设一支组织管理能力强、执行政策有力的农业机械化管理人才队伍,保障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在农业机械化系统中能高效贯彻落实;二是建设一支创新能力强、支撑有力的科技人才队伍,保障先进适用农业机械化技术和机具的快速普及应用;三是建设一支致富能力强、服务到位的农机实用人才队伍,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实力。

三、培训重点

1、积极开展农机化管理人员培训

针对贯彻执行农机化政策法规和履行管理等职责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各级农机管理人员的培训。培训对象为乡镇以上农机管理人员,培训内容重点是“三农”工作方针、农机化法律法规政策、“十二五”农机化发展规划、购机补贴等国家惠农政策。计划培训160人次。

2、认真组织农机化技术人员培训

以提高农业机械化科技水平和支撑能力为重点,加大对农机科研推广等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培训对象主要是从事农机科研、推广、监理、鉴定、教育培训的技术人员,重点培养县以下推广人员的示范推广、技术服务能力和县级以上推广人员的技术创新、成果转化能力,着力打造一支结构合理、技术过硬、精干高效、充满活力的农机化技术推广队伍。计划培训1100人次。

3、加强农机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培养新型职业农民

培训对象主要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培训内容重点是农机驾驶操作、维护修理、技术指导、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等知识和操作技能。由农机化培训学校、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等共同实施。计划培训6900人次,其中培训2016年新购机农民2900人次。积极主动争取“阳光工程”培训指标,让更多农民享受国家惠农政策。

4、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实用技能水平

进一步推进农机职业技能培训与维修管理、安全监理、技术推广等工作的结合,提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水平。加强农机高技能人才培训,优化农机技能人才队伍结构。培训对象以从事农机生产维修服务的农民工和技术员为主,培训内容是实用农机驾驶、操作、维修、经营等知识和技术。计划培训考核农机职业技能人员100人次以上。

四、培训方式

各级农机部门要紧紧围绕当地农业生产的实际和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需求,积极创新培训形式,确保培训实效。

1、举办专题培训班和现场演示会

结合重点工作和重点技术推广项目,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或现场演示会等形式做好技术推广培训工作,提高水稻机械化育插秧、保护性耕作、设施农业等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水平。

2、加强协调,扎实实施“阳光工程”农机培训

积极主动与当地阳光办等相关部门协调,争取“阳光工程”培训计划覆盖农机化教育培训,扩大培训规模。取得“阳光工程”培训资格的农机化技术培训学校、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要按照“阳光工程”培训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培训组织实施工作,并加强与专项技术培训、驾驶员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新购机农民培训等结合,提高培训效果。

3、加大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开发力度

积极促进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工作与维修管理、安全监理、技术推广等教育培训工作的结合,加大农机高技能人才的开发培养力度,进一步加快农机职业技能鉴定步伐。

4、加强管理,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培训

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加强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按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和《省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加大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操作人员培训的监督力度。各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开展培训,确保培训时间不少、培训内容不减,提高机手驾驶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水平。

5、通过政企联动等形式开展培训

泛深入开展“政企联动”培训活动。认真研究新形势下的基层农机培训工作,积极探索政、事、校、企联动的农机教育培训工作新机制。鼓励和充分调动农机企业的积极性,利用企业的技术力量和设备场所开展农机培训。要采取灵活有效的方法,加大政企联动、事企联动或企校共建的力度。充分发挥农机化协会的作用,牵线农机企业参与农机培训,推进企社共建,实现共赢,促进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参与培训活动。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务求实效

要把农机化教育培训作为为农民办实事工程抓好抓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摆上重要工作位置,纳入重要工作日程,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工作任务。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经费投入。要把大行动与当地“三农”工作、农机科技创新与推广行动结合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如期完成教育培训目标。

2、夯实基础,提升能力

要以农业机械化学校为主,合理利用技术推广、职业技能开发机构和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等现有各类培训资源,完善培训体系,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培训能力。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鼓励教师深造学习、更新知识,不断提高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水平。加强教育培训基础设施建设,更新教学设备,进一步提升办学水平和培训服务能力。

3、积极协作,创新方式

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充分利用好国家面向农民的培训政策和农业机械化重点推广项目,创造培训机会,搞活培训形式,提高培训效果。要充分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培训,采取事企联合、校企联动等方式,鼓励相关企业、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等团体共同参与培训活动。紧紧围绕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需求,采取现场演示、送教进村、科技入户、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积极探索农机培训新形式,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做到灵活多样、生动活泼,吸引更多的农民机手参加培训学习。

4、加大宣传,扩大影响

要加大农机化教育培训宣传力度,充实宣传内容,丰富宣传形式,挖掘培训工作中涌现的先进集体、个人和优秀学员,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有组织、有计划地加以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提高宣传的效果和针对性,营造推动农机化教育培训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4篇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市“发展环境优化年”工作要求和全市“优环境、提效能、促升级”专项活动动员大会精神,围绕“打造发展升级版”主题,着力营造务实清廉的服务环境、便民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规范有序的建设环境,确保转变作风取得明显成效,维护政令畅通取得明显成效,提高行政效能取得明显成效,优化发展环境取得明显成效。

二、活动内容

我们的活动主要内容是:优化“二环境”、效能“二不松”、促进“二升级”。

(一)强化素质、树立形象,优化机关办事环境。

内强素质、外立形象,以整顿作风为重点,营造务实清廉的服务环境。要着力解决作风上“庸、懒、散、慢、浮”问题;着力解决为政“私、奢、贪”问题;着力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严格履行办事首问首办责任制、办事时限制、公开承诺制等规范权力运行工作制度,严格履行省纪委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的暂行规定》和《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条禁止性规定》,强力贯彻“十条禁令”,切实做到“令行禁止”,营造良好的机关办事环境。

(二)繁荣市场、促进作业,优化农机经营环境。

积极创建良好的农机销售市场、维修市场、农田和场院作业市场。要着力解决符合条件的商家进入农机购置补贴经营市场问题,不得随意提高要求、加高门坎。要着力解决农机维修质量低下、管理缺位问题,要依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加强对农机维修质量的监管。要营造良好的农机跨区作业环境和农田作业经营环境,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大户进入农机作业市场。

(三)严格履行农机安全生产监督职能,不松懈。

履行农机安全生产监督职能,加强监管,要着力解决依法监督、正确履职问题。要依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加强对牌照管理机具及其驾驶员在农田和场院的作业安全管理。特别是农时作业高峰季节时期的安全生产监管。要加强对农机安全基层组织的监督管理。要做到不缺位、不错位、不松懈。

(四)严格把关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资格,不松手。

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技术培训、资格认证,是农机安全生产的源头。要严把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技术培训质量关、严把资格认证关。坚决杜绝农机牌照管理机型驾驶员资格认证“直通车”现象。

(五)农机行政许可办证与全省接轨,平台升级。

根据全省要求,推进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的运用,强力推进和落实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确保全市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100%进驻政务中心,行政审批事项100%网上运行。实行即时审批、限时审批、超时问责制度,严格落实“法定时限内提速三分之一以上”的要求。农机行政许可办证,由于平台接口技术问题,始终未能与市政务中心平台和省中心联网,成为了老大难问题。为积极解决问题,局领导和相关部门多次与省局联系,与政务中心衔接商量,力争在2016年按要求彻底解决问题,打造农机行政许可办证新平台。

(六)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与农民更亲,方案升级。

随着中央惠农资金补贴力度不断加大和政策的放宽,农机购置补贴由试点示范发展到农民购买农机有充分的选择余地,可自选机型、可自选经销商、可异地购买、可多台购买,购置补贴做到了机到户钱到卡,形成了优良的农机销售、购买、使用环境。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某些地域或某种机型价格明显高于周边地区问题;农机补贴产品价格明显比其他机电产品价格坚挺问题;老少边穷地区和粮食主产区对农机产品需求的不同而形成的品种缺失问题;非目录产品贴牌问题;农机售后服务三包滞后问题;不法分子倒买倒卖、投机取巧、套购、骗补、诈骗和贪腐问题。存在于管理部门的协调合作问题;流程手续欠简便问题;补贴资金到位安全和及时问题等。针对各类问题,将通过听证、研讨、征询、调研等措施积极解决,出台更科学更合理的农机购置补贴方案。做到思想升级、方案升级、工作升级、效果升级、农民的满意度升级。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局成立“优环境、提效能、促升级”专项活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活动的组织实施。各专项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所涉任务负总责,负责落实措施到位、工作责任到位。

(二)加强协调,强化督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作用,各相关科室要各负其责,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三)严明纪律,务求实效。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做到有问题整改到位,有差距提升到位。工作过程中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四、工作问责

我局组织实施“优环境、提效能、促升级”专项活动是贯彻落实省、市开展“发展环境优化年”工作重要内容之一,是对贯彻落实全市“优环境、提效能、促升级”专项活动的具体举措,对于有违反干部作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有关规定的人和事,按照湘纪发〔2016〕17号、湘办发〔2016〕9号等文件规定,局纪检组监察室将严格问责、严肃查办。

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2016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以推广新型适用农机具为中心,以夯实农机安全生产为基础,以加强农机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切实突出“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强化服务,全面推进我市农机化事业快速健康发展”的工作主题,进一步提升我市农机化综合水平,为全市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做出新贡献。

二、目标任务

立足服务“三农”,严格依法行政,按照“稳中求进,稳中有进,逐年提高”的原则,2016年努力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农业机械总动力要达到46万台,312万千瓦,比上年增长6.1%。新推广插秧机320台。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9%,其中完成机耕面积360万亩、机耕率达到95%,完成机插面积68万亩、机插率达到18%,完成机收面积310万亩、机收率达到81%。每个项目县(市)要建成1个以上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乡(镇),重点在连片面积万亩以上的乡镇推广。逐步将农业机械化向其他经济作物和林果业方向延伸和拓展,全市争取国家购置农业机械专项补贴资金5000万元以上,补贴机具1万台以上,受益农户超1万户,带动社会资金力争达到1.8亿元。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监管,大力推进农机安全互助保险,杜绝发生重大农机伤亡事故。

三、重点工作

为实现既定的目标任务,全市农机系统要创新抓实以下重点工作:

一是强力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继续加大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示范推广力度。在机插秧推广上,继续坚持“主攻为机育秧、力推大户购机、领导办点示范、抓好技术指导”的成功做法。在努力突破水稻机插这个农机化发展瓶颈的同时,继续提高机耕、机收水平,高度关注机械植保和机械烘干。推广大马力轻型拖拉机,有效解决农机伤田的问题;推广应用超低空遥控飞行植保机,逐步解决飞机防治病虫害的系列问题;以区域烘干中心的模式,解决粮食烘干机械化问题,努力提高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拟在今年,举办一次全市性大型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演示会,大力推广农机新机具和新技术。

