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考核办法

| 规划师考试 |

【www.guakaob.com--规划师考试】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考核办法 第一篇

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根据地区《阿克苏地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创建表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创建表彰管理办法》要求,现就单位所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深入贯彻落实地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大会精神为主线,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目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树立卫生执法队伍新的形象,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大团结良好氛围,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通过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不断探索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方法和措施,使各族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统一到党和国家的要求上来,力争在年内实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创建目标,并鼓励全体干部职工争创民族团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三、活动安排

(一)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地区工作要求,大力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常识的宣传教育,坚持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二是要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方针政策,宣传本系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好经验、好典型,宣传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各族干部群众。三是结合“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和“创先争优”等主题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月、纪念建党90周年、迎接党的十八大等重大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着力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机关、进科室、进家庭。

(二)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在每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期间,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强化全社会各民族大团结氛围,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三)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制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条件》,在单位工作中广泛开展争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活动,培养一批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模范,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促进单位共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绩。

(四)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深入开展对口帮扶活动,抓好结对帮扶各项措施落实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与贫困群众“结对子”活动,动员广大党员干部与各民族贫困家庭结对子、认亲戚,面对面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为困

难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推动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开展党群连心活动。尊重少数民族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结合各民族传统节日开展各类文化体育、走访慰问和联谊活动。建立少数民族群众特殊困难帮扶制度,及时协调和解决少数民族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调节处理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各类矛盾纠纷,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维护少数民族平等权益,引导教育各族群众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和谐相处。

四、实施步骤

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结合“创先争优”和“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活动,以维护社会稳定、解决实际问题等为重点,抓好宣传动员、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一)以支部创建为重点,加强学习教育,动员全员参与,大办好事实事,把民族团结创建活动落到实处

1.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各支部紧紧围绕创建的主题,认真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深入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教育。重点学习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胡锦涛同志在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十次会委(扩大)会议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的意见》、国务院新闻办《新疆的发展与进步》白皮书、《中国的民族政策与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白皮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中宣部、教育部、国家民委编写的《民族团结教育通俗读本》等内容,要把学习贯穿创建活动始终。各党组织要结合业务工作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大讨论。结合本职业务

工作,对照相应的职能,制定具体的贯彻措施,认真落实。并将贯彻落实措施报所创建办公室备案。

2.开展“八个一”活动,加强民族团结教育。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着力开展“八个一”活动,即:读一本民族团结题材的好书,唱一首民族团结新歌,学一句维吾尔语(每周学一句维吾尔日常用语),看一部以民族团结为内容的电影,开一次民族团结教育座谈会或讨论会,写一篇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的文章,办一期民族团结教育板报展,举办一次民族团结先进事迹演讲比赛。

3.充分利用重要节日,宣传和弘扬各民族优秀文化,增强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在春节、中秋节及肉孜节和古尔邦节举办联谊活动。在“七一”开展庆祝建党90周年的系列活动,在“十〃一”举办以“庆祝伟大祖国诞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的板报展览。

4.办实事,解困难,为政府分忧。着力解决帮扶对象的生活困难。了解掌握少数民族困难家庭的基本情况,选择一个困难家庭组成“结对友好家庭”,采取多种方式,帮助困难家庭解决生活上的困难。开展经常性的谈心活动,听取少数民族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困难,着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制定帮扶的计划、措施,帮扶的情况报创建办公室备案。

5.创建申报。适时向创建活动办公室申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力争表彰命名。

(二)以创先争优等主题教育活动为重点,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教育活动

1.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细化活动方案,分解工作任

务,坚持围绕中心工作创先争优,突出以现代文化为引领,把创先争优融入群众文化,形成爱国、感恩、开放、包容、创新、奋斗的精神,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2.开展丰富多彩活动。深入开展党领导人民的奋斗史、创业史、改革开放史宣传教育,兴起回顾光辉历程、展示丰功伟绩、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宣传教育热潮。开展文艺表演、板报展、座谈会、知识竞赛、走访困难党员送温暖等活动,营造浓厚喜庆氛围。

3.把民族团结创建活动与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人人参与,个个争先,使创建活动真正发挥作用。把创建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生活中,争做民族团结的模范,争做学习模范,争做工作模范。通过开展各种丰富多样,富有成效的教育活动,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3.选树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典型。积极开展选树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活动,树立民族团结集体和个人的先进典型,用身边典型的事迹教育激励干部职工,在全系统营造争当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浓厚氛围。

4.认真开展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认真开展公民道德建设月和公民道德建设日活动,加强公民道德教育。组织开展向道德模范和“双百”人物的学习活动。加强环境建设,优化办公环境、居住环境、职业环境和人文环境,提高干部职工的团队意识、增强凝聚力。

5.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具体目标和要求,进一步深化创建内涵,提高创建水平,营造领导高度重视、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长效机制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考核办法 第二篇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领导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创建领导机制,建立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创建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落实任务。乡党委会议建立专题研究创建工作制度,每季度定期对全乡的创建工作情况进行研究,并从整体上进行指导和安排。乡创建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创建工作各阶段存在的薄弱环节,并提出改进提高的意见建议,做到创建工作每向前推进一步,组织领导就延伸和落实到那里。

二是宣传教育机制。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纳入乡党委和政府的学习计划,按照立足实际,分类指导,分层施教的原则,既要制定长远的宣传教育规划,又要有年度的宣传教育安排,做到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相互结合、相互促进、相互补充。在宣传教育内容上,重点突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和现阶段国家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形成政策法规宣传相互配合、相互依存的互动循环,做到政策宣传到位、法律法规宣传到位。

三是目标考核机制。按照“逐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自上而下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经济社会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同落实,并围绕组织领导、经费投入、宣传教育、督促检查、典型培养等方面,进一步分解和细化各项指标,明确考核程序和时限,

建立了一套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四是强化督查机制。严格按照班子领导分片联点责任制,进一步健全督查制度,建立和完善了督查责任制,专项督查制,督查通报制等制度,形成了乡、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督查网络体系,推进了督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乡人大适时组织人大代表就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整改提高的意见建议,保证了检查工作有目的、有结果。 五是共创共建机制。共创共建是促进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的有效形式,也是解决毗邻地区矛盾纠纷、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有效平台。通过共创共建成功解决了一批长期影响民族团结的突出问题,对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加快地区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

六是完善奖惩机制。按照“自上而下、奖优罚劣、年终考核、一同兑现”的原则,对创建工作领导重视、措施有力、工作突出的按目标责任书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抓得不实的不仅要通报批评,而且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七是发展地区经济机制。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纳入第十二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坚持把发展地区经济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结合起来,突出以经济发展带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促进经济发展这一主题。

八是睦邻友好机制。积极加强与周边邻县、邻乡的睦邻友好关系,建立健全两地党政领导定期互访、乡镇来往等制度,就维护边界地区稳定达成了共识,签定边界友好维稳工作协议书,共同维护边界地区稳定。

九是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按照维稳工作要求,建立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工作制度,充实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并按照“村每月、乡每季”的要求,认真开展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努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有效维护了地区的稳定。

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考核体系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考核办法 第三篇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考核办法】

裕民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考核验收测评体系

考核验收测评单位(全称):

测 评 分 数:

