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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 患 排 查 工 作 方 案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好转,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1、各责任单位有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排查隐患并及时整改。
2、建全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建立重大隐患动态资料库,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3、全面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生产制度进一步健全,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职工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事故预防预警应对机制进一步细化。
4、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领导机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1、综合安全检查
1.1公司级安全检查:是以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为重点,各专业共同参 与的全面检查,公司级检查每季度一次。
1.2检查内容:
1)公司级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公司工艺管理、设备管理、电气管理、消防管理、安全设施、厂房建筑;具体检查内容见《公司级安全检查表》。
2)车间级安全检查主要检查部门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工艺、设备、电气(仪表)、现场管理、安全教育、作业证、警示标志及其它情况。每月至少一次,具体检查内容见《车间级安全检查表》。
3)日常检查:由公司安全管理员每天到现场进行一次检查;生产岗位的员工上岗时,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
部门管理人员要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和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巡回检查,及时了解情况和处理问题;专业人员要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进行检查,具体检查内容见《安全员日常安全检查表》。
2、专业性安全检查
1)电气设备(专业)安全检查主要检查电气作业、变配电室管理、电气设备、防护用品;每半年至少一次,具体检查内容见《电气设备(专业)安全检查表》。
2)防火防爆及消防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厂区及建筑物、生产工艺过程、消防设施、作业现场、生产装置与设备、安全管理;每半年至少一次,具体检查内容见《防火防爆及消防安全检查表》。
3)特种设备安全检查主要检查特种设备的检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与持证上岗情况;每月至少一次,具体检查内容见《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表》。
4)机械设备安全主要检查设备基础管理、运行管理、维护管理等;每半年至少一次,具体检查内容见《机械设备安全检查表》。
5)厂房、建筑物安全检主要检查耐火等级检查、防雷电检查、现场检查、防护设施;每半年至少一次,具体检查内容见《厂房、建筑物安全检查表》。
3、节假日检查主要是节前对安全、保卫、消防、生产设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等进行的检查,特别是应对节日干部、检维修队伍值班安排和原辅料、备品备件、应急预案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具体检查内容见《节假日安全检查表》。
4、季节性检查:主要是根据气候变化的特点,由生产部组织各有关专业和部门的人员参加的,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洪、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工作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具体检查内容见《季节性安全检查表》。
四、工作措施
1、全面实施排查,加强整改督查。各责任单位及相关人员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整改隐患,切实落实措施,防范事故发生。公司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隐患排查治理的督促、检查、指导。
2、规范统计报告。按照公司统一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报告的要求,明确工作范围,掌握工作进度,科学统计分析,汇总重大隐患,落实工作责任,为专
项行动有效开展及长效机制建立提供保证。
3、及时总结提高,构建长效机制。各责任单位要边排查治理,边总结经验,完善规章制度,提高隐患排查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有效性,构建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切实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及相关人员要高度重视,迅速作出工作部署,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真正形成全面负责的责任体系。要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各单位一定要把工作做深、做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凡因排查工作不认真而疏漏重大安全隐患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突出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及相关人员要按照排查治理范围内容要求,结合实际和重点时段特点,突出工作重点,建立重大隐患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跟踪整改情况。
3、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对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工作联动,形成隐患排查治理的合力。
4、强化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公司局域网等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要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全体职工,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落实主体责任。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职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加大员工监督力度。
********有限公司
2014年1月2日
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集团8月15日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精神,深刻吸取“8.12”天津市塘沽区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教训,及时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根据******《关于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站实际情况,按照公司“不漏单位、不漏场所、不漏部位、不漏隐患”的标准和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为期一周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活动领导组 为确保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活动取得实效,我站成立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
成 员:****
二、排查时间
2015年8月17日至2015年8月24日
三、重点排查内容
(一) 分公司排查内容
1.排查主要针对车辆的驾驶员、车辆技术状况、车辆的线路隐患排查图、GPS终端设备使用情况。
(二)汽车站排查内容
1.进站车辆的排查工作,主要针对车辆驾驶员资质、车辆技术状况、灭火器、安全带、安全锤、安全视频等安全设施设备进行逐车检验。
2.“三品”检验工作,要对进站旅客和托运的货物进行逐包检验,按照“逢包必检、逢液必查、逢疑必验”的原则细致检验。确保无任何危险物品进站上车,必要时进行开包检查。
3.安全二检点工作,要对途中上车的旅客行包进行开包检查,同时,必须对旅客的安全带使用情况进行再一次检查。
(三)夜间停车场排查内容
1.夜间值班人员要不定时对停车场内车辆进行巡查,并在夜间值班本上进行登记,发现隐患要及时上报。
2.对外来车辆的停放,要查明车辆来历及停放原因,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要深刻认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入基层、深入现场、进行自检自查和督促指导,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彻底排查,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进一步增强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查工作的针对性
和时效性,为我站安全生产奠定坚实的基础。
********
2015-08-17
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工作指示精神,推进“安全和谐校园”创 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
一、预 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入开展安全和谐校园创建活动,落实各项防范 措施,狠抓隐患整改,强化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广大小学生人身安全和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
以预防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为中心,以学校人员聚集场所为重点,切实 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摸清各类事故隐患底数,不断加大隐患整改资金投入, 彻底整改学校各类事故隐患,进一步加强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监控技术建设, 建立实行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为一体的防范格局,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三、工作任务
(一)对学校防火安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 点检查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 标准的落实情况。
(二)对学校交通安全进行全面检查。
(三)对学校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
锅炉、水电、体育场地与器材等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化 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设施,以及实验室、礼堂、厕所等重 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四)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治安状况、道路交通和 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对管制刀具流入校园情况的 进行全面清查和收缴。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学校附近的生产、经营和储存有 毒、有害和危险品的工厂企业进行环境评估,消除学校周边可能存在的安全 隐患。
(五)对学校危房改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有 D 级危房仍 在使用,对于一般危房是否及时加固检修,校舍是否位于可能受到塌方、水 灾危害的位置并采取了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对由于冰雪、凝冻原因新增的 危房,是否建立档案并落实了防范措施。
(六)对学校卫生设施、日常饮用水、自备水源及二次供水 设施的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农村地区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 治管理工作。
(七)对学校安全教育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中小学公共安全 教育指导纲要》落实情况,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情况,开展“安全 教育日周月”活动情况,学校法制副校长聘用情况,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 情况,学校长、教师安全培训开展情况。
(八)对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 学校安全稳定领导机构是否健全,责任制度、检查报告制度是否落实,校园 安全防控系统设备、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校园安全
管理制度和应急管理体制、 机制是否健全。
(九)对学校应对自然灾害和次生灾害的防范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重点 检查学校应对自然灾害和次生灾害建立预案情况,学校防雷设施安装和定期 检测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 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 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管理责任。要明确工作目标,把责任分解到每个岗位和个 人。对没有按要求组织实施隐患排查治理和排查治理走过场的,要及时纠正, 对因此导致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大投入,及时整改。对检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要加大整改资 金投入,落实整改责任人,限时进行整改。对因资金困难一时解决不了的历 史遗留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死看死守,确保安全。
(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要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 重在治本”原则,对工作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进行总 结,完善相关安全制度,逐步健全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五)加强情况反馈,按时上报信息。要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
和每月 安全事故零报告制度,遇有重要情况或突发事件,迅速启动预案并妥善处置 的同时,要及时、如实上报相关信息。要把隐患整改统计表,按规定时间书面上报教育局。
贵州广盛源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织金县苦李树煤矿
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煤矿名称:
编 制 人: 朱 伯 荣 总工程师: 矿 长: 编制日期:2015年 8月 14 日
会 审 表
织金县苦李树煤矿
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织安监管字【2015】56号、织煤安监管字【2015】12号文件和“2015年8月12日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8月14日,织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三塘煤安分局江春霖带队和我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我矿进行了一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特制定我矿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我矿成立以周支宝矿长为首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友宝(矿 长)
副组长:朱伯荣(总工程师) 孙跃武(安全矿长) 费显财(生产矿长) 顶德登(机电矿长)
宋忠平(财务总监) 张应富(通防副总兼地测副总) 成 员:通防科长 防突科长 抽采科长 地测科长
监测科长 生产科长 机电科长 安检科长 调度主任 办公主任 财务科长 采购科长 培训科长 宣传科长 作业区队负责人等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办公室,由孙跃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日常工作。 二、检查内容
(1)煤矿企业“五落实五到位”,推进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2)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要求,加强监管执法情况。
(3)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投入,加强安全培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情况。
(4)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制,加强安全管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5)严格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情况。
(6)建立健全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三、时间安排
2015年8月14日,上午下井检查全矿井所有采掘工作面和所有通风的巷道,下午检查地面软件资料和地面各机房安全设施。【隐患大排查工作方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成立以周友宝矿长为首的瓦斯治理暨打非治违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及时安排,周密部署,确保此次瓦斯治理暨打非治违自查自纠取得实效。
(二)认真排查,及时整改,加强隐患整改责任追究,每条隐患未及时整改,给予隐患责任人处罚100元。
(三)认真分析,及时总结。
自查自纠结束后,于2015年8月16日前把总结报三塘煤安分局备案。
织金县苦李树煤矿
2015年8月14日
安辽运司发[2015]10号
安县辽安运业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的通知》(安交发[2015]8号)文件精神及县所《关于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安交运函[201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司今冬明春和春运工作实际,决定在我司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项政策措施,强化道路客运安全监管,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促进我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 1 -
巩固2014年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果,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强化措施,消除隐患,深入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和安全事件发生,确保我司春运和“两会”等重点时段安全形势稳定。