二是努力推进机械化向经济作物延伸。结合农业产业结构特点,在进一步抓好“稻-稻-油”三熟制全程机械化的同时,突出油菜、蔬菜、林果、花卉等四个产业,根据农作物的生产环节,制定机械化生产的技术路线,积极探索和总结有益经验,力争取得成功模式。主动向省局及有关部门汇报,大力争取项目支持,建成油菜、蔬菜、林果、花卉等四个产业的机械化生产试验区块,进行机械化生产试验示范,逐步提高经济作物和林果业生产的机械化水平。

三是乘势抓好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既是先进生产关系的代表,又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更好更快地发展合作组织,是大势所趋。每一个有条件的乡(镇)都要发展和培育1-2家示范性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每个项目县(市)争取创建“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社”1家以上。全市今年农机合作组织总量达到70家,向省争取政策和资金扶持50家,这50家农机合作社的定位是,按照耕、种、收、植保、烘干、运输六个环节全部实行机械化作业的要求配置先进适用机具,打造出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样板,努力建成“机具千万元,覆盖上万亩”的大型农机合作社。注重提升合作社管理人员合作办社能力,积极推进农机跨区作业服务,不断扩展作业服务领域,全市实现农机作业服务总收入23亿元。

四是切实推动农机制造产业发展升级。用国际化视野引领农机制造业发展,以农业经济的变化为导向,强化区域间、行业间的交流与合作,大力提升和创造品牌价值。切实帮助现代农装、志恒实业、(攸县)一田等本埠农机制造企业做强做大,在技术升级、质量控制、制造水平和管理水平上下功夫,有效推动这些企业开展农机科技创新,不断提升产品的性能和质量,最大程度的满足农机市场的需求,进一步拓展市场份额,确保农机制造、销售产业效益相对上年有新的提高。

五是用足用活用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进一步完善购机操作办法,改进补贴审批方式和机具核查方式。全面推行审批员和主核查员负责制和“见人、见机、见票、查参数”的核查机制。继续加强与监察、财政等部门的联合督查,加大对购机大户、合作社和重点机具的核查及对经销商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规违法案件。积极推进信息化管理,实现购机补贴信息管理系统与财政支付系统完全对接,实行按月定时结算,加快补贴结算进度。积极向上建议,力争将果园运输设备、油锯、大棚等农民迫切需要的先进适用机具纳入补贴范围。

六是下狠劲做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严格依法监管,严把驾驶操作人员考试关、注册登记关、检审关和收费关,完善基层监管网络,改善安全监理手段。强化农机监理业务培训,提高监理人员业务素质。继续推进“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和“平安农机”创建工作。规范监管业务,提高“三率”水平,全市牌证管理农业机械挂牌率达到95%,驾驶员持证率达90%,年检率要突破90%。强化农机事故预防与处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机事故预防、处理、统计、分析评估等方面的制度。大力推进农机安全互助保险工作,努力扩大覆盖面和参保率,受理保单过4000份,保额达100万元。

七是进一步加强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构建新型农机化服务体系,逐步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健全的农机社会化服务网络。抓好农机市场体系建设。各县(市)要积极整合现有农机销售网点,建成农机市场交易(销售)中心,有条件的县市要建立专业市场,同时,大力引进有实力的经营大户,逐步繁荣农机市场,切实形成有特色的营销品牌。抓好农机维修体系建设。重点扶持县级、逐步健全乡级、积极扩大发展农机维修网点,大力扶持不同形式、不同规模的农机维修网点。各县(市)要组建1个农机维修保养中心和多个维修保养网点,尽早实行挂牌营业,同时,加强农机维修网点的技术检验工作。抓好农机培训体系建设。按照“充实一线、强化服务”的要求,进一步打造一支结构合理、技术过硬、精干高效、充满活力的农机技术推广队伍,以农机实用人才为重点,积极开展失土农民转岗就业培训、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和生态农村城区建设中的工程机械操作手的培训。抓好农机检测体系建设。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在做好农机安全年度检测的同时,要注重添置完善移动式农机检测仪等器材设备,充实农机检测技术力量,组织专业人员利用农闲,做好农机作业前的技术检测工作,确保各类农机具在农业生产季节始终处于良好技术状态。抓好农机信息体系建设。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市、县、乡三级农机信息网络体系,充分发挥农机信息体系在加强农机管理、新机具的推广应用和作业服务市场中的重要作用。要加强信息人才队伍建设,各县(市)农机局要指定2-3人(含乡镇农机管理员)、各区农村工作局要指定1人负责农机信息工作。要加大农机信息的采集、撰写和报送力度。各县(市)每年要完成被上级信息化网、政府门户网及各级党报党刊采编60篇以上的信息撰写和报送任务,各区每年要完成8篇以上的信息撰写和报送任务。

八是着力抓好乡镇农机员队伍建设。把提高乡镇农机员队伍整体素质,作为实现农业机械化的基础工作来抓。做到“人员定位、工资报酬、考核措施、活动制度”四落实,确保“人员不散、队伍精干”。重点抓好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其服务能力,加快实现农机从业人员向农机现代化发展对接。为每个农机员申领发放执法证件,全面落实好乡(镇)农机推广服务人员的配套和工作经费的保障。同时,按照统一规范标准,进一步完善办公桌(椅、柜)、电脑(打印机)、张贴挂图(表)等办公设施,切实发挥好基层农机管理机构的作用。

九是大力抓好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明确主题,严密组织,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确保活动取得明显成效。按照“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标准和要求,大力加强农机干部队伍建设。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让干部在抓工作、想事情、出新招和“以事为媒,与人共事”的过程中加快提高综合素质。要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努力革除“四风”之弊,促使大家不断增强廉洁从政意识、恪守廉洁从政准则。要加强对先进典型和优秀事迹的总结推介,为推动全市农机工作健康持续发展提供舆论支持和组织保障。

2016农机安全监管工作报告10篇
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第九篇

第1篇

近年来,国家进一步加大对农机化事业的投入,农机化事业得到迅猛发展,农机装备水平逐年提高,农机安全隐患也日益突出。市农机办在市委、市政府及安委会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农机安全监管职能,扎实开展田检路查,确保了农机安全生产。根据市安委会意见,现将一年来农机安全监管工作报告如下:

一、农机安全监管基本情况

2016年,全市农机装备动力为76.22万千瓦;各类拖拉机保有量达到19540台(其中大型拖拉机1836台),收割机577台,插秧机524台,油菜直播机113台。全年检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3531台,注册登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1003台,出动农机安全执法车300余车次,排查安全隐患400余起,处理农机事故5起,死亡1人,农机安全事故率和死亡率控制在农业部规定的范围之内。

二、主要措施

(一)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强化宣传教育工作

制定了2016年农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案,成立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小组。一是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农业机械年度检审验相结合。出动宣传车27台次,发放宣传资料1200份;二是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相结合。分乡镇、分农业机械类型开展为期18天的培训考证工作;三是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相结合。印制发放了给机手朋友的一封信3000份,借助新闻媒体在“乡村行”栏目制作12期宣传农机安全生产的节目;四是与农机通工作相结合。利用农机通短信平台发送安全生产、天气预报、购机补贴等信息24条。

(二)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开展安全执法工作

1、落实安全责任,抓好目标管控。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三项责任”,即各级政府的领导责任、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农机业主的主体责任,建立了三位一体的责任体系。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农机主管部门依法监管、农机经营者全面负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农机安全生产格局。

2、扎实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总体要求,组织力量对影响农机安全生产的隐患和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治理,排查治理多管齐下,不走过场,把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负起农机安全生产的管理责任,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在排查中做好“三个结合”:一是把事故隐患排查与“平安农机”创建相结合。结合创建“平安农机”示范乡镇、示范村(合作社)活动,为机手办好事、办实事,使“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深入人心。二是把事故隐患排查与清理整顿相结合。通过实行优质服务,促进拖拉机牌证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拖拉机持牌持证率和年检率进一步提高。充分利用集中检审验时机进一步搞好了未检拖拉机的清理整顿和隐患治理工作。三是把事故隐患排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针对专业合作社、集镇中心、重点时段开展排查治理工作,以大中型拖拉机驾驶人、联合收割机操作手为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与公安、安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重点检查上道路拖拉机的违章情况,做到农机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不留死角,重大隐患及时根治。

(三)扎实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1、加强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年初市农机办专门成立了农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安全月督查专项行动工作组,完善了《市一般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制定了《2016年市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以治理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无证、超速超载、长期未检验拖拉机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安全执法行动的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2、强化措施,整改落实。组织全市农机监理人员深入到乡、村组、农户、田间、场院等拖拉机作业场所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查处违章行为,检查发现的“无牌、无证、无年检”的“三无”现象督促机主自觉接受管理。出动监理人员346人次,共查处无牌照无证81起,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05份。

3、开展平安农机进乡村、进校园。通过科技下乡活动,进行社会宣传,同时走进校园为中小学生讲安全知识,法规常识,促使农机安全知识家喻户晓,老幼皆知。

三、存在的问题

(一)农机监管执法手段薄弱,对上道路的拖拉机农机执法缺少法律依据,农机监管法规层面存在缺失和不足。

(二)社会认识不到位。部分农机手对农机安全监管存在认识上的偏差,甚至产生抵制情绪。有些部门对农机监理执法认识不够,认为农机监理对拖拉机实施管理是对农业生产的束缚,妨碍了农业生产,特别是农忙季节应停止检查工作。

(三)农机监管装备落后。装备建设是强化行政执法工作的基础,由于缺乏专项资金投入,我市农机执法缺少相应的配套设备、技术,制约着农机监理工作开展。在检验检测设备的配置上,检验人员还只能用“眼看、耳听、手摸、锤子敲”的传统做法工作。

(四)监管专项经费缺失。2016年农机监理规费收入全额上缴国库,财政对农机监理站经费预算也紧紧是基本人员工资和基本支出数,没有专项执法检查经费,连交通费支出预算都没有。

四、加强和改进农机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切实加强对农机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农机安全生产是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级政府应当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切实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的领导,将其列入议事日程,将农机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列入对政府的考核范围。

(二)建立与公安交警部门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并真正落到实处。联合执法能有效解决交警警力不足的问题,又可补充农机监理执法手段的不足,最大限度保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三)加大政府投入,发挥惠农政策的引导作用,推进农机监理零收费管理。

第2篇

今年以来,市农机局在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农机技术推广为先导、农机安全监理为保障、农机技术培训为基础、农机管理服务为手段,着力打造“改革、转型、平和”农机,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一、目标完成情况

(一)农机装备和作业水平持续增长。预计至2016年6月底,全市农机总动力76.58万千瓦,各类拖拉机27173台(新增拖拉机443台),收割机798台(新增86台),插秧机577台(新增8台),烘干机12台(全部为新增)。上半年全市机收小麦面积17万亩,机收油菜18万亩,机收水平77.78%;机械耕整96万亩,比去年同期增加2.1万亩,占年计划的75%;完成机插水稻12万亩,同比增1.8万亩,占年计划的100%。