考核验收测评组负责人签名:

裕民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 年 月 日

说 明

一、裕民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

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是指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中,为推动全县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事业做出突出成绩,并能够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的模范单位。

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是评选文明单位的前提条件,文明单位必须是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

二、否决条件

1、领导班子成员严重违纪违法的;

2、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不团结,给单位、社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3、不及时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和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达标; 5、违反计划生育法。

三、裕民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考核验收测评体系内容

考核验收测评体系内容主要包括“健全民族团结领导管理机制、贯彻执行民族政策法规、积极开展创建活动、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情况”五个方面的考核验收测评体系实施办法,

共设置40个测评标准,每个测评标准都赋予相应的分值,并有相对应的测评方法。

四、裕民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考核验收测评体系实施方法

主要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抽查提问,组织考试;问卷调查,查看资料;明察暗访,实地察看;个别访谈,征求意见,媒体公示;综合评价,择优评选等方法进行考核验收、表彰。

抽查提问、组织考试的内容主要是干部职工群众应掌握的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团结教育等方面的知识,应试人员不得少于单位在职干部职工总数的三分之一,试卷由地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制。

五、分值构成

总分为100分。凡五年内获得国家级或者两项以上省部(含自治区)级荣誉称号的单位,另加4分作为奖励;凡五年内获得地区级或2项(次)以上地区行业系统荣誉称号的单位加2分作为奖励;测评结果90分以上为优秀,测评结果85分以上为合格。

裕民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考核验收测评体系实施办法

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考核验收测评体系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考核办法 第四篇

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考核验收测评体系

考核验收测评单位(全称):

测 评 分 数:

考核验收测评组负责人签名:

托里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活动办公室

年月日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考核办法】

说 明

一、托里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

托里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是指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中,为推动全地区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事业做出突出成绩,并能够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的模范单位。

二、否决条件

1、领导班子成员严重违纪违法;

2、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不团结,给单位、社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3、不及时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和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达标; 5、违法计划生育法;

三、托里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考核验收测评体系内容

考核验收测评体系内容主要包括“健全民族团结领导管理机制、贯彻执行民族政策法规、积极开展创建活动、构建和谐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团结共同繁荣发展情况”五个方面的考核验收测评体系实施办法, 共设置40个测评标准,每个测评标准,每个测评标准都赋予相应的分值,并有相对应的测评方法。

四、托里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考核验收测评体系实施方法

主要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抽查提问,组织考试;问卷调查,查看资料;明察暗访,实地查看;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媒体公示;综合评价,择优评价等方法进行考核验收、表彰。

抽查问题、组织考试的内容主要是干部职工群众应掌握的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团结教育等方面的知识,应试人员不得少于单位在职干部职工总数的三分之一,试卷由托里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活动办公室印制。

五、分值构成

总分为100分,凡五年内获得国家级或者两项以上省部(含自治区)级荣誉称号的单位,另加4分作为奖励;凡五年内获得地区级或2项(次)以上地区行业系统荣誉称号的单位,另加1分作为奖励;测评结果90分以上为优秀,测评结果85分以上为合格。

托里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考核验收测评体系实施办法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考核办法 第五篇

市水利局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水利局机关党总支、三屯河流域管理处党总支、水政水资源管理处党支部:

为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根据区州市委工作要求,现就我局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深入贯彻落实区州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大会精神为主线,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目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实现水利事业跨越式发展,为构建和谐昌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大团结良好氛围,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通过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不断探索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方法和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考核办法】

措施,使各族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统一到党和国家的要求上来,为水利事业跨越式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力争在年内实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创建目标,并鼓励全体干部职工争创民族团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三、活动安排

1、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区州市工作要求,大力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常识的宣传教育,坚持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二是要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方针政策,宣传本系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好经验、好典型,宣传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各族干部群众。三是结合“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和“创先争优”等主题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月、纪念建党90周年等重大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着力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机关、进科室、进家庭。

2、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在每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期间,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强化全社会各民族大团结氛围,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3、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制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条件》,在水利行业广泛开展争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活动,培养一批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模范,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促进水利事业跨越式发展。

4、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深入开展对口帮扶大西渠新戽村、帮扶社区等少数民族贫困户活动,抓好结对帮扶各项措施落实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与贫困群众“结对子”活动,动员广大党员干部与各民族贫困家庭结对子、认亲戚,面对面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为困难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推动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5、开展党群连心活动。尊重少数民族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结合各民族传统节日开展各类文化体育、走访慰问和联谊活动。建立少数民族群众特殊困难帮扶制度,及时协调和解决少数民族群众遇到的困

难和问题,及时调处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各类矛盾纠纷,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维护少数民族平等权益,引导教育各族群众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和谐相处。

6、抓好民生水利建设步伐。一是加快推进三工镇和阿什里乡安全饮水工程以及续建的两乡两镇安全饮水工程,把好工程施工质量关和工程验收关,尽早使上述区域的7万各族群众享受国家的惠民政策;二是做好和谐新村牧民耕地的节水灌溉工程,为牧民实现真正意义上定居创造物质条件,大力支持二六工镇的节水灌溉,尽可能为民族乡镇提供更多的项目资金和技术支持;三是争取国家项目资金和援疆项目资金,加快三工镇两渠并一渠工程,二六工七星干渠等骨干渠道工程改造进度,努力改善灌溉条件;四是加快推进努尔加水库建设,尽快完善大坝建设方案和实施进度,解决每年春季农业用水紧张问题。

四、实施步骤

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结合“创先争优”和“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活动,围绕庆祝建党90周年,以维护社会稳定、解决实际问题等为重点,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6月11日~7月15日)。

1.学习相关文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听取创建活动的筹备情况。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党委中心组认真学习有关民族团结政策、法规,带头学习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新疆历史。

2.制定活动方案。按照昌吉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有关要求,结合水利行业工作实际制定昌吉市水利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3.进行动员部署。召开创建活动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7月16日~9 月中旬)。

(一)以支部创建为重点,加强学习教育,动员全员参与,大办好事实事,把民族团结创建活动落到实处

1.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各支部紧紧围绕创建的主题,认真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深入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教育。重点学习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胡锦涛同志在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自治区

党委七届九次、十次会委(扩大)会议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的意见》、国务院新闻办《新疆的发展与进步》白皮书、《中国的民族政策与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白皮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中宣部、教育部、国家民委编写的《民族团结教育通俗读本》等内容,要把学习贯穿创建活动始终。各党组织要结合业务工作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大讨论。结合本职业务工作,对照相应的职能,制定具体的贯彻措施,认真落实。并将贯彻落实措施报所创建办公室备案。

2.开展“八个一”活动,加强民族团结教育。深入开展第29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着力开展“八个一”活动,即:读一本民族团结题材的好书,唱一首民族团结新歌,学一句维吾尔语(每周学一句维吾尔日常用语),看一部以民族团结为内容的电影,开一次民族团结教育座谈会或讨论会,写一篇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的文章,办一期民族团结教育板报展,举办一次民族团结先进事迹演讲比赛。

3.充分利用重要节日,宣传和弘扬各民族优秀文化,增强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在春节、中秋节及肉孜节和古尔邦节举办联谊活动。在“七一”开展庆祝建党90周年的系列活动,在“十·一”举办以“庆祝伟大祖国诞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的板报展览。