三、组织机构
为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公司决定成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黄国刚
副组长:秦钟英
成 员:刘建明、刘易豪、李珊珊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建明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资料汇总和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四、时间安排及工作步骤
自即日起到2015年3月底结束,为期2个月。
(一)动员部署阶段(自即日起至2月12日)。迅速动员布臵,召开相关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并将方案制定好后上报行业主管部门。
(二)排查整治阶段(2月12日至3月20日)。我司将每月组织一次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活动,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并针对 - 2 -
县局、县所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积极配合,对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指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三)巩固提高阶段(3月20日至月底)。公司将组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回头看活动,看对查处的隐患是否整改落实,隐患排查是否取得成效,对活动中好的经验、办法予以推广,并全面总结活动成果。
五、排查、整治的重点内容
(一)安全生产基础资料。检查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的落实执行情况,检查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安全生产告知制度等落实情况。
(二)核查客运驾驶人从业资质与违章情况。全面排查驾驶员资格,凡与所驾车型不符的,一律停止从业活动,严禁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件、三年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或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事故违法记满12分、以及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路超速20%)以上,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记录的驾驶员。
(三)审查营运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及车辆技术档案是否完善。客运车辆运输安全管理和客运车辆例行检查制度落实情况;车辆技术状况是否良好,应急器材配备是否齐全有效,车辆技术档案是否完善等情况。
(四)车辆动态监控责任落实情况。客运车辆务必实行专人监控、记录、分析并及时提醒,提示违规行为情况,对异常行车、 - 3 -
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逆向行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警告纠正和事后处理情况。
(五)安全教育情况。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在岗培训和继续教育情况;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以及恶劣天气和复杂道路驾驶常识、紧急避险、应急救援处臵等培训教育情况;驾驶员执行安全承诺制度、督促乘客系安全带等有关情况。
(六)检查道路运输行车事故应急预案的完善情况和应急演练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有针对性的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水平,确保发生事故后能有效减低损害。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安全管理是各科室负责人第一责任,要将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之一,切实加强领导,科室负责人要亲自抓,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特别是对可能出现问题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及早采取措施,妥善解决。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科室要结合今冬明春、春运等实际工作,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抓出实效,杜绝走过场,流于形式,切切实实将隐患排查整治落到实处。
(三)限期整改,严肃处理。要实行隐患追究,过程追究,落实追究,发现问题或隐患,立即予以整改,不能及时发现或不能及时整改,严肃追究责任,谁出问题谁负责。
(四)加强宣传,及时反馈信息。运用标语、横幅、录音等进行宣传,增强驾驶员安全责任意识和广大旅客的自我保护意 - 4 -
识。公开监督举报电话,落实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下决定消除一切安全隐患。
安县辽安运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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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市食安办《关于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销售、餐饮等环节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品不安全事件的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各个领域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农产品生产环节。对我县农产品生产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突出抓好水产养殖用药检查。重点查处水产品养殖过程使用氯霉素、硝基呋喃、孔雀石绿、已烯雌酚、环丙沙星、磺胺类、红霉素等禁限用药物行为。检查水产养殖户建立生产记录、生产档案、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二是检查畜禽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禁用兽药和苏丹红等化学物质的行为。三是以检查种植环节禁用农药为重点,开展农药专项检查。四是以禁用兽药为重点,开展兽药专项检查。整顿和规范兽药经营秩序,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兽药产品行为。五是以三聚氰胺、“瘦肉精”等违禁化学物质为重点,开展饲料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生产销售饲料、浓缩饲料、蛋白饲料和宠物饲料的企业,添加三聚氰胺、三聚氨酸、羟甲基羧基氮、脲醛树脂、过碳酰胺等违禁化工产品的行为。
(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对我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严格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每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目标明确、任务清楚、措施具体、责任到人、监管到位。二是开展重点食品、高风险食品专项检查,以白酒、大米、植物油、糕点、炒货等大众食品为重点食品,重点检查企业的原辅材料的进货、使用台帐以及出厂检验、滥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通过检查,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降低食品安全危害。三是严厉打击食品小作坊制假劣行为,重点对辖区内的食品小作坊进行检查,对非法生产加工食品的黑窝点要坚决取缔,对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原料及食品要坚决没收,对发现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严厉查处。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继续大力推进食品小作坊生产条件整改提高工作,重点对生产较集中、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较多的,进行全面整治。
(三)食品流通环节。对我县食品流通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集中开展重点食品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要以消费者申诉举报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品种为重点,突出抓好奶制品、肉制品、米面制品、饮料、糕点、干果、儿童食品、老年食品、膨化食品、冷冻食品等品种以及超市自制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二是以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为重点,依法抓好小食品店、小摊点、小市场的专项检查,集中执法力量加强市场巡查力度,坚决依法取缔无照商贩,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三是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品经营企业为重点,突出抓好市场开办者对食品安全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巡查人员要按辖区逐户检查排查,监督市场开办者、经营者自查和整改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切实做到不进、不存假冒伪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四)餐饮服务环节。对我县餐饮服务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以大中型餐饮业、学校食堂和集体食堂为重点,进一步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餐饮量化管理达100%。二是继续打击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规范各餐饮单位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确保食品饮食安全。三是加强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四是进一步对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采取“疏堵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方法,依法规范一批,疏导解决一批,整治取缔一批。查处率达100%。五是加强保健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格按照保健食品的规范要求,促使保健食品在我县更好保障消费者的使用安全和身体健康。六是加强学校(集体)食堂监督管理。学校食堂监督覆盖率达100%,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达100%,进一步开展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确保我县各中小学校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七是进一步做好学校内生活饮用水和学校食堂用餐具的监督抽检工作,保障学校用水卫生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
(五)生猪屠宰流通。对我县生猪屠宰进行全面排查。一是广泛开展执法宣传,组建联合执法队伍。通过广播、电视、标语、宣传车和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生猪定点屠宰的意义;适时组织以商业为主,邀请公安、工商、畜牧兽医、卫生、食品药品监督、技术监督、综合执法等单位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队伍,开展生猪定点屠宰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无证经营肉品行为。二是规范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经营市场,确保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宾馆、酒楼、饭店、集体餐饮、学生食堂等用肉单位所用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六)粮食生产、流通。对我县粮食质量进行全面排查。一是将粮食安全整治工作与实施粮食食品放心工程有机结合起来,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粮食购、销、调、存、加等环节的监管和整治力度,重点抓好粮食加工环节的安全监管,把好入市关,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粮食安全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粮食的违法行为,维护粮食生产经营正常秩序。二是将加大执法和联合执法力度。重点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粮食、生产销售不合格粮食和有毒有害粮食,粮食中滥用或使用非粮食添加剂等违法案件。依法严惩危害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犯罪活动。
(七)食盐生产、流通。对我县食盐进行全面排查。一是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切实规范盐业市场秩序。组织工商、卫生、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重点对县集贸市场和人口相对集中的镇开展排查整治。根据《盐业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等相关规定,强化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盐业生产经营中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制止无证照生产、经营、储运活动,深挖非法生产、加工、储运、销售团伙和窝点。加强整治工作的信息沟通及报送工作,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研究,及时解决。二是严把食盐市场准入关,严防劣质盐流入市场。要严格执行食盐生产许可证制度、食盐经营许可证制度,建立健全盐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盐运输的规定,严禁不符食用盐卫生标准的非食用盐进入本县。
三、职责分工
各镇政府负责牵头,组织基层站所,对辖区内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领域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底数,查处隐患。
县农业局负责初级农产品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水利局负责水产品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质监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供销商务局负责生猪屠宰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药监局负责对餐饮消费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教体局负责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县盐务局负责对食盐网点销售盐业等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统计;粮食局负责对粮食质量及原粮卫生的安全隐患排查。
四、工作步骤
排查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组织准备阶段(1月15日至1月20日)
各镇、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方案。
(二)集中排查清理阶段(1月21日至2月5日)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抓住重点,有计划地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对确有违法事实的,依法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落实长效管理阶段(2月6日至2月16日)
各镇和各有关部门对排查清理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并进一步查漏补缺,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长效监管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县食安办全面负责此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的组织、协调、指挥、汇总及信息发布等日常工作。各镇、县食安委各职能部门要把开展此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活动作为着力改善食品安全环境、有效防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的良好契机和有力抓手,力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落实职责。县食安委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加强依法行政和科学监管力度,及时排查隐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将隐患排查与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有机结合起来,明确各类监管岗位的监管职责,针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深入研究,查找原因,积极寻求对策,务求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确保全县范围内无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三)协调联动。此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强化联合执法,规范信息发布,凡发现隐患和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上报信息,各责任单位要立即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县食安办要定期发布工作简报。
(四)严格问责。各镇、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无缝对接,发生问题严格实行问责制。对监管不严、查处不力、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领导的责任,监察机关要发挥督查职能作用,加强督查,严肃纪律,强化问责。
(四)加强宣传。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隐患排查行动,发动群众踊跃举报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
请各镇及有关部门将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于1月20日前报县食安办。排查清理工作结束后,请各镇、各有关部门于2月28日前将排查结果报县食安办。
