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科普宣传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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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食品药品科普宣传方案 第一篇

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为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强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经营意识,提高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提升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满意率,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紧紧围绕全镇中心工作和系统主要任务,突出面向群众、面向基层,大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普及饮食用药安全知识,全面展现食药监系统在日常监管、产业发展、精准扶贫、依法行政等方面的辛劳成果,推动建立人人关心、人人支持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二、活动主题

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为主线,广泛深入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全镇人民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三、重点任务

(一)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基本知识,使公众形成基本的食品药品安全科学认知。向公众宣传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基本概念、安全风险知识,引导其正确认识食品药品,正确区分保健食品、普通食品和药品;了解食源性疾病、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等知识,科学认识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了解常见家庭食品药品的贮存方法,正确认识食品药品的保质期和有效期;掌握预防食源性疾病和合理用药的基本要点。

(二)普及假劣食品药品鉴别知识,使公众掌握正确消费食品药品的理念和方法。向公众宣传食品药品包装标识规定,使公众掌握通过查阅包装标识识别过期变质或失效等假劣食品药品知识。介绍食品药品外观性状鉴别知识,掌握识别食品的腐败变质、药品造假等常用方法。普及食品药品广告审查规定,掌握识别虚假违法广告知识,引导公众自觉抵制假冒伪劣,科学正确消费食品药品。

(三)宣传食品药品法规政策为重点,使公众熟悉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向公众普及《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GMP、药品GSP和食品安全“三项制度”、食品安全监管条例、药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了解我国食品药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深入宣传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追溯、举报奖励、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等监管政策,扩大12331投诉举报电话社会影响,使公众知晓当前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工作思路,积极监督监管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

(四)以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成效为重点,使公众建立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信心。宣传行政管理、监管执法、技术支撑和基层监管“四位一体”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使公众了解政府职能部门构成与运转程序,知晓与职能部门互动、参与社会监督的途径。及时宣讲党和政府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工作部署及进展成效,发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提升公众食品药品消费信心。

(五)做好食品药品日常监管宣传报道。围绕镇组织开展肉及肉制品、白酒、饮料、食用植物油等食品综合治理工作及成效,学校食堂、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监管情况及结果,食品安全“外置化”、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食品安全示范活动和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加强基本药物、特殊药品、医疗机构制剂、疫苗和注射剂等高风险药品全过程监管等情况进行重点宣传。

(六)做好专项整治宣传报道。围绕开展的农村食品安全、“四小”食品、食品生产“两超一非”、打击保健食品“四非”、餐饮服务单位超范围超能力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虚假违法广告、医疗器械“五整治”等专项整治,实施跟踪报道、深度报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果,树立监管执法权威和“监管为民”的行业形象。

(七)突出青少年、老年人等特定人群,做好重点人群的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以正确认识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特殊产品为重点,普及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知识,使青少年从小树立饮食用药安全风险意识,养成对食品药品的科学认知。向老年人群普及饮食保健、慢病用药、科学养生知识,揭露常见虚假违法宣传销售表现形式,引导老年群众科学饮食用药,增强对虚假违法宣传销售行为的防范意识和能力。

(八)突出农村等特定区域,做好农村的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针对农村信息相对闭塞、农民群众饮食用药知识欠缺、假劣食品药品容易泛滥的实际,围绕农村群体性自办宴席、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农民就医用药等农村消费特点,

广泛向农民群众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普及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和监管政策规定,提升广大农民群众饮食用药科学素养。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活动。依托镇食品药品科普宣传站,统筹组织开展“大讲堂”活动。定期动员组织群众参加活动,扎实有序开展好每一场“大讲堂”活动,使“大讲堂”活动成为城镇居民获取权威信息的重要渠道,并逐步扩大“大讲堂”的覆盖面。

(二)开展“12331投诉举报宣传月”、“食品安全宣传周”和“药品安全宣传月”三大主题宣传活动。采取设立咨询台、现场受理投诉举报、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种媒体进行集中报道。

(三)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将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列入校园工作计划,向小学和幼儿园赠送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读本和食品药品安全常识手册,推动“小手拉大手”活动开展;结合健康教育课、班会,定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教育,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活动。组织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进社区活动,讲解食品安全和合理用药等科普知识,发放宣传资料,开展现场咨询、知识问答等活动;在社区聘任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由协管员负责发放宣传资料,并及时向监管部门反映社区群众的意见建议,编印发放食品安全宣传材料。依托社区文艺宣传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

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

(五)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进农村”活动。将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融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内容。充分发挥镇食药站和农村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作用,采用张贴宣传画、举办知识讲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广泛宣传农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农产品加工销售消费环节安全知识,及科学用药、养生保健相关知识,在全镇村貌村容集中整治和示范村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六)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科普队伍建设。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和食品药品协管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新闻采编、发布等业务水平。建立宣传舆论载体和阵地,积极推进食品药品科普宣传,加强与公众沟通交流,提高公众服务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实施。要充分认识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普活动是落实为民服务、推进社会共治的重要举措,也是今年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要务必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好各项活动。要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成立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领导小组,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科普宣传活动,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任务落实。将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考核评价纳入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管

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食品药品科普宣传方案 第二篇

新城子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是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普及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知识,增强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在全社会倡导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进一步树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贴近公众、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声势,根据金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建设情况进行督察的通知》(金食药监[2014]54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结合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进一步树立科学监管理念,普及公众药品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及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科普知识,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等重点工作,充分利用已有的宣传阵地和宣传渠道,深入镇区、村、学校等场所,面向群众广泛宣传合理用药知识,构建安全用药长效机制,增强群众依法维权意识。

二、活动时间

2014年6月-8月

三、宣传重点内容

(一)宣传与群众安全用药密切相关的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知识,使公众了解药品的相关知识和政府监管的主要措施,以及公民在药品消费中的权利和义务。

(二)介绍药品之间可能产生的相互作用、药品不良反应等常识,使公众了解“是药三分毒”的道理,养成严格遵医嘱和按药品说明书用药的习惯。【食品药品科普宣传方案】

(三)介绍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的现状和有关规定,增强公众对不良反应报告的参与意识。

(四)介绍我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及实施进展情况;普及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知识,使公众了解滥用抗菌药物的严重危害。

(五)介绍我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有关常识,使公众了解药品生产和经营管理有着严格的许可条件和管理规定。

(六)介绍出现假、劣药品的成因, 使公众了解药品市场现状与加强监管的关系,充分认识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的长期性和艰巨性。

四、活动安排

(一)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活动

把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活动作为科普宣传工作长期有效的品牌和载体,结合实际,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编写的讲座资料和自行编写的补充资料,组

织相关人员到乡村、学校、机关等地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讲座,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

1、“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进乡村

进乡村开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联合镇卫生院义诊、送药下乡、送法下乡、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下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提供讲座材料及相关宣传册等。

2、“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进学校

全镇学校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活动。树立“食品药品安全从娃娃抓起”的理念,邀请我局执法人员担任讲解员,到中小学校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活动,并向学校赠送了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手册。

3、“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进机关

为进一步提高全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食品药品安全专业和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升全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营造良好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氛围,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牵头,组织全镇驻镇单位干部、乡镇食品药品分管领导、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活动。

4、“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进企业

联合有关医疗机构,深入企业,组织企业员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并开展义诊、赠药,展牌展览、