(二)农机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检验拖拉机2659台,核发号牌524副,考发驾驶证(操作证)255本,未发生重特大农机安全事故。

(三)农机技术培训及推广能力不断提高。今年上半年,共培训各类学员3504人次,完成年计划的70.08%,其中:拖拉机及其他农机手培训1035人;汽车驾驶培训1955人;从业资格培训284人;阳光工程培训230人。推广普及农机新技术3项(水稻育秧机械化技术、油菜机收技术、桔杆粉碎还田技术),极大提高了农机科技贡献率。

二、主要措施

(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稳步实施。

今年我市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910万元,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全市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市农机局严格执行补贴程序,实行阳光操作。

1、按“先到先补”方式公平办理农机购置补贴手续。今年是全省首次实行“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方式,根据全市摸底情况,市农机局决定首次在全市采取“先到先补”程序办理补贴手续,保障购机农民利益。

2、强化培训,保障补贴机械安全生产。对补贴对象进行免费培训,保障补贴对象安全操作补贴机械。5月15日-5月28日,市农机局集中市农机学校、市农机安全监理站、市邮政储蓄银行工作人员在农机学校流水线办理补贴手续,并集中免费培训农机手1100多人。

3、实行“一站式”服务。从6月9日开始,市农机局在局院内集中给补贴对象发放补贴机械,组织全体专班人员实行补贴、登记、发机一站式服务,对部分难以移动的补贴机械市农机局将在7月份开始到农民家中现场发机、核机。

(二)农机新技术推广工作扎实有效。

上半年,市农机局成功组织了鄂西片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培训班和全市早稻机插现场会。

3月28日,全省鄂西片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培训班在市开班,省、农机局局长、相关处室负责人及市委、市政府分管农业副书记、副市长到现场指导。来自全省鄂西片70余名县(市、区)农业、农机局领导、技术人员及合作社社员参加培训,深受与会领导及学员好评。

4月28日,由市农机局主办、安福寺镇农业服务中心、市农机技术推广站、市腾农农机专业合作社承办的全市早稻机插现场会在安福寺镇成功召开,全市水稻主产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农机岗位责任人、农机、水稻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机手及安福寺镇农民130多人参加培训并现场观摩。

(三)农机跨区作业成效显著。

1、做好跨区机收内引工作。一是将收割机、烘干机作为特殊补贴机械提前操作,补贴收割机45台、烘干机12台,保障本地收割机械需求和粮食烘干需要。二是召开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经销企业及相关加油站负责人会议,组织本地农机专业合作社及农机大户的收割机600余台进行抢收,切实做好收割机械用油、维修等后勤保障。三是成立马东、马西两个片区跨区作业办公室,组织农业服务中心农机岗位责任人、公安民警加强值班,引导外来跨区作业队作业,保障跨区作业秩序。四是引进江苏、浙江等地跨区作业队12个300多台收割机参与本地小麦、油菜抢收。截止5月底,全市共投入收割机1017台,全力奋战10多天,全市17万亩可机收小麦全部抢收结束,收割油菜18万亩。

2、做好跨区作业外联工作。一方面加强跨区农机手培训工作免费培训机手200余人,免费发放跨区作业证120个;另一方面加强与当阳、荆门等地联系,组建跨区作业队,外出跨区作业机车120台,实现跨区收割9万多亩。另外,市农机推广站首次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社插秧机80台开展水稻机插跨区作业,机插面积5000余亩。

(四)农机系统安全生产再上新水平。

今年来,市农机局突出“六抓”,保障全系统安全生产。一抓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市农机安全监理站、市农机学校、市农机推广站负责人及安全监管科科长为成员的市农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二抓宣传。与市电视台《乡村行》栏目合办有关农机安全生产节目3次。三抓培训。抓好每月8日农机驾驶员培训考试和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对象集中培训,上半年培训农机手1400多人。四抓检查。共开展农机安全执法检查130人次,查处无牌行驶、无证驾驶96台人次,纠正违法载人21起,排查农机事故隐患39起,检查农机销售网点和维修网点17户,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状983份。五抓制度。编印了《安全手册》,完善了《安全教育制度》、《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值班制度》、《安全信息报告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以及门卫、教室、宿舍、集会、学生活动等各项安全规定。六抓防范。建立信息预警机制,依靠安全员、教练员加强信息收集工作,及时发现苗头性、敏感性信息,完善各级各类矛盾纠纷调解体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营造气顺、心齐、和谐、向上的氛围。

今年以来,市农机局各项安全工作扎实有效,全市没有发生一起农机重特大安全事故及汽车驾驶员培训安全事故。

(五)农机手操作水平不断提高。

今年上半年,市农机学校一是抓好培训场地、教具机械更新改选工作,投资40多万元维修培训道路300m2400㎡,新增洋马收割机教练车1台。二是抓好两个方面的培训。一方面开展好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主要围绕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油菜机械收获等实用技术来开展,培训农民、农机手600余人。另一方面开展好机动车驾驶技术培训。主要包括拖拉机、汽车驾驶技术和汽车从业资格培训三部分,培训驾驶操作人员3000余人。

(六)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

上半年来,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已达24家,全市农机服务总收入已实现1500万元。市农机局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扶持工作:一是在政策上给予支持。所有合作社成员均享受送检、送证上门服务。二是在资金方面给予扶持。市农机局安排农机购置补贴指标、资金时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倾斜,安排60万元用于合作社育秧硬软盘补贴,安排130多万元用于合作社烘干机补贴,安排30多万元用于柑桔打蜡机械补贴,用于合作社的拖拉机、收割机及水产畜牧养殖机械补贴资金150多万元。占全市补贴资金的40.66%。三是在技术上给予免费培训。把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成员的技术培训纳入“阳光工程”服务内容,免费培训机手300余人。四是在业务上给予优先安排。优先在跨区作业直通车上登记,对全国发布农机跨区作业需求情况,及时与各农机专业合作组织联系,免费发放农机跨区作业证件,引导农机专业合作组织跨区作业。

(七)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有声有色。

1、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面完成。2016年上半年,市农机局中心工作主要包括董市镇征地拆迁及第四轮“三万”活动,目前,董市镇征地拆迁工作已进入尾声,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工作,到5月23日,市农机局已完成土地征用507.78亩,占任务的93.73%;房屋签约、房屋拆除25户,占任务96.15%;清障500亩,占任务92.28%。第四轮“三万”活动以“万名干部进万村惠万民”为主题,组建工作专班,积极参与“关爱留守儿童笑脸行动”。5月25日上午,市农机局“笑脸活动”小组全体成员与驻村的33名留守儿童及监护人面对面交谈,仔细询问他们在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爱心“爸爸妈妈”为孩子们送上“六一儿童节”礼物,让留守儿童得到社会的关爱。

2、教育活动有声有色。一是教育活动突出六抓:抓领导带头、抓督导检查、抓送学上门、抓交流互动、抓专家辅导、抓书记上党课。通过“六抓”,促进全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规定动作”全面完成,“自选动作”全部到位。二是听取群众广泛深入。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采取“三进五访”、“结亲拜年”等方法,聚焦反对“四风”,倾听服务对象、基层同志、老同志、老党员和“两代表一委员”的意见,开诚布公地接受他们的批评和建议。截止目前为止,市农机局共召开座谈会3次、个别座谈15人次,设置意见箱4个,设置征求意见热线电话4部,走访困难职工7人、基层干部37人、先进英模2人、代表委员18人、服务对象71人;发放征求意见表165份,参与征求意见的党员干部43人。收集问题意见建议数77条,其中领导班子查找“四风”问题数28个,班子成员个人查找“四风”问题数49个。三是对照职责边整边改。通过边学边改,查找群众最厌烦的三件事;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及时研讨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扎实开展“六亮”:亮权力清单、亮审批程序、亮办事规范、亮干部身份、亮监督电话、亮群众评价,改进农机安全监理站、农机学校等窗口单位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对照习总书记画出的20字“好干部”标准像,制定了《市农机局“好干部”标准》。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农机购置补贴标准降低导致农民购买力下降。今年国家对插秧机、手扶拖拉机、微耕机补贴标准同往年相比降幅达到近50%,导致农民购置插秧机实际价格比去年上升300%以上,去年农民除去补贴后实际购机价格约2000元,今年达到6000元以上。

(二)农机结构不优化,装备不合理。主要表现:一是大型动力机械设备优良,其配套作业机械一般或较差;二是动力与配套作业机械匹配不合理;三是部分重点农时环节的农业机械设计落后,甚至没有机械代替。

(三)农机技术推广及服务经费缺乏。按照市财政预算口径,市农机推广站实行财政定补,工作人员工资得不到保障,因此许多新机具、新技术不能得到很好推广运用。

(四)农机监理站安全监理经费严重不足。我市农机保有量大,点多、面广、线长,监管难度大,农机事故发生存在上升隐患;由于经费不足,导致农机监理工作不能全面顺利进行。

(五)农机技术人才青黄不接,农机队伍断层现象突出,已严重影响今后我市农机化事业的发展。

四、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继续抓好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核查结算及后续资金的争取工作。目前,全市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已录入730万元,预计到7月底可以录入结束,后期将陆续进入发机、核查及补贴资金兑付工作。同时,市农机局将进一步加大后续补贴资金的争取力度,着力保障全市农民购机补贴需要。

(二)进一步抓好水稻及油菜全程机械化生产。一是加强水稻机械化生产管理。通过全市24家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带动,加强全市水稻机插秧稻田管理,保障机插秧田稳产高产。二是加大油菜机械直播技术推广力度。通过引进先进的油菜直播机械开展广泛的现场作业演示,提高农民对油菜机械直播技术的认识;出台优惠补贴政策,下半年准备推广油菜直播机30台以上。

(三)不断加大农机技术推广力度。一是引进先进的新机械、新技术来我市进行试验、示范、推广,在试验成熟的基础上召开各类新机具、新技术现场演示会。二是对试验、示范的新机具、新技术及时与厂家联系,将试验结果包括优点、缺点、问题反馈给厂家,以便及时改进。三是找准适合生产的新机具在市内推广,明确推广任务,力争在三项技术机具选型定型上有突破,在推广机具数量上有突破。

(四)加大对新型农民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一是着力培育农机大户(包括农机作业、农机维修、农机经销大户等),鼓励农机大户组建农机专业合作社,2016年下半年全市再增一个全省农机专业合作示范社。二是引导农机专业合作社开展农机跨区作业服务,增加本地农机手作业收入30%以上,通过引进机械作业,完成本地农业生产机械作业量20%以上。