第2篇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决定,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整治力度,切实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省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紧紧围绕我县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将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督促经营者自律与强化监督检查相结合、加强整改与健全长效机制相结合,集中力量,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制售假冒伪劣农(兽)药、使用违禁农(兽)药、生产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私屠滥宰及食品非法添加等违法犯罪行为。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基础,完善监管措施,迅速扭转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薄弱局面,有效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净化农村食品市场,确保群众饮食安全。
二、整治重点与职责分工
(一)开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专项整治。由县质监局负责。要围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生产的产品品种和主要销售流向,建立监管档案。督促生产企业及加工作坊自觉落实原料进货查验记录、产品执行标准、出厂检验记录等主体责任制度。对于使用非食品原料、过期原料、生产无标签预包装食品、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以及仿冒标识标注、非法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强化对面向农村销售的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抽检频次和覆盖面,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主体责任不落实、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各类违法行为。坚决取缔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和“黑作坊”。
(二)开展食品流通环节专项整治。由县工商局负责。要以农村食杂店、小超市、集贸市场、学校周边等区域为重点,严密排查,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执行食品、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购销台账及索证索票等制度。不断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商标侵权、仿冒知名食品特有名称、包装、标识等假冒伪劣食品和进货渠道的检查力度和频次,加强对涉嫌问题食品的监督抽检,对来源不清楚、标签不规范、涉嫌侵权仿冒假冒等问题食品,要全部下架停止销售,坚决查清假冒伪劣食品的源头和流向,依法严厉追究违法经营者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开展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整治。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要以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区域、旅游景区、农家乐、镇小餐饮店等餐饮服务单位和农村家宴食品安全为重点,结合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含蛋奶工程)食品安全,进行风险隐患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落实记录台账和索证索票等制度,严禁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和餐厨废弃物处置。进一步加大对无证经营、违法添加、采购和使用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及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开展食品种植养殖环节专项整治。由县农业局负责。强化种植养殖基地农业标准化生产,对生产过程做到可查询、可追溯。要加大对以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为重点的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落实农(兽)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从源头上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严格督促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户执行和落实农药、兽药使用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规定,严厉打击经营和使用违禁农(兽)药和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有效杜绝家畜产品滥用抗生素。强化农药残留检测,防止不合格农产品上市。
(五)开展畜禽屠宰环节专项整治。由县供销商务局负责。要加强对私屠滥宰综合整治,重点加强对私屠滥宰高发和易发区域的巡查,严密监控城乡结合部和肉品加工集中区域的私屠滥宰行为。发现私屠滥宰要坚决依法取缔,并严惩违法责任人员;严厉查处定点屠宰企业出厂(场)肉品未经品质检验或经品质检验不合格、含“瘦肉精”、注水肉等违法行为,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
(六)开展水产品养殖和经营环节专项整治。由县水利局负责。重点检查水产品养殖和销售环节违禁渔药(氯霉素、硝基呋喃、乙烯雌酚、环丙沙星、磺胺类、红霉素)和渔药残留是否超标,是否非法添加国家明令禁止的孔雀石绿等有毒有害物质,是否执行休药期有关规定,切实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5日-3月25日)。各镇、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成立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部署,落实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工作步骤、工作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全面展开、有序推进。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26日-5月26日)
1、自查自纠(3月26日—4月9日)各镇、各有关部门开展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宣传教育,督促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交自查报告。
2、集中整治(4月10日-5月20日)集中力量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底数并建立监管档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进行整改;针对问题食品集中区域、环节和品种以及媒体报道的问题食品,制定并组织落实农村食品监督抽检计划,对监督检查或食品抽检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进行查处。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着力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建设、完善监管体制机制,探索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三)总结验收阶段(5月26日-6月15日)。县农业局、质监局、工商局、商务局、水利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针对本监管环节食品质量、存在安全隐患食品及媒体报道的问题产品,结合专项行动进展,组织开展跟踪性监督抽检,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县食安办对各镇、各有关部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验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镇政府负责、部门具体实施、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各镇、县食安委各职能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夯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镇、各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与协作配合,强化信息共享,发挥整体优势,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积极排查需要重点整顿领域和大案、要案线索,由县食安办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和集中整顿,从严查处和曝光一批典型食品违法案件。县公安局要积极配合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移交的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线索,要迅速组织力量进行调查,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查处,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粮食、水利、盐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镇及农业、质检、工商、水利、供销商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自3月15日起每隔15天报送一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县食安办要每月召开一次整治行动专题汇报会。重大食品违法案件查处及事故处置信息的上报和发布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加强督查检查。县食安办要于4月中旬、5月下旬开展两次联合执法检查,对工作缓慢、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镇、部门进行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将本次专项整治的省、市两级抽检结果纳入对镇、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之中。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镇、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宣传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经验,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农民群众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引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诚信经营,守法自律。具体安排如下:从3月18日起,县工商局(18-24日)、质检局(25-31日)、食品药品监管局(4月1-7日)、供销商务局(8-14日)、农业局(15-21日)、水利局(22-28日)依次在县电视台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并进行一周时间的本环节专项整治活动及安全管理知识集中宣传,扩大专项整治行动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整治舆论氛围。
各镇及农业、质检、工商、水利、供销商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领导小组名单于3月25日前,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5月25日前报县食安办。
第3篇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市食安办《关于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销售、餐饮等环节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品不安全事件的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各个领域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农产品生产环节。对我县农产品生产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突出抓好水产养殖用药检查。重点查处水产品养殖过程使用氯霉素、硝基呋喃、孔雀石绿、已烯雌酚、环丙沙星、磺胺类、红霉素等禁限用药物行为。检查水产养殖户建立生产记录、生产档案、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二是检查畜禽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禁用兽药和苏丹红等化学物质的行为。三是以检查种植环节禁用农药为重点,开展农药专项检查。四是以禁用兽药为重点,开展兽药专项检查。整顿和规范兽药经营秩序,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兽药产品行为。五是以三聚氰胺、“瘦肉精”等违禁化学物质为重点,开展饲料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生产销售饲料、浓缩饲料、蛋白饲料和宠物饲料的企业,添加三聚氰胺、三聚氨酸、羟甲基羧基氮、脲醛树脂、过碳酰胺等违禁化工产品的行为。
(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对我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严格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每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目标明确、任务清楚、措施具体、责任到人、监管到位。二是开展重点食品、高风险食品专项检查,以白酒、大米、植物油、糕点、炒货等大众食品为重点食品,重点检查企业的原辅材料的进货、使用台帐以及出厂检验、滥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通过检查,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降低食品安全危害。三是严厉打击食品小作坊制假劣行为,重点对辖区内的食品小作坊进行检查,对非法生产加工食品的黑窝点要坚决取缔,对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原料及食品要坚决没收,对发现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严厉查处。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继续大力推进食品小作坊生产条件整改提高工作,重点对生产较集中、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较多的,进行全面整治。
(三)食品流通环节。对我县食品流通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集中开展重点食品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要以消费者申诉举报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品种为重点,突出抓好奶制品、肉制品、米面制品、饮料、糕点、干果、儿童食品、老年食品、膨化食品、冷冻食品等品种以及超市自制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二是以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为重点,依法抓好小食品店、小摊点、小市场的专项检查,集中执法力量加强市场巡查力度,坚决依法取缔无照商贩,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三是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品经营企业为重点,突出抓好市场开办者对食品安全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巡查人员要按辖区逐户检查排查,监督市场开办者、经营者自查和整改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切实做到不进、不存假冒伪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四)餐饮服务环节。对我县餐饮服务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以大中型餐饮业、学校食堂和集体食堂为重点,进一步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餐饮量化管理达100%。二是继续打击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规范各餐饮单位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确保食品饮食安全。三是加强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四是进一步对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采取“疏堵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方法,依法规范一批,疏导解决一批,整治取缔一批。查处率达100%。五是加强保健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格按照保健食品的规范要求,促使保健食品在我县更好保障消费者的使用安全和身体健康。六是加强学校(集体)食堂监督管理。学校食堂监督覆盖率达100%,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达100%,进一步开展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确保我县各中小学校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七是进一步做好学校内生活饮用水和学校食堂用餐具的监督抽检工作,保障学校用水卫生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
(五)生猪屠宰流通。对我县生猪屠宰进行全面排查。一是广泛开展执法宣传,组建联合执法队伍。通过广播、电视、标语、宣传车和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生猪定点屠宰的意义;适时组织以商业为主,邀请公安、工商、畜牧兽医、卫生、食品药品监督、技术监督、综合执法等单位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队伍,开展生猪定点屠宰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无证经营肉品行为。二是规范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经营市场,确保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宾馆、酒楼、饭店、集体餐饮、学生食堂等用肉单位所用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六)粮食生产、流通。对我县粮食质量进行全面排查。一是将粮食安全整治工作与实施粮食食品放心工程有机结合起来,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粮食购、销、调、存、加等环节的监管和整治力度,重点抓好粮食加工环节的安全监管,把好入市关,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粮食安全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粮食的违法行为,维护粮食生产经营正常秩序。二是将加大执法和联合执法力度。重点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粮食、生产销售不合格粮食和有毒有害粮食,粮食中滥用或使用非粮食添加剂等违法案件。依法严惩危害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犯罪活动。