真假药品对比识别等活动,确保取得良好宣传效果。

5、“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进工地

结合对建筑工地食堂的监督检查,根据建筑工人的工作生活特点和饮食用药特点,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活动,向他们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责、购买食品药品须知、假劣食品药品识别等有关知识,并现场指导食品药品安全和夏季防暑降温知识,发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手册等资料。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宣传工作方案
食品药品科普宣传方案 第三篇

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宣传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更好地宣传发动群众,营造人人关心食品、药品安全的社会氛围,提高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消费者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及维权意识,推进开展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的建设。特对全体市民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和“六个一”活动。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紧密围绕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中心任务,以政策宣传和典型宣传为重点,深化“六个一”活动。通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宣传,努力提高全社会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知晓度和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的满意度。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二、宣传重点

1、部分职责调整后食药监局主要职能介绍;

2、《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宣传;

3、饮食用药安全知识、预警信息;

4、餐饮、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等环节打假

治劣所取得成效; 5、食品药品行业的监管和诚信档案的建立方案介绍;

6、有关申请示范街、示范店的详细说明;

7、药品检验技术支撑;

8、振兴地方新医药产业的重要举措、企业发展动态;

9、市民咨询举报投诉办理情况选登;

10、文明创建与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

三、重要活动安排

1、深入开展“走进机关、走进社区、走进企业、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主题实践活动。通过“请进来”、“走上门”等方式,分别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等领导机关,全面汇报近年来食品药品监管、服务企业、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创建文明行业等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争取上级部门更大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开展结对帮扶、咨询服务、广场宣传等活动。

时间:10月份。

责任部门:局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药品市场监管处、药品安全监管处、医疗

器械处负责所管辖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局团委负责社区宣传活动。

2、设计、编印食品药品监管宣传资料。组织编印介绍职能的形象折页以及包括职能介绍、向社会承诺书、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等有关内容的宣传彩页。

时间:9~10月份。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3、县广播电台开设“食药监之声”。

时间:9~10月份。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4、在xx电视台播发“滚动字幕”。

时间:9~10月份。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5、在xx日报开设“食品药品安全”专栏。 时间:9~10月份。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会同相关处室。

6、开通食品药品监管短信平台。通过与移动、电信等通讯运营商沟通,建立食品药品监管短信平台,向广大市民宣传食药监部门职能、工作成效、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等。 时间:11-12月份。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会同相关处室。

7、开通食品药品监管微博互动平台。通过主流的新浪和腾讯微博,建立市民与食药监局的互动,加大与市民的沟通力度。并向市民宣传安全饮食和用药。

时间:全年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8、强化门户网站宣传工作:认真做好市局门户网站内容维护工作,完成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及时发布食品药品安全各类政务信息。认真做好网上投诉咨询答复工作,确保答复率100%。

时间:全年。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会同有关处室。

四、相关要求

对外宣传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

务,工作涉及面广,标准要求高。各单位、部门要各履其职,协同配合,务求落实,保证对外宣传工作有序推进,富有成效。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对外宣传工作是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强大动力。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外宣传工作的协调和领导,强化外宣意识,因地、因时、因事开展对外宣传工作,使对外宣传更好地服务于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加强与主流新闻媒体的联系和信息沟通,介绍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新进展、新举措、好经验以及典型事例。各单位、各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相互协作、相互支持,真正形成对外宣传的合力,努力营造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大外宣格局。

(三)创新形式,营造声势。各单位、各部门要紧紧围绕“介绍职能、宣传工作、展示形象”这条主线来部署和安排各项宣传活动。要多在发动群众广泛参与上下功夫,多与新闻媒体打交道,多与新闻记者交朋友,不断拓宽宣传领域,创新宣传方式,形成强大声势、达到最佳效果。

(四)统一扎口,注重效果。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

2011年辉县市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方案
食品药品科普宣传方案 第四篇

2011年辉县市食品药品安全

科普宣传工作方案

为认真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进一步面向公众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营造良好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环境,按照国家、省、市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以维护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品牌引领、社会协作、媒体辐射、监管呼应”的工作思路,开展形式多样、内容

丰富的科普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二、组织领导

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将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辖区、本系统的宣传工作。为加强宣传活动的领导,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成员单位要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全国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自2011年起,国家局将每年的9月定为“全国安全用药月”。今年“全国安全用药月”的活动主题是“谨防网络欺诈销售假药”,活动口号是“安全用药 健康生活”。9月1日,国家、省、市、县同步举行活动启动仪式。活动月期间要播出公益广告、举办知识讲座、开展媒体访谈、专家咨询等主题活动,广泛发放宣传资料。进一步提高公众的安全用药意识,在

全社会倡导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树立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贴近公众、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

(二)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活动。要把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活动作为科普宣传工作长期有效的品牌和载体,结合实际组建食品药品科普专家志愿者队伍,组织专家到社区、学校、农村、机关等地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讲座,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今年年底前,至少组织1次讲座。

(三)播放电视公益广告。按照要求,今年年底前,在市电视台播放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广告至少5次。并拓宽播放渠道,到有条件的医院、社区、工地、繁华地带户外大屏幕、移动电视、手机电视以及网络等平台进行播放。

(四)加强户外公益宣传。要在乡镇政府所在地、学校、医院、食品药品企业、工地、农村集贸市场等地设置

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栏,在农村放映电影前播放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宣传片等形式,加强户外公益广告展示。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成员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广泛动员,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创新形式。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借助这次宣传活动平台,组织协调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成员单位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营造积极热烈的活动声势,确保科普宣传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加强指导检查。加强对全市科普宣传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各有关单位开展宣传工作的情况将纳入年终考核。

(三)大力宣传报道。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成员单位要注意收集科普宣传工作的有关文字和声像资料,

要明确专人负责建立活动档案,以备上级每年的检查评估和5年后活动结束时上级检查。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新闻报道工作,既要保证报道的数量,更要保证报道的质量,同时注重加强舆论引导,积极扩大活动影响和宣传效果。【食品药品科普宣传方案】

(四)做好总结评估。今年年底前,要对科普宣传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取得的效果进行总结评估,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成员单位总结报告于2012年1月5日前报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用药科普宣传活动方案
食品药品科普宣传方案 第五篇

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用药科普宣

传活动方案

【食品药品科普宣传方案】

为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用药的社会氛围,提高社会公众

安全用药的意识,根据省、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安全用药科普宣传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科学监管理念为指导,以药品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和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科普知识为主要内容,结合正在进行的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以及其他重点工作,充分利用已有的宣传阵地和宣传渠道,深入乡镇村、街道、学校等场所,广泛宣传群众,传播合理用药知识,构建安全用药长效宣传机制,提高公众安全用药和依法维权意识。

二、宣传活动组织

在局党组的统一指导下,由办公室、药械股、食品股负责组织,联合新闻单位和有关部门、药品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共同实施。各室、各有关单位要依据本活动方案的要求,积极参与组织实施,将宣传活动深入到乡镇村、街道、学校等场所。

三、宣传重点内容

(一)宣传与群众安全用药密切相关的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知识,使公众了解药品的相关知识和政府监管的主要措施,以及公民在药品消费中的权利和义务。

(二)介绍药品之间可能产生的相互作用、药品不良反应等常识,使公众了解“是药三分毒”的道理,养成严格遵医嘱和按药品说明书用药的习惯。

(三)介绍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的现状和有关规定,增强公众对不良反应报告的参与意识。

(四)介绍我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及实施进展情况;普及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知识,使公众了解滥用抗菌药物的严重危害。