4.办实事,解困难,为政府分忧。着力解决帮扶对象的生活困难。了解掌握少数民族困难家庭的基本情况,选择一个困难家庭组成“结对友好家庭”,采取多种方式,帮助困难家庭解决生活上的困难。开展经常性的谈心活动,听取少数民族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困难,着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制定帮扶的计划、措施,帮扶的情况报创建办公室备案。

5.创建申报。适时向创建活动办公室申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力争表彰命名。

(二)以创先争优等主题教育活动为重点,围绕庆祝建党90周年,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教育活动

1.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细化活动方案,分解工作任务,坚持围绕中心工作创先争优,突出以现代文化为引领,把创先争优融入群众文化,形成爱国、感恩、开放、包容、创新、奋斗的精神,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2.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开展丰富多彩活动。深入

开展党领导人民的奋斗史、创业史、改革开放史宣传教育,兴起回顾光辉历程、展示丰功伟绩、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宣传教育热潮。开展文艺表演、板报展、座谈会、知识竞赛、走访困难党员送温暖等活动,营造浓厚喜庆氛围。

3.把民族团结创建活动与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人人参与,个个争先,使创建活动真正发挥作用。把创建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生活中,争做民族团结的模范,争做学习模范,争做工作模范。通过开展各种丰富多样,富有成效的教育活动,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3.选树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典型。积极开展选树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活动,树立民族团结集体和个人的先进典型,用身边典型的事迹教育激励干部职工,在全系统营造争当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浓厚氛围。

4.认真开展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认真开展公民道德建设月和公民道德建设日活动,加强公民道德教育。组织开展向道德模范和“双百”人物的学习活动。加强环境建设,优化办公环境、居住环境、职业环境和人文环境,提高干部职工的团队意识、增强凝聚力。

5.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具体目标和要求,进一步深化创建内涵,提高创建水平,营造领导高度重视、群众广泛参与、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创建格局。

(三)以加强作风建设为重点,体现“新疆效率”,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1.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开拓创新之风。加强干部职工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执行力。

2.深化反腐倡廉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六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自觉实践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认真开展自治区第13个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月活动,大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加强对窗口岗位运行的监督制约。

3.把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各单位的创建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考评。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9月15日~10月)。

1.展示成果。举办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图片展,要全面开展民族团

2016寺庙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考核办法 第六篇

为扎实开展寺庙社会化管理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寺庙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促进寺庙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创新发展,根据《中共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藏传佛教寺庙管理长效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民委实际,经研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内容和工作措施

(一)加力深化寺庙民族团结宣传教育。

1.在寺庙贯彻落实群众路线教育。组织全州民委系统,紧扣“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深入寺庙,加强与寺管会和僧尼联系,调查了解寺庙僧尼的所思、所盼、所需和存在的困难问题。关心和重视他们的疾苦,力所能及地解决实际困难,加强与他(她)们交流和沟通,建立起真实的感情

2.找准民族工作与宗教工作的结合点,深化宣传教育。组织全州民族工作部门,创新载体,强化措施,组建藏汉“双语”宣讲组,开辟宣传专栏,发放宣传画(州民委制作的藏文内容民族团结宣传画),确立宣传月等方式,深入扎实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以“爱国、感恩、守法”为主题,以毕世详、菊美多吉等群众身边优秀党员干部和全州第四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受表彰的模范集体(寺庙)的先进事迹为重点,大力宣传他们在维护全州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改善民生等伟大实践中做出的突出贡献。以身边事和身边人的先进典型感染、鼓舞和教育广大僧尼群众,切实增强寺庙僧尼的“爱国、守法、团结、和谐”意识,着力推进和谐寺庙建设。

3.结合群众工作深化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宣传载体,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向全州广大干部群众、寺庙僧尼深入开展以“维护民族团结、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等动,大力促进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全覆盖。同时继续大力推进寺庙同心同向活动,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联系寺庙深入交流和沟通,研究深化活动的措施和办法,确定工作重点和难点,完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在色达县和旭日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协助乡寺庙管理所和寺管会建立健全寺庙创新管理各项制度,协助开展清退整治未成年人入寺等工作。进一步加大寺庙贫困僧人的扶持和关心力度,从看得见、摸得着的关心和爱护寺庙僧人的实际行动中全面深化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宣传教育。

(二)着力提高民族政策法规的执行力。

1.加强学习。结合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全州民委系统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家民委主任王正伟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讲话精神,进一步更新观念、更新知识,为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深化推进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提供思想保障。

2.开展培训。州县民族工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同时,适时组织开展全州各县、各部门网上民族政策法规知识竞赛答题活动。通过培训和竞赛,着力加强广大基层公职人员对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巩固,进一步提高各级、各部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贯彻执行力。

二、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把寺庙社会化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寺庙社会化管理工作纳入部门工作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建立完善寺庙社会化管理工作机制,认真研究寺庙管理长效机制建设的办法措施,严格落实藏传佛教寺庙社会化管理责任制,及时解决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为有效推进各项工作提供保障。

2.突出重点,深化宣传。以民族团结创建活动为载体,突出寺庙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为重点,大力推进寺庙管理长效机制建设,促进建设和谐寺庙、平安寺庙新成效。

3.加强检查,认真总结。州民委加强对全州各县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检查考核。各县民族工作部门要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自查自评,全面总结好经验、好做法。今年年底州民委将组成工作组到全州各县深入开展全面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民委系统评选年度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

4.报送材料。各县民宗局要结合实际,制定具有可操性和针对性的工作方案,突出重点,细化工作,落实任务,切实加大平时工作信息的报送力度,并于2016年4月15日前将工作方案报送至州民委政策法规科。

2015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计划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考核办法 第七篇

第1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辖区各民族的团结和谐,根据省委宣传部、统战部、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就街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以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辖区各族群众,发动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少数民族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出应有贡献。

二、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五凤街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张林书记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纪工委书记林清松、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李青松、组织统战委员叶国泉担任,成员由街道党政办干部及各社区书记、主任组成。各社区要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把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三、创建要求和措施

创建活动要以服务少数民族群众为出发点,以少数民族群众满意为落脚点。要使创建过程成为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努力推进辖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1、广泛宣传发动。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利用各种有效形式,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紧紧围绕“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动员少数民族的同志艰苦创业,勤劳致富,做爱国、敬业、诚信、守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各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上门对少数民族人员家庭经济情况逐一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全基础台帐。

2、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活动,各社区要组织开展民族文化教育、少数民族人员就业、下岗再就业培训等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少数民族人员做好事办实事,让他们真正得到实惠。对少数民族人员的就业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给予安排。各社区要将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帮扶纳入扶贫工作计划,采取结对帮扶等形式帮助他们发展经济,脱贫致富。要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3、努力维护民族的团结和稳定。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各社区要建立健全基础台帐,做到家庭经济社会情况明,开展民族工作思路清。定期排查少数民族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少数民族的团结和稳定。

4、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每年9月份为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各社区要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主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民族团结良好氛围。各社区要通过举办成就展、知识竟赛、文艺表演、演讲征文等,展示各族人民的幸福生活,宣传未来美好前景。