(七)食盐生产、流通。对我县食盐进行全面排查。一是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切实规范盐业市场秩序。组织工商、卫生、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重点对县集贸市场和人口相对集中的镇开展排查整治。根据《盐业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等相关规定,强化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盐业生产经营中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制止无证照生产、经营、储运活动,深挖非法生产、加工、储运、销售团伙和窝点。加强整治工作的信息沟通及报送工作,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研究,及时解决。二是严把食盐市场准入关,严防劣质盐流入市场。要严格执行食盐生产许可证制度、食盐经营许可证制度,建立健全盐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盐运输的规定,严禁不符食用盐卫生标准的非食用盐进入本县。
三、职责分工
各镇政府负责牵头,组织基层站所,对辖区内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领域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底数,查处隐患。
县农业局负责初级农产品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水利局负责水产品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质监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供销商务局负责生猪屠宰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药监局负责对餐饮消费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教体局负责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县盐务局负责对食盐网点销售盐业等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统计;粮食局负责对粮食质量及原粮卫生的安全隐患排查。
四、工作步骤
排查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组织准备阶段(1月15日至1月20日)
各镇、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方案。
(二)集中排查清理阶段(1月21日至2月5日)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抓住重点,有计划地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对确有违法事实的,依法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落实长效管理阶段(2月6日至2月16日)
各镇和各有关部门对排查清理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并进一步查漏补缺,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长效监管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县食安办全面负责此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的组织、协调、指挥、汇总及信息发布等日常工作。各镇、县食安委各职能部门要把开展此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活动作为着力改善食品安全环境、有效防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的良好契机和有力抓手,力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落实职责。县食安委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加强依法行政和科学监管力度,及时排查隐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将隐患排查与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有机结合起来,明确各类监管岗位的监管职责,针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深入研究,查找原因,积极寻求对策,务求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确保全县范围内无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三)协调联动。此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强化联合执法,规范信息发布,凡发现隐患和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上报信息,各责任单位要立即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县食安办要定期发布工作简报。
(四)严格问责。各镇、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无缝对接,发生问题严格实行问责制。对监管不严、查处不力、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领导的责任,监察机关要发挥督查职能作用,加强督查,严肃纪律,强化问责。
(四)加强宣传。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隐患排查行动,发动群众踊跃举报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
请各镇及有关部门将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于1月20日前报县食安办。排查清理工作结束后,请各镇、各有关部门于2月28日前将排查结果报县食安办。
第4篇为认真贯彻落实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县食安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进一步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将各类餐饮服务、食品加工单位在食物加工活动中产生的厨余垃圾等餐厨废弃物,以及泔水油、餐饮油、煎炸油、各类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油水混合物、植物油厂提取植物油剩余的下脚料油等废弃油脂,作为食用油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强餐厨废弃物回收清运处理的管理,坚决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食用油的违法行为,彻底杜绝餐饮业使用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的违法行为,有规划地对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进行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通过“地沟油”专项整治,着力从生产源头控制,规范食用油经营行为,保障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油,严厉惩处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地沟油”违法行为,依法取缔无证生产、经营食用油行为,确保我县无生产、经营、使用“地沟油”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促进全县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整治重点
对食品生产、经营、使用等各个环节和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单位及个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确保不存死角、不落环节、不留盲区。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整治区域,以辖区内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废弃油脂和餐厨垃圾的单位、个人及生产加工“地沟油”黑窝点和食用油生产加工企业、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小食品厂、食用油销售者、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小餐馆、快餐店、餐饮摊点、火锅店、以及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等为重点整治对象。
三、整治任务
各镇人民政府、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要按照国家和省市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要求,根据各自职责分工,依法推进整治工作。
(一)深入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
1.认真组织排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地沟油”违法行为。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仔细排查线索,严厉打击未经许可私自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废弃油脂及餐厨垃圾的行为。对涉案的生产、加工“地沟油”企业依法严厉查处;对发现的黑窝点坚决予以取缔。要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场所为重点,严厉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和来源不明食用油行为。
2.切实规范管理,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加大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用油采购和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用油分装、小食品店、食用油经营门店、小餐馆、餐饮摊点、火锅店和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集体食堂为重点对象,严查食用油进货查验登记、索证索票等制度落实情况,严格规范餐厨废弃油脂和餐厨垃圾流向合同和台帐登记管理,做到流向可追溯。依法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和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使用“地沟油”生产加工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依法吊销许可证,对使用“地沟油”的食品加工小作坊要坚决取缔,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加大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力度
1、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市容园林局要加快《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的修订完善工作,并尽快出台。药监局、市容园林局、农业局要切实加强对餐厨废弃油脂的管理,监督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单位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登记台帐、流向协议合同等管理制度。药监局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要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以集体食堂和大中型餐饮单位为重点,积极推行安装油水隔离池、油水分离器等设施;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严禁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市容园林局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要与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合法单位签订流向合同协议,确保可追溯。市容园林局、农业局要加强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单位及养殖单位的管理,严格资质审查,并登记备案,严禁无证照单位回收、运输餐厨废弃物及油脂,严禁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2、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和收缴非法收运餐厨废弃物运输工具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收运餐厨废弃物行为;加大对违法销售或处置餐厨废弃物的餐饮服务单位处罚力度;对不按规定处置餐厨废弃物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内部集体食堂,除进行严厉处罚外,还要追究食堂所属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三)广泛发动群众监督举报
各镇人民政府和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群众投诉举报要高度重视,及时受理,认真核查举报线索,对违法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废弃物和提炼、销售及使用“地沟油”或采购、使用来源不明食用油脂的,要坚决严厉查处,绝不手软。同时,没收产品并捣毁违法使用工具及设备设施。
四、责任分工
(一)各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实行镇长负责制,加强对“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逐级细化分解整治任务,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统筹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县食安办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及时收集、整理和报送有关信息,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
(三)质监局要加强对食用油精炼加工、分装等相关企业的检查,要认真核查进料、出油记录和资金往来账目等情况,凡发现购入原油来源可疑、进料与出油数量明显不符、大量购买使用过滤用白土、销售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等可疑线索的,要迅速深入追查,对使用地沟油作为原料生产食品、使用无标签标识或来源不明食用油的,要依法予以惩处。要强化对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督促其加强对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的管理,防止用于非法加工地沟油。
(四)工商局要强化对集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特别是散装食用油批发零售单位的巡查监管,全面检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以及散装油标签标识等制度的落实情况,加大监督抽检频次;加强对流通环节食用油的监督与管理,以集贸市场、批发单位、粮油门店、食杂店等单位为重点,规范经营者建立食用油购销台帐、进货查验登记和索证索票等行为,严厉打击经营“地沟油”和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行为,杜绝“地沟油”流入市场。严厉查处购进和销售未经许可的分装食用油违法行为,并及时向质监部门通报。
(五)药监局要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以小餐饮、小饭桌、火锅店、旅游景区餐饮店、学校食堂等企事业单位食堂以及校园周边餐饮店等为重点,对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脂的进货查验登记及索证索票情况进行严格监督检查,凡发现购进、使用假冒伪劣或来源不明食用油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对购进和使用未经许可分装的食用油违法行为及时向质监部门通报。
(六)工信局要加强生猪屠宰环节的管理,督促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严格生猪产品流向记录,对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对无害化处理情况和处理后产品流向做好记录。
(七)农业局要加强养殖环节的监管,对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泔水饲养畜禽行为要依法查处。
(八)市容园林局要加大巡查力度,依法查处非法收运、处置餐厨废弃物等违法行为;负责协调县内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单位的许可、备案和监督管理,严禁有毒有害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进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同时,牵头会同财政、环保、发改等相关部门,积极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九)环保局要加强对餐厨废弃物产生和处置单位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查处超标排放餐厨废弃污染物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监察局要加大行政监察和问责力度,监督监管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对在“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以及行动迟缓、敷衍应付、整治不彻底、流于形式等行为,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当地政府和监管部门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一)公安局要配合监管部门开展“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对构成犯罪的制售“地沟油”案件,要提前介入,依法立案,从快侦办,一查到底。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24日至1月31日)。各镇人民政府、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要全面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进行调查摸底,切实掌握辖区内“地沟油”整治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单位基本情况,在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立即部署、迅速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月1日至3月20日)。按照方案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食用油、“地沟油”市场清理整顿,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地沟油”的违法行为。