(五)介绍我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有关常识,使公众了解药品生产和经营管理有着严格的许可条件和管理规定。

(六)介绍出现假、劣药品的成因,使公众了解药品市

场现状与加强监管的关系,充分认识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的长期性和艰巨性。

四、宣传活动形式

在建立正常的宣传活动形式的基础上,围绕重点工作的开展,在3月—5月组织安全用药宣传月活动,主要形式有:

(一)广泛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媒体系统宣

传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知识。采取多种形式,定期向社会各界介绍合理用药常识,宣传与老百姓安全用药密切相关的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知识,并将我局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提高老百姓的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在我局网站上开设专栏,介绍药品不良反应知识、安全用药知识、合理用药知识。

(二)组织成立安全用药、合理用药宣讲队伍,加强与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局、县卫生局等部门联系,组织宣讲团深入乡镇村、街道、学校等基层单位,举办安全合理用药现场咨询活动,发放药品安全宣传资料,讲解合理用药意识、安全用药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用药意识,营造安全用药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在门前悬挂“关注药品安全、维护公民药品消费权益”,“请严格按医嘱药品说明书用药”,“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健康,请勿滥用抗生素”等宣传标语,设置安全用药知识宣传栏并指导消费者、患者合理用药,清理家庭过期药品。

五、 宣传活动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用药、合理用药宣传是加强

药品监管的重要举措,是开展文明行业创建的重要内容,也是一项必须坚持长期抓、反复抓的重要工作。各股室、各相关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搞好策划,循序渐进,抓好落实。

(二)活动期间要注意调动社会各方参与的积极性,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注重向相对人延伸,发挥涉药单位的积极性和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共同营造良好的宣传环境。

(三)动员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宣传活动,具体分工如下:办公室负责联系新闻媒体,组织宣传材料,负责材料宣讲发放,加强与各方面的沟通和联系,形成宣传攻势;药械股、食品安全股负责联系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组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栏,营造宣传氛围;明确活动计划,组织宣传车和宣讲团深入社区、乡村宣讲药品安全知识,设立咨询台现场散发宣传资料。

(四)各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要认真配合,同时安排好自身单位的宣传,上下一致,齐心协力,使主题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富有成效。

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药品科普宣传方案】

二0一0年一月二十九日

2016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实施方案3篇
食品药品科普宣传方案 第六篇

第1篇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的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中指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广泛开展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方面的安全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重点覆盖农村、社区、学校等区域。根据我区创建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的部署安排,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增强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为加快德安赶超发展强工兴城提供安全放心的饮食用药环境,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创建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全面落实《区2016-2016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通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三进六个一”活动,即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每个村(社区)有一名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每年开展一次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咨询活动、有一个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栏、播出一条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广告、组织开展一次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竞赛、学校每个学期开辟一堂饮食用药安全课。广工作更加全面、更加协调、更加科学,走在全省全市前列,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活动内容

(一)宣传党和政府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的方针政策泛宣传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使我区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等。

(二)宣传我区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药品专项整治的成效。

(三)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

(四)举办假劣食品药品展览,制作展板和食品药品真假标本。

(五)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开通12331投诉举报电话,解答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疑问,听取广大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六)通过新闻媒体曝光一些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典型案例。

三、主要形式

结合我区实际,选择群众喜闻乐见和丰富多彩的宣传方式,进行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一)举行食品药品安全“三进六个一”活动启动仪式。

(二)制作宣传标语并在农村、社区和学校等人员聚集处悬挂。宣传标语:“谨慎使用抗生素”、“保证食品药品安全共同构建健康长城”、“群策群力加强食品安全一心一意构建美好家庭”、“把好食品安全关健康快乐人人欢”、“选购放心食品吃出健康体魄”等,每月选择宣传主题口号进行一次集中宣传,覆盖率达到60%。

(三)食品药品安全有机结合起来,以“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为载体,构建长期有效的品牌效应。组织有关专家到农村、社区、学校等地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讲座,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原则上使用国家局统一编写的讲座资料,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编写讲座补充资料,国家局讲座资料可从活动网站下载。

(四)通过开设咨询台、专题讲座、展示假劣食品药品样品、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及科普展览等形式,对公众进行食品药品安全、依法维权和科普知识教育。

(五)与学校联合开设课堂对学生进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教育,引导学生养成科学、安全、合理的饮食习惯,提高对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六)开展农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积极在各农村、社区举办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讲座,在农村和社区开展了数字电影公益宣传活动,即在农村和社区放映电影前,先为观众播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公寓宣传片。2016年-2016年,每年播放场数不低于50场。

(七)举办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竞赛。积极组织农村、社区和学校参加国家、省、市局举办的各类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竞赛,通过竞赛,进一步丰富公众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加强领导。区局成立“三进六个一”活动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三进六个一”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争取教育、广电等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形成宣传合力,促进宣传活动顺利开展。

(二)、多措并举、务实求效。要结合当前开展的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药品市场监管、业务培训等工作,针对不同的宣传对象,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提高宣传效果;要总结以往宣传咨询活动经验,创新宣传手段和内容,切实增强宣传吸引力,要积极争取各新闻媒体的重视,加强新闻报道和信息报送,扩大宣传活动社会影响,吸引社会各方面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关注。

(三)、建立机制,及时总结。在2016-2016期间,要根据活动开展实际情况,及时归纳总结,突出亮点,完善不足,建立长效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机制。要注意收集活动过程中的相关文字、照片等资料归类建档,并在每年12月20日前将当年活动情况总结报市局办公室。

第2篇

为切实解决影响我区食品药品经济发展环境的“小鬼难缠、吃拿卡要”等问题,巩固近年来机关效能建设成果,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提升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集中开展“整治‘小鬼难缠’、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经局班子研究,决定从2016年5月开始,用半年左右时间,集中开展“整治‘小鬼难缠’、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全国“两会”精神,以转变作风、优化环境为主题,以提高行政效能、推动项目建设为目标,以监督检查和严格问责为主要手段,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重大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小鬼难缠、吃拿卡要”问题,为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我区科学发展、奋起赶超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对“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治理。

(二)坚持群众路线的原则。通过媒体发公告,征集群众意见,鼓励群众举报,充分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到整治过程让群众参与,整治结果及时向群众通报,整治成效由群众评价,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坚持宽严相济的原则。在整治活动自查自纠阶段,凡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纠正的,从轻从宽处理或不予追究。凡不如实自查自纠,经群众举报查证属实或检查发现的,将从重从严处理,并追究相关科室和单位领导责任。

(四)坚持奖惩并重的原则。坚持举报必查、有案必办,严肃查处影响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同时,对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基层干部给予表彰奖励,并作为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的优先条件。

(五)坚持纠建并举的原则。在严肃处理“小鬼难缠”和“吃拿卡要”现象的同时,建立和完善、规范权力运行机制,推进各种有利于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的制度创新、载体创建、优化服务等活动的开展。

三、目标任务

开展“整治‘小鬼难缠’、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活动,其工作目标,就是要努力实现干部工作作风有明显好转,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评价有全面提升,干部为企业、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服务水平有普遍提高。

其主要任务,就是要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机关和基层工作人员存在的“小鬼难缠“和“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重点是整治以下9种行为:

1、服务态度差、生冷硬横、接待不热情,服务不周到,告知不详细,解读不耐心的;

2、对应公开的事项不公开或公开不及时、不真实、不全面或已对社会公开承诺且无特殊理由不兑现,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3、工作纪律涣散、秩序混乱,无故空岗、缺岗,出现工作时间不务正业,上网聊天、玩游戏、网上购物、网上炒股等问题的;