5、加强与少数民族干部的联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并培养少数民族优秀人才,积极慎重地向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推荐。

6、加强信息和调研工作。各社区要认真开展调研,了解和掌握相关工作信息,及时提出对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严格的信息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民族事务方面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以及工作动态等。

第2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精神,按照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5年全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安排意见的通知》(东民领字〔2015〕1号)文件要求,特制订2015年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地有关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拓展平台,创新载体,丰富内容,细化创建活动,切实把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为创建活动的鲜明主题,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实际,以重大节庆、赛事、活动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为平台,以“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地方医药经济发展”为载体,突出民族团结宣传,不断推动各民族加强交流、增进了解、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主要工作

(一)组织开展民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民族食品,特别是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的监督检查,保障清真食品的清真信誉,维护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完善清真食品的监管监制程序,做好全区清真食品和清真牛羊屠宰的监制工作;加大对《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

(二)开展少数民族聚集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属地责任,恪尽职守。要依照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对农村食品药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进行全面彻底排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经营许可证件、从业人员健康证件、肉食品等原辅料购进渠道、操作间、藏储间消毒、防鼠、防蝇、防尘设施设备及卫生条件、周围环境及污水排放、垃圾处理等,及时发现隐患及时解决问题,防止出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三)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法规教育。紧紧围绕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群众聚会、大型活动、农村赶集、穆斯林群众礼拜及村委会召集村民会议等时间,引导活佛、经师、阿訇等宗教教职人员结合讲经说法,采取“民族语言”、“宗教语言”等方式,向少数民族群众重点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和打假治劣典型案例等。运用各种手段,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特别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等方面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服务群众的观念,维护和谐稳定,促进民族团结。

(四)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制宣传活动。本着主题鲜明、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全面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使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场所活动真正进得去、见实效。采取张贴宣传画、制作墙体永久性标语、设置宣传橱窗、展示宣传板画、上街咨询、清理家庭小药箱、举办知识竞赛、发放知识读本、发送手机温馨短信提示、现场观摩执法、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寓教于乐,让各族群众在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中增加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和职能的感性认识。重视发挥系统行风义务监督员、监管信息员、协管员的作用,通过他们的间接宣传增强宣传效果。

(五)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本着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的思路,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力争利用3—5年的时间,在全区所有行政村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村,做到各村有比较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建立村委会、小食品店或小餐饮店、村民共同参与的多方位宣传教育体系,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得到普及,村民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法律意识明显增强,规范我区农村食品药品市场,保障各族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联点帮扶活动。面向民族自治地方和散杂居地区民族乡村,整合各种资源,结合党政领导干部和扶贫联点工作,把创建活动作为联点帮扶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帮扶力度,支持帮助建设“民族团结示范村”。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把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工作规划,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到与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第3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计划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湖北省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广泛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我镇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和鄂民宗发[2015]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各族群众,凝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切实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促进沔城回族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打造和谐沔城,创建旅游名镇。

二、创建范围与目标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以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创建活动为载体,努力构建基层民族工作网络,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机关、企业、学校)、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活动的过程,变为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过程,形成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社会舆论和良好社会风气。力争用3年时间,建成5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单位、社区、村、经营户),并实现示范基地组织机构健全、服务和管理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完备、生态和人文环境良好、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设目标。

三、考核验收与奖励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考核办法】

3年内,对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的确定,采取各单位、村委会、居委会申报,镇政府审核推荐,省民宗委考核验收的办法进行。

考核验收每年一次,凡通过考核验收的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由省民宗委授牌并给予一定经费补助,同时在省委、省政府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时,可优先申报模范集体。省民宗委还将以适当方式,对组织实施创建活动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

四、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桂峰 沔城回族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魏国权 镇委宣传委员

副组长:蔡宜良 镇工会主席

成 员:郑学文 镇党政办主任

周 洁 镇纪检、宣传干事

冯兰枝 镇经委主任

潘万军 镇农委主任

唐万柏 镇财办主任

蒋习富 沔城回族镇回管会主任

蒋海堂 沔城回族镇中心学校、回民中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和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为了保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各单位、各村(居)委会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和领导,结合实际成立创建活动工作专班,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亲自抓,具体负责人抓落实的创建活动工作机制,确保创建工作卓有成效。

五、工作要求

1、搞好宣传,树立典型。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各族人民群众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创建活动实际,通过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会等方式有目的地发现、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并及时加以宣传推广。

2、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单位的密切配合和通力合作,共同推进。在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和村,要建立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广泛吸收各方面参加的创建工作网络,积极组织各族群众开展创建活动,不断推动创建活动向深度、广度发展。

3、明确责任,强化保障。为确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镇政府将把创建活动纳入民族工作的目标责任制,把任务分解量化,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及时收集活动开展情况,定期不定期检查督办,并进行通报,帮助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创建活动有效开展。

4、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要重点做到“五个结合”,即创建活动要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相结合,与创建湖北省旅游名镇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乡村相结合、与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相结合,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推动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第4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计划

“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枝花,五十六个兄弟姐妹是一家”。正如歌词里唱到的这样,我们祖国幅员辽阔,散步在各地的“小家”,共同组成了我们伟大的祖国这样这样一个“大家”。这些“小家”因为有了团结一起的奋斗,因为有了和睦一心的相处,所以才有了我们今天繁荣昌盛,和平民族化的国家。

每年国家创建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就是要全国人民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形成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举措和有效载体。通过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切实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广泛深入开展,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繁荣发展,为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我国人口自古以来就是大杂居,小聚居的的分布特点,这零零散散的分布不能让它们像一盘散沙一样,随风到处飘散。应该把他们的力量都凝聚起来,发挥最大的作用,这就是我们的民族团结精神。我国一直推行的是民族平等,民等团结,民族共同繁荣的政策,这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我们民族的大融合。具体怎么促进民族团结呢?

首先,明确指导思想。我们要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对党忠诚教育活动的精神,高举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旗帜,

2015民族部门年度工作计划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考核办法 第八篇

计划一:民族部门年度工作计划

20xx年耒阳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新时期民族工作主题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和谐,团结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为耒阳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构建和谐耒阳作出应有的贡献。紧紧围绕“保稳定、求和谐、促发展”的目标任务,认真开展对“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全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巩固宗教领域和睦稳定的良好局面。在新的一年里,重点做好九个方面工作:

1、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努力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一是加大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知识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不断创新宣传形式,丰富活动内容,扩大全社会的知晓面。二是进一步整合资源,完善服务机制,稳步推进民族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力量,协调配合做好外来少数民族经商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突发事件预防应对措施和处置工作协作机制,及时妥善处理涉及少数民族方面的矛盾纠纷,着力为少数民族同胞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和社会稳定。三是指导少数民族联谊会组织开展各项活动,促进各民族团结。四是扎实做好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要继续做好少数民族同胞子女入学、考学、转学和民族成份审核确认等相关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少数民族服务管理与教育引导工作机制。

2、认真完成好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坚持强化工作责任常抓不懈,在人少事多的情况下认真落实业务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制,分工合作,科学合理安排日常业务工作。完成2015年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主要业务工作有:“和谐寺观教堂”的创建工作;宗教团体换届工作;宗教教职人员的登记备案工作;宗教场所财务管理试点工作等等。