(三)总结验收阶段(3月21日至3月31日)。集中整治活动结束后,各镇人民政府、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对整治情况要进行认真总结分析,查找不足,加强整改。县食安委将对开展情况督导验收,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预期效果。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方责任。各镇人民政府、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加强对“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县食安办将负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督办工作。各镇、相关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将“地沟油”整治作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中之重和突出任务,与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同步推进,确保取得应有实效。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问责制,严格责任追究,对因工作不力、玩忽职守、措施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严格监督执法,严惩违法行为。对发现非法提炼“地沟油”的黑窝点,以及无证生产加工食用油和违法销售、使用“地沟油”行为,各镇政府及相关成员单位要组织协调公安、质监、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切实防止前整后乱、出现反弹现象。涉嫌犯罪的案件,要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从快捕诉、从重量刑、顶格处理,有力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三)广泛宣传发动,鼓励社会监督。“地沟油”专项整治期间,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食用“地沟油”危害,整治“地沟油”的目的、意义,并在新闻媒体开辟专题栏目,对相关部门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活动及时予以报道,对非法生产、加工、提炼、销售和使用“地沟油”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踪报道并坚决予以公开曝光,进一步提高广大消费者的防范意识,增强防范能力,警示消费者理性消费,震慑违法者依法生产,规范经营。同时,各镇人民政府及相关成员单位要制定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动员广大消费者积极行动起来,加强对“地沟油”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监督举报,对举报经查实的,及时兑现举报奖励资金,形成依法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群防群治局面。
(四)认真总结分析,加强信息沟通。各镇政府、相关部门要及时报告“地沟油”整治工作信息,对涉及其他地区、部门的信息要主动通报。要进一步健全互联网舆情监测机制,及时掌握、核查舆情热点线索,组织专家答疑解惑,妥善回应社会关注焦点。对虚假新闻报道和不实传言要及时澄清、消除公众疑虑。有关地沟油案件的侦办信息,必须逐级上报公安部统一对外发布。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于3月31日前将书面及电子版总结材料报县食安办。
第5篇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一)抓好镇食品安全监管所建设。按照上级要求落实镇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推进基层监管队伍建设的思路和省上的建设标准,积极协调推进镇食品安全监管所建设。
(二)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召开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推进会,再次掀起创建工作高潮。加快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
二、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三)抓好食品检测资源整合和评价性抽验工作。抓好省政府、省食安委、市政府等关于食品安全检测资源整合的《意见》、《标准》等有关文件精神的落实,做好县级食品安全检测资源整合工作。开展食品基本品种评价性抽验工作和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
(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舆情检测机制和事件报告网络;建立健全统一指挥、步调一致的应对处置机制,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快速响应能力。
(五)加快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依托省、市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逐步实现各监管部门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机制。
三、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管
(六)深入开展“违禁超限、假冒伪劣”专项整治。按照“排查要全面、治理要彻底、成果要巩固”的要求,严厉打击非法添加、使用非食品原料、饲喂不合格饲料、滥用农兽药和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五类非法违法行为;严厉整治出售过期食品、粗制滥造、冒用品牌、虚假标识等侵犯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七)扎实开展重点行业综合治理。按照重点突破、整体带动的思路,进一步突出乳制品、食用油、酒类、肉类、保健食品、农业投入品、包装材料等重点品种综合治理,力争实现重点品种质量安全水平率先明显提升。
(八)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加大巡查监管力度,提高巡查监管效能。着力加强重大节日市场的监管工作,切实保障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安全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加强公安、农业、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及时查处食品经营中的违法行为。
四、推进食品行业道德诚信建设
(九)继续开展食品行业道德领域专项治理活动,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十)建立统一的食品生产经营诚信系统,建立食品企业诚信档案,认真落实“黑名单”制度和有奖举报制度,加大对违法食品企业曝光力度,切实起到警示和惩戒作用。
五、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工作
(十一)扎实抓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主要以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载体,积极创新宣传手段,开展食品安全行动在基层活动,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诚信典型事迹的宣传;按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6-2016)》,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晓率,构建全社会群防群控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
第1篇: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安委会《无锡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行动实施方案》精神,有效预防和减少学校安全事故发生,全力维护校园安全工作的良好态势,现结合实际,制定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进一步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防范管理措施,强化安全防范基础,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发生,维护学校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环境。 二、组织领导
组 长:凌 红 副组长:徐 芳、俞 霞 组 员:胡 丹、陆重维、邵 萍、浦陈霞、许汉伦、张文元、樊星群、杨 方、黄 健、岳 峰 联络员:黄 健 重大信息报送员:浦陈霞 三、排查重点
一是教学、科研、生活等师生集中活动场所的防火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整良好,电器设备连接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是否规范。 二是危化品、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情况。危化品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储存、使用、回收等环节是否规范;电梯等特种设备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三是学校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情况。保卫机构设置及专职保安门卫值班是否按要求配备,重点要害部位的防范措施是否按要求设置,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是否到位,技防、物防设施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四是学校基建工地、场所的管理情况。是否做到施工区域与师生生活区域、施工人员与师生相隔离,施工单位是否存在违规施工,施工人员是否存在违规操作等问题。 五是饮食卫生情况。食堂管理是否规范有序,食品采购是否手续齐全,现场操作环境和食品提供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四、实施步骤
(一)自查整改阶段(8月18日至9月20日)
1、学校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和人员职责。
2、各部门负责人认真对照排查治理重点,仔细排查,并逐一登记填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3、学校领导小组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讨论提出整改意见。能当场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由于自身原因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要主动向东亭街道政府和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及时报告,请求支持帮助。
(二)督导检查阶段(9月21日至10月31日)
1、学校每周四16:00前按时上报《安全隐患排查汇总表》。 2、对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搜集、整理好相关台账资料。 3、积极迎接区教育局对学校落实隐患排查工作的督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把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切实担负起组织、协调、发动、推进的职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得力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校长办公室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发动,把排查治理的精神和要求传达到每一个教职员工。 教导处要切实将安全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以课堂教学为主阵地,充分利用主题班会、黑板报、校园网、广播、国旗下讲话等形式,结合当前季节特点和学生认知能力,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扎实有效的安全教育,重点突出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治安安全以及食品安全,普及安全常识,提升应急逃生能力。 总务处要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人员、专职保安、食堂人员、消防安全、电梯管理员等岗位培训,不断提高技能操作水平和日常管理能力。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
学校要认真分析排查治理工作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规范完善日常办学行为,努力实现安全预防关口前移。 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将排查工作纳入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期、有效开展。 要深入开展平安校园、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等活动,全力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
第2篇: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xx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结合治理的安全方针,认真排查和集中整治我校的事故隐患,切实做好当前学校安全工作,有效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学校稳定,为“奋战150天,全力打好六大战役”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学校安全隐患和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杜绝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四、治理内容:
1、学校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学校安全工作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并层层签定责任书。
2、加强对校园校舍的检查,特别要把学校教室、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等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查重点,严格把好新建及维修校舍的设计关、材料关、施工关,确保校舍修建的质量,全面消除和杜绝学校危房。
3、定期组织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学校安全工作情况,<莲~山 课件>定期开展安全工作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4、定期对学校实验室危险物品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学校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
5、学校要经常对广大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内容要以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为重点,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学生自救能力。
6、重视学校食品卫生工作,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防止师生食物、药物中毒和传染病及各类突发性事故、事件的发生。
7、加强学校值班工作,强化值班人员门卫的责任意识,严格工作纪律,严禁社会闲杂人员随意进入学校。
8、严格执行大型活动审批制度。凡是组织大型师生集会等活动的,必须报教育局批准,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做到组织管理无疏漏。
9、做好学校安全档案的归档整理工作,做到精细、规范、不遗漏。
五、具体要求:
1、我校要把此次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作为今年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任务。
2、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此次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查处的各类安全隐患,要坚决停用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人,加强监控管理,限期整改。
3、学校要以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落实治本之策,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4、加强宣传教育,发挥监督作用。学校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对广大师生加强安全知识、安全法律法规等的安全教育,并通过他们积极的向社会进行宣传,使全社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为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第3篇: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校内政治事件和治安、刑事案件以及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党的XX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按照省教育厅“20XX年全省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和在学校中开展安全管理工作“三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经校领导研究决定,从4月 10 日至5月 15 日在全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排查和集中整治学校各类安全隐患,健全和巩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件、事故的出现,努力减少安全问题的发生,进一步深化“安全文明校园”建设成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在以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全面、深入、细致、有效地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以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点问题,继续推进我校《安全稳定“一岗双责”责任制办法》、《安全管理规定》等重要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演练,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能力,提高预防、预警、预见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为顺利实现全年安全稳定工作“确保零事故、力争零事件,努力减少安全问题的发生,继续保持河北省‘安全文明校园’荣誉称号”的总体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三、排查整治内容
1、消防安全:对照《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沧州市人民政府20XX年度消防安全责任状》以及我校《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制度和规定,按照消防工作“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要求,重点是各种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落实情况;消防用水及压力能否满足需要;消防器材是否齐全在位有效;重点部位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四懂四会”情况;用电、用火、用油、用气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有无私拉乱接电源、使用违章电器、私藏易燃易爆物品以及乱扔烟头、楼内焚烧垃圾、擅自动用明火情况;学生宿舍底商(门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否规范等情况。
2、交通安全:重点是按上级要求和具体实际设置和完善相关的交通设施,对进校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和行人实行规范管理和疏导;定期维护、检测校车,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车况完好;驾驶员资质、表现和技术符合有关规定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检查驾驶员是否存在“三超一疲劳”(超速、超载、超员和疲劳驾驶)以及酒驾、醉驾等违章、违法情况;对驾驶员是否进行定期行车安全教育;是否存在单位、教职工和学生违规包车、私自包车情况;外出活动单位,是否按程序审批备案,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是否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制定交通安全方案等。