4、办事拖拉,超出办结时限,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故意刁难,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

5、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摊派以及利用职权吃拿卡要,借帮助企业争取资金和优惠政策之机收受“回扣”的;

6、执法动机不纯,重罚轻教、以罚代管、罚而不管,乱用行政处罚裁量权的;

7、办事不公、有法不依、违法行政、越权执法、滥用权力、野蛮执法的;

8、政令不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顾大局、各行其事、为所欲为的;

9、其它影响食品药品产业发展、破坏经济发展环境、损坏企业和群众利益的行为。

四、方法步骤

这次集中整治专项活动从2016年5月开始至2016年10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9日-5月10日)。

召开全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安排专项整治活动。公开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征集“小鬼难缠”及“吃拿卡要”问题线索,层层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让专项整治工作深入人心。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1日-6月5日)。

各科室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从重点整治的9个方面入手,开展自查自纠活动。重点开展“四查四纠”即:查思想,看为基层为群众服务的意识牢不牢,纠正为基层和群众服务“事难办”、“话难听”的问题;查办事效率,看服务基层和群众工作效率高不高,纠正疲塌拖拉、互相推诿的工作作风;查依法行政,看政务公开、行政执法严不严,纠正以权代法、以罚代法的衙门作风;查廉洁自律,看自身形象,纠正“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不廉行为。各股室要在6月1日前把查摆的问题和整改措施形成书面材料报局“整治‘小鬼难缠’、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整治阶段(6月6日-9月30日)。

结合市局餐饮食品“三级责任、四大监督”管理体系建设以及食品药品监督执法痕迹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召开集中整治“小鬼难缠”专项活动座谈会,广泛邀请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餐饮服务单位等行业代表,以及社会监督员参加,听取意见,促进整改。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对群众举报和检查发现的“小鬼难缠”及“吃拿卡要”案件线索,及时调查处理。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各股室要对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认真进行回头看,从“小鬼难缠”和“吃拿卡要”现象是否依然存在、影响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违规责任是否追究到位、防止“小鬼难缠”和“吃拿卡要”现象发生的措施是否建立、长效机制是否形成等方面进行认真的梳理、分析和总结,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整治‘小鬼难缠’、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局办公室,负责整治活动的指导、组织、协调及监督检查工作。

(二)完善制度建设。努力构建优化发展环境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防止“小鬼难缠”和“吃拿卡要”现象发生的措施、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学习制度,加强政治思想教育,进一步落实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告知制等机关效能制度,强化干部作风建设。深入开展风险岗位廉能管理,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科学细化岗位风险,完善岗位风险防控体系。继续实行食品药品监督执法痕迹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靠制度规范行政行为。

(三)强化工作实效。各股室要认真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和部署,将专项整治活动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要强化责任落实,主要领导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要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工作落实,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具体工作。要强化工作举措,围绕《实施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按照活动时间节点和工作步骤,认真做好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多种形式对各股室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小鬼难缠”和“吃拿卡要”等问题,一经发现,即予严肃问责,对典型案件,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股室领导责任,实现追究效果最大化,力促行政提速、服务提质。

(四)营造浓厚氛围。各股室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相互配合,深入发动群众,不断加大宣传力度,为专项整治活动营造浓厚氛围,努力推动活动向纵深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精心组织,结合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加大专项整治活动宣传力度。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教育,努力形成改变机关工作作风、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的良好氛围。

第3篇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区保健食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和非法宣传(以下简称“四非”)等违法违规行为,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刑法修正案(八)》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下称《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中有关保健食品监管的规定,按照整治、惩处和规范相结合的总体要求,利用近五个月时间集中开展专项行动,以打击“四非”、拒绝假劣、净化市场、保障安全为主要目标,以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案件为突破口,采取摸底排查、突击检查、公开曝光等方式,主动出击,重典治乱,在全区范围内形成打击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态势,促进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打击重点和法律依据

为确保打击有力、政策统一,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刑法修正案(八)》、《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发现“四非”行为的,一律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一律吊销经营者的产品许可证件;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封存、下架、责令企业召回并监督销毁。

专项整治具体内容如下:

(一)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经营行为。发现下列情形的,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八十五条、八十六条、八十七条、九十条和《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四条、二十五条相应规定予以处罚:

1、未经食品流通许可或保健食品流通许可经营保健食品的;

2、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文号、标志以及未经批准声称特定保健功能产品的;

3、经营保健食品产品质量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

4、以会议、讲座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食品的;

5、市场开办者对入场的保健食品经营者未履行市场开办责任的。

遇有特殊情形,不能适用《食品安全法》、《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依照《特别规定》第三条、四条、五条相应规定予以处罚。

(二)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发现下列情形的,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八十六条和《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四条、二十五条相应规定予以处罚:

明知保健食品存在非法添加药物,仍然继续经营的。

(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宣传行为。发现下列情形的,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七条、九十四条相应规定予以处罚:

1、在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广告中夸大功能范围的;

2、宣称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的;

3、虚构保健食品监制、出品、推荐单位信息的;

4、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的;

5、不按照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内容发布广告的。

三、实施步骤及工作安排

此次专项行动分为检查整治、案件查办和规范提高三个阶段。三个阶段的工作任务互为衔接,时间进度服从工作质量,重在解决问题和排除隐患,不搞一阵风,务求实效。其中检查整治、案件查办两个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力争在8月中旬前完成,规范提高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应在9月10前完成。

(一)检查整治阶段,主要任务是:

1、我区在组织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明确专项行动方案,确定“重点监督检查的产品及企业名单”,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组织对个别重点案件线索开展“飞行检查”和暗访,实施组织监督抽检,重点检测违法添加、重金属和微生物超标等质量问题。

2、综合日常监管、风险监测和投诉举报等情况,制定“辖区内重点监督检查的产品及企业名单”,组织进行暗访暗查和突击检查。6月5日前,将重点监督检查的产品及企业名单整理出来上报市局。

3、加大对辖区内保健食品“四非”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在专项行动期间,对辖区内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应达到100%;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制作相应检查笔录、保存相关证据、依法研究处理。对发现的违法保健食品和可疑产品应立即予以查封或暂控,涉及非法添加和假冒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应及时将产品有关信息整理出来。

(二)案件查办阶段,主要任务是:

1、各股室要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抓好违法违规行为的立案和查处工作。案件查处工作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着力突破一批群众举报的线索、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移送一批刑事案件,形成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力。

2、各股室要按要求完成监督检查任务,依法作出处理,并及时向领导报送监督检查、处理结果。

(三)规范提高阶段,主要任务是:

1、各股室对专项行动进行阶段性总结,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监管工作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督促企业规范和加强内部管理,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继续保持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2、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对一些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的方式明确下来,坚持下去,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四、工作要求

全区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总的要求是:摸清底数,不留死角,严格执法,加大宣传。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行动,举全区之力,打好攻坚战。为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我区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股室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成立领导小组,配备专门人员,制定工作方案,确保专项行动有机构、有人员、有措施、有效果。