3、加强学习教育,努力提高教职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一是在宗教界开展“三讲”教育活动,即“讲政治、讲学习、讲团结”。 重点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努力提高宗教教职人员的政治素质,进一步增强教职人员爱国爱教,遵纪守法的意识,使他们始终与党和政府保持同心同德。二是每季组织召开一次各宗教团体、宗教场所负责人座谈学习会,指导各教派大力开展业务知识学习培训,继续开展佛教讲经演讲竞赛活动,激发广大教职人员读书学习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宗教教职人员的业务水平、理论水平、思想素质,成为引导教育信教群众的带头人,为构建和谐耒阳作多贡献。

4、加强制度建设,努力提升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寺庙宫观的管理和宗教活动秩序,狠抓长效管理措施的落实。二是抓好2015年度制定出台的各项管理制度和2015年制定出台的宗教场所财务管理指导意见和基建项目审批管理办法的落实。对宗教场所负责人实行管理目标责任考核。三是加强旅游景区、文保单位的治理工作,进一步理顺关系,规范烧香点的宗教活动秩序,对管理不规范场所的登记证予以收回。四是加强对行政中心宗教窗口的业务指导,严格执行许可规定和审批规程,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五是加大对宗教场所财务、基建、消防、卫生等专项检查力度,进一步提升宗教场所规范化管理水平。

5、加强宗教重点项目建设,努力推动宗教文化旅游事业发展。重点协助指导鹿峰寺和盘古寺完成殿堂、生活、办公、景观配套设施基建与装饰工程;指导帮助金钱寺搞好寺内布置,为佛教协会的办公创造条件。指导好蔡伦竹海景区紫霞禅寺大雄宝殿的建设。做好张良洞(钓岩寺)开发前期工作,为我市增加旅游新亮点赢得宝贵时间,积极推动宗教文化旅游事业发展。

6、加强人才培养,努力挖掘弘扬宗教文化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一是加强对宗教人才培养工作的领导,指导各宗教团体制定人才培养与引进计划,推选优秀教职人员报考宗教学院进修深造,组织举办各类知识培训班。努力提高耒阳教职人员的综合素质。二是积极引领各教派开展弘扬传统优秀文化,营造和睦和平社会氛围的文化宣传和慈善捐赠活动,倡导与人为善,积善成德,抑恶扬善思想,为构建和谐社会及改善民生多作贡献。

7、加强宗教团体建设,努力为宗教和睦,实现和谐耒阳提供组织保证。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代表人士是党和政府联系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扎实做好他们的团结和引导工作,加强宗教团体的班子建设,重视爱国宗教人士的培养,使他们真正与党和政府保持一致,自觉主动地配合政府部门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增强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睦方面工作。重点做好佛教协会和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的换届工作,切实加强宗教团体对场所重大事项决策、参与和监督的权威,认真抓好宗教团体班子成员和场所负责人的任前考察把关工作。

8、加强普法教育,努力提高宗教干部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按照“五五”普法教育计划,分层次、分期分批组织民宗干部、教职人员、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通过举办培训班等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分清什么是宗教,什么是邪教,什么是迷信,努力提高民宗干部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营造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法治环境,使民族宗教系统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二是积极开展法治宗教活动场所的创建活动,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提升全市宗教场所的法制建设水平。【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考核办法】

9、加强依法行政,打击假僧假道,切实做好“回头看”工作。一是开展对农村宗教问题的专项调研。要深入到基层和场所,广泛听取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农村党员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对做好我市农村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提出对策和措施。二是强化教职人员的管理。对全市各宗教场所的教职人员基本情况进行逐个清理调查,建立宗教场所教职人员档案,规范合法场所教职人员管理。三是继续抓好非法土庙、假僧假道乱做佛事道场治理工作,扎实开展“回头看”复查活动,切实巩固治理成果。四是切实做好抵御渗透工作。继续推进抵御渗透教育进场所、进社区(村),筑牢抵御渗透防线。坚持和完善领导协调、部门和区域协作机制,及时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取缔基督教非法聚会点,打击各种非法宗教活动,确保全区宗教领域和睦稳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考核办法】

10、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坚持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工作出发点,认真学习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强服务、保增长、促发展”为主线,以改进作风、创新理念、提升效能为重点,以让群众满意、基层满意为目标,将作风效能建设工作融入到各项工作之中。进一步深化机关作风、政风、行风效能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创新工作方法,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全面提高机关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为促进耒阳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积极努力。

主要工作措施

1、加强学习,提高素质。要以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深入研究新世纪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新问题及应对措施,掌握工作的主动权。通过认真学习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知识,掌握现阶段民族宗教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有的放矢地开展好工作

2、加强作风建设,搞好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宗教活动场所,深入实际、深入到具体问题中去,深调细研,使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真正落到实处。

3、创新工作机制,务求工作实效。一是建立完善的民族工作社会化工作机制。调整充实民族管理机构,制定议事规则,发挥应有作用;二是建立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明确相关部门、单位,落实管理责任,努力使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努力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各种突发事件的就地解决和缮后工作的有序进行。

计划二:民族部门年度工作计划

二0XX年,我局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四化两型”建设,围绕民族团结发展、发展民族经济这两大目标,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充分发挥少数民族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为促进更好更快发展,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作出新贡献。我局制定了全年工作要点。

一、20xx年工作总体思路

全年民族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开展“四个文明”建设及“全国文明县城”创建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两大主题,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等事业的发展,推动少数民族文化发展和繁荣,关注“民生”,努力解决少数民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增强民族团结与社会和谐,努力推进我县民族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实现县委、县府提出的“工业强县、产业富民、环境创优”发展战略目标做出新贡献。

二、20xx年目标管理主要任务

我局20xx年围绕一个主题:以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主题。突出两个重点:以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为工作的重点。主要目标任务是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认真组织三次以上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活动。

二、认真落实“两民企业”优惠贷款利率贴息工作。

三、对少数民族义务教育助学金和医疗减免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四、积极组织开展民族特色活动,大力弘扬民族文化,全年计划开展2次以上。

五、对20xx年民族发展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并积极向上争取资金120万元以上。

六、认真办好潭溪镇大陂流村民族团结联系点。

七、力争向省里争取一个项目。

八、协调好个民族间的民族关系,促进各族人民团结奋进。

九、做好民族成分更改及大中专生高考民族成分审核工作。

十、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具体工作措施

(一)以贯彻落实国家民族政策,进一步推进民族优惠政策的争取和落实

1、把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落实好民族政策法规作为首要任务。一是要加强对民族理论,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认真抓好民族工作干部的培训。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法律法规政策选编》,利用多种媒体、多种形式搞好民族政策法规的学习教育和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各族干部群众民族政策意识和民族政策水平。二是高度重视涉及少数民族矛盾纠纷的协调解决。特别是要重视信息、注意苗头、讲究方法、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绝不可因矛盾纠纷酿成事端而影响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三是要着力开展各项民族法律法规的宣传、落实。

2、开展民族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调研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对全县贯彻落实民族政策情况开展调研活动,为我县更好的落实民族政策提供真实有效的依据。