(五)全市农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常抓不懈。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以“防”为主的思想,突出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抓宣传教育,将安全时刻挂在嘴上,放在心上,拿在手上,做在行动上。二抓督促检查,定时或不定时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做好检查记载,将不安全因素扼杀于萌芽状态。三抓事故查处,对已发生的事故认真查找原因,强化措施,忘羊补牢。同时,严格按照制度规定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六)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再创新特色。一是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董市镇征地拆迁工作任务。二是全面完成第四轮“三万”活动工作任务。三是继续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全系统工作效能。

第3篇

一、加强领导

市农机办成立了以主任任组长的农村公益性服务农机化目标考核领导小组。

二、强化措施

一是采取座谈、走访及目标考评多种形式进行考核。在今年农村公益性服务目标考核中,我办组织了部分农民和农机手对各镇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相关座谈和走访,认真听取各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服务对象的心声。

二是对照目标进行逐项考评,按照完成任务进度情况综合评分。在充分征求农民和农机手意见的基础上,对照市农机公益性服务2016年考核评估表逐项进行考评,力求做到公平合理地评价公益服务完成情况。

三、考核基本情况

2016年,全市各镇镇道农业服务中心均能较好完成农机公益性服务工作,大部分目标得到提前完成。主要体现在:

(一)今年农机新机具、新技术技推广工作任务全面完成,问安、安福寺、董市、仙女等镇超额完成了今年水稻插秧机推广任务,全市计划推广插秧机50台,到11月底实际购置插秧机212台,还有很多欲购置插秧机的农民因补贴资金不足没有实现自己的愿望。

(二)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任务基本完成,问安、安福寺等镇召开了多次早稻、中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推广现场会,特别是鄂西片早稻机械化育插秧培训班在市召开,对市工厂化育秧给予了高度评价,受到市农机局、市政府领导及农民的好评。

(三)油菜机械化收获现场会在市问安镇举行。市承担了市油菜机械化收获现场会,市政府副市长王国斌、省农机局副局长周立民等领导亲自到会,油菜机械化收获技术得到与会代表及广大农民一致认同。

(四)扎实抓好拖拉机、收割机及其他农机技术人员培训工作。为了保障补贴机械安全生产,市农机办将拟补贴对象进行免费培训,培训合格的农机手可优先享受补贴政策。4月21日-5月3日、11月19日-23日,各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积极组织补贴对象到农机学校集中培训,共免费培训补贴对象1300余人。

(五)抓好农机作业。今年以来,各镇街道重点做好农业机械内引外联工作,确保农业生产需求和农机作业创收。一方面加强内引,除组织全市11家农机专业合作社、600余台联合收割机开展机械作业,完成机械收割11万亩外,在外地引进跨区作业机车(重点引进江苏久保田车队)300余台到本市作业,完成小麦机收7万余亩,使全市小麦机械收获面积突破18万亩,可机械收获率达到100%,机械化收获水平突破98%;另一方面做好本地机车外出跨区作业工作,培训机手300余人,免费发放跨区作业证200余个,准备远赴河南、河北、四川等地机收。预计外出跨区作业机车200余台,可实现跨区收割15万亩以上。

(六)扎实开展好油菜机械直播工作。2016年9月20日,市农机办在仙女镇组织召开全市油菜机械直播技术现场会,仙女、问安镇农业服务中心积极配合,组织本镇信达植保合作社、龚坪、腾农农机专业合作社共同完成现场会的布置及作业机械调配,圆满地完成了全市油菜机械直播现场会工作任务。

(七)其他各项目标得到了较好的落实。

四、存在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镇街道农机推广人员素质偏差。农机新机具新技术发展很快,而高素质专业人才比例较低,尤其是技术精、善经营的复合型人才奇缺,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同时因推广待遇低,留不住人才。二是农业服务中心后设农机管理岗位1个(实际半个),农机专业技术人员极少,农机工作在镇街道难以开展。三是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对农机专业合作社扶持监管不足,合作社建设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运作不规范,抗御市场风险能力差等问题。三是少数镇街道农机岗位责任人员更换频繁,不能很好完成农机岗位工作。

第4篇

一、建章立制规范运作

为进一步加快合作社发展的步伐,促进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农机专业合作社成立以后,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各项政策要求,及时制定了财务管理及分配、货币资金管理、社员管理、档案管理、机械管理等一系列管理制度,配齐办公设施和日常维修设备与工具,设立机械台账和维修记录,建立与健全作业合同、作业档案,并指定专人管理。使合作社各项活动有章可循。并经过民主选举成立了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明确领导成员工作职责及会员的权力和义务,制定出行之有效的合作社章程,为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实行“一独立六统一”的管理方式保证合作社工作有序进行

自合作社成立以来,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均沾”和“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将服务所得利润实行按劳分配和按股分红相结合,以组织机耕、机插、机收等一系列农机作业、供应成员农业生产中所需的生产资料、并引进农机新机具、新技术,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为业务范围,采取“基地+农户”的形式开展农机服务。为了使合作社的各项活动能够有序开展,合作社采取“一独立六统一”的运作模式具体运作。“一独立”即实行单机核算,由机具所有人自负盈亏;“六统一”即统一联系业务、统一作业质量标准、统一技术培训、统一零配件供应、统一收费标准、统一签订作业服务合同。根据农作物播种先后,统筹安排,机动灵活,有组织地进行连片作业,切实提高作业效率。具体作法如下:

一是狠抓技术培训,确保服务质量。合作社成立以来,始终把社员的技术培训放在首位,从机插秧和油菜直播技术入手,共举办机插秧技术培训班6次,油菜直播技术培训班4次,油菜收割技术培训班2次。分别召开水稻机插、油菜直播等现场会8场次,共培训农民技术员50余人,现场培训农民机手58人,为合作社实现优质服务提供了保障。

二是实行“订单作业”。与周围村庄、农户签订农田作业服务合同,按合同或订单为农户进行统耕、统收等机械化作业,解放了农村劳动力,促进了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开辟了农民致富新途径。如2016年和问安镇双湖村签订1000亩机耕机插订单合同;分别与镇村和董市镇的村签订200亩机耕、机插、机收订单合同,提高了机具利用率,增加合作社的收入。

三是实行“一条龙”服务。协助周边乡镇开展夏季小麦机收、麦杆还田,开展水稻机械化育插秧和水稻机收、秸杆还田、油菜精量直播等“一条龙”作业,使“三夏”变“两夏”,“三秋”变“两秋”。如2016年“三夏”“三秋”期间,将本社经营的1000亩流转土地以及周边村庄的部分土地实行统一耕整、统一机插、统一机收,各个环节都由合作社负责,机械化程度提高,生产时间缩短,与往年机手单打独斗、农户各自为战的情况相比,可减少5——7天时间,解决了农民农时季节的后顾之忧。

四是组织跨区作业,拓宽收入渠道。合作社充分利用其组织化、规模化作业的优势,组织社员和机具到周边村镇进行对外作业,以最低的价格、最佳的质量为全市农民提供耕、种、收等系列服务,这样,既拓宽了收入渠道,增加合作社的收入,又提高了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知名度。2016年年初,农机专业合作社分别与问安镇的双湖村、方家畈村、张家桥村、袁马头村、镇的村、董市镇的村等签订作业合同,为其农户提供耕整、育秧、机插、收割等一条龙服务,实现收入近10万元。

五是开展承包流转土地和“土地代管”等农机服务,合作社合理利用现有人力和机械资源,大胆承包流转土地1000余亩,并与家庭劳动力欠缺的农户签订合同,代管承包土地,实行统一耕种、统一管理、统一收割,极大地提高了机械化水平,为合作社规模化经营创造了条件。

六是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农机户发家致富作坚强后盾。农机户参加农机专业合作社后,机械的入户挂牌,年检年审、加入保险、维修保养、作业联系、合同签订等,都由合作社专人统一组织,作业市场及一系列后勤保障都有合作社统一负责,扩大了作业区域,延长了作业时间,提高了机械利用率,增加了作业收入。

三、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提高社员工作积极性

合作社的入社方式有带机如社、带资入社、带土地入社等多种形式,分配方式根据入社方式加以确定,带机如社的社员按照单机核算,分户管理的原则进行分配;以土地入社的社员,享受的机械作业服务低于市场价格,同时还可以参与分红。合作社从服务收入中,提起一定数额的公共基金,主要用于合作社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保障合作社工作的正常运转。合作社年终召开总结大会,公布每个社员全年经营作业情况,公开收入分配方案,评选出服务好、水平高、群众满意的社员和机手,最大程度在精神和物质上给予奖励,极大地提高了社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带动了当地农民共同致富。

四、抓住重点,突破难点,扎实推广农机新技术

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既是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内在要求,又是实现农业机械化的重要保障,而新机具、新技术的应用,主要取决于农民对其的认可和掌握程度。农机专业合作社始终围绕粮食、油菜增产增收,以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和油菜精量直播技术为切入点,扎实推广水稻、油菜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为全市的粮食、油菜增产增收做出了贡献。

(一)、打破僵局,水稻机插秧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农机专业合作社始终把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示范推广工作放在首位,以实施科技兴粮为主战略,以推广水稻机插秧技术为切入点,积极探索“标准化育秧、机械化插秧、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新路子,实行了统一育秧、统一机耕、统一机插、统一配方施肥、统一机防、统一机收、统一农资采购、统一田间管理的“八统一”经营模式,充分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社的作用,与农户签订机插秧合同,从备土、育秧、机插到后期管理等水稻生产全过程由合作社全面负责。同时,聘请机插秧农民专家龚祖明同志为组长的技术专班全程指导,机插秧技术指导小组人员分片负责,以集中育秧区域为重点,加强苗期观察,统一田间管理,通过采取一系列得力措施,使广大农民对机插秧技术有了新的认识,突破了水稻机插的瓶颈,打破了僵局,今年,合作社连片推进水稻机械化育插秧面积17000亩,其中早稻6000亩,中稻1万亩,晚稻1000亩。在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示范带动下,全市今年新增水稻插秧机116台,实施整镇推进水稻机械化育插秧生产镇2个;整村推进水稻机械化育插秧生产村32个;全市实现水稻机械化育插秧面积91000亩,其中,连片推进水稻机械化育插秧面积50000亩;使全市的水稻机插秧工作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2016年,农机专业合作社极力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多方筹集资金,投资近150万元兴建的2400平方米高性能智能育秧大棚已于2016年7月16日顺利通过验收,为机插秧技术在全市全面推广提供了保障。