(二)落实工作责任。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处理,该处罚的必须处罚、该曝光的必须曝光、该吊销许可证件的必须按程序吊销、该移送公安机关的必须移送,防止“以罚代刑”,并加强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工作。加强工作纪律,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于工作不落实、协查不配合、监督执法走过场以及案件查处不力、通风报信、失职渎职的,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强化社会监督。各股室要按照市局新闻宣传工作方案的要求,严格执行新闻纪律,规范信息发布。专项行动期间,涉及案件查处情况的信息,统一上报,不得随意在网站、媒体发布;涉及重大案件的信息。同时,要充分发挥12331全国统一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的作用,加强举报投诉奖励规定的宣传,鼓励社会各界通过举报电话、网络等形式,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保健食品违法违规行为。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股室要及时报送专项行动的工作进展、主要成效、重大案件和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实施方案和工作联络人员及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在专项行动期间,每月6日前报送上月专项行动阶段进展情况。对符合撤销、吊销、注销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生产许可的,及时连同相关材料上报市局。

2016年食品药品监管方案(共5篇)
食品药品科普宣传方案 第七篇

第1篇

一、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宣传工作的参谋助手和舆论引导作用,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载体,扩大宣传声势,抢占宣传阵地,构筑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大宣传”格局,积极服务并促进我县食品药品监管各项工作。

二、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将宣传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

(二)严格保密审查。由局办公室负责信息采集、编写、审核把关及发布等工作,严格执行信息保密审查规定。

(三)明确宣传任务。各股室、食品药品监督所负责向办公室报送信息。各股室每月不低于2条,食品药品监督所每月不低于4条。

(四)完善奖惩制度。各股室、食品药品监督所提供信息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及时修订完善信息奖励制度。

三、宣传方式

(一)党政信息宣传。局办公室在各股室(所)上报信息的基础上积极向党委、政府报送政务信息、工作调研,将其作为向各级领导宣传职能、报告情况、反映问题、争取支持、提供决策参考的一条重要渠道。

(二)新闻宣传。巩固与新闻单位已建立的良好协作关系;对重大的、群众关注的工作,邀请媒体全程参与采访;对具有推广意义的工作经验、先进典型,进行深度报道。

(三)社会宣传。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普及饮食用药知识。

四、宣传重点

(一)餐饮安全监管

在餐饮安全监管方面出台的重要举措、制度;餐饮安全专项整、监督抽检的成效;餐饮安全隐患;餐饮安全提示、警示等。

(二)药械日常监管

基本药物质量监管;药品安全专项整治;GMp、GSp跟踪检查;农村药品“两网“建设;药械安全信用分类管理;质量受权人、驻店药师信用管理;药品从业人员培训等。

(三)保化安全监管

在保化安全监管方面出台的重要举措、制度;保健食品专项整治成效;安全提示、警示等。

(四)稽查打假

打假治劣的重要成果;依法行政的具体做法;典型案例;提升稽查效能的做法与成效;展示一线执法人员的风采与艰辛等。

(五)技术检测

宣传重点:监督抽样与评价性抽样成果;拓展案源的方式创新;信息稽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电子监管;广告监测等。

(六)服务药械经济

宣传重点:招商引资成果;发挥优势服务药械经济发展情况;重点药械企业发展情况等。

(七)队伍建设

机关效能建设、作风建设、干部教育培训、精神文明建设、行政执法监管、窗口服务等方面的创新与承诺。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结合,大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的良好形象。

五、宣传策划【食品药品科普宣传方案】

1.加大对典型处罚案件及假劣药械、保健食品、餐饮食品的曝光力度,寓政策法规于案例之中,寓规范约束于温馨提示之中,以案例的形式展示药品打假的新成果和餐饮安全监管的力度。

2.加大对药械经济的宣传力度和密度,组织对重点企业进行报道。

3.继续推出饮食用药安全提示。

4.继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科普”活动,以社区、乡镇、学校为重点,举办“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

5.编发《食品药品监管简报》,每月不少于1期,向四大家领导及县直各单位普发。

第2篇

一、组织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贯彻活动和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持工学一体化,通过专题宣传、学习培训、座谈研讨等形式,深入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强化党建考核,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断提升党建水平。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继续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继续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申报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严格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努力使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在全局蔚然成风。

二、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围绕“夯基础、强监管、建机制、创特色、造氛围”的创建工作思路,按照2016年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现场推进会的要求,着力抓好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的责任体系、诚信体系、风险防控体系和社会监管体系等“四大体系”建设,巩固和提升示范县创建成果。

三、继续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以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情况及行刑链接情况为重点,组织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和执法案件评查,建立行政处罚裁量典型案例制度。加快执法装备、信息化、技术支撑等重点项目建设。抓好食品药品检验机构、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建设,逐步提升检验监测工作水平。加强执业从业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全面贯彻《全国食品药品监管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继续推进人才兴业工程,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业务培训工作。夯实基层监管基础,推动农村食品药品监管站建设,完善“四员”(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员、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员、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监管工作机制,逐步形成县、乡(镇)、村三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

四、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主动服务医改大局,针对基本药物和县级公立医院基本用药品种,强化生产、配送、使用环节监管,对基本药物和高风险品种实施全覆盖抽验。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继续推进基本药物、零售药品电子监管,针对国家基本药物品种目录的调整,做好新增基本药物品种的电子监管工作。组织实施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发挥骨干企业率先达到新修订GSp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广告和互联网监管,完善广告监测网络,加强互联网发布药品信息和交易行为动态监测。严厉打击发布虚假广告和互联网虚假药品信息违法行为。加强高风险医疗器械监管,重点强化无菌和植入类器械生产监督检查。加快推进《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工作。

五、强化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监管。强化行政许可工作,把好餐饮服务许可入门关。加快推进餐饮服务食品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力争在2016年6月底前对持证餐饮单位实施全覆盖。切实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继续巩固和强化学校食堂和农家乐等重点单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对农村自办餐饮宴席的监管力度,全面推进小餐饮整顿规范试点工作。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保化日常监管,规范说明书标签管理,强化重点产品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示范工程建设,开展保健食品质量安全万里行活动。

六、深化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药品、医疗器械、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大案要案督办制度,健全完善部门打假协作机制。继续开展规范中药生产经营秩序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中药材、中药饮片染色、增重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违禁超限、假冒伪劣专项整治和重点品种综合治理工作,继续推进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重点单位的专项整治。继续深入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和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物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国家局、财政部出台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加强各类投诉举报及信访案件的查处和办理工作,加强12331电话投诉举报网络建设。

七、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快行政审批管理系统建设,推进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远程监管系统应用,完善药品注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推行药品批发企业冷库温湿度实时在线监控,提高监管效率。推进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管信息化建设,实现实时、动态监控。探索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平台,加快建立动态监管、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信息系统。

八、建立完善风险防控体系。继续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按照日常监管、专项整治、违法查处等三位一体的思路,着力控制和消除保化产品的质量安全隐患。锁定重点场所、重点品种、重点时段,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日常监管,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建立完善药品质量安全分析会制度,定期排查药品质量风险和安全隐患。规范药械不良反应“事件”应急处置程序。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快速报送和通报工作机制。

九、继续开展“大宣传”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组织媒体记者深入执法一线,积极挖掘和宣传报道先进典型。组织实施全国安全用药月、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行动计划,广泛宣传安全饮食用药知识。继续做好“四品一械”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市民开放日活动、公众假期及中招高考等重点时段餐饮食品和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邀请媒体和市民代表、监督员参与监督检查。健全新闻发布会制度,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及重大食品药品案件的宣传报道。

十、促进医药产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充分利用监管部门政策、信息、技术优势,加大帮扶力度,积极为我县医药企业发展争取项目、政策支持、资金投入,努力提高医药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全县医药企业上规模上水平,实现与“振兴皖药”计划对接。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着眼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紧紧围绕社会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以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严格落实食品药品监管责任制,着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劣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一)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