3、继续抓好“十二五”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优惠政策的争取和落实工作,争取我县更多民族企业进入国家新一轮民族特需用品定点生产企业名录。

4、加强对“三项民族经费”的使用管理。严格按照三级民族工作会议要求,继续认真做好少数民族三项经费的预算、到位和规范使用,民族工作经费要逐步形成正常的增长机制,确保各项经费专款专用。

5、认真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积极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工作。

(二)以实施民生工程为重点,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把贯彻好各级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我县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作为重要职责。积极向上申报争取民族发展资金,进一步搞好项目库建设,严格把关论证,筛选上报一批事关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的基础设施、生产发展和社会发展项目,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以及解决少数民族群众民生问题,促进民族经济发展。

2、继续抓好办点示范工作。采取总体规划、分步实施、连续投入的办法,加强民族文化联系点、扶贫联系点、民族团结联系点,引导民族民间工艺等产业开发,做好样板和示范。

3、重点实施民生项目。从解决少数民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集中一批资金实施关乎民生的重点项目,用好用实义务教育助学金、少数民族医疗减免费,帮助各族群众缓解上学难、看病难问题。

4、抓好资金使用管理。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使工作人员更好地掌握资金使用管理流程和相关政策,规范资金的使用。

(三)以贯彻落实省州民族文化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进一步繁荣发展民族文化

1、把加强民族文化建设作为凝聚鼓舞人心、促进和谐、扩大民族工作影响的重要任务。一是要把抢救保护民族古籍、文物古籍和培训民族文化传人艺人作为一项紧迫任务,加强宣传、加大投入、落实措施、借助外力、抓好落实。着力推进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工作,配合有关单位做好民族民间文化的抢救、保护和传承工作。收集整理少数民族古籍,建立原生态民族文化音像资料库。二是要参与和指导好民族传统重大节庆活动,加强宣传报道。三是继续办好民族文化联系点。要对民族文化联系点、传统体育基地继续给予指导和支持。四是要开展新民族文化建设思路的调查研究。四是协助县委、县政府开展好民族文化进机关活动,提高广大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重新认识民族文化的特有魅力,营造热爱民族文化的良好氛围,将热爱民族文化具体行动示范传导给广大群众,带动群众自觉传承繁荣民族文化,为建设文化生态泸溪奠定坚实基础。

2、进一步抓好民族传统体育工作。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员培养及民族传统体育基地建设上予以支持。

3、培育、扶持民族文化产业。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采取得力措施扶持一批民族文化产业,使其做大做强。

(四)以毗邻周边地区民族团结工作机制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增强民族团结与社会和谐1、继续在我县相邻地办好民族团结联系点。进一步建立健全各联系点与周边地区的民族团结工作机制。注重办点与新农村建设的结合,按照连续投入、配套投入的原则,加大对联系点的投入。认真总结办点实践中产生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进行宣传、推介。

2、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坚持不懈地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教育,特别是基层社区、乡村开展争创民族团结进步先进活动,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五)以创建文明机关为重点,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继续抓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把学习宣传贯彻州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摆在突出位置来抓,举办专题讲座,深入宣讲。继续落实和开展县委提出的 “八项机制、八项制度”的学习要求,加强民族理论的学习,提高民族干部执政能力和自身素质。

2、加强作风建设。要不断完善加强管理、转变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保持艰苦深入的作风,突出抓好原生态民族村落保护、民族资金管理使用效益情况、民族文化现状调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策。严守纪律,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3、加强宣传信息工作。加强民族信息工作,及时向上反映我县民族方面的社情民意。

4、抓好纪检监察工作。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政建设,抓制度、抓教育、抓预防,做到全年无违纪现象发生。

5、创建文明机关。开展创建文明和谐机关活动,加强内部管理,搞好作风建设,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坚持执政为民的理念,关心群众疾苦,为民多办实事,树立民族工作部门清正、廉洁、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

计划三:民族部门年度工作计划

时光飞逝,转眼间20xx届少数民族事务部已经成立六个多月了,度过了畅快淋漓的假期,我们再一次回到这一片我们为之奋斗为之拼搏的的土地上。自我校工商学院少数民族事务部成立以来一直以一种积极努力的姿态迎接挑战,克服困难,努力拼搏,取得了一系列优秀的成果,尤其在少数民族同学越来越多的工商学院中,少数民族事务部的作用可谓是其他部门所无法比拟的,这离不开各个部门的积极配合。关心少数民族同学的学习生活,实实在在为少数民族同学服务是我们的宗旨,创造一个安定和谐的学习环境是我们的最终目标。新学期伊始,为了更好地将上述这些想法落到实处,于是就2015—2015学年下学期的工作计划如下:

一、部门建设:

(一)部门的人员的配置:根据少数民族来源地优先的方式选择,具体为内蒙古、新疆、云南、甘肃等地各有代表。这样便于更好的了解各地区的民族文化,加强民族交流。

(二)部门工作、学习、生活作风的建设:我们以一种严谨,吃苦耐劳的精神对待工作,以服务同学,锻炼自我为主要工作职责;以一种积极向上,明确学习目标为主要的动力,在学习中起带头作用;在生活中勤俭节约艰苦朴素,保持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

(三)部门团队精神的培养:团队精神是一个部门建设不可或缺的条件,它决定着部门的办事效率和凝聚力。经常性的在例会中进行讨论,并将这种精神灌输到每一个部门成员的思想里,增强部门成员之间的联系和交流。

(四)例会制度:每一个星期一次例会,会议内容根据团组织学生会的分配而定,或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将例会内容传达到个人,任务落实到个人,从一开始就培养部门人员的社会实践交流能力。

二、日常工作和活动

(一)配合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做好各种活动。为搞好团组织活动,民族事务部要积极配合学院团组织的思想教育工作,让少数民族同学通过团组织看到其他不同生活领域的同学们的良好精神面貌和积极的思想态度。

(二)寝室文化大赛。

为了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增加同学们对寝室的关组,增加同寝室成员的默契配合程度,少数民族事务部将与生活部共同举办工商学院2015学年度寝室文化创意大赛。

(三)建立少数民族信箱

1、为更好做到对少数民族的了解和关心,我们应加大对少数民族信箱的宣传力度,让更多同学了解、认知我们的少数民族信箱,懂得利用少数民族信箱这一资源及其功能。

2、就信箱的具体管理办法,我们可以将原定每周五的清空改为“每日一盯”,采用部里成员“滚动责任制”的方式进行管理,以便于更及时地对少数民族同学所反映的事宜进行了解并及时解决。

(四)出少数民族海报

我们少数民族事务部以一个月或半个月为期,推出少数民族(我院人数较少的,大家比较不熟悉的民族)特色海报展览,把海报贴在人流量大的地方。海报内容:民族介绍,风俗习惯,图文资料,有真实的照片更好。目的是让大家了解这些不熟悉的少数民族。

(五)少数民族英雄事迹展览。

为了方便少数民族同学理解本民族英雄任务,同时也为了全国各族同胞的团结,我们将会推出一个少数民族英雄世界的系列展览。我们少数民族事务部以“服务同学,锻炼自我”为宗旨,坚持厚学养德,树人育才的校训,在为同学服务的同时,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展示能力的平台。希望老师和学生给我们少数民族事务部以支持和鼓励,同时民族事务部也希望老师和学生给我们多提一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相信我们民族事务部在不断的学习和进步中,一定会茁长成长,并且创造出新的辉煌。