3、设施设备:重点是检查锅炉、电梯、压力容器、燃气、水电管网、体育场地等特种设备和重要设施的完好情况和使用维护情况;尤其是涉及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掌握和执行情况,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设备是否定期维护、保养和检测;是否存在“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库房及存放设施符合要求情况;实验室、会议室、功能活动室、餐厅、厕所等公共重要场所的设施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
4、房屋建筑:重点是检查教学用房、学生用房、生活用房、图书馆、餐厅、大门等是否存在倾斜、塌陷、脱落、裂缝、漏水渗水等隐患;屋顶有无变形情况;防雷、防震、防风、防洪措施是否完善;楼梯扶手、护栏、阳台等是否符合规范,有无损坏和锈蚀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的消防审批、验收和措施落实情况。
5、饮食卫生:重点是检查餐厅、炊饮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和管理情况;是否落实食堂物资采购、运输储藏、烹饪配餐、餐具卫生、保鲜留样制度;餐饮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证件,有无不良行为及思想倾向、精神疾患情况;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预防情况;对外承包经营的食堂、小卖部、超市是否执行经营准入制度,是否存在恶性竞争事件,饭菜价格是否大致稳定,师生就餐是否文明有序;小卖部、超市、食堂是否取得有效专用许可证,是否出售过期食品和不宜在学校出售的食品、用品等情况。
6、实践环节:重点是检查体育运动、实习、实验、实训、劳动等是否事前进行安全知识、安全防范教育;是否与学生签订实习安全协议书;任课教师是否全程指导、把关,有无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现象;事前有无落实防火、防毒、防爆、防溺水、防腐蚀、防触电、防坠落等保护和应急措施。
7、电气线路:重点检查自动消防控制、视频监控设备、恶性用电负载装置、天然气管网等重要电气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使之处于正常运行和灵敏有效状态;检查并及时更换老化线路;纠正私拉乱接电源、违章使用电器情况。
8、“三项排查”:一是排查师生员工思想状况。特别是师生对国际国内敏感、重大问题以及学校热点问题的关注度及反映情况,对校园周边及学校内部治安秩序、后勤保障服务、教学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满意度情况;二是排查矛盾纠纷、治安隐患。特别是学生中男女恋爱危机、同学之间、宿舍成员之间的矛盾纠纷,管制刀具、棍棒、钢管、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流入校园、宿舍情况;三是排查学生特殊群体。特别是学生中涉及“学习吃力、生活拮据、关系紧张、就业困难、心理疾患、夜不归宿、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情况,积极采取包括超前分析、重点关照、感化教育、心理疏导、帮扶减压等在内的综合手段和措施,确保学生主体安全稳定。
9、制度落实:重点是检查学校2015年《安全、综治、维稳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稳定“一岗双责”责任制办法》等重要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演练是否经常化,制度化;重点部位和重要岗位“三检查”(处级单位每月一查、科级单位每周一查、岗位人员每天一查)的具体执行情况;大型群体活动的申报审批以及安全保卫情况;师生的安全意识、防范能力、应急避险水平如何。
10、政治隐患排查:重点是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苗头的排查。特别是要深入了解、及时掌握“法轮功”不放心、未转化人员的思想动态和活动去向,落实帮教和管控措施;宗教组织,特别是天主教和基督教是否有向我校秘密渗透以及在校内活动、串联的情况;宗教信徒的种类、成分、活动场所、重点骨干及有无非法活动情况;对党和政府不满的人员、不按正规渠道反映问题的人员、经常鼓动上访的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的人员以及有可能群访、串访、越级访的人员情况;防止学生可能参与社会非法聚集活动的情况;加强校园网络管理,全面落实实名制,及时协调删除或屏蔽不良信息;学生对涉及自身利益的“奖、贷、补”等方面的反映。
四、责任分工
第1项由安全稳定处牵头负责,有关单位配合;第2项由安全稳定处和后勤管理处共同负责,有关单位配合;第3、4、5、7项由后勤管理处牵头负责,安全稳定处和各系配合;第6项由教务处牵头负责,学生处和各系配合;第8项由各系负责,学生处和团委配合;第9、10项由各单位自行对照检查。
五、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4月10 日—4月12 日)。学校拟于4月 10 日召开全校动员大会;各处级单位要根据学校会议精神,结合本工作方案和具体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广泛动员,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2、自查自纠阶段(4月13 日—4月25 日)。各单位要围绕工作重点,集中时间、组织专门力量对所属区域安全隐患进行自查自纠,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台帐,登记造册,分门别类,认真梳理。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定时间,认真整改。对于情况复杂,一时难以按时完成的也要制定整改计划并采取临时有效的保护措施;本单位确实无力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学校,由学校统筹安排。自查自纠结束后,要填写《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并于4月 26 日前报安全稳定处。
3、督促检查阶段(4月26 日—4月30 日)。学校将加强调度,组织有关职能处室领导和相关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单位自查、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协调指导。
4、总结阶段(5月 9日—5月15 日)。学校和各单位对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进行认真反思总结,对组织得力、计划周密、排查细致、整改彻底的单位进行表彰;对排查中存在动员不力、排查不细、工作不实、整改不到位问题的单位、部位,要及时有效地“补课”,甚至推倒重来;对存在明显安全隐患但没有排查出来或已经排查出来不做及时整改的,对屡次督促而迟迟不动或以种种借口搪塞敷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在排查治理期间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和责任事故的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前置问责。
各单位可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本着“往前赶、主动抓”的态度,积极负责,灵活交叉,对实施步骤进行适当调整,力争尽早完成排查整治工作。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本着对师生员工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认真负责的原则,充分认识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做到“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实施、全面排查、不留死角、深入彻底”,确保各项措施落实。
2、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管理责任,要明确工作目标,把排查整治任务分解到每个岗位和个人。对没有按要求组织实施隐患排查整治或走过场的,要及时纠正。要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部位、重要岗位的排查力度,深实严细,全面覆盖。要认真坚持“三不放过”原则(职责范围内应查未查的不放过;存在隐患没查清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不放过)。
3、严格排查,及时整改。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整改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确保安全。
4、广泛发动,全员参与。各单位要广泛发动师生员工积极参与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大家的积极性和主人翁精神,鼓励和支持他们全面细致地查找并据实举报各类安全隐患,为排查整治工作、为安全稳定工作建言献策,形成学校安全稳定人人有责、个个参与的良好氛围。
5、建立机制,巩固成果。要贯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针对工作中存在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要认真总结和研究,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创先争优的精神,及时调整、充实和完善相关安全稳定工作机制和长效管理制度,确保我校安全稳定工作可持续发展。
第4篇: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为确保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好、管理好、维护好、运行好,保护好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XX]58号)和《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漳政办[20XX]195号)及诏政办[20XX]127号文件精神,现就我乡抓好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排查对象和工作分工
本次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的对象是我乡在建重点项目,包括:公路交通设施、水运交通设施、重要电力设施、农村基础设施等方面。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公路交通设施。以桥梁为重点的所有在建和投入使用的公路、桥梁,包括高路堤、深路堑、地质复杂路段的公路和桥梁。乡重点项目为:县道店湖公路,隐患排查工作由陈锡文副书记牵头,会同交管站、水管站、建设所及公子店、丁寮作业区、湖内村组织实施。
(二)农村基础设施。乡重点项目为:田朴村海堤水毁修复工程、院前田朴海堤第五期强化加固工程、寻寮片区渠道和溢洪道修建和改造工程。隐患排查工作由张海潮委员、沈金平副乡长牵头,乡水管站、院前村、田朴村、丁寮水库管理处配合。
二、排查主要内容
(一)在建重大基础设施的立项审批程序是否完备并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勘察、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是否有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资质,是否履行了职责;工程质量是否存在问题,质量和安全监管是否到位。重大基础设施是否按要求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职业病危预评价”;是否按要求进行了“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验收;是否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适用于要求取证的行业)。
第1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号常务会议,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按照省、市、县政府近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镇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进一步完善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坚决把事故的指标压下来,努力实现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成立南屿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林 斌(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
副组长:唐伯文(镇综治副书记)
郭晓华(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候选人)
郑 儒(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林秀燕(宣传委员)
陈可飞(统战委员)
周仁维(副镇长候选人)
江祥昭(科技副镇长)
郑建飞(南屿派出所所长)
成 员:金 仪(城镇规划服务中心主任)
毛忠剑(国土资源所所长)
林 志(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陈跃强(综治办主任)
张学略(南屿派出所副指导员)
潘依光(工商所所长)
林碧妹(南屿船管站站长)
王建进(南屿公路站站长)
林善杰(闽三中校长)
陈圣生(南屿中心小学书记)
陈启平(南屿供销社主任)
唐振南(南屿医院院长)
李 魁(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 峰(文化服务中心副主任主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办,办公室主任由许贞润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刘建兵、张汶。电话:22806607【隐患大排查工作方案】
三、治理内容与分工
全镇各行业(领域)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以公路为重点的交通运输领域。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继续加大道路交通“五整顿”、“三加强”工作力度,扎实推进客运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运车辆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从严整治超载、超限、超速加酒后、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农用船、自用船、渔船非法载客等行为。(公路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由派出所牵头,渔船和农用船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由船管站牵头)。
2、以非煤矿山为重点的矿山领域。继续推进矿山企业整顿关闭、兼并重组、整合技改;深入开展地下矿山通风和防治水、露天矿山采场、高陡边坡、尾矿库和排土场专项整治;严格执行矿山建设项目安全核准制度。(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由土地所牵头)
3、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工业领域。要深入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道路及内河运输和管道输送、使用、废弃等各个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继续抓好对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和监控工作。冶金行业更继续抓好煤气等重点生产环节的专项治理工作,以交叉作业、检修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等为重点,深入排查和治理隐患(镇安办牵头)
4、以住房建设项目为重点的建筑领域。要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整治,深化渣土运输车专项整治,认真排查治理起重机、吊罐、脚手架和桥梁等设施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以高层建筑、“三合一”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防范火灾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整治。(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由建设站牵头,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由镇派出所、综治办牵头)
水运、农机、学校、工业卫生、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和各类企业,都要立足实际,确定安全隐患排查重点,认真排查整治。各相关主管部门要牵头负责,切实做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各项工作。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全面、系统地开展自查自纠,不仅要查现场隐患,更要查管理上的漏洞和制度上的缺陷:一查责任和制度落实情况,二是新技术、新设计、新装备、新工艺的运行投用检验情况,三查关键设备、场所和环节,四查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
四、排查治理方式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监察执法、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相结合,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机制、分级监控治理机制和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机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以隐患排查治理推动各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化,改善重点行业领域和重大基础设施安全生产秩序。二是与日常监管监察执法相结合。加强安全生产源头控制,严格安全生产许可,提高安全准入门槛,关闭淘汰技术落后、隐患严重、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加强日常安全监管监察,严格行政执法,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反“三违”(建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三是与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相结合。强化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加强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技术改造,推广应用先进工艺、技术,推进科技强安和本质安全企业建设。四是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专项整治小组,各村(居)、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要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到位。
(二)落实整改,确保到位。生产经营单位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按计划组织整改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确保资金投入,加快整改进度,搞好跟踪落实,及时整改销号。
(三)强化督查,严格执法。各专项整治小组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采取联检、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过程的督促、检查。要强化行政执法,严肃查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对排查治理走过场的单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单位和违法违纪行为、事故背后的腐败现象典型案例要予以公开曝光。要建立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及时调查核实,形成隐患排查治理的良好氛围。
各专项整治组及牵头单位将隐患排查实施方案及工作落实情况于9月23日前报镇安办。