1、目标:通过专项行动,达到规范畜牧养殖环节用药,

提高畜产品质量水平的目标。兽药残留抽检合格率达99%以上,饲料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0%以上,违法案件查处率达100%。

2、工作措施:一是对全省规模养殖场(户)使用违禁药物全面排查。各地对标准化养殖场、养殖小区进行用药情况大检查,重点检查养殖档案、用药记录、休药期规定执行情况。二是推行养殖企业质量安全承诺制度,促进养殖业者规范用药。三是开展饲料使用情况检查。养殖环节对家禽、生猪、奶牛养殖场(户)自配饲料进行全覆盖检查;经营环节,重点检查配合饲料、药物添加剂预混饲料。四是开展专项检测。对养殖场(户)进行用药情况和违禁药物抽检监测,规模以上养殖场(户)抽验监测率达100%。

3、责任单位:省农委、省食安办。

(二)开展乳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

1、目标:通过强化监管、综合施策,全面提高我省乳品质量安全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提振消费信心。

2、工作措施:一是强化监督监管。加强对乳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企业持续保持许可条件、生产过程记录和备案制度执行情况查验,组织对生产企业检验能力进行考核。参照药品管理办法,严格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开展生产企业再审核、再清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加大对包装、标签标识等的监督检查力度,防止非法产品流入市场。二是加大打击惩处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生产、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篡改生产日期、涂改标签标识等违法行为。

3、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质监局。

(三)开展打击销售“三无”食品专项行动

1、目标:实现销售“三无”、过期变质食品基本杜绝,监督食品经营者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好食品进货关、销售关和退市关,保障广大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2、工作措施:集中开展打击销售“三无”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突出食品交易市场、批发市场、食品配送车等批发配送重点单位,突出省际地区、经营者仓储场所、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场所,突出乳制品、调味品、酒类、婴幼儿食品、季节性节日性食品等重点品种,严厉打击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合法来源、过期食品的行为。

3、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工商局。

(四)开展学校食堂专项整治

1、目标:强化学校食堂监管,尤其是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监管,着重解决区域性季节性食品安全问题,有效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2、工作措施:对辖区内学校各类食堂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对发现软硬件不符合规定的要督促整改。11月中下旬,对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抽查并通报。

3、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省教育厅。

(五)开展药品“两打两建”专项行动

1、目标:扎实开展药品“两打两建”专项行动(即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生产、打击药品违法经营,加强药品生产经营规范建设和药品监管机制建设),深挖带有区域性、系统性特点和“潜规则”性质的药品安全隐患,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移送一批违法案件,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完善监管规范和机制,提升药品监管水平。

2、工作措施: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好药品“两打两建”的几场攻坚战。一是打击药品违法生产。以中药领域为重点,组织开展对中药提取物和中药饮片生产的飞行检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严肃查处。二是整治亳州中药材市场。严厉打击制假售假、非法加工销售中药材、中药饮片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中药材市场管理和规范化建设。三是着力整治网上售药问题,曝光一批非法网站,公布一批典型案件,打击一批违法违规行为。

3、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

三、实施步骤

2016年底前,全省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劣药品行为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全面检查和严厉打击阶段。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品种和重点单位,全面开展专项行动。第二阶段(2016年12月上旬),为“三无”食品和假劣药品集中销毁阶段。组织各地在统一时间集中销毁“三无”食品和假劣药品,加强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声势。第三阶段(2016年12月中、下旬),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阶段。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建立并完善制度,逐步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的责任体系、评价体系、诚信体系、风险防控体系和社会监督体系,构建食品药品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

四、工作要求

(一)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全省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劣药品行为专项行动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负责。省食安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农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和省食安办、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机构改革期间食品监管工作的通知》(皖食安委办〔2016)59号)要求和本方案明确的责任分工,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协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专项行动坚持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原则。各地要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这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细化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市县两级在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未实施之前仍按现行体制,食品药品监管、农业、工商、质监、教育、公安、商务等部门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切实落实食品药品监管各环节的监管责任,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二)加强行刑衔接。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刑法修正案(八)》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做好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对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追究到位。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大张旗鼓地组织对违法犯罪分子的公开宣判,形成震摄力量。

(三)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和“黑名单”制度。加快建立各类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药品安全信用档案,完善执法检查记录,根据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的主体责任。建立失信惩戒制度,加强对有不良信用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列入“黑名单”,通过新闻媒体或者网络向社会予以公布。

(四)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各地要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行业自律、信用建设、道德建设和社会监督机制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市场、中介机构、社会组织、消费者、新闻媒体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合力,积极构建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格局。

全省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劣药品行为专项行动实施工作进展月报告制度。各设区的市和省直各有关部门确定一名联络员,于每月25日前将本地本部门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报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2016年12月20日前将本地、本部门专项行动总结报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4篇

一、加强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两节”期间是餐饮消费的高峰时段,也是食品安全风险集中、问题易发的敏感时段。切实做好“两节”期间餐饮安全工作,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餐饮安全监管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把加强“两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防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加强组织领导。要针对节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特点,及早计划,科学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二、突出重点,严格落实各项监管措施

各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单位要突出重点,针对“两节”期间庆祝活动和公众出游、聚餐活动多的情况,以餐饮集中区、旅游景区等为重点区域,以农村、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及节日期间承办大型聚餐的餐饮服务单位、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小餐饮、农家乐、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为重点单位,以餐饮服务单位自制月饼、冷荤凉菜、裱花蛋糕、肉及肉制品等节日消费品种为重点品种,以食品原料索票索证、食品加工操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藏储设施设备、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食品留样等为重点环节,加大监督检查监测力度。督促各类餐饮服务提供者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同时,要特别加强对农村群体性聚餐等活动的监督指导,严防节日期间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三、严格执法,查处违法行为

各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单位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和群众举报的餐饮服务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认真、及时进行调查取证,严格依法查处。严厉打击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四、有效应对,强化应急处置

各监管单位要严格按照我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认真检查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制度的落实情况,严密排查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两节”期间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科学安排人员休假和值守,做好食品安全事件的应对准备工作。要保持高度敏感性,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密切关注舆情动态,保持通讯联络畅通。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能够在第一时间组织核查处理,保证做到反应灵敏、响应迅速、处置有效,并及时按规定上报,不得瞒报、迟报。

五、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餐饮安全监管单位要抓住“两节”期间有利时机,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食品安全、诚信经营和职业道德宣传教育,强化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意识、诚信经营意识,以节日食品为重点有针对性地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密切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强化正面宣传,快速稳妥处理媒体发现的问题,严防出现炒作热点。

第5篇

一、工作目标

本次专项行动以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生产、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经营、加强药品生产经营规范建设和加强药品监管机制建设为主要内容,坚持打击与规范相结合,集中半年的时间,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深挖带有区域性、系统性特点和“潜规则”性质的药品安全隐患,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移送一批违法案件,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完善监管规范和机制,提升药品监管水平,让人民群众用药更加安全有效。

二、“两打”工作重点

(一)药品生产环节重点打击行为

1、中药企业违法行为

(1)中成药生产企业从非法渠道购用提取物生产药品;

(2)中成药生产企业不严格按照规定的处方工艺生产或委托生产提取物;

(3)中成药生产企业使用假冒伪劣中药材、中药材非药用部位和被污染或提取过的中药材生产药品;