(二)油菜生产机械化技术稳步推进

农机专业合作社把发展油菜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为工作重点,将推进油菜生产全程机械化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从试点示范入手,先后建立示范基地4个,以油菜机械化精量直播、油菜机械化收获为突破口,为了让农民接受油菜生产机械化技术,充分发挥各示范户和示范点的辐射带动作用,先后召开油菜精量直播现场会6次,机械收割现场会4次,现场演示,现场培训油菜精量直播机手180人;油菜收割机手150人。经过对油菜机直播、油菜收割等机械化技术的反复试验示范,使农民初步接受油菜生产机械化技术,在合作社的示范带动下,全市今年完成油菜精量直播面积38000亩;新增油菜精量直播机具33台;高性能油菜收割机18台,机收油菜1800余亩。实现油菜生产全程机械化面积15000亩。目前,全市农民对油菜生产机械化技术加深了认识,栽种油菜的积极性空前高涨。

(三)、秸杆综和利用技术推广初见成效

今年,农机专业合作社把推广秸杆还田和秸杆综合利用技术作为新技术推广的一个主要内容,大力推广秸杆还田和秸杆综合利用技术。通过一系列措施,今年棉花秸杆综合利用技术在百里洲和七星台两个乡镇得到顺利推广,并在35%的棉农中得到应用;水稻秸杆还田技术也在问安、安福寺、等乡镇得到了很好的应用,农户反响良好。通过秸杆还田和秸杆综合利用技术的推广,有效地保护了生态环境,极大地减轻了农民的劳动强度,增加了农民收入。

五、热情服务,共奔小康

“立足三农建基业,以人为本铸灵魂,优质服务树形象,与时俱进奔小康”。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开展农机作业过程中,始终坚持“诚实守信、服务周到”的原则,以服务社员、服务农民为宗旨,围绕耕、种、收和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先后参与周边村落和内部作物收、耕、种、管,创服务产值200多万元,加之合作社内部经营的1500多亩标准化粮食生产基地,2016年创总产值700多万元,合作社社员人均创收7万多元,纯收入近5万元,实现了社员小康。同时,在合作社带动下,使当地农机化水平提高到90%以上,农业病虫害统防统治率提高到70%以上,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16年被省农机推广总站评为全省农机推广先进单位。在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中真正起到了示范作用。目前,农机专业合作社正引领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朝着“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经营企业化、作业规模化、生产科技化”的五化方向健康有序发展。

第5篇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为促进全市农业机械化,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农业副市长为组长,农业、农机、财政、公安、工商、水利、发改、质监、科技、税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机化促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协调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农机化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起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合作的协调工作机制。2016年,市委、市政府把促进农机化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计划。市政府每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均明确提出农机化综合作业水平目标,把农机化工作纳入对农机部门和各镇街道的工作目标考评内容,认真检查考核,增强了政府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发展农机化的责任感。

(二)强化宣传教育,增强法律意识。

《农机化促进法》出台后,市政府组织农机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全市《农机化促进法》宣传工作会议,广泛动员宣传《农机化促进法》。多年来,我们以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农机化信息网、三峡网、电视台及部门政务宣传栏为载体,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印发资料、法律咨询、知识竞赛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共参与省、市农机局举办农机法律知识竞赛3次,组织编制《农机化促进法》专题宣传片40余场次,组织《农机乡村行》文艺汇演1场次,悬挂宣传横幅80多条,印发《农机化促进法》单行本2000多册,宣传资料5余万份。通过广泛宣传教育,切实增强了广大农机操作人员及社会各界的知法守法意识,营造了促进全市农机化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实施惠农政策,提升装备水平。

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农机化促进法》重要内容之一。在市委市政府的积极争取下,我市于2016年被国家农业部纳入首批50个农机购置补贴试点县(市)之一,近3年来,全市共争取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193万元,累计补贴农业机械近9000余台套,直接引导农民和专业合作组织投资农机9000多万元,拉动农机行业投资近2.5亿元,加快了全市农机化发展步伐。

在政策实施中,我们严格按照农业部、省农机局文件要求,公开、公平、公正地确定补贴对象、实施补贴政策,加强对补贴对象、补贴机具管理,保障补贴资金安全及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益。市委市政府切实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组织领导,市纪委、检察、财政、税务、农业、农机等部门密切配合,保障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顺利实施,全市农机装备水平和作业水平得到快速提升。

在农机装备水平方面,预计到2016年底,全市农机装备总动力达到77.2万千瓦,大型拖拉机3114台,手扶拖拉机24000台以上,配套农机具7.5万余台套,分别比2016年底增长31.28%、37.96%、26.54%、67.18%;农机具配套比达到1:2.77。新型农业机械层出不穷:插秧机、油菜直播机先后实现零突破,分别达到574台、112台,联合收割机630台,水产、畜牧养殖机械大幅度增加,小型水泵、植保机械等趋进饱和,农业生产各个领域、各个环节相继有机械来代替。

在农机作业水平方面,预计2016年全市粮油机收面积可达96万亩,机械化作业水平达到94%以上;机械耕整可达123万亩,机械化作业水平达到96%;可完成机插水稻15.1万亩,油菜精量机播6万亩,小麦精量播种7万亩,玉米精量播种5万亩;全年小麦、水稻、油菜3项主要农作物农机耕种收综合作业水平72.5%,比2016年高出近5个百分点。

(四)强化技术推广,拓展服务领域。

一是强化农机新机具、新技术试验示范。2016年来,市农机推广部门为满足农业生产环节的需要,累计召开各类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现场演示会37场次,推广机械收割、耕整、植保、水稻工厂化育秧、机插、机播、桔杆还田、机械制钵、节水灌溉、养殖、清淤等技术11项,推广拖拉机、收割机、插秧机、油菜直播机、植保、灌溉、沼液沼渣清运、棉田管理、微耕、果园管理、养殖等机械11大类32种。二是积极承担农业部、省农机局下达的农机新机具、新技术推广项目10个。其中:2016年,水稻育插秧技术推广项目获市科技进步二等奖,市科技进步三等奖;2016年,棉杆综合利用项目获市科技进步三等奖。

农机化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运用,不断拓宽了农机化服务领域,为农业新技术运用和农业集约经营发挥了重要作用。市农机推广站连续多年被省、市农机主管部门评为农机化推广工作先进单位。

(五)强化安全监管,保障农机安全。

一是强化农机安全监理队伍建设。我们主要从自身队伍抓起,安排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参加省、市农机局及本级农机部门组织的农机安全监理业务知识培训10余次,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农机化促进法》及农机各项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农机安全监理职能,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农机安全监理队伍素质。

二是配齐农机安全监理执法设备。我们在经费极度困难的情况下,先后帮助市农机安全监理站解决农机安全监理执法车4辆(目前已报废2辆),添制移动式农机性能检测设备1套,维修办公楼400平方米,硬化办公场地1100平方米,增添了办公电脑、空调,保障了农机安全监理执法硬件需要。

三是加强农机安全管理,提高农机列管率。2016年来,我们重点抓好农机安全监管执法,认真开展田检路查,打“非”打“违”,使我市农机列管率不断提高。2016年,省“平安农机”示范县(市)创建把作为标准,省农机监理总站号召全省农机安全监理部门学习成功经验;2016年,市农机安全监理站被农业部授予“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单位”。

多年来,全市农机数量大幅度增长,农机安全隐患日趋突出,但是全市总体农机安全事故率却明显下降,事故率控制在农业部、省农机局规定的1.5‰以内,全市未发生重特大农机安全事故。

(六)加强教育培训,提升机手素质。

一是强化农机培训基地建设,增强农机培训实力。2016年以来,我办努力克服投入不足等困难,充分挖掘内部潜力,积极开拓培训领域,强化内部管理,严把培训质量关,举全系统之力累计投资150多万元用于市农机学校的教学设备及训练场更新改造,先后完成1.2万平方米的训练场地建设,50余车次的教练车辆更新。现在,市农机学校已建成为一所拥有各类汽车、拖拉机教练车辆45辆、年培训规模5000余人的农机成人教育培训基地,2016年增挂省拖拉机培训学校教员教练员培训基地牌子。

二是不断拓展培训领域,寻求生存发展空间。2016年以来,市农机学校除本职拖拉机驾驶、维修、微耕机、插秧机操作等农机技术(均为免费培训)培训外,先后举办了大专、中专、中技、机动车驾驶技术、从业资格、职业技能培训等多个项目培训,以外领域培训养活了本职培训,确保了农机培训工作的正常开展。

近3年来,市农机学校累计完成各类农机技术人员培训2.5万多人次,其中:农机操作及阳光工程培训1万余人次,汽车驾驶技术培训1.5万人次。全市基本实现了“家家有农机、户户有熟练农机手”目标,农机从业人员素质不断得到提高,市农机学校连续三次被评为农业部农机培训先进单位,年年被省、市农机主管部门评为农机教育培训先进单位。

(七)强化典型引路,抓好示范建设。

2016年,我市把问安镇纳入全市农机化综合示范区建设,同年,该镇又被市政府纳入市农机化综合示范区,先后投入30万元用于示范区“三牛替换”(铁牛替代耕牛,耕牛变成肉牛,肉牛变卖换铁牛)建设。《农机化促进法》出台后,我们进一步加大对示范区建设的投入力度,全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进一步向问安镇倾斜,每年用于示范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约占全市资金总额的20%以上。2016年首次“以机代牛”政策在问安等镇试点,累计示范区替代耕牛3858头,全镇耕牛从10年前的4294头减少到现在的436头,基本向“菜牛”转型。

2016年,市首家农机专业合作社——龚坪农机专业合作社在问安镇成立,该社连续两次被命名为全国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市财政、农机及问安镇政府先后无偿投入近50万元用于该社建社。2016年,龚坪农机专业合作社被省经管局、农机局联合表彰为“十佳农民合作社”,奖励现金3万元;2016年被省农机局确定为全省示范社,奖励资金20万元。2016年,该社副理事长李作孝被农业部授予“中华神内农业科技推广奖”,奖励现金3万元;2016年,李作孝第一次以农机手身份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市先进工作者。

由于示范区卓有成效地工作,到2016年全镇主要农作物的耕收环节已全面实现了机械化,播种环节基本上实现了机械化,全镇主要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综合作业水平达到76.7%,率先在市向全面实施农机化过渡,为全市农机化发展起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八)完善社会化服务,规范市场秩序。

2016年,我市成立市农业机械协会,9个镇街道分别成立农业机械协会分会,现已发展会员6400余名。2016年4月,我市成立省农机安全协会市服务站,农机安全互助会员3200多人。近3年来,全市发生农机安全事故26起,结案26起,理赔26起,理赔金额35000元,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机手的事故损失。

全市登记农机维修网点61个(3星农机售后服务站2个)、农机销售大户23个(年销售1000万元以上的销售大户2户)。全市现已注册登记的各类农机专业合作社达23家,拥有会员近572人,注册资金2418万元,年服务创收2700多万元,服务社员农户1万多户。农机社会化服务已遍布全市各村,基本满足了全市农业生产需要。