第2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XX年]16号)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做好长安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制定长安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省市安委办关于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对照国务院关于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的指导意见,通过企业自查、部门排查、建立试点、重点治理和全面整改,查处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隐患和违法行为,进一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的落实,保持辖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发展。
二、实施范围
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范围是全区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化工、建筑施工等工矿企业;学校、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街镇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情况。
三、排查治理的内容
(一)各类企业和单位自查自改共同的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和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风险抵押金缴纳、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等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三同时”制度情况。
4、安全培训教育情况。企业和单位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保证经费情况;全员(包括农民工)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
6、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二)各类企业和单位根据本行业特点自查自改的重点内容
7、化工和涉及化工生产的医药生产企业
(1)生产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时不符合项的整改情况;重要生产车间、原料产品库区、供电供水等重点单元的安全生产状况。
(2)工艺技术管理制度、仪表联锁管理制度、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制订和执行情况;工艺技术是否合规,操作条件是否合理,主要联锁自动保护设施是否正常,反应器、分馏塔、重要机组、专用设备以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重要设备的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3)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开车前和停车后确认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4)在检修、维修作业中,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在生产和施工作业中,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料串料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情况。
(5)防雷电、防汛、防建筑物倒塌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6)企业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队伍,或与当地大企业、与地方政府建立了应急救援合作关系;化工企业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染的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立了污水储存池及具备污水处理的能力。
(7)岗位操作人员熟练掌握和熟悉本岗位职责、工艺流程、危险及有害因素、工艺技术指标、操作规程、设备仪表的使用、应急处置方法的情况,严格执行企业巡回检查制度的情况。
(8)新建项目的立项审批、安全设施审核情况,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资质情况;项目的竣工验收、正在试车投料和试生产项目的安全措施制订和落实情况。
8、化工经营企业
(1)销售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是否存在超许可经营范围现象,是否严格执行“一书一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制度。
(2)销售剧毒化学品的企业是否查验、登记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运输车辆安装的安全标示牌。
(3)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安全距离、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储罐区是否建立了罐体定期检查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储罐是否装备液位高低报警,是否存在超储现象,仪表、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防雷、防雨、防汛、防倒塌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
9、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
(1)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特别是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和液化天然气充装单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制订和执行情况,充装车辆资质、安全状况查验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严禁超量装载规定落实情况,操作人员取得上岗证的情况。
(2)可燃气体充装设备管道静电接地情况,装卸软管每半年进行水压试验的情况,充装设备的仪表和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液化气体充装站是否采取防超装措施;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充装站是否配备有毒介质洗消装置,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和防化服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3)对证明资料不齐全、检验检查不合格、罐体内残留介质不详和存在其他可疑情况的罐车严禁充装的规定落实情况。是否向驾驶员和押运员说明充装的危险化学品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生产企业的联系方式等,是否向押运员提供危险化学品信息联络卡。
10、建筑施工企业
(1)企业依法取得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企业依法进行建筑施工活动的情况以及遗留问题的整改情况。
(2)工程的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及工程监理单位等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3)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施工现场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四口、五临边”、高边坡、物料提升机及施工外用电梯、塔吊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与管理符合标准规范的情况。施工作业人员人身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XX)的情况。
(5)施工现场起重、吊装设备及机具的安全检测检验合格情况,以及塔吊、物料提升机等安装、拆除方案的制订及使用情况。
(6)脚手架的设计、制造、搭设、使用、管理和维修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情况。
11、学校
(1)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
(2)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情况;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监测情况;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具备合法资质情况。
(3)锅炉、燃气、电气、体育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情况;游泳池、实验室、礼堂、学生宿舍,特别是租用的学生宿舍和底层商用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情况。
(4)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情况。
(5)d级危房使用情况;校舍存在安全隐患情况。
(6)日常安全教育课时安排情况和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情况;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的聘用情况;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情况。
(7)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落实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情况。【隐患大排查工作方案】
12、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1)人员密集场所设置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情况。
(2)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的设置、数量和形式以及保持畅通情况;公共区域及逃生通道的外窗金属护栏符合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要求情况。
(3)防火、防烟分区设置情况。
(4)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栓等设施的配备和完好情况。
(5)集生产、加工、销售、储存、居住等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6)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电气设备、电源线路的使用维护情况。
(7)人员密集场所周围违章建筑、室外广告牌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问题整改情况。
四、时间安排和步骤
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时间从现在开始至12月2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文件精神和指导意见,制定长安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同时,确定辖区华曙制药厂、京联实用气体有限公司等11个单位为街镇隐患排查治理的试点单位(各街镇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由各街镇督导、帮助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二)企业自查整改阶段。7月30日前为企业自查整改阶段。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要求,深刻吸取本企业和其他同类企业以往发生和未遂的事故教训,结合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方案,认真细致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隐患,要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完成整改。企业要将排查治理情况及时上报各街镇安监站。同时,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企业的自查整改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区安委办报送信息。
(三)督导检查阶段。7月15日至8月10日。分两个层面,由各街镇负责督导本辖区试点单位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由区安委办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督导组,对全区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对各街镇落实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检查。在此阶段,由区安委办和相关街镇共同做好省市督导检查的迎查备查工作。
(四)“回头看”再检查阶段。10月20日至12月20日为各单位“回头看”再检查阶段。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结束后,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主要检查企业和各监管单位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完善,隐患治理资金投入和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街镇和负有安全监管的职能部门要把此次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结合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工作要求和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实际,迅速开展工作。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对重大隐患单位,街镇每周检查一次,职能部门每半月检查一次;对一般隐患单位,街镇每月检查一次,各职能部门每两个月检查一次。同时要坚持周二检查日制度,每周二由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带队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确定整改的时间、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三)抓住试点,以点带面。各街镇要帮助辖区试点单位制定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排查治理内容、程序、责任及要求,注意总结推广试点单位的先进经验,使相关行业和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都能按照要求进行,达到以点带面,全面推开的目的,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打下坚实基础。
(四)落实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各街镇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中工作不落实、检查不到位、隐患不整改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五)完善制度,长远推进。各街镇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职能部门要以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为契机,探索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对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既要切实消除当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以“三项制度”建设为核心,落实治本之策,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六)加强宣传教育,发挥监督作用。一方面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宣传力度。另一方面,要强化社会监督,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监督,使生产经营企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创造良好的环境。区安委办隐患排查举报电话为0311-86662089。
第3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好市“363”工作计划,进一步从根源上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提高我镇本质安全生产水平,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XX]40号)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以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酒类企业、非煤矿山、特种设备、学校等事故多发易发行业和部位为重点,在我镇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着力规范安全生产秩序,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市“363”工作计划的推进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任务措施
3月份为我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月”,我镇各办室、各村(社区)3月1日起在管辖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1个月的全面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全面、系统地开展自查自纠,既要查现场隐患,更要查管理上的漏洞和制度上的缺陷:一查责任和制度落实情况;二查新技术、新设计、新装备、新工艺的运行投用检验情况;三查关键设备、场所和环节;四查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
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整治,同时实行企业、村(社区)、镇乡(部门)、市四级分组备案建档,分级治理,分级督促。对一时难以整治的重大隐患,必须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个落实”,并填写附表于3月25日前报镇经发办备案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使全镇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确保我市“363”工作计划顺利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切实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督促,统筹协调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大工作力度。企业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在这次排查整治行动中,既要通过宣传发动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又要认真组织检查执法,摸清隐患底数,建立重大隐患台帐,确保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存在重大现实隐患的单位,必要时可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及时撤出作业人员;对拒不接受整改指令的要依法从严处理;对无证非法生产的要坚决打击取缔。
(三)严肃工作纪律。这次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是市委市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建设和谐幸福文君的重要举措。凡是由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从严追究责任。对充当违法非法、违规违章保护伞以及瞒报事故、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一律严肃处理。