(4)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使用假冒伪劣和增重染色中药材、中药材非药用部位和被污染或提取过的中药材生产中药饮片;

(5)中药饮片企业外购非法加工的中药饮片改换包装标签销售;

2、化学药品违法生产行为

(1)使用化工原料、非法包装材料和不符合药用要求的辅料生产药品;

(2)委托无资质企业生产药品和接受无资质企业委托生产药品;

(3)未经批准委托生产药品;

(4)委托生产无包装产品;

(5)受委托企业不严格按规定处方工艺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质量不符合规定的。

(二)中药材市场重点打击行为

1、销售染色增重、掺杂使假等假劣中药材;

2、药渣废料回流市场;

3、销售中药饮片、中成药或化学药品;

4、销售毒性药材、保护动植物制品。

(三)药品经营环节重点打击行为

1、网上违法售药行为。

(1)网上销售假劣药品或以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

(2)已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或药品交易资质企业,发布虚假药品信息和违法药品销售行为;

(3)未取得资格,非法从事药品销售的网站。

2、药品批发企业违法行为。

(1)出租、出借企业资质或接受挂靠经营,冒开、虚开发票和使用虚假发票等违法形为;

(2)从不具有合法资质的企业或者个人等非法渠道购买药品行为;

(3)将药品销售给未取得合法资质的企业和使用单位。

3、诊所非法药品购销行为。

(1)违法配制和使用医疗机构制剂;

(2)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

(3)购销假劣、过期药品。

(四)切实提高“两打”威慑力

1、对质量可疑品种坚决予以抽检。充分发挥监检结合在专项行动中的打假治劣作用,针对可能存在问题的品种,可以用《中国药典》规定的法定检验方法检验,也可以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的补充检验方法检验。药品检验机构必须高效、快速开展样品检验,迅速准确找到问题和线索,为立案查处提供证据支持。同时,支持各级药品检验机构探索研究药品非标检验方法,更好地挖出隐藏的质量问题。

2、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从严处罚,直至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对各地查办的重大案件,省局进行挂牌督办;对查获的假劣药品,一律立即查封扣押,坚决依法处理。同时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做好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积极联合公安机关开展打击非法生产和经营药品行动,及时将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曝光。省局将主动曝光各地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属严重违法案件的,将由总局进行曝光。对于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企业和个人,一律列入“黑名单”并对社会公开。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将停止受理其申报的药品行政许可事项,并加大对其监督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对列入“黑名单”的个人,依法实行行业禁入,在规定时限内有关人员不得从事相关产品生产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终身不得再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4、对问题产品坚决予以召回。对发现药品出现质量缺陷的,药品生产企业应立即停止产品销售,控制市场流通产品、通知使用单位停止使用,主动召回问题产品,并及时销毁,召回情况必须报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各市对企业召回工作要开展督导检查,对执行召回不力和市场清理不彻底的,予以严肃处理。

三、“两建”工作重点

(一)加强药品生产经营规范建设

1、进一步加强药品生产相关规范建设。严格实施药品GMp,规范药品生产行为。督促生产企业加快新修订药品GMp的实施进度,落实全过程质量管理制度,责任到人,层层把关,做到药品及其原料等可核查、可追溯,质量责任可落实。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加强中药提取监管,明确中药提取的生产和管理要求,防止中药提出物的非法生产和使用。规范委托生产行为,完善委托生产技术要求和管理规范,强化委托生产药品的质量管理。修订完善我省药品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办法和药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强化药品生产日常管理。

2、进一步加强药品经营相关规范建设。督促药品经营企业对所经营药品的质量和购销行为负责,做到严格购销管理,认真查验供货方或购货方的资质,开具或索要销售发票,确保药品渠道可控、流向清晰、票货相符。抓好新修订药品GSp的实施,完善配套的标准和规范,提高药品流通环节质量控制水平。严格互联网销售药品的许可,规范网上售药行为。进一步提高药品电子监管能力,稳步推进全品种、全过程药品电子监管,发挥电子监管在药品追溯、打假查劣、信息统计等方面的综合效能。

3、进一步加强中药材专业市场规范建设。地方政府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落实开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专业市场交易管理,严控交易范围,规范交易行为。加强中药材种植管理,促进区域化、规范化和规模化;加强中药材产地初加工管理,规范加工行为,改进加工工艺,逐步提高初加工水平;鼓励中药生产企业在中药材主产区建立种植、生产基地,保证中药材质量稳定。

(二)加强药品监管机制建设

1.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转变监管理念,拓宽监管思路,提升药品监管的透明度,增强公众参与药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加强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增加消费者获得药品质量安全信息的途径。完善投诉举报系统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监督。发挥媒体监督的积极作用,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加强药品安全风险沟通。支持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和自我约束功能。努力构建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2.建立健全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机制。结合我省正在开展的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制定企业分级评定标准,根据企业状况、产品检验结果、日常监督检查、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等情况,实行分级管理。对不同类别的企业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方式,强化对风险等级较高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大对低信誉度企业的监督检查频次和产品检验批次。

3.建立健全药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各地要建立健全药品安全监管形势评估分析会议制度,定期进行药品安全风险会商,提前发现药品安全风险信号,避免造成安全危害。发现辖区内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缺陷、可能产生隐患的,要及时约谈企业负责人;发现下级监管部门对风险信号重视不够或采取措施不力的,要及时约谈下级监管部门负责人;对存在区域性风险,且涉及问题复杂的,要及时约谈地方政府负责人。推行公开约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四、“两打两建”工作安排

“两打两建”专项行动为期半年,主要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7月中下旬)。各市、县局要立即召开部署动员会议,深入贯彻国家总局和省局会议精神和方案要求,综合考虑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监管实际,制定“两打两建”工作方案,确定工作重点和任务分工,细化工作安排。各地要主动协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迅速摸清辖区内诊所情况,以便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亳州市局要主动向市政府汇报,做好中药材市场整治有关方面的衔接工作。

(二)自查自纠(7月下旬至8月上旬)。全省所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均要对照上述工作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市、县局要召开辖区内所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会议,进行宣传动员。要加强分类指导,督促企业主动查找、整改存在的问题,强化企业诚信自律,切实做到宣传发动到位、认识提高到位、问题查找到位、整改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自查自纠报告应于8月上旬前报送所在地的市、县局。亳州中药材市场开办主体要按要求进行自查自纠。

(三)全面检查(7月下旬至11月)。从7月下旬起,开始启动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现场检查工作。省局负责全省药品生产企业检查的组织和督查,各市局负责对辖区内药品生产进行全面检查;市局主要负责组织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诊所按辖区管理原则,由相应市县局组织检查;亳州市政府负责组织对中药材专业市场的整治。在市局检查的同时,省局将组织对重点地区的督查和对重点企业的飞行检查。

(四)专项抽验(8月至11月)。7月底前完成抽验工作部署,8月开始药品抽验,8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检验结果。省局负责全省药品专项抽验的指导和安排,各市局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专项抽验计划,针对可能存在问题的品种,抓紧开展药品专项抽验工作。药品专项抽验应结合监督检查一并开展。

(五)立案查处(7月至12月)。对监督检查和专项抽验发现的案件线索查实属违法违规行为的,各地要及时予以立案,依法开展查处。

(六)全面总结(2016年12月)。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市局(省直管县局)对辖区内药品生产、药品经营、中药材专业市场整治“两打两建”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12月20日前形成报告报省局。