与此同时,市质监、工商、公安、农机等部门积极配合,加强对农业机械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涉农机黑恶势力,较好地维护了农机销售、维修、作业等市场秩序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及生命财产安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农机化促进法》宣传不是很到位。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镇街道虽然高度重视农机化工作,但仍然有少数部门、镇、村对农机化促进工作缺乏足够认识、重视不够,没有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规划上缺乏目标,工作上没有具体安排,甚至认为手扶拖拉机就是农民的“板板车”,对《农机化促进法》及相关农机安全法规等宣传不够深入、不够到位,没有全部做到家喻户晓。

(二)推广新型农机技术适用性不强,不能满足农业生产需求。现行部、省级主推的油菜机械直播技术、秸杆还田技术、马铃薯、花生等机械收获技术适用性不强,还有待进一步试验、示范、改进,不断适应农田作业和农民需求。

(三)执行政策的灵活性不足,燃油补贴未到位。争取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不够,执行政策灵活性不足,补贴机械机型调剂不灵活,一些需要补贴的机械未纳入范围,少数纳入范围的机械并不是农民需要的机械;燃油补贴按农田面积直补到农户,没有补贴给直接从事作业的农机手,不利于降低农机作业成本,提高农机作业收入。

(四)农机安全教育维修不到位。主要表现在:农机安全监理人员不足、措施不到位、执法手段欠缺;农机教育培训存在死角死面、教育培训手段落后、方法不灵活;农机维修网点不健全、农机维修工人不合格、农机维修配件不全,影响农机作业时间,减少农机手收入。

(五)农机投入不足,能力建设欠缺。

一是农机系统力量不足。市农机办属市农业局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下设市农机安全监理站、农机技术推广站、农机学校3个二级事业单位。2016年来,除市农机学校本来就是差额定补单位外,市农机安全监理站、市农机技术推广站均由全额拨款单位改为差额定补单位,农机安全执法和技术推广人员工资都得不到保障,更谈不上事业发展经费需要。原管理的镇街道农机站合并到农业服务中心后,设农机管理岗位1个(实际半个),农机专业技术人员极少,农机工作在镇街道难以开展。二是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缺乏资金扶持。现在我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已具雏形,但最缺乏的就是资金支持。然而,合作社现在完全靠自身发展,没有得到相关经费支持,且合作社的成立并不能让金融部门对合作社提供信贷服务,发展后劲不足。三是农机售后服务功能不强。全市没有一家大中型农机配件销售店,没有一家较大的农机维修企业,很多零件还要到外地购买,既降低农机使用效率,又误农时。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强化宣传,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农机化意识。

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促进农机化是转变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的迫切需要。为此,我们将进一步采取过硬措施,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现场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贯彻《农机化促进法》及其相应的法规条例,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农机化意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农机化建设。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大户实行土地流转,引导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主选购、采用新型农机具和熟练掌握农机安全生产技术。广泛开展经常性的农机化知识普及宣传、启发教育,促进全市农机化快速发展。

(二)狠抓服务,进一步保障农机化发展需要。

一是培育和发展农机专业协会、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家庭农场,完善社会化服务网络,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二是加强农机队伍建设,争取市委市政府将农机安全监理站和农机技术推广站恢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巩固市农机学校培训基地建设;有计划地选调农机专业技术人员或者每年从农机专业毕业的大学生中招录1—2名充实到农机部门,不断改善农机队伍人员结构,确保农机技术推广的需要。争取各镇街道重视,把精通农机技术的人员固定到农机岗位上工作。三是加强对跨区作业的组织引导,会同社会化服务组织共同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及时解决有关问题,保障跨区作业的顺利进行。四是用足用活政策,扶持农机生产、销售、维修企业做大做强,切实解决好农机维修、零配件供应和售后服务等问题,消除广大农机手的后顾之忧。

(三)增加投入,进一步提高农机化装备和作业水平。

一是积极争取国家更多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好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二是争取把市纳入更多高层次农机化综合示范区建设,加快农机化发展步伐。三是争取加大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力度,加强机耕道及水渠建设,完善水源供给,为提升农机化水平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四是争取金融政策支持,切实解决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资金筹措困难和农民购买力不足等问题。五是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逐年加大对农机化事业经费投入,确保农机化事业发展需要。

(四)突出监管,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农机化发展环境。

一是完善领导机制,切实加强对农机化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及时调整市农机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建立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制度,及时通报农机化发展情况,研究解决农机化发展中存在问题的措施和办法,推进农机化健康发展。二是开展综合执法,强化农机市场监管。会同工商、质监、公安、交通、物价等部门定期开展综合执法活动,加强对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的监管;加强跨区作业管理,为跨区作业者提供通行、作业便利,维护作业秩序;加强维修网点管理,确保农机维修质量;加强农机产品、维修和作业监管,出现质量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严肃处理,并给予公开曝光。三是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确保作业安全。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等活动,大力宣传农机安全监理法律法规,努力增强广大农机手的安全意识;依法加强拖拉机管理,简化办事程序,努力提高办证率和年度检验率;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密切配合,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无牌行驶、无证驾驶和载人载客等违法行为,减少事故隐患,防止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对非登记管理的脱粒机、粉碎机等容易造成人身伤害的农机操作人员,免费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并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第6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市农机办高度重视农机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立了由农机办主任吕邦运任组长,副主任汪春燕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治理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农机化实际,制定具体自查方案,明确了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为扎实有效地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奠定基础。

二、强化宣传引导,广泛动员部署

利用周四学习日组织召开了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议,认真学习了枝源治领[2016]2号文件。同时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大教育、警示、规范的力度;重点排查整改监管制度是否健全、监管责任是否到位、对违法执业行为纠正是否及时的问题。以及机关工作人员是否在中介组织和从事中介服务业务的社会组织中兼职、领取报酬、无偿占有财物、报销个人费用和为中介组织招揽业务等问题。

三、全面开展自查,确保取得实效

认真组织开展好专项自查工作,市农机办将印制《是否在市场中介组织兼职等问题自查表》,全面排查干部职工是否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咨询、评估等市场中介组织兼任职务;是否存在为中介组织招揽、指定业务和从事中介执业的行为;是否存在从中介组织执业活动中谋取经济利益的行为;是否存在提供虚假评估、鉴证等行为。切实做到底数清、问题清,情况明。

第7篇

2016年度,市农机办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扎实做好公共节能目标管理工作,认真开展公共节能自查,现将自查查情况如下:

一、领导重视,把节能工作纳入议事日程

一是今年以来,我们制定了节能工作计划,按照市统一要求,领导带头开展一周不用车,一天白天办公不用电的活动。二是加强节能宣传。今年我们利用宣传画、宣传标语、在网上倡导等形式,让每个干职工都知晓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并从自身做起,从而增强了节能意识。三是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

突出节约用电、节约用水、节约燃油、节约办公经费,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确保节能工作有效推进。

1、节约用电。一是合理设置办公室空调温度,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做到冬季无人不开空调、禁止开窗使用空调,提倡每天少开一小时,下班一律关闭空调系统。二是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尽量采用自然光,尽可能少开灯或不开灯。离开办公室要随手关灯,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三是加强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用电管理,尽可能即用即开,用完后及时关闭电源,杜绝长时间待机现象。四是楼梯、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照明应使用节能型灯具,根据需要尽量少开照明灯。五是优先采购节能效果明显、性能比较成熟的节能(包括节水)产品,及时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能耗设备和产品;严格控制新增用电设备。

2、节约用水。一是加强用水设备维护管理,自觉检查、处理和通知相关人员及时解决供水故障,杜绝跑、冒、漏、滴和长流水现象。二是控制各个阀门、龙头的出水流量,在满足基本使用要求的基础上,切实减少耗水量。

3、节约燃油。一是严格执行上级规定,控制车辆编制和配备标准;二是合理安排出车任务和行驶路线,提倡合乘车辆,减少单车出驶台次,提高使用效率;路程较近时不使用车辆。三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节假日封存停驶制度,严禁公车私用。四是坚持规范行驶、按时保养,减少车辆部件非正常损耗,努力降低车辆油耗和维修费用支出。

4、节约办公经费。一是充分利用网上办公系统,文件起草、修改发放,尽量在公务网上进行,减少纸质文件印发和使用传真的频率。二是加强办公经费和办公用品的使用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的配备、采购和领用,严格配备标准,尽量选择环保、质优、价廉、能耗小的办公设备。三是严格控制文件的发放范围,准确核定印发份数,实行双面印刷。文件能传阅的尽量不复印,减少复印次数。

三、加强监管,力求实效

加强节能工作管理和考核。建立健全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相关制度,注重以制度管人管事,制定了小车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文印管理制度等,规范机关日常管理,将节能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督查事项,对节能工作不到位的股室和人员启动问责制。

第八篇

一、基本情况

2016年,我市共实施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三批次,总资金1214万元,主要用于全市耕整、收获、插秧、植保、水产养殖、钢架大棚等生产环节机械购置补贴以及“以机代牛”机具补贴。受益群众及专业合作社2492户,补贴各类农机具3181台(套),其中大中型拖拉机116台,补贴额338.1万元;各类收割机77台,补贴额233.6万元;油菜直播机33台,补贴额27.25万元;手扶拖拉机1452台,补贴额340.34万元;其他机械1503台,补贴额274.71万元。

2016年上半年,省级安排我市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880万元。截止2016年9月10日,全市共发放指标确认书1585份,资金使用完成864.09万元,受益群众及专业合作社1556户,补贴各类农机具5532台(套),其中大型拖拉机80台,手扶拖拉机756台,耕整地机械464台,收割机82台,插秧机116台,油菜直播机1台,养殖机械174台。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职责任务。一是成立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农业的副市长任组长,纪委、农业(农机)、财政等相关领导为成员,负责全市农机补贴政策的实施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市农机局。同时市农机局成立农机购置补贴实施专班,设立前台办理和后台监督两个小组。专人负责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实施、管理、督导和检查,有效确保政策实施不走样。二是根据各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要求,制定了《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并到市纪委备案,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结合我市农业生产实际,在《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的基础上,确定了适合我市农机购置补贴的机具种类和补贴标准,明确了全市农机购置补贴重点及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流程。三是召开会议,明确工作责任。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下达后,立即召开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详细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切实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工作人员直接负责”的责任机制,签订了两个层面的责任状:市政府与镇街道签订责任状,市农机局与农机购置补贴经销商签订责任状。做到目标到岗、责任到人、层层落实。