计划四:民族部门年度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关精神,确保全市民宗系统普法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市委“打造东方品质之城、建设幸福和谐杭州”总战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推进各级“六五”普法和民族宗教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为杭州实现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和社会和谐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制氛围。

二、基本目标

不断深化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加大力度,通过深入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推动全市民族宗教系统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努力营造崇尚法律的浓厚氛围,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确保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六五”普法教育五年规划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三、主要任务

(一)抓十八大精神学习贯彻,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全面理解和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突出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提升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二)抓项目带动,认真落实“六五”普法规划。

“六五”普法规划确立了五年普法教育依法治市工作的具体目标、主要内容、实施载体。通过项目活动实施为抓手,进一步明确工作内容,措施方法,目标要求,推进法治学习教育进一步落实,结合深入争创“民族团结进步小康村”与创建“和谐寺观教堂”等项目,带动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抓突出重点,增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影响力和辐射面。

突出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为重点,制定全系统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计划和实施方案,多级联动,通过多种方式组织少数民族、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学习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增强他们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并运用多种方式,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增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影响力和辐射面。

(四)抓氛围营造,继续深化“法律六进”工作。

2015年将继续以“法律六进”为抓手,做好深化文章,突出重点,推进“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乡村”、“法律进团体”、“法律进场所,“法律进院校”等活动,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宗教事务条例》、《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民族区域自治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组织机关干部按计划做好《干部法律知识读本》、《民族法规政策知识读本》等“六五”普法读本的学习工作。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机关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等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市管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网上学法考试,开展4月27日杭州市“公务员学法日”普法活动,加强机关学法阵地建设。做好对民族乡村的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开展好送法律下乡等活动。指导和帮助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院校加强政策法律宣传教育,提高遵法、守法和用法的自觉性。

(五)抓依法行政,提升管理的法治化水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精神,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执法监督,依法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不断提高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法治化水平。

(六)抓主题活动,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根据省民宗委《关于组织开展“平安和谐”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精神的要求,在全市民宗系统开展“平安和谐”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浙江、平安浙江、法治杭州、平安杭州和民族宗教工作主题,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使法律知识更加通俗化、形象化和大众化,在全系统努力营造良好崇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法治文化。

(七)抓制度建设,完善普法工作长效机制

普法教育中,注重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主要是坚持和完善以下“六项制度”即:一是制定工作计划制度。要结合民族宗教事务的工作特点,突出年度工作重点,明确学习内容,落实工作职责,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学习时间、人员、内容、质量四落实。二是坚持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依普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学习上级指示精神,分析部署依普工作,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三是健全学习制度。坚持局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局党组理论中心组用于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的党组会议每年不少于4次,提高领导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工作制度。领导带头参加各类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每季度集中组织一次局以上全体同志普法教育学习会议,通过学习使大家自觉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四是健全宣传制度。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积极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杭州干部学习新干线、杭州宗教研究、工作简报、墙报、宣传画廊等宣传阵地开展普法宣传。五是进行经常性的法律知识培训教育。每年定期举办多种类型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和读书班,提高宗教工作“三支队伍”法制观念和法律知识水平,保证局机关工作人员每年的学法时间不少于40个课时。六是规范台帐制度。根据市依法普法办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建立普法工作台帐,使法制教育工作进一步系统化和规范化。

2016区民族宗教局年终工作总结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考核办法 第九篇

区民族宗教局年终工作总结

2016年,我区民族宗教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及上级民宗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力营造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为维护全区民族宗教领域的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方面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实施三项机制,切实加强民族宗教工作

**区民宗局不断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三项机制”,即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机制、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群体性事件应急机制,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1、积极探索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机制。对民族宗教领域的一些不稳定因素提前进行稳定风险评估,做到事前有评估、有预防,及时跟踪、及时化解,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一线。

2、全面推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我们成立了少数民族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成员包括区民宗局、区司法局以及综治、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调委会下设调解室,上墙公示了各项制度,规范了调解流程,明确了调解责任。调解室配备具有专业法律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调解员,除正常受理并调处管辖范围内的汉族与少数民族及少数民族内部间的民间矛盾纠纷,还不定期在少数民族相对集中居住区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送法到人等活动,成为化解涉及少数民族人员矛盾纠纷的新途径。在全市政法工作创新项目中,**区“少数民族调解室”项目被评为三等奖,荣获“政法工作创新奖”。

3、重点落实群体性事件应急机制。制定群体事件应急机制,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应急事件“110”的作用,严格控制事态发展,及时处置,确保把群体性事件解决在萌芽状态。今年上半年妥善处理了回民撞车冲突、回民拆违冲突、协助城管安置新疆人卖哈密瓜摊点等5起事件。

二、加强宣传教育,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

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启动年,年初全省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区民宗局荣获全省民族宗教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我们以此为契机,针对当前形势,认真部署,深入推进普法工作,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1、大力开展宣传学习系列活动。组织学习传达“两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大力宣传少数民族政策,扩大民族工作的影响,利用工作关系向基层单位的有关领导宣传民族团结政策,使民族团结平等政策得到社会更多理解和支持。春节期间,向全区少数民族发送了新春慰问信,使广大少数民族群众了解到在过去一年中,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少数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等情况,同时希望广大少数民族群众进一步发扬优良传统,维护民族团结。

2、组织举办第三届少数民族迎新春联谊会。这次联谊会得到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积极支持,纷纷踊跃参与,拿出充满本民族风情的舞蹈和歌曲,展示了我区少数民族的文化风采和民族风情。联谊会的开展,使少数民族同胞感受到和谐**民族团结一家亲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政府与少数民族同胞之间的互动与交流。

3、举办少数民族青少年夏令营。7月26日,在市民宗局的组织下,第三期少数民族青少年“爱我中华,爱我家乡”主题夏令营开营。有土家族、回族、壮族、白族、瑶族等少数民族的41名青少年学生参加了开营仪式。通过夏令营这种特殊的教育形式,以创新民族团结教育的方式方法,坚持从素质教育的发展需要出发,着力促进少数民族青少年学生们的思想道德建设和能力素质培养。夏令营组织参观了乔园、泰州市规划展示馆、泰州市博物馆、秋月湖风景区等活动,让少数民族青少年接受爱国主义教育,感受泰州的新发展、新变化,激发了他们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的浓厚情感和争做维护民族团结小标兵的热情。此次活动,还向少数民族学生赠送了价值4000多元的学习生活用品。泰州新闻联播新闻栏目进行了报道,受到了广大少数民族的一致好评。