五、“两打两建”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两打两建”行动作为当前重要任务,明确工作机构和任务分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当前正值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和机构调整时期,各地要做到机构改革和整治行动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确保政令畅通、运转顺畅、取得实效。

(二)依法履行职责。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监督执法中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不从事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招商引资活动,不受无关因素的干扰。坚决防止地方保护,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案源,要及时锁定证据,严字当头,深查深究,处理到位,坚决杜绝有案不查、重案轻办、以罚代管、以罚代刑。监管人员要自觉遵守监督执法和廉政工作纪律,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活动,不得接受企业吃请和礼金等。

(三)强化部门联动。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部门联动,密切与有关部门的协同配合,争取支持,形成打击整治的合力。对涉嫌触犯刑律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对违法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移交互联网管理部门处理;对存在违法购销药品行为的诊所,依法处理后移交卫生行政管理部门。

(四)做好宣传和信息报送。各市要按照新闻宣传的要求,规范信息发布。涉及案件查处情况的信息,由省局统一组织发布。涉及重大案件的将由国家总局统一发布。各市局要在每月25日前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及相关表格报送至省局办公室。

(五)加强督导检查。省局将不定期对各市“两打两建”工作进行检查,对工作扎实,主动破获重大案件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扬和奖励。对监管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或重大案件处理不及时的,将责令改正,并向地方政府通报;情节严重的,将向监察机关提出行政监察建议;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将依法依纪对相关人员追究责任。

2016食药监局宣传工作方案
食品药品科普宣传方案 第八篇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迎接宣传党的十八大,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抓监管、保安全、促发展”总体思路,结合工作实际,突出宣传重点,丰富宣传载体,健全责任体系,完善运行机制,构建广覆盖、多层次、全方位的立体宣传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宣传工作发布信息、引导舆论、推动监管、展示形象、扩大影响的功能,努力营造良好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氛围。

二、宣传重点

(一)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情况;

(二)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省局、市局关于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

(三)贯彻实施《省“十二五”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规划》、《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十二五”规划》、《县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十二五”规划》情况;

(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基本药物质量监管、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的举措和成效;

(五)服务重大项目建设,促进医药、保健食品、化妆品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情况;

(六)加强责任体系、技术支撑体系、电子监管体系、信用体系建设情况;

(七)推进实施新版药品GMp、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履行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新职能情况;

(八)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

(九)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三下三联三交”、“下基层、心连心”等活动情况;

(十)加强队伍建设、机关作风行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三问三治”情况等。

三、主要项目

(一)注重监管事业宣传,面向社会展示食品药品监管举措和成效

一是开展向社会公开履职情况系列活动。充分依托县级报纸、电视、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食品安全整治、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基层药品质量大检查等关注民生工程工作任务、序时进度及结果要求。

二是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走基层”系列报道活动。以“面向基层、服务监管,挖掘典型、塑造形象”为主题,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走基层”系列报道活动,组织邀请本地媒体记者深入监管一线开展走基层采访报道活动。

三是开展日常新闻发布工作。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围绕重大监管事项举办新闻发布会1-2次。完善突发事件新闻发布机制,加强舆情监测,加强与宣传部门和媒体的沟通,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适时向新闻媒体提供通稿,安排记者采访,及时准确发布监管政策措施和成效。

(二)注重科普知识宣传,面向基层营造人人关注支持监管的良好氛围

一是建设一批宣传载体和阵地。一方面,要发挥传统媒体及互联网、移动电视、手机等新兴媒体的作用。重点借助新闻媒体的品牌栏目宣传解读食品药品监管政策法规和工作举措,曝光制假售假典型案例,发布消费警示,播放公益广告。与《日报》联办食品药品安全专版;与电视台相关栏目联办“识假辨假”进社区活动,组织专人讲解鉴别真假药品、保健食品的知识和技能。另一方面,要发挥好监管人员、执业药师、协管员、信息员、行风监督员的作用,建立科普专家库和科普宣传志愿者队伍,在社区设立“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建立形式多样的咨询和服务平台。

二是举办一批科普宣传活动。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举办好以“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举办好以“谨慎使用抗生素”为主题的2016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根据国家局统一部署,开展保健食品质量万里行活动,倡导安全消费,曝光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国家局关于开展《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中执业药师政策宣传的要求,以“发挥执业药师重要作用,服务公众安全合理用药”为主题,在全县所有药店和医院药房张贴执业药师配备政策宣传画,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执业药师宣传服务活动。

(三)注重行业建设宣传,面向机关弘扬先进文化树立先进典型

一是学习、宣传、选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先进典型。组织学习史俊琴等同志的先进事迹。坚持榜样先行、典型引路,选树大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人物,选树创先争优、创新监管、服务产业发展的先进科室和先进人物。6月至10月,国家局、省局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十大药监之星”评选宣传活动,县级局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学习先进典型。

二是弘扬以“监管为民”为核心价值的监管文化。按照省、市大力弘扬“三创三先”精神和“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狠抓落实”的作风,按照国家局在全系统大力弘扬以“监管为民”为核心价值的监管文化的部署安排,结合实际构建具有本部门特色的监管文化体系。运用创先争优、文明行业(单位)创建等平台,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核心价值观的学习教育和宣传,努力在全局上下形成“知荣誉、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要把宣传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加以研究,统一作出部署,并及时解决宣传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强化全员搞宣传的意识,形成全局统一部署、办公室牵头主抓、各科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机制。建立健全宣传工作考核机制,把宣传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对在宣传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优秀成绩的科室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把宣传经费纳入年度部门预算,适时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建立稿酬机制,为高质量地做好宣传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三)抓好队伍。要明确主要从事宣传工作的人员,负责新闻宣传、信息报送等相关工作。健全培训体系,“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通过以会代训、举办专题培训班等方式,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宣传意识,大力弘扬担当实干、勇于吃苦的精神。

宣传标语大全食品药品
食品药品科普宣传方案 第九篇

宣传标语大全食品药品

● 群众利益无小事,药品安全是大事。

● 加大药监力度,净化农村药品市场。

● 管好药,为人民;供好药,利百姓!

● 建食品安全体系,保千家万户健康。

● 食品药品安全行,健康保健人生路。

● 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关注健康你我他。

● 保证农产品质量,就是保护生命安全。

● 拒绝销售过期、变质和“三无”产品。

● 依法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

● 大力推进农村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建设!

●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 严格食品市场准入,规范食品经营行为。

● 改善食品消费环境,规范食品销售行为。

● 强化食品责任意识,确保食品安全消费。

● 营造食品安全环境,确保公众身体健康。

● 人人关心食品安全、时时不忘食品安全。

● 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关注人民生命健康。

● 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加强自我保健意识。

● 药品质量关乎生命,监督管理情系万家。

● 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管理,促进新农村建设。

● 贯彻《药品管理法》,加强农村药品监管。

● 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 以绿色食品为先导,带动无公害食品发展。

● 加强消费环节监管,严把食品“入口关”。

● 食品安全,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维护农民健康权益!

● 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管理,完善农村药品供应体系。

● 人人重视食品药品质量,人人关心食品药品安全。

● 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 建设食品安全信用体系,打造健康产业诚信品牌。

● 提供卫生、安全、无公害的放心食品是我们的职责。

● 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病害肉的违法行为。

● 加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维护您的用药合法权益。

● 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

● 加强农村药品监督供应网络建设,确保农民用药安全有效。

● 加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确保农民用上安全、有效、经济的放心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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