(二)广泛宣传引导,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召开之后,及时将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政策法规和会议精神,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同时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程序图》张贴到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政务公开栏以及农机经销店铺明显位置。通过多种形式对购机补贴重点、补贴程序等内容进行广泛宣传与引导,全市广大农民对补贴农机购买热情高涨。补贴工作启动前期,到各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咨询购机补贴事宜的农户络绎不绝,有关购机补贴的咨询电话也是接连不断,这为补贴工作顺利实施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规范申报程序,透明公开操作。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以补贴对象确定和机具发放最为重要。我市在补贴对象确定中采取多项措施严把报名关:一是农民承诺提供真实信息。购机者自主提出申请,填写《市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并对所填写的个人信息等真实性签字按手印负责;二是村委会出具证明。村委会负责人对申请人是否为本村村民、家庭经济状况、购买能力等进行审核把关,并签字、盖章;三是镇街道农机和财政部门联合初审。镇街道农机站和财政所组成联合审核组对申请人的个人信息、所购机具是否符合补贴范围进行初次审核;四是市农机部门严格审核。市农机局成立由局长、分管副局长和综合科负责人参加的审核小组对《申请表》进行审核,重点审核个人信息和申请补贴的机具,对于不符合的取消申请资格,减少了报名的随意性,保障了报名申请、补贴资格确定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机具发放工作中,实行现场发车,对补贴机具实行统一编号,统一喷注标识,统一发放,统一办理牌证。对于到现场来提车的农民要求出示身份证和购买发票,与《申请表》上填写的个人信息及机器型号与读卡器录入补贴系统的信息核对,避免冒领错领,同时也杜绝了经销商联合农民进行“补大售小”合伙套取国家资金等违规违纪情况。市纪检监察部门和财政部门全程参与、全程监督。

(四)面向社会公开,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一是加强工作透明度。市农机局详细制作了《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公开表》,刊登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向社会各界公开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将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展情况报送相关部门,并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咨询及监督投诉电话。公示到村,“公开摇号”及其结果在三峡网公示内容。二是严格落实监督检查有关文件精神。严肃工作纪律,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不定期检查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联合市财政部门对补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2016年6月及11月、2016年6—7月市农机办和财政局联合对全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多次专项核查。主要采取听汇报、查档案、看现场等方式,对补贴额9000元以上的机械100%核查到户,对补贴额9000元以下的机械每个镇街道抽查3~4个村,每个村抽查10户,进行入户检查和电话核实(其中现场核实5户以上),现场核实做到逐台核实,见人见机,做好文字或影音像记录,并征求农机户对农机补贴产品的质量、性能和售后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四是市政府与各镇(街办)签订责任状,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考核重要内容之一。

(五)安全培训前置,保障机手操作安全。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我市将机手安全操作培训与“阳光工程”培训相结合,并在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只有参加了培训且培训合格的农民可优先纳入初步享受购置补贴对象。农机安全操作技术培训前置于农机购置补贴,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机手安全操作培训问题,保障了机手安全操作。

(六)健全补贴档案,加强机具规范管理。对享受补贴的机具登记编号、拍照,建立购机补贴档案,严格实行一机一档,做到规范化管理,为下一步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及农机具的需求调查提供分析依据。对已经购机的拖拉机,要求办理入户牌证手续,确保了档案规范完整。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近几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广泛开展,得到了农民朋友的一致好评和认可,但是在补贴政策实施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补贴资金缺口大。虽然近两年国家投入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越来越多,但是与农民的购机需求相比却是杯水车薪。资金的有限导致部分农民无法享受补贴政策,对此,有一部分农民意见很大。建议省级部门在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的情况下,优化资金分配方式,进一步加大急需资金县市的保证额度。

二是补贴时间问题。一般而言,省补贴政策上半年在4月份下达,下半年在9月份下达,我们县级部门的补贴工作在5~7月、9~11月开展,这两个时间段刚好是农忙时节,给补贴政策的实施带来不便。建议省级部门合理安排时间,尽量与农忙时节错开。

三是部分补贴机具售后服务存在问题。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促进了生产企业的快速发展,生产由过去的常年性生产变成为季节性极强的生产方式,有的甚至超过了企业的极限生产能力,必然导致生产的部分机具不合格,零配件供应不上,且售后服务质量差、机具不能及时到位等问题。同时,新机具处于试验、示范、推广及不断优化完善阶段,导致前几年购置的新机具现在因更新换代速度快而维修配件难。建议出台有关政策确保供应商供货及时,提供满足购机农户需求配置相同的农机具及配件。

第九篇

一、2016年农机化工作

(一)农机装备总量不断增长、结构持续优化。预计至2016年12月底,全市农机购置补贴总资金1180万元,受益农户3000户,补贴机具8000台。全市新增农机装备动力1.51万千瓦,总量达到76.22万千瓦;各类拖拉机保有量达到19540台(其中:大型拖拉机1836台),收割机577台,插秧机524台,油菜直播机113台。分别新增拖拉机1201台(大型拖拉机增加101台),新增收割机110台,新增插秧机166台,新增油菜直播机31台。各类高效新型植保、水产畜牧养殖、排灌机械设备、林果生产、农林产品加工、设施农业等机械均实现快速增长。

(二)机械化生产发展势头强劲。加强春耕、“三夏”、“双抢”、秋冬播农机化生产部署,强化信息引导、科学调度机具、协调市场管理,发挥农机服务组织作用,着力提高重点作物、关键环节的农机化作业水平。组织各类插秧机500余台、组织引进收割机械1500余台、各类拖拉机2万余台、油菜播种机200余台(套)参与农业生产,组织机械120多台次参与外出跨区作业。全年完成粮油机收总面积达到100.76万亩(其中:水稻41.37万亩、小麦24.52万亩、玉米8.37万亩、油菜26.5万亩),同比增加6.64万亩,是年计划的102.82%,机械化水平达到96%;机械耕整122.64万亩(其中:水稻机耕41.34万亩、小麦24.57万亩、玉米8.34万亩、油菜26.9万亩,棉花21.49万亩),占年计划102.2%,机械化水平95.62%;完成机播(插)32.47万亩(其中:水稻15.1万亩,油菜6.1万亩,机播玉米5.27万亩,小麦6万亩),机械化作业水平30.94%;全市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作业水平达到72.5%。全市农机作业服务预计总收入5.5亿元,纯收入1.55亿元,同比增长7.84%和5.44%。

(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在政策实施中,市农机办严格按照农业部、省农机局文件要求,在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制定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和配置计划,采取摇号等方式公开、公平、公正地确定补贴对象,实行岗前培训,农民自主选机购机、价格与经销商自行协议;加强对补贴对象、补贴机具管理,采取定点集中发机、现场办理牌证、人机合影照相,确保补贴资金足额补贴给农民,保障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顺利实施。同时,市农机办积极与市纪委、检察、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的检查,采取到户核查与电话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做到核查率100%,补贴额9000元以上的机械到户率100%。2016年5月-6月历时30多天,组织全系统力量现场发机;6月-7月历时40余天,联合市财政局对全市200多台大型机械逐机到户核查,对小型机械电话抽查,没发现虚签不售、签大售小、虚列配置等违规现象,保障补贴资金安全及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益。

(四)加强农机农艺融合,大力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化新技术和新机具。一是加强与农业部门配合,整合农机农业项目,在水稻、油菜高产示范区推广水稻机插、油菜机直播及耕整、植保、收获、秸杆还田等机械化新技术,为实施农机新技术的农户免费提供种苗。二是强化农机新机具、新技术试验示范。为满足农业生产环节的需要,市农机办狠抓农机技术推广工作,累计召开送科技下乡、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收割、油菜机播、收割等各类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现场演示会10余场次,先后承担省鄂西片早稻工厂化育秧培训班、市油菜机械化收获现场会、水稻机插现场会、全市油菜机械直播现场演示会等大型会务4场次,得到省、市农机局领导一致肯定。三是向省局推荐财政资金竞争性谈判项目2个,落实农机新技术推广项目1个,项目资金15万元。向市科技局申报棉杆综合利用项目1个,获市科技进步三等奖。

(五)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扎实有效

市农机办始终把农机安全生产作为加强农机管理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在全市建立起“政府主导,农机主抓,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农机安全社会化管理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农机化促进法》及其相关《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接受市人大《农机化促进法》执法检查。一年来,组织编制农机法律法规专题宣传片10余场次,悬挂宣传横幅30多条,印发宣传资料5000余份;组织实施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2次1180万元;出动农机安全执法车300余车次,查处安全隐患300余车次,处罚农机违章100余人次。全市共检验拖拉机3722台,核发号牌1620副,考发驾驶证1418本(其中:操作证550本),办理安全互助保险1432份,全年发生农机安全事故5起(死亡1人),处理5起,结案率100%,事故理赔1.6万元,农机安全事故率控制在农业部规定范围之内。

(六)加强农机技术培训,农机操作手素质得到提高。一是强化农机培训基地建设,增强农机培训实力。市农机办努力克服投入不足等困难,充分挖掘内部潜力,积极开拓培训领域,强化内部管理,严把培训质量关,投资50多万元用于市农机学校的教学设备及训练场更新改造,先后完成1.2万平方米的训练场地、50余台电脑科目一考场及校门建设,已建成为一所拥有各类汽车、拖拉机教练车辆45辆、年培训超过5000人的农机成人教育培训基地。二是不断拓展培训领域,寻求生存发展空间。市农机学校除本职拖拉机驾驶、维修、微耕机、插秧机操作等农机技术(均为免费培训)培训外,还开办了汽车车驾驶技术、从业资格、职业技能培训等多个项目培训,以外领域培训养活了本职培训,确保了农机培训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承担全省拖拉机培训学校教员教练员培训班一期。2016年8月23日,省拖拉机培训学校教员与教练员培训班在开班,省农机局质管处处长徐华侨、市农机局局长刘明东等领导出席了开班典礼,来自全省各县市(区)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的60余名学员在市农机学校集中培训2天。2016年,全年共招生培训各类学员5218人次,完成年计划的104.36%,其中:汽车驾驶培训3000人;从业资格培训800人;拖拉机及其他农机手培训1418人。

(七)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一抓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目前,全市现已注册登记的各类农机专业合作社达23家,拥有会员近572人,注册资金2418万元,年服务创收2700多万元,服务社员农户1万多户。其中:市龚坪农机专业合作社该社连续两届(2016-2016、2016-2016)被命名为全国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市腾农农机专业合作社被市政府表彰为全市“十佳农民专业合作社。二抓省农机安全协会市服务站建设。全市拥有农机安全互助会员3200多人(自愿加入)。一年来,全市发生农机安全事故5起,结案5起,理赔5起,理赔金额1.6万余元,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机手的事故损失。三抓农机销售维修网点建设。全市登记农机维修网点61个(3星农机售后服务站2个)、农机销售大户23个(年销售1000万元以上的销售大户2户)。两年来,市农机办加强与市质监、工商、公安等部门配合,加强对农业机械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涉农机黑恶势力,较好地维护了农机销售、维修、作业等市场秩序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及生命财产安全。