(四)加强信息报送。为及时掌握我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动态,推进治理行动深入开展,各村(社区)要及时将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好的工作经验、做法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对策建议,及时报送镇经发办。
第4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根据《长治市郊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不断深化全院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全院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 长:牛海书(院 长)
副组长:琚建华(书 记)
贾爱增(副院长)
王爱爱(副院长)
成 员:罗丽霞(办公室主任)
李治国(医务科主任)
申晚平(护理部主任)
杨俊萍(感染科主任)
蒋 一(总务科主任)
方案一: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方案
为贯彻落实20xx年省、市、县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提高森林火灾防控能力,确保秋冬防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不出现大的问题,为明年春防打下坚实的基础。镇防火办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秋冬季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活动。为确保活动扎实开展取得成效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市、县领导关于森林防火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县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原则,坚持明查和暗访相结合、全面排查与分类整改相结合、集中排查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全方位加强防范措施,认真解决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高全县森林防火基础建设水平和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水平,提高对森林火灾的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从而有效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二、排查范围和内容
(一)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的范围
全镇各街村。
(二)排查整改内容
1、责任制落实方面:森林防火书记、主任负责制、护林员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各街村签订责任书情况,是否与护林员、矿企业主、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逐级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
2、火源管理方面: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火源管理各项措施落实情况;专(兼)职护林员上岗到位情况;防火检查站、了望哨值守情况;巡逻队巡逻及日常管理情况。
3、火灾扑救方面: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村防火组织建设情况。防火期内,扑火队备战备勤情况;扑火物资准备情况;扑救火灾组织指挥情况等。
4、重点区域方面:与周边乡镇、村,农林与山场结合部的坟头、地块、京张高速公路两侧绿化带、重点造林工程区等。
5、街村防火内业建设方面:防火机构、专职人员现状;各项规章制度及档案材料建立情况;值班制度执行情况等。
三、整改标准
通过排查整改活动的开展,全面提高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能力,突出在以下四个方面有明显进步。
(一)各制度健全完善。街村坚持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认真履行责任人职责,着力解决防火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抓好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各街村防火责任区划定及责任人明确,智障人员、中小学生等监护人到位,监管有力。森林防火工作纳入村规民约,广大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和自觉性进一步增强。森林火灾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完善,制定了具体、明确、操作性强的奖惩制度,并严格执行,奖惩分明,激励和警戒作用明显。发生火灾后,火灾肇事者和责任人能够及时得到处理。
(二)各项措施扎实有力。各街、村要增加护林员数量,达到每1000亩山场(林地)有1名护林员目标,并加强日常管理;重点主要路口、关键地段、风景旅游区入口处等重要位置建有防火检查站,全天侯开展防火检查;每个街村至少有1支防火巡逻队,每天开展巡逻检查。
(三)“五清”行动落实到位。各街村将坟边、地边、林边、矿边及防火隔离带内的秸秆、杂草等可燃物清理工作作为秋冬季森林防火的重要措施,及时稳妥地对重点地段和关键部位的可燃物进行了清理,确保家火不上山,火种不入林。
(四)各项活动成效明显。深入扎实地开展以《森林防火条例》为主要内容的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村干部要做到广播天天有声,标语处处可见,防火人人皆知;对旅游人员的宣传做到林缘、路口有警示,门票上面有提示,导游过程讲防火;对重点林区的宣传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野外用火活动,见灰就查、吸烟就罚、现行就抓、宁拘不罚,野外违法用火行为得到有效控制。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活动,切实摸清底数,全面展开清查,严格落实整改。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防火业务知识培训活动,在修订完善扑火预案基础上,强化火灾扑救指挥演练和火场应急能力训练,防扑火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要有明显提升。
四、时间步骤
此次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时间为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5月11日。
五、工作要求
这次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工作时间紧、内容多、任务重,各街村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要求,确保排查整改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活动期间,镇森林防火办将组成督导组对各街村排查整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排查整改活动行动迟、进度慢的街村予以通报。
方案二: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消除森林火灾隐患,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我镇森林防火宣传培训和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要把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培训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首要任务和第一道工序来抓,坚持“点面”结合,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在提高基层领导干部思想认识和广大人民群众防火意识上下功夫。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着力提高队伍扑火战斗力,为强化灾前防范,提高应急能力,增强我镇森林防火综合防控能力,为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加快林业发展作出贡献。
二、工作重点
(一)防火宣传培训
1、扎实开展以森林防火鸣锣告示为主的宣传活动。各村(居)要充分利用铜锣和喊话器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着力加大宣传力度;同时各村(居)要充分利用防火标语、宣传单、横幅、踩街活动、摩的、高音喇叭、宣传车等行之有效的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
2、继续抓好全镇中小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将森林防火“五个一”宣传活动列入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确保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注重实效、持久深入开展下去。
3、继续开展《森林防火条例》宣传活动,把森林防火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森林防火重要性、紧迫性送到林区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4、对弱智、聋哑、痴呆和精神病人分别登记造册、建立档案,由户主负责监管,落实监护人责任;对外地流入辖区内的弱智、聋哑、痴呆和精神病人由各包村干部和村干部会同相关部门妥善处理,严防玩火烧山。
5、全面开展一次全员扑火安全教育培训。重点加强镇干部、村干部、护林员及扑火队员安全培训。
6、进入秋收冬种农事用火高峰期,各村(居)应印制下发宣传单广泛宣传农田计划烧除的意义和计划烧除技术规程,组织引导林区群众积极开展计划烧除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火灾隐患排查
1、查驻村工作队、村(居)防火工作是否部署到位,各项措施是否落实,重点检查火源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2、各村(居)要对林内林缘各种厂矿企业、寺庙、烧香祭祀点、砖瓦炭窑、电力线路、林内临时作业点等危险地段,对进山脂农、猎人、果农、烧香祭祀人员、伐区工人、盗伐、采矿人员等危险人员进行一次火险隐患大排查,对所有危险地段、危险人员进行梳理并造册登记,落实防范措施是否到位,开展有针对性宣传教育。
3、查生态护林员开展“四个登记”工作是否落实到位,加强护林员管理,确保生态林资源安全。
三、具体措施
1、提高认识,强化领导。由镇政府统一在3月至4月份和9月至10月份各组织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各村(居)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增强政治意识、全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森林防火宣传培训和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活动当作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战役抓紧抓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把开展此项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要落实好包村包户责任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宣传、林业领导具体抓,确保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生动活泼,达到预期效果。
2、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各地要充分发挥村干部、护林员、鸣锣告示员的积极性,结合乡情、村情、林情,切实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认真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坚持查隐患、排险情、堵疏漏,因地制宜确定工作重点和措施,确保不留死角,杜绝隐患。
3、着眼防范,点面结合。各地要结合活动开展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克服“三种思想”,一要克服麻痹思想,做到高度警惕,未雨绸缪;二要克服经验主义,做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三要克服畏难和厌战情绪,做到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开展宣传活动要坚持点面结合,坚持日常性宣传和重点性宣传相结合,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方案三:湖州市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工作方案
根据省《关于深入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全面排查森林火灾隐患的通知》和全市今冬明春森林消防安全工作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动员部署会议的要求,市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20xx年11月5日——12月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工作(代号“清剿火患”),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市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工作(代号“清剿火患”)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林业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办公室、消防办(森林公安局)等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
二、工作内容
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森林火灾多发区,特别是野外火源管控的薄弱区域,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不留空白”的原则,开展一次全方位、拉网式的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活动。重点排查内容:一是森林消防责任落实情况;二是森林消防宣传教育情况;三是野外火源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四是重点区域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五是森林消防队伍培训演练情况;六是扑火物资装备准备情况;七是值班带班调度人员安排情况。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秋冬季我市平均气温较常年偏高,高火险天气偏多,森林消防形势不容乐观。省、市两级政府分别召开专门会议部署“清剿火患”工作,各县区要充分认识今冬明春森林消防工作面临形势的严峻性,以此次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工作为契机,抓好今冬明春森林消防工作。
2、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分片实施的“网格化”排查工作机制,抽调精干力量组成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小组,深入乡镇和重点林区进行全面排查。要结合本县区林区分布实际,制订科学周密的排查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排查任务,落实排查责任,确保全市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3、督促隐患整改。各县区在排查过程中要严肃认真、不徇私情,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坚决按照“四个不放过”的要求,及时向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反馈并提出整改建议,限期整改落实,跟踪督导检查,做到查处一处整改一处,坚决把森林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确保隐患排查活动取得实效。
4、畅通信息渠道。森林防火期内,各县区要积极与市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互通信息,遇有火情火灾情况,要及时上报信息。11月28日前,各县区通过公安网或农民信箱上报本县区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市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0572—xxxxxx。
方案四: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自然保护区是我国自然遗产最珍贵、自然景观最优美、自然资源最丰富、生态地位最重要的区域,是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维护生态平衡的载体,是体现科学发展观、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主要形式。
森林火灾是森林的最大天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是保护区自然资源保护最重要的工作之一。森林防火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是预防森林火灾的基础工作,为加强借母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森林防火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森林火灾隐患的类型
1、自然隐患:雷击等。
2、人为隐患:清明祭祖、烧田坎、烧荒、烧火驱蜂驱兽、野炊、野外烧火取暖、小孩玩火、林区吸烟、弱智人员点火、输电线路、机动车脱瓦等。
二、保护区内各种森林火灾隐患的风险评估
根据保护区所处乡镇结合全县以往森林火灾事故发生的原因,对保护区森林火灾隐患进行风险评估:清明祭祖、烧田坎、烧荒、烧火驱蜂驱兽为最大隐患;野炊、野外烧火取暖、小孩玩火、林区吸烟、弱智人员点火次之;输电线路、机动车脱瓦相对较低;雷击在保护区没有引发过森林火灾,也难以人为控制。
三、保护区内对森林火灾隐患的措施
1、加强森林防火法规和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
2、防火期实行值班制度。
3、加强高火险天气火灾防范。
4、清明祭祖要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做好巡山踏查。
5、保护区内严禁野外用火,烧火堆。
6、要求相关监护人加强对小孩和弱智人员的监护。
7、全面禁止烧火驱蜂驱兽。
8、进入保护区旅游观光人员严禁野炊。
9、督促相关部门对保护区林区输电线路进行定期维修检查,以防引发火灾。
10、对主要区域道路两旁的枯枝、残叶、杂草等及时清除。
11、与周边社区建立森林防火联防机制。
12、根据功能区划确定特级森林防火区。
四、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安排
1、七月:局森防办按照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要求对保护区森林火灾隐患排查进行部署安排。
2、八月:管理所森防办配合相关部门对有关输电线路进行检查;对社区内弱势群体联系相关监护人,建立弱智人员监护责任制;联系周边社区建立森林防火联防机制;做好日常防火宣传工作。
3、九月(防火宣传月):管理局森防办安排宣传车到保护区进行防火宣传;在交通要道主要路口树立固定森林防火标示牌。
管理所森防办在保护区内悬挂防火横幅、张贴防火标语;召开社区村级森林防火宣传会议;对主要道路两旁的枯枝、残叶、杂草等进行清除。
4、十月:各级森防办安排森林防火期(10月1日—翌年4月30日)值班(法定节假日另行安排),安排专人守望了望台;加强日常防火宣传;搞好巡山检查与督导。
5、十一月—翌年元月:各级森防办对可能出现的火灾隐患要采取防范措施;加强日常防火宣传;搞好巡山检查与督导。
6、翌年2月—3月:各级森防办对可能出现的火灾隐患要采取防范措施;管理所森防办做好农民烧田坎、烧荒用火管理;加强日常防火宣传;搞好巡山检查与督导。
7、翌年4月:各级森防办对可能出现的火灾隐患要采取防范措施;管理所森防办要加强对清明祭祖用火的管理;加强日常防火宣传。
8、翌年5月—7月:做好日常防火宣传工作;搞好巡山检查与督导。
本方案由局森防办制定,报局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批准执行,由应急专家组及管理所森防办提出修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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