4、举办“清真食品、餐饮业监督管理责任书”签约仪式。6月份,在市民宗局的组织下,举办“清真食品、餐饮业监督管理责任书”签约仪式,全区28家清真食品餐饮店店主共同签署了责任书。活动呼吁广大少数民族经营业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制度,主动接受民宗、工商、卫生、质监、食品药品、城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5、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按照国家宗教局《关于在全国宗教界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的通知》(国宗发〔2016〕5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四个结合”为抓手,全面推进“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即把“学习月”活动与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两个专项工作结合起来;把“学习月”活动与“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结合起来;把“学习月”活动与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结合起来;把“学习月”活动与提高民宗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结合起来。本次政策法规宣传月聘请宣传员12人,设立政策法规宣传咨询台3个。民宗局、宗教团体以及宗教活动场所举办各类宣传教育活动9次,参与群众人数有1500多人次。民宗局、宗教团体(场所)编辑发放宣传资料500份。宗教活动场所自身也积极开展各类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如心圣观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日,集中全观教职人员一起学习政策法规;泰山岳庙举办宗教政策法规讲课,让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集中学习,起到广泛影响。

三、做好社区民族工作,积极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

1、进一步推进民族工作进社区创建活动。按照民族工作进社区创建标准,以省民族工作示范社区春晖社区为重要载体和抓手,加强组织发动,完善组织网络、建立规章制度、创新活动载体,健全工作台帐,全面促进我区民族工作进社区进程。相关社区建立健全了民族工作的各项制度,包括学习交流、信息汇报、联系共建、定期走访、信访接待等制度,并充分利用橱窗、宣传栏等阵地大力宣传两个条例和党的民族政策,组织少数民族群众参加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共享社区的各种文体、教育活动资源,开展健康咨询、就业咨询、法律服务、走访慰问等活动,全方位关心少数民族人员。2016年3月,我区城北街道大浦社区被省民委命名为第二批“江苏民族工作示范社区”。

2、打造“少数民族之家”服务品牌。我们以点及面,从大浦社区开始,逐步与区各街道相关社区联合成立“少数民族之家”,以增强各族群众的沟通与交流,更好地为少数民族群众送信息、送知识、送文化、送健康、送爱心。一是以少数民族之家为立足点,构建社区服务体系。由社区党支部班子成员带头分片负责对社区辖区内的少数民族人口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少数民族台账,先后制订和完善了社区民族之家服务工作制度,建立社区与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结对联系制度。二是拓宽社区工作新内涵。“少数民族之家”把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的实际困难作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利用民族传统节日节庆活动,开展谈心交流、走访慰问,为少数民族居民办理医疗保险、开展各项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以及独生子女证、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办理暂住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同时还为下岗、失业及无业的少数民族群众“送政策、送岗位”。三是促进和谐社区建设工作开展。社区借助“少数民族之家”功能,掌握辖区内的民族关系状况,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突发性事件,认真协调处理好各类民事纠纷矛盾,做到“小矛盾不出家门,大矛盾不出社区”。为维护社区民族团结提供保障。

3、加强对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服务和管理。通过民族工作“三大制度”即民族工作“110”制度、少数民族召集人制度以及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制度的长效运行,及时掌握流动少数民族人员的工作、生活、需求等情况,加强了对少数民族群众帮扶和支持,及时解决、处理流动少数民族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努力避免恶性事件的发生,维护了少数民族合法权益。

4、开展少数民族青少年助学活动。为进一步关爱**区贫困少数民族学生,丰富我区少数民族特别是外来流动经商少数民族子女的暑期文化生活,7月份,我们联合昂立外语培训学校举办的第二期少数民族贫困学生暑期培训班,参加此次培训班的有我区常住少数民族贫困家庭的子女以及因家长外来流动经商而来我区就读的少数民族学生,此次活动共有10多名少数民族学生参与,助学活动作为我区帮扶贫困少数民族的长期项目,得到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的大力支持。

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充分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

1、积极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以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为载体,全面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措施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创建工作方案,狠抓宣传发动,开展督促指导。充分发挥宗教团体作用指导各宗教活动场所制定实施方案,宗教活动场所对照创建标准进行自查,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整改。二是突出宣传教育。把宗教法律法规作为宣传重点,营造强烈的创建氛围。制定出台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相关文件,民宗局负起“牵头抓总”的职责,总结和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推动全区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活动扎实有效开展。三是狠抓制度落实。指导帮助各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了学习、财务、治安、消防、文物保护等各项规章制度,开展宗教界人士财务管理法规知识培训,组织学习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提高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主要负责人和财务管理人员的财务管理意识和水平。四是严格实施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对申请备案的佛教、道教教职人员的户口本、身份证、教职人员身份证明等条件进行再鉴定、再核实。五是重视创建考评。制定创建考评办法,制定考核细则,对全区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进行评比,营造比、学、赶、超,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2、认真开展“安全年”主题创建活动。按照泰民宗发[2016]9号《关于2016年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安全年”主题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对全区所有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三次安全检查活动。活动以“四有三无”目标,宗教团体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宗教活动场所自查自纠,解决了相关场所周边环境、水电路、消防设施等基础设施存在的问题。区宗教场所准提庵房屋经常漏雨,已影响庵内年老比丘尼正常生活,为此我们多次与相关部门、单位联系沟通,最终解决了庵内漏雨问题。

3、增强宗教团体建设。不断加强我区宗教团体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增强宗教自我管理能力,组织宗教界进行爱国爱教培训,开展“爱国爱教、同心同行”主题教育活动,保持了宗教界的长期稳定和健康发展。

4、引导宗教与社会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组织引导宗教界人士关爱人群,回报社会,引导宗教界以宗教特有的道德感召力,广泛联系信教群众和社会各阶层人士,发扬乐善好施、扶危济困、关怀社会、服务大众的传统美德,力所能及地参与了助学赈灾、养老恤孤等慈善救助活动。今年组织宗教慈善周活动,募捐1万多元,收益人数达20多人。这些慈善活动在宗教界代表的带头表率和引领下办得很成功,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认真做好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工作。对全区宗教教职人员开展基本情况摸底,按照实际情况,争取到政府财政补贴2万多元,帮助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社保。

五、强化机关自身建设,促进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1、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宗教工作业务知识,加强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调研。

2、进一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建立和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强化队伍建设,加大监督和考核力度。

3、切实抓好信息工作。我局的信息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牢牢抓住自身特点,打造特色信息和精品信息。

一年来,我区民族宗教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离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民宗部门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民宗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加强,宗教团体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在调研、信息工作方面仍嫌不够。我们将认真加以改进。

2016年工作计划

2016年全区民族宗教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围绕**“十二五”发展目标任务,服务发展,维护稳定,突出抓好民族工作亮点工程,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努力开创我区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为**营造良好的民族关系和宗教关系。

1、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展经常性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让民族团结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等不同层次的评选表彰活动。

2、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建立完善帮扶工作台帐,抓好跟踪反馈,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带动和帮助少数民族贫困家庭脱贫致富,促进社会和谐。

3、加强城市民族工作。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落实三项制度的实施,做好服务引导工作,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利益。

4、推进场所创建活动。进一步深化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管理,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升宗教活动场所文化氛围,开展创建“平安宗教活动场所”、(

5、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落实宗教教职人员的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落实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和抵御渗透工作。

6、认真做好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结合民宗工作实际,认真做好信访突出问题排查、风险预警项目排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基层基础薄弱环节排查,确保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

7、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在相关节假日期间,部署安全工作,深入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安全大检查,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和事故防范措施,同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安全稳定。

8、认真做好信息调研工作。

本文来源:http://www.guakaob.com/jianzhugongchengkaoshi/770424.html