(八)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有声有色。2016年是市委市政府安排中心工作较多的一年,市农机办积极参与,认真组织,保障了中心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一是参与全市抗旱救灾。市农机办积极服从市委市政府安排,一把手亲自到帮扶村了解旱情,制定方案,在自身经费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挤出2万元资金用于帮扶村抗旱救灾。在联系抗旱的董市镇了解到高石岗村农民人畜饮水困难时,积极联系相关厂家、经销商组织水泵,安排农机技术员限时安装,12小时内出水,解决了该村人畜饮水问题,深受农民好评。二是参与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抽调得力干将组建工作专班,按时按质完成上级交办的文明城市创建任务,决不在本部门辖区内拖全市后腿。三是参与三轮车退市工作。安排一名班子成员挂帅,工作专班认真做好退市三轮车司机的思想工作,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保证分配市农机办的三轮车正常退市。四是参与全市统一征地拆迁工作。一把手亲自带队,抽调工作经验丰富、年富力强的工作人员6名脱产参与拆迁,历时近3个月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征地拆迁任务。

(九)机关管理上新台阶。市农机办出台《市农机办效能考核工作方案》及《市农机办效能考核量化评分标准》,向社会公开承诺“门好进、脸好看、事好办”三好服务,打造审批程序最优、办事效率最高、服务态度最好行业;认真开展政风行风建设,聘请行风监督员和政风行风信息员,积极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收集整理意见和建议5条,及时拿出整改措施,认真整改落实,进一步转变了以机关及农机系统工作作风。在接受市政风行风热线现场采访中,积极解答农民群众提问,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深受农民好评。突出“五化”——硬化、绿化、净化、亮化、美化,狠抓农机系统环境建设。一抓场地硬化。全系统挤出近30万元资金用于市农机办机关、市农机安全监理站、市农机学校场地硬化建设,改变过去院内杂草丛生,乱堆乱放,乱搭乱建面貌。二抓园地绿化。聘请市林业局绿化专家为农机办机关及二级单位办公场地设计绿化园地,筹资5万元用于办公场所绿化园地建设。三抓环境净化。充分利用周末义务劳动时间搞好机关院内、办公场所环境净化工作,扎实抓好督办区域环境整治工作,每半年聘请家政公司进行一次全面保洁,保障办公环境及督办区域环境卫生,净化家园。四抓夜间亮化。筹资2万元为市农机局机关、市农机安全监理站、市农机学校院内居民安装15盏路灯,监控摄像头6个,保障居民安全。五抓心灵美化。利用周四学习时间和文明市民学校阵地,组织农机系统工作人员及院内居民开展文明教育,促进农机系统文明建设,美化农机工作人员及居民心灵。

(十)调研信息上新水平。2016年,按照《调研信息报道奖励制度》要求,市农机办规定了各二级单位、机关各科室调研信息任务目标,广泛宣传农机新经验、好做法,弘扬农机先进人物和事迹,提高广大农机工作人员撰写调研信息的激情。一年来,全系统累计向各级农机化信息网、信息、快报、《农机化》专业杂志等媒体投稿并被采用100余篇,调研论文10余篇。同时,狠抓农机信息平台建设,全年完成“农机通”1800余部,发布农机相关信息100多条,在市名列前茅。

二、农机化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农机事业经费投入不足,力量欠缺。市农机办属市农业局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下设市农机安全监理站、农机技术推广站、农机学校3个二级事业单位。2016年除市农机学校本来就是差额定补单位外,市农机安全监理站、市农机技术推广站均由全额拨款单位改为差额定补单位,农机安全执法和技术推广人员工资都得不到保障,更谈不上事业发展经费需要。原管理的镇街道农机站合并到农业服务中心后,设农机管理岗位1个(实际半个),农机专业技术人员极少,农机工作在镇街道难以开展。

二是农机装备水平需进一步提高,结构需不断优化。除耕整、收获等机械作业外,机插(播)、农产品加工、秸杆还田、设施农业等都还处于较低水平。大中型拖拉机及配套机具、高恨不能复式作业机具、高恨不能复式作业机具比例小,大部分机械装备性能低、产品单一、质量不高,有相当一部分处于报废更新状态。

三是农机专业合作社还需加强规范性建设。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较快,还存在建设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运作不规范,抗御市场风险能力差等问题。

四是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不足,工作经费欠缺。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正处于转型期,资金量相对缩减,与去年相比减少10%,而农民的购机需求量却逐年增加,需求矛盾日趋突出。实施政策要求配套工作经费,但由于我市财政经费紧缺,安排工作经费60万元却建立在农机经销商捐赠基础之上,与各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要求相违背。

五是农机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滞后、基础设施薄弱、服务手段落后、发展后劲不足。场库棚等农机化基础设施缺乏,机耕道年久失修,影响机械的正常通行和作业。农机维修、质量监督等公共服务体系不健全,不能适应农机化发展和农民需求。

六是农机技术推广人员和人才队伍综合素质亟待提高。一方面农机新机具新技术发展很快,而高素质专业人才比例较低,尤其是技术精、善经营的复合型人才奇缺,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另一方面因推广待遇低,留不住人才。

三、2016年农机化工作打算

(一)预期目标

1、确保农机装备总量持续增长。2016年,全市要在积极优化农机装备结构的基础上,稳步增加农机装备总量。到年底,全市农机总动力77万千瓦,比上年净增加0.78万千瓦;拖拉机保有量21000台,比上年增加1460台;联合收割机650台、水稻插秧机700台、油菜直播机200台、植保机械3.2万台。农机具配套比达到1:2.8。

2、实现农机作业水平整体上升。2016年,主要作物耕种收机械作业综合水平达到73%,比上年增长0.5个百分点。全年完成机械耕整作业面积124万亩,比上年增加1.36万亩;机械播种作业面积35万亩,比上年增加2.53万亩;粮油机械收获作业面积102万亩,比上年增加1.24万亩。农机作业服务总收入6亿元,纯收入1.7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9.09%和4.37%。

3、着力提高农机监管服务能力。大力提高以农机技术推广、质量监管、教育培训、安全监理和信息宣传等五个体系为重要内容的公共服务能力。强化安全监管,提高农机“三率”(列管率、检验率、持证率),使?“三率”水平分别比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农机事故同比下降,力争不发生重特大农机安全事故。

(二)工作思路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市农机化工作,按照全国、全省、市农业机械化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创新方式方法,着力解决影响全市农业机械化“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围绕发展“创新农机、和谐农机、平安农机”,着力提升农机化科技创新能力、推进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加强农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实现市农机化事业跨越式发展。

(三)主要措施

1、规范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认真开展购机补贴需求调查,严格制定政策实施方案,公开透明实施补贴政策,政策办理与发机监督分设,确保政策实施不走样。

2、扶持农机合作社做大做强。重点培植5个流转土地面积大、机具配套齐全、作业质量高、服务诚信好、机手收益多、内部运行规范、社会反响良好的示范型农机专业合作社,着力提升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质量。鼓励镇街道建设示范合作社,增强合作社的作业能力、维修能力和服务能力。完善以农机合作社为龙头、农机大户为主体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3、进一步提高粮油作物机械化水平。水稻机插秧和油菜机直播是提高粮油作物机械化水平的重要环节,购机补贴政策将进一步向粮油作物机械倾斜,向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工厂化育秧倾斜,向农田作业机械倾斜。

4、大力推进重点环节机械化技术推广。紧扣农业生产实际和农作物特点,改进农机产品,加强技术集成,着力提升农机农艺融合度。重点推广水稻和小麦全程机械化技术,重点突破播栽机械化技术,主动配合农业局把早稻机械插秧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力推广油菜机械播栽、机收及秸秆还田机械化技术。

5、突破性开展秸秆还田及综合利用机械化试点示范。大力推广秸秆还田和捡拾打捆机械。严格执行作业质量标准,控制收获留茬高度,稻、麦、油菜留茬高度不得超过15公分。鼓励秸秆粉碎还田和回收利用。

6、注重典型示范,加强信息宣传和技术培训。加强技能培训,提高农机手驾驶、操作、维修保养技能和安全意识,着力提升农机作业质量。加强知识更新培训,着力提升农机部门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法律意识、办事质量和业务能力。建设好“农机通”等服务平台,及时向广大农机手提供政策宣传、新型农机具、新技术、作业信息,天气预报、维修知识和售后服务等信息,为他们提供良好的信息技术服务。宣传农机化发展的好典型好经验,营造农机化发展的良好氛围。

7、创新监管机制,加强农机安全生产。认真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免费牌证照办理工作。按照农机安全监理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建立“职责明确、措施到位、上下联动、奖惩严明”的农机质量保障和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摸清家底,重点探索手扶拖拉机和微耕机的列管机制,提高农机列管率,继续推进农机互助保险工作。加强农机产品质量检测和维修,确保下田农机产品合格率在98%以上,控制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

第十篇

一、工作完成情况

截止6月7日,全市共检验拖拉机1334台,核发号牌263副,考发驾驶证142本,换发驾驶证18本,道路内农机事故三起,伤一人。

二、具体做法

1、广泛宣传,深入持久开展“平安农机”创建工作

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是抓好安全生产的基础工程。今年上半年我站在全市确定了18个行政村为今年“平安农机”创建示范村,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农机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教育,有力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举办各类驾驶培训、法规培训班共12期,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

2、突出重点,狠抓源头,努力提高“三率”

〈1〉开展送牌证下乡活动。一是三月份集中年检审阶段组织全站人员到各镇中心及区域联系点,送检审工作;二是4-5月联合农机学校对享受国家购机补贴的农机手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及牌证办理,送考下乡。

〈2〉加大对其它农业机械的牌证管理。我站按照省总站文件要求加大了对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管。核发农机操作证、登记证,进行实地免费安全技术检验。半年共核发两证352人套。

3、扎实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活动

上半年我站根据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和安排部署,继续开展了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农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活动、“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等一系列专项检查活动。在各镇主要路口和机械保有量大的村路口,悬挂横幅标语30多条,在电视台《乡村行》栏目播放专题片11次。组织全站监理人员深入田间、场院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半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20人次,排查事故隐患163个,已整改到位163个;查出无牌无证等违章行为25起,均教育改正。

4、积极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活动。我站按照部总站要求对照争创窗口考评标准逐一落实硬、软件条件。开展了无纸化理论考试,启用了移动式安全检测装备。加强站内人员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加强农机监理装备建设,提高监管能力。

5、继续加强农机安全互助工作。上半年,我站将安全互助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开展安全互助宣传工作,靠领导重视抓落实,靠补偿及时赢信任。目前已完成互助金25.4万元,占去年总完成额的91%。

6、启动“农机通”项目,推动安全监管新模式。我站成立了农机通推广工作领导小组,把农机通项目同年度检审验工作相结合,同安全生产工作相结合,大造舆论宣传工作,让农机手认知参与农机通的重要意义。目前我市已发展农机通用户320名。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1、继续抓好农机监理业务规范化管理工作;

2、继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活动;

3、宣传好农机互助工作,强力推进农